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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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思考的结果,是对经历和经验的理性反思。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制定下一阶段的目标和计划。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不同阶段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很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提出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改革开放城市规划建筑管理。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城市管理工作日益得到重视。实现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则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如何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一直是城市政府的努力方向,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城市管理现状和问题,并浅谈相应的对策,提供部分个人意见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优化城市管理环境。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

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二是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三是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四是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干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五是传统城市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市整体利益的代表,城市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等。

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建筑是组成城市的基本细胞,精制而富有特色的建筑最能展示城市的艺术性。建筑广义概念包括单体建筑物及桥梁、堤坝、高架快速路、电视塔等构筑物,是对城市形体环境质量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城市规划的内容也能够细微到桌椅、灯具甚至标志物,是与建筑管理仍有质的区别。城市规划对城市是从整体形象把握,即使具体到任何细小局部时,设计师依然将每个细部作为城市空间体系中的一个部分进行设计,而建筑管理只是关心在特定空间的某一建筑,却很少关心它的邻居,缺乏对城市空间的总体认识和把握。

这就存在一个协调上的问题。城市规划以城市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作为主要对象,而一个好的城市规划则在于整体环境的和谐、优美,不仅仅是单纯的建筑单体设计。沙里宁(en)在《论城市》中提出城市体形环境设计的三条原则,其中第二条就是“相互协调的原则。”他继承了c。西特的《城市建设艺术》一书中总结中世纪欧洲城市建设艺术中强调的“互协调要素”,并加以发展,指出自然界虽然千变万化,但又是相互协调的,因此,在人类建设新城也应该遵守这条原则。在沙里宁的实践中,把建筑管理、户外空间以及园林绿化等融为一炉,形成一个完整和谐的整体。

而我们的城市,最缺的就是关系,建筑与环境之间没有关系,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没有关系。单独看,有些还不错,放在一起就是乱七八糟。我认为这不是单纯建筑的问题,而是城市规划建筑管理相协调的问题。城市规划并不直接设计建筑,但是却对其区位、布局、功能、形态,包括体量、色彩、质地及风格等提出合理的控制与引导要求。要实现城市规划与建筑管理的协调,那么建筑实体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关键不在于一楼一房本身的优劣,而是建筑体和构筑物的群体效应,如对城市天际线的影响。组织建筑群体时,既要考虑其在城市环境中的历史文脉,也要考虑其环境文脉。古、旧建筑能够反映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要尽力予以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

城市建设既是提升地方形象、实现和谐人居的现实需要,又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建议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3.1规划与建设相统一。

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建设,以高起点规划提升城市品位,准确把握城市定位,把产业发展纳入城市规划与建设之中,依托当地城市特色产业的支撑,促进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双轮驱动。通过专业市场、现代物流和科技创新服务,构筑共建共享的城市平台,放大产业的集群效应、联动效应和辐射效应。

对重要规划建设项目,通过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举行听证、动态巡查和跟踪监管等,增加透明度和认知度,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城市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坚持建一项工程,创一个精品,出一个亮点。

3.2新城与老城相融合。

在推进城南新区建设的同时,加快城北片区拆迁改造进程。在改造新建时留足公共用地,增加绿地面积和健身场所,不断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改造一块,提升一块,切实改善老城区的人居环境。

新城区的建设和老城区的改造,应注重建筑风格、人文特色、水绿风情的有机融合。严禁乱搭乱建,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降低拆迁的难度和成本,推进城市和谐有序发展。

3.3局部与整体相协调。

沿街建筑应适当退让,高低楼应注意协调,建筑群不宜过密,留足绿地空间。尤其是沿街南侧的高层建筑不宜过高过密,应考虑过渡空间和采光空间,以提高城市的通透性。

更多地引进综合实力强、开发水准高的大型开发公司,建设规模较大、功能较全的小区,力求达到开发一个小区、建设一片新城。同时对原有老小区整合改造,逐步解决小区碎片化问题。街道、片区的建筑风格、建筑样式、建筑色彩要相对协调,一街一景、一路一品,打造各具特色的商业街、文化街、美食街。

3.4地上与地下相配套。

根据地面道路和建筑物布局及其功能,超前编制地下管网详规,统一建设地下给排水、供气系统和管线网络,解决地上与地下不够配套问题。

供电、电信、广电、移动通讯等部门应加强合作,尽量实行一管多用,使地下管网一次铺设到位。对地下管网建设滞后的地段,要统筹协调,同步施工,避免地面“一破再破”、反复修补。

加强城市消防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消防网络,特别应重视高层建筑的消防,确保城市消防安全。在地面增设车库和停车场的同时,加大地下和空中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力求更多车辆进场入库、有序停放,以缓解停车难问题。

3.5软件与硬件相兼顾。

大力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文化网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淮杂“非遗”品牌,打造淮杂传承基地,进一步放大淮杂特色文化效应。

总之,我们在城市的规划管理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规划城市,以务实的作风建设城市,以人性化的措施管理城市,就一定能建设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态、和谐、美好城市。

[1]孙启广,浅谈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建设,2009年第8期。

[2]刘伟,浅谈现代城市规划的新思路[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年第1期。

[3]庞春雨,对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若干思考[j],学术交流,2008年第8期。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二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全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是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7月出版的一本书,是中国高校学生的政治必修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摘要:本文以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为主旨,全面深入的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当代中国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表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看法,分别为: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何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回答这些问题,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而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社会主义资源、财富以及利益的公平分配,实现人与资源之间的和谐相处和和谐发展的格局,在体制的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

关键词: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民主、和平。

跨入新世纪以后,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处于一个极为关键的历史性时期,在这一阶段,随着改革和发展事业的深化,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日益突出;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日益不平衡,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及社会资源与财富的合理分配;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进入的攻坚阶段,已经触及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

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是由中国共产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

中国古代思想家很早就提出“和”的概念,用以描述内部治理良好,上下协调一致的状态。例如,《易传》高度赞扬并极力提倡和谐思想,提出了“太和”的观念。孔子提出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孔子及其学生所说的“和”,既是一个哲学范畴,又是一个伦理道德的标准和社会治理的标准,其本质在于统一和协调多种因素之间的差异。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并认为阴阳二气虽然处于不停的冲撞之中,但它们始终能够在“道”的统一下和谐相处。王阳明指出“天理亦有个中和处”。先哲们的这些经典论,对中国的政治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和谐观念成了治国安民的重要理想。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坚实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理论武器,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进行了有意的探索。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论十大关系》这篇重要著作,提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1957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篇重要著作,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这些正确的思想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在2004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有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目标又被具体化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今,我们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历史的必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新世纪新阶段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实践需要,符合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客观形势的要求,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深化和拓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概括起来为三个符合:

(一)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中指出:“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主义是解放全人类的学说,人的充分的自由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条件和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求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马克思的《资本论》中的唯物辩证法,从物质的存在——商品开始,进而到货币、资本、生产、流通,最后发现剩余价值,形成贫富两极分化,产生阶级和阶级斗争,直至得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灭亡,共产主义理想社会必然到来的结论。胡锦涛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也是从社会现实出发,改革社会不合理现象,发展生产力,建立合理的劳动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文化教育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建成富裕、和谐、幸福的社会。

(二)符合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改革开放、提高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建设现代化强国的根本目的,不只是振兴中华民族,洗雪一百多年的殖民史给予中华民族的痛苦和屈辱的记忆,更不是以牙还牙,对中华民族曾经带来沉重灾难的西方国家实施报复。我国近代史确实是血和泪、悲愤、痛苦的历史,但历史承载的是民族的过去,时代在前进,国际社会百年来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历史是个大舞台,即使中华民族再经过五十年的奋斗,实现了现代化,成为首屈一指的世界大国,她也应该以社会和谐发展充满亲和力为宗旨。首先惠及的是十五亿中国人民,其次惠及的是全世界人民。如果没有这样的理念,社会发展并不等于人民幸福。

(三)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和谐社会当然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全世界必须面对的课题。人口的迅速增长,对生活资源的无序开发,人类为了生存大量开垦荒地,滥伐树木,森林逐渐消失,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之肺”功能减弱,致使空气污染、水污染、天气变暖,水土大量流失。人类为了改善生活,肆意向大自然索取,大自然能承受得起吗?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必将遭受自然的报复,有时这种报复的后果是极其可怕的。南亚的海啸和我国西南洪灾就是现实例证。

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完善管理体制、提高领导能力等方面着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需要指出的是,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时候,有许多问题是要深入探讨并加以注意的。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都是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为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科学地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党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必将极大地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必须和社会具体实际联系起来,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前提,以安定有序为基础(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以诚信友爱为品质,以充满活力为状态,以先进文化为灵魂,以民主法制为保证。确实解决好现实社会中的医疗、上学、买房、就业等问题。

总之,我们要根据经济发展能够提供的条件来解决好社会问题。这里的关键,是要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参考文献:

[5]《华从际和谐与冲突》重庆大学出版2007年4月第1版黄囇莉著。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热点,大量学术研究成果不断涌现,通过对这一时期毛泽东早期文化观以及毛泽东文化观产生的渊源、特征、文化领导权等研究成果的梳理,为更好地推进新时代文化建设提供一定借鉴。

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引起学界高度重视。学者从毛泽东文化观产生的渊源、特征、毛泽东早期文化观、毛泽东文化领导权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研究,成绩斐然。本文旨在对其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概括,以期为推进新时代文化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笔者将改革开放以来的研究成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梳理。

这一阶段出现了研究毛泽东文化观的热潮,对毛泽东文化观研究不断得到重视。将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1对毛泽东早期中西文化观的研究。

1.2对毛泽东文化观的特征研究。

这一阶段对毛泽东文化观的研究趋于成熟、稳定,且侧重从微观方面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这一时期亦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更为客观地论述毛泽东文化观,牟岱以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为目的出发,对毛泽东倡导大众文化观的原因、特点和意义进行分析,指出毛泽东倡导大众文化观与其家庭生活经历、传统文化教育、“五四”新文化运动有关,受马列关于文化论述的影响、是改造中国传统文化的必然结果、是政治斗争的必然要求。[13]张慧明以建设好社会主义文化教育事业为目的出发,深刻分析了毛泽东文化教育思想,指出毛泽东关于新文化教育的基本观点是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同时“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对待中西文化的正确方针。

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更加细致丰硕,主要研究成果分為以下几个方面:

3.1对李大钊文化思想与毛泽东文化思想关系研究。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以陶红霞等人的研究最为典型。关于李大钊与毛泽东中西文化观趋同性的研究,陶红霞认为李大钊与毛泽东中西文化观趋同性表现在对待中西文化都采取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态度,都主张中西合璧创造中国新文化。[17]管晓莉则认为李大钊与毛泽东对于中西文化观的趋同性主要表现在李大钊、毛泽东均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主静,西方文化主动,对中西文化都进行辩证的否定,均认为中国新文化源于中西文化的相互渗透和融合。

3.2毛泽东文化领导权研究。

进入新世纪以后,很多学者试从微观入手研究毛泽东文化观,譬如对毛泽东法制文化观、民俗文化观、民主行政文化观等方面的研究,研究成果如下:

覃梦早对毛泽东民主行政文化观进行了讨论,作者着重论述了毛泽东民主行政思想的提出、民主行政价值观的界定、民主行政本质的定义以及民主行政的一系列运作原则和方法,指出毛泽东民主行政文化观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民主行政文化观,对于当代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文化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27]吴燕对毛泽东法制文化观进行分析,阐述了毛泽东法制思想的要点和党的法制方针以及共和国法制建设的曲折历程,探讨了毛泽东法制文化观对当今的消极和积极影响。周直对毛泽东革命文化观进行了探析,分析了毛泽东革命文化观的内涵、特点,论述了其发展历程,对毛泽东的革命文化观进行了反思,提出在现代化的新形势、新任务下,毛泽东革命文化观仍然有着警示作用。

除以上学者外,还有学者从毛泽东文化治理思想、文化创新思想、文化批判思想、文化政策思想等角度进行分析。譬如潘娜从建构现代国家文化治理体系的视角出发对毛泽东文化治理思想的核心要义进行分析,指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突出体现了毛泽东文化治理思想的核心要义,同时指出传承和发扬毛泽东文化治理思想,要正确处理“一”与“多”的关系,强化法律和制度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现代国家文化治理体系。亓娇分析了毛泽东文化大众化理论,指出毛泽东文化大众化思想是实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杨成敏分析了毛泽东文化创新思想,指出文化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

这一时期学术界渐重视从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研究毛泽东文化观。这一时期主要代表有康渝生、孙宏健等人。康渝生认为梳理毛泽东有关文化问题的理论建树,透视浸润于其中的致思理路,有助于进一步把握毛泽东文化观的精髓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33]孙泽学在分析毛泽东文化思想的基础时提出毛泽东关于文化建设应与经济、政治发展相适应、新文化建设要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吸收外国先进文化走向世界,文化的现代化与民族化的统一等思想,为初级阶段的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孙宏健在分析毛泽东文化观的基础上提出毛泽东文化观关于文化建设的正确理论原则和成功经验,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积极启示作用。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对毛泽东文化观及相关问题探讨深刻而广泛,研究成绩斐然,但还有一些研究薄弱环节需加强。笔者认为纵观目前研究成果,一是对于现实价值还需深刻探析,深入把握,深入挖掘毛泽东文化观对现代文化建设以及文化自信建设的现实价值;二是笔者发现学界对毛泽东文化观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影响论述欠缺,有待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7]张文联,王炯华.试论毛泽东文化思想的思维特色[j].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1992(5):1-4.

[8]梁念琼.简论毛泽东文化观的主要特征[j].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2):3.

[12]牟岱.论毛泽东的大众文化观[j].江西社会科学,1995(2):4.

[13]孙铭有.试论毛泽东的文化学思想[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1995(1):7.

[14]李建英.毛泽东的文化思想结构浅议[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3.

[16]杜艳华.李大钊文化思想对毛泽东早期文化观形成和发展的影响[j].中共党史研究,2003(1):6.

[23]周直.毛泽东革命文化观及其历史地位和作用[j].毛泽东思想研究,2011(4):1-5.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改革开放后一系列经济制度变迁的结果。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并采取了渐进式、系统化推进策略以缓解改革阻力:以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突破口,尔后逐步推进城市经济制度变迁;从制度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内存量改革;从政策性调整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局部性制度创新入手,尔后逐步扩大到全局性制度创新;从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到构建完整的市场体系再到制定有效的市场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等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进行了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和科学优化,并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系统化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因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不但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而且还实现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要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变迁,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对外经贸高水平高层次发展,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还应将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优势上升为制度优势和理论优势,为其他国家的经济制度变迁提供借鉴,并为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中国方案。

经济制度是由一组经济规则集合而成的,是对人们经济行为和方式的界定和规范,也是对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界定和维护。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制度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随着生产力发展,经济制度也会不断变迁。人们对财富积累的追求使生产力持续进步,而从短期来看经济制度具有稳定性,经济制度可能促进也可能阻碍生产力进步;当经济制度阻碍生产力进步时,就必然要求改变经济制度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然而,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会形成与其相依存的、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并被视为是合法的、不可侵犯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就是经济利益关系的变革。从理论上说,经济制度变迁是用效率更高的新制度替代旧制度,新制度具有旧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终究会给全体社会成员带来日益增进的利益。但是在新制度的积极效应还没有完全释放以前,经济制度变迁必然会使有些既得利益者(即获得较大相对利益的人群)受到暂时性甚至长期性的利益损失。因而,旧经济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往往会反对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阻碍者;而能够从新制度中获得更多利益的经济主体往往会拥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推动者。需要强调的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国家和政党的形成与发展,使政府在经济制度变迁中起到关键作用。而政府本身(尤其是地方政府)也是经济行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加上多元化经济、社会、政治理论和道路的并存,对于生产力进步驱动的经济制度变迁,政府可能是倡导者和推动者,也可能是抵制者和阻碍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站了起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苏联模式的影响下,中国建立了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中国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这是一种集权式的经济制度,其固有的集中过度、统得过死等弊端严重地束缚了地方、企业、个人等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在当时乃至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都是一种低效率的经济制度。因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必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创造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在短短的四十年间使中国富了起来强了起来。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本身的成效及其带来的经济增长绩效都是极其显著的,并且在此过程中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稳定的、健康的,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阻力。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虽然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但这种转变也是系统性的,必然带来利益分配格局的大调整,尤其是“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利益关系产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利益受损者会支持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合法性,反对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形成经济制度变迁的阻力。此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总体上是实践先于理论的,因而其还会受到传统社会主义理論和观点的干扰。对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选择了渐进式推进的模式[1],即从改革阻力最小的领域入手,尔后逐步创造条件继续向前推进。目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将涉及更多的利益调整,可能面临更大的阻力。因此,有必要充分借鉴渐进式、系统化改革的经验,妥善处理好各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以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邓小平指出:“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改革取得成功以后,我们就转到城市。城市改革比农村改革更复杂,而且有风险。”[2]117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选择农村为突破口,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农村是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严重的社区,从相对意义上说,农村居民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牺牲者”,而城市居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受益者”。突出的表现是,搞了20多年的社会主义,许多农民连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著《摆脱贫困》,主要也是研究农村的贫困问题以及如何脱贫致富。因此,广大农民群众对改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更高的积极性。与之相联系,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在启动阶段表现为“自下而上”地推进,带有很大程度的自发性。因此,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属于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称为需求主导型的制度变迁)。这种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是市场取向的制度变迁,是建立在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制度变迁,或者说是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制度变迁。这种带有自发性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求生存、求发展的内在要求,其核心是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让权、责、利高度统一于农户。这种新制度的创立,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积极性,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又未解决的温饱问题。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取得如此显著的绩效,根本原因在于其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包户)真正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即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从一开始便具有市场化取向。塑造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核心是产权很明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划归农户所有,实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5]马克思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个人所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与个人所有制有机结合在一起。按照传统的所有制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但是,根据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可以分开的。通过用益物权法可以破解这个难题。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当用益物权人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他物权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时,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上述权利。农户有了明晰的土地产权,则会形成刚性的市场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6]。该制度变迁源于农民自发的行动,是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变迁,也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是生产力发展所要求的方向,是正确的方向。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一方面,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肯定、推广和优化比如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就是党和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進一步优化。,使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成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显著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在肯定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的同时,也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即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较大规模的包产到户在全国曾经出现过三次,但都被“自上而下”地压下去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也是被禁止或限制的,中央文件对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的态度先后经历了“不准包产到户”“不要包产到户”“少数边远山区和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直至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才明确指出家庭承包制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可见,对待人民群众自发推行的经济制度变迁,只要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政府都应予以支持,并积极进行推广和优化。邓小平同志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由农民首先提出的。”[3]711-712习近平同志也指出,在农村选择什么样的经营制度,“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能代替农民选择。”[4]59从这里我们可以更深刻体会到习近平同志“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经济制度变迁中的指导意义和战略作用。

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功,必然会触动城市经济系统,进而引发城市经济制度的变迁。但与农村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经济制度变迁不同,城市改革是供给主导型(或政府强制型)的制度变迁,无论是财税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住房制度还是户籍制度,城市改革都表现为自上而下地推动。之所以会有如此显著的差别,原因在于城市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强大的地方,制度变迁带来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化较大,改革的难度也大;而农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方,改革比较容易推进。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一样,城市经济制度变迁的方向也是市场化,但由于是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往往不容易一步到位,在改革初期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双轨制”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比如,“农民工”“城中村”等是城乡二元制度在城市的缩影。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是“扬弃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不是(也不能)采取推倒重来的“休克疗法”,不能即刻废除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既要依靠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又要进行经济制度创新,这是不可回避的矛盾。变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必然涉及经济利益的重大调整,如果步子迈得过大,既得利益集团难以接受,而其往往又具有占主导地位的话语权,改革会面对相当大的阻力,这就需要进行渐进式的改革。首先是选择能使所有人都能获得利益增进的经济制度变迁,如前所述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其次则可以选择使部分人利益增进但又不损害(或损坏很少)其他人既得利益的经济制度变迁,即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领域率先改革,也称之为从“制度外改革”或“增量改革”入手。这种制度外增量改革突出表现在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上。

邓小平同志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2]238“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3]631乡镇企业之所以被称之为“异军”,是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是“正规军”,国家工业化的推进要依靠城市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业化与城市化相辅相成。谁也没有料到在广大农村也会自发地发展出与“正规军”(即国有企业)相竞争的乡镇企业(即草根企业),而且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市场化的,进而形成一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之外的在市场经济中运行的“异军”。早在1985年,乡镇企业产值就超过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20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6万多亿元,相当于1985年全国社会总产值;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达12万多亿元,约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5%,从业人员超过1亿人,与当年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相当。改革开放以来,很多有效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包括“长三角模式”“珠三角模式”“温州模式”以及“晋江模式”,都是建立在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的。

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是制度外增量改革的重要方面。中国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的,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城镇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对经济增长、国家税收、居民收入、科技创新以及对外贸易等的贡献份额持续上升,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中国民营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占比超过70%,提供城镇就业超过80%,对新增就业的贡献达到90%。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占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资本实力较为雄厚,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非公有制企业机制灵活,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增长能力。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三个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创新和发展。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质量不断提高的制度保证,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的集中表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种分配制度有利于兼顾效率与公平,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经济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将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置于统一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場竞争。

现在回顾起来,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增量改革,要做到完全不触动既得利益者是不可能的。因为传统经济制度结构下的利益结构是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的,并且各经济主体在此利益结构下的既得利益是受法律和制度保护的。传统经济制度外的增量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必然会打破制度交易的平衡,从而使传统既得利益者受到一定程度的利益损害。市场空间总是有限的,增量制度变迁的产物——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或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必然会对传统公有制企业的既得利益造成较大的冲击,两者成为竞争对手,冲突和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只是这种损害程度比起制度内存量改革要小得多,相对比较容易被既得利益者所接受。因此,只进行制度外增量改革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不是最优方案,只能说是次优方案。还必须进行制度内存量改革,将公有制企业也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并构建统一的市场体系、市场规则和市场运作机制,让其与非公有制企业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和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

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能够迅速打开局面,并不断地向纵深推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家庭承包制的建立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如果说家庭承包制把“一统天下”的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打开了一个缺口,那么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则使中国经济制度不可避免地朝着市场化的方向演变。但是,这两项制度变迁都是农民自己创造的,都是源于农民群众的自发行动。农村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发源地,但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绝对离不开城市改革,离不开国有企业改革。在城市经济制度变迁及其制度内存量改革的启动阶段,为了减轻制度变迁遇到的阻力,在很多领域并没有立改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而是先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框架内做些政策性调整。这里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例进行分析。

为克服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对国有企业统得过死的弊端,改革开放后首先实施了对国有企业“扩权让利”的过渡性政策,即把一部分权力和利益下放给地方、企业和个人(包括利润留成、利改税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政策调整),以利于调动地方、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政策性调整,只有激励机制,而没有约束机制,往往会导致工资、奖金、福利等的增长速度超过企业利税的增长速度,进而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政策性调整转入制度创新。建立硬预算约束机制则是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标志,只有建立起硬预算约束机制,才有可能把国有企业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而要形成硬预算约束机制,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必须为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源支付代价,二是企业必须按事先规定的标准向国家上缴利税,三是企业经营亏损时不能随意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四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契约(包括信贷契约、商业契约等)。因此,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探索,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股份制或公司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模式。

但是,要把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改造成为股份制或公司制,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国有资产产权问题。比如:如何准确评估国有资产价值,以防止在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如何有效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建立合理的产权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防控机制;如何管控国有股权交易,使国家、企业和个人能够平等分享国有资产增值利益;国家的股东职能应由政府的哪个部门代理,以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政企不分;等等。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通过产权流动或转换推动资本流动和重组,使包括资本在内的各种要素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从效益低的部门流向效益高的部门,进而促进生产的集聚与集中以及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即国有股占绝大比重,導致股份制或公司制改造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还需要为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进入创造有利的条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强调的是,国有企业改革离不开市场化的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任何权利的获得都应通过市场交换实现,所有权也不例外。不完全的市场条件必然导致不完全的所有权形态,扭曲的市场关系必然造成扭曲的所有权关系。所以,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进一步从产权制度改革来看农村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差异性。表面上看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具有相似性,都是“两权分离”关于“两权分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需要从理论上厘清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西方经济学离开所有制关系谈所有权,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马克思提出了科学的所有制和所有权理论:所有制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系列经济关系的产物,所有权则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所有制关系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其主体是同一的;所有权也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但与所有制不同,所有权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分离的,即分属于不同主体。马克思把所有权关系或财产关系定义为“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7]。既然是法律用语,法律可以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进而使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相分离有了法律依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两者的“两权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成本具有本质区别。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所有权人把资产或资源委托给经营权人经营,就会产生代理关系带来的代理成本,使经营者的经营方向有可能偏离所有者的目标。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农户则是集体成员,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目标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加上农业家庭生产经营规模及监督成本较小,因而农村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几乎没有代理成本;同时,包干制使农户的经营绩效与其自身收益密切相关,进而极大地激发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经营活力,也为农民走向市场扫除了障碍。而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相对于“农民集体”,“全民”更为抽象,也有更多的目标取向,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可能具有较大的不一致性,加上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组织运行较复杂,监督成本也较高,因而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较大的代理成本;同时,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益与经营绩效的关联度相对较小,其努力程度也难以衡量,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但可能产生激励不足问题,还可能引发寻租、利益输送等弊端。此外,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和政府干预的惯性,简单的“两权分离”并不能使国有企业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还需要在诸多领域进行相应的市场化改革。可见,公有化程度越高的领域,改革的难度越大,产权越难明晰,越难与市场经济接轨。因此,某种意义上讲农村经济制度变迁是一步到位的,并在短期内取得了巨大成效;而国有企业改革面对的利益关系要复杂得多,需要逐步推进,其短期绩效也逊色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

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制度,要实现从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难以想象的,阻力也是相当大的。加上没有现成的经济制度和经验可供借鉴,中国的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没有一下子全面铺开,而是在实践中探索前进,选择了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路径。这种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在地域上表现为:先在条件较好的地区通过发展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再通过辐射效应带动全国的经济增长和市场经济发展;先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改革试点,再推广到全国。具体来讲,最为典型的就是根据不同阶段改革开放的需要,相继建立了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区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

为了在经济制度变迁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保持经济发展的稳定,就必须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市场经济制度较易建立的地方开始,经济特区应运而生。1980年中国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8年又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以引进外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区域,一般设置在地理位置较为优越、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比重较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区。这些地区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制约较小,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外资经济比较容易发展。在当时投资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为了吸引外资,中央赋予这些地区特殊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金融优惠、土地厂房使用权优惠、固定资产折旧优惠以及放宽外汇管制等。这些特殊优惠政策对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外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构建了经济特区独特的经济竞争优势,使经济特区以超常速度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并有效带动了全国的经济增长,也为全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在经济特区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固然对突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却不符合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公平竞争规则,不符合经济制度变迁的最终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殊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狭小直至消亡,而普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宽大直至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又先后建立了一批包括深圳、厦门经济特区在内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经济制度变迁从重点突破、单方面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的必然产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顾名思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在于全局性、系统性、链条性,要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城乡、生态等方面多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形成相互补充、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各方面、各领域、各层次的协调性,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央选择有一定代表性又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并把解决各地区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与攻克全国性制度创新难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面系统的制度创新,率先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全国其他地区的综合性配套改革发挥示范作用。应当说,创建经济特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都是为了促进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如果说经济特区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開辟了道路,那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是与经济特区一起,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创造条件[8]。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规模效益的存在决定了市场经济是开放的。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市场经济与外部的市场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为了适应新时代经济制度创新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深化制度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地,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商品、服务、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的国际流动,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同时,要从商品和要素市场的开放上升到市场规则的开放,不但要学习发达国家好的经验,也要坚持和推广自己好的做法,还要为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完善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优化作出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9月,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形成260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有效促进了国内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目的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但需要逐步推进,还要求制度变迁是系统性的。这里基于中国市场体系的发展,进一步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的渐进性与系统性。高标准的市场体系要求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国内市场统一,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统一,还包括市场规则的内在统一,要消除各种行政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开放不仅仅是对外开放,对内也要开放,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部门之间相互开放,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城乡、跨行业的商品和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完整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商品市场,还包括资本、劳力、土地、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不仅包括现货市场,还包括期货市场。完整的市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分阶段逐步推进,进而具有渐进性、顺序性,具体表现为商品市场发育、要素市场发育和期货市场发育三个不同阶段。

与计划经济制度相辅相成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只承认消费资料是商品,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更不承认要素是商品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商品关系“只限于个人消费品”。。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把商品的范围从消费资料扩大到生产资料,但也明确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因为这涉及要素和资源的核心问题,即所有制问题。然而,经济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放开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购销和价格,使商品供给根据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使供给与需求相匹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就要求要素配置也要市场化,让要素能够根据市场信号进行自由流动、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没有要素市场对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只能发挥微观组织的比较优势,无法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要素生产率和报酬率。此外,要素市场还可以通过地区间、城乡间的要素流动和配置,缩小地区间、城乡间的差距。因此,没有充分发育的要素市场,也就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重要理论创新,就是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作用”上升到“决定性作用”,从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9]。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第一份文件。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三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身份标识,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的文化象征和思想理论前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凝聚起向上向善的蓬勃力量,有利于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文化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多元交叉的社会价值,亟待整合。这使得公民个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心理基础受到一定的冲击,造成社会的震荡和人们心理上的失衡。因此,我们党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重大时代课题。2012年11月党用“三个倡导”确立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观念,鲜明响亮地提出了我们这个国家与民族的精神底色。既涵盖了社会生活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又包含党在精神层面的探索成果,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该文件指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全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意志和决心。

从“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开展,到各地方“最美”现象的宣传报道,再到央视“你家的家风是什么”系列调查,近年来,社会道德价值观调查在各地陆续开展。在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系统工程中,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入宣传与学习,如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我们的思想,不断形成精神共识,已经成为当前理论研究与广大人民群众实践活动中的重要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根本属性在价值层面上的集中体现,在社会所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地位,是有效引导社会思想潮流积极向上的“助推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发挥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形成全社会携手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局面。

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智库,是传承社会文明的重要基地,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数据:2013年,全国在学研究生179.4万,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960.2万。高等教育规模逐渐增长,大学生数量持续上涨。高校大学生联系着社会各阶层,是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群体和重要力量。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作为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大学生,他们的价值取向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发展,而且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从2009年开始,“富二代”“官二代”“高富帅”这些新鲜词汇迅速在网络上蹿红。主要来自网络的这些概念,已经成为公共话语,在社会上广泛流传使用。这些时髦词汇的兴起,引发了网上关于道德败坏现象的讨论。这些词汇的每一次兴起,都是和一些引人注目的极端的社会性事件联系在一起的。甚至有人直接倡导“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为无德行为辩护开脱。社会舆论如果容忍这种不道德行为,“劣币驱逐良币”就会发生在道德建设领域。

2013年5月同志在参加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举行的“实现中国梦、青春勇担当”主题团日活动时强调,青年最富有朝气、最富有梦想,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一个时代的大学生理想信念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大学生有理想信念、有责任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已成为各高校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学生在进行专业课学习的过程中辩证逻辑思维日趋成熟,独立性和批判性增强,但是没有牢固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仍然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只有当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得以提升,才能真正成为符合国家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儒家经典著作《大学》开篇即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高校人才培养关系着一个国家未来发展,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希望。高校理应成为正确价值观的源地,成为社会伦理和道德的高地,成为社会行为的示范基地,成为当代精神文明的辐射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阵地,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高校思政理论课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教育的课程体系与教学体系,具有普及传播、教育引导和价值实践等特点和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之中是高校教育的本质要求,这有利于解决当前大学生政治信仰模糊、道德观念世俗化、价值取向多样化等问题,对推动大学生正确价值观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导向和引领作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先进文化建设。文化软实力来自于凝结其中的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生命力,代表着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取向与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身份标识和文化内核,是中国走向世界的文化象征。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争夺文化领导权、信息发布权等“软实力”成为现阶段国家之间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文化软实力的竞争,本质上是不同文化所代表的核心价值观的竞争。2014年2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同志指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这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同志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

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儒、墨、道、法是我国先秦时代产生的社会思潮和学术流派,对中国文化的历史铸造也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是古人留下来的道德规范和价值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民族基础,是我们整个民族共同信奉的道德规范。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所倡导“忠、孝、仁、义、礼、廉、耻”价值观的内容,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马克思说过:“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这说明物质力量同精神力量虽然不能等同,但是两者是能够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价值观是人们在认识具体事物的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属于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范畴。马克思主义以社会进步和人类彻底解放为标准,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以个人价值与社会的价值内在统一为基础,要求主体在进行价值选择时,要尽可能做到对个人负责与对社会负责的统一,增强个人对集体、社会、国家的责任心和义务感。“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根源。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的代表,并引领文化的发展方向。文化的生命力、吸引力正是通过核心价值观得以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高我国先进文化影响力,有利于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理解,从而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竞争力,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逐步打破西方的话语垄断、舆论垄断,维护国家文化利益和意识形态安全。

参考文献。

[1].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n].人民日报,2013―05―05.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四

xx大在总结改革开放近30年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把们党在新时期以来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中相继形成的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整合为一个统一整体,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进行了科学阐释。这是xx大在理论上的一个重大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一系列新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其内容十分丰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系统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根本任务、发展动力、依靠力量、国际战略、领导力量和根本目的等重大问题上取得了丰硕成果,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覆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祖国统一、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系统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独创性地提出一系列新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一)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出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强调这是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经的特定阶段,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

(二)提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理论。指出改革是一场新的革命,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僵化停滞没有出路。强调实行对外开放是改革和建设必不可少的,应当吸收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应当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改革的思想。

(三)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强调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

(四)提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强调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归根到底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五)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

(六)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论。指出中国要发展离不开科学,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强调必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力素质的轨道上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理论。

(七)提出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理论。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是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理论。

(八)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九)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

(十)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指出社会主义不仅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理论。

(十一)提出社会主义和平发展理论。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强调中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既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通过自己的发展来促进世界和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

(十二)提出走中国特色精兵之路的国防和军队建设理论。强调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加强军队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提出人民军队要肩负起“三个提供一个发挥”的历史使命,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

(十三)提出“一国两制”和祖国和平统一理论。指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中国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强调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出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十四)提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指出党必须适应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新要求,加强和改善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政治、依法执政。强调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党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

这些新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表明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不断发展进步,最根本的就在于它既破除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既继承了前人,又突破了陈规,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是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生动而具体地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赋予马克思主义新的鲜活力量,再一次有力地证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仍然是共产党人正确认识和运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锐利思想武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又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典范。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五

论文摘要:毛泽东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产物,在指导中国人民革命运动和创建繁荣的祖国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建国之后的思想改造产生重要影响,为近代思想改造指出了“人人都是改造对象、树立正确价值观、掀起群众路线”等思路。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适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思想的理论特色是其思想改造论,然而,毛泽东的思想改造论强调通过对外在的人的灵魂教化达到内在的精神升华,进而达到主观伦理意志的高度统一。毛泽东的思想改造论对近代思想改造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毛泽东思想影响近代思想改造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毛泽东思想对近代思想改造的影响。

毛泽东思想作为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其内在的思想改造论对近代思想改造起到了很大的借鉴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1认识到人人都是思想改造的对象。

毛泽东曾经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人人需要改造,剥削者要改造,劳动者也要改造。”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针对不同的人群毛泽东采用不同的改造方式,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这充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全面性和战略性:

(1)对于剥削者的思想改造,毛泽东提出应当采取强迫性的改造。对地主阶级的改造主要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通过土地改革强迫地主参加劳动,使其在劳动中改造自身思想,成为新社会的农民;对民族资产阶级则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转变其剥削阶级立场,使其参加劳动,成为工人阶级一员。

(2)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是毛泽东思想中最为重视的一部分。知识分子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关键因素,要成功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重视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主要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倡导知识分子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尽管在后期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中出现了过急、过“左”的错误,但是总体来说还是一种先进的想法。

(3)对领导干部的改造则主要从反腐败展开。1951年的“三反”斗争,1957年的“开门整风”运动,以及60年代初的“四清”运动都是围绕反腐败这一主题展开的,也是对领导干部思想改造的一系列实践。后期的““””运动尽管也是一种体制外的解决干部问题的实践,但由于“_”的利用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也证明了解决干部问题仅仅靠思想改造而没有制度辅佐是难以顺利实现的。

(4)对农民的思想改造。对农民的思想改造是重中之重,毛泽东一直将其放在重要位置,认为通过向农民群众灌输社会主义思想,批评资本主义倾向来消除农民自身落后、分散、自私自利等落后思想。

毛泽东针对不同人群的思想改造方式为近代思想改造提供了新的思路。

1.2思想改造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价值观。

中国共产党通过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之后建立了新中国,然而长达几千年的封建思想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彻底消灭的,因此,建国之初整个新中国的思想改造核心便是针对封建主义的思想残余改造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毛泽东在当时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将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价值观作为思想改造的目标。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主张自私自利,强调官本位,一切都以“我”为中心,从自己出发建立私人关系网络,官本位则是官僚主义的“老爷”作风,这些都违背了毛泽东“公平”“公正”的价值观。

针对这些残留问题,毛泽东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他主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论是处于什么岗位上任何一个人都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谋取私利。在当时也树立了诸如张思德、白求恩、雷锋等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战士榜样。只有具备了这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品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价值观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克服种种困难。毛泽东提出的“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一直备受人们重视,在近现代思想改造过程中也一直被奉为圭臬。

1.3以群众运动作为思想改造的推动方式。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一直以来所坚持的,毛泽东认为:“什么工作都要搞群众运动,没有群众运动是不行的。”群众是所有工作的基础,在新中国建立后的三十多年间,我国几乎每年都有群众运动。在思想改造中走群众路线,一方面在广大群众中掀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浪潮,解剖自己,改造自身思想,另一方面通过广大群众带起的思想改造浪潮对各阶层人民产生强大的压力,迫使其转变思想,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为了强化群众运动的作用,毛泽东将大鸣、大放、大辩论和大字报融入到群众运动之中。借助毛泽东的“四大”,群众一方面通过批判、批斗等形式帮助改造对象完善其思想改造。而另一方面,通过对别人的揭露、批判等形式,可以起到教育自己的作用,实现自身思想的完善。

以群众运动推动思想改造的方式在建国期初的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成功实现了冲破封建主义思想束缚、转变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的目标,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群众运动也存在一些负面效应,一些思想文化领域的问题靠群众的批判、批斗运动往往会造成混淆政策标准、颠倒是非、伤害人心、践踏民权的后果,这些也是以后思想改造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方面。

2.高举毛泽东思想大旗继续完善思想改造。

2.1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体系的科学性。

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毛泽东思想是革命前辈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在漫长的革命史中总结出的经验教训,要高举毛泽东思想大旗继续完善思想改造必须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体系的科学性。在漫长的革命史中新中国是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成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构建思路是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产生的,整个新中国的进步和繁荣也是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实现的。要深入理解和贯彻一个思想,首先要做的是认识其科学性,从灵魂深处对其认可。

2.2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重大作用。

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在我们高举毛泽东思想大旗的时候要坚持认识事物的两面性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其进行评价。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正确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功过,确立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关系到怎样看待党和国家过去几十年奋斗的成就,关系到党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道路。”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一是不能以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否定其思想的重要历史作用;二是不能以毛泽东思想中一些具体结论过时为由否定其思想的先进性。

2.3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

任何一个思想的完善都是不断坚持和发展的过程,学习毛泽东思想要变成现实我们应当学会传承,毛泽东思想之后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理论都是对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拓展和完善。

3.结语。

毛泽东思想为近代思想改造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起到很大的借鉴作用。无论是建国之初还是现在,毛泽东思想始终作为我党的指导思想延续并发展。要实现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我们必须在以后的思想改造过程中继续高举毛泽东思想的大旗。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vol7:87.

[2]张述元,刘斌。思想改造——毛泽东对建立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有益探索。理论前沿,2007,(10).

[3]方健,尚金州。从毛泽东思想内涵认识的嬗变过程看我党对毛泽东思想的运用和发展。辽宁警专学报,2008,(6).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很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提出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改革开放城市规划建筑管理。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城市管理工作日益得到重视。实现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则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如何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一直是城市政府的努力方向,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城市管理现状和问题,并浅谈相应的对策,提供部分个人意见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优化城市管理环境。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

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二是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三是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四是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干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五是传统城市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市整体利益的代表,城市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等。

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建筑是组成城市的基本细胞,精制而富有特色的建筑最能展示城市的艺术性。建筑广义概念包括单体建筑物及桥梁、堤坝、高架快速路、电视塔等构筑物,是对城市形体环境质量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城市规划的内容也能够细微到桌椅、灯具甚至标志物,是与建筑管理仍有质的区别。城市规划对城市是从整体形象把握,即使具体到任何细小局部时,设计师依然将每个细部作为城市空间体系中的一个部分进行设计,而建筑管理只是关心在特定空间的某一建筑,却很少关心它的邻居,缺乏对城市空间的总体认识和把握。

这就存在一个协调上的问题。城市规划以城市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作为主要对象,而一个好的城市规划则在于整体环境的和谐、优美,不仅仅是单纯的建筑单体设计。沙里宁(en)在《论城市》中提出城市体形环境设计的三条原则,其中第二条就是“相互协调的原则。”他继承了c。西特的《城市建设艺术》一书中总结中世纪欧洲城市建设艺术中强调的“互协调要素”,并加以发展,指出自然界虽然千变万化,但又是相互协调的,因此,在人类建设新城也应该遵守这条原则。在沙里宁的实践中,把建筑管理、户外空间以及园林绿化等融为一炉,形成一个完整和谐的整体。

而我们的城市,最缺的就是关系,建筑与环境之间没有关系,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没有关系。单独看,有些还不错,放在一起就是乱七八糟。我认为这不是单纯建筑的问题,而是城市规划建筑管理相协调的问题。城市规划并不直接设计建筑,但是却对其区位、布局、功能、形态,包括体量、色彩、质地及风格等提出合理的控制与引导要求。要实现城市规划与建筑管理的协调,那么建筑实体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关键不在于一楼一房本身的优劣,而是建筑体和构筑物的群体效应,如对城市天际线的影响。组织建筑群体时,既要考虑其在城市环境中的历史文脉,也要考虑其环境文脉。古、旧建筑能够反映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要尽力予以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

城市建设既是提升地方形象、实现和谐人居的现实需要,又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建议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3.1规划与建设相统一。

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建设,以高起点规划提升城市品位,准确把握城市定位,把产业发展纳入城市规划与建设之中,依托当地城市特色产业的支撑,促进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双轮驱动。通过专业市场、现代物流和科技创新服务,构筑共建共享的城市平台,放大产业的集群效应、联动效应和辐射效应。

对重要规划建设项目,通过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举行听证、动态巡查和跟踪监管等,增加透明度和认知度,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城市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坚持建一项工程,创一个精品,出一个亮点。

3.2新城与老城相融合。

在推进城南新区建设的同时,加快城北片区拆迁改造进程。在改造新建时留足公共用地,增加绿地面积和健身场所,不断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改造一块,提升一块,切实改善老城区的人居环境。

新城区的建设和老城区的改造,应注重建筑风格、人文特色、水绿风情的有机融合。严禁乱搭乱建,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降低拆迁的难度和成本,推进城市和谐有序发展。

3.3局部与整体相协调。

沿街建筑应适当退让,高低楼应注意协调,建筑群不宜过密,留足绿地空间。尤其是沿街南侧的高层建筑不宜过高过密,应考虑过渡空间和采光空间,以提高城市的通透性。

更多地引进综合实力强、开发水准高的大型开发公司,建设规模较大、功能较全的小区,力求达到开发一个小区、建设一片新城。同时对原有老小区整合改造,逐步解决小区碎片化问题。街道、片区的建筑风格、建筑样式、建筑色彩要相对协调,一街一景、一路一品,打造各具特色的商业街、文化街、美食街。

3.4地上与地下相配套。

根据地面道路和建筑物布局及其功能,超前编制地下管网详规,统一建设地下给排水、供气系统和管线网络,解决地上与地下不够配套问题。

供电、电信、广电、移动通讯等部门应加强合作,尽量实行一管多用,使地下管网一次铺设到位。对地下管网建设滞后的地段,要统筹协调,同步施工,避免地面“一破再破”、反复修补。

加强城市消防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消防网络,特别应重视高层建筑的消防,确保城市消防安全。在地面增设车库和停车场的同时,加大地下和空中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力求更多车辆进场入库、有序停放,以缓解停车难问题。

3.5软件与硬件相兼顾。

大力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文化网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淮杂“非遗”品牌,打造淮杂传承基地,进一步放大淮杂特色文化效应。

总之,我们在城市的规划管理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规划城市,以务实的作风建设城市,以人性化的措施管理城市,就一定能建设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态、和谐、美好城市。

[1]孙启广,浅谈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建设,2009年第8期。

[2]刘伟,浅谈现代城市规划的新思路[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年第1期。

[3]庞春雨,对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若干思考[j],学术交流,2008年第8期。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七

:我国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农村法治建设的支持作用,需要在保证农村法治建设取得理想效果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围绕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阻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的主要因素、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相关措施等方面展开讨论,在对农村法治建设面临的困难及影响因素有所掌握的条件下,提出完善农村法律法规等解决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党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手段。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要从扩大基层民主、提高村民自治程度等方面出发,保证农民群众自觉行使自己权利,并将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当作新农村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实现新农村法治化,是新农村建设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将农村建设与农业发展结合起来,可在良好的法律环境下,为农村建设提供广阔空间。

1.1农村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法律制度是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提,同样是促使农村法治化的依据。但是目前我国农村运行的法律制度还存在立法不完善的缺陷,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农村建设各个领域,使得农村基层干部在开展工作时无法可依。并且有的法律制度内容操作性较差,没有做到与农村法治建设实际情况相结合,尤其是法律责任还没有明确界定,会降低法律制度的规范功能和强制功能。除此之外,农村有的法律规章还没有及时修正和完善,不能满足农村法治建设需求,无法发挥法律制度在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1.2农民法律意识薄弱。

农民法律意识是指农民有关法律的知识理论、心理、思想及观念的总和,能体现出他们的法律认知程度。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但是还存在农民主体意识薄弱、对权力盲目崇拜等问题。农民法律意识对其法律行为有直接影响,是提升法治舆论导向作用的重要来源。目前广大农民群众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极少借助法律手段来保障其自身权益,在农民法律意识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会对农村法治建设带来较大阻碍。

社会主义农村法治建设比较落后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基层政治体系运行问题。我国在基层政权管理方面,通常采取党政两套班子共同管理的方式,在农村法治建设中运行这一政治体制,还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的情况。相关制度规定中指出同级党委领导只单纯体现在关键决策制定上,不应由党委直接办理行政类工作。但实践过程中,无法做到各部门职能明确,这种情况下不会影响管理工作开展,但会造成农民诉讼无门,对农村法治建设有不利影响。二是经济发展落后会阻碍农村法治建设。长期以来,受到城乡二元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导致农村经济滞后于城市,农民收益增长缓慢,农业效益差。并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全,在交通和水电建设等方面有所不足,是制约农村法治建设良好开展的经济因素。

3.1健全农村法律法规。

为了推动农村法治建设进程,需要从健全农村法律法规这一角度出发,为农村建设奠定基础。需要将有关农村的法律制度作为法律体系重点内容,注重这些法律条例的完善和实施[1]。例如,我国加大了对《农业法》制定及实施的重视,围绕农业发展建立了结构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及相互影响的法律体系。另外,为了有效落实农村法律法规,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及立法原则,以促进和保障农业发展作为法律法治制定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做到法律法规的制定符合农村法治建设需求。另外,还应尽快制定有关农村经济建设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明确农村市场主体、保障农村市场正常运行、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条例,为农村发展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

3.2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

要想保证农村法治建设朝着正确方向开展,则应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法治理念,这是新农村建设良好开展的关键。实际进行农村法治建设时,要根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将涉农法律问题的解决放在突出位置,最大程度发挥法治力量在农村建设上的推动作用[2]。并且在法治理念有效树立基础上,能促使农民群众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法治化程度,将相关法律制度落实到农村建设中。首先,要做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尽快构建以工促农的经济增长机制,在城市发展带动下,充分挖掘农村经济发展潜力,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经济基础,是实现农村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机制。其次,应遵循民主管理要求,适当加大农民基层干部的行政权力,为农村法治建设有序进行加以保障。具体来说,确定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能动性,能有效加快农村的法治建设进程。

3.3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农民群众法律行为对农村法治建设效果有一定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大对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以便确保农民行为规范。并且农民群众是农村建设的主体,提高对其的法治素质是建设法治化农村的关键,只有在农民具备较高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才可为农村建设提供较大推动力。相关部门要针对农民群众组织相应的培训教育活动,以法律知识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并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加强农民法治思想建设。要将有关农民利益的法律教育及宣传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从建设和谐农村、维护农民利益等要求出发,加大对农民法律素质的培养,以便加强其自治能力。同时,还应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激发基层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并实行考核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掌握情况、法律素质等进行评价,以便为其提供专门的法律知识指导,发挥他们在农村法治建设上的重要作用。

3.4加强农村法律服务。

除了上述措施外,还应通过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来确保农村法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主要是农民学习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是需要高质量完成的工作内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完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使得他们能做好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3]。

为了促进我国农村的良好发展,需要从农村法治建设角度出发,采取一系列建设措施,为农村发展奠定基础。当前新农村法治建设还面临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和法治建设物质基础落后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因此,要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从基础制度建设、法治意识培养等多个角度出发,为农村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1]王晓艳。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困境及对策[j].山西农经,20xx(4):1-2.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八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从这一定性来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覆盖收入、环境、精神、文化、政治等诸多方面的综合体系目标和价值理念。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农民收入的增加,生活物质水平的普遍提高,而且包括优美整洁无污染的农村环境保护,是农民安居乐业的乡村乐土。而现实生活中,各地农村在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过程中,过多的采用粗放型的发展方式,高能耗的企业纷纷上马,对于农村的环境保护却没有应有的足够的重视,已经一定的后果。近年来,我国广大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凸现出来,并且有加剧的趋势,在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癌症村”等令人震惊的现象。农村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破坏农村生态平衡、激化农村社会矛盾的重要诱因,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经济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如何立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提出构建农村环境保护体系,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新农村发展思路的提出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思路,揭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篇章。2017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中,党和有关领导人首次提出了全面建设新农村的战略决策。新农村建设意味着新的思路,新的发展目标,新的发展挑战。其中核心在于农民增收,重要的手段在于工业反哺。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利益反哺带来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增收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的问题,而其中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则是愈发尖锐的难题之一。

目前在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取得一定进展的同时,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却不断恶化。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迅速增加,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农村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农村的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水体污染严重影响农业生产,乡镇企业污染加剧,小家庭作坊污染严重,畜禽养殖等农业活动的废弃物污染日益加重且综合利用率低,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日趋严重,成为新的污染源。特别是工业发展迅猛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经远远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给我国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带来严重影响。

党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就是要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观念,构建系统祥和的生存发展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求我们要跳出“就三农抓三农”的传统定势,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格局中,把农村进步放到整个社会的进步中,从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环境等综合体系的角度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把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中,进而统筹规划政策、公共资源、基础设施及产业布局,从根本上拒绝工业反哺对农村环境造成的伤害和破坏。因此,无论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还是人口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我们都必须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切实解决好农村环境全面发展的重大问题[1]。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九

本文以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艺术设计的发展作为设计理论及实践中的经验问题,总结出当代我国艺术发展的基本特征,为艺术设计事业的更好发展提供可以借鉴的参考。而且对于艺术设计的发展和我国发展历史的曲折经验作一般的陈述,总结我国的艺术发展的经验和教训。

艺术;设计;发展;未来。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岁月里,我们的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不断完善,物质生活的需求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要,将更加多的注意力加在精神文明的富足之上。在这种历史条件的催促下,我国的艺术设计渐渐步入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新纪元,有了质的飞跃。主要体现在艺术设计思想的解放、艺术设计理论的丰富、艺术设计理论领域的扩大、艺术设计的创新精神不断树立上。这一切的活跃表现使得我国艺术设计空前繁荣,学科的规模和规格不断提高,学生人数不断突破历史新高,艺术生的水平也在不断的上升,为我国的设计事业发展输入了新鲜的血液[1]。同西方相比,我国的艺术设计发展历史非常短暂,二者存在较大差异,使得西方的艺术设计很难融入到中国,而中国的艺术设计理论也很难得到西方艺术设计中的地位。因此,我国可以发展的潜力非常的大,艺术设计的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等着我们去探寻。总结艺术设计的过程、理论特征及其观念的认识,完善我国艺术设计体系特征,为理论研究和应用领域提供新的道路和方向正是我们正在走的路。

“新的设计理想的实现首先在于对现实的反思,只有反思才能痛定思痛,调整寻求的目标”[2]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大显成绩,技术与科技的创新发展使得艺术设计走进普通人的生活中,所有的事物方方面面都已经和艺术设计融为一体,艺术设计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比比皆是。艺术设计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无知的需求,为了一目的时刻的服务人民大众。人民的物质生活变得越来越丰富、舒适和便利了,但量的丰富不代表制得丰富[3],技术是不断的提高。可是人们一味的寻求技术的提高,而忽视了艺术,艺术的本质是人性而不是技术。个性能被这样慢慢的埋没,我们要保证我们的艺术内涵不断的发展和传承。艺术是我们永远执着的追求,寻求艺术精神在现在设计上的体现是我们的目标。通过艺术设计在中国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设计出现了很多急功近利的平庸之作,对于西方艺术语言的复制和模仿不断的出现,导致这种“重复”对我国的设计发展毫无意义。多数人打着“全球化”的口号对西方设计进行模仿,把自身拥有的民族性和地方性的优势抛开脑后,生硬的设计一些国际化的东西。艺术需要站在自己民族性和地方性的特征上出发,发掘自身的特点与众不同之处,立于特别之处寻找个性。在全球化的大流之下占有一席之地,取决于设计者们创造源泉在自身的时代和文化大背景之下接受和转化设计源泉的能力。全球化为设计师提供了一个很大的平台交流资源信息,在结合世界文化同时融入自身民族性和地方性的个性因素,形成独特的设计体系,这就是对的发展。21世纪的主流是绿色设计。绿色设计是当今世界的一大主题。全球出现的大规模污染影响已经让人类心存胆怯,对于绿色问题越来越重视。这是人与自然和社会结合的一个设计问题,让这些因素和谐结合在一起,让人考虑绿色环保的问题同时贯彻绿色体系,在生产、包装、材料和设计上都考虑到绿色环保。给人们带来一种新的生活体验,因为在一起生产发展的同时消耗和破坏了很多赖以身存的资源,要为设计的责任和作用考虑。摆脱掉无限制的消耗,走绿色设计体系。这不只是一种技术层面上的考虑,而是从设计的根源人的角度,不局限在设计形象和功能上,给人带来一种精神上的体验和改变,改变人们之前错误的消费观念。以绿色保护环境为目标,传递正能量。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有目共睹。新时代的需要就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了贯彻这一历史革命使命,更加不能忘记我们的民族精神。把我们的民族精神和本土的文化精神融入到艺术设计当中去,以独特的民族面貌出现在世界的舞台上,把中国设计和中国制造的东西变成一种特色,一直是我们的理想。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在国际竞争中磨灭掉自己的特征是不明智的,是短见的。从文化上看特色和个性是屹立于世界之林的重点,失去了自己的文化重心和文化特色会存在很大问题。我们需要一个全球化的视角,还需要一个理性的思维和胸怀,把自身的个性较好审视,将本土和世界的东西相互结合,将达到新的提高和转变。

我国的艺术设计在时代的大背景之下在寻找自己的道路。这条道路需要我们去摸索,我们之前从未有经历过这样的时期。在坚持民族性、地方性和个性的同时遵循全球化的大时代发展趋势,把独特的文化内涵资源和全球化共享资源结合,形成一个独立的设计体系。与此同时计算机对于艺术设计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艺术设计的发展于计算机的技术息息相关,艺术设计必须吸收其他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发展自己,从而更好的达到服务人民大众的宗旨。数字图像技术为自身的发展带来了空前的发展和设计技术上的革新,引发了设计思维和设计理念的改变,灵活运用电脑技术才能为艺术设计带来显著的设计效果,才能完成赋予艺术设计的使命。电脑对于艺术设计的工具有非常的快捷和便利,给设计者的资源越来越丰富,使设计者们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制作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同时电脑效果带来了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科学效果,为艺术设计的创新思路提供了非常卓越的好处,这一场对于艺术设计的革命,技术与艺术的辉煌合作成果。但是就当下来说,在我们对于科学技术带来便利窃喜的时候,弊端也渐渐的显现出来了。由于电脑给于艺术设计带来的便利使越来越多的人追求广泛性和群众性,大多人认为掌握了电脑技术就可以完成艺术设计了的错误观点。技术只是辅助设计者作图的工具。有些人过于看重利益的效果,而追求商业上的效果,艺术设计变得越来越生硬、缺乏美感或者是单调面目雷同,这就是缺乏艺术修养和艺术语言的结果。因此,我们应该做的就是运用成熟的电脑技术帮助我们完成艺术设计,灵活运用艺术设计中应该拥有的视觉艺术美感和视觉艺术语言来传达设计表达的东西。电脑只是一个手段和工具,视觉艺术语言才是我们应该遵循的艺术真谛而非电脑技术。不断丰富自身的艺术修养的高度,从基本的手稿就开始不断完善自己,不能从设计的开始就完全依赖电脑,笔杆才是我们设计的灵魂,我们永远是艺术家而不是一个电脑操作者。现代艺术设计的内涵非常的丰富,我国的艺术设计道路才经历了很多的时间考验,全面总结中我国的艺术设计发展现状和趋势还需要大量的参考来继续思考。我国的现代艺术设计还是一个年轻的产业。21世纪应该怎么走,在世界浪潮中走出中国风是我们年轻一代艺术设计者们的责任和使命。我们的时代需要我们携手共进,跟进时代的步伐,顺应社会需要的脚步,为中国艺术设计走向世界而共同努力[4]!

[1]童宜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艺术设计的发展特征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2.

[2]方李莉。新工艺文化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58.

[3]王君。论现代艺术设计发展的新趋势[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5.

[4]杨天明,薛立克。浅谈中国现代艺术设计的现状和趋势[j]。美术大观,2007.

毛概社会主义建设的论文篇十

(一)涉农法律法规自身存在缺陷农村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首要问题。这主要表现在:涉农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许多农业工作领域出现无法可依现象;很多法律法规不能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业基本法律(如《农业法》、《村委会组织法》)的配套法规、规章不健全,且可操作性差;农民的应有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如劳动权益保护方面,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显然,占中国劳动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劳动者被排除在了《劳动法》之外,其劳动的基本权益也就无从保护了。

(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普法宣传教育构成了基础性障碍。同时,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形式也是问题重重。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不能做到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宣传,而是重视经济发展,轻视法制建设;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时不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易被群众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部分乡村干部不懂法、不认真学法,对法律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很肤浅的层面。农村基层治理基本处于“人治”状态,基层干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还很普遍。

(三)农村执法面临诸多困境。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只是一味的追求结果,而不在乎执法程序,视农民为“刁民”,漠视农民利益,甚至粗暴践踏农民的合法权益。知法犯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的现象在农村执法过程中时有发生。一些执法机构,特别是行政执法机构已经形成了特定的利益链条和利益集团,往往集多种权力于一体,自己既是执法者又是违法者,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利,借执法之名,以违法的手段和形式巧立名目,乱处罚、乱收费,为本部门谋取非法利益。

必须多管齐下,全方位、多角度地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农村法制建设的实质性措施(一)加快和完善农村法制建设,建立完备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西方国家法制化程度之所以比较高,首先要归功于他们有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以此为鉴,这就要求我们国家的立法部门必须大力加强涉农立法工作,尽快填补农村工作中的法律空白地带,首先做到农村的各项工作和出现的问题有法可依。其次要更新立法观念,立法工作紧跟时代的发展需要,以农村的改革发展现状作为涉农立法的现实依据,制定既能适应农村发展需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能符合中国农村传统礼俗观念,容易为广大农民接受的涉农法律法规。另外,涉农立法要体现科学化,立法人员要经常到农村调研,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要体现人性化,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和国民待遇。对于已有的农业法规应提高其可操作性,出台相应的解释性条文和配套法规,使这些法律法规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有的积极作用,而不是让他们仅仅作为一纸空文存在。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在农村客观现实条件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必不可少的一个途径。领导重视与否是农村法制建设能否得到加强的重要因素,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对农村法制教育的深远意义有清醒认识,明确法制教育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一方面,要明确责任、建立日常性的普法制度、注重实效,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探索积极有效的法制宣传形式,利用有效的宣传教育载体、实用的教育内容和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让农民群众认为应该并积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另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应该采取自上而下的教育方式,让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带头学法,以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执法体系,是改进农村执法状况和效率的必需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完善这一体系的基础任务,要让农村执法人员认识到他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漠视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更不能以“官老爷”自居,利用手中的职权滥施处罚,践踏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是完善农村执法体系的核心任务,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执法机构力量薄弱、政事不分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执法力度和实际效果,必须从制度入手推进农村执法机构改革,这是农村执法机构建设的根本出路。地方人大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农村执法行为的监督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外部调控因素,外部监督是减少和制止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执法机构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等现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农村执法的公开度和公正性,提高国家法律和执法机关在广大农民心目中的地位。

(四)大力完善基层法律援助体系,提高农村法律援助水平法律援助虽然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很短,但是却取得了不凡的成绩。法律援助为广大弱势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民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尽管如此,还是要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体系的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予以大力支持,特别是资金上的支持,同时呼吁专门的法律援助人才进一步的向农村倾斜,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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