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优质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5: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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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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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推门进到走廊,却已经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负责为我介绍工作的尚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
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尚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知道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这位律师助理姓刘,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姐姐,她和我谈起她当年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她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她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律师助理实习工作日记总结范文二我十分幸运地发现律所里不只有我一个大三生在实习。今天来了一位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样希望到律所接受锻炼和挑战。刘师姐带我们到专门存放结案卷宗的办公室,让我们通过阅读并整理卷宗来尽快找到法律文书的感觉。
我出于对民法的兴趣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刘师姐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
律师助理实习工作日记总结范文三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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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自我总结。
星期一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所里的李律师正要带上刘师姐去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如果这次不去中晟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话,估计这个错误的认识很可能一直伴随着我。
律师助理实习工作日记总结范文五昨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刘师姐,她带我到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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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理实习工作日记总结范文六今天继续翻阅卷宗。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刘师姐说准备教我写法律文书。于是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师曾经说过,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律师助理实习工作日记总结范文七这几天来,主要是跟随尚律师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劳动仲裁委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市里几个区来回奔波,我觉得有点疲劳。有些时候有些想偷懒,但想到这些对尚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作为年轻人的我却因体力而怯场,实在惭愧,于是我决定坚持下去。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色,相比于找个人取证,麻烦甚多。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很多纠纷宁可调节几回,也不愿走诉讼这条路的原因----耗时、耗力、耗材,结果还不定让双方满意。
律师助理实习工作日记总结范文八今天尚律师比较有空,跟我们实习生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的代理方谋利。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以三段论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该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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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赋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大爷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大爷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解除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本案代理律师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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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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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总结。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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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二
今天,方律师同样没有进办公室。其实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师事务所里,我基本没有看见律师们在办公室里办公。而我又常听闻方律师要出差。如此频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围如此广。让我感觉地域差异似乎完全不存在。无论是出市还是出省,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样自然,似乎已成为他们呼吸的一部分。也许这就是律师与平常人的其中一个区别。当代的律师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仅仅是诉讼业务,更多的是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就要求我们具备更泛更为丰富的知识面。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三
刚进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和紧张。平时在校园里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后,我始终保持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小律师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主动打扫会卫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没过几天,他们就逐渐接受了我。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上的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指导我的师傅陈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对沟通能力的.培养。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我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要向他们学习更多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我的实际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书。陈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是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单纯地呆在律师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是相当有限的。幸好陈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去调查取证,去做法律咨询等等,让我从中受益匪浅。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四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推门进到走廊,却已经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负责为我介绍工作的尚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
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尚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知道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这位律师助理姓刘,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姐姐,她和我谈起她当年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她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她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实习日二7月7日。
我十分幸运地发现律所里不只有我一个大三生在实习。今天来了一位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样希望到律所接受锻炼和挑战。刘师姐带我们到专门存放结案卷宗的办公室,让我们通过阅读并整理卷宗来尽快找到法律文书的感觉。
我出于对民法的兴趣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刘师姐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
今天继续翻阅卷宗。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刘师姐说准备教我写法律文书。于是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师曾经说过,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经过两天的休息和自我总结,星期一,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所里的李律师正要带上刘师姐去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如果这次不去中晟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话,估计这个错误的认识很可能一直伴随着我。
昨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刘师姐,她带我到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这几天来,主要是跟随尚律师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劳动仲裁委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市里几个区来回奔波,我觉得有点疲劳。有些时候有些想偷懒,但想到这些对尚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作为年轻人的我却因体力而怯场,实在惭愧,于是我决定坚持下去。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色,相比于找个人取证,麻烦甚多。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很多纠纷宁可调节几回,也不愿走诉讼这条路的原因——耗时、耗力、耗材,结果还不定让双方满意。
随着我渐渐熟悉了律所的基本工作,我开始跟随刘师姐以及其他助理律师处理一些纠纷相对简单的案件。
今天尚律师比较有空,跟我们实习生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的代理方谋利。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以三段论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该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程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
上周律所接了一个案子,这周案子快审结了,尚律师让我和另一位实习的同学一起讨论并发表意见。一位老大爷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大爷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赋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大爷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大爷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解除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本案代理律师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今天所里接到了一起关于家庭暴力的案件,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案件内容如下:
8月3日,当事人亲属到律所咨询上述由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长期经受家庭暴力,于最近一次惊动110,遂产生离婚决心。但是由于当事人已经38岁,学历低,一直没有工作经验,且因长期经受家庭暴力导致劳动能力受损,所以要求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归其丈夫。当事人在当地法院立案,法院也发出了传票,但是当事人丈夫躲避在外,传票无法送达。当事人姐姐前来咨询,并且希望自己的8000元债务(尚未到期)划归到其丈夫身上。
我和另一位同学经过讨论,并随同刘师姐和当事人谈话,得出的的初步意见是:当事人要搜集邻居的证人证言,证明当事人所受的外伤是由于长期经受家庭暴力造成的;主动向法官提出希望孩子的抚养权归丈夫所有,当事人积极给付孩子每月的抚养费;主动向法官提出关于其姐姐债务的分割问题,希望法庭能给明确答复,到债务到期之时再另起诉讼,要求男方返还。
今天,刘师姐跟随尚律所出外办公,我一时无所事事。磨了一会洋工,我决定到别的助理律师那里旁听他们接待委托人。虽然不能发表什么实质性意见,但学学他们与委托人交流的技巧还是很有收获。
今天还是蛮闲,于是跟助理律师聊天,向他们取经。他们听说我即将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都向我传授他们的经验和教训,让我充实了应试信心。
我到文档处理办公室观摩律所行政人员的工作。他们主要负责打印、制表、装订材料等工作。正好有一个打字员因病请假未来上班,我也就马马虎虎暂时代替她的工作。真正坐到电脑前,我才发现之前一直不甚在意的录入工作实在也不简单。在画word表格的时候我遇到了很多阻碍,多亏其他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才勉强把成果做了出来。想到自己的office技术,还是经不起实际工作的考验,不仅汗颜。
下午我基本就坐在电脑前研究word和exel,有了不少收获。
又是一个工作日的末尾,经过一周的工作,我又积累了许多经验。在跟尚律师分享我的本周实习心得时,感觉能说的内容多了,也自信多了。下午我还在打字室的姐姐教导下,学会了试用传真机和扫描仪。
不知不觉,实习活动走到了尾声,我有些不舍。下午,我到每个办公室跟“同事”告别。这一个月里,受到了尚律师、刘师姐等人的热心教导,学了很多东西。通过此次实习,让我对律师行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律师工作有了更加真实的体会。我们总是在电影中看到律师在庭上慷慨激扬的魅力,通过自己犀利的言语改变了当事人命运的神奇。现实中,律师自然有魅力四射、自由自在的一面,同时也有不知所措、夹杂在各种公权力中无奈的一面。但他们始终向往自由、不畏强权、同情弱小、匡扶正义、维护公平。他们的优秀让我下定决心,在回校后要更发奋学习知识,同时珍惜每一个实践机会,更好的锻炼自己!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五
我十分幸运地发现律所里不只有我一个大三生在实习。今天来了一位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样希望到律所接受锻炼和挑战。刘师姐带我们到专门存放结案卷宗的办公室,让我们通过阅读并整理卷宗来尽快找到法律文书的感觉。
我出于对民法的兴趣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刘师姐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
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六
上午张律师跟会计组沟通资产调查情况,会计组工作人员也表示本次补充调查的难度比第一次调查还要大,很多实质性的资料和高层机密对方都不愿提供,这也是尽职调查中最难的部分。如果搞不清楚目标公司的真是财产状况,将来的并购可能会造成项目公司重大的财产损失。我认为目标公司不远提供最真实最核心的资料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为了在并购中获得好的价格;而是考虑到自身是老国企,资产权属不清、权责不明、资产流失等会涉及到违规甚至违法犯罪。下午我们一直在对调查情况做整理,拾遗补缺,看看还有那些地反没有搞清楚,那些地方是不可能搞清楚。
本次尽职调查又要接近尾声了,上午项目公司的负责人员和目标公司的高管就补充调查情况展开会晤,就目标公司不远提供资料无法确定的部分要求目标公司作出书面说明和承诺,下午我和师姐就需要承诺的部分把承诺书书写打印好找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直到最后还有一份书面说明对方没盖章,原因是该工作人员请假,给我们的答复是可以在我们返程后邮寄给我们。晚上,目标公司请我们吃饭,正宗的河南菜吃的我们非常满足,我对于这种有工作机会又有吃喝的状态很满意,我非常感激所里给我提供这样的机会。
早晨起来收拾东西,午饭后我们就做大巴到达郑州乘飞机返回长沙,结束本次愉快的行程。本次尽职调查我总结:目标公司提供的书面文件不能反映资产真是状况,与工作人员的沟通技巧非常重要。
今天蒋老师让我处理一份《房屋订购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所里的潘老师也是一位老律师,曾经给我上过《合同法》的课程,他现在在处理一个交通侵权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长沙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今天在所里没事干,自己就一个人乱想。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今天跟随着肖律师去天心区法院立案。首先在立案大厅里立案窗口交我们提交的材料(包括证据),里面的工作人员就审查,审查完后就给了我们一张缴款通知单,叫我们填完后去银行交钱,完事后,就给了我们正式发票和案号,有了这些,肖律师就让我们回去,说过一个星期再去法院六楼问下分案情况,看看具体落实到那个法官手上,接着就和法官的书记员联系,送达诉状和开庭时间,这一系列的工作都是以备后续沟通。一通下来接近中午,回所里吃饭,整理相关案卷。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七
一大早就来到某区法院立案。因为是搭朋友的上班的顺车来的,所以不到8点就到了法院,还不到人家上班的时间,只好吸着西北风在门口傻等。八点二十分,立案大厅才开门,工作人员忙着一边聊天一边打扫卫生,我只好又接着傻等。终于人家落座,打开电脑,我忙递上材料,简单看后,让先放下,等领导审批后,再缴费并正式立案。这是我第一次在某区法院办事,在其他法院都是立案窗口就可以审核立案的,这里却又是另外一套规则。中国法院就是怪,可以各自制定规则,完全可以不顾及法律。
到了所里,迎来一位朋友,她的心情却似天空的乌云,因为她刚刚向老公提出离婚,来向我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既是朋友,又是律师,我的两种角色。作为朋友,我劝她冷静,能和好则和好,中国人讲究“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我是身体力行。其实,两个人既没有外遇也没有矛盾,只是生活方式有异,她不能容忍丈夫对她的忽视。见她态度坚决,我又劝她协商解决,千万不要伤了和气。作为律师,我给她分析有关法律规定,为她出谋划策,万一对簿公堂,也有个准备,不至于措手不及。两人结婚仅仅一年,既不存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没有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她只是希望男方能有一些补偿,因为结婚以来都是她负责家庭支出,而男方的收入都交给其父母保管。一旦闹上法庭,她甚至连家庭存款是多少都不知道,而男方已经做了隐匿财产的准备,也不打算给她一点点补偿。作为朋友,我认为她心地善良,没有心计;作为律师,我为她的疏忽导致的被动局面而扼腕叹息。女性啊,善良不等于单纯,宽容不能代替理智。道德上的主动退让是高风亮节,法律上的被动吃亏那可是“哑巴吃黄连”。
今天上午,我约了平安保险公司的一个朋友到所里会见。她是在网上聊天认识的。我觉得挺有意思,她估计是想发展我成为她的客户,我却想把她发展成我的客户。这算不算勾心斗角?可惜,她爽约了。等不上她,我就先去某法院交了张某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词,顺便与主审法官法官沟通了案情。张某的哥哥发短信给我,说想让我疏通一下关系。我约他明天到所里谈。其实,我本来是要拒绝的,只是不太愿意立即跟他说,再说,我哪里有什么关系啊。即使明天见面,我也不可能答应给他办这种事情的。不过,家属的想法也可以理解。回到所里,和失约的那位朋友却来了,我们见了面,谈了半个小时,感觉不错,觉得可以在业务上相互促进。
今天所里安排我和肖师兄一起到宁波出差搞个。
合同。
纠纷的案子,又有出差机会当然开心。飞到宁波那边已经是晚上,随便找了家酒店下榻。明天要去委托人指定的单位调查情况,所以今天就早早的休息了。
三天的出差回来后,今天我跟肖师兄一起到顾问单位汇报情况,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对方单位真是存在,工商登记情况与向我们提供的材料基本一致,公司的资产我们有了初步的了解,信用方面还可以,在当地消费者对他们的产品也比较了解且口碑不错。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顾问单位向进一步展开与对方的投资合作。
下午学习,一律师因受贿、行贿被判处徒刑,并被吊销执业资格。确实,因为和法院的人打交道,有时候为了使案子胜诉,不得不向法官行贿。我知道很多律师都这么做,恐怕自己将来也......这正是律师执业的风险。明知触犯法律又不得不如此。不送,案子可能败诉,当事人要埋怨,而这些案子又往往是标的额非常大的案子,代理费相当可观;送,又触犯法律底线,一旦被追究,身陷囹圄,身败名裂。真的是难啊!洁身自好......
今天接了我的第一个民事案子!这是一起因旅游合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其中的一方当事人是我的大学同学伟,他毕业后没有从事法律职业,从同学那里获知我在做律师所以才找到我的电话。看似简单的案子,竟然牵扯到六个被告。我需要认真准备才行,毕竟是第一次单独办理民事案件,又是同学的事情。
肖律师代理了郝某诉某旅游景点公司购买合同纠纷的案子,郝某通过关系找到了肖律师。前几天,得到通知,中级人民法院追加了郝某任法人代表的湖南某科技公司为第三人,肖律师让我帮忙,以第三人民事代理人的身份参加今天的庭审。肖律师提到说,让郝某付我一些代理费。其实,关于代理费我倒是没有考虑,作为实习律师,需要钱,但更需要学习的机会。
今天下午,郝某来所里,和肖律师、张律师、我讨论明天开庭的细节。肖律师和张律师很重视,有关材料都交给了我,要求我仔细研读,书面记录下出庭的答辩要点。
今天一早,我们来到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我的角色是郝某任法人代表的太原某科技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虽然这个第三人并不重要,而且是帮忙,但是我也算是十分尽力了。在法庭调查阶段,我主动申请对被告方证人进行提问。我问:你作为公司主管有作工作记录的习惯吗?她回答:没有。我立即问她:那么为什么在你提交的书面证言中,对于一年多以前发生的事情,记忆的那么确切,一连几个几点几分都那么精确?她楞住了,马上想词解释。我正得意间,那法官却很不耐烦的说:好了,我知道了,没有问题的话,我们进行下一项。当时把我气的!
今天,去某区法院找某法官领孔某的判决书,恰好她正在开庭。因为没有安排别的事情,于是我就进去旁听。我一直对法庭服饰的规范比较关注,今天的庭审更加深了我的看法。现象一:人民陪审员身着便装出庭。今天的庭审有一位人民陪审员参加,她身着粉红色短袖衬衫,与法庭的严肃氛围格格不入。现象二:公诉人穿着牛仔裤。女公诉人虽然身着检察服,但是当她走下审判台的时候,我发现,她竟然穿着一条牛仔裤。现象三:辩护人一身休闲服。辩护人是一位男士,他的服饰以休闲为特色,休闲衬衣、休闲裤、休闲鞋。我感觉,今天的庭审很休闲。法庭审判应该是庄严的,不仅在于气氛的庄严,更应该注重服饰的庄严。看英美法系国家的审判,法官、律师、检察官都是一身庄重的职业装,给人的感觉不仅是庄重,更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使人无形之中从心底产生对法律的敬畏。我们国家的法庭缺乏的正是这一点。
今天回到所里跟其他律师沟通了下法律人着装的问题。尽管,国家已经推出了法官袍、律师袍和检察官服,但是却没有进一步对出庭服饰作出要求,这样,除了法官服饰相对严肃以外,检察官的穿着就不很规范了,至于律师,则鲜有穿律师袍出庭的,更有甚者,据说都没有配律师袍。因此,我认为,应该对法庭服饰作进一步的规范。建议一:为人民陪审员设计、制作出庭服。建议二:要求出庭的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和律师必须穿着指定的出庭服出庭,而且必须是全套出庭服。法律不能有丝毫的亵渎,即使是法庭服饰,也代表法律的尊严。
今天到所里后发现除了内勤大家都不在,我一个人没事就整理和查看了下卷宗,下午打电话给师姐问她在搞什么,能不能带我一起,她说她在家闲着不想工作,在所里晃了两个小时后,四点多钟我也回家休息了,今天真是无聊的一天。
今天,我们代理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子在某区法院开庭。由于我没有律师证,因此我请周师姐律师和我一起担任代理人。7点40分,和周律师会面,她居然把律师证忘在了所里,我们只好打车狂奔到所里去取。8点20分,到达某区法院。小小的审判庭已经挤满了人,大多数是原告方的旁听群众,由于多达六名被告——某旅行社、司机薛某、车主某特钢公司、车队队长张某、内蒙古某旅业和我们,以至于被告席都坐不下了,有两位被告的代理人只好坐到旁听席上,还有一个干脆把审判员的大椅子搬了下来。我和周律师在别的办公室找了两个椅子才坐了下来。
今天跟一位老律师沟通,他跟我讲了办案技巧,我觉得收获很大,总结了下主要以下几点:
1.注意在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一定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3.自己必须理出案情时间表,以对整个案件有全面了解。
4.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绕开律师。
5.注意在律师函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执业证号(特别时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6.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
7.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
8.刑事方面,会见时2人同去。
9.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
10.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
11.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
12.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13.要从气势上镇住你的当事人。
14.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气宇轩昂。
有朋友介绍了一个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子,临到下班的时候,那个当事人终于来了。看了他带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肇事方是两个,而只有一方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而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为了最后赔偿结果的考虑,建议他们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他们要回去商量。
下午,和张律师去了市人民检察院。说来也怪难为情的,这还是我在实习一年半以来第一次到市检察院呢。张律师代理了一个合同诈骗案。简单了解了案情,是房地产商携款潜逃,如果不出意外,至少是十年有期徒刑吧。回来路上又去市中级人民法院取了王某挪用公款案的二审裁定。这个案子的最后结果是检察院撤回抗诉。一审判决无罪,二审撤回抗诉,结果蛮不错的。
肖律师要去某市立案,我没事做,就跟上去了。雨下的正大。由于此案特殊,怕法院不给立案,z律师先找了某市法院的院长。院长很客气,说这个案子由于诉讼标的额只有15万元,中院不宜立案,按照省高院最新的规定,如果中院立案,如果有一方上诉,将以程序违法为由,发还重审。但是,他打电话给某区法院的院长,请他看一下。我们就冒雨来到某区法院,该院院长也是很客气地接待了我们,并让我们将立案材料交给立案庭的庭长审核。立案庭的庭长留下了材料,称审核完毕再通知我们。于是,我们无功而返。尽管有关系,立案都如此难。
早晨到某法院办理蒋老师朋友公司的执行立案。实习已经一年多了,还是第一次立执行案。准备的材料包括:执行。
申请书。
判决书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先找到原审法官,填写了执行申请表,原审法官签字后,交立案庭。立案庭审查后,收下材料,让下周自己联系执行局。今年4月1日后实施的新的诉讼费办法,执行立案不需要缴费,这对广大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只不过,不知道执行是否还是一样难,或者是难上加难。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八
现在时间下午2点xx分,我正在大连中山广场附近一家颇有名气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说它有名气,不是在炫耀自己,而是为了铺垫我所说的实习之路的正式,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这家事务所的首席律师曾经是xx的法律顾问,有着资深的经验,足以排在xx前xx名的律师之列……但是当我进入这个事务所一周后,我开始发现,现实和我想象的差距是多么的悬殊。
律师的生活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自由,或者说,完全不是我期望的`那么色彩斑斓。相反,每天都会有很多愁眉苦脸凶神恶煞的人来叨扰,他们身上所散发的磁场让人窒息。律师们每天都会在一大堆琐事中周旋,所谓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早已经被那些蝇营狗苟吞噬。
在律师中,女律师往往干练、漂亮,他们非常注重生活的品味和质量,素质也相对较高,我倒觉得男人们应该考虑找个律师做老婆,还把法律顾问的钱给省了。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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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方律师带我到古镇拜访客户。当然,这也不是纯粹拜访客户而是要完成一个小小的程序。我觉得有时候一些看起来很无聊不必要的事情在律师手上完成就不是一件单纯无意义的事情。也许只是我们的脑袋还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
小小的事情却让事情到达极致。小小的事情因而不再渺小了!同样,其随后到荷塘拜访客户的一些行为让我倍感无聊。但随后细想,我觉得其实方律师通过这些看起来没有意义的事情来告诉客户一个信息——我很重视你,全心全意为你服务。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其实存在着他深层的意义。我还需要在此多加努力。
接下来的星期六就是公务员考试。而我也报名了公务员考试。趁着今天律师事务所没有什么事情赶快复习公务员考试。我感觉自己不断在重复临急抱佛脚的行为。
其实这样的行为很令人懊恼、讨厌。但我却周而复始地不断呈现这样的行为。我真的要下定决心改掉这种不良的习惯。尤其是准备当一名律师,事前的准备是很重要的,一切皆马虎不得!
学校的思维方式和律师的思维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很多问题在学校里碰都不会碰到,想也不会想到,即使想到了你也以为会很简单。律师办案的话,关键不在他的理论功底,当然理论很重要,关键的在于他的人脉。
案源是很多年轻律师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而发达的人脉就是问题的答案。当然人际交流有很多的技巧,并不一定要别人介绍才能认识,很多朋友都是可以争取的。方律师就是一个交际高手!而我还是没有摆脱那种青涩幼稚的状态。好好加油吧,相信我一定能行的!
今天,那位审买卖纠纷案的仓后法庭的法官找方律师谈说从录音的谈话听出双方对货款的具体数额有相当大的争议并不是原告认为的已经确认了。其实被告方的河南腔调实在是没有人能听得懂。大家都处于一种矇或者我都不知该怎样形容的状态。而这种状态很容易导致事实的偏离从而不能真正地梳理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地域的差异性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尽管这位法官跟方律师很要好,可能他在暗地里会支持或偏袒方律师,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在总体上还是依据事实而适用法律审案的。但这种暗地里的支持偏袒在某些情况对律师来说很重要。其实,开庭只不过是走一个程序,案子的胜负早在开庭前就已经决定了。
今天有一位律师到办公室需要阿蓝带他到仓后法庭。这位律师开庭完毕后,他跟我交流了一些情况。他个人认为现今的应届法学毕业生最佳的就业选择就是一毕业过了司法考试后就考公检法的公务员。虽然律师的自由度相对大,但公检法却有稳定的案件来源不需要个人费尽心思开托案件来源。其实,这也是我现今心中的最佳蓝图的选择。
要想通往公检法公务员之路,首先要通过司法考试。现在再也不像从前那样不需通过司法考试就可以考公检法公务员。其实,这也是令人欣喜的事情。至少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对司法的重视以及我们国家司法业的发展。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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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致力于完成方律师昨天下午交代我写的三份上诉状及申请执行书。坦率地说一句,我真的不知该从何入手。心里纷乱不已,有股莫名的烦燥困扰着。但无论怎样困难,我还是必须得把它完成。总不能因为困难就一直搁之不理,尽管这也是我最爱干的事情。我真的对那个上诉人感到深深的无奈——他既然打官司了,那又为什么全都认了呢。
唉!这也把我害惨了——总觉得自己写的上诉状实在不好写。自己当学生的这种死脑筋就是不会灵活变通,老是觉得原告这样主张而被告又如此合作全认了,这不就歇菜了吗?为什么还要死要上诉呢——尽管我已知上诉人纯属只是在拖时间?写吧,努力地写吧!
买卖合同。
就随便找个理由塞进去写,这主要是为了玩程序拖时间而已。而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就从无票据基础关系这方面写。
我当时听到票据基础关系时就愣住,心想:这个是什么东西?怎么心理一点儿概念也没有?票据的无因性我就知道,但票据基础关系我真的不懂。这也甭管了,直接上网查。网上就说票据的基础关系是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以及票据预约关系。看了看,就只觉得票据原因关系有点联系,其他两个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后来又查了查法条,《票据法》第10条规定了票据与其基础关系。我就打算按这个来写。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很难着手写。
今天早上我一直在等着方律师回办公室。因为他之前曾说今天早上要回来,叫我最好在他今天回来时给他看看我的执行书和上诉状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不过,他今天早上并没有回办公室。我还一直以为他会回呢!最后是他叫我把执行书和上诉状发到他邮箱里去。其实我昨天早上就已经写好,只不过我对470那份上诉状写得不是很满意,总体上我对上诉状的感觉好像是自己在捏造故事似的只不过是多了些法律方面的东西。心理一直忐忑不安,担心会被方律师骂——虽然这到目前为此仍未发生过。结果,我根本不需要对它们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今天下午,方律师叫我可以把执行书和上诉状打印出来,只是把470和471的字体改为楷体gb2312就行。心里的那份不安终于安定下来。总算是踏实了!
今天有一位客户带他的妹妹来咨询方律师关于合伙合同的问题。正如方律师所说的,正是大家都是好朋友才会一起合伙做生意的。如果相互间都不是好朋友,才不会一起合伙做生意。但合伙问题涉嫌的不仅是生意问题,还是朋友关系的和谐。
涉及到金钱,我总觉得朋友关系很脆弱——不知道是否因为我深受电视剧的毒害呢。先小人后君子成为了合伙的必要。签订合伙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避免合伙纠纷的发生。即使将来真的发生纠纷也可以拥有有力的证据。因此,签订合伙合同时要慎重注重合同的内容——想像我们处于最糟的情况下该如何保护自我的权益。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十一
已经入行有半个月了吧,法律这行入门还是比其他行当辛苦的,暂时是这种感觉。
开始的一个星期,我很无聊的坐在老板指定的`桌前,百无聊赖的看我的法学书籍,研究了一下民事证据的规定。
哪些菜好吃点。反正我秉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精神,着重研究吃鸡还是不要白切的好,不安全,没煮透,有病菌,所以红烧的比较好吃。当然吃饭的日子也不是经常有的,吃了几次又不多的时候,人就会很怀念了,什么时候还能再去加加餐呢。
本来老板说好新年新气象要带我们出去吃一顿的,可是不知道是他老人家年纪大了,还是真的很忙,这一拖就到月中了,看来这餐就没指望了。
今天很忙竟然加班了,早上接到一个律师的任务(她出差了,没有时间,要我帮忙写上诉状)。是关于劳资纠纷的,我们这里代表公司,诉三个当事人。这种官司一看就是输的多,可是委托人不理,他们宁愿把钱给律师,也要把劳动者的工资数额打到降下来,就是要争个面子,何必呢!
没想到老板今天也叫我写个法律意见书。
是关于集资款转为股权纠纷的,标的是4个亿,老板收了多少律师费俺就不知道了。
所以今天真的好忙,从上午写到晚上,两边交差,既不敢和老板说接了其他律师的任务,又不敢和那个律师说老板有任务要我做。所以只好自己强撑,狂写,竟然把两个都交差了,幸好之前两个案例都有看,有一定印象。当然,那个上诉状还算好写,找了个以前律师写的模板,差不多就这样抄、修、换搞了一份,下午三点交了差,还真有模有样,同时发现就算是上诉状每个律师的风格差距还是很大的。啃完上诉状又咬法律意见书,我没有找到对应格式,而且标的巨大,案情复杂,头都大了。尾戒看到还很奇怪,问,你不是写了很久了吗?小姐,我要写好多份哦,而且这个很难啊。后来我胡乱的搞了一份给老板,没想到老板大加赞赏,只修改了几个字,就叫我发传真给深圳那个委托人。
我还真怀疑老板有没有看的啊,这么大的标的,我这个新手,没有任何模板,胡写一通,就这样通过了,这不是忽悠委托人吗?不过老板也是太忙了,年纪又大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就苦了我了,没有修改就不会有提高,也不知道自己的缺陷,最惨要是出了问题,我可就吃不着兜着走了。
看来在这里凡事还是靠自己了,只有自己摸着石头过河慢慢体会律师的成长了,没有人指导是比较痛苦的一件事情。想必很多实习律师也有这种苦恼吧。
又过了半个月,相对来讲还是比较无聊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就会越来越烦躁的,收入低,没事干各种并发症凸显,幸好我学过心理学,调节心态还是有一手的。
开始的半个月,我每天都是八点半去上班的,毕竟刚上班,要有个好印象嘛。后来我发现不对劲了,因为怎么都是我一个人在那里傻傻的坐着啊(太早了)。后来天冷了,人也懒了,我定力本来就不好,就睡的很晚了(也要7点半起来呢)。
之后我都没有个固定的时间去上班了,有时早,有时迟,反正都是九点以后才去到了。老板说,律师嘛,就是自由职业者有事做的时候就要加班,没事做可以不用这么早来。
后来,老板说要加班的话应验了。之前的那个深圳四亿的股权纠纷案的法律意见书打了回来,意料之中啦,我乱写的,打回来是正常的。于是就要改啊,我把材料拿回去,熬了两个晚上的通宵终于把八千字的法律意见书拿给了老板,原来加班是正常的啊,也因此十点后才上班了!后来又被表扬了,因为我的法律意见书把代理权抢了回来,律师行当还是和土匪差不多的,大家抢啊抢的。老板还承诺有奖金给的,于是我的眼就伸得贼长,可到现在还是没有盼到,应了另一个律师的话,老板年纪大了,经常跳票的,你就别太指望了。唉......
之后有个惠东的土地纠纷案子,本来我被确定为代理人的,后来也不知咋的,我又没的参与了,郁闷啊,那个老板也说有奖金的,可最后都是空头支票啊。
27、28号就是所里年会,去清远旅游哦,好爽。吃的东西还是很舍得花钱,我吃我吃我狂吃,晚上还狂干红酒,我当然是多多益善了。还有红包,虽然我运气差点没有摸到大奖,但也很满足了。
又跑去泡温泉了,躺在夜空下的温泉里,看着星空,亦或跪在温泉中,仰望上苍,呜......怎一个爽字了得。不可知论的我此刻感应到天人合一,软塌塌的瘫在泉水中,我真正感受到原来活着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我比较流氓,还裸泡了,很爽耶,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试。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范本篇十二
2-26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同样没有进办公室。其实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师事务所里,我基本没有看见律师们在办公室里办公。而我又常听闻方律师要出差。如此频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围如此广。让我感觉地域差异似乎完全不存在。无论是出市还是出省,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样自然,似乎已成为他们呼吸的一部分。也许这就是律师与平常人的其中一个区别。当代的律师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仅仅是诉讼业务,更多的是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就要求我们具备更泛更为丰富的知识面。
2-27至2-28周末律所公休。
3-1星期一。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静地开展。自律师事务所开工的第一天后,方律师已连续好几天没有踏进办公室。他当然也没有再吩咐我要干什么。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准备后天的开庭。看完后,无聊的我不禁开始漫游太空,心想:这不会又是一次浪费时间的虚度吧!毕竟在这之前的法院实习已给足了我足够的教训。想想要是那样的话,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会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时失落。虽说我们的青春还挥霍得起,但我们又有多少个这样的青春可以供我们挥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实习日子。
3-2星期二。
之前,我一直以为明天开审的那宗案件对我来说只是一宗旁听的案件。我看资料只是让我尽量熟悉案件能够快速把握弄懂整个开庭过程的重点。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今天早上,方律师居然同我讲明天这宗案件由我去做诉讼代理人,他就不到场了。顿时,空气对我而言已经是凝结了。扪心自问,我能行吗?要是输了,那该怎么办?我能出承担这个责任吗?方律师也大概教我明天该怎样做。但试问,这能假设得了吗?我现在能怎么办呢?努力再看看资料,不仅要把资料看熟还要看透。在强大的压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3-3星期三。
今天早上九时于仓后法庭开庭。方律师下午三时在惠州还有一宗案件要开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托给我开了。说真的,之前的我还是相信自己能够应付的,毕竟我已熟悉了整个案件,而且方律师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应付对方。但预设的情景跟现实的情况实在太不一样了。我整体上全过程都处于挨打的份上,法官问我的问题我也哑口无言,不断地跟方律师发短信求救,但奈何远水救不了近火。整个过程只有一个感觉——糟透了!心里的那份苦实在是无法言喻。我今天的行为总结来说就是失败。我在法庭模拟课情景在现实并没有上映。心里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辩性不强——应该说完全没有才对。
3-4星期四。
方律师今天打电话来问我昨天出庭的律师的联系方式是什么。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问我说难道我昨天在审判记录上签字时没有注意到吗。事实上,我真的没有看。心理压根就没有要看对方律师的联络方式、哪里人,感觉自己仍未投入到一个律师的角色中,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思维意识。方律师并没有指责我,但这比狠狠地骂我让我更难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对方的答辩理由吗,为什么当时就没有想过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对方律师的来历呢。其实,作为一名律师应当不仅在处理法律事务时要有法律思维更要在日常生活里以法律思维思考问题。
3-5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吩咐我写买卖。
合同。
纠纷案的代理词。之前方律师说到时再送份代理词,将代理词润饰下就行。我还以为这份代理词是方律师自己写。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份代理词是要我写的。当他问我会写代理词的时候,我居然说不会写没有教过。后来我回家翻阅书时才发现原来我上课时学过,但我居然完全忘记了,真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脑袋怎么了。我觉得录音的有效性这方面很难写。我翻阅从而知道要从证据的三性(合法性、关联性及真实性)着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写。因此,我只好先写自己比较有把握的部分,而录音的三性容后再思考该如何去写。
3-6至3-7周末律所公休。
3-8星期一。
今天早上,方律师突然叫我把代理词拿给他看。我的直觉反应就是有点类似反问地回答方律师这个不是明天才要交给他。他说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给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样写录音的有效性。方律师看后,他说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写得太过理论以至于容易给审判员以空洞套话的感觉。他同时从证据的三性这方面列了提纲给我,让我朝着这个方向去写。于是整个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写代理词。套句俗话“时光飞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饿了才发现已经十二点有多了。而此时,方律师也准备离开办公室。我趁方律师离开后赶快订餐吃饭。这实在是饿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词发给方律师看看,然后他跟我说录音的有效性要从肯定方面上着笔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发给方律师批阅。代理词的终极版就这样诞生了!
3-9星期二。
今天要到棠下法庭开庭。这次是我跟着方律师,不用再像上次那样胆战心惊。到今天我想起仓后法庭的那次开庭,我到现在还是心悸尤存。在去的途中,我看见了我所念的高中学校的校门,心中感慨不已。复杂的情绪不断涌上心头。正式开庭后,方律师给我的感觉很镇定——虽然这是每个基本律师都应该具备的素质。开庭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那份沉着、镇定、理性、谨慎让我敬佩不已!当事实摆在大家面前,有时候打官司打的是策略。在回去的路上,方律师跟我聊了些现在司法行业里的一些情况,让我获益良多。
3-10星期三。
今天早上我去了趟仓后法庭把代理词交给法官。下午,方律师让阿蓝和我放假。这可能是因为三月八日下午律师里所有的女性都放假而方律师没有让我们放假而补放的。真的是没有听过有私人性质的工作单位会放三八妇女节的假!毕竟它不是法定假期,而且现实中很多法定假期根本没有让人们享受到这项权利。
3-11星期四。
又再一次来到仓后法庭。这次也是买卖纠纷案,但这次不同的是方律师没有叫我事先熟悉案件,不过我暗地里已先看了这个案子。一开始,方律师就已经记错时间,但这也不影响接下来的发展。方律师跟对方代表谈了将近一个多小时和解。我不知道对方怎么了,居然没有请律师——他们本身的目的是和解,但今天同时也是要开庭的呀。非法律人是不是就缺乏了某些法律素养呢?我感觉他们很单纯,也许他们在商场上有些成就,但在这次开庭过程中就唯独缺少了谋略而只有浓厚的诚意顶替。距离上次模拟法庭实习后,我今天再次看见这样如此“乖巧”人完全供认不讳寄托于一个变动性很大的和解上而置一个不推进利于自己的判决不顾。这实在让我太困惑了!
3-12星期五。
今天中午休息时间我扔垃圾时,突然有一个人来寻求法律服务。正处于休息时间,律师事务所里没有一个律师在。我就告诉他现在是午休时间请他在上班时间再来寻求帮助。在律所里经常看不到律师在办公室里,只有邓律师每天在律所里。而更令我讶异的是,邓律师她每天都很闲。她这样的情况可以吗?也许她在暗地里做了很多事情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如果单从表面来看她的工作量来看,这不失为一个舒适而有质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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