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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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提升我们的学习成果。总结时应该如何运用具体的例子和实证资料?小编希望这些范文能够启发大家思考总结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篇一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篇二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新版工厂规章制度。

2.最新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3.2014最新食品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大全(最新)。

5.完整的劳动规章制度。

6.塑料厂规章制度。

7.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例)。

9.工厂规章制度。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篇三

制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2019年12月2日制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发布令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最大限度地防范控制事故,本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编写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最主要文件之一进行颁布。

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涉及到制度、安全会议、设备、事故、“三同时”和安全教育培训等二十八条制度。它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本单位将结合实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本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主要负责人:

努力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为保障本公司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保护公司的财产和保护环境,全面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而成,本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恪守安全管理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它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本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具有保障性的档案,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在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近一年的实际管理经验修订,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公司负责人签发后正式实施。

目录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四、安全建档制度7五、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7六、公司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8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9八、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4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6十、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8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0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2十三、绩效考核制度24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5十五、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5十六、劳保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27十七、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28十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2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2二十、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37二十一、安全值班制度40二十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40二十三、事故管理制度42二十四、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制度45二十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7二十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49二十七、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51二十八、通道、出口、危险部位和警示标语标志设置管理制度52二十九、操作现场违章表现范围52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1.1规范安全生产会议,提高安全生产会议效率。

二、适用范围2.1与工厂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

2.2工厂有关人员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

三、职责3.1班组长负责召开班前、班后会。

3.2厂长负责召开厂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3.3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召开专业性安全会议。

3.4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厂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委会会议,并做好记录,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会议要有记录并存档,下发会议纪要,安全主任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厂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最少一次。

4.2安委会会议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会议要有记录并存档,下发会议纪要,安全主任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月最少一次。

4.3班组安全会议学习本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班组安全会议每周一次,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4专业性安全会议主管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与工厂安全有关的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存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目的和范围1.1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二、职责2.1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人员具体职责详细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工厂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证员工持证上岗,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工厂在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基础上,提倡和鼓励进行终身教育和全员培训,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工厂范围内的工厂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上岗资格、安全培训教育及日常安全活动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职责4.1厂长负责批准工厂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4.2安全主任负责落实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建立工厂全体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负责工厂全体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并负责编制工厂一级年度培训计划。

4.4保安队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来访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然后发给来访证。

4.5各车间负责提出本部门各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识别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实施车间和班组安全培训和班组安全活动。

每年再培训16学时)。

5.1.2工厂主要负责人(厂长或部门经理)发生改变时,培训部及时联系从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排参加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在其取得上岗资格后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其任命。

5.1.3工厂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培训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

5.1.4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培训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培训部方可报厂长办理任职手续。

5.1.5安委会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主任要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5.1.5.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5.1.5.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1.5.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2.1工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培训部不得招聘和录用。

5.2.3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生产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生产部和安全主任联合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2.4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2.5所有员工每年应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不少于24学时)。

5.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厂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了按照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工厂、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24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工厂级由行政部组织,安全主任负责实施,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5.3.1.1有关的法律、法规;

5.3.1.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5.3.1.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3.1.5有关事故案例等。

5.3.2部门(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5.3.2.1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特点;

5.3.2.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5.3.2.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5.3.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5.3.3.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5.3.3.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5.3.3.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5.3.4新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教育,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均要填写员工教育卡,行政部依据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证手续,制做上岗证。

5.4其它人员培训教育5.4.1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4.2保安人员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5.4.3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5.5日常安全教育5.5.1工厂各部门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组每月最少二次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安全日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工厂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日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工厂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5.2工厂安全主任或各部门负责人应结合工厂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日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5.5.3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要填写安全日活动记录表,参加的人员要求签名,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5.5.3.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5.3.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5.5.3.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5.5.3.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5.5.3.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5.5.3.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5.5.3.9其它安全活动。

5.6培训教育管理5.6.1各部门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主任应经常征求各部门及员工意见并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然后报行政部汇总,最后形成工厂《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报厂长批准。

5.6.2各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6.2.1在每次培训前,培训责任部门/人员拟订《培训通知》,并提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培训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培训具体日期、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适用的教材或者讲义、培训考核的方式。

5.6.2.2工厂内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来的员工由培训责任单位通知工厂行政部按照工厂有关劳动纪律进行处罚。

5.6.2.3每次培训结束前,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培训评估表》。

5.6.2.5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人单位应将《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交行政部记入《员工培训登记表》,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归档。

5.6.2.6培训时间超过20个课时的跨部门培训,培训责任部门/人员需对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并对培训效果作整体评估报告,同时根据需要报告有关领导。

5.6.3培训部应收集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意见,并会同安全主任分析评估反馈意见,调整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行政部应记录变更情况。

5.6.4安全主任应配合行政部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5.6.5员工出外培训,须填写《员工出外培训申请表》,并按表上规定的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后,将培训取得的效果和证书反馈行政部5.6.6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培训部负责建立工厂员工的培训档案,在培训档案中记录每次培训的结果。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员工的培训档案,并在档案中记录规定的内容。

5.6.7培训记录的保存5.6.7.1工厂安委会负责保存工厂一级培训的记录。

5.6.7.2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负责保存各自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档。

5.6.7.3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记录复印一份给安全主任负责保存。

四、安全建档制度1、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包括公司安全管理概况、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安全防火设施器材情况和公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材料。

2、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精神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指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的。并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印发各部门执行。

3、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不仅总结了我们多年来的经验教训,针对性比较强,而且是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教科书,明确了安全生产了重点、职责和工作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各部门应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

4、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补充和修改。要在执行中去完善,使适应工作需要。

5、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由各部门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公司保卫课负责和督促检查。

五、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公司必须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并集中存放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2)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4)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5)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6)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8)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9)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0)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3)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16)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3、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

5、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逐步完善和科学管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工会设立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网,并认真开展活动。

2、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安全生产部、义务消防队、保安队以及按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作为机构。而生产部主要负责人以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作为行政二、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组成部分。

3、公司工会为一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消防队副队长、生产部安全员分别组成二、三级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4、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以及工会三级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各自每月要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安委会及工会分别主持例会,主要议题为工作总结,讨论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等。

5、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月应对车间、班组下达安全生产目标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任务,并逐月检查、跟进与总结。

6、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季要填报安全生产季报表;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要填报安全生产月报表,由安全技术部汇总,审查、并处理报告书反映的重大问题。季报书、月报书要求填写规范。

7、各车间对安委会下达的月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和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未能完成的应在月度报告书加以说明。

8、安委会应对三级管理和监督活动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汇总整理成册,并且存档。

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属各部门安全检查工作。

3术语:

3.1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生产部、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回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3.2专业检查:是根据工厂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3.3定期检查:是工厂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公司内定期检查。

3.4专项检查: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及工厂针对某项安全工作所组织的检查。

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3.5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3.6不安全行为:员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3.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3.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4安全检查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4.2安委会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4.3各车间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组织对机械设备设施。参与公司安委会组织节假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4.4安委会负责对建筑物的专业安全检查。

4.5安委会组织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4.6安委会负责制定防火、危险化学品、防汛、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对防火、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公司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4.7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按检查表中的规定,组织对吊索、吊钩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

4.8安委会组织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代表进行安全综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4.9公司各车间负责组织部门的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上报。

5.1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

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5.1.3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5.1.4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等。

5.2经常性检查5.2.1检查要求:

a、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b、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的“检查范围”进行日常检查,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员工进行互助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急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c、生产部安全员每天对本部位内的“检查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d、公司消防队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报告。

e、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周对本部位内的“检查范围”内容进行检查,填写周检表,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安全保卫科或上一级报告。

f、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责任人每月对本部位内的“检查范围”内容进行检查,填写月检表,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消防队或公司领导小组报告。

5.2.2检查频率:

序号项目时间责任部门备注1设备、设施日检班前、班后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班组日检每日一次各车间班组的组长各车间日检每日一次各车间安全员各车间周检每周一次各车间安全生产责任人行政部月检每月一次各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保安队不定期安全保安队安全管理人员5.3专业检查:

专项检查由公司安委会组织,针对公司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5.3.2考评自查每月由各部(室)、各生产部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月度考核表报告报安全保安队。消防队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3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审批后执行。

5.3.4考评自查的时间为每月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专项检查的时间为每年各开展一次。

5.3.5专项检查由安全部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检查表》,按照检查表所列项目进行检查。

5.3.6专项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定专人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公司《事故隐患整改推进表》,报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同时通报公司各部门,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5.3.7检查频率:

序号项目时间责任部门备注1考评自查每月最后一周公司各车间2用电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保安队、各车间3厂区交通安全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4防暑降温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5危险化学品(使用)。

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6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7防火、消防系统、器材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8各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检查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5.4定期检查:

序号项目时间责任部门备注1公司季检第一、二、三、四季末(可结合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2节假日前检查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前一周(可结合季检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5.5安全检查形式:

5.5.1安全检查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召集相关人员以公司下发的安全检查表为标准,结合各部门情况进行,检查完毕应认真填写班组(安全员)日检、科周检、部月检等记录表。

5.5.2除了公司组织安全检查外,公司安委会工作组还应安排好对应上级安全部门对我司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5.6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5.6.1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由整改通知书发出部门(检查部门)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整改工作实施计划(推进)表,明确发现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指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5.6.2各整改部门责任人应积极组织人员对隐患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针对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回复(按公司oa流转系统中有关要求进行)。

5.6.3整改通知书(或计划表)发出部门应在整改期限结束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书复查栏内或计划表的结果评定栏内。如果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应要求责任部门重新制订对策进行再次整改。

5.6.4责任部门收到整改通知书(或计划表)应立即进行整改,在要求期限内完成,如无法在期限内完成,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整改发出部门,列明原因及计划完成时间。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5.6.5责任部门如对整改项目有异议,应写明理由书面回复整改发出部门。整改发出部门与有关部门商量确认后,如仍认为必须整改的,应书面通知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必须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不得异议。

5.7安全检查宣传教育:

安全检查完结后,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各部门应利用《生产快讯》以及报告、图片、墙报等形式向广大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身边事故隐患,从而自觉地加以注意和整改。

5.8安全检查档案:

公司内各部、科应建立如下安全检查档案:

5.8.2安全检查通知书、签到表、有关会议记录;

5.8.3安全检查记录表;

5.8.4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计划表);

5.8.5安全检查宣传教育资料;

5.8.6安全检查奖惩资料。

八、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设备检修的安全、顺利实施,本规定对设备检修的作业前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及检修中安全要求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设备的安全检修活动。

3安全检修工作程序3.1各车间每年底编制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经安委会审核后,报厂长批准。

3.1.1根据设备(设施)检修项目要求,制定检修方案、检修人员、检修安全措施、检修质量、检修进度等。

3.2在进行检维修前,各车间配合安委会对每项检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控制风险,确保检维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3.3检修前准备3.3.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要求,组织检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3.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3.3.3设备检修若需要高空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3.3.4.2安全教育内容: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3)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

检修作业项目、人物、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3.4.4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3.4.5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4.6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3.4.7夜间检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3.5检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3.5.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5.2检修作业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5.3电器设备检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3.5.4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3.5.5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5.7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

3.5.8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3.5.9检修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

3.6检修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3.6.1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3.6.2使用铲车,拆装分散设备机关时,要注意防滑落;

3.6.3分散机检修必须首先拆除分散盘。

3.7安全检修禁令:

3.7.1不带安全帽,不穿工作服禁止进入现场;

3.7.3上班前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

3.7.4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3.7.5禁止用汽油或其他化工溶剂清洗设备、机具和衣物;

3.7.6禁止随意泼洒油品、化学危险品;

3.7.6禁止阻塞消防通道;

3.7.7禁止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设备。

3.8各车间负责检维修管理,安委会负责监督。

3.9设备(设施)在生产中出现故障,各车间按照上述规定及时修理。

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属各部门以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在本厂内正式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性用电。

3、职责3.1各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的归口管理。

3.2安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4.1临时用电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临时用电许可证”。

4.2各车间审核、安委会会签后,报厂长批准。

4.3各车间按“临时用电许可证”要求执行。

4.4保安队在临时用电的现场进行监督。

4.5对于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的临时用电作业,各车间需有专人进行巡回检查,保安队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4.6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仓库区内接临时用电。确属生产必须时,用电单位须规定先办理“动火许可证”,再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使用期限应与“动火许可证”相一致。

4.7“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份,第一联由临时用电使用人保存,第二联由安委会保管,第三联由各车间保存。

4.8“临时用电许可证”必须严格确定使用期限。要延长使用期限时,须提前办理手续;

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的临时用电延长使用时,要同时续办动火许可证。

4.9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其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和安装规范。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4.10凡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临时用电,必须进行危害识别,落实好防范措施。

4.11临时供电执行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12一张“临时用电许可证”只对一个用电点。若几个不同地点施工用电,由施工管理单位设置用电总开关,但“临时用电许可证”上要注明清楚。

4.13临时用电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14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通知机电负责人停电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临时用电使用单位或拆除单位和个人负责。

4.10临时用电许可证的保存期为一年。

十、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发生,保证工厂安、稳、长、满、优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本厂范围内各种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职责4.1各车间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监测;

指导部门(车间)对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4.2各部门(车间)负责各自岗位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等工作。

4.3安委会制定、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工作程序5.1生产部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对生产设施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应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

5.2各部门(车间)建立各自的“生产设施台帐”。

5.3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提或着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各车间负责将所有设施建立台账和定置管理图。安全设施要规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和检查。安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5.4各车间编制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并通过短期培训及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使设备操作人员接受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5.5各车间制定生产设施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6各车间要加强监视与测量设备的管理,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校和维护。具体按“监视5.7各车间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台帐和档案,证件齐全并定期检验。特种设备要严格按规定运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安委会进行监督检查。

5.8生产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拆除报废按相关制度执行。

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目的为工厂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使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得到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等所有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

并监督其有效实施。

4.2安全主任根据各部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负责编制工厂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负责安全投入费用的审查、负责监督所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3各车间主管负责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和本车间安全投入的实施、监督本车间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4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保证安全专款的及时提供,将安全投入列入财务报表,并做到专款专用。

5.工作程序5.1安全资金的来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安排;

每年的安全资金应不少于10万。

5.2安全投入包括范围5.2.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5.2.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5.2.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2.5安全风险抵押金;

5.2.6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5.2.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5.2.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3安全投入规定5.3.1工厂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3.2安全投入作为本厂的安全投资专款专用项目,任何人不得挪用或转给其它项目;

5.3.3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3.4各车间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按时完成本车间的安全投入项目,项目完成后报安委会,安委会对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

5.3.5财务部建立安全投入台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5.3.6各车间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工厂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5.3.7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财务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5.3.8每个季度召开安全投入相关会议,对安全投入的效果等进行讨论、评估。

5.4安全投入审批程序5.4.1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的审批申请部门主管填写申请表,经安全主任审查是否属于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如属于报厂长审批后,即可到财务部提取资金。

5.4.2预计外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的审批申请人填写安全投入申请表,经本部门主管和安全主任审查通过后,报厂长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即可到财务部领取资金。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为加强本公司特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明确各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职责,保证生产正常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相矛盾,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特种作业的定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根据国家有关特种作业范围及其管理规定,我司需操作特种设备的特殊工种有:电工。

4.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上岗4.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5.1.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1.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1.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1.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4.1.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4.1.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4.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4.3.1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复印件),并自觉接受安全监察室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4.3.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4.3.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4.3.4拒绝违章指挥;4.3.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员和单位领导报告;4.3.6其他有关规定。

4.4除了要经三级安全教育,获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合格证》外,还要参加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业技能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安排上岗操作。

4.5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员工培训计划》,经本部门审核后交人事教育培训部审批后,并对外联系培训及考证事宜。

4.6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市劳动部门规定,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年审和复查。人事教育培训部负责对操作证统一管理(含年审工作)。

4.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考核,逾期缺考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再从事原特种作业,或重新参加培训。

4.8到期复审程序如下:凡到期参加复审的,需先经本部门同意,再由培训部审核,办好审批手续后,由人事教育培训部负责对外联系复审事宜。

4.9特种作业人员在考证前如需初步自行培训,应报生产部同意后,安排有操作经验并持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带教,带教期间带教人员要对培训人员的安全操作负责,禁止无证上岗操作。

4.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提高作业的安全保障水平。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告责任部门的领导,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不懂装懂,心存侥幸,强行冒险作业。

4.11特种作业的专用设备工具,要按规定进行申报、安装、验收、领取准用证和使用时的安全检查、保养、维修,并建立专用设备的档案,做好检查、保养、鉴定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应包括使用前的检查、保养、维修、零部件的更换等安全技术参数、经办人、经办日期及备忘说明。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在作业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上级部门有关生产、防火、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3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做到正确使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5.4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事故,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班长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5.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5.6认真爱护和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5.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8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十三、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明确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标准化的情况实行定期考核。

1、考核对象主要负责人、副厂长、安全主任、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业务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员工。

2、考核人由副厂长、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组对主要负责人考核;

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副厂长、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考核;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小组对本部门班组长、员工进行考核。

3、考核期对主要负责人每年考核一次;

对各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考核一次;

对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员工每季度考核一次。

4、考核形式采用对安全责任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性考核的形式。

5、考核评价考核以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进行评判。

三个考核等级的确定原则:

(1)优良:安全目标责任书内所列项目全部完成,目标规划很好地按计划实施,考评周期内未出现责任事故。

(2)合格:安全目标责任书内所列项目全部完成,目标规划未能很好按计划实施,考评周期内出现小的责任事故。

(3)不合格:安全目标责任书有一项或几项未完成。

6、考核奖罚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相应的奖惩。

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公司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于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2.2奖励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2.3惩罚办法公司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有安全部门组织行政部门、生产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生产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2)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二十平方米,(3)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4)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5)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有车辆进入的要留足车行道。

(6)滑动物件要有支架或稳固措施,园筒产品或物件滚动面不得面向安全通道.2.电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有纸皮包装箱(纸品属丙类物质)的库,其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6)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7)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8)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10)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11)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十六、劳保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条例,生产公司必须为从事特种作业、一般作业的员工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所以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资金必须确保足额、及时拨付。

2、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资金由安全管理部对全厂往年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总结后对本年度劳动防护专项资金做出预算,经厂长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部。预算要合理,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调整。

3、财务部应保证劳动用品专项资金的充足,对于劳保用品费用的支付应给与优先处理。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便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劳保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术语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厂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耳塞、电焊面罩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

4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5职责5.1安委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计划、负责安全劳保用品、器具的技术把关,并对员工佩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2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

5.3各车间负责购买、保存、发放;

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台帐。

5.4各车间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集中交安全部检验。

5.5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的日常检查,妥善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工作程序6.1申请各部门根据部门的人员情况、劳动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前一月10号前报安全部,发委会根据各部门的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报各车间采购。

6.2采购6.2.1各车间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6.2.2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验收6.3.1安委会对购买的劳保用品需要按相关国标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发放。

必要时外委校验和铅封。对已过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报废,无需再检验。

6.4储存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6.5发放6.5.1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单申请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具(品)。

6.5.2部门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具(品)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及保健品发放登记表》。

6.5.3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在有效期内(从出厂日期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劳动防护用品自身的寿命)。

6.5.5安委会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但并不断的更新完善,保证公司标准不低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6.6使用6.6.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具(品),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视为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6.2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各种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集体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检查、保养。

6.6.6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具(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领导批准后下发。

6.6.7职工离职时,将一类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工作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二类劳保用品也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

6.7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6.7.1个体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个体防护用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必须经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

6.7.1.1严格保证质量6.7.1.2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对人体构成新的危害6.7.1.3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常操作。

6.7.2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6.7.2.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确选用护品。

6.7.2.2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

会正确使用用品;

会正确维护保养用品。

6.7.3手部保护搬运有毒、刺激性或腐蚀性化学品和。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篇四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让小编为大家做一个介绍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目的。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企业、车间、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引用法规、文件。

4管理职能。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5管理原则。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

5.2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5.3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副职、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副职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

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的基本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公司实行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三级安全管理。

5.6.1公司级: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6.2部门级:各生产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在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指导。

5.6.3班组级: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所管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单位安全员的指导。

6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的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6.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其他工作时,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则。

6.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1.5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1.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6.1.7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1.8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9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6.1.10指定部门和分厂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

6.2.2负责具体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2.4组织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2.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2.7对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或安排安全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2.8布置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2.9组织实现公司的均衡生产,贯彻劳逸结合,尽量避免突击生产,控制随意加班加点。

6.2.10对较大危险作业负责审批。

6.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6.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6.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3.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6.3.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6.4.1在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安排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把改善员工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和安排。

6.4.2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安全宣传教育等项费用和资金,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4.3对影响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性重大隐患,及时调整、追加计划费用,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予以解决。

6.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带领全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做到杜绝违章指挥生产。

6.5.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状况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对新入厂的或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6.5.3组织本班(组)员工不定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守则,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许本班(组)出现违章作业。

6.5.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坚持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

6.5.5生产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5.6发生事故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向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组织本班(组)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5.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6.6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

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

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公司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专项资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科研方面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应提取安全费用。第七条企业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比例为3%(根据实际情况定),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每月月初向安环部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监部长负责人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环部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用章”方可交财务部办理使用手续。

第九条安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台帐,并同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

第十条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汇总后报至安环部,主管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召集总工程师、质检部、安环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经理、经理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安环部按计划支配使用,或根据需要,由各部门、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经安环部批准后使用。

第十二条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安环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副经理、经理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报销,项目部财务部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安环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部对财务部与安监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项目部分管领导、安监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检查安监部安全费用使用的台账、报表等。(二)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四)财务部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项目部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若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累计到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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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七月。

目录。

02安全考核制度(10)。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3)。

04事故管理制度(14)。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8)。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20)。

08消防设施管理制度(22)。

14工伤管理制度(32)。

1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36)。

19事故调查与报告管理制度(39)。

1、目的: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2、范围: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责任者:公司所有员工。

4、内容。

4.1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组织成员。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执行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公司安全体系建立、改进、检查、监督、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颁布。

4.1.2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管理专职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有责任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安全体系方针、政策、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传达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指令,并提出建议;制订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规划和建议,起草安全体系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及事故动态,部署日常管理工作。

4.1.3安全环保管理员。

4.1.3.1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

4.1.4第一线监督员。

车间各级领导(主任、主管、班组长)都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生产组织中的生产管理骨干,又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起到承上启下、沟通管理渠道的桥梁作用。

4.2安全职责基本原则。

4.2.1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4.2.2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2.3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2.4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公司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4.3各级负责人、人员安全职责。

4.3.1总经理安全职责。

4.3.1.1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3.1.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

4.3.1.3组织全厂性安全分险、环境因素评估,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决策并组织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状况。

4.3.1.4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的工作会议,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的工作汇报,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

4.3.1.5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3.1.6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4.3.2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4.3.2.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3.2.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污染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3.2.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健康、生产与环境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2.4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司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3.2.4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环境事故隐患的整改。

4.3.2.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4.3.2.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动态,及时解决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4.3.2.7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2.8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3.3公司行政人事部安全职责。

4.3.3.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4.3.3.2组织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情况。

4.3.3.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工作。

4.3.3.4搞好后勤、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3.3.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3.4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4.3.4.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4.3.4.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3.4.4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3.4.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要求。

4.3.4.6会同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中)修安全监督工作。

4.3.4.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3.4.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到有关部门汇报。

4.3.4.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4.3.4.10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会议。

4.3.4.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3.5生产部安全职责。

4.3.

5.1在编制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工作措施计划。

4.3.

5.2在指挥生产时,当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工作,不得违章指挥。

4.3.

5.3组织调度检修和停、开车的安全工作。

4.3.

5.4协助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有责任立即制止。

4.3.

5.5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4.3.

5.6组织相关部门对新生产工艺技术进行安全审核,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3.

5.7对指挥、安排、调度生产和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4.3.

5.8组织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

5.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淘汰国家命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危及安全工作的工艺技术。

4.3.6设备部安全职责。

4.3.6.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工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装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3.6.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4.3.6.3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设备,升降(起重)机械、热力管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3.6.5组织设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工作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3.6.6负责对压力容器、升降(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4.3.6.7对外来检修、安装等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4.3.6.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4.3.6.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公司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4.3.7财务部安全职责。

4.3.7.1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4.3.7.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清洁生产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3.7.3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3.7.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4.3.8质管部安全职责。

4.3.8.1编制或修订新产品中(小)试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体系要求。

4.3.8.2参加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

4.3.8.3执行安全工作“三同时”的原则,组织研发、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3.8.4组织并检查各课题组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4.3.8.5协助生产部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审核,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3.8.6组织开展工艺安全工作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

4.3.8.7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3.8.8负责各种原辅料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4.3.8.9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4.3.8.10负责公司环境体系监测分析工作。

4.3.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4.3.9.1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9.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工作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3.9.3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9.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3.9.5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工作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3.9.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4.3.9.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3.9.8负责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4.3.9.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人员的作用。

4.3.9.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工作。

4.3.9.11副主任(主任助理)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4.3.10班组长安全职责。

4.3.10.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工作。

4.3.10.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3.10.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3.10.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3.10.5负责班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3.10.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

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3.10.7组织班组安全工作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4.3.10.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4.3.11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4.3.11.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1.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工作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

4.3.11.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1.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3.11.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3.11.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3.11.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1.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3.12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4.3.12.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2.2针对化工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为特点,公司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工作意识,仔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4.3.12.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3.12.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3.12.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3.12.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2.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治,搞好文明生产。

4.3.12.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2.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组和制止。

1、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督促公司全体员工将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全体员工。

4、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4.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1.3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方面的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2定义: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执行实施情况。

4.3安全注意事项。

4.3.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学以致用、自觉遵守。

4.3.2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4.3.3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4程序和要求。

4.4.1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4.4.1.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工作程序和工作环境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4.1.2根据本部门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4.1.3各部门应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明确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4.1.4建立健全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4.1.5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条例。

4.4.2部门考核方法。

4.4.2.1奖励。

4.4.2.1.1对于在安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部门,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4.2.1.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4.2.2处罚。

4.4.2.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根据公司相应的制度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地处罚。

4.4.2.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条例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

4.4.3个人考核方法。

4.4.3.1奖励。

4.4.3.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公司相应地给予奖励。

4.4.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发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3.2处罚。

4.4.3.2.1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考核:

4.4.3.2.1.1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分别给予50-100元的处罚。

4.4.3.2.1.2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200元处罚。

4.4.3.2.1.3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以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4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罚。

4.4.3.2.2.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3.2.2.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4.4.3.2.2.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当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4.3.2.2.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3.2.2.5安全培训不到位。

4.4.3.2.2.6违章指挥。

4.4.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规违纪。

4.4.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2.3.3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2.3.4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4.4.3.2.3.5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3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4.4.4说明。

4.4.4.1安全考核由安全环保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4.4.4.2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环保部或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执行。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计划、步骤、顺利、有序进行。

2、范围:全公司各部门。

3、责任者: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部。

4、内容:

4.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落实”(即项目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时间落实)、“二不推”(即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4.2所有问题和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应采取应急的临时安全措施或监督使用,并分别纳入安全技措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整改。

4.3整改计划制定后,必须做好隐患整改实施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的进度。

4.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要求、解决期限和负责人,经主管副总审查批准后发至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鉴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完毕及时返回,签发部门检查验收。通知书存入安全档案备查。

4.5凡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示协助解决。

0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与救护、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3、职责。

a.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

b.生产部:负责管理生产事故。

c.质管部:负责管理质量事故。

d.设备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

e.当涉及两个或三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由总经理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内容。

4.1事故分类。

4.1.1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安排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设备损坏、产品不合格的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压力容器、动力机械、电气、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伤亡事故。

4.1.5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6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中毒的为环保事故。

事故管理分工。

a.生产事故---生产部门。

b.设备事故---设备部门。

c.伤亡、中毒事故---安全部门。

d.火灾事故---安全部门。

e.质量事故---质量检验部门。

f.环境事故---环保部门。

4.2事故损失的计算。

4.3.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

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部份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计算。

4.3.3事故损失总额为直接损失与产量损失之和。

4.4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

4.4.1企业各类事故管理,由生产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4.2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4.4.3发生事故的基层组织,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企业的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4.4.4对于事故现场应进行保护,在事故调查未进入现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4.4.5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报告抄送安全部门,以便汇总和存档。

4.5调查与处理。

4.5.1各相关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4.5.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发生事故的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者提出处理意见。

4.5.3参加事故分析对象:事故发生的车间(或部门)领导,事故当事人和当班班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企业主管、厂办等。

4.5.4对重大伤亡事故,企业领导人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应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保护、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找出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5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

4.5.6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7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8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或奖励。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降低公司事故发生率。

2、范围:新员工、五新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调动等人员教育、经常性教育。

3、职责:

a.行政人事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车间。

b.行政人事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工作。

c.生产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d.质量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e.设备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设备操作规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f.安全环保部: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督促车间开展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督促车间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g.车间:落实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岗位调动人员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4、程序。

4.1新员工安全教育。

4.1.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1.2五新作业人员调动及脱岗6个月以上者,要履行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车间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进行初步的教育。教育内容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技术和安全职责、事故应急处理等。4.1.4车间级安全教育指新职工或换岗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为本车间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设备、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安全疏散等。

4.1.

5.班组级安全教育是对新到岗位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由工段、班长负责。内容为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法,岗位工艺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措施和安全撒离路线等。

4.1.6特种作业教育。

a.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其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操作等作业。

b.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1.7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a.采用五新”(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由各归口部门进行对五新的基础知识、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法,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的教育。

4.1.8经常性安全教育。

a.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b.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应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c.班组应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

d.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4.1.9其它教育。

a.对调换新岗位的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

b.发生重大事故或未遂事件时,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或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c.对外来施工承包人应进行安全培训,讲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4.2安全教育考核。

a.新员工经安全教育后,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

b.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和部门组织。

c.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范围: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3、职责: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

采购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程序:

4.1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4.2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把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4.2.2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体防护用品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

4.3发放。

4.3.1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相关操作人员都有权享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必须按规定发放。

4.3.2各车间不得随意发放,应根据工作性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起到防护功能。

4.3.3发放时,必须根据其工种的性质、环境配备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4.3.4凡从事多项作业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或危害最大的工种发放给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3.5特种劳保用品由车间负责人造计划,由生产部副总审批并交厂办登记归档。

4.4使用和维护管理。

4.4.1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上,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使使用者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动者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4.3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情况如破缝、伤口、裂缝或形状变形或失效。

4.4.4劳动用品只有使用正确规范,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

4.4.5各车间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失效的严禁使用。

4.4.6劳动用品应专地存放、专人保管。

4.4.7小量精选个体防护用具保存在应急设施贮藏箱中,作为事故应急备用。这些只有在不可预料情况下,立即需要个体防护用具时才使用。

4.5、培训。

4.5.1提供合适的信息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他们免受工作场所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险。

4.5.2教育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缺陷、有效期的正确认识,受污染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处理。

4.6、监督管理。

4.6.1安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的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引进新型防护用品。

4.6.2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

4.6.3车间及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对违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4.6.4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备应急时使用。

4.6.5安全环保部门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尘毒危害,保护员工健康。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生产活动。

3、责任: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储运部。

4、内容:

4.1基本要求与原则。

a.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尽可能以无毒或低毒物品替代高毒物品,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b.防尘防毒原则:预防为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革新工艺技术,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2“三同时”政策。

a.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的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b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3治理和防护。

4.3.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的尘毒物质,生产车间要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作业场所空气积尘毒物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4.3.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当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自动化、机械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岗位,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3.4对产生和散发尘毒的设备,各生产车间应加强维护、检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3.5有使用和处理尘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急救器具和药品,工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3.6包装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必须附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

散,包装容器外部应贴有警告标签。使用完毕后要消毒处理包装袋及容器,焚烧包装袋。

4.3.7对生产、贮存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周知卡。

4.3.8进入设备或贮罐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a.应打开通风阀或人孔盖,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机械通风,保证充足的氧气(20℅-22℅)和允许的温度。

b.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且有专人监护。

以免事故的扩大,并同时通知公司和急救中心。

4.4职业卫生教育、体检与职业病。

4.4.1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让职工了解工作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防护措施等。

4.4.2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安全教育和健康检查,不适合于从事尘毒作业新工人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4.4.3对接触尘毒作业的在职员工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4.4.4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当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工作。

4.4.5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提供保健品。

1、目的:建立一个消防器材管理程序,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器材。

3、责任者: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质量部、储运部、车间。

4、内容:

4.1公司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待用状态。

4.2非火警、火灾时,一律不准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因生产急需,经批准动用消防栓、水带、水枪的,由安全环保科统一调配,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没施、消防器材。生产正常使用的,车间需自已配备。

4.3对未申请即擅自动用消火器材,按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同时予以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4消防栓附近2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物资,不准将消火栓当作其它供水用工具。公司内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各种障碍物。

4.5在使用现场灭火器或采用其他灭火方法足以扑灭时,尽量不用消火栓用水。

4.6严禁任意损坏和非火警情况下开启铅封。

4.7安全环保部将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8安全环保部应对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方面的知识宣传、培训,使大家了解使用方法。

4.9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全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

2、范围:公司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3、职责:

a.采购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时的安全。

b.储运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时的安全。

c.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和督促化学品的各项工作。

d.生产部、质量部、车间:负责危险化学品车间领用数量、使用种类的控制。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4、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求。

4.1.1车间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需要,领用最少量,不得多领用原料备用。

4.1.2对于剧毒品和危险固体必须严格管理,贯彻“五双”管理原则,即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跟车。双人使用,使用车间和仓库都有领料记录。使用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具。

4.1.3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进行危险知识、防范措施等有关方面的培训教育。

4.1.4使用部门在工作场所应设有应急喷淋装置,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4.1.5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4.1.6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管路和设备应进行接地,以防静电危害。

4.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

4.2.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4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篇七

一、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部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前期资金投入,整个项目的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次公司的投入资金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五、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1.口(护筒口、泥浆池口等)、边(基坑边、高空作业面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

3.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4.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等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诚信杯”活动的宣传费用;

6.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七)人工费:

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

2.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

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部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

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部安全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十一、项目部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事发时由项目部在安全保障资金中临时支用,事后应将事故专项报安全部,所有事故处理费用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审核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项目安全保障资金中列支。同时由项目部安全部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罚款交事故单位或项目冲抵事故费用。

十二、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篇八

第一条为了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经费(以下简称安保费)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安保费用的使用切实的落到实处,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xx地质矿山总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保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保费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按照xx总局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总产值的0.5-1%作为安保费;由财务设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总体规划额度后具体分配到以下部门:办公系统、xxx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全公司统筹、确保需要、项目计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计划财务部应将安保费纳入各单位财务计划,年初和年中分别提取50%入安全账户,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四条安保费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2.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6.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7.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8.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工地、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公司分管领导对安保费全面掌控。审批安保费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保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员应建立安保费管理台帐,记录安保费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项目生产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交回财务。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全公司安全投入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本公司安保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保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第八条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安保费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保费提取、投入计划和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保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九条安保费实行专户核算。各部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保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发现安保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保费的,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汇编篇九

1施工安全控制一般规定。

施工安全控制一般规定。

一、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序。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控制方针,确定安全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是减少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具体可包括:a)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b)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c)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等。

2、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有效地实施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5、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才可开工。

2、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4、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检。

6、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8、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9、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

3、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4、在条件允许时,应使工作适合于人。

5、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和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6、应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7、应将技术管理和程序控制结合起来,有效开展预防活动。应有可行的、有效的应急预案。

8、作为最终手段,还应考虑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为了加强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把达标工作贯穿在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二、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施工员、安全员及各工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达标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贯标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到人。

三、认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及时加以整改。

四、各施工现场要加强管理,按标准要求做好资料,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及时、全面、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控制和加强特种人员及技术工人证件的管理,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在部门达标活动中,凡经上级或公司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影响部门达标目标实现的项目部,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1、部门所有人员,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覆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实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解决突发事件。

1、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必须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项目部的安全例会要吸收施工员、安全员、各工种负责人、班组长参加,传达各级安全生产指标,分析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必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作好记录。

2、班组每天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做到班前安全生产要求讲话,把工作任务、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等讲清楚,做好记录。

一、技术交底的管理依据:

施工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该工程技术文件的人员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交底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所有工程项目、不同的施工阶段,对相关的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三、技术交底的控制标准:

1、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始终都了解交底者的意图。

2、使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特点、设计意图、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3、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四、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

应明确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施工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1、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应接受设计人员的设计技术交底。

2、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

3、施工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的适宜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操作人员接受技术交底,真正达到技术交底的目的和效果。

五、技术交底的内容:

应针对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针对性的进行。

1、接受工程任务时,通常,结合图纸会审进行。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做设计技术交底。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业主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2、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作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度安排、组织结构设置与分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3、专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该专业工程、过程、工序的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4、两个以上施工队配合施工时,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六、技术交底的记录:

1、作为履行交底制度的凭据,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员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2、施工员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的签字。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种具体规定如下:。

一、按照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外,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并按规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作业,同时定期参加复试,验证工作。

二、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机械的技术性能,做到万无一失。

三、部门、项目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人员档案。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规定。

部门为防止工伤事故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作业方法、劳动组织、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要加深施工安全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程度认识,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指导性作用。

一、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等土方工程,针对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放坡系数及支护方法以防塌方,造成事故。

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宅的防护隔离设置: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二、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以达到确保安全施工的目的。

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要求。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是考虑不周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可能性突发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管理上采取的必要措施,具体要求:。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主要是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长,针对防暑降温工作所制定的防范措施。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对雨季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台风的预防措施。

3、冬季安全措施,是指冬季作业,主要做好防风、防火、防滑、而需制定的防范措施。

四、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1、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的实施,责任要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认真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5、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必须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有效的管理。

一、管理对象和范围: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二、控制标准:

1、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满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有效。

三、管理要求。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严格履行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的等专业人员以及工程建立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

2、针对已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应组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各岗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员/安全员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旁站监督。

一、文明施工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防火、现场标牌等内容。文明施工的条件包括: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防护设施和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管理要求。

1现场防火。

a)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等区域。

b)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c)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应保持放置的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d)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e)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2、部门组织各项目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要求:。

a)各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计划要求落实到责任人。

b)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

c)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穿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服,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d)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要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e)施工现场要做到:日干日清、工完场清。

3、项目安全员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主要包括临时用电管理、外电路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接地与防雷、自备电源、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照明等。

严格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三、安全用电的管理要求。

1、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

a)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一、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例,加强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项目部和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灾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现场防火防灾工作。

二、施工现场要制定动火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施工需动用明火时,必须报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办理动火手续,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完工后进行检查。

三、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定期检查,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各单位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对噪音、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管理。

二、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和建立不扰民措施,要重视环保工作,科学组织施工,争创绿色环保工地。

三、施工现场泥土、建筑垃圾等必须用密目网遮盖。干燥季节道路要及时喷水,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四、在居民区内施工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需夜间进行施工的,应由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准夜间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应拆除工程围挡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必须保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一、参加施工的全体员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在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违章作业,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干好本岗位工作,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在没有防护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三、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

四、施工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要按规定安装,该检验的设备要及时报验,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要持证上岗作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日在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求安全生产。

五、制定各种制度,划分安全责任,做到文明施工,争创达标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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