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实用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3: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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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它给予我们力量与勇气。如何提高职场竞争力和创业能力?这是职业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些总结范文是作者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一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根本”的工作目标,深刻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问题研究,提前谋划应对,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全面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全力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元旦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外部环境。

本次“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等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反复发生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工作。其中:

(一)城镇燃气行业: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防范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地下燃气管线被建(构)筑物等占压专项整治,加大铸铁燃气管道改造力度,加强燃气管道巡查和监测预警,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政府组织落实)

(二)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擅自复工复建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外包、转包等行为。以防范透水、冒顶、中毒和尾矿库垮坝等事故为目标,以地下矿山、正在运行的尾矿库以及采掘施工、动火作业等部位和环节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行业:

危险化学品:严禁企业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以防范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目标,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为重点,紧盯化工园区、罐区、特殊作业、工程施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烟花爆竹:以确保有效落实我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措施为目标,围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行业:针对全国、省、市、区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为目标,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危货运输等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行业:强化施工现场冬季防火巡查,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重点对外保温作业材料、工人居住板房用电、施工临时用电等火灾易发环节加强监管;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室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领域: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夜间营业场所、物流仓储、老旧住宅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为重点开展攻坚。(区消防教援大队、区教文旅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坚决防范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强化购买、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冶金有色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突出金属冶炼、制冷涉氨、涉煤气、涉爆粉尘等重点领域以及设有污水处理的企业,严查“带病”运行、不落实有限空间管控措施、违规开展高风险作业等行为。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可参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

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2年3月2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区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针对制约或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攻坚内容,研究制定印发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各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及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乡镇(街道)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和区直对口部门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任务的内部分工,明确每项工作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督促各有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对照自查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区安委会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督查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督查检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各镇街、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总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办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保障重点时段全区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工作部署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敢于问责,扎实推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向纵深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街、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于20xx年12月16日之前、2022年3月15日之前将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二

为确保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xx〕28号)要求,确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通过深入开展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化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安排、系列创新举措,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情况;切实抓好企业“开工第一课”、特种作业审批情况;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情况;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鲁安发〔20xx〕25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跟踪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xx﹞46号)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

(二)化工生产企业包保和驻点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隐患排整治情况: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建立真实检查记录、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隐患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情况。

2.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保和流动驻点监管人员督促相关化工企业对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切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一步完善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保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包保督导工作手册》等相关情况。驻点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填写工作日志、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等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并运行双重预防体系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冬季四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等。

(三)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后续监管情况。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关闭淘汰第一批化工生产企业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加强日常督导巡查,密切关注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违法违规恢复生产现象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在确保安全、环保的情况下,要坚决拆除化工生产设备,确保关闭退出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关闭化工生产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镇街应急办(局)要结合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在20xx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期,要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必要时聘请专家,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综合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夜查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负有安全生产执法权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营造良好围。各镇街应急办(局)、各化工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浓厚氛围,教育引导企业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养成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导检查期间,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于3月7日前要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应急局危化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三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化工企业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冬季、节假日和夜间等特殊时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全面排查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冰坠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特别是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安全风险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生产现场巡查、重点部位监控措施和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二)突出抓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装置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

(三)加强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情况,重点是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作业票证情况;检查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升级管理情况。

(四)加强化工装置工艺纪律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操作规程制定是否严格、细致、科学,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是否逐一明确操作步骤以及时间、流量、液位、温度、压力等控制指标;是否落实工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犯操作规程的行为;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程序是否规范,变更前后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及输送管道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运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等安全隐患,完善管道运行各项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化工企业落实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化工企业完成隐患的排查整治,摸清企业安全管理现状。重点要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环节安全检查。逐一排查本地区停产、复产,准备和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化工装置,掌握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的时限、内容和安全管理状况,督促企业完善试车、开停车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化工企业要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地、各相关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动向、强度及影响范围,做好预报和监测预警,及时向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导和督查企业做好防范应急工作。各地、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值班、事故救援等工作做好充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两会”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四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1.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五

冬季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多发、高发期。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抢任务,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经营活动。加之,随着年关临近,人流、车流大量出行,各种集会、大型娱乐活动不断增多,给安全监管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会议和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性、特殊性,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县冬季(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3月15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态势。

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侧重抓好十四个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煤矿安全

1.工作措施

(1)进一步巩固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成果,认真整改省市县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查,对高瓦斯、冲击地压、水害严重等高风险煤矿逐一开展“安全体检”,督促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改扩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监控,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行为。

(4)加强对煤矿开采中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防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

2.责任划分

县煤炭办牵头,国土局、永坪镇配合。

(二)非煤矿山安全

1.工作措施

(1)按照县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油气开采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3)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石场、小沙场,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国土局、水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三)道路交通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3)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追责问责办法》(陕政发〔20xx〕31号),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联合执法,强化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管理,加快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5)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根据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6)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冬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责任划分

县交警大队(道安委)牵头,县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四)油气管输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特点,做实做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对所有原油生产运输管道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全方位的地毯式、拉网式的安全检查,严防油气管道冻裂、泄露等事故的发生。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3)集中力量开展油气管道排查治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占压隐患,强化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特别是抓好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

2.责任划分

县经发局、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环保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质监局、电力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深化危化品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

(3)根据冬季气候干燥、天气寒冷,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极易发生破裂,原料及产品凝固堵塞,造成泄漏、爆炸事故的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差异化监管,控制安全风险。

(4)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控制,促使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环节、岗位全程可控,特别是要加大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经发局、商务局、质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1.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尤其是“城中村”、群租房、ktv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动态隐患。

(2)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单位主体责任不实、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封堵、警报系统失灵、消防设施失效等突出问题;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防因火灾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4)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安监局、文广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七)建筑施工安全

1.工作措施

(1)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深刻教训,针对企业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的落实。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深基坑、高陡边坡、脚手架、塔吊、泵车、施工电梯、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大支模架安拆、动火动焊作业等重要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的.,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项目生活区、工地临舍、工棚、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撤离、搬迁等主动避让措施。

2.责任划分

县住建局牵头,县交运局、水务局、安监局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八)旅游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旅游的特点,切实加大对旅游景区和旅游运输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加大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景区道路尤其是山区旅游专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旅游动态信息发布及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3)强化对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及游客的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

2.责任划分

县旅发委牵头,县景区管理局、公安局、质监局、交警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九)校园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细化分解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炉取暖,取缔学校宿舍煤炉取暖。

(2)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示意图,控制班容量,严禁封堵教室后门,占用学生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2.责任划分

县教育局负责。

(十)食品药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工作监管,严查猪肉流通环节“两章两证”,严查外地进购的肉品。

(2)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抽检工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采取许可与备案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宜许可则许可,宜备案则备案,使酒店食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2.责任划分

县食药局牵头,工商局、教育局、卫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一)民爆物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对民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制造、运输、存储、藏匿、使用炸药等民爆物品的非法违法行为。

(2)突出检查炸药等民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是否依法获得审批手续,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储存民爆物品的黑窝点。

(3)全面检查专用库房外部安全距离、存储量、存储品种是否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标准,检查库房内电气设施、防雷静电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4)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使用是否规范,检查民爆企业视频监控设施、登记记录保存是否完整,检查生产企业生产线安全管控是否有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牵头,经发局、安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燃气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组织力量,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治理。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确保燃气安全。

(2)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各项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对老旧(老化)腐蚀严重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加大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用户的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抢险设备和配齐应急物资,提高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3)组织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用户、商业用户(宾馆、餐饮业等公共场所)和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切实保证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责任划分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三)森林防火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电子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开展野外用火知识、扑火基本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教育,警示提醒群众注意用火安全,严禁野外用火,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火源管理,筑牢林区巡护防线。组织基层干部和护林员,深入林区巡护看守。加大巡查力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护密度,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源上山,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着眼于提高扑救能力和丰富灭火手段,抓好装备建设,配齐备足物资储备,抓好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责任划分

县林业局牵头,公安局、消防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四)烟花爆竹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2)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确保不留隐患。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

1.工作措施

(1)以企业为监管对象,以厂内机动车、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车站、商场、宾馆、居民小区电梯为检查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2)认真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工作环境。

(3)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责任划分

县质监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工作措施

认真汲取富县“10.30”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全面检查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同时,液氨制冷、粉尘涉爆、冶金煤气、农业机械、电力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社管中心,也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全面细致筛查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想不到”“管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从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层层推进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路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打非治违,抓好集中执法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镇街、社管中心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集中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实施“蹲点执法”“解剖执法”“菜单执法”等多种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收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于11月23日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问题整改,巩固三项攻坚行动。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三项攻坚行动成果,加大对省市督查组,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力度,要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进行“回头看”,开展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特别是“三项攻坚行动”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督查成果、专家意见转化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强化源头管控,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四个体系,突出抓好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事故防范,抓好专项治理整顿。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重点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大型综合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专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六)突出应急管理,抓好重点行业监管。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油等要害部位,客运、公交等重点单位、重点建筑和公共设施,加强巡查和针对性检查,自上而下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发生险情能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六

为迅速贯彻上级关于成品油整治的相关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隐患见底、措施见底、整治见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油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全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加油站(点),民营加油站和农村便民加油点等已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重点打击不符合成品油市场和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经营行为。

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非法经营行为;

3.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行为。

县局成立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由局长武涛任组长,副局长韩飞、王勇、王辉任副组长,各分局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分局:负责本辖区成品油整治的相关工作。一是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行为,侧重查处非法从事柴油经营行为;二是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成品油行为;三是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成品油行为。

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对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案件查处、指导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信用风险科:负责组织实施对超范围经营成品油或无照经营成品油的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标准计量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计量器具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质量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检验机构对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有关部门查扣的非法经营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局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收集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研究问题、督导检查等工作。

1.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迅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专项整治联动机制。确保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确保检查过程有资料,有图片;确保边查边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严格依法履职,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站(点)等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经营车用柴油,应予调查处理。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的,不论有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调查取证后统一移交应急管理局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分局是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具体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查通报,切实跟踪问效。质量安全科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专项督查,并通报整改情况。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做好专项整治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按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材料。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查,形成整治合力。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大队、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七

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薄弱环节,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区冬季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紧盯重点任务,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主体责任,对确定的各类风险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逐项落实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逐级明确岗位风险管控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因管控措施不到位而形成的事故隐患。要将重大安全风险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凡是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倒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确保各类风险点始终处于有效的安全管控状态。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结合冬季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执法骨干力量,聘请行业专家参与,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新一轮评级评价中安全生产评级为“中”“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反复开停车,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近两年内发生过事故或险情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排查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的储存装置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维护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和管控情况、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管理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控情况和化工装置开停车制度落实情况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自控系统、监控监测系统、安全联锁装置良好运行,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措施,加强仓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三)强化工商贸及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方面: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加大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工贸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确保有效运行,特别是加大力度抓好小微标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培育和评估检查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同步建设、有效运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方面: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按照《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xx〕110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严格零售经营许可,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六严禁”,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两关闭”、“六严禁”,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检查,继续开展“诊断式”联合执法检查。区安监局将聘请专家组成执法组,对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危险程度高、问题隐患多、工作不配合的企业。着重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安全培训、素质固安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等内容。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一企一册”整改档案,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每一处隐患都整改到位、每一项违法行为都处罚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全面深入排查。要全部沉入生产一线,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尤其是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企业、不放心部位,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不出问题。同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属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项的,严格依法依规实施严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检查和隐患整治情况要建立台账,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煤体,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速险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及时了解舆情动态,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积极配合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等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安全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办事处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办事处具体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安全防范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做好险工弱段等事故易发、多发区域警示标牌设置工作。加大雨雪天气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力度,采取道路两侧明显部位设置警示标语、制定发放冬季交通安全常识手册、开辟电视专栏等方式,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消防安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食仓储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自检自查和抽查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挤占消防通道、私接电源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重点抓好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对“九小”、“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三)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冬季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冬季装修、建筑施工的季节特点,一是检查停工期间工地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安全责任人。二是防范停工期间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三是施工现场冬季停工期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四是临建设施冬季停工期间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五是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四)城市燃气安全。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储存、充装为重点,检查民用加气站安全运营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管道防冻防裂检查和维护,加强设备气液结合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面整改。对非法加气点从严打击取缔。

(五)危化领域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二是检查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火、防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

(七)工贸企业安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成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情况;二是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三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四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五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六是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八)养老机构安全。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电器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健身器材安全及人身安全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冬季用火用电情况;检查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检查督查,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村(居)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认真开展督导检查,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加强舆情监测监控,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市委办公室、州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办发〔20xx〕47号)、《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发〔20xx〕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的部署要求,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和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到有效运行。(责任单位: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聘请第三方专家或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诊断,建立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问题“两个清单”,实行动态评估分级、“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经发办、化转办等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3.坚持“隐患即事故”理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追溯制度,督促企业从源头上查找和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规律,辨识和评估异常工况、突发事件带来的安全风险,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分析、追溯隐患,减少隐患重复出现概率。强化“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落实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和排查整改责任,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法定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三违”、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制定相关制度,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4.严把高风险化工项目安全准入关。建立健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防控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责任单位:经发办、统计所、应急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5.推动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设备升级。按照《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要求,对落后淘汰工艺实施改造,未改造的予以关闭。持续推动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统计所、环保所、化转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完成落后技术设备改造,20xx年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

6.强化生产储存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涉及重点危化品工艺的企业,切实改造好危险工艺装置及其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实现100%。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区内的控制室、交接班室等布局,对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强制整改到位,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落实改造、搬迁、拆除等措施。(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化工过程单元操作机械化、自动化和生产厂区人员自动定位技术,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消除十人以上高危车间,减少三人以上高危岗位,最大限度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数。(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7.强化危化品使用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我镇相关企业及卫生院、学校等建立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专人管理。(责任单位:学区、经发办、卫生院、应急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8.强化运输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严密管控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在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单位:交管所、派出所、环保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主要职能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9.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所,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格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环保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0.实施“两重点一重大”包保责任制管理。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我镇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均要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实行实名制管理,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实行安全包保。严格执行班组长负责制,落实基层一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1.严格承包商及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设备完整性管理,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落实岗位检查、专业排查和企业负责人监督责任。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和作业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教育,强化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安全巡查,全程实施作业安全监督。(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2.强化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相关部门间协调联动,严格天然气输送管道周边空间管理,严禁规划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土管所、村建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加强天然气输送管道完整性检查和高后果区管理,强化天然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村建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3.强化安全监管及执法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凡执法必建立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实施清单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在按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直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5.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准入门槛。(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6.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加快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同步建设、深度融合、一体化运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警示教育作为新上岗员工安全培训的必修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覆盖所有岗位、班组、车间和管理部门的警示教育,使全体员工受到警醒,提高风险意识。(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7.加强企业负责人能力和制度建设。督促企业提升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和示范力,推进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考核等体系,推动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日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作出安全承诺,并在网上和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8.推广先进技术装备。鼓励引导化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成联合创新体,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关键共性安全技术装备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精细化工连续流微反应器、化工企业人员作业行为智能识别与管控技术、高风险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控系统等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经发办、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强化安全技术服务和监管。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00%覆盖。(应急办、环保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0.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市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增强与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协调联动能力,鼓励企业建立专兼职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应急办、消防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1.调整完善监管体制。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应急办、交管所、环保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实行“局办合一”体制,推动安全许可、监管和执法业务围绕风险防控“一体化”运行。(应急办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3.制定方案,有序推进。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方案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及时上报工作信息。镇各有关部门将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3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备案。联系电话:xxxxxxxxxx。(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十

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检查。

(三)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4.是否建立健全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

5.冬季安全生产部署开展情况。

(一)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

(二)企业自查阶段和分级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20xx年2月21日)

全市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区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功能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关注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全面系统规范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分级精准管理。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一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二是要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排查,确保将辖区内企业全面排查一遍,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所有的出租屋、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普查,发现有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予以封存,加大处罚追责力度;三是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重特大事故

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10月21日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督促企业深刻吸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狠抓落实,迅速遏制事故反弹势头、防范重特大事故。要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企业的摸排,重点排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类企业,核查经营范围是否含化工生产,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备案一致,排查和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要在11月底完成,建立档案、台账。

(五)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各区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六)及时汇总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检查情况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处,20xx年2月25日报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十一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检查时间从xx年11月1日开始到xx年1月31日结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农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车、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消防:深入开展“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同时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严格定量储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汛期学校楼房、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的安全检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要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油气输送管道:进一步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逐项确定年底前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

特种设备及旅游:深化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同“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同时,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实行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隐患。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xx年2月5日前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篇十二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和重要会议期间及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各养老机构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为做好我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成立宁明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福生局长

副组长:

黄海威副局长

成员由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社会事务股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黄海威副局长兼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年安全生产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治为主,各股室要扎实推进本单位(股室)、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好台账,形成闭环管理。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调度、部署安排。

对局办公楼、社会福利院、救助站、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及各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等进行常态化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拉网式排查工作至少每季要开展一次,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大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县相关部门报告。特别是要做好以下重点部位排查,预防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重点排查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

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2.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液化气瓶、灶具等开展定期检查,是否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3.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掌握消防安全意识,懂得应急处置能力,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6.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二)重点排查极端气候的安全隐患。天干物燥,寒冬来袭,烤火取暖,火灾易发。各养老服务机构抓好用气用电、烟头、蚊香等火源的安全管控,确保不出安全和消防事故。

(三)重点排查救助站的安全隐患。加强巡街力度,做好及时救助,并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不断完善流浪精神病患人员的救助程序、管理方式和服务内容,防止意外发生。

(四)重点排查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保障隐患情况。各乡镇及时将符合政策的城乡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精神疾病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戒毒人员及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杜绝各类特殊群体因保障不到位而发生极端事件。

(五)重点排查人口密集地段隐患情况。加强排查婚姻登记处、食堂等人口密集处的安全隐患,经常性检查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通道、房屋门窗、制冷取暖设备、集中活动场所等重点设施安全隐患,督促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物品安全、保卫安全等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要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检查督查。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股室要深入宣传发动,调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整改隐患。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股室和单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股室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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