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汇总2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3:4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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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最重要的财富,我想我们需要注意调整饮食和加强运动。总结需要简明扼要地表达,并结合实际案例。以下是几篇经典总结范文的摘抄,以飨读者,也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一

4、每月进行应急发电机启动实验一次,确保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配合锅炉工、污水处理工搞好锅炉、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更换与维修;

7、制定所管设备的年、季度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了加强配电房的安全管理,促进公司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配电房的管理人员操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配电房管理制度。电工班人员为配电房安全责任人。

2、电工班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3、电工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班制度。

4、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5、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6、要执行定期对安全用具的安全试验制度,实行用具专柜存放,使用前仔细检查是否在合格期内,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慎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

8、严格执行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10、值班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的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12、做好对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禁止让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13、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配电设备的倒阀操作时油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阀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冷库机房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第一条维护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

1、四要: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冷库温度;要充分发挥制冷。

设备的制冷效率;要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2、四勤:勤看仪表;勤检查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冷库各种情况。

3、四及时: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

第二条维护人员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交待在岗机器运转、库温等情况;

2、交待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注意事项;

3、交待有关的各种记录;

4、交待各种工具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情况;

5、交待机器设备、库房内外四周的卫生情况。

6、一接:“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问题且能当班处理的,两班协助处理完毕,在班里接班手续。如不能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处理。

第三条维护人员在岗时严禁擅离岗位。如有必要需请示领导处理,必须保证打冷期间有人在岗。

第四条维护人员在未制冷时,定期、定时检查机器各个阀门,螺丝是否有松动,如有应及时修理并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条维护人员必须做好各冷库的温度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处理维修记录。

第六条维护人员应注意机房卫生,勤清理机器设备,做到机房内部干净整洁。

第七条严禁在机房内部吸烟。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二

1、牢记一切以“生产为主”的方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维修、保养任务。努力做到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修理相结合。

2、严格遵守分公司和车间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外出工作应在留言板上注明工作地点。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保养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出现人身伤害和设备的损坏。

4、维修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车间和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5、要经常巡查设备(动态、静态),发现一些不影响生产的设备运转小问题,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发现大问题需要停车处理的.应及时汇报处理,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6严格执行工器具和卫生值日制度,保管好自己的工具,搞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7、特种工作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8、掌握所有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故障排除方法、设备性能、润滑情况及注意事项。

9、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并能熟练的操作各种设备。

10、做好每一天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认真填好工作记录。

11、对场内所有设备,每月必须彻底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2、如有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迅速的去排除,绝不能拖延,更不能有意刁难使用人员,如果排除故障有困难要及时上报,绝对禁止置之不理现象发生。

13、如维修任务未完成并无人接班,必须把工作做完后才能离岗并如实上报加班,决不能一走了之。

14、维修人员在做任何一项工作时,都要认真负责,绝不能敷衍了事。

15、对需要检修的设备,要认真检修,并填写好检修记录。

16、在维修设备时,一定要查清所修设备的故障原因,并做好记录。

17、设备维修完毕后,一定要清理好设备现场,收拾好工具及更换下来的配件,以免丢失或丢在设备内造成事故,检查完毕后,通知有关人员试车正常,并交代好注意事项后,才能离开。

18、维修人员对设备及备品备件,一定要精心爱护,禁止随意损坏,对更换下来配件要及时修复,以备他用。

19、设备维修人员一定要爱护自己的工具,禁止随意乱扔乱放。

20、维修人员禁止与他人有任何冲突,有问题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如实上报。

21、设备维修人员禁止酒后作业,班前5小时以内禁止饮酒。

22、设备维修人员对所安排的工作,要积极主动的去完成并及时如实反馈。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三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500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四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劣化、自然老化,或由于装置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情况。

二、按照缺陷性质可分为以下二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发生 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三、 发现缺陷的处理与汇报

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气负责人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 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五、 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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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五

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班的检修任务及行政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车间技术员指导。

2、带领全班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对本班成员的人身安全及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安全负责。

3、组织全班热工人员每日定期对热工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机组运行安全,并做好记录。

4、贯彻执行有关热工工艺标准和规范,建立正常的检修试验秩序,组织编制本班管理范围内设备检修试验计划,汇总并申报备品配件清单及委托加工项目。

5、组织全班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认真实施技术改进措施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组织全班人员完成设备的大、小修和消除设备缺陷。

6、有权对不符合工艺要求和安全规定的设备系统提出意见,并反映提请车间领导解决。

7、有权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并对全班人员的奖励及批评处理有权提出意见。

8、加强班组管理,推行经济核算,降低原材料的消耗,加强工具保管和使用。

9、完成车间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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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设备(通用7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六

为提高通信设备电源、动环监控维修业务能力,加强维修工作的管理力度,规范通信设备电源、动环监控维修的工作标准,确保通信设备电源、动环监控维修质量、时限,特制定山西晨鑫通宝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维修车间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山西晨鑫通宝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电源、动环监控维修工作必须执行的文件。

一、电源、动环监控维修工作的目的是保证基站通信电源、动环监控的完好、充足,使其能够满足基站设备运行需求。

二、通信电源、动环监控维修的基本任务是:

1、保证维修电源、动环监控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及各项指标符合运行标准。

2、电源、动环监控维修的及时性,保证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

3、做好电源、动环监控设备的现场应急维修。

三、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树立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思想。做到维修有标准,工作有纪律,管理有制度,质量有保证。

四、做好电源、动环监控、维修元器件的管理工作。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为公司维修部。

一、公司维修部维修人员岗位职责如下:

1、在维修部门经理直接指挥下开展工作,服从管理听指挥。

2、严格遵守、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操作工具。

4、自觉遵守公司安全、品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

5、精心维护保养设备,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正确、合理使用工具,仪器仪表,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提前请假。

7、增强效率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任务的按时完成。

8、养成“看清楚才拿,问明白再做”的习惯,杜绝错乱与混淆。对各种材料、按规格、型号、批次等进行严格的分区放置并做好标记、保证数量的准确性。

9、定置定位摆放现场所有设备、物料、工具,确保现场整洁、走道通畅。

二、公司维修部维修主任岗位职责如下:

1、掌握所维修设备电源、动环监控的电路及运行状况,熟悉各种维修仪表、工具的使用。

2、熟悉设备维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维修技术员严格遵守;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公司维修部库房管理员岗位职责如下:

1、对库房进行科学管理,做到进货验收,发放准确,随时记录,日清月结;

2、建立资产明细表,经常进行检查核对,保证资产合理使用;

3、建立健全各种台账、报表、完善资产档案管理;

4、做到账目齐全、物品归类、标记明显、整洁卫生;

5、定期对库房材料进行盘点,做到账、物、卡相符;

6、对设备维修情况做到月报、季报、年报,完善保存各种资料;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公司网络维护部维修主任工程师及维修主管必须24小开机,保证通信畅通,以应对重大、突发故障。

2、修理工作间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修理工作间。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维修所用仪表仪器及工具由使用人保管使用,要爱护使用,不得挪为私用。

2、维修人员应熟知仪表仪器的性能、操作程序和使用规定,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严禁违章操作。仪表仪器的说明书,应随机保存。

3、仪表仪器、重要工具等应专箱存放,妥善保管,以保证仪表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仪表仪器、工具发生故障时,管理人员应认真记录故障现象,并及时送修,同时向上级报告。

5、仪表仪器闲置时,应每月通风检查一次,潮湿天气的季节,应适当增加检查维护次数。

1、建立合理的领用制度,维修材料及维修成品出、入库必须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

2、对所缺维修材料,按公司的采购流程办理。

3、每月对维修材料进行核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不足材料及时上报,以便补充。

4、所有维修材料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未经质量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或投入使用。

5、备品、备件要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地方,对具有特殊要求的备品、备件应合理放置,参照同类设备检测周期定期检查,以保证其性能良好,并做好记录。

6、保持库房清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库房管理流程。

1、维修人员要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维修人员应掌握急救常识、灭火常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2、维修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方法,并严格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定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具,当确实安全可靠时,方可进行工作。

3、在日常维修操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工伤和人身事故。

4、各类灭火器材应按规定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并做到人人会用。

5、维修工作间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6、非电气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带电工作。

7、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

8、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抄录、复制设备图纸、电路组织资料、内部文件、系统软件、技术档案、用户资料,也不得擅自将其携带出办公室。

9、对于各类技术资料的使用要严格管理,不得对外泄密。

10、所有维修和管理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定期检查保密规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一、电源、动环监控管理。

1、各代维公司将损坏电源、动环监控送到地市分公司集分公司定期将集中的电源、动环监控返回到公司维修中心。

2、维修中心库房管理员根据分公司提供的清单进行核对、登记(品种、编号)、入库。

3、维修员填写维修任务单,领出待维修电源、动环监控进行维修,并在时限内完成维修,对无法修复的产品,在维修任务单上填写原因。

4、维修员对修复产品进行老化,合格后返回库房,并在维修任务单上注明入库时间。

5、库房管理员对修复入库产品进行登记、入库,并及时返回用户。

6、分公司库房管理员要做好产品往返记录,维护中心库房管理员要定期与各分公司进行对账。

二、电源、动环监控维修流程。

1、维修员填写维修任务单,从库房领出待修产品,库房管理员做好出库登记。

2、拆卸、清理灰尘,目测电源、动环监控损害情况。

3、使用仪器、仪表查找、分析故障。

4、填写故障记录,如故障严重(电路板损坏)无法修复,报废返回用户。

5、领用维修材料,排除故障。

6、清理产品故障部分更换工作面,并进行装配。

7、加电老化修复产品,加50%负载,老化2小时以上。

8、老化合格,填写维修记录,粘贴工号。老化不合格,重新分析故障。

9、维修员在维修任务单上填写记录,库房管理员登记、入库。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七

总则:为了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性,特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负责人首先对检修项目进行确认,了解设备检修前状况以及检修要求,并积极组织做好协调工作。

2、施工人员应根据检修质量要求,以认真负责人态度进行施工。

3、检修完工后,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应在检修项目表上共同签字认可,以便落实责任。

4、验收负责人应由设备使用单位确定。

5、发生检修质量问题,查清原因对项目负责人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八

1、为进一步规范检修维护管理工作,提高检修点检专工(点检员)的工作积极性,明确点检专工(点检员)的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暂适用于检修维护部的机、炉、电专业点检专工及点检员,其余专业将随后予以补充。

3、本制度由检修维护部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予以制定。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到之处,可随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

机、炉、电专业点检组采取分系统管理的模式,各点检专工、点检员将视情况独立负责1个(或几个)系统的检修维护管理(含大小修)、安全施工、备品管理、项目计划、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分工详见设备系统分工制度。

1、各点检专工、点检员行政上受分管副主任(主任)的领导,负责完成分管副主任及主任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各点检专工、点检员在进行检修维护管理工作过程中,安全及成本管理工作对部门主任负责。

3、各点检专工是本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对本专业遇到的技术难题和点检员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有义务进行解决和咨询。

4、各专业分工采取相对固定的模式,为满足部门员工全面发展的需要和根据人员的编制,将不定期的予以变更和补充。

5、各专业系统除具体的点检负责人外,另安排一名备用人员,当专业系统负责人因请假等各种原因缺勤时,由备用人员负责,两者均不在时,由专业分管主任负责安排人员。

6、节假日及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对本专业的所有设备负责,如遇到重大设备故障和检修工作时,应向分管主任和相应设备责任人汇报,由其予以安排。

7、根据检修工作实际需要,各专业系统人员可在部门主任的协调下,互为补充,互相调配外委维护队伍,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1、各点检专工、点检员分管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并协助部门主任做好技术管理工作。协助部门主任编制专业设备检修文件包,含设备检修、技改、反事故措施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2各专业点检人员每天须深入现场,巡视管辖范围的设备,对设备状况作好记录,根据设备的缺陷情况,合理安排检修并跟踪督促落实,对分管设备的消缺率和及时率负责。

3、根据定期工作的安排,落实日常定期工作。负责安排日常检修工作备品的落实和领用。

4、负责制定检修工作的安全性技术措施,落实检查现场检修工作的安全措施,在“三方确认”的基础上,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并详细记录。

5、按时完成分管范围的设备的检修月报和检修工单的统计工作,专业内由分管主任确定人员负责汇总后向部门上报。

6、各系统点检专工、点检员负责制订分管设备和系统的检修长远规划,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记录和各类管理台帐记录管理。

7、检查协作检修单位对分管设备和系统的检修记录和巡视纪录,并负责各项记录的落实,根据检查情况每月向安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

8、在大、小修前负责大、小修特殊项目的制订和备品的申报工作,大、小修过程中负责本系统各项检修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完工后负责作好总结和成本核算工作并及时上报。

9、专业组备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如大小修)或点检人员缺岗时,由部门分管主任安排补充协助各项工作的完成,顶岗期间,备用人员对检修工作的技术性和安全性承担同等责任。

10、负责分管专业系统设备的专用工器具的保管和保养工作,如有故障时应及时安排修理,确保随时备用。

11、负责分管专业系统设备的备用设备修理工作安排,并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存放。

12、及时掌握外委检修公司的人员技术水平,确保检修工作的顺利安排,如遇到检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应及时汇报。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九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生产设备检修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厂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其他设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1职能。

2.1.1生产副总厂长是检修质量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电力系统检修质量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厂的方针办法。

2.1.2检修副总工是检修质量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检修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2.2职责与分工。

2.2.1总厂长的职责。

2.2.1.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标准、方针、政策。

2.2.1.2确定设备质量管理目标,对全过程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2.1.3主持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性质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2生产副总厂长的职责。

2.2.2.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保证所有设备检修活动得到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2.2.2.2协调质量保证与质量监督的工作关系,支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

2.2.2.3确保机组大、小修工作的现场检修人员和外包项目的检修人员应强制地遵守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2.2.2.4批准设备质量检验项目及检修质量工序文件,并落实文件的执行情况。

2.2.2.5主持机组大小修的冷(热)态验收工作,对设备检修质量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组织研究处理,并及时向总厂长汇报。

2.2.2.6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分场、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效地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2.2.2.7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2.2.3检修副总工职责。

2.2.3.1负责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并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大小修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3.2组织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编写审核工序管理文件、工艺标准、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具体质量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2.2.3.3负责组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文件的具体修编审批工作,如:工序卡、工艺标准设备检修标准。

2.2.3.4负责机组大小修、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审核工作。

2.2.3.5负责设备改造、设备选型、革新的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核工作。

2.2.3.6对生产设备出现质量事件负责组织技术原因分析,并采取对策。

2.2.3.7对生产设备质量保证活动中的问题及时向生产副总厂长汇报。

2.2.4运行副总工职责。

2.2.4.1对全厂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管理领导责任,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4.2组织运行值编写设备大、小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审查标准。

2.2.4.3组织编写机组检修整体启动措施,审查批准,对整体启动质量负责。

2.2.4.4协调设备检修分段、整体试运工作。

2.2.4.5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培训程序,履行规定的职责。

2.2.5供应科的职责。

2.2.5.1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中物资供应管理程序、采购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并制定质量管理保证措施,以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2.2.5.2根据各分场提出物资采购计划,要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

2.2.5.3负责供货和委托加工厂家的质量保证确认,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评估。

2.2.5.4负责对供货物资提出有关技术资料、标准、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承诺等文件。

2.2.5.5负责供货产品出现不符合项及货物运输、搬运中损伤部件的事后处理工作。

2.2.6检修部门的职责。

2.2.6.1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贯彻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对检修人员思想认识可控负责。

2.2.6.2严格执行厂部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及质量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文件、制度。

2.2.6.3具体组织实施检修全过程管理程序、工序管理卡、质量验收程序、安全标准、技术标准、技术监督、有关合同标准和检修计划,对专业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负责。

2.2.6.4及时检查、指导、纠正检修工作中违反工艺标准的不良作风,对出现的质量不符合项要一抓到底,考核到人。

2.2.6.5协调专业检修过程中质量接口问题,以保证工序管理的连续性。

2.2.6.6组织好设备检修专业的三级验收和冷态验收自检活动,对设备检修的整体质量负责。

2.2.6.7负责编制设备检修的技术组织措施和各种试验措施,并严格执行。

2.2.6.8负责编制设备检修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2.6.9在检修中发生重大设备缺陷及时向检修副总工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方案。

2.2.6.10组织开展设备检修质量活动,对设备检修全过程实行可控、在控,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2.2.6.11对检修项目的外包工程,负有设备施工管理单位的责任,负责履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职责。

2.2.7运行部门的职责。

2.2.7.1严格执行现场运行规程,组织好机组检修的试运行工作,履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职责。

2.2.7.2负责编写机组检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报运行副总工审批,并认真组织执行。

2.2.7.3参加设备大、小修的冷态验收,并组织协调好设备检修部分试运行工作。

2.2.7.4检修的设备,检修时未向运行交待设备的检修情况(包括设备换型、改造要具有操作程序和启动措施),外观检查不符合规程要求,运行部门可拒绝启动、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把运行关。

2.2.7.5对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直接管理领导责任,严格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3.1.1机组检修物资材料计划的落实。

3.1.1.1设备检修的标准项目材料计划由各分场检修副主任按年度综合计划要求,在大修开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核。

3.1.1.2检修副总工审核汇总后各专业检修材料计划,在开工前50天(小修20天)提交总厂长签字确认后送交供应科。(特殊情况除外)。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

本标准规定了xxxx热电厂生产设备检修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xxxx热电厂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其他设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1职能

2.1.1生产副总厂长是检修质量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电力系统检修质量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厂的方针办法。

2.1.2检修副总工是检修质量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检修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2.2职责与分工

2.2.1总厂长的职责

2.2.1.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标准、方针、政策。

2.2.1.2确定设备质量管理目标,对全过程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2.1.3主持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性质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2生产副总厂长的职责

2.2.2.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保证所有设备检修活动得到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2.2.2.2协调质量保证与质量监督的工作关系,支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

2.2.2.3确保机组大、小修工作的现场检修人员和外包项目的检修人员应强制地遵守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2.2.2.4批准设备质量检验项目及检修质量工序文件,并落实文件的执行情况。

2.2.2.5主持机组大小修的冷(热)态验收工作,对设备检修质量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组织研究处理,并及时向总厂长汇报。

2.2.2.6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分场、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效地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2.2.2.7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2.2.3检修副总工职责

2.2.3.1负责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并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大小修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3.2组织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编写审核工序管理文件、工艺标准、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具体质量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2.2.3.3负责组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文件的具体修编审批工作,如:工序卡、工艺标准设备检修标准。

2.2.3.4负责机组大小修、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审核工作。

2.2.3.5负责设备改造、设备选型、革新的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核工作。

2.2.3.6对生产设备出现质量事件负责组织技术原因分析,并采取对策。

2.2.3.7对生产设备质量保证活动中的问题及时向生产副总厂长汇报。

2.2.4运行副总工职责

2.2.4.1对全厂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管理领导责任,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4.2组织运行值编写设备大、小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审查标准。

2.2.4.3组织编写机组检修整体启动措施,审查批准,对整体启动质量负责。

2.2.4.4协调设备检修分段、整体试运工作。

2.2.4.5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培训程序,履行规定的职责。

2.2.5供应科的职责

2.2.5.1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中物资供应管理程序、采购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并制定质量管理保证措施,以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2.2.5.2根据各分场提出物资采购计划,要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

2.2.5.3负责供货和委托加工厂家的质量保证确认,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评估。

2.2.5.4负责对供货物资提出有关技术资料、标准、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承诺等文件。

2.2.5.5负责供货产品出现不符合项及货物运输、搬运中损伤部件的事后处理工作。

2.2.6检修部门的职责

2.2.6.1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贯彻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对检修人员思想认识可控负责。

2.2.6.2严格执行厂部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及质量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文件、制度。

2.2.6.3具体组织实施检修全过程管理程序、工序管理卡、质量验收程序、安全标准、技术标准、技术监督、有关合同标准和检修计划,对专业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负责。

2.2.6.4及时检查、指导、纠正检修工作中违反工艺标准的不良作风,对出现的质量不符合项要一抓到底,考核到人。

2.2.6.5协调专业检修过程中质量接口问题,以保证工序管理的连续性。

2.2.6.6组织好设备检修专业的三级验收和冷态验收自检活动,对设备检修的整体质量负责。

2.2.6.7负责编制设备检修的技术组织措施和各种试验措施,并严格执行。

2.2.6.8负责编制设备检修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2.6.9在检修中发生重大设备缺陷及时向检修副总工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方案。

2.2.6.10组织开展设备检修质量活动,对设备检修全过程实行可控、在控,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2.2.6.11对检修项目的外包工程,负有设备施工管理单位的责任,负责履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职责。

2.2.7运行部门的职责

2.2.7.1严格执行现场运行规程,组织好机组检修的试运行工作,履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职责。

2.2.7.2负责编写机组检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报运行副总工审批,并认真组织执行。

2.2.7.3参加设备大、小修的冷态验收,并组织协调好设备检修部分试运行工作。

2.2.7.4检修的设备,检修时未向运行交待设备的检修情况(包括设备换型、改造要具有操作程序和启动措施),外观检查不符合规程要求,运行部门可拒绝启动、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把运行关。

2.2.7.5对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直接管理领导责任,严格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3.1材料备品配件采购质量管理

3.1.1机组检修物资材料计划的落实。

3.1.1.1设备检修的标准项目材料计划由各分场检修副主任按年度综合计划要求,在大修开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核。

3.1.1.2检修副总工审核汇总后各专业检修材料计划,在开工前50天(小修20天)提交总厂长签字确认后送交供应科。(特殊情况除外)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一

1.1为保障机械检修工作安全,防范烫伤、压力冲击、受限空间中毒等人身伤害事故,防范机件跌落、误操作等设备检修事故,在热网管道(设备)、压力管道(设备)、动力设备(风机、循环泵、离心机等)、搅拌槽、卤池、水池、输送皮带等部位工作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填写相应的工作票,经许可后方可工作,禁止无票作业。

1.2在生产现场进行不填用工作票的其他一切工作,应根据直接领导人的口头命令或得到其同意后进行。

1.3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工作许可人必须将以上工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1.4分厂对工作票作统一编号规定(年份-月份--序号)。

1.5一个班组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1.6工作票由各部门安全员到安全部门领取并发到班组,同时做好记录。月初分厂安全员收双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回上月已执行的工作票,并保存一年。

1.7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工作票的正确使用负责。

2工作票的填写要求与格式。

2.1检修工作票一式三份,只能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不准任意涂改,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字迹不得潦草、票面不得模湖不清。工作票第一联由许可人保管,第二联(复印)、第三联由检修工作负责人保管。

2.2工作负责人栏。

2.2.1工作负责人由部门批准并书面公布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不得担任本专业范围以外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写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

2.2.2参加工作人数填写实际参加工作的人数(包括辅助工、临时工)等。

2.3工作内容栏。

2.3.1一张工作票一般只允许填写一项工作内容。若同一专业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安措范围内进行检修工作时,由部门(专业)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做总的工作负责人。

2.3.2填写检修、试验、安装设备系统的名称和编号及工作性质,术语要规范。

2.3.3设备名称和编号以现场实际标志为准,如果出现标志错误,由专业技术主管审核更改,并书面报生产技术部门相关专业备案。

2.4计划工作期限栏:按实际所需工时填写计划开工及完结时间,不得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不合格票。

2.5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

2.5.1填写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工艺系统,对检修设备泄压、吹扫等。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设备的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应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阀门的名称和编号,并悬挂警告牌)。

2.5.2填写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2.5.3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蒸汽烫伤等特殊安全措施。

2.5.4安全措施按顺序编号。填写中,设备名称、编号、操作动词不得有涂改,否则视为不合格票。

2.5.5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中,应填以下内容。

2.5.5.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阀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2.5.5.2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2.5.5.3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2.5.5.4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2.5.5.5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2.6工作票签发人由分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的人员担任。班组工作票签发人不得跨班组签发工作票。

2.7工作许可人:值长、运行班长。(跨单位施工和公共系统检修,由作业区的值长担任工作许可人)。

2.7.1大小修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由工作负责人送交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上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并在工作许可人处签名。

2.7.2工作许可人在审查时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中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票上盖作废章并注明作废原因,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2.7.3工作许可人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和“运行日志”上进行登记。

2.8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

2.8.1“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只能在计划工作结束时间之前或同期。

2.8.2填写批准工作结束时间不得涂改,否则视为不合格票。

2.9.1工作许可人要及时布置和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2.9.2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工作许可人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二、三联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2.10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工作前,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2.11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

2.12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签名,由新的工作负责人到工作许可人处,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13工作票延期。因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由值长批准的工作由值长、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字;不需值长批准的工作,由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字。

2.14工作终结。

2.14.1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2.14.2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2.14.3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三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各留一份。

2.14.4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在检修交待记录薄或设备变动记录薄上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

2.14.5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第二联工作票。

2.14.6每月底由安全员收回工作票进行检查分析,并做出合格率评价。已执行的工作票应保存一年。

3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3.1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3.1.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1.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3.2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2.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3.2.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3.2.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3.2.4负责受限空间安全检修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受限空间监护人和工作人受工作负责人领导。

3.3工作许可人(值长、运行班长或指定的值班人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3.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3.3.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3.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3.4受限空间监护人。

3.4.1随时检查受限空间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3.4.2及时传递信息,及时给予工作人员帮助。

3.4.3工作负责人与受限空间监护人可为同一人,但负责人不再担任其它工作。

3.4.4监护人不得离开监护现场,如需离开现场,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替代,或空间内工作人员已退出。

3.4.5受限空间监护人对措施认可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字。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三

1.参与落实生产单位(部门)无力施工的计划外检修及措施项目。

2.提供设备检修需用图纸,下发设备检修和措施项目图纸资料。

3.报送各类计划。

5.参加年度设备大检修准备工作;编写年度公司系统停车大修理计划;起草检修准备汇报材料;统计年度设备大检修各种数据;参与年度设备大检修总结。

6.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设备检修项目(缺图纸、资料、材料、设备等)有权拒绝安排检修计划。

7.有权检查各单位检修及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1.编制公司主要设备检修间隔期和停车检修时间计划。

2.编制、汇总公司设备年、季、月度预修计划。※汇总下列计划1.年度设备预修理计划。

5.年度设备更新材料计划。

6.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年度全面检验计划。

※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台账。

1.年度设备大修理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2.年度设备更新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3.年、季、月度设备检修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4.计划外大、中、小修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5.临时检修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四

1、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班长带领下,做好热工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2、检修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质保量的完成检修试验任务。

3、对所管辖的热工设备进行定期全面巡回检查,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查故障),对设备事故和异常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4、按照热工设备检修试验标准和规范,对各种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精度,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并建立台帐。

5、对试验仪器建立完整台帐,爱护并妥善保管试验仪器。

6、对各种热工设备做好检修试验记录,建立档案。

7、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工具、备品及材料使用本着节约的原则,反对积压浪费。

8、每次检修后与运行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试运。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电厂生产设备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运维检修成本,保障水电厂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电设备检修工作(以下简称“设备检修”)主要包括修前策划、修中控制、竣工验收和总结、故障抢修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水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设备检修管理遵循“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检修采用计划检修为主,状态检修和故障检修为辅的检修模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设备检修实行归口管理。国网运检部、省公司运检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为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电科院负责设备检修的技术支撑;水电厂检修部门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管理;水电厂检修班组负责设备检修实施。

第七条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公司设备检修原则。

(三)组织编制、审核公司设备检修年度专项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储备库。

(四)监督、指导公司系统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负责公司系统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评价和考核。

(六)组织对构成三级设备事件以上的水电厂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八条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本单位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本单位设备检修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负责对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组织制定故障抢修方案并组织实施抢修工作。

(六)组织对构成五级以上,三级以下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参与国网公司组织的三级以上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分析。

第九条省公司电科院职责:。

(一)参加设备检修、故障抢修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查。

(二)参加设备检修前后、故障抢修的重要试验、运行调试。

(三)协助省公司对设备检修、故障抢修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诊断分析,根据设备状态及电网运行要求编制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建议。

(三)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

(四)组织设备检修项目实施并全过程监督。

(五)组织设备检修计划执行、项目实施等的分析、总结。

(六)负责本单位抢修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七)开展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四)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五)负责设备故障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参与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实施检修作业和设备故障抢修工作。

(四)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第三章修前策划。

第十三条各级运检部门应加强设备检修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储备、年度检修计划编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规定,加强外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根据已确定的检修设备明确检修目标,包括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环境目标等。

第十六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在重大检修项目和发电机组a/b级检修开工前6个月,启动修前准备,成立组织机构,部署检修策划,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和检修作业手册。

(一)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根据设备检修内容、计划进度要求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检修指导手册主要应包括适用范围、检修目标、检修项目、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主线进度、现场管理、检修作业指导书清单等内容。

(二)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检修指导手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检修作业手册应以指导手册为编制依据,能够满足检修要求、涵盖现场作业,主要包括检修目标、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网络进度图、现场管理办法、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内容。

第十七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将检修项目汇编成检修项目清单。检修项目主要应包括标准项目、非标项目、技改项目和科技项目。机组a/b级检修应主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国网公司《抽水蓄能电站检修导则》和设备运行状况等确定检修项目。

第十八条检修项目清单应明确每一检修项目实施过程的工序w/h点设置和项目验收等级、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等。

(一)w点(见证点)的设置原则。

w点适用于重要的质量控制点,是质量计划中的主要控制点类型。以下工作内容宜设置w点:。

选择重要设备的检修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工序;。

根据以往经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

使用不常用工艺技术的环节。

(二)h点(停工待检点)的设置原则。

h点适用于关键工序,与安全相关系统设备、重要设备及影响发电企业指标的检修质量控制点,在选取时应遵循保证检修质量的原则,并充分考虑该环节检修质量对设备性能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下工作步骤宜设置h点:。

出现质量问题事后不能进行复检或复检非常困难的工序,如:设备常规检修后扣盖复装;。

重要关键设备检修开工前的先决条件检查;。

工作结束前的检查。

(三)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程规定以及设备厂家的技术要求来确定。

第十九条设备检修应执行三级验收。三级验收是指根据检修项目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而确定的检修项目验收级别,是一种检修项目的整体验收方式。三级验收项目分为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

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分别指检修班组验收、检修部门验收、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第二十条设备检修前应制定文明检修措施,加强检修施工过程及现场文明管理,规范检修施工人员行为。

第二十一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建立三级工期进度控制体系,明确各级工期进度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主线进度计划图”,结合检修人员、检修项目的逻辑关系、检修工艺的难易程度、检修工器具的配备、检修材料以及备品备件等因素,编制详细、便于控制的工期进度计划(二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a/b级检修,检修单位各专业需制定三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

第二十三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对特种设备、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进行检查、试验或校验。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修前准备工作有序进行,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进行“准备工作流程”策划。在开工前,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分阶段、逐项检查落实情况,直至满足开工条件。

(一)“准备工作流程”策划。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策划“检修准备工作流程”,并应按流程逐步督促、检查本单位相关部门的完成情况,同时督促检修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开工许可。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对照“准备工作流程”进行检查,确认所有内容都已完成且停役计划申请得到调度批准,具备开工条件,许可开工。水电厂应在重大特殊项目开工许可当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开工报告单”。

第四章修中控制。

第二十五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应严格按照检修指导手册、检修作业手册的要求实施检修作业,做好检修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和检修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落实检修现场安全隔离措施,明确现场安全隔离点和作业区域。

第二十七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对各工作面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各作业面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各级安全交底活动必须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一)开工安全交底。水电厂检修部门应组织安全专责对各工作面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其内容宜包括:。

检修项目的危险点;。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二)作业安全交底。检修项目作业前,各作业面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其内容宜包括:。

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本次作业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开工安全交底相关内容;。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八条检修期间应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分析会,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每日召开班前会、每周开展安全活动,进行风险辨识,总结安全情况。

第二十九条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班组成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在检修中应严格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第三十条检修期间,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责和技术人员,应依据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和检修指导手册、检修作业手册等,对检修现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第三十一条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工艺要求执行;严格按照检修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

第三十二条检修作业应按照w/h点和项目验收级别的要求,做好设备解体检查、修理和复装三个阶段的检修工序控制和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在检修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重大难题应立即报告,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组织解决。

第三十四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标准进行操作。检修过程中,水电厂检修班组要做好技术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技术状况、存在问题、修理内容、系统和设备结构改动、测量数据和试验结果等。

第三十五条各类检修记录应做到完整、准确、简明、实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修现场检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十六条新采购的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等应进行现场验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七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严格按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开展工作。当检修实际与计划进度存在偏差时,检修部门应做好工序控制,合理调配各种资源,确保检修工期按计划实施。

第三十八条检修过程中出现因电网、设备、资源等原因影响计划执行时,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

第三十九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检修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根据现场检修作业进展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第四十条设备检修应实行文明检修,检修场地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工具摆放整齐,拆下的零件、部件必须下铺上盖,检修过程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四十一条设备检修区域应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隔离标志,工作人员应凭证件出入检修区域。

第四十二条检修现场应按照定置图实施定置管理,施工现场的备品备件、工器具、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及设备等物品应按照定置图规定位置存放。

第四十三条常用工具应整齐地排列在白布或薄膜上,或者排放在专用盘中,禁止乱扔乱放。

第四十四条所有拆卸的零部件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应放在事先准备的橡胶垫上,对于可能有油类或其它赃物漏出的零部件,应在橡胶垫下铺置塑料薄膜。

第五章竣工验收与总结。

第四十五条检修完成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组织进行冷态验收。冷态验收通过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组织进行整体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申请设备复役。

第四十六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检修规程和工艺标准、检修指导手册、技术资料等,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十七条竣工验收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消耗、费用等进行统计分析,对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第四十八条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试验报告、质检报告、设备异动、标准化作业卡、质量验收单、检修管理程序或检修文件等技术资料应按规定存档。

第四十九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按照公司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六章故障抢修。

第五十条水电故障抢修包括水电设备故障查找、抢修资源(抢修人员、车辆、工器具、备品备件等)调配、故障抢修方案制定、故障处理、试运转和停送电等工作。

第五十一条水电厂应建立水电设备应急响应队伍,实行值班制度。

第五十二条水电厂应合理配置水电设备抢修工作所必备的工器具、备品备件、图纸及相关的资料、用料。

第五十三条水电厂应加强抢修工器具、仪器仪表、应急物资和备品备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五十四条抢修流程如下:。

(一)故障查找:水电厂检修部门接到抢修指令后,组织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判断,分析故障原因及预计恢复时间。

(二)方案制定: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迅速组织制定抢修方案,并经相关部门或单位批准。

(三)许可工作: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许可手续,并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开展现场抢修工作。

(四)现场抢修:故障抢修应坚持“安全第一”,强化抢修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和抢修质量。

(五)启动试验:设备在抢修完成后应进行启动试验,启动试验正常后恢复运行。

第五十五条各级运检部门应按照职责,组织对故障抢修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需列入技改、大修项目计划的整改措施,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上报计划。

第七章检查考核。

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应全面加强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强化检修过程管控,保证设备检修安全、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第五十七条各单位应加强检查考核管理,建立常态检查考核机制,不断规范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对所属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十八条国网运检部对各单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及重点检修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十九条公司对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履职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规定由国网运检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六

1为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配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配电设备。

3本规定适用于柘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配电设备标志管理。

1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防锈。

7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8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线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

11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2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3夜间需要醒目的配电设备应采用萤光标志。

14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公司供电所负责管理维护。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1杆号。

(1)颜色:白漆打底,黑漆喷字。

(2)字体:采用黑体字。

(3)10kv电杆,离地面3m米处,面向道路侧。

(4)附设有变压器的电杆喷在高压主杆上。

(5)同杆架设双回线路应按线路布置设双重编号。

2警告牌。

(l)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悬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3其它标志牌。

(1)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加工式样按省公司规定。

(3)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的教育,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美德。

第二条实验室对新购进的设备在到货三天之内要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检验,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经常保持“账、物”相符,定室存放、定人保管、定期检查、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第四条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若需送校外修理的需在实验室管理科办理手续,落实维修费用。

第五条实验室应培养师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文明整洁的良好习惯,经常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实验前后均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保持环境整洁。

第六条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讲清仪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加强基本操作训练。

第七条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认真执行。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第八条凡借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五章执行。

第九条仪器设备的报废应慎重,由实验中心(室)主任组织检查,由保管人填写报废单,写清报废理由,经主管领导签字,报实验室管理科。按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统一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十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中心(室)主任安排落。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八

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及时准确地发现、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而制订本制度。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2.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

2.3按设备定级不能评为一类设备者。

3.1紧急缺陷(i类缺陷):己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随时可能导致事故需立即处理者;。

3.3一般缺陷(iii类缺陷):对安全威胁不大,允许在下一个月度季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者。

4.1变电所运行人员:

4.1.1对当班发现的缺陷、其它专业人员发现并记录在各专业记录簿中的缺陷,都应录入生产mis网缺陷记录。

4.1.2对缺陷的严重程度作出判断,定出缺陷的性质、类别。

4.1.3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同时汇报变电工区和区调值班员。220kv设备缺陷,如危及系统安全,需立即改变省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等紧急情况,变电值班员可先直接回报省调。

4.1.4对危及安全需做紧急处理的缺陷,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处理,以防发展为事故。

4.1.5缺陷消除前,负责运行监视,做好事故予想。

4.1.6当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应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在缺陷记录上签名,作为该项缺陷己消除的依据。

4.1.7每月末,将变电所未消缺的紧急缺陷、严重缺陷,汇总报变电工区。

4.2值班调度员:

4.2.1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立即回报生产安全部及公司领导。对危及系统运行需紧急处理的缺陷可直接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消缺。

4.2.2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4.2.3了解系统设备的健康状况,合理地安排运行方式。

4.3输变电公司。

4.3.1对变电所汇报缺陷性质、类别及对系统的危害程度进行审核。

4.3.2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立汇报生产安全部。

4..3.3及时了解紧急缺陷、严重缺陷设备的运行状况。

4.3.4每月5日前将各变电所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汇总后报生产安全部。

4.4生产安全部。

4.4.1负责全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4.4.2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4.3对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应立即通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消缺。

4.4.4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及时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4.5每季度将全公司设备缺陷的消缺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总结。对尚未消除的紧急缺陷、重大缺陷书面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5管理设备的生产单位:

4.5.1每日查阅生产mis网上的设备缺陷。按设备缺陷的性质类别及时组织消缺。

4.5.2紧急缺陷要立即消缺;严重缺陷不超过一周,确因设备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安排大修改造;一般缺陷暂不危及设备安全运行者,可安排在下个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220kv设备的一般缺陷消缺时间不超过15天。

4.5.3如消缺需要两个及以上的单位配合工作,则由生产安全部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为主。具体施工事项由为主的单位与其它配合工作的单位协商。

4.6检修试验人员:

4.6.1缺陷消除后,将导致缺陷的原因、设备损坏的程度、所更换的元件型号参数及变更情况、运行应注意的事项、消缺结论,在变电所现场录入生产mis网的缺陷记录中。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验收签名后,该项消缺工作方告结束。

4.6.2在检修试验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又未能消除者,应对缺陷的性质、能否投放运行作出判断,并回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4.7线路班:。

4.7.1发现及消除线路设备缺应录入公司生产mis网。

4.7.2一般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线路班管理消缺。

4.7.3紧急缺陷、严重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组织消缺的同时,还应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十九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一是填写第一种工作票(见附表5),二是填写第二种工作票(见附表6),三是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线和照明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4、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和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值班记录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5、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晰。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人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值班记录中。

6、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7、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8、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箱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要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9、外单位因故需要在变电室内工作时,必须办理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0、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值班记录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程、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11、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前一日交给值班人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值班员。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值班员。

12、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该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有关领导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13、需要变更工作班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4、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职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15、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工作规程的电气工作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应正式以文件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领导批准。

16、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必须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组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值班员):。

1)负责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现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问清楚,必要时要求做详细补充。

(4)变(配)电室领导人负责审核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工作安全。

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篇二十

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及时准确地发现、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而制订本制度。

2.设备缺陷定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2.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

2.3按设备定级不能评为一类设备者。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紧急缺陷(i类缺陷):己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随时可能导致事故需立即处理者;

3.3一般缺陷(iii类缺陷):对安全威胁不大,允许在下一个月度季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者。

4.职责和分工:

4.1变电所运行人员:

4.1.1对当班发现的缺陷、其它专业人员发现并记录在各专业记录簿中的缺陷,都应录入生产mis网缺陷记录。

4.1.2对缺陷的严重程度作出判断,定出缺陷的性质、类别。

4.1.3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同时汇报变电工区和区调值班员。220kv设备缺陷,如危及系统安全,需立即改变省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等紧急情况,变电值班员可先直接回报省调。

4.1.4对危及安全需做紧急处理的缺陷,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处理,以防发展为事故。

4.1.5 缺陷消除前,负责运行监视,做好事故予想。

4.1.6当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应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在缺陷记录上签名,作为该项缺陷己消除的依据。

4.1.7 每月末,将变电所未消缺的紧急缺陷、严重缺陷,汇总报变电工区。

4.2值班调度员:

4.2.1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立即回报生产安全部及公司领导。对危及系统运行需紧急处理的缺陷可直接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消缺。

4.2.2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4.2.3了解系统设备的健康状况,合理地安排运行方式。

4.3输变电公司

4.3.1对变电所汇报缺陷性质、类别及对系统的危害程度进行审核。

4.3.2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立汇报生产安全部。

4..3.3及时了解紧急缺陷、严重缺陷设备的运行状况。

4.3.4 每月5日前将各变电所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汇总后报生产安全部。

4.4 生产安全部

4.4.1负责全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4.4.2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4.3对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应立即通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消缺。

4.4.4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及时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4.5每季度将全公司设备缺陷的消缺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总结。对尚未消除的紧急缺陷、重大缺陷书面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5 管理设备的生产单位:

4.5.1每日查阅生产mis网上的设备缺陷。按设备缺陷的性质类别及时组织消缺。

4.5.2紧急缺陷要立即消缺;严重缺陷不超过一周,确因设备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安排大修改造;一般缺陷暂不危及设备安全运行者,可安排在下个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220kv设备的一般缺陷消缺时间不超过15天。

4.5.3如消缺需要两个及以上的单位配合工作,则由生产安全部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为主。具体施工事项由为主的单位与其它配合工作的单位协商。

4.6 检修试验人员:

4.6.1缺陷消除后,将导致缺陷的原因、设备损坏的程度、所更换的元件型号参数及变更情况、运行应注意的事项、消缺结论,在变电所现场录入生产mis网的缺陷记录中。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验收签名后,该项消缺工作方告结束。

4.6.2在检修试验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又未能消除者,应对缺陷的性质、能否投放运行作出判断,并回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4.7 线路班:

4.7.1 发现及消除线路设备缺应录入公司生产mis网。

4.7.2一般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线路班管理消缺。

4.7.3紧急缺陷、严重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组织消缺的同时,还应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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