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业管理招投标书(通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1 05:3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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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一

成立招标机构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开发商或业主自行成立招标机构,自行组织招标投标工作;另一种是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专门的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公告内容应包括:

(一)招标人名称;

(二)招标项目名称、地址、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基本情况;

(三)投标资格条件;

(四)投标人报名地点、期限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五)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说明物业服务企业变更情况。

四、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四)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要求;

(五)招标活动方案;

(六)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七)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八)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 招标条件:确定资质 (一)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二)拟派驻项目经理需持有《全国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员)》以上或《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

六、 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备案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提交以下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服务中心提供模板)

(二)招标文件;(服务中心提供模板)

(三)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详图或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带有规划局审批章)

(五)授权委托书

(六)标准的地名证

七、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受理之后需提交: 

(2)、招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5)、备案后的招标文件(原件)及规划详图或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五套;

(6)、备案后的招标公告(二份,其中一份盖有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专用章);

(7)、招标登记表(从中心网站下载,二份)。

八、 公布招标公告

局指定的物业管理招投标网上免费发布公告。

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渠道为: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招标投标网》。

九、 投标报名: 公告见网(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招标人根据筛选条件(1、资质等级优先;2、管业面积优先),于现场勘察前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竞标。

十、 发放招标文件

十一、 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议

十二、 抽专家及组织开评标

十一、公布中标结果及存档

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二

根据贵校财招xxxx投标邀请,签字代表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

(1)投标书、开标报价表。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二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产品代理协议复印件或厂商授权书。

(3)提供该厂家产品北京地区高校五个以上的大型网络工程案例(其中必须有211学校),并提供用户在本年度提供的反馈证明原件。

(4)自主产品及证明。

(5)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6)公司员工构成情况:并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相关学历证明、网络工程师或安装资格认证等的复印件。

(7)产品厂商iso9000系列认证书。

(8)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9)出具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报告:中介机构审核后的xx、xx年二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0)服务承诺及对本项目的优惠条款。

(11)供应商资格声明。

(12)由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票(或现金支票、现金),金额为_________。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投标总价为_________(注明币种),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字表述)。

2.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方同意提供按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投标方代表名称、职务:

(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全权代表签字:

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三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人:

鉴于乙方与________(单位)的劳动合同尚未终止,且乙方希望基于劳务用工的形式在甲方兼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兼职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从事有关工作。

第三条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需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的;。

4、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5、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第五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非因劳务原因的意外伤害,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相关后果。

第八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济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同意续签的可以续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四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作为针对公司项目等的独家投标主体,为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运行,甲方拟就招投标事项与乙方合作,故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项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以促成投标主体与达成交易。

第二条咨询服务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中标总金额的。

若因乙方提供相关项目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达成交易,在每收到支付的一笔款项后,甲方应当10日内按照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三条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搜集并及时提供合法、准确、有效的项目组织和运作信息以及该项目其它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是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且对于促成合同是有积极意义的。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获得的方式,渠道不会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诉讼。如果因此发生对甲方的索赔,诉讼,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抗辩,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害。

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投标、合同签订、设备供货等事项。

4、双方各自承担为承揽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询服务费数额的1%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标主体未能得到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合同,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指定投标主体获得了该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执行完毕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毕咨询服务费后,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仲裁条款。

凡因本协议的执行所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五

1.1物业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

1.2物业地点:市区街号。

1.3物业规模:

1.3.1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占万平方米,地下占万平方米;。

1.3.2停车场规模个车位;。

1.3.3物业管理区内人口人;。

1.3.4物业管理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1.3.5物业管理区内的其他设施:.

1.4物业管理合同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签订专业的委托管理合同。

1.5招标范围:

1.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7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合格条件。

b有独立法人资格;。

c有相关小区管理经验;。

d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小区管理上一档次,满足小区居民的要求。

2.2为了被授予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投标书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

b投标单位近年完成小区管理和现在正在管理小区的情况;。

d提供为完成本小区管理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

e投标银行保函;。

f投标保证金契约担保书;。

g投标人保证书;。

h授权书。

2.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本条上述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e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

2.4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该项目无论从设计上、建筑上以及规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应达到与之相匹配的水平,具体管理目标是:

4.1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

4.2该物业入伙开园后1年内,使该物业的管理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

4.32年内使该物业达到省(直辖市)内先进水平。

4.43年内力争达到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的标准。

5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5.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投标书及其附录、附表格式;。

b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d合同协议书格式;。

e履约担保格式;。

f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做出。

6.2招标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现场考察。

7.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

7.3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

7.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语言。

8.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一切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书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8.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9报价编制要求。

9.1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目标及管理预算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该项目管理费用概(预)算书。

9.2该物业业主保留对中标人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一。

9.3该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优质物业管理标准的报价。

10投标货币。

10.1本招标物业项目采用人民币。

11投标书有效期。

11.1自递交投标书截止日算起60天。

11.2在原定投标书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但不会失去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接受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

1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书第5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应在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2所有文件均应打印(签字除外).

12.3“投标书”应由投标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中正本的任何一页,都要由“投标书”签署人小签。投标文件不应有任何改动,否则应由“投标书”签署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外两层信封中,并在内、外两层信封上均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2递交投标文件时,正、副本应分别包装在两个密封袋中。

内层信封上应分别写明投标人(作为收件人)和招标人(作为发件人)的名称及地址,以便因标书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时,招标人得以将标书原封退回。内层信封的封口外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3.3投标密封必须在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外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

1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退回全部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15开标。

15.1本招标项目将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出席。

15.2在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已签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进行开封,并核查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投标书内容等有关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

15.3在进行上述核查后,将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名称,并同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名称。

15.4开标结果宣布完后,由各投标人的合法代表人对开标结果当场签署确认。投标人不出席开标活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5.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以废标处理,予以拒绝:

a投标文件签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b“投标书”中未填报总价;。

c投标文件将招标文件的格式、文字进行任何改动;。

d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顺序编写。

1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6.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或要求补充部分其他资料,或要求对其管理方案进行答辩。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并应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但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投标报价和标书内容提出任何形式的修改。

16.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招标人将首先对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

16.3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管理方案和管理(概)预算进行校核,并对管理(概)预算在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

16.4招标人将只对合格的招标单位管理费用(概)预算符合性和算术性审查,并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经招标人对所有符合投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复合标底。

复合标底=各符合投标报价之和/符合投标单位个数。

高于复合标底+50%以上(不含+50%)的投标,将被视为无竞争性而不进入评比,低于复合标底-20%以下(不含-20%)的投标,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也不进入评比。

16.5除评标价之外,招标人还将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一经评审后合理代价中标。

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总管理(概)预算标价应合理;。

b其他影响该物业内业主增加或减少支付的因素;。

c投标价与复合标底价相比较;。

d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

e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

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总经理及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总工的资质、资历;。

b现场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资质、资历;。

c以往类似项目经验、管理情况;。

d物业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科学及技术先进性;。

e对该物业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

g质量、消防、交通、环保及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h专业技术力量能否满足物业管理目标要求。

16.6定标方式。

招标人将从管理方案的可行性、投标报价、物业管理技术的先进性、质量、安全、消防、交通、环保等保证体系、投标人履约能力、履约信誉、社会声誉等多方面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以经评审后确定中标人。

16.7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7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17.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18中标通知书。

18.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写明该物业业主委员会(如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由该物业的开发商代表全体业主)将与中标单位所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物业项目管理费用总价(即合同价格).

1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3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

19履约担保。

19.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按招标人的指定或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0合同协议书。

20.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持履约保函,与招标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

20.2合同协议书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0.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前款规定,招标人可宣布中标无效,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人。

鉴于乙方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尚未终止,且乙方希望基于劳务用工的形式在甲方兼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兼职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从事有关工作。

第三条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需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的;。

4、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5、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第五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年月日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非因劳务原因的意外伤害,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相关后果。

第八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济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同意续签的可以续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七

为提高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生活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实施物业管理。

座落位置:

四至:东南。

西北。

二、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1、物业的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交付使用的日期:

房屋验收情况:

2、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业经营用房平方米,办公用房平方米,车库平方米,其它平方米。共有房屋幢,住宅户。

3、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情况。

(1)绿化面积平方米,道路面积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产权归业主所有。

(3)路灯盏,垃圾箱个,排污管道米,化粪池个;。

(4)体育设施及场所;。

(5)消防设施;。

(6)报警、监控、对讲系统;。

(7)电梯及备用电源;。

(8)其它。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6、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装修管理;。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9、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招标人于中标后一个月内与签订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移交物业管。

理用房和相关的档案资料。

4、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核算,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物价局批准的指导价,待中标后,报物价局审核批准。

5、经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人须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途退标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转为风险抵押金。中标单位如未达到预定的目标,抵押金不予退还,抵押金期限为三年。

1、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执行及标书、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2、招标人每年对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如未达到上述物业管理标准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业主投诉多、管理服务水平下降等情况,可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六、投标、开标时间。

1、各投标人应做好投标书,密封后于年月日送达招标工作负责人办公室;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标书。

2、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七、其他事项。

1、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在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终止物业服务合同,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2、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项目标书及答辩要求。

一、标书(100分)。

(一)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机构设置);。

(二)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及管理;。

(五)档案建立与管理。包括房屋档案、管理服务资料等;。

(六)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指标所采取的措施。

各项指标:1、房屋完好率;。

2、房屋维修及时率;。

3、维修质量合格率及回访率;。

4、管理费收缴率;。

5、业主满意率;。

6、业主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

7、绿化完好率;。

8、清洁、保洁率;。

9、路灯完好率;。

10、道路完好率;。

11、治安协防工作;。

12、机电设备完好率;。

13、消防设施完好率;。

14、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

15、其它有关指标。

对以上各项指标,均需注明标准和计算测定依据以及承诺所采取的措施。

(七)搞好管理服务工作的设想、措施;。

(八)便民服务措施。有偿服务项目及价格需列明;。

(九)愿意承担的违约责任。

上述项目应要体现其合理性、先进性、完备性、可行性,评委会将以其作为评标依据,并根据上述项目制订具体评分标准,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

二、现场答辩(100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参加投标单位的经理、拟任管理处主任二人分别提问,提问的内容为该项目的管理服务事项。评委根据答辩的标准,对答辩人的物业管理知识、物业管理实作熟悉程度,管理该项目的信心等进行综合评分。

三、投标人业绩考核调查(100分)。

在招标人组织安排下,采取随机调查取样的方式,对投标人的工作业绩、管理水平、信誉等进行现场调查,打分。

四、评分原则。

标书、答辩、业绩调查所得分值,分别乘以系数为0.5、0.25、0.25,三项之和得出综合评分,评委会根据综合评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八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九

协议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电话:传真:

甲方为本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为受聘之物业管理单位;。

上述主体分别简称为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坐落:;。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人,并向其负责,即向甲方负责。

1.3本物业管理委托人甲方现委托乙方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受托人,以甲方之受托人的名义管理本物业,而乙方也同意接受委任,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间对项目运作有重要影响或涉及较多客户之事项,乙方须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1.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广告媒体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本物业管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乙方将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6资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协议期间或期满后向。

第三者公开因被甲方作此委托而获得关于甲方或任何用户之经营及其它商业资料,除非此公开是获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之职权所需。

1.7分包。

第三方,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8本协议内之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协议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条、注释:

除协议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2.1产权单位指甲方。

2.3本物业指本项目之整体,包括宾馆、停车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场地。

2.4客户指本物业的全体使用人。

2.5预算指每年由乙方编制之本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对本项目之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

2.6本物业管理费指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

2.7管理公司指经由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物业管理公司,专职管理本物业的日常办事机构。

2.8本协议指本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2.9公共设备指本物业内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空调系统、电信系统、电气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委托管理内容:

3.1本物业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或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场区。

3.2本物业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保安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电信系统等系统。

3.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于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设施。

3.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共道路、商业广告网点等设施。

3.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6本物业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的行驶及停泊。

3.8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维持本物业内公共秩序。包括区域内的安全监控、巡视、消防管理、门岗执勤。

3.9配合项目开展甲方实施的各项活动。

3.10负责向本物业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费用: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2)能源耗用费(包括水、电、燃气等);。

3.11甲方单位面积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3.12本物业内的空置面积部分的维护与管理。

3.13本物业内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3.14其它委托管理。

(1)协调甲方与物业使用人处理工程的质量问题;。

(2)协调甲方所聘的施工队或承包公司处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遗漏的工程问题;。

(3)处理所有对于本物业管理的投诉及维修申请。

3.15有关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4.1本协议的委托期限暂为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4.2本协议届满时,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可延长期限。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长期限,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书面意向,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4.3协议期满时,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并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力、义务:

(1)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本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委托乙方对本项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针对性服务与管理。

(5)如本物业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全部维修责任,如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积办公用房(具体面积见本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物业的管理用房,并提供相应基本的办公条件及设施。

(7)负责收集、整理本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协议生效之____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

(8)协调、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管理遗漏问题。

(9)协助、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支持乙方为保障良好物业管理而进行的必要措施。

5.2乙方权力、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

第三者。

(3)为本物业管理部门编制合理的人事组织架构,并保证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制定本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程序与各岗位职责。

(5)招聘本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员工。负责培训各岗位员工有关本物业管理的专业技术,包括礼仪、礼貌、行为规范、业务训练等。

(6)制定一切有关日常本物业管理所需的文件与表格,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等。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本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供甲方审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需要时查验,并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返还甲方或移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6.2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元____月.建筑平米。

6.3空置面积管理费: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费标准全额支付乙方空置面积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和公共绿地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中修以上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

6.5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与政府价格政策变动,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新出价格进行调整。

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承诺:

乙方参照本项目所在地区同类项目政府颁布之最高等级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管理费用的运作模式:

8.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项目预支酬金支出书面知会时,甲方未能及时回复,给乙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3在本项目正常管理期间,甲方应按所定标准缴纳费用,乙方按预算执行支出,接受甲方的监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支出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九条、保险:

本物业的全部保险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物业实际情况办理。本物业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内,乙方负责购买本物业所需投保的保险,此项费用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事项执行的,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2在物业管理中,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过错,给物业使用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过错方应负责进行赔偿。

10.3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之过错,造成存放于此方的管理文件、档案、财务资料等的遗失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4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对方解除协议的,违法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足额补偿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业时,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必要技术档案资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0.7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解除协议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1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一方终止协议:

1

1.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于提前一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在发出及收到终止通知后的一个月期间,甲、乙双方仍需履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就协议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需要向对方作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

1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解除与交接手续: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____日工作日内,乙方应积极腾退物业管理用房,并与继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友好交接工作,不得有任何妨碍继任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物业管理的行为。

公司期间利用甲方资金购买的财产。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与甲方和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所有财务帐册,并将剩余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

3.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

3.2通知。

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必须用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送达或以预先缴付的邮递方式或以电传方式送达。

1

3.3完整合约。

本协议己包含当事人之协议,并推翻所有先前协议当事人之间关于管理本物业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协议任一条文在法律上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1

3.4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

3.5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编制、审定和登记本协议之法律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

3.6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

3.7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提请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1

3.8修改协议。

本协议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协议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或增加。经修改之后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1

3.9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

3.10本协议共10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日期

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篇十

1物业概述。

1.1物业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

1.2物业地点:市区街号。

1.3物业规模:

1.3.1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占万平方米,地下占万平方米;

1.3.2停车场规模个车位;

1.3.4物业管理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1.3.5物业管理区内的其他设施:

1.4物业管理合同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签订专业的委托管理合同。

1.5招标范围:

1.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7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合格条件。

b有独立法人资格;

c有相关小区管理经验;

d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小区管理上一档次,满足小区居民的要求。

2.2为了被授予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投标书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

b投标单位近年完成小区管理和现在正在管理小区的情况;

d提供为完成本小区管理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

e投标银行保函;

f投标保证金契约担保书;

g投标人保证书;

h授权书。

2.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本条上述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e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

2.4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该项目无论从设计上、建筑上以及规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应达到与之相匹配的水平,具体管理目标是:

4.1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

4.2该物业入伙开园后1年内,使该物业的管理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

4.32年内使该物业达到省(直辖市)内先进水平。

4.43年内力争达到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的标准。

5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5.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投标书及其附录、附表格式;

b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d合同协议书格式;

e履约担保格式;

f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做出。

6.2招标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现场考察。

7.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

7.3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

7.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语言。

8.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一切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书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8.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9报价编制要求。

9.1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目标及管理预算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该项目管理费用概(预)算书。

9.2该物业业主保留对中标人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一。

9.3该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优质物业管理标准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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