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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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体验是人类情感系统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我们感受和体验世界的一种方式。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在表达方式上做到简明扼要。下面给出了一些详细的写作指导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一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专业部、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部主任为专业部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专业部、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部主任、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组织相关处室主任织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二

一、消防安全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由社区居委会安全管理员负责,并要有检查记录。

三、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必须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四、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要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异常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存在隐患未整改的部位、特种设备要加强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排除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职责人,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协调处理的及时上报。

六、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日常工作并向街道安委办报告。

七、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职责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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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三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贴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坚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坚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资料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贴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坚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四

为了能尽早地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管理。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3.1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对公司进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全面检查。

3.1.2节前安全检查: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的节日之前进行安全大检查。

3.2.1劳动保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3.2.2安全技术、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2.3化学品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3.2.5应急准备与响应重点范围的安全状况。

3.2.6特殊工种作业情况。

3.3季节性安全检查:高温、寒冬、台风季节、梅雨季节的防范检查。

3.4经常性检查。

3.4.1安保部必须做好每天的安全巡逻,并做好记录。

3.4.2部门、车间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独山子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水平,保证我区道路路灯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路灯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经济运行,为厂区群众创造出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路灯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路灯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路灯照明设施的维护及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厂区道路路灯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路灯维护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道路路灯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道路路灯科学管理和规范、高效、经济。

第一章 道路路灯运行及维护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四条:准确按照道路照明设施的数量安排下达养护、维修计划,保证负责范围内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亮灯率达到98%(见建设局路灯管理所方针目标责任书)。

第五条:道路路灯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六条:要求维护单位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巡检、定期清扫。

“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指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第二节 具体要求

第七条:负责按道路照明设施的数量安排下达养护、维修计划,保证负责范围内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亮灯率达到98%(见建设局路灯管理所方针目标责任书)。

第八条:做好岗位负责范围内照明设施每月用电计量的统计与分解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管理报表整齐完备,及时申请及支付相关费用。

第九条:保证“夜景照明集中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在相应时间内进行处理,避免因操作失误或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发生,每月定期更新系统资料及数据。

第十条:进行日常及夜间路灯巡检,做好巡检记录:

(一)定期巡视:每周对运行厂区道路路灯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巡视,并做好记录。

(二)特殊巡视:因暴雨、大雪、节日、线路异常、故障跳闸等情况,需对道路路灯进行特殊巡视,并做好记录。

(三)对于特殊区段和线路,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修,并做好预防性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及时安排和下发安全活动计划,每月定期进行对负责范围内的亮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般性安全隐患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及时填写故障处理记录;特殊性安全隐患(较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做好现场防护措施及填写处理记录,及时上报局领导,提出解决方案,尽快解决该安全隐患。全年杜绝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的发生频率控制在千分之0.5以内,确保全年本岗位职责范围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人,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每月定期了解维护材料使用情况,掌握材料平衡,准确、及时统计分析材料库存与消耗情况,按时与各部门对帐,做好每月的盘库工作。根据维护情况做好维护物资的配备与发放。严格执行材料的领用与发放制度,杜绝浪费。

第十三条:每周定期对路灯集中监控系统设备及路灯各配电室(柜),工具及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和清扫,工具摆放要规范整齐,环境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对各项维护检修费用结算严格把关,准确核算工作量,及时申请费用,完成各项工程费用指标。

第二章道路路灯建设工程管理

第十五条: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拟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组织完成各投资项目的前期实施方案制定、审查及项目工程概、预算等。

第十六条:及时上报立项项目进展过程中的所有有关文件报批、会审工作,做好各类报批文件的管理,收集,存档工作,做到各类报批文件在保存期内完整,可追溯。

第十七条:认真做好委托设计、勘察测量单位对项目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如:现场勘查、建设标准、范围、功能要求等,(如需招标确定设计勘察单位的,必须遵守局、政府相关规定);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初设方案的可行性评审、概预算等;组织会签设计合同;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图纸。

第十八条: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会审、会签并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严格遵守《独山子区政府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独山子区建设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招标工程,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利用职权贪污舞弊。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开工前的手续办理工作,如:供水、供电、绿化、执法、机动、城建、质检等;组织监理部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审核监理规划及在准备充分的前提下保证按时开工。

第二十条: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详尽的安全预案及有效的应急措施,杜绝重大伤亡、交通机械事故的发生,保证建设工程安全进行,;定期组织监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如:环境卫生、现场围挡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独山子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保证每日到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部位及时要求进行施工单位整改,严把质量关。

第二十二条:认真复核项目工程是否具备竣工条件,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如:施工方、监理、质检、设计等)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认真审核工程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结算价格审核,严禁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负责该项目工程设计、监理、质检等费用的审核、申请及支付,对各项费用结算严格把关,准确核算工作量,及时申请费用,完成各项工程费用指标。

第二十四条: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准确控制工程物资材料的保管、使用、出入库情况,工程剩余物资保证有专人管理并向有关财务部门进行对帐。

第二十五条: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备案管理办法》,认真审核竣工资料,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在工程竣工两个月后完成竣工资料的移交工作(局档案办)。

第二十六条:项目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问题,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尽快进行维护检修(如无特殊情况一周内解决),保证工程设施的整体完好性。

第二十七条:项目工程保修期满后,积极协调移交单位或维护岗位人员,组织项目移交(工程情况、资料、钥匙等),深入现场,做到各类移交资料完整,可追溯。

针对路灯设施频繁被盗现象,市路灯处想尽办法,一方面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另一方面采取多种防范措施,虽然取得一定效果,但对于仅有30多名工作人员的路灯处,在完成大量日常路灯维修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还需及时处理被盗后的恢复工作,由于人力、物力明显不足,偷盗行为还是防不胜防,当前由于路灯被盗后造成的人力不足和恢复经费缺口已成为路灯处面临的困难和负担。针对目前不法分子盗窃路灯设施出现的新特点,为探索路灯管理和防盗管理的长效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一、依法治城,严惩偷盗分子

对盗窃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是偷盗行为愈演俞烈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只有达到一定数量或发生严重后果才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因无相应法律依据,对那些偷窃数量较小的只能抓了就放或以普通盗窃案来处罚,其结果是客观上纵容了这些盗窃者的犯罪行为,无法对偷盗分子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建议完善保护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办法,加大对偷盗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偷盗分子的作案成本。

二、加强宣传,奖励举报人员

作为城市公益事业,路灯建设和管理工作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普遍关心,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举办相关宣传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爱护、保护路灯设施意识和自觉性,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形成人人成为路灯守护者良好氛围。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及时提供有效线索或抓获偷盗分子的市民实行奖励,全面调动市民防盗、打盗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

公安、城-管及社会综合治理等有关部门应建立联系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通气会,定期反馈相关信息,加强联系与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偷盗破坏路灯设施的违法行为。同时实行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有效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取缔“黑回收”,遏制图利源头

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收购和超范围经营的回收站,坚决取缔无证、无牌经营的“黑回收”窝点,严格规范废品回收站,切断偷盗路灯设施的销赃途径,堵住偷盗分子的图利源头。

五、运用新技术,加强路灯技术防盗

积极探索路灯技术防盗措施新方法。建立路灯智能化控制系统是解决路灯设施被盗现象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其配套的防盗技术手段,可对发生路灯被盗行为实施自动报警预警系统具有可靠性和准确性,能有效解决夜间巡逻的无目的性、人防效果不明确等因素。人防和技防的有效结合,方能及时抓获偷盗分子。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六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整课表。个人之间临时调课时,要明确落实课时及安排,并报予教导处登记,否则出现教学事故时按课表归咎责任人。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发现学生不良思想倾向和不良心理情绪要及时教育并告知班主任与家长。

4、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所有室内教学一定要前后门畅通,确保学生紧急疏散便利。如遇突发灾害或侵害,上课老师是学生的第一保护人。要敢于为保护学生的安全献出一切。

5、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增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2、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领导、年级组长要将手机、小灵通等通讯设备开通,莲山课~件 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4、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三、责任追究

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

(1)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进资格,学校年度考核从总分中扣减总分10%。

(3)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育局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称职档。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建章立制,狠抓落实;争取支持,形成合力。

一、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 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2.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 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3.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 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 ,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二、如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学校应当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进行科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并将学校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适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获得相关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的配合和协助,形成合力,及时消除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学校可以积极主动采取如下措施,取得有关部门和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1)联系公安、建设和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2)联系建设、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对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与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3)联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4)联系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5)联系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6)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和技术力量,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

(7)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七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职责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坚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掉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散文阅读:cnfla.)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八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一天放学后,务必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必须要贴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九

2、各村(居)委会;

3、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对乡镇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的监督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

(2)履行有关安全法定职责和县乡政府赋予职责情况;

(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安全事故管理情况;

(5)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2、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许可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3)生产工艺、工作场所等安全技术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事故管理情况;

(8)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9)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情况;

(10)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11)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等的管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时间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二次;

3、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或专项内容的联合检查由联席会确定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联席会的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

4、有关部门和安监员日常性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开展。有关部门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专职安监员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整课表。个人之间临时调课时,要明确落实课时及安排,并报予教导处登记,否则出现教学事故时按课表归咎责任人。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发现学生不良思想倾向和不良心理情绪要及时教育并告知班主任与家长。

4、到多媒体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所有室内教学一定要前后门畅通,确保学生紧急疏散便利。如遇突发灾害或侵害,上课老师是学生的第一保护人。要敢于为保护学生的安全献出一切。

5、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增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负责人,后勤负责人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2、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领导、年级组长要将手机、小灵通等通讯设备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4、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三、责任追究:

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

(1)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进资格,学校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育局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合格档。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篇十

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如何更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检查内容是搞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基础和关键,就当前事故发生情况和建筑施工技术手段来看,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分为: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施工机具等七个方面,基本上能够反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全貌,依据这七个方面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检查表,是保障安全检查顺利进行、进而预防事故发生的前提和基础。

1  安全管理

建筑安全施工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多,对于安全检查表中安全管理方面的东西,也不可能包罗万象,什么都检查,但一些主要项目,关键的东西必须列入检查表中。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责任制包括各个层次、各个工种、各个岗位,人人都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对各级各部门未执行安全责任制要考核,对经济承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要考核,对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单位或部门实行安全否定。

1.2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一般的安全技能和应知应会。因此要对安全教育这一项着重检查,若新人厂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员工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均要进行检查考核扣分。

1.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总纲,它必须包含安全管理的内容,如若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经审批,或安全措施不全面,或安全措施无针对性,都要进行检查扣分。

1.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这是安全施工的纲领性文件,若该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交底不全面,或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也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1.5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这是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的强制性手段。如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则不能从事特种作业,特种工未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或非特种工从事特种作业,都要扣分。

1.6  工程日常检查。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若日常安全检查无记录,或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都要进行检查扣分。

2.1.7  班前安全活动。这是班组安全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班组有效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若施工班组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或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者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1.8  遵章守纪。员工的遵章守纪是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保障。在一个施工工地若员工违章或管理人员违章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1.9  工伤事故管理。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工地来说,若发生了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办事,或未做到“四不放过”,或发生了工伤事故未按规定进行报告,而是“私了”的,或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的均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2  外脚手架

2.1  立杆基础。现场检查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整、不夯实,或10延长米钢脚手立杆无底座或垫木的,或每10延长米木、竹脚手立杆不埋地的,或每10延长米立杆无扫地杆的,根据检查标准扣分。

2.2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架子高度在7m以上,每高4m、水平每隔7m至少有一拉结点,若不够扣分,或有拉结点但不坚固,也要检查扣分。

2.3  防护拉杆及踢脚板或立网(2m以上)。每l0m不设防护栏杆,或每l0m不设踢脚板或不挂立网防护的,或累计50m不设防护的,或每l0m防护不严密的,或累计50m防护不严密的;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2.4  施工层脚手板铺设。在施工现场每l0m脚手板不铺满者,或累计50m脚手板不铺满者均要扣分。每有一处探头板者也要扣分。

2.5  剪刀撑设置。在施工工程中,每缺少一组剪刀撑要扣分,有50%处不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不符合要求要立即整改,并加重扣分。

2.6  脚手架材质。每10%不符合规程要求,或木跳板两头不扎铁丝,均要检查扣分。

2.7  脚手架宽度。单排、双排架子不合规程要求均要扣分。

2.8  立杆、大横杆间距。立杆间距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大横杆有一处不符合规程要求均要检查扣分。

2.10  荷载。承重脚手架负荷量每平方米超过270cm的要扣分。

2.11  杆件搭接。木、竹立杆、大横杆每一处小于1.5m要扣分。钢管立杆、横杆不用扣件联结发现一处扣一处的分。

2.12  斜道。对不设上下通道的,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均要扣分。

3  “三宝”及“四口”防护

3.1  安全帽。在施工现场,发现不戴安全帽,或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不戴防尘罩,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不戴女工帽的均要检查扣分。

3.2  安全网。现场检查无首层安全网者,或每隔4层无固定安全网者(高层),或未随施工高度上升的安全网(高层),或安全网未按规定设支杆、每少一根、每一处支杆与地面不成45°角或弯曲断裂者,或每一处不拉紧、不严、不固定里高外低者,或网内有杂物者,或网与下方物体表面距离小于3m者,都要进行检查扣分。

3.3  安全带。现场发现安全带绑扎得不符合要求,不戴安全带者均要扣分。

3.4  楼梯口、电梯口防护。现场检查无防护门、拦的,或防护不严的,均扣分。

3.5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现场检查无防护盖板的,或防护不严的,均扣分。

3.6  通道口防护。现场检查无防护棚,或防护不严,或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均扣分。

3.7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现场检查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的,均扣分。

4  施工用电

4.1  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小于规定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或防护不严密的,均要扣分。

4.2  支线架设。每发现一处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或电线破皮漏电,或线路过道无防护,均要扣分。

4.3  现场照明。手持照明灯不使用安全电压,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者,或电线老化皮破绝缘差者,或导线未绑在绝缘于上者,或照明线路及灯具距离小于规定者,均要扣分。

4.4  低压干线架设。电杆上无横担无绝缘子,或违反规程将电线架设在脚手架上、树上等,均要扣分。

4.5  开关箱。位置安装不当,或无防雨措施,无保护接地接零,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或无门无锁,或箱内有杂物等,均要扣分。

4.6  熔丝。安装不符合要求,或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均要扣分。

4.7  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要扣分。

5  龙门架与井字架

5.1  限位保险装置。吊盘在每层停放时无灵敏可靠制动停靠装置,或无超高限位装置,均要扣分。

5.2  缆风绳。架高10-15m时设一组,每增高l0m加设一组,少一组则扣分;架体未同建筑物拉接牢靠,每发现一处则扣分;缆风绳未用钢丝绳或缆风绳角度不符合45°至60°的每少一处则扣分;缆风绳无地锚或随意绑扎则扣分。

5.3  钢丝绳。在用钢丝绳已超过报废标准仍在使用的责令换新绳后扣分;在用钢丝绳表面锈蚀绳芯缺油的扣分;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分;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分;钢丝绳拖地也要扣分。

5.4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卸料平台无防护栏或防护不严者,平台跳板不严者,井架在每层卸料平台无防护门者,均要扣分。

5.5  吊盘。吊盘无安全门,或有违章乘坐吊盘的均扣分。

5.6  井架安装验收。无验收合格单者,或无责任人签字者均扣分。

6  塔吊

6.1  力矩限制器。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均要扣分。

6.2  限位器。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灵敏,或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均要扣分。

6.3  保险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或卷扬机滚筒无保险,均要扣分。

6.4  塔吊指挥。指挥无专人,不持证上岗的',或司机无证上岗的均要扣分。

6.5  路基与轨道。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或枕木铺设不符使用说明书要求,或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或道钉安装不牢固,或轨距偏差大于其名义值的1/1000,或道轨接头高低差大于0.2cm,或在纵横方向上倾斜度大于1/1000,均要扣分。

6.6  电缆。无卷线器则扣分。

6.7  塔吊同输电线路距离及电气保护。最小距离小于规定值又无保护的,防护措施不严密的,道轨无保护接地的,保护接地不符合要求的,均要扣分。

6.8  夹轨钳及道挡。无夹轨钳或有夹轨钳不用,无轨道极限位置阻挡器、道轨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均扣分。

6.9  塔吊安装验收。安装完毕无验收单的,或负责人不签字的,均扣分。

7  施工机具

7.1  平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护手安全装置,无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均要扣分。

7.2  电锯。传动装置无防护罩,无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保护接地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均要扣分。

7.3  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器,均扣分。

7.4  钢筋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罩,无保护接地接零的,均扣分。

7.5  电焊机。无良好保护接地或接零,无防雨措施,配线乱拉乱搭,焊把、把线绝缘不好,随地拖拉的,均扣分。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强化施工过程控制,推进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水平,努力创建总公司、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的线桥、四电、房建及相关专业的工程施工工地建设(包括合格供方)。机电设备制造公司、混凝土制品公司等基层公司的生产车间建设可参照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 “安全标准车间建设”管理办法。

3  引用标准

3.1 工程总公司文件[2004]37号《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评选办法》。

3.2 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3.6 zj01-《质量手册》

3.7 zj0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4 术语与缩写

4.1《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总公司评选办法》。

4.2 中铁##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办法》。

5职责

5.1 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工地验收工作委员会: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安全标准工地验收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科,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标准工地验收及具体评分验收,审核申报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工作。

5.2 公司科门职责

5.2.1 安全质量科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归口管理,组织管内新建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验收审批工作,负责创建公司、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指导服务、计划申报、初验审核工作。

5.2.2 党委工作科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5.2.3 工会负责组织落实项目文化娱乐活动点建设和生活卫生保障工作。

5.2.4 团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岗位安全创建工作。

5.2.5 公司其它科门负责配合检查、指导验收工作。

5.3 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科门负责本单位新建工程项目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指导服务、计划申报、初验审核工作。

5.4 公司相关项目经理科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标准工地的创建工作。

6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6.1 总体要求

6.1.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规定、指令,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1.2 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第一管理者统筹兼顾,全面负责;党政工团、生产业务科门和有关人员齐抓共管,共同创建安全标准工地。

6.1.3 施工现场要高度重视安全标准工地,制定创建目标责任制,在抓好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两个文明建设、文化娱乐活动和生活卫生保障等工作。

6.1.4 不断完善工程分承包管理办法,对整建制施工分包队伍和劳务协作队伍,必须纳入本企业进行严格监督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行为。

6.2 基本标准

6.2.1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控。

a)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加强企业内控,形成强力有效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b) 各级安全质量管理科门要建立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档案、台帐和相关会议、学习等记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实绩,做到工作计划科署、贯彻实施、监督检查、持续改进、总结提高。

c) 坚持季、月、旬、日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2.2 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6.2.3 项目的安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针对项目专业技术特点,加强重点科位、危险区域的监控管理,减少管理漏洞,控制安全隐患。

a)交叉作业应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安全距离和安全范围,妥善安排各工种工序作业时间,排除交叉作业互相干扰,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b)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标准,统一规划设计实施,不得随意拉挂、安装用电线路;配电箱(闸刀盒、熔丝保护罩等)按标准设置,封闭加锁专人管理;用电设备保护接地,手提式电动机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等。

c)起重、吊笼、千斤顶和所有利用卷扬机具起吊、升降、拖拉的作业,必须保证设备、关键科件、钢丝绳、限位器、报警器的安全可靠,定期和随时性检修。

d)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易发生物体打击的作业必须配带标准安全帽;尘毒等有害作业和危险作业,必须有针对性的防护设施和个体保护措施,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可靠。

e)各种压力容器必须分类在固定位置存放,禁止露天雨淋暴晒、靠近热源和强烈碰撞,保证压力容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建立作业和专人保管制度。

f)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施工,作业有序,纪律严明,关键工序需制定劳动安全、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等“卡死”措施,设有醒目的提示牌、警示牌等。

g)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运输行业规定,办理与施工项目有关的手续,必要时在运输科门派专人监护指导下实施作业,确保施工和运输安全。

h)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取得国家有关科门颁发的操作许可证书,经本企业登记造册再次考核认可后,方可从事本岗位特种作业。

i)施工场地按不同工种工序设立必要和相对固定的安全操作程序、岗位责任、劳动纪律、安全防护及党群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标牌,互相制约,监督实施。

j)施工场地设有醒目的工程简介和相关内容的标牌,机具物料放置有序,环境整洁卫生,走行道路安全通畅。按作业区划分,设有醒目的“严禁”、“警告”、“指示”、“提示”等标准规格的安全标志牌等。

k) 加强作业场所的尘毒治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供安全卫生、清洁舒适的文明作业环境,防止尘毒作业转嫁和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6.2.4 建立并认真执行安全质量奖罚制度,做到达标奖励、违章处罚,采取行政及经济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2.5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做好工地技术管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计文件审核、技术交底时无技术疏漏。

6.2.6 及时制订各项安全生产处置预案。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并及时落实到位。

6.2.7 及时下达各专业的季节性施工措施并遵照执行。

做好季节性防暑、防寒工作;在汛期应制定防洪抢险预案,做好防洪劳力、机具、材料等抢险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干科昼夜值班制度、雨前雨后及冒雨检查制度,及时处理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水害损失,确保人身安全。

6.2.8 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使安全生产、质量创优意识深入人心。

6.2.9 建设有项目自身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点和努力做好生活卫生保障工作,按照项目规模及工期条件努力改善员工生活,积极开展有益的业余文化活动。

6.2.10 相对固定的工地应设有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和读书阅览室等场所,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精神文化生活。

6.2.11 临时住房需考虑自然条件等因素,做到场地选址安全、房建布局合理;办公区和生活区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自备水源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堂(饮食)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工地厕所逐步向密闭水冲式过渡;卫生室(保健站)做好工地员工负伤和传染病、常见病的医疗和现场救护工作。

6.3 申报程序

6.3.1 正式申报前,填写当年度“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创建计划表”,并以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于当年3月10日前由公司安全质量科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准备申报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项目在“备注栏”中注明。

6.3.2 正式申报时,填写当年度“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申报审批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材料,经逐级审核盖章后,于当年7月10日前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

6.4 评分验收与向上级申报

6.4.1 评分验收标准

a) 严格按照 “公司安全标准工地验收评定表”进行评分验收。

b) 达到70分以上者评为合格安全标准工地,95分以上评为优良安全标准工地。原则上只有被评为公司的优良安全标准工地,才能推荐申报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

c) 创建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总施工期宜在12个月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6.4.2评分验收

对各单位计划创建和正式申报的安全标准工地,公司安全质量科按项目规模、工期等条件排序统计申报,并在年度内适时由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进行抽检复查审核,并由其报公司验收委员会审批,发文公布。

6.4.3 创建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工作

在被评为公司优秀的项目的基础上,由公司按总公司申报程序,根据总公司下达的计划数量,统一推荐创建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

6.5 表彰奖励

6.5.1 安全标准工地的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开工验收、日常考核、年终总结”的办法。 公司安全质量科制定了《施工安全检查表》,由项目经理科组织安全质量、技术等有关科门人员,按《施工安全检查表》对项目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进行自检验收,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安全质量科。施工过程中实行项目经理科旬检、月检、公司季检的检查制度,按《施工安全检查表》的标准进行考核打分,项目经理科每月将月检情况报公司。

6.5.2 对获得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单位,授予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奖牌,并通报表彰奖励。

6.5.3 对各单位党政正职的奖罚,按公司与各单位签订的经营责任状兑现。

6.5.4 工程项目经总公司、公司安全标准工地检查组通报批评或罚款的,公司项目经理科、工地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一次性罚款。

6.5.5 已获得安全标准工地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责任死亡事故、行车险性事故或发生严重违规行为时,公司收缴奖牌,取消荣誉。

6.6本标准由公司安全质量科负责解释。

6.7安全标准车间的建设参照本办法办理。

6.8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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