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冬季取暖工作方案(实用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7: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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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一种系统性安排。没有一个方案可以完全预测未来的变化,但要尽量减小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们可以从下面的案例中学习到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林武书记关于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圣人涧镇、张店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鼓励重点区域外居民进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根据供热能力、电网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__年10月20日前,全县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896户。其中:“煤改电”20__户,“煤改气”800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开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对已完成管道铺设的区域,必须全部供热,禁止选择性供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改造,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确保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在热力管网以及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鼓励推广空气能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禁止招标电锅炉、电暖气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四、补贴标准。

(一)改造补助。

1、县城建成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__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__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3、县城建成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及招标阶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改造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电”由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六、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能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__年“煤改电”任务目标;负责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下降目标;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改造及供气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气”改造实施方案;承担全县“煤改气”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以及验收工作;负责“煤改气”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牵头推进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确保“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须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改造目标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本辖区“煤改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煤改电”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煤改电”改造用户验收工作;负责“煤改电”用户一户一档整理成册工作,一式二套;负责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实现居民安全取暖,确保本辖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煤改电”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做好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政策标准完成本级资金的筹措,用于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张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清洁取暖资金使用与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相应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肃问责追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责。

本方案由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读。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二

20__年冬季,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学楼燃气锅炉取暖。

三、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取暖安全检查。

5、值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取暖锅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三

清洁取暖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大事。各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20__年度清洁取暖任务的完成。按照《忻州市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__〕2号)文件要求,结合保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应改尽改、整村推进的发展方针,保质保量完成全县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二、工作任务。

全县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完成全县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任务,现成立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

组长:__。

常务副组长:__。

成员:__。

总联络人: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联络人: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下设7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资料收集,文件起草下发,协调各小组日常事务。

2、业务一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项目前期对接工作,负责合作协议起草,负责项目招标相关工作。

3、业务二组。

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提供环保相关资料等工作。

4、资金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及融资工作。

5、电力保障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全县涉及“煤改电”项目的电网改造工作。

6、气源保障和项目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煤改气”气源保障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7、服务组。

组长:张采军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孔立功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_。

冯治茂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

为切实负责“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协调“煤改电”“煤改气”电力、气源、用地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成立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党群服务中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

指挥长:王宏喜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翟培利县发改局局长。

赵震宇县住建局局长。

孙彦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守义县市场局局长。

徐振清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局长。

樊宪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技术保障组和现场推进组。

(一)办公室: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全县“煤改电“煤改气”设备安装的招标,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掌握项目推进情况,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主任: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主任: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二)资金管理组:负责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组长: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赵建印县财政局副局长。

(三)现场推进组:负责协调推进设备到货、安装,及时掌握改造进度等工作。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四)技术保障组:负责协调中标单位开展相关设备安装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组长: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组员:袁裴文县能源局节能股股长。

贾纯哲县能源局能源发展中心主任。

崔少宇县能源局电气股股长。

关海云县能源局稽查股股长。

霍晋宇县能源局科员。

四、改造方式。

根据《忻州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__〕2号)文件明确规定: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以乡镇为单元,采取连片改造方式,按照“一村、一户、一工程”的工作理念,完成全县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确保将每个居民用户作为一项工程实施改造。

(一)集中供热改造。

我县集中供热改造任务由县住建局指导实施,县供热公司完成接入改造。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原则上选择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三)“煤改气”供热改造。

我县作为煤层气气源地,用气方便,在燃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统一进行改造,供暖设备统一选用燃气壁挂炉。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四)水暖设施改造。

20__年7月10日前,用户水暖设施改造要完成并由所属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汇总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改造费用由改造户自己负担。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及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本乡镇清洁取暖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安装任务。

(二)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县能源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代表县政府与市中标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组织清洁取暖设备安装招投标,对全县清洁取暖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的布局和管理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确定全县“煤改电”电价、“煤改气”气价,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3.县财政局按照20__年清洁取暖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筹措和拨付清洁取暖资金、监督使用和资金清算等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燃煤、燃气设备污染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全县在用锅炉的改造、拆除等相关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县既有建设节能改造及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全县进行改造并完成验收,同时负责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指导、考核工作,确保全县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围护结构改造的目标顺利完成。

6.县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各社区“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积极配合县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任务抓好清洁取暖工作的落实。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配合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的摸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2.中石油煤层气忻州分公司要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优先保障保德县清洁取暖“煤改气”项目用气量。

3.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选择好壁挂炉安装位置,并将燃气接口安装至壁挂炉接口一米之内,必须按照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提前测算“煤改气”用气量及燃气管道的改造等工作,保障正常供气。按照政府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4.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保德县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5.设备安装中标企业按照安装合同进行安装,是全部安装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安装工程售后负责。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要根据前期上报任务和设备选型情况科学制定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逐乡(党群服务中心)、逐村(社区)、逐户开始进行前期准备。5月30日前完成水暖改造和预收款任务,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按时缴纳预收款费的改造户,按照不改造处理。实际改造费以招标后确定,待改造完毕长退短补。

(二)组织实施(5月11日—9月30日)。

全市“煤改气”、“煤改电”设备由市能源局统一招标,县能源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招投标,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国网保德供电公司、海通燃气公司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燃气管网施工工程顺利推进。

(三)核查检查(10月1日-10月15日)。

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完成后,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检查,初步验收。

(四)整改落实(10月16日-10月31日)。

对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保障供暖设备安装正常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统一考核(11月1日-11月30日)。

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验收、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既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乡(镇)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做好清洁取暖各项具体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信息报告制度。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建立联络机制。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情况,每月10日向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程进度。

4.保障各类要素。县能源局要督促中石油煤层气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加大煤层气增储上产,确保完成指标任务,优先保障本县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用气。要结合“煤改气”改造计划,组织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落实气源。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7月底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5.做好群众工作。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清洁取暖工程真正成为“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民心工程。

6.建立问责机制。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上下一心、协调一致,按照部门职责设立台账,确保任务按时按进度完成。部门任务不达时限的,按照“交账是军令状”要求予以问责约谈。

保德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坚决服从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上下一心、协调一致,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任务。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水平,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榆林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榆清洁取暖办〔2022〕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坚持“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能互补”,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天然气供热为主,以电、光热、风热等为辅的清洁取暖体系,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圆满完成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总结经验、稳步推广的总体思路,确定2022年度任务。

(一)清洁取暖。计划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3375户,改造面积48.94万平方米。其中煤改气户数1895户、煤改电户数1480户。其中计划完成煤改气户数1895户,涉及双湖峪街道办、老君殿、苗家坪、周家硷、马蹄沟、马岔、淮宁湾、裴家湾8个乡镇;计划完成煤改电户数1480户、改造面积约6.1万平方米,涉及砖庙、高坪、槐树岔、驼耳巷、三川口、马蹄沟、电市、瓜园则湾8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外墙保温。计划完成用户侧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改造户数535户,改造面积约7.49万平方米。

(三)集中供热改造。计划完成集中供热改造面积7.7万平方米,涉及双湖峪街道办、老君殿、苗家坪、周家硷、马蹄沟、马岔、淮宁湾、裴家湾8个乡镇。

(四)气网、电网改造。计划完成气网主支管道铺设73.12km。计划完成电网改造191.91km,安装变压器67台。

(一)实施集中供热。

对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实施集中燃煤改燃气锅炉、燃煤改电锅炉改造。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煤改气,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同步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在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通过lng、cng等点对点供气方式实现区域燃气供热,积极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城燃企业加强预测研判新增煤改气用户的用气需求,合理制定年度计划,足额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协议,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三)稳步推进煤改电。

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且无法使用天然气的区域,稳步推进煤改电,选取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经济性好的采暖设备组合,采用电暖气、空气源热泵、电热电缆设备(电热毯、电褥子等)等组合的电供暖方式。电力企业要科学测算煤改电后的电力负荷,积极做好配套电网改造,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在加快清洁取暖改造的同时,重点对已实施“煤改气”的居民住房,以及非盈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及《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13)等规定执行,确保改造后建筑能效相比改造前提升30%。

(一)补助原则。

1.只补初装不补运行。补助资金只对改造项目的初装建设和设备购置成本进行财政补助,不覆盖后续运行使用阶段。

2.将“一户多宅”纳入改造补助范围,对“一户多宅”的住户,按照房屋改造清洁取暖实际予以补助。

3.经营性商户改造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二)补助标准。

1.集中供热项目。

对乡(镇)政府、派出所、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实施燃煤改燃气锅炉、燃煤改电锅炉改造的,要根据实际使用面积,合理选用设备型号,给予购置和安装锅炉设备费用全额补助。

2.煤改气项目。

(1)享受采暖补助的居民需具备安装采暖设备(壁挂炉)的基本条件,确保安全运行。房屋改造的材料费、户内管线及暖气片安装等附属设施费用由居民自筹解决。

(2)采暖设备(壁挂炉)由居民自行购买,选用的壁挂炉手续齐全,并在我县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居民申请财政补贴所需材料:凭清洁取暖补贴申请表、散煤治理承诺书、房屋产权所有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小产权房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产品合格证、安装前后影像资料、镇村验收表等。待验收完成、平台系统信息审核通过后,给予每户居民不超过4000元的设备(壁挂炉)补助,设备价格超过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不超过补助标准以发票金额实支实补。

(3)给予商户补助,采取商户投资与政府奖补相结合方式予以补助,每户最高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商户申请财政补贴资料同居民申请财政补贴所需资料,并附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新建天然气中压管网的城燃企业的补助,按照《榆林市冬季清洁取暖燃气管网建设项目2021年补助标准》(榆清洁取暖办〔2021〕5号)相关要求执行。

3.煤改电项目。

(1)煤改电项目采暖设备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补助以最终设备招标采购价为准(含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采暖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户,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对采暖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户,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补助,居户可选择高出设备招标价的采暖设备,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

(2)给予商户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3)中标企业申请财政补贴所需材料:散煤治理承诺书、房屋产权所有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小产权房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产品合格证、安装前后影像资料、镇村验收表、商户需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并在榆林市清洁取暖平台中录入品牌设备、型号、安装前后照片等详细信息作为安装数量的证明。

(4)供电公司对煤改电区域内进行的线路改造、变压器增容等费用由供电企业负责解决。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居民住房节能改造。在改造后建筑能效较改造前提高30%的前提下,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全额补贴,每户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20元/平方米,补助改造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节能改造。优先对2009年之前建设且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街道办(乡镇)、派出所、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单位进行改造,改造资金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全额补贴,改造面积以外墙面积为准,补助标准不超120元/平方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府、各有关单位及各相关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县级相关部门责任。

县发改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负责编制清洁取暖项目自评报告;负责绘制本县清洁取暖“热力图”,在本县行政区划图上标注县城、乡镇以及各行政村清洁取暖率;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办法、验收办法参照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执行;审核实施细则、年度工作计划及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对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负责能源供应保障,占考核指标分值10分;负责技术路线,占考核指标分值10分;负责资金拨付进度,占考核指标分值5分;负责配套政策,占考核指标分值10分;负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考核指标分值32分;负责项目执行进度,占考核指标分值8分.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占考核指标分值5分;财政可承受能力,占考核指标分值8分;拨付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审核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县住建局:监管城燃气企业取得相应的特许经营许可和经营区域,确保有证经营;监管城镇燃气壁挂炉、燃气灶销售商销售产品需符合《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监管燃气壁挂炉安装企业的安装工作需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具有《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资质和从业人员上岗证等,确保燃气器具的安装规范、合理、安全;监管燃气企业合理、安全完成改造区域的供气管网、入户管网铺设工作等。检查、监管城燃企业具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发的gb1压力管道设计资质、施工安装资质;督促、监管城燃企业或安装企业严格执行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的监督检验有关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负责监测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定期开展清洁取暖工作情况督查、检查,达到环保部门关于城市年度pm2.5浓度下降要求进行评定,占考核指标分值12分。

县审计局:负责对县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政策落实情况、财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及使用等情况。

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清洁取暖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冬季清洁取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乡镇职责。

各承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本辖区内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指定专人协调配合、完成清洁取暖有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资料,督促居民房屋内改造;为施工企业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做好环境保障工作。

3.企业职责。

供电公司:负责有改电任务的乡镇改造区域内电网改造、变压器增容安装工作,提前做好实施计划和资金筹措等工作。

供气企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建城区和有改气任务的乡镇燃气管网铺设及附属设施安装任务;为入户管网铺设改造提前做好人员抽调、材料购置、等工作。

(二)完成时限。

2022年清洁取暖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

(一)夯实主体责任。清洁取暖工程是我县近三年内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应各负其责,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各乡镇为本辖区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安全监管主体。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按照乡镇上报的组织机构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保障。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组织推进,做好政策制定、督导检查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统计监测等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单位、各乡镇要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规范资金管理。县政府要加强对县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7:3比例,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严格执行补助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及挪用。

(四)保障能源供应。城燃企业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保供工作,拓展上游供气渠道,积极争取天然气用气指标,足额签订并落实天然气供气合同;电力企业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

(五)加强安全督导。县政府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加强对清洁能源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

(六)严格考核问责。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各乡镇及各企业清洁取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乡镇和企业进行全县通报,完不成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乡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清洁取暖有关政策,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导和安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清洁取暖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__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__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__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__年至20__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__年取暖季和20__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六

为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2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以气代煤”完成18000户,“以电代煤”完成1000户,工业企业余热供暖完成1000户。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清洁集中供热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20xx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鼓励对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要积极实施“以电代煤”改造,我市按规划对东城办、南城办及陈区镇部分具备条件的村庄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以电代煤”改造可采用目前市场上较成熟的技术路线,比如:空气源热泵、发热地板、电壁挂炉或电锅炉等方式进行。

四、支持政策。

晋城市已设立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按每户6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作为跨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或平衡区域差别和应急费用,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我市拿出部分资金对清洁供暖任务完成较快的单位进行奖补。

(一)在清洁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实施集中供热的,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新建一网、二网和换热站建设。

(二)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气代煤”供暖的,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气网建设、燃气炉采购和采暖期燃气补贴。燃气炉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

(三)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电代煤”供暖的,晋城市政府对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电供热设施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电费运行补贴,由电力部门按照山西省物价局相关政策执行。

(四)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非营利性公益单位集体用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设施建设改造以乡(镇、办事处)为主,运行管理以部门为主,设施改造费用(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由晋城市、高平市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七

冬天到了,取暖和保温是大家都要注意的事项。下面我们来看看学校冬季取暖工作方案,仅供大家参考!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当造成师生煤气中毒和火灾的易发期。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实习支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学《关于实习支教大学生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一)宣传发动

1、召开校长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并装有风斗;周围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师室内使用新电暖气取暖,宿舍不准用电褥子取暖;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问题,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4、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5、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校指挥部指挥成员要迅速到位,要及时把受灾学校事件详细情况统计汇总,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各完小通过校会、班会、橱窗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能力。

5、认真检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林武书记关于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圣人涧镇、张店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鼓励重点区域外居民进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根据供热能力、电网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20xx年10月20日前,全县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896户。其中:“煤改电”20xx户,“煤改气”800户。

(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开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对已完成管道铺设的区域,必须全部供热,禁止选择性供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改造,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确保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在热力管网以及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鼓励推广空气能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禁止招标电锅炉、电暖气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一)改造补助。

1、县城建成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xx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xx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3、县城建成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一)制定方案及招标阶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改造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电”由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县发改局(能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煤改电”任务目标;负责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下降目标;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改造及供气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气”改造实施方案;承担全县“煤改气”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以及验收工作;负责“煤改气”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牵头推进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确保“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须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改造目标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本辖区“煤改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煤改电”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煤改电”改造用户验收工作;负责“煤改电”用户一户一档整理成册工作,一式二套;负责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实现居民安全取暖,确保本辖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煤改电”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做好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政策标准完成本级资金的筹措,用于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张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清洁取暖资金使用与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相应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肃问责追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责。

本方案由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读。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九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安全值班人员。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

(二)夜间供暖巡视,若发生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暖事故时,由值班人员及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

(三)应急保障措施。

暖器故障应急措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

1.购买安装必要的电暖器,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电取暖器维修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四、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电器电闸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3.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十

寒冬来临,为做好今年的冬季取暖,给师生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在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同时,我校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取暖的准备工作。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在安全、温暖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了冬季取暖安全督查组,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2、要求在冬季来临之际,使用暖气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解决。

3、学校值班人员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消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4、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和注意能源节约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用电防火教育,进一步规范全校师生的用电防火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和浪费现象的发生。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学校取暖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校长与年级主任签订《取暖安全工作责任书》,年级主任是第一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值班制度,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为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我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我们从制度上、体制上、管理上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大力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抓起,将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到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冬季取暖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在以上几个方面的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我校的取暖安全工作,及时地吸取某些重大事故的经验教训,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冬季取暖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十一

20__年5月,固原市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城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树立低碳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居民生活习惯与取暖方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方针,从“热源侧”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两个方面,全面提升清洁供热水平,加快提高城乡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环保低碳、节约高效、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能源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生则生,科学确定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二是清洁供应,高效使用。将清洁取暖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利用绿色电力、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城乡散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减少能源消耗,提升清洁取暖实施效果。

三是以供定改,确保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坚持“以供定改”,根据电网改造、气源合同、生物质生产等落实情况,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清洁取暖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在新取暖设施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前,暂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四是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冬季清洁取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长效运营,经济可承受。建立和完善冬季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长期稳定运行,确保不“返煤”。财政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弱势群体、公益机构和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项目要统筹考虑实际运行、村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三、总体目标。

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三年实施(20__年—20__年),到20__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2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3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74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5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约10.4万户(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平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343天)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建设任务。

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城区、县城和农村地区分区施策、分类推进。

(一)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区、县城清洁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全市共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8项,分别为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东华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工业园区锅炉房供热管网建设、彭阳县城西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隆德县城集中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742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供热企业)。

(二)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包括老旧管网改造、热力站改造、二级管网计量节能改造,实现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管网热损。全市共实施热网改造项目11项,其中县城项目9项,分别为西吉县政府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20__年市政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西吉县东市场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团结路供热管网建设、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彭阳县城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彭阳县城供热系统平衡改造、彭阳县城小区管道阀门改造;农村项目2项,分别为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老旧供热管网及4座换热站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移民居住新增管网及外墙保温。(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智慧供热平台。推进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全市共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平台项目3个,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智慧供热平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智慧供热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彭阳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因地制宜、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电力、太阳能、燃气、生物质等多元化、分散式城乡清洁能源供热。全市共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项目26项,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1239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2项,分别为固原市城区散煤取暖用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固原市城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项目,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农村项目24项,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087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区各供热企业、固原中燃城燃公司)。

(五)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有效减少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室内温度和舒适性。全市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项,改造面积215.8万平方米。其中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县城项目3项,分别为西吉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城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农村项目5项,分别为原州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西吉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隆德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全市共实施能源供应保障项目6项,分别为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固原-原州联络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固原市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__年煤改电配套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__年煤改电配套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__-20__年煤改电配套1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原州区乡镇煤改气配套气化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原州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固原经纬新能源公司)。

五、资金安排。

(一)项目资金。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计划总投资33.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26亿元、企业自筹19.18亿元、居民自筹1.11亿元。

(二)补贴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的方式,主要用于城乡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民生类、节能环保类项目。各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贴的参考标准如下(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70%,地方财政补贴占3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研究论证后制定,超出补贴的费用由企业、用户自筹解决。

1.城镇集中供热热源超低排放改造。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9万元/兆瓦补贴。

2.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按照一级管网500元/米、二级管网200元/米补贴(取拆旧和新建管网长度的低值)。

3.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按照20__元/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补贴。

4.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进行补贴。

5.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给予补贴:

(1)太阳能利用取暖项目。直接投资利用太阳能光伏或光热取暖(含直接利用太阳能的空气源热泵)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7300元/户标准补贴。

(2)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6700元/户标准补贴。

(3)天然气壁挂炉取暖项目。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按照5500元/户标准补贴。

(4)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项目。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考虑试烧燃料、配套暖气片等,按照4500元/户标准补贴。

6.城乡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和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2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13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度会商等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实施部门(单位)、各实施乡镇,明确具体项目和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能源保障、运营维护、实施评估、监督考核等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等政策,完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链发展、屋顶光伏和煤改电协同推进、取暖清洁能源优惠价格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金保障。规范使用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地方资金筹措能力,整合利用自治区和市级生态环保奖补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煤改电示范项目资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涉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等资金。搭建政银企平台,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社会投资方与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确保能源供应。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集中供热用煤等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制定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能源短缺情况下的保暖保供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小损失和影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清洁取暖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及各部门年度考核。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部门(单位)的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试点示范。大力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各县(区)应试点先行,逐步探索经验并形成模式,推广技术成熟、效果好的产品和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十二

深入贯彻林武书记、蓝佛安省长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省保障煤炭天然气供应暨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群众温暖过冬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要事,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拿出切实有效举措,解决好群众“着难愁盼”,努力对冲煤价上涨、气候较往年寒冷等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一)迅速全面开展取暖摸排工作。各乡镇(社区)要成立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发动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群众取暖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落实到村、精确到户、不落一人,全面掌握情况底数。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分散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了解所需所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所有摸排情况要以村为主、以户为单位,制图上墙,精准掌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二)加快“煤改电”工程特别是电网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各项目承载主体要克服严寒等不利气候条件影响,调动精兵强将,多派技术人员,统筹物资设备,昼夜加班,分秒必争,抢时间,赶进度,确保42930户“煤改电”用户安全运行。能源局要统筹协调好电网改造、落实“煤改电”电价补贴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即完、电网即接、用户即暖。(责任单位:能源局、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县城集中供热用煤和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燃煤充足。对接晋能控股煤炭运销公司,签订清洁煤购买合同,保障燃煤供应;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购置清洁煤;加强集中供热的协调、监督、管理,督促供热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日常发现的设备、管网故障及时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回应解决。(责任单位:住建局、广厦热力有限公司)。

(四)建立健全煤炭供应网络。积极与上级能源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性保障用煤,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洁净煤销售网点,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购煤;各乡镇、村委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煤。(责任单位: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生物质取暖户燃料供应充足。对11362户已实施生物质取暖用户的燃料需求进行精准测算,加大生物质燃料的调运、储备力度,拿出专项补贴,确保生物质取暖用户燃料充足、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尽心尽情尽力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买“爱心煤”,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取暖用煤需求。继续保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优良作风,采取临时救助、党员结对、社会帮扶等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农村鳏寡孤独、易返贫边缘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温暖过冬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帮扶单位)。

(七)做好冬季取暖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应对极寒天气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极寒天气给群众取暖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危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做好冬季取暖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用电用煤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大用煤用电及防寒知识宣传,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冻伤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引导群众储备一定数量木质燃料、秸秆等清洁煤替代品,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取暖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高县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县委副书记、县长谢云任组长,副县长兰学欣、冀雪俊、钟志刚、马斌、孟永泉、任雪峰任副组长,发改、能源、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协调推进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套班领导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户的“三包”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部群众温暖过冬;建立“日报告、周研判、月推进”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群众过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户,对冬季取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整改不重视、工作不细致、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和单位,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三)凝聚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献爱心、送温暖,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校冬季防寒采暖保障条件,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决定实施中小学采暖民生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对象。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实施内容。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因地制宜利用空调、暖气、火炉等安全有效的措施防寒采暖保暖。

(三)经费来源。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予以解决。

二、实施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统筹,在全面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采暖工程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报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备案,明确采暖方式、任务分工、资金安排、时限要求。

(二)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为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统一质量标准和维修服务,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工作。

(三)切实加强运维管理。县教体局加强对项目实施学校的检查指导,确保管理规范,相关学校应充分考虑季节特点、学生成长、卫生健康、节约资源等因素,研究制订学校采暖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规范和操作要求,落实学校及校长、班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中小学校采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

(二)确保落实经费。加强资金统筹,足额保障学校教室、学生宿舍采暖设施设备等所需经费。设备日常运行及维护经费,原则上由学校公用经费(含取暖费)承担。财政补助资金要在保障区域内学校正常供暖的前提下,适当向偏远山区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倾斜,切实保障其日常需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购置安装学校采暖设施设备。

(三)加强督查指导。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对各地采暖民生工程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和通报。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采暖保暖工作督查指导;加强师生冬季防寒采暖安全教育,加强对中小学供电线路、采暖电器的安全管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全面改进服务,把中小学校采暖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运城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运政发[2021]24号)精神、运城市清洁取暖办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坚持“两争一站”工作总要求,持续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不断减少取暖用散烧煤,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宜游的“盐临夏一体化运城后花园”,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按照“中心城区外延10公里—县城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高铁高速交通沿线—美丽乡村示范片”的路径,结合“禁煤区”划定工作,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政策推动。立足本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2022年10月31日前,全县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7000户(总户数确保完成,“煤改气”、“煤改电”之间可以调整),其中:“煤改气”1000户、“煤改电”6000户。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634.53万元。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3390万元。其中:煤改电6000户补助2760万元,(中央资金126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煤改气1000户补助630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0万元),群众自筹1244.53万元。

结合“禁煤区”划定工作,加快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整村推进,确保中心城区“禁煤区”外延10公里的庙前镇、裴介镇、禹王镇、瑶峰镇,高铁高速交通沿线的水头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片等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全面覆盖,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力争全县平原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空气能、热风机等能效比高的清洁取暖设备,禁止采用电锅炉、电暖器等能效比低的采暖设备取暖。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工作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建立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工作机制,打造农村清洁取暖示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造模式。

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推进“煤改气”工程,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再合同、后改造”。要加快瑶峰镇、庙前镇、裴介镇、水头镇等重点区域的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确保燃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四)积极推广其它清洁能源替代。

加快太阳能、风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和推广。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风光资源优势,在发展全域户用光伏电站的基础上,做好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的试点,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

(五)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

一是提高建筑用能效率。鼓励农房按照节能标准建设和改造,提升围护结构保温性能。二是推广按热计量收费方式。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必须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我县清洁取暖补贴严格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和“一户一宅一补贴”的原则进行,即每户居民在夏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1.平原农村“煤改电”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4600元。

2.县城“煤改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5500元。

3.平原农村“煤改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6300元。

(一)相关单位职责。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方案,负责任务分配和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并协调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办汇报项目进展。县直各有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1.县能源局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并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国网夏县供电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改造及用电安全工作,保障电力供给,确保完成全县“煤改电”目标任务;负责“煤改电”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自评工作。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并制定全县“煤改气”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煤改气”目标任务,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3.县财政局按照《夏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筹措县本级补贴资金,积极落实中央资金按时到位,争取更多省级、市级资金支持,按照县清洁取暖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4.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煤改气”运行和气源保障工作,完善清洁能源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5.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负责“禁煤区”范围划定和县城天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6.国网夏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要按照全县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及时了解确定的电网改造需求情况,尽早制定今年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7.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确村确户和改造任务的具体实施,确保整村改造实现全覆盖。要成立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属地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每月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的初步核查验收工作;负责督促已改造的农户,把燃煤采暖设施彻底拆除,存煤彻底清空,杜绝原煤散烧,确保改造效果达到国家四部委验收标准。

其它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抓好落实。

(二)相关企业职责。

各相关企业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运营,承担安装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要创新经营模式,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供暖市场的建立。天然气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要求统一规划,编制企业清洁供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气管线网或设备提前铺设到户。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夏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总监督和总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在县清洁取暖办的领导下,形成简洁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造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二)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已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建立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确定的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在媒体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重复享受补贴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清洁取暖办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改造一线,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三)保障能源供应。

一是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二是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三是加强清洁煤供应能力建设,做好清洁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推广。

要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夏县人报》、夏县人民网站等各类媒体和板报、微信圈等途径,广泛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要打造冬季清洁取暖示范点工程,组织现场观摩,开展专题报道,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的舆论导向,切实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17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17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13年至2016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16年取暖季和2017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更好完成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根据《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xx—20xx年)》,确保全区如期完成清洁取暖各项工作任务,让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促进减污降碳,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全面保障“煤改电”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1、集中供热37.4万平米,建筑节能1.01万平米,农村节能600户。

2、煤改电32890户,其中具备外网改造的500户,不具备电力外网容量的32390户。

1、清洁替代。以清洁化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安全取暖、温暖过冬的前提下,统筹热力、电力供需平衡,大力推广采用电、气、光热、地热、生物质等清洁供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散烧煤取暖,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节能环保。把节约能源贯穿于清洁取暖改造的全过程。重点推广采用先进材料、先进技术的光热、地热、电采暖等供热设施,促进改造模式的低成本可持续运行,开源与节约并行。

3、优先原则。结合污染防治需要,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本着“先建成区后农村”“先近后远”的原则,集中力量打歼灭战。

4、因地制宜。以现有资源禀赋、能源条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出发,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供热方式,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科学的清洁供暖路径,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低、效果好、可持续运行的清洁供暖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

1、改造标准:20xx年清洁取暖任务中涉及的“煤改电”、“煤改气”改造任务全部以“煤改电”方式实施。具备外网改造的500户,每户安装1600w空气源热泵2台,800w水暖炕一个,20xxw直热式电暖器一台。不具备外网改造的32390户,按户均1600w接入取暖设备,每户安装1600w空气源热泵一台,400w水暖炕一个。

2、收费标准:具备外网改造的,上级财政每户补助4000元,区级财政每户补助3000元,改造户每户收取1000元安装费。每户收取设备抵押金600元,平稳运行5年后抵押金退还安装户。不具备外网改造的,上级财政每户补助3000元,区级财政每户补助500元,改造户每户收取500元安装费(防返贫重点监测户酌情减免)。每户收取设备抵押金300元,平稳运行5年后抵押金退还农户。

3、补贴标准:“煤改电”运行费用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为切实加强清洁取暖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州区清洁取暖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清洁取暖工作,研究解决清洁取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清洁取暖工作,协调配合区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协调指导做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及农村清洁取暖政策的宣传工作。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负责督促电厂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负责督促集中供热锅炉、燃气设备和集中式生物质炉具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做好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和保温工作。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建成区生物质燃炉回收和替代工作,负责做好农村节能改造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煤改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

区工信局:负责制定全区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和落实,指导各企业科学确定用气减停供次序。

区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资金的争取和拨付。

区社区服务中心:协调指导做好社区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及社区清洁取暖政策的宣传工作,具体实施社区“煤改电”项目,配合做好建成区生物质燃炉回收和替代工作。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区“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做好“煤改气”运营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

区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不符合标准燃煤货运车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乡镇:负责农村清洁取暖政策的宣传工作;“煤改电”确村确户及信息整理和核对;施工过程中施工细节制定,实施进度的调度和监督管理;对企业报送的用户信息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国网云州区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电力外网改造。

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我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也是环保工程,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社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清洁取暖的重大意义,周密谋划,精心组织,把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清洁取暖任务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不折不扣全力推进。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清洁取暖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多个部门形成合力才能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分工协作和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强化工作调度从九月起建立日调度制度,对各乡镇、社区清洁取暖完成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3、做好过渡性取暖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新实施的“煤改电”项目,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的,决不允许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坚决杜绝强行“封火炕、拆暖炉、没收煤炭”等一刀切问题发生。

4、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把清洁取暖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要把国家清洁取暖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不断提高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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