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实用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20:4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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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一
人类一见事物不复有疑就放弃思考,这个致命的倾向是他们所犯错误半数的原因。
一个专从教师或书本引得一切教训的人,纵使逃开了包围上来要使自己满足于生硬填塞的引诱,也总不会被迫去兼听双方,因而(甚至在思想家当中),也就远远不会常在兼知双方方面有所成就。
只要反对者在这题目上表现了任何强烈情感,把对方逼得很紧,使对方感到难于作答,那么,他在对方看来就是一个无节制的反对者。
其中最严重的一些是:似是而非地进行论证、对事实或论据予以压制、把案情的各项因素举陈错误、或者把反对方面的意见表述错误。
总之,对于每一个人,不论他自居于辩论的哪一个方面,只要在其声辩方式中或是缺乏公正或是表现出情绪上的恶意,执迷和不宽容,那就要予以谴责,但是却不可由其在问题上所选定的方面,纵使是与我们自己相反的方面,来推断出那些败德个人的自由必须约制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必须不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
人类的官能如觉知力、判断力、辨别感、智力活动、甚至道德取舍等等,只有在进行选择中才会得到运用。而凡因系习俗就照着办事的人则不作任何选择。
他所要求的一切只是指出道路的自由。至于强迫他人走上那条道路的权力,那不仅与一切他人的自由和发展相矛盾,而且对这个强者自己说来也足以使他腐化。
人类中的一般中材不仅在智力上是平庸的,就是在意向方面也很平庸:他们没有足够强烈的嗜好或愿望能使他们向往于做些什么不平常的事,因为他们也不能理解有那种嗜好或愿望的人,径把那种人划归野性难驯和不知节制的一类,而那又是他们素所鄙视的。(比如我的室友们似乎就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我这么认真学习。。我觉得她们学习态度很不端正诶。。)。
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因为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
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除在一些私人联系很强的事情上外,任何他人对于他的福祉所怀有的关切,和他自己所怀有的关切比较起来,都是微薄而肤浅的。
有很多人把他们所厌恶的任何行为看作对自己的一种伤害,愤恨它好像它对于他们的情感是一种暴行。
并且不论这事实看来怎样可怪,它到底在世人的普通观念和习俗中有其解释,那就是说,世人既教导女人把结婚看作一件必要的事,那便不难理解许多女人就会宁愿为诸妻之一,聊胜于不得为妻。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个人被允许割让他的自由,这不叫自由。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二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三
约翰·密尔的经典著作,看之时感悟颇多,虽然都是些琐碎的杂感,但也不妨写下来看看。
密尔的观点其实不多,粗略的整理一下也就如下: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概而言之,密尔认为思想不应该被禁止,无论好坏与否,所有人都应该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少数者的主张也不应该被打压,要允许他们有说话的权利。个人自由不应该伤害到他人权益,否则社会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自由。
个人很喜欢密尔关于自由的阐释,在书中作者不断的在思辨,在讨论自由和自由的限度究竟何在,该怎么划分等等。言自由,其实最想讲的是密尔所言的自由精神,中国缺的就是自由的精神。之前看奥威尔的现代经典《1984》,看过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伟大的政治预言性小说,奥威尔想说的或许很多,而我们能从其中得到的也很多。极权主义是真实存在着的,且在每时每刻压迫者我们,只要我们追求自由的脚步不停下,只要是走在走向自由的路上,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是自由的。我喜欢那句话:不踏出第一步,你永远都到不了远方。
密尔在书中反复的思辨着个体自由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到底该怎么界限,他认为当个人自由不侵犯到别人的权益时,集体或国家就无权干涉该个体的自由;而一旦个人自由侵犯到他人的话,国家就有权利剥夺该个人的自由。我们的承认密尔的伟大,我私底下认为这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的秘诀。我们有自由,但我们的自由不该伤害到他人。国家有权利,但是也不能平白无故的伤害我们。密尔认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而言,个体是应该受社会的管制的。而此种特定情况只出现于当个人的一些行为影响到别人,或者说伤害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之时,社会才有资格对该个体进行管制或惩处。除此之外,社会是无权干涉个体的自由的。即就是说,当个体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时,社会便无权干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应该得到保障。这个和卢梭的那句经典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密尔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假使全体人类减一执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持相反意见,这时人们要是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是人类沉默更为正当。与这一句相同的是这样的:如果发现有些人在什么问题上成为举世明显一致的例外,即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这是一种完全站在少数者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思维,一个合格的知识分子所站的立场我想就该是如此,当整个社会陷入到一种集体固式思维之时,密尔的这种观点就看来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且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不再用经济的巨大发展来掩盖我们制度的虚弱,不再用集体用国家用民族来淡化个人的个性的时候,那才是自由国度的开始。
王小波有一篇杂文叫做《沉默的大多数》,大概就讲了一个主旨是为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要说话,不要沉默。他认为沉默者是没有话语权的弱者,而我们应该为他们说话。密尔也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不仅应予以宽容而且应予以鼓励和赞助的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适居于少数地位的那一个,因为那个意见当时代表着被忽略了的利益,代表着人类福祉中有得不到分所应得之虞的一面。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这个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的借鉴,如果有很多人都这么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进步总是有希望的。联想到现实,现在很多人觉得中国的改革无望,进行了一些尝试之后,然后就是各种失望,灰心丧气,由热血青年马上成为一个犬儒主义者,要么就彻底的垮下去了。问其原因,莫不过是现实残酷啊,生活困难啊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个是很难,但我们总该多坚持些时候,少年一场,最重要的还不是这根骨头。
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妄想着要改变一切,等到被生活的锤子锤了之后就嫣了,再也想不出什么古怪的想法,做不出什么伟大改变了。还好,我现在还年轻,没挨过生活的锤子,骨头还硬朗,我至少要撑到我撑不住的那天再说放弃。
王小波在他的书中写道: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的到来。现在,我也去守着这个荒岛,等着春天黎明的到来。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四
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所著的《论自由》,完成于1859年。该作品所论述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以及他们的权界关系。我国思想家严复把该书翻译书名为《群己权界论》。该书语句生涩很难读懂,我认真读了两遍,理出点头绪,理解感受如下:
密尔说:“个人的行为只要仅涉及自身而不涉及其他人的利益,他就不必要向社会承担职责。其他人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时,向他提出忠告、指教、劝说以致回避,这些是社会向他的行为正当的表示不喜欢或责难时所能采取的唯一举措。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则需要承担职责,并且在社会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身利益时,个人还应当承当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这就是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权线界限。
密尔首先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个人自由务必是出自本人本能的行动:包括一是意识的自由,良心的自由,在思想和情感方面,在实践和理论方面,在科学、道德、神学和信仰方面,在发表和表达意见方面的自由。二是自由制定个人生活计划,自由按照所喜欢的去做,实现个性的充分发展。三是个人之间联合的自由。
同时,他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不仅仅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而且是人性的本质要求。这是因为人的性格千差万别,最了解自身需求和内心想要的,只有自己最了解最清楚。如果用千篇一律的一个模子和传统习俗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则使天下的人都变成相同的人或相似的人,个人没有了特点和棱角,丢失了独立思考的潜力,各种欲望和冲动也将失去,天才将被泯灭,社会日益同化,就会造就了碌碌无为的凡俗之辈,社会缺乏进取精神,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社会就会走向衰弱的命运。
相反,社会尊重每个人的特点和个性,个人自由的选取自己生活的方案,为了到达自己的目标,他就会使用自己的观察力去看,使用推论力和决定力去预测,使用活动力去搜集材料,使用思辨力去做决定,还要事前事后周密思考,对于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会想法设法加以克服,以激发个性的充分发展,施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最大的利益和价值,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社会需要天才,因为天才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来源。但是天才只有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才会发挥作用,并且天才本身就更具个性和特点。因此,社会在干涉个人自由时务必格外慎重,务必有严格的一个限度。因为那些决定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大家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社会的好恶,或者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人的好恶,制约人们行为的原则就是按照他们所愿意做的那样去做。社会和政府就应把能交给个人做的事情交给个人去做。这样不仅仅能发挥个人的活力,而且还能培养人们更多地社会实践经验和潜力,更加融入社会和政府之中,学会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潜力,不是永远依附于社会和政府。
我觉得读书不能就读书而读书,就应学以致用,把书中的智慧多与现实联系起来并加以思考融通,以在现实中得到借鉴。透过读该书我有如下启迪:
因此需要家长做到,不要给孩子很多条条框框,只要大的原则不违背,就应给孩子更多的自由成长发展空间,让孩子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环境中快乐成长。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让孩子按照你所认为正确的轨迹发展。更为甚者,以为了孩子好为借口,强迫孩子务必听你的话,按照你的思维和思路教育孩子。这样做最后结果是好心办坏事。不要以为孩子十分听话就是好事,要学会让孩子有独立思考决定的习惯和潜力,不要怕孩子吃苦和失败,要让孩子能自己做的事情大胆的放手让他去做。千万不要做越俎代庖的事情。同时要鼓励孩子敢想敢做,敢于尝试新鲜东西,并且勇于担当的精神。不要做循规蹈矩、没有主见、人云亦云的庸俗之辈。更不要做被世俗和习惯行为所禁锢的好好人。同时对孩子所犯的错误,要有一颗包容的心,培养孩子建立一颗独立思考,勤于实践,敢于挑战权威,追求自由精神,富有激情创新的新一代。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活法,因为每个孩子都有每个孩子的活法。
如果一个群体是由有个性、有生命、有活力的个人组成,这个群体就会充满活力和生命。社会就应宽容那些有强烈欲望、激情、活力乃至冲动的人,欲望与冲突是制造英雄的材料,也是推动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动力源泉。19世纪欧洲的成功在于自由、在于个性和多样性。中国衰落的原因是缺乏自由、个性与多样性。欧洲的个人、阶级、民族之间,彼此都极不相像。他们都追求自我,敢于尝试,勇于突破,因此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和成功。而中国的衰落在于国民的极为相似。在儒家文化一统天下,伦理道德、社会舆论成了人们头上的一项枷锁,以一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把祖宗的东西变成永恒不变的法宝,墨守成规,夜郎自大,不思进取,在一片静止中走向没落。这不能不让我们痛心疾首。改革开放的实行,就是松绑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才有这三十多年取得巨大成就。其实个人和国家一样。没有个性,没有追求,没有紧迫感,就会落伍,就会淘汰。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五
密尔说:“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密尔认为自由的三个领域: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要求着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要求着在不论是时间的或思考的、是科学的、道德的或神学的等等一切题目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对自由。第二:这个原则还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要求有自由订定自己的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要求有自由照自己所喜欢的去做,当然也不规避会随来的后果。第三,随着个人的这种自由而来的,在同样的限度之内,还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这就是说,人们有自由为着任何无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此联合,只要参加联合的人们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或受骗。
以上大概就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这三者并不是毫无关联的,而是递进的。
密尔说:殊不知决定他在这无数世界之中要选取哪个作为信赖对象乃仅仅是偶然的机遇,殊不知现在使他在伦敦成为一个牧师的一些原因同样也会早使他在北京成为一个佛教徒或孔教徒——-而这些他就不操心过问了。可是,这一点是自明的,也像不拘多少论据能够表明的那样,时代并不比个人较为可能错误一些;试看,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不仅伪误并且荒谬的意见;这就可知,现在流行着的许多意见必将为未来时代所排斥,其确定性正像一度流行过的许多意见已经为现代所排斥一样。
这段话美妙,但是容易遭到驳斥,就这样的观点很容易使人无所适从,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呢?人到底应不应该按着自认为正确的去行事呢?密尔在以下作了解答:我们之所以可以为着行动之故而假定一个意见的真确性,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像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
从这段想到独立宣言的第一句:我相信一下真理是不言而喻……而自由的真谛就在于允许你不同意这样大多数人所认为的真理。
密尔说:宗教自由的敌人们也觉到,若不用什么论据把马卡斯安东尼奥说成正当,就不可能替使用惩罚办法来束缚不信宗教的意见的行为辩护;他们在被紧逼的时候间或也承认上述的结果;于是他们就说:迫害基督教的人还是对的;迫害乃是天机早定的一个大难,真理应当通过而且总会胜利通过的,因为法律的惩罚最后终于无力反对真理,虽然反对为害的错误时则有时发生有益的效果。
这种辩解无论如何都非常虚弱,并且危险,因为在基督教处于弱势的时候,这种口吻可能会害死教徒。
若谓只因其为真理便具有什么固有的力量,能够抵抗错误,能够面临监狱和炮烙而挺占优胜,这乃是一种空洞无根的情操。须知人们之人新真理并不胜于他们之往往热心于错误。
真理所享有的真正优越之处乃在这里:一个意见只要是真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或甚至多次被压熄下去,但在悠悠岁月的进程中一般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到某一次的重现恰值情况有利,幸得逃过迫害,直至它头角崭露,能够抵住随后再试图压制它的一切努力。
以上是密尔《论自由》中的《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章节,下面是第二章节《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密尔引用了罕波尔特的一句话:人的目的,或说由永恒不易的理性诏谕所指令而非由模糊短暂的欲望所展示的目的,乃是要使其各种能力得到最高度和最调和的发展而达成一个完整而一贯的整体。所以“每人所应不断努力以赴特别是志在影响同人的人所应永远注视的目标,乃是能力和发展的个人性”
这大概和我所理解的萨特的存在主义有某种恰合,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也是,但是从动物到人,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彼刻人的本质显现,而现实中的每个人则都是分得这个本质的部分而非全部,所有的人则构成大写的人,人类即是人的本质显现,要让这种本质显现,那么每个人就应当努力完善自己,使“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
密尔说:不要因为不知怎样制作英雄就连制作英雄的材料也排弃掉。
人类曾有一个阶段,个性过强,社会性太弱,由而使得社会成员受损,因此历史进入一个自我调整的状态,但是由于人的弱点,矫枉过正,现在的情况就是社会就像使用了强性除草剂,良莠不分,统统消灭个性。
密尔说:要想给每个人本性任何公平的发展机会,最主要的事是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在任何时代里,只看这一项独立自由运用到怎样程度,就相应地可以知道那个时代怎样值得为后代所注视。就是专制制度也不算产生了它的最坏结果,只要人的个性在它下面还存在一天;反之,凡是压毁人的个性的都是专制,不论管她叫什么名字,也不论它自称是执行上帝的意志或者自称是执行人们的命令。
这段话似可以用来讨论威权和极权的区别,威权体制下还尚存个性,而极权不是。
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
我有时想在两个时代里,对一件事抱着截然相反态度的人其实是同一种人,今天反对民粹主义的人如果身处另一个时代中就会支持民粹主义,此一时彼一时也,并非善变,而是专一,他们总和一样东西作对,那就是“暴虐”,当君主暴虐时,他们用民粹矫正,当民众暴虐时,他们用英雄天才来矫正,这一类人往往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怪癖”,然而“恰恰因为意见的暴虐已达到把怪癖性做成一个谴责对象的地步,所以为了突破这种暴虐,人们的怪癖才更为可取。”
密尔说: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因为进步精神或进步精神,因为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而自由精神要抵抗这种企图,也会与反对进步者局部地和暂时地联合起来。但是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可能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
这一点非常重要,要平等还是要自由?平等和自由我们都要,但是如果两者择其一,那么要自由。但是人在这个选择中往往会迷失,一味强调平等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极权,而如果先有了自由,那么平等的希望仍然不会磨灭,美国的历史则是最好的例子。
密尔说:我们要以中国为前车之鉴。那个国族乃是一个富有才能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的国族,因为他们遇有难得的好运,竟在早期就备有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在某种范围内也就是一些即使最开明的欧洲人在一定限制下也必须尊称为圣人和智者的人们所作出的事功。他们还有值得注视的一点,就是有一套极其精良的工具用以尽可能把他们所保有的最好智慧的人将得到有荣誉有权力的职位。毫无疑义,做到这个地步的人民已经发现了人类前进性的奥秘,必已保持自己稳稳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可是相反,他们却已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几千年来原封未动,而他们如果还会有所改进,那必定要依靠外国人。
读到这里,痛心不已。欧洲之得有前进的和多面的发炸,完全是受蹊径繁多之赐。
人类在有过一段时间不习惯于看到歧异以后,很快就会变成连想也不能想到歧异了。
两条格言: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
第一条格言我认为是社会干涉个人的限度,第二条格言则是个人自由以他人为界的表达。
密尔说: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个人被允许割让他的自由,这不叫自由。
可是自由的另一个原则就是一个人有处置自己的身体的自由,这两者相矛盾么?
“政府只要决心要求每个儿童都受到良好教育,并不必自己操心去备办这个教育。……要知道,由国家强制教育是一回事,由国家亲自指导那个教育则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要由国家主持一种一般的教育,这无非是用一个模子把人们都铸成一样,于是就不免随其有效和成功的程度而相应地形成对于人心并自然而然跟着也形成对于人身的某种专制”
若干国度中政治自由不充分建筑在地方自由的基础上便往往只昙花一现。
如果一国中所有高才竟能都被吸入政府的职务中去,那么一个趋向于做到这种结果的建议才真足以引起不安。这种行政极其愈是构造得有效率和科学化,网络最有资格的能手来操纵这个机器的办法愈是巧妙,为患就愈大。
要做到符合于效率原则的最大限度的权利分散;但也要尽可能做到最大限度的情报集中,还要尽尽最大的可能把情报由中枢散播出去。
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结底还在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六
是的,读书只是一种提升自我的开始。
当我拿起孙瑞雪老师写的《爱和自由》的时候,我觉得抓住和把握一个儿童的前六年,真的太重要了,我们都以为自己很爱孩子,都可以想象自己很爱孩子,往往也便认为这就是爱孩子,但是,这和真正的爱孩子是有差别的。或许我们真的需要听下来看看:我们是不是基于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基于自己的恐惧,是不是基于自己的焦虑和习性。
爱就是爱,恐惧就是恐惧,焦虑就是焦虑,认为就是认为,一切如是。我有候就会觉得,我们真的要像孙瑞雪老师说的那样,学会从一切如是里面将爱剥离出来,那样的时候孩子才可以真的的接受到爱的礼物。
从事幼儿教育4年以来,自认为是一位充满爱心和活力的“妈妈老师”,在看完了孙瑞雪老师的《爱与自由》这本书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爱有多么的狭窄。我们总在为了孩子考虑的周周全全,不管孩子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老师叫你这么做,你就这么做。因为老师是爱你的,这样恰恰违背了孩子的发展规律。
作为幼儿园教师的我们,最怕的就是孩子在幼儿园的时候发生磕磕碰碰,哪怕是小小的擦伤,我们都无法向家长们交代,因此我们处处小心,告诉孩子,这个不许做,那个不许碰……始终让孩子在我们的掌控之中。我相信这是我们大部分的老师都在做的事情。看完《爱与自由》这本书以后,我想,作为一名80后的教师,一定要转变我们的这种心态,改变“想要驾驭孩子”的想法,要去多关注孩子问题行为背后的原因,做一个有心的人,观察孩子的一言一行,了解孩子的所需所想,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在爱和自由里健康成长的孩子。同时,我们在改变自己的时候,要把这种理念传递给家长,可能有的家长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遇到过很多头疼的事情,不妨每一天抽出十分钟,二十分钟的时间来看看这本《爱和自由》,当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便会发现,这是一扇窗,发现儿童,亦发现自己。
我想,我们一生能给予孩子的,只有一样,那就是爱!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七
任何的自由都是相对的。读完论自由,大家有什么阅读心得呢?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论自由。
希望你喜欢。
密尔在引论中就已经指出,自己想讨论的只是公民自由或者社会自由,即“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他认为该问题一直在当时的实践中发挥着隐形作用,并将渐渐变成一个重大问题。
他认为人民不再关注政府会滥用权力从而侵犯其自由,因为政府能否继续存在取决于选民的态度。假使政府不代表选民的利益,那么选民可以随意撤销该政府。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政府似乎成了选民利益的代表,或者说统治者的利益与被统治者的利益达成了统一。因而对于与自己意志相同的东西,自己施加于自己的权力,选民根本就无需防御。但是人民慢慢地发现:“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也并非每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所有的人都被其余的人管治的政府。”所以从这来看,所谓的人民意志也只是“最多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其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可我们却常常忽略这种密尔担忧的“多数的暴虐”。密尔指出这种多数的暴虐比之其他的政治压迫更为可怕,他渗入了人民生活的细节,使人难以逃避,并常常奴役到了灵魂。密尔试图唤起人民对此的注意,并寻找社会干涉个人自由所应当遵循的原则。
于是密尔试图创造一条原则,以便社会在对个人进行干涉时,无论是以哪种手段或措施,均能有准绳可依。而这条原则就是,社会可以对个人进行干涉,除非个人对他人造成了危害或产生了祸害。质言之,个人可以享有绝对的自由,只有他的行为不涉及他人不妨碍他人的利益不对他人造成危害,他就可以对于自己的身心以及言论行为,享有绝对的自由,而不能其言论与行为是否与社会一致。社会可以对其进行规劝,说服,辩论等,但不得强迫其必须改变或者威胁其不改将会带来什么不利的后果。只要不害及他人利益,个人可以做任何其想做的事并能得到保护,也能拒绝不做任何其不想做的事情而不受到强迫.所以密尔承认的自由,是指“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这种自由的努力”。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必须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一定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情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助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一假期回家,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圈养在一起的鸡鸭,门没关严实,鸭子兴致勃勃地鱼贯而出,而鸡则对此毫不在意。
鸡的表现,我并不感新奇,因为我很早就知道,关久的鸡,你打开篱笆门,它们会有好一阵子都不敢往外踱步。而鸭子身上,似乎有一种用不完的激情在,不停地伸缩弯曲而修长的脖子,一前一后,“嘎嘎嘎”叫个不停,貌似总要探索新的地盘,那篱笆外的世界。
回家也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情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通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起,并通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可以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起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八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
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
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它将自由问题的探讨从国家与个人延伸到社会领域,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的论述,成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对个人自由的强有力的热情辩护,使之成为英文世界里捍卫自由的经典。
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现在看来,密尔的这句话是相当政治不正确的。一个如此强调“自己对自己负责,他人无权干涉”的人,怎么会觉得用专制来“对付”一个民族是正当的呢?原来,在密尔看来,野蛮人的种族就好像人类中的未成年人,他们无法对自己负责,需要成年人的照管。可是,如果密尔的这种看法成立的话,那么我们的文明种族是怎么长大的呢?在人类刚出现的时候,可没有其他人来帮助、照管这些“野蛮人”啊。
对于某些意见,因我们自己的判断裁定其错误就拒绝倾听,为了更充分说明这种做法的危害性,看来有必要把讨论付诸具体的案例;而且最好我首先选择那些最不利于我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反对言论自由的论点,无论是从正确性上还是从有用性上来说都被视为是最强有力的。
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包括:
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
第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
相应于一个人对自己的孤独判断之缺乏信心,他就常不免带着毫不置疑的信托投靠在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错误性。而所谓世界,就每个个人说来,是指世界中他所接触到的一部分,如他的党、他的派、他的教会、他的社会阶级。我们所谓的世界,只是我们接触的那小小的一群人。虽然网络时代让地球变成了一个村落,然而作为一个个体,能够接触到的人和观点终究还是少而又少的。在世界这只庞大的大象面前,我们永远是盲人。所以,我们盲目相信“世界”的看法,和盲目相信自己的看法没什么两样。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九
个性作为一种积极自由,不简单的意味着个人有权做自己喜欢的是而不受他人的阻挠,它还意味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的个性去追求自己的自主性,而将世俗的、社会的的观点置于一边。
一个社会中怪癖性的数量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赋异禀、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敢于怪癖的人如此至少,这正是这个时代主要危险的标志。
中华民族富有才能,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由于遇到了难得的幸运,在岁早期就配备了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是一些人的杰作,在某种程度上,即使是最开明的欧洲人也尊称这些人为圣人和贤哲。做到这一点的人民无疑已经发现了人类进步的奥秘,并且已经牢牢地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然而切切相反,他们已经变成静止不动的了,维持现状达千年之久,如果说他们还有改进,那必定是外人做的。这就是一个民族人人都雷同,以同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而这就是成果。
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利”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理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人管制的政府。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意志。于是结果是,人民会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它种。因此,党掌权者对于社群,亦即社群中最强大的部分正常负责时,限制政府施加于个人的权利也不失其任何的重要性。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还把“多数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须警防的诸种灾祸之内。
社会主流道德:哪里有一个占优势的阶级,该国道德相当大的部分就必出自该阶级的利益和阶级优越感。…另一方面,以前居于优势地位的阶级如果已经失去优势,或者其优势已不受欢迎,那么,此时主导的道德情感就往往带有一种厌恶优越的意味。
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对于得势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以束缚任何与它的方式不相协调的个性的发展……关于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要找出这个限度并维持它不遭侵蚀,这对于获致人类事务的良好情况,正同防御政治专制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十
人类最为丰富的多样性发展,有着绝对而根本的重要性。
现在需要的则是要求统治者与人民合为一体,统治者的利益和意志就应该是国民的利益和意志。国民无需防范自身的意志,无需担心它会向自身施虐。只要能切实让统治者对民意负责,可据民意及时撤换,国民就可以将能够自主行使的权力托付给他们。他们的权力即是国民自己的权力,只不过是经过集中并赋予了便于行使的形式罢了。
而且,人民的意志实际上只是大多数人的意志,或者是人民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人的意志;而所谓大多数又或者只是使他们自己成功地被接受为大多数的那些人而已;结果就是,人们也会要求压迫总体中的一部分人。
但是深思之士已经察觉到,当社会本身就是暴君时,即当社会集体地凌驾于组成它的各别个体之上时,保证的实施就并不限于借助政治机构之手而行的各种措施。
社会能够并且确实在执行自己的命令,而如果它执行了错误而非正确的命令,或者对它根本不应干涉的事务发号施令,那么它便是实行了一种比其他各种政治压迫更为可怕的社会保证,因此,仅仅防范各级官府的保证是不够的,还需防范优势意见和大众情感的保证。
人们关于人类行为规范的意见,实际的指导原则乃是每个人心中都有的这样一种感情,即他和他的同道者希望人们怎么做,人人就该怎么做。
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强势群体的好恶,就这样成为实际决定社会规则的主要依据;
但是人类在自己真正关切的事情上不能容忍异见实是天性使然。
人们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
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必须要对社会负责。在仅仅关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独立性照理说来就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其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最高主权者。
发表和出版意见的自由可能看起来应归于不同的原则,因为它属于个人行为关涉他人的那一部分;但是因为发表出版与思想本身几乎同等重要,并且所依据的理由又大都相同,所以实际上是无法将它们分开的。第二,这一原则要求品味和志趣自由:自由地根据自己的特性规划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愿意承受一切可能的后果;只要我们的行为不伤及他人就不受人们干涉,即使在他人看来我们所行是愚蠢的、乖张的或错误的。第三,由个人自由可以推出在同样限制内的个人联合的自由:人们可以在不伤害他人的任何目的下自由联合,但参加联合的人必须是成年人,并且不受强迫和欺骗。
唯一名副其实的自由,是以我们自己的方式追求我们自身之善的自由,只要我们没有企图剥夺别人的这种自由,也不去阻止他们追求自由的努力。
以符合公众意见来使用强迫,跟违反公众意见来使用它同样是有害的,甚或是更有害的。
一是我们永远不能确定我们所竭力要禁绝的意见是错误的;二是即便我们可以确定其错误,禁绝它仍为过错。
至此,我们已经从很清楚的四点根据上认识到,意见自由以及意见表达自由对人类精神幸福(它决定着人类的其他一切幸福)的必要性了;现在我们就来扼要地概括一下。
一、即便某一意见被压制而至于沉默,但其实我们未必真的不知道,那个意见有可能是正确的。拒绝承认此点就是认定我们自己绝对不会出错。
二、即使被压制的意见是错误的,它也可能包含并且通常确实包含部分真理;而由于在任何主题上,普遍或通行的意见难得是或从来不曾是全部真理,只有通过与反面意见的碰撞,余下的部分真理才有机会得以补足。
三、纵然公认意见不仅正确而且是全部真理,除非它允许并确实经受了极其有力而又最为认真的挑战,否则大多数接受它的人抱持的仅仅是一项成见,对其所以然的理性根据毫无理解或体认。不宁唯是,四、信条本身的意义也将变得岌岌可危,其可能由隐晦而至于消失,对人的身心言行将不复有积极影响的能力:最终,由于信仰仅仅剩下形式,非但无益于为人增福,而且还因破坏了根基,从而妨碍了任何真实而又诚挚的信念自人类理性或个人体验中生长出来。
而凡是摧毁人之个性的,却都可以称之为保证,无论它以什么名目出现,也无论它宣称执行的是上帝的意志还是人民的命令。
如果要等到人类生活几乎被简化成一个统一的模式才去反抗,那么一切背离模式的做法都会被视作离经叛道,甚至被视为怪诞荒谬、有违人性。一旦人类日久不见歧异,则很快就会变得连想都想不到还有歧异这回事存在。
人们总是希望扩大所谓道德监督的界限,直至它侵犯到最无疑义的个人合法自由为止,乃是根源于人类一种最普遍的道德倾向。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十一
爱是土壤、是根基。《爱和自由》中,爱的定义为“给予孩子成长的机会,并让孩子感知到你的爱,为孩子的发展和每一个生活细节提供条件和帮助”。
蒙特梭利博士认为,“儿童的感觉来自于内部,也就是说儿童不是一个空瓶子,不需要我们成人往里面灌东西。儿童是精神存在物,儿童将按照预定好的内在蕴藏着一种强大的精神能量和潜能,他的发展不需要成人给他增加什么新的内容,只需提供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是啊,我们成人有太多的“专制”和“越权”,总感觉孩子就是孩子,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总是让孩子事事听从成人的安排,可不知这样恰恰违背了孩子发展的程序和心理,因此我很珍赏书名中的“自由”二字,从前我也是片面的认为自由就是让孩子随心所欲、任其发展,它怎么会和纪律、自律相匹配,让孩子更好的学会控制自己?但通过和孩子们的接触,我有了新的想法。
首先,我觉得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一定要改变自己想要驾驭孩子的想法,同时要把孩子的一言一行认为是有原因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在爱和自由里健康成长的孩子。其次,要做一个有心人,去仔细观察孩子的所需所想,倾听和交流是很好的桥梁,是拉近我们和孩子距离的弹力带。第三,成人是孩子的榜样,老生常谈到”言传不如身教”,孩子就是镜子反照着成人的言行举止,因此,我深感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
大部分家长对于没有给予孩子充分的自由能够认同,但没有给予足够的爱或者没有正确的去爱,很多家长恐怕无法认同。以下是孩子的一些表现,如果孩子有这些表现,说明有我们值得改进的地方:
特别在意大人的评价。如果大人否定,孩子会伤心,甚至会哭。家长过多评价孩子,并给孩子施加压力,造成孩子把大人的评价当成自己的做事目标,而不会自己去判断,也不关注自己内心的感受,最终影响了孩子的独立。在孩子生活和学习中,家长不要去批评,也不要去评价,让孩子自己去感受,家长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但不要流露出高兴或者失望的情绪,要把情绪和事情本身分离开来。
不愿意自己决定。在穿衣、学习等生活各个方面,依赖家长安排,如果家长不安排,会焦虑和无所适从。过多的安排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会造成孩子的依赖,破坏孩子走向独立的过程。凡是孩子能够自己安排的事情,尽量让孩子自己安排,哪怕做的不够好也没有关系,孩子会在选择和决策的过程中学习、成长,他会掌握自己的力量。
不小心把事情搞砸后不好意思。孩子不小心打坏东西、弄脏环境、浪费食物,经常会招致大人的批评,这会让他觉得自己经常犯了错误,其实他是无意的,孩子的每个行为背后都有一个正确的动机,比如孩子不想吃饭,想去看电视,他的动机绝不是不吃饭、损坏自己的健康,只是他觉得看电视更好玩儿,他想去探索他好奇的东西;再比如,孩子打坏了东西,他的动机绝不是破坏这个东西,他只是好奇,他想研究明白这个东西。所以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责怪孩子、呵斥孩子,要告诉他:没关系,你只是不小心,我不会和你生气的。
爱与自由并重,我们要把爱带给每个孩子,同时,也适当放手给他们自由,只要多加引导和体恤,要学会相信,在此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必定会快乐、坚强,充满创造力和勇气。这是我们的心愿和目的!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十二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网时偶然看得《论自由》一书,介绍说此书主要解决个人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遂买下并决意静心读之。然至今,只读了引论,有一点浅想,记之成陋文,望通读后看到此文不会成笑话。
穆勒云,“虽有民主,而操纵力之国民,与权力所加之国民,实非同物。”此话乃针对所谓的民主国家而言。理论上的民主乃掌权者与被治者是一体的,因此国家的好恶就是人民的好恶,然而,实际中的掌权者与被管者不可能是一体,“人民的好恶”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好恶,只是其中多数人的好恶,况且多数人的好恶也不是最多数人的好恶,或者实际上所谓的“多数人”只是少数人,这样的政治体制就容易造成人民与人民之间相互劫持。穆勒感叹道:“太白之豪暴,且无异于专制之一人。”其实,如斯统治较专制更残暴。因为专制是让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断专权,而这样的统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却打着民主的旗帜。拿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来说,最后就流为了斯大林式的少数人专制:政治上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权力,人民却没有监督党和政府的权力;经济上它可以“卫星上天”,却不能满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进行高度垄断,书报检查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作家经常遭意识形态恫吓。据索尔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沙皇1876——192019年的30年间共处死486人,被斯大林在1930——1953年所谓23年中处以极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种“专制”无人民自由的国家,表面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实则是将国囚禁起来,里面的溃烂终会蔓延至表面的浮华。因而为国治理者,应当为民之权益谋事,万不可将自己当做人民代表,却把为自己谋权当成是在为人民谋权。
自由之初义乃不为外物所拘牵,无胜义也无劣义。有个性的人大多事上不为外物所牵,正如穆勒所说,个性就是个人具有独立意志,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和习俗作出判断。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个性,他们特立独行、不怕孤立、敢说老实话、敢向社会大多数的专制权威挑战,他们比其他人更不能适应社会准备下的模子。自由个性之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动社会不断完善的先驱力量,这样的力量要影响他人,必得将思想观点形成舆论,要形成舆论就得有发言权。但是社会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个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其首先禁绝的即言论自由。《礼记》中说“情欲信,词欲巧”,便是要提醒人们说话时态度要坚定,但是说话的方式则要非常客气、非常婉转,自由个性之人当这样才能让当权者听得进去。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十三
我推荐的很多本书中,都有着一种对理想世界的追求和对现实生活的反抗与厌恶。而作为我自己呢,我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又对这世界抱着怎样的态度。
我记得《活着》里的福贵,那样的艰难的,却还是想活着。我是怎样呢,却也还是想活着。
《论自由》一书中谈到“基督教道德”——它本质上是一种倡导消极服从的教义;它教人服从一切已经确立起来的权威当局。
我曾经想成为一个反抗规则的人,想活的帅气又潇洒,后来我发现,真的很累,甚至会在不断得反抗中,忘记自己所追求的。后来,我想成为一个活给自己的人,开开心心,做最少的消耗,追求心灵的平静。
有极致简单的生活,做当下最想做的事。
很多事情看的比原来通透,也比原来更无奈了。我生如蝼蚁,却妄图去改变的无力感。而这种无力感的来源,更像是《论自由》中的,多数人暴行。“人民的意志实际上只是大多数人的意志,或者是人民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人的意志;而所谓大多数人又或者只是使他们自己成功的被接受为大多数人的那些人而已;结果就是,人们也会要求压迫总体中的一部分人。”
我从前想成为少数派,那是年少时自以为是的中二梦,而我现在只想成为我自己。
或许你会在书中,找到自己的答案吧。
爱与自由读书笔记汇总篇十四
《论自由》被密尔认为是其最有生命力的著作,原因在于这本书成为了一种单一真理的教科书,这一真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而愈加突出:性格的多样化对人类和社会及其重要,让人类可以向无数的、乃至相冲突的方向充分发展。洛克证明了政治自由的合理性,而密尔作为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则把自由从政治领域延伸到了个人领域。
密尔《论自由》的目的在于界定群己权界,提出了关于自由的两个原则:个人在不伤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国家或社会如果要干预个人行为,唯一的动机是社会保护。在这两个原则的支配下,任何个人的行为,在不涉及他人的情况下,他成了个人的最高主权者。因此,个人自由成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边界:你的自由,我的边界;我的自由,你的边界。自由的含义体现为严复所归纳的“自为造因,自受报果”。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当中,自由的意义则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个人自由拥有的不被他人干涉的空间,是个人对自己行为的充分自主,对行为结果的自我承担。在个人自由发展的环境中,个人的独立性不断培养出来。个人拥有的自由保证了个人不需要对权力的唯唯诺诺,国家对个人空间的不干预,使得国家对个人的思想不能一致化。密尔在《功利主义》中提出,快乐分为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高级快乐是精神上的快乐,而低级快乐是物质上的快乐。人们只要经历了这两种快乐,就会更加享受精神上的快乐而非仅仅追求物质快乐。因此,自由提供给个人的是精神上的快乐,是个性的自由发展。如帕斯卡尔所言,人是一支会思想的芦苇。人区别于动物正是在于人是会思想的动物,思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对自由的渴望,是每一个人本能的需求。
自由对个人的充分发展,更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是人类幸福的基础。功利主义认为,幸福是人们追求的唯一目的,而幸福也是多元的,自由、正义、美德、诚信等等都是实现幸福的手段。自由所实现的当然是“最大多少人的最大幸福”。密尔写到,“一国当中,人们性格的多样化,然后国家才有具有活力。”个人自由培养的独立性的个人,是社会进步、国家强大的重要基础。自由社会带来的是自由的、异质化的个人,异质化的个人带来的是思想的创新,人们智力水平的提高。因为在专制社会中,个人根本无自由可言,权力对思想压制有本能的爱好,这种压制带来的是众多同质的愚民。愚民是专制者巩固权力的手段。因此,人民越是独立,国家越是强大。迪尔克姆认为,分工越细,个性越鲜明,每个人对社会和其他人的依赖性越深,因而社会整体的统一性也就越大。“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个人自由是异质化个人的保证,异质化个人是形成一个有机社会的条件。霍布豪斯认为,自由主义的核心是懂得进步不是一个机械装置的问题,而是解放活的精神力量问题。好的机制必须能够提供渠道,让这种力量通行无阻,使社会结构生气勃勃。
另一方面,个人自由的确立,是对国家的一种约束。密尔看到了民主政治中,少数服从多数所产生的“多数人暴政”。专制的武断是可以看得见,但多数人暴政带来的后果却总是在无形当中,其影响是所有人都难以逃避的。可以说,多数人的暴政产生的恶丝毫不亚于专制产生的恶。多数人暴政在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中得到了充分的论述,作为同时代的思想家,密尔在《自传》中坦言,对多数人暴政的论述受到了托克维尔思想的影响,他们都意识到了民主政治中多数人利用民主的工具对少数人自由的压迫。密尔对个人自由的呼吁,目的在于防止群体对个人的干涉,损害个人的自由。《论自由》提出的两个原则,是对群体和个人权力界限的划定,更是对个人自由的保护,和对群体权力的约束。个人拥有的对自身行为的自主权,是一种个人权利不得随意侵犯的权利,要求国家权力作为群体组织对个体权利的尊重。
个人自由对群体的约束,使得国家的职能须重新界定。密尔对实现自由要义的要求是政府“代民之谋不若听民自谋”。民众之事,让政府来做,不如让民众自己来做,因为最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他们知道怎么做最合适。如果民众所以的事情都需要政府过问,那么政府的权力将会越来越大,这样势必对剥夺个人的自由。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上,自由的实现需要个人权利的可捍卫,国家权力的可控制。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提出,国家的职责是为正常健康的公民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为确保个人的自由,政府所做的是提供一个个人个性得以自由发展的社会环境。因此,密尔认为,国家最重要的天职在于扶植国民,培养他们独立自治的能力。为促进公民独立自治的培养,国家权力必须下放,赋予地方权力更多的自治性,鼓励基层民众自主管理。这也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发现的:美国民主的要义在于地方自治组织的发达。
19世纪是自由主义蓬勃发展的年代,各种自由学说不断涌现。密尔对自由理论的阐述,之所以在如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恐怕在于个人自由是每一个人发展都不能或缺的,这是“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这样一种渴望没有地域之分,没有民族之分,它仅仅是人们内心最本能追求,是对黎明前黑暗的一声呐喊。自由就像是一束光,对生在光明中的人们如此司空见惯,但对黑暗却具有强大的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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