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操作合同(精选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2: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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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各自权利义务的协议书。编写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合理分配风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各位参考和学习。

塔吊操作合同篇一

1、塔吊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吊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吊,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塔吊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塔吊操作合同篇二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防雷装置是否完好。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二、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员实施指挥。

三、指挥和操作必须遵循严格的工作秩序,先指挥后操作;指挥人员须先确认吊装捆绑安全可靠,方可下达操作指令。

四、操纵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转至零位,严禁急开急停。

五、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岗,起重机在停工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六、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七、爬升操作时,应按规定步骤进行,注意校正垂直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固定好套架,四级风以上禁止爬升。

八、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受损。

九、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禁止在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十、起重机在工作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十一、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升,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操作室门窗。如若是行走式塔机,须锁好夹轨器。

塔吊操作合同篇三

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搭机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性能,并了解一定的起重常识,具有塔吊的专业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严禁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的重物和不明重量的重物。

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使用吊、索具。

2、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装在强度足够的网、袋、箱中,严禁直接捆绑起吊;起吊细长物料时,严禁单点吊运,必须捆绑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必须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3、

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严禁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当重物摆动、旋转时,必须采取措施保持重物的稳定后,才能继续进行吊运;严禁在起吊重物下悬挂任何重物。

1、

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0.5m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继续吊运。

2、

严禁急开急停、越档操作、猛起猛落,操作必须平稳、可靠。

3、

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旱,应低速起升,严防顶撞起重臂;当下降距就位点约1m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和重物;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

4、

严禁在作业中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其区域内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5、

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切断总电源;当起吊重物无法升、降时,应与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精力、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1、

作业中不得离开驾驶室,驾驶室严禁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禁止在塔吊上乱放工具、零件和杂物,严禁从塔吊上向下抛扔任何物品;严禁酒后作业。

2、

起升、下降重物时,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夜间操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

操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塔吊,并且不得持握任何物件;禁止无关人员上下塔吊。

4、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塔吊的维护保养规程对机上设备和绳、索具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

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停止作业:。

1、

恶劣气候:雷雨、大雾、6级以上的大风等。

2、

超载时、出现漏电现象、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时。

3、

钢丝绳磨损严重、缠绕不齐、出槽、变形受损,滑轮或滑轮组磨损、破坏严重时。

4、

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异响时、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时。

5、

发生其他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塔吊操作合同篇四

(1)。

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路基两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轨距偏差不超过名义值的0.1%,两轨道间每隔6m应设置水平拉杆,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0.1%;轨道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接头应大于行走轮半径。轨道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

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3)。

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

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

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6)。

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

附着式起重机各附着装置的间距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设置。并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结构复算。

(8)。

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塔吊操作合同篇五

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塔吊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2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l: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化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8、脚于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10、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厘米。

11、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厘米,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米厘米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1.2米和1.8米。

1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没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3、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lo欧姆。

15、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18、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拂。

19、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

20、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申请验收。

塔吊操作合同篇六

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

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路基两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轨距偏差不超过名义值的0.1%,两轨道间每隔6m应设置水平拉杆,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0.1%;轨道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接头应大于行走轮半径。轨道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

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3)。

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

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

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6)。

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

附着式起重机各附着装置的间距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设置。并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结构复算。

(8)。

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塔吊操作合同篇七

塔吊在建筑工地上非常常见,塔吊属于高危作业,危险系数很高,因此对操作人员的要求非常高,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对塔吊的操作也有一定的安全要求:。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而且注意司机所学习塔型是否与实际操作的塔型一致.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长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装的或经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机运转.

(4)塔吊距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5)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塔吊操作合同篇八

顶升前必须组成作业班组,确定合格人员担任指挥,技术主管,操纵司机,电盘监管电工,液压系统监管,紧固件操作工,安全员。非操作人员不得在套架操作台上。操作人员必须装备、工具齐全,配予工具袋。必须先行向所有作业人员详细叙述作业方案,使各人明确职责,了解全过程。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的动力、泄漏情况、油位;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间隙,放松电缆,检查有关爬爪、新加标准节、原有紧固销件状况。根据技术资料要求,确定作业方案。

3、

顶升前,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项升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顶升配重及其位置,使长臂和平衡配重在液压顶起起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4、顶升作业,只准一人指挥,操作室中只准专人操作。从拆除第一个紧固销或紧固螺栓起,即宣进入不稳定状况,必须完成全过程方许停止。如作业中遇到障碍和困难,必须立即重新安装原先所拆除的紧固件,然后改变次序,先行排除困难点,方可继续顶升作业。

5、

风力到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拆卸作业,为风力突然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重新加固塔身套架。顶升超出自由度时,应加装附墙杆后才可顶升作业。

6、

项升时液压系统使用最大压力为160kg/cm2,,在最大压力下持续工作不准超过3分钟。

7、

项升完毕后,各个连接销,螺栓必须安装完备。项升横梁应离开爬爪,回到原放位置,切断顶升液压机构电源。

塔吊操作合同篇九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地点。

2、根据甲方需要调配。

乙方同意,因工作需要,服从甲方的调动和安排。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的相关岗位工作规程的要求,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满足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基本工资为元,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25日,发放上一月工资。甲方保留因业务需要调整工资发放日期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在职期间,参加由甲方出资进行的各种培训,必须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相应的服务期。

二、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利益,对甲方的业务、工程、内部管理等信息必须绝对保密,因乙方泄密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将采取经济处罚、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过量的射线照射对人体有害,乙方必须严格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者,甲方将采取经济处罚、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乙方安全承诺:无论在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都会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国家的有关安全规范规定操作,确保他人、自身和设备等的安全。

五、鉴于行业特性,工程项目部的作息时间可自主安排,乙方应服从现场项目部工作需要,严格执行甲方的请假、调休制度。(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六、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半年内累计请事假30天及以上(含公休)的;。

2、乙方半年内连续旷工5天(含)以上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含)以上的。

七、乙方未办理完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甲方将不向其支付已出勤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甲方《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属于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九、(其他约定)。

第九条其他。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塔吊操作合同篇十

[2]田海超.数控车床操作技术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3(16).

[3]姚雪莲.浅谈数控车床操作技术常见问题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2(35).

[4]秦晓寅.数控车床操作中的撞车原因及对策分析[j].科技资讯,2014(21).

塔吊操作合同篇十一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7、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8、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9、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0、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1、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2、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3、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4、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5、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6、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17、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塔吊操作合同篇十二

在施工过程中,在操作塔吊时,塔吊易出现自动失灵、变幅限位器、力矩限位器等缺陷和信号不明、违章操作,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问题。

(一) 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1、 应急小组要定期检查塔吊的各方面性能,如塔吊的 制动器、变幅限位器、力矩限位器的灵敏度,并加以维护保修或更换。

2、 信号工、要指挥到位,指挥信号要明显,不能错误 指挥。

3、严格按塔吊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严格歪拉斜吊。

5、大风及大雾天气禁止塔吊操作。

6、作业或塔吊停导轨中间,放松回转制动器。

7、切断电源,打击高空指示灯。

8、锁紧夹轨器。

9、 上塔吊必须佩带安全带。

(二) 事故处理

如果发生事故,应急小组组织人员用担架把伤员搬到空

旷无人干扰的地方进行初步抢救,然后拨打120,并且向上级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汇报情况。待事故控制后,应急小组负责人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落实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1、接警与通知:如遇意外塔吊发生倾翻时,在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用对讲机向项目代经理杨万海汇报险情。

杨万海立即召集施工队长林志辉、劳务队长何林利、抢救指挥组其他成员,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2、指挥与控制:

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杨万海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1)首先抢救组和经理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项目经理xx-x向公司总工xx-x同志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2)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4)抢险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5)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6)塔吊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xx-x立即召集xx-x、xx-x、xx-x和塔吊司机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7)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3、通讯

项目部必须将110、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4、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小组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5、人群疏散与安置

疏散人员工作要有秩序的`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失措,勿混乱、拥挤,减少人员伤亡。

6、公共关系

项目部安质部为事故信息收集和发布的组织机构,人员包括:安质部届时将起到项目部的媒体的作用,对事故的处理、控制、进展、升级等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对事故轻重情况进行删减,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内部如实的报道,向内部报道主要是向项目部内部各工区、集团公司的报道等,外部报道主要是向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报道。

塔吊操作合同篇十三

1、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了解塔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还应严格执行本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各钢丝绳头的压紧有无松动,尤其是起升卷筒与减速机输出轴联接滑块处的螺栓切不可松动。

3、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为+400c,-200c,风力应小于6级。

4、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载过负荷使用。

5、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6、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7、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的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等。

8、在遇大雨、暴雨、浓雾或风力超过5级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9、司机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后应全面检查各按钮,操纵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0、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和强行作业。

11、塔机不得斜拉或斜吊重物,并禁止用于拔桩等类似作业。

12、各机构的操作必须顺序按档位从低速、中速到高速启动,再由高速、中速到低速顺序停止,中间不得越档操作,每档过渡之间必须停歇2-5秒。

13、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排出故障后在使用。

14、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臂转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离开最高建筑的高度,小车停在吊臂全长的中点处,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5、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验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对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开发区蓝领公寓。

2011年3月。

塔吊操作合同篇十四

1.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符合高空作业条件,不得酒后带病操作。

2.塔吊的拆装必须由持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专业单进行,使用前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作业前,重点检查结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联接封锁松动,钢丝绳磨损符合规定,供电、电缆无破损。

4.空载运行,检查小车、回转、起重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超档操作,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6.运臂式起杆的变幅动作,不能与起重、回转同时进行,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7.提升重物时,严禁超载!严禁自由下降。严格按要求操作。8.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雨天气时,严禁操作。

9.驾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油类,物品等,严禁擅自改变线路,或任意添加用电设备。

10.工作完毕,将操作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将吊钩提升到最高点,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将吊钩升到最高点,摘掉吊索,方可离岗。

11.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检查吊钩以下吊索的磨损情况,发出信号应准确、清晰,起吊材料应平稳可靠。

1.塔吊指挥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所指挥的吊车类型相符。

2.塔吊的信号指挥人中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3.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中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忙改用旗语或对讲机指挥。

4.在吊物时,确认绳索捆牢后方可指挥起吊。

塔吊操作合同篇十五

起重机起重、高度、变幅、力矩、回转等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4、

起重臂、构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5、

构件起吊时,禁止在构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6、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下的构件。

7、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构件放下,刹住制动器,将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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