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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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思维的整理和归纳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面对挫折和困难,我们应该如何调整心态,保持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帮助。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一
2018年,支部以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市公租房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党员群众的帮忙支持下,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支部工作情景汇报如下:
支部于2014年10月组建成立,于2018年7月20日按程序组织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设专职党务工作者1人。
截止目前,支部有党员14人,其中女性党员5人,少数民族党员1人。支部下设两个党小组:第一党小组由公司本部部门党员组成,共8人;第二党小组由各物业服务中心党员组成,共6人。
(一)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惠泽支部高度重视班子自身建设,努力增强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坚持统分结合的原则,坚持团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合理分工,经过换位思考,相互谈心,交流意见,沟通思想,构成了科学、民主、集中、统一的决策机制。
2.进取落实组织换届工作。
根据公司党委《批复》精神,按照《.....章程》及《.....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程序,于2018年7月20日组织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经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了新一届中共支部委员会委员。本次换届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步骤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并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顺利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进取组织支部活动。
2018年,组织支部共开展了9次党员“固定活动日”及“主题党日”活动,其中组织学习教育次,观看廉政影片1次,观看《厉害了,我的国!》记录影片1次,慰问保障房小区的困难租户2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员工大讲堂活动2次,专题研讨1次,携手普惠园社区开展迎中秋庆国庆活动1次。
4.严格落实党务公开。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要求,我支部按照“征求意见事前公开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理解监督”的程序,将党组织重大决策及落实情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景、制度执行情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景、组织建设情景等定期向党员群众进行公开。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支部按要求定期组织党员培训始终把党员教育作为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治本之策,在教育方式上以上党课为主,充分发挥教育阵地作用,在资料上以学习党章党规、十九大思想及***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资料,进取邀请公租房公司党委委员给我支部党员进行党课培训。
2.规范组织发展程序。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为原则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进取分子的培养工作。2018年3月我支部按程序确定公司两名同志为入党进取分子。
3.严格组织关系管理。建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规范转接程序,严把入口出口。针对转入转出党员,实行“六问”“两查”形式,切实弄清党员信息,核实党员身份,掌握党员去向。“六问”,即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向党员问清组织关系接转原因、入党转正时间、党费缴纳截止时间、党内表彰及处分情景、参加组织生活情景、学习从业等情景,避免党员信息缺失;“两查”,即经过拨打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联系电话、严格核查党员档案等方式,查证党员身份真实性及是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情景,避免党员信息失真。经对支部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进行梳理,我支部关系转接有序,无流动党员,无失联党员。
4.严格党员积分管理。按照《市公租房公司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制定了党员积分申报表。支部党员于每月底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景,如实向支部提交本月党员积分申报表,经支委会核实和初评,并于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党员大会讨论经过后,对党员积分进行公示,理解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5.履行党员服务承诺。组织支部党员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要求支部党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6.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支部党费收缴日为每月15日,党员每月于党费日前自觉将党费交至党支部,支部核定后上缴公司党委。我支部2018年1月-10月共收缴党费7942元。
(三)制度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有计划、有通知、有记录、有签到。截止2018年10月,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11次,每个党小组召开会议10次,党委委员在支部讲党课3次。
2.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步骤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到会前有请示、批复,会中有通知、记录,并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查摆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针对征求到的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措施并进一步落实整改。
3.认真贯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在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四)重点工作开展情景。
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顺利开展,我支部制定了《惠泽支部2018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安排,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经过党员自学、党小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2018年,支部经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每位党员切实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并品德;讲奉献,有作为,用实际的行动为群众做出表率。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二
《问题》是美国诗人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于1939年11月创作的诗歌。在该诗中,爱默生表达了他对当时教会形式主义的不满,揭示了教会的种种弊端。同时,他提出了通过大自然、通过心灵直觉感受神灵存在的神性原则,并倡导一种内在化的宗教或称作灵魂的宗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巡查存在的问题集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紧密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的4方面问题以及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对照丛台“十问”,立足基层党组织实际,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深刻查摆剖析问题根源。
一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是否做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突出“两个维护”。
二是在下大气力整治政治生态方面,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组织上、作风上彻底肃清周本顺、梁滨、景春华、张越、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对彻底肃清周本顺等人恶劣影响的情况,要落实责任,在谈心谈话和个人发言提纲中作出说明。
三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是否牢固树立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查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四是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是否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五是在强化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会议多、会议长以及文件多等问题。
六是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是否层层落实脱贫工作责任,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退出机制,落细落实扶贫政策。
七是在落实整改要求,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方面,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对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和这次巡视新指出问题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等情况。
八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执纪问责,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和提出整改措施。在深入查摆问题基础上,认真起草个人发言提纲。
实践表明,开展巡视巡察有利于发现被巡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利于推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结合近期参加省委安排部署的第八轮巡视工作体会,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治巡视巡察工作,谈谈个人的几点思考:。
第一,吃透精神,把准监督方向,是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先决条件。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巡视巡察干部而言,加强政治学习尤为重要,只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了,才能不会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一要吃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是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指南针”,必须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巡察的职能定位、职责使命,坚持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标尺,自觉把聚焦点、着力点放到被巡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二要吃透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神。巡视巡察监督是加强党内监督、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制度安排,必须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紧紧抓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条生命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影响改革、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被巡党组织提供精准的“政治体检报告”,使巡视巡察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要死死盯牢“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个最终目标,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不断压紧压实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督促被巡党组织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铁有痕的劲头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三要吃透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精神。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定不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巡视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必须准确把握形势任务,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维护党章党规、严明党纪、改进党风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发挥独特作用。要当好发现病灶的“啄木鸟”,紧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当好政治体检的“检验师”,找准体制弊端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当好警钟长鸣的“敲钟人”,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第二,熟悉对象,把握个性特点,是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重要前提。
巡视巡察是政治“体检”,不是业务检查,更不是案件审查。党委(党组)的职能职责是党中央、省委对这个单位的要求,是设立这个单位的初衷。巡前,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该领域、该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了解被巡单位的历史沿革、政治文化和相关行业、领域特点,以及被巡党组织职能定位、重要责任和工作任务,切实把握这个单位重要的、核心的职责情况,进一步研究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个性问题,避免“千人一面”。一要熟悉重点人物。巡视巡察的对象是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重点是“关键少数”中的“少数关键”。要备足“功课”,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收集被巡单位全体干部名单、领导班子成员干部任免审批表,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信访部门书面收集被巡单位有关信访举报,与上述单位相关负责人面谈,全面了解被巡单位各领导班子成员的家庭情况、社交圈子、成长经历、专业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要有的放矢,针对各班子成员的特征特长,紧盯其分管的领域、主抓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精准扫描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准确查找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中的问题。二要了解重大事项。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开展政治巡视巡察,必须要透过业务看政治,从具体业务工作中映射被巡单位的政治生态。要做足“准备”,通过学习被巡单位“三定”规定,全面了解其承担的职能职责、主要业务;通过学习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被巡行业工作部署要求,充分了解被巡察单位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扮演角色、工作任务;要靶向出击,对照被巡单位业务工作清单,逐一调查核实,对被巡单位履职尽责、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要聚焦重点问题。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必须要紧紧抓住被巡单位的主要矛盾,才能精准查找机制体制不适应、不完善的深层次问题;要做好“热身”,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被巡单位业务工作推进情况怎么样,突出问题在哪里,廉政风险防控实不实;要采取查阅上轮巡视巡察报告、了解其他地区巡视巡察情况等方式,了解掌握被巡系统、行业易发高发问题集中体现在哪里;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行业采取不同的方式,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精准查找被巡单位的“症结”,为被巡党组织提供准确的“诊断结果”,为取得“同题共答”的好成绩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履职尽责,互相协作配合,是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根本要求。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配合完成巡视巡察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巡与被巡是同责,互相配合是保障。一要思想认识统一。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更是帮助被巡单位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理顺工作机制的现实需要。被巡单位要切实破除巡视巡察“是在找茬”的误区,摒弃“讳疾忌医”的思想,把接受巡视巡察当作一场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政治体检”,帮助干部“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巡视巡察机构也要本着党对干部严管厚爱的初心,坚持同题共答的正确定位,坚决防止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心态,以平等互爱的党内同志关系开展巡视巡察工作。二要履职行动同步。高质量完成巡视巡察是巡与被巡双方共同的政治责任,巡视巡察组必须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及相关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照责任清单客观公正,履职尽责。因巡视巡察需要确需补充的材料,要按程序向被巡单位提供材料清单,给对方留足准备时间。被巡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资料清单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真实反映工作情况,既不夸大成绩、也不回避问题。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三要问题定性互通。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往往较为复杂,一些表象问题背后隐藏着失职失责、制度漏洞等深层次问题,需要用政治的眼光来“由表及里”“以下看上”,认真甄别,加强研判;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不涉及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影响案件查处的一般问题,及时与被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交换意见,确保反馈的问题定性准确、客观公正,被巡单位满意、服气。被巡党组织也要有“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勇气,勇于承认存在的问题,勇于承担整改的责任,坚决防止将巡视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全盘否认”,推得“一干二净”。
第四,选优配强,淬炼巡视铁军,是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必要保障。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做好巡视巡察工作,必须要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巡视巡察铁军,在强化新时代党内监督战线上呈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塑造新形象。一要完善巡视巡察干部抽调机制。“抽能人、能抽人”,高质量完成任务,人是最关键因素。首先,要建立巡视巡察组长库、人才库,保证“有人可抽”。其次,要健全组长、人才“两库”管理制度,实现“抽能干人”。二要提高巡视巡察干部培训质量。巡视巡察干部不仅要有认真负责的担当意识,还要有搞好监督的过硬本领。要强化培训的“度”,广泛采取“全员轮训”“以干代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形式,提升巡视巡察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归纳问题、报告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提升培训的“质”,在师资配置上,采取“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等方式,邀请上级巡视巡察机构领导专家、本级或下级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为巡视巡察干部“传道解惑”。在培训内容上,少讲“为什么干”,多讲“怎么去干”,让巡视巡察干部一听就懂,一干就会。三要加强巡视巡察干部日常监管。巡视巡察干部是监督别人之人,只有严于律己,慎于用权,工作中才能腰杆硬、底气足。“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用实际行动证明巡视巡察干部队伍是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铁军。巡视巡察期间,强化组长负责制,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完善内控机制,自觉遵守“十个不准”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同时,也要坚持严管厚爱,把巡视巡察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从制度层面对巡视巡察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进行明确,多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巡视巡察干部,让巡视巡察岗位成为人人向往的“舞台”。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根据旗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3月1日至5月1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公司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19年6月25日,旗委巡察组向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中共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旗委第二巡查组对公司党总支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处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王印国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公司党总支整改动员会议,进一步传达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大家深刻认识到,越是公司快速发展的时候,越要高度重视党组织工作。此次巡察工作,就是一次很好的“政治体检”,给我们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遵循和依据。公司上下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王印国同志任组长,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于宝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各部室、子/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公司党总支召开整改动员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讨论研究,制定了《中共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旗委第二巡察组对公司党总支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明确责任,相关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景区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加快步骤推进。
(四)建立长效机制。公司党总支在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切实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实践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总支领导核心地位不够突出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公司党总支把贯彻宣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公司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已完成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8次。二是认真完善了《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暨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制定并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克旗文旅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党总支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总支委员会和公司领导班子的职责权限、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表决形式和列席对象。三是切实履行党总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目前,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共计9次,开展集中学习3次,上党课2次。涉及公司人事调整、人员聘用、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全部经过公司党总支会议研究,完善了决策保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2、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公司党总支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通过“确定议题、深入调研、提前通知、充分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决策实施”八个步骤,在每次会前至少提前1天下发会议材料,深入落实会前酝酿的重要环节,坚持全体党员和总支委员的酝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断完善党总支决策机制。二是制定了《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严肃选人用人机制。三是公司办公室开展了专题学习,培训公司及各景区办公室人员,做到严格执行会议记录要求,做到不用活页记录,还原议事过程,准确反映民主讨论决策过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四是公司在4月9日至15日组织了全体职工培训,学习了优秀企业员工应具备的意识、优秀企业员工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商务礼仪、安全生产管理、医疗紧急救护知识、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及扑救等。五是认真落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安排落实公司各项工作,制定了《克旗文旅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用制度约束各项工作。六是制定了《克旗文旅公司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公司全体党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七是公司在7月5日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大会,充分调动公司、景区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广大党员职工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法治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把职工培养成“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新时代的“三型”劳动者。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19年学习计划》,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19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和《克旗文旅公司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主要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并成立了理论中心学习小组,加强党总支对全体党员理论学习的指导,目前已完成理论中心组8次学习。三是三月份,公司党总支开展了“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内容涉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方面的各项知识。四月份聘请了党校老师对全体职工进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四是认真开展“三查找”活动(每次考核,都要查找党支部是否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查找学习责任是否到位,学习时间是否保证,学习内容是否全面,学习任务是否落实,学习记录是否完整,学习效果是否良好;查找“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情况。)。目前,已深入景区党支部完成2次检查。五是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近平台作用,公司全体党员全年学习不得少于10000积分,目前,公司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共计46人,都已实名制进行学习,充分利用空闲时间,通过看视频、听讲话、读文字、答试题等方式进行学习,提升了各党支部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各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印发了《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把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和“一岗双责”的情况列入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中。二是成立了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考核中。三是着力要求宣传营销部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内容的发布和审核,基本做到微信公众号动态每月1-2期。为加大宣传力度,公司党建办公室创办了工作简报,每月1-2期,目前已印发了8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3月5日,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了“逐梦70年,建功新时代”敬老院慰问和观看主题片《离开雷锋的日子》活动;3月8日,开展了三八妇女节暨读书会活动;3月21日,开展了“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共创文明旅游新风尚”知识竞赛活动;3月30日至3月31日,开展了“青春与活力同在,智慧与技术尽显,对抗与友谊并存,团队与竞争共赢”为主题的2019年首届文旅公司迎“五一”篮球友谊比赛活动;4月4日,组织团员参加了清明节烈士陵园祭祀活动;4月29日,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了“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青年职工合唱大赛,并荣获了全旗第三名。5月22日参加了志愿植树活动。6月29日,举办了“弘扬长征精神,引领旅游前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活动。五是经各党支部推荐,公司党总支审核,评选出三名优秀共产党员,并予以表彰。六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按季度召开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会,撰写舆情分析研判报告、网络意识形态分析报告,总结和分析网络舆情。七是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列入公司议事日程。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党建工作推动不力,“短板”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总支建设,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公司党总支委员会委员5名,分别为于宝龙、于鲲鹏、李海刚、苏道、严鹏军。并选举于宝龙同志为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二是4月份,各景区党支部组织了届中补选,选举了严鹏军、崔广智、高玉学三名党性强、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任职到党支部书记岗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在白音敖包党支部和克什克腾石阵党支部建设党建服务阵地,目前规划设计和预算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评审工作。四是制定了《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评定内容。五是为加强公司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经公司党总支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公司党建工作办公室。六是按照旗机关党委的要求,完成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统筹党支部布局设置,调整充实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补齐补强公司党建工作短板,切实形成重视党建、大抓党建、抓好党建的浓厚氛围。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制定并完善了《克旗文旅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克旗文旅公司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克旗文旅公司联系职工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总支、支部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总支关于党员佩戴党徽的规定》、《克旗文旅公司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总支、支部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克旗文旅公司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总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建设体系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台帐资料精细化、工作业绩突出化),加大执行力度,明确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任务目标。三是9月初公司党总支委员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年末,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问题。
一是关于违反相关制度超额支出公务招待费的问题。
二是关于超额发放防暑降温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自5月份起,财务部已将超标准的补贴部分,从已接受防暑降温补贴的员工工资内每人每月扣除1005元。连续扣除8个月,直至扣除完毕。目前已扣除394092.12元。二是完善了《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涉及接待的部室要求必须填写《接待审批单》,规范接待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三是财务部加大了对各项收支单据的审查力度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必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持之以恒贯彻执行旗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成果。坚决反“四风”,正作风,树新风,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头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坚决把作风建设抓到底。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印发了《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暨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二是明确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景区自收自支。三是2016年一人出差报销双人补助,经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核实为姚升彬、王玮达两人出差,填写补助单据时,仅填写了姚升彬一人名字。四是两人报销宿费超出标准253元,现已全部追回。五是2016年12月支付租车费1.75万元为租赁王建林车辆,因身份问题使用陈泽华身份证开具租车费发票,所有租车事宜为办公室统一办理。六是2017年6月支付的5275元,清单与发票不一致问题。经查明为发票出具方盖错印章,现已整改,发票与清单相符。七是在今后支付地方资源补偿费时,必须出具正规发票,不使用现金支付,严格按照《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八是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人员、重要岗位,紧盯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宣传营销等腐败问题易多发的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健全制约,监督机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监督,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强化审计监督问责,加大审计结果利用制度,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要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制度、党政联系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决策,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和质量,对重大开支报请旗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9、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制定了《中共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克旗文旅公司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克旗文旅公司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总支主要负责人问责暂行规定》、《克旗文旅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克旗文旅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安排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公司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景区、子/分公司负责人签订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公司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
公司党总支将以此次巡察为新的起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旗委、政府“打造内蒙古旅游第一旗”的战略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两手抓、同推进,切实巩固整改成果,转化成推动工作、发展事业的强劲动力,推动公司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果、新突破。
(一)强化“四个意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建引领,凝心聚力抓好抓牢抓实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实施筑基工程,进一步发挥公司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落实“作风建设提升年”有关部署,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三)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同推进“两个责任”构建,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并开展纪律监督、作风监督和履职监督,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共管格局。持续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公司三楼设置意见箱,接受社会和公司广大职工监督,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廉政风险。
(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公司发展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举一反三,持续巩固和拓展整改结果;对仍在深化整改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长期推进事项,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办,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真改实改、真落实见实效。
(五)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勇于担当。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公务接待、资金管理、干部任用等监督管理,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
(六)深化整改成效。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旗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旗委组织部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从“强化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学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入手,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
(七)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抓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进一步强化对干部党员职工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力落实巡察整改问题,做到有错必纠。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制度建设,及时堵住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八)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不放过、一个不疏忽,继续抓好整改落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出现第二次。公司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动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要认真履责,扎实苦干,确保完成全年目标,向旗委、政府交一份满意答卷。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三
紧密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的4方面问题以及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对照丛台“十问”,立足基层党组织实际,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深刻查摆剖析问题根源。
一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是否做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突出“两个维护”。
二是在下大气力整治政治生态方面,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组织上、作风上彻底肃清周本顺、梁滨、景春华、张越、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对彻底肃清周本顺等人恶劣影响的情况,要落实责任,在谈心谈话和个人发言提纲中作出说明。
三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是否牢固树立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查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四是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是否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五是在强化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会议多、会议长以及文件多等问题。
六是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是否层层落实脱贫工作责任,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退出机制,落细落实扶贫政策。
七是在落实整改要求,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方面,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对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和这次巡视新指出问题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等情况。
八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执纪问责,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和提出整改措施。在深入查摆问题基础上,认真起草个人发言提纲。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四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这是党对全民的庄严承诺。十三五以来,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牢牢锁定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和两个地区的三个重点,大力实施正确的扶贫和正确的扶贫行动。2017年,6326户,27774人脱贫,14个省定经济弱村增收符合标准,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8万元,两个地区整体合作效果显着。脱贫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但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容忽视,需要在扶贫精度、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为全面加快全县脱贫致富小康进程,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安排,3月20日下午,我们组织了一些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委员会深入乡村、基层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一)重视对策的正确性,不断提高合作效果。一是正确识别。经过审计整改、日光低保和日光扶贫系统建设,逐一验证怀疑数据,全县清除不符合条件的制作卡农家2675户8131人,同时仔细调查制作卡以外的困难群众和消除贫困的低收入农家,通过两公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集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按照活动的安排部署,查摆问题、调查阶段基础上,对照剖析材料,结合党组织的评议意见,认真学习理论,深刻剖析根源,确保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制定个人整改方案。
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以提升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剖析材料为根据,制定内容充实,措施得力,目标明确的整改方案。通过整改,切实解决自身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达到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的再提高,为建设实力、魅力、和谐、幸福郾城贡献一份力量。
(一)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问题具体表现: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在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上缺乏系统性,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有所欠缺,学以致用做得不够好,理想信念不够坚定。
整改目标:理论学习不断深入,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整改措施:(1)认真按照我局制定的各项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同时每周抽出至少4学时的自学时间。
(二)针对宗旨观念树的不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具体表现:在牢记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上存在模糊认识,工作中布多亲自检查少,有时有急躁情绪,处理问题刚性多、韧性少。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整改措施:(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2)工作中注意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克服急躁情绪。
(三)针对深入职工群众不够的问题。1、具体表现:与干部职工沟通少、谈心少,对干部职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够深入,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够。
整改目标:经常深入职工,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与干部职工“打成一片”的良好氛围。
整改措施:(1)坚持定期与干部职工谈心制度。每半年至少与职工谈心一次,关心职工工作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群众的批评虚心接受,及时整改。(2)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协作,发挥整体合力。
(四)针对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具体表现: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髓不能够全面深刻的把握,工作中,经验主义意识浓厚,创新意识不强,往往是执行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少。
整改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开创工作新局面。整改措施:(1)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要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2)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突破原有的经验主义束缚,想问题办事情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针对廉洁自律方面对自己要求不够高的问题。1、具体表现:对廉洁自律认识上还有差距,对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学习不够,有些时候执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
整改目标:党风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能够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整改措施:(1)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2)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3)进一步完善个人《廉政公开承诺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家属、子女和分管科室的廉政工作,发挥好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按照市委《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和突出“五个落实”的要求,为体现“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改和改到位、改彻底,为全村党员干部做好榜样,针对在教育活动第二阶段中查摆出自身存在的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整改的突出问题、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等内容,经认真思考、征求意见,现制定个人整改方案并公示如下,敬请全村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提出批评意见:
(一)整改时间:边学边改、立整立改,已经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三是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教育活动中通过做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到带头学习、带头交流、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和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检查、亲自操作来体现总负责、负总责、负全责,使本单位教育活动跟上全市步伐,创造好的经验。
(三)整改目标:通过整改,一方面使本人在学习教育上用带头学习交流、超额完成量化任务、学习与工作“两促进”的实际行动为全村党员干部树立起标杆,喊响“向我看齐”、“以我为榜样”;另一方面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部门特点,通过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确保全村教育活动有条不紊、有形有色。经过对教育活动第一、第二阶段工作测评和市先进办、市委督导组多次检查,受到高度评价。
(一)整改时间:边学边改、立整立改,用行动体现。
(二)整改措施:(1)通过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严格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入党誓词,认真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特别是针对自身在政治信念上、在与中央保持一致上、在自身言行对党员干部对社会公众产生影响上存在的问题,重新审视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坚持用党员先进性标准时刻警醒自己,做一个政治坚定、信仰坚定、立场坚定的共产党员;(2)通过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经常与党员干部开展交心谈心活动、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检查和克服自己在政治信念上出现的问题和苗头,使自己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
(三)整改目标:经过整改提高,使自己无论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还是在遇到风云变换时,都能够表现出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当个人利益与大村利益、个人意志与上级意志、个人思维与时代观念发生冲突时,能够自觉地站在一个共产党员的角度想问题、看问题,全心全意地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解决和处理问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杜绝不讲场合乱发议论、不负责任乱发牢骚、不讲原则胡乱表态的问题发生;恪守党的章程,以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对错误的言论、错误的思想、错误的行为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行动来体现党性、体现先进性。
(一)整改时间:边学边改,用工作成效体现。
(二)整改措施:一是对内通过建立完善民主生活制度、要事大事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坚持经常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放手放权赋职赋权等途径,创造民主和谐小环境,集中全村干部职工的智慧,充分调动积极因素,依靠群众干工作、谋发展、办成事;二是对外通过利用统计职能,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城乡调查、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借助统计网络、统计服务和统计咨询等形式和渠道为人民群众传递呼声、表达意愿、反映民意,用真实可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靠的统计数据反映人民群众的发展意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用到位有效的统计服务来体现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三)整改目标:经过整改,做到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60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带头撰写统计信息不少于30篇,其中在十堰和省以上网络、报刊刊发不少于20篇;撰写统计分析和调研文章不少于50篇,其中在十堰和省以上网络、报刊刊发不少于30篇;与全村1位在职干部(党员)、4位退养干部、3位退休老干部分别交心谈心1次;组织召开2次全村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
(一)整改时间:边学边改、立整立改。
(二)整改措施:一方面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的总体部署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五个亲自”,不仅要在廉洁从政上身先士卒、模范带头,更重要的是要真正负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另一方面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通过坚定自觉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克服统计部门是“清水衙门”无腐败、反腐败与己无关认识,不仅保持洁身自好,而且要对腐败现象勇于抗争,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反对腐败的形象表现出共产党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先进性。
(三)整改目标:通过自己自严、自律、慎始、慎终的表现为全村干部党员树立一个样板,以自己对工作、对利益、对金钱、对享乐以及处世为人的态度和行为影响大家,做到不借集体的利益去换取个人的私利、不拿手中之权乱搞以权谋私,当好“一把手”、用好“一支笔”,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谋划单位建设和发展上,在单位内部创造一个讲廉洁、讲自律、比工作、比奉献的小环境,形成轻名利、远是非、正心态、不攀比和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办事、花了钱办好事的风尚。同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和组织责任,自觉做到既不与腐败同流合污,又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一)整改时间:边学边改、立整立改。
(二)整改措施:(1)在谋划单位自身发展上,依靠群众,集思广益,制定发展目标、寻求发展路子。作为村长既要有干事的决心,更要有成事的能力,通过争取领导重视、社会支持,调动和发挥好各个层次、各个岗位的积极性、创造性,集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干工作、搞建设、求发展;通过更有力、更有效的领导力求多干事、干成事、干成大事;通过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更新办公装备、美化办公环境、提高福利待遇和扩大统计影响、树立统计形象、提高统计地位等途径,使统计部门在“软”、“硬”件建设方面每年都有新的进步、新的起色、新的发展;(2)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通过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创新更多服务形式、开辟多种服务渠道,坚持搞好城乡住户调查、贫困监测调查、社会经济专项调查,开展统计调研,及时掌握和反馈经济运行中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党政决策、服务人民群众和推动全市发展上体现统计职能作用。
(三)整改目标:围绕坚持用统计服务的“有为”谋求统计部门的“有位”的目标,在研究和操作如何用统计数据来反映发展、用统计信息来衡量发展、用统计分析来研究发展、用统计手段来监测发展、用统计服务来促进发展上实现新的突破,特别是在对全市经济运行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分析上努力产生出更多的具有创新力、影响力、爆发力的“精品”。同时,在谋划自身发展上,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努力提高谋划发展、带领发展、实现发展的素质能力,从统计部门自身实际出发,经过全村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一年一小步,年年有进步”的发展目标。
(一)整改时间:边学边改,立整立改。
(二)整改措施:一是从解决思想认识入手,切实提高对领导者讲求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重要性的认识,时刻坚持以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为出发点,切实克服随意性;二是从提高自我修养水平和素质能力入手,通过加强学习、刻苦锻炼、自我施压、自觉改造,尽快使自己的修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养水平达到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三是从提高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入手,通过学习钻研领导技艺,努力掌握作为单位“一把手”所应具备的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克服急躁情绪;四是从改进工作作风入手,通过增强民主意识、开辟民主渠道、建立民主制度、坚持民主作风,经常深入群众,主动征求班子成员和全村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坚持用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排解纠纷、融洽关系,创造和谐氛围。
(一)整改时间:边学边改、立整立改。
(二)整改措施:全村党员数量多、占比大,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关系重大。一是坚持抓制度规范,通过虚事实办、软件硬抓,既注意通过坚持学习制度、明确学习任务、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来增强党员队伍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同时又注意下功夫研究管理并通过不断完善措施加强管理来强化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二是坚持抓考核奖惩,通过明确党员岗位职责和具体的质化量化指标,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考评进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坚持每年对党员开展一次全面测评和群众评议;三是坚持在抓全体党员发挥模范作用上下功夫,通过赋予党员特殊职责、对党员提出特殊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促使党员时时处处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作风、纪律、学习上做好群众的表率。
(三)整改目标:通过建立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对党员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特殊要求,彻底扭转对党员队伍要求过低、管理过松的问题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入党前不是党员像党员,入党后是党员不像党员”的现象,在政治上、作风上、工作上、纪律上等各个方面,呈现出党员先进于群众、党员突出于群众、党员走在群众前面的新村面。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华宁县把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今年以来,共开展2轮巡察,巡察村(社区)20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党委1个,共发现问题273个,问题线索43个,强化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察真正成为基层反腐利器。但在巡察中,由于任务重、时间紧,巡察力度与中央反腐力度相比明显不足,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面临着一些难点和困惑,需要加以研究解决。
(一)巡察人员抽调难。2017年12月,华宁组建了4个专职巡察组,核定编制2人,但目前只配备了巡察组组长,巡察专员一直未配备。巡察人员从各单位临时抽调,虽然有的单位能积极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参与、支持巡察工作,但在具体抽调中避免不了遇到一些难题,有的甚至阻碍了巡察工作的开展。一是部分单位负责人政治站位不高,不支持县委的巡察工作,或是以单位业务忙抽不出人拒绝,或是直接无视不做任何回应。二是所抽调的人员要么是单位上年纪大不承担业务的“闲人”,要么是业务素质低、不做实事的“懒人”,更有甚者安排临时工来参加应付了事。
(二)巡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发挥尖兵作用。由于各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部分人员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硬,缺乏实战经验,加之受各种因素限制,无法进行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导致巡察工作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对怎样开展谈话、怎样发现问题、怎样寻找线索、怎样撰写巡察报告等,部分巡察人员“两眼一抹黑”,出现了方向找不准,问题查不细,重点摸不清等情况,特别是对问题的分类、定性等方面把握不够精准,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此外,虽然明确了巡察期间抽调人员不参与原单位工作,但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两边负责两边跑”的现象,分散了巡察人员的精力。
(三)深入谈话难,震慑作用难以发挥。有的巡察组谈话方法技巧单一,谈话针对性不强,导致被巡察单位有的干部职工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四)巡察方法存在局限性,发现问题难。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性。按照巡察方案,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部分失真,影响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巡察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性不强。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阶段性进展情况都未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只有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内知晓,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加之群众怕被打击报复,主动参与巡察监督的积极性不高。这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查找、发现问题不全不深,影响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健全。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协调配合乏力,制约着巡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部分单位没有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认为巡察组是来“整人”“找茬”的。有的刻意隐藏问题真相,有的避重就轻,配合度不够,不愿主动接受监督。
(一)加强巡察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巡察人员的思想教育。对回避困难,不敢担当的“老好人”给予惩治,对失职渎职的给予查处,严防巡察队伍“灯下黑”;反之,对敢于担当、刚正不阿的干部要提拔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建议上级加大对基层巡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以达到开拓视野、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探索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到普遍问题综合治理,突出问题重点突破。要改变简单的以谈话、听报告和受理信访举报来“等”问题的消极方式,多采取实地检查、专项审计、明察暗访、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等方式,主动出击,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建议市级统筹全市巡察人才资源,以县市交叉巡察的方式来开展巡察工作,**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增强巡察效果,提升巡察质量。
(三)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开力度。利用多媒体平台广而告之,提高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等,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四)理顺巡察工作机制。市级要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体制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强化与审计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五)配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在巡察人员的选配上,视野要开阔,范围要广泛。在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和巡察组长人才库的基础上,要从锻炼干部、考察干部的角度出发,注重选配年轻后备干部、新提拔或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参加1至2轮的巡察;要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重点选择有财经、审计、执法专长的,政治过硬、正直正派、责任心强的干部加入巡察队伍。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六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强基固本之策。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对于推动市县巡察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本文剖析县区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提出改进对策,为充分巡察利剑作用提供参考。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状况明显好转,但基层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基层干部同群众联系最紧密,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给群众的感受更真切,对群众的伤害更直接,长期蓄积起来,势必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通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逐层传递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促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开展巡察工作是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必然要求。在市、县两级开展巡察,就是要延伸巡视的触角,有效填补对县以下基层党组织的巡视监督空白,对推动形成巡视巡察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巡察工作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的落地。十八大以来,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同时也存在有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总书记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开展巡察工作,有助于精准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础,让群众看得见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巡察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是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
一是巡察干部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县区级巡察工作是属地巡察、同级巡察,由于本辖区范围内,公职人员相互认识或认识其亲友、同学,是在“家门口的巡察”。巡察人员与巡察对象都是固定的生活工作在一个区域的常住公民,两者之间难以避免各种关系的牵连,巡察干部保持六亲不认、铁面执纪几乎不可能,巡察效果无法达到最好。由于缺少激励机制,认为干好干坏都一样,巡察组成员和被巡察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也没有有效地调动起来,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巡察与被巡察的关系。
二是巡察人员思想不稳定。基层巡察队伍的组成,基本上都是临时抽调人员,不能与本单位完全脱钩,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工作经验较少,容易出现主题扣不准,内容查不出,重点把握不牢等情况,让巡察效果大大折扣,以渭滨区第一次巡察为例,党委两个巡查组,8名工作人员除1名纪检监察干部外,其余7人均是从组织、财政、审计、镇街等部门抽调,每人兼顾着本单位多项工作,部分工作人员白天完成巡察工作,晚上还加班完成本职工作,精力体力透支,身心疲惫,加上没有实战经验,因此,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少,撰写巡察报告缺少素材,没有真实反映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两年以来巡察干部更换频繁,使工作衔接不当,影响巡察质量及工作档案资料的移交。
三是巡察队伍力量不够强。首轮巡察虽然从纪检、组织等部门选拔了优秀干部,但由于是首次接触巡察工作,缺少经验,再加上培训不够系统全面,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巡察工作的要求。抽调干部思想不稳定,学习主动性不强,人员素质、技能、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发现问题能力总体上较弱。有的刚培训、培养成熟又被调回原单位,人员不固定,思想不稳定,就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和巡察工作中。
四是巡察方式方法不够灵活。目前的巡察方式,只能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巡察组主要还是采取听汇报、做测评、查资料、个别谈话、抽查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不能满足于深度发现问题的需要。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一般性问题多、讲实质性问题少,讲业务工作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还有一些干部群众抱着“老好人”的心理,避重就轻,不愿得罪人。在问卷调查中,有时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导致测评结果失真,参考性不强。
五是巡察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巡察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既要对被巡察单位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又要对执行“六大纪律”、“三大问题”、“三个重点”进行巡察,职责任务泛化,发现问题聚焦不集中,巡察监督的范围过宽、过广,针对性不强,导致精力和焦点分散,触及的实质性问题较少。发现的问题大都是显性、共性问题,违反党纪党规的隐性、个性问题发现的较少,巡察人员大部分都是新手,调查方法、谈话技巧以及业务知识比较欠缺,对一些问题甄别上把握不准,界定不清,重点抓不准。
一是稳定巡察队伍和巡察人员思想。巡察的根本职责就是党内监督,让干坏事的人就此收手知止,让想干坏事的人感到害怕不敢伸手。监督就是要不怕得罪人。巡察领导小组要适时做好宣传发动、鼓劲加油工作,打消巡察人员的思想顾虑,让巡察人员树立为党监督执纪,既要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理念,更要勇于面对各种压力,坚守职责担当,敢于较真碰硬,不计个人得失,这才是对党员干部的真爱,对党的事业的大爱。要相对固定巡察人员,不能频繁调整更换,并建立健全巡察干部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增强巡察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巡察工作任务重,精神压力大,有一定的风险,建议上级出台相应政策,给巡察人员相应的津贴等待遇规定。
二是优化巡察队伍。建立巡察人员选拔制度,高规格配备巡察组组长,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建议巡察组80%以上的人员为在职党建、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业务骨干,20%以内的人员为业务素质较高并退居二线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加强巡察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使巡察干部有权威。要选配优秀干部进入巡察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要求严把入口关。真正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干部队伍中。
三是加强巡察人才培训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有计划的加大基层巡察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完善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制订巡察人才库人员培训计划,对巡察办工作人员和巡察人才库人员每年进行分层次专业培训,建立学习培训档案,既可采取专题培训、交流研讨、案例学习等方式,又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人员到上级巡察机构进行学习培训并参与上级巡察,拓宽干部学习途径,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关键是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要。
四是改进巡察方式方法。针对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一方面可采用混合巡察方式,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巡察机构可与上级巡视机构开展专项巡察和联合巡察,达到资源和人员共享。另一方面灵活运用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交叉式等多种方式,发挥“小队伍、机动性、高频率”的特点,充分彰显巡察利剑威力。同时,要善于运用《条例》赋予“12+n”的多种方式,根据巡察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抽查核实、调研暗访等手段,打好“组合拳”,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数量。
五是突出巡察重点。根据巡察对象的不同,分层级、分领域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突出政治巡察,侧重“六大纪律”“四个着力”“三大重点”“两个责任”的监督;对基层党员干部,侧重解决“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守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聚焦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注重把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微腐败”问题列为重中之重。灵活运用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巡察“回头看”、“点穴式”巡察和延伸巡察等方式,集中力量突破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短时间内扩大覆盖面,集中发现和弄清问题,进行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七
对策建议通常是指针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的客观存在,提出自己的见解或意见,具使其具备一定的改革和改良的条件,使其向着更加良好的、积极的方面去完善和发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华宁县把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今年以来,共开展2轮巡察,巡察村(社区)20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党委1个,共发现问题273个,问题线索43个,强化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察真正成为基层反腐利器。但在巡察中,由于任务重、时间紧,巡察力度与中央反腐力度相比明显不足,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面临着一些难点和困惑,需要加以研究解决。
(一)巡察人员抽调难。2017年12月,华宁组建了4个专职巡察组,核定编制2人,但目前只配备了巡察组组长,巡察专员一直未配备。巡察人员从各单位临时抽调,虽然有的单位能积极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参与、支持巡察工作,但在具体抽调中避免不了遇到一些难题,有的甚至阻碍了巡察工作的开展。一是部分单位负责人政治站位不高,不支持县委的巡察工作,或是以单位业务忙抽不出人拒绝,或是直接无视不做任何回应。二是所抽调的人员要么是单位上年纪大不承担业务的“闲人”,要么是业务素质低、不做实事的“懒人”,更有甚者安排临时工来参加应付了事。
(二)巡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发挥尖兵作用。由于各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部分人员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硬,缺乏实战经验,加之受各种因素限制,无法进行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导致巡察工作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对怎样开展谈话、怎样发现问题、怎样寻找线索、怎样撰写巡察报告等,部分巡察人员“两眼一抹黑”,出现了方向找不准,问题查不细,重点摸不清等情况,特别是对问题的分类、定性等方面把握不够精准,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此外,虽然明确了巡察期间抽调人员不参与原单位工作,但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两边负责两边跑”的现象,分散了巡察人员的精力。
(三)深入谈话难,震慑作用难以发挥。有的巡察组谈话方法技巧单一,谈话针对性不强,导致被巡察单位有的干部职工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四)巡察方法存在局限性,发现问题难。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性。按照巡察方案,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部分失真,影响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巡察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性不强。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阶段性进展情况都未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只有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内知晓,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加之群众怕被打击报复,主动参与巡察监督的积极性不高。这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查找、发现问题不全不深,影响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健全。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协调配合乏力,制约着巡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部分单位没有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认为巡察组是来“整人”“找茬”的。有的刻意隐藏问题真相,有的避重就轻,配合度不够,不愿主动接受监督。
(一)加强巡察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巡察人员的思想教育。对回避困难,不敢担当的“老好人”给予惩治,对失职渎职的给予查处,严防巡察队伍“灯下黑”;反之,对敢于担当、刚正不阿的干部要提拔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建议上级加大对基层巡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以达到开拓视野、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探索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到普遍问题综合治理,突出问题重点突破。要改变简单的以谈话、听报告和受理信访举报来“等”问题的消极方式,多采取实地检查、专项审计、明察暗访、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等方式,主动出击,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建议市级统筹全市巡察人才资源,以县市交叉巡察的方式来开展巡察工作,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增强巡察效果,提升巡察质量。
(三)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开力度。利用多媒体平台广而告之,提高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等,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四)理顺巡察工作机制。市级要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体制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强化与审计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五)配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在巡察人员的选配上,视野要开阔,范围要广泛。在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和巡察组长人才库的基础上,要从锻炼干部、考察干部的角度出发,注重选配年轻后备干部、新提拔或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参加1至2轮的巡察;要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重点选择有财经、审计、执法专长的,政治过硬、正直正派、责任心强的干部加入巡察队伍。
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无人负责巡察整改的局面。
2、反馈移交问题质量不够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巡察组组成成员素质不大适应巡察工作,巡察定位不够准确,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理解有偏差,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表述问题也不明确,使得巡察报告质量存在一些不足,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给被巡擦单位的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具体,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和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把握不准确,甚至反馈移交对象明显不合适。上述情况,使得被巡察单位不容易核查整改,出现巡察整改难点。
3、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明确。巡察工作制度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巡察工作报告和巡察意见反馈作了明确的要求,"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刚性问责机制,更是突出了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主体作用,而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则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和统一可操作性强的评判标准,也没有形成一整套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出现拖延应付整改现象,一些问题被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目前,有关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是监督整改落实的主体,但在具体整改中,这一规定没有能够实际操作。
1、整改主体责任树得不牢。被巡察单位往往对巡察的重视程度较高,配合支持巡察的主动性较强,巡察组一旦撤出,就感到巡察已经结束,巡察时绷紧的弦就会放松,在反馈意见时也会心跳一阵子,至于如何整改,则很容易护短掩丑,得过且过。这就导致制定的整改方案不务实,缺乏实际操作性,缺乏针对性,整改措施不具体,空话套话多,真招实招少。整改中以新的制度规定覆盖原有的制度规定,以教育活动掩盖问题的整改,问题线索处理上能推就推,能轻就轻,能解释说明不依规处理。
2、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党组织抱有观望情绪,怕触及矛盾,怕揭丑亮短,认为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会损害集体荣誉,掩盖单位政绩,只想开门谈成绩,关门说问题,把违规违纪的人员袒护起来,把失职失察的责任包装起来,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落实整改的责任推给纪检部门,不直接面对矛盾,隔岸观火,达不到应有的整改效果。
(一)建立规范化巡察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机构,落实专职巡察人员行政编制,组建相对稳定的巡察组。理顺巡察队伍的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巡察整改机制,把巡察组撤出巡察的终点明确到巡察整改公开环节。规定巡察办体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志的领导地位,明确巡察办的整改监督职权。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制度规定的形式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各级党组织中,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时间清单,使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在此基础上,巡察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办检查,并建立督办事项档案,对督办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有权通报约谈,维护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灵活运用整改方法。在整改中,被巡察党组织可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共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迅速整改落实,促进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推进标本兼治;对违规违纪人员,采取个别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示教育以及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问责,做到处理个别人,警醒大多数。巡察办可采取电话督办、发函催办、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组织群众检验整改效果的方式,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整改问责追责。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对问题线索逐项核查。不但要核查事实,还要对照纪律规定确定问题性质和处理依据。对巡察意见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巡察办不等不靠,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请约谈问责。对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采取教育警示措施,避重就轻,小而化之等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据《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问题没有核查处理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健全巡察整改制度。规定巡察组长是巡察反馈意见监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审签整改情况报告,巡察办负有督促整改监督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巡察机构督促检查整改的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活用督查措施,真正做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受监督,不作为或慢作为的受到追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不明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落实和整改工作虚脱的问题。被巡察单位接受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后,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拉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核查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违纪违法问题以惩处促教育震慑,对作风建设问题以整治促纠正转变,最终使整改内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从政治高度抓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在整改回访或者其他形式发现整改报告不真实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肃依规依纪追责。特别是要有"我作为党组(党委)书记,对此报告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果不实愿承担纪律责任"的承诺。
(一)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十八大以后,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先后完成了“统派直管”和镇纪委书记专职化工作,执纪审查力量明显增强。随着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工作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一是个别纪检干部还没有认识到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从以前的惯性思维中走出来,聚焦主业的意识不强,遇到业务工作,要么推给下属,要么推给党政办公室。二是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等、靠、拖”的思想,不主动出击排查问题线索;有的只顾上报问题线索,不加以甄别,导致问题线索不能成案;有的在查办案件中畏难情绪浓,怕麻烦,怕得罪人,致使一个简单的案子久拖不决。三是个别单位领导和党组织负责人不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对本系统存在的“四风”等问题不调查、不立案、不处理、不上报,致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纪问题变成了违法问题等等。
(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且业务性很强,就查案和审案而言,能独当一面、克难攻坚、正确把关的能手不多,善于归纳分析,写出较高质量文书材料的人更少,做好这项工作并非易事。目前,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查办案件不严格按程序办事,随意性较大,有时出现逻辑关系错误。比如:调查报告已经完成,“违纪事实材料”还没有与违纪人员见面,检讨材料还没有写好;党委研究给予处分的会议都开了,才进行支部大会讨论等。二是有的不懂得如何谈话取证,胡子眉毛一把抓,无关紧要的问题谈了不少,关键性的、重要的内容和环节却遗漏了。三是有的还没有确定主体身份是否属于纪检监察对象的情况下,就急于立案,使工作陷于被动。四是不能从繁杂的事件中准确把握主要违纪事实。有的虽然说了一大堆违纪问题,看似很严重,但哪个问题都证据不足;有的甚至靠有错推断来确定违纪事实;有的对违纪事实不加以提炼,甚至将调查的过程也一字不漏地写了进去;调查组认定的违纪事实被审理全部或部分否定后,没有重新与被反映人见面予以确认等。五是有的不清楚对违纪事实如何定性。由于没有确定好违纪事实,或者同时存在几个违纪事实,有的就用“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党员廉洁自律行为准则”等;有的对新旧党纪处分条例不加强学习,致使引用的条款张冠李戴。六是部分同志不会撰写纪律审查文书。有的不善于钻研,该细的地方含糊不清,该简练的地方却又细又长。七是部分同志对“四种形态”认识不深。有的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仍停留在以前的思维定势当中,没有真正领会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含义;有的作风不实,要么大而化之,要么小而严之;有的查办案件,非要“吃干榨净”,没有做到快查快结等。
(三)纪律审查工作人员配备不尽合理。我县实行“三转”以来,查办案件工作人员大幅增长,力量明显增强,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也急剧上升,但专职案件审理的工作人员却没有增加,审理力量相对较弱。按照“镇案县审”制度要求,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要对全县所有立案案件进行审理把关,工作量大,压力也大。2015年共审结违纪案件80件,平均每个月审结6.67案,每4天半审结1案,这期间要认真阅卷,制作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各类批复、处分决定等,有时还要进行补充调查,开展回访教育等。有的案件移送审理后,既有时限的要求,又有领导催办,审理人员没有过多时间深入探讨、充分考虑、详细指导,工作上难免出现纰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质量。
(四)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有待加强。十八大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找准定位,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实际操作中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一些重要、复杂案件的处分意见,没有提前向上级报告;有时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案情,没有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上级领导口头的答复也可能影响到县纪委常委会的决策,即使以书面材料进行汇报,具体向谁汇报,向哪个部门汇报,不得而知;有的领导对“以上级纪委为主”认识不到位,工作上存在错位的情况等等。
(五)对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是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阶段,查办案件和惩处违纪行为最终主要体现在对违纪人员处分决定的作出和执行上,处分决定执行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影响到办案机关的威信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当前,由于受一些因素的影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一是由于执纪监督任务繁重,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的年终考核、职级升降等情况关注不够,没有及时对处分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存在“重查轻管”的问题。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六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收到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执行监察决定或者采纳监察建议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的要求,处分决定执行机关没有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落实情况。三是有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由于对党纪法规掌握不准,认识上有偏差,或者碍于情面当老好人,不能坚持原则等,致使处分决定定性倚轻倚重,甚至有的处分决定制发了很久,组织人事等部门还没有收到文件。
(一)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党性锻炼,树立担当意识。
做好纪律审查工作,不但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更要有坚强的党性、敢于担当的精神、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不管是纪检战线的老兵,还是刚走上纪检岗位的新手,都要以切实的行动来对待自身的学习问题,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好《党章》、党纪法规,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做执行党纪的模范,不畏艰难,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二)不断提高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
1、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程序是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重要保证,只有科学、规范的程序才能使实体的要求得到落实。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做实做细线索处置、初核(初查)、立案、调查、审理、处分、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案卷归档各个环节的工作。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偏废,都要按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2、不断强化法纪意识。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首要问题就是要树立法纪观念,始终把《宪法》和《党章》作为最高遵循,认真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坚决克服无视法纪、以言代法代纪的问题,维护法纪的权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纪为准绳,做到惩处与教育并重,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做到“有纪有法必依,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把依法依纪开展纪律审查的思想贯穿到执纪监督问责的每个环节。
3、努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执纪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人员配备的是否合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一是要把好入口关。凡是新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的,在考试的基础上,要把工作阅历、现实表现,是否有法律、财会、审计、经济等方面学历作为重要参考。二是要创新业务技能培训方式方法。在集中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实行分片包干、分散培训;变大而全的培训为初核(初查)阶段培训、立案审查阶段培训、移送审理阶段培训。三是以个案进行专门培训。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案例形式加强业务指导,重点对违纪行为的证据标准、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和纪法衔接等问题进行规范。四是在案管室或者审理室配备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专门负责全县案件查办业务指导工作。五是通过督促检查、知识竞赛、典型推广、交叉评比等方式,大力营造学习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
一是要定期对信访件和掌握的问题线索向上级纪委报备。二是要对已进入调查环节的案件,有重大进展或需移交司法机关的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备,有利于上级纪委及时研究、明确处理意见并快速反馈。三是在审理过程中,对一般干部的重处分、对科级干部处分的审理意见,在本级纪委常委会讨论前先向上级纪委报备,这样有利于上级纪委量纪把关,防止量纪畸轻畸重、执纪不平衡以及重审理实体不重审理程序、处分决定随意性大等问题。四是建议上级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克服人为因素对纪律审查工作的干扰。
(四)加大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
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就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度中要明确规定:一是实行职责分工。如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结后处分材料的送达,组织、人事部门将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的具体要求;职务、工资变动相关手续的办理;对受处分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等方面内容都要系统化、规范化,而且制度要力求突出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促进处分决定的落实。二是执行机关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要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向作出处分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限时报告。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年或每两年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就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考核,及时了解掌握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四是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五)以“四种形态”总揽纪律审查各项工作。
王岐山同志提出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为我们今后的纪律审查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线索排查、处置环节,一是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在日常巡查、工作检查、效能督查、干部考察等工作中,突出问题导向,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四种形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狠杀“五股歪风”等相关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的内容,搜集问题线索;定期或不定期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从中获取问题线索;注意从重特大责任事故、媒体曝光的问题中去挖掘线索;注重从所办案件中发现新线索,由此及彼,由一案带多案,由个案洞察同行业或其他行业的问题。切实做到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寻找有价值的线索。二是要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全覆盖;三是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四是强化对线索处置的监督,加大对谈话函询的再核查力度,严格审核初核了结线索。
在执纪审查环节,一是要紧紧扭住“常态”不放。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组织上要及时提醒,而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放水养鱼。二是要正确把握“大多数”。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只要一发现就要依据党纪法规及时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有利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三是要坚决惩处“少数”和“极极少数”。对个别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查处。四是要提高审查效率。坚持快查快结,防止调查取证工作贪大求全,“吃干榨尽”。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审查时限。五是改进涉嫌犯罪问题审查方式。对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主要核查已作为立案依据的涉嫌犯罪问题,对立案后新发现被审查人的涉嫌犯罪线索,原则上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根据已有证据足以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的,对取证、定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或争议的其他涉嫌犯罪问题,原则上不再深入核查,作为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在执纪审理环节,一是要改进审理方式。按照纪在法前的要求,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在审核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适用。二是要改进对涉嫌犯罪问题的审理。对涉嫌犯罪问题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的,原则上不作为处分依据,作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后,要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不遗漏。三是改进审理文书。在审理报告等文书中,将违纪行为按六大纪律进行分类和表述,将违纪问题与违法犯罪问题分开表述,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体现纪律审查特色。在按六大纪律对违纪行为进行表述的基础上,在审理报告等纪律审查文书“主要违纪事实”中,将被审查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独列出来,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之前;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概括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表述在“违反生活纪律行为”之后。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五大发展理念”,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站稳立场,把准方向,自觉把纪检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谋划、部署和实施,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过硬的业务素质,扎实的工作作风克难奋进,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为恢复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做出贡献。
(一)巡察手段不能灵活运用,难以找准问题线索。一是巡察方式单一。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主要采取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较为“固定”的方式进行巡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适用性。笔者参与的两轮县委巡察共开展个别谈话78人次,查阅资料811份,发放调查问卷114份,但采取走访暗访、实地深入了解少之又少,测评结果参考价值不高,有唯程序而轻成效的情况,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较多,发现实质性的问题较难。二是巡察定位不准。巡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巡察干部还分不清政治巡察和业务巡察的界限,对政治巡察概念把握不够精准,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一般监督检查,蜻蜓点水,找不到工作着力点,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较少;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较少;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定位有偏差,巡察成效自然不明显。三是尚未形成共识。个别单位很难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觉得巡察组是来“整人”的、“找茬”的,有的刻意隐藏问题真相,有的避重就轻,配合度不够。加之巡察组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巡察,被巡察单位事先按照巡察要求准备基础性材料,致使巡察组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巡察效果。
(二)时间紧群众参与度不高,难以巡到真情实情。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虽然采取了张贴公告、媒体宣传、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来提高群众与党员干部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但收效不大。一是社会关注不够。社会群众对电视、网络等新闻报道关注度不高,观看公告主动性不强,对巡察工作知晓程度低,氛围不浓,仅限于“听说”,没有深入了解其实质;二是抱有戒备心态。很多群众对掌握的工作情况都不愿、不敢反映,缺乏对巡察组的了解和信任,尤其对县级巡察组心存顾虑,害怕反映问题后遭到打击报复,导致来信来电来访很少。我参与的两轮县委巡察,未收到任何来信和来访,两次来电均为长期老上访户反映的也是个人诉求。一些党员干部对巡察组开展的例行谈话存在心里戒备和“事不关己”的心态,只讲套话、不讲真话,只讲成绩、不讲问题,有的讲问题也有所保留,明显避重就轻,增加了了解真情实情的难度。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讲真话的氛围;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三是巡察时间较短。按照“市县巡察流程”,巡察一个县直部门进驻了解阶段只有20个工作日,遇到下设二级局较多单位或“一托二”的情况时,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对被巡察单位完成巡察情况的掌握和梳理甚至是定性,导致巡察工作是争分夺秒赶进度,跑马观花走流程,浮在面上听情况,蜻蜓点水找问题,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
(三)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共享,难以保证巡察质量。一是沟通渠道不畅。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组织人事、财政、税收、审计、公检法等部门联系不够紧密,有些问题线索没有实现共享。二是信息来源不广。仅仅按照固定的方式去了解,没有注意从“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信息中收集、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三是横向交流不多。市县、县区巡察办之间、巡察组之间没有搭建起信息互通平台,经验交流较少,难免出现工作各自为政、方式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
(四)巡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发挥尖兵功能。一是人情关系难抗拒。开展巡察监督,排除人情干扰,说起容易做起难。尤其是开展基层巡察,地方小、关系熟、人情浓,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可能还会沾亲带故。在一个狭小的熟人社会搞巡察,绝对是力量的博弈和责任的较量。虽然是公事公办,部分干部还是抹不开情面,宁愿当“老好人”,也不愿“得罪人”。被围猎的风险不可忽视,尤其在县城小、人情关系复杂的地方,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拉关系”“说情风”“糖衣炮弹”都是巡察干部难以回避又必须抗拒的风险点。二是是党性原则受考验。参与巡察的干部由于未能做到全脱产,本单位从事工作无人接手,巡察任务又非常繁重,加之受“一事一委派”影响,干的是得罪人的活,因此部分抽调干部都存在临时思想,巡察中重程序、轻效果,重形式、轻内容,致使了解问题不深入、发现问题不精准。三是业务素质不强。巡察组干部都是临时抽调人员,来自各行各业,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硬,缺乏实战经验,对巡察工作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状态,巡察中怎样开展谈话、怎样发现问题、怎样寻找线索、怎样撰写巡察报告等方面“两眼一抹黑”,出现了方向找不准,问题查不细,重点摸不清等情况,特别是对问题的分类、定性等方面把握不够精准,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
(一)巧借外力,提升巡察工作效能。一是创新巡察方式。要讲究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多采取实地检查、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在街头巷尾找重要信息,在群众闲谈中找重要线索,主动作为,主动出击,要综合运用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寻找知情人、明访暗访等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挖掘重要信息、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二是调动群众参与。在张贴公告、媒体报道的基础上,组织单位、社区、乡镇、村组召开巡察宣传动员会,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开展巡察成果巡回展,组织群众观看,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引导干部心态。巡察组在巡察之前,要深入做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宣传动员,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全力配合。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教育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讲真话,从讲大局、做表率的角度鼓励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讲实话,从促改革、促发展的目标激励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谈实情。同时要加强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与交流,对党员干部的误解,主动帮助澄清;对党员干部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反映;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同认识,及时做好引导工作,杜绝消极应付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出现。
(二)发掘潜力,提升巡察权威形象。一是注重队伍选配。在巡察人员的选配上视野要开阔,范围要广泛,在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和巡察组长库的基础上,要从锻炼干部、考察干部的角度出发,注重选配新提拔或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参加1至2轮的巡察,选配年轻后备干部参加1至2轮的巡察;要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重点选择有财经、审计、执法专长的,政治过硬、正直正派、责任心强的,尚未退休的干部加入巡察队伍。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政治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检验。巡察干部要珍惜组织信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坚守巡察工作底线,不越党纪政纪“红线”,不碰法律法规“高压线”,做到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建立责任追究制,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理念;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同一区域、同一系统、有亲戚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相关单位的巡察,坚决杜绝“情面网”、“关系网”、“说情风”;巡察干部要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敢于叫真、敢于碰硬、敢于“亮剑”,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绝不心软。三是提升业务素质。巡察干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赵乐际同志的讲话精神,熟练运用党规党纪等理论武器,较快掌握法律、法规、经济、审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善于借鉴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争当专家型、权威型的巡察干部。
(三)形成合力,提升成果运用水平。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加强巡察机构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震慑力。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搞好与县纪委、纪委派驻机构和县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形成工作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是建立协作机制。搞好与县审计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建立配合机制。搞好与县公检法司等单位的联系,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从而提高巡察实效。
(四)确保效力,提升利剑震慑作用。一是扎紧制度笼子,破解人情关系网、巡察监督难问题。针对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推磨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二是压实责任链条,破解巡察效果不佳、整改攻坚难问题。巡察组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重点关注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原则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树立巡察的权威。处理好违纪违规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注意固定证据,注意保密,及时移交县纪委和组织部门办理。全面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必须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要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安排“回头看”,形成“再震慑”。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接受党内外监督,破解公开不及时、群众监督难问题。对巡察结果、反馈情况要坚持“两公开”原则,及时在被巡察地方、单位、部门及其所属二级单位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摘要: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了解县内问题导向、解决县内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中存在的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巡察,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全县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益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益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对促进被巡察单位工作产生一定的积极效应,使党组织有利益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宜良县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经过开展十轮巡察,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目前巡察工作仍然存在着少数被巡察单位个别党员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巡察人员队伍不健全,素质能力不高,问题整改不力,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搞个人说了算,有的党组织好人盛行,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等,这些情况的出现严重侵蚀党的思相道德基础,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检查基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问题导向,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让被巡察单位从根本上实现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是作者撰写本文的写作动机。
截止2020年3月,宜良县认真把握政治巡察工作方向,重以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合格的“三家”单位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对宜良县七个乡镇和109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十三届宜良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本轮巡察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聚焦“从严治党”为核心,紧扣“六项纪律”为标尺,注重突出政治定位,巡察工作起得了阶段性的成就。今年宜良县共派出9个巡察组,其中8个组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循环交叉开展对35个村社区直接巡察,1个组对宜良县住建局进行“回头看”,8个巡察组将于3月30日前全面进驻各被巡察单位,对村社区巡察进驻40天,对县住建局巡察“回头看”进驻30天。以巡察工作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劲,扎实开展好巡察工作,坚持不懈拔“烂树”,治“歪树”,发挥巡察监督的政治导向作用。
(一)个别单位对巡察工作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
巡察工作中,虽然大多数被巡察单位从表面上看能够协调配合提供相关巡察资料,能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个别被巡察单位对一些财务方面比较敏感的材料存在提供不及时或提供不全面,其原因是由于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政治巡察的内涵和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有的把政治巡察当作一搬的业务检查,接受巡察的思想准备不充分,有的对巡察工作存在戒备心里,至于提前做一些隐蔽、掩盖和防范工作;有的对巡察反馈出来的问题不積极认领、不认真整改。错误认察组来就是搞政治运动,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另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顾及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蜒点水的现象,巡察工作动员时,只把工作成绩展示给巡察组,个别单位对巡察工作没有形成共识,觉得巡察组是来“整人”的、“找茬”的,有意隐问题真相,存在避重就轻,配合度不够,有意避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一些涉及会计帐务敏感资料的提供,行动迟缓,落实不力,形成巡察效率不能很好发挥,影响巡察进度。
(二)巡察组设计谈话内容方式单一,设计话题不够科学。
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个别巡察组设计谈话的方式技巧单一、不科学,谈话形式及设计问话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份职工存在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员工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说真话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被领导打击抱复,不敢讲真话;有的员工认为跟巡察组讲了单位的问题,一但被巡察组告之领导,对自己今后在单位的立足及仕途将受到严重影响,由于受本位主义思想的影响,加上这样那样的顾虑担心,所以个别员工不便讲话;还有就是有的单位职工本身就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职工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参加巡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察组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构成是从各单位抽调,部份人员年龄较轻,实际工作经验欠缺,专业水平不高,有的从来没有接触过巡察工作,缺乏专业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没有检验过,从来没有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存在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时谈话技巧不科学、谈话的内容不客观,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影响了工作效率。如:对一些培训单位发放聘请授课教师课时费的问题,培训单位的职能性质决定,每年必须无条件完成县委、政府组织部安排的党建培训工作任务,这无可非议,但巡察组巡视到培训单位会计帐本后,发现上课教师领课时费,硬说培训机构执性财经纪律不严,过份强调培训授课教师不应该领课时费这个问题,并要求领了课时费的教师在规定时间退还授课费。其实,但繁上过党课的教师,都体会到,授课教师为了完成宣讲工作任务,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与所得课时费还远远不止这些,这样处理的结果严重挫伤了培训教师上课的积极。
(四)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之间巡察氛围不够浓厚。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内容、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宣传外,其他都没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基本上除了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普通群众参与的巡察监督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渫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还有是巡察定位不准,部份巡察干部还分不清政治巡察和业务巡察的界限,对政治巡察概念把握不够精准,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一搬监督检查,了解面上整体工作较多,揭露违法违纪突出问题较少。
(五)察队伍人员编制不明确、不稳定。
巡察工作今年宜良县已经开展到第九轮,但从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巡察工作没有固定的编职,每轮巡察现从各单位零时抽调,一方面,出现工作机制不顺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没有健全,协调配合不力现象还有存在,制约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不明确,工作人员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存在不便之处。
巡察是黨章赋予巡察组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通过巡察,对一搬性的问题早提醒、早劝阻;对比较严重的问题早刹车、早采取措施,防止领导干部在错误上跌倒,巡察的最终目的是帮助被巡察单位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因此,被巡察单位要明白巡察工作不是组织跟自己过不去,也不是领导对自己不信任,恰恰相反,巡察是组织爱护、是组织监督、是组织帮助,只有被巡察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纠正“监督就是不信任”的误解。从思想上形成共识,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正视问题,将被巡察单位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二)巧借外力,增强巡察谈话效果。
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完善于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沟通时做到平易近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措清情况,针对不同谈话对象所在岗位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有利于发现问题。一是创新巡察方式。要讲究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在谈话中找重要线索。二是调动群众参与。开展巡察成果回展,组织群众观看,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引导干部心态。巡察组在巡察前,要深入做好被巡察单位负责任人的思想工作,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巡察单位干部讲实话,从促改革、促发展的角度鼓励干部讲实情,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实际困难、存在的不同认识,没有及时做好引导。
(三)加强宜良县巡察组队伍建设。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巡察人员至关重要。宜良县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职能性质,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组人员。选派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组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不断改进宜良县巡察工作方法。
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的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要以“四个着力点”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性。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步,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工作方法、采取相互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工作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五)不断加强宜良县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宜良县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工作开始前要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巡察组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的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各级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纪检监巡察工作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围。
(六)理顺宜良县巡察工作机制。
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宜良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装督办机制,对查出的问题,严肃整改,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宜良县各巡察组要加强向宜良县委常委班子汇报、请示和学习,确保巡察工作的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真正让宜良县的巡察“利剑”始终高挂在问题之上。
开展县级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延伸,是打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虽然,现在巡察工作巡出了威严、察出了声势,形成了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基层反腐利器、廉政利剑。但在巡察工作实践中,还存在巡察的力度与中央反腐力度相比明显不足,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也面临着一些难点和困惑,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现笔者结合参与两轮巡察工作的实践和近段时间的学习,就开展巡察工作谈几点粗浅的体会和认识。
(一)巡察手段不能灵活运用,难以找准问题线索。一是巡察方式单一。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主要采取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较为“固定”的方式进行巡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适用性。笔者参与的两轮县委巡察共开展个别谈话78人次,查阅资料811份,发放调查问卷114份,但采取走访暗访、实地深入了解少之又少,测评结果参考价值不高,有唯程序而轻成效的情况,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较多,发现实质性的问题较难。二是巡察定位不准。巡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巡察干部还分不清政治巡察和业务巡察的界限,对政治巡察概念把握不够精准,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一般监督检查,蜻蜓点水,找不到工作着力点,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较少;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较少;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定位有偏差,巡察成效自然不明显。三是尚未形成共识。个别单位很难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觉得巡察组是来“整人”的、“找茬”的,有的刻意隐藏问题真相,有的避重就轻,配合度不够。加之巡察组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巡察,被巡察单位事先按照巡察要求准备基础性材料,致使巡察组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巡察效果。
(二)时间紧群众参与度不高,难以巡到真情实情。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虽然采取了张贴公告、媒体宣传、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来提高群众与党员干部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但收效不大。一是社会关注不够。社会群众对电视、网络等新闻报道关注度不高,观看公告主动性不强,对巡察工作知晓程度低,氛围不浓,仅限于“听说”,没有深入了解其实质;二是抱有戒备心态。很多群众对掌握的工作情况都不愿、不敢反映,缺乏对巡察组的了解和信任,尤其对县级巡察组心存顾虑,害怕反映问题后遭到打击报复,导致来信来电来访很少。我参与的两轮县委巡察,未收到任何来信和来访,两次来电均为长期老上访户反映的也是个人诉求。一些党员干部对巡察组开展的例行谈话存在心里戒备和“事不关己”的心态,只讲套话、不讲真话,只讲成绩、不讲问题,有的讲问题也有所保留,明显避重就轻,增加了了解真情实情的难度。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讲真话的氛围;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三是巡察时间较短。按照“市县巡察流程”,巡察一个县直部门进驻了解阶段只有20个工作日,遇到下设二级局较多单位或“一托二”的情况时,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对被巡察单位完成巡察情况的掌握和梳理甚至是定性,导致巡察工作是争分夺秒赶进度,跑马观花走流程,浮在面上听情况,蜻蜓点水找问题,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
(三)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共享,难以保证巡察质量。一是沟通渠道不畅。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组织人事、财政、税收、审计、公检法等部门联系不够紧密,有些问题线索没有实现共享。二是信息来源不广。仅仅按照固定的方式去了解,没有注意从“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信息中收集、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三是横向交流不多。市县、县区巡察办之间、巡察组之间没有搭建起信息互通平台,经验交流较少,难免出现工作各自为政、方式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
(四)巡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发挥尖兵功能。一是人情关系难抗拒。开展巡察监督,排除人情干扰,说起容易做起难。尤其是开展基层巡察,地方小、关系熟、人情浓,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可能还会沾亲带故。在一个狭小的熟人社会搞巡察,绝对是力量的博弈和责任的较量。虽然是公事公办,部分干部还是抹不开情面,宁愿当“老好人”,也不愿“得罪人”。被围猎的风险不可忽视,尤其在县城小、人情关系复杂的地方,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拉关系”“说情风”“糖衣炮弹”都是巡察干部难以回避又必须抗拒的风险点。二是是党性原则受考验。参与巡察的干部由于未能做到全脱产,本单位从事工作无人接手,巡察任务又非常繁重,加之受“一事一委派”影响,干的是得罪人的活,因此部分抽调干部都存在临时思想,巡察中重程序、轻效果,重形式、轻内容,致使了解问题不深入、发现问题不精准。三是业务素质不强。巡察组干部都是临时抽调人员,来自各行各业,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硬,缺乏实战经验,对巡察工作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状态,巡察中怎样开展谈话、怎样发现问题、怎样寻找线索、怎样撰写巡察报告等方面“两眼一抹黑”,出现了方向找不准,问题查不细,重点摸不清等情况,特别是对问题的分类、定性等方面把握不够精准,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
(一)巧借外力,提升巡察工作效能。一是创新巡察方式。要讲究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多采取实地检查、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在街头巷尾找重要信息,在群众闲谈中找重要线索,主动作为,主动出击,要综合运用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寻找知情人、明访暗访等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挖掘重要信息、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二是调动群众参与。在张贴公告、媒体报道的基础上,组织单位、社区、乡镇、村组召开巡察宣传动员会,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开展巡察成果巡回展,组织群众观看,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引导干部心态。巡察组在巡察之前,要深入做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宣传动员,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全力配合。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教育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讲真话,从讲大局、做表率的角度鼓励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讲实话,从促改革、促发展的目标激励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谈实情。同时要加强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与交流,对党员干部的误解,主动帮助澄清;对党员干部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反映;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同认识,及时做好引导工作,杜绝消极应付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出现。
(二)发掘潜力,提升巡察权威形象。一是注重队伍选配。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八
开展县级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延伸,是打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虽然,现在巡察工作巡出了威严、察出了声势,形成了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基层反腐利器、廉政利剑。但在巡察工作实践中,还存在巡察的力度与中央反腐力度相比明显不足,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也面临着一些难点和困惑,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现笔者结合参与两轮巡察工作的实践和近段时间的学习,就开展巡察工作谈几点粗浅的体会和认识。
(一)巡察手段不能灵活运用,难以找准问题线索。一是巡察方式单一。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主要采取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较为“固定”的方式进行巡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适用性。笔者参与的两轮县委巡察共开展个别谈话78人次,查阅资料811份,发放调查问卷114份,但采取走访暗访、实地深入了解少之又少,测评结果参考价值不高,有唯程序而轻成效的情况,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较多,发现实质性的问题较难。二是巡察定位不准。巡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巡察干部还分不清政治巡察和业务巡察的界限,对政治巡察概念把握不够精准,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一般监督检查,蜻蜓点水,找不到工作着力点,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较少;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较少;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定位有偏差,巡察成效自然不明显。三是尚未形成共识。个别单位很难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觉得巡察组是来“整人”的、“找茬”的,有的刻意隐藏问题真相,有的避重就轻,配合度不够。加之巡察组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巡察,被巡察单位事先按照巡察要求准备基础性材料,致使巡察组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巡察效果。
(二)时间紧群众参与度不高,难以巡到真情实情。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虽然采取了张贴公告、媒体宣传、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来提高群众与党员干部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但收效不大。一是社会关注不够。社会群众对电视、网络等新闻报道关注度不高,观看公告主动性不强,对巡察工作知晓程度低,氛围不浓,仅限于“听说”,没有深入了解其实质;二是抱有戒备心态。很多群众对掌握的工作情况都不愿、不敢反映,缺乏对巡察组的了解和信任,尤其对县级巡察组心存顾虑,害怕反映问题后遭到打击报复,导致来信来电来访很少。我参与的两轮县委巡察,未收到任何来信和来访,两次来电均为长期老上访户反映的也是个人诉求。一些党员干部对巡察组开展的例行谈话存在心里戒备和“事不关己”的心态,只讲套话、不讲真话,只讲成绩、不讲问题,有的讲问题也有所保留,明显避重就轻,增加了了解真情实情的难度。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讲真话的氛围;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三是巡察时间较短。按照“市县巡察流程”,巡察一个县直部门进驻了解阶段只有20个工作日,遇到下设二级局较多单位或“一托二”的情况时,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对被巡察单位完成巡察情况的掌握和梳理甚至是定性,导致巡察工作是争分夺秒赶进度,跑马观花走流程,浮在面上听情况,蜻蜓点水找问题,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
(三)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共享,难以保证巡察质量。一是沟通渠道不畅。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组织人事、财政、税收、审计、公检法等部门联系不够紧密,有些问题线索没有实现共享。二是信息来源不广。仅仅按照固定的方式去了解,没有注意从“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信息中收集、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三是横向交流不多。市县、县区巡察办之间、巡察组之间没有搭建起信息互通平台,经验交流较少,难免出现工作各自为政、方式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
(四)巡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发挥尖兵功能。一是人情关系难抗拒。开展巡察监督,排除人情干扰,说起容易做起难。尤其是开展基层巡察,地方小、关系熟、人情浓,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可能还会沾亲带故。在一个狭小的熟人社会搞巡察,绝对是力量的博弈和责任的较量。虽然是公事公办,部分干部还是抹不开情面,宁愿当“老好人”,也不愿“得罪人”。被围猎的风险不可忽视,尤其在县城小、人情关系复杂的地方,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拉关系”“说情风”“糖衣炮弹”都是巡察干部难以回避又必须抗拒的风险点。二是是党性原则受考验。参与巡察的干部由于未能做到全脱产,本单位从事工作无人接手,巡察任务又非常繁重,加之受“一事一委派”影响,干的是得罪人的活,因此部分抽调干部都存在临时思想,巡察中重程序、轻效果,重形式、轻内容,致使了解问题不深入、发现问题不精准。三是业务素质不强。巡察组干部都是临时抽调人员,来自各行各业,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硬,缺乏实战经验,对巡察工作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状态,巡察中怎样开展谈话、怎样发现问题、怎样寻找线索、怎样撰写巡察报告等方面“两眼一抹黑”,出现了方向找不准,问题查不细,重点摸不清等情况,特别是对问题的分类、定性等方面把握不够精准,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
(一)巧借外力,提升巡察工作效能。一是创新巡察方式。要讲究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多采取实地检查、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在街头巷尾找重要信息,在群众闲谈中找重要线索,主动作为,主动出击,要综合运用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寻找知情人、明访暗访等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挖掘重要信息、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二是调动群众参与。在张贴公告、媒体报道的基础上,组织单位、社区、乡镇、村组召开巡察宣传动员会,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开展巡察成果巡回展,组织群众观看,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引导干部心态。巡察组在巡察之前,要深入做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宣传动员,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全力配合。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教育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讲真话,从讲大局、做表率的角度鼓励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讲实话,从促改革、促发展的目标激励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谈实情。同时要加强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与交流,对党员干部的误解,主动帮助澄清;对党员干部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反映;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同认识,及时做好引导工作,杜绝消极应付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出现。
(二)发掘潜力,提升巡察权威形象。一是注重队伍选配。在巡察人员的选配上视野要开阔,范围要广泛,在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和巡察组长库的基础上,要从锻炼干部、考察干部的角度出发,注重选配新提拔或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参加1至2轮的巡察,选配年轻后备干部参加1至2轮的巡察;要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重点选择有财经、审计、执法专长的,政治过硬、正直正派、责任心强的,尚未退休的干部加入巡察队伍。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政治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检验。巡察干部要珍惜组织信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坚守巡察工作底线,不越党纪政纪“红线”,不碰法律法规“高压线”,做到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建立责任追究制,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理念;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同一区域、同一系统、有亲戚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相关单位的巡察,坚决杜绝“情面网”、“关系网”、“说情风”;巡察干部要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敢于叫真、敢于碰硬、敢于“亮剑”,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绝不心软。三是提升业务素质。巡察干部要深刻领悟***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赵乐际同志的讲话精神,熟练运用党规党纪等理论武器,较快掌握法律、法规、经济、审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善于借鉴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争当专家型、权威型的巡察干部。
(三)形成合力,提升成果运用水平。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加强巡察机构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震慑力。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搞好与县纪委、纪委派驻机构和县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形成工作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是建立协作机制。搞好与县审计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建立配合机制。搞好与县公检法司等单位的联系,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从而提高巡察实效。
(四)确保效力,提升利剑震慑作用。一是扎紧制度笼子,**人情关系网、巡察监督难问题。针对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推磨巡察等方式,**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二是压实责任链条,**巡察效果不佳、整改攻坚难问题。巡察组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重点关注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原则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树立巡察的权威。处理好违纪违规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注意固定证据,注意保密,及时移交县纪委和组织部门办理。全面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必须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要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安排“回头看”,形成“再震慑”。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接受党内外监督,**公开不及时、群众监督难问题。对巡察结果、反馈情况要坚持“两公开”原则,及时在被巡察地方、单位、部门及其所属二级单位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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