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通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13:2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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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序步骤和行动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时间安排和实施计划,以保证项目可以按时完成和达到预期效果。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方案范文,对自己的方案编写有所启发和借鉴。

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篇一

朝真乡林业站在游仙区林业局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社会各界同仁的帮助和村支两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开展林业工作,现将xxxx年的林业工作计划如下。

1、我乡共有森林面积1224.9公顷,分布9个行政村,森林资源丰富,要认真做好林业资源管理和监控工作。

2、加强农户自用材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制度办理手续,加强监管力度,专职护林员必须到现场监管和采伐工作。

3、做好森林防火的巡查力度,认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用火,在农户密集的地方做好宣传,各村要书写2副固定标语,利用广播和会议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强巡山力度,防止乱砍滥伐,严厉打击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1、在巡山的同时加强对各种野生动物的监管和保护,如发现有死亡的动物,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2、对乡境内的各贵重树种,要严加管理,防止滥伐林木的情况发生和严厉打击盗伐名贵树木的不法分子。

1、做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使地块的面积保存率和成活率达到100%,不准随意乱占用退耕还林的地块。

2、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发展好蚕桑生产,使农户增加经济效益。

1、各村做好林权改革的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及归档工作。

2、做好林权改革的后期工作,打证和发证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全面结束。

1、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和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

2、多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做好项目规划和实施工作。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林业干部要努力学习和认真履职,做好各项工作,为林业发展献计献策。

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篇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工作的网底,承担着人民群众健康“守门人”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基础,是医改成功的先决条件。为推进实施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进全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隆回提供扎实基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邵市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结合我县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是把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县基层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隆回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二、起草过程。

县卫生健康局自收到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后,县卫健局班子会议对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7月份对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起草了我县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并在2022年第13次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在此基础上,由县委编办、县财政、县人社、县医保局会签修改后形成。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意见均不属大的原则性问题,都是一般性不同意见,经过协调已经达成一致。

三、制定依据。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框架以优化体系建设、财政支持、队伍建设、绩效薪酬、医保政策、药物配备、等级评审、绩效评价为主,分为8项工作任务共25个工作重点,既保持近年来我县关于基层卫生健康政策的连续性,又根据深化医改要求以及老百姓的实际需求,针对隆回县当前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再次进行政策强化或适当进行政策调整。

1.在推动体系建设方面。

以做实医共体、做好信息化、做优公卫应急、做精签约服务、做强中医特色等内容。至2023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比例达100%,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50%,提高基层疾控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至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医馆,到2025年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力争在2024年底前创建成功。

2.在财政投入保障方面。

包括明确机构性质、统筹基础建设、保证运行经费等内容。明确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2022年底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核定编制数全部实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并按政策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

3.在优化队伍建设方面。

包括加强编制管理、充实人才储备、优化职称晋升等内容。原则上每年新招聘人员50名,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明确要求2022年至2025年每个县市区要利用县市区财政保障每年定向培养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

4.在提升绩效薪酬方面。

包括落实“两个允许”、健全薪酬机制等内容。明确提出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

5.在调控医保政策方面。

包括强化医保调控、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医保待遇质量等内容。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基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县域医保费和医疗费预算范围内,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于上一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预算支付总额占县域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不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年度住院人次总数、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总额等控制指标。对纳入区域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付费(dip医保支付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区域总额控制,逐步将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占比提高至45%及以上。

6.在规范药物配备方面。

包括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配送监管、推进一体化管理等内容。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范围相衔接,并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采购药品。

7.在健全等级评审方面。

包括完善管理机制、健全评审制度、确保保障不变等内容。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体现基层服务特点、反映机构实际能力的等级评审评价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成为一、二级医院后,保持现有财政投入和补偿、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人才梯队、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医疗技术、药品配备等方面,按照相对应的一、二级医院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8.在加强绩效考核方面。

包括推行绩效考核、强化考核应用、完善指标监测等内容。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做好舆论引导,四是加强督导考核。

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新时期卫生健康发展方针,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短板弱项,着力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近日,丹凤县制定出台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这次制定出台的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均衡,加快基础设施、人才队伍、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儿童健康、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信息化等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以多层次服务供给满足人民健康多元化需求,为把该县建设成为“康养之都、宜居之城”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该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该县将全面建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工作体系。丹凤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到二级妇幼保健医院标准;通过搬迁扩容、创建提质,建成县级示范引领、中心辐射带动、基层均衡发展、村级筑牢网底的县域综合发展体系;重大慢性病,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提高,人人享有健康服务和医疗救治得到全面保障。

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该方案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七大工作任务:

(一)“规划引领、优化配置”,高起点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二)“人才强基、科技兴卫”,高质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

(三)“立足实际、满足需求”,高效率加强卫生应急管理。

(四)“慎始如终、平战结合”,高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五)“完善机制、全面推进”,高站位谋划健康丹凤建设。

(六)“密切配合、协同发力”,高标准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七)“巩固成效、稳步推进”,高规格推动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保障这七大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还制定出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以保障七大任务落地落实,惠泽民生。

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发〔2022〕9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桂发〔2022〕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部署,结合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十四五”规划要求,为稳步推进柳州现代林业发展,高质量建设现代林业强市,促进柳州生态振兴、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全区和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柳州生态和资源优势,统筹推进林业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林区群众生活高品质提升,为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林业力量。

(二)发展目标。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完善,资源保护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林业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不断丰富。到2025年,全市林地(草地)面积稳定在126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1亿立方米左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83%以上,全市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到2035年,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不断增强,绿色高端家居制造业、油茶产业和螺蛳粉原材料种植业有新的突破,林业综合经济实力增强,成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强市和现代林业强市。

(一)全面有效落实林长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因事施策,科学制定市、县、乡三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林长履职规范(试行)》,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运用好日常考核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各级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全面夯实林长制工作基础,配足配强乡级林长制工作力量,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推进落实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建设,全面构建林草资源巡护、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林业科技推广培训咨询服务和森林经营管理策略四个体系。(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林长制成员单位,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坚持存量增量并重、数量质量统一,合理安排用地、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选择造林树种。结合自治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通过开展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行动等国土绿化系列专项行动、乡村振兴“绿美乡村”建设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推进国土科学绿化提升工程。“十四五”期,全市计划完成植树造林5万公顷,义务植树3250万株。确保每年全市林地(草地)面积稳定在126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以柳江区、柳城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区域为重点,实施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十四五”期内计划完成人造乔木林1213公顷,退化林修复9200公顷,封山育林1333公顷。认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工作要求,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行为。(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三)稳步推进林草种业振兴行动。推进柳州首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摸清柳州林草种质资源家底,立足柳州特色资源,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指导全市良种基地树种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工作,加强主要造林树种、乡土珍贵树种的良种选育和品种创新,在融安、融水良种基地布局增加2-3个适合我市发展种植的乡土树种,在柳南区开展螺蛳粉笋用竹种质资源库建设。到2025年,巩固提升国家级良种基地2处、自治区良种基地1处,建设自治区级种质资源库4处、保障性苗圃7处,审(认)定林木良种10个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财政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四)有效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围绕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双千”目标,以创新林业投融资和经营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升碳汇功能和生态产品价值为导向,推进森林质量整体提升,维护国家生态和木材安全,振兴乡村和巩固脱贫成果,把国家储备林项目打造成柳州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在全市布局储备林+桉树、储备林+杉木、储备林+油茶、储备林+乡土珍贵树种基地,探索多树种混交造林以及长、中、短期产出相结合的科学种植模式。到2025年,全市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面积在完成自治区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双千”目标任务42万亩的基础上,争取达到200万亩以上,实现社会得生态、国家得木材、地方得投资、企业得效益、农民得收入的共赢目标。(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城建集团)。

(五)全力推进油茶产业突破发展。深入推进油茶产业提质增量,坚持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并举,深入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打造柳州油茶精深加工产业园区,通过推动油茶全产业链发展,使油茶产业成为柳州市特色产业。“十四五”完成油茶新造林30万亩以上、低产林改造25万亩以上,建成1000亩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10个以上,200亩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100个以上。发挥柳州市工业发展优势,发展油茶精深加工,借鉴我市螺蛳粉产业的成功经验,构建柳州市现代油茶产业发展体系,促进油茶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油茶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其中一产综合产值达到29亿元以上,二产综合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三产综合产值达到2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六)持续推进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建设。提升竹笋原料本地化供应率和保障食品安全,推动我市螺蛳粉产业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通过提升竹笋种植规模,着力打造示范基地,强化科技创新水平,推广新型经营模式,抓实原料质量安全,加快建设“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竹笋基地。到2025年,全市螺蛳粉原料竹笋基地面积发展到12万亩,竹笋产量达10万吨以上,本地竹笋原料占比由2020年的30%提高到60%以上;认定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竹笋)种植示范基地达6个以上,总面积达0.4万亩以上,大规模建设100亩以上的标准化基地。(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七)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完成新一轮柳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xx-2030年)编制工作,不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质量,使城市绿地布局更趋合理,森林生态体系更趋完善,森林功能更趋优化,城市景观更加优美,人文与自然景观更加交融,为柳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生态支撑。大力推进和引导各县区积极创建“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园区”“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美丽乡村”、“双高”城乡绿化美化示范基地等绿化特色品牌。实施珍贵树种进城入村行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成一批绿化示范精品。(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八)不断提升村屯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推进村屯绿化美化,持续实施“绿美乡村”村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重点打造村屯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动城乡绿色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优化绿化树种结构,提高开花彩叶芳香树种及珍贵树种在城乡绿化中的比例,力争珍贵树种和高颜值观花树种的种植比例达到30%以上。依托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四旁”绿化用地规划,挖掘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乡村片林等绿化用地资源,着力打造乡村公园、休闲林区和乡村绿道景观,盘活废墟、荒地等农村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民游憩空间,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格局。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实现生态产业富民。到2025年,计划新建“绿美乡村”村屯绿化景观提升示范项目30个。(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九)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项目。贯彻“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种植、逐步调整”的方针,依法对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动员和引导林农等造林业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上改种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森林质量,切实增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修复和涵养水源功能。重点对我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已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桉树用材林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通过更新改造、择伐更新、封育保护等方式,将桉树林改造成涵养水源更强的乡土珍贵树种、混交林、大径级材林。到2025年,全市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桉树林改造0.38万公顷。(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有林场管理机制,推进国有林场“一场两制”改革,聚焦林场难点堵点,完善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加大反哺林业主业力度,增强林场“造血”功能,激发职工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提高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能力。到2025年,全面完成我市国有林场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建设自治区壮美林场4家以上,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回收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对林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科学确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优化林业产业布局,以现有资源及产业规模为基础,整合资源,聚集资本,引导林业产业现代化、集群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附加值高的林业产业体系。加强林产业发展技术支持,鼓励和支持林业产业园区、林业企业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设产品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平台,开展林木良种育种技术、木材采运机械化、木材精深加工等重大科技攻关,加快林业先进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运用。加强林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信贷融资和担保机构的'政策性作用,构建政府、金融、企业、农户相互支撑的新型担保合作关系,打造覆盖全市、上下联动的林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加强林产业发展用地支持,重点保障林业产业园区用地,将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园区、林产加工项目列入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通土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木材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林业和园林局)。

(十二)加强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对林业产业园区建设的规划指引和政策引导,打造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林业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国家鹿寨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区、自治区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广西柳城县木材加工产业园等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自治区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培育打造百亿元林业产业园区。支持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补链强链延链项目,发展园区配套产业,拓展园区现代产业社会化服务,提高林业产业园区综合实力,推动广西柳城县木材加工产业园建设自治区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推动自治区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争创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

(十三)培育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林业企业参与广西百家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自治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计划,支持生产规模大、产业链条优及面向终端市场的优势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广西壮象木业有限公司、广西鑫恒晶木业有限公司、柳州市三友木业有限公司等有条件的林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积极争创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林业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老字号、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品牌,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国际通行质量体系认证、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国际自主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和园林局)。

(十四)深入实施林下经济产业提产增收行动。推进林上林下产业综合开发利用和立体融合发展。科学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推广林下道地药材及区域特色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到2025年末,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95亿元以上,力争建设一个以上林下经济特色县域。以林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布局。一是大力推广林药、林菌、林花等生态种植模式,重点支持融水、融安、三江、鹿寨推广符合无公害要求的林下中草药材、食用菌生态种植模式,把融水打造成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县;二是继续扩大林下养殖规模,重点融安、柳城、柳北、鹿寨大力发展林下鸡、旱鸭、猪、羊、牛等品种养殖;三是支持鹿寨、柳北、柳南、鱼峰等地区发展竹笋等林下产品的采集加工。(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林业和园林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五)完善林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柳州林业科技人才库,充分发挥林业科技特派员重要作用,鼓励林业科技人员下基层、进林地开展技术服务和科技宣传,面对面解决林农生产问题。健全林业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到2025年申报中央林业科技推广项目6个以上,自治区科技推广项目10个以上,获批林业推广项目资金总额1000万元以上,建成林业科技示范基地达20个。深入实施生态康养旅游产业提点扩面行动。重新定位、编制全市森林生态旅游总体规划,将森林旅游规划纳入市、县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选择元宝山、九万山等森林景观丰富的区域,作为全市拳头森林旅游景点品牌,定位为全国一流景区,进行高起点、大气魄的规划,确定几条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加强宣传引导,多点带动。加强林业、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体验基地、花卉苗木观光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多种形式林地经营权流转,打造一站式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探索设立林业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林权收储担保体系。持续引导林农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流转进入交易平台。逐步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基层干部了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程序,关心和支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确保农民群众成为市场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科学技术协会)。

(十六)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完善资源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打造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统筹推进动态监测、年度出数、资源管理等工作,实现全方位监测评价引领森林资源保护全过程,健全完善我市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管体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和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七)做好重大项目林地保障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和节约集约原则,统筹做好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的测算、使用和监督管理,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公益性项目建设。林业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破除障碍,全力做好全市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积极发挥林业部门在建设项目中前期介入、指导论证的作用,提前介入重点项目,指导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更多林地定额指标,保障我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交通能源电力铁路项目和重点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在做好向上汇报争取林地指标基础上,在项目规划和设计期提前介入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积极协调、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做好动态监管,及时反馈并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的涉林问题,特别是不能因为林地指标问题而受到限制,全力以赴抓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开工;探索开展“林地-耕地占补平衡”方案,保障林地保有面积不减少,保留我市建设用地发展急需耕地和林地的后备资源。(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规范和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科研宣教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常态化监管“硬约束”机制;推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勘界立标,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智慧化标准化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利用现代化手段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科学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内人工林赎买或生态改造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十九)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严格保护湿地资源,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及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开展湿地生态体验活动,力争全市湿地保有量不低于42126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指导各县(区)开展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工作,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保护好、修复好湿地生态区域。(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二十)提升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管理,完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鸟类迁徙路线的管控巡护、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分级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就地保护水平,推进一批元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元宝山冷杉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拯救保护工作。印发《柳州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依据工作要求完成全市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构建柳州市林草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强野生动植物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提升野生动植物执法效能,建立柳州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部门信息交流与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加大新形势下互联网犯罪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人工繁育(培育)野生动植物规范管理,确保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溯源,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巡护,做好疫源疫病监测,提高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控能力和主动预警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柳州海关、邮政管理局)。

(二十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野外用火审批监管和火险早期处置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分片包干责任制,力争在重点区域火情瞭望覆盖率达到95%以上;抓好现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组织建设,力争实现重点国有林区防火力量100%覆盖;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的基础上,在重点区域规划构建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等林火阻隔系统,力争实现国有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国有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米/公顷,打造坚实“绿色屏障”;到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力量、风险隐患整治和野外火源管控水平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短板补齐,科技信息化水平和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大幅提升,森林火灾发生率及火灾损失稳定在较低水平,森林火灾发生率不高于3.5次/10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十三)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林业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强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机制,严格遵守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保证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系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加强古树名木科学管护。深入宣传《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对古树名木进行自觉保护、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的浓厚氛围。依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坚持原地保护、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好古树名木科学管护工作。通过签订管护协议、落实巡查制度、结合乡村振兴等开展以古树名木地面“过度硬化”整治为重点的抢救复壮,推进古树名木保护。落实古树名木巡查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过度硬化”产生,科学保护古树名木。(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林长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联动、林业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分解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林业建设。

(二)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投入林业,加大支持林业发展政策的出台,遵循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律,突出政策导向及支持重点,完善补助政策,严格监督管理政策。不断推动建立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管理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装移支付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三)加强要素保障。全面加强科技、资金等关键要素保障,按时序进度推进林业项目,强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不断研究落实林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和扶持有条件的林业重点企业上市。对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纳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的林业项目和重点林业产业园区新入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四)加强考核评价。将林业改革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的,在各类评优创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行问责。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严格考核评价,压实工作责任,狠抓事项推进,强化结果运用。

各县区、新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务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首都发展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加强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服务首都功能,更好服务人民健康,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北京模式。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公立医院分级分类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分级诊疗体系更加健全,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疗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提升,在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力发挥牵头作用,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医防协同、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类分级分区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有序调整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规模,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推进区属医院提质改建。推动优质中医、中西医结合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重点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妇幼保健、中医药等领域填平补齐资源缺口,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有序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到20xx年,优化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10个以上医疗资源均衡布局项目,努力形成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资源布局。

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非急诊全面预约,推进基层预约转诊,二、三级公立医院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完善基层预约转诊和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肿瘤、肾病等专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区办市管”等合作模式,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种方式签约服务。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号源供给,改善就医体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xxxx年,分级诊疗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基层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进一步提升。

3.健全重大疫情防控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完善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布局,加快传染病专科医院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做好轻症方舱储备。规划建设北京佑安医院新院区。加强传染病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加快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4.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中医药临床服务优质品牌。推广中医综合诊疗等模式,开展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设,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开展攻关。到20xx年,争创2—3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攻关50种以上中医专科疑难病种。

5.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医药健康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转化研究,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针对医药健康领域“卡脖子”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疾病防控等关键领域医疗技术攻关,推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等的产出。加强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加快医学创新成果落地。支持公立医院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加强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建设。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鼓励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将医疗新技术等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到xxxx年,在“三城一区”建设1—2家国际一流的研究型医院,示范性研究型病房覆盖主要疾病领域,引领全市临床研究高质量发展。

6.高质量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强化现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争取中医、骨科、综合等更多国家医学中心落地北京,加强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推动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到xxxx年,共争创10家以上引领医疗技术提升、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医学中心。

7.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全面发展,重点发展重症、急诊、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感染、老年医学、儿科、康复、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加快布局建设国际一流临床学科和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项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整体提升公立医院临床学科水平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到xxxx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8.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智慧院前急救,推进院前院中联动医疗服务。推广多学科诊疗、专家团队诊疗,大力推行日间手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加强老年、儿科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上门护理、远程护理等延续护理。支持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9.健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路径和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规范,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健全药学服务,推广应用处方审核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和规范化使用,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10.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医疗卫生项目功能建设标准清单,加强项目规模和成本的管控。健全公立医院科学决策和运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参与委员会,完善治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1.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落实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医疗联合体评价指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12.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推行“一人一码”数字健康管理。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智能医学影像设备、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ai辅助诊断系统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护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13.树立健康至上的文化理念。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传播科学的'生命观、医学观,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就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医学人文传播。开展老年友善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14.打造有温度的医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强化人文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5.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关心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荣誉激励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安防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16.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优化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偿机制,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等投入倾斜政策,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财政补偿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捐赠管理制度,支持和规范公立医院接受并使用社会捐赠。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理顺比价关系,稳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中医价格项目。逐步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8.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标准。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医生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分级分类优化公立医院医护比。到xxxx年,基本形成一支有力支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19.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有效分配方式。合理设置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工资项目及工资结构比例,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20.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与医学工程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充分发挥特设岗位的引才作用,支持公立医院引进高水平国际化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并给予相应保障。

21.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算下,不断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定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研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探索实施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研究制定符合中医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广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病种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病组,到xxxx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及程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

24.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5.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推动试点示范。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逐步扩大范围,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率先突破瓶颈,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保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等划分,各区、各有关部门依规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

(四)强化科学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合理应用,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广泛宣传引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二、建设重点。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篇八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xx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7月28日,任振鹤省长召集召开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制定出台我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甘南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州卫生健康委(州医改办)收到州政府批转文件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借鉴近年来国家、省上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参照学习借鉴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和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领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委书记俞成辉同志对医改工作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武同志调研州人民医院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州委常委、副州长冯小林同志及副州长王芳同志对医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参考了四川省、陕西省和陇南市出台的有关医改的一些政策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明确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和举措,健全完善统筹领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健全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服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将省上《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调整,起草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州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为使我州《实施方案》既落实国家、省上要求又切合我州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拓展和细化:

一是“总体目标”中增加了州人民医院巩固三级医院创建成果的内容。

二是“重点任务”中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补充和调整。其中: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版块,在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中增加了加强县域内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力度的内容。在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细化增加了充分发挥专科(技术)联盟牵头单位作用,科学配置医疗资源,落实质控工作督导,与牵头医院实现同质化服务。并增加了统筹负责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和全面推行公立中藏医院改革,建立州县两级中藏医医院医联体的内容。在强化高质量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增加了积极推进夏河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先选择碌曲县开展试点的内容。在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中细化增加了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等内容。

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版块,增加了推动落实甘南州中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甘南州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协调推进中藏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州每个县市有1所二级甲等中藏医院目标。在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中增加了建立多学科交叉的中藏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制定一批中藏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藏医新药。在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中调整细化了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改善结算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的内容。在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中修改为加快甘南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甘南州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甘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实施,加快消除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堡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加强州县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覆盖,并向村一级延伸。卓尼县试点开展智慧远程医疗,县、乡两级推行5g+welink+远程医疗,推进远程窥镜、远程查房、远程探视应用。

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版块,在加强医院科学管理中调整为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融合。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中增加了三级医院必须设立总会计师,主抓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细化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中增加了定期编制内部控制和评价报告。在优化绩效评价体系中增加了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技术辐射等内容。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版块,在改革薪酬分配制度中增加了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在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增加了州级名中藏医评选,加强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推进省、州级名中藏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名中藏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在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中调整为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并增加了按照省上试点要求的内容。

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机制版块,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调整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结合中藏医诊疗特点,对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单独开展立项评审。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细化调整为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按照省级试点规划,分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国家试点经验。增加了将中藏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现中藏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内容。

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版块,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中增加了通过改善办公条件、落实休假制度等方式和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及国家级、省级、州级人才项目选拔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倾斜支持。以及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版块,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中补充了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中充实了加强医院班子建设,各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去行政化。增加了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中细化了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等内容。

三是“组织保障”中增加了加强组织领导的内容。在强化考核评价中细化了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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