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大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24 02:5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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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不仅是记录,更是一种学习,一种成长的过程。编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所总结的内容进行全面和客观的分析。在此,小编整理了一些总结写作技巧和实例,期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一
从小,我就喜欢吃玉米,这是家人和亲戚们几乎都知道的事情。出生在北方一座小城市的知识分子家庭里,父母亲九年之内稠密地生了五个孩子,还有老人要赡养,生活经济只来源于当教师的父亲和在工厂医务室做医生的母亲两人并不丰厚的工资,可想而知,父母肩上的生活担子是相当重的。这样的家庭状况下,我吃玉米只能靠从父母的工资里抽取一丁点钱去菜市场买,一根玉米多少钱是我小时候最关注的问题,自然,除了价格,我也会经常操心玉米的品种、质量、味道、大小、色泽,力求做到了如指掌。
我本是北方人,自然知道一些北方人的风俗习惯。北方人把玉米常常叫做“包谷”,把刚买回来还没有脱掉绿色外皮的生玉米叫做“生包谷棒子”,把去了绿皮煮熟的玉米叫做“包谷棒子”或直接叫“包谷”。也经常听到母亲把煮熟的玉米棒子端在桌子上后,站在窗口对着院子里玩耍的我和弟弟妹妹喊:“别玩了,快来吃包谷吧!”。
记得上初一的时候,班上有几位家在郊区农村的住校同学,我非常羡慕那些同学,原因是每当他们周末回家,周一早上来校的时候,他们的书包里会装几根煮熟的玉米棒子或红薯来上学,直教我看见馋的要流口水,多少次眼睁睁地看着同学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毫无表情地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随意啃着玉米棒的样子,尽管我的嘴里正在嚼着妈妈头天晚上用生铁平底锅烙的白面锅盔,但心里真不是滋味,因为同学轻而易举“啃”着的是我的最爱。
记得一个秋天的星期一早上,隔壁座位上的女同学张娟把早上从家里带来的一条长长粗粗的金黄色的玉米棒,在课间操后,居然掰成了两截,把其中粗头的半截笑着递给了我,另一半她自己吃。我当时的惊喜若狂可想而知了,我不假思索地接过玉米,嘻嘻地笑着问张娟:“这包谷是你妈妈给你买的?”张娟说:“是我家地里种的。”我惊奇地脱口而出:“你家自己种的?哇!多好呀!”我由衷地羡慕,“有什么好的呀?院子里这么一大堆呢。”张娟伸出双手对着地面划了一个大大的圈。
羡慕中我发现张娟吃玉米的方法是“啃”,把玉米横放在嘴上就一阵乱啃,这样的结果就是把好好的玉米颗粒摧残的面目皆非,导致残缺不全的玉米粒弄出的渣渣防不胜防地掉下来,掉在她的课桌和书本上,而张娟会毫无风度地用手随便把玉米渣子拨拉到地上。而我不同了,我会非常优雅精致地先在玉米横向身体的中间抠出一排空挡,再顺着空挡一行一行地用手掰下玉米粒吃,粒粒细嚼慢咽,慢慢品味,当然,事先我会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上面印有梅花的白色手绢把手擦干净的,我才不会像别人那样吃东西不优雅呢,我知道自己是在尽情享受吃玉米的这个过程。
所以,天真无邪的我常常独自默默地想:如果我家住在农村多好,就能天天吃到金灿灿香喷喷的玉米棒子了,就不用盼着妈妈买菜时给我捎带着买上几个了。
回首往事,关于玉米,最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初三的一个暑假,佳期作业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在暑假期间班上同学以小组为单位,集体下乡帮农民伯伯收割麦子,我们小组共有九名同学,五位男同学,四位女同学。老师安排我们去的农家就是家在郊区农村的谢小亮同学家。
那天早上七点半钟,天空很晴朗,夏日的晨光普照大地,我早早起床,心情荡漾着小小的激动,快快吃了母亲做的早饭后,把头一天放凉的开水装在家中唯一的一个军用水壶里,把书包里的书本全部倒在桌子上,把水壶和妈妈给的一块烙饼装在自己的空书包里,对着家中半旧的大镜子,把书包斜背在身上,头上戴了一顶知青姨娘给的草帽,步伐轻快而坚定地离开了家向学校走去。
不一会儿,我们九名同学在学校门口集合后,由谢小亮同学做向导,组长程红带领大家排着队出发了。青春的脚步步伐矫健,离开了学校的各项制度的管制和家庭父母的羁绊,同学们一个个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上泛着红光,心儿激荡着热浪,一路上程红起头,带领大家唱着一首接一首的革命歌曲,行走在宽阔的马路上。
走出了城东门,来到了一条小河前,河水很浅,淙淙地流淌着,两岸摆着大小不等的乱石,乱石中长着高高的黄绿相间的各种杂草,杂草丛中各种颜色的野花随风摇曳,大家的心情随着流动的河水和风吹野草花香快活了起来,男同学相互拍着水打闹,女同学中有人唱起了歌:“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青春的歌声在空阔的河边显得特别清纯甜美,淳朴自然。我们四位女生相互拉着手,踩着河里的大石头,像蜻蜓点水一样过了河,男同学却争先恐后中各自连蹦带跳地很快的站在了小河对岸。
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大家走的很开心,终于来到了谢小亮家的小院里。一进院门,我的心里突然闪出了一道亮光,我看见小院中央堆着一大堆玉米棒子,已经被脱掉了绿袍,黄澄澄地相互依偎在一起正亲密地交谈着话语,给这个乡土气息浓厚的农家小院带来了一道亮丽的色彩,增添了少许的喜庆。
谢小亮淳朴善良的母亲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还有小亮他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妹妹正怯怯地坐在门槛上望着我们。谢小亮说他父亲已经去地里干活了,我们喝了几口谢小亮母亲为我们准备的大碗凉开水后,拿着一些工具跟随谢小亮下地了。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陪着夕阳在胸膛,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走在乡间迷人的小路上,大家兴致勃勃,不约而同唱起了这首歌曲《乡间的小路上》。“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革命口号声也在耳边响起。看到一望无边的麦田,正被柔柔的风儿吹的金波飘荡,麦浪滚滚,我们以最饱满的激情很快融入到了这片丰收的土地里。
三个小时后,同学们摸着手上泛起的大血泡,满头大汗、腰酸背痛、哼哼唧唧地回到了谢小亮家的小院里。当看到谢小亮母亲为我们准备的“午饭”后,我的眼睛立马明亮了起来,仿佛腰身也不痛了,手上的血泡也不怎么疼了,我的眼睛视线直直地射向放在院子里木头小桌上的两个脸盆,一个脸盆里放着煮熟的红薯和土豆,另一个脸盆里却装着满满一脸盆煮熟的玉米棒子,正向我散发着令我心旷神怡的诱人香味呢!
一见到心头的最爱,我的心顿时乐开了花,我高兴地情不自禁大声欢呼起来:“有包谷吃啦……有包谷吃啦!”谢小亮的母亲看见我这么开心,也在旁边笑的合不拢嘴,憨厚地说:“没什么给你们吃的,还怕你们城里娃娃吃不惯呢。”大家赶忙洗了手,来取红薯、土豆或玉米吃。我凝视着玉米盆,满怀喜悦的心情,很有经验地选择了一个颗粒饱满的大个玉米吃了起来。我用手指一边掰抠着一排排的玉米粒往嘴里送,一边和同学们谈论割麦子的心得和感受。
吃过午饭后,组长程红说我们该回去了,大家背起了自己的书包准备告别谢小亮一家人。
这时,意想不到的情景出现了,谢小亮的母亲拿起了盆子里剩下的两根玉米棒子,用一张白纸包裹好,笑眯眯地拿到了我的面前说:“闺女,带去吧,看你喜欢吃就带着路上吃吧,你们城里娃平时不太吃这些东西吧?我们这里很多很多的。”当两根还保留着香喷喷余温的玉米隔着薄薄的纸张递到我手里时,我一下子为难了起来,要吧,怕同学们说我“又吃又拿”影响不好,不要吧,玉米确实太好吃了。就在我满脸通红,左右为难之际,组长程红走了过来对我说:“拿上吧,这也是大妈的一片心意。”我想既然“头儿”发话了,恭敬不如从命,忙不迭地对大妈道着谢,把玉米装在了书包里。
一小时后,我回到了家,虽然身体已经累得疲惫不堪,但心情还沉浸在这次“学农”的激情中。我拿出了大妈给的两根玉米棒子放在了餐桌上,全家人都很新奇,我一边把玉米分给弟妹吃,一边绘声绘色地讲述一天“外出”的经历和感受。这时我才深深地理解了“见多识广”这个成语的真正含义,同时,也突然感到这一天自己长大了很多。
我为什么特别爱吃玉米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很纳闷,母亲说我这叫“偏食”,就是对某一种食物有特别的兴趣和喜欢,而对另一些食物又特别的不爱吃,这话说对了,我对玉米就是“偏食”,同时,绝对的不吃甜食品。
我与玉米的情缘,一直没有中断过,并且随着年龄逐渐的增大而更加强烈执着。小时候喜欢吃玉米,起源可能是因为家里没有什么零食可吃,而玉米又能理直气壮地让大人买,其他零食不好意思张口向经济并不富裕的父母要,而玉米又能当饭吃又能当零食解馋。青春年华时,隔三差五想起买几根玉米吃吃,为了美容排毒,年龄越来越大时就认识到了健康的重要性,而玉米又是养生保健,减脂通便的首选美食佳品。
好在玉米浑身是宝,没有辜负我对它的热爱,你看它,吸取了春夏的精华,笑纳了天地之灵气,到了秋天成熟时,又肥又大的玉米棒从田野地头的玉米杆上被掰下来,除了外裹的一层层翠绿湿润的绿皮外,还有棕黄色绒绒的玉米须,脱去绿色的外衣,颗颗玉米粒润泽如珍珠,晶莹剔透,像列队的士兵一样整齐地排列着,好像随时在等待主人入锅煮熟的命令。
玉米,别名:棒子、包谷、苞米、包米、玉茭等等,粤语称为“粟米”。其品种有黄玉米、白玉米、糯玉米、杂玉米、甜玉米等等。而且南北玉米的味道也不同。一根玉米棒一般有一尺左右长,玉米粒降血脂,降血压,排毒通便,除湿去燥,具有预防疾病的保健作用,对老少都有益。而玉米须在中药里叫“龙须”,同样具有平肝利尿,泻热利胆,用于治疗肾炎水肿、脚气、黄疸肝炎、高血压、胆结石、糖尿病等疾病。
玉米有好多种吃法,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去掉外皮放在锅里煮熟吃;还有去皮的玉米放在菜板上用刀切成小小的短节,和肉、菇、胡萝卜等其他食物一起煲汤;也可以将玉米粒和其他豆类混在一起打成豆浆;还有玉米粒研磨成粉,变成了玉米面,玉米面可以吃玉米糊、玉米搅团,可以做成窝窝头蒸熟或烙成饼子吃,等等,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吃法。
所以,我有时候就莫名其妙地想,暗自庆幸自己喜欢吃玉米是多么的幸运,庆幸自己与这个金黄色甜里透香的尤物有着这么深厚且伴随一生的长久缘分。我甚至迷信地认为这是命里注定的人与物之间罕见的、与生俱来的情缘。像爱情一样,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多年前,我随丈夫“下海”来到了南方生活,自然,把玉米的情缘也随我的血液带到了南方。我发现南方的玉米主要是黏玉米,外貌光洁明亮,一颗颗玉米粒饱满透明,如白玉一样惹人喜爱,嚼在嘴里粘粘甜甜的,有一种女性温柔细腻的感觉,而南方的黄玉米却没有北方的好吃,北方的黄玉米颗粒饱满,大大的鼓鼓的,吃起来香甜香甜的有嚼劲,而南方的黄玉米基本上没什么味道,颗粒外表也没有北方的漂亮。
如今在家里,丈夫不爱吃玉米,但为了我“好”这一口,经常买玉米棒回来,有时候是黄玉米,有时候是乳白色的黏玉米,有时候还有红白粒相间的花玉米;有时候买的是生玉米,有时候则买的是熟玉米。这令我一边吃着他亲手为我煮熟的玉米棒,在嘴里享受香甜滋味,满足馋欲的同时,心纯质朴的我感情的天空里也是感到美滋滋的很知足。
记得我刚刚怀孕的时候是在冬天,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后,因为怀孕反应大,把晚饭都吐了出来,丈夫看着心疼,不断地问:“再想吃什么?”企图把吐了的食物营养弥补回来。吃什么好呢?我饿着肚子琢磨着。忽然,我的眼前晃晃悠悠漂浮着黄脆脆香喷喷的那种烤熟的玉米棒,就在呕吐的难受中说:“想吃烤玉米棒。”“行,我去买。”丈夫答应着,马上要穿上大衣去买。我有气无力地说:“哪里有卖烤玉米的呀!我就是说说而已么。”“没事,我会想办法的!”说完,他已经拉开门,消失在了寒冷的风雪天气里。我知道没有地方能够买到让我这个孕妇解馋的“烤玉米”,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投其所好本来就是维持婚姻爱情的一大法宝。
“我言秋日胜春朝”,是的,玉米经常和丰收、喜悦、收获、秋收等喜庆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发现一些年画里、广告里、板报上、电影里出现秋天丰收景象时,都能看到成串的玉米棒,沉甸甸地挂在农家屋檐下面,或从地头玉米杆上刚刚掰下来的玉米棒,一堆堆像座座黄澄澄的小山堆在农家小院里,很是惹人喜爱,饱满的玉米棒,像一个个调皮的精灵,笑嘻嘻地聚在一起玩耍,仿佛一边相互打闹一边高声呼喊:“丰收啦……丰收啦!”
常言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一个人钟情一种食物也是一件幸事,因为喜欢,所以在乎,因为在乎,所以有激情,人生就是因为有了一些自己喜欢的人或物,才有了兴趣和激情,才有了期盼和感恩,才有了美妙和精彩,才有了喜悦和满足。玉米给了我几十年以来的幸福感,愉悦感,美感,满足感,快乐感。感谢朴实无华的玉米,陪伴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几十年人生旅程,感谢光艳又平凡的玉米,让我仿佛永远生活在生命的收获意境中。
在这中秋丰收的季节里,深切地说一声:玉米,我的罗加(藏语“宝贝”),我的最爱!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二
1、浸泡:煮粥前先将米用冷水浸泡半小时,让米粒膨胀开。这样做的好处:a、熬起粥来节省时间;b、搅动时会顺着一个方向转;c、熬出的粥酥、口感好。
2、开水下锅:大家的普遍共识都是冷水煮粥,而真正的行家里手却是用开水煮粥,为什么?你肯定有过冷水煮粥糊底的经验吧?开水下锅就不会有此现象,而且它比冷水熬粥更省时间。
3、火候:先用大火煮开,再转文火即小火熬煮约30分钟。别小看火的大小转换,粥的香味由此而出。
4、搅拌:原来我们煮粥之所间或搅拌,是为了怕粥糊底,现在没了冷水煮粥糊底的担忧,为什么还要搅呢?为了“出稠”,也就是让米粒颗颗饱满、粒粒酥稠。搅拌的技巧是:开水下锅时搅几下,盖上锅盖至文火熬20分钟时,开始不停地搅动,一直持续约10分钟,到呈酥稠状出锅为止。
5、点油:煮粥还要放油?是的,粥改文火后约10分钟时点入少许色拉油,你会发现不光成品粥色泽鲜亮,而且入口别样鲜滑。
6、底、料分煮:大多数人煮粥时习惯将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全倒进锅里,百年老粥店可不这样做。粥底是粥底,料是料,分头煮的煮、焯的焯,最后再搁一块熬煮片刻,且绝不超过10分钟。这样熬出的粥品清爽不浑浊,每样东西的味道都熬出来了又不串味。特别是辅料为肉类及海鲜时,更应粥底和辅料分开。
以上六点详细介绍了玉米碴子粥的传统做法,要点还是在控制火候和搅拌上面,应该说并不复杂,最后,我们温馨提醒一下,在进食玉米渣的时候,要多加咀嚼,这样有助于消化吸收,特别对于容易便秘的人能起到改善的作用,但如果匆匆下咽,很可能就不怎么吸收就排出体外。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三
夏秋之交,玉米扛着红缨枪隆重登场,从乡村到城市一路走得雄赳赳气昂昂。
玉米的吃法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煮玉米。卖玉米的推着三轮车,车上放一个煤球炉子,炉子上是一锅金灿灿的玉米棒子,冒着袅袅热气。馋不过买上一个,趁热咬一口,满嘴生香,直入肺腑。
现在比较流行的是烤玉米。把煮熟的玉米加入各种调料,在烤炉上翻转几圈,再刷上一层面酱。这种吃法五味杂陈,好吃是好吃,却没有了玉米那种天然的清香,似乎更受小孩子欢迎。
我对玉米的深厚感情从孩提时代开始。幼时跟随父母收秋,偶尔几个晚熟的玉米就是对我最大的奖赏。偏嫩的水煮才好吃,甜中透着玉米特有的清香;老的适合煮熟后用热油加葱蒜爆炒,做成“油豆”,鲜香可口,保证你吃一口就会爱上它;还可以把玉米带包衣放进灶膛里,大火炙烤,到一定火候剥开外衣,露出一排排金黄色的“牙齿”,继续烘烤,烧得外焦里嫩,是另一种焦香,吃得满手满嘴都是锅底灰才算过瘾。
其他的吃法还有很多。把经过太阳暴晒的玉米磨成玉米糁,煮粥,那曾经是上一辈餐桌上的主食;磨成更细的玉米面,这可是稀罕物,黄灿灿的玉米面窝头现在想吃都吃不到哩;还可以做成一种时尚的.零食——“哑巴豆”,在锅底铺一层白土,烧热后玉米粒铺在白土上,以防烤焦,“哑巴豆”硬得硌牙,孩子们”嘎嘣嘎嘣”吃得香,老年人只有望豆兴叹了。
玉米还有一种“高大上”的吃法——经过一些复杂的工序,加工成玉米凉粉,和红薯粉、土豆粉比起来,其不仅颜色漂亮,口感也完全不同,做成凉粉汤饺子,我简直喜欢至极。
前段时间朋友发来一段养生资料,说美国人特别推崇吃玉米,在美国老玉米2.5美元一个。我不禁咋舌,为啥这么贵?原来玉米富含维生素a、e,有抗衰老和防癌的功效,纤维素可防便秘,玉米胚芽油中的亚油酸可预防动脉硬化。另外玉米中还有胡萝卜素,有美容养颜的功效。
带着生命本真的玉米永远是我的最爱。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四
秋风一吹,玉米就老了。
田野中,玉米一片黄,绿中透黄。年少的我,没有像娘那样忙碌着,而是在玉米林里,和别的孩子咯咯嘎嘎地躲迷藏。
秋日,如一片水,很柔和。一切,都浮荡在这片柔和中,包括山,包括田野与玉米,包括小村。当然,还有我的童年,我童年的笑声。
阳光,泛不起一丝波纹。
一切,都那么平静,是一种大山深处特有的.平静,特有的安详。
流浪在城市里,背着行李,还有一份孤独,走在水泥大道上,不时的,我会回望,回望遥远的乡村,还有遥远的童年。
这时,一切都那么遥远,可又都那么清晰,清晰的就如在眼前一般,甚至就如刚刚发生过的:我走在田里,母亲就在我的前面,母亲腰上挂着一个点篓――这是一种很小的篮子,挎在腰上,十分方便。
点篓中,装的是玉米种子。
种子在两天前就已经用水浸泡了,已经发出芽来。我见了,很好奇,用手去掰。娘忙哄着说:“乖,不能掰,掰了就不发芽了。”
娘的话还在耳边回荡,可是,一转眼我已长大了,已离开了娘,离开了故土,离开了炊烟、童谣,还有田野里的玉米,从此,一天一天,行走在异乡的土地上。
只有玉米,还守着那方土地。
只有娘,一年又一年,守着那我那永远不老的乡村。
2
玉米下地,是在六月。那时,麦子已割,一场雨后,地一犁一整,泡乎乎的。这时,娘就忙开了。
娘用点篓装了玉米种子。
娘拉着我的手,一直走向田野,走向鸟儿歌唱的地方。山上,麦黄鸟还没有飞走,还在一声声地叫着:“麦黄快割,麦黄快割。”鸟儿在南山叫,鸟儿在北山叫。娘抬头说:“叫啥叫,都弄不清季节了?”
我拉着娘的手,学着娘的语气说:“叫什么叫,弄不清季节啊!”
娘就夸我,说我比麦黄鸟聪明。
我当然比麦黄鸟聪明,我已经读学前班了。我眨着眼问娘:“鸟儿呢?”娘说在山上啊。我说我要鸟儿,娘瞪大眼说:“那咋逮得着啊?”
我扭着身子说:“我要,我就要鸟儿。”
我说着,不走了,蹲在地上。
娘哄着我说:“木儿听话,走啊!”
我说:“不,给我鸟儿才走。”
娘眼一眨,抱起我,告诉我去捉鸟,捉那笨笨傻傻的鸟。娘说着,抱着我呜呜地跑向田野。然后,娘放下我。娘说,自己把玉米藏在地里,那鸟很笨,就来找,自己就一把抓住了。
我听了,高兴得嘎嘎笑了。
娘见我笑了,也眯着眼笑了。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五
我喜欢吃羊肉泡馍的毛病是父母从小给惯下的。
我的祖籍是河南人,因家境贫寒,父亲不到二十岁便独自一个人来到了陕西铜川。在铜川一住就是六十个春秋。在铜川我也自然地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一名地地道道的老陕。可是父亲总不能接受我是陕西人的说法,非让我承认是河南人不可。我曾多次地劝他,但始终不能让父亲在心里扭过这个劲。国家普查人口,我们就是陕西人,他不赞成,可我也不去和他争辩,因为意义不是很大。
也许是父亲来陕西的时候年轻,很快便适应了陕西人的生活习惯,可以说陕西的饭菜他都喜欢吃。父亲说河南的饭菜不好吃,灶台也很脏,远不如陕西人家的灶台干净。父亲还说,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最好吃。
我小的时候经常有病,身体很虚弱;到了冷天咳嗽的很厉害,脸涨得通红,像鸡冠子一样,几乎连气都难上来。
“这孩子定是短命的鬼,得想个法子……”娘对父亲说。
父亲只是默默地听,不说话。没过几日,父亲领来了一位年迈的老者。老者对我好一阵子观察,看看我的手,又在我的两个手腕上摸了好久。临走的时候给娘和父亲说了好多话。说的啥话,时间久了我已无法记起。
没过几日,父亲早早地起了床。娘问道:“这么早你干啥去?”
“我赶会(集)去。”父亲说罢出门,走进了东方还未发白的夜色中……。
听父亲说过,集市离我们居住的地方很远,到底有多远,我不知道。只知道天快黑的时候,父亲步履艰难地牵着一只山羊回到家中。
在我的很多文章里,经常谈起父亲的胆量。父亲一生从来未宰杀过任何一种有生命的东西,就连一只鸡都不敢杀。买回来的这只羊还是请别人杀的。后来我才知道,杀羊的时候父亲躲在邻居家里,那血淋淋的场面他是不会看,也不敢看。第二天早上,在我起床后,娘给我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碗里肉不是很多,从碗里飘出诱人的香味。葱花、香菜自然是少不了的。还有一块用小麦粉和玉米粉两掺蒸的馒头;兴许是不能常吃上肉吧,这碗羊肉汤特别的香。由于是冷天,杀过的羊肉可以存放,这只羊我们一家将近吃了半个月。我心里很清楚,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子。汤喝完了,羊肉自然也没有了。父亲工资很低,不能再买一只羊回来。不过每个礼拜父亲都会买些羊骨头回家,熬汤给我喝。就这样,我整整喝了一个冬天的羊肉汤。天气慢慢变暖的时候,父亲不再买羊骨头熬汤了,怕喝了上火。打那以后,我的咳嗽竟然好了起来,直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也没有犯过。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冷天喝羊肉汤的好处。
秦岭以北陕西的大部分地方我都去过,只要有卖吃食的街道、集镇,几乎都有卖羊肉泡馍的。牛羊肉泡馍已成为陕西名食的“总代表”。要说味道好,尤以西安牛羊肉泡馍最盛名,它烹制精细,诱人食欲,因它暖胃耐饥,普通老百姓都能吃得起,深受人们的喜爱。即便是外国人来西安也要品尝一下。我每次去西安,总是要美美的吃上一顿,以饱口福。的确,娘给我做的羊肉汤只能和“水盆羊肉”相媲美,因没有馍可煮。不能叫煮馍了,可我还是很想娘做的羊肉汤。
牛羊肉泡馍最初的做法很简单,时间也可以追溯到汉朝以前。当时汉人和北方的游牧民族打仗,不可能携带鸡鸭鱼肉,只好以当地的牛羊为食。汉人士兵随身携带的干粮,水分是不能多的,以防发霉变质。年轻的士兵牙齿锋利,可以咬动,老兵是不行的。当士兵把锅里的肉吃完后,老兵就把咬不动的干粮放在锅里煮……这是不是现在牛羊肉泡馍的雏形,我虽没有在文献里去查找,但是,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现今羊肉泡馍的煮法有四种:单走、干拨、口汤、水围城。这四种煮法人们都吃过,只不过没有人去问它的名字罢了。单走,馍和汤分别上桌,把馍掰到汤中吃,或咬一口馍喝一口汤,各是各的味。这种吃法和我小时候的吃法一样。干拨,有人称“干泡”,煮好后碗里不见汤,能戳住筷子不倒。口汤,泡馍吃完后,就剩下一口汤。水围城,顾名思义,汤宽,像大水围城。你掰完馍,把筷子一根放在碗上,伙计便会明白这碗是“干拨”,其它的几种吃法不需要表示,煮馍的'方法是相同的,馍块大汤就多点,反之则少,有经验的厨师看到掰馍大小就知道要加多少汤了。
在自己家中吃羊肉汤是不能和泡馍馆相比的。家里的馍都是发面,不能煮。泡馍是特制的,称饦饦馍,一个二两。据说是九份死面一份发面糅合在一起烙制而成,七、八成熟即可。全是死面的话口感不好,也不利消化;全是发面就煮不成了。掰出的馍不是越小越好,如黄豆、花生米、蚕豆即可。馍掰好后,伙计呈送给掌勺大厨,加羊肉汤大火快煮,加牛羊肉、粉丝,葱花、香菜;高级一点的(称优质的),还有木耳、黄花菜。这样一大碗泡馍,翠绿的葱花、香菜,红褐色的牛羊肉,黄色的金针菜,黝黑的木耳、香味四溢,使人食欲大增。把辣子酱铺在上面,切忌搅动,应当从一边“蚕食”,以保持鲜味。糖蒜、泡菜用否,个人自愿。饭后饮用一小碗原汁烹制的高汤,以为清口。
我常年久住铜川,当馋虫在肚子里闹意见的时候,我就去牛羊肉泡馍馆吃一碗。了却一下心中对牛羊肉泡馍的思念.
在我写这篇文章结尾的时候,才真正领悟到,谁做的羊肉汤最好。我不说大家也会猜到了。真的,小时候喝的羊肉汤真香,现在还飘着香气。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六
昨日与荷姐姐一道,从开心龙处拿回叶静老师散文集《秋天里的单音节》,很是和夫君炫耀了一番。上次没有应开心龙的邀请,参与聚会,错过了叶老师赠书的机会,原以为会是一个永久的遗憾,不想在短短的时间内,这遗憾就被热心的柯老师给补回来了。
当我们得到这本书的时候,开心龙说他已拜读完毕,荷姐姐张大嘴巴表示惊讶,我则表示理解。因为叶老师的文章,就像是金子一样。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拥有金子的,已经拥有的人谁都会视若珍宝,一口气读完,那是对叶老师莫名的崇拜与景仰。
理论上支持开心龙,实践中,我却与荷姐姐走上了一条路,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我们要慢慢品味,慢慢学习。
事实上,我是一个很浮躁的人,一篇文章太长,我看不下去。当然,特别好的除外。一本书,很少从头开始看,往往斩头去尾,从中猎奇,这是我最大的毛病。
中午,躺在竹躺椅上,翻开叶老师的“单音节”,随意看到《剥玉米》,遂看了下去,一遍读完,觉得有意思。两遍再读,意味深长,再读再琢磨,意犹未尽。从中,我看到了其貌不扬的叶老师(姑且让我这么说,相对于叶老师的文章来说,叶老师实在不能算一个帅哥,就像我和一个朋友调侃说另一位作家,长的像个猪八戒,怎么就那样玉笔生花呢)那不同凡响的笔墨里,渗透了他多么高尚的精神境界,还有他踏踏实实的为人与作文风格。当然,叶老师的文笔之绝,非我拙笔所能形容。
首先,叶老师的文章里,不乏崇高的境界。文章的第一段里有这样的话:“然而跟山叔坐在一起,一边说话一边动作,你就觉得一个人要想活得滋润。不一定非得当总统作将军,即使是盘腿而坐,保持跟玉米垛子差不多的高度,也就占尽了季节的风情。”叶老师这段话既是对社会生活的领悟,更是对自己人生的剖白,叶老师来源于乡土,眷恋于乡土,叶老师本可以有更好的去处,可是叶老师却把自己植根在最基层的群众当中,叶老师深爱着他的家乡,叶老师把自己交给他的学生,叶老师愿意与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常来常往,这就是叶老师,一个伟大的灵魂与普通的身躯结合在一起的叶老师。
其次,叶老师的文章里,不乏含蓄的情愫。文章的第三段这样写着:“父亲喝得熏熏的,红着脸回来的第一句话便是:小孩子应该学会剥玉米。后来我摸清了这句话的来由,父亲在山叔家看见他有个女儿,年龄和我相仿,正是个剥玉米的巧手,不但玉米剥得伶俐,人也长得乖巧。后来父亲叫我学剥玉米,我的脸就发热”,在父亲的醉言中,叶老师懂得酒后吐真言的道理,所以叶老师硬是摸清了父亲此话的由来,在这样的背景下,叶老师知道这学“剥玉米”的背后,蕴含了父亲怎样的期望,因此,年轻的叶老师一听到父亲叫自己学剥玉米,脸就发热,已经是情理之中,虽然,文中没有直接说明。这就是多情的叶老师。
再次,叶老师的文章中,不乏细致的描述。文章的第五段说“要想把玉米剥得飞快,首先只须记住一条,那就是沿着玉米的行列,由大头上去,由小头下来,手在玉米棒子上走着之字路。尽管右手的拇指摩擦得生疼,甚至起泡,还得坚持着”,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不会有这样的细致描述,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叶老师的作品都是来源于生活。在叶老师的文章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幅幅真实的生活画面,一个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我们很难看到那些无病呻吟的章节,我们也基本遇不到那些晦涩得要翻江倒海查字典的字词句。这就是真实的叶老师。
第四,叶老师的文章中,不乏普通的真情。文章第六段有“山叔老得真快,额上脸上都像犁得很深的地垄沟。他眯着眼睛偎在秋阳下,以拉家常的口气跟我说:我家丫头一定要找一个有出息的人。说过了那句话,山叔就从我的感激里走远了,直到他走进对面荒山上的一座黄土堆里”,从这一小段话语里,我们可以看出,叶老师有着平常人一样的真情实感,叶老师事实上也不是一个神,他就生活在我们中间,叶老师对人生的感悟超过我们每一个人,叶老师对山叔的感激与怀念,是那样的刻骨铭心,那一段话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出叶老师深深的感伤。这就是人情更甚于才情的叶老师。
不知是我的愚钝,还是叶老师故意留下的悬念,带着这一丝丝的遗憾。我在学习《剥玉米》的同时,总算与叶老师走近了一点点,虽然我们之间距离还很远,远得我对叶老师望尘莫及。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七
青春,励志、奋斗、拼搏是在享受成长的快乐和坚强,精彩和辉煌;感受对待人生的意志和力量,精神和无畏。
这个世界博大精深,富饶深邃。
在我们的世界里,充满了美好、梦想、诱惑、凄凉、残酷和争斗……实现梦想,唯有坚持不懈的奋斗和拼搏。
执着一个坚定的信念,向着梦想出发,随心飞翔,看似遥不可及的梦,实现也会指日可待。
人生如一句喜欢的名言:“世界可以任自己的脚步踏出别样的美丽,可以随自己的心迹描绘那一方简单的明媚。”
心有多远,脚下的路就有多远。
就让我们的脚步,跟随我们的心,向着梦想出发。
她,就是这样一位享受着奋斗的快乐和艰辛,凭借坚定的信念和超人的毅力走向成功的女孩,总是在人生最关键处坚持按着自己的心声搏击出一方属于自己明媚的天空。
——题记。
蓉是我高中同学,工作后又在一个单位,虽在不同的部门,这几十年间若即若离,难得有一个机会好好聊聊彼此的生活,如今又楼上楼下的住着,今生有缘。
一个晴朗的下午,快要下班前,蓉来到我的办公室。我问起她女儿近况。这可是天下母亲最感兴趣的话题,话匣子打开,她兴奋而自豪地讲起了女儿所经历的曲折和坎坷,成功和喜悦,让我为之倾慕。
蓉和爱人都来自农村,在本市中专毕业后留在这座古朴的小城。女儿小丹文静、可爱,一直学习成绩优异。
交谈间我深深地被她女儿的奋斗精神所感动,折服于一个孩子的坚持和主见,钦佩她沿着自己梦想前进的决心,尤其是那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和毅力,没有什么能阻挠她前进的脚步。不管面对多么优厚的待遇,有多少别人梦寐以求而仅属于她的良机,有多少轻松便捷成功的途径,她都婉拒,不为所动。因为她有自己的目标,有奋斗的决心,有成功的自信,她要按自己规划的人生蓝图生活。
又想起那篇文章:“青春,奋斗是最享受的事。”在别人看来,丹这样做真的很辛苦,放弃了同龄孩子玩乐或是谈情说爱的`大好时光,把自己一分一秒的时间都计划进了学习大纲,且不折不扣地执行,没人逼她,而是她非常自律。
她是一个可爱而优雅的女孩,安静大方,见人轻轻地一声问候,甜甜的微笑。一张瘦削的瓜子脸,镶嵌着布局恰到好处的五官,一双会笑的眼睛,闪烁着聪慧柔和的光芒。
她特别有主见,也许缘于从小父母上班她总是一个人在家,小小就脖子上挂个钥匙,太小自己打不开门,就蹲在门口等,只要有个叔叔或阿姨过来,她就请他们帮忙把门打开,母亲上夜班时跟母亲自己待在小小的值班室,安静地做作业,形成了自己独立的个性。她一直按着自己的意愿行走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上,她用奋斗不息书写着自己的人生。青春无敌,就是要用青春的力量,属于青春的色彩;用青春的热情,点亮青春的华章。有多少如她一样的年轻人在灯红酒绿,欢声笑语,花前月下,成群结队,挥霍着青春,享受着浪漫,肆无忌惮地喧哗时。她却苦行僧式地珍惜属于她的美好青春年少。
她说:付出不一定会有回报,但不付出一定不会有回报。
她是快乐的,幸福的,很会享受青春,学校组织的活动她都参加,处处领先,落落大方。她更享受奋斗的快乐,成长的辉煌。为实现目标不懈努力,流多少汗水,付出多少艰辛,别人不解的目光,都丝毫影响不了她为梦想拼搏而激荡澎湃的心。虽说有时她会处在艰难的抉择和矛盾中,父母的阻挠和期待,师生的劝告和关爱,一切都没能改变她按着自己的意愿前行。
临近高考,她突然改变发展方向,改学文科。父母百般阻止,万般担心,无奈之下与老师结成统一战线,可她以自己独到的思考、见地和决心赢得了父母和老师的理解和支持,一个人扛起迎面而至的压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大学即将毕业,学校保研,将来留校,而她又轻易地放弃了这样一个优厚的别人望尘莫及的良机,选择了考研。面对巨大的风险和压力,她默默承受,她有她的理由,她还要说服父母,更主要的是她要经历四五个月废寝忘食几近残酷的考研准备。一切的一切只为证明自己的实力和去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生活。
她就这样让自己的青春在书海里芳菲,让自己的人生在苦行僧式的计划上行走,让自己的美丽绽放出卓尔不群极致的高雅,吃别人吃不了的苦,担别人担不了的重压。人生,按自己设计好的目标行进。
不管走过怎样的心路里程,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所有的付出都值。
今生,按自己的意愿活着,虽苦而幸福,虽难而快乐。
“人之幸福在于心之幸福”,为了那份发自内心愉悦的生活,她将一直奋斗,享受奋斗的愉悦。
欣赏这样一个有人生目标的女孩,更欣赏她为之奋斗的决心、信心和恒心。
一个充满自信的人,生活的艰难险阻是压不倒她的,相反,成功离她总是很近。
做一个让人欣赏的女人,首先要充满自信,再就是溢于言表的睿智、知识、素养、娴雅和大度,发乎其内止于其表极其深刻的内在涵养和知识底蕴,有打动人的气质和优雅,有吸引人的善解人意和宽容,有女人内敛的柔韧和温润。女子如水,温柔、恬静、淡雅、自尊。如兰,深处幽谷,香气四溢,品质高洁,芬芳遍野。
一生奋斗,永远快乐,永远芬芳。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八
在父亲和母亲解决生计的道路上,他们都怀揣着各自美好的梦,就人而言,只要不死,就会有梦。
父亲的梦,就是文学的梦了。父亲不但会唱戏文,而且对小说对文字的喜爱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平时藏着掖着不敢示人,但逢有合适的机会,就会冒头!这冒的头可就大发了,大得有些不能收场,也有人耻笑他,但更多的是掌声,生活从来不拒绝热爱它的.人!
父亲是一个推着小车修水坝的民工,唱得曲儿好听,字写得漂亮,文章也了不得,钢笔字毛笔字刷刷几下,就能见得筋骨就能见得精神!在父亲所生活的年代,还没有时兴电脑制作,也没有这么多海稠海稠的大学生们。在民工里的脱颖而出并不是偶然,即使他不哼哼唧唧地唱,那写字写文章的才华也终会被发现;在村里的露头儿,即使农人们不认识字,他只憋了脸朝天吼一嗓子,那嗓音即刻就成为秧歌队里的招牌儿!
所以,他年年盼着村里办秧歌,他年年地闯进踩着高跷甩着彩袖的秧歌队,在冬日铺着新融白雪的场院里,他把歌唱和文学融合得最为美妙的民间艺术——“顶伞”,推到了七里八村的最顶峰!人们对于“顶伞”的热爱,还不如说成是对于他文辞的热爱,他那自成一体的表达方式,使我们的村子使我们的村人,都鲜亮亮的活了!
咚咚锵,咚咚锵,咚咚锵,那是什么样的鼓点,那是我们生命的鼓点,那是春天不死的节奏!
母亲便觉得很骄傲,拉拉围着的蓝围巾,露出白媚媚的脸,脆生生的朝人一笑;奶奶也觉得脸上有光了,仿佛是受了太阳的鼓动,瘦瘦的身子一扭一扭,踮着小脚儿跟着长长的队伍走了一村又一村,逢人便张开没牙儿的嘴,说,那顶伞的后生,就是俺大儿!姑们叔们我和弟弟,则乱成了一团,嗨嗨哈,嗨嗨哈,一阵子伸胳膊蹬腿儿,我们在人群里撒丫子就跑开了!
母亲的梦,相对于父亲来说,就单纯多了。她是家庭妇女,是农妇,她每天所面对的就是那几亩薄田,以及那些数不清颗粒的粮食。我从小到现在对于母亲的印象,就是麦子玉米棉花所组成的印象,那些东西抓在手里,我就抓住了母亲,抓住了她的魂,母亲被地所累,但又舍不得地,那地就是她亲生亲养的亲骨肉!
可是亲骨肉也会给你耍脾气,亲骨肉也会给你脸子看,母亲皱着眉头听不明白,我和父亲给她解释了也白搭,但她就是有那股子韧劲,那股子打不倒的韧劲,让人明白了农人就是农人。
那年月,卖粮食粮食贱,卖棉花棉花贱,饥饿年月里粮食是好东西,但人们刚吃饱了肚皮,就划拉着肚子把粮食当臭狗屎了!也怪了,谁种粮食谁他妈倒霉,但是像母亲不种粮食,她能做什么,她又做得了什么?眼看着金灿灿的麦子堆成了山,眼看着胡须一样的红缨子包着咯咯笑的金棒子,又是一个丰收年,但是谁在粮食里迷醉?谁在粮食里感伤啊?那云一样白的棉花,你倒是说话,那一茬茬穿衣吃饭的人,你倒是说话啊!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九
今年我没掰玉米,当然现在还不到掰玉米的时候,即使麦子也只才举了饱满的穗儿,它也不到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真正到了收秋,那少之又少的玉米田也没一块属于我的,我自然也就没有机会去那一片迷人的绿中忙碌。
鞋底残留着村道上的纤尘,举手投足间亦会带出泥土的气息,我却离开了我的农家小院,怯怯地步入了城市的喧嚣,开始学着去做一个所谓的城里人。
我所居的小城,我成为一份子时最初的小城,它也是被浓重的乡村气息笼罩着的。同样的乡音,穿行于街道上众多的农人;那曾经或许铺了柏油,不知何时却已坑洼不平的路面,偶尔颤巍巍走过的一辆吉普也会掀起一阵若乡间土路上的尘烟,或许它要淡些,即就是“淡”,也泄露着“土”,坦露着它的淳朴,我其实喜欢这种样子的小城的。
没有那激起纤尘的路面,平坦了,整洁了;没有那屋顶上生长着瓦松,早上开门非得摘一溜木板的老店铺;没有那生着杂草的土围墙;没有那保留着泥土地面可以长出小花的小院……我为之一叹,我想我曾经的小城了,我想我出生于彼的乡村了!
乡村却也已不再是曾经的乡村!出了老家的院门,它也是平坦的水泥路,即使是抱着热爱土地的激情走到田野,满世界却是苹果、梨子、桃儿……小麦、玉米就算在各自的季节也已经很少见到了,所谓的收秋似乎也早已与玉米无关。
我之所以一再地怀想玉米而要舍弃同为庄稼的麦子不谈,自有我的理由。夏太过热情,虽然背心、短裤,也热到了。其实呢,有机会在夏季的农田里奔跑的时候,我还小,我有资格在架子车下躲太阳,在麦垛的背阴处无所顾忌地玩耍,没人催我,也不会有人责备,即就是这样,我也不喜欢。
我曾经有机会在农田里奔跑,那是因为我也有过一亩八分地的,我也有希望骄傲地说我是一个农民,若您偶尔碰到我,您得唤我一声“农民伯伯”。不过我却终没能拥有如此的称号,当我刚刚有了点力气可以架起车辕,可以熟练地挥动镰刀的时候,我却成了一个城里人。曾经作为农民的我还是一个小不点,一个跟屁虫一般跟在父母身后,没有目的,也没有能力,只是在玩耍的间隙帮着父母做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尽管如此我还是接触了几乎所有与耕作有关的活计。
耕作与收获相比,我喜欢后者,窃以为喜欢后者的人也一定居多。耕作是辛苦的,只是无怨地付出,成果还只是脑海中一个虚幻的东西,或者说它还只是一个美好的希望。而收获就不同,它虽然也辛苦,也要为之付出一定的汗水,但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令你我开心,快乐着。
对于要在秋季陪着父母在田间地头奔忙我是非常乐意的,甚至莫名地有那么点兴奋。天还不是太凉,干活的时候由不得不想卷起袖管,却又不能卷,玉米叶上短短的绒毛样的东西若细针般随时都可能划伤手臂。将一个个玉米棒子掰下来扔成一堆,然后再一点点的用篮子或者肥料袋转至地头,而后装上车,一车车的拉回去。
渴了可以折汁液甜丝丝的玉米杆吮它的水分,当然不会每个都甜的,找它也是一种乐趣;或者隔壁瓜田里采摘完偶尔遗漏拳头大的西瓜,也让我这班大的小孩兴奋,急急地跑上去,迫不及待地用小拳头捣开,也不一定能吃,已过了西瓜的时月,却也不会丧气,眼睛四下瞄着,又去找下一个。
玉米棒子拉回去,玉米杆也得拉回去。
这个时候的玉米棒子已经不适合在锅里蒸熟,然后每人一个啃着吃了,但也能找出些熟得不太足,若是将它晾干便会显得有些秕,碎成玉米糁自然皮多肉少。那么,拿来直接捣碎,熬一锅粥,却竟是那么清香可口,一季的丰收喜悦就漾在那淡黄色的粥里。
玉米棒子在院里堆一大堆,淡褐色的玉米壳,深褐色的须子,那是一种有别于枝头花儿的另一种美。剥了褐色的壳儿露出淡黄色的里衣,却也不去干净,留着那么几片,收拢一下,与另五个一起分两组对接着编到一块,多了便可层层叠叠垒起一座玉米塔来。手拙的或者怕麻烦的,则两个一系,搭于矮树杈或者其它可悬物的地方。白天忙不完,晚上还得稍微加会儿班,听院里不知匿于何处的秋虫低唱,享受着一份淡淡的秋凉。手却是不闲着的,一边忙碌着;嘴也不闲着,扯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如此几日或十几日,院子也变了模样,中间立着木桩或者干脆围着院中的树一层层垒上去的玉米塔便多了几座,醒目的金色,看着令人心里踏实,看着令人无比的兴奋。
剥的玉米壳也有用,巧手的爷爷、奶奶编了蒲团、椅垫、小笤帚……称家具似乎有些夸张,但一年四季也离不了,当然这玉米壳也能编成小包,配了图案,也挺漂亮呢!玉米须子也要收集一部分,拧成一条粗粗的绳子,可不能当做绳子来使唤,不结实!它有它的用途,晚上休息之前,将其挂于门框之上,点燃末端,这便是不花钱的蚊香,秋天的蚊子依然那么讨厌!
玉米杆扎捆拉回来竖在门外,除了以后打成糠留作牲畜冬季的饲料之外,立在那儿也总在无声地召唤着淘气的我们。已经晾干的玉米杆也不怎么扎人了,完全可以放心地在其中钻来钻去,捉迷藏那是小时候经常玩的游戏。那种特有的虽不怎么迷人的玉米杆气息,似乎已久驻于鼻端。
……。
玩法可多了去了!这众多的,曾让我的童年,让我童年的秋季分外开心的玩法随着年龄地增长,已沉淀为一份记忆。那曾经在玉米田里奔走的孩子,在初夏淡淡的热中莫名地怀念起秋季的那一汪绿,那一汪结着淡褐色的壳,深褐色须子的玉米棒子的绿。
我在这不恰当的时间怀念着或许也不恰当的东西……。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十
我自小生活在豫南平原一个叫周庄的小乡村。这个小村和江苏的周庄镇同名,但是,彼此间的名气及差异却是天壤之别。我所在的这个周庄没有山环水绕,没有黛瓦回廊,有的只是一片黄黄的土,一排低矮的房,还有一脸菜青色的父老乡亲。在这样的生活氛围里,侍奉庄稼是顺理成章的事。
曾记得,麦子收割后,顺序进入秋种、秋收时节。秋天的早晨,已有了深深地凉意,而我还沉浸在温柔的酣睡中。就是在这样一种时刻,总是听到母亲高一声底一声的呼唤:“孩子,快起床了,吃完饭咱们该去掰玉米了!”,那时沉浸在甜梦中的我,会恋恋不舍地从沉静优美的古典意境中走到世俗的现实。
从过道里拉出那辆半新不旧的架子车,再用心的把用柳条编制的“橼子”架在车子的两端,我就在半睡不醒的状态下跟着父亲迷迷糊糊的出发了。那时,属于我家的玉米地正沉浸在美妙的酣睡中,缕缕红缨在清凉的晨风中无序的飘浮着,似乎在展示自己成熟后的魅力。
我把架子车停在地头,一转身钻入无际的玉米地里。深秋时节的玉米,每个籽粒都长得那样饱满,那样丰盈,尤其是窜出包衣的那些玉米粒,更像一个个顽皮的孩子在晨阳下挤眉弄眼,煞是可爱。我站在高高的玉米杆旁,把带着包衣的玉米一同掰下,有目的堆成一堆。尽管这时的劳动是单调枯燥的,但我的心中却集蕴着丰收的喜悦与欣喜。尤其是在掰玉米的过程中,我的脚下会忽的窜起一只野兔,抑或踢动几枚泛黄的甜瓜,那时心中快乐的心境真是用任何语言都无可比拟的。
当金灿灿的玉米拉到场院里,母亲会像侍奉婴儿一样,为每一棒玉米脱去包衣,然后再精心的.把它们编制成串,一嘟噜一挂的悬挂在场院的木杆上或房前屋檐下,任其秋阳的曝晒。
当我和父母一起在场院里忙碌时,幼小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在那刚刚收获过的玉米地里,满头银丝,步履蹒跚的奶奶正在打扫我们收获后的“战场”。在每一棵玉米杆前,奶奶会掂起小脚,扬起枯瘦的右手,对每一片焦黄的玉米叶用心的摸索着,唯恐漏下一棒玉米。在oo@@的声音中,一棒棒干瘪的被遗忘的玉米,被奶奶认真的掰下放入脚下的草筐里。
当奶奶把一筐金黄的玉米背到场院里时,我和父母都有些惊诧了。我们不敢相信,在我们用心收获过的土地里,竟然会有这么多的遗漏。面对我们的一脸惊愕,奶奶说,这些东西长这么大,不容易哩,你们以后要当心啊,他们都是有灵性的啊.......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十一
在乡下,夜晚,屋檐下的蛐蛐开始嘁嘁地叫成一场比赛的时候,玉米却渐渐地安静下来,陷入沉思或等待。从青翠的畅想和滴着露水的梦境出发,直到秋的深处,玉米不是倦了,而是成熟,惟有成熟,沉思才有味道,秋才入诗入酒。
在北方,玉米像北方的汉子一样骨骼粗大,秉性豪爽,所以在庄户人的眼睛里,玉米从来不是种植的庄稼,而是自己的兄弟。从玉米地里划锄或施肥回来,庄户人伸长脖子把冰凉的井水猛灌一气,喉咙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和玉米哗啦哗啦的笑声遥相呼应,嘘寒问暖似的。
庄户人的生活是从一首诗里开始的,那里面首先就有玉米,然后是汗水、辛劳和盘中餐。玉米从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就明白了自己的位置,所以每一株玉米在粗糙的大手播进土地的一霎那,不管贫瘠还是肥沃,不管黄土还是黑土,就已抱定了金黄的决心,而且矢志不渝。在家乡,一场疾风骤雨后,小麦常常会东倒西歪,难经磨难的样子,玉米则不然,玉米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伫立,伫立成庄户人眼中绿色的旗帜,而旗帜没有轻易倒下去的道理!这一点,和我在水瘦山寒中长大的乡亲息息相通。
玉米身子高大,叶子修长、碧绿,即使到了躁动的青春期到了生儿育女的时节,也不像一些艳丽的花朵一样招招摇摇,它把自己的希望和精力集中在头顶天线一样毫无光彩的花穗上,冷静而含蓄,然后在风中歌唱明天。
仿佛一夜之间,每株玉米怀里都仙人似的抱了翠绿的'带鲜嫩红缨的“拂尘”,秋把自己化作无数颗黑夜里的星星,让每一缕星光普照在玉米身上,然后,“拂尘”一挥,玉米的怀里便是金黄的智慧,智慧一粒粒的,每一粒都闪烁着光芒,光芒一直闪进庄户人的眼睛里,渍进庄户人的笑纹里。
中秋月圆的时候,万家团圆,庄户人的玉米兄弟也要回家,它们被编成辫子似的挂满了庄户人的墙头边、屋檐下,和一串串燃烧似的红辣椒,丰腴着庄户人越来越红红火火的日子。那年丰收,作为庄户人的父亲,在小院中旗杆似的竖立起十根碗粗的木头,上面密密层层挂满了玉米,看上去蔚为壮观,一天晚上,一阵轰响,“结满”玉米的柱子不堪重负倒了一地,父亲听到了玉米们哈哈大笑的声音,但父亲一点也没有生气。当然,也有在深秋才接玉米回家的日子,不过那得委屈它们了,那时天早晚都有些冷了,玉米却还在为回家积蓄着最后的力量,就像一个出门游学的学子,不饱读诗书,不胸藏锦绣是不愿回家的。
蛐蛐在玉米脚下一跳一跳地做着游戏,唱着歌,嘁嘁嘁嘁的,蛐蛐说,玉米啊玉米,还不回家啊?玉米说,回家,回家,我的兄弟就来接我了,我们就要团聚了。
秋天听到了,放慢了疾走的脚步,回头笑笑,阳光灿灿烂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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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十二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榆钱飘香的季节,我不禁回忆起童年时采摘榆钱的情景。
小时候,常听老人们讲一句谚语:“三月清明榆不老,二月清明老是榆。”我们村子外边有一片榆树林,根深叶茂,绿树成荫,夏天是乘凉的好去处。每到春天,碧绿的`榆钱在阳光的照射和微风的吹拂下,越来越浓密。村民们搬着梯子、拿着杆子、提着篮子,前来采摘,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也加入采摘大军。有几个特别调皮的男孩,脱掉鞋子,光着脚丫快速爬到树上,除了帮大人采摘榆钱外,还能捞点“外快”,把树上鸟窝里的鸟蛋划拉一空。我不会上树,看到人家弄到鸟蛋很是眼馋。一位堂兄看到我羡慕的样子,赶快分给我两个,我顿时兴奋地跳了起来。
我和堂兄忙碌了半天,收获颇丰,榆钱装满几篮带回家里。母亲先用清水把榆钱上的脏物冲掉,再晾一小会儿,让水分蒸发后,用玉米面搅拌一下,然后上笼蒸上20分钟,淡着吃甜滋滋的,放点盐、滴几滴小磨香油吃,香喷喷的,这在那个时候算是一顿美餐了。
光阴似箭,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如今生活在城市,为了重温儿时吃榆钱的感受,每当榆钱飘香时,我都会在街上寻找卖榆钱的人。前几天,我买了一些回来,亲自下厨学着儿时母亲的做法,上笼蒸熟后,切些火腿肠,炒些鸡蛋,放点鸡精,用小磨香油搅拌一下,一顿美味佳肴就端上了餐桌,家人们吃后都赞不绝口。
学习剥玉米散文范本篇十三
晚夏时节,玉米成熟了。街头做烤玉米生意的乡下人多了起来。
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害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我想买四穗。”我说。
他抬起头,问了一句:“你能吃四穗?”
“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帐?”
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心底里骂着他“蠢货”,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革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了,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好吃了再来啊。”
我提着生玉米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示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的提着的,是一颗颗雷。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地安闲,那么地从容。
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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