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言虚词以的用法(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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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如何将科技创新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一

1.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们)。有时灵活运用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1)太后盛气而揖之。(《触龙说赵太后》)。

(2)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3)然语之,又恐汝日日为吾担忧。(《与妻书》)。

2.指示代词:这,此。

(1)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将伐颛臾》)。

(2)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季氏将伐颛臾》)。

(3)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

(二)助词。

1.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季氏将伐颛臾》)。

2.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烛之武退秦师》)。

3.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4.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

5.用在时间名词或动词(多为不及物动词)后面,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国也》)。

(三)动词,到去。

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归去来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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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二

复音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1.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做状语或补语,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可译为“在这时”“在这件事情上”“在这种情况下”。如“然后刑于是起矣”(《荀子·议兵》),“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捕蛇者说》)。

2.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如“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廉颇蔺相如列传》)。有时结合语境理解为介词“于”和代词“是”的组合,可译为“在这时”“在这种情况下”“因此”“从此”等,如“于是宾客无不变色而离席”(《口技》),此处应理解为“在这个时候”,与现代汉语不同。

复音词“至于”,原来不是一个词,“至”是动词,表示动作;“于”是介词,引出动作涉及的对象,如“屈原至于江滨”(《屈原列传》)。后常连用,用于句首表示承接上文另及一事,如“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出师表》),“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六国论》)。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三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东门之》)。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1.用作代词。有时分指它前面已经出现过的人或物中的一部分,有时泛指某人、某物或某种情况,可译为“有人”“有的”“某人”等。例如:

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回视日观以西峰,或得日或否。(《登泰山记》)。

或曰此鹳鹤也。(《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表示不敢或不能肯定,可译为“或许”、“也许”、“可能”等。例如: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岳阳楼记》)。

3.用作连词。表示两种(或以上)情况可供选择或者动作行为的交替发生,可译为“或者”“有时”。例如:

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察今》)。

蛟或浮或没。(《周处》)。

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例如:

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今君乃亡赵走燕。(《廉颇蔺相如列传》)。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石钟山记》)。

臣乃敢上壁。(《谦颇蔺相如列传》)。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1.用作副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完结。可译为“……以后”“已经”“完全”等,有时“既已”连用,可译为“已经……之后”;也表示在隔了一段短时间以后,发生了某事,可译为“不久”,有时“既而”连用,意义不变。例如:

相如既归,赵王以为贤大夫。(《廉颇蔺相如列传》)。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子鱼论战》前“既”,已经;后“既”,完全。)。

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太子商臣。(《左传》文公元年)。

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五人墓碑记》)。

2.用作连词。连接词与词、分句与分句,表示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或者由前一分句的事实引出下一分句的推论。常和“且”“则”“又”等词前后呼应。例如:

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将伐颛臾》)。

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谋攻》)。

1.用作连词。用在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让步,可译为“即使”“纵使”;或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如”。例如:

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与妻书》)。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贾谊《论积贮疏》)。

2.用作副词。用在动词前,表示前后两件事紧相衔接,或表示两种情况紧相联系。可译为“立即”“马上”“就”等。例如:

(樊)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鸿门宴》)。

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五人墓碑记》)。

其无宿根者,即候苗成而未有花时采。(《采草药》)。

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例如:

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治平篇》)。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元。(《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如:

良曰:“长于臣。”(《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例如: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墓碑记》)。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虽”作连词,在文言中有两种用法。

1.用在假设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种假设,然后转入正意,可译为“即使”。例如:

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捕蛇者说》)。

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三峡》)。

2.用在转折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事实,下面再转入正意。可译为“虽然”。例如:

豫州军虽败于长坂,今战士还者及关羽水军精甲万人……(《赤壁之战》)。

3.复音虚词“虽然”。

现在汉语用“虽然”的地方,文言只用一个“虽”字。文言的“虽然”,“虽”是转折连词,“然”是指示代词,结合在一起,有承上转下的作用,相当于“虽然如此”或“话纵然这么讲”。例如:

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唐雎不辱使命》)。

1.用作连词,主要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可是”“但是”。例如:

然豫州新败之后,安能抗此难乎?(《赤壁之战》)。

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鸿门宴》)。

“然”有时和“而”连用,“然”代指上文所说情况,“而”表示转折,等于说“如此(这样),可是……”。例如:

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然”还常和“则”结合,“然”是承接上文事实,“则”是由此进行阐述或论断,可译为“既然如此,那么(那就)”,也可单译为“那么”。例如:

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岳阳楼记》)。

2.用作代词。相当于口语中“这样”“如此”。例如:

使之然也。(《劝学》)。

不然,籍何以至此?(《鸿门宴》)。

3.用作助词,又分两种情况。

(一)用在形容词之后,作为词尾,相当于口语的“……地”。例如:

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捕蛇者说》)。

大石……森然欲搏人……(《石钟山记》)。

(二)用在名词或短语之后,前面有“若”“如”“犹”等词与之照应的,可译为“的样子”“一般”“那样”。例如:

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而半山居雾若带然。(《登泰山记》)。

“然”还常作应对之辞,同口语中“是的”“对的”相似。或者表示赞成、同意,即“认为是”“认为对”的意思。例如:

袁曰:“然,固有所闻。”(《谭嗣同》)。

成然之。(《促织》)。

1.用作代词。

(一)表对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说》你)。

更若役,复若赋……(《捕蛇者说》你的)。

(二)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例如:

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论语宪问》)。

2.用作连词。

(一)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设”等。例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二)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例如:

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汉书高帝纪》)。

“若”和“夫”“至”结合,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层意思的开头,表示他转。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阳楼记》)。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

惟(唯、维)。

1.用作副词。

(一)表示限于某个范围,相当于“只”。例如:

天下健者,惟有足下。(《谭嗣同》)。

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琵琶行》)。

(二)表示限于某个范围,相当于“只有”“只是”。如:

今数雄已灭,惟孤尚存。(《赤壁之战》)。

原其理,当是为谷中大水冲激,沙土尽去,唯巨石岿然挺立耳。(《梦溪笔谈》)。

(三)表示祈使或命令,相当于“希望”或“请”。如:

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廉颇蔺相如列传》)。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根据与缘由,相当于“正因为”“只因为”。

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ブ战》)。

2.用作助词,常与“是”搭配成固定结构“唯……是……”。如:

其以义理相咨访,孜孜焉唯进修是急,未之多见也,况流俗乎?(《问说》)“惟”“唯”“维”作为虚词使用时,古时可以通用。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例如: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后汉书张衡传》)。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战》)。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1.用作副词。“盖”用在句首,作副词,表示下边说的一些话,是带有推测性的断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大概”推想“的意思。如:

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游褒禅山记》。

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季氏将伐颛臾》)。

表示这种意思的”盖“,也有用于句中的。如:

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与妻书》)。

2.用作连词。连接上文,起说明原因的.作用,也含有不十分确定之意。如:

今言”华“如”华实“之”华“者,盖音谬也。(《游褒禅山记》)。

谢灵运为永嘉守,凡永嘉山水,游历殆遍,独不言此山,盖当时未有雁荡之名。(《雁荡山》)。

1.用作助词。

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如:

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信陵君窃符救赵》)。

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

余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指南录〉后序》)。

”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如:

夜则以兵围所寓舍。(《〈指南录〉后序》)。

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信陵君窃符救赵》)。

2.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录〉后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信陵君窃符救赵》)。

3.复音虚词”所以“。”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信陵君窃符救赵》)。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助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种是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如:

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指南录〉后序》)。

用叶者取叶初长足时,用芽者自从本说,用花者取花初敷时,用实者成实时采。(《采草药》)。

”者“的另一种用法是放在一个词或一组词后边,起提顿作用:先用”……者“提出要说明的事物,稍微停顿一下,然后说明或论断。如: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五人墓碑记》)。

古之让天之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五蠹》)。

”者“有时放在时间词之后,起语助作用,可不译。如:

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鸿门宴》)。

”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可译为”个“”样“之类。如:

此数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战》)。

1.用作疑问副词。

出现在疑问句中,置于动词之前。作状语。相当于”怎么“”怎样“。君安与项伯有故?(《鸿门宴》)。

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五人墓碑记》)。

2.用作疑问代词。

在疑问句中作宾语,置于动词之前。相当于”什么“”哪里“。

皮之不存,毛将安傅(附)。(《左传僖公十四年》)。

沛公安在?(《鸿门宴》)。

1.用作疑问代词。

单独作谓语,问原因,后面常有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

何者?严大国之威以修敬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岳阳楼记》)。

作宾语,主要代处所和事物,可译为”哪里“”什么“。译时,”何“要后置。

豫州今欲何至?(《赤壁之战》)。

大王来何操?(《鸿门宴》)。

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然则何时而乐耶?(《岳阳楼记》)。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琵琶行》)。

2.用作副词。

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示反问,可译为”为什么“”怎么“。

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赤壁之战》)。

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传序》)。

3.复音虚词”何如“”何以“。

(一)”何如“常用于疑问句中,表疑问或诘问,相当于”怎么样“或”什么样“。如:

樊哙曰:”今日之事何如?“(《鸿门宴》)。

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信陵君窃符救赵》)。

君以袁某为何如人哉?(《谭嗣同》)。

(二)”何以“即”以何“,介宾短语,用于疑问句中作状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拿什么“”凭什么“等。

荣禄遇足下素厚,足下何以待之?(《谭嗣同》)。

何以战?(《曹刿论战》)。

1.用作连词。

表示因果关系,可译为”所以“”因此“。

臣观大王无意偿赵王城邑,故臣复取壁。(《廉颇蔺相如列传》)。

今事有急,故幸来告良。(《鸿门宴》)。

有时用”是故“”以故“: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师说》)。

2.用作副词。

有”从前“”故意“的意思。

燕太子丹者,故尝质于赵。(《史记刺客列传》)。

公子往,数请之,朱亥故不复谢。公子怪之。(《信陵君窃符救赵》)。

1.用作连词。

且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

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且已久疲……(《赤壁之战》)。

且将军大势可以拒操者,长江也……(《赤壁之战》)。

河水清且涟漪。(《伐檀》)。

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鸿门宴》)。

古之圣人,……犹且从师而问焉……(《师说》)。

2.用作副词。

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

不出,火且尽。(《游褒禅山记》)。

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驴》)。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

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孔雀东南飞》)。

1.用作无指定代词,充当主语。

(一)代人时,相当于”没有人“”没有谁“。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邹忌讽齐王纳谏》)。

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指南录〉后序》)。

(二)代物时,相当于”没有什么“。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鱼我所欲也》)。

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倚,砉然向然,奏刀然,莫不中音……(《庖丁解牛》)。

2.用作否定副词。

(一)放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表示否定,相当于”不“。

今为君计,莫若遗腹心自结于东,以共济世业。(《赤壁之战》)。

近世寇莱公豪侈冠一时,然以功业大,人莫之非。(《训俭示康》)。

(二)放在动词前面,表示劝戒或禁止,相当于”不要“”不能“。

愿早定大计,莫用众人之议也!(《赤壁之战》)。

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货殖列传序》)。

语气助词。经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种语气。

1.表示判断语气的,如:

死生,昼夜事也。(《〈指南录〉》后序》)。

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业。(《左忠毅归逸事》)。

2.表示肯定语气的,如:

昔人云:”将以有为也。“(《〈指南录〉后序》。

吾上恐负朝廷,下恐愧吾师也。(《左忠毅公逸事》)。

就是有否定词的句子,仍然是一种表否定的肯定。如:

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书博鸡者事》)。

3.表示疑问语气的,如:

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庄暴见孟子》)。

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4.表示感叹语气的,如:

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庄暴见孟子》)。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也“表示疑问语气和感叹语气,句中一般要用疑问代词。

5.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如: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东阳马生序》)。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语气助词,经常用在句末。

1.表示感叹语气的,如:

痛定思痛,通何如哉!(《〈指南录〉》后序》)。

呜呼,亦盛矣哉!(《五人墓碑记》)。

嘻,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解牛》)。

2.表示疑问语气的,如:

譬若以肉投馁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窃符救赵》)。

而此独以钟名,何哉?(《时钟山记》)。

表示反问语气的,如:

相如虽驽,独畏廉将军哉?(《廉颇蔺相如列传》)。

语气助词。

1.用于陈述句尾。或助肯定语气,有的可译为”了“,有的可不译;或助已然语气,说明事情已实现,可译为”了“;或助将然语气,说明事情将要实现,可译为”了“。

此为长江之险已与我共之矣。(《赤壁之战》)。

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伶官传序》)。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项脊轩志》)。

事急而不断,祸至无日矣!(《赤壁之战》)。

2.用于感叹句。助感慨、讽刺、赞颂语气,可译为”了“”啊“。

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呜呼,烈矣!(《谭嗣同》)。

3.用于祈使句,助请求、劝勉、禁止语气,可译为”吧“。

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矣。(《毛遂自荐》)。

公子勉之矣,老臣不能从。(《信陵君窃符救赵》)。

4.用于疑问句末,助疑问语气。

年几何矣?(《触龙说赵太后》)。

1.用作代词。

(一)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你“”你们“”你的“”你们的“。

尔何知!(《ブ战》)。

中寿,尔墓之要拱矣!如有营,(《ブ战》)。

且尔言过矣(《季氏将伐颛臾》)。

胡瞻尔庭有县}兮(《伐檀》)。

(二)指示代词,相当于”此“”如此(这样)“”那“。

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孔雀东南飞》)。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饮酒》)。

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出师表》)。

2.用作副词,用来修辞动词,相当”这样(地)“。

长叹空房中,作计乃尔立。(《孔雀东南飞》)。

3.用作助词。

作形容词、动词的词尾,和”然“的用法相似:相当于”的“”地“”着“。

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待坐》)。

子路率尔而对曰:……(同上)。

闻两童子音琅琅然,不觉莞尔……(《祭妹文》)。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鱼我所欲也》)。

作语气助词,用于句末,同虚词”耳“的用法相同。

表限止语气,相当于”罢了“”而已“,如:

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唐雎不辱使命》)。

表叙述语气,相当于”了“或不译。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语气助词。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

于是余有叹焉。(《游褒禅山记》)。

有时用于反诘语气,可译为”呢“。万钟于我何加焉!(《鱼我所欲也》)。

1.用作语气助词。

(一)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

几寒乎?欲食乎?(《项脊轩志》)。

岂有相公此时出见客乎?(《报刘一丈书》)。

欲安所归乎?(《赤壁之战》)。

(二)表测度语气,可译为”吧“。

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庄暴见孟子》)。

(三)用于感叹句,可译为”啊“”呀“等。

呜呼!熟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说》)。

(四)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胡为乎遑遑何之?(《归去来辞》)。

2.用作介词。

相当于”于“。

生乎吾前……(《师说》)。

此外,可作词尾。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已“当做虚词,可作副词、连词与助词。

1.用作副词。

(一)表动作行为、事情的完成或时间的过去,相当于”已经“。

天下已定,皇始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过秦论》)。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六国论》)。

牛困人饥日已高。(《卖炭翁》)。

(二)表两件事之间相隔时间短暂,常用”已而“,相当于”不久“”一会儿“。

有间而身寒,已热如火,至今不可以见寒。(《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已而相如出,望见廉颇,相如引车避匿。(《廉颇蔺相如列传》)。

已而得舟,避渚洲,出北海……(《〈指南录〉后序》)。

(三)表程度很高或过分,常放在形容词之前,相当于”太“。

夫十月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五人墓碑记》)。

2.用作连词,”已“同”以“,和”来“”后“”东“”西“”上“”下“等结合,表示对时间、范围等的限定。

自董卓已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隆中对》)。

五代时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板本(《活版》)。

3.用作助词。”已“放在句末表示动作行为的既成状态,表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语气,相当于”了“;有时”也已“连用,加强语气。有时也表感叹,相当于”啊“。

是善恶之分也已。(《荀子.恶性》)。

虽以史迁之善传游侠,亦不能为五百人立传,滋可痛已。(《〈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

”夫“当作虚词,可用作代词和助词。

1.用作代词。

”夫“作代词常放在名词或名词短语之前,表近指与远指。

(一)表近指,相当于”这“或在”这“后加适当的量词。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岳阳楼记》)。

(二)表远指,相当于”那“或在”那“后加适当的量词。

余于仆碑,又以悲夫古书之不存,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何可胜道也哉!(《游褒禅山记》)。

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捕蛇者说》)。

2.用作助词。

(一)用在句子开头,表示议论或叙述的开端,称为”发语词“,也可用复音虚词”且夫“,不必译出。

夫以疲病之卒御狐疑之众,众数虽多,甚未足畏。(《赤壁之战》)。

且夫不好问者,由心不能虚也;心之不虚,由好学之不诚也。(《问说》)。

(二)用在句末,表示感叹。相当于”啊“或”了"。

闻之:一人飞升,仙及鸡犬。信夫!(《促织》)。

然则古人所深耻者,后世且行之而不以为耻者多矣,悲夫!(《问说》)。

嗟夫!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五人墓碑记》)。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四

“且”表并列关系时,一般可译为“又”。如:

1、示赵弱且怯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2、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孔雀东南飞》)。

3、橐驼非能使木寿且孳也。(《种树郭囊驼传》)。

4、又有若老人咳且笑于山谷中者。(《石钟山记》)。

(二)表递进。

“且”表递进关系,是其在文言中的常见用法。

1、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烛之武退秦师》译为“而且”)。

2、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六国论》译为“况且”)。

3、且单于信汝,使决人死生。(《苏武传》译为“况且”)。

从上例可以看出,“且”表递进关系时,有两种译法,一是“而且”,二是“况且”。译为“而且”时,前而一般能加进关联词“不但”;译为“况且”时,因是承前文语意而递进,所以前面不能加关联词。

(三)表假设。

“且”表假设的情况很少见。下面例子在表假设时兼有让步。

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谦颇蔺相如列传》“且”译为“即使……”)。

(四)表条件。

“且”译为“尚且”时,表示一种让步条件关系。如:

1、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鸿门宴》译为“尚且”)。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五

(一)“将”“将要”义。如:

1、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

2、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3、且为之奈何?(同上)。

4、彼且奚适也?(《逍遥游》)。

有时活用为“还将”“还”义。如:

彼且恶乎待哉?(《逍遥游》)。

(三)“姑且、暂且”义。如:

1、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

2、别君去兮何时还?且放白鹿青崖间。(《梦游天姥吟留别》)。

3、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孔雀东南飞》)。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六

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信陵君窃符救赵》)。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余与江进之谋所以复之。(《虎丘记》,凭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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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七

2.仿效,效法。如:则先烈之言行。

3.做,作。

众人听了,吓得不敢则声。——《红楼梦》。

4.正相反。

则无可用。——唐·柳宗元《三戒》。

则又望其真。——清·林觉民《与妻书》。

5.又如:人皆好名,我则不然;则不(不但,不止)。

6.表示相反或对照。

则耻师焉。——唐·韩愈《师说》。

7.又如:今则不然。

8.表示平列关系。

则桃李冬实。——宋·沈括《梦溪笔谈》。

则桃李夏荣。

9.表示假设,相当于“若”、“如果”

今则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史记·高祖本纪》。

10.虽然,表示让步关系。

元帅此计好则好,则怕瞒不过诸葛孔明。——《隔江斗智》。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八

“犹且”一般承上文意,表示一种让步关系,译为“尚且”。如:

1、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师说》)。

(二)且夫。

“且夫”一般用作句首发语词,表示提起下文议论。如:

1、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赤壁赋》)。

2、且夫天下非小弱也。(《过秦论》)。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九

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录〉后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信陵君窃符救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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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十

1.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们)。有时灵活运用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1)太后盛气而揖之。(《触龙说赵太后》)。

(2)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3)然语之,又恐汝日日为吾担忧。(《与妻书》)。

2.指示代词:这,此。

(1)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将伐颛臾》)。

(2)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季氏将伐颛臾》)。

(3)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

(二)助词。

1.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季氏将伐颛臾》)。

2.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烛之武退秦师》)。

3.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4.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

5.用在时间名词或动词(多为不及物动词)后面,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国也》)。

(三)动词,到去。

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归去来兮辞》)。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十一

所谓“用法”,包括弄清(1)虚词的词性,(2)语法作用,(3)与现代汉语的对应关系。考纲中列出了18个虚词,一定要个个落实,结合教材,认真归纳其各种义项和用法,从常用义和非常用义方面进行比较区别,掌握常用义,照顾特殊义。例如“之”字,作代词、助词(结构助词,语气助词,用于主谓之间,表前置宾语)是通常用法,而作动词“到”、“用”(如“之其所短”中的“之”)讲则是特殊义用法。

筛选文中的`信息。

近三年来,主要考查的是以写人为主的史传文,且题目一般是用6个句子分别编为四组的形式,要求考生选择全部表现人物某一方面品质的一组。解答这类试题的思路是,将6个句子逐句进行分析,筛选出符合题干要求的句子,然后再对照编组情况作出判断。如果是写事的文章,则要求从记述的时间、地点、人物及其关系、事件的发展及其走向、故事的梗概等要素把握阅读对象。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十二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东门之》)。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1.用作代词。有时分指它前面已经出现过的人或物中的一部分,有时泛指某人、某物或某种情况,可译为“有人有的某人”等。例如:

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回视日观以西峰,或得日或否。(《登泰山记》)。

或曰此鹳鹤也。(《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表示不敢或不能肯定,可译为“或许”、“也许”、“可能”等。例如: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岳阳楼记》)。

3.用作连词。表示两种(或以上)情况可供选择或者动作行为的交替发生,可译为“或者有时”。例如:

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察今》)。

蛟或浮或没。(《周处》)。

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例如:

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今君乃亡赵走燕。(《廉颇蔺相如列传》)。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石钟山记》)。

臣乃敢上壁。(《谦颇蔺相如列传》)。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十三

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信陵君窃符救赵》)。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余与江进之谋所以复之。(《虎丘记》,凭借……方法。)。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十四

则,法也;则,常也。——《尔雅》。

均守平则。——《周礼·大司马》。

法则以驭其官。——《周礼·太宰》。

掌则以逆都鄙之治。——《周礼·太史》。注:“亦法也。”

有物有则。——《诗·大雅·烝民》。

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管子·形势》。

2.又如:则天(以天为法,治理天下);则度(法度);则效(则象。效法)。

3.等级(由则的划分等级引申而来)。

《坤》作坠势,高下九则。——《汉书·叙传下》。颜师古注引刘德曰:“九州土田上中下九等也。”

4.古指三百平方里以下的采邑。王莽时以土方五十里为一则,为子男封邑。

5.标准权衡器。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史记》。

6.榜样。如:以身作则。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十五

则,等画物也。——《说文》。

则,法也;则,常也。——《尔雅》。

均守平则。——《周礼·大司马》。

法则以驭其官。——《周礼·太宰》。

掌则以逆都鄙之治。——《周礼·太史》。注:“亦法也。”

有物有则。——《诗·大雅·烝民》。

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管子·形势》。

2.又如:则天(以天为法,治理天下);则度(法度);则效(则象。效法)。

3.等级(由则的划分等级引申而来)。

《坤》作坠势,高下九则。——《汉书·叙传下》。颜师古注引刘德曰:“九州土田上中下九等也。”

4.古指三百平方里以下的采邑。王莽时以土方五十里为一则,为子男封邑。

5.标准权衡器。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史记》。

6.榜样。如:以身作则。

多用于文章或艺术品,相当于“章”、“条”。如:新闻一则;寓言四则。

1.划分等级。

咸则三壤,成赋中邦。——《书·禹贡》。

2.仿效,效法。如:则先烈之言行。

3.做,作。

众人听了,吓得不敢则声。——《红楼梦》。

4.正相反。

则无可用。——唐·柳宗元《三戒》。

则又望其真。——清·林觉民《与妻书》。

5.又如:人皆好名,我则不然;则不(不但,不止)。

6.表示相反或对照。

则耻师焉。——唐·韩愈《师说》。

7.又如:今则不然。

8.表示平列关系。

则桃李冬实。——宋·沈括《梦溪笔谈》。

则桃李夏荣。

9.表示假设,相当于“若”、“如果”

今则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史记·高祖本纪》。

10.虽然,表示让步关系。

元帅此计好则好,则怕瞒不过诸葛孔明。——《隔江斗智》。

1.用于判断句表示肯定,相当于“就”

非死,则徙尔。——柳宗元《捕蛇者说》。

则明月斜挂。——清·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则绿草如茵。

则人物必有概范。——蔡元培《图画》。

2.表示前后两事时间相距很近,有因果、条件关系,相当于“即”、“便”

则难者亦易矣。——清·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则易者亦难矣。

则治之如所言。——清·方苞《狱中杂记》。

3.表示在发现某事时早已如此,或即将如此,相当于“就”、“将”

4.表示范围,相当于“仅”、“只”

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荀子》。

5.又如:则除(唯有,只有);则索(只好;须得);则情(只好管);则故(只管,只顾)。

6.对已然或发生的事强调。可译为“都”、“已经”、“原来”

客则鼾睡。——明·魏禧《大铁椎传》。

则学校大备。——蔡元培《图画》。

7.表示让步,可译为“倒”、“倒是”

则名微而众寡。——《三国志·诸葛亮传》。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十六

1.表示判断语气。

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2.句末语气词,表示陈述或解释语气。

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齐桓晋文之事》)。

3.用在句中或句末,表示肯定、感叹的语气。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阿房宫赋》)。

4.用在句末,表示疑问或反诘语气。

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5.用在句末,表示祈使语气。

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崤之战》)。

(二)句中语气词。用在句中,表示语气停顿。

是说也,人常疑之。(《石钟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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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十七

1.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2.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3.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4.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5.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6.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与中心语。相当于“着”、“地”等,可不译。

(二)作代词。同“尔”,译为“你的”。

(一)作代词。

1.指代人、事物,可译“他”“她”“它”等。2.第一人称,译“我”

(二)作动词,可译“往”“到......去”

(三)作助词。

1.译“的”。2作宾语前置的标志,无义。3.调整(凑足)音节,无实义。

4.用在主谓结构中,消句子独立性。5.作定语后置的标志。

(一)作动词1.译“做”、“成为”等。2.作判断词“是”用。

(二)作介词。

1.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为着”“为了”。

2.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

3.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

(三)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

(一)作介词。

1.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把”“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2.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3.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4.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二)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2.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3.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与中心语。相当于“着”、“地”等,可不译。

4.表示目的关系,译作“来”、“用来”

(一)作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2.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3.作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

4.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5.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二)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

(三)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一)作助词。

1.用在句末,表示判断、肯定、疑问、感叹、祁使等语气。译“了”“啊”要视具体情况定,或不译。

2.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不译。

(二)作副词,表示反复。

作介词。

1.引进动作的对象,译“对”“对于”“给”“与”“跟”。

2.表示动作、行为的处所、时间、地点,译“在”“在……方面”“到”“从”“自”。

3.说明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译“由于”“因为”。4.表示比较,译“比”。5.表示被动,译“被”。

(一)作语气助词,用在句末。

1.表疑问。可译为“吗”“呢”。2.表测度,可译为“吧”。3.表感叹,译“啊”。

(二)用作介词。相当于“于”,具体用法见“于”。

(三)作助词,用在句中,表停顿。

(四)作词尾,相当于“……的样子”。

(一)作兼词,相当于“于之”、“于此”

(二)作代词。

1疑问代词,译“哪里”“怎么”。2.指示代词,译“此”“这”。3.人称代词,译“他”“它”。

(三)助词。

1.语气助词,用于句末。2.用于句中,表示停顿,无义。

(四)作词尾,相当于“然”“......的样子”。

(一)代词,指人、物、事、地点等,相当于“......的”或“......的人(东西、事情、地方)。”

(二)与“若”之类字组成某种词组“若……者”,或单用,表示比拟,相当于“......的样子”、“......似的”

(三)作助词。

1.放在主语之后,表示提顿或判断,常与“也”呼应。2.放在主语之后,引出原因。

3.放在后置的定语这后,相当于“的”。3.放在时间词之后,表示停顿,起调整音节作用。

作助词。

1.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2.“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二)作名词,译“处所”。

(三)“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译“……的原因”“用来……”。

1.用在句首,作副词,表示推测,相当于现代汉语中“大概”推想”的意思。

2.句首发语词,无实在意义。

3.用作连词。连接上文,起说明原因的作用,也含有不十分确定之意。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篇十八

3.表承接关系。可译为“就”。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师说》)。

4.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5.表假设关系。可译为“假如”。

死而有知,其几何离(《祭十二郎文》)。

6.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劝学》)。

7.表示因果关系。

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8.表示目的关系。

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鸿门宴》)。

(二)通“尔”,用作代词,第二人称,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项脊轩志》)。

二、何。

(一)用作疑问代词。

1.单独作谓语,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

何者?严大国之威以修敬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2.作动词或介词的.宾语,可译为“哪里”“什么”。

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触龙说赵太后》)。

3.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琵琶行》)。

(二)用作疑问副词。

1.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示反问,可译为“为什么”“怎么”。

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赤壁之战》)。

2.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传序》)。

三、乎。

(一)用作语气助词。

1.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

几寒乎?欲食乎?(《项脊轩志》)。

2.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吗”、“呢”。

布衣之交尚不相欺,况在国乎?(《鸿门宴》)。

3.表测度或商量语气,可译为“吧”。

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庄暴见孟子》)。

4.用于感叹句或祈使句。

长铗归来乎!出无车(《冯谖客孟尝君》)。

5.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于是乎书。

(二)用作介词,相当于“于”,在文中有不同的翻译。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岳阳楼记》)。

(三)可作词尾,译为“……的样子”。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赤壁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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