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考核制度汇总(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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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汇总篇一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简称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五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人事考核可以分为两种:

1.能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以员工在一定时间当职务的能力,进行评定。

2.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务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人事考核必须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测评的能力是职务担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显在能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努力。潜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握;显在能力,则可能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具体包括:

知识、潜在能力、体力、能力、经验性能力、显在能力、工作业绩和质量、态度

第七条、考评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评者,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评者,必须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评者。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或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

特别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需要倾听一下第一次考评者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作出调整。

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告诉给第一次考评者。

3.裁定、拍板者,参考评定经过报告,作出最终评语。

4.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发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考虑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能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应该考虑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能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应该参照能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应该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反馈,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内容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 考核者的培训

(一)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必须经过考核者培训。

(二)培训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结构;

2.确认考核规定;

3.理解考核内容与项目;

4.统一考核的基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考核制度汇总篇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乡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各行政村、各企业和乡直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奖惩的负责人包括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乡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行政村和乡直有关单位按300元的标准交纳,亿元企业按1000元标准交纳,规模以上企业按500元的标准交纳。每年1月31日前要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乡财政所,单列帐户,由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相关人员上缴,单位两人负责的按1:1分摊,不得从公-款中列支。

第七条考核内容为乡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

第八条考核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经济损失在30万元-50万元之间的单位全额扣减风险抵押金。

(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含2人)、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全额扣除责任人的全部安全生产抵押金。同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视责任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或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行政村、乡直有关单位,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四)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亿元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其他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五)扣减的抵押金要于下年度1月31日前补交至乡财政所。

第九条对行政村、企业及乡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奖励资金,由乡财政列支。

第十条各行政村、企业及乡直有关单位要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完善全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惩机制。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发生变动时,原责任人未被追究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安全生产抵押金全额返还,接任人重新交纳抵押金。若年度内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按前后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分别扣减抵押金。

考核制度汇总篇三

为了提高各部门的工作业绩,不断完善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并达到实际在工作中的效果,通过对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绩效管理,使每位员工都很清楚的熟知自己的职责和工作目标,以及知道完成部门予以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的情况等,最终实现酒店的经营要求,使酒店达到最佳的运营状态。行政人事部结合酒店的现状,特制定月度绩效考核方案,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绩效管理,提高部门工作业绩及员工的工作能力,让员工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以达到最佳工作状态,同时也使酒店达到最佳营运状态。

二、实施时间。

从年月日执行。

三、考核对象酒店全体员工。

1、为了简单有效的实施绩效管理,全酒店分三个层次进行绩效考核,即基础员工层、基础。

管理层(领班、主管)、管理层(部门经理),考核比例为工资总额的30%。

2、员工工作考核和工作表现的评估分别为分值系数。

3、由行政人事部根据不同层级的绩效结果设定统一的考核分值,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每个员工表现评估的结果,作为工作考核的结果得到自己的分值,分值系数由两部分组成,即100分的固定分值,20分的浮动分值,当员工当月表现十分优秀时,最高分值为120分。

4、员工奖励和处罚直接对应分值的变化;。

5、每月先由员工对自己本月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估,然后由上一级领导作出评估,基础员工层和基础管理层评估结果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6、各个部门由于工作任务和特点不同,在工作技能、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的评估中,允许部门添加具有部门特点的工作内容指标,但是必须上报行政人事部并总经理批准,不得任意改动。

7、部门经理的考核由两个部分组成,即责任目标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详见部门经理绩效。

考核表)。

五、评估时间及形式。

每月号前采取书面方式由酒店各级管理层进行绩效评估。

六、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月度优秀员工的依据;。

99分—90分为良好,员工将得到100%的绩效工资;。

89分—80分为及格;员工将得到80%的绩效工资(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10%);80分以下为不及格,员工将得到70%的绩效工资(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10%)。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及格者,将给予降职、降级、劝退或半年内不得加薪;连续三个月考核优秀者,将给予晋升、晋级奖励。

3、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调整(升迁、降职),薪资调整等有效依据;。

4、考核结果将进入到员工个人档案以备案。

5、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七、附件。

1、基础员工绩效考评表。

2、基础管理层绩效考评表。

3、部门经理绩效考评表。

考核制度汇总篇四

考核制度(终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绩效考核目的

1. 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评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旨在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 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评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管理的工作效率。

3. 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科学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 绩效考核用途

1. 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 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3. 提高员工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4. 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5. 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6. 为员工的教育培训、自我开发与职业生涯设计提供依据。

第三条 绩效考核原则

1. 公开原则:考评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评过程是公开的、制度化的。

2.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3. 反馈的原则:考评人在对被考评人进行绩效考评的过程中,需要把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同时听取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的意见,对考评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4. 公私分明原则:绩效考评是针对工作业绩进行的考评,绩效考评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评工作。

5.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评是对考评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的评价,不应将本考评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评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评期的业绩。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考核周期

第四条 绩效考评者

1.基层岗位员工的绩效考评者是上级业务主管或部门经理和跨部门的上级主管;

2.业务主管的绩效考评者是部门经理和跨部门的经理;

3.部门经理的绩效考评者是主管总监和跨部门的总监;

4.总监的绩效考评者是总经理和跨部门的总经理;

5.总经理的绩效考评者是总裁和副总裁;

6.直接(主管)领导和跨部门的(主管)领导考评的权重是不同的。

7.人力资源部组织并监督各部门绩效考评实施过程,并将评估结果汇总报给总裁参考。

8.总裁虽然不是公司各岗位员工的评估最终人,但是保留对评估结果的建议权,并参与绩效评估会,提出相关培训、岗位晋升以及员工奖惩的要求。

9.对绩效考评人要求:需要考评人熟练掌握绩效考评相关表格、流程、考评制度,做到与被考评人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公正地完成考评工作。

第五条 被考评者

1.这一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的正式员工,但下列员工除外:

(1)季度考评期内转正的员工不参加本周期考核,经理及以上员工考核周期内转正不满3个月者不参加本周期的考评。

(2)年度考评期内累计不到岗超过3个月(包括请假与各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本年度考评。

第六条 考核分为月度工作总结、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度工作总结:员工每月需填写《月度工作总结》,3个月的《月度工作总结》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月度工作总结》以word电子文档的方式发到人力资源部的电子邮箱(jxkh@);每月3日24:00之前上交上个月的工作总结,否则按照每迟交1天捐款100元的标准执行,捐款作为员工公共福利基金。

2.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是对被考核者每季度内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季度考核结果与季度奖金直接挂钩。

3.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是对被考核者在年度内的工作绩效与奖罚情况给予评价,并统计、汇总各月或各季度绩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出被考核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的最终得分。

第七条 各部门的具体绩效考核的时间安排由人力资源部绩效主管负责通知和组织。

第三章 绩效考核内容

第八条 本公司绩效考核包括以下方面:

1.业绩考评指标,指各岗位员工通过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绩。

2.能力考评指标,指各岗位员工完成本职工作应该具备的各项能力。

3.态度考评指标,指各岗位员工对待工作的态度、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

第九条 业绩考评

1.业绩考评是对员工当期履行职务职责或对工作结果的考评,它是对员工贡献程度的衡量和评价,直接体现出员工在企业中的价值大小,是绩效考评的核心内容。

2. 业绩考评包括kpi考评与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评两项内容:

(1)确定kpi应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详细了解该岗位工作内容并找出主要工作,在能够反映被考评人的所有评价指标中,选择最重要的3-5个最能反映出被考评人业绩的评价指标作为kpi指标。

(2)为了全面考评员工工作业绩,除了使用kpi指标,公司还需要对员工考评期内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出评估,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评是对kpi考评必要的补充。

第十条 能力考评

1.员工要胜任岗位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公司对员工的考评主要针对该岗位所需5个核心能力考评(计划性;应变力;改善创新;职务技能;发展潜力)。

2.能力考评是考评员工在岗位实际工作中发挥出来的能力,根据被考核者表现的工作能力,参照能力考评标准,对被考评者所担当的职务与其能力匹配程度作出评定。

3.被考评人直接领导与跨级领导共同对该员工进行能力考评,综合考虑本次该员工在工作中反映出的各项核心能力,参考核心能力打分标准,并通过相同岗位其它员工的能力表现最终确定该员工的核心能力得分,同时考评人需要注明该员工获得本次考评得分的原因并举出代表性的例子。

第十一条 态度考评

1.工作态度是对某项工作的认知程度以及为此付出的努力程度,工作态度是工作能力向工作业绩转换的桥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能力向业绩的转化效果。

本公司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建议权重分配为:工作业绩占50%,工作能力占30%,工作态度占20%。

第四章 绩效考评实施

第十三条 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各阶段的绩效考评工作。

1.组长:人事行政总经理;

2.副组长:人力资源总监;

3.执行副组长:人力资源部绩效主管及人力行政部人员;

4.其它小组成员:财务总监、营销总监与各部门经理;

5.组长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评总体要求;

6.副组长负责监督考评过程并负责处理考评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7.执行副组长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经理为部门各岗位作绩效考评;

8.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以保证考评工作顺利完成,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评结果并统一备案。

9.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和跨部门人员的绩效考评,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评工作开展。

第十四条 绩效考评流程

1. 季度绩效考评:

(5)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其它考核的`具体时间及流程;

(6)在考评期间如果有法定的休息日,考评安排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经

理进行调整。

2. 年度绩效考评:

(1)年度绩效考评的启动:12月30日,绩效考评小组副组长召集小组成员参加绩效考评动员会,要求小组成员在2个工作日内制定并提交本年度绩效考评计划与下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调整议案。

(2)数据收集:1月2日到1月4日,考评人向数据提供方索取考核所需的数据,数据提供方负责向考评人提供第四季度硬指标考评所需数据,被考评人提供软指标报告。

(3)1月4日到8日,绩效考评人在取得考评数据或软指标报告后,与被考评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沟通一致的前提下,根据硬指标计算公式或软指标评分表确定被考评人第四季度各项kpi考评得分;根据被考评人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第四季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根据工作记录,综合被考评人各方面的表现对态度与能力进行打分。

(4)跨级领导的态度与能力评定:1月9日前跨级领导根据相关材料完成对相应员工态度与能力的评定。

(5)人力资源部考评部分完成:在1月12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评分情况完成相应的评定,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评人。

(6)核算薪酬:1月15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季度考评得分确定该员工季度业绩奖金,并将发放奖金方案统一交付财务部,财务部于本月20日前统一发放。

(7)下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调整:1月20日,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下年度考评内容调整方案讨论会,绩效考评小组成员在会上提交调整方案,经绩效考评小组讨论通过后交付人力资源部备案。

(8)进行岗位任职资格评定工作:1月20日到1月25日,人力资源部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统一进行岗位任职资格评定工作。

(9)制定晋升与发展方案:1月23日到2月5日,人力资源部需要根据考评结果与考评人共同确定被考评人晋升与发展方案;1月30日到2月5日,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经理协商安排与部分被考评人进行晋升与发展的交流,最终确定各岗位员工晋升与发展方案报公司领导申批。

(10)在考评期间如果有法定的休息日,考评安排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安排。

第五章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员工薪酬调整

1.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标准,优秀员工比例为10%—20%,良好为30%—40%,合格为40%,不合格为10%以下,中科惠泽薪酬委员会根据考评的结果,确定薪酬调整的方案。

2.根据绩效考核制定以下奖金:

第十六条 员工晋升、再培训或转岗

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标准,优秀员工比例为10%—20%,良好为30%—40%,合格为40%,不合格为10%以下,绩效考评结果是人力资源部决定员工是否晋升、再培训或转岗的主要依据,对考评成绩优秀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通过与该员工绩效考评交流了解员工晋升潜力,最终制定员工晋升提案并上报总裁审批;对不合格员工实施再培训或转岗。

第十七条 特殊情况处理

1.纪律处分是对员工未能遵守已有的规章制度的一种处罚性措施,季(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中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的成绩是决定是否对员工实施纪律处分的依据。

2. 季(年)度绩效考评使被考评人与人力资源部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业绩与工作能力,如果被考评人认为在别的岗位更能发挥其能力并能提高工作业绩,该员工可在季(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1个月内提出工作调动要求,经部门经理同意并获得总裁书面批准后予以实施。

3.根据员工年度考评结果,对于考评成绩没有达到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可以终止与员工签定下年度劳动合同。

第六章 绩效考核申诉

第十八条 申诉条件

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考评结果感到不满意,有权在考评期间或考评结束10天内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第十九条 申诉形式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时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报告,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员工申诉统一记录备案,并将员工申诉报告和申诉记录提交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第二十条 申诉处理

1.人力资源总监与申诉人对其申诉报告进行审核,将处理意见提交人力行政总经理。

2.人力行政总经理根据人力资源总监提交书面资料决定是否需要召开由申诉人、申诉人领导、申诉人跨级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组成的申诉评审会。

3.如果员工申诉内容属实,申诉评审会需要按绩效考评流程对申诉人重新进行绩效考评,此次考评结果是该员工考评成绩。

4.申诉评审会还需要确定绩效考评人对员工考评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如果发现员工绩效考评人在考评过程确有不公平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罚绩效考评人。

5.如果申诉人对评审会考评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总经理作为绩效考评小组组长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评审。

6.通过总经理、绩效考评人、员工跨级领导、人力资源部总监和该员工共同讨论,确定该员工最终绩效考评成绩。对于绩效考评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总经理保留进一步调查处罚的权利。

7.一次申诉评审结果与二次申诉评审结果在申诉评审会后由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决定。

8.对于二次评审结果以人力行政总经理最终决定的评审意见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申诉反馈

人力资源部在申诉评审会完成后3天内将最终考评结果反馈给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在10天内没有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将视作申诉人接受申诉评审会考评结果。

人力资源部

2012年5月23日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推动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签状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考核两部分。

(一)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突破安全责任状事故控制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100分)

1.主要领导落实安全职责情况(10分)

(1)没有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国发[2011]40号)、省政府《实施意见》(黑政发[2012]44号),未加强学习宣传和督促检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2)年内至少主持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性安全工作,达不到的每次扣1分。

(3)年内至少解决4项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没达到的每项

扣1分 。

2. 主管领导落实安全职责情况(7分)

(1)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安全工作有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年内解决不少于10项具体问题,达不到的每项扣0.5分 。

(2)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黑河市及我市的安全工作任务并有切实可行的措施,达不到的扣2分。

3.其他副职发挥作用情况(3分)

掌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没达到的扣3分。

4. 全面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15分)

(1)安全工作责任制不健全,扣5分。

(2)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扣4分。

(3)安全工作责任状目标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做到层层签订责任状至基层职工的,每项扣1分。

(4)未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不能严格检查考核兑现奖惩,扣3分。

5. 安全基础工作情况(25分)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达不到的扣4分;未开展职业健康工作的扣1分。

(2)无年工作计划、总结,内业资料不全,档案管理差,向市安委会上报情况不及时、不准确,未做到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每项扣2分 。

(4)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全年至少2次)组织应急演练的扣2分。

(5)未及时制发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的扣1分。

(6)未按要求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扣1分。 6. 安全检查情况(25分)

(1)全年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不少于8次,每少一次扣2分。

(2)未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的扣2分; 隐患档案资料不全的扣2分;重大隐患整改率低于100%的扣3分; 一般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扣2分。

7. 安全宣传教育情况(15分)

(1)无年宣传教育计划、方案,宣传教育面低于95%;各级领导安全培训率低于100%;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率低于100%;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不到100%;每项扣2分。

(2)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任务,没有全面贯彻落实的,扣4

分。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低于100%,安全教育档案不规范、不健全,扣3分。

三、考核评分办法

(一)根据各部门和单位自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审查核实等方式进行量化打分。

(二)根据考核打分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档次: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且不满90分的为达标;考核得分不满80分的为不达标。对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乡镇、各单位按本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年终进行全面自评打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半年组织检查,年终组织考核,并通报检查和考核情况。

考核制度汇总篇五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考核制度汇总篇六

为了对员工在一年中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员工加薪、转岗、员工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具体为*年*月*日前已正式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在职员工。

3、原则。

3.1公开性原则:最大限度减少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双方对考核工作的神秘感,考核标准通过协商制定,考核结果公开,考核工作制度化。

3.2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切忌主观和武断。

4、职责。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此方针。

5、程序。

上本年度的1月1日~本年度的12月31日,合计12个月。

5.1.2考核对象:(按员工的职务类别分为以下两大类)。

(1)生产一线员工。

(2)非生产一线员工。

5.1.3考核有关表格如下:

(1)生产一线员工附件一。

(2)非生产一线员工附件二。

12月31日(含12月31日)止在公司内工作满3个月;。

(1)由其直接上级和本人进行考评得出考核分;。

(2)凡在薪资调整日期间出现影响考核结果行为,例如违法违纪等,按照相关法律或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受到相应处理的,公司有权将考核结果直接进行调整。

5.3考核一般流程。

5.3.1年底人事部发放各部门考核名单及考核表。

5.3.2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核结果。

(1)各部门根据考评及员工年度表现,提名优秀/表扬员工及团队。

(2)人事部汇总提交总经理讨论。

(4)总经理做出调薪的审批。

(5)人事部执行总经理决议。

5.3.3人事部进行年度汇总、存档。

考核制度汇总篇七

一种叫做自然退出?比如说员工离开公司了、员工退休了,这都叫自然退出。

自然退出,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合伙人奖励,可以赎回合伙人所持有的虚拟股份。

如果员工严重违纪,违反合伙人章程,违反的合伙人的义务,就可以强制性的退出。通过合伙人委员会统一的制度,让不良的合伙人退出合伙人组织,强制收回合伙人的虚拟股份。公司在利益分配的时候,对员工是有严格的制度性的要求。

合伙人退出的时候,对合伙人虚拟股份的收回,可以采取溢价回购或者原价回购的方式。员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除了享受年终的分红,更重要的是践行公司的文化。

第六种:合伙的文化机制。

合伙人代表一家公司先进的文化,代表公司的灵魂,代表公司的使命,必然就要梳理出合伙人的文化手册。

所有的合伙人都应该清晰公司的文化,大凡优秀的公司都有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传承必须有良好的文化机制。

大凡宗教都有传承的文化机制,每个宗教都有经典,比如说有圣经。合伙人管理模式作为一家公司文化传承的组织,必然要有它本身文化的经典,就是文化手册。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4。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所谓合伙人制度,简言之就是同甘共苦,一起担当。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合伙人机制无非有三大模式。

第一,公司制的合伙人(股权控制型)。在这个范畴内,重点在于,对整个公司来讲,除了激励之外,还要实现控制的目的。即除了激励之外,还要把握公司的控制权,要么是控制其上市,要么实现权益的平移。

第二,联合创业模式(平台型)。这是一个被大量的新业务公司,大量需要在原有业务体系上孵化新业务的公司所采用的模式。典型的案例包括新希望集团所孵化出来的新业务。

第三,泛合伙人模式。当公司在所谓的股权激励之外又加入了合伙人的定义,或者是增加一些类似于合伙人制的激励,这就是泛合伙人制。比如,根据阿里公开的招股说明书,阿里的马云和蔡崇信先生是两个永久性的湖畔合伙人,其他的合伙人大约还有30名左右。

在中国企业的实践创新中,事业合伙制有五大模式,下面分别介绍一下。

一、小米模式。

雷军:单打独斗已经成为历史,未来创业的趋势将是合伙人制。

小米创始人雷军认为:单打独斗已经成为历史,未来创业的趋势将是合伙制。这种合伙制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打造一支卓越的创业团队,就是吸纳和凝聚更多的优秀人才抱团打天下。小米创业团队8个人中有5个“海龟”,3个“土鳖”,每个人都能够独当一面,创业团队年龄平均43岁,都实现了财富自由,不再简单追求挣钱,而是追求将事业做大,从而获得事业成就感。这些人因为解决了基本生存问题,不再为五斗米折腰,他们想实现共同创业,想干出一个伟大的企业,因此,这些人创业的时候完全可以不拿工资,而且他们愿意共担风险。总之,小米找合伙人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最聪明、最能干、最合适干、最有意愿干并愿意抱团合伙干的创业人才。标准有三个:首先要有创业者心态,愿意拿低工资;愿意进入初创企业,早期参与创业,有奋斗精神;愿意掏钱买股份,认同公司目标、看好公司前景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二、阿里模式。

马云:创始企业家与人力资本具有比货币资本更大的经营话语权。

第二种模式是阿里模式,马云说:未来的竞争不是人才的竞争,而是合伙人制度的竞争。为什么马云将合伙制上升到企业竞争力这样一个高度?阿里巴巴的事业合伙制解决了创始人与人力资本在企业的控制权与经营决策的话语权问题,阿里合伙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同股不同权,使创始企业家与人力资本具备比货币资本更大的企业终极控制权与经营话语权。在很多的互联网企业、高科技企业,是高知识人才+高资本投入,最早都可能有烧钱过程,导致创始人和人力资本的股权不断被稀释,稀释到失去控制权的地步。

但是企业一方面要用大量的资本,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创始人和人力资本对企业的有效控制,按照传统的同股同权完全没办法有效运行。所以美国的资本市场创造了同股不同权规则,承认人力资本和企业创始人拥有比货币资本更大的话语权,目前包括马云在内的高管团队仅持有阿里巴巴9.4%的股份,前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阿里巴巴35%和24%的股权,如果按照传统的同股同权的规则,阿里的控制权与决策权应掌握在日本人孙正义手上,但阿里巴巴的合伙制是创始人和人力资本既要利用资本,但是同时摆脱资本的控制。

可谓:有钱的(指阿里的机构投资人和将来的公众投资人)出钱,有力的(指合伙人团队或核心高管团队,广义“力”)出力,钱你出,活我干,怎么干我决定!怎么分,按说好的分,利益上保证资本方,经营上保证创始人及合伙人团队的控制权与话语权,这样各得其所,逐利的资本方获得利益保障,追求事业成就感的人力资本可以有效掌控企业,不断将事业做大做强。

图1阿里合伙人制。

三、万科模式。

郁亮:企业不再需要职业经理人,而是事业合伙人。

万科所采用的是分层合伙人制度,公司这个层面上为公司一级合伙人,各个单一的事业群有事业群合伙人,到每一个项目上有项目合伙人。分层合伙人的好处是能够让更多的员工参与到整个合伙机制里面。这种分层合伙实际上有利于形成全员合伙机制。

虽然从股权来讲属于资本方所有,但是实际上所有的员工、所有的职业经理人都参与到公司整个合伙机制里。这也是一种企业内部通过人才机制创新,巩固经营权与控制权,经营层填充股权意义上的缺位来抵挡野蛮人的夺权。即使资本方进入以后还得用万科的员工,不可能把所有合伙人都干掉。所以这种机制适用于中国特殊的资本市场,如果万科有美国的资本制度做支撑的话,王石就不用辞职,给王石一个永久合伙人身份、一个一票否决权就可以保证创始人及团队辛苦创下的成果与事业不被资本的力量无情剥夺。因此,万科的事业合伙制只能使人力资本能够参与企业的利益分享并获得部分经营话语权,同时增加资本方对企业全面控制的难度,但从根本上摆脱不了资本对企业的绝对控制。

万科为实现其推行合伙人制度的目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制度设计,通过汇集资金,成立相关财务顾问公司,组建合伙企业,形成投资主体并注资持股。

图2万科合伙人模式。

四、华为模式。

任正非:投资于人,以奋斗者为本,持续艰苦奋斗的合伙机制。

第四种是华为模式,华为的合伙机制本质上不是股权合伙,而是一种利润分享合伙机制。华为在上世纪90年代也采用实股,但是1997年,华为高层到美国考察企业时,发现美国其实很多高科技企业的人才流动率为20~30%,这些人离职以后如果还拥有股权,继续分享企业的利润很不公平,也不利于企业和人才发展,而且许多企业一上市,股权一套现,人才一夜之间暴富,事业生活找不着北,事业激情衰竭,不愿持续奋斗。因此,美国一些企业采用的是利润分享计划,而不是股权制。

另外,华为的股权很分散,任正非个人只占股权1.42%,所以我们那时候开玩笑,只要高管团队一联手投票,按照股权就能把任正非炒鱿鱼了。那华为怎么实现创始人对公司的有效控制?华为从1997年开始试行虚拟股权计划,2001年华为正式推出股票期权计划,获政府批准。虚拟股权计划,即员工拿到的股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只是一个利润分红权,你在华为干就参与分红,你不在华为干,离职了,不再为企业做出贡献了,股权就退回,公司回购,回购之后放在一个池子里,又卖给持续贡献者及新加入的奋斗者。

因此,本质上,任正非让渡了百分之九十几的利润,实现了对公司100%的控制。伟大的企业家都懂得“财散人聚”这个道理,都是爱才如命,挥金如土,舍得让利,善于分钱,但最看重的是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以实现其做大企业、做大事业的远大目标与追求。

企业家最终不是追求财富,而是追求做成一个伟大企业的成就感。对企业家而言,一个亿以内可能属于自己,超过一个亿都不属于自己,都属于国家与社会。而且随着人的年龄增长,钱挣得越多,用在自己身上的钱却是越来越少。“财富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事业与成就”,这点任总早就想明白了。钱到了一定数目,就是一个符号,对人的幸福感与成就感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有意义的是成就感,最深层的追求是自我超越,奋斗不息。比成就感更高的叫自我超越,不断地超越自我的追求。

任正非的终极追求显然不是自我实现,而是要通过成就伟大的企业与事业,从而成就他人、成就国家与民族的强大,在这一点上,华为以奋斗者为本的利润分享制与获取分享制也是一种搭建事业平台、凝聚优秀人才、共同创造伟大事业、持续奋斗的合伙机制。

图3华为虚拟股权发展史及事件关键节点。

五、温氏模式。

温鹏程:齐创共享的事业管理平台,是温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泉。

第五种是温氏模式,实际上是管理合伙机制、事业合伙机制。温氏,2016年销售收入590多个亿,盈利130个亿,占了整个创业板20%的利润。为什么温氏的利润率能超过高科技企业?原因在于温氏创造了一个管理事业合伙机制,它通过建立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把56000个家庭农场联结在一起,而这56000个家庭农场全是农场主自己掏钱投资,产权基本是归农场主自己,但共同在一个事业与管理平台上经营与生产。

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第一是轻资产,如果一个企业自己投资56000个家庭农场,投资成本是非常高的。第二解决了责任心的问题。农场都是在很偏僻的地方,职业经理人基本不愿意去。但是如果养殖场是自己的,很多人甚至吃住都在养殖场,解决了生产作业的责任心的问题。温氏为56000个合伙人搭建的是一个齐创共享的事业合伙管理平台,家庭农场产权上各归各,但共享一个事业平台、一套基于互联网的管理平台。既有大企业的规模与协同效应,又有小企业的活力与效率。这套以共享事业与管理平台为核心的合伙机制,可归纳为32个字:数据上移、平台管理、责任下沉、权利下放、独立核算、分布生产(自主经营)、共识共担、齐创共享。

图5企业家的八大转型。

合伙制是大势所趋,因为知识员工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它要有两个权利:一个叫剩余价值索取权,参与利益分享;一个叫经营的话语权。这两个权利使得合伙制成为目前公司治理的一种很重要的手段。

合伙制基本价值理念可归纳为8个字:共识、共担、共创、共享。所谓共识,是指合伙人一定要有战略共识,有共同的使命和价值观;道不同不相为谋,要合伙,首先要解决“道同”的问题,只有“道同”才能减少企业内部交易成本,才能真正建立起信任机制;所以,合伙制的前提,就是大家要有共同的使命和价值观。所谓共担,是指共担风险,共担治理责任;真正的合伙制,合伙人既要出钱又要出力还要出资源;合伙制一定要建立自我施压与担责的体系,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之间不再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关系,而是由雇佣关系转向合伙关系,或者是多重契约关系。所谓共创,是指要把每个合伙人各自能力和优势真正发挥出来,实现价值驱动要素联动,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真正形成“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的循环。所谓共享,不是简单的利益共享,其实是剩余价值共享、信息与知识共享、资源与智慧共享,真正形成良性的生态环境共享体系。

合伙人制就是要打破过去把人固化在某一个岗位上的局面,要尊重个体力量。个体通过团队来连接和交互,产生加倍的能量、累积的能量。把从雇佣关系走向合作关系,从管理控制走向授权赋权,从过去简单的工作契约走向承诺契约,从过去的薪酬分配走向权益分享,从过去的绩效优先到工作生活的相对平衡,这些都对战略、公司治理、业务模式创新、人力资源机制、组织模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说,合伙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合伙人制将会成为未来企业全新的管理发展机制。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5。

万科合伙人制度相关资料。

一、事业合伙人制度概念。

万科的合伙人制度采用了传统的股东治理路线,即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加强经营层控制力。

万科设计了两个制度,一是跟投制度,对于今后所有新项目,除旧城改造及部分特殊项目外,原则上要求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员工初始跟投份额不超过项目峰值的5%。二是股票机制,将建立一个合伙人持股计划,也就是200多人的ep(经济利润)奖金获得者将成为万科集团的合伙人,共同持有万科的股票,未来的ep奖金将转化为股票。

二、事业合伙人制度特点。

1、掌握自己的命运;。

2、形成背靠背的信任;。

3、做大事业;。

4、分享成就。

换言之,不是大换血或发股票,而是在原有职业经理人基础上,身份角色的进化。

三、事业合伙人制度作用。

1、跟有效的管理市值和巩固经营层的控制权。

2、改变万科从投资买地到销售结算这一项目操作全流程的所有行为。改善运营效率,形成背靠背的信任,进而创造最大价值。

3、更有效地激励经营层,无论是集团层面的持股计划,还是项。

目层面的跟投制度,从员工转变为合伙人,这种身份上的转变所带来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

4、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能够在未来十年里把万科越做越大,彻底改变管理方式,不仅是奖励制度,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更好地解决投资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分享。

5、时刻保持新的生命力,不断地让优秀的合伙人加入,不断新陈代谢,把万科做得更大、更优秀,保证团队是最优秀、最有战斗力的团队。

四、事业合伙人制度意义—防止公司控制权的旁落。

万科2014年年报显示,万科第一大股东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仅14.7%,而包括王石、郁亮等高管在内的管理层持股总数,也不及万科最大的个人股东刘元生。

华润入股万科以来,一直以纯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出现,对万科内部具体业务从未干涉过。

但作为一家股权高度分散的公司,万科管理层也需时时面对外部夺权的威胁:股权的高度分散导致公司极易被举牌或被恶意收购。万科建立事业合伙人制度或可以避免上述问题,它的提出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从创始人王石引入华润,自己变为专业的职业经理人开始,万科就是一家没有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运营和决策享有绝对的话语权。其弱点则是,管理层持股极少,在董事会席位亦不多,与公司并无生死共存亡的关系,无法与“野蛮人”拼死到底;一旦公司控制权旁落,职业经理人和公司前景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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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汇总篇八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__年2月1日起施行。

考核制度汇总篇九

第一条在确认晋升与提薪资格时,必须依据基于考核标准表的考评结果。另外,晋升提薪资格认定工作能够与普通提薪资格认定工作分开进行。

第二条考核标准表分为以下三种:

3.业绩考核标准表。由考核标准表具体规定细则和要求。评分办法也差分两种,用于晋升,五级评分;用于提薪,三级评分。

第三条考核标准(评价要素)与评分示范(具体资料见表3—46)。

第四条态度考核资料。

1.服从性。

(1)是否理解并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情景;

(3)发型、服饰等仪表是否干净整洁;

(4)与他人的言谈举止是否富有礼节;

(5)是否注意收拾和挺理工作场所;

(6)工作是否有效串;

(7)有无因其言行,破坏了现场的风气和纪律以及扰乱秩序的情景;

2.协作性。

(3)是否能够帮忙领导改善工作环境,创造便于工作的场所;

(4)是否能够上下沟通,在提高团队士气中发挥作用;

(5)是否能够帮忙上司、同事和他人完成工作;

(6)能否与上司及同事和睦共事;

3.进取性。

(1)是否具有不满足于现状、进取奋进的精神;

(2)是否具有改善和改善工作的热情;

(3)是否具有增加工作量、提高工作质量的愿望;

(4)是否具有排除万难、争取成功的干劲;

(5)是否具有在集会和会议上争取发言的勇气;

4.职责性。

(1)是否明确自我有职责经常检验下属的工作情景和工作的结果;

(2)对于下属的失误是否能够从中找出自我应负的职责;

(3)是否能够善始善终地完成本职工作;

(4)遇到工作中的失误时,是否向其他部门推卸职责;

(5)在理解上司全权委托交办的工作任务时能否让上司放心。

第五条态度考核评分标准。

“+”为加分,“—”为减分。

1.服从性。

(3)+注意仪表,坚持服饰整洁和办公场所干净;—蓬头垢面,不修边幅;

(5)+踏实,有始有终;—马虎,吊儿郎当;

2.协作性。

(4)+不惜牺牲自我,通力合作;—不推不动,但求自我方便、舒适;

3.进取性。

(1)+不知疲倦,一往无前;—安于现状,维持现状;

4.职责性。

(2)+能够找出失误和失败的客观原因;—不能找出失误和失败的客观原因;

(3)+在工作进行过程中,明白工作的结果和结束状态、明确果断把握工作的阶段性;—在工作进行中,不能明白工作的结果和结束状态,把握不了工作的阶段性。

第六条本公司业绩考核须依据职务标准表进行,各部门须根据自身情景制作合理的职务标准表,其具体资料和格式如以下范例所示:

第七条本事考核所包括的主要考核项目有:知识、技能、表达本事、理解本事、创造本事、确定本事、策划本事、协调本事、领导本事等,其考核标准应按不一样岗位、不一样职务的具体要求而订立。

十四、公司年终奖考核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并了解、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本事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督促工作及改善其工作为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1次,作为年终考绩;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第三条等级。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70至75分: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第四条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扔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附件二)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x80=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第五条增减分数。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5分)。

第七条申诉。

几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限不予受理。

第八条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公司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第九条附则。

2.固定年终奖金数额,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日起执行。

考核制度汇总篇十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1、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光或改派其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供给考核的参考。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景者不得参加考核。

1、试用人员;

2、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2、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3、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1、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2、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考核制度汇总篇十一

一、考核目的:

规范和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标准,通过考核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利用经济这一杠杆作用,推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确保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考核原则:

1、服务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

3、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对象:物管处全体员工。

四、考核细则:

1、考核人:各项目主管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资部负责考核项目日常工作跟进、监督和执行。

2、考核周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各操作手册的规范文件;评价个人当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4、考核内容:(按员工各自工作职位对应对照考核)。

(1)劳动纪律:出勤上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方面情况;。

(2)工作情况: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及业主满意度;。

(3)安全方面:工作过程中有无事故发生;。

(4)执行力:对公司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执行中的创新完善情况;。

(5)礼仪形象:举止是否文明、服务用语是否恰当、衣着(工作服)是否得体;。

(6)成品保护:设备有无丢失、缺陷,公共设施维护情况;。

5、检查方式:主管每天检查,物业主任每周不定期随机检查,公司品质保障部和其他职能部门随机抽查。

特别说明: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妨碍检查或弄虚作假者,经确认情况属实的将对其加倍处罚(特别岗位5-10倍处罚)。

6、考核程序:

(1)每月25日各项部门主管将《月考评汇总表》汇总,并报主任审核后公布;。

(2)品保部将检查、拍照记录,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随机考核记录交专人汇总,计算分值后报人资部,最后由人资考评汇总。

考核制度汇总篇十二

绩效考核是指企业在既定的战略目标下,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对员工过去的工作行为及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运用评估的结果对员工将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引导的过程和方法。绩效考核就是对企业人员完成目标情况的一个跟踪、记录、考评。注意绩效考核的时效关系,绩效考核是对被考核主体过去进行评价并对其将来产生影响。

销售部绩效考核制度主要介绍了销售部的绩效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了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绩效管理制度、奖励制度等相关内容,还包括了连锁店、4s店、商业银行等不同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为销售部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提供参考。

1、坚持以企业发展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

2、全面了解营销队伍的工作绩效和综合表现,确定相应的激励措施,营造优胜劣汰、有序竞争的企业氛围。

3、促进团队建设,促进员工能力和素质的提升,促进人才的培养,促进今后工作更好地开展。

1、客观公正原则。这是绩效考核的首要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尽量避免或减少主观因素和感情色彩,真实地衡量和反映员工的工作状况。

2、公开透明原则。增强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做到考核标准、方法、过程及结果等的公开,防止暗箱操作,提高绩效考核结果的可信度。

3、及时反馈原则。绩效考核不能为了考核而考核,而要通过反馈,促使相关部门和个人看清问题和差距,改进工作。

4、结合奖惩原则。绩效考核的结果需要用奖惩的方式来体现,结合奖惩有利于营销队伍的优胜劣汰和持续发展,但应当指出,绩效考核不是用来排挤、打压或拉拢他人的工具。

5、分层分类原则。绩效考核不能搞一刀切,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不同岗位、不同部门有所区别对待。

6、绩效考核与绩效开发并重原则。绩效考核侧重于对过去和现在业绩的考核,但从公司及个人长远的发展来看,更应该着眼于未来,绩效开发的目的正是如此。

本公司人力行管部为绩效考核的组织部门,实际考核工作由销售部或项目部负责,人力行管部协助。

坚持"谁管理谁考核,谁执行考核谁"的原则。若被考核对象为销售人员,其主考人员为其直接上级(即销售经理);或被考核对象为销售经理,其主考人员也为其直接上级(即项目总监和副总监)。

本公司营销队伍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赛季考核及年终考核四种。

1、试用考核。根据公司规定,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新员工试用期满后,由直属销售经理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工作业绩、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另外,销售经理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工作心得报告,最后将考核资料送人力行管部备案。

2、平时考核。

(1)销售经理对本部销售人员,就其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随时进行严正考核,对有表现突出或不佳者,应及时进行表扬或批评,并记录备案,为定期考核提供事实依据,并视情节程度上报项目部和人力行管部。

(2)销售经理应做好本部人员的考勤记录工作,每月上报人力行管部一次。

(3)项目部对销售经理的日常工作能力(如管理能力、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等)和工作态度进行随时考核,对表现突出或不佳者要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记录备案。

3、赛季考核。根据项目部工作安排,每一个赛季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于销售业绩,考核对象为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由项目部和销售部负责,考核结果报人力行管部备案。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应提交赛季小结报告。

4、年终绩效考核。每年春节前一个月进行,大约在1月中下旬。考核对象为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考核内容为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1、自我评定;

2、直接上级评议

3、其他(如同事评议、下级评议)

考核制度汇总篇十三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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