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汇总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1:1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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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很有意义的工作,它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做出改进。注意总结的语言表达和写作技巧。在此,小编整理了一些总结写作技巧和实例,期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一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和健全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应收帐款在售前、售中、售后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财务的监管。

(一)、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各项条款。

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以避免日后处理应收帐款时与客户产生分歧而带来经营风险:

1、要严格检查以杜绝无效合同的出现。签订合同要贴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和“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代理是否合法、资信是否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贴合规定)。

3、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违约职责;

4、确定合同期限,合同结束后视状况再行签订;

5、加盖客户的合同专用章(避免个体行为的私章或签字);

(二)、定期的财务对帐。

财务要构成定期的对帐制度,每个月务必同客户核对一次帐目,以免造成单据、金额等方面的误差,给应收帐款的管理带来困难,避免双方财务上的差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而造成呆、死帐现象。同时,对帐之后要构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如客户加盖公章回传等,而不是口头承诺。

(三)、减少赊销运作方式。

销售人员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或为了完成销售目标而采取赊销结账的运作模式。这种销售模式是客户拖欠应收货款的土壤,并极易造成呆、死帐的出现。我们已制订了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鼓励销售人员采取现款现货等方式合作,尽量减少赊销的方式。

(四)、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

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够做到现款现货的客户很少,我们要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对不同的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根据前期合作状况,对客户的信用状况重新评定。

(一)、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

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职责人。

1、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账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2、公司根据用户信息档案、历史交易记录、年交易额等,对客户实行分类管理,划分为a、b、c、d四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a类用户:商业信誉良好,严格执行供销合同,货款及时归还。

b类用户:商业信誉一般,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资产质量欠佳,现金支付潜力不稳定,基本能按合同执行,偶有拖欠货款记录,经催收能归还。

c类用户:业务量占公司总业务量比例很小,但又务必持续业务往来关系之客户,务必采取款到发货。

d类用户:产生遗留拖欠货款,务必及时清欠之客户。

3、签约时要对销售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逐一审查核对,合同的每一项资料,都有可能成为日后产生信用问题的凭证。合同是解决应收帐款追收的根本依据。

(二)、客户发生欠款的危险信号: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客户出现的一些信息,对应收货款的安全性是有警示作用的。如:

1.办公地点由高档向低档搬迁;

2.频繁转换管理层、业务人员,公司离职人员增加;

3.受到其他公司的法律诉讼;

4.公司财务人员经常性的回避;

5.付款比过去延迟;经常超出最后期限;

6.多次破坏付款承诺;

7.经常找不到公司负责人;

8.公司负责人发生意外;

9.公司决策层存在较严重的内部矛盾,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确;

10.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确赢利的投资(投机)如:股票、期货等;

11.不正常的不回复电话;

12.开出超多的期票;

13.银行退票(理由:余款不足);

14.应收帐款过多,资金回笼困难;

15.转换银行过于频繁;

16.以低价抛售商品(低于供货商底价)。

17.突然下过大的定单(远远超出所在区域的销售潜力);

18.发展过快(管理、经营不能同步发展)。

当客户出现以上危险信息时,我们应采取果断、迅速的应变措施,能够降低应收帐款的回收风险。

三、销售人员的监管。

(一)、加强销售人员的原则性:

在实际的销售管理过程中,我们会感觉到销售人员总是帮忙客户向公司索要更多的利益。销售人员如何处理公司与客户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经常听到:“双方要到达共赢”,但是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所以销售人员在同客户维持良好的客情关系的同时,务必要加强他们的原则性,也就是销售人员的同情心和职业道德之间的关系,不折不扣的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二)、加强销售人员的回款意识:

我们就应让销售人员培养成良好的`习惯:货款回收期限前一周,电话通知或拜访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确定结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约,应通知对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会前往处理,如对方不能如约,应推荐对方授权其他人跟进此款;在结款日务必按时前往拜访。

1、因为时间是欠款者的保护伞,时间越长,追收成功率越低。

2、最后收款期限。

a、客户拖欠之日数,不应超过回款期限的1/3;如超过,应立刻采取行动追讨;

b、如期限是30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过40天;

c、如期限是60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过80天;

d、如果不立刻追讨,相当于将回款的机会让给别的公司,同时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就相应的提高。

(三)、加强销售人员终端管理、维护潜力: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终端维护的管理办法,不仅仅仅能够降低经销商的经营风险,确保应收货款的安全;同时也能够提升销售业绩,提高公司形象、产品形象在客户心目中的地位,这对及时清欠应收帐款都是有益的。

(四)、提高销售人员追款技巧:

销售人员在成功追收帐款中扮演着很重要的主角,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销售人员在这方面的培训:

1.运用常识;

2.追讨函件;

3.丰富、完善的客户资料档案;

4.让对方写下支付欠款的承诺函件,并加盖公章;

5.与负责人直接接触;

6.录音;

7.向警方求助;

8.谨慎从事;

9.丰富自己财务、银行等方面的知识,如:支票、电汇、汇票、承兑汇票、退票等。

四、成功追收应收帐款。

1.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资料是否准确无误?

(二)、已被拖欠款项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款项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带给拖欠款项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欠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7.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供货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8.要求协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对于呆/死帐的处理方法:

1.折让。

2.收回货物。

3.处理抵押品。

4.寻求法律协助。

5.诉讼保全式。

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凡离职的,应在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务必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并填制应收账款交接单由交接人、接手人、经理等人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职责。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二

1.1本制度内的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

1.2根据合同规定,客户需预先支付货款的,且已实际付款形成的预收款。

1.4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支持公司营销活动,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投资损失和管理成本,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1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分别由总经理、销售副总、财务部、销售部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别对应收账款管理活动中不同的职能负责。

2.2.4负责确定在应收账款管理活动中相关部门、员工的责任。

2.3.1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工作,应该在应收账款发生之日或应该确认之日及时准确地确认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发生后,及时组织收款并进行会计核算。

2.3.2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和客户财务部核对往来款项,并取得客户对往来账户发生额、余额的书面认可。

2.3.3对账工作的频率要根据和客户往来的频繁程度确定,一般应该不。

2.3.4财务部负责具体收款手续的办理,在销售部和客户达成付款一致意见后,财务部可以派人到客户方完成收款工作。特殊情况下,销售部可以代替财务部办理收款手续,但必须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下才可以代替,且事后收款的工作结果必须得到财务部的认可。

2.3.5财务部要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时回。

2.3.6财务部负责编制应收账款催收通知书,交业务人员、销售部进行。

账款催收。对经过长期催收,确实没有回收可能性的应收账款,财务部负责组织材料申报核销。

2.3.7应收账款经批准核销后,财务部应该设立专门的登记簿登记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并且要定期检查,如果日后能够回收,应该及时回收。

2.3.8财务部负责公司应收账款的信用管理,负责公司信用标准、信用条件的制定,负责审查客户的信用条件、经营部的信用调查报告和给客户信用额度的最终审定。

2.3.9财务部要主动和客户方财务部门建立联系,必要时协助收款。

2.4.1负责和客户协调,解决应收账款回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对账款。

2.4.2在货物销售期间,销售部是主要的收款责任人,如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下,销售部应尽力解决,如实在无法解决,报请副总,请律师出面解决。纠纷解决后销售部负责收取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

2.4.3销售部在合同签订后,应该弄清楚客户付款程序、不同部门在付款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公司的相关部门对口开展工作,保证货款的按时回收。

2.4.4销售部负责按照规定的信用调查标准,开展信用调查,提交信用。

3.1.1应收账款的确认和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密切相关,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的,才能加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1.2企业销售商品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货款尚未收到,也应确认收入并作为应收账款入账。

3.2.2应收账款要按客户核算,代垫或代收款项,也一致核算到客户。

3.2.3当公司收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时,要及时把款项从应收账款账户中转到应收票据账户。

3.2.4预收账款是指公司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要求客户在协议开始履行前,预付给公司的货款。当公司预收账款数额比较小时,可以直接在应收账款账户核算,收到款项时记账户的贷方,收入确认时记借方。

3.2.5当发生以资产抵付应收账款的情况时,要把款项以协议规定的抵债额度从应收账款账户中转出,按物资评估的价值记入资产账户,发生的损失记入当期费用。

4.1.2客户信用额度是指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管理政策的规定,对客户最高赊欠的额度。

4.1.3应收账款管理政策是指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与控制而确立的基本原则与行为规范。

4.1.4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政策由财务部负责,销售部参与制定,总经理审核后下发执行。

4.2.1信用标准:是客户获得公司商业信用额度所具备的最低条件,以。

4.2.2信用条件:是客户享受公司给予信用期限时所要承担的其他条件。

4.2.3应收账款收账政策:是指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拖欠甚至拒付账款时。

4.2.4销售负责对客户信用水平的调查,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表。

4.2.5财务部负责审核,提出客户的信用评级,根据客户销售额度大小,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上报总经理审批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经营部负责通知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

4.2.6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实行动态管理,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4.2.7财务部负责监控公司应收账款信用管理的执行,销售部负责实施。在货物销售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信用额度,不得超额,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

4.2.8销售部在执行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及其他情况,多渠道地掌握客户资料,分析预测客户的未来发展情况及存在的偿债风险。

5.1公司应收账款实行分类管理,账龄时间的长短为分类的基本标准,并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和还款意愿。

5.2应收账款分为正常应收账款、逾期应收账款、呆滞应收账款和呆账,具体标准如下:。

5.2.1正常应收账款:账龄在信用期内或超过信用期不足20天。

5.2.2逾期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信用期20天且在90天内。

5.2.3呆滞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信用期90天且在360天内。

5.3.3债务人虽然有还款意愿,但其经营状况急剧恶化,从较长时期看没有好转的可能。

5.3.4债务人遭受了巨大的自然灾害,短期内难以恢复。

5.4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分类,每月在进行账龄分析的同时进行应收账款的分类。

5.5销售部负责收集客户的经营信息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进行分类调整。

5.6公司要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和呆滞给予特别关注,要采取各种方式努力清收。

5.7公司要对呆账应收账款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手段清收,年末要从公司的整体绩效考核利润指标中全额扣除呆账应收账款,以后实际收回时计入当年绩效考核利润指标里。具体扣除标准要由年度应收账款管理政策规定。

6.1财务部每月要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根据账龄和应收账款的状态,填写应收账款催款通知书,总经理签发后交销售部负责催收。

6.2财务部每季度要组织召开由总经理主持的应收账款评审会,评价各客户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确定具体客户的收账方针。

6.3基本的营收账款收账政策根据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确定,可以按以下标准把握:

6.3.1回收可能性在90%以上,一般不要打扰客户,等待客户主动付款。

6.3.2回收可能性在70%-90%之间,可以措辞委婉地催收,尽量取得客户方对催收应收账款的理解。

6.3.4回收可能性在50%以下,应措辞严厉,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6.4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的员工要根据公司确定的收账方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手段,无论是否能够收回款项,每次必须要求对方签收逾期催款函,交财务部存档。

6.5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的员工每次催款要填写收款情况报告表。

6.6催收应收账款发生的费用要列入部门费用管理,一般要包括差旅费、必要的招待费、人员工资和诉讼费。年初计划阶段,经营部要根据当年应收账款催收计划,制定相应的费用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6.7当发生以资产抵付应收账款的情况时,财务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抵债物资进行评估,如果有损失及时确认。抵债物资收回后,如果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则交相关部门使用,否则,尽快组织拍卖变现。

6.7发生以资产抵付应收账款的事件后,如果造成了损失,要落实到人,按各自应该收款的额度分摊损失额,然后再乘以赔偿比例,具体比例在公司的年度应收账款管理政策中规定。

7.1.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7.1.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7.1.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偿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7.1.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

7.1.6公司根据管理的需要设定的应收账款核销条件。

7.2.1应收账款的损失确认由财务部负责申报,销售部负责收集材料,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2.2应收账款损失确认后,财务部要组织召开由总经理主持的责任讨论会,分析应收账款损失的原因、相关的责任人及给予的处罚。

7.2.3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账款核销后的事务处理,包括向税务局申报应收账款损失。

7.2.4财务部向税务局申报损失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年后45日,超过后税务局不予核销,由于税务局不核销给公司造成不能抵扣所得税的损失,追究财务部处罚,如因销售部不提交相关材料,追究销售部责任。

7.2.5核销后的应收账款经过公司员工努力又重新收回或部分收回,公司应该给予相关人员奖励。

7.2.6本公司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实际发生坏账时,确认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注销该笔应收账款。

8.1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在收到票据后,要交专人保管。

8.2应收票据在到期前或办理贴现前,要和公章印鉴分开存放,严禁提前背书。

8.3应收票据到期后,财务部要及时到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8.4公司资金不足时,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可以持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

8.5应收票据无法收现金时要及时从应收票据账户转到应收账款账户。

8.6公司在收到承兑汇票时,要根据承兑汇票到期日计算贴现费用,业绩考评计算回款时要扣除贴现费用。

9.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修改时也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三

为了加强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减少坏账损失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相关部门的职权、责任。规定了本公司应收账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坏账核销的管理程序。

3定义。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4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4.1财务部。

4.1.1财务部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b)根据坏账损失的处理程序核销处理坏账损失。

4.2销售部。

4.2.1负责处理客户管理,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4.2.2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4.3清欠办。

4.3.1负责集团清欠办公室布置的工作。

4.3.2与销售部协同清收二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4.4仓储部门。

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按照销售发货单据组织发货,确保库存账物相符。

5工作内容。

5.1.1财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5.1.2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销售部、清欠办和公司领导,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

5.1.3销售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包括每个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每笔业务的合同号、经办人员、批准人员,发货方式和日期,发票记录,回款记录和对账、催收记录。

5.1.4应收账款的发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销售交易情况和货物所有权交割情况的有效凭证,包括经过授权审批的合同,经过授权审批的信用政策及客户签收回执。以上材料应作为销售货物、形成应收账款的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5.1.5发生销售退回,由销售部审核批准并负责向客户索取当地主管税务机构出具的退货证明,据此证明开具红字发票。质管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仓储部应清点货物,依据退货产品评审表办理退库。财务部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调整应收账款及相关业务处理。

5.2.1销售部业务经办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5.2.2销售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信用期限内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提醒客户按约付款,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销售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销售部门领导审阅。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不良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并加紧催收。催收无果而金额较大的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于超过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的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如果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2.3销售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5.2.4对于在制定本办法前已形成的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原销售业务经办人已调离本公司又没有业务往来的应收账款,由公司清欠部门负责接手清收。

5.3.1销售部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问题的,必要时由财务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5.3.2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门应定期(至少每季度末)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和库存商品,对已经发货实现物权转移的必须开具发票,核实确认应收款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销售业务人员应追究其责任。

5.3.3财务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销售部、采购供应部共同说明情况,经销售部、采购供应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5.3.4集团内部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财务部应定期对账,编制对账调节表,并由双方盖章确认。

5.4.1财务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分部,与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5.4.2公司对造成坏账损失的销售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扣减提成奖励。

5.5.1在管理和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发生的劳务费用、诉讼费用,作为当期费用计入损益,不得挂账。

5.5.2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签订协议按一定比例折扣收回的,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折扣部分作为损失处理。

5.6.1坏账损失确认原则。

5.6.1.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5.6.1.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5.6.1.3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裁定其诉讼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5.6.1.4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5.6.1.5逾期三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等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企业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5.6.2坏账损失应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审批后处理。

5.6.3坏账损失企业内部处理程序。

5.6.3.1销售部提出坏账核销申请,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提供企业内部证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5.6.3.2执行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规定,财务部根据核销申请经核实后,出具具体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5.6.3.3涉及诉讼的坏账损失,由企业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6.3.5集团内部单位相互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定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债务的财务资料。

5.6.4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由业务部门或单位内部清欠部门追索。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四

为确保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

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应收账款的确认,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计价,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计划财务部,以便于计划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计划财务部

(一)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控;

(二)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

(三)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

(四)负责制作、发布账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

(五)监控、协调和支持催收工作;

(六)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

第七条营销中心

(二)负责公司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

(四)协助公司问题账款诉讼案资料的收集、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业务员

(一)负责即时向本中心反馈客户的重大经营信息,更新对客户的信用政策;

(二)负责所辖客户的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三)对于逾期天的应收账款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计划财务部、营销中心;

(四)协助所辖客户问题账款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营销中心负责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侦察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建立和维护公司市场信息库;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的制定和评审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

第十条信用限额是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及应收账款和按合同应回款未回款的金额总和的最高极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员、营销总监、会计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在公司营销中心组织下对现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每半年营销中心依照过去半年内的销售业绩及信用的判断,会同计划财务部确定客户信用等级,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递至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备案。

第十二条营销总监、常务副总、总经理可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在授权范围内调整对各客户的信用限额。

第十三条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实际运作中业务员可临时提出申请调整客户信用限额,经营销总监确认、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可对该客户调整信用限额。

第十四条对于新客户,在合同评审时由营销中心、计划财务部综合考虑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成本及风险情况,确定该客户信用等级,拟订其信用限额。

第十五条未经营销总监审批,而出现的由于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导致的呆账,其无信用限额的交易金额,由业务员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计划财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账,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协助催收应收款项。每月向营销中心发布“应收账款统计月报”。

第十七条所有应收款项均按账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账项(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编制账龄账目分析,交财务总监审核。定期向营销中心发布上个月的应收账龄分析表。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年向客户发送、回收“往来账款确认单”,并向营销中心通报回收情况统计。

第十九条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计划财务部定期提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指标,用于对业务部门的考核。

第二十条营销中心负责对所负责款项的及时催收,保证合同款项按时到帐。

第二十一条逾期前的催收

跟单员每月月末统计下月付款客户名单及合同情况,发送至营销总监及各业务员处,由业务员对所负责的客户提前天进行付款书面提示,提示其制订付款计划并按时付款。到付款日业务员要确认客户是否按时付款,如不能按时付款要督促其天内给出付款计划。

第二十二条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

(一)逾期10天

1.各业务员负责催收,并及时向营销总监汇报客户逾期原因、客户还款计划等;

2.营销总监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业务员催收款项;

3.对于逾期或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笔账款视为“问题账款”,计划财务部应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时提起诉讼或进行报案。

(1)客户信用情况严重恶化;

(2)客户恶意变更营业场所;

(3)客户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

(4)客户采用诈欺手段(假电汇等)骗取货物,而后未能将货款汇出形成逾期账款的;

(5)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我公司产生坏账的其他情况。

(二)逾期30天

各业务员将客户逾期情况通知营销总监及常务副总,由营销中心、常务副总协助催收。

(三)逾期45天以上

该账款视为“问题账款”(具体见第五章),在与客户协商解决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诉讼。

第二十三条对于某一客户累计逾期一定金额的催收

1.某一客户累计逾期8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员直接催收。

2.某一客户累计逾期在8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下,营销总监作为催收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3.某一客户累计逾期超过100万元,应建立催收临时小组。总经理或常务副总作为总负责人,营销总监、业务员等有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总负责人的工作。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第二十四条对因质量、我方进度或其他纠纷导致客户付款逾期的,印刷中心或纸品中心须出具申请报告,确定明确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由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发送至营销中心继续执行合同或对该客户发货。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问题账款”,是指本公司业务员于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过程中所发生被骗、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超过45天等情况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因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而发生的应收账款,代理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工程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没有按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视同“问题账款”。但情况特殊,经公司总经理特批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条各业务员负责收回全部货款。发生“问题账款”时,应收账款回收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发生“问题账款”时,营销中心和业务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2.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业务员的绩效工资和销售提成。

第二十八条“问题账款”发生后,业务员应于7日内,据实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并附有关证据、资料等,由营销总监查证并签署意见后,递交至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由业务员组织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基本资料栏,由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业务员填写。

第三十条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于收到“问题账款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与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协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办法,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后,协助业务员处理。

第三十一条业务员填写“问题账款报告”时,应注意:

(一)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二)发生原因栏应简要注明发生原因;

(四)处理意见栏供经办人自己表明赔偿意见,如有需部门协助者,需在本栏内填明。

第三十二条未按以上规定填写“问题账款报告”者,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退回业务员,请其于收到原报告的3天内重新填写提出。

第三十三条“问题账款”处理期间,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应与相关部门充分合作。对于计划财务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配合查证等要求,该营销中心有关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

第三十四条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该部门处理的“问题账款”,自该“问题账款”发生之日起30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指出现阶段性结果),应报告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问题账款报告”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应由业务员先以口头提请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但业务员应于次日补具报告。

第三十六条业务员未据实填写报告书,以致妨碍“问题账款”的处理,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报请公司惩处。

第三十七条坏账是指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第三十八条坏账的确认

(一)债务单位破产或撤消,依法定程序清偿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二)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或遗产不足清偿,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三)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现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

第三十九条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四十条公司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第四十一条计划财务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冲减公司当年利润,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

应收账款账龄比例(%)

1年以内(不包括1年)5

1-2年(包括1年,不包括2年)10

2-3年(包括2年,不包括3年)20

3-4年(包括3年,不包括4年)30

4-5年(包括4年,不包括5年)50

5年以上(包括5年)100

第四十二条对于特殊的坏账项目,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按较高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计划财务部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四十四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款项。坏帐的核销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超过董事会授权金额的核销需要报董事会批准。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五

1.1本制度内的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

1.2根据合同规定,客户需预先支付货款的,且已实际付款形成的预收款的,也纳入本制度管理。

1.3应收票据管理也适用本制度。

1.4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支持公司营销活动,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投资损失和管理成本,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1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分别由总经理、销售副总、财务部、销售部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别对应收账款管理活动中不同的职能负责。

2.2总经理和销售副总的职责

2.2.1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付全部责任。

2.2.2负责审批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

2.2.3负责审批具体客户的收账方针和策略。

2.2.4负责确定在应收账款管理活动中相关部门、员工的责任。

2.3财务部的职责

2.3.1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工作,应该在应收账款发生之日或应该确认之日及时准确地确认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发生后,及时组织收款并进行会计核算。

2.3.2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和客户财务部核对往来款项,并取得客户对往来账户发生额、余额的书面认可。

2.3.3对账工作的频率要根据和客户往来的频繁程度确定,一般应该不少于半年一次。

2.3.4财务部负责具体收款手续的办理,在销售部和客户达成付款一致意见后,财务部可以派人到客户方完成收款工作。特殊情况下,销售部可以代替财务部办理收款手续,但必须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下才可以代替,且事后收款的工作结果必须得到财务部的认可。

2.3.5财务部要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时回收货款。

2.3.6财务部负责编制应收账款催收通知书,交业务人员、销售部进行账款催收。对经过长期催收,确实没有回收可能性的应收账款,财务部负责组织材料申报核销。

2.3.7应收账款经批准核销后,财务部应该设立专门的登记簿登记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并且要定期检查,如果日后能够回收,应该及时回收。

2.3.8财务部负责公司应收账款的信用管理,负责公司信用标准、信用条件的制定,负责审查客户的信用条件、经营部的信用调查报告和给客户信用额度的最终审定。

2.3.9财务部要主动和客户方财务部门建立联系,必要时协助收款。

2.4销售部的职责

2.4.1负责和客户协调,解决应收账款回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对账款的回收承担最终责任。

2.4.2在货物销售期间,销售部是主要的收款责任人,如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下,销售部应尽力解决,如实在无法解决,报请副总,请律师出面解决。纠纷解决后销售部负责收取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

2.4.3销售部在合同签订后,应该弄清楚客户付款程序、不同部门在付款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公司的相关部门对口开展工作,保证货款的按时回收。

2.4.4销售部负责按照规定的信用调查标准,开展信用调查,提交信用调查报告,经审定后通知客户。

3.1应收账款的确认

3.1.1应收账款的确认和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密切相关,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的,才能加以确认。

3.1.2企业销售商品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货款尚未收到,也应确认收入并作为应收账款入账。

3.2应收账款的会计核算

3.2.1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参照本公司财务核算制度。

3.2.2应收账款要按客户核算,代垫或代收款项,也一致核算到客户。

3.2.3当公司收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时,要及时把款项从应收账款账户中转到应收票据账户。

3.2.4预收账款是指公司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要求客户在协议开始履行前,预付给公司的货款。当公司预收账款数额比较小时,可以直接在应收账款账户核算,收到款项时记账户的贷方,收入确认时记借方。

3.2.5当发生以资产抵付应收账款的情况时,要把款项以协议规定的抵债额度从应收账款账户中转出,按物资评估的价值记入资产账户,发生的损失记入当期费用。

4.1客户信用额度管理

4.1.1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实行以客户信用额度为中心的管理方法。

4.1.2客户信用额度是指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管理政策的规定,对客户最高赊欠的额度。

4.1.3应收账款管理政策是指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与控制而确立的基本原则与行为规范。

4.1.4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政策由财务部负责,销售部参与制定,总经理审核后下发执行。

4.2应收账款管理政策包括的主要内容

4.2.1信用标准:是客户获得公司商业信用额度所具备的最低条件,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表示。

4.2.2信用条件:是客户享受公司给予信用期限时所要承担的其他条件。

4.2.3应收账款收账政策:是指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拖欠甚至拒付账款时企业所采取的收账策略与措施。企业在组织催收时,也必须权衡催账费用与预期的催账收益的关系问题。

4.2.4销售负责对客户信用水平的调查,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表。

4.2.5财务部负责审核,提出客户的信用评级,根据客户销售额度大小,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上报总经理审批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经营部负责通知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

4.2.6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实行动态管理,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4.2.7财务部负责监控公司应收账款信用管理的执行,销售部负责实施。在货物销售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信用额度,不得超额,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

4.2.8销售部在执行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及其他情况,多渠道地掌握客户资料,分析预测客户的未来发展情况及存在的偿债风险。

5.1公司应收账款实行分类管理,账龄时间的长短为分类的基本标准,并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和还款意愿。

5.2应收账款分为正常应收账款、逾期应收账款、呆滞应收账款和呆账,具体标准如下:

5.2.1正常应收账款:账龄在信用期内或超过信用期不足20天。

5.2.2逾期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信用期20天且在90天内。

5.2.3呆滞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信用期90天且在360天内。

5.2.4呆账:账龄超过信用期360天以上。

5.3发生了以下情况,应收账款可以直接划入呆账。

5.3.1债务人经法院宣告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

5.3.2债务人明示拒绝还款。

5.3.3债务人虽然有还款意愿,但其经营状况急剧恶化,从较长时期看没有好转的可能。

5.3.4债务人遭受了巨大的自然灾害,短期内难以恢复。

5.3.5其他在公司年度应收账款管理政策中规定的情况。

5.4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分类,每月在进行账龄分析的同时进行应收账款的分类。

5.5销售部负责收集客户的经营信息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进行分类调整。

5.6公司要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和呆滞给予特别关注,要采取各种方式努力清收。

5.7公司要对呆账应收账款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手段清收,年末要从公司的整体绩效考核利润指标中全额扣除呆账应收账款,以后实际收回时计入当年绩效考核利润指标里。具体扣除标准要由年度应收账款管理政策规定。

6.1财务部每月要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根据账龄和应收账款的状态,填写应收账款催款通知书,总经理签发后交销售部负责催收。

6.2财务部每季度要组织召开由总经理主持的应收账款评审会,评价各客户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确定具体客户的收账方针。

6.3基本的营收账款收账政策根据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确定,可以按以下标准把握:

6.3.1回收可能性在90%以上,一般不要打扰客户,等待客户主动付款。

6.3.2回收可能性在70%-90%之间,可以措辞委婉地催收,尽量取得客户方对催收应收账款的理解。

6.3.3回收可能性在50%-70%之间,应频繁地信件催款、电话催询及人员上门催收。

6.3.4回收可能性在50%以下,应措辞严厉,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6.4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的员工要根据公司确定的收账方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手段,无论是否能够收回款项,每次必须要求对方签收逾期催款函,交财务部存档。

6.5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的员工每次催款要填写收款情况报告表。

6.6催收应收账款发生的费用要列入部门费用管理,一般要包括差旅费、必要的招待费、人员工资和诉讼费。年初计划阶段,经营部要根据当年应收账款催收计划,制定相应的费用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6.7当发生以资产抵付应收账款的情况时,财务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抵债物资进行评估,如果有损失及时确认。抵债物资收回后,如果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则交相关部门使用,否则,尽快组织拍卖变现。

6.7发生以资产抵付应收账款的事件后,如果造成了损失,要落实到人,按各自应该收款的额度分摊损失额,然后再乘以赔偿比例,具体比例在公司的年度应收账款管理政策中规定。

7.1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收账款可以确认损失:

7.1.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7.1.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7.1.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偿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7.1.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7.1.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7.1.6公司根据管理的需要设定的应收账款核销条件。

7.2确认应收账损失的程序

7.2.1应收账款的损失确认由财务部负责申报,销售部负责收集材料,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2.2应收账款损失确认后,财务部要组织召开由总经理主持的责任讨论会,分析应收账款损失的原因、相关的责任人及给予的处罚。

7.2.3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账款核销后的事务处理,包括向税务局申报应收账款损失。

7.2.4财务部向税务局申报损失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年后45日,超过后税务局不予核销,由于税务局不核销给公司造成不能抵扣所得税的损失,追究财务部处罚,如因销售部不提交相关材料,追究销售部责任。

7.2.5核销后的应收账款经过公司员工努力又重新收回或部分收回,公司应该给予相关人员奖励。

7.2.6本公司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实际发生坏账时,确认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注销该笔应收账款。

8.1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在收到票据后,要交专人保管。

8.2应收票据在到期前或办理贴现前,要和公章印鉴分开存放,严禁提前背书。

8.3应收票据到期后,财务部要及时到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8.4公司资金不足时,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可以持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

8.5应收票据无法收现金时要及时从应收票据账户转到应收账款账户。

8.6公司在收到承兑汇票时,要根据承兑汇票到期日计算贴现费用,业绩考评计算回款时要扣除贴现费用。

9.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9.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修改时也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六

为确保卡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

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应收账款的确认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计划财务部,以便于计划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计划财务部。

(二)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

(三)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

(四)负责制作、发布账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

(五)监控、协调和支持催收工作;。

(六)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

第七条营销中心。

(二)负责公司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

(四)协助公司问题账款诉讼案资料的收集、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业务员。

(一)负责即时向本中心反馈客户的重大经营信息,更新对客户的信用政策;。

(二)负责所辖客户的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三)对于逾期xx天的应收账款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计划财务部、营销中心;。

(四)协助所辖客户问题账款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三章客户信用政策制定。

第九条公司营销中心负责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侦察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建立和维护公司市场信息库;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的制定和评审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

第十条信用限额是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及应收账款和按合同应回款未回款的金额总和的`最高极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员、营销总监、会计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在公司营销中心组织下对现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每半年营销中心依照过去半年内的销售业绩及信用的判断,会同计划财务部确定客户信用等级,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递至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备案。

第十二条营销总监、常务副总、总经理可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在授权范围内调整对各客户的信用限额。

第十三条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实际运作中业务员可临时提出申请调整客户信用限额,经营销总监确认、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可对该客户调整信用限额。

第十四条对于新客户,在合同评审时由营销中心、计划财务部综合考虑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成本及风险情况,确定该客户信用等级,拟订其信用限额。第十五条未经营销总监审批,而出现的由于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导致的呆账,其无信用限额的交易金额,由业务员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计划财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账,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协助催收应收款项。每月向营销中心发布"应收账款统计月报"。

第十七条所有应收款项均按账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账项(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编制账龄账目分析,交财务总监审核。定期向营销中心发布上个月的应收账龄分析表。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年向客户发送、回收"往来账款确认单",并向营销中心通报回收情况统计。

第十九条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计划财务部定期提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指标,用于对业务部门的考核。第二十条营销中心负责对所负责款项的及时催收,保证合同款项按时到帐。

天内给出付款计划。

第二十二条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

(一)逾期10天。

1.各业务员负责催收,并及时向营销总监汇报客户逾期原因、客户还款计划等;。

2.营销总监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业务员催收款项;。

3.对于逾期或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笔账款视为"问题账款",计划财务部应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时提起诉讼或进行报案。

(1)客户信用情况严重恶化;。

(2)客户恶意变更营业场所;。

(3)客户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

(4)客户采用诈欺手段(假电汇等)骗取货物,而后未能将货款汇出形成逾期账款的;。

(5)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我公司产生坏账的其他情况。

(二)逾期30天。

各业务员将客户逾期情况通知营销总监及常务副总,由营销中心、常务副总协助催收。

(三)逾期45天以上。

该账款视为"问题账款"(具体见第五章),在与客户协商解决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诉讼。

第二十三条对于某一客户累计逾期一定金额的催收。

1.某一客户累计逾期8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员直接催收;。

2.某一客户累计逾期在8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下,营销总监作为催收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3.某一客户累计逾期超过100万元,应建立催收临时小组。总经理或常务副总作为总负责人,营销总监、业务员等有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总负责人的工作。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第二十四条对因质量、我方进度或其他纠纷导致客户付款逾期的,印刷中心或纸品中心须出具申请报告,确定明确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由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发送至营销中心继续执行合同或对该客户发货。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问题账款",是指本公司业务员于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过程中所发生被骗、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超过45天等情况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因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而发生的应收账款,代理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工程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没有按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视同"问题账款"。但情况特殊,经公司总经理特批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条各业务员负责收回全部货款。发生"问题账款"时,应收账款回收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发生"问题账款"时,营销中心和业务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2.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业务员的绩效工资和销售提成。

第二十八条"问题账款"发生后,业务员应于7日内,据实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并附有关证据、资料等,由营销总监查证并签署意见后,递交至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由业务员组织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基本资料栏,由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业务员填写。

第三十条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于收到"问题账款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与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协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办法,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后,协助业务员处理。

第三十一条业务员填写"问题账款报告"时,应注意:

(一)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二)发生原因栏应简要注明发生原因;。

(四)处理意见栏供经办人自己表明赔偿意见,如有需部门协助者,需在本栏内填明。

3天内重新填写提出。

第三十三条"问题账款"处理期间,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应与相关部门充分合作。对于计划财务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配合查证等要求,该营销中心有关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

第三十四条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该部门处理的"问题账款",自该"问题账款"发生之日起30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指出现阶段性结果),应报告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问题账款报告"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应由业务员先以口头提请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但业务员应于次日补具报告。

第三十六条业务员未据实填写报告书,以致妨碍"问题账款"的处理,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报请公司惩处。

第六章坏账处理。

第三十七条坏账是指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第三十八条坏账的确认。

(一)债务单位破产或撤消,依法定程序清偿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二)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或遗产不足清偿,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三)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现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

第三十九条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四十条公司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第四十一条计划财务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冲减公司当年利润,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

第四十二条对于特殊的坏账项目,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按较高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计划财务部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四十四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款项。坏帐的核销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超过董事会授权金额的核销需要报董事会批准。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七

遵照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要求,以及本公司货款回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管理的销售区域。

应收账款含货已发出暂未开出增值税发票的发出商品。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作为该地区所属商业往来货款的直接责任人,对货款的回收承担责任。

1、应收账款回款期限:应收账款的回款期限从货物发出日起开始计算。货物发出后6个月回款为正常的回款周期,超过6个月未回款,即为超龄账款,按照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1)正常经营过程产生的超龄账款:

货物发出后超过6个月未回款的,应收账款责任人应承担该货款超期相应的责任,具体考核办法为:按该笔货款销售结算价(销售金额相应的结算费用)的40%考核。以后公司每个月对上述货款清理一次,如果仍然未收回货款,每个月按销售结算价10%的标准考核。依次类推,累计扣款额达到该笔货款销售结算价的100%,停止扣款。应收账款考核后收回,则在收回的次月退回该笔货款相应的考核扣款。

(2)客户破产或改制形成的呆坏账:

a、发货6个月内(含6个月)经确认无法收回或单位破产的:对责任人按销售结算价的100%进行考核。

b、发货6个月以后破产的:应取得客户单位的破产证明,分公司或办事处承担相应坏账销售结算价的70%。

(1)为激励及时回款,按照回款的期限给予及时回款奖励,发货后在6个月内回款给予2%的商务运作费。

(2)回款期限的计算依据:

回款期限按月计算,不精确到日。回款日以账款到达公司账户为准,银行汇票及3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视同现金,3个月以上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收款人承担第4个月至贴现日止的贴息,则可视同现金,贴现率按年利率2.4%计算。

财务部每月对超龄应收进行预警,编制超龄应收账款预警及考核明细表,下发到各办事处,各办事处应及时通知应收账款责任人进行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由外派财务汇总在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应收账款超龄的原因、清收措施及预计回款期限报公司财务部。

应收账款责任人负责与所管理的经销商进行账务的核对工作,确保账务相符。对账要求如下:

(1)所有经销商必须确保每年一次的书面对账,并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将对账单原件寄回公司财务部。

(2)超龄应收账款的对账不受上条限制,随时发生及时对账。由财务部发出应收账款对账表,货款回收责任人须在当月完成对账工作。

(3)对账单必须取得对方经销单位的确认,并加盖真实、合法的财务章、业务章或公章。

a、诉讼收款。

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诉讼收款的,全部由办事处提出诉讼处理方式并承办,其费用自理。回款后按正常结算并返还考核扣款。

一年以上的超龄账款原则上由公司移交股份公司法律中心清收,经办事处申请可由办事处承办。由办事处承办收回的货款,费用由办事处承担,结算费用按正常回款结算。由公司承办、办事处协助收回的,由办事处承担诉讼费用,公司返还考核扣款,并按销售结算政策的50%结算。

b、应收货款与客户资产置换的处理办法。

(1)因客户经营不良无力偿还以物抵债,必须经公司批准同意或法庭裁定方可进行。

(2)必须进行评估确价,确价按法庭裁定或协调评估价确定。

(3)取得资产后须由公司和办事处协同按确价变现,核销应收账款,并按变现金额进行费用结算、考核扣款的返还,变现金额低于应收账款的,差额部分视同坏账,按应收帐款考核标准对办事处进行考核。

7、资产侵占。

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律相关条款追究责任人的赔偿和刑事责任。

1、应收账款责任人异动,在接交责任人接任后,经商业往来单位确认的账款视同在任时期的货款管理。

2、商业不确认的呆坏账,以及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在接交后90天内,对货款进行清理发现的呆坏账,对原任应收账款责任人按应收账款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在业务接交时,应对商业往来货款进行清理,对于商业已确认的往来货款必须接交,并加快收款,享受收款的提成与奖励(具体提成及奖励的确定视交接情况而定)。

4、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接交的往来单位货款,其货款回收责任期限不变,特殊情况交财务总监批准延期。

5、原应收账款责任人离任时,销售提成应在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就任三个月内,经货款清理后未发现呆坏账后方可享受。

五、销售退回的管理及考核。

货物发出后,原则上不予退货,特殊情况经销售部、客服部审核批准后交物流公司退回,并按下述情况分别处理:

1、由于特约经销商撤消倒闭,库存积压原因向公司退、换货的,应收账款责任人承担以下方面的责任:

a、所有退、换货的运输费用。

b、税金损失。

c、生产日期超过一年的,按产品结算价的70%赔偿。生产日期在1年以内的,按结算价的50%赔偿。

2、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包装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退、换货损失,由于出厂日期超过6个月而引起对方商业拒收造成的退、换货损失,免于对应收账款责任人考核。但因经销商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及包装破损,不予退货。

3、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货物短少或破损及国家政策原因退货等情况,由公司根据数量、运输方式等界定处理方式,应收账款责任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4、因国家政策改变导致的滞销退货,报公司销售部、客服部,由公司视情况进行处理。

六、责任免除。

往来欠款单位由于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避免的因素而导致无法偿还本公司货款,且能出具相关书面证明的,免于考核。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八

应收账款的功能是指它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应收账款的发生意味着企业有一部分资金被客户占用,同时企业持有应收账款也是有成本的。下面给大家分享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欢迎借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

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店面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建立系统、全面、严密的规章制度。

1、从店长到部门经理以及营销人员,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赊销会给店面带来负面效应。这种负面效应从表面看只是资金不能按时收回,而实际上它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风险:一是应收账款回收时间上的风险,如应收账款迟迟无法收回,就会增加店面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二是回收数额上的风险,一旦应收账款成为呆账、坏账损失,就会导致店面财务状况恶化。

2、制订合理的信用政策。主要是确定信用标准,根据事先调查研究的情况,对信用好的客户才允许赊销。确定信用期限、信用折扣很重要,为促使消费者及早付清赊销款而给予一定优惠条件,可以用现金折扣,也可以用实物赠送,这个折扣的大小要与店面自身承受能力相平衡,是否对店面利益有好处相比较,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加强内部审计在应收账款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断完善监控体系,改善内控制度,二是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无异常应收账款现象,有无重大差错、玩忽职守、内部舞弊、故意不收回账款等情况,店面要想持续长足发展、提高竞争力就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所以必须从实际工作出发加强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以求得利润最大化。

1、营销经理负责顾客信息调查与掌握、合同签订与履行、顾客管理与沟通、挂账协议管理、签单管理、债务追讨、信息反馈与提供。

2、财务人员负责登记账务、管理签单、核对账务、分析账务和信息反馈与提供。

3、收银员负责结账时顾客的签单核对等。

1、签字挂账规定。

〔1)顾客若签字挂账,必须有签字协议。协议签订前,首先由营销经理(或店长安排专人)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若可行营销经理必须填制顾客挂账申请表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

(2)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姓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结账方式、结账日期、违约处理等,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3)小型企业、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账。

(4)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不能保证的,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帐。

(5)个人一律不允许挂账。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帐。

(1)应收账款由营销经理(或店长安排专人)负责催收,财务人员负责提供应收款数据、应收款签单等。

(2)各店面财务每月10日内将《应收帐款帐龄明细表》提交于店长,店长根据账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督促账款回收工作,及时跟踪回款情况。

(3)签单账期为30天-45天,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信息及时反馈于公司财务部。

(4)营销经理到财务领取签单,并做好相应登记。

(5)营销经理收回欠款后,必须及时到财务报账并上交钱款,由财务开据收据、营销经理在经办人一栏中签字、出纳员在出纳一栏中签字确认;若没有收回欠款时,营销经理要及时将签单交回财务。经数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必须及时上报总经理。

(6)签单若有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责任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7)营销经理在外出催款过程中,要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并将催收记录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

3、餐费签单及传递的管理。

(1)吧台收银员对签字账单的合法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签单人是否有签字权,是否注明签字人的单位名称、字迹是否属实、清楚、签单金额和消费金额是否相符等,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收银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

(2)店面会计,应对账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审核责任,若经会计审核过的账单不符合规定且出现呆账、死账的,该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3)店面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店收银员全部赔偿。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十

遵照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要求,以及本公司货款回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管理的销售区域。

应收账款含货已发出暂未开出增值税发票的发出商品。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作为该地区所属商业往来货款的直接责任人,对货款的回收承担责任。

1、应收账款回款期限:应收账款的回款期限从货物发出日起开始计算。货物发出后6个月回款为正常的回款周期,超过6个月未回款,即为超龄账款,按照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1)正常经营过程产生的超龄账款:

货物发出后超过6个月未回款的,应收账款责任人应承担该货款超期相应的责任,具体考核办法为:按该笔货款销售结算价(销售金额-相应的结算费用)的40%考核;以后公司每个月对上述货款清理一次,如果仍然未收回货款,每个月按销售结算价10%的标准考核;依次类推,累计扣款额达到该笔货款销售结算价的100%,停止扣款。应收账款考核后收回,则在收回的次月退回该笔货款相应的考核扣款。

(2)客户破产或改制形成的呆坏账:

a、发货6个月内(含6个月)经确认无法收回或单位破产的:对责任人按销售结算价的100%进行考核。

b、发货6个月以后破产的:应取得客户单位的破产证明,分公司或办事处承担相应坏账销售结算价的70%。

(1)为激励及时回款,按照回款的期限给予及时回款奖励,发货后在6个月内回款给予2%的商务运作费。

(2)回款期限的计算依据:

回款期限按月计算,不精确到日;回款日以账款到达公司账户为准,银行汇票及3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视同现金,3个月以上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收款人承担第4个月至贴现日止的贴息,则可视同现金,贴现率按年利率2.4%计算。

财务部每月对超龄应收进行预警,编制超龄应收账款预警及考核明细表,下发到各办事处,各办事处应及时通知应收账款责任人进行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由外派财务汇总在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应收账款超龄的原因、清收措施及预计回款期限报公司财务部。

应收账款责任人负责与所管理的经销商进行账务的核对工作,确保账务相符。对账要求如下:

(1)所有经销商必须确保每年一次的书面对账,并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将对账单原件寄回公司财务部。

(2)超龄应收账款的对账不受上条限制,随时发生及时对账。由财务部发出应收账款对账表,货款回收责任人须在当月完成对账工作。

(3)对账单必须取得对方经销单位的确认,并加盖真实、合法的财务章、业务章或公章。

a、诉讼收款。

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诉讼收款的,全部由办事处提出诉讼处理方式并承办,其费用自理。回款后按正常结算并返还考核扣款。

一年以上的超龄账款原则上由公司移交股份公司法律中心清收,经办事处申请可由办事处承办。由办事处承办收回的货款,费用由办事处承担,结算费用按正常回款结算。由公司承办、办事处协助收回的,由办事处承担诉讼费用,公司返还考核扣款,并按销售结算政策的50%结算。

(1)因客户经营不良无力偿还以物抵债,必须经公司批准同意或法庭裁定方可进行。

(2)必须进行评估确价,确价按法庭裁定或协调评估价确定。

(3)取得资产后须由公司和办事处协同按确价变现,核销应收账款,并按变现金额进行费用结算、考核扣款的返还,变现金额低于应收账款的,差额部分视同坏账,按应收帐款考核标准对办事处进行考核。

7、资产侵占。

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律相关条款追究责任人的赔偿和刑事责任。

1、应收账款责任人异动,在接交责任人接任后,经商业往来单位确认的账款视同在任时期的货款管理。

2、商业不确认的呆坏账,以及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在接交后90天内,对货款进行清理发现的呆坏账,对原任应收账款责任人按应收账款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在业务接交时,应对商业往来货款进行清理,对于商业已确认的往来货款必须接交,并加快收款,享受收款的提成与奖励(具体提成及奖励的确定视交接情况而定)。

4、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接交的往来单位货款,其货款回收责任期限不变,特殊情况交财务总监批准延期。

5、原应收账款责任人离任时,销售提成应在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就任三个月内,经货款清理后未发现呆坏账后方可享受。

五、销售退回的管理及考核。

货物发出后,原则上不予退货,特殊情况经销售部、客服部审核批准后交物流公司退回,并按下述情况分别处理:

由于特约经销商撤消倒闭,库存积压原因向公司退、换货的,应收账款责任人承担以下方面的责任:

a、所有退、换货的运输费用。

b、税金损失。

c、生产日期超过一年的,按产品结算价的70%赔偿;生产日期在1年以内的,按结算价的50%赔偿。

2、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包装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退、换货损失,由于出厂日期超过6个月而引起对方商业拒收造成的退、换货损失,免于对应收账款责任人考核。但因经销商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及包装破损,不予退货。

3、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货物短少或破损及国家政策原因退货等情况,由公司根据数量、运输方式等界定处理方式,应收账款责任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4、因国家政策改变导致的滞销退货,报公司销售部、客服部,由公司视情况进行处理。

六、责任免除。

往来欠款单位由于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避免的因素而导致无法偿还本公司货款,且能出具相关书面证明的,免于考核。

七、本制度从2011年1月1日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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