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走欣赏啊高中生篇如何写 高考作文慢慢走欣赏啊(3篇)

  • 上传日期:2022-12-28 09: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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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慢慢走欣赏啊高中生篇如何写一

一、傲慢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二、偏见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三、傲慢与偏见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有关慢慢走欣赏啊高中生篇如何写二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各种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其变化之快,令人眼花缭乱。然而,就在这快速发展中却也有不少问题让人思考:在发展时,我们不仅仅要快,也要兼顾到慢。

快,是前进的动力。

蒸汽时代的来临,推动了世界工业化的进程。然而这正是因为瓦特发明了蒸汽机,提高了工作的效率,能在相同的时间内生产更多的物品,赚取更多利润。

正是由于人们为了追求更多的事物,才会追求快,也只有快速发展才能够满足人们各种物质、精神方面的需求。特别在21世纪的信息时代,社会节奏加快,人们也只有不断地追求快,才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文明。所以,快,是前进的动力。

慢,是成事的基础。

建国初期,中国人民开始了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初步探索。但是,由于刚刚起步,在理论和思想上没有深刻认识,急于求成,导致“大跃进”的泛滥,造成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破坏。

欲速则不达,大跃进一味强调快速发展而忽视当时社会的情况,没有结合实际,导致最后意外的结果。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事,一把钝的刀起始只有慢慢将其磨砺了,照样不耽误砍柴功;相反,如果起始就将钝刀拿去砍柴,其结果也许就会事倍功半了,这哪比得上磨刀之后的有效呢?所以,慢,是成事的基础。

一场战争要想赢得完全的胜利,事先就必须要精心准备,慢慢准备好一切,等待时机的来临。当时机来临时,一定要把握机会,迅速出击,占领对方。兵贵神速,在敌方毫无防备情况下,给对方一个出其不意的打击,一拳就能夺得胜利。慢就是战前的充分准备,以此来增加自己的机会,为接下来的战事做好基础。快就是战争中的迅速出击,打敌方一个措手不及,不给敌方喘气的机会,把握瞬间的机会,一举消灭对方。

由此可见,战前的充分准备,是慢;行军迅速,是快:这是战争中取胜的关键。而慢与快的辩证关系大抵也是如此的。

慢是成事的基础,快是前进的动力。快与慢紧密结合,也就为事业成功增加一份机会。要在这信息爆炸、优胜劣汰的社会中生存,尤当要注意快与慢的有机结合。

有关慢慢走欣赏啊高中生篇如何写三

终于到了这里,这一天我早早就开始期盼了,到了这里才知道这才是真正学习,而以前的小学,现在在我的眼中成为了儿童的乐园。

以前在我眼里中学是一个非常快乐的地方,因为可以在学校住读,还可以晚上上课,简直是天堂。在许许多多的小学生眼里,依然是这样的。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其实中学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真正的中学才是真正的学习,在小学是无法理解的,不管怎么样小学生的眼里都充满快乐。刚到中学我还是无比好奇,可是过了一阵子,我就明白了初中比小学要紧张的多。在中学没有玩的时间,只有学习的时间,在中学还要自己洗衣服。总而言之在中学都是要靠自己的。

在中学你会感到作业要比小学多好几倍,在中学还会增加;英语、生物、地理、历史、政治等科目。虽然这些都无比痛苦,但是这些可以让我们学到很多,让我们增长许多知识。只有付出才可以得到回报。

有一次我在学校发了高烧,因为身边没有家人,我就想咬牙挺过去,没想到忍不住了,我还是向老师请了假,一人去了医院。在医院打完针,我的烧退了很多。打完了针我就回了学校,在回学校的路上,我感到不比的孤独。但是没办法,到了学校也就是快下晚自习的时间,我依然回到了教室。下了晚自习后到寝室睡觉的时候,本来同学们每天都开着电风扇,可那天不一样,同学们知道我发烧了,不可以用电风扇了。所以他们那天晚上没有开电风扇,那时我非常感动。其实中学并不是那样的,在中学里有许多热心的同学和老师,中学还是非常快乐的!

走进初一作文600字2

当我走进初一时,我的身边还站着我的爸爸妈妈。这让我感到了有些不太好,毕竟我也是一个初一的学生了,为什么爸爸妈妈还要跟着我来学校报到呢!

在我的计划中,从没有过走进初一时,爸爸妈妈还跟着我一起来的计划。我正在琢磨着该怎样把他们劝回去时,我的爸爸妈妈似乎察觉到了我对他们还陪着我来学校报到的“嫌弃”,爸爸说:“儿子,爸妈就送你到这了,这一次你自己进去报到吧!你也是一个初一的学生了!”

一听爸爸这么说,我用拳头捶了一下爸爸的胸膛说:“好兄弟,你就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放心吧!我这个初一的学生,可以自己搞定的!”爸爸也学我一样捶了捶我的胸膛,转身和妈妈走了。现在没有了爸爸妈妈的陪伴,我感觉自己正式成为了一名初一的学生,告别了小学的幼稚,有了初一的那份成熟和担当。

我背着书包走进了我的新班级,我看见了全新的面孔,他们不再是我小学熟悉了六年的同学,他们是我的初一新同学了。我在还剩下的座位中找了个自己喜欢的座位,靠窗,方便我看天,但我也知道,老师一来就会为我们重编编排班级座位,我又会和谁成为同桌呢?我还不知道。

我只是知道自己对初一充满了期待。我期待着自己彻底告别那个幼稚的小学生,期待着自己在初一时还能拿到班级第一的好成绩,也期待着自己在初一生活里当一当班级里的班干部,弥补小学时爸妈怕耽误我学习而不让我当班干部的遗憾。反正我已经是一个初一的学生了,爸爸妈妈没有陪着我走进学校,那就意味着我有决定自己要不要竞选班干部的权利了!

走进初一作文600字3

走进初一,我的心中充满了孤独、无助。自从走进初一的大门,我揪没有笑过。只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

走进班里的第一感觉就是孤单,因为我在小学的同学没有一个和我在一起。同窗六年的朋友都分到了别的班级,这使我变得更加孤独。

拿小学的生活与初中的生活相比,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在小学一共只有三门功课,学起来也比较容易。而在初中有七门功课,那是何等的多呀,它们呼哩哗啦、铺天盖地的向我们压来。

上小学的时候,一天之中有一大半时间都是在休息,在玩,只有几个钟头的上课时间。而在初中早上五点半就起床晚自习能上到九点,每天晚上九点以后才能休息。这一天下来几乎没有一点玩的时间。

在小学的生活是快乐的、美好的,是五彩缤纷的。在小学我有好多好多的好朋友,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上下学,那是多么快乐的事情。每当我想到了这里,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还有最大的一点就是上小学的时候我们每天都可以回家,每天都可以见到亲人。而上初中以后,只有到周五下午才可以回家。以前上小学的时候总想着能赶快上初中,可到了初中后才知道,每一个学习阶段都不是那么好过的'。

住在学校的第一个晚上,是我永生难忘的一夜。那一夜我彻夜未眠。我只要一合眼睛,小学生活的情景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在小学,我是一个快乐的阳光男孩,充满着青春的活力。进入初中以后我变了,变得不爱说话了,不爱和别人交流了,或许是我还不适应初中这个新的环境吧。

我知道,小学已经过去了,而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慢慢熟悉初中的生活,适应新的环境。我会努力的,决不能让自己的父母失望,争取做一名优秀的中学生。

走进初一作文600字4

今早8:00,我怀着满腔热血起了床,踏上了一天的初中体验生活。

初一(8)班,一个十分极端的班,好的特别好,差的特别差。那个班大概有7个实验小学的毕业生,大部分都不错。我的同桌,刘泽序,一个开朗的调皮男孩,他学,但学的不认真,而且没有学习方法,在他的英语考卷上,我看了触目惊心的数字“44”,他不喜欢英语,甚至不是那么喜欢学习。我前面的姐姐在我的心中有了一个非常完美的光辉形象,说不定会影响我以后在初中的表现,她也是在实验小学毕业的,整齐的马尾辫与干净的校服,是她的装束,也是我认为最符合于一个中学生标准的装束,她十分正义,在别人起哄、接嘴的时候她都会制止,她上课积极响应老师,认真做每一道练习题,我翻了她的本子与练习册,本子上的笔记密密麻麻、工工整整,册子上几乎全是100分,她的英语考了全班第三。

初中的上课节奏明显比小学快,他们一节课能学许多东西,老师从未停下时间用来整顿纪律,而且很少让人发言,我看了同桌的练习册和前一天的作业,除了卷子老师要特别批改外,别的老师连对错基本不看,只是写个“阅”或者批个日期,每节课40分钟,老师没有时间停下说题外话,而是一直让大家做练习,或者自己讲题。

通过对部分同学的采访,我发现百分之一百的同学认为初中比小学压力大,而且初中生的课余时间每天只有一小时左右,但他们只将这一小时用来学习,而且他们用了半到一个学期来完全适应初中生活,虽然初中生活十分累,但他们都很喜欢初中。

初一的节奏真的很快,一天9节课,但我喜欢这儿,喜欢这一天的初中学习体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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