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的初恋怎么写(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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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为进一步提升做准备。总结的语言要准确、清晰,力求表达精准,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达。运动不仅可以提高身体素质,还可以培养坚韧和毅力,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文章。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一

你是幸运的,或许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是如此的幸运,因为你曾经是我的初恋。我把一个女生对恋爱之美好的所有幻想都倾注在了你的身上,对于另一个个体的耐心,对于一份感情的执着,对于爱情的心思。没有一丝保留的全部倾注到了你的身上。

在人前,我和朋友一起批判你的罪行,似乎我们没有相爱过一样。可有些事实,我无法将之掩盖的事实,我曾经非常强烈的单纯的喜欢过你。请注意,我用了曾经二字。因为现在的你对我而言,只是一个故人,还是一个在我心里早已没有了任何分量的故人。我喜欢你,多半只是我一个人的情绪。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可以去倾慕的现实中的影像,给了我一个可供矫情的对象,给了我一个抒发内心情感的合理方式。谢谢你,给了我一段并不算完美的初恋。这么想来,你一点都不幸运,甚至有点可悲。

也许我要的只是一个理由,哪怕是借口。

平静早已不属于我的生活,自从你出现之后,我遇到过好好先生,也遇到过完美先生,可惜他们都不是我未来儿子的最佳老爸。这次我不想谈论太多有关感情的问题,说多了会显得矫情。我本身就是一个处在现实工厂中造梦的矛盾体。眼睛看着,耳朵听着,嘴巴说着。连我自己都看不清,听不清,那么我还能说什么呢?对于现在的我,这个各种性情糅杂在一起的我,这个和没遇到你的时候大相径庭的我,这个可以一个人面对很多事情的我。你的塑造,功不可没。或许你会觉得奇怪,因为看上去你并没有可以用独立这样的素养来训练我。你只是偶尔从我的身上挑挑刺,什么太胖了呀,什么太保守了呀,什么写东西喜欢无病呻吟呀。

和你分手之后,我一个人往来于图书馆和宿舍之间。我看了很多喜欢的书,我交了几个有话可谈的朋友,我经历了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少爷。如今,我依旧是一个人,依旧是长发,依旧不穿细跟的高跟鞋,依旧涂红色的指甲油。我不后悔遇见你,因为倘若我没有经历过一段单方面的爱情,没有你恰好做了这个故事的合作者,我就无法遇见之后所遇见的一切。

唯一遗憾的就是,我可能无法再像曾经那般无私、那般不计较、那般卑微的去爱另一个人了。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二

今天是10月4日,回想起那位不起眼的女孩,现在却是我怎么也追不到的女孩,我不知道为什么怎么会这样,我怎么会喜欢这个女孩,别的人说爱没有理由,可是我觉的爱就有理由。

今天是2月6日,是那位女孩的生日,我早已想到生日礼物准备什么,我准备好了生日礼物,正要去她家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句话,那天是205月3日,下课了我问她你过生日的时候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她说最好不要来我家,我妈妈不让,我什么话都没说,她静悄悄的走了。

于是,想到这句话的我,就托和她一起玩的好朋友送给她,202月的一个礼拜天,我和她再一次偶然的时刻相遇,她见到我时候,说你好吗?我就很好的,然后她又问,你喜欢我吗?当时我心虚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后来我说了不知道,说完她就走了。

然而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要这样,可是,就是这样了,年6月3日,我又跟她说起了那件事我说我喜欢你非常喜欢你,我说完她就笑着笑着走了。

后来,我就一直的追求她,可是怎么也追不到她的心,我就每天逗她开心,做一个惹她开心的灰太狼。

可意想不到的是,10月26日,是我的生日,她来了,我好开心,当天我说你做我女朋友吧,可是她拒绝了我。

后来的一个傍晚,我问她你为什么拒绝我,她说你只能给我笑声给我童年般的幸福,却总也给不了我真正的幸福,我回去想了一晚上终于想出了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于是,我就加倍努力奋斗,终于,得到了回报,我成了一家公司的董事长,现在是,当年的她我还没有忘记,出名了的我,就各处找她,可是总也找不着,于是,在一家公司得到了消息,那家公司的经理说,早死了,死了好几年了,当时我的情绪很不稳定,差点就要晕了过去,我还是挺过来问他,她是怎么死的,那家的经理说,因患了疾病死的,我知道了消息绝望的走了,我在中国发展就是为了她,可是她已经走了,我决定是美国发展,刚去了美国的`我,没几年我在美国的公司就有了,有一天,我在阳台上坐着,想来想去,想到了童年好友,我觉的这一次去找他们,我又去了中国,找到了他们,在一次同学聚会中,我看见了她,我当时很高兴激动就像是充满了幻觉,当她走过去说你好吗的时候,我确定就是她没错的,我们聊了起来,我一句的时候问你为什么要骗我,她说这样是为了你的工作,我才恍然大悟,然而我又问她你这些年在哪,她说在一家小公司里做总监,没事和同学们聚聚会,当我和她说起我的光辉的事情的时候,她说不用说了,我们都知道了,我们每天都在看电视里面的你,后来我就你们和我一起去美国吧,他们说不,你经常回来看一下就好了,我说好的,我一定会的。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三

醒来的我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床边站着的是我的父母,而他却不见了身影,父母关切而略带责备的话语我已经充耳不闻,眼泪无声无息的从眼角滑落,这一刻,我已经充分的体会到了“哀莫大于心死”的意义,从我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的“初恋”已经离我而去,我的“初恋”就这样的来去匆匆。

是的,我从小就患有遗传性的癫痫病,医生跟我说过,我不可以喝酒、不可以生气、不可以受刺激,但在爱情的巨大魔力之下,我还是决定铤而走险,随之而来的惩罚就是我的初恋无疾而终。时至如今,我再也没有联系过他,因为我想给自己留下最后的一点尊严。

望着窗外阴沉微寒的天儿,心情再一次的失落到冰点。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四

初恋,始终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难忘记的,他象一枚青涩的果实,迎着早春的第一缕阳光,结在初绽新芽的枝头上,让你在一生中的每一次回眸,都能看见他那么孤独的傲立着,不染一丝尘埃的洁净,他不一定是最美的,但是却永远残留着阳光的芳香,他是一个无花的果,一枚无因的朵,但你不会去追究他是否过错,有的,只是深深的记忆和怀念。

说到初恋,首先就想起了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准确地说,我不知道将其冠之于情书之名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因为他来得太突然,且发生在了不相适宜的季节。

那年我刚读初三,14岁吧,属于懵懵懂懂的年纪,也许大家觉得有点过早,但事实上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大概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再说那东西也不是我自己讨要来的。那天上完体育课后,他就突然从我的一本笔记本里蹦了出来,一张用练习本上拆下来的纸,我随手翻开,开头尽然还用了“亲爱的“几个字,象一只稚嫩的脚丫穿了双蹩脚的翻毛皮鞋,大小都显得不合体。

当时只看见前面的三个字就吓坏了,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没敢往下看,揣在口袋里,还是怕被别人发现,放学后急急的往家跑,象做了什么亏心事。到家后,忍不住躲在房间里拿出来看,才发现那男同学的字有些东倒西歪,跟醉了酒似的,大致内容就是想和我做个朋友,问我是否同意。就那么几句话,中间却夹杂了好几个错笔字,用词上是绝对不过关的,毕竟是小孩子在学说大人话,我觉得他的语文水平肯定没我的好,偷偷躲着笑。

把那东西撕成了雪花后还不放心,塞进了墙脚下的耗子洞里,就这样草草掩埋了。不过也确实产生了一些美好的幻想,那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有点强刚那种,有一段时间所有身边陌生的男同学都差点成了嫌疑犯,也不敢向其他的同学打听,生怕这揣在怀里的秘密一不心就掉地上,被别人捡了去。一直过了一年也可能是更长的时间后才知道那是我隔壁班的一个男同学,没有什么个性,反正离我梦了一千回的想象是差远了,属于极为普通那种。当时就想,要是永远不知道这人是谁就好了,至少在心中留了点想象,好象自己产生的那些幻想突然间受了什么委屈,心里雨点儿似的洒了些失落。

也许是那时的我比较活泼开朗的原因,学校里有很多的朋友,事实上进入高中以后,就经常能够收到很多男同学的纸条,有的写在明信片上,弄得还有些诗情画意,不过也许是多了起来,倒还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了,随便看一眼,顺手丢在课桌抽屉里,用课本一压也就无所谓了,当时席幕容和汪国真正是炒得满天飞的时候,遇到有文笔好的诗歌之类的,也拿来和知心的女同学分享。就象看席幕容的抒情诗,有的时候也对那些诗句做个点评,好的句子用红笔画个圆圈,或抄在自己的手抄本上,根本没感觉到那诗抒情的对象是自己。再大一点的时候,这一类的东西就更多了起来,好多人我到现在也不认识,也没能记住名字,说句实话,自己也没有用心去探究过,收到后有的随手一扔,丢在学校抽屉里的有时会莫明其妙就不见了,家里的,倒反而是我的母亲开朗,找了个资料袋帮我收整了一下,虽然警告过我,但也没有策略,她没有办法封闭我生活的空间。

高二那年入学,我收到了一个男同学的信,他高我一届,在市一中读书,以前初中时候就认识,但没有交往,当时,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学校名列前茅,人也开朗,见了面笑一笑,打个招呼,没说过话。收到他信的时候,他们全家已经搬迁到市里,他已经在离我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学校读书,所以对于学生来说,见一次面真是难上加难,真正欣赏他的原因是他的文笔特别好,而且字体遒劲方刚有力,读他的信真是一种享受,感觉那语气象流水似的一气呵成,洋洋洒洒的几页纸,而且每一封信读来都有一种诗的深度,这些信件直到现在依旧保留着。

他在信中说,要我等到他六年,他要考最好的大学,找到最好的工作。他说只有考了最好的大学,他才配得上我。我当时感动得不行,不过我不是刻意的要等他六年,在这六年的时间里,也遇到过一些优秀的男孩子,如果有能让我怦然心动的,我肯定会另择其他,必竟等待是一条漫长而缺少风景的路途,况且我也不是一个喜欢固守的人。但也许是自己当时读了太多文学作品,对于爱的理解好象要比同龄人更深化一些,而身边的男同学多少还带着学生的稚气,与自己想象的有些格格不入,爱情就成了心中的一种幻想,总也兑现不了。

几年后,他确实按照自己的愿望考取了好的大学,也找到了好的工作,他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他来到我们单位找我,当时他的表情很自信,也许是因为达到了自己长期努力的愿望,但是好的文凭和好的工作和爱情是没有丝毫关联的,他们填补不了爱情虚空的地方,爱情有的时候飘浮于生活之外。那么多年的书信往来后看见他的第一眼,竟然不是那种长期等待后的激动和心跳,第一感觉却是觉得太陌生,跟以前在学校时变了好多,本身大家都是长个子的时候,他长高了,也长胖了,还留了胡子,感觉站在面前的纯粹是个陌生人,那天他约我晚上见面。

那次是我们恋爱几年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七月吧,景色相当好,沿湖走了一大程路,也许是长期养成的习惯,觉得见了面说话远没有在书信里来得那么自然,而且总是找不到话题,他说的我理解不了,我想的他也不知道,好象各人扯着一个话题走,走远了又不得不折到原地等等对方。

第二天,我写了封信给他,结束了这段跋涉的爱情,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描述当时的心情,就象手持一枝碎散的薰衣草,虽然爱恋他的香味,却无法将他拼凑完整,于是心也跟着一分分的往下落,因为要求太完美,而宁愿他碎裂,也不愿意迁就他的完整,宁愿自己心疼,也不愿意留在心里的那份美好受伤。

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渐渐也能静得下来,能安静的思考一些问题,有时候也会想起他,觉得和他的结束很草率,不过,倒不觉得遗憾,如果那时候选择了他,现在的生活大概又是另一番状态,谁又能预料会不会圆满呢?那么,还是对眼前的生活知足吧,这样更实在些。

工作之余,坐我办公桌对面的大男孩常常用语言打击我,上班的时候,他会偶尔丢过一句话来。有时会说,你脸色怎么那么黄,是不是缺乏营养;有时会说,你的衣服颜色怎么那么难看,跟菜叶子似的;有时也会说,你的小腿太细了,跟板凳脚似的,害得我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穿裙子,生怕把自己板凳脚似的细腿露在了外面。不过,生病的时候,他也会变魔术似的扔过来一瓶药,好象早知道我应该得这场病,看书时间长了的时候,他会丢过来一句话,眼睛受不了。可能是经历了那场长期书信住来的爱恋之后,那种空中花园的滋味在生活中总也得不到补偿,当有一个人真正在你身边关心你,爱惜你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实在,这种感情来得很真实,很自然,存在于你的真实生活中。

再后来,这个人就成了我现在的丈夫。

有一次,工作之余,我们在单位讨论一个关于爱情的话题,有同事问什么叫爱情,一位老同志就给我和他的爱情做了个总结,说了一句话:“见面的次数多了,不见面就象缺少了点什么,这就是爱情”。当时真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好多年过去了,一直记得这句话,却得挺熨贴的。

其实,真正的经过也不是就那么两页纸能说清楚的,只是其中的酸甜早已被时间风化得差不多了,记忆也就显得平淡了下来,只能记住一些大致的经历,细节是早已经被忽略了的。

现在依旧喜欢写一些关于初恋或爱情为主题的散文或诗歌,也看了好多描写初恋的作品,特别羡慕别人对初恋的那种纯美的怀念。而我的初恋,大概是我生命中一只飞过的蝴蝶,一片美好而翩跹的云朵,一份不太真实的留不住的美好,仅存心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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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怎么写篇五

题目虽然叫《我的初恋》,其实那不过是一场单相思而已。

同窗两年,相近相远,却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她的婀娜多姿,音容笑貌时时刻刻都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有时她主动和我说话,虽然不多,但足以让我彻夜难眠。如果他对某个男生多看两眼,会令我难受的发疯。尽管如此,我却没有勇气向她表白。毕业的那一天,我与她没有相互道别,到单位报到后,才惊奇的发现原来我们两人竟然又在同一个单位供职。可想而知,我是多高兴啊。我遐想着在不久将来的某一天,我一定把我的想法告诉她。但也许是天公不做美,还没等我展开行动,向她表白的时候,我被调到了另一个单位从事更重要的工作,从此天各一方。我下班的必经之路与她居住的村庄隔河相望,每当从此经过,看到她居住的那个小村庄的点点灯火,就不由自主的停下车深情的.遥望着。。。。。。,我在想她吃过晚饭了吗?她一天过得开心吗?没有答案。

越是没有答案,就越是要去寻找。我想尽办法与她联系,她也没有爽约,这让我产生了大功将要告成的错觉。于是我不失时机的给她写了一封长信,把我这些年对她的思念和爱慕,以及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统统告诉了她。我是多高兴啊,终于走出了这第一步,美好的前景似乎就在眼前。不久她的回信就到了,我急不可耐的拆开信,但看到的是她的拒绝,那理由是我没有想到的。我的精神在那一刻都要崩溃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

日月如梭,时光荏苒,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好多事情差不多都忘记了,唯独这件事总是挥之不去,它我一生的隐痛,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对她的爱深深的镌刻在心底全部的身心去经营我实实在在的幸福。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六

感谢有你。感谢有我!

我的初恋,未免有点早,在初中二年级。说起来不算丢脸。我认为我值得。我很反对早恋,但却中了早恋的毒。

对于我来说,是那种腼腆的人,有什么都不好意思说。对于你的表白,我没能拒绝。很想尝尝恋爱的味道,一步一步,成了早恋的孩子。

正因为害怕早恋,即使有了女朋友也不敢和别人说。一直瞒着每一个人。我会骗每一个人说我才不早恋呢,然后我的理由就是想找一个适合自己的!然而此时此刻的我正有女朋友。

第三次分手。来的好突然。搞笑的'是你的小号,我竟以为是别人的。然后和我说分手,我真以为别人来恶搞我。我真的好平静,不是我舍得着份感情。而是我真的不知道分手的消息。我会去挽留,追你第三次。就那样平静的分手了,而我被蒙在鼓里,直到后来才真的知道我们已经分手了。是永远分手了。

你知道吗。我做过很傻的事情。就是走在大街上不敢牵你的手。甚至还特意绕远一点。真的不是我不在乎你,而是我不知道怎么面对早恋这事实。我也想拉着你的手靠着你的肩脚并着脚一起走。让别人投来羡慕的眼光,“嘿!我有女朋友,你有吗?”所以,直到现在,我都没有真正的拉着女生的手一起逛街。

我对于这初恋,留下了无限美好的想象空间,没有完整的结局岂不是更好?不必为了这事吵架,把本来美好的初恋变成不敢回忆的噩梦。我只要回想起我的初恋,心里都是美的。在此,我要感谢,感谢有你陪伴,感谢你让我懂得了恋爱的滋味,即使你付出的不是初恋,而我也感到这种美妙的回忆。是值得一辈子珍藏的。同时也让我懂得了有些人终究要离去。有些人不属于我的人生,哪怕再努力也只能是回忆。

我没有别的意思,错过了的东西,再也回不去了,只是留恋的时候才会想起留恋的东西真的很美。我认为有份回忆就很幸福了,何必要闹的什么都不愉快。把美好的回忆变得那么破烂不堪呢。是吧!同时,我也觉得,我没什么必要说对不起,因为我不配。

感谢生命中有个过客,而那个过客的生命中刚好有我,这就满足了。

下一个人,不急。等我好好享受完这份初恋。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七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八

什么叫初恋,我至今也说不清楚,上初中时,历史老师,课讲的好,女儿也乖巧,学习也好,后来我上的是高中,她上的是师范学校,也是我校唯一一个地区级三好学生。有一年春节前,她找到我,一起去看初中老师,记得她买的是年画和挂历,签上了她和我的名字给老师,其实我一分钱也没掏,只是跟在她后边,哼哈配合着她,再后来,我们通过一次信,我和她不在一班,所以不认识她的字迹,记得信里有一句“世本无事,庸者自扰”,感觉不是滋味,是她写的,还是老师写的?无从查起,遂埋头学习了,就不再理会,现在想起来,或许是感情的萌动,那就算是暗恋吧!在此之前,我接触的女性就是我的同座,她叫王薇,一个娇小可依的女孩,这是我独有的待遇,那时,男生和女生是不说话的,我的班主任叫李秀池,教数学的,我不满意她的教学水平,总刁难她,排座位前,她专门找到我,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我得排第二排,靠中间,她又问我还有什么要求?我说没了,谁知道正赶上,男女总数都是单数,于是她让学生撤出一张桌子,教室真的宽敞了不少,她把王薇就安排在我身边,于是我有了一个女同桌,当老狼的情歌《同桌的你》唱红大江南北时,我在武汉的一所理工院校上学,真的,让我想起了同桌的“你”,她很秀气,用现在的话说,称得上“乖乖女”,给我的印象挺好的。我们之间也没发生任何矛盾,当然,也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我是农业户口住县城,她是城镇户口住农村)多年之后,有个女同学还记着这件事,怂恿我见见王薇,我有点害羞,也想过,我和她,拿起话筒一起唱《同桌的你》的情景,唯恐伤及她的家庭,也就作罢了!

我是男生,我好色,我喜欢漂亮的女生。她叫黄莉,是我高中的同学,高高的个子甜美的'笑容,在那个男、女生不通话的年代,私下里,我一直和她说话,哪怕是一句问候,晚自习前,是吃饭时间,冬天的教室里漆黑一片,没有电灯,同学们点上蜡烛读书,假如她早来了,点上蜡烛,那才是最好的时机,我个子小,坐在教室前面,她个子高,又不近视,坐在后边。我会不远“万里”,去她那里把蜡烛点燃,就是对火,可不敢在一起共用一只蜡烛,即使一句话不说,心早就砰砰直跳了,步履迟缓地走回自己的座位,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使心平静下来,我不知道她的感受,也不想打扰她的学习和生活,我们有缘相识,是否有分,我都不知道。心里暗中发力,一切等高考结束。

高考总算结束了,我们顺利地拿到通知书,我拿到的是本科院校,黄莉拿到的是专科院校,真为她惋惜,不过,却增加了我的勇气去靠近他,接近她(就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巧珍,只有在高加林的教师被下了,她才勇敢地向高加林表白爱情)。我认识她的小堂哥,名字叫黄涛,在南京上学,暑假里,一次次我和黄涛在一起聊天,可总是没有勇气,表露我对黄莉的最真实的意思,让他帮忙转达,时间真快转眼春节之后,我和黄莉不期而遇在长途汽车上,她由她大哥黄瀚陪着,也是去北京坐火车,她去洛阳,我去武汉,刚刚开始交谈,我被召唤,是我另外的女同学,她过来送我水果,“橙子”,我再上车,感觉黄莉面色有变,我的心里,也不知是何种滋味。到了北京,倘如是我自己,肯定是孤苦地在北京站一直等到天黑,不过这次是跟着黄莉和她哥来的,她哥黄瀚厦门大学毕业,可不是一般人,他是我们的骄傲,他带着我俩到王府井逛街,感觉真好。等回到北京站,快要发车时来了一个帅哥,北京人,和黄莉一个学校,顿时我心里一片阴云。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九

我所谓的初恋就是一小段心灵成长的过程。总之我记住她,并且念念忘,使我懂得这就是初恋。

紫焉是我高中时代的班上的女孩,那时候我是个容易自卑的男孩,紫焉的光芒常常使我抬不起眼睛。我一向是在近处察觉地端详她的,我很期望这是一幅画,能够随身携带,随时打开,偏偏她是极活泼的,像浪花一样,我很耐性地保守着密秘。生怕自己的情绪被打湿,这为我忧郁、内向的青春埋下了伏笔。

紫焉的课桌在我的右前方,我上课时,总是看她背影在那掀动书本,或埋头抄笔记。心里便很安详。像置身于幸福的气氛围之中。臆想到她有一缕视线不经不重地落在我肩头,便下意识地坐直了腰杆,深沉、庄重、尽可能体现出精神上的最佳状态。总之那一份朦胧混沌的情感在心中岩浆般汹涌着,我反倒显得是被动的了。初恋的美丽就在那里,在于你无法驾驶它。

说来说去,还没较多地述紫焉本人,紫焉当时在学校里是引人注目的。每当她转身回头问后面的男同学请教问题时,这引发我的嫉妒和恐惧。我想我如果再不帮忙紫焉爱上我的话,她恐怕就会投靠其他的男孩了。于是我反复辩别着紫焉对我的态度,擦肩而过时她的眼神似乎蕴含着一点什么……,它们曾给我带来过一整天的兴奋与回味。有时候她的一个甜甜的笑脸,就能让我对她的恼怒化为乌,她的一个笑会对我起这么大的作用。我知道,她已经占据了我整个心。

我下定决心,准备在紫焉心中的舞池登台亮相了。我厌恶学信表白,觉得那是躲在幕后的怯弱,然而我更不敢当面跟紫焉说,在她清澈的目光下我会象冰块一样溶化的。我选取递纸条的方式,常常是前一天晚上在家写好,准备第二天夹在作业本塞给她。到教室里我看到她的身影,一遍遍地脸红、心跳,就打消了我所有勇气,只好偷偷在家里为她写日记。

然后我的朋帮我约她出来大家一齐去公园玩,去野炊,总想法让她和我一齐。随着匆促紧张的高考,挥别母校,她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也考上了高校。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向未在阳光下公开。那紫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

然后我的朋帮我约她出来大家一齐去公园玩,去野炊,总想法让她和我一齐。随着匆促紧张的高考,挥别母校,她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也考上了高校。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向未在阳光下公开。那紫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

我把那一本为她写的日记命名为“忘忧”,愿你伴我走完人生旅程。送给了紫焉,愿她能读懂我的爱,我的心声。

然后我的朋帮我约她出来大家一齐去公园玩,去野炊,总想法让她和我一齐。随着匆促紧张的高考,挥别母校,她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也考上了高校。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向未在阳光下公开。那紫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

我把那一本为她写的日记命名为“忘忧”,愿你伴我走完人生旅程。送给了紫焉,愿她能读懂我的爱,我的心声。

精选阅读(5):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十

他送我到站台的时候,还早。

两个人傻傻的站在人堆里,彼此无话。

我张望,看是否有火车从某一个方向经过。他大概一直在看着我。

我投过目光去的时候,他又低垂下了眼睛,有些漫无目的。

我还没开口,他先说,我给你买瓶水去。

我说不用了,不用了,他却已经转过了门口。

老式的木门,已经模糊的玻璃隔着,我觉得他的背影有些老。

总觉得过了很久,他才回来。递给我一瓶水。

我示意手里都占着,他帮我放到背包的水囊里。

我很想说点什么打发点时间,可觉得无话好说。

只是看着他,到如今稀疏的很厉害的头发,开始深下去的抬头纹。

心里有点酸。

他看着火车来的方向,皱了皱眉。

我不知道他的心里,是怕时间太快,还是嫌时间太慢了些。

我也急着车来,好立刻走人,却又想让时间为我停几秒。

只要几秒就好。

足够我,把他的样子在心里记下,一辈子。

有些离开,只不过是因为再也没有理由留下。

人潮汹涌。

火车进站了。

我站在原地,他也没动。

第一次我离开他,他写信告诉我,他一直缺乏勇气,只能哼唱一首歌《我可以抱你吗?爱人》。

再一次,我离开他的时候,他丢掉刚点好的烟,一把抱我入怀,低声含混的说:等下辆车再走。

这一次,我说了两个字:抱抱。

我甘心把头放在他羸弱的肩膀,把自己陷在他紧紧的拥抱里。

好象被风包裹的树干,微微倾斜,却无力给风一个同样的拥抱。

只能这样站着,接受着,记忆着,留给将来怀念。

然后,我转身离开,没有回头,给了他一个可以完美的背影,淹没在人海。

其实,我很想知道。

那一秒,他有没有,掉眼泪。

在离开的火车上,窗外的风景真的有点荒凉。寂寞的海,凌乱的枯草,深色的秋。

我默默的发呆,与变换的景色无关的呆。

是否只有这样的方式才能治疗,自己先天的食古不化。

毕竟白白爱了他,许多年。

虽然许多年以后,我们说再见,可以有一个朋友式的拥抱。

然后,决绝的再次离开。

只是这样。

只能这样。

人潮涌来的时候,我们的手,曾经,会握在一起。

喝水的时候,才发觉那瓶子的盖,他已经替我拧开了。

时光再碎,有些事情也忘不了。如同,他习惯性的替我开瓶盖。

我以前笑笑对姐姐说,自己已经被男人惯得连开瓶盖的力气都没了。

原本,爱过,就没有什么是白白的。

朋友很经典,说:感情就象一杯白开水,要凉一下喝,才不伤身体。但是,放久了,也就冷了。

我觉得,即使是冷的,也还是习惯了的一种味道。

我用吃棉花糖怀念他的时候,他也一定用着某种方式想念我。

什么时候,

我们纯真的爱过彼此。

因为爱过,

所以不再回来。

ps,那天同朋友做测试,结果是我们都选了一个不良的答案。渐渐明白,一个不相信幸福的人就不会得到幸福,如同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一辈子也不会与爱情相遇。很多年前,会把食指的那首《相信未来》抄在本子上,记在心里,如今,居然在等待里变得苍老。

相信,是一种很关键的生活态度。

一个朋友,msn上的签名是:幸福只是擦肩过。

那天,我的签名有点倔强:擦肩而过的,不是幸福。

现在想想,其实,不尽然。

相信有个人,无论万丈红尘,咫尺天涯,都不能离弃。

拥有的,错过的,都是幸福。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十一

外面阴沉微寒的天儿,正印证了此刻我灰蒙蒙的内心世界。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十一月份的天空,有悲伤在蔓延。

诉说一份苦涩的伤痛还需从一段美好的记忆开始。我和他是在云南的丽江遇到的,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初入社会,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大学刚刚毕业的我不愿顺从父母的意愿,到母亲的服装设计公司继承家业,在不堪忍受父母的言辞说教之后,一个人、一个箱子就飞到了向往已久的七彩云南。

初到云南的我完全被美好而又温和滋润的环境深深吸引,早已将与父母之间的不快忘得一干二净。连续几天,我去了大理古城,领略了大理的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民族文化,到了苍山洱海,感受了“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的迤逦风光,之后我又到了中国最南、北半球最南的雪山--玉龙雪山上,感受了它险、奇、美、秀的魅力。最后,我来到了那个慕名已久,却又给我留下一辈子烙印的伤心之地--丽江。

之所以对丽江有着不一般的向往,是因为我的大学室友跟我讲述过的她在丽江的艳遇经历,对于出身一个自小家教严谨又略微保守的家庭的我来说,有一次期待已久的艳遇、碰到一个理想型的男孩子、谈一场偶像剧般的恋爱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所以在去丽江之前,我的内心充满了期待。

一早,我就迫不及待的收拾好了自己,化了淡淡的妆容,就出发了。目光所及之处,尽是集水乡之容、山城之貌的古城建筑,五花石路面、石拱桥、木板桥无一不显示着拙中藏巧、自然质朴的创造性。资深吃货的我自然不会放过丽江的特色美食了,鸡豆凉粉、丽江粑粑、青嫩玉米糕、铒块,酥油茶,琳琅满目的美食让我垂涎三尺,把持不住。

夜色在不知不觉中慢慢降临,慢慢的街上热闹了起来,与白天截然不同的是,此时的街上越来越多的出现了穿着时尚、光鲜靓丽的年轻人,让我逐渐感受到了“艳遇之城”的魅力所在。路痴的我随着人流的方向慢慢游走,凭借着自己的第六感,人流的去向肯定是丽江的古镇酒吧,因为那里才是年轻人们的天堂。

丽江的夜晚,暧昧但绝对不放纵,这里有单身的佳人,有单身的帅哥,也许两个陌生的帅哥美女坐一起,能在音乐中碰出激情火花,但这仅仅只是火花,绝对不是导游说的那种“摩梭走婚”。随处可见的是背着吉他,走到哪唱到哪的流浪歌手。走走停停的我还沉浸在这艺术的氛围中时,一个高大厚实的身形挡住了四处张望的视线,“你好,美女,一个人?”一声低沉的嗓音将我的视线拉回,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的一个男孩,见我只是看了他一眼,男孩尴尬的笑了,说了一句让我很想笑的话,“其实我也是第一次”,话音刚落,我们彼此默契的笑了,“你来这边旅游的?”,我随口问道,“嗯,刚毕业,来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想到,我们的想法竟然如此雷同,丽江真是个神奇的地方”,一路上,走走停停,从年龄到所学专业,再到接下来的人生计划,我们侃侃而谈。了解的`信息挺多,男孩是上海人,跟我一样大,大学学的是艺术设计,未来的人生理想是开一家自己的私人设计会所。接下来的几天,我们相约一起走遍了丽江的大街小巷,进出了所有的酒吧,我们的关系也慢慢的从陌生人,到朋友,终于在即将离别的晚上,我收到了他的一条微信,“相遇总是点点头,想说总是难开口,视线相交的一瞬间,我已感觉到你的温柔。我喜欢你”,我默默的放下手机,回顾起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的回忆,终于在不知多久之后我鼓起勇气,“如果我答应你,你答应我一直陪我到老好不好”“好啊,好啊,我答应你”。这一晚,梦都是甜的。

初恋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短暂,不久后的我们各自回归到了正常生活。他去了一家上市公司做艺术设计,我则被逼无奈进到母亲的公司的设计部帮忙。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每天的我们和其他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每天都关心着对方吃了什么,做了什么,什么时候睡觉等等一些生活琐事,不久后的十一假期,我们就相约到上海的外滩进行第一次的浪漫约会。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十二

记得刚上高中报道的第一天,经过小白的指引我看见了你,对你的印象就特深,你瘦瘦的样子很是像个外国男孩,我没什么喜欢也没什么讨厌的对于你,我的六年初恋,我的爱……。

大学时代真的像所有人说的那样,很美好,同样爱情也很美好。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爱情也渐渐的成长着,人家都说当爱情升华时那便成为了亲情,我们彼此都那么需要对方,深爱着对方。但此时我们都明白了爱情不是光有甜蜜,它也像所有人说的爱情要现实点,这就是长大的困挠,我不想长大,我想永远就这样和我最爱的华在一起,我爱他!!那是超越爱情的爱了,就像亲人的爱了。

我们今年大四了,好多烦恼都出来了,家庭的,社会的,我一时冲动之下说出了:"分手".好残忍,真的,无论对于谁?那天是情人节,是我们的第六个情人节,说出那一刻,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直在哭,一直的哭,我知道哭不代表什么,只是心疼的在流血,我以为他的脾气会同意的走开,而他没有,像个孩子似的让我不要离开,我没办法,我们的家境太不同了,这些我都可以不顺同父母,哪怕你有份让人骄傲的工作,你说你会有,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有,不过我知道我爱你,我有多么希望你会有,我多么希望啊!我那样对家里也好说啊!那天我们在歌厅唱了一下午也喝了一下午,他说以后要做朋友,我说不做,我不想,我是没有勇气.而后我们说了好多好多,在晚上回家的路上我们谈论着以后的生活,我也清楚的知道我们彼此都付出了所有,就算以后再有爱情,不是不爱,只是不会再有当日的感觉了,心里好疼,好疼.我和他走在冰冻的江面上,我不怕,心理好怕失去我的爱,我们都哭了,好伤心,好伤心.真想把时间留在这一刻,我们的初恋,为什么初恋总是这样,让我们都受伤啊!"我要到家了""在去吃点饭吧"我想都没想就去了,我们又喝了好多,试图在麻醉自己,我此时真的不走直线了,但我的意志清醒,我们以后不会再见了,我们最后一杯为我找到好老公干杯!!我哭啊,我疼啊,我知道他也一样!就这样我们各自回家了!

这一夜,我的心都碎了,回到家我只是哭,妈妈陪了我一夜.人在痛苦时选择酒真的更是痛苦,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一夜我未眠!我头脑已经不清楚了,但我清楚以后我什么都要学着自己生活了,六年了,都是他在照顾我啊,我好象是个小孩,一个什么都不敢自己做的孩子,我失去了我的另一半生命啊!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这么做为了家人,为了所有的人,包括也为我,为什么现实这么残酷,现实真的很残酷!明知道以后我不会幸福了,也必须这么做!

只希望以后我们都能幸福,不要受到太大的伤害!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十三

有初恋的人都知道它是什么味道,而我的初恋必须是个奇葩。

就在今年五月份,将要毕业的宅“潘”被网络的“丝”粘着,毫无挣扎的意识。只记得当时一天吃一顿饭,饭还是同学下课顺路带回来的。突然某个晚上有个漂流瓶飘过来,上方写着:“上班、睡觉、上班、睡觉。”当时的我回了一句:“好好休息,别累着了。”

几天后她回我要给我寄点红酒。我说,“我不爱喝酒。”她说:“少喝点,没事。”我拒绝了。然后又聊了些感情的事,我说我对女生的长相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心好就好。一旦认定一个人会陪伴到老,她说她也是。可能这几句话就是这场我认为的感情的导火索吧。

又过了两天的样貌她说,她要追我。这对于一个未出校门的宅男来说这不是送上门的菜嘛!更何况是一张白纸加宅的我呢?于是我就回答不用追了,你已经到手了。

紧之后她给我讲了她的唯一一个情史,我就仔细看瓶子,聊得都很投入。她给我看了她照片,讲了她是卖酒的。当然我的照片本来就在个人信息里,最后加了微信。

在五月二十号早上我微信收到了几个红包,里面有0。5元、有2元、有1。3元、1。4元。加起来是5。20元。当时的我感觉很幸福,第一次感觉到爱的气息。可能是我第一次收红包,太激动了,随手又还给了她。

她说,“为什么不好。”我当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就是支支吾吾的解释,当然也没说出个因此然。最后她也没再说什么了。

然后就是每一天的么么哒和晚安之类的话语催熟着我当时认为的那海枯石烂的感情。慢慢的感情推向了顶峰,那时的我由于成绩很差,落下了不少的大补考,结果补考的时候我在试卷上写起了《为你写诗》和《小酒窝》。天哪,当时的我是多么白痴,哈哈。

在某一天晚上她跟我讲lol英雄联盟游戏,然后我说我可带你玩,然后就是加了游戏好友玩了几场。她当时很敬佩我,说我越来越有味道了。我心里当然乐滋滋的。然后有时刻就唱歌给她听。唱的第一首歌是《我想我不够好》。

我查了他的游戏号,之前是和一个人双排着玩的,然后我想知道他是谁,她说是男闺蜜,我当时没在意,正因之前她有讲过他喜爱跟男生玩,是个女汉子。

慢慢的我发现,我给她发了信息,过一段时刻才回我,我又查了她的游戏号才发现,和他在一齐玩呢,我当时很恼火,但被她的撒娇的语言融化了,并且保证以后不这样了。我才罢休。

又过了2天,她没回我语音,我又查了游戏号才知道,她说话不算数!一气之下,给她发信说我们分手吧,于是把她微信拉黑了,凌晨2点她打电话问我怎样了。我当时就说:我们之间有明白,没有欺骗,我们分手吧。然后挂了电话,随后又打来几个,我没有接。

在第二天早上,她有打电话对我说,要问个明白。我说你不是去外地出差了吗?半夜1点多还有在玩游戏。谁坚信你此刻在外地啊。她说她此刻就在某某地,昨日是朋友玩的游戏。我说,那行,我去找你。她没再说什么,我挂了。

然后,我就去找个角落去洗眼了。为以前说过的誓言。

精选阅读(2):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十四

阳光照洒的青色的琉璃瓦上,透出绚丽的光彩。洁白的墙面上,有种让人心安回忆的感觉。天渐渐变成了灰白色,如此的心情带着点洒脱的忧郁。(本站)。

寥寥几笔,使得文章蒙上了一种特有的氛围,超尘脱俗。?

抬起头,擦拭晶莹的泪水,回忆往昔的欢声笑语,几多惆怅?墙角散落的花瓣,脑海中回忆的身影,痛苦在几度蔓延。繁花的青春总是莫名其妙,过往的信仰涂抹的乱七八糟。体会了喧嚣的弥漫,最后将时光打散。

这一段可见造语的独特之处。似乎随意点染,其实处处浸满情感和几许思考。?

或许悲伤早已注定,狼狈的结局无法抽离,心灰意冷,结束的的美好,唤不回的纯真,早已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我们的夏天早已提早的结束了!

“夏天”语即点名时间,又暗示故事的结束,传达出心中的复杂感受。?

以下几段具体的描述细节,使文章言之有物,内容具体充实。?

我并不后悔。有人说,初恋只不过是愚蠢加上许多好奇心。13岁的我,悄悄的毫无保障的爱上了那个女孩,还记得那些年,那些天,只要偷偷的看到她一眼,或是她注意到了我,心里就会有一种满足感喟然而生。每天都期待和她相遇,和她搭上话。在学校每次午睡醒了来后,我都会把视角倾向南45%,,因为那个视角是她的座位。每天早晨第一节课,都会全意的注意她,因为早上8点,朝阳很美,在朝阳铺垫的背景下,偷看着她,很好满足,好开心,因为我看到了她最美的一刻,有时还会痴痴的看着她一整节课。

“毫无保障”一词极好,很能表现初恋时的状态。?

记得有一天,放学后,她和我在河边,她像我倾述着心事,我好高兴因为终于有属于我们俩的空间了,就在那一次,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她吻了我,那种感觉就像呼吸道世界上最香甜的空气,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如此的美妙,让我不断回味,细细的品位,或许,那就是初恋的感觉吧。

运用比喻描绘心理感受,很到位很形象。?

当我还在期待下一次瞬间的时候,他有了男朋友,那时,我无法用言语去表达,好像是一个很重的东西,重重的压在了我的心口上,让我喘不过呼吸。当时很失落,失魂落魄。

但我每一天还是把视角倾向了那45%角。因为那个角度永远都属于着她,在我心中,初恋的位置永远都属于着她,从未改变。虽然所有的一切她都不知道。但我只知道,只要她开心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我只希望她过的比我好。因为我明白,她的心永远不会属于我,一直都寄放在另一个人那里。

以下几段书写心中的感受,道尽初恋的滋味,突出中心。?

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有喜欢的人,我很珍惜这份回忆,尽管它是清苦的,却让我很安逸。

初恋,过程是美好的,但结局总是苦涩的……。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十五

他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同学叫陈刚,由于我们都爱好音乐和文学美术,相处的很好。

不久我便了解到班上有一个女同学赵美倩是他的女朋友,人长得很漂亮标致。就像红楼梦里边的林戴玉。她常常找我说话,还叫我帮她传递字条给陈刚。我都帮她传了好几次。陈刚好像也没有理过她。我不想惹麻烦,也开始躲避陈刚了。

放假时我们几个同学组织到外地去演出。我专门为他们写歌陈刚写词我写曲,有两个人专门演唱。合作都非常融洽。这个假期还没完,我害怕事情终于发生了。赵美倩她误认为我与陈刚在谈恋爱,就仇视我,拿蛇来吓我,打我,我为了自己的自身安全。就没有再理陈刚了。陈刚说他从没喜欢过美倩,他的真情就在我这里,他说人长得漂亮心还比蛇毒。这种人谁会喜欢。我说其实她的心是善良的,可能是再遇上感情的事情才会这样。他说美倩从小就好强。心眼小,原来美倩是他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陈刚的爸爸和美倩的爸爸是战友关系,都在市工商局当官。

我本想坚持完成学业的,但我和陈刚都受到了美倩的‘款待’美倩因相貌出众在社会上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经常顾打手惹事。我就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陈刚就有了和我远走高飞的想法,我坚决不同意,我说以自己的条件-人长得不漂亮,身在农村家庭条件又不好,不可能与你在一起,我在感情上没有对你承诺过什么。你也没有必要为我付出。他听了我这一说,就再也没有说话了,就这样我默默的分手了。

我放弃学业去在一家中药材公司打工,半年后在同学老师的劝说下又回到了学校。美倩也没有再上学了。可是陈刚追着我不放。我就拼命地躲着他。不到半年他就病了住进医院。我去看他时,他家里人很不高兴,我又默默地离开了。

有一天老师给我们上美术课。叫我们互相画肖像。我基本上把全班的同学都画了。我想起陈刚还在医院里,要是他现在在课堂里,我们互相画该有多好啊。心里总有些失落。后来我就无心上学了,又到中药材公司去上班了。

12月28日这天晚上,我突然要想给陈刚画一幅肖像送给他。但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他的消息了。又不可能叫他来,因为我没有再约他见面的勇气了,我只有靠他在我脑海中的印象。画了一幅肖像画。画画了一半时间就停电了,我就点起蜡烛又继续画。就决定在元旦那天给他送去。

元旦这天一早我冒着我们这里罕见的大雪去了。走到他家住的那条街时,远远地就看到他家在办丧事。心想可能是他是奶奶去世了。把肖像拿给他就走。反正我又不受欢迎。

让我意料的是我还没到他家门口,就被他家人热情地招呼进去了。却没看到陈刚出来,管他了,既然他家里人对我热情,我还是到灵堂去烧支香吧。

当我到灵堂一看照片,一下就蒙了,当时我的脑海里是一片空白。不知什么时候才反应过来。居然是陈刚......

这时我已经躺在床上了,他的妈妈正在一旁伤心哭泣。我不知该怎么办?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就一躺跑了出去。直奔住在邻街的外公家。昏睡了几天。我才接受了这个现实。

送葬的那天是元月8日。7日我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写了悼词追悼他。他的爸爸含着泪把他生前的日记交给我。摇一下头就走了。我悄悄地看了一下。他竟然在12月28日晚上写下遗书割腕自杀了,那个时间正是我为他画肖像,竟让我伤心地跪在灵前守了一夜,几个同学也陪着我。

日记的最后一页是一首[断肠诗]:

寸肠万断不了情,

人间真情风雨淋。

针线折断两分散,

只求来生再续情。

我给他接了一句;

针线折断人心碎,

借问天地却无声。

今宵雨夕花凋谢,

明朝苦送断肠人。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十六

我们都有过初恋,有过青葱的岁月。或许,初恋会给我们的一生,写一天浪漫,画一地璀璨,从此,相伴天涯,写意人间。或许,初恋只是一场烟花,一抹云烟,从此,天涯相隔,徒留哀伤,相知更相忘。但初恋,一定是感人的,不管最终天涯相伴,还是天涯相隔。初恋,是爱的萌发,爱的成长,是爱的火苗,爱的炙烤。

记得前段时间编辑了一斩天下的散文《你说》,散文写了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淌在心里,挥之不去。作者记得的,是初恋里的她,每一句,每一言,每一行,句句敲在心上,句句痛在肝肠。初见面,钟情你我,爱意缠绵:你说,看着我你就想笑。你说,我拥有着常人所没有的魅力能深深地吸引你。两地书,传真情,真爱无悔:你说,这种相隔两地的日子最难熬,但却更能感受到彼此的爱。你每次总是在我要睡觉的时候给我发信息,然后吵着让我陪你聊天。你说,我不能不管你,你说,你要我哄着你睡觉,要我讲故事给你听。风雨路,相思苦,愁思谁知:你说,我们不能总是打电话,这样会影响学习的,我们的重心应该放在学习上,而不是谈恋爱上。

你说,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在你身边。你说,你感到累了,你伤心的时候,你无力的时候,我却远隔千里。雪无情,霜无意,泪落千行:你说,我解决不了你的忧伤,你说,我能不能多抽点时间来看你,你说,你需要的是更多的相处时光,而不是远隔千里的思念,这种思念的日子你过腻了,你厌倦了。斩离愁,断情殇,望断天涯:你说,我们分手吧!你说,你害怕失去我,害怕突然失去我对你的喜欢,突然我不爱你了。你说,分手是对我好,分手是为了给我自由。《你说》的结果,是天涯相隔,两情相悦无需厮守。相知相忘,祝福声声,情在天地间,爱已在江湖。令人欣慰的是,结果是伤心的圆满,是祝福的快意江湖。也许,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这段无法在心里拂去的初恋,还会隐隐的作痛。但,我也知道,当我们面带微笑,我听你说着,我过的很好,然后,我笑着祝福,希望你和你的爱白头偕老。我想,这就是一个圆满的结局。我们都走出来了,爱情,成为友情,爱人成为亲人,红颜亦是知音。只是,爱转换成另一种方式,一种更加丰富,更有意义的方式。

记得上初三的时候,我的同桌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孩。那个时候,我们都很笨的,光看着美,却不知道爱上了美就是萌生了爱。不过,或许有成熟点的爱已经萌发了,但我,好像没有那样的感觉。不过,我特别的自豪,能和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坐在一起,那感觉很好,很温暖。想和她说话,却找不出内容,又怕同学笑话。最后的解决办法,就是向来比较沉默的我,和身旁的男生打得火热,闲不住的嘴巴时不时的.希望引起她的注意。看着她静静的听着我们肆无忌惮的说笑,然后偷偷地笑着,心里别提多美了。直到有一天,同样身为教师的父亲冷不丁的问我:你的桌友叫什么名字。我就想,父亲一定是在闲转的时候,看见了她。难道父亲希望我和她怎么样吧。我很激动的给父亲说了她的名字,从此,她在我的心里,有了另外的一种温度。时间长了,同学们也开起了我和她的玩笑。那话语中,充盈着无尽的嫉妒和羡慕。但,知道毕业,我和她之间,没有产生任何的交集。随着父亲的一场大病,我的命运出现了大幅度的转折,我的这段谈不上初恋的初恋,也被命运的狂风击得粉碎。我走了,告别了校园,踏上了风雨飘摇的人生。我会记得,我的漂亮的桌友,我也会永远的祝福她,还有我所有的朋友。

我再次遇到的女孩,是在一所培训学院里。那所培训学院,是专门为成人开设的。而我,并不是成人,但我是特殊的成人。在这所学院里,还有一个和我一样的女孩,也是因为不幸而和我一起走了进来。我那时的思想很消极,再加上没有同龄人的缘故,倍感孤独。而那个女孩,却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那种。我们还是没有说过话,但她的快乐影响着我。我实在暗地里想过,能否和她共度一生,但我没有勇气,我害怕给不了她幸福。也曾有好心的人提及此事,我只能说,我们不可能。我想,她也一定会这么说的。所以,短短的一年时间,虽然我的心,偷偷地动过,但我们,还是两条永远不能相交的平行线。我想,我会祝福她的。也许,她永远不会知道。

工作的时候,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她不是很美,但她的善良和大方打动了我,然后,我们幸福的牵手。人生苦短,岁月很长。我们开始了风风雨雨,在爱恨里交织生活的蜚短流长。也许,我们的初见,是一见钟情。人生,有很多种选择,选择了爱,就选择了坚守。妻子曾经说过:我们能否白头偕老。我说:我既然选择了你,你就是我的唯一,永远的唯一。

我说,我没有初恋,就算有,也是无声的,在岁月里悄悄的划过。我想,在无边的岁月里,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或者说是祝福,也是好的。我也希望,所有的初恋都有美好的结果,或者,一句分手之后,留下衷心的祝愿。坚持是一种执着,放弃是一种释然。一路走好吧,你的,我的,我们的,曾经的初恋。

我的初恋怎么写篇十七

昨天凌晨,我收到一条短信,来自好友李天:“高皓结婚,我去做伴郎。”

恰巧李天有一点个人问题想要和我聊聊,就打了一个电话。关于做伴郎的事情,我印象中,李天怎么总是当伴郎。

我问他:“你当了几次伴郎了?”

“这应该是第6次。”

我建议他不要去,因为按我们老家的习俗,一个人做伴郎不能超过6次,如果超过6次的话,男生就找不到老婆了。

不过以我对高皓的了解,既然他开口了,肯定是把李天当成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好哥们,好同学。而以我对李天的了解,他是一个内心柔软,很重情义的人,高皓需要他,他不会拒绝。

所以,我接着建议到:“你可以给他解释清楚情况,然后告诉他婚礼你一定到,会过去帮忙,同时,帮他问问我们同学中谁没有结婚,谁有时间,那天去给他当伴郎。”

李天质问我:“如果不是高皓,其他人结婚,你还会建议我不做这个伴郎吗?”

我愣了一下,如果是其他人,我会建议李天不去,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李天已经成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朋友,我们多年同学,毕业后又一直一起玩。哪怕习俗是迷信,我也不想让他冒险。

李天没有接受我的建议,还是决定给高皓去做伴郎。他是唯物主义者,不太相信这样的迷信说法。而我的观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当然,是否要去做伴郎,最终决定权在他手里。哪怕是亲近的朋友,也没有权力帮他做决定,但是可以提建议,仅供参考。

挂断电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就是我要让李天帮我带一笔礼金,钱不多,但曾经是我的心病。

高皓和我分手三年后,有一年寒假回来找我,我们俩一起去上一个心理学的课程,当时我爸爸生意出问题,我生活费很紧张,高皓看我非常想进一步学习进阶课程,就帮我报名了,当时我没有拒绝。

但我们没有复合,这个钱我一直没有机会还给他。后来,我想通过李天带给他,可惜没有成功。我就想等他结婚时,这个钱我连利息一起给他。

大家看我的心理变化,我性格里面有一点:争强好胜,不服输。我一直觉得如果我不给他这个钱,这段感情我就输了,我凭什么让他通过物质的补偿,来减轻心里的内疚。把这个钱还给他,我自己心理就平衡了,就证明我赢了这一局(至少我以为的这样)。

刘先生看我坐在沙发上自言自语,问我什么事情,我就一五一十的说了当年的情况。刘先生轻描淡写地说:“这钱当然不给了,你这不是打扰别人生活嘛。本来多年不联系,大家过得都很好,在这样特殊的场合,你这是给人添堵。”

当我听到这一段话时,我突然顿悟了。对呀,不打扰就是最好的温柔。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不放过自己,陷入自己的执念中,钻牛角尖。可是感情的事情,没有对错。自己放下了,也就不纠结了。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改变了很多东西,有些关系在时间中变了,感情也淡了。

现在的我,几乎已经忘记了高皓长什么样子,只记得一些事情和模糊的场景。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他和好,我只想过一件事情,就是我一定不要过得比他差,我一定要赢。可是现在我觉得输赢真不重要了,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回头再看我人生中的10年,我发现很多想法都变了,不是强迫自己改变的,是不自然地就改变了。

我不会去初恋男友的婚礼更不会有任何联系。

记得刚分手时,我告诉身边的好友,高皓结婚时,你们一定要通知我,我要去大闹婚礼,他不娶我,也别想娶别人。

在昨天之前,我还想着要给随礼金,扳回一局,现在我觉得不打扰对彼此都好。

最终的决定是我什么都没有做,并不是认怂,而我的整个心路历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是思维的转变,对我来讲,非常可贵。

每一次分手都是心灵的修复。

在心理治疗中,只有当来访者有强烈的改变动机后,心理医生才能发挥作用,在恋爱中也一样。

武志红曾讲:“建立一个好的关系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你永远无法完全左右另一个人。你再亲密的人也是另外一个人,是我们一样重要、一样独立的人。”

如果我们把恋爱视为一个结果,而不是一个过程,显然我和高皓的这段感情是失败的,可人生是一个过程,我们在经历中成长。

这段感情,让我明白了一个最重要的道理:建立亲密关系真的不容易,因为另一个人完全不能控制,他不是小时候玩的玩具,你拧紧发条,让它走就走,让它停就停。

这段感情的开始到结束,就像一面镜子一样,照到更真实的自己,比如我争强好胜、不服输。在事业上,这是很大的优点,我想当第一,不甘心居于人下。工作中,不用公司或领导有要求,因为自我的要求比他们还高。

但在亲密关系中,这点非常要不得,另一半需要被尊重、被理解,而不是被粗鲁对待。我们要永远记住,感受的沟通在亲密关系中是最重要的。

没有这段经历,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任何经历的事情,只要你能够成长,都会转化成好事情。

放过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幸福。

这几天看新闻,国家经济网女记者丹丹,29岁,因为男朋友婚前出轨而跳楼自杀。这样的悲剧,最难受的莫过于丹丹的父母。感情在我们人生中,的确很重要,但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当我们感情受挫时,我们要做的不是死缠烂打,挽回对方,而是放过自己,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就像我,如果我还执念于高皓这段感情,我就会被他的风吹草动所左右,这样我的幸福就不是由我自己做主了。

我一直喜欢蒋晓云在《百年好合》里面的一段话:“活到她这个年纪,世界上还有什么需要较真的呢?人人羡慕她命好,不知道诀窍就是心淡。‘心淡’说起来容易,可是人生要不经过些事先把心练狠,哪儿就能淡得了?”

经历了很多事情,如果不能成长,只会在同一个地方多次摔倒。我们成长了,很多事情才能释怀。那就对自己狠点,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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