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实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6:4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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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学习资料,可以帮助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做出更好的决策。写心得体会时,要遵循逻辑思维和写作规范,注意段落衔接和语言流畅度。希望大家能从下面这篇心得体会范文中汲取到一些有益的经验和智慧。

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篇一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

2、做好岗前安全消防培训,做到勤宣传、勤检查、勤考核、勤监督,早发现、早治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主人翁思想。

3、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盗制度,成立防火防盗安全领导小组,24小时值班。保证消防器材及物资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发现短缺,及时补充。

4、对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的人员,由项目部劳资考核制定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到专职门市购买。(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罩、焊接手套、胶鞋、护盖、绝缘鞋、安全带、脚扣、电笔、绝缘拉杆、防毒面罩、防护手套)。消除火灾隐患,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并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对不适合再从事本工种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5、每月组织安全小组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和驻地进行防盗安全检查。包括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建筑材料、消防设施、机械设备、办公物品等。

6、离开宿舍的.人员,一定要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以防盗窃犯罪人乘隙而入。如发现陌生人进入施工现场或办公室应主动询问,对形迹可疑者立即驱除现场。

7、财务部应严格按财务相关制度执行,必须安装合格的防盗门和窗。

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篇二

20xx年x月x日号》文件《黔府办发电〔80学习《黔府办发电〔20xx〕80号》文件之心得体会20xx年x月x日,我矿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全矿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深刻汲取新华煤矿“6·1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80号》文件,这起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也暴露出思想松懈、管理混乱、存在侥幸心理等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起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的企业。

首先要从思想上有清醒的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其次要落实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制度。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及行业法规,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罚的态势。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着重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要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第四是煤矿安全无小事。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生产中,我们需要将各项规章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通过对细节的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坚持井下安全隐患的全方位排查,持续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性问题。

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篇三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和国家的前途。

因此,教育和保护好下一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时期,中学教育尤其是中学生安全教育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一个人将来是否成为人才,理想抱负能否实现的问题。

现在正值人口高峰期,各地中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学生增多,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给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中学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抓好中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中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课题。

一、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和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少年儿童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凡已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

只有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才能使一些学生不中途辍学,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从而提高我国的民族素质。

2、开展素质教育的需要

社会发展到今天,从现代教育理论的角度要求我们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因为教育本身是为了培养学生优良的、全面的素质,而不是单纯的灌输科学文化知识。

开展安全教育,可以提高中学生的素质,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

中学生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其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必要的外部条件和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而中学生安全教育恰恰在这两方面得到了全面体现。

3、正确引导特殊中学生的需要

现在的中学生,绝大多数与生俱来就有优越感,攀比之风日盛。

当愿望不能实现时,少数自我约束能力差的学生便动起了歪脑筋,把手伸向了周围的同学。

造成许多学生宿舍内盗窃事件时有发生,有许多学生的钱物也被抢劫。

有些女生为了钱,结交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为“友”。

同时,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的孩子也较以前多,其心理往往存在障碍。

由于心理状态不好,导致个别学生面对缤纷的世界不能自恃,面对突发的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等束手无策。

4、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的不断发展,在校中学生数量不断上升,校园社会化现象日益明显,校内和校外周边环境日趋复杂。

学生被拦路抢劫或被他人伤害,学生宿舍内钱物丢失、女生宿舍内遭流氓滋扰、酒后滋事、斗殴事 件等屡屡发生。

大量事实说明,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今后走向社会要遇到的问题。

中学生在校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不仅可以做到在校期间自己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违法违纪并能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而且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提高中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当前中学生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身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学校一再三令五申宣读《学生校内外安全公约》及处罚办法,给学生发放并学习《安全事故手册》,但在学校总有学生追逐打闹、滑行楼梯扶手的,有翻越校门、围墙的,有体育课上不听从老师要求的,实验课上未经老师允许,擅自触摸药品进行违章操作的,在校外有不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的,有私自闯入施工现场的,有结伙斗殴、盗窃的,有滋事寻非的,在自身财物管理上,思想麻痹,钱物随意乱放,离开宿舍不关门窗,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另外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一些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小混混”利用中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等,骗取中学生财物。

还有的中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交通安全,夏天不注意游泳安全,冬天不注意滑冰安全,平常不注意饮食安全,购买廉价过期食品和饮料,心存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一些中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看到违法违纪事件,没有关系到自身利益,装作视而不见。

认识不到打架斗殴、盗窃等给自身、他人、学校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不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因此,要切实加强中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中学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学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

1、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法规校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打击坏人而制定的。

作为一名在校中学生,通过对法规校纪的学习,应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

生上专题法制课。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学生深切感受到法就在身边。

这不仅对中学生健康、安全成长有益,而且对其走向社会乃至一生都有益。

2、网络安全教育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形形色色的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个城镇应运而生。

场就是青少年学生。

一些学生迷上网络游戏后,便欺骗家长和老师,设法筹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上网。

莲~山 课件有许许多多原先是优秀的学生,因误入黑色网吧,整日沉迷于虚幻世界之中,学习之类则抛之脑后,并且身体健康状况日下。

黑色网吧不仅有学生几天几夜也打不“出关”的游戏,更有不健康、不宜中学生观看的黄色网页。

针对这种情况,一是要与学生家长配合管好自己的学生,二是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端掉这些黑色网吧,三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中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侵蚀的“防火墙”。

3、消防安全教育

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篇四

全国人大会年x月x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我就是明天!

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篇五

安全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钢铁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特别对于我们xx管理部门来说,安全是永恒的主题。

我从一开始工作就在xxx厂的煤气公司工作,民用煤气管理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安全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煤气管理岗位工作,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柳钢职工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

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我们钢铁企业的勃勃生机。如果说还有什么可以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涉及到我们每个人。

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篇六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议案。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以下几点对笔者启迪深刻。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修改为“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新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总之,这部法律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了乡镇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例:一些违法的企业总是躲在小街小巷里,只靠安监部门很难发现,而乡、村和居委会能搞得清楚哪个地方有违法企业。只有强化乡、村一级的责任,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及时消除隐患。为此,新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明确了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六、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创新工作,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八、大幅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违法成本低被认为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样规定充分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这些修改突破了现行法律的很多处罚规定。

小编认为,法律的强制性在于其严厉性。新法的出台,有力地解决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本该严厉的法律责任不严厉的问题,它的贯彻执行一定能大幅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有效缓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态势。

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篇七

今年7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全面施行了。《条例》是最新的有关公路安全保护的专门行政法规,是充实和细化《公路法》所确立的公路安全保护方面的基本制度,并以更加严格的处罚手段,对那些破坏、毁损公路的现象进行控制和制裁。《条例》的实施是推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这对未来的公路养护管理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在明确赋予我们权力的同时给予我们更大的责任,通过学习《条例》,本人有如下几点体会:

首先,规定了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条例》规定我们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养护企业负有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的责任,保证公路自身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其次,明确了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的管理养护职责。《条例》对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对公路的巡查、检测、评定、养护、抢修、维修等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对公路进行巡查,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第三,完善了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规定。《条例》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总结了近年来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地震、泥石流等重大突发事件中抢修公路、恢复通行的成功经验,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处置作了规定。

第一,重申了要加大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的力度。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公路事业的大发展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类破坏、损毁公路及附属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公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又危及交通安全。针对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国家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并加强保护力度,一方面,对公路周边区域作出了保护性规定。在《公路法》的基础上,对建筑控制区等保障公路安全的区域范围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对相关区域的保护义务。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涉路施工的监管。这些规定都是很有针对性的,切实把国家花去巨额资金修建的公路保护好、利用好,也是本《条例》的立法目的。

第二,具体明确对公路的安全保护范围和相应保护措施。具体表现为:

一是本条例依照公路法的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已有经验,根据不同情况,在公路线路附近划定适当的安全保护范围,规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按照保障公路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明确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在规定范围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不得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明确规定公路线路附近的作业控制区范围,在规定范围内禁止进行采矿、采石等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明确规定公路线路附近禁止设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场所的范围等。

二是近年来,在公路桥梁周围拦河筑坝、采砂取土等行为成为危害公路桥梁安全、导致桥梁跨塌的重要原因。《条例》对此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规定范围内采砂取土或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搭建设施或者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等。

三是考虑到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等涉路施工行为直接影响到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需要加强对有关施工作业活动的监管。《条例》专门规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事前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申报,取得许可;事中应按照许可的施工方案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安全的措施;事后应经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等。

一是对车辆的生产和销售实施监管,强化源头控制。《条例》规定: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

二是对大宗货物集散场所实施监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场所及货运站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并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

三是完善治超检查措施。《条例》对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置、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规范执法,以及禁止阻碍、逃避超限检查的行为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是加大对违规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总之,《条例》体现了四大亮点??

亮点一:保护措施。一是依照《公路法》的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已有经验,根据不同情况,在公路线路附近划定适当的安全保护范围。二是对公路桥梁安全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三是明确了对有关施工作业活动的监管措施。

亮点二:治理超限。一是规定要加强源头治理,二是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路面监控网络,三是要求加大对超限运输的处罚力度,即源头、监控、处罚三管齐下。

亮点三:应对灾害。一是明确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二是完善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三是规定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四是将武警交通部队力量纳入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亮点四:公路养护。一是规定了公路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二是明确了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的养护职责。三是为养护施工作业中的公路畅通规定了相应的措施。

通过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学法、知法和守法的意识。《条例》的颁布实行标志着我国公路保护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对于依法开展公路保护工作,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进一步促进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王强)。

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篇八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马上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在这次消防安全知识的主题班会中我对中学生怎样防止火灾发生,发生火灾后如何自救都有了深刻的认识。

我们中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能乱拉、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发生火灾后要学会自救:在火势越来越大,不能立即扑灭,有人被围困的危险情况下,应尽快设法脱险。如果门窗、通道、楼梯已被烟火封住,确实没有可能向外冲时,可向头部、身上浇些冷水或用湿毛巾、湿被单将头部包好,用湿棉被、湿毯子将身体裹好,再冲出险区。如果浓烟太大,呛得透不过气来,可用口罩或毛巾捂住口鼻,身体尽量贴近地面行进或者爬行,穿过险区。当楼梯已被烧断,通道已被堵死,应保持镇静,设法从别的安全地方转移。可按当时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脱离险区。一是可以从别的楼梯或室外消防梯走出险区。有些高层楼房设有消防梯,人们应熟悉通向消防梯的通道,着火后可迅速由消防梯的安全门下楼。二是住在比较低的楼层可以利用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被褥里儿、床单或结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拴在牢固的窗框或床架上,然后沿绳缓缓爬下。三是如果被火困于二楼,可以先向楼外扔一些被褥作垫子,然后攀着窗口或阳台往下跳。这样可以缩短距离,更好地保证人身安全。如果被困于三楼以上,那就千万不要急于往下跳,因距离大,容易造成伤亡。四是可以转移到其他比较安全的房间、窗边或阳台上,耐心等待消防人员。

生命最重要,安全第一。学会保护自己。

推荐安全学习的心得体会篇九

4月24日,学校安排我到北京步同信息培训基地进行学习。本次学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增进中心举行,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仅仅为期5天,但是我收获颇丰,这次实训,让我对网络工程及信息安全有了更深的理解,并通过考核获得了信息安全网络工程师资历。对本次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本次培训主要任务是学会散布式网络的设计与利用,网络互连技术,和网络利用中如何保证信息的安全,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1步加深我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老师通过沟通了解,有针对性的教我们1些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培训进程中,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在实际应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让我们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张晓峰老师从中石化、中海油、核电、政府信息中心等真实案例动身,对信息安全从合规化建设入手到影响信息安全的诸多因素进行了深入解析。同时,张老师利用netmeeting展现和windows20xx虚拟环境进行学员间的攻防演练的授课情势也得到了学员的认可。

信息安全培训是本钱最低、最有效利用现有技术和资源的、效果最快最显著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通过本次cisp培训,使我对工作中的信息安全全部领域有所了解,对产后学校信息安全的布置和设置有的放矢,能够减少没必要要的投入浪费并对网络的良好运行起到应有的作用。

谈到心得,就不能不提学校订于信息化建设的重视,几年来学校不断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和数字化校园建设获得了公认的成效。学校也非常重视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进修的机会,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学到的东西充实到工作实践中去,指点工作使培训能真正体现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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