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爱情故事怎么写(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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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实自己的日子总结是提高自我认知的有效方法。提炼关键信息,避免过多的废话;感谢小编为我们搜集了这些总结范文,让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总结的重要性和方法。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一
夏天,查玉芳从上海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江西省赣州市,被赣州某科研单位录用,分到袁世成领导的课题组。这个课题组里大多是年轻人,袁世成作为领导,每年都把上级奖励他的成果提成用作课题组的活动经费,惠泽组里的每个成员。能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里工作,查玉芳感到非常幸运。
1月9日,是袁世成33岁生日。快下班的时候,大家买了一个大蛋糕送到袁世成的办公室,点燃蜡烛,唱着《祝你生日快乐》,整个屋内笑声朗朗其乐融融。不知谁提议去城里最好的酒店为袁世成庆贺生日,大伙一致赞成。袁世成摆手拒绝,说:“随便找个地方聚聚就行了。”查玉芳说:“我看还是去袁领导家吧,我想嫂子的手艺一定很不错……”话音未落大家都沉默下来。查玉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过于冒失了。
事后同事私下告诉查玉芳,袁世成还没成家。过去他谈过一个女朋友,彼此相爱好几年,后来女的出国留学,很快就变心了。这事儿对他打击很大。从那以后他就没再谈女朋友。他很优秀,工作出色,英俊潇洒。有不少姑娘曾经试图闯进他的心扉,单位领导也曾亲自出马多次做月下老人,但是都被他婉言拒绝了。就这样,他任由青春蹉跎淡看春花秋月,将所有热情倾注于事业倾注于课题组这个小集体。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二
25岁那年,交往不久的男友向我求婚。
我眨着眼睛问他:“你为什么要娶我?”期待着从他嘴里说出:因为我爱你!
他却告诉我:“因为单位要分房子,只有领到结婚证才能……”
原来,这个男人为了一套房子才娶我。我不知道爱情、婚姻的定义是什么?但我知道那绝对不仅只是套房子。25岁那年,我放弃了我的第一个求婚者。
一
转眼到了30岁,婚姻成了我的梦。而我的梦又像是一幕幕无声剧,剧中的人物有的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而有的则是固定的,比如我交往了一年的男友——惜。
惜是名成功的商人。我俩过得还算愉快,有种相敬如宾的感觉,只是有些不真实,有些太过客套,丝毫没有情侣之间该有的磨擦磕碰。交往一年,我们从来没有吵过嘴,在彼此的朋友眼中我们是幸福的一对。我觉得这一切正是惜想要的,让别人看见我俩是多么的幸福和谐。
“梅子,我觉得你长胖了。”惜抱着我的腰告诉我。
审视着自己,我问他:“我没有长胖啊!”其实,我明白他的意思。刚开始交往,他说我不会讲英文,就要我去补习;接着,他又说我身材不够好,结果,推脂、油压、塑身、有氧课程我一堂也没缺席。我知道,惜要的只是个完美的妻子。
果然,他掏出几张花花绿绿的钞票对说我:“这些钱拿着,你知道该怎么做。”
我无奈地笑了笑,接过惜手中的钱。惜的条件实在太好了。而对我来说,30岁已不再是能轻言放弃的年纪。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三
有情饮水饱,真正的爱情能穿越一切苦难。真爱无敌,苦难只是一首小插曲。
无法释怀的初恋情殇。
7月29日,家住长沙市火星小区的张傲雪意外地接到一个电话,从此她平静的生活掀起了波澜。
电话是大学同学程明豪打来的。程明豪大学毕业后,到美国圣何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于7月回到了长沙。他在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办了一家新材料公司,几年工夫,资产就达数百万。年仅32岁的程明豪成了个名副其实的“钻石王老五”。
207月的一天,程明豪上网时无意中进入了中国同学录网站。他登录进去,突然发现一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名字———张傲雪,那一刻他的心猛地颤栗起来。
大学时代,程明豪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美丽的张傲雪,并爱上了她,只是当时他家境贫寒,且没有英俊的外表,所以只好把那份激情投入到学习中,他想证明自己是个强者,引起张傲雪的好感,但她却对他毫无感觉。
直到程明豪考取了圣何塞大学,获得了全额奖学金,他才有勇气向她表白。赴美之前,程明豪把为她写的却没有寄出的信全部交给了她,张傲雪显得很惊讶,她淡淡地说:“我只能说声谢谢你。”程明豪信心十足地说:“傲雪,我考美国的大学是为了你啊!你等着我,我一定会有所成就,让你幸福的!”谁知张傲雪摇摇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们彼此相爱。希望你以后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望着张傲雪断然离去的背影,程明豪心如刀绞,他大骂自己是个笨蛋,居然连心仪的人另有怀抱都不知道。他冲着张傲雪的背影喊道:“我一定要得到你!”程明豪留学期间,不断地给张傲雪写信,倾诉自己的爱意,但她只回过一封信,希望他另择芳草。由于张傲雪刻意避开,程明豪失去了张傲雪的联系方式。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四
我和丈夫也是经过恋爱后走到一起的。他人很内向,不善言谈。用现代女孩儿的话讲他也算个很酷的中年男人了。
他也是律师也是律师,但他做得比我出色。由于职业相同,平时我们俩人都很忙。我们有了儿子以后,家务事多了起来,丈夫曾希望我放弃工作,回家做全职家庭主妇。可我不赞成丈夫的主张,我觉得一个女人怎么能为了家庭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呢?在这点上我对他始终心存芥蒂,耿耿于怀。觉得他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我是个有主见的人,从上学的时候起,我就抱定了自强自立的信念。但作为妻子和母亲我又必须要承担家务琐事。我这人很好强,家务事都是自己做,从来不请小时工帮忙。我想既然在外面能把工作做得很出色,在家里我仍然可以很出色。可能我的潜意识里不愿意让丈夫觉得娶了一个女强人而有所失落吧。我很在乎丈夫的感觉,所以感觉很辛苦,但我做到了工作家务两不误,也算是个好妻子和好母亲吧。
虽然我在努力地做好妻子,好母亲,好女人。但有时候我心里很不平衡,甚至有些淡淡的失落感。我丈夫平时的工作比我更忙一些,他经常有应酬或有朋友之间的聚会。他经常回家很晚而且话也很少,我总觉得我们的婚姻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缺少激情和浪漫的色彩,很平淡,甚至有些沉闷。
我是个性格外向,比较热情活泼的人,在各方面对自己要求都很高。工作中由于经常要面对不同的客户,所以我很在意自己的外表形象。我经常做美容保护皮肤,总是买一些名牌服装。平时接待客户的时候从化妆、仪表到装束都很精心。我觉得这首先是对客户的尊重,其次是要从外表上给对方一个好印象。这有利于我的工作。除此之外,在休息日全家一起外出的时候,为了引起丈夫的注意,我总是更刻意地打扮自己,化上得体的淡妆,还特意把浓黑的眉毛修剪得柔和细条一些,穿上名牌套装,让自己看上去很有女人味。我觉得自己在外面很出色,但内心更希望得到丈夫的称赞和欣赏。但每次结果都令我非常失望。在丈夫眼里我似乎就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一件摆设,无论你怎么装饰他都熟视无睹。他从来都不多看我两眼,我把自己的艺术彩照放在桌子上或屋子里,他会嘲笑说,屋里放那么大的照片多别扭呀,猛一看像遗像似的。
偶尔他也陪我去逛商店,但总是在门口或家用电器部等我。有时候我让他和我一起去参加朋友的聚会,他总是一言不发地坐在旁边当听众。听着别的男士们滔滔不绝、妙语连珠地侃大山,我对丈夫会有些失望,觉得他这人不合群,太呆板。也让我挺没面子的。
他平时的举止和在生活里对我的态度总是让我耿耿于怀,一言难尽。久而久之我内心产生了强烈的不平衡和失落感。我觉得他不重视我,不在乎我。甚至觉得他对我根本没感情了。我在外面也是个能干又令人羡慕的女人,我也会面临着一些诱惑和令我想入非非的事情,有时候我觉得外面的人都比丈夫在意我,欣赏我。说到这里,郭虹有些诡秘和含蓄地看着我笑了笑:“有时候我心里真想到外面去找点平衡,想补偿我心里的失落和不满。但只是想想罢了。”话题一转,郭虹眼睛闪闪发亮,非常满足和幸福地微笑着:“嗳,有时候体会幸福和享受快乐可能就是再坚持最后一下就能看到曙光。”
前些日子,我突然发现自己左侧的乳房里面有肿块。当我去找专家诊断的时候,听到了令我心惊肉跳的两句话:“瘤子,立即住院手术。”当时我心绪大乱,如五雷轰顶,我想到了最坏的后果,以为自己得了乳腺癌。拿着那张诊断证明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流不止地走到了在外面等候的丈夫面前。他非常吃惊地看着我,因为平素的我在他面前总是表现得很好强,很冷静,从来没有表现得这么脆弱和无助。
但后来我发现他更脆弱。不是因为承受不了我的病情,而是因为太怕失去我。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许多事情都是我做完手术后朋友和家人告诉我的。在我住院前,他们单位同事打来电话问我:“郭虹,你们家发生什么大事了?你一定要告诉我们。”我问他们:“怎么了?”他们在电话里很紧张地说:“你家程新今天来单位了。他情绪低落,心神不安,脸色非常难看。他请了长假,还拿走了很多现金。我们从来没见过他这样魂不守舍的样子。一定是你家发生了什么特别重大的事情。”他同事的电话让我有些感动,没想到平时似乎自信清高又冷漠迟钝的丈夫会因为我的病情在同事面前毫不掩饰地暴露出他的坏心情。
我住院后等待手术的那些日子,他在我面前总是表现得很轻松,有说有笑的。但在我不经意的时候,他经常会忍不住呆呆地凝视着我发愣,那时我会从他的眼光中读到他对我的依恋和温情。这是我们结婚以来已多年不见的目光,也是我一直以来期待许久的目光。等他离开病房的时候,温习着他的目光我心里很感动,想流泪。那时候我在心里为自己祈祷,希望自己不是癌症。我有一种难舍今生,希望与丈夫重温旧梦的迫切心情。
后来我姐姐告诉我,他从医院回家后什么都不说,总是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愣,像个木头人。姐姐说没想到你的病让他那么伤心,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什么状态都没有了,看上去精神要崩溃了。如果你真有个三长两短他可能也垮了。
手术前,大夫征求丈夫对手术方案的意见,说如果是癌症要把乳房整个切除,问他的想法。他非常坚决地说:“一切从她的健康考虑,我不在乎她的身体手术后残缺不全和不美观,我只要留住她这个人,能继续和她生活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他发自肺腑的语言令当时在场的人都很感动。
我手术那天,开刀后躺在手术床上等着做切片化验结果。我丈夫站在化验室外面寸步不离地等着,他不停地看表,一秒一秒地数着时间。化验单拿出来了,当他看到化验单上“良性”两个字的时候,眼泪哗哗哗地流了下来。
那天我手术以后,丈夫非常高兴。他坐在床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仿佛我们是初恋的情人。晚上他请医生和朋友们去喝酒,可能是手术前过度的紧张和手术后的大放松令我丈夫处在大悲大喜的反差之中,平时酒量很大的他居然喝了两杯酒就醉倒了。他摇晃着身体走到大街上,不小心摔了一跤。他站起身来高兴地对着来往的行人们大声喊叫着:“哎,你们快过来呀!我要请你们喝酒。谁来我都请!”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最后被朋友们送进医院急诊室里打吊针,一向有风度又持重的他出尽了洋相。
酒醉时他对朋友们说,现在我才知道郭虹在我心里的位置,为了她的健康我可以放弃工作和所有的财产。朋友们开玩笑说,你不会是个情圣吧,凭你这么好的条件将来找个20多岁的年轻女人也不成问题。可他却非常认真地说:“你们不懂,那是我内心的感受。”手术后丈夫整天守在我的病床边。在医院的那些日子我也顾不得仪表和风度了。整日素面朝天,穿着一件桃红色宽大的旧毛衣,可丈夫看着我的毛衣非常高兴地说:“你穿桃红色的衣服很好看。”我发现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平时我总是刻意打扮自己、费尽心机想引起丈夫对我更多的注意,结果恰恰令我非常失望。
出院后,丈夫似乎变了一个人,他主动要求陪我和儿子去丽江旅游,我们在一起照了许多照片。回来后他每张照片都仔细推敲,把效果好一些的挑出来说要放大。前些日子他陪我去看陈佩斯演的话剧《托儿》,这次和看蔡琴表演截然不同。他看得很投入,很认真,在剧场里哈哈大笑,前仰后合的,还说有这种活动很不错,以后要多出来看看话剧和演出什么的。有一天,他从外面抱回来一大堆希奇古怪的瓶瓶罐罐,说是花了好几千元从古玩市场精心挑选出来送给我的。我喜欢古玩瓷器,但一看他买回来的东西,我忍住笑对他说:“你上当了,这些都是假货。”可他一点都不沮丧,很开心地看着我:“管它是真是假呢,只要你喜欢就行了。”
丈夫的变化激发了我内心作为女人最温柔、最脆弱的东西。我不再是以前那么强悍和自主的女人了。我对丈夫多了几分敬佩,多了几分依靠。以前我觉得自己很独立,很自主,甚至觉得我随时都可以轻松地离开我的丈夫。但现在我却对他有了一份深深的依恋之情。我这次有惊无险的病情像一块试金石,终于让我看到了埋藏在我们彼此心里那块爱情的金碑。我已经不再把自己的事业和收入看得那么要劲儿,不再像平时那样把自己绷得紧紧的像根要断裂的弹簧。现在只想平心静气地好好享受丈夫对我的关爱和体贴,这种小女人被大男人呵护的感觉太好了。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五
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日子。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的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
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
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
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
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日子。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的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
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
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
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
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日子。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的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
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
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
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
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如果爱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愿意用生命来证明!”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六
那是6个月前一个平静的下午,我认识了这个叫琴的女孩。
大多数男女关系的发展是相识,相知,相爱,而我与她却是从相识相识先到相爱,再到相知,就是这样一种与众不同的恋爱方式,隐约昭示了我臭鸡蛋式的初恋的开始。
就是在那时我体会到了什么是一见钟情,时间在那一瞬间为之定格,我看到了琴眼睛里充满的激情和渴望,那双摄人心髓的眼睛深深吸引了我。有一股魔力将我推向琴,她的热情让我火热的心更加剧烈跳动,几乎没有多一点的考虑,每一句话都仿佛在我俩心灵深处埋藏了许久,不由自主的就迸了出来,只言片语中彼此的心已经靠的很近很近了。
后来,在场认识琴的人和认识我的人都悄悄向我俩打听,它们竟以为我俩是久别重逢的好朋友。其实,琴是个很普通的女孩,正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感觉,我竟鬼使神差般的喜欢上了她,同时我很强烈的感觉到她也喜欢上了我,我被这奇妙的感觉袭击了。
第一次约会让我吃惊不小。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琴总笑着对我提起她的一个朋友,起初我以为是要好女友,可越听越不对劲,天啊,她说的竟是她的男朋友。表面上我不以为然,其实心头早已掠过了一丝忧虑和不快。不过这样并未影响到谈话的兴致,在她回复了一个传呼后对我说她必须去跟男朋友会面,我只好大度的点了头表示理解,我想这一次又是我自作多情,这样的约会对一个初恋的男人来说总是残忍吧。
更令我吃惊的是,第2天她居然告诉我昨晚她和男朋友分了手。这情节的变化对我简直是措手不及,甚至我来不及搞清是怎么回事,就已经沉入了巨大幻想之中,我觉得自己就是白马王子,没有征服不了的城堡。随后几天频繁的接触,琴始终有意识的与我保持距离,可我深信她就是我要找的人。
她的防线已经阻挡不了这来势凶猛的感情,两颗心越走越近,仿佛在续前世的缘。在我勇敢的向她表达了爱意之后,她很聪明的通过一个玩笑传呼表示了她的心意。我俩的爱情没有鲜花和音乐,有的只是纯纯的情和浓浓的感觉,我们俩就彼此对视着,言语表达都显得多余,每一种眼神都诉说着无限的爱恋,心灵的默契就是无声的对白,一切都很美妙,世界好象为我俩而存在。
上天的安排赐予了我这珍贵的爱情,美好的日子在一丝一缕的爱和牵挂中度过。也许这样的感情来得太快太突然,幸福的感觉没有笼罩住琴心中黯然的悲伤。我小心地问琴为什么,她流着泪诉说了以往的一切。和琴分手的那个男友叫磊,她们已相恋一年,琴深深的爱着他不能自拔,琴无法忘记他,她期待有一天俩人能重拾旧爱。
我黯然失色了,我能感觉到她对磊的那份依赖。结束的总归是过去的,我不会让我心爱的人离开我。爱赋予了我不尽的才思和强烈的责任感,我竭力的去安慰她,试着解释一切,给她讲飞蛾扑火和情缘的故事,她很喜欢听我讲那些动人故事,她的眼泪会悄悄为之滑落下来,我惊讶自己都快变成诗人和哲学家了。琴真诚的说要和我一起去看大海,我激动的向她承诺并给她讲大海的性格和坚强的水手。
可琴的心象是被线牵住的风筝。不知什么时候,她与磊又和好了,琴只对我说她必须这么做。我难以相信这一现实,我真挚的爱不应当得到这样的回报,我说的越多,做的越多已经越来越不起作用。那个磊仿佛就是魔术师,打个响指琴就会出现在他身边。还好我理智的保持着我的心态,我想,终有一天我真爱的火焰会熔化琴的心,她见到了大海才不会恋小河。我问自己这算怎样的爱情,在她的感情世界里可以有2个男人,而我只在乎琴;在她拳头般大小的心上,我只占一根小拇指头的位置,可她是我的全部。
就这样我不得不象壁虎那样在黑夜里寻找缝隙,我的痛苦悄无声息的占据了我的灵魂。那以后,琴用更多的温存来证明她对我的爱,把我不满的情绪和悲伤都一一化解,我在若即若离中度过每一天,直到一个臭鸡蛋让我恍惚明白了什么。
那些鸡蛋看起来都很新鲜可爱,随手打了一个鸡蛋到碗里,别致的图象就出现了,清透的蛋青紧紧依偎在白瓷碗璧,玉一般的液体中央嵌着鲜嫩可爱的蛋黄,如此美丽的景像在你不留意的时候是无法欣赏到的。当第2个鸡蛋打进去的时候,不忍目睹的事发生了,黑色的粘液与刚才的蛋溶在了一起,让人恶心的味道直钻鼻底。怎么会这样,我叹息着美丽的消失,愉悦的心情变的一塌糊度。
我把臭鸡蛋的事讲给她听,她没有说话,但我知道她明白这含义,她只说她是那个臭鸡蛋。
终于在她生日前一天嘈杂的夜晚,她打电话告诉我她跟磊即将结婚的事,我连问了3次是否当真。因为她没有勇气表达跟我分手的意思,我很坦然的帮她说了出来。整个过程很平静,就像电视剧情节一样,我们彼此祝福,甚至她还邀请我参加她的婚礼,我都忘记说了什么,反正只记得言语苍白无力,绝对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觉。当电话挂断的一瞬间,也挂断了我和她一世的情缘。
我想我才是那个让人厌恶的臭鸡蛋,可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是那个臭鸡蛋。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七
这座城市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的人。我们看上去什么都有了,可却没有了共同语言。既定目标的达成让我们都有一点疲顿,日复一日机械的生活更将我们的热情不知不觉地吸掉。
上午八时,照例出门上班。刚上中巴,一场没有预兆的暴雨突来,我习惯性地掏出手机,给绿果发了条短信:上了车才下雨,运气不错。
除了qq电话,我和绿果每天还互发很多短信。其实大多是些毫无意义的废话,比如我出门上班了,今天433上人不多;有时甚至就是两个字:醒未?……像若干年前对苏葛一样,我雀跃急切地让绿果分享或分担我的一切。
她也热烈地回应我,告诉我她在干什么以及她的心情。我们熟悉对方的起居饮食,如同生活在同一套房子里。而绿果,不过是我素未谋面的同事——我在深圳总公司,她在北京分公司。认识缘起于公事,后来不知怎么渐渐偏离了轨道,变成如今这种奇异亲密,甚至有点相互依赖的暧昧。
快下班时,苏葛给我电话:今天有应酬,我不回去吃饭了,你自己解决吧。
一个星期里,这样的电话总有三四个。我曾建议过她不如回家吃饭才给我电话,她幽幽地说,如果那样的话,我们说话的机会就更少了。
我当即噤声。我不想触及这个尴尬的问题。
回想起与苏葛的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真真恍如隔世——俩人天天腻在一起耳鬓厮磨,通宵达旦喋喋不休说很多肉麻的情话,未来被无限放大,经常被自己添油加醋的想像弄得激动不已,直至铁了心牵着手一起钻进笼子里,这才安定下来。
大局已定,婚后我们便将精力放在工作上。我是做技术的,忙起来没日没夜地泡在公司里;苏葛从秘书提为华南片区域经理,整天在外出差,我们可以十天半月见不上一面,所有的交流只是电话里匆匆的几句。
这座城市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的人。短短两年,当初嘴上的海市蜃楼已成现实,我们有了一定的职位,在高尚住宅区供了楼,正计划着买车——看上去什么都有了,可却没有了共同语言。既定目标的达成让我们都有一点疲顿,日复一日机械的生活更将我们的热情不知不觉地吸掉。
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慢慢在我们中间划出了一道裂痕,并且越来越宽,越来越空洞。
甚至连做夫妻那档子事,也越来越像某种运行程序。
我们不过29岁,结婚4年,生活却像一截行将燃尽的蜡烛,逐渐黯淡下去。想到这,心里便有隐约的沮丧。
可四下里一环顾,发现原来我们这样的夫妻并非特例,心下稍安。时间一长,倒也习惯了这种合租似的生活。
回家也是百无聊赖,不如跟公司里那班单身同事去吃川菜。
一坐下来便发短信给绿果:又跟同事在外面吃饭,你呢?
她回过来:在家里等着商场送冰箱来呢,说好五点送来的,现在都七点了还没影。
我不停叮嘱她:你让工人小心一点,搬运时倾斜度不能超过45度,外包装别扔,下次搬家能派上用场。还有,冰箱买回来要放一段时间才能通电,你明天再把插头插上吧。
这一顿饭吃得很不安生,一直在不停低头发短信,惹得同事很不满。
吃完饭回到家,意外地发现苏葛已经回来了,坐在厅里看电视。
这么早。我说。苏葛客气地笑:是啊。我觉得无趣,讪讪地走到书房,坐在电脑椅上发呆。
干嘛呢。苏葛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吓了我一跳。我掩饰,没什么。
苏葛挤进电脑椅,紧贴着我坐下,搂着我的脖子。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亲热了,我稍稍怔了一下,也伸手去搂她的腰。她身上沐浴后的清香令我迷醉,不由把头埋在她身上,深深呼吸。
最近真是太忙了,很久没陪你,你没生我气吧?苏葛低低地说。
这久违的柔情让我再次怔住,这一刻我想到的是绿果。坐直身子,我用毫不在意的笑掩住心里的不安,说,怎么了,都老夫老妻了还说这样的话。苏葛说,为人打工只能身不由己,有时真想换份工作。
我轻声说,你是太累了。
她忽然抬起我的脸,肆无忌惮地吻下去。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激烈吓了一跳,本能地回应,唇舌纠缠时,欲望的潮水涌遍我全身,绿果渐从脑中消失。
那晚我们的激情如禁锢已久的火山淋漓喷发。当身体从快乐的巅峰落下,苏葛蜷在我怀里,像只娇柔的小猫,让我心里泛起一股爱怜,将她紧紧搂住。
这一刻我知道,我还是爱她的。
第二天一早,绿果见我上线,发来一句话:我有点想见你。
这一天就这样神思恍惚地过了。临下班接到苏葛电话,我说,又不回家吃饭是吗。
她的声音出奇温柔:不是,你有空吗,我们去“老树”吧。
看着坐在我对面沉静的苏葛,我掩饰住心虚,殷勤地往她的咖啡里加糖。苏葛搅着咖啡,低头轻声说,我想辞职休息一段时间。
我吓了一跳:怎么了,工作不开心?我以为你昨晚不过随便说说。
她还是低着头不看我:我觉得自己这个妻子当得很不合格。
何必呢,左右也是打工,东家西家无甚分别。我说,你做到今天这个职位不容易。
苏葛忽然抬起头:家文,我们生个孩子吧。
她却不再说话,低头默默喝咖啡。
那天后苏葛再没提过辞职的事,我想她是一时冲动吧。
但她确实是有些变化,比如出差、应酬少了,晚上经常乖乖呆在家里陪我看她以前绝不看的足球。
我做贼心虚。精明的苏葛想必早已洞若观火,这样的怀柔战术真是让我动弹不得,连发短信都要敏捷地寻找合适的时机。
而敏感如绿果,又岂会猜不到我锐减短信背后的隐衷。上班时我们一如既往地在qq上聊天,表面上仍是无话不谈,但下班后她不再主动给我短信,我给她她也未必回。
这两个女子,令我惶惑、汗颜。
这天下班前苏葛给我电话:我有应酬,不回家吃饭了。我说好,心里很高兴——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跟那帮家伙出去fb啦。
酒桌上喧嚣非常,我喝了很多酒,多得都有点高了。席散已近晚上11点,坐在回家的车上,我忽然很想走走,便要的士在离家不远处停下来。
我喜欢这条通往小区的路。路两边是茂密的小叶榕,树下围着竹篱笆,绿草如茵。一些情侣坐在树下或低声说笑或相拥亲热。每次看到这些场景我都会心里一动,想起我与苏葛的当年。
一辆黑色小车悄无声息地在我前方停下,模糊看到开车的男人将脸凑到坐在副驾驶位的女子跟前,女子做出拒绝的姿态,男人也不强求,伸手替她打开车门。
那女子的衣着、身材、姿态,跟苏葛都很像。对,她就是苏葛,我的妻子。我发誓我绝对没看错,因为这一刻我的酒意完全退去,脑子如浸过冰水般清醒。
我快走几步,哑声叫:苏葛。
她转过头,我看到一张惊慌失措的脸,在暗夜里苍白如纸。
我后悔为什么那天要去喝酒,为什么要那个钟点回来,又为什么动了走路的念头。我宁愿不知道这一切。
既然孤寂的我会与绿果陷入暧昧的文字游戏,同样孤寂的苏葛与人发生感情纠葛又何足为奇。她哭着告诉我,与那人不过是一时激情,怎可能拿我们的幸福婚姻作筹码,她早已无法忍受面对我时那沉重得喘不过气来的愧疚。之前她的转变便已是下定回头决心,那晚是他们最后一次约会。
我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我没资格不信。我决意忘掉她的这一段——不忘又如何,我们互为对方左右手,存在的时候没感觉,若是砍掉,必将痛彻心肺。
我与苏葛恩爱如初,失而复得原来会教人珍惜。我们找回了初恋时的缠绵,但说得最多的,还是将于明年夏天降生的孩子。
至于绿果,我们依然保持着朋友间的联系,只是再没提过见面的事。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八
那天我们就坐在临门的最后一张闲着的桌子旁,生硬且好奇地把玩着刀刀叉叉,很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嫌疑。当那个吐着烟圈的女人走进来时,我俩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绊了个趔趄,但绝对不是因为女人抽烟的缘故,骆驼已经见多了自然就不会再傻乎乎地以为马肿背。
她手上的利器不停地在我眼前挥舞,刀光剑影。“哥们,用不用过去打个招呼套套近乎?”我晃了晃脑袋说:“算了,最近情感纠纷不少,没时间客串新剧。”她可爱地笑了。
不谈爱情与女人做知己实在是件不可多得的快心之事。我们就像是两个光洁的玻璃球,用各自的光泽照亮彼此越来越枯燥无趣的生活。但即便碎成粉末,她还是她,我还是我,接得再近也删除不了距离。
冬天从遥远的北方赶到这座了无生机的城市的时候,我们相约去堆雪人。她问我雪最可贵的是什么,我说是白得不染纤尘,像仙子。她不同意,说雪所有的美丽都与春天有关。那时候,我刚和钟慧一见钟情不久。只是静沁,依旧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印象中,她的青春期似乎进入多事之秋,据她所言,初恋纪录是小学四年级创造的,并一成不变的保持至今。
她不介意做我和别的女人“第三者”,她可以乐呵呵地帮我去送玫瑰,回来后还不忘恭维几句:“唉呀呀,那什么钟慧来的果然超凡脱俗,只那眼神就够你们男人受的。”于是,周末我与钟慧约会时,就顺便叫上了静沁,算是犒劳。
她规规矩矩地端坐在我和钟慧的对面,旁若无人地埋头苦干。我同钟慧高分贝的打情骂俏竟然对她的胃口产生不了一丝半毫的不良影响。这也好,不必担心她在承受能力濒临崩溃之时,用手中的“凶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我经历过不少“爱情瞬间剧”,静沁大都抱着事不关己的心态。但自从我向钟慧吹响号角后,她一直不遗余力地在为我摇旗呐喊,甚至还问心有愧地对钟慧说,我是21世纪第一颗也是最后一颗“痴情种子”,要让我发芽,别让我霉变。我清楚她的做人原则,她能心沉气稳地讲出这番话,绝对比向街上的大男人推销卫生纸难。
为了不至于欠她太多人情,我提议帮她介绍“另一半”。她急了,嚷嚷道:“别老想把我往火炕里推好不好,和你交往一个星期的女孩子还能对男人保持信心都已经是奇迹,更何况差不多成了你肚里蛔虫的本姑娘。”
我不舍得让她做小说的女主角。
我告诉静沁我准备写一部半自传的长篇,她毫不含糊地举双手赞成,并坦言愿意牺牲自身形象,做其中的一个小角色。
春天如约而至,钟慧却迟迟不肯在“八”字上添上属于自己的那一撇。那个赘肉横生的女书商,却隔三差五打电话来问小说还写不写。我说现在正在追主角,急不来。她说你脑袋那么大,虚构一个人物还成问题吗?我不失良机地告诫她:“别忘了,我们商量好是写自传体的。”
事情都拖着。静沁除了替我的爱情捏把汗之外,还天天不厌其烦地问我在小说中给她安排了怎样的结局。这个我还真没想好,于是变着法子试图搪塞,可她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一定要找个时间和我切磋切磋。
“干脆就这样,写你在别的女人身上绕了一个又一个大圈子后,最终还是踏回原地爱上了我。小说嘛虚构点儿也无所谓。”她在把懒腰伸到一半的时候,突发奇想。“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创意。”可转念一想我又立即否认,“不行,这你不成了女一号,那钟慧咋办?”
由于存在难以调和的分歧,她在小说中结局安排一直没有能确定下来。不久后,她却说要去美国。我问什么时候能回来。她笑着说,要么很快,要么永远消失。
走的那天,静沁强烈要求钟慧同我一起去机场送她。依旧是像电视里一样,挥挥手,抹把泪,送别也就结束了。我开着找朋友借的那辆敞篷吉普,载着我惟一动真情的女人飞驰在返回的路上。“静沁真是很爱你。”听到这句话后,我,还有车子,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我奇怪钟慧为什么这样认为。
钟慧的面部表情收敛得干干净净,但我还是觉得美得冷艳。“你们男人无一例外地粗枝大叶,当然不容易觉察。”她用半秒钟的时间作了短暂的思考,然后继续说道:“我觉得你更应该去爱她,而不是我。”醋坛子破了是最难收拾的,半路她就强行下了车。
阳光里有她那并不出色的笑容。
静沁用英文给我发了不少邮件。我看不明白。那天,我刚把那位咄咄逼人的书商打发走,就接到静沁的电话:“哥们,我在你小说中的结局我已经替你想好了,我10分钟后进手术室,如果晚上没给你消息,你将面临并不擅长的悲剧。”她的话语依旧那么轻松自如,“但如果我下来了,我希望你用我上次提供的结局,因为那是我孜孜以求的。”我没缓过神来,电话断了。
她应该不会在开玩笑吧?我写悲剧向来是骗不到眼泪的。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拿着几份已经打印出来的只有密密麻麻的字母蚂蚁般爬在上面的邮件,我度过了有生以来最难熬的一段时光。
然后直到太阳从窗户挣扎着进来,电话也没再响起。我知道,不管自己是不是同样没有觉察地爱了她很久,最终的结局已经确定。一场痛哭过后,我哽咽着对那位书商说,小说明天动笔。
“我病了。早在两年前,医生就对我下了死亡令,爱和快乐能够让我活这么久,我想我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默默恋你两年时光,也许你不会相信,我快乐是因为心有所属。喜欢雪,那些生命过于短暂的精灵,春天到来的时候,其实她们并没有消失。她们幻化成了大街小巷的阳光,悠然地逛着马路。我想我走之后,你再看到阳光,一定还会想起我那并不出色的笑容,对吗?”
“哥们,你等着我,从手术室出来我就给你打电话。要是没有,你也不能流泪,你应该是快乐的。如果我不离开就能让你每天都高兴的话,我情愿留在世上。但你是知道的,这个事情,你我说了都不算……”
“我最后的愿望就是,你能天天和钟慧去逛马路,伴着那无处不在的阳光!还有,迁就我一回,别在小说中把我写成悲剧角色!”
除了没完没了的流泪,我还能怎样?即使在她没走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她,对她说:“我们恋爱吧!”我想她一定会扮个鬼脸,毫无商量地回答:“免了吧,那就样不别扭才怪!”或许有些爱,不到生命的尽头,是不能说的,就算说了也会自动成为一句玩笑?!
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在街头邂逅了钟慧。我说,你嫁给我好了,因为我有个故事要第一个讲给我的妻子听。我看见她偷偷地别过脸去,但不知道是不是在抹泪。沉默良久,她说,那就试试吧。
第二天早上,在我住的那幢楼下,我看见了钟慧。我们沿着依江而建的那条马路,漫无目的地走。所有的行人都见证了,一对男女手牵着手,在每一处有阳光的地方泪流满面。
阳光正在逛马路!“bjiqghddqtgpcnkh!”一个没有别的人能够读懂的句子!
最终,钟慧成了我至爱的妻子,在钟慧与我厮守终身之前,在我那部曾感动过整座城市的小说中!那天我把所有手稿都烧给了静沁,还有我和钟慧走在阳光下那幅美丽绝伦的图画。我低低地问睡得香甜的静沁:“哥们,我知道你不会吃醋的,是吗?”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九
总记得,你总叫我宝贝,不管在人多或人少的时候。
总记得,每次吵架,不管对与错,你都会很耐心的哄我。
总记得,每次坐摩托的时候,我抱着你,你总会时不时的腾出一只手握着我的手。
总记得,有时总会很赖皮的趴在你身上,让你摇着我,你总会毫无怨言的宠着我。
总记得……。
曾经的那些甜蜜,曾经的那些美好,难道只能是曾经,只会是曾经吗?
时间真是一个奇妙的存在,它让你的那些曾经都在时光的慢慢流逝中被遗忘,被淡忘。
真的在一起很久了吗?
好像只有四年而已,其实不久,可那些甜蜜、美好,早已没有了当初的身影。
想想婚姻真是挺磨人的。
有时都会感到悲哀,呵呵,四年……。
心情不好的时候,心会流泪。
好在,还有些残缺的记忆还会在失落的时候给自己一点温暖。
好在,自己还记得那些甜蜜的时候,用文字简短的记录下来。不开心的时候,拿来回味回味。
真怕有一天,以前的那些甜蜜都会被自己遗忘。
真怕有一天,没有一些值得自己回忆的温暖片段,支撑自己走下来。
真怕有一天……。
在婚姻的路途中好像有点累了,有点迷茫了。
有多久,没有感受到你给我的幸福与温暖。
有多久,没有感受到一次收到礼物时的惊喜。
有多久……。
生活总是需要调剂的。
在彼此走过的道路中,也许你变了,也许我变了,也许我们都变了。
生活为何总怎么折磨人?
真的好希望自己有那么偶尔的一次也会像她们一样。
可,我能等到吗?能等到吗……?
爱情故事怎么写篇十
那些在青春岁月里的。
爱情。
懵懂的青涩,永远是记忆中最初的美好,也许还会心痛,还会心酸,但是内心的那股悸动就成了一种叫永远的东西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初恋爱情故事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1.我要笑着忘记你。
十六岁,你送我一只蓝精灵。
十七岁,你送我一张莫文蔚的cd和一束百合花。
十八岁,你给我了一个拥抱。对我说,蓝妹妹,好好生活。
骄傲如我,扬着眉忍着泪,假装不在乎的拍掉你放在我肩膀的手反驳,谁是你妹妹,我不是你妹妹。
直到你坐着的那班飞机离开地平面,离开这个城市,我才卸下所有的伪装,转过身哭的无法自抑。
乔之昂,你走后,我便发誓,我一定会忘记你,笑着忘记你。
于是,从那以后,我便真的很少哭。
高一下学期,我开始喜欢朝学校旁边的c大跑。
安歌每次看到我都会一脸贼笑,小丫头,又来选夫。
我没好气的横他一眼,上次他去学校看我,刚好看到一个男生在对我表白我拒绝。男生当时受伤的问为什么。
我实在想不到理由,抓抓头对他指着旁边c大的方向,一本正经胡诌,我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在c大。
自从这事儿被安歌抓到把柄,只要我朝c大跑,他便拿这事儿揶揄我。
其实每次我都挺想暴力解决他的,但碍于站在他身边的你,我不得装出一副可爱豪迈的样子,手一挥,本姑娘来混饭吃。
你是安歌的好哥们儿,上次你和他一起去我学校找我的。但你不但不和安歌一起揶揄我,反而每次都会笑眯眯的帮我解围,蓝妹妹,你来的刚好,今天餐厅里又有你爱吃的蒜香鸡翅和酥皮汤。
c大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我坐在餐厅里吃的满嘴流油。安歌说,真没淑女相。
你替我辩解,毫无顾忌,大大方方,这样很可爱啊。
我立马仗势欺人狐假虎威,斜睨安歌鄙视道,听到没!你这种莽夫根本不懂美的内涵,乔之昂这种校草的审美才是大众追求的真理。
乔之昂乔之昂,没礼貌。安歌又伺机训我,是之昂哥哥。
这次你也笑眯眯的配合,是啊,蓝妹妹,管你饭这么久还没听你叫声哥哥。
我们没什么亲戚关系,乱叫哥哥很肉麻。我正经解释道。
而且!不要叫我蓝妹妹,真的好!难!听!我挥舞着手臂再次抗议。
你笑,怎么会,蓝精灵里的蓝妹妹多可爱,而且我第一次见你你带了顶白帽子,穿着蓝外套,活脱脱的蓝妹妹。
我一点都不喜欢蓝妹妹,我鼓着嘴抱怨,爱哭鬼,爱惹是非鬼,什么事儿都拖累别人。
安歌也难得与我站同一条战线同意道,是啊,微蓝一点都不像柔弱的蓝妹妹。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没见她在c中那横行霸道的样儿,吃饭有人洗碗,脏衣服有人抱走,身边天天跟着一群男男女女前呼后拥,跟一慈禧太后似的。我真怀疑她给c中那些小男生女生吃了迷魂药,要搁我身边我早揍丫了。
切,这是人格魅力。我高傲的冲安歌挑眉。
安歌冷哼一声,不再和我计较。你在旁看着我俩斗嘴哈哈大笑。
我偷偷的看你开怀大笑的模样,心上繁花叶茂。
乔之昂,其实不是我不喜欢学校里的男生,实在他们无法和你相较。
你的身上,有清风霁月的明朗,面容有风轻云舒的俊美,笑起来,仿佛冲破云层的阳光。
你看我开始说的那句“我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在c大”真像一个预言,一语成戳。
你走之后,安歌再没有肆意地在我面前玩笑了。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总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小心翼翼的关切。
微蓝,你还好吧?
第一次,安歌这样问我的时候,我的眼泪瞬间就在眼眶里充盈,满满的一汪。
我猛然甩甩头,让几乎马上就要掉落出来的泪水缤纷地摔碎在地上,狠狠地。没有任何留恋的。我不要流泪。
很好啊,我哪有不好?你看,不是好好的。我冲着安歌裂开嘴,勉强挤出笑容来。
你好就好!安歌说。
我说过,要笑着忘记你,我一定做到。
这个问题真可笑,我竟然回答不上来。而你显然也不能给我答案。
我不要堕进那些烂俗的情节故事里。我,罗微蓝,选择一条更辛苦也更彻底的方式:我考进了c大。我要每天面对着你所熟悉的环境,每天目睹曾经和安歌、你一起度过的每一片时光,我要在那时光的浸泡里逐渐脱掉长长的尾巴——我不要尾巴,我不要当美人鱼。
时间。
一直在和我赛跑,我跑的很辛苦,然而我就要跑赢了。
在见到安歌的时候,有时甚至想不到你了。
安歌上了c大的研究生,他可以继续和我同在一个校园里。这对于我来说,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但——安歌是为了我。
夜晚的c大校园静谧得如同远方天籁。安歌约了我,我们在篮球场上缓慢地散步。安歌少有的沉默着。微蓝,现在没有了乔之昂。也许,我可以代替他照顾你。
听了安歌的话,我并不吃惊,但我没有接受。不是安歌不好,不是安歌不如你,而是——如果那个代替你的人是他,那么,你就永远会成为我生命中的阴影,怎么也抹不掉了。
我把这个理由坦然地告诉安歌。
安歌沉默许久,终于笑着回答:微蓝,你长大了。我相信你能照顾好自己。
再不需要说什么。
每一段感情的历练都会使人成长,那种成长是被迫的,是不能挽回的。一个倔强的生命,越是有着鲜血淋淋的内心,越是能绽放出如花的笑靥。
《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个人去的,没有人陪着,安安静静地看完了。很多人都喜欢郑薇,我也喜欢,能够那样勇敢、单纯、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子很少很少,在如今的大学校园里几乎已经灭绝。
我欣赏那个角色,但我不会像她那样做。如果我可以像她,那也许我和你的结局会是美好的。你那么善良,那么心软,绝做不到像电影中的陈孝正那般无情吧。可是,我没有。我期待着一份自然而然的感情,就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在此之前,我可以欣然享受,可以安然听命,可以放纵心思,可以继续当安歌嘴里的那个放纵的惹是生非的蓝妹妹。
我倔强,我不够勇敢,但你一早就知道我了,不是吗?
安歌也知道我,所以他的安慰才那么郑重其事,甚至要以身相许。
时间过得太快了,快的让人目不暇接。
新学年开学之后,我有资格被人叫作学姐了。
多有意思啊——想当初我那么憧憬着的地方,那么仰慕着的学府,还有我牵挂着的你——都在这里。
想当初的一切都很美好。
我被舍友拉去参加学生会的迎新活动,人很多,我搬着一把椅子挤过人群。
学姐,这种事情让我们做吧。一个男孩子的声音,清脆、干净,充满阳光的味道。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诧异,回过头去:弯月似的一双眉眼笑眯眯地看着我。学姐,我叫常韵州,是经管系的新生,请多关照。
清风霁月的明朗,云淡风轻的笑脸,刚刚脱离稚嫩的略带羞涩的声音——常韵州,一份熟悉的带着特殊味道的气质从他身上发散出来,完全覆盖曾经的记忆。
你好,常韵州,我是罗微蓝,经管二年级。很高兴认识你。
走在前面的完全陌生的背影和那清澈、透明的声音一样,是新鲜的内容。
我终于忍不住扬起嘴角,我的陈旧的记忆开始容纳进新鲜血液,这是真正崭新的开始了。
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是一条围巾,墨绿色的,不是纯毛线的,摸上去有些硬,针法也不够精致,但很暖和。围在脖子上,毛茸茸的,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我想要一条这样的围巾已很久了。那年,我16岁,上初三,开始讲究穿戴了。我有一件很漂亮的咖啡色羽绒服,里面套一件红色的毛线衣,鸡心领的,很好看。
美中不足的是,我缺少一条围巾,既保暖,又能搭配出效果来。可是我的母亲不会毛线活,在我的印象中,那似乎是年轻女孩子的专利,班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擅长此道,一对银针或竹针,一团毛线,在修长手指的摆弄下,缠缠绕绕,上下翻飞,还不耽误聊天,真是神奇。我一直为没有一个姐姐而深以为憾,否则,我也可以有一双漂亮的手套,或者一条暖和的围巾了。
这时,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随着一股寒风进来的是英子。她的脸冻得通红,搓着手,可能是回来拿什么东西的。
那一瞬间,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想扯下围巾放回去,却已来不及。我窘迫极了,将围巾抓在手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英子一愣,随即好像明白过来,脸一红,冲着我笑了笑,说:“天太冷了,我回来拿手套。”说完,从桌洞里抓出手套就匆匆走开了。
不过,当时我就有一种直觉,英子肯定是不会说出去的。怎吗说呢,一是因为她和我外婆是一个村子的,相距也不远,两家的关系很不错。
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她好像一直对我有好感。比如说在课下她经常问我。
数学。
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几乎天天都能不经意地碰到她;在我忘带课本的时候,她会悄悄地将她自己的书递给我,然后和同桌看一本;每次发下的。
作文。
本,她会不声不响地拿过我的本子读我的作文……所以,就有个别好事的男生常常开我的玩笑。我总是一笑了之。
那时的我,瘦瘦的,其貌不扬,还有些腼腆,除了学习成绩好一点外,别无他长。而英子呢,高高的个子,削肩,蜂腰,瓜子脸,尖下巴,肤色白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惟一让人遗憾的是她走路的姿势不好,有些罗圈腿,还仰着脸。在我们当地有“低头汉子仰头婆”的说法,是说这两种人都是性情乖戾的人。事实的确如此,英子是班里有名的“小辣椒”,口舌伶俐,得理不饶人,很多男生都对她敬而远之。我自然更是没往别的地方想,平日里连话也很少跟她说。
但不管怎样,再见到英子时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英子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似的,跟同学说说笑笑,连瞅都没瞅我一眼。我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过了几天,下午放学后我因事耽搁了一会儿,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急往家走。刚出校门口,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英子,她站在路旁,自行车支在一边。
我疑惑地停下车子,看着她,还没等我说话,她快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色塑料袋,递给我,说:“给你。”说完,脸一红,推起车子急匆匆地走了。
我一愣,打开袋子一看,是一条墨绿色的围巾,毛茸茸的,在寒风中竟像火一样灼痛了我的手指。我飞快地将围巾塞进书包,又前后看了看有没有人,才跨上车子飞一般向家中奔去,心在怦怦直跳。
我不敢想下去了,又一次脸红心跳起来。我将围巾围在脖子上,穿上羽绒服,对着镜子反反复复地照,确实很好看。
但那条围巾我从未在别人面前围过,甚至连父母都不知道我有这样的一条围巾。那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秘密,属于我一个人的,当然,还应该有英子。
好在,很快就初中毕业了,我考上了师范学校,英子去了一所职高,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那条围巾,后来由于家中盖了新房,搬家后也就不知所终了。我也渐渐将它给淡忘了。
那一瞬间,我倏地想起了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还有英子那双星星般闪亮的眼睛……。
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感觉吧:甜蜜中带着那么一股酸涩,却又是那般纯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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