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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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一
当前,农业乡村工作格局发生了深刻转变。在新的情势下,如何顺应当前乡村工作情势,努力探究新时期做好乡村基层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深化乡村变革,加速乡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坚持乡村社会不变,是摆在我们基层干部面前的一个亟待处理的严重课题。
一、当前乡村基层工作中呈现的积极转变。
近几年来,随同着乡村变革的深化推进,乡村工作的确呈现了一系列积极、可喜的转变。首要表现在:
1、农民担负大幅度减轻,农民耕田积极性获得高涨。近年来,随着县政府对“三农”的不时投入和注重,农民担负逐年减轻。据查询,2002年我镇地盘疏弃面积曾一度到达1906亩,占全镇耕地总面积的12.2%,个中一个最主要的缘由就是农民担负较重,耕田比拟效益较低,招致农民耕田积极性不高。当前随着农民担负的逐渐减轻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撂田荒酿成耕田热。
2、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干群关系获得分明改善。随着中心一号文件的延续出台,广大农民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实惠。不只农业税获得作废,并且还发放了粮种补助和种粮等补助资金。还,作废农业税,对衍生在其上的各类乱收费进行“釜底抽薪”,农民鼓掌称快。从“取”到“予”,从向农民“催粮、催款”到“补助、鼓舞”农民耕田,农民从党的惠农政策中感触到极大暖和。目前乡村大家都说党的政策好,党群、干群关系分明改善。
3、工作重心发生转移,工作本能机能呈现可喜转变。针对乡村变革后的新情势,本镇不等不靠,勇敢创新,在县政府转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究。特殊是近年来,本镇的工作重心由过去以征收农业税为主转移到以抓发展、搞服务为主上,自觉地把抓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镇的第一要务,努力建筑调和乡村。
二、当前乡村基层工作中面对的首要问题。
在看到积极转变的还,我们也从调研中调查到新情势下乡村基层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
1、乡镇财务进出有所好转,但保运转保发展的压力仍然存在。随着上级转移付出的力度加大,机构变革后减支效应的展现,当前乡镇财务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因为大都工业税源很少,仅靠上级转移付出来过日子长短常困难的。加之村庄两级债权难化解,感应压力很大,村庄两级正常运转面对必然的坚苦。
2、农民担负分明减轻,但乡村公益事业建立呈现“梗阻”。税费变革前,乡村公益事业建立费用可以列支。税改后,乡村公益事业建立资金除各级县政府的支撑、扶持外,更多的是经过“一事一议”的渠道来处理。因为农民对公益事业的认知水平纷歧,加上集体认识淡漠,往往很难达到共识,形成投入严厉不足,很多公益设备老化陈腐却无人无钱整修,乡村生产生活前提难以获得分明改善。
3、村级债权获得较好节制,但化债依然是当前乡村工作的最浩劫题。因为对村级财政进行。
了严厉治理,使村级债权获得较好的节制。然则村庄两级债权依然是制约乡村发展的一个繁重负担。
4、当前乡村发展很快,但社会事务治理有弱化趋向。近几年,因为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收入大幅度增进,农民物质文明生活程度逐年提高,乡村的转变很大。然则,随着机构的变革,处于转型时期的相关治理部分还没有坚持起完善的、长效的机制,招致当前乡村社会事务治理有分明的弱化趋向。
5、乡村工作格局呈现积极转变,但村庄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办法亟待改变。随着乡村各项变革的深化推进,广大村庄干部看到乡村一些深条理的问题获得逐渐处理,“三农”问题的拐点曾经呈现,他们遍及感应乡村工作正在向好的方面发展,广大基层干部从深重的“催粮要款”任务中摆脱出来,他们所饰演的越俎代办的人物最终成为历史,对此他们由衷快乐。但另一方面,因为当前村组干部待遇还偏低,存在心中的落差。加之乡镇综合配套变革后,指导职数削减,局部中层干部觉得选拔无望,不免发生失望思想。从查询状况来看,当前很多村庄干部存在茫然掉措、畏难压头的思想,对本人该干什么、怎样干心中没有底。
在查询进程中,我们剖析当前发生上述问题的缘由,以为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
1、干部要素:
基层干部是落实党在乡村政策的关键性要素,政策落实的黑白直接关系到党和县政府在人民意中的形象和位置。但是因为干部政策程度、行政立场、工作方法等多方面的要素,在政策落实进程中往往会碰到如许或那样的问题。一是乡村干部本质不高。乡村干部长期处在基层一线,首要精神和时间都集中在处置日常繁琐事务,不足学习提高,看法程度有限,了解政策不深,有时执行政策走样,工作中轻易繁殖一些矛盾。二是乡村干部看法观念还没有改变。多年来,一些干部以为本人的本职工作就是“催粮要款,结扎放环”,招致乡村干部服务认识冷淡,甚至与民争利。三是乡村干部精神形态欠安。一些乡村干部说我们工作软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完不成,指导不称心;假如工作硬了,说是办法欠妥,作风粗犷,经常是上级批判群众骂,以为是“风箱里的老鼠两端受气”。这些要素掺杂到干部的工作中去,必定会发生一些问题。
2、群众要素:
科技程度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其视野愈加坦荡,思想愈加活泼。他们不再自觉地置信干部,农民的“不安本分”心态添加了乡村工作的难度。
三、做好新情势下乡村基层工作的几点建议。
笔者以为,当前乡村正在发生深刻的转变,我们基层组织、基层干部都要针对乡村工作呈现的一系列转变,尽快改变本能机能,改变人物,在思想观念、工作重点、方法办法等方面必然要加大创新力度。
1、尽快改变思想观念。我们村庄干部应充分看法到,我国目前总体上曾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促农的发展阶段,作废农业税是顺应市场经济规则,具体建立小康社会的必定要求,有利于添加农民收入,发展乡村经济;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缓解社会矛盾。现阶段,我们必需调整工作思绪,把工作重心改变到增强服务、促进发展上来。我们此次查询时,群众要求最多的是基层干部要搞好乡村公益事业建立。因而我们村庄干部必需把为群众服务看成本分,从当前群众最急迫的需求上找准工作的打破口,动足脑子,想尽方法,做好文章,在积极指导农民致富奔小康、大力发展村庄集体经济、组织兴修乡村公益事业上有新的作为。
2、切实改变县政府本能机能。抓住有利机遇,着力促进县政府本能机能的转型,由以完成经济任务为主转移到加速经济发展与构建调和社会两大主题上来。一是重点扶植本级主干财路。从吃“农业饭”、吃“补助饭”中走出来,坚持乡镇自立型和自给型财务,逐渐走出财务窘境,提高工作的保证才能。要跳出纯真靠农业求发展的圈子,拓宽发展思绪,明确主攻偏向,把财路建立的重点转移到二、三财产上来,积极构建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的多元化财路系统。二是实行好基本设备建立的本能机能。要大力增强农田水利、村庄道路等基本建立,加强农业抗灾才能,改善乡村生产前提。要包装整合小城镇建立资本,提高小城镇建立功用。三是实行好指导生产发展的本能机能。要勇当“掌舵人”、“导航者”,指导村组干部实时为农民供应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充分应用各类载体,普遍传达科技常识,有针对性地举行农民培训班,坚持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带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才能和农民致富才能。四是实行好治理公同事业的本能机能。乡镇县政府不只要担负一方经济发展的重担,并且还要担负当地事业发展主要职责,负有对教育、文明、卫生、社会福利、情况维护等公同事业的服务治理本能机能。五是实行好维护社会不变的本能机能。增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做好群众信访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营建安全、文明、调和的社会情况。
本上完成对村组的有用治理。
4、切实加大对村庄的扶持力度。当前,乡镇正处于转型关键期,在乡镇本身努力的还,上级部分也要进一步加大对村庄的扶持力度。一是深化财务体系体例变革。应本切实事求是的精神,在现有财务体系体例基本上逐渐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的转移付着力度,处理当前乡镇的财务坚苦。二是化解村庄债权。在锁定债权、分清债权性质的基本上,上级组织应出台详细的相关政策,逐渐化解村庄两级债权。三是加大倾斜力度。上级部分要在资金、项目上增强对村庄的倾斜和扶持力度,尤其是农业基本设备、农业科技推行和乡村教育、卫生、文明等方面,多为乡村加速发展做一些打基本、管久远的工作。四是改变治理方法。顺应当前乡村工作的新情势,坚持起一套科学的工作审核机制,在治理上合适乡村的实践,使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
5、不时提高干部综合本质。提高村庄干部本质是完成乡镇县政府本能机能改变的基本和前提,要把它作为当前干部治理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提高思想本质。结合各级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对广大村庄干部的思想教育,使他们作风正、经济清、做事公,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提高政策程度。指导村庄干部认真学习党在乡村的各项政策,体会其精神本质。在宣传落实进程中不走样,还又能结合当地实践,发明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开辟认识。当前乡村的发展面对着史无前例的时机。要指导广大干部抓住时机,率领群众干一番事业。假如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整天无所作为,无所事事,天然得不到群众的信任和反对。四是擅长做深化认真的思想工作。乡村工作十分详细。村庄干部要学会做深化认真的思想工作。只要思想工作做细了,事理疏解了,政策律例宣传到位了,群众与干部之间的思想沟通了,乡村工作才干如虎添翼,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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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二
(一)根据《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专题调研提纲及责任分工》要求,市委组织部、市老干局、市城投公司、市电教中心工作组在对郧县青曲镇洪门铺村、周家洼村、巷子口村、乐园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撰写此报告。
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村级组织设臵。
十堰市现有农村基层党组织1840个,农民党员80726人,占全市党员的52.44%。其中村村、村企、村居联合的“区域型”党组织493个;依托茶叶、蔬菜、柑橘、水产等优势产业,建立“产业型”党组织226个,村级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从洪门铺村、周家洼村、巷子口村、乐园村情况看,村级党组织健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流动党员组织设臵难。2011年,四个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近2000人,占总人数的42%,外出务工党员86人,全市外出务工经商党员1.04万人,且分布广、行业跨度大,流动党员党组织设臵和党员管理难度大。二是村级组织设臵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当前村级经济正由单一的种植业向农、副、工、贸多产业发展,特别是跨村连片发展特色产业、特色基地,需要党组织提供引导和服务。如洪门铺村和巷子口村,近几年发展蔬菜产业,联系日益紧密,给党组织设臵提出了新要求。三是村级组织设臵与工作任务不相符。乐园村由尖疙瘩村和芦家沟村合并而成,人口多、村域面积大,国土面积2349.84公顷,合并前有村干部6人,现仅有3人,仅仅靠村级党组织人员力量十分有限,党小组和无职党员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关于村干部队伍建设。
全市现有行政村1845个,村干部5780人。其中35岁以下755人,占13.06%;35—54岁4489人,占77.66%;55岁以上536人,占9.27%。大专以上学历257人,占4.45%;高中、中专学历3200人,占55.36%;初中及以下学历2323人,占40.19%。村党组织书记1843人,其中35岁以下142人;35—55岁1443人;55岁以上204人。大专以上学历109人;高中、中专学历1129人;初中及以下学历605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的434人。有大学生村官219人。从调查情况看,当前村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结构不优。突出表现为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无专业特长。洪门铺村现有村干部5人,平均年龄50多岁,60岁以上有3人,初中文化程度4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1人,且都没有专业特长,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观念不新。部分村干部思想不够解放,跟不上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调整步伐,只能机械地抓落实;谋划发展缺少科学性,思想狭隘,存在短期行为;开展工作缺乏创造性,“上面让干啥就干啥,上面让咋干就咋干”,能动性、创造性不够。有些村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存在“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的小农意识。三是能力不强。适应市场经济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强,“好事抢着干、难事推着干、缠手事躲着干、得罪人的事顶着不干”,“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既没有发展集体经济本领,又缺乏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办法。四是动力不足。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干部职责繁重,但村级组织又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权责分离且不对等,有的村干部面对任务重、工作难、报酬低的现实,动力不足,一有门路,就丢下“乌沙帽”走人,影响了村级工作。五是后继乏人。大批农村有文化的年轻人转向城市、城镇务工或居住,选拔年轻干部的余地越来越小。如洪门铺村35岁以下在家务农的不足10人,在外打工的年轻人都不愿回村,造成许多地方村干部难培养、难选拔,存在队伍建设后继乏人的问题。
(三)关于村级组织阵地建设。
全市1845个行政村中,有村级活动场所的有1539个,占86.22%,尚无活动场所的246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3.78%。村级阵地中,有党员活动室的有1539个。从四个村的情况看,都有远程教育站点和农家书屋,有3个村配有电脑和电视,有2个村通因特网。目前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阵地建设不规范、不统一,质量不高。一些经济薄弱村存在活动场地狭窄、设施简陋等问题;条件好的村与条件差的村差距大,影响部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阵地功能发挥充分。绝大部分村阵地主要用来日常办公、党员活动等方面,远程教育设备、电脑等设备利用率不是很高。有的村虽然配了电脑,但利用电脑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民提供致富信息做得不够。如工作组帮建的四个村,都建有农家书屋,但书都是新的,几乎没发挥作用。个别村将活动阵地部分出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三是经费不足,阵地维护不够,设施老化严重。我市绝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有438个村没有任何集体经济收入。活动阵地有钱建、无钱管,更无力添臵活动设施,老化严重,成为空壳和摆设。四是软件建设不够。村干部考勤制度、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够;党务、村务公开栏和科普宣传栏设臵不规范;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档案不健全,对村集体财产、配套设施情况不清,监管、维护、管理不到位。
(四)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及运转经费保障。
村级组织活动及运转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低,经费无保障。全市无村办企业、无农业生产基地、无农业资源、无自有经济收入的“空壳”村达438个。四个村都没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洪门铺村现有集体经济主要靠村集体林退耕还林补贴,一旦政策执行完毕,集体经济就断了来源。二是公用经费严重不足。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基本只够日常办公支出,根本无法保障村干部待遇。三是村级债务沉重,困扰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全市资不抵债的村130个,占9%。全市负债过百万元的村有329个,50-100万元的205个,10-50万的497个。四是村干部待遇偏低。全市村主职干部的工资基本上都在每月360元左右,其他“几大员”的工资每月仅200多元,村主职干部工资最低的每月仅300元,严重影响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五是村级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部分村文书业务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村级收入部分存在坐收坐支的现象;村级经费支出“白条”多、不合规单据多、不合理的开支多;财务公开不够,监督不到位,执行审计制不严。
(五)关于村集体经济。
2010年底全市有1332个村当年无收益,占总村数74.62%;当年有收益的村453个,占总村数的25.38%。其中5万元以下的村1284个,占71.93%;5万元以上的村501个,占28.07%。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不愿发展。有市场经济头脑的村干部宁愿自己干,也不愿发展集体经济,同时存在怕苦畏难、怕承担风险等现象,还有的认为工作头绪多,没法搞。二是能力不强,不敢发展。部分村干部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对本村的优势把握不够全面,无法根据本村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发展集体经济对策;“等、靠、要、熬”思想严重,没有立足本村实际从内部挖潜;少数村干部考虑自身利益的多,考虑集体利益的少,有的为了享一时之乐,将集体资产一包几年,形成了“前人花钱、后人还帐”的恶性循环。三是投资乏力、后劲不足。村级经费主要用于工作运转,根本无力投资发展集体经济。四是责权利不清,集体经济“长不了”。部分村争取集体经济项目,花大量资金建成后却没能有效管理,权责利不清,集体收入昙花一现。五是村集体经济管理存在漏洞。有些村干部对集体机动地的实有数字瞒报,以此来降低村集体收入,获得上级党委和部门在资金上、物质上的更大支持,还有些村干部将集体地“公地私种”,自己从中获利,或者“公地私有合法化”,使村集体地越来越少。六是鼓励和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优惠政策较少,机制还不健全。
(六)关于村干部报酬及积极性调动。
我市村干部工资报酬主要从财政转移支付中列支,由乡镇统筹发放,按照相对统一的工资标准,各地对村干部工资报酬发放和管理,一般采取结构补贴、定额补贴、基本补贴与实绩考核结合的方式。少数地方实行了业绩考核的办法,完成乡镇确定的考核目标,村干部可拿到标准工资,完不成的相应扣减一定比例的工资。部分村主职干部离职后领取了低额生活补助。丹江口市、竹山等地为部分村主职干部办理了商业养老保险,全市有3277名村主职干部参加了养老保险,占在职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的24.77%。目前村干部报酬及积极性调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待遇偏低。洪门铺村村干部年平均工资为4000元,大大低于全市普通干部工资,甚至不及外出打工者收入的一半,经济条件差或债务负担重的村,工资则经常难以兑现,有的村干部开展村务工作还得垫付相关费用;村干部养老、就医问题日益凸显,存在后顾之忧。二是负担偏重。实行村组合并和交叉任职后,村干部工作量大幅增加,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捉襟见肘,难以兼顾。三是热情不高。工资待遇低,经济上没甜头;提拔晋级难,政治上没奔头;工作上得罪人,社会上没盼头;社会保障差,离职后没靠头,导致村干部产生严重的失落感和不平衡感,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四是后继乏人。工资太低,对农村青年越来越缺乏吸引力,从四个村情况看,村干部平均年龄为50多岁,35岁以下的仅1人。五是滋生不正之风。待遇偏低,对部分村干部失去吸引,工作中得过且过、应付了事;有的把当村干部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政不廉、办事不公,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七)关于村民民主权力保障及村民自治。
目前我市村民民主权力保障及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民主决策中不够民主。虽然都建立了“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机制,但许多地方流于形式、流于制度。有的村以村民会议召开难为由,长期不召开村民会议。有些村民代表开会前没有同村民沟通和充分听取意见。还有些村在决策重大村务时,没有按照“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机制程序开展,既没有开党员会,也没有开村民代表会,村民群众很有意见。二是民主管理存在形式主义。有的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是由干部群众一起讨论制定,而是由少数村干部制定,约束村民的多,而约束村干部的少。有些村务管理混乱,财务既不让村民参与管理,也不向村民公布情况。三是民主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村委会既不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也不接受村民评议,使得村委会得不到有效监督。有的村村务公开内容不真实、随意性很大,流于形式。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党责任落实不够,存在抓经济硬抓党建软的倾向,对村级组织建设抓得不力。有的地方领导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党建工作上级虽然有文件、有要求,但到基层却不能落到实处。一些领导干部到村检查指导工作,谈经济工作多,过问党建工作少,一些领导对村级党组织现状,情况不熟,研究不够,对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主动探索、创新精神,只等上级给政策,拿办法。目前,对基层党的建设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布臵任务多,检查落实少;一般号召多,具体措施少;讲究形式多,注重实效少。”乡镇党委对村干部缺少必要的管理、监督、制约措施,有的即使有,也流于形式,无人管,无人问,无人抓,基层组织建设落不到实处。
(二)抓基层组织建设任务不明、思路不清,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基层组织建设点多面广,内容十分丰富,近年来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市委提出实施“活力工程”,省委也提出要加强“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具体的考评办法和细则,但是从四个村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村组干部要抓发展、保稳定、促民生,真正把精力用来抓党建的不多,更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和目标,存在上级要检查的时候突击抓几天、领导过问的时候思想紧几天的不良现象。就是抓也仅抓硬件,建建房子、摆摆桌子、搭搭架子,没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虽然绝大多数村都建立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村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等制度,并且都写在了纸上,挂到了墙上,但相当一部分村党组织负责人认为制度是务虚的,用于迎检,没有实际意义。
(三)部分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有的表现为班子不强,班子成员素质差,能力低,观念陈旧、保守,不思进取,在群众中没有号召力,尤其是缺乏一个踏实肯干、公道正派,具有致富本领的党支部书记。有的班子不团结,搞内耗,“保垒里战斗不止”,无法形成核心,干部之间思想上互不交流,感情上恩恩怨怨,工作上“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有的村委会干部认为自己是村民选上来的,不愿接受党支部领导,致使两委之间关系紧张。有的村党组织不热心党的建设,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作无创新、无进步。相当部分党支部平时很少组织党员学习,有了事才临时召开党员会,有的支部虽然组织学习,但方法陈旧,缺乏吸引力。
(四)部分村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不会抓基层组织建设。受农村传统、地域环境影响,一些村干部思想保守,开拓创新精神不强,工作方法陈旧,发展能力较低,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方面思路不清、路子不明、办法不多、步子不快,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适应,直接影响农村工作的开展。另外,村干部和农村党员队伍中还存在整体素质偏低的问题,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农村工作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干部受教育的机会一般较少,工作方法缺乏创新,与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不相适应。对农村工作“素质高的不愿干,素质低的干不了”,大部分有文化、有头脑的青壮年劳动力宁可外出打工,也不当干部,“两委”换届时只是“矮子里面拔高个”,严重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部分村干部工作中存在私心,缺乏集体观念、义务观念和法制观念,凭感情办事,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的甚至在工作中背离了党的政策,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引起群众不满。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原则,创新方式,灵活有效设臵农村基层党组织。
1、明确基本原则。农村基层党组织设臵必须有利于促进和谐发展,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方便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具体要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找准党组织设臵与党的中心工作结合点。二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和现实需求,创造条件,促使他们更加便捷有效地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组织形式变革要求,根据本地产业特点、经济规模和党员分布等情况,灵活设臵党组织。四是积极稳妥,适时推进。注意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设臵的稳定性,允许多种设臵模式的党组织并存和发展。
2、创新设臵方式。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结合一些成功的实践探索,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臵方式。基本思路可概括为“横向联建,纵向整合,动静结合,特色推进”。横向联建就是实行村与村、村与企(乡镇企业)、村与居(居民委员会)之间联合建立党组织,以实现优势互补。纵向整合就是按产业、行业划分建立比较专业化的党组织,或按产业跨区域、跨行业建立经济联合体党组织,促进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双加强。动静结合就是在加强对本地务工的农民党员进行组织化教育管理的同时,以乡、村或联村为单位在外出务工的党员群体中建立流动党组织(分长期和临时两种),实行由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负责的双向管理机制。特色推进就是在农村一些需要改进组织设臵方式但尚不具备改建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按行业、企业、新经济联合体及党员特长或年龄等情况灵活设立特色党小组,促进党支部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组合。具体可采取以下途径创新党组织设臵方式:一是以优势产业为依托,组建农业产业化基地党组织;二是以专业组织为依托,组建行业协会党组织;三是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龙头企业党组织;四是以产业基地为依托,建立示范服务基地党组织;五是以农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为依托建立园区党组织;六是以农业专业市场为依托建立市场党组织;七是以驻外机构为依托,建立驻外党组织;八是以流动党员管理站为依托建立党组织;九是以强带弱建立中心村党组织;十是按年龄层次,单独组建老年党支部。
3、处好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党”与“政”的关系。党在农村中的组织体制和行政体制紧密相连,要力求做到互相衔接。调整党组织设臵方式,特别是跨区域建立联合党组织时,必须同步考虑行政体制的统一问题。二是正确处理“遵守党章”与“主动创新”的关系。既要从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条件成熟时及时推进,又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三是正确处理“动”与“静”的关系。要从动态上把握农村基层党组织设臵方式调整的时机,既不落后于农村形势发展要求,又不超越于形势发展要求;既不能盲目进行或朝令夕改,又不能一成不变或一劳永逸。四是正确处理“组织引导”与“个人意愿”的关系。实践中既要加强组织引导,又要充分尊重民意,把党组织设臵方式的创新实践化为利民办事、助民致富的现实行动。
(二)教育培训,强化管理,着力提高村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对事物发展的判断力。二是加强宗旨观念教育,帮助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三是加强政策法规、科学技术方面的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指导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要完善乡村干部培训制度,建立长效培训机制,通过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等方式,采取定期轮训、集中调训等措施,使乡村干部培训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从而提升乡村干部综合素质,提高其发展农村经济和驾驭农村复杂工作局面的能力。
2、健全干部选用工作机制,选准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按照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选配好村领导班子,特别是选配好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建立健全“重民意选干部,凭实绩定取舍”的基层干部选用机制,把民主推荐作为基层干部选拔的必经程序和关键环节,坚持凡是提拔和使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晓度,从而建强基层干部队伍,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3、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工作,解决好基层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从当前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现状看,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的问题。要保证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后继有人,避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势在必行。一是把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中的知识型“苗子”作为村级后备干部预选对象,从基层公务员队伍中预选乡镇后备领导干部;二是从致富能手中优选管理型人才,把那些农村致富大户和致富能人列入后备干部队伍;三是从农村科技骨干和技术“秀才”中筛选科技型后备干部。
4、加强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村干部的内部自我监督。建立健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集中研究、民主决策村务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实行村务公开,强化群众对村干部的监督。加大村务公开监督工作力度,规范公开办事的程序,扩大村务公开的范围,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行村干部向村民述职制度,保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和决定村级事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谈心谈话和诫勉制度,及时了解村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等全面情况,完善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村级“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档案。四是探索审计监督新途径,加强对村级“一把手”的任职审计。对村级“一把手”不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离任的村干部要进行离任审计,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
(三)建管用并举,切实发挥村级组织阵地的作用和功能。
1、立足实际,因村制宜建阵地。山区农村因基础条件不同,差异极大,在阵地建设上宜立足各村村情,在面积大小、建设风格、规模标准上,不能一哄而上,不搞一刀切,搞“千村一面”,要因地制宜、因村而宜。要全面谋划,统筹考虑,区别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列出建设计划和要求,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经济条件较好但目前还没有活动场所的,要加大建设力度;对已经有场所的要抓好达标升级;对于建好活动场所的,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各级党委在对村级活动场所的帮扶力度上,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在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考核工作中,要分类确定指标,既要看建设成效,也要看基础条件和建设难度。
2、建用并举,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五大作用。一是决策议事中心作用。利用办公活动场所组织发动群众、处理村级事务、讨论表决重大事项。二是教育培训中心作用。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讨论、现场咨询、播放远程电教片等形式,有计划地开展村民群众的学习培训活动。三是群众活动中心作用。依托办公活动场所和文化体育健身设施,紧扣培育新型农民的主题,每年至少集中组织开展3至5次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村级阵地建设成为农民群众的休闲文化中心。四是信息服务中心作用。设立“说事”室、卫生室、文化室等场所,有效利用村务公开栏,公布村务党务、有关涉农政策、农业科技知识以及农业致富信息,为群众生产生活等全方面提供服务,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五是社会维稳中心作用。使阵地成为基层矛盾调解中心、服务群众的窗口。
3、配套设施,着力提升阵地功能。强化村级卫生室、文化室、图书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三室一家”,搞好日常修缮维护,配臵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村级办公阵地的综合功能,确保能够建得好、用得上。加强村级阵地的资产管理。健全完善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档案,对村集体财产、配套设施情况,变更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明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村级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活动场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坚决防止随意出售、出租、抵押等情况的发生,做到监管、维护、管理“三到位”。加大村级办公阵地的美化、净化、亮化力度,结合实际,重点搞好村级办公活动场所的环境绿化和院墙、厕所等附属设施建设以及室外场地的硬化,夯实村级办公阵地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
1、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不应该由村级负担的公共支出列入财政支出范围,逐步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财政支持和转移支付力度,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积极化解历史债务,减轻村级债务负担。
2、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帮助村级组织千方百计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收入,弥补村级运转经费不足。引导走农、工、贸、产、供、销一条龙的路子,建立一村一品发展战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效益,形成稳定可靠的财源体系。同时,村级组织可根据实际,加强发展行业、产业协会,一个协会发展一项产业,一项产业致富一方群众。
3、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减少村级支出。在财政扶持和村级自我投入的基础上,引导和激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家、先富起来的个人以及所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以捐款、捐物等捐赠方式兴办村级公益事业,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村级(农民)主体、社会辅助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建立村级公益事业投资者利益补偿机制,企业捐款和投资村级公益事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村级公益事业可以冲抵营业税、所得税。
4、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财务管理。一是结合实际,精减村组干部职数。二是减少报刊征订费用,除规定的党报党刊外,不得强行征订其它报刊。三是实行“零招待费”制度,所有为村级组织服务、达标检查活动等,必须安排招待的,建议由政府统筹解决。四是规范农村优抚、特困救助、补助支出,加快五保户集中供养,对五保户中的危房户优先进入乡镇养老院集中供养。
5、建章立制,加强监管。要从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入手,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重点是在保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完善“村账乡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收入、支出和债务的管理。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村民民主议事、民主理财。建立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分析,年终有总结,切实提高村级组织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水平。
(五)创新思路,夯实基础,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1、提高认识,营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和具体的政策措施,研究发展办法,制订出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增强“造血”功能。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分别进行挂村结对帮扶和挂户结对帮扶,指导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搞好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致富。
2、拓宽思路,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应面向市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拓宽思路,广辟集体经济增收的来源渠道,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路子。树立多业并举、多产并进观念,充分开发利用资源,打优势仗,走特色路,探索出各具实力的村级经济发展路子。城郊和交通要道的村居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城郊、要道经济,积极搞好房地产开发、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项目;地处小集镇附近的村居应积极发展社区配套服务业,通过经营和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要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根据本地实际,发展特色产业。要强化招商引资,整合村级资源,形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
3、强化管理,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要加强村公益事业资金的收取和管理,如对粮田、鱼塘、房屋承包等合同,要按时足额收缴承包金;村集体经济收入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发展生产,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的比例和总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财务公开制度和做法,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收支行为较多的行政村,要在增加村财务公开次数的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增强村干部分配使用集体资金的约束力。加强现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村集体资产管理走向规范化轨道,杜绝乱借、乱用、贪污、浪费集体资金等现象的发生。聚集村级集体财力,坚持民主理财,接受群众监督,量力而行兴办公益事业,防止和减少村级不良债务的形成。
4、强基固本,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水平。着力选配一个政治立场坚定、群众基础较好、懂经营、会管理、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领导班子,选好一个政治素质过硬、驾驭市场经济本领强的好带头人。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经常性农村市场经济以及实用技术等培训,增强农村干部的市场观念和发展创新意识,提高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制订完善村干部监督激励办法,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考核的硬指标,激励村干部把精力聚集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广大群众致富上来。加大在农村发展党员和培养后备干部工作力度,改变农村基层干部年龄老化、后继乏人状况,努力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村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监督系统,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
(六)以提高村干部经济政治待遇为着力点,不断调动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建立村组干部工资稳步增长机制,提高经济待遇。中央、省及地方财政应逐年追加对村级转移支付额度,确保村干部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速度同步增长,改变村级转移支付一定数年不动的状况。地方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每年应从新增财力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解决村干部待遇报酬问题,使村组干部年工资不低于外出务工者平均收入水平。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县、乡、村集体及村干部个人各出一点的办法,按一定比例分别承担保险费,实行统帐结合式管理。设立特困村干部救济基金,采取“财政拨一点、党费拿一点”的办法,对严重疾病或生活难以自理的村干部予以补助,切实为离职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2、为村干部成长进步提供发展平台,提高政治待遇。坚持以人为本,从多方面关心、爱护村干部的成长进步,政治上给他们荣誉,工作上为他们撑腰,学习上加大培训,生活上予以关照,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将从村干部中招聘国家公职人员的做法常态化,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人员到乡镇任职,或录用为公职人员,以此增强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调动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村干部职业化进程,实行村干部“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制”,制定出台有关具体政策,加快完善村干部待遇保障体系,使村干部干有所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干有所值。
3、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带头致富,增强村级自我支付能力。鼓励各村自力更生,不等不靠,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臵资产、开发可利用资源等途径,兴办二三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中介组织,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对村级集体经济增长部分,可以确定15-25%比例,用于发放村干部的误工、交通费用等补助,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贡献较大的村干部给予一定资金奖励。鼓励村干部带头创业致富,制定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为村干部带头致富提供项目、信贷、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支持村干部带头领办和创办基地,使他们先行一步富裕起来,逐步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更好地安心服务于农村基层工作。
4、强化村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一是明确责任机制。实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一把手”负责制,并按照职位分工确定每位村干部的岗位职责,做到权责一致、责任明确、团结协作、齐抓共管。二是完善目标机制。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任期目标和工作目标,推行目标管理。三是强化考核机制。根据各村实际,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在确定考核指标时,既突出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又对其它方面做好充分考虑,赋予相应的分值,方便具体操作。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和乡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力求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四是严格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积极运用奖惩手段,对一些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富有进取心和奉献精神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保障民主权力,推进村民自治。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促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大力开展村民自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村民依法参与、政府依法推进的舆论氛围。支持村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在农村基层的影响力,确保村民自治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充实和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指导部门的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民政部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村民委员会及其他村级组织有效运转。
2、落实自治制度。一是民主选举。对选举制度进行规范与完善,比如要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方式、人数;对选举前、选举时、选举后的各项有关选举工作进行组织和监督,保障整个选举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民主决策。大力推行“一会两票”民主决策机制,使村民能够真正表达自己的意愿,将议事范围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保障村民会议所作出的决策得到落实。三是民主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的规章制度,依靠制定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村规民约等规章来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实行依法治村、依规管村。四是民主监督。推行一户一张明白卡,一组一名监督员,一村一个公开栏,做到“给群众一个说法,还干部一个清白”。
3、完善政策法规。根据村民自治的发展情况,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围绕“四个民主”,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规范、完整的行政指导规章、办法。尽快制定有关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详细规则,规范四个民主的具体运作程序。理顺村民自治管理体制,合理划分村民自治指导、管理体制,科学界定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指导管理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能,将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为一个整体,全面、综合地抓好落实。
4、加强宣传引导。定期举办各类村干部培训班,宣传党的强农惠民政策、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通过各农村社区市民学校,举办各类教育讲座,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政干部的理论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规范的行政指导办法。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报道村民自治的典型实例,营造全社会尊重和支持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三
位于**乡政府西北部,距离乡政府1公里,紧邻309国道。全村共有135户,531人,2个自然庄,922亩耕地。党支部现有20名党员,其中女党员2人,共有支部委员3人。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男,现年57岁,初中文化程度。
通过调查,在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村党支部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明确分工,能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在带民生产、助民增收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有较强的战斗力,在组织群众参与公益事业、落实国家相关惠民政策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班子成员有较强的履职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村党支部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抓党支部建设的:
(一)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坚持,已订的制度要落实,缺少的制度要补建。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制度,做出表率。通过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支部一班人的事业心、进取心及责任感,以便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支部真正建成政治坚定、富民有方、团结战斗、务实创新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及时吸收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增加新鲜血液,逐步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党的力量薄弱的问题。
(三)选好农村党组织书记,配齐班子。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让有能力的中青年出来挑大梁。对有问题的支部成员,要本着保证稳定,“多换思想少换人”的原则,采取措施帮助教育他们,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有钱办事”,就是村级集体经济要有实力,没有集体经济实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就通通谈不上。发展集体经济,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只有集体经济发展起来,农村才能解决有钱办事、集中资金办大事的问题,从而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因此,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突破口,抓紧、抓好。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党员特别是支部成员政治思想素质和发展经济的能力。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加强党员培训教育。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来丰富他们的头脑,用先进的经验启发他们的思路,用党章约束他们的言行,增强他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本领,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教育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通过抓以上几方面的基层组织建设,广大党员明显感到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增强了,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委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党员们也大都能够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通过深入村组开展调研发现,虽然我村党组织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有力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基层党组织结构设置、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影响我村党组织正常发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班子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年轻、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多数外出,导致在家党员均为老党员,思想观念陈旧,经济基础薄弱,缺乏解决实际问题和办实事的能力,缺乏自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创业激情与本领,制约了村级组织正常化发展。
(二)经济基础薄弱。一是村级党组织班子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即使主观有干事的愿望,往往处于有心想事,无力办事的尴尬境地,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等方面多年难有大的起色。二是支村两委办公经费过少。由于近年来村工作业务繁重,各种检查、会议较多,已不能满足村级日常开支,有时甚至连基本的组织生活会都难以维持,党的基本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措施不力,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支村两委报酬低。由于当前农村工作任务繁重,低保、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危房改造等诸多惠农政策均需实施,给村干部日常工作带来极大压力,90%的村干部都成了脱产干部。而且村干部大多是家里的主要劳力,每月工资已不能支持养家糊口,难以更好的激发村干部工作激情,甚至造成个别村干部军心不稳,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的作用难以发挥。
四、意见建议。
影响基层组织正常发展,有客观与主观的原因,同时又是多种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颗星,集中力量抓支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农村党员队伍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保障农村社会稳定、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关键。为此,我们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分类定级、转化提升”为抓手,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对照“五个一”(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五好支部”创建活动。
(一)开展班子建设,发挥党员致富帮带能力。
一是对农村“两委”班子实行规范化管理,把“一定三有”作为规范村务运行的根本制度,将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村“两委”换届未当选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员,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为新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基础。二是执行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基本制度,抓好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和村务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确保最大限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保证全村各项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二)开展阵地建设,发挥农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党的活动阵地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协调和以人为本、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高度出发,彻底改变过去党支部忽视阵地建设的思想认识误区,解决村级组织阵地功能不强的问题。一是实施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消除党员干部怕老百姓认为阵地建设是浪费、奢侈,把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打造成干部办公中心、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文化娱乐中心,确立党的阵地为党的建设服务。二是成立村级信访室,定期安排村“两委”班子成员带班坐岗,让群众有苦有处诉、有理有处说、有难有人帮,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
(三)开展“四个培养”,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人的问题至关重要。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一是要大力实施“四个培养”工程,即加强思想引导,把致富能手培养为党员;加强技能培训,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加强示范带动,把村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坚持优化结构,把致富党员培养成村干部。通过抓好“四个培养”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干部结构,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增强农村干部为民办事的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二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通过与党员面对面的交心谈心、上党课、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培训,把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解决人心散乱的问题。三是多在党员的党性观念、服务意识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上下功夫,把那些年轻有为、退伍及高校毕业回乡优秀青年、致富经商能手、外出务工返乡优秀青年等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农村致富能人青年选配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促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解决党员“双带”能力不强、村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四是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改善结构,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三会一课”等措施,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切实提高全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四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群体是我国最大的人口群体,而农村老年人口也是我国最大的老年人群体。农村老年人口规模大,近年来,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在加快。因此,关注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了解他们的现状,积极解决他们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是实践_三个代表_重要思想,解决_三农_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笔者于2004年8月对山西省平遥县南政乡所辖的西堡村、贾家庄、王家庄、南政村、西游驾、蒋家堡、刘家堡、北长寿等村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以访谈形式为主,并辅之以问卷。共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57份,回收率为95%。
二、现状描述。
南政乡位于山西省平遥县的东南部,属平原地形,经济处于全县中等水平,以农业为主要产业。近年来,全乡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涌现出龙海集团、西堡康宝鲜奶厂等一批骨干乡镇企业。全乡有22个行政村,总人口为38976人,60岁以上人口为4107人,60岁以上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按照目前运用的10%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作为划分老年型社会的标准,南政乡已进入了老年型社会。为了能准确而全面反映南政乡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笔者根据各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对不同类型的村进行了调查。
(一)农村老年人口的思想政治状况。
这里所指的思想政治状况包括老年人的社会主义信念、对党的态度与评价、对改革理解与认同程度等三方面。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由于时代的原因和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农村老年人能深刻体会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而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相信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信心,信任党的领导,拥护党的领导,赞成党在农村的改革政策。当然,也有部分老年人对目前社会上的贫富分化、腐败现象和村民自治中存在的不健全方面表示了自己的忧虑。
(二)农村老年人的住房状况。
本文主要从农村老年人有没有自己的住房,若有自己的房子,对自己目前的住房状况感到是否满意;若没有自己的房子,那自己的住房问题是如何解决的,以及自己对目前的住房状况是否满意等角度展开调查和分析。
根据笔者的访谈,我们可以看到:有七成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有自己的房子,他们中大多数人对自己目前的住房状况感到很满意或满意。他们的房子大多是改革开放后由自己或自己跟儿女们一起修的。
有近三成的农村老年人没有自己的房子,跟儿女或其他亲戚住在一起,主要是跟儿子住在一起。他们中有一半略多的人常年住在一个儿子家中。调查中发现,只有一个儿子且跟自己儿子住在一起的老年人,即使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仍对自己的住房状况感到很满意或满意,对_是否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_持无所谓或不想的态度。而有两个以上儿子,且没有自己的住房,常年住在一个儿子家中的农村老年人,他们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有过因住房问题而挨媳妇骂或看媳妇脸色的经历。他们中大多数人很想或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对自己目前的住房状况感到不很满意或不满意。
有四分之一没有自己的房子的老年人,在几个儿子家轮流住。他们多则在一个儿子家住一年、半年,少则三个月、一个月。住多长时间由家庭会议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决定。此种老年人大多数很想或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对自己目前的住房状况感到不很满意或不满意。交谈中往往表现出对被拆的.老房子的强烈怀念。
因为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比较晚。所以,现在的农村老年人家里多子女的现象比较普遍。子女们因老年人住房问题闹纠纷的事例比较多。此种现象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有约10%的没有自己的房子的农村老年人靠村委会解决住房问题。他们大多数是村里的五保户。对自己的住房状况普遍感到比较满意。但也有人反映自己的房子存在年久失修等问题。
(三)农村老年人的医疗状况。
本文主要从农村老年人得病后的反应(立即找医生还是采取拖、扛的办法)、老年人平时的看病处所、老年人对自己村里的医疗条件的满意程度、老年人得了大病所花的钱由谁出、老年人每年的医疗花费和山西省乡村卫技人员的素质等方面开展调查和分析。
根据笔者的访谈,我们可以看到:有近七成的农村老年人在感到身体不舒服时,会立即找医生。这说明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健康意识增强,但也有三成多的农村老年人在感到身体不舒服时,选择扛不过去时再找医生。他们中除一小部分是自信自己身体很好,头痛感冒扛一下就过去了,不用找医生外,大多数人是因为家里经济拮据,现在医药费用高,看不起病。有近80%的农村老年人平时是找村里的医生看病,有的农村老年人平时在乡卫生院看病。可见,村里的医生和乡卫生院担负着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平时看病就医的重任。但有近30%的农村老年人认为他们村的医疗条件比较差或很差,村里医生少,好医生更少。大量无学历甚至未经过培训的人员充斥着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农村老年人所接受的医疗服务质量不容乐观。
从表十一可以看出,村里老年人得了大病所花的钱,有80%以上的老年人是自己出一小部分,儿女们出大部分或完全由儿女们出。可见农村老年人在医疗上能够花多少钱,主要取决于儿女们的经济状况。他们自己没有积蓄或积蓄很少,但也有10%略多的农村老年人得了大病所花的钱是他们自己的积蓄或他们自己出大部分儿女门出一小部分,这些老年人主要是离退休职工或干部,也有少数是个体户或乡镇企业主。
从表十二可以看出七成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年花在医疗上的费用在350元以下。可见,农村老年人整体医疗消费水平还很低。
(四)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状况。
本文主要从农村老年人是否投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商业保险及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情况等方面来展开调查和分析。
根据笔者的访谈我们可以看到:有100%的被调查南政乡老年人没有投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有14%的老年人比较了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有的老年人则根本不了解二者的区别。只有的农村老年人投过人寿或其它方面的商业保险。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五
10月15日,我有幸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暨“青年干部讲坛”专题讲座的学习。讲座中,武汉大学丁煌教授就“关于政府执行力若干问题”向我们作了详细的讲解。目前,全市各地正在积极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上级领导组织我们进行此次学习,我个人认为这是一场“及时雨”,因为对于基层乡镇团委,再伟大的目标与构想,再完美的规划蓝图及操作方案,如果不能强有力的执行,最终都是纸上谈兵。政府的政策所带来的一切成效,必须靠执行来落实。作为一名团务工作者,作为一名选调生,作为一名基层中青年干部,我想就当前乡镇团委的执行力存在的突出问题、新形势下团的基层执行力的具体要求以及如何提高团的基层执行力等方面谈谈自己的几点粗浅看法:
一、当前团的基层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团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团员青年在各自岗位上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才能,但对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种政策和要求,基层团组织在执行中还存在认识上的差距,执行上的偏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念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些基层团干部认为作为一名团务工作者,自己既不执政、工资又不多拿一分钱,就形成了干团工作混日子的思想。事实上,团干部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党的形象,如果我们身边的一部分团干部素质不高,能力平庸,作用发挥不好,就很难让广大青年加入到我们光荣的团组织中来,团组织的吸引力和战斗力就会减弱。
(二)“教条主义”式盲目执行。有些团务工作者把简单重复上级团组织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看作是贯彻执行,标榜自己是忠实的执行者,其实不然,不把上级团委精神与自己工作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照本宣科,教条主义式执行,这是对上级团委精神的消极敷衍,也是对个人行为的不负责任。
(三)团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简单。不少团务工作者还习惯于过去的首先开会,再发文件,最后各单位写总结报告的方法来抓团工作。错误地认为只有这样才是有权威性,才显得规范、正统。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导致基层团组织工作不踏实,给人印象是只会作表面文章,华而不实,走过场。
(四)基层团组织建设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从基层团组织的情况看,目前各地青年团员数锐减,难以辐射和延伸,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软弱涣散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当前多数乡镇团务工作者都身兼数职,要想利用太多的时间去研究团的工作确实有些难度。二是在乡镇团务工作者中,团委书记变动过于频繁,有的一年甚至几个月一调整,这就势必造成团的工作青黄不接,制度难以持续性执行。
二、新形势下加强团的基层执行力的具体要求以及如何提高团的基层执行力。
(一)树立明确的团建工作目标,确定执行力的方向。确定团建工作目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这里的“指标”就是团建工作目标。工作目标明确了,各基层团组织、各级基层团务工作者在工作中才能形成一股合力,从而更好地发挥知识与技能的聚合作用,从而更好地促进团务工作目标的达成。
(二)团结协作是加强团务工作执行力的保障。团结协作是一种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加强对团务工作者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要教育他们这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创造一种团结协作的环境,树立一种美好的理想,让团务工作者看到发展的前途和方向,为共同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三)知识与技能是提高团务工作执行力的基础。对于团务工作者来说,不仅要求具备一定的知识、政治、组织能力,还要懂一定的技能,这样才能有效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团的工作。
(四)党建带团建是团工作执行力的根本保障。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青年工作的重要力量。共青团的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好共青团的作用,对于做好党的青年工作尤为重要。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是巩固党的基层组织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党的事业长足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研究部署党组织的工作,要把团组织工作也同步考虑。要将团建的目标任务纳入党建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检查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应把把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成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党支部书记有关团工作的业绩考核,落实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责任制,把团建工作的考核情况,作为评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总之,执行力决定了乡镇团委工作的成与败。只有制定了科学、长远的发展目标,配备了一批团结、精干、高素质的团务工作者、拥有一套高效、规范的团务管理方法,才能有效提高乡镇团委工作的基层执行力,才能保证乡镇机关团委工作的长期健康发展。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六
2010年11月,我有幸成为共青团湖南省委选派的赴县级团委挂职的高校团干部。本人根据中青办发《关于从全国高等院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配合县级团委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为了全面了解**市的基层团组织基本情况,拓宽基层团组织的工作领域、创新团的工作方法,在**市团市委全体同志的共同协助下,本人制定了系统的基层团建调查方案,深入到16个乡镇、场、街道、5家规模以上企业、17所中小学校、部分“两新”组织和青年自组织,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访谈对话等方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同时结合有关文献资料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加强**市基层团组织建设提供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1、调研工作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按照《**团市委基层调研方案》开展,时间从5月5日至8月5日,共3个月,召开座谈会6次,访谈青年数近100人,发放问卷339份,收回有效问卷288份,回收率为84.9%。,获得数据2754个。其中65%的乡镇团委,58%的村团支部,48%的规模以上企业团支部,参加了本次问卷调查,总计被调查的团组织占整个团组织数的81.3%,调查面较为广泛。
调查的基本结论如下:
1、团组织的基本情况。**市多数团的基层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市团市委下辖16个乡镇团委、35个市直机关团委、28个企业团委以及1家驻外团工委(上海)。全市共有人口75万,其中青年团员约14万人,团组织的覆盖率达到80%左右,基本做到青年人数集中地都有团组织。
2、团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市共有专兼职团干部98人,其中专职4人,兼职94人,党员56人,25-35岁69人。从学历看,89%获得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全市团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不断优化、知识结构趋向合理,基本素质较好,一大批优秀的团干部走上了各级重要的岗位。
3、活动开展情况。我市共青团开展活动通过抓住重大事件,重大节庆活动等有利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及内容主要以各种文体活动、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及当前主题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常规性、必要性活动及抓好各行业、各级别的创优、推优和各类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开展的各项主题活动。活动基本可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但市级工作相对活跃,基层缺乏互动,没有形成轰动性的社会效应,而且与宣传工作跟不上也有一定关系。
二、基层组织建设的特色。
在**市基层团建中,除日常工作之外,还有以下特色:
1、中小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规范。
4月份,协助团**市委与教育局进行了沟通,对学校的共青团工作进行了规范。各中小学校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人名由各学校提名,报市教育局党组考察任命,由市教育局团工委行文确定。中学团委书记和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作为中小学行政班子成员,在职期间按处室主任级干部享受相应待遇。通过努力,校共青团的工作达到了极大的促进。6月份,有2所学校申报了全国少先队先进大队和中队;各个小学组织了“红领巾心向党”儿童节庆祝活动。
2、乡镇、街道、场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开展。
各乡镇街道的团委书记全部由党政班子成员(不含党政正职)兼任,原团委书记不是党政班子成员的,担任团组织格局创新后的团委副书记,一、二类乡镇和街道、芦苇场配备3至4名副书记,12至21名委员;三、四类乡镇配备2至3名副书记,9至15名委员,并在7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团(工)委工作内容设计,12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团(工)委运行机制的建立。**市团市委还要求在组织格局创新的跟进工作中,各个乡、镇、街道、场还要在本地青年的创业和就业工作中发现并推荐一名典型。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顺利开展当中。第一阶段,本市16个乡镇街道、场全面推进,均已完成了书记、副书记和团委班子成员的配备。实现了100%年轻班子成员兼任团委书记,7个单位更换了团委第一副书记的.人选,团委班子成员也均来自本地各行各业有代表性的优秀青年。
**的主要措施有:1、团市委与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联合行文,选派干部到乡镇场街道团组织兼任职务,确保系统内的委员到位;2、结合“两新组织”团建工作任务,解决团委班子非公职人员比例较低、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确保“两新组织”团建和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两项重点中心工作的任务完成;3、结合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工作,各单位自主体现工作特色;4、利用网络、电视、短信、qq群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团市委与市委办联系,将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后的新任团委书记名单编入即将修改发行的《**市党政机关常用联系电话号码本》,凸现团工作的创新突破口。
截止8月2日,**市1个乡、11个镇、2个街道、2个芦苇场全面完成团的组织格局创新第二阶段工作任务。
各单位在第一阶段实现年轻班子成员兼任团委书记的工作基础上,多方动员,实现了1、2类乡镇、街道、芦苇场配备团(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3-4名、委员12-21名,3、4类乡镇配备团委书记1名、副书记2-3名、委员9-15名的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各乡、镇、场、街道团委将召开团员委员会议,设计团的工作内容,形成团的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将派人员全程参加。
3、分类引导青年工作的开展。
**团市委结合本地各类青年群体现状特点,在外来务工青年、学校青年、企业青年、农村青年、社区青年等五类群体中,确定了5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区域和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外来务工群体1家(**市华一眼镜店),企业2家(沅纸集团和**市周六福珠宝),农村1家(**市三眼塘镇杨梅山村),社区1家(**市琼湖街道新和社区)。这些单位在做好青年思想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将“分类引导青年”与我市共青团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引导”工作为重点工作注入了精神导向,重点工作为“引导”工作提供了载体和平台。其中有3家单位由于该项工作开展效果突出,被评选为2011年**市的“青年文明号”。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团的组织建设正朝着好的方向迅速发展,但客观而言,从基层组织的工作中也折射出一些并非全局性的问题。
团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与青年需求仍有落差,团员青年游离于组织之外,部分农村团支部常年不开会、无活动。团员流失严重,发展新团员困难,对流动团员管理困难,团员入团程序不规范。在组织生活不健全的情况下,基层团员数量逐年减少。
一是近年来,劳务输出量年年增长,外流人员基本是青年。青年外流,团组织管理、服务对象越来越少,活动开展不起来。二是近年来,村干部大幅度精简,团支部书记多为交叉兼职,弱化了团的工作。三是缺少活动经费。部分村经济落后,公共积累少,团组织活动没有经费,团支部无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团员青年逐渐疏远、脱离了团组织。随着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日益增多,直接导致农村团员青年流失严重,发展团员困难,特别是流动团员管理薄弱,多数外出流动团员游离了团组织管理。
四、加强团组织建设的建议及对策。
基层团支部、总支、团委是我们整个团组织的细胞,我们必须把住激活细胞这个关键,把最难的事情做好做实,通过有形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1、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更好地把握和体现党的要求,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党组织只有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紧密结合党的建设加强团的建设,把团建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做到规划同步定,任务同步下,活动同步搞,考核同步做,评优同步议,不断优化团的建设的环境和氛围,才能使团的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充满生命力,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
2、以服务架设桥梁,从服务入手,通过建立示范服务基地、大搞实用技术培训、创办青年科技协会、领办科技推广项目、健全青年服务体系等手段切实为青年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活动服务社会,通过友情凝聚青年,通过文化等多种平台架设桥梁纽带。
3、培养复合型的团干队伍。在团干部队伍建设中要针对不同层面,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培养。对村级团干部要在发现、培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村级团干部的任用标准,()把群众基础好、文化程度高、致富本领强、乐于奉献的优秀青年农民推荐到团的岗位上来。并要把团支部书记作为村级干部的后备力量。要加强对村级团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加强考核,克服工作的随意性。
4、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要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工作和待遇落实工作。落实好团干部的政治待遇,争取村党组织的支持,加大团干部入党培养力度。通过组织培训学习,提高基层团干的自身素质,使基层团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强于群众,自身形象好于群众,工作能力水平高于群众。建好团干部的个人档案,出台一定的激励措施,联合党组织,对不同工作基础的团组织及团干部实行相应的考核管理。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七
万州区辖龙宝、天城、五桥三移民开发区,共92个乡镇、街办。万州区农业局下设信息中心,三开发区农业局都设有专门信息部门,各乡镇、街办设有农技站。我局在余家、李河、分水、响水、甘宁、九池、白土、新田、龙驹、走马十个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为每个乡镇配置方正飞越三6230品牌电脑一台和方正文绘1000c彩喷打印机一台。并对100多名农村信息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十个乡镇信息服务站建立后,承担着本地区信息服务工作。今年正在建设的乡镇信息服务站有凉风镇、河口乡、武陵镇、铁炉乡、熊家镇、天城镇、五桥镇、太龙镇、白羊镇。乡镇信息服务站均设在乡镇农技站(乡镇农业服务站)。
(二)工作定位。
万州区农业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全区信息网络建设、局中心机房和局域网维护、办公系统和公众网建设维护、综合信息的`整理和对外发布。三开发区农业局信息部门负责本开发区的信息体系建设和管理和网络维护,指导乡镇信息服务站开展信息工作。乡镇信息服务站负责向农民直接发布信息、指导生产,对外发布信息并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各项信息报表和材料的上报。
1、205月建成万州区农业局计算机局域网,并接入宽带互联网。9月使用重庆市农业局统一开发的“重庆市农业局信息管理系统区县版(办公自动化)”,用户从互连网通过密码登陆,用户扩大到全区农业系统各单位(包括三移民开发区农业局)和龙头企业、重专大户、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站、区各涉农部门、各新闻单位和区分管农业的领导,通过办公网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互连网登陆方式特别有利于基层乡镇获取信息并节约通讯经费。
2、万州区农情信息中心已于5月建立万州农业信息网/agri。万州区农情信息中心、。五桥开发区农业局建成的五桥农村经济网。
3、、开展农作物病虫可视化预报。按照区政府的分工,灾情方面我局重点负责农作物病虫灾害的收集和发布。为抓好此项工作,年我局投资6万多元,购置了摄像机、数码像机、非线性编辑卡、高配置电脑、双监视器等全套视频编辑硬件设备,开展了农作物病虫害的可视化预报工作,节目安排在万州区新闻节目之后天气预报之前的黄金时间播出,在农村收视率高达87%,成为我区农村大多数农民必看的电视节目。通过此节目,对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方法及时进行了电视预报,并介绍了大量新农药和农作物新品种(通过播放新农药广告还解决了部分栏目经费),使我区的农技宣传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4、与本地新闻机构密切合作,万州日报、三峡都市报、万州电视台主要从我区农业网络上获取农业最新信息和新闻线索,今年采编发布农业新闻34条,在《万州日报》开辟《金土地》栏目,宣传农业新技术、农业新思路。
5、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纪人和种养经营大户加入全国农业信息联播“一站通”,鼓励他们利用“一站通”开展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为其分配“一站通”代码,指导他们上网查询资料、发布信息。
6、建立农产品市场价格采集点,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7、编制《农情快报》,向社会各界宣传。
8、建立重点企业家、重点户通讯录,不定期提供信息,联系企业35家、重点户180户,如鱼泉榨菜厂、太白酒厂、三峡果汁厂、利民粮油加工厂等。
9、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每年定期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农业技术。
10、通过示范点(示范园区)传递信息。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八
第一条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道德水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根据《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含实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接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指导、监督,接受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第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
第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珍视和维护基层法律服务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第三章执业行为规范。
第八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第九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援助对象提供法律帮助。
第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法律服务机构执业。
第十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违反法律服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不得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
第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执业过错给委托人、法律服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
第十九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不得暗示、指使、诱导委托人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案件承办人员进行交易。
第二十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有关人员有特殊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
第二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唆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承办超出业务范围的法律事务。
第二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
第二十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委托人拟委托的事项或者要求属于法律或执业规范所禁止的,应告知委托人,并提出修改建议或予以拒绝。
第二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代理人。
同一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代理同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区(县)城区外的乡镇法律服务所除外,但应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征得书面同意。
第二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委托的事务。
第二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第二十八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如需特别授权,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超越委托人委托的代理权限,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委托人代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但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委托人权益需要的除外。
第三十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保证其不丢失或毁损。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挪用或者侵占代委托人保管的财物,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非法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第三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利益,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委托人或满足委托人的不当要求,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协助委托人实施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应当遵守行业竞争规范,自觉维护法律服务执业秩序。
第三十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介绍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
3.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
4.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5.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由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九
执行力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新时期全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课题,对基层国税部门而言,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最主要、最关键的是提高其执行力。只有政令畅通、执行到位,才能把上级国税机关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付储实践、落到实处。通过近阶段的调研,我对提高基层国税领导干部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方面有如下几点认识:
一、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执行力的必要性。
执行力建设是国税机关领导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总局提出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就是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而这六种能力的提高归根结底都要通过提高执行力来体现,需要良好的执行力作保障。基层国税部门领导的平时工作主要是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作决策、抓落实。作决策就是一个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的具体过程,是执行的第一个环节。决策制定后,经常性的、大量的工作是办事情、抓落实,这是执行的第二个环节。而对广大基层国税干部,尤其对部门的主要领导而言,其主要任务是执行上级决定,办好自己的事情,干好自己的工作。这种作决策、抓落实、办事情的意愿和能力就是基层干部的执行力。由此可见,没有高水平的执行力,就不可能把各项税收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就无法从根本上实践“执法为民、聚财为国”的宗旨,国税机关执政能力的提高也就无从谈起。
提高执行力是基层国税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执行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干部。当前,在国税基层部门和广大的`国税基层部门的干部中,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简单随意,理解上级政策不全面,执行上级决策不认真,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机械照搬,说一传一,说一办一,形式上执行坚决,实际上消极怠工;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预见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笼而统之,工作不具体、不深入、不扎实,浅尝辄止,只讲原则话,不求精细化;虎头蛇尾,开始抓得紧,后期疲疲沓沓,缺乏后劲,不能持之以恒。这些突出问题制约着国税基层部门执行力的进一步提高,影响了各项国税工作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二、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执行力的基本要求。
一要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提高执行力首先要有完成任务的愿望,如果上级明确要求了还在等待观望,工作部署了还无动于衷,或者找一些客观理由不肯接受,必将影响执行的效果。这就要求基层国阁部门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接受任务不找借口、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圆满的观念,对上级出台的政策、作出的决定、部署的工作,要主动接受,自觉行动,确保落实到位。属于个人职权范围内的事,不仅要办成办好,而且要独立自主地圆满完成。对于自己没有能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领导帮助解决,但不能过度依赖上级,要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同时,上级对下级的工作不能听之任之、不管不问,必须把握工作进度,及时给予指导和协调。
二要抓住细节责任到人。细节决定成败。成就每一件大事,做好每一项工作,都缘于积少成多、积小成大;事业未竟的原因,往往是关于某一个细节,败于某一件小事。因此,每一位基层国税干部都要善于从具体工作抓起,从工作的具体环节抓起,以具体求深入,以具体促落实,以具体求实效。
三要雷厉风行提高效能。任何工作都有成本之说,国税部门也有办事成本和办税成本,成本过大的政绩不是政绩,而是败绩。基层国税机关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成本意识,养成高效率、快节奏的工作作风,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及时处理和解决好工作中的问题,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每位基层国税干部都要建立一个工作台账,做到每日“三查”:一查今天还有哪些工作应该干但是还没有干;二查今天的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三查明天需要干什么,应该干什么,怎么去干。要有干不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夜不能寝的愧疚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执行的过程,也是把上级的要求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过程。要转变传统的工作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思考分析研究问题,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措施,努力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使我们的工作始终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四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支持、配合、团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和重要的能力,只有每个人都尽职尽责,并与其他同志密切配合,才能建立起协调的运转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基层国税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主动加强沟通,搞好团结,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减少梗阻,努力形成心齐、风正、气顺、干事的浓厚氛围。尤其是基层领导班子成员,更要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做到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决防止和克服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搞一团和气的不良作风。
五要解决矛盾敢于较真。执行就是解决矛盾、解决困难的过程。衡量一个干部政治素质的高低、工作能力的强弱,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他解决问题的能力,看他在关键时刻和面对困难时的表现。对于基层国税部门的领导干部而言,一定要勇于正视困难,善于解决矛盾,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迎难而上。当前,必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持贴近税务工作实际、贴近思想动态、贴近工作生活,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解决问题,要认真研究国税工作的新变化和纳税人的新需求,着力加强和改进国税工作和纳税服务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六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基层国税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对税收法律法规授予自身权力范围内的事情必须作为,否则就是不作为;法律没有授予权力的坚决不能为,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当前,部分纳税人对基层国税部门尚有一些不尽满意的地方,其主要原因是,我们的基层国税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因此,要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行、文明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同时,要正确处理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是否有利于改进工作国税工作、促进发展、改善征纳关系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切实解决“中梗阻”、“下梗阻”问题,坚决克服工作简单随意、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三、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执行力的途径。
(一)创新干部培训教育机制,提高基层领导素质。
加强执行力建设,首先得靠基层国税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性,全面了解执行力建设的内容和标准,自觉把执行力作为一种基本功和必备素质来对待。要通过对广大干部进行理想、宗旨、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把提高执行力体现到提升国税工作水平上、体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体现到为纳税人服务上、体现到增强工作实效上,自觉做到居安思危、抢抓机遇、奋发进取。要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岗位技能、职业道德、人格修养,锻造一支埋头苦干、作风过硬、战争力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创新行政管理流程,改善基层管理方法。
所谓创新管理流程,就是在理清各种权责关系的基础上,对行政管理过程或办事程序进行重新设计和安排,以缩短循环时间,规范运行程序,实现基层国税机关行政管理的高效化。一是要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对涉及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到部门整体形象的工作,要以座谈会、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二是工作流程要简化,管理方法要向轻控制、抓监管、重服务的方向转变。一方面按照“简化环节、加强衔接、畅通流程”的要求,切实提高以征管流程再造软件为导向的征管机制运行运行效能;另一方面采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领导干部给予下属更多的管理权限,更少地采取“压制性”的管理方式,而主要从抓监管、重服务上确保各项落实。三是工作任务从接受到完成要有台账,有时间表,有进度显示,有责任分工,有检查办法。要做到每项工作都环环相扣,不出漏洞。要落实经办人员的责任,使每一个基层干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四是进一步改变领导者的作为方式,基层国税领导既要重视决策的制定和工作的布置,也要重视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以提高领导力、决策力推动执行力建设、提高执行力。
(三)创新激励机制,增强工作活力。
提高执行力必须把正确的政绩观和用人导向作为着力点,把激励机制作为提高执行力的内在动力。当前,部分基层国税干部之所以工作责任心不强、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很大程度上在于竞争奖惩考核机制不健全,干部实际工作业绩不能及时真实地得到认可。
1、要从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有利于降低执行成本、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的要求出发,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实际,科学设定执行任务和责任目标,完善考核的程序、标准、办法,加强对执行过程的控制,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执行力绩效管理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政绩观。
2、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基层国税部门及其干部的执行力、执行结果以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监测、考核、分析和评价,真实反映干部的实绩,提高机关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执行效率。
3、要建立执行情况与享受待遇挂钩的考核机制,使机关干部的薪酬、培训、奖惩、晋升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统一起来,保证干部管理的效率与公平,真正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4、要改进督查方式,增强督查的实效性。坚持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的督查办法,及时反馈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落实过程的实时监控。
5、要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对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部门、单位,要请社会群众和广大纳税人对其进行评议打分,公开评议结果,并相应进行责任追究,让群众参与其中进行讨论、表达意愿,把执行建立在民意的基础之上。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十
“巾帼志愿服务”是社会志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更好地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团结妇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上级妇联“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要求,基层应该是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阵地,然而,受经济基础、社会资源分配、志愿者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基层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任重而道远。对于基层如何继续搞好巾帼志愿服务,推进妇联工作稳步前行,我们开展了调研。
我市共有10个乡镇,175个行政村、社区,共建立巾帼志愿服务队350支,每支队伍都是以妇联干部牵头,组成人员以镇村女干部、村致富能手,个体单位职工、教师、村、社区妇女代表等。
巾帼志愿服务以“服务妇女,奉献社会”为宗旨,通过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妇女权益的了解与学习,使妇女工作通过巾帼志愿服务队深入到农村、社区家庭的千家万户,为他们提供婚姻法律咨询、健康咨询、计划生育指导,妇女维权等活动,调解邻里百家纠纷,化解家庭矛盾,更好地发挥妇女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巾帼志愿队伍在节假日积极参与各类庆祝活动,组织队伍进行舞蹈,秧歌的文艺活动,充分展现基层妇女生活激情与干事热情,丰富基层妇女文体活动。
1、做好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前期宣传。巾帼志愿工作初进基层,很多百姓不明白不了解,“为什么要搞志愿服务?”“自己的事情都搞不完哪有时间帮别人”的这种利己主义思想的人大有人在,为了让更多的百姓了解、接纳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乡镇妇联带头组织起一支巾帼自愿者示范队伍,深入基层,维护村民、居民、妇女合法权益,提供相应法律咨询,走访慰问鳏寡老人,通过自身行动和广泛宣传各地巾帼服务先进模范,先进事例,大力弘扬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优良性。激励更多的妇女加入巾帼志愿者的行列,为社会、为他人奉献爱心,千方百计扩大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丰富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内容。立足于基层乡镇的民俗风俗,充分发挥本地特色,利用节假日安排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广场舞等文艺演出,创新巾帼志愿服务内容与新颖性。通过建立“妇女之家”及“妇女维权服务站”,帮助维权妇女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利用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监督村、社区内环境建设,保持村社区内整洁,参与文明村庄创建,提高村民、居民生活整洁度。不断开发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使志愿服务工作能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3、吸纳年轻知识女性,利用年轻成员实现新老互补。吸收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年轻选调生和公务员进入巾帼志愿队伍,提高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周末时间教授村民、居民电脑知识,宣传健康卫生的生活饮食习惯,帮助村民、居民了解远程教育系统。
乡镇的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位于最基层,支持少,过问少,人员少,存在诸多需要各级部门正视的问题。
1、志愿队伍人才匮乏,年龄大,文化程度低。虽然对巾帼志愿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发动,但是巾帼志愿队伍的建设情况依然不容乐观,队伍成员多为村居内35岁以上的妇女担任,学历以初中为主,虽然长期在农村生活,农村工作经验丰富,但是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有限,无法跟上现代信息化的更新步伐,也就无法满足广大村民对家庭维权、家教教育、就业培训、卫生保健等多方面志愿服务的多方需求。
2、志愿组织活动缺乏连贯性。既然是志愿服务工作,本质上就带有一定的人员不统一性和自愿性,巾帼志愿服务要得到社会认可,保持生命力,就必须紧密结合广大妇女及其家庭成员的实际需求,确定明确的目标和项目。然而在组织各项活动中,因为计划不完善、缺乏统一部署,经费来源无保障等问题,导致巾帼志愿服务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志愿者行动常常不能持之以恒,活动也常出现昙花一现现象。
3、巾帼志愿者缺乏专业培训。巾帼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是业余性质的,大多数缺乏所从事服务工作需要的技术和知识,因此需要吸纳一部分有专业素养的志愿者,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顶得上,从而发挥巾帼志愿服务的独特作用。然而乡镇中人才匮乏,有能力的人都“走出去”了,很难吸纳有专业素养的职业者,同时乡镇财政压力大,资金不足也导致无法自行举办相关培训。导致巾帼志愿者表现的热心有余而专业不足。使得志愿活动的效果被打了很大的折扣。
1、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加大对乡镇志愿者的招募力度,完善基层志愿者招募机制,保障志愿人员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要建立志愿者培训机制,着力提高巾帼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志愿者保障激励机制,为巾帼志愿服务持续开展提供基本保障和动力。
2、搭建交流平台。搭建乡镇和城市的巾帼志愿者工作交流平台,推进巾帼志愿服务网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线登记注册、在线求助和在线交流功能;邀请城镇有经验的大型巾帼志愿者到乡镇一级来提供巾帼服务工作,以城带乡减小巾帼志愿服务的城乡差距;分配给乡镇学校、银行、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名额,鼓励进行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扩大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十一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决定性因素。搞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具有伟大战略意义的工程,任重而道远。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民主管理意识不断增强,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农村基层社会政治稳定。但是,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
1、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一是农村基层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视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缺乏具体办法和有效措施。二是基层干部对党纪法规缺泛学习,法纪意识不强等。
2、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地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正,部分乡村干部,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及时,不按章办事,推诿扯皮,虚报浮夸、打牌赌博、酗酒滋事、跑官要官“走读”等现象时有发生。
3、基层民主管理、村民自治和村民议事制度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乡村一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执行不力。政务、村务公开多数流于形式,涉及经济和重大事项的不及时公开或假公开。
4、农村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状况十分突出,部分老党员自我发展能力差,生活较为贫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难以发挥作用。下闫灿村共有党员403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3%,35岁以下103人,仅占党员总数的25%,55岁以上134人,其中60岁以上就有112人,占28%,小学以下文化程度177人,占44%,在面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已存在一些不适应。
5、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自私自利严重,违法占地占路建房现象比较严重。
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1、加强自身修养,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标尺,时刻不忘应有形象和神圣职责,讲究人格,注重品德,珍惜名誉,爱惜形象,使自己的言和行与党章的要求和党员的标准相一致。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反思、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看有没有与党章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有没有违背党章的地方,开展自我批评,自我解剖,找出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从而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时时刻刻以党章的要求、他人的教训警示自己,防止沉湎于个人得失,鞭策看书,不断激发履行党章所赋予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做到自强不息,奋发向上。要处理好自律和他律的关系,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办事。
2、切实开展“八荣八辱”教育活动,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八荣八辱”的社会主义荣辱风内容深涵,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深刻而形象地体现敢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对于匡正社会风气,帮助现代青年树立正确的“三观”有着积极的作用,它像一面镜子,映照清风,交货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要引导广大群众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崇尚“八荣”、鄙视“八辱”的道德风尚。
员的工作,重视培养和吸引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这个重点来进行,并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去办理。要建立健全农村党组织,注意总结和推广做好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发展青年入党工作的经验。还要加强对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帮助共青团切实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做好“推优”工作和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再次是围绕党支部“六有”建设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新党员入党后,加强党性锻炼是关键,要让他们尽快理解和掌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定为党的事业奋斗不止的决心。而基层党校是党员教育的主要阵地,现已成为培训农民党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必不可少的重要场所。
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要告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要靠一支具有良好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素质过硬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因此,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抿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使他们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真正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带头人,从而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5、强化监督,在“三公开、一管理、一监督”上下功夫。一是要在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上下功夫。二是在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上下功夫。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针对目前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强管理,强化审计,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程序。三是在加强对乡、村干部的监督考核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扩大群众民主评议面,真正使组织检查考核收到实效。
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一心一意帮助群众致富,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对村党支部支委班子继续深入开展“两个务必”的教育,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为群众”和“靠群众”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使其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精神,在感情上心系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脚踏实地为群众谋利益。继续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等制度,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促进农村工作规范化。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十二
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自八十年代初诞生以来,以“面向基层、服务及时、便民利民”为特色,以“忠于法律、维护正义、遵守诚信、公平竞争”为执业标准,走“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道路,不断地在改革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广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大服务”思想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默默奉献社会,深受农村基层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和基层人民政府的欢迎。然而,在我国行政机构改革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因素,使广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农村的法律服务工作失去信心,对自己的前途忧心忡忡,不少已取得执业资格证和执业证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离开农村到城镇执业,有的甚至“改行”另谋它业.据调查,近几年来农村很多地方超过30%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离开农村到城镇执业或改行另谋它业,不少县市达到30%左右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现在只有一名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在执业,有的乡镇法律服务所因无专业法律服务人才而关了门。因此,现在农村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大与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专业人才越来越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也是不少地方民事纠纷和上访案件越来越多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针对当前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和面临的困境,对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出路进行探讨,为决策机构提供参考依据很有必要。
这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基层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在“大服务”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巩固、提高、完善、发展”八字方针,以“上等级、上水平、上质量、上效益”为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呈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主要表现在:
(一)服务机构不断巩固。国家行政机构改革后,基层法律服务所由国家事业单位变成了社会中介机构,广大农村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结束了与乡镇司法所“职能混杂”、“合署办公”的局面,现在基本上是“一乡(镇)一所”,而且各所都实行了“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律性运行机制,不少地方还在经济开发区,大型集贸市场等人口集中、经济活跃的区域开设新所,使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社会覆盖面日益扩大,已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庞大的法律服务网络。
(二)服务队伍不断优化。多年来,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通过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不少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另一方面,通过自然淘汰,现在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从业人员大多是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0年以上的业务骨干,而且,少地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都是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年左右的老专业人员,这些坚持下来的人员大多数工作能力比较强,办案经验比较丰富,甚至有些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于县城律师不相上下,仅仅只差一次司法考试而已。
(三)业务领域不断拓展。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行业和部门越来越多,很多改革措施需要法律去规范,许多经济行为需要法律去保障。所以现在基层法律服务业除了办理一些常规业务外,还将服务领域逐渐延伸到农村金融、房地产、劳务、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化解集体债务、产业结构调整、林权制度改革等领域,现在可以说,哪里需要法律服务,哪里就有基层法律工作者出现;哪里有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服务,哪里的矛盾纠纷就少,哪里的上访案件就少,哪里的政府工作就开展得顺利。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真正起到了“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四)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业经过过去几年的教育整顿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法制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大大增强,因而服务质量也大大提高,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也大为好转,广大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积极为基层群众排忧,为基层政府和单位解难,赢得了基层群众和政府的依赖,有作为就有地位,所以其社会地位逐年提高。
现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依据还是14年前各省司法厅和省物价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标准,与14年前相比,现在的物价水平大幅度上涨,办案成本大大增加,不少农村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办案收入除掉成本后所剩无几,即使是各所的业务骨干,有的辛辛苦苦奔波一年的纯收入也只跟农村的一个普通建筑工的收入差不多,所以,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收入过低,不够养家糊口,更谈不上参加各种社会保险,他们不得不改行从事其它职业或者到收入高的城镇去执业,这也是近几年各地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
(二)“黑律师”过多,扰乱了农村法律服务市场.有现在在农村,一些稍微懂一点点法律的人认为从事法律服务有利可图,于是,他们就偷偷到市场上买本假的律师执业证后,就到处以律师的名义拉生意,到处拍胸替人打官司,到处骗吃骗喝骗钱.在法庭上,这些人完全不讲法律程序,完全不懂具体的法律规定,胡搅蛮缠,胡说八道.只要法官不支持他们的要求,他们就跟法官大吵大闹,甚至怂恿当事人到处上访告状,不仅浪费了当事人大量的费用,而且还严重扰乱了法院的诉讼秩序,严重影响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形象.对农村这些”黑律师”,现在很多地方还没有人管,法院也不卡关,以至这些人有恃无恐,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到了与正规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抢”饭碗”的地步.(三)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形象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50%左右。还有少数近几年进入这个行业的人员没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没有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另外,机构改革后,基层法律服务所成了以行业管理为主的社会中介机构,成了民间性质的自律性服务机构,所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抓得也不多。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工作中受利益驱动,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整体形象。
(四)农村基层政府的支持弱化,部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生存环境恶化。
自2000年国务院《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革的意见》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革实施意见》下发后,大多数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政府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就很少过问了,在各级政法领导的讲话中也很难听到基层法律服务的内容了,基层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支持几乎没有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有被遗弃的感觉。不少地方的基层政府只是有了不好解决的麻烦事时才想到基层法律服务所,才把属于社会自由职业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成”司法干部”通知他们去”消灾”、”灭火”。不仅如此,《律师法》开始施行后,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严重受挫,有些法院的法官甚至拒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参加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这几项业务是司法部第19号令规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主要业务),所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业务有较大幅度下降,业务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减少,部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面临生存危机.(五)缺乏规范性文件指导,部分管理方法滞后。现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大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很多内容已不再适用于新形势下的基层法律服务实际工作,而新的管理制度没有出台,所以大多数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不规范,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平时各自受案,各自收费,各自办案,办案档案各自管理。虽然有的所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因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也没有很好的执行这些管理制度。另外,现在还有不少地方的基层政府领导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仍然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成司法行政干部,仍然经常安排早已属于社会中介机构(私营性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无偿地履行行政职能,如安排他们代表政府处理和督办相关行政事务,参加执法机关组织的执法检查等等。
(一)农村的客观实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需要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我国13亿人口就有9亿多人口在农村,而我国到目前为止只有20万律师,并且这20万律师都是在远离农村的城镇执业(目前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人对法律服务的需要).根据现在律师的收费标准,一个诉讼案件收费少则3000元以上,多则上万元或数万元,农民们又有多少人能花大量时间和大笔费用去城里请律师帮忙调解纠纷或打官司呢?肯定不多.所以,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需要的是收费低,服务及时,方便快捷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二)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建设,实施农村依法治理国策离不开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后,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依法治县、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等依法治理活动在全国展开,在声势浩大的依法治理活动中,9亿农民是活动的主力军,广阔的农村是活动的主战场,而负责对9亿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是活跃在农村基层的十几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正是这十几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地在担任基层单位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宣传法律,不断地在主持调解纠纷中宣传法律,不断地在解答法律咨询中宣传法律,不断地在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宣传法律,才使得广大的基层农民群众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地增强,才形成了今天农村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基层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氛围,因而加快了农村基层法制建设的进程。
(三)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创建农村和谐社会离不开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特别是土地承包纠纷、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债务纠纷、生产经营纠纷不断地发生,对于这些纠纷,大多数基层政府包括司法所,都是依靠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专职法律工作者通过调解或代理诉讼的途经妥善解决的.据调查,大多数农村基层法律所基本上化解了所在区域内的70%以上的矛盾纠纷,不少基层法律服务所还经常配合当地政府调解处理上访案件。总之,通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调解和代理诉讼活动,不仅有效地平息了大量的基层纠纷,化解了大量的基层矛盾,避免了不少纠纷的恶化,而且还改善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
(四)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基层法律服务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久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这说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重视,同时也说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少不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介入。同时,实践业证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从土地承包到土地经营权流转,从税费改革到林权制度改革,从产业结构调整到化解村级集体债务,项项工作都与法律相联联,项项改革离不开法律的指导和规范。可以这样说,在农村,离开了法律约束的经济活动矛盾重重,成功的很少;离开了法律指导的改革问题多多,多半失败。
基层法律服务业在改革中诞生,在改革中发展,符合中国国情,是一个深受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欢迎的行业,这个行业利国利民利社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基层法律服务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必将继续存在和发展。所以各级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切实解决好基层法律服务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确保其健康发展。
(一)加快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立法进程,为基层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我们国家对基层法律服务业进行管理的政策依据是12年前司法部发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这两个文件只是部门规章,还不是国家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所以,司法部应借鉴《律师法》和《公证法》的起草和颁布过程中的经验,尽快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有些内容已过时的司法部59号令和60号令修改后上升为行政法规或法律,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依法执业。或者由司法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律师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进行修改,然后作出立法解释,将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诉讼代理业务上升到法律许可的范围,这也是当前基层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整顿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管理.首先,要整顿农村法律服务业,净化农村法律服务市场。对于购买假律师执业证,并以“律师”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社会人员,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即定性为诈骗行为)和第51条规定(即定性为招摇撞骗行为),以及第52条规定(即定性为买卖公文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据《刑法》第266条规定(即定性为诈骗罪)和第280条规定(即定性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对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还可以依据...........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十三
司法所,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近年来,xxxx司法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主要力量。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所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加强,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与此同时,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切实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稳定、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是基层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为此,如何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提出几点思考。
一、xxxx司法所现状和主要管理方法。
xxxx司法所是江苏省优秀司法所,现有办公面积220平方米并统一设立了办公室、调解室、接待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司法所外观标识、门牌、工作人员桌牌胸牌、各项制度公示上墙、各类文书制式规格统一。
近年来,xxxx司法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和帮助,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在加强管理、发挥职能上寻求突破,主要采取了如下办法。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xxxx司法所是南京市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实行南京市司法局和xxxx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由于xxxx司法所远离市局,具体的日常管理由区司法局负责,再加上因建所时间相对较晚,职能发挥不充分,镇干部群众对xxxx司法所的认知度不高,司法所职能弱、位不高、权不重、经费缺,不能为镇提供强制力等原因,xxxx镇党委、政府对xxxx司法所管得少、支持力度不大,造成xxxx司法所人员“懒、软、散”现象比较突出,我们专门制定了镇xxxx司法所考勤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xxxx司法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并主动参与到xxxx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按照省级优秀司法所的要求,司法所应具备5名人员,其中配备1名司法助理员,而现在xxxx司法所只有行政编制1人(兼任综治办主任),配备了一名专职社工,聘用一名专职调解员,当人员任达不到要求、力量薄弱,与当前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大调解”机制的构建不适应。为解决暂时编制不足的问题,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成为基层司法所的首要问题。
(三)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运行。
基层司法所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由xxxx区财政支付外,xxxx司法所的日常办公经费基本上靠xxxx镇财政解决,这种局面使xxxx司法所“直不起腰”,因工作经费有求于人,造成实际从事的事务必然被镇其他部门牵制,不得不承担很多与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事务,xxxx所的工作在政府的安排下,本末倒置,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倒成了“副业”。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必须解决好“有钱办事”的困难,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目标考核。
为主动适应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工作目标考评标准为牵引,加强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能力,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原有的检查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对司法所承担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分别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半年和年终考核检查情况,对司法所业务工作进行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以活跃业务开展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强力提升司法所业务工作质量。
二、当前基层司法所管理中凸显的几个问题。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xxxx所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管理方法和措施得到了加强,但从司法所实际运行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来看,整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缺编缺员的情况有所缓解,但一岗多责的问题依然存在。
司法助理员属政法专项编制,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应当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人员缺编缺员的问题相当突出,目前虽然选聘了1名专职司法助理员作为补充,但也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由于司法行政职能不强、体制不顺、待遇不高等因素,加上同公、检、法等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工作经费的保障上具有明显的反差,大大挫伤了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司法助理员队伍中一岗多责的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旦有机会,就想离开司法助理员岗位,这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潜在人才危机。如果不从根本上去解决,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缺编缺员的问题将长期存在,从而就会制约和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缺钱缺物的情况暂有缓解,但经费保障的问题依然尖锐。
在领导重视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所建设逐渐摆脱了“一张桌子两条腿”的尴尬局面,司法所行政运行经费始终得不到全额的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也实行了“个案补贴”,但司法所开展工作必要经费却难以落实,司法所的各项经费保障与新形势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制约了司法所的整体发展。随着社区矫正、大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职能的强化,工作经费缺口将进一步增大。司法行政部门同公、检、法各部门一样,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政法部门。然而同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司法局的经费却大打折扣,不可同日而语。由于司法局职能弱,没有什么收费职能,其工作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三)缺位缺权的情况已有些缓解,但“弱势群体”的问题依然突出。
司法行政部门在政法系统中位不高,权不重、职能弱,近几年来,在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维稳任务压力倍增,在上级领导的关注下,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有所彰显,但“弱势群体”的问题依然存在。司法系统几乎没有什么决定权、审批权、强制力,而决定权、审批权、强制力代表着威信,威信则关系到该系统的社会地位。在镇,司法所在干群中的地位还不如国土所、兽医站等具有审批、决定权的部门,加上群众对司法所职能认知度、公信度不高,群众主动上门“找”司法所的时候少,致使工作缺乏一定威信,难以形成威慑力,影响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工作开展,很大程度影响了司法所职能发挥。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司法所管理的几点建议。
镇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中坚,他们有着“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处基层”的特有优势,是农村通向法治的桥梁,是送法到群众的通道,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载体,是化解民间纠纷的调节器,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因此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必须要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职能不强、体制不顺、经费不足等问题。
(一)落实待遇,增强队伍凝聚力。
1、工作经费要进一步保障。确保司法所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经费等,确保办公经费要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逐步解决基层司法所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专项活动开展所需的专项经费。有效解决司法所无钱办案的突出问题。
2、工作环境要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力争司法所要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给乡镇司法助理员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力争实现乡镇司法所全部配齐车辆,每个所一辆(台)以上,使其能快速及时处理有关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加强综合业务素质教育,提高队伍战斗力。
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永恒主题,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不在一朝一夕,而在长抓不懈。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素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助理员队伍。在推进工作开展的进程中,引导司法助理员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并善于从大局中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关心。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十四
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自八十年代初诞生以来,以“面向基层、服务及时、便民利民”为特色,以“忠于法律、维护正义、遵守诚信、公平竞争”为执业标准,走“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道路,不断地在改革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广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大服务”思想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默默奉献社会,深受农村基层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和基层人民政府的欢迎。然而,在我国行政机构改革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因素,使广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农村的法律服务工作失去信心,对自己的前途忧心忡忡,不少已取得执业资格证和执业证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离开农村到城镇执业,有的甚至“改行”另谋它业.据调查,近几年来农村很多地方超过30%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离开农村到城镇执业或改行另谋它业,不少县市达到30%左右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现在只有一名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在执业,有的乡镇法律服务所因无专业法律服务人才而关了门。因此,现在农村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大与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专业人才越来越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也是不少地方民事纠纷和上访案件越来越多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针对当前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和面临的困境,对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出路进行探讨,为决策机构提供参考依据很有必要。
这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基层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在“大服务”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巩固、提高、完善、发展”八字方针,以“上等级、上水平、上质量、上效益”为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呈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主要表现在:
(一)服务机构不断巩固。国家行政机构改革后,基层法律服务所由国家事业单位变成了社会中介机构,广大农村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结束了与乡镇司法所“职能混杂”、“合署办公”的局面,现在基本上是“一乡(镇)一所”,而且各所都实行了“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律性运行机制,不少地方还在经济开发区,大型集贸市场等人口集中、经济活跃的区域开设新所,使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社会覆盖面日益扩大,已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庞大的法律服务网络。
(二)服务队伍不断优化。多年来,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通过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不少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另一方面,通过自然淘汰,现在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从业人员大多是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0年以上的业务骨干,而且,少地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都是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年左右的老专业人员,这些坚持下来的人员大多数工作能力比较强,办案经验比较丰富,甚至有些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于县城律师不相上下,仅仅只差一次司法考试而已。
(三)业务领域不断拓展。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行业和部门越来越多,很多改革措施需要法律去规范,许多经济行为需要法律去保障。所以现在基层法律服务业除了办理一些常规业务外,还将服务领域逐渐延伸到农村金融、房地产、劳务、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化解集体债务、产业结构调整、林权制度改革等领域,现在可以说,哪里需要法律服务,哪里就有基层法律工作者出现;哪里有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服务,哪里的矛盾纠纷就少,哪里的上访案件就少,哪里的政府工作就开展得顺利。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真正起到了“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四)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业经过过去几年的教育整顿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法制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大大增强,因而服务质量也大大提高,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也大为好转,广大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积极为基层群众排忧,为基层政府和单位解难,赢得了基层群众和政府的依赖,有作为就有地位,所以其社会地位逐年提高。
不多,所以,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收入过低,不够养家糊口,更谈不上参加各种社会保险,他们不得不改行从事其它职业或者到收入高的城镇去执业,这也是近几年各地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
就偷偷到市场上买本假的律师执业证后,就到处以律师的名义拉生意,到处拍胸替人打官司,到处骗吃骗喝骗钱.在法庭上,这些人完全不讲法律程序,完全不懂具体的法律规定,胡搅蛮缠,胡说八道.只要法官不支持他们的要求,他们就跟法官大吵大闹,甚至怂恿当事人到处上访告状,不仅浪费了当事人大量的费用,而且还严重扰乱了法院的诉讼秩序,严重影响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形象.对农村这些”黑律师”,现在很多地方还没有人管,法院也不卡关,以至这些人有恃无恐,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到了与正规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抢”饭碗”的地步.(三)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形象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50%左右。还有少数近几年进入这个行业的人员没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没有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另外,机构改革后,基层法律服务所成了以行业管理为主的社会中介机构,成了民间性质的自律性服务机构,所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抓得也不多。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工作中受利益驱动,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整体形象。
(四)农村基层政府的支持弱化,部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生存环境恶化。
自2000年国务院《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革的意见》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革实施意见》下发后,大多数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政府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就很少过问了,在各级政法领导的讲话中也很难听到基层法律服务的内容了,基层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支持几乎没有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有被遗弃的感觉。不少地方的基层政府只是有了不好解决的麻烦事时才想到基层法律服务所,才把属于社会自由职业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成”司法干部”通知他们去”消灾”、”灭火”。不仅如此,《律师法》开始施行后,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严重受挫,有些法院的法官甚至拒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参加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这几项业务是司法部第19号令规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主要业务),所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业务有较大幅度下降,业务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减少,部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面临生存危机.(五)缺乏规范性文件指导,部分管理方法滞后。现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大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很多内容已不再适用于新形势下的基层法律服务实际工作,而新的管理制度没有出台,所以大多数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不规范,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平时各自受案,各自收费,各自办案,办案档案各自管理。虽然有的所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因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也没有很好的执行这些管理制度。另外,现在还有不少地方的基层政府领导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仍然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成司法行政干部,仍然经常安排早已属于社会中介机构(私营性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无偿地履行行政职能,如安排他们代表政府处理和督办相关行政事务,参加执法机关组织的执法检查等等。
(一)农村的客观实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需要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我国13亿人口就有9亿多人口在农村,而我国到目前为止只有20万律师,并且这20万律师都是在远离农村的城镇执业(目前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人对法律服务的需要).根据现在律师的收费标准,一个诉讼案件收费少则3000元以上,多则上万元或数万元,农民们又有多少人能花大量时间和大笔费用去城里请律师帮忙调解纠纷或打官司呢?肯定不多.所以,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需要的是收费低,服务及时,方便快捷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二)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建设,实施农村依法治理国策离不开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后,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依法治县、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等依法治理活动在全国展开,在声势浩大的依法治理活动中,9亿农民是活动的主力军,广阔的农村是活动的主战场,而负责对9亿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是活跃在农村基层的十几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正是这十几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地在担任基层单位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宣传法律,不断地在主持调解纠纷中宣传法律,不断地在解答法律咨询中宣传法律,不断地在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宣传法律,才使得广大的基层农民群众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地增强,才形成了今天农村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基层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氛围,因而加快了农村基层法制建设的进程。
(三)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创建农村和谐社会离不开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特别是土地承包纠纷、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债务纠纷、生产经营纠纷不断地发生,对于这些纠纷,大多数基层政府包括司法所,都是依靠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专职法律工作者通过调解或代理诉讼的途经妥善解决的.据调查,大多数农村基层法律所基本上化解了所在区域内的70%以上的矛盾纠纷,不少基层法律服务所还经常配合当地政府调解处理上访案件。总之,通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调解和代理诉讼活动,不仅有效地平息了大量的基层纠纷,化解了大量的基层矛盾,避免了不少纠纷的恶化,而且还改善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
(四)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基层法律服务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久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这说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重视,同时也说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少不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介入。同时,实践业证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从土地承包到土地经营权流转,从税费改革到林权制度改革,从产业结构调整到化解村级集体债务,项项工作都与法律相联联,项项改革离不开法律的指导和规范。可以这样说,在农村,离开了法律约束的经济活动矛盾重重,成功的很少;离开了法律指导的改革问题多多,多半失败。
基层法律服务业在改革中诞生,在改革中发展,符合中国国情,是一个深受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欢迎的行业,这个行业利国利民利社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基层法律服务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必将继续存在和发展。所以各级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切实解决好基层法律服务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确保其健康发展。
(一)加快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立法进程,为基层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我们国家对基层法律服务业进行管理的政策依据是12年前司法部发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这两个文件只是部门规章,还不是国家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所以,司法部应借鉴《律师法》和《公证法》的起草和颁布过程中的经验,尽快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有些内容已过时的司法部59号令和60号令修改后上升为行政法规或法律,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依法执业。或者由司法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律师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进行修改,然后作出立法解释,将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诉讼代理业务上升到法律许可的范围,这也是当前基层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整顿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管理.首先,要整顿农村法律服务业,净化农村法律服务市场。对于购买假律师执业证,并以“律师”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社会人员,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即定性为诈骗行为)和第51条规定(即定性为招摇撞骗行为),以及第52条规定(即定性为买卖公文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据《刑法》第266条规定(即定性为诈骗罪)和第280条规定(即定性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对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还可以依据律师法第46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司法行政机关应根据新的形势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修改和完善相关的基层法律服务业管理制度,使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管理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切实可行。第三,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把入门关,凡没有通过全国统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考试和司法行政机关考核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基层法律服务领域执业。严禁那些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社会形象不好的所谓“黑律师”、“土律师”蒙混过关进入法律服务领域执业.第四,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学习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其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努力提高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三)调整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业的收费标准,使基层法律服务业真正市场化。
省司法厅应主动联系和配合省物价部门对9年前制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标准重新调整,尽可能参照律师的收费标准予以提高后,制定出指导性的新收费标准。同时,应允许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新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和在办案中所花时间的长短、精力的多少以及案件的难易程度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以体现法律服务“市场化”的特点和“按劳取酬”、“劳酬相当”的原则。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按照“改革深入到哪里了,市场经济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踪到哪里”的大服务方针,围绕基层经济工作和法制建设的重点,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只要是法律不明文禁止的领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可积极介入,一切以满足社会需要为出发点,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就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特别是要开拓为农村经济改革,繁荣农村经济服务的法律服务业务。要开拓为发展和完善农村商品市场,培育和规范农村土地、金融、劳动力、信息等要素市场服务的法律业务。要开拓为农村基层政府转变职能,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服务的法律业务,要开拓为培植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基层社会稳定的法律业务等等。
(五)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宣传,为基层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级新闻媒体应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要积极宣传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忠于法律、维护正义的典型案例,要积极报道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典型事迹。同时,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还要加强自我宣传,要积极总结自己在法律服务中的成功经验,要积极报道本单位在法律服务中有重大影响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以此来扩大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影响力,从而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服务基层调研报告篇十五
根据工作安排,县政协社法委与县司法局组成调研组,对部分乡镇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律宣传、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支持力度不够。
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我县基层司法所在硬件投入、经费保障等方面尽管有较大的改善,但与工作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相对于公、检、法三家工作侧重于“出事”后解决问题的“显”性而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具有明显的“隐”性特点,其作用侧重于“出事”之前的宣传和教育,而宣传、教育的效果并不能立竿见影。由此导致社会上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基础性缺乏足够的重视,有的基层党委政府甚至觉得司法所“有你不多、无你不少”,因而出现抓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力度不及公、检、法三家的现状。
(二)队伍实力不强。
一是人员偏少。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司法〔〕19号)要求:“司法所一般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应当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我县应该成立42个乡镇司法所,至少配备126名专职人员。而我县目前只有30名专职人员,分布在6个片区司法所和3个街道司法所。每个片区司法所在过去的区公所所在地乡镇办公,负责3—5个不等的乡镇司法工作。在市对县的平安建设考核中,为达到“一乡一所”的标准,我县上报了42个司法所,同时将司法局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和乡镇综治办人员确定1-2名上报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充数”,但实际并没有履行司法所人员职责。二是能力不足。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么是“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法律专业知识缺乏;要么是才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基层工作经验缺乏;同时,司法所的教育培训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
(三)保障投入不多。
一是硬件投入太少。我县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司法所仅有25所,且一个所的投入建设主要依靠市上补助的8--24万元资金,县财政没有相应配套,部分司法所依然存在生活、办公区不分的问题,个别所甚至连卫生间都没有。去年,为了应付市上检查,我县虽然在所有乡镇都成立了司法所,但仅仅是在乡镇政府机关内挂了牌、借屋摆放了简单的办公桌椅,并没有实际投入运行。如上坝乡司法所的牌子就挂在该乡综治办公室,一个1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就挂了综治办、交安办、司法所等3个牌子,无人员、无设备,其业务依托于江口片区中心所开展。二是办公经费投入不够。仅在运行的9个所配备了电话等必要办公设备,其中5个所配有公务用车。在后勤保障上,派出所、基层法庭都成立了自己的食堂,聘请了专门的炊事员,而现行的6个片区司法所和3个街道司法所仅4个所是在乡镇政府“搭伙”吃饭,还有5个所的吃饭问题是由司法所人员自行解决。由于后勤等保障跟不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作用发挥不足。
一是事繁人少,履职不平衡。每个片区司法所要负责3—5个不等的乡镇司法工作,由于司法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加之社区矫正工作实行的是严格追责制度,致使基层司法所把社区矫正工作当作重中之重,影响其余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辐射力度,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平衡开展。如青龙街道司法所仅有1名司法人员,但却担负着青龙街道和巴阳镇两个镇街的司法行政工作,仅青龙街道需要其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就达65人,且居住十分分散,走访少数偏远的矫正、帮教对象来回就需要1个工作日,工作量实在太大,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只能是应付性开展。二是手段不多,认知度较低。由于基层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有所交叉,但乡镇综治办、派出所手段和方式比司法所更多,效果更好。因此,很多时候群众有事只找乡镇综治办、派出所,部分群众甚至根本不知道有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存在。
(五)待遇落实不够。
公、检、法三家的干警都有相应的岗位津贴、补贴;纪检干部、信访干部也都落实了相应的纪检、信访补贴。尽管财政部、人社部、司法部也对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等政策进行了明确,但在我县仍未得到落实。在调研中,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自我认同感低,认为公、检、法部分内设机构的中层干部可以高配为正科,而司法局的中层干部还没有一个高配为正科,地位与他们差距较大。岗位津贴落实不到位和政法系统内的职级配备不平衡,严重挫伤了基层司法人员的.积极性。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职能职责。
一是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领导,深刻认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当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过程中发挥的基础性、预防性、超前性作用。二是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建议县委、县政府通过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基层司法所主管单位和协管单位的职责,并重新定位(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基层司法所、乡镇综治办、派出所部分交叉的职能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配合有序,工作量分配均衡,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
(二)选好配齐人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县委、县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司法所的履职要求,按照司法部“一乡一所、每所3人”的编制标准,逐年补充,逐步达到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如短期内不能通过正式编制解决人员问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社区矫正协理员,解决人员缺编问题,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二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要认真贯彻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建立完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建议可定期轮流输送司法助理员到政法院校进行系统理论培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三是加强考核奖惩。针对我县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体系,根据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实际,按照社区矫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职能分项细化考核措施,按职定责,按责定量,按量记分,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评价司法所人员。将考核结果与经济和政治待遇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奖惩激发队伍活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保障。
县委、县政府要把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县里实际情况,可先对原片区中心所进行完善,再向所辖乡镇逐步推进。一是对现有司法所的办公条件进行提档升级,县财政每年对基层司法所解决一定的后勤保障经费,对没有必备生活设施的,创造条件进行改造,实现基层司法所生活区和工作区的分离,确保基层司法人员的生活无忧,安心扎根于基层。二是对新建司法所按中央财政预算、市县级财政1:1的配套资金进行投入,切实帮助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中面临的资金、物资等实际问题,逐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为司法所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促使基层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
(四)搞好内外结合,力争位为相彰。
一是内扣中心,实现有为有位。司法所人员要立足工作实际,正确全面的认识党和政府赋予基层司法所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出击,创新作为,着力完善自身的各项职能职责,寻找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突破点、突破口,找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起点、新平台,增强群众对司法所所起作用的认识,强化司法所在群众中的存在感,提升司法所的社会认知度。二是外搭平台,做到有位有为。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新常态下,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为基层司法所充分履职搭建良好平台,如在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需要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其资金、政策上支持的,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全力支持,逐步提升基层司法所的社会影响力。
(五)落实相关待遇,稳定基层队伍。
一是在岗位津贴方面,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72号)的规定,落实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二是在职级方面,属于县级层面能够解决的,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如在司法内设机构上,对部分机构负责人,探索给予正科职级待遇,增强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政治荣誉感;三是在人员流动方面,可建立政法系统内的干部轮岗、挂职锻炼机制,调动司法队伍的积极性,增强司法队伍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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