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精选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8:5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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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面对一些新鲜事物时,我们会产生好奇心和求知欲。写总结时要注意结尾,可以总结自己的体会和反思,并给出进一步的行动计划。我们收集了一些优秀总结的例子,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参考。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一

爱情只有当它是自由自在时,才会叶茂花繁。认为爱情是某种义务的思想只能置爱情于死地。只消一句话:你应当爱某个人,就足以使你对这个人恨之入骨。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感人的经典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他一头金发,身材魁伟;她一双碧眼,温柔娇媚。他们在一个学校上高中,情窦初开的年纪,忘了谁先追的谁,他们成了一对人人羡慕的情侣。

转眼到了毕业之际,学校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舞会。那个夜晚如此美丽,所有的人都在狂欢、都在倾诉心曲。

他拥着她起舞,把灼热的吻印在她的唇边,让她的心激动地战栗。月光如水,黄莺在窗外歌唱,他送给她一枚戒指,什么也没说,但她什么都明白。

他走了,成了一名美国陆战队的机枪手。她留在属于两个人的城市,隔几天就会收到他热情洋溢的信。

在信中,她的心一直紧跟着他匆匆的步履,到了圣地亚哥的军营,随后又到帕劳前线。一场惨烈的战斗之后,她再也没有收到男友的来信了。她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说什么也不愿意接受。

70年后,她已经成了一个90岁的老太太。有一天,她应约去参观新奥尔良市美国二战博物馆,在那里她终于证实了自己当年的猜想,因为她看到了男友的遗物——里面竟然有一本厚厚的。

日记。

翻开日记,里面写满了对她的牵挂和爱。这是一封迟到了70年的。

情书。

睹物思人她捧着日记热泪盈眶泣不成声。

当年,他一进军营就开始记日记,这既是他在陆战队的生活史,也是对女友倾诉衷情的地方。在美军进攻帕劳之前,他在日记中写下了最后的请求——希望发现这本日记的人将它交给全心爱慕的女友。

三天后,他被日军狙击手击中脑门而阵亡。一直过了70年,她才无意中看到这本日记。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90岁的她陷入深深的思念之中,永远忘不了那个毕业前夕的舞会,他拥着她起舞,把灼热的吻印在她的唇,窗外月光如水,黄莺在歌唱,他送给她的那枚戒指,到现在她还戴在手上。70年的光阴,并没有带走他的形象,因为他早已经刻在她心上了。

几天后,她再次来到新奥尔良市美国二战博物馆,用颤抖的手把自己的一张照片夹在了日记的中间,照片上面,有一行端丽的小字:永远爱你的劳拉。

爱,无关岁月,无关生死。请记住两个普通的名字:琼斯、劳拉。

她和他又吵架了,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中午下班的时候忘记买味精回家,家里的味精早餐已全部用完,两人一起出门上班时她再三叮嘱过他的。

他进门后,她正在炒菜,第一个菜就等他的味精起锅,看着他两手空空地走进来,她的火气一下子就窜上来了,大声责备道:“你这人怎么搞的,连这事都会忘记,还要不要吃饭,真让人烦!”

他见她在厨房里忙,这才记起味精来,本想到宿舍隔壁小商店买包的,见她说话那么伤人,赌气地将公文包往沙发上一扔,回敬道:“你这人真没修养,一件这样的小事就开始上纲上线,是不是到了更年期啊?”然后坐在书房里玩起电脑来。

他这么一说,她心里更不舒服,索性将锅铲一丢,把煤气灶的开关一扭,气鼓鼓地坐在沙发上,罢起工来。

他们的孩子已上高中了,寄宿在学校,只是周六晚上回家住,星期天晚上再回学校,虽然她和他有些心疼,但想到现在的独生子需要的就是锻炼,她所能做到的事就是孩子在家时做些好吃的,他呢,陪着孩子看共同喜欢的球类比赛,一家人就这么走过来了。而平常,只有他们俩在家,他们,很讲究生活质量,比如一日三餐,如果没有应酬的话,他们都是在家自己做着,很少有随便应付的时候。

可是,近些日子来,她发现,他越来越有些不可理喻了,一改以往的宽容和心细,做起事来不是丢三拉四,就是忘东忘西;对于她,也没有以前那么体贴,她一唠叨他就不耐烦起来。倒是在与孩子相处中,还是有说有笑的,象哥们。

他也发现,她不再象以前那么温柔和善解人意,动不动就发火,很少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并且,说出的话很难让人接受,只是,她对孩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问寒问暖。

她想着自己的心思,竟靠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后,见自己身上已搭上了一条小毛毯,她的心里顿时一暖,赶紧站了起来。

走到餐厅,桌上已有两菜一汤,他正端着两碗饭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一见到她,他笑吟吟地说:“我正想叫你起来吃饭,快洗一下过来吧。”

她知道刚才她睡着的时候他不仅出外买了味精,而且还在厨房里忙了半天,这对于并不怎么喜欢做饭的他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她的心里不觉充满歉意。

他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夹了一大筷子辣椒炒肉放进她的碗里,说:“尝尝我的手艺,多吃点,看你这段。

时间。

瘦的。”

见状,他轻轻地坐在她的身边,拥着她,自我责备道:“老婆,对不起!本来就是我的错,可我却冲你大吼大叫,真不象个男人!”

她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一种久违的温馨感让她心里暖洋洋的,心底好象有块冰“哗啦”一声碎了。

她认真地自我检讨:“嫁给你,我并没有后悔,或许是因为女人到了这个年龄会有些失落感,总希望能挑到你的毛病从另一方面找到。

自信。

却不知道自己在将幸福和快乐越推越远。”

听着她掏心窝子的话,他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看着她又泛起温柔的双眸,他的心突然一热,动情地说:“是我不好,没有及时了解到你的心情,你忙里忙外的,多辛苦,而我,却总与你对着干,往后,看我的行动吧!”

她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连声说:“谢谢!谢谢你!老公!是我错了!”

他无限爱怜地捧起她泛着泪光的脸,她触到了他那双写满了深情和专注的眼睛,一如以前。

对与错,在时间的流逝里交织成一种理解和感动,他与她,就那样静静地拥抱成一幕最动人的风景。

那一年,她十六岁,花一样的年龄。只因父亲在单位聚餐时,不小心说了精神决定物质的话,就被打成左派,关进了监狱,母亲气得跳楼,她也从一名幸福的高中生变成了人人不齿的改造对象。

她被送到了北大荒的一所小农场里,出工,收工,接受改造。

最怕的就是开集体大会的时候,她经常被揪出去。

她低着头,跪着,她得顺应大家的意思,要不然每个人一口唾沫就可以把她淹死。她还把生日时母亲给她买的衣服剪成了破烂,一头乌黑的秀发也变成了齐耳短发,白净的皮肤也晒得黝黑,一个女孩子的青春,不再鲜艳。

那一次,刚收工,瘸腿队长突然喊她过去,说她是资本主义的走狗。所谓走狗,是搜到了她圆珠笔和日记本。队长要把搜到的圆珠笔和日记本,进行销毁。头一次,她进行了反抗。队长就揪住她的头发,拼命地往墙上撞。

突然,从外面跑进来一个汉子,死命地抱住队长,所有的人都捂住鼻子。那是一个乞丐,从小没爹没娘的,没有人会和他计较。队长也厌烦他,便松了手,拍了拍身子,就走了。

他望着她,一脸的傻笑,不要怕,有我在你旁边,没有人敢欺负你。她看着他,感激地点点头。从此,他天天都在农场里转悠,没有人再找她的麻烦,因为他会为了她去拼命。

知道她营养不良,他便想方设法地弄些干净的东西送过来,那一小袋豌豆,便是他亲自为她炒的。

他对她的好,她心里明白,有时,她想,嫁给他算了,让一颗飘泊的心也能有一个温暖的港湾。可是又觉得心有不甘,她本不属于这里的,她经常遥望南方,对他说,那里才是我的根。

高考恢复后,她回到了城市,她叫他一起去。起初,他不愿意,她说,他不跟着走,她身边就没有一个亲人了。

他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柴米油盐,拖地洗衣,他还找了两份兼职。他说,你只管好好准备高考,别的事不用你理。

有泪,点点滴滴,她第一次拥抱他,心里却想,此生嫁他,也无怨无悔了。后来,她考上了清华大学,成为了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幸运者。离开时,他说,你好好的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一晃三年过去了,大学毕业后,她有了出国深造的机会,是去美国,她特意回家问他。他还是那句话,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她想把婚事先办了,他却不同意,他说,把你父亲接出来再说。她没有再。

坚持。

她还年轻她还有大把的梦想要去实现。

在美国,她拼命地学习,她不想他撑得太累。硕士毕业后,当地许多公司对她伸出了橄榄枝,这些,都是她曾经的梦想——拿到绿卡,过着红酒咖啡的悠闲日子。可是,她拒绝了,她知道他不愿意过去,他的根在家里。

她回到家,父亲正在家里悠闲地抽着烟,她问,他呢?父亲说,知道你要回来了,他正在厨房忙着呢。

她跑到厨房里,他正在烧着可口的饭菜,一屋的青烟缭绕。见到她,他说,回来了啊。她轻轻点头,再也不走了。他把行李提到房间里,他说,房间都给你准备好了,我就知道你要回来了。她哪里知道,他每天都在做着她回家的准备。

晚上,他拿了一个瓶罐出来,里面是满满的豌豆,他笑着说,也不知道你去了多久,我便一天放一粒进去。她留着泪数着,整整2196粒豌豆。他没读过书,看不懂电视,也不知道日历,便只好用最笨拙的办法记录她离家的日子。

那2196粒豌豆,是2196种思念,是2196声爱的呼唤,她默默地数着,捧着,泪也洒落一地。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二

我会有这样的。

爱情。

全世界在我眼中这时分为两半:一半是她,那里一切都是欢喜,希望,光明;另一半是没有她的一切,那里一切是苦闷和黑暗。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经典爱情故事短篇,希望能够帮到你!

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

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

时间。

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

母亲为他守寡近20xx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

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

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

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

情话。

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

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

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

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

妻子笑着说,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

当他准备在案板上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

那年,十七岁的他,去一个遥远的小城读高中,那是他的外婆家,因为外公的去世,父母决定让他留在外婆身边。

于是认识了她。看她第一眼,就有惊艳的感觉,而她低下头一笑,水莲花一般不胜娇羞。

他和所有男生不同,穿高领的白色毛衣,旧旧的牛仔裤,头发长长的,眼神是忧郁的,班里举办晚会的时候,他和她主持节目,如两个玉人一样,看得男生女生都嫉妒起来。

所以,他把一张纸条写给了她:可以喜欢你吗?她约了他出去,在星光下说:“把手打开。”他打开手,放在手上的,是一双鲜红的手套。

她说:“北方冷,你们南方人太单薄,看你的手冻得像红萝卜。”说着,自己娇羞地低下了头。无关风月的话,却让少年的他怦然心动,那艳红的手套,似两簇火苗在心里发起烫来,他想,今生今世,他是忘记不了她的。

后来高考之后他回了上海,她没有考上学,去了一个林场上班,后来,终于再也没有消息。

十几年后,他出国。

读书。

娶妻生子有了自己应该有的幸福开着不错的车有带游泳池的房子在美国有自己的公司不停地换房子不停地搬家但他唯一没有丢掉的东西是那副美丽的红手套。

虽然不知放在了哪里,可他知道,那副红手套还在身边,那是那个美丽的少女一针一针给他织的啊,她给他的时候说:“我第一次织东西,扎破了手,还织得不好,你多担待吧。”

的确是不好。很粗糙的针脚,可是,他喜欢,因为,那是他的初恋啊。

千回百转之后,他终于知道了她现在在哪里了,她离了两次婚,带着一个孩子,自己现在正卖服装,和他谈项目的城市离得很远。

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

在飞机上,他心跳到快要崩溃,三十岁的人了,忽然还似少年一样冲动着。

他没有提前打电话给她,想给她一个惊喜,看看她还能不能认出他来。

到了她那个服装摊前,他呆住了,那个从前的美少女已经快认不出来了。他看着她,看着十几年的时光在她身上打下的烙印,忽然很想流眼泪,谁最无情?不是他,也不是她,而是永远无边无际永远没完没了的时光啊。

他叫了她的名字。她回过头来,看了他几分钟之后就冲了过来——“是你呀,美国的大博士回来了!”他没提那副红手套的事。

在一群同学喝醉了以后,有人提起当年的事,说他们如何般配如何金童玉女,她就哈哈笑着说:“说什么呢,人家哪能看得上我啊?”

他知道,有很多东西是不能复制的,有很多东西,是走了之后,再也回不来了。

结婚以后,梅才渐渐觉得他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是拥有大度胸怀的男人。

梅每次决定放弃这份爱情时,便会想到他对她的呵护体贴,想着想着,她心中的郁闷便轰然倒塌,再一次“幸福”在爱情的漩涡之中。

梅记得,在与他度蜜月期间,同事阿力打来了问候电话。梅便在电话里同阿力聊了起来。好长时间没有见到的朋友,还能够想着给她打电话,这让梅很高兴,也很感动,聊天时那兴奋快乐便写在了脸上。

放下电话的瞬间,梅才发觉,他一直守在她的身旁,听着他们之间的聊天。虽然他没有说什么,但是从他那铁青的脸上能看出他对她的责怪、怨怒。

梅无法向他解释,因为阿力只是她单位里的同事,也没有必要解释。那个晚上,是梅与他自从结婚以来,第一个沉默的夜晚,也是第一个让他们感到难熬的夜晚。

第二天早上,他仍旧按时起来为梅端来了煎好的面包片、浓香四溢的热牛奶……这让梅又从心里感到了一丝内疚。

那个午后,梅接到了同学聚会的电话,立刻想到了他或许会不高兴。她本想找个借口拒绝,可是在同学的催促下,梅还是去了。

那个晚上,他三番五次打电话催促,让梅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颜面扫地。想到他那心急火燎的样子,还有那张铁青的脸,梅不顾同学们的嘲讽,还是起身回家了。

迈进家门的瞬间,梅心想,他一定会数落她一阵子。可是,他并没有同她争吵,而是铁青着脸走到了另一个房间。临睡前,他仍旧为梅端来适中的洗脚水,说泡泡脚解解乏能够睡个好觉。

那一夜,梅很久没有睡着,总觉得胸口有团东西在堵塞着,在黑暗中眨着眼睛,不经意中流出了酸涩的泪滴。

从那以后,梅不想再看到他那张铁青的脸,更不想忍受那份“冷战”带来的孤独。她谢绝了所有的应酬,渐渐地,没有了朋友,家成了她。

生命。

的唯一。

别人看着梅生活在幸福里,可是梅觉得自己就像他腰间的那串钥匙,永远快乐不起来。

一天,梅带着儿子去看蝴蝶昆虫标本展览。看到珍品标本,是一只漂亮的昆虫被凝固在琥珀化石之中,瞬间,梅的心被刺痛了,她想到了自己的爱情。

是啊,在爱情生活中,体贴、关爱固然重要,可是失去自由的爱情,只能是爱情的琥珀,只能凝固着生命中瞬间的幸福。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三

爱情故事是充满着甜蜜的,大家喜欢看爱情故事吗?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经典感人爱情故事,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鲜花献佛【1】。

25岁,正是一个编织爱的锦缎的年龄,在这个美好的时光节点上,他爱上了一个迷人的姑娘。这个姑娘是她的学生,对他很是仰慕。按理说,他们走到一起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这个姑娘却一直在躲避他,并且悄悄地逃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家乡。

他是一个对爱无比执着的男人,于是,也追到了她的家乡。这才明白,原来,姑娘已经结婚,只不过和爱人的关系已经破裂,目前处在僵持阶段。了解到全部情况以后,他并没有打退堂鼓,反而加紧了对姑娘的追赶步伐。

大凡一个心中燃烧着爱火的人,都能成为真正的勇士。他带着姑娘来到了她的丈夫家里。他开诚布公地表达了自己对姑娘的爱慕之情,并希望她的丈夫能够成全他们。

经过一番接触三次推心置腹的谈判,他终于赢得了姑娘丈夫的同意。通过谈判,姑娘的丈夫更加深了对他的了解,并在心灵深处陡增了对他的钦佩。

1924年11月7日,是个甜蜜的日子,他们在上海举行了结婚仪式,她的前夫亲临祝贺。从此以后,这两个男人也成了最亲密无间的莫逆之交,经常在一起研究学术,讨论诗词歌赋。更称得上玄妙的是,姑娘的前夫还曾送给她现在的丈夫一张六寸照片,照片上,前夫剃光了头,身穿袈裟,手棒一束鲜花,照片上写着“鲜花献佛”四个字,意思是,既然自己配不上这样一个美丽的姑娘,就把她“献”给更加优秀且是姑娘所心仪的男人。

这样一个举世不多见的故事,他们的主角都是谁呢?

在当日的《国民日报》上出现了如下三则启事:一是沈剑龙与杨之华离婚启事,二是瞿秋白与杨之华结婚启事,三是瞿秋白与沈剑龙结为好友启事。

毋庸讳言,单单是透过这样三则启事,我们就不难。

总结。

出这样三条箴言:一,爱就应爱得如火炽烈,不爱了也该洒脱地还给彼此以自由;二,真爱总能扫平一切艰难险阻,化荆棘为坦途;三,在爱中走向成熟的男人,他们的心胸都比海洋更宽阔。

是的,爱总能化腐朽为神奇!

最后的平安果【2】。

前几年,男友应朋友之约,想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我也跟他一起去。到了那儿才发现,朋友搞传销骗人。我们想办法溜了出来,证件和钱却没能带出来。天很冷,徘徊在街头,我发抖的样子,让男友内疚得很。为了安慰他,我强装欢笑说:“幸好,我们没丢掉爱情。”

“有办法了!”我摸出口袋里仅有的100元,拉着男友,跑到水果市场,买了两箱又大又红的苹果。又去路边的礼品店,买来包装纸。整整一个晚上,我和男友不停地忙碌,终于,原来普普通通的苹果,加上精美的包装,显得非常漂亮。男友还动手做了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圣诞平安果,5元一个”。

第二天,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们在一个学校的门口,摆开了摊子。没想到,生意竟出奇得好,来选购的人很多,有的说要送朋友。希望他们平安顺利;有的想送给恋人,希望爱情更加甜蜜。

入夜,只剩下4个苹果了,我和男友掩饰不住内心的惊喜。但还是双眼紧盯着路人,希望能等到最后的顾客。

”我出差路过这里,没有朋友可以送。再说,你们送出了美好的祝福给别人,让我也为善良的你们祝福!“女孩转身消失在夜幕中了。

不知什么时候,空中飘起了洁白的雪花,捧着最后的平安果,我们的内心深处,却洋溢着春天般的温暖。

富男友,穷浪漫【3】。

朱小棣开着一辆红色polo在大街上转悠了好几圈,依然找不到停车的位置,心里烦躁得像烧开的壶水,翻着花儿。这年头,真是买车容易停车难啊,想找个车位比找个老公还困难,哪儿都是满的。

转到第5圈的时候,朱小棣终于看到了一个空位,但她这个新手还没有来得及下手,车位便被一辆黑色的迈腾捷足先登了。眼睁睁地看着一块奶油蛋糕被别人抢走了,朱小棣气得跳下车,双手叉腰,做泼妇状,伸手弹了两下迈腾的车窗。玻璃落下,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他一脸错愕:“美女,有事吗?”朱小棣气势汹汹地说:“迈腾,你也太欺负人了吧?我找了半天才找到这个车位,你上来就给撬了,还有没有个先来后到?”

迈腾笑了,露出一口白白的小牙:“美女,第一我不叫迈腾,我叫腾迈;第二,我以为你倒出了停车位,打算开走,所以才拱了进来,并不是有意想占你的便宜。”

朱小棣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她挥了挥小拳头,做恶狠狠状:“狡辩!我不管什么迈腾还是腾迈,第一,别一相情愿,自作多情,等你的小眼睛什么时候长大,兴许我会看上你;第二,请注意你用词的尺度,小心我去法院告你!”

腾迈说:“美女,生成这样,不能怪我,我天生的小眼睛,这辈子也长不大了,拜托你别惦记了。再说,就你这母老虎的范儿,男人看到你,只怕都逃了吧?另外,也请你注意用词的分寸,你这是人身攻击,小心我请律师告你!”

朱小棣恶狠狠地丢下一句:“随时恭候!”开着红色polo绝尘而去。

一个小小的停车位,朱小棣当然不会放在心上,此时此刻尽管很生气,可没几天就忘记了,谁会把一个陌生人放在心上?又没有国恨家仇。真正让她无法消化的,是她被迫辞职了。

郁闷难当的朱小棣拉着死党梅含去k歌,可是朱小棣灌下两听啤酒就开始耍酒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唇齿不清地嚷嚷:“办公室那破上司居然用猪蹄一样的胖手摸我,我掴他耳光不对吗?我又没错,他们凭什么让我辞职?”

梅含像哄小孩一样,半哄半拖半拽着朱小棣往外走,可是一出门朱小棣就坐在台阶上,再也不肯走了。把个梅含愁得上吊的心都有。

就是这个时候,腾迈和一帮人说说笑笑往前走,走了几步,想起什么似的又折回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清是昏昏欲睡的朱小棣,不禁笑了,伸手掠了一下她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说:“polo,我还没找律师起诉你,你怎么就想不开了?干吗借酒浇愁啊?”

朱小棣拨开他的手,笑嘻嘻地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polo是贷款买的,现在工作没了,还不上贷款,polo也会没的。”腾迈把食指抵在唇边,示意她小点声,然后说:“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迈腾是借的。”朱小棣就笑了,含混不清地说:“和我一样,都是穷鬼!呵呵,穷鬼,来,干一杯……”说着,用手比画着喝酒的动作。

不知为什么,腾迈有些心疼眼前这个女孩儿,埋怨道:“不能喝就别喝了,瞎逞强。”

那天晚上,是腾迈把她俩送回家的,尽管后来朱小棣完全不记得了那天晚上的事,但还是欠下腾迈一个人情,所以当腾迈背着行李来投奔的时候,原本想说不的朱小棣还是把门打开了一条缝。

腾迈侧身挤进来说:“咱俩可真是难兄难弟啊!我也丢了工作,在你这儿凑合几天。不白住,帮你分担房租,坐你的车,帮你分担车贷,你看行吗?”

朱小棣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现在失业,房租车贷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那点积蓄维持不了几个月,能有人分担一下当然是好事。不过她还是和腾迈约法三章:第一,共居一室,不是同居,不要存非分之想;第二,分担的费用每月月初交上,否则走人;第三,家务劳动不提供免费服务。然后公事公办,用a4纸打印出来,贴在墙上,以便随时学习、理解、掌握、实施。

应该说腾迈是个相当不错的室友,认真履行约法三章,与初次抢车位时的痞劲儿判若两人。

有时朱小棣甚至有了错觉,抢车位那天,腾迈也许真的不是故意的,也许真的以为自己要走,所以才占了车位。

两个人都开始忙乎找工作的事,腾迈早出晚归,跑了好多天,似乎一无所获,倒是朱小棣在一家连锁家具超市找到了一份工作,那是一家名牌家私店,薪水待遇还不错。

为了庆祝新生活的开始,腾迈亲自下厨,做了几样小菜,开了红酒,买了鲜花。朱小棣吃了一口荷兰豆炒腊肉,赞不绝口,说比老妈炒得还好吃。她闭上眼睛做享受状,夸张地说:“迈腾,看不出你有两下子啊!”腾迈笑:“你不知道,我有三下子呢,拜托你别这样打击我,我叫腾迈,不是迈腾。”

朱小棣的屋子里有了烟火的气息,有了笑声。可惜好景不长,腾迈病了,朱小棣不知不觉进入角色,赶腾迈去床上躺着,逼他吃药,煮粥给他喝,腾迈幸福得晕乎乎的:“哪辈子修来的福气,还没有娶媳妇就有人给做饭了!”朱小棣哼了一声:“别臭美了,我是怕你趁着生病挂掉了,就没人帮我分担房租和车贷了!”

话虽如此说,但两个人看彼此的眼神明显多了内容。

那天下班,朱小棣明显的不高兴。腾迈只当没看见,拉着她说:“我想带你去海边散散步。”朱小棣本不想去,可是禁不住腾迈的软磨硬泡。

去了海边,站在一块黑褐色的礁石上,看见一大片空旷的沙滩上画着两颗心,下边有几个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朱小棣的心怦然动了一下,但很快冷静下来,说:“腾迈,我今天偶然得知我打工的那家连锁超市是你们家的,你怎么解释?”

腾迈沉默了一小会儿,说:“我不是有意隐瞒的,那家连锁家具超市的确是我们家的,但不是我的。我没有骗过你,我的确很穷,上次出了差错,被老爸从公司里撵了出来,所以在你这里分租,我要凭自己的本事创业。”

朱小棣的心软了下来:“那你就用这些穷浪漫来蒙混我?”腾迈牵起朱小棣的手说:“穷是穷点,但我是真心的。”

一句话没说完,朱小棣的死党梅含打电话来,神秘兮兮地问:“你和那个迈腾真的恋上了?那天在你家喝的蘑菇汤真是太好喝了,他的手艺不赖,你帮我问问他有没有哥哥或弟弟?”

朱小棣笑说:“别流口水了,别无分号!”

腾迈问朱小棣:“什么事儿乐成这样?嘴巴都咧到耳根后面了。”朱小棣担心他知道真相会得意,所以打着哈哈混过去了。

转回头来,再看沙滩上那两颗由沙子砌出来的连着的心,还有那些字,都化为乌有。海水涨潮了,一浪高过一浪,朱小棣有些懊悔地说:“拿手机拍下来就好了,都没了。”

腾迈说:“怎么会没有了?都在我心里呢!”

勿忘我【4】。

她和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

心像塞满了棉花。

出差一回来,唐琳就听说了沈放要辞职的消息。

她捧着一束新鲜的桔梗,愣了一会儿,在门外调匀呼吸才进去。沈放依旧像之前一样端坐在办公桌前,见她进来对她笑笑。

那笑,是最普通的同事之间的笑,可唐琳却能从这普通里觉察出一丝属于她的特别。她给花瓶换了水,把桔梗插进去,又回到自己的位置。

唐琳从进公司开始就跟沈放同一个办公室,其实就是杂物间改造成的,狭小得只摆得下一张桌子,他们各占一边,中间是一个陶瓷花瓶。

刚来时,花瓶是空的,唐琳抬起头就对着沈放的脸。然后,她开始买花,每周一束,隔着花枝间隙,她看他的时候反而理直气壮了。

沈放是公司的财务,她是辅助他工作的出纳。唐琳经常想,他们现在的沉默寡言,大概是因为初次见面的尴尬吧。那时,她头一天来上班,正跟他请教一些问题,放在一边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他们俩都下意识地看过去。hellokitty的锁屏上某女性app的推送:大姨妈倒计时1天。然后,唐琳抓起手机的那一瞬间,脸红的像窗外的晚霞。唐琳装作不经意,但沈放却放在了心上。

第二天,在她来上班之前,他准备了一大杯温开水,唐琳的谢谢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毕竟女性的生理周期,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来说多少有点私密。

后来,一到这天沈放就会备好温开水,唐琳什么也不说,照单全收。他们虽然同在一间办公室,但是沈放是那种不爱说话的人,唐琳也不能像个话唠,所以在她几次挑起话题他却只是嗯嗯哦哦之后,她也就不再说话了。

一开始还有些尴尬,从第三个月时自如起来,每次眼神掠过不同花瓣抵达他脸上时,她甚至会有莫名的悸动。她以为他们之间已经变得不同了,可现在,他竟然就要辞职了,甚至提前没有告诉她一声。唐琳的心像是塞满了一团棉花后,又被泼了一盆水,沉重又失落。

他们不是一类人。

沈放辞职申请已经批准,在职时间只剩下十六天。唐琳赌气不提这事,暗自跟沈放较劲,不跟他一起出去吃饭,不一起下班乘电梯,到了那天他的温开水也不喝了。沈放有一个27岁男生的温情,但也有一个财务的木讷,他不懂唐琳这些反常。几天后桔梗枯萎了,唐琳破天荒没有买花。

沈放吃完午饭回来,带了一束粉色扶郎花。唐琳也不起身帮忙换水,只手指狠狠敲键盘,余光不时扫他一眼。沈放并不是帅气的那一类,但是看着舒服,像高岗上的一棵树,风吹一下就动动叶子,没有风的时候像睡着了。

有一回沈放不在,她遇上问题不得不去找他,可是他竟然在医院刚做完手术。唐琳买了一篮水果去看他。护士说是阑尾炎手术,他是一个人来的,住院两天了也没人来看过他。

据唐琳从同事那里打听,沈放从小就在这座城市长大,父母姐妹都健在。如果没有人来看他,一定是他谁也没讲。唐琳打心里冒出一丝心疼,然后在医院陪他直到出院。这期间,沈放也只说了两句谢谢,回到公司也没对她多说几句话。

从那时起,唐琳就知道她跟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

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唐琳已经不指望沈放会提前告诉她了,只等下个月她来上班的时候,发现只剩她一个人,她再也不必买花来缓解眼神碰触时的尴尬,再也不必跟其他同事抱怨他是个闷葫芦。可想到这些,唐琳觉得有些鼻酸。

她突然有些后悔,上个月人事miss黄告诉她外面大厅腾出了一个座位问她要不要搬去时,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miss黄打趣她是不是习惯了沈放,她脸倏地红成煮熟的虾球。其实唐琳早就察觉了自己对沈放的爱慕之心,只是她又明白他们不是一类人,所以她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快下班时,沈放的键盘声突然停下来,他探出头透过扶郎花说:“小唐,30号晚上你有安排吗?没有。那我们一起吃个便饭吧。”

“好。”对话戛然而止,沈放的键盘声又温柔地响起,她却心烦意乱起来,账单上那些数字都像学会了魔术,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楚,好不容易才熬到下班。

沈放先走了,唐琳才深深地呼了口气,她嗅了嗅,空气里还有他衣服洗涤剂的香味。唐琳在公司待到最后一个离开,然后把那束扶郎花拿去了窗台。

只剩三天了,但有两天是周末,也就是说她跟沈放的时间只有最后一天了。她不想再躲在那束花后看他了,她想正大光明地看他一天。

喝下去的酒都变成眼泪。

30号如期而至,唐琳破天荒来得比沈放早。那束扶郎花已经枯萎,唐琳怀揣着小心思放了一束紫色勿忘我,沈放也注意到花瓶被移到了窗台,但是并没说什么。

中午的时候,沈放已经做完了交接的资料,唐琳听miss黄说新的财务大概会在1号上班,会坐在沈放的位置。

“小唐,你忙完了吗?”沈放突然问她。唐琳点点头,又听见他说:“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公司上班,跟你共事的六个月,很开心。”唐琳心中一动,他竟然记得他们一起工作了六个月。接下来,沈放破天荒说了很多话,像告别一样,弄得唐琳心里怪难受的。

傍晚他们一起下班,去提前订好的餐厅吃饭。是一家很高档的餐厅,巨幅落地窗,浅紫色的窗帘被挂钩勾起来,唐琳点了菜,要了一瓶红酒。她想起四个月前,有一次宿醉后来上班,他诧异她竟然会喝酒,然后给她冲泡了一杯浓茶醒酒。

晚饭结束时,唐琳如愿以偿地喝醉了,两个人面对面开始显得局促起来,她大概是想趁醉酒的时候跟他表个白,就算知道会被拒绝也没关系,可是真的在他面前,酒精也没能拯救她。在沉默的沈放面前,唐琳最终失去了所有的勇气。

沈放送她回公寓,两人在楼下站了一会儿,她的酒已经醒了,沈放温柔地说了再见。唐琳看着他的背影,喝下去的酒都变成了眼泪,流得悄无声息。

再没有一杯三十度的温开水。

办公室里来了一个新的财务,一个四十多岁的已婚男人,能够跟漂亮年轻的女下属单独坐在一起,他脸上总挂着春风得意的笑。唐琳把放在窗台上的花瓶拿回桌上,把老男人的目光挡得严严实实。

老男人的头顶俨然是荒凉的地中海,但是看唐琳的眼神,总是色眯眯的。唐琳不爱跟他说话,面对他的提问,能用点头就绝对不开口。她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沈放。她忽然想,之前沈放的沉默寡言是不是因为不喜欢她呢?这样想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块伤心的海绵,往看不见的地方滴答着带咸味儿的水。

花瓶里的勿忘我变成了干花,但依然好看,唐琳决定不再买花了。老男人这样问过她,他说:“小唐啊,这花都萎掉了,我拿去窗台摆着吧。”唐琳不说话,第二天等老男人来的时候,花又放回了桌上。那以后,老男人也不再说了。

唐琳生理期到了,也再没有一大杯三十度的温开水等她,有时候宿醉后来上班,老男人的两只眼睛看着她松开的领口都会放光。唐琳狠狠瞪他一眼,小腹的疼不算什么,但心里的想念却蔓延到每个神经末梢。沈放走后,她才想起来,共事六个月她竟然没有他的任何联系方式。

秋天时,miss黄看唐琳被老男人欺负得像一朵萎掉的蔷薇花,腾出一个办公桌让她搬过去。新的办公桌靠窗,勿忘我放在窗台上,她透着勿忘我仿佛能看见沈放。

每一条推送都别有用心。

唐琳在星湖路的街上遇见沈放时,是十月了。他们在路旁的小咖啡馆坐下,算是重逢的仪式。唐琳注意到他金丝框的眼镜换成了木质框的,头发被风吹乱,看起来不那么呆板,但还是惜字如金。

唐琳没有了小办公室的拘谨,反而自如起来,吐槽了一下新来的老男人,还说她搬去了外面敞亮的大厅。唐琳问他怎么样,他只说两个字,挺好。傍晚时,两人起身相互说了句再见。唐琳看着他离开,街灯亮起来,她才想起又忘了要他的电话。

春节期间,有一款女性app突然火起来,miss黄在办公室里跟每个姑娘推荐,走到唐琳面前,她才想起来miss黄说的那款app,她很早前就在用了。

三月的某一天,miss黄突然跑来唐琳的位置前,一脸震惊地告诉她。开发这个女性app的人,竟然是沈放跟一个朋友做的,而且这就是沈放辞职的原因。唐琳这才想起来,自从上次那个app推送尴尬事件后,她就取消了推送。唐琳匆忙点开那个粉色的app,一百多条未推送的消息瞬间爆出来,只是这些消息跟其他人的都不同,这是沈放为她特意编程的推送,每一条都别有用心。

沈放把那些不敢当面说的话,全都写在推送里了。唐琳一条不落地看完后,感动到泪如雨下。她看着那盆勿忘我,决定做勇敢的那一个。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四

今天的夜晚,黑沉沉一片,仿佛被无边的浓墨重重的涂抹直到天际,没有聒噪的蝉鸣,也没有一丝星光,只有偶尔的微风和我起伏的心情。

告别了白天琐碎的工作,卸下了一天的疲惫,我独坐在花坛一隅,仰望深邃的苍穹,感受夜的寂静,拾掇与你的点滴。

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时,你一身正装,手提深色公文包,步履匆匆,认真察看现场。而我,就在距你三两步之遥的前方,不停地按击手上的快门键,记录你工作时的精彩画面。第一次与你接触,我被你的温文尔雅所吸引,你的每一句“谢谢”、“对不起”、“没关系”都让我记忆犹新。当你第一次向我伸出右手时,我无比紧张和纠结,在我还未来得及慎重地考虑,便也伸出了自己的左手。当我们双手紧握时,我感受到了你双手的厚实与温暖。

我们就这样没有任何征兆地走到了一起,相互问候,相互关心,相互倾诉。闲暇时,一起分享身边快乐的人和事;忙碌时,相互吐槽工作的压力,简简单单。渐渐地,我习惯了在你的轻声问候中开始新一天的工作,我习惯了带着你的“晚安”进入梦乡,我也习惯了享受你的每一个访问足迹给我留下的甜蜜。你就这样慢慢地走进了我的世界,悄悄地住进了我的心房,给我平淡如水的日子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然后,幸福的时光总是经不住流年的考验,它就像长了翅膀的鸟,不经意间就飞走了。我也记不清从何时开始,你和我之间便开始生疏起来。我再也收不到你主动的消息,我寻遍了空间和朋友圈也没有你路过的痕迹,我生病入院也盼不到你的一句关心。如今的你我,除了陌生人之间的客套与寒暄,其他的,荡然无存。

然而,我依然记得,我的世界你来过啊!闭上眼睛,我脑海里浮现的全是你的影子。一首歌,一句词,或是一场电影都会激起我对你无尽的思念。泪水无数次模糊了我的双眼,可怎么也模糊不了我的记忆啊!

自从你离开以后,我便痴迷上了回忆,患上的失眠。有人说,如果一个人总喜欢回忆,那证明有一段故事从未走远;也有人说,如果一个人经常失眠,那一定是有个人有意无意地踩到了她的梦里,事实也确实如此。如今的我,只能在苍茫的夜色下,煮一壶思念,与孤独对饮,低诉自己的一份情衷。

温婉的时光啊,你歇歇脚吧!如果可以,请让我穿越时光的隧道,把我留在初识的光阴里,留在梦境里,留在最美好的岁月里,因为那里,有我最珍贵的回忆!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五

感情觉得像头牛,越拉越是不回头;爱情像是决堤口,越堵越往堤外走,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经典短篇爱情故事。

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是被这本书开头的一段文字猛然击中的——。

“很快你就82岁了,身高缩短了6厘米,体重只有45公斤,但是你一如既往地美丽、优雅,令我心动。我们已经在一起度过了58个年头,而我对你的爱越发浓烈。我的胸口又有了这恼人的空茫,只有你灼热的身体依偎在我怀里时,它才能被填满。”

倾听这爱语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个女人。倾诉者安德烈·高兹揣着一腔少年情怀,痴狂地爱着她。他“淌着眼泪”,深情回顾了他们从相识到相知、相爱的点点滴滴,说着“爱情,只有在与钱无关的情况下才是真正的爱情”之类的爱之。

箴言。

而此刻,“美丽、优雅”的d已身患绝症因为曾经“承诺彼此柔情相待”,安德烈·高兹便在写完了他的《致d情史》之后,毅然打开家中的煤气,与爱妻共赴黄泉。

她是个才女——她成名比钱锺书早,最初别人介绍钱锺书时会说:“杨绛的丈夫。”她翻译的《堂吉诃德》,曾被。

邓小平。

作为“国礼”送给西班牙国王;1989年,钱锺书的《围城》被搬上银幕,当改编人员讨论如何才能更好地突出主题时,杨绛立刻提笔写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钱锺书览毕盛赞:“实获我心!”

她是个贤妻——在钱锺书写《围城》的日子里,她为节省开销,辞掉女佣,心甘情愿做“灶下婢”。握笔的手乍干粗活,免不了伤痕累累,“一会儿劈柴木刺扎进了皮肉,一会儿又烫起了泡”,但她明白夫君工作的价值,她说:“我赖以成名的几出喜剧,能够和《围城》比吗?”

她是个勇者——1997年早春、1998年岁末,她的女儿和丈夫先后去世,她伤心至极,便逼着自己“找一件需要我投入全部心神而忘掉自己的工作,逃避我的悲痛,因为悲痛是不能对抗的,只能逃避”。于是她决定翻译。

柏拉图。

《对话录》中的《斐多》;她思考人生,在耄耋之年写出《我们仨》《走到人生边上》等力作;她用小楷抄写钱锺书的《槐聚诗存》,每天写几行,一写就是半年,“通过抄诗,与他的思想、诗情亲近”。

她活过一个世纪了!而他,又何尝不在分享着她的“活”啊——活在她绵长的思念中,活在她深挚的文字里。

宋芸和陈列闪婚,跌破了很多人的眼镜。他们私下嘀咕:“宋芸怎么配得上陈列啊?”

陈列是谁?堂堂国企中层、有才海归,家境优越。相比之下,宋芸简单朴素得倒像是一株长在路边的狗尾巴草。终于,数月后好事者们从妇产医院回来,掩饰不住一脸的兴奋:“宋芸太有手段了,拿肚子逼宫!”

外面的流言,宋芸多少也听到一些。她有点生气,却不知怎么理论。事实上,她和陈列在一起时,陈列刚和前任女友划清界限不到一个月,她匆忙上阵,不料两人意外擦枪走火。

陈列说他一定会负责,她昏头涨脑,嫁人后才惊叹陈列的完美无缺。宋芸憋屈,无法祥林嫂般到处拉人解释:“我不是贪图他的钱,真的不是。”

谁相信呢?因为早孕反应太强烈,爱孙心切的陈列妈果断下了命令,让她回家好好安胎,反正家里不缺宋芸赚那三瓜两枣的。宋芸偷偷抬头去琢磨陈列的表情,陈列一脸漠然,无所谓的样子。

宋芸心猛然被针戳一下,但她安慰自己:老公这么优秀,即使对自己冷淡一点,也不该抱怨。

转眼,儿子小豆丁已经周岁,小手小脚强壮有力,虎虎生风地从这屋跑到那屋。宋芸跟在后面,为这个小宝贝,宅得心满意足。

宋芸对陈列,自然是感恩戴德的,既然陈列给了她这么多,就算要她举案齐眉,她也照做不误。但结婚一年多了,陈列对她,始终淡淡的。

不是平淡,是冷淡。

解决完小豆丁,他看似闲散地和宋芸聊天:“看报纸了吗?从这个月开始,交纳社保费用又上调一百多了。”

宋芸的心“咯噔”一声。当时她怀孕生子,辞职在家,社保倒一直没断,每月都从陈列手中拿钱去自费续交。这两年,社保已上涨好几次,宋芸虽安慰自己“现在交得多,以后退休得到更多”,但她还不到三十岁,离退休尚有十万八千里。

什么叫夫妻?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夫妻就是占他一点便宜都耿耿于怀小气计较的人!

原先宋芸只觉得陈列对她的淡是两人奉子成婚、几乎没享受过恋爱时光的平淡,现在了悟,那是冷淡,一个精英男人看不上糟糠之妻的冷淡!

最好的一面,呈给最在乎的他。

到了小陈的广告公司,宋芸才晓得自己不光是来当文员的,一人得做好几人的工作,如果人手不够,甚至连搬搬抬抬的事都得亲自上阵。

这天,公司负责一个小型展销会的布展工作,宋芸忙昏了头,未将重要展板带到会场。上司朱经理气急败坏,宋芸的委屈一下子刹不住。她刚反驳几句,朱经理却更阴险地揭她老底:“不就是借着陈总关系进公司嘛?皇亲国戚后台真硬……”

同事们傻眼看着宋芸一张脸烧成通红,她在更大的悲愤袭来之前,用手狠狠捂住满脸的泪,跑到门外打了一辆的士,逃跑了。

手机一直在响,宋芸想如果是陈总或朱经理,她才懒得多说一个字,大不了走人!来电的却是陈列,声音一如既往地听不出平仄悲喜:“你在哪里?我来接你一起吃午饭。”

陈列在广场等宋芸,离吃饭时间还有一会,陈列便建议先去服装部逛逛,这更让宋芸忐忑了。他甚至从架子上选了一件式样简单却不失大气的连衣裙,硬要她试试。

衣服很合身,宋芸从穿衣镜里甚至看到了自己从未有过的优雅干练,她低头看看吊牌,吓得一吐舌头——她何曾穿过超四位数的衣服呢?就这么薄薄一层布,多划不来!

陈列却不听宋芸的唠叨,只管微笑着赞叹:“好看!”然后刷信用卡、潇洒签字,惹得导购小姐羡慕不已,帮宋芸折叠旧衣打包时,低声对她说:“你老公真好!”

宋芸听了自然受用,但更多的是不安——陈列到底要做什么?

他带宋芸去吃新西兰牛排,漫不经心指着她的新衣说:“这样穿才对嘛,你现在出去工作了,应该好好打扮自己,周末再去做个头发吧,气质会更好。”

宋芸心跳得飞快,几个钟头前,她明明想辞职呐!陈列却轻描淡写地夸她适合穿职业装,又说她自从出去工作了整个人都比从前精神,她还能说什么?可心里却苦涩地想:即使忍耐再忍耐,也要将陈列喜欢的那一面表现出来,他不就是心仪孟佳那种精明能干的职场女吗?宋芸狠狠吸一口气:我就不信做不到!

越挑剔,越积极。

宋芸回公司后,分别找陈总和朱经理道歉,朱经理心直口快地说:“我还怕你生气呢!”两人不打不成交,倒从上下级关系衍生出一点闺密友谊。

公司财务辞职后,朱经理私下和宋芸抱怨,说前财务素质不高,架子又端得老足,如果宋芸能调到这个岗位就好了!宋芸略略动了心,其实她毕业后修读过财会自考,但后来因为生养孩子,彻底将这事放了下来。

宋芸回家后和陈列刚说了想继续自修的事,陈列耸肩笑笑:“你能坚持下来才好,如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倒不如现在不白费这个劲。”致。

宋芸心里重哼一声,陈列凭什么看扁她?

理想既已定下,宋芸没有理由不为之努力。但真要捧书本钻学海,她才晓得三十岁女人当学生有多狼狈!

有时好不容易静下心看书,听到小豆丁在哭,她立马冲出去看个究竟。小豆丁却好好地在和他爸疯玩,陈列口气一贯恶毒:“别老拿儿子做借口,到时通不过考试就赖小豆丁耽误你复习哈。”

宋芸几乎想掐死这个冷面毒舌男,他像一个挑剔的监工,举着鞭子不停地在宋芸身后挥舞,让她实在找不到空闲偷懒——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为了配合宋芸考试,连买菜做饭都一肩担了。虽然菜炒得有点咸,地拖得也不太干净,但他毕竟包揽了家务,留给宋芸充裕的时间与安静的空间。

陈列是在等着看自己的笑话吗?如果他当几个月的家庭煮男,宋芸还不争气地科科挂红灯,他该对她多轻蔑失望啊?宋芸才不给陈列趾高气昂的机会!

陈列不但监督宋芸晚上看书,连早上甜蜜的赖床时光也被他一手掐断了!不知抽什么风,陈列恢复了晨跑习惯,还要拉宋芸垫背!宋芸抱怨,说自己上班又学习,根本没精力。陈列却面带讥讽地盯着宋芸的腰肢看:“那个游泳圈,你打算戴到儿子上大学吗?”

爱你,就要逼着你幸福。

宋芸姐姐来看妹妹,见宋芸对陈列大呼小叫,在饭桌上责备陈列汤中放多了胡椒。昔日的金领男陈列却好脾气地微笑,仿佛还很受用老婆的嚣张跋扈。

姐姐看得眼发直,拉了妹妹说悄悄话:“当时你嫁给陈列,妈和我都提了一颗心,怕你们之间太过悬殊,婚后会不平等相处,让你受诸多委屈,现在看你这么威风八面,真是幸福!”

宋芸吃了一惊,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和陈列这般“平起平坐”了呢?是因为自己千辛万苦通过了会计师考试,升到新岗位,薪水翻了倍?还是她减肥成功,现在周末不光逛超市为一家大小采购食物,还会花钱花心思扮靓自己?抑或是眼见家里凌乱,也不像从前那般挽袖子默默收拾,而是冲陈列跳脚,逼得他立马“清理现场”才罢休?还有,宋芸已经好长时间没想起情敌孟佳,没有想要一探陈列手机电脑秘密的愚蠢冲动了!

姐姐还说:“芸芸你现在自信又漂亮,感觉和从前大不一样了。”

宋芸捂着心口,她在笑,一颗滚烫而热烈的泪,却飞快滑过脸颊。

那是她最幸福的泪,因为陈列用自己独特的方式,逼一个深陷自卑的老婆,不断学习、成长、美丽、蜕变。他要她幸福,以平等并肩的方式去爱,而不是伏在低处接受怜悯施舍。他,做到了。

在去探望卡罗尔太太的路上,我又回忆起她家所遭遇的不幸。去年的某一天,卡罗尔太太的丈夫詹姆士先生和往常一样开车经过曼德琳大街的拐角,他怎么都不会想到,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街心花园里的紫色郁金香了。几秒钟后,一辆突如其来的别克车狠狠地撞了上来,天意弄人,醉酒的肇事司机只是擦破了点皮,而詹姆士先生却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更让人唏嘘的是,那天恰好是卡罗尔太太的50岁生日,出事时詹姆士先生的西服口袋中还装着两张去夏威夷度假的飞机票,他本想回家后给爱妻一个惊喜。

近一年没见,卡罗尔太太瘦了许多,但她眼睛里流露出的坚定与慈祥是我依然熟悉的。她还是那么热情地招待了我,做了我最喜欢的巧克力蛋糕。聊天的时候,我忍不住关切地问:“这一年您是怎样熬过来的?肯定很不容易吧。”卡罗尔太太听了微微一愣,眼睛里慢慢地蓄满了泪水。我意识到自己不该提起这个话题。

“是啊,有时候会觉得很孤独,”卡罗尔太太拭去眼角的泪花,轻轻地说,“你知道吗?30年前我和詹姆士结婚的那天,我曾对他许诺:此后的每一个早晨,在他上班以前,一定会对他说一声‘我爱你’;而他也许下了同样的诺言。我们真的一直履行着这个承诺,哪怕年华老去,记忆衰退。有时候他已经到办公室了,才想起还没有互道一声‘我爱你’,不过没关系,我们总会及时在电话里补上,甚至有一次,我自己驾车冒雨赶到他公司,只为了对他说一声‘我爱你’。我们就像小孩一样执著。”回忆这些的时候,卡罗尔太太的脸上泛着一种动人的光泽,她继续说:“就在我50岁生日那天,也就是他出事的那个早上,因为咽炎,我的嗓子几乎发不出声音。那会儿他已经出门了,我走到厨房打开一罐巧克力酱准备烤蛋糕,却发现巧克力酱的表面上刻着他笨拙的字迹:‘生日快乐,我爱你。’那一刻我感动极了,下意识地飞奔下楼,在车库里拦下他正要开动的车。我示意他不必摇下车窗,然后飞快地掏出口红在玻璃上写下了三个字,‘我爱你’,这时我们俩都笑起来。这是我们年轻时曾经做过的游戏,在我们相处的最后一个早晨,仿佛时光倒流了。”

“所以,我的孩子,”卡罗尔太太握住我的手,微笑着说,“我一直庆幸那个早晨我坚持赶下楼去对他再说一次‘我爱你’。这是他在世时我们说给彼此的最后一句话,我们的诺言至死不渝。所以,孩子,我没有什么遗憾。而在这一年里,我养成了两个习惯,一是每次吃过巧克力酱,我都会抹平表面,在上面刻上‘我爱你’;还有,每个早晨我都会用口红在向阳的那面玻璃窗上写下‘我爱你’,我相信,詹姆士可以感觉得到。”

我扭过头去看那扇洒满阳光的窗户,果然,几个鲜红的小字正像玫瑰一样盛开。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六

他问她:“老师,我可以爱你吗?”

她笑,“傻孩子,你还小。”

十年后。

他长大结婚,她寄来一份贺礼,人没到。

二十年后。

得知她因病去世,他携妻参加他的葬礼,才知道她终身未嫁。

三十年后。

他搬家时无意发现儿时的作业本,最后一页有一行醒目的字:可是我愿意等你长大。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七

爱情。

就像一场舞会,教会你最初舞步的人却未必能陪你走到散场,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感人经典爱情故事。

他和她在一起,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彼此都到了适婚年龄,于是相亲,家世、长相、工作都称得上门当户对,谁都会说这是一桩良缘。

他们彼此都是有故事的人——他与前女友的爱情在大学里开始和结束;她亦与别人十指紧扣过,但是两个人从未向对方提起前恋人的点滴。他并不强求知道她曾经的故事,只要当下的她和他在一起很快乐,其余的事便不重要了。

倒是他的母亲好奇心重,忍不住问说媒的介绍人:“小雅那么好的女孩,怎么前一段感情会没有结果?”媒人面露难色的样子让他母亲起了疑心,脸色随之沉重。只有他,云淡风轻地说:“没事,但说无妨。”

在媒人絮絮叨叨的讲述中,他知道了她的前男友死于癌症。在男友。

生命。

的最后阶段,她日夜照顾;男友死后,她痛不欲生。媒人不停地夸她坚强、贤惠,他的母亲亦频频点头。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今后,自己要更加怜爱这个好女子。

某日,她慌乱地打电话来,无措地告诉他:“客厅里的灯忽然坏了。”他急急赶赴她的住处,搬了梯子准备换灯泡。拆下灯罩后,他发现天花板上似乎有一团东西,他以为是灰尘,便让她去厨房拿抹布。

没想到,那团东西竟然擦不掉,他没辙了,干脆换了灯泡再说。待客厅恢复光亮时,他听到她发自内心的欢呼声,让他甚是喜悦。但是,当他重新装上灯罩时,才看清那团东西竟是几行字!

他揉揉眼睛,凑近一看,是刚劲的钢笔字:

“嘿,比我幸运的兄弟:我和你一样,深深爱着小雅。我曾想过和她相守一生一世,但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为她换灯泡了。当你看到这些字时,也是我为你和小雅祝福的时候。请你好好珍惜她,她值得你珍惜。请告诉小雅——我爱她。”

他怔在原地,双目湿润。

她仰头唤他:“发什么呆呀?快下来!”

他对她暖暖一笑,轻声道:“亲爱的,我念一篇写在天花板上的小情书给你听……”

明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她歪着头坐在在那里沉思。

坐在她对面的李姐打趣道:“该走了,又在想你的金龟婿呀?他或许就在楼下等你呢!”

她笑了笑,算是回应李姐。她和她那个他从恋爱到结婚,明天就已整整三年。

时间。

了,只要不出差,都会风雨无阻地到办公室楼下等她,不见不散,这已成为单位公开的秘密。

她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大学毕业后,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进了经贸委,这可是千里挑一。而他,虽然是生意人,也是名牌大学高材生,学的是经济管理,毕业后跟随父亲,从事酒业经营,他的父亲是五特酒厂的元老。

对了,她和他所在的地方生产一种国家名酒,清、香、纯、醇、绵,这就是五特酒名称的来源。所不同的是,她的老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离城区足有一百多公里;而他,生在县城,长在县城,家里不但经济条件好,而且就只有他一个独子。

他听后,没有丝毫犹豫,举起右手,表态道:我向上天发誓,爱能战胜一切。

为了表达他的诚意,第二天,他就大包小包地带着她回到了她的老家,从没在农村生活过的他虽然没做过农活,但他每天都跟着她的父母做这做那,手上起了许多泡也不在乎,到了第四天,她的父亲再也看不下去了,对她说:这孩子不错,你嫁给他吧!

她并没有因为父亲的这句话就缘定三生,在这之后足足过了两年多后,在考虑周全后她才决定与他结伴终身,因为他们结婚时遇到老家正是农忙时候,他只请到了她的父母还有几个亲戚,这对于她来说真是个遗憾,她并不虚荣,只是她考上大学那时,因家里穷,诸多亲戚都帮了她,所以,这成了她的一个心病。

虽然她知道他是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好人,她也很爱他,但有些话,她并不想对他说,她并不是不信任他,而是认为,他和她生活的环境不同,她说出来,他并一定能理解,还不如不说。

夜幕渐渐降临了,她接到了他打过来的好几个电话,他真的就在楼下等她,她解释说在加班,还得一会儿。他自认识她到现在,只到她办公室一次,就是他们谈恋爱时她生病发烧他上来背她到医院,她单位在政府大院三楼。

正在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以为是他打来的,正想收拾东西下楼,一看手机,原来是好朋友陈艳,她停止了忙碌,只听到陈艳说:今年你的老公又送你什么呢?说出来看看,我们可是好关注这事哦!她听到了电话里还传来其他朋友熟悉的笑声。

她是她这几个好朋友里第一个结婚的人,所以,她理解陈艳她们的好奇心。

她老老实实地说:不知道,可是他现在还在楼下等我。

陈艳语重心长地说:你可别要求太高了,现在你已为他妇,他能经常接你下班就已不错,我们祝福你!

她知道陈艳后面的潜台词,是叫她别抱太大希望,因为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而前两次生日,陈艳她们在生日几天前就已知道他送她的生日礼物。

挂了电话后,她的心更乱了,她索性收拾好东西,关上办公室的门。

当她走近车门时,他含笑地下了车,为她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没有丝毫不耐烦。

她偷偷地看了一下手机,他已在楼下足足等了两个小时。她心里感叹道:如果这次生日他不送我任何东西我都认了。

他请她在外面吃了她最喜欢吃的牛肠粉,回到家平平静静地拉着家常,然后相拥着进入了梦乡。

她醒来后,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她习惯性地摸了一下身边,他不在,无意间见到了床头柜上一张粉色的纸条,她下意识地拿起来一看,是他写给她的:

老婆,生日快乐!今年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是到老家补办我们的婚礼,一切我都和那边安排好了!我知道你夜思。

梦想。

的就是那些你牵挂的父老乡亲,单位那边我已给你请好了假,爱你到永远!

她的眼睛顿时湿润了,穿着睡衣赤着脚象个小女孩子似地跑出了卧室,他正端出热腾腾的面条出来,上面还放着两个荷包蛋,放在餐桌上后,他走过来拥着她,笑着说:宝贝,我打电话问咱爸了,他说小时候每次过生日时你喜欢吃的就是这面这蛋,快吃吧,然后咱们就回家!

她反手抱着他,重重地亲了他一下。三年来,她第一次这么主动,她这才真正明白,嫁给他,真的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秦敏是一名医生,容貌秀美又待人热情。周末早上,她应张老师的邀请,去母校参加一个联谊活动。途中经过中心商场的时候,顺便把自己喜欢的那款手机买了下来,那梦幻般的色彩,让她爱不释手。秦敏把心爱的手机挂在脖子上,心情格外好。

到了母校的门口,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朝她走过来,到了跟前,忽然红了脸,说:“请问,您是秦敏吗?”秦敏看着这个有点害羞的小伙子,微笑着说:“是啊,你是谁?怎么认识我的?”小伙子说:“我叫张晓明,是三年级的学生,张老师派我来接你。她告诉我说,今天走进校门最漂亮的女士,就是秦敏。”秦敏咯咯地笑着,随着他走进了学院。

秦敏甜美的歌声,掀起了活动的高潮。看到张晓明坐在最前排,热情地为她鼓掌,秦敏心想:“这个小师弟,倒是挺有意思的。”

活动结束后,秦敏走出医学院,随着人流横穿过马路。她心里似乎有了一点不寻常的东西:是张老师慈祥的笑容,还是张晓明羞红的脸?正想着,听到有人叫她,她抬头一看,马路对面站着一个人,是科室主任刘伟。追求秦敏的人中,刘伟是最积极的一个。秦敏没来由地叹了口气,忽见刘伟的脸色大变,她一惊,还没有明白过来,只觉得被人猛地推了一下,摔了出去,紧接着是一声刺耳的刹车声。

秦敏这一跤摔得一点都不淑女,晕头转向不说,高跟鞋也掉出了老远。刘伟跑过来,一边扶起她,一边高声嚷着:“你没事吧?”秦敏回头一看,见一辆汽车停在她刚才的位置上,人们很快围拢过来,挡住了她的视线。她问刘伟:“你看到是谁救了我吗?”刘伟一个劲儿地问她伤着没有,一脸的关心。秦敏摇了摇头,说:“我没事。”忍痛看看她的新手机,完好无损。秦敏笑道:“我有幸运手机保护呢,当然没事了。”刘伟把她送回家,死活让她休息几天,秦敏只好答应。

秦敏把资料放在桌上,打开雪白的窗帘,阳光洒在张晓明的脸上,让她想起了他脸红的样子。她来到床前,轻声说:“小师弟,我会尽力把你治好的。”她本以为他是听不到的,没有想到,张晓明紧闭的眼皮动了一下,慢慢地睁开眼睛。秦敏一愣,高兴地叫道:“你醒了吗?”又俯下身说:“你能听到我说话吗?”张晓明没有反应。秦敏的手机从白大褂里滑出来,在胸前轻轻地摇晃,小伙子看着漂亮的手机,眼睛里呼地闪亮了一下,随即黯淡下去,又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早上,秦敏刚要出门,手机响了,一阵悦耳的短信息提示音,内容是:虽然不能和你朝夕相处,但我的心总是离你最近。今天预报下午有雨,请带好雨伞。秦敏不禁笑了,这是谁发来的?翻看一下,奇怪的是却没有对方的电话号码。秦敏笑着摇摇头,她拿起雨伞,出门一看,挺好的天气,犹豫了一下,还是带上了雨伞。

到了医院,刘伟正在院门口,一见秦敏,笑道:“你今天好漂亮,哎,带把伞干什么?是怕晒黑了吗?其实你的皮肤那么好,一点都不必担心的。”秦敏说:“什么呀,今天预报说下午有雨,还提示我带雨伞呢,我这不就带来了嘛。”刘伟笑出了声,说:“开什么玩笑,今天的预报是没有雨的。”秦敏等他笑完了,拿出电话说:“老实交待,这条提示带伞的短信,是不是你发来的?还把电话号码给隐藏了。”刘伟说:“什么信息呀,给我看看。”秦敏打开短信信箱,翻看了一遍,早上的那条信息却没有了。她明明记得她没有删除的呀,怪了。

下午的时候,果真下起了大雨,直到下班,雨还是下个不停。秦敏拿着伞走出来,同事们都说秦敏厉害,早有准备。秦敏得意地说:“我有幸运手机提醒呢。”刚要出门,她的手机又响了,一看,又是短信息:路滑,小心。依然没有对方的电话号码,秦敏疑惑之余,心里也暖暖的。这时,刘伟跑过来说:“我送你吧。”秦敏说:“不必了,我有伞。”秦敏挺起胸脯,举着雨伞,优雅地走入雨中。

秦敏回到住处,洗了个热水澡,趴在床上,把手机捧在手里,再找出说明书,研究了半天,也没有弄明白。难道是手机设置的问题?她拨通了厂家的服务电话,对方回复说,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秦敏真的有点奇怪了,难道真是刘伟发的?她索性又拨打移动公司的服务电话,对方回复说,没有这样的服务,只要来信息,都会显示电话号码。第二天,她抽空查了一下自己的电话清单。让她吃惊的是,清单里,没有那两条短信的记录。她看着自己的手机,心想:这可真的成了我的幸运手机了。

一天下班的时候,刘伟请她出去吃饭,吃完饭再唱歌,玩完了已经很晚了。刘伟送秦敏回住处,两个人经过森林公园的墙边,这里平时就很僻静,现在路上已经没有行人了。

刘伟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枚漂亮的钻戒说:“秦敏,嫁给我吧。我一定……”突然,从刘伟身后的暗影里,窜出两个彪形大汉,一把短刀抵在刘伟的腰上,低声喝道:“小子,动一动就宰了你。”刘伟被吓坏了,颤声说:“有话好说,我这里有钱,都给你们。”说着哆哆嗦嗦地从衣袋里拿出钱,一个人劈手抓过钱,另一个人看着秦敏秀丽的脸蛋,不怀好意地笑道:“兄弟,今天咱们哥俩有福享了,他妈的,这么细皮嫩肉的,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秦敏挥手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骂道:“流氓。”那汉子抓住秦敏的手腕,恶狠狠地说:“我们不是流氓,是要命的祖宗。等咱们先绑了那小子,别扰了咱们的兴致。”在刘伟的连声哀嚎中,他被其中一个大汉紧紧绑在树上,又把他的袜子扒下来,塞进嘴里。目睹此景,秦敏惊恐地大叫:“救命……”那两人扑上去,说:“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听到。”说着就要撕扯秦敏的衣服,秦敏拼命地反抗,撕打中,她脖子上的手机被扯断了线,远远飞了出去。

突然,一阵尖利的警笛声响起来,那两个人猛然停手,惊恐地四处观望,秦敏趁机甩开他们,撒腿就跑。那两人见没有警车,稍稍定了定神,才发现,警笛声是从草丛里传来的,他们跑过去一看,竟然是秦敏的手机!一个汉子一脚踏下去,警笛声嘎然而止,再看秦敏已经跑出了老远。两个人追过去,秦敏气喘吁吁,力气越来越弱,终于被那两个汉子抓住了。一个汉子骂道:“他妈的,手机铃声用警笛声,有病啊。”然后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正在危机时刻,警笛声再次大声响起来,一个汉子骂道:“真讨厌,没把电话踩坏,又来了……”话没说完,耀眼的灯光从转弯处亮起,警车旋风般冲过来。警察从天而降,把那两个劫匪抓住了。

事后,从警察那里知道,是有人报警了,查看一下报警的电话,居然是秦敏的手机号码。秦敏想着手机屏幕上张晓明的样子,猛然间明白了什么。

离开警察局,秦敏径直回到医院,她来到特别护理病房,她发现,床上张晓明脸上的表情,和手机屏幕上的一模一样。秦敏知道,她的手机里,根本就没有张晓明的照片。

秦敏俯下身,流着眼泪,低声说:“我没事了,你放心吧。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说完,她惊奇地发现,张晓明的脸色逐渐平和。

手机的屏幕闪亮了一下,秦敏看到,张晓明的头像慢慢消逝,一行字迹显现出来:当我认识你的时候,才发现,你对我已成为遥不可及的梦,那么,我情愿让我的灵魂息栖在你的手机里,陪在你身边。字迹越来越模糊,直到碎裂的屏幕上什么也看不到了。一股柔情在秦敏的心底涌起,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她喃喃地说:“原来真的是你。你不能走,我要你一直这样呵护我!”说完,忍不住在张晓明的唇边,轻轻地一吻。那一瞬间,张晓明眼睛里,充满异样的神采,宛若一股生命之泉,灌入了他的身体,他的手指动了一下,缓慢地抬起来,轻轻地握住了秦敏的手……秦敏爱怜地看着他,含着泪点头微笑。

这时,特护室的门被推开了,刘伟站在门口,沙哑地说:“秦敏,我很自私,一直没有告诉你,那天车祸的时候,就是他把你推开的。”说完,默然离开了。

秦敏听完后,把头贴在他的胸口,任幸福的泪水滑落。良久,秦敏抬起头说:“可惜了我的幸运手机,被踩坏了。”张晓明从她手里接过手机,两个人欣喜地发现,那个支离破碎的手机,已然完好如初,在灯光下散发着迷人的光。张晓明把它重新挂在秦敏的脖子上,两个人相视而笑。

医生们几乎不能相信,张晓明奇迹般地康复了。在大家惊异的目光里,秦敏陪着张晓明出院了。看两人那亲密的神态,俨然是一对热恋已久的情侣。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八

越国大夫范蠡周游全国,遍访佳人。一日,在清清浣纱江畔,与家在古苎萝村西边的的西施相逢了。才子佳人,出演了一则一见钟情的故事。然而,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范蠡以“爱国”的名义,背叛、出卖了爱情。

公元前494年,吴国打败越国。越王勾践采纳大臣提出的“美人计”,选出越国美女献给吴王夫差,麻痹夫差的斗志。野史杂稗中如是说,越国大夫范蠡周游全国,遍访佳人。一日,在清清浣纱江畔,与家在古苎萝村西边的的西施(原名施夷光)相逢了。才子佳人,出演了一则一见钟情的故事。然而,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范蠡以“爱国”的名义,背叛、出卖了爱情。他把绝代佳人西施选进宫里,与其他美丽的越女一起,进行歌舞礼仪等“培训”。大约在公元前490年,把以西施为首的越女献给吴王夫差。

幸运而不幸的夫差,对能歌善舞、风华绝代的西施深爱不疑。从此,歌舞宴平;从此,对西施甚至越国深信不疑。而越王勾践,在暗暗地做着复仇的各种准备。“卧薪尝胆”、“养精蓄志”、“励精图治”、“发奋图强”——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国富兵强了;吴国,却在君王“从此不早朝”的松懈等现状中,逐步走向衰弱。公元前473年,越国灭掉吴国,被围困在圣胥山的夫差走投无路,挥剑自刎。

无毒不丈夫。夫差在打败勾践后,给了勾践一条生路。所以,他最终败给夫差,是必然的。何况,勾践等人太能忍了,自己忍辱负重,甚乃忍心送出自己国家的女子。以这些女子的屈辱与悲凉,换取越国东山再起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这种手段不能不说是高明,然而,不免过于自私、卑鄙。在这些方面,夫差哪里是勾践的对手。

传说中,越国胜利后,范蠡归隐江湖,与西施浪迹天涯,做了神仙眷侣。善良的人们多么期盼如此美好的结局,无锡蠡园就是一个明证。

但是,范蠡配么,他配拥有如此结局么?

如果他爱西施,那么——。

若西施流泪,先湿的应是他的脸;。

若西施悲伤,最苦的应是他的心。

如果他爱西施,必然是期望深情相依,厮守终生,直至地老天荒。

谁能想象,把自己心爱的人拱手让出,送给他人,送给自己的敌人?倒是夫差,爱了西施一生,疼了西施一生,宠了西施一生。虽然,这“一生”,只有大概的十七年。或许,他到死都还在念着这个是令他国破家亡原因之一的女子的名字。

无法想象,一个柔弱的女子,西施,在这十七年里,怎样的柔肠百转,怎样的万剑穿心,怎样的肝肠寸断。爱人与仇人之间,祖国与敌国之间,她何从判断,何从选择?也许,西施无从选择,残酷的世界也不许她选择。

多少年来,有多少人认为,西施背负着“祸国”、令吴国灭亡的恶名。只有极少数人,能公正地站出来说话:

家国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

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罗隐《西施》。

在越国,西施能够得到“功臣”的荣誉吗?不可能!关于西施归宿的最有依据的说法,是被勾践夫人沉水淹死。拥有“沉鱼”之美的西施,终究被沉入水中。

也好,还她一生流不尽的泪吧。还她一颗冰清玉洁的女儿心吧。

薛平贵故事是人民喜爱的古代传说;王家三位姑娘,金川、银川、宝川的命名.相传,王宝钏是唐朝宰相王允的三女儿,她天生丽质,聪明贤慧。到了婚嫁年龄,她看不上诸多王公贵族的公子,却偏偏对在家里做粗工的薛平贵产生了爱意。经过彩楼抛绣球,她选中了薛平贵。不料其父嫌贫爱富坚决不允。无奈之下,她与父亲三击掌后断绝了父女关系,嫁给薛平贵住进了寒窑。

后来,薛平贵从军征战,远赴西凉,王宝钏苦守寒窑18年。18年来,王宝钏贫病困顿,挖光了周围的野菜,苦度日月。薛平贵历尽风险,屡遭垂涎王宝钏美色的魏虎暗算,同时也屡闯难关,战功赫赫。后来,薛平贵娶了西凉国公主玳瓒,当上了西凉国的国主。

18年后归来,与王宝钏寒窑相会,封王宝钏为正宫皇后,可王宝钏却在被封为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

西安武家坡王宝钏寒窑,作为一个古迹,已在多年前修复并对外开放,其中还塑有薛平贵、王宝钏像及红鬃烈马。

这个来自于北欧的爱情故事,当然是一个最简单的爱情故事,但却是所有的爱情故事中最为不朽的。能够为爱一时献身,是一种境界,能够为爱长久献身,是一种神奇.从前,在深海里有一个城堡,城堡里住这一个王子,王子长得非常英俊,可是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有一只火龙守护着他。

突然有一天,城堡倒塌了,王子和火龙失散了,只剩下王子在深海里流浪。王子又饥又渴,晕倒在了海底,这时,有一只美丽的鱼儿游来了,扶着王子,回家去了。

这位姑娘是美人鱼,深海里最美丽的人,巫婆正要她当自己儿子的媳妇呢!美人鱼不愿意,所以就被巫婆追杀。

看着饿昏的王子,美人鱼就拿了一小块烙饼给王子吃,过了不久,王子醒过来了,说:“你是谁?我怎么在这里?”美人鱼说:“我看你在海底饿昏了,就给了你一小块烙饼,结果你醒了。”王子鞠了一个恭,说:“谢谢你!”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一阵粗暴的声音:“美人鱼,快出来,不答应我就把你变成青蛙!”美人鱼小声的说:巫婆让我当她的媳妇,我不肯,她就要把我变成青蛙。王子很同情美人鱼,便背着美人鱼,从后门逃跑了。巫婆没耐心了,便推开大门,闯了进来,她看见美人鱼逃走了,气得眉毛都皱起来了。

王子和美人鱼一直跑呀,跑呀,跑累了,就座在珊瑚上休息,谁想到巫婆却追了上来,巫婆大声吼叫道:“美人鱼,我要把你变成青蛙!”王子为了报答美人鱼,就扑到美人鱼的身上,保护着她,王子变成了青蛙,而美人鱼却安然无恙,美人鱼抓起青蛙,不禁泪流满面。这时候,火龙赶来了,说:“我能把王子变回原样。”!说着火龙采来还原果,给王子服下,王子立即变回原样。王子吻了美人鱼一下,说:“我爱你!嫁给我吧”美人鱼答应了王子的请求,准备明天就结婚了。

因为巫婆的魔法被破解,所以她失去了神力,变回了原样,原来是一只八脚章鱼。结婚的时候到了,王子扶着美人鱼上礼堂,海里所有的鱼都来参加婚礼,主持这次婚礼的人是老火龙,钟声敲起了,婚礼结束了。王子扶着美人鱼走进新房,从此过着美好幸福的生活。

这个被伟大的莎翁在四百多年前用喜剧的形式改变出来的爱情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部极富人文精神的爱情史诗。几百年来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对象。在莎翁的笔下,爱情是超越一切的。甚至可以超越门第,地位,家族偏见等这些就是在今天还被普通的英国人所重视的东西。

凯普莱特和蒙太古是一座城市的两大家族,这两大家族有宿仇,经常械斗。蒙太古家有个儿子叫罗密欧,17岁,品学端庄,是个大家都很喜欢的小伙子。有一天,他喜欢的一个女孩罗瑟琳被送到修道院,他十分伤心。于是他的朋友说,那么我们混进凯普莱特家的宴会场,去找些更美丽的女孩吧!所以为了找一个新的女孩,他和自己的朋友戴上面具,混进了宴会场。

可是,在这次宴会上,他被凯普莱特家的独生女儿朱丽叶深深吸引住了。这天晚上,朱丽叶是宴会的主角,13岁的她美若天仙。罗密欧上前向朱丽叶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朱丽叶也对罗密欧有好感。可是,当时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真相大白之后,罗密欧仍然不能摆脱自己对朱丽叶的爱慕。他翻墙进了凯普莱特的果园,正好听见了朱丽叶在窗口情不自禁呼唤罗密欧的声音。显然,双方是一见钟情。

第二天,罗密欧去见附近修道院的神父,请代为帮忙。神父答应了罗密欧的请求,觉得如果这能成也能化解两家的矛盾的一个途径。罗密欧通过朱丽叶的奶娘把朱丽叶约到了修道院,在神父的主持下结成了夫妻。这天中午,罗密欧在街上遇到了朱丽叶的堂兄提伯尔特。提伯尔特要和罗密欧决斗,罗密欧不愿决斗,但他的朋友(和平主义者)觉得罗密欧没面子,于是他的朋友和提伯尔特决斗,结果被提伯尔特借机杀死。罗密欧大怒,拔剑为朋友报仇,因此将提伯尔特杀死了。

城市的统治者决定驱逐罗密欧,下令如果他敢回来就处死他。朱丽叶很伤心,她非常爱罗密欧。罗密欧不愿离开,经过神父的劝说他才同意暂时离开。这天晚上,他偷偷爬进了朱丽叶的卧室,度过了新婚之夜。第二天天一亮,罗密欧就不得不开始了他的流放生活。罗密欧刚一离开,出身高贵的帕里斯伯爵就来求婚。凯普莱特非常满意,命令朱丽叶下星期四就结婚。

朱丽叶去找神父想办法,神父给了她一种药,服下去后就像死了一样,但四十二小时后就会苏醒过来。神父答应她派人叫罗密欧,会很快挖开墓穴,让她和罗密欧远走高飞。朱丽叶依计行事,在婚礼的头天晚上服了药,第二天婚礼自然就变成了葬礼。神父马上派人去通知罗密欧。可是,罗密欧在神父的送信人到来之前已经知道了消息。他在半夜来到朱丽叶的墓穴旁,杀死了阻拦他的帕里斯伯爵,掘开了墓穴,他吻了一下朱丽叶之后,就掏出随身带来的毒药一饮而尽,倒在朱丽叶身旁死去。等神父赶来时,罗密欧和帕里斯已经死了。这时,朱丽叶也醒过来了。人越来越多,神父还没来得及顾及朱丽叶,就逃走了。朱丽叶见到死去的罗密欧,也不想独活人间,她没有找到毒药,就拔出罗密欧的剑刺向自己,倒在罗密欧身上死去。两家的父母都来了,神父向他们讲述了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失去儿女之后,两家的父母才清醒过来,可是已经晚了。从此,两家消除积怨,并在城中为罗密欧和朱丽叶铸了一座金像。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九

超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比起长篇爱情故事来说一点也不逊色,一样可以让你泪流满面!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超感人短篇爱情故事,希望能帮到大家!

上课铃响起,同学们都乖乖的回到教室了,刚坐下来几分钟听讲,传来了敲门声,进来了一个男生,老师说道,“他是新来的转学生,”个子高,而且又帅气。我身边一直都是个空缺的位子,老师就让他坐在了我的旁边,成了我的同桌。

下课了,当我走到操场的时候,惊讶的看到他自己在树下的椅子上坐着,看着他的背影,有一种莫名的忧伤。他突然回过头来,看到我在看他,给了我一个礼貌微笑。他这一笑深深的吸引了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上课铃声已经响起了,他就叫了我一声,“上课了,我们快回教室吧。”回到了教室,我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同桌,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叫“安小风”。我叫“夏美熙”叫我小熙就好啦!我们就这样的做了好朋友。

时间。

过的好快,转眼已经一年多了。明天就是我们老师带着我们全班同学去郊游。我跟我的同桌安小风,还有我另外俩个好朋友,艺儿和梦雨。艺儿又美丽又有女人味,追求者还真是不好呢!我还真是有点嫉妒呢。梦雨是个单纯善良的女生,善解人意。大家都很喜欢她。

我叫了下小风,小风转过头来了。我轻轻的亲吻了一下他,说,“我,喜欢你。”小风回答,那我们交往好吗?“恩,好啊。”天亮了,我们都回去了,我跟小风,上学,吃饭,放学,都是一起走。很多同学们都羡慕我们俩。小风很完美,无论学业还是长相还是特长,都是一流的。喜欢小风的人很多,追他的也很多,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我,我好高兴能和他在一起。在小风第一天来到学校的时候我就开始默默的关注他的一切,因为进教室的那一刻,我就被他深深的吸引了。我一直都没有说,一直都没有表达过我的他的爱。一直到现在,我勇敢的说出了,“我喜欢你。”

我们在一起一年了,没有闹过别扭。今天,我听了一个不幸的消息,所有人都在说小风跟别的一个女人进了一家酒店,但是我不相信。我对他们说我相信我们的感情,他不可能跟别的女人……几天过去了,连我的俩个好朋友都告诉我,他去酒店不只一次两次的了。你们是不是吵架了?“没有啊。”走,我带你找他去,他今天肯定还会来酒店,于是我就跟着艺儿和梦雨去了那家酒店。过了一会,进来了一男一女,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竟然真的是小风……当时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心好痛。他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难道不爱我了吗?我哭着跑回寝室,她俩连忙就跟着过来了,一直安慰着我。

我打电话约了小风,约在酒店门口。他来了,我给了他一巴掌。为什么欺骗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小风没有说话,呵呵,我知道了,我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的。我不能再自己骗自己了,小风,我们分手吧,你去跟那个女人在一起把。你跟第三者好好的玩,我走……当我转身的一刻,眼泪又汹涌的流了出来。小风抱住了我,“宝贝,对不起”对不起有什么用?你做了背叛我的事情,让我怎么原谅你?这一年来我付出的感情你感觉不到吗?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我的心真的好痛…如果你爱她,请你好好对待她,我祝福你。说完了,我便离开了。

梦雨看到了我回来,看到了我憔悴的样子,心痛的说,熙,好好的,一切都会过去的……其实心里还是有他的,只是我不想让自己每天难过吧,。提醒着自己不再去想起你。

新的一年又来了,真快,我们分开一年多了。你还会记起我吗?很多话,很多话想要对你说。想起我们以前快乐的在一起,真的很开心,可是都回不去了。想着想着眼泪有一次不争气的流了下来。我发现你离开我久了,我心里最爱的还是你,根本就是深深的爱上你了。可是你已经走远,我已触摸不到。

美熙,美熙…“怎么了?”梦雨跟艺儿大声喊:“我看到安小风了。”刚说完,安小风就敲门进来了,我们都沉默了,小风开了口。“美熙”我们合好吧!呵呵,那个女人呢?她是把你甩了呢,还是你把她甩了呢?然后在回来找我,你觉得我可能会跟你合好吗?我是很爱你,我等了你一年,可是你没有回来。现在,我已经不爱你了。我彻彻底底的不爱你了,你明白了没有?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小风对我说“对不起,这一年来里我早已跟她分手,只是现在才回来找你,我真的想好了我最爱的是谁。”不可能了,你爱我并不代表着我还爱着你。请你离开吧,我有我的生活,你有你的生活。他伤心欲绝的离开了我的视线,从此以后,我们没有见过一回。这次是真的结束了……我一人也可以很好的走下去。

明白了,终于明白了,我们的爱太摇远,也许我们筋皮力尽也走不到彼此,如果一味的执着,我们都会伤的体无完肤,原来爱情并不是要占有,只要对方幸福就好,不分离就要放弃的更多,并不是舍不得放弃什么,只是我们要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所以从一开始就不说爱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编后语:永远没有一个人是你离不开的,现在离不开的,不代表永远离不开。没有什么是你放弃不了的。背叛你的人,一定不要再次的去合好。背叛你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们的路还很长,更适合我们的人还在后面。

心愿。

我的老家在广东的一个小地方,那里虽然偏僻,但是风光很好。我读中学时,和父母一起到了广州,虽然离开了老家,心里还一直惦记着,而且我有个心愿,要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老家的山顶并肩看日出。

我失落了很长时间,原本准备在暑假时带女朋友回广东老家玩,到山顶上卖凉茶的小棚子里一起看日出,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回去了。虽然只是一个人,我还是去了那个凉茶铺。卖凉茶的还是那对老夫妻,他们脸上的皱纹里依然是熟悉的笑容,只是我的心里不用喝凉茶都很凉。我从中午直坐到老夫妻日落收摊,他们的棚子从来不锁,只是简单地掩上门,随便游客出入。

郁郁地坐到月亮升起的时候,门被推开了,两三个人走进来,我回头望去,认出其中一个是我中学的同班同学花铃,我自打上了大学后就再没和她见过面。我们都很高兴,她说她带了两个朋友回来玩,在山上耽误晚了。她也考上了大学,学校居然也在武汉,我们就约定过完春节一起返校。

下山时,虽然月光很亮,山路依旧不好走,花铃的两个朋友中有一个叫心如的女生,人很柔弱,是上海人,不习惯走山路,我就充当起护花使者,一路照应。

“生活就是这么巧,当你觉得没有光的时候,就会发现一扇窗户。这次山上的偶然相逢,给了我意外之喜———我又恋爱了,对象就是花铃带回来玩的好朋友,被我一路照顾的心如。”署枫又大笑起来,他个头不算高,但笑起来很豪迈的样子。

消息是花铃在返校的火车上告诉我的。在中途停车的时候,花铃把我拉到一边,而心如则在远处看着我们。花铃问我:“署枫,你……你有女朋友吗?”我说:“刚分手,怎么了?”花铃回头看了一眼心如,又说:“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吧?你觉得心如怎么样?”

离合。

听着花铃的话,我的心跳了起来,那是种心花怒放,喜从天降的感觉,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女孩子主动爱上,并且,是我喜欢的类型!

恋爱再次开始,心如是个细致体贴的女孩,我决定好好珍惜。我吸取了上次的经验,讲卫生重形象爱环保,但爱情的花朵并未因我精心就长开不败,这段有点一见钟情的恋爱也只维持了一年不到,分手的理由则不像上次那般具体,心如只用一句“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适合”就总结了我们的爱情。我不甘心就此结束,我去找花铃,我想心如一定很依赖她,否则怎么会托付花铃传递心声呢?花铃很犹豫,我说请看在当年我们是好朋友的份上,看在我那么爱心如那么珍惜这段感情的份上,帮帮我!我说得很动情,一连串的排比句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花铃默默地听着,她似乎被我说动了,眼中泛起小小的泪花。但她没马上答应我,只说让她再想想。

“两天后她让我去她学校,在校门口我看到了含笑玉立的心如。”署枫叹了一口气:“朋友就是朋友,她连一个谢字都不要。”

此后,但凡我和心如之间出现矛盾,我都要去找花铃,每次花铃都会帮我们复合。但灵丹妙药也有失效的时候,最后,我和心如还是分了手。这一次,我没有那么强烈的失败感,反倒觉得是种解脱,也许是因为我和心如间离离合合太多而让我们的心都变麻木了吧。因为我和心如的这段感情,花铃开始成为我不可或缺的一个心灵良医,我会把生活中的一切不如意都向她倾吐,而她多半都是默默地听,然后给我以帮助,她就像我的一个“兄弟”,不必时时提起,却总在需要时挺身而出,但我却没心没肺地只在有困难时才想得起她。

快毕业的时候,我结识了另外一个女孩,才让冷却了两年多的爱情之火重新燃起。她给我带来了和其他女孩都不一样的感受,我再也不用为约会去哪里吃什么怎么玩而伤脑筋,我只要随时听从召唤就行了。她更像个将军,我的喜怒哀乐全操纵在她手中,而我却乐于这种鞍前马后的从属地位。

我把我又谈朋友的事情说给花铃听,花铃似乎并不开心。以前,对我的絮絮叨叨,她还愿意听,可这次她不停地用话岔开,最后她说有事,先走了。我很了解她,她其实没事,只是不愿意再听我说了。

领悟。

这一次我爱得天昏地暗。毕业后开始全力为结婚做准备,赚钱,买房,存老婆本儿,我像开足了马力的火车,充满动力。当然,爱情也还是一波三折,我也还是在伤心绝望的时候去花铃那里寻安慰。花铃永远一脸淡然,听我说一大堆,自己却不表态。其实不必她说什么,我只要和她坐在一起心就会安宁下来。有一次我问她,怎么从来不见你和男朋友在一起。她表情有些古怪,我以为她生气了,赶忙道歉。我说我只是好奇,因为女孩子的心思总是很怪,像有些女孩,她们会把全世界都召唤来看她的男朋友,而有些女孩则将男朋友视为旷世奇珍,要一个人独自看守,我不知她属于哪一种。花铃沉默良久,最后说,你想让我的男朋友一起听你的不开心吗?我笑起来,大摇其头:“还是不要了。”

当我攒足老婆本儿准备“五一”带女朋友回家,憧憬着在山上当太阳跃然而出时,向她求婚的幸福图画,我的女朋友却向我提出了分手。分手来得很突然,从前我们之间也闹过,可是没几天我总能劝她回心转意。可这次不同了,她分得很坚决,也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后来我知道,她在外面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有钱的人。我准备好的新房成了空巢。我觉得人间的悲喜就像是做了一场大梦。

我给花铃打了个电话,一贯多话的我这次什么也不想说,很简单地告诉花铃我又失恋了。花铃没有问我分手的原因,只是问我“五一”还回不回老家?我说回,她“哦”了一声,不再言语。

如果说和心如的分手我懂得了什么是心痛,这一次则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无常。回老家的时候,我又一次独自上山。当年喝茶的凉棚已经没有了,山上变化挺大的,只有我还是和多年前一样,独自一个人。这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向我走过来,仔细一看是花铃!我觉得心里某个地方突然被融化了,我想哭。

花铃和我并肩坐在一起,月光洒在她的脸上。我看着远处,说:“离开老家这么多年,到现在也还是一个人。”突然我听到了哭泣声,转头看去,花铃的眼泪一颗一颗滴落在草丛上,发出轻轻地,吧嗒吧嗒的声音。我第一次这么近这么认真地看花铃,花铃的脸在月华的光晕里,柔美而动人。在我的目光中,花铃低下了头,我的心莫名地抽痛了,她什么都没说,我却像听到了千言万语,猛地领悟了。我伸出手握住她的手,记起那年和花铃、心如一车回汉,上车时花铃曾送我一个盒子,回校后打开,是挂美丽的玻璃风铃,上面悬着一张小卡片,写着:“你是风,因你而起舞。”

“我终于偿还了与心爱的女孩在山顶并肩看日出的心愿,这中间我浪费了7年的时间,7年里我寻寻觅觅,却不知最爱我的那一个人,她一直都在我身旁。”署枫的脸上是深深的动容。

作者:雪小禅。

十七岁的时候,他去一个边远的省份上高中,是因为那里的高考分数线比北京低得多,作为高考大移民中的一员,他待在那里的时间不过一年而已。

边远的小城是荒凉而寂寞的,甚至让他感受到了与世隔绝,和北京相比,这里一切显得那样土气,甚至连人们说话的口音也那么难听,他却不知道,他清秀的外表和好听的普通话从他来的那一刻起就吸引了一个女孩子。

那是一个当地的女孩子,脸色黑里透着红,健康而美丽,有着羞涩的笑容,见了他,总是低下头,飞快地躲开他的眼神。他心中得意着,因为知道她对他的喜欢。

因为学习比她好,况且将来要回北京上学的,他的目标是北大,所以,怎么会把这样一个平常的女孩子放在眼里。

忽然一天,他的书桌上有淡淡的香气散出来,他打开书桌,看到书里夹了一朵花,他不知道那叫什么花,白色的,淡淡的清香,转瞬,他就明白是谁做的了。

再见到她的时候他拦住了她,这次,她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一样,甚至连呼吸都不是均匀的。他更加得意地看着她,然后对她说:“能告诉我那是什么花吗?”

“野百合。”她低着头,摆弄着手里一个什么小物件。

“对不起,我不喜欢这种花。”说完他走了,头也没有回。

而身后的她泪如雨下,一个女孩子的第一次啊,何况,她又没要求他如何,她只是想在这如花的季节里,能和他一起度过高考来临的那段日子。

高考很快来临了,他没有考上北大,却回了北京,而她则落选了,以后,他再也没有过她的消息,原本,她在他的心中就是一丝丝涟漪,风没有了,涟漪也就散去了,那朵被他看也没看的野百合,也许早就结婚生子了呢。

几年以后,他去一家合资企业应聘,却看到台上笑意吟吟的她,美丽得如一只天鹅,皮肤白得吹弹得破,长长的头发披下来。他以为是长相类似的人,再看名字,果然是她,上面写着人力资源部经理:徐晓敏。

他呆住了,她,一个没有考上大学的女孩子怎么会来北京,而且做了高层管理人员?

她也看到他,招聘会散了的时候他再次拦住了她:真的是你?

她笑,像一朵百合:“是从你开始,我才明白了一件事,一朵花要为自己找到春天才会让别人注意到,第二年我复习了,然后考到了北京来,直到念完研究生,直到自己由毛毛虫变为蝴蝶。”

他的心里浮上淡淡的悔意,但一切已经惘然,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她不再是等待他定夺的黑黑小女子了,而是他等待她定夺的一个主管了。

说话间有一个男人开了很漂亮的本田过来,然后为她打开车门。他走开了,其实他已经被公司录取了,但为了自己的自尊,他没有来。

很久以后他参加了她的婚礼,婚礼上他送了她一大束百合,附送的卡片上写着:野百合也会有春天,可惜我错过了春天。

作者:柳易。

那是一座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市,在中国地图上,它悄无声息地躲在一个角落里,不注意看,还真发现不了。

原本,她是不知道那座小城的,直到在网上遇到了他,她才知道那座城市,知道它靠近黄海,风从东面吹过来的时候,涩涩的咸咸的。有一回她在网上问,你不怕冷吗?他说,不怕,因为心里有你。

她听了,心里也有了暖暖的感觉。她没有见过海,又问他,站在你办公室的窗前,能望见大海吗?他回答道,能呀,看,大海涨潮了。她就笑,她知道他在逗她玩,那座小城离海十几公里,怎么可能看得见海呢?然而他又说,我眼神好着呢,我不仅能看得见海,还能看得见你,傻傻的,好可爱。

电话的另一端,是两千公里外的西北某座城市。

她就生活在那里。高高的香椿树和法国梧桐,有着明显地域特色的建筑,拥挤的车流人流,明晃晃的阳光。而她站在街旁,灿烂地笑着,手中,竟然是一只冰淇淋。这是她从网上传过来的照片。那时,正是盛夏时节,而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她说,我现在特想吃冰淇淋。

那天,他上街,突然发现一家新开的西式快餐店里在卖着冰淇淋,两个青春灿烂的少女在那里大口大口地吃着。他的心忽然一动,赶紧给她打电话,你快过来,我这里有冰淇淋卖,我买给你。她在电话里快活地笑,说,你也变傻了么?笑了一会,又说,要不,你买了送到我这里来。

他真的想去两千公里外的那座城市。然而,只是想想而已。这样的一个梦想,明知道无法实现,却因为能够时常念着,便有了别样的美丽。

第二年的初夏,他终于有了机会,出差去西北,原本到不了她那里,但他还是去了那座城市。然而,当他下了车,呼吸到内陆城市所特有的气息时,忽然变得犹豫起来。他不知道如果真的见了面,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这时他才明白,其实自己并没有准备好见她,而对于她来说,大概也是如此罢了。

那个下午,她正在办公室做事,有店家送来了一箱包装精美的冰淇淋,她惊讶地收下。有张纸条,写着:你喜欢吃的冰淇淋,我送来了。她猛地愣住了,打他的手机,问,你在哪儿?电话那一端回答道,我在火车上。她再听,果然是车轮滑过铁轨的声音。

“谢谢你。”良久,她说。尽管手机里有嘈杂的声音,但她还是听清楚了他的话,他说,请允许我在那座海滨小城里爱你。

她打开地图,再一次看见了那座安静的城市,而拥着它的黄海,一定与她想像的一模一样,温暖,而又神秘。

作者:二月麦苗。

每到海棠花开时,我会想起一个人,他说:“知道为什么海棠无香吗?”这人的名字叫朴印祯。

那年我24岁,考过两次托福,成绩都很糟。郑昀在越洋电话里说:“要不去北京吧。”于是我辞职,去北京上托福班。那时中关村尚不繁华,甚至有点荒凉。白颐路还没建,人们走的是长长的旧式马路,两边有高大的杨树。郑昀去美国后,美国就成了我的天堂,不是因为它多好,而是我的爱情在那里安身。

住了三天招待所后,我还没找到房子,那个凄惶。第三天我继续乱窜,一家家打听。在成府胡同,当我走到槐树下那家时,刚好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出来,朴实的学生头,我抓住他问:“这里有房子出租吗?”

他愣怔半秒,说句“等等”,就跑进去。10分钟后他出来说:“房东说可以出租,350块。”我呀一声,笑逐颜开。他就是朴印祯,韩国人,汉语说得比我还利落。多么巧,他自己刚租到房就遇见我,算是邻居了。

朴印祯是个温柔善良的男孩,我们很快成了朋友。他有个朋友柳石熏,是个公子哥,花钱大手大脚,但人很温和。同是留学生,柳石熏却在北大蔚秀园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他说:“我不像朴印祯,我要体验中国生活。”

朴印祯的父亲在汉城有5家很大的连锁餐厅,朴印祯想在课余学做中国菜,完全可以住四季如春的公寓房,下馆子研究。他解释说:“最地道的炸酱面是老百姓家里做的。”

来京路上,我已做好寂寞的准备,却未想会遇上朴印祯。

信佛的祖母,给我起了很佛教的名字:艾杏佛。朴印祯却。

坚持。

叫我幸福,说那是快乐的名字。我的日子,在遇见他之后真的快乐了。

那时我白天听课夜里做题,常常院里人都睡了,我的灯还亮着。9平方米的小屋,除了我和。

英语。

就是寒气。有时朴印祯会敲门人不进来就站在门口递我一杯热牛奶“幸福早点休息。”那个温暖我记得。

周末,朴印祯会来找我,“陪我逛未名湖吧,你要善待脑袋,让记忆休息一下。”我知他心意,连小狗都喜欢的他,对我是体贴的,他怕我累着。

所以,我一星半点的快乐也给他分享。做题之余,我随手涂抹的文字发表了,就拿回家给他看,神态傲然,“朴印祯,这是我的,一周的生活费解决了。”他并不会赞美人,只是一个字,好,然后咧嘴笑。

那时,我们是快乐的。一月考试。考试前夜,朴印祯送我一条巧克力,“你男友不在,我们替他照顾你。”又给我削铅笔,把小刀、铅笔和橡皮放进透明笔袋。看得我眼湿,他歪头对柳石熏说:“幸福怎么了?我一直想要个妹妹,没想到是个中国妹妹。”

考试后我继续留在北京,和美国各个大学联系。除了等待成绩单,就是收发信件和挑选学校,忙碌里我忘了情人节的到来。那日,在邮局门口看见玫瑰花,我才恍然。郑昀并没打电话来,我打过去却占线。隔一刻再打,就没人接了。其实相处几年,对节日早没惊喜。可这个冬天不同,我独自在异乡为爱情奋斗,多想听他一句,“下个情人节,我会抱着你过。”

寂寞兜头而下,我回到小屋。我没想到朴印祯送花来,他用很心虚的口吻说:“没影响你思念恋人吧?幸福,节日快乐。”他手里端着一盆海棠花,腼腆地笑,“天气暖和了,它就会开花。”

三月底,海棠开花了。那么一棵小树,居然开得密密匝匝,花瓣如指甲盖般大小,胭脂样的红。我嗅嗅,却没香味,朴印祯笑着问:“知道为什么海棠无香吗?”我摇头,他说:“等你长大我再告诉你。”他有时,也会大人一样逗我。

后来成绩下来,620分,出人意料的好。他说:“幸福,你可以飞向爱情天堂了。”我们叫上柳石熏去吃韩国菜,是人大旁边的胡同,那个饭馆可以吃到地道的韩国料理。

那一次,我们都快乐,却没醉。一个月后签证到手,三人再次去那里庆祝,朴印祯醉了。醉意里,却是说:“幸福,你走后,给我留下海棠花吧。”我没想到,到了美国却远离了天堂。

郑昀是粗心的男人,可房间里却是窗明几净,隐隐还有薄荷的香。他不会撒谎,他说,曾经和一个中国台湾女孩住在一起,因为寂寞。

第二天,我们就分手了,我租房另住。虽然难受,可砖头一样的法律卷宗,砸得我很快忘了失恋的伤。只是偶尔,会在夜里想起朴印祯的热牛奶。

打电话过去,只找到柳石熏,说朴印祯已回汉城。柳石熏说:“他喜欢你,你知不知道?那天他本来是在胡同里拍照,结果遇见你,他对你一见钟情,所以他退掉蔚秀园的房子,去租平民屋。你们两个,都是对爱情很执著的人,可惜不是一对。”

忽然心惊,那是我不曾想到的。几年后我回国,在厦门找到工作,我有了一个男友。20xx年我去北京出差,是雪天,公事办完忽然想去未名湖。就在我刚踏上湖心岛时,忽听有人叫,幸福。

只有一人这样叫过我,是朴印祯。个子还是那么高,身穿蓝白两色的休闲服,整个人沉稳许多,眉眼间去了青涩添了儒雅。

好一会儿我们没说话,就那么看着傻笑。就是他的朴氏傻笑,哗啦啦扯开我的记忆。我捶他一拳,“你怎么来了?”他说偶尔路过,想来看看。

我们去找那个韩国料理屋,旁边的烟店老板说,早拆了,几辈子的事了。可不,几辈子了。他低声叹息:“真不敢相信,我们不见面已四年。当年你那么瘦瘦小小,在小房子里读书,冬天那么冷,你竟能坚持到凌晨。”

“我很感谢你送我热牛奶。有一天,我的测验分数很低,你说,幸福,牛奶长智力。”

此时夜幕降临,他忽然盯住我的眼睛,“你知道吗?当年你是我的偶像呢,那么瘦小的女孩,对爱那么执著。”

“什么?”

“你对爱情多狂热啊,待在简陋的地方,白天黑夜都学英语。我知道你会。

成功。

万里追寻的爱情鸟,还不是飞了。我不知怎么讲,只好打岔:“你呢,朴印祯,你开中国餐馆没?”

还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我们去了麦当劳,他问我还待几天,我说两天。他眼神忽然亮了,“我们去后海划船吧,明天中午我来接你。”

第二天,我用了一上午选购衣裳,似乎在等什么盛事。我想和他讲一讲我的海外经历。中午12点,一个单眼皮女招待递给我一封信,是朴印祯的留言。“幸福,我还是决定不去了,对不起。我以为我可以,可我不能,我很怕再见到你。”他消失了,后来整整一年我没有联络到他。再后来,我也结婚了。

某日午后,我突然收到来自汉城的包裹,是一个绿色锦缎的口袋,拆开来,里面挤满了胭脂红的海棠花瓣。一张淡蓝色卡片写着:“你的文字还是那么美,通过杂志社我找到你。我对编辑说,我是你失散多年的恋人。她感动了,给了我你的地址。我不给你打电话,我怕再次听到你的声音。你结婚了,我祝福你。”

“我把那盆海棠抱回了汉城,有时会想起你。你问海棠为何无香,我想,海棠暗恋去了,它怕人闻出心事,所以舍去了香。”

那是第一次,我为了一个解释而落泪。我知道,艳而无香的海棠背后,藏着两个人的青春故事。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十

那个时候,你的班级跟我的班级相差一个花园的距离,我每天习惯性的喜欢在人群中寻找你,那个时候我们还未开始恋爱,我也只是暗恋而已,你是那么的优秀,成绩全年级第一,后来我的暗恋成了明恋,被班上的死党传的沸沸扬扬,于是,我出现在了你的面前。我已经不记得我们怎么开始的,情书还是什么,我已经忘了。后来,我为了和你在一个考场,我熬夜背书,只为了那仅仅25个第一考场的名额。当我战战兢兢的进入一个陌生的考场时,那个瞬间我曾有后悔的冲动,为什么你当时不在我身边陪着我,现在想想,那时候多么青涩,只顾着和同学打闹了。你班上的同学看到我都一个劲的笑,然后喊大嫂。那个时候害羞叫她们不要喊,其实心里已经乐疯了。她们故意把第一个座位和第二个座位留给我和他,我们彼此没说什么就这么考试了,其实蛮惭愧的,后来我们谈恋爱我根本没心思学习,满脑子的在想怎么回他信。后来我们谈了快2年,初二他成绩下降了,我也是,我们有写不完的作业,我们会交换作业写,巧的是我们的字迹非常像,多年以后我在翻东西找到初二那年他帮我抄的桃花源记,我当时以为是我写的,后来想想,我们那天晚上貌似有换作业写。

写到这,你一定会问我们现在怎么样。

初三我们就分手了,原因什么的他没说,我也没提,我只知道我在朋友家上扣时看见他给我的离线消息。当时我一直强忍着,到家后,大哭,初中毕业,他考上了金陵,而我上了大专,我们的学校在同一个区,南京新街口,一个人流量最多,南京最繁华的中心闹市区。

这是我跟他的过去,下篇我写我上大专,他上高一的我们的故事。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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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空间伤心日志,最近生活很空洞,最近生活很冷漠,最近生活很单调。

qq空间伤心日志。

最近生活很空洞,最近生活很冷漠,最近生活很单调明明到了夏天,心却比冬天还要冷。

无以名状的快乐与悲伤。

我没有很喜欢这首歌,却深深的爱上了它的名。

我会对你好,但是我会粗心到没有鬼你的感受。

从以前的,觉得生活没意思,还是死了好的想法。

到现在觉得,觉得活着真好,未来的时间都觉得不够。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十一

人活着需要亲情友情和。

爱情。

的滋润,有了这样的情愫,便有了一个完美的。

人生。

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短篇经典爱情。

哲理。

故事。

老公说:“我看了一下文学城挑老婆的标准,除了‘贤惠’,你基本都达标了。‘贤惠’还蛮重要的,革命尚未。

成功。

同志仍须努力。”

我先是傻呵呵地乐了半天,感觉自己仿佛离一级运动员只有一步之遥,笑了三分钟后顿时回过神来,拍了桌子一下:“我还不够贤惠?再说你又何德何能?我若完美无缺,凭啥找你这个歪瓜劣枣?”

老公叹口气,转身离去前丢下一句话:“这就叫不贤惠。”

我虽然貌似凶恶,内心却有一股抑制不住的奔向完美的冲动。“贤惠”是个抽象的形容词,其中的底蕴我短期内是学不到的,那就先做个“形似”好了。

晚上九点起,我就开始为“贤惠”做前期准备了。我首先做了个绿泥面膜,然后补水,接着去刷牙和洗澡,把自己捯饬得香喷喷的,然后躺在床上等老公来检阅。

老公进屋了,说:“不错啊,今天没见你盘着腿儿坐在床上打字,换了个姿势,躺着上网了。”

我说:“我贤惠了,我把自己收拾得特干净,香香地躺着。”

老公说:“香香地躺着要光光的才算数。你怎么从头武装到脚,连袜子都没脱?”

我脸红了,没敢告诉他身材不好,没有光光的勇气。

我要好看的贤惠,所以要先治本。我下午花了大价钱买了套惠兰瑜珈,没做20分钟就趴在地上伸舌头了。

瑜珈不是为胖人设计的。其中有个动作是左腿压右腿,手从里头掏出另一只手勾一起,当我左腿好不容易压上右腿的时候,里头压根就没缝容我穿过一只手,所以这节操我放弃了。后来我放弃的就多了,基本上这个做不了,那个碰不到。

贤惠很难达到,我也放弃了。

元旦前一夜,老公召一干朋友到家吃饭。我从清早就率领佣人一起忙碌,到晚上开饭时,整出大大小小十几个菜、一个汤、一份甜点和一盘水果拼盘。大家吃得肚皮翻过来。老公又喝多了,在送朋友回去的路上步履蹒跚,好几次掌握不了平衡倒在我身上,回家以后就一直嚷着身体烧和心烧。我突然有种莫名的担忧,怕他今夜突发心脏病或者脑溢血。

他还没到厕所边就吐得稀里哗啦,满地残渣混合着难闻的酒糟味。我拿漱口水给他漱口,端个小凳让他坐在厕所边吐,又烫了条热毛巾给他擦脸,趁他又吐的工夫赶紧去泡茶,再来替他捶背。

他说:“我要洗澡。”

我去拿内衣和内裤,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被他一把抱住:“奇怪,今天怎么这样贤惠?”

“你哪次上吐下泻我不贴身伺候?”

他说:“你以前也贴身伺候,却嘴巴不闲。”他还学我的口气说:“叫你海吃胡喝,吐死你!好像八辈子没见过酒一样!酒是你前世小秘啊?”

我以前一直在想:我上替他伺候老,下替他哺育小,中间还提供优质性服务,该干的活儿一样没少,怎么就不贤惠了?闹了半天,毛病在嘴上。

他洗完澡了,湿湿地躺在我身边,说:“今天换洗发膏了,味道很好。”

我一嗅,拍了他的头一下:“竟然拿我的沐浴露洗头?”他嘿嘿嘿地笑了,说:“怪不得边洗边觉得有股温暖的味道,原来是老婆的味道。”然后他头一歪睡去。

我终于贤惠了,在有了儿子以后。

以前他只是我的丈夫,现在是我的亲人了。我可以换个丈夫,可孩子怎么能没爸爸呢?所以我要对他好,让他开开心心的,能活得长一些,与我到老。

有些爱,只能属于瞬间。这样的爱,无须表白,无须延续,如此轻轻拥抱后,告别就好。

那是一次相隔20xx年后的同学聚会,她在外地工作,赶过去时,已经有些晚了,随意找个空位坐下后才发觉,身旁是他。其实,她对他并不太熟。那时候,他的座位离她略远,他是个沉默的略带羞涩的少年,并且喜欢另外一个瘦削的女生。而她虽外向活泼,只是在自己适合的小圈子里,暗暗喜欢着高年级的男生。

那一刻她飞快回想了一下,高中三年,他们似乎没有说过几句话。而20xx年后,原本就英俊的他,更多了几分优雅气质,也不再那样羞涩含蓄,而是落落大方,沉稳成熟,主动和她打招呼,开着适宜的玩笑。倒是她,在20xx年后变成了含蓄内敛的女子。

席间,自有爱热闹的男同学过来找她喝酒。她面露难色,又不好推却。他站起来替她挡酒,也不管别人如何开玩笑,他都大方地将推到她跟前的酒一杯杯喝下。

在他挡在她身前时,她感觉到一种久违的属于年少时被宠爱的美好。

那晚,他就一直替她挡酒到最后。他并没有醉,聚会结束,打了車送她回家。只送到她父母住处的楼下,他替她拉开車门。她让他回去,他站在車门边说了句:“一个人在外面,要多多保重。”

她点点头,他摆摆手让她赶紧回去。她顿了一下,忽然伸出手臂轻轻拥抱了他。

他愣了一下,但是即刻,他回应了她的拥抱。很浅。就那么轻轻一下,他在她耳边说:“要好好的。”随即松开了手。

她点头,他上車离开。谁都没有纠葛,因为他们都知道,纠葛的结果只有一个,让这瞬间纯真美好的爱,从此变得杂草丛生,直到支离破碎。因为有些爱,只能属于瞬间。这样的爱,无须表白,无须延续,如此轻轻拥抱后,告别就好。而这样无声的浅浅拥抱,也是瞬间的爱最好的收官吧。

她和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

心像塞满了棉花。

出差一回来,唐琳就听说了沈放要辞职的消息。

她捧着一束新鲜的桔梗,愣了一会儿,在门外调匀呼吸才进去。沈放依旧像之前一样端坐在办公桌前,见她进来对她笑笑。

那笑,是最普通的同事之间的笑,可唐琳却能从这普通里觉察出一丝属于她的特别。她给花瓶换了水,把桔梗插进去,又回到自己的位置。

唐琳从进公司开始就跟沈放同一个办公室,其实就是杂物间改造成的,狭小得只摆得下一张桌子,他们各占一边,中间是一个陶瓷花瓶。

刚来时,花瓶是空的,唐琳抬起头就对着沈放的脸。然后,她开始买花,每周一束,隔着花枝间隙,她看他的时候反而理直气壮了。

沈放是公司的财务,她是辅助他工作的出纳。唐琳经常想,他们现在的沉默寡言,大概是因为初次见面的尴尬吧。那时,她头一天来上班,正跟他请教一些问题,放在一边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他们俩都下意识地看过去。hellokitty的锁屏上某女性app的推送:大姨妈倒计时1天。然后,唐琳抓起手机的那一瞬间,脸红的像窗外的晚霞。唐琳装作不经意,但沈放却放在了心上。

第二天,在她来上班之前,他准备了一大杯温开水,唐琳的谢谢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毕竟女性的生理周期,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来说多少有点私密。

后来,一到这天沈放就会备好温开水,唐琳什么也不说,照单全收。他们虽然同在一间办公室,但是沈放是那种不爱说话的人,唐琳也不能像个话唠,所以在她几次挑起话题他却只是嗯嗯哦哦之后,她也就不再说话了。

一开始还有些尴尬,从第三个月时自如起来,每次眼神掠过不同花瓣抵达他脸上时,她甚至会有莫名的悸动。她以为他们之间已经变得不同了,可现在,他竟然就要辞职了,甚至提前没有告诉她一声。唐琳的心像是塞满了一团棉花后,又被泼了一盆水,沉重又失落。

他们不是一类人。

沈放辞职申请已经批准,在职。

时间。

只剩下十六天。唐琳赌气不提这事,暗自跟沈放较劲,不跟他一起出去吃饭,不一起下班乘电梯,到了那天他的温开水也不喝了。沈放有一个27岁男生的温情,但也有一个财务的木讷,他不懂唐琳这些反常。几天后桔梗枯萎了,唐琳破天荒没有买花。

沈放吃完午饭回来,带了一束粉色扶郎花。唐琳也不起身帮忙换水,只手指狠狠敲键盘,余光不时扫他一眼。沈放并不是帅气的那一类,但是看着舒服,像高岗上的一棵树,风吹一下就动动叶子,没有风的时候像睡着了。

有一回沈放不在,她遇上问题不得不去找他,可是他竟然在医院刚做完手术。唐琳买了一篮水果去看他。护士说是阑尾炎手术,他是一个人来的,住院两天了也没人来看过他。

据唐琳从同事那里打听,沈放从小就在这座城市长大,父母姐妹都健在。如果没有人来看他,一定是他谁也没讲。唐琳打心里冒出一丝心疼,然后在医院陪他直到出院。这期间,沈放也只说了两句谢谢,回到公司也没对她多说几句话。

从那时起,唐琳就知道她跟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

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唐琳已经不指望沈放会提前告诉她了,只等下个月她来上班的时候,发现只剩她一个人,她再也不必买花来缓解眼神碰触时的尴尬,再也不必跟其他同事抱怨他是个闷葫芦。可想到这些,唐琳觉得有些鼻酸。

她突然有些后悔,上个月人事miss黄告诉她外面大厅腾出了一个座位问她要不要搬去时,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miss黄打趣她是不是习惯了沈放,她脸倏地红成煮熟的虾球。其实唐琳早就察觉了自己对沈放的爱慕之心,只是她又明白他们不是一类人,所以她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快下班时,沈放的键盘声突然停下来,他探出头透过扶郎花说:“小唐,30号晚上你有安排吗?没有。那我们一起吃个便饭吧。”

“好。”对话戛然而止,沈放的键盘声又温柔地响起,她却心烦意乱起来,账单上那些数字都像学会了魔术,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楚,好不容易才熬到下班。

沈放先走了,唐琳才深深地呼了口气,她嗅了嗅,空气里还有他衣服洗涤剂的香味。唐琳在公司待到最后一个离开,然后把那束扶郎花拿去了窗台。

只剩三天了,但有两天是周末,也就是说她跟沈放的时间只有最后一天了。她不想再躲在那束花后看他了,她想正大光明地看他一天。

喝下去的酒都变成眼泪。

30号如期而至,唐琳破天荒来得比沈放早。那束扶郎花已经枯萎,唐琳怀揣着小心思放了一束紫色勿忘我,沈放也注意到花瓶被移到了窗台,但是并没说什么。

中午的时候,沈放已经做完了交接的资料,唐琳听miss黄说新的财务大概会在1号上班,会坐在沈放的位置。

“小唐,你忙完了吗?”沈放突然问她。唐琳点点头,又听见他说:“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公司上班,跟你共事的六个月,很开心。”唐琳心中一动,他竟然记得他们一起工作了六个月。接下来,沈放破天荒说了很多话,像告别一样,弄得唐琳心里怪难受的。

傍晚他们一起下班,去提前订好的餐厅吃饭。是一家很高档的餐厅,巨幅落地窗,浅紫色的窗帘被挂钩勾起来,唐琳点了菜,要了一瓶红酒。她想起四个月前,有一次宿醉后来上班,他诧异她竟然会喝酒,然后给她冲泡了一杯浓茶醒酒。

晚饭结束时,唐琳如愿以偿地喝醉了,两个人面对面开始显得局促起来,她大概是想趁醉酒的时候跟他表个白,就算知道会被拒绝也没关系,可是真的在他面前,酒精也没能拯救她。在沉默的沈放面前,唐琳最终失去了所有的勇气。

沈放送她回公寓,两人在楼下站了一会儿,她的酒已经醒了,沈放温柔地说了再见。唐琳看着他的背影,喝下去的酒都变成了眼泪,流得悄无声息。

再没有一杯三十度的温开水。

办公室里来了一个新的财务,一个四十多岁的已婚男人,能够跟漂亮年轻的女下属单独坐在一起,他脸上总挂着春风得意的笑。唐琳把放在窗台上的花瓶拿回桌上,把老男人的目光挡得严严实实。

老男人的头顶俨然是荒凉的地中海,但是看唐琳的眼神,总是色眯眯的。唐琳不爱跟他说话,面对他的提问,能用点头就绝对不开口。她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沈放。她忽然想,之前沈放的沉默寡言是不是因为不喜欢她呢?这样想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块伤心的海绵,往看不见的地方滴答着带咸味儿的水。

花瓶里的勿忘我变成了干花,但依然好看,唐琳决定不再买花了。老男人这样问过她,他说:“小唐啊,这花都萎掉了,我拿去窗台摆着吧。”唐琳不说话,第二天等老男人来的时候,花又放回了桌上。那以后,老男人也不再说了。

唐琳生理期到了,也再没有一大杯三十度的温开水等她,有时候宿醉后来上班,老男人的两只眼睛看着她松开的领口都会放光。唐琳狠狠瞪他一眼,小腹的疼不算什么,但心里的想念却蔓延到每个神经末梢。沈放走后,她才想起来,共事六个月她竟然没有他的任何联系方式。

秋天时,miss黄看唐琳被老男人欺负得像一朵萎掉的蔷薇花,腾出一个办公桌让她搬过去。新的办公桌靠窗,勿忘我放在窗台上,她透着勿忘我仿佛能看见沈放。

每一条推送都别有用心。

唐琳在星湖路的街上遇见沈放时,是十月了。他们在路旁的小咖啡馆坐下,算是重逢的仪式。唐琳注意到他金丝框的眼镜换成了木质框的,头发被风吹乱,看起来不那么呆板,但还是惜字如金。

唐琳没有了小办公室的拘谨,反而自如起来,吐槽了一下新来的老男人,还说她搬去了外面敞亮的大厅。唐琳问他怎么样,他只说两个字,挺好。傍晚时,两人起身相互说了句再见。唐琳看着他离开,街灯亮起来,她才想起又忘了要他的电话。

春节期间,有一款女性app突然火起来,miss黄在办公室里跟每个姑娘推荐,走到唐琳面前,她才想起来miss黄说的那款app,她很早前就在用了。

三月的某一天,miss黄突然跑来唐琳的位置前,一脸震惊地告诉她。开发这个女性app的人,竟然是沈放跟一个朋友做的,而且这就是沈放辞职的原因。唐琳这才想起来,自从上次那个app推送尴尬事件后,她就取消了推送。唐琳匆忙点开那个粉色的app,一百多条未推送的消息瞬间爆出来,只是这些消息跟其他人的都不同,这是沈放为她特意编程的推送,每一条都别有用心。

沈放把那些不敢当面说的话,全都写在推送里了。唐琳一条不落地看完后,感动到泪如雨下。她看着那盆勿忘我,决定做勇敢的那一个。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十二

一个真实的。

爱情。

故事在怎么短篇都会很感人!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感人短篇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

日记。

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种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着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着男孩的身子,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

幸福。

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女孩也才刚反应过来,痛的叫了出来,结果眼泪出来了,她想: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想着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慢慢的跑了。

此时男孩在背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他放弃了。只是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男孩身边的血慢慢的蔓延开,他手垂了下来手机趟在血泊中,再也没力气按下发送键。

第二天,女孩得知男孩在医院抢救的消息,也顾不上生气就往医院跑。当她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男孩抢救无效死亡了。原因是肺部失血过多。

原来当男孩想用身子挡着碎石的时候猛的发现地上矗立着一根十几厘米的钢筋。就猛的翻个身。用尽全身的力气只让碎石砸到女孩的手。自己却让钢筋插进肺部。

一天夜里,男孩骑摩托车带着女孩超速行驶,

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女孩:“慢一点...我怕...”

男孩:“不,这样很有趣....”

女孩:“求求你...这样太吓人了...”

男孩:“好吧,那你说你爱我...”

女孩:“好....我爱你...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男孩:“紧紧抱我一下...”

女孩紧紧拥抱了他一下,女孩:“现在你可以慢下来了吧?”

男孩:“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还干扰我驾车。”

第二天,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上,车上有两个人,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驾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女孩知道,因为那样会让女孩感到害怕。

相反,他让女孩最后一次说她爱他,最后一次拥抱他,并让她戴上自己的头盔,结果,女孩活着,他自己死了...

就在一会的。

时间。

里,就在平常的生活里,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话...

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曰子......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

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

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一定会。

成功。

的。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看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有个女孩..她很胖..

有一天,她发觉她爱上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人..

终于有一天..

她向他表白了..

但男孩告诉她:"如果你减到95斤我就和你交往"。

于是女孩开始整天锻炼..甚至节食..

没有几天,女孩因为没有吃东西.病倒了..

被送进了医院.

碰巧的..男孩也因为得了重病进了医院.

那天大雨交加.

夜,孩躺在病床上痛苦的呻吟。

没有人照顾.

女孩看了心里好难受.就把自己唯一的药给男孩服下.

第二天.

女孩因为自己抵抗不了病魔,安详的去了..

而男孩却因为她的药而痊愈了..

当他看到女孩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

就这样离开了医院.

女孩死去的时候.刚刚好96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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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感人爱情故事短篇篇十三

爱情。

是不受制是不受制约的;一旦制度想施淫威,爱神就会振翅远走高飞;爱神和其他诸神一样,也是自由自在的。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经典感人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那段。

时间。

她正在一段情感的旋涡中挣扎着矛盾着。选择向左舍不得丢掉一段维持了3年的婚姻;选择向右舍不得丢掉一个让她倾心和动情的男人。

她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不是还爱着自己,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爱着这个男人,她只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就像左手和右手,没有了激情,没有了心动,一切都平淡如水。

而让她动了真心的那个男人就不一样,一个眼神,一条短信,一句留言,一件小小的礼物,甚至一则小笑话,偶尔在人群里看到他的身影,都会让她心跳加速,都会让她觉得幸福。

有一次,为了一点琐事,她和老公吵架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那么大的火气,一句接一句,句句剜他的心,不管他生气与否,也不管他心疼与否,只管自己又哭又闹骂得很痛快。

吵架之后,她决定出门旅行,两个人分开一段时间,或许能静静心。

临出门时,他喊住了她。她以为他想留住自己,谁知他只是拿了一个小小的软枕出来,放进她的旅行箱里,说,你的颈椎不好,靠着这个会舒服些。她多少有些失望,轻轻地推开门走了。

她一个人去了西藏。

一路上,她一直都是用手机短信同两个男人联系的。

她给老公发短信说:你别挂念我,我只是想一个人到处走走,散散心。

老公回她:你这个人就是这样,自由散漫,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好端端的事情总会被你弄得一团糟,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她给那个男人也发了同样的短信,男人回她:宝贝,有朝一日我们俩会一起站在高高的蓝天下,手牵着手站在布达拉宫前,一起读仓央嘉措的诗。我只恨不能立刻飞到你的身边去。

她给老公发短信说:我打算到世界屋脊上的纳木错湖去看看,听说那里很美。

老公回她:再美还能比命重要?如果呼吸困难或者身体不适,别死扛着,赶紧下来,找个安全的地方,缓过来,回家好继续跟我吵。

她给那个男人也发了同样的短信,男人回她:亲爱的,我做梦都想去纳木错,夜晚在离天际最近的地方,和你一起数星星,那是多么浪漫和幸福的事情。

她给老公发短信说:今天我开始剧烈的胃疼、晕眩、想吐、呼吸困难、胸口憋闷,心里很难受。当然,她又给那个男人发了同样的短信。

这条短信发出去之后,她的手机就没有信号了。想着两个男人的话,一个张嘴就婆婆妈妈、讥讽打击扬沙子;一个情深意切,浪漫得让人心乱跳。男人和男人真的不一样。

几天之后,回到拉萨,打开手机,老公回复的手机短信只有一条:傻老婆,说什么你都不听,你傻不傻啊?你的心智越来越不成熟了,跑到离天最近的地方你就能够着天了?瞎折腾什么呢?哪儿都别去,就待在原地,我去接你回家。

而那个男人的手机短信却有十几条之多。他说:旅行就是对生命和意志的磨练,为了我,你要好好的,坚强些。你回来的时候,我会去机场接你,我会抱着一大束的红玫瑰去接你,你是我的英雄,我爱你。

她拿着手机,把那些短信逐一又看了一遍,然后她把老公的手机短信全部保存起来,把那个男人的手机短信全部删去了。

所有的爱情,不管是平凡的爱情,还是伟大的爱情,都是建立在生活这个大背景之下,没有经历过柴米油盐洗礼的爱情多半还停留在风花雪月的层面上。玫瑰再美,终究抵不过米饭香。

他们的相识很偶然。他作为输出劳工,在亚美尼亚埃里市郊的一家农场打工。

一天,他患上重感冒并发起了高烧,被同事送到医院就医。那天,正好是她当班,她微笑着对他说:“你好,我是你的护士,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善良的她看到这个外国小伙子孤苦伶仃的,对他特别照顾,让他感受到了离开家人后从未有过的温暖。于是,出院时两人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成为了朋友。

后来,她热情地邀他去她家做客。她家境殷实,父亲是油船公司的经理,母亲是外科医生。

他第一次到她家时,她的父母态度冷淡,为了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他主动到厨房帮她妈妈炒菜,吃完饭,他又忙着去洗碗。当地的男人从来不做家务,他很快就赢得了她父母的喜爱。

但那时在她的心目中,男友应该是一个高富帅,而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个外国劳工而已。

然而,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她被他打动了。那天,他们相约吃晚餐,她很远就看到他站在饭店门口冻得瑟瑟发抖,不停地在原地打转。

她走上去心疼地问他为什么不在屋子里等。他笑着说:“我想早一分钟看到你,在屋里等会更着急。”

那之后,她和他走上了婚姻的红毯。婚后一年,他们生下了一对漂亮的双胞胎女儿。然而,小家庭的温暖并没有减轻他的思乡之苦,他试探性地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回家乡。

没想到她爽快地说:“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

他带着她和一对女儿先乘飞机回到中国,又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到达大连,再改搭轮船前往威海。

一路上她被中国繁华的都市深深地吸引,她惊叹着中国的繁荣昌盛。可往后的路与都市渐行渐远,她开始有些疑惑这一路的颠簸,问他:“走了那么久,怎么还没到家啊?”

他总说快到了,可换乘的汽车始终没有停下来,直到她眼前出现一片荒凉和一栋破旧的民房。她没想到他的家会在穷乡僻壤,她的心一下被挖空了。

走进村子,无处不在的泥巴和粪便,臭烘烘的搅和在一起,连伸脚的地方都没有,苍蝇虫子满天飞。丈夫的家里低矮的墙壁上黑黑乎乎一片,坑上硬梆梆的。抬头往上看,楼板上结满了蜘蛛网,生活在城市里的她一时难以适应。

可是,她既然跟着心爱的人来了,又怎么能再回到亚美尼亚父母身边去?最终,她还是决定留下来。她一边流着泪,一边收拾着房间。她知道,生活落入了谷底,一切都是她新的开始。

起初,她闹出了不少笑话:用饭锅来洗衣服,分不清味精和白糖,经常在粥里放味精,蒸馒头当成烤面包,没有放水的锅全烤糊了……除了家务活,她还要下地干农活,尽管什么也不懂,她还是埋头耕地,插秧。

为了改变贫穷的生活,她开始尝试和丈夫用大棚养鸡挣钱,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刚刚扯平,第三次挣到了九千多块钱,一切的劳苦都挣回来了。

偶然的机会,她碰到几个俄罗斯人,在异国他乡碰见同胞分外亲切,她走上前去打招呼,问:“你们为什么会到这个地方来?”

他们告诉她:“我们的船经常会开到石岛来停泊修整。”

仔细考虑之后,她租下靠近港口的一个店面,开了一间咖啡馆。俄罗斯的船员经常光顾她的咖啡馆,千里之外没有了语言的障碍和文化的隔阂,让船员们有了一丝在家的感觉。

渐渐地,咖啡馆的生意越来越红火。就这样,她和她的爱在中国扎下了根。

人们都说她和他上演了一部现实版的《天仙配》。有时候,连他也会忍不住问她:“你跟着我受这么多苦,图个啥啊?”

她说:“我这辈子就图你那句话‘我想早一分钟看到你’因为你这句话,我也有一句心里话要告诉你——我想每一分钟都看到你。”

爱,大概就是经受人世间的万般难和千般苦,只为自己每一分钟都能看到对方。

她在一家韩国独资服装公司工作,有一手极好的绣工。

她生在乡下,从小身体孱弱,病病歪歪,这使她的脸看上去总是有种让人怜爱和痛楚的苍白。

公司的宿舍在二楼,晚上,年轻人都会聚在走廊里闲聊。每次她都坐在那里听一会儿,跟着笑两声,却很少插话。

他是公司的设计员,清清瘦瘦,总是穿戴整齐。那天他抽着烟,高谈阔论,说到高兴处,一低头竟把领带烧了个洞。他摇摇头,扯下领带想扔,她却站起来,低着声音说,给我吧。

第二天她把领带还他,洞已不见了,那里盛开着一朵红梅,是她连夜绣上的,用了最好的丝线。

他竟痴了,忘了道谢,其实他来不及感谢,她已躲出了很远,脸红红的。

两个人很快难舍难分,他陪她看午夜电影,吃街头小吃,讲老掉牙的笑话,为她买廉价的衣裙。她幸福得几乎晕倒,多好啊,她说,你对我多好啊!

她是一个极易满足的女孩,她希望生活就这样按部就班地延续下去。可她还是辞了职,因为他要她辞职,他开了间小公司。

他说我会设计,你会手绣,再雇上几名员工,这公司还不大赚?他给她描述美好的前景,表情和语气都有些不客观的夸张,但她信,他说什么她都信。

公司很快陷入危机,他赔光了所有的钱,又借了10万元,却又一次赔了进去。最后,债主给了他半年的偿还时间。

他慌了,尽管在她面前装得毫不在乎,可她还是看出来了。她说,别怕,总会有办法的。

办法真的来了,一个外商看中了他们摆在公司里的样品,预订了20扇绣梅的屏风。年底交货,以每扇5000元的价格刚好可以偿还欠下的债务。

他知道只有她能绣出外商要求的那种标准,他也知道半年的时间靠她一个人根本不可能绣出20扇那样的屏风。可是想到债主送他上法庭的威胁,他咬咬牙,签下了。

合同。

他不说话,将她抱紧。

她开始没黑没白地干,她手上的这根针现在是他们惟一的希望。

经常,深夜,那针会扎了她的手指,让她轻轻叫一声。他抓了她的手,发现指尖已磨出了粉红的嫩皮。

他盯着她的脸,发现上面竟无一丝血色。可是他帮不了她,他只能给她洗衣服,烧菜,为她洗脚,捧着她的手流泪。她说哭什么呢?傻,现在多好啊,你对我多好啊!

终于,最后一扇屏风也接近完工。一幅大写意的红梅,枝干已经绣好,仅剩下红的梅花。她说你再去买些红绸红吧,过个三五天,那债就能还上了。

他兴冲冲地跑出去,又美滋滋和店老板闲聊了一会儿,他想,她终于可以好好休息几天……。

回去时已经很晚了,他在门口喊她,去听不到应声。走进门,他看见她坐在那里,手里还拿着针,脸却苍白如纸。

医生说,她是累死的……。

他听着张了嘴,顿一会儿突然嘶嚎起来,他把头朝墙壁上猛撞,狠狠地抽着自己的耳光。

满城的梅花,几乎在同一天,齐齐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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