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汇总1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4 05:0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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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需要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一篇完美的总结应该既简洁明了又能准确地表达出所总结的内容和思想。小编为您收集了一些总结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希望能给您带来灵感。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一

1、为加强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签到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超过15分钟到岗上班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到岗,提前30分钟离岗的,中途溜号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工作人员出差、开会、请假的应告知办公室。

3、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职责:

(1)接待到局机关联系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股室或领导;。

(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办理;负责当天的考勤签到工作;。

(3)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移交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照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因故需要离岗时应自行确定代班人,否则视为旷工。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见给领导。

6、值班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仪表整齐,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7、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1、领导干部请销假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领导干部离开或因事、因病请假均应填写《领导干部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及时报备。局正职领导请假需经政府分管领导和市长同意后批准;副职领导请假需经局长同意后批准。

2、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干部请假审批单》。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请长假的,须有定点医院主治医生证明,患急病的必须及时托人联系请假。

3、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申请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但一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职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请假期间内的工作,有关股室应作统筹安排后报分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亲假等各项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7、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二

(一)每天上、下班前15分钟为室内卫生打扫时间。

(二)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场净室洁,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落实到个人。

(三)严格配合执行人事局《关于卫生区划分及管理的意见》,按“三包”责任区范围进行管理。

(四)上班时间办公人员要着装整齐得体,保持良好的机关形象。

注:以上制度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xxx办公室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三

根据有关规定,除部分公司领导、总经理由于工作需要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4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四

为规范学校管理,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政策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规定: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不乱串办公室,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做影响他人工作的事情,自觉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3.迟到:是指签到结束10分钟以内,早退:是指签退规定时间前10分钟以内离岗。

二、请假制度及手续。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病、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五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

2.因公外出,须持公差单(由校长签发),因私外出,一律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不再补假(特殊情况除外)。

3.请假人应根据请假时间的长短,找有关领导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存根一份,交级部或处室一份,交传达(或校务办)一份。传达人员必须登记教师的出入情况,有条的存放好请假条或公差单,不记录者,发现一人次扣传达人员5元,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传达人员登记的出入情况进行考勤统计。保卫科轮流值班,协助保安做好工作。

4.校务办公室负责教师的考勤统计,每月一次统计公布,做好学期汇总。

5.考勤方式采用签到、签退和不定时抽查的方式。

三、扣分标准及奖罚。

1.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抽查一次扣10分,病假需持病历、医生诊断书、门诊或住院药费收据,办理请假手续(危、重病人除外),每天扣3分,事假每天扣5分。短时请假累计时间按事假扣分(七节课时间折合为1天)。

2.无故旷工,每节扣4分,旷工一天扣30分。

3.各级部、各处室不定时抽查每天的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空堂一节扣20分,校值日将不定期抽查各处室、级部的考勤情况。

4.学校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请假、旷工者以平时的5倍扣分。

5.上班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视具体情况扣分,如:打毛衣、上网打游戏,每人次扣4分。打扑克、下棋每人次扣10分。

6.婚假、丧葬假7天(包括法定假日),视为出勤。

7.产假5个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视为出勤。哺乳期1年,每天上午、下午各一小时喂奶时间(须固定时间,以上级政策为准)。

8.学校每月发放考勤费60元,每扣一分,从考勤费中扣除一元,扣完60元后,再按上述规定从教职工津贴工资中扣除。

9.考勤最低分定为0分,连续两学期考勤分位居末位的考核为不合格。

10.考勤分计入教职工德、能、勤、绩量化管理总分。

四、长期病事假制度(国发[1981]52号)。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事假原则上不超过20天。(享受暑假、寒假除外)。

2.病假在2个月内的,按本人工资发给。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l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l0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当年不参加考核。

5.重大疾病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处理。

6.病假人员向学校上交病例、化验单、住院交费单、药费单据等材料,手续完备的,按病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每周学校约见一次,不到者,按旷工处理一周处理。

五、领导干部连带责任及奖励。

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凡校值日查岗,与本部门考勤不符者,不仅扣当事人考勤分,并且连带扣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等数额的考勤分;为鼓励先进,根据每学期统计的考勤结果,对出勤率前三名的级部负责人和出勤率前二名的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给予奖励。

2011.03.09。

新泰实验中学2。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五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个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工作时间考勤管理。

一、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

第八条考勤办法。

一、员工实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间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况下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矿工处理。

四、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4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5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九条加班。

一、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为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三种。

三、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8:3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0:3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时间或安排调休。

五、加班给予补贴,标准为1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入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外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三、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

送行政部备案: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30天/8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五、产假。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第十二条旷工。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为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罚款0元。

书面警告罚款20元。

记小过罚款100元。

记大过罚款3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六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负责指纹采集、考勤统计工作,并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部门考勤员做好本部门考勤系统维护、员工的排班、异常考勤登记汇总、核实考勤等工作。

2、考勤员制度

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下,各部门自行组织内部考勤工作,并指定考勤员一名,如有更换部门考勤员必须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考勤员的培训。每月28号之前,考勤员必须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下月排班表及当月考勤记录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考勤记录与指纹打卡等情况进行核实。

部门考勤员为考勤结果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设臵考勤员奖励基金,标准为:50元/月,在月度工资中体现。

3、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轮班制部门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以部门实际排班为准。

(2)行政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轮班的岗位都按行政班制执行。

(3)轮班制工作时间: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场管理部轮班岗位工作时间: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1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员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纹打卡统计的有效时段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轮班制的员工按照实际上下班的规定时间打卡,有效打卡统计时间控制在上班时间点前2小时后1小时,下班时间点前1小时后2小时。

注:以上指纹打卡的有效时段是系统可统计识别的考勤打卡和结果,而非正常的上下班时间段。

4.2员工打卡异常需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月度打卡异常登记表》进行备案。《员工月度打卡异常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4.3外出办事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员工,原则上必须于事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月度异常考勤登记表》进行备案,如有特殊情况可事后到部门考勤员处补备案手续。无相关记录将作旷工处理。《员工月度异常考勤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4.4员工因公至外地出差无法登记考勤的,必须在出差前填报oa《出差申请表》;如因事情紧急而未申报的,则必须在出差回公司48小时内补办手续,作为考勤依据。

4.5突发病假或者事假必须于上班前,致电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需报直接上级领导)请假及告知人力资源部,在请假后一周内(特殊情况依据病情及治疗等确定时间)提供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病假条、病历、收费单、检查单等),办理请病假手续。

5、考勤规定

5.1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串岗脱岗;员工不能自行调班,调班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原则上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3次)。

5.2在当月绩效考核中员工指纹打卡记录每漏打、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每月漏打卡超过3次,扣10分,即考勤结果与绩效成绩挂钩。《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详见附件三。

5.3员工在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每月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超过3次将通报批评;单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半天视为旷工一天,扣发相应工资及各种补贴。

5.4员工旷工时间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天的,按公司规定作除名处理。

5.5在未按照考勤制度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一次缺勤超过3天的人员视为自动离职,并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5.6每月末员工本人必须与部门考勤员核实确认自己当月考勤结果。考勤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罚相应责任人,情节严重者,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5.7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七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经济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打造成长型企业的创业精神。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八

答: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根据中央要求,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制定了《登记细则》和《监管细则》,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由部门联合印发。作为操作层面的文件,两个细则遵循《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具体细化了《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初步构建了上位法律、国务院文件、部门配套政策相衔接的,相对完整的分类管理改革制度和实施体系,推动中央重大改革战略部署平稳有序落地。

2。问:两个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登记细则》共6章18条,着力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分类登记机制,重点解决两类学校“到哪里登记”、“如何登记”的问题,规定了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分类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等方面的内容。

《监管细则》共9章50条,着力建立完善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机制,重点解决营利性民办学校“能办什么学”、“如何办学”、“如何办好学”的问题,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设立、组织机构、教育教学、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变更与终止、监督与处罚等内容做出制度安排。

3。问:实行分类管理后民办学校如何设立审批?

答: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依据新修订的《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细则》具体做出如下规定:一是在程序上,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审批,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发给办学许可证。二是在设置标准上,应当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学校设置标准。三是在申请材料上,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材料和学校党组织建设有关材料。

4。问:实行分类管理后新设民办学校如何进行登记?

答:经审批机关批准正式设立并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登记细则》规定如下: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有两种登记情况:一是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的,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事业单位。其中,实施本科以上层次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实施专科以下层次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登记。

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5。问:实行分类管理后现有民办学校如何进行登记?

答:现有民办学校是指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公布前设立的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后,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的,修改学校章程,履行新的登记手续,继续办学;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学校的,在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清算、财产权属确认、缴纳相关税费等程序后,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

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的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制定。

6。问:如何保证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答:无论是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监管细则》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三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在事关学校办学方向、师生重大利益的重要决策中发挥指导、保障和监督作用,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监事会中应当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四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7。问:申请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细则》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申请设立做出如下具体规定:一是在设置标准上,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学校设置标准。二是在设立程序上,一般分筹设、正式设立两个阶段,筹设期内不得招生。筹设、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三是在审批原则上,应当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导向。设立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应当纳入地方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学校注册资本数额要与学校类别、层次、办学规模相适应。四是在举办者资质上,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具备与举办学校的层次、类型、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社会组织在法人资格、信用状况、法定代表人等方面,个人在国籍、住所、信用状况、犯罪记录、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方面,应当符合规定条件。五是在登记程序上,经审批机关批准正式设立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8。问:对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立的组织机构有哪些规定?

答:营利性民办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立,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监管细则》从三个方面做出了规定:一是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组织机构。营利性学校应当建立董事会、监事(会)、行政机构、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等机构,学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二是提出了学校组织机构的人员要求。监事会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有犯罪记录、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者不得在董事会、监事会、行政机构任职,一个自然人不得同时在同一所学校的董事会、监事会任职等。三是对学校党组织参与决策做出专门规定。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监事会中应当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确保党组织在重要决策中发挥指导、保障和监督作用。

9。问:如何保障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答:为切实保障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监管细则》做出了六个方面的规定:一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始终把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二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三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四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五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其中,本科高等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六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教师,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和业务培训,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

10。问:如何规范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财务及资产管理?

答:《监管细则》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财务及资产管理主要规定如下:一要依法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独立设置财务管理机构,统一学校财务核算。二要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三要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学期或者学年收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公示。四要实行财务专户管理制度,学校收入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和建设发展需要。党建、思想政治和群团组织等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五要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办学结余的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六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

11。问:如何完善营利性民办学校信息公开规定?

答:要求营利性民办学校信息公开是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监管细则》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保证各方面安全稳定。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企业信息管理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12。问:营利性民办学校发生变更或终止该如何办理?

答: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应当在依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员工切身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办理。一是应当由学校董事会通过后报审批机关审批、核准。其中,营利性民办本科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名称变更事项,须由教育部审批;其他变更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核准。二是在审批机关审批、核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手续。三是学校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学校党组织的变更或者撤销作出决定。四是学校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并按隶属关系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五是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财产清偿、撤销建制、注销登记、缴回证照和印章等一系列程序。

13。问:如何监督和规范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答:《监管细则》规定,各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对教学质量、招生和学籍、证书发放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三是通过实施审计、建立监管平台等措施,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财务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四是针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可能出现的七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规定了处罚主体和处罚措施。五是明确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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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九

员工必须根据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实行打卡计时制,严禁代打卡或电话通知打卡,上班打卡到岗后及下班离岗时员工在部门设立的二次签到记录上注明到、离岗时间。

1、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无故不打上、下班计时卡视同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每次扣罚3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2、旷工:

凡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30元;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解雇。

口头警告者扣当月奖金10%,书面警告者扣当月奖金30%,最后警告(含)以上处分者扣当月奖金的100%。

二、请假

员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填写请(休)假单,经批准后生效。3天以内的假期由部门经理批准生效,并报备人力资源部;3天以上的假期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一个月以上的'假期还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休)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假期的种类

1、法定假期:员工在本酒店任职期间每年可享有十天法定假期,其中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2、病假:员工生病经市级以上医院医生建议,正常情况下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病假,紧急情况下,可先休病假,后补办手续。病假期间将扣发病假当日工资,但员工病假期间月工资不低于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3、事假:员工如有正当原因需要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三天以下(含三天)者,由部门经理批准;四天以上(含四天)者,须在部门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生效,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后补办事假手续时,须在上班后的三日内详细说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认可,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生效。事假期间将按规定扣发工资。

4、产假:正常分娩为90天,难产假加15天,晚育又领独生子女证的(须将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呈交人力资源部),产假延长到120天。男员工配偶可休有薪假3天。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

5、婚假: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假为3天;晚婚婚假为15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须将结婚证复印件呈交人力资源部。

四、加班

酒店因经营需要安排员工超时工作或在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休或补薪。

如遇法定假期正常上班或部门安排值班者,按加班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发放加班工资。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因管理的需要日常延时工作或节假日值班的不计加班,由酒店另行安排时间休息。

五、补休

员工补休由部门灵活安排,原则上员工本月加班时间应在下一考勤月补休完毕,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休假的,经酒店批准同意后允许累积到下月,部门应适时安排补休。本年加班时间(除12月份所产生的加班时间外),不跨年度补休。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餐厅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十

总则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之内未到,罚款五元;迟到10分钟到30分钟,罚款十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班签字登记方式。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字,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需接受罚款十元。

第五条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七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

第八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九条员工请假需在办公室填写请假条备案,惩罚程度视事假、病假而定。

第十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出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请假时,应向行政部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

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行政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9年9月18日。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十一

1、被考勤人员: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2、考勤地点:公司办公室走廊。

正常工作日内,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脸识别考勤,具体考勤时间: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时间调整,则另行通知。

1、考勤机全天固定位置开机,被考勤人员只要上班,不论迟到与否,均须录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钟内录面像考勤计为迟到,超过30分钟计为缺勤,既无面像又无请假单者计为旷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录面像考勤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负责考勤人员于每月1日上午9点前,将上月相关人员记录上报至办公室,便于汇总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办公室将上月员工上下班人脸识别考勤记录送给公司财务科,财务科按相关规定对缺勤、旷工行为进行处罚。考勤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和年终考核考评的依据之一。

(一)请假。凡需请假不能考勤的,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

1、请假半天以内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留存办公室备查。2、请假超过1天(包括1天)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须提前填写《出差审批表》。如单位正常业务出差的,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留存办公室备查;如开会或其它出差,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三)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考勤的,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并补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审批表》(特殊情况包括:1、因公突击开会、出差、外出办理急事等来不及办理相关手续的;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时上班的;3、因处理突发问题不能按规定请假的;4、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不能按规定请假的等)。

迟到或早退的罚款10元/次,旷工罚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经批准喝酒的罚款200元/次,在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大会上检讨,并降低年终奖金系数。每月全勤的给予一定奖励。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十二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从董事长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钟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

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

(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部负责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行政部专人负责整理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出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勤单应在出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副总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批后以《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办理更正。

8、有关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者,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2天(含)以内者,报请公司行政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请假2天以上,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均应提前向其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待安排好替岗人员,并按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请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应于当日上班时间半个小时内,迅速用电话向其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当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须立即到行政部销假。如行政部岗位抽查发现员工不在工作岗位,又没有请假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间扣发日平均工资;没有正当理由,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计考勤。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承诺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加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量应经分管副总核准后才认可为加班。

10、处罚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考核工资10元。旷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资,旷工半天以上扣发三倍日平均工资,并给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律没有年终奖。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员工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十三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十四

本校内全体在编教职工。

二、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以内(不需代课)经年级组长批准即可。课务自行安排。

2、请假(事假、病假、法定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交教务处批准,如不能事先交请假条的应及时设法通知教务处,事后再补上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课务教务处安排。

3、请病假还必须有医院开出的病假单和购药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4、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工作的,应向学校书面请假,校级领导应向文教局书面请假。

5、教师每学期请事假连续时间不得超过3天,累计不得超过7天。凡请事假者,需向学校递交书面请假报告,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以旷工论处。

三、有关婚、丧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天。婚假按结婚日第二天起计算不间断。

(2)直系亲属(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过世,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假期工资照发。

四、有关产假和节育假的规定。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教师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含产前休假15天。节育假7天。

五、有关病假的规定。

(1)凡请病假者,一律凭正规医院证明,经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生效。急病需立即住院者,应凭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医院证明指乡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医生诊断书、处方和药费凭证)。

(2)一学期病假时间累计15天以上者,可视情扣发绩效工资。(3)无病装病、小病大养、取假证明者、经查实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宜春实验小学2011年8月29日。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十五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劳动纪律,规范管理程序,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记录考勤起止时间。

每学期从学生开学之日起,到期末教师放假之日止,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表、课表及各种辅导和值班安排表进行考勤。

二、请假。

(一)事假:教职工每学期事假限定在5天以内,每次请假不得超过2天,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全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2人,请假除扣除月工作考核分数外,每学期累计5天以内者,不扣钱;6至10天者每天扣10元;10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期末一次兑现。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需持地段医院以上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2、超过三天以上的连续病假,需按有关规定办理齐全手续后方可请假离校治疗,否则按旷工论处。

3、长期病假由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待遇。

(三)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手续。超过部分区分不同情况记录考勤,其中以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为前提,婚、丧、产假需事先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安排后方可准假。经学校同意的函授假,每期不超过5天者,可按出勤对待,不扣月量化分数,但不得享受满勤待遇,超过5天者,须按事假对待。

三、旷工及处罚。

1、凡未上岗或未按时上岗者,一律视为旷工。

2、旷工每天扣除日均工资,按月兑现。

四、考勤记录办法及标准。

1、开学第一周和期末最后一周,考勤按平时的2倍计。

2、无故不按时参加集体活动(如例会、教研活动、组内听课、师生大会、升旗仪式等)的,每次按旷工0.5天计;若事前请假的,计假0.5天。

3、凡无故不上课的,每节记旷工0.5天;若事前请假的,计假0.5天。

4、无故不上一节辅导者(含晨读、早读、晚自习、晚练等),记旷工0.2天;事前请假者,计假0.2天。

5、双休日护校原则上不准请假,值班未到岗者,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手续。

1、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5天的由校长审批,6天以上的按有关程序逐级上报。连续请假连续计算。

2、必须提前请假。凡捎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要认真填写假条,先安排工作,写清起止时间,由顶岗人签字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交教导处登记,凡内容及手续不全者,按误工旷课论处。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到教导处销假,否则按超假旷工论处。

3、请假超假,一般不予补假,确实原因特殊,由当事人申请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准予补假。

4、学校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教职工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各部门干事请假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

六、其他规定。

1、教学岗位由教导处检查登记,安全岗位、宿舍管理由保卫处检查登记,后勤工作由总务处检查登记,其他活动由活动组织者、经办人、带班人员检查登记,做到周公布,月小结。周末统一交教导处汇总,落实兑现。。

2、全期未请任何假者,视为满勤,学校设立满勤奖。

3、对于全期事假在5天以上、旷工在2天以上或病假在15天以上者,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一般不能定为优秀格次,晋级提拔受限。

4、其他未涉及事项,比照相近条款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属校委会。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和《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深化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医院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依靠医院职工办院,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一种重要方式;是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防止领导和医院管理人员滋生腐-败的重要手段;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医院改革和发展,促进医院稳定的重要保证。

院务公开制度是医院依照本细则要求,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医院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廉政建设重要举措,接受职工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要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院务公开栏、院情发布会、党政联席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的医院民-主管理制度为原则,以公开医院的办事制度和深化医院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以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情况。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点专科人员组成。

(4)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情况。

(5)承担的教学任务。

(1)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2)实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向病人或家属提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以及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3)提供门诊患者药品费用清单、数量、单价、金额等。

(4)医疗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1)向住院病人或家属提供病历查询、复印等医疗服务的程序及咨询电话。

(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门诊医生的出诊安排等。

(3)预约挂号方式、门诊诊疗项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节假日值班安排。

(4)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5)公开特需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服务对象。

(6)医院门急诊部、职能科室、住院部各病房的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线;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等。

(1)能够有效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进行病情告知。

(2)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特殊诊疗服务的流程、费用及有关事宜。

(3)向患者告知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及报告等有关服务内容。

(4)向患者告知辅助检查前的注意事项。

(1)医务人员佩戴名牌上岗。

(2)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3)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标准。

(1)有关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医院建设、学科建设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2)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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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十七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xx市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改【】51号)精神,以及《xx市开平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工。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工x年1月至12月份绩效工资总量的3%的总额。

(一)特殊补助,需提前从3%支出部分。

1、仪器管理员6元/月。

2、体育教师补助6元/月。

3、体育教师早晚训练30元/月(依据实际发生发放)。

(二)按学校量化分配。

将3%里除去以上专业教师应发金额剩余的金额,按照《河东小学教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给每位教师赋分,等化成奖金发放。

1、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按相关文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我校按照工作的责任大小和难易程度,依据量化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

3、我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且一致通过绩效考核方案。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十八

一、上下班时间:上午8:15-12:00;下午为14:00-17:30、签到超过20分钟后为迟到、超过1小时后为旷工,签退提前20分钟以上为早退、1小时以上为旷工,不签到(退)视为旷工。迟到3次、记旷工1天,早退2次、记旷工1天。

二、个人全年出满勤者,年度考核时可结合工作实绩给予表扬。

三、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半年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旷工累计超过10天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四、旷工、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连续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

五、全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者,年度考核时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全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六、考勤管理人员必须实事求是、秉公正直、当日及时记录考勤;不能徇私舞弊,将矿工、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为正常出勤。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考勤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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