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大全1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22: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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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值得拥有一份总结,它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里程碑。建筑总结时应注意哪些关键点?有没有一些实用的技巧和经验可以分享?在这里分享一些具有启发性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灵感。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一

我在房间认认真看书时,突然,门慢慢地打开了,怎么会突然打开呢?应该是风吧!我这样认为。突然在我面前出现了一个人,我吓了一跳,等我慢慢地平静下来,定睛一看,原来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哈利波特!我这么想着。于是,我轻声地问了一句:“请问,你是拥有着强大魔法的哈利波特吗?”他谦虚地说:“不,不,你只有答对一半,我是哈利波特,但没有强大的魔法。”我吃了一惊,就跟他做了个自我介绍:“你好,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上四年级了。很荣幸见到你,但我有个疑问,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呢?”他亲切地对我说:“因为我是想来看看除了我们这一类的人是怎样生活的。”“那好吧,我带你出去走一走……”于是,我带着哈利波特参观了我的学校和周边有趣的地方。

第二天,哈利波特突然问我:“请问你想去魔法学校吗?”我一听,惊讶极了,连连点头,说:“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想啦!”哈利波特拿出魔法棒,“嗖”的一声我们便到了一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突然,赫敏和罗恩向我们迎面跑来。哈利波特向他们介绍了我,赫敏和罗恩亲切地向我打了个招呼:“你好,这位从中国来的'小女孩!”“你好,我在书上看到过你们俩,今天能和你们本人见面,实在是太高兴啦!”

他们三人带我来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那里的老师们和邓布利多校长都聚集在一起开会,我敲了一下门,走了进去,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我身上,我向那些老师们做了个自我介绍。听了我的介绍,和蔼的老师们及魔法学院的校长都点了点头。下午,校长找我到办公室里,高兴地对我说:“这位中国女孩,你被正式录取了。”顿时,我心里洋溢着说不出的高兴。

从此,我开始学习魔法,和同学们一起上课。每天发生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二

文章摘要:这时,我激发、鼓励他们将自己喜欢的季节写下来,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伴着这一路明媚的春光,我们正好还乡。他一手创建的南益集团,在短短的时间里成为了世界大财团。童年时,我曾经写过一封“遗嘱”!下雨天,院子里、村道里全是烂泥巴,一脚踏下去,鞋子就陷在里面再也拔不出来了。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后来,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美好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起。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三

《西游记》约出现于十六世纪七十年代我国明代中叶,它和比它先前出现的《三国演义》《水浒转》以及后来的《红楼梦》,都是我国明清时期最有代表性、最著名的长篇小说。而《西游记》的出现标志了中国古代小说艺术的辉煌,直到现在成为了中外朋友所熟悉和喜爱的文学作品。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非孙悟空莫属。身份不凡的他,从仙石中迸裂而生,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就连玉帝也垂赐恩慈曰:“下方之物,乃天精华所生。”

刚出生就不一般的他,决定了他一生都不平凡。自封为王,叫美猴王,称作齐天大圣。紧紧接着的是拜师傅,学本领,闹天宫,闯龙宫,闯地府、斗神仙、斩妖魔。可以看得出孙悟空多么乐观、机智、坚定。因此,他也成了《西游记》的一大看点。

孙悟空在威严的天宫下,也敢于与天兵天将一决雌雄;李天王率领十万天兵与他对峙,悟空仍是有勇有谋,毫不畏惧;在三打白骨精中,他又善于钻入敌手肚内制服敌人;在与二郎神中的对战中,孙悟空变幻莫测,简直是神通广大。

无论从孙悟空的身份、称号、事迹、性格还是本领来看,都是十分一流的。

你们喜欢齐天大圣孙悟空吗?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四

我喜欢灰姑娘,因为她身处逆境,但仍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并在小动物的帮助下,最终赢得了王子的爱,成了美丽的王妃。“无论你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请你微笑着面对”恐怕就是灰姑娘的理念。

她经常帮助那些小动物,因此交了不少朋友,它们陪伴着灰姑娘,帮她干活,跟她玩耍,她生活得充实而快乐。

读完灰姑娘的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她的坚强、自信、智慧和爱心。她坚强,因为她勇于攀登;她自信,因为她笑看人生;她用有智慧,使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男生贾里》,里面的主人公贾里我最喜欢了。

一次,在家庭会议中,妈妈封贾里为“总司令”,就只是帮家人刷碗和做点家务。妈妈在刚进门口的地方挂了一块小黑板,她是小黑板的“代言人”。你们一定会奇怪,那么小的黑板是干什么的呢?它是记录“总司令”做事的评价。

“总司令”做完几天后,贾里不想干了。于是,他命令妹妹贾梅去刷碗。贾梅不想去,但哥哥还是有点威信的,她还是去了。但是,第二天,小黑板上的评价变化了,上面写着:“总司令做事不认真,原因是妹妹摔坏了4个盘子和4个碗。”看来贾里耍小聪明,却弄巧成拙。看来自己的事还是要自己做啊!

贾里还有一些狡猾。有一次学校要举行英语比赛。他们推小鲁去比赛。可小鲁不去,后来他们录下了老师的声音推他去。他还是去了。你们会说,这谁不会啊。但贾里和你们想像的不同,他是天真的。

你们要是看完这本书,也会喜欢上贾里的。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五

我最喜欢的书中的人物至今为止已经红遍了全球,他的额头上有一道神似闪电的疤痕,常常戴着一副破烂的圆形眼镜,父母英年早逝……不用我多说,大家也知道他是谁了吧。不错!正是jk.罗琳笔下的一个传奇——哈利.波特!

他很可怜,从他有意识开始他就在姨父姨妈——德思礼一家中生活。他们隐藏了哈利父母是被杀人魔王伏地魔所杀的真相。而且他们根本不把哈利当个人来看,对待他就像在对待一个怪胎来使唤,无论是洗碗还是扫地,风吹还是雨打,几乎所有的家务活都包在他身上,可即使这样,他的姨父姨妈还不让他有一个房间,只让他睡在储藏室里,甚至连衣服都是表哥达力穿不下才给他的。他的表哥达力更是惹人厌,他常常带着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一起欺负哈利,让哈利下不了台……可以说,哈利在姨父姨妈家根本没有过一天好日子。

这些日子直到哈利11岁生日那天,德思礼一家的木门突然破碎,一位叫海格的巨人破门而入,告诉了哈利前的'真相以及哈利是一名巫师,还把他带到了最有声望的巫师学院——霍格沃茨!

到了霍格沃茨,与德思礼一家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因为那里的巫师都知道哈利在还是婴儿时,不知什么原因,哈利没有被伏地魔所杀死,反而使伏地魔不见踪影。他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所有人都尊敬他,他还收获了两名挚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破碎了伏地魔一次又一次的美梦。当伏地魔旭日东升、卷土重来想杀掉哈利时,他们不但没有抛弃哈利,反而助他一臂之力,用过人的智慧打败了伏地魔。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六

岳飞,出身于农家,在抗金战火中成为一名出色的将领,他的部队纪律严明,“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人称“岳家军”。他是一名抗金英雄。面对兀术精锐骑兵15000人,他面不改色。只令手下步兵,手持大刀,冲入敌阵,上砍骑兵,下砍马腿。充分体现了岳飞勇往直前、智勇双全。

在岳飞小时候,就怀着报效祖国的梦想。在参军前,岳飞的母亲在他的后背刻上了四个大字,“精忠报国”。

岳飞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没有玷污他后背上的四个大字。这不由得让我想起,父母们整天辛苦赚钱,也不是为了让我们长大后,成为有用的人。可我们有的人却让父母们失望、伤心。我们应该向岳飞学习。学习他勇往直前、廉洁正直的高尚品质和精忠报国的精神。

有人问过岳飞:“什么时候才能天下太平?”岳飞慨然答道:“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便可太平。”不错啊!正因为文臣爱钱,武将怕死。天下才不太平啊!

每次挑起战争的人不都是为了名和利吗?而岳飞却不那么做。他作战勇敢、不慕名利,是一名忠臣。可最后却被奸臣秦桧所害。

我喜欢岳飞,敬重岳飞,但更喜欢、敬重他精忠报国、廉洁正直、勇往直前的高尚品质。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七

我一睁眼,眼前就是一个寒冷的圣诞节的夜晚,大雪纷纷扬扬地飘着,路面变成了泥泞的雪地。家家户户都点上了五颜六色的蜡烛,桌上堆满了美味佳肴,家人都聚在一起吃着大餐。忽然,印入眼帘的是一个披着头发,赤着双脚,双手冻得发紫的小女孩。她衣衫褴褛,手上挎着一个小竹篮,篮子里放着一把火柴,啊,那不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吗。小女孩一边走一边喊“卖火柴,卖火柴”,可是,不管她如何的叫喊,没有人回答一身,路上只有急急匆匆回家过节的人们。

我跑了上去,一把拉住了小女孩,一大串的问题从我的嘴中冒了出来,女孩哭泣地说“我妈妈生病躺在家里,他们都等着我卖完火柴回去,用这点钱买个面包,大家都整整一天没有吃东西了。”我赶紧说“快上我们家吧,我们家会有许多人来帮助你的。”女孩哭着说“不行呀,如果我走了,妈妈和弟弟妹妹怎么办呀···”

“洋洋,快起来了,你这样睡会着凉的。”啊,原来是一场梦呀,看着温暖的家,慈爱的妈妈,我的心中充满了暖意。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八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袁弘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这四句诗是《包公案》的题诗,让人读来思绪万千。《包公案》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讲的是清廉公正的包公如何用他的智谋破获一宗宗奇案的故事。

在寒假里,我读了这本书,不禁穿越到了宋朝,走进了公堂,与包公一起审理了王婆。只听到王婆说到:“袁秀才妻子张氏,陪同丈夫前来赶考,住在我的店里。前几天去写状子,碰见了曹大国舅,差点被打死。”包公审理明白后,琢磨着先捉住大国舅审问。于是便装病不上朝。

待大国舅到包府,张氏便指认大国舅,其虽拼死抵赖,但包公仍将其押入大牢。

此时,我不禁为包公的智谋与精明啧啧称奇,对他赞叹到:“包大人真是英明啊!”但包公十分谦虚,他拱手作揖:“哪里哪里,实在是不敢当啊!”

之后,大国舅被判处死刑。得到消息的太郡夫人连忙亲自带着诰文来到开封府,为国舅求情。包公不但不为所动,还将诰文一把撕碎。后来,太郡夫人连同皇后和一些文武大官来开封府求情,但都被包公严词拒绝了。我看包公如此得罪众人,怕因此影响了他的前程,忍不住劝他:“包大人啊,公正固然重要,但你如此得罪官臣,只怕今后是不会好过啊!”包公十分严肃,看着我,义正言辞地说:“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听到这儿,我十分感动:包公不畏权贵,坚持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做事,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新学的课文《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张思德,还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不也都是不顾一切地为人民吗?他们身上有着蛮强的赤子情怀,感动了无数人。

老师的话:包拯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包拯之名,成为清廉的象征。包拯做过许多有益于百姓的好事,“不爱乌纱只爱民”,赢得了世人的敬仰。包拯断案的故事最为精彩,传播之广,溶进了人们炽热的“包公情”。你的这篇读后感,最大的亮点在于将自己融入了书本,与主人公进行对话,你的劝解,与包公的拒绝,在你一言我一语中,包公刚正不阿、秉公执法跃然纸上。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九

是在笑猫日记中的麻花儿,她是一只幸福的鸭子,她虽然没有美丽的外表,但是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她遇到一点点小事就会感动,所以她的生活充满了幸福。

我被她感动的是件有:麻花儿默默地喜欢上了一只英俊的黑鸭子,她每天都会去看他一眼,这一天便划上了一个圆满地句号。在盛夏的夜晚,她唱着情歌,去看望黑鸭子,可失败了。在笑猫的帮助下,她站在遥控车上,想一只欲翅展飞的天鹅,她终于得到了黑鸭子的心,和他一起游泳还有一件事,麻花儿看见笑猫掉进水里了,便进去救他,她想起了以前有一只腿受伤的小狗拖拖想去她家玩,可那只小狗不会游泳,便一直不能去她家,如今她知道自己能背笑猫,就一定可以背拖拖,她怪自己以前怎么没有试一试呢?这是她的特点,把坏事变成好事。

除了这些事,她还鼓励笑猫去跳荷叶,跳不上就去救他,还帮马小跳他们摘桃子,还不管刮风还是下雨,她都会陪张达的外公玩一种叫套花环的游戏,可以看出她对人生的积极态度。

我喜欢麻花儿,喜欢她对人生没有抱怨,还喜欢她乐于助人的性格。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十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各不相同。有人喜欢游泳,有人喜欢跑步,有人喜欢爬山,有人喜欢跳远,而我却喜欢读书。

书可以给以人乐趣,书可以给人知识,书也可以让人开拓视野。我就是个小书虫,每天都挤出一定时间去看课外书。

从上幼儿园大班,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绘本,其中有一本书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我看的津津有味。每一天放学到家,都要拿起这本书看几页。

在我九岁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百货大楼”闲逛。我一眼就看到了图书馆,如脱了僵绳的野马一般飞奔过去,有很多很多书本,琳琅满目,我的眼睛都快装不下了。科技类,军事类,漫画类,作文类……我随手拿了一本科技类,我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知识吸引住了,完全不知道爸爸妈妈什么时候走了,我和爸爸妈妈走散了。

于是便跑到播音台求助,爸爸妈妈听到了播音阿姨的声音,很快就返回来找到了我。爸爸妈妈和我走散以后心急如焚,非常担忧,可我却像没事般的对妈妈说:“妈妈,能给我买一本科技书和一本作文书吗?”妈妈说:“你可真是一个小书虫,给你买了吧。”

毛爷爷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样感觉快乐极了。

我要永远快乐的读书,当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虫。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十一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弗瑞丝老师,她来自《神奇校车》里,是一个很古怪的老师。她经常带同学们到意想不到的地方去疯狂的探险,比如说:去火山里看岩浆、去海里看鲨鱼、去龙卷风走廊看龙卷风、去云层里看冰雹、去天空看雷电。

弗瑞丝老师的头发卷卷的,所以同学们都亲切的叫她卷毛老师。每次上课前同学们都会看她穿什么图案的衣服,再猜她今天又要带大家去什么奇怪的地方。有一次她穿着带着鲨鱼图案的衣服来了,同学们都吓坏了,说:“糟糕!今天完了,难道我们是要去看鲨鱼吗?我的天啊!”

她有一辆看起来很古老,但实际不得了的校车!她的校车可以变小、变大,可以变成直升机、潜水艇、冲浪板,还可以变成太空飞船呢!

弗瑞丝老师为什么要带同学们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呢?那是因为这样能让同学们留下的印象会很深刻,让同学们学到更多的大自然的奥秘,我喜欢这样的弗瑞丝老师。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十二

《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是,他一个人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28年,在这28年中,鲁滨孙克服了没有食物、没有住处、没有衣服、身患疾病等种种困难,坚强的活了下来。他这种不向困难低头、勇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令我敬佩!

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一些困难,可不是每一个困难我都能积极的面对,有的时候很想放弃,可是每次我想放弃的时候,我都强迫自己和鲁滨孙比一比,把我的困难和鲁滨孙的困难比一比,再用我的做法和鲁滨孙的做法比一比,这样一比,我就真的感到无地自容,马上打起精神勇敢的去面对了。

有一次,老师让做一个能装很多东西的容器,要求第二天交。回到家里,我迅速的做完了其他作业,就开始制作我的小容器了。开始的时候,我情趣盎然,按照我脑子里想的努力去实施,可是,想得容易,真正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做来做去总是不理想,就是做不出自己所想的那个效果。尝试了几次,我终于不耐烦了,干脆把工具往桌子上一扔,身子往后一仰,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倒在沙发里。心想:不做了!大不了明天挨批评。坐了一会儿,心情很烦躁,就在脑子里和鲁滨孙对话:喂,鲁滨孙,如果你是我你会放弃吗?放弃?你的困难有我的困难大吗?如果你像我一样漂流到一个孤岛上,面对困难是放弃了,想想后果会是什么?是呀,与鲁滨孙的困难相比,我的困难算得了什么?面对那么大的磨难,鲁滨孙都没有放弃呀!如果他当时放弃了,面对他的会是什么?恐怕只有死亡。今天,面对这么一点点困难我就放弃了,将来怎么可能迎接更大的挑战?想到这里,我静下心来重新拿起工具认真的做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而我在一次次的尝试之后,终于做出了自己满意的作品。

第二天,我的作品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的赞叹,我的心里甜滋滋的,那是一种战胜了自我之后的喜悦。我仿佛也看到了鲁滨孙那赞赏的微笑。

鲁滨孙,我的好榜样,你那种永不言弃的精神时时激励着我,我也要向你一样做一个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人。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十三

我在房间认认真看书时,忽然,门慢慢地打开了,如何会忽然打开呢?应该是风吧!我如此觉得。忽然在我面前出现了一个人,我吓了一跳,等我慢慢地平静下来,定睛一看,原来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哈利波特!我这么想着。于是,我轻声地问了一句:“请问,你是拥有着强大魔法的哈利波特吗?”他谦虚地说:“不,不,你只有答对一半,我是哈利波特,但没强大的魔法。”我吃了一惊,就跟他做了个自我介绍:“你好,我是一个非常一般的女生,上小学四年级了。非常荣幸见到你,但我有个疑问,你为何会来到这里呢?”他亲切地对我说:“由于我是想来看看除去大家这一类的人是如何生活的'。”“那好吧,我带你出去走一走……”于是,我携带哈利波特参观了我的学校和周围有趣的地方。

第二天,哈利波特忽然问我:“请问你想去魔法学校吗?”我一听,惊讶极了,连连点头,说:“假如可以的话,当然想啦!”哈利波特拿出魔法棒,“嗖”的一声大家便到了一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忽然,赫敏和罗恩向大家迎面跑来。哈利波特向他们介绍了我,赫敏和罗恩亲切地向我打了个招呼:“你好,这位从中国来的小姑娘!”“你好,我在书上看到过你们两个,今天能和你们本人见面,实在是太开心啦!”

他们三人带我来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那里的老师们和邓布利多校长都聚集在一块开会,我敲了一下门,走了进来,所有些目光都聚集在我身上,我向那些老师们做了个自我介绍。听了我的介绍,和蔼的老师们及魔法学院的校长都点了点头。下午,校长找我到办公室里,开心地对我说:“这位中国女生,你被正式录取了。”顿时,我心里洋溢着说不出的开心。

从此,我开始学习魔法,和同学们一块上课。天天发生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十四

“他,一代乱世英雄,以微弱之身起兵靖难,讨董卓、伐袁术、杀吕布、降张锈,灭袁绍。“这是易中天老师对这位历史人物的评价。可是每当世人说起他来,却总是能首先想到他的奸诈歹毒。不过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正因为他有他自己独特的优点,才赢得了鲁迅的那句“至少是一个英雄。”而在我的心中,他的优点也绽放着自己独特的光芒。

他的故事,早已深深烙印在人们的心中。

历史上,曹操刺杀董卓失败,逃到吕伯奢家寄宿。当晚,吕伯奢出去买酒,并吩咐家人杀猪招待他。看曹操无意听见吕伯奢的家人说到“先绑了再杀”,并且听见了磨刀声,以为这家人要加害于他。于是大怒,抽刀杀死了吕伯奢一家。同行的陈宫怪他太狠毒,他却说出了那句得到历代人唾弃的负心话。

这件事让我们感受到的,多是曹操的狠毒冷酷、不分是非和过强的怀疑心。不过,这也不完全是他的错。他正在被朝廷追杀,怀疑是难免的。并且在得知自己误杀好人时,他也是无限哀伤与后悔的。至于他杀了人便逃走,也是情理之中。一个胸怀统一天下的大志却还未实现的人,怎么能坐在这里等吕伯奢回家后看到亲人全部离去怀恨将他斩首?而他的那句“宁我负天下人,勿让天下人负我。”不仅体现了曹操的狠毒自私,也体现了曹操的坦率。天底下无数的伪君子不敢明说这句话,但事实上却是这么做的。曹操不怕别人的评论,敢于坦白,这难道不是他百缺的一优吗?而他错杀了人,却明白不能因此自暴自弃,所以就这么说来自我安慰,自我开脱。他虽然狠毒,但是却坦白,不虚伪。这也是他身上最大亮点。

再说说许攸来投奔曹操的时候,曹操光着脚迎了上去。他对许攸说:“真是太好了,你来了,我的事就解决了!”这则体现出曹操是个善于任用贤人的明君。而至于赤着脚,有人说是曹操对许攸的不敬,可我觉得不是这样。在古代,赤脚大概是一种礼仪,就像面对天子,一介草民是绝对要赤脚觐见的;而官员则按照档次传不同的鞋觐见。所以,曹操赤脚迎接许攸,很可能是为了表达他对许攸的敬佩和尊重。所以说,曹操也是一个善用贤人,厚待贤人的人。

曹操的优点数不胜数,他机智,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控制局势:他胸怀宽广,因为他对不忠于自己的关羽手下留情;他胸怀豪情壮志,因为他在决战前夕在大海边吟出名篇……曹操的身上散发着无与伦比的魅力,让我不得不深深感叹这位人才。

回首两千年,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无论说他是奸雄、奸贼,还是英雄、大丈夫,曹操身上的光芒永远都不会磨灭,在历史的书卷中,他永远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十五

(一)。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书,里边有各种类型的主人公。在他们里边有调皮的马小跳;有美丽的灰姑娘;还有神奇的哈利波特。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机智、勇敢的鲁宾逊。

鲁宾逊从小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做一位航海家,开着船到世界各地旅行。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他终于获得了机会和朋友一起开船旅行,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次旅行充满了多大的危险。在旅行中,有一次遇到了风暴,终于,在船被掀翻的那一刻,鲁宾逊用他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并且在这里生活了下来。在这个小岛上,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用自己的双手造了两处房子,又做了许多家具。后来,鲁宾逊发现对面的野人岛有把俘虏抓来这座岛上吃的习惯,便千方百计地救出一名野人的俘虏,取名“星期五”。有一次,鲁宾逊发现一只船触礁了,船长和两名船工被船上的坏蛋抓了起来。鲁宾逊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了他们,并帮船长夺回了船,最后,鲁宾逊和船长一起带着“星期五”回到了久别二十八年的故乡—英国。

这篇小说让我相信了一句话“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或是行为,甚至能拯救一个人。”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刚毅,他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与开拓进取。我们都要学习鲁宾逊这种自立、创新与开拓精神,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要镇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想出最好的办法。

我平常的依赖性很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主动去思考解决的办法,都是父母一步步引导去做的,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才明白,只有自己动脑筋去解决事情,才是等到真正的成长。在逆境中求生存,在顺境中多积累,像鲁宾逊一样做一个机智、勇敢、敢于挑战与创新的人。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时候更要多学知识,为我们的未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成长后为伟大的祖国做出应尽的贡献,让中国永远强大、富饶!

(二)。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姑娘,我家有许多令我喜爱的书:有《特别关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心是小鸟》、《成语大全》、《小百科》、《冒险小虎队》……但是,最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更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中的主人:机智、聪明但又顽皮的小天王:“马小跳”。

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认识这个小天王:“马小跳”吧!

马小跳的生日是1995年8月8日(属猪),血型是d型,狮子座,如果马小跳像正常的小宝宝在妈妈的肚子里待上十个月,本来可以和他爸爸马天笑同一天生日的,但是他偏偏待了11个月,于是成了马天笑先生的一个遗憾。

马小跳是一个直率、认真、聪明、机智、顽皮、勇敢、诚实的小男子汉,每次做错事儿,都不会隐瞒、撒谎。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小男子主义。

他还是一个聪明,为民的小男孩,曾在“市长”竞选中,打败了丁文涛、林子聪等众多“高材生”,还有一个阵容超大的“跳跳糖”,跳跳糖”的队长居然是学校的高等舞蹈学生夏林果。马小跳在竞选中,曾到民间做过多次“民意调查”,可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超级市长”啊!

我很佩服马小跳的勇敢,在去奶奶家过暑假时,敢和猪杀黑熊、活埋果子狸、活捉娃娃鱼的坏人们作斗争,不顾生命危险。

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但是最最让我“疾迷”的是直率,认真、勇敢、聪明、机智、顽皮的马小跳。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取马小跳的“长”,补我自已的“短”。

(三)。

《三国演义》是中国灿烂文化中的一块瑰宝,书中有名有姓的“英雄”就有1191人,既有羽扇纶巾的诸葛亮、谈笑间灰飞烟灭的周瑜、“马中赤兔,人中吕布”的吕奉先,更有像曹操、刘备、孙权等一大群左右中国命运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号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

曹操是年少就有为立志救国的将领。35岁经历了人生第一个重大事件“董卓之乱”。董卓带兵进京发动政变,诛杀宦官集团“十常侍”,囚禁了汉少帝,毒死汉献帝母亲。曹操心忧国家和百姓,拒绝了董卓高官厚禄的拉拢,辞职回到家乡陈留,散尽家财,组织义军率先讨伐国贼董卓,(.)这就是曹操“陈留起兵”的故事,青年的曹操就这样走上了历史的大舞台。

曹操是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诸侯,曾三次发文征集人才,并提出使用人才“唯才是举”。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十六

你一身青丝绸缎,威风凛凛,俨然一个人间侠客。看到你我异常激动,回忆着你那精美绝伦的诗篇,不由得感慨万千:人如其文,人文合一,不愧是诗仙!

你不喜欢拘泥于一个角落,就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游子,远居他乡,任你放旷的步伐踏遍大半个中国。无眠时你独站窗前,望着皎洁的月光,在俯仰之间吟唱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赏月的清喜和思乡的苦闷全融在这千年名句中。

你一身浩然正气,犹如一片高傲、洁白的云彩,飘飘然来到了大唐。哎,对了,你的仕途很不如意,生活总好与你开玩笑,给了你一把困难的枷锁,让你满身才华无有用处,可你依然“乘风破浪”,不惧艰难险阻,一往无前,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追求着,不懈地努力着,坚信着“天生我材必有用”,直挂起人生的航帆,给这个时代带来了无数的文学宝藏和财富,让这个时代的天空中彪炳着诗仙的豪迈和色彩。于是盛世大唐留下了你豪放的足迹、奔腾的文字、沸腾的热血。你长袖一甩,大笔一挥,就铸就了大唐的半壁江山,辉煌了盛唐的文明。

我现在还在疑惑一个问题:如果在这个历史文学的大舞台上,没有了你的存在,那么这个舞台将是多么的黯然失色啊!多情的你对友人情深一片,王昌龄被贬龙标,你不能远送,便将此情遥寄明月,伴随他前往夜郎西。

你与月为伴,以酒为友,将洒脱的情怀,未酬的壮志奔放地挥洒,值得我用一生去品味。你的情怀是我心灵的寄托、前行的路标。你诗仙的鼎鼎大名早已铸刻在后人心中。时隔一千多年,却觉得你与我并不遥远――我们相约在这一刻。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十七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书,里边有各种类型的主人公。在他们里边有调皮的马小跳;有美丽的灰姑娘;还有神奇的哈利波特。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机智、勇敢的鲁宾逊。

鲁宾逊从小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做一位航海家,开着船到世界各地旅行。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他终于获得了机会和朋友一起开船旅行,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次旅行充满了多大的危险。在旅行中,有一次遇到了风暴,终于,在船被掀翻的那一刻,鲁宾逊用他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并且在这里生活了下来。在这个小岛上,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用自己的双手造了两处房子,又做了许多家具。后来,鲁宾逊发现对面的野人岛有把俘虏抓来这座岛上吃的习惯,便千方百计地救出一名野人的俘虏,取名“星期五”。有一次,鲁宾逊发现一只船触礁了,船长和两名船工被船上的坏蛋抓了起来。鲁宾逊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了他们,并帮船长夺回了船,最后,鲁宾逊和船长一起带着“星期五”回到了久别二十八年的故乡—英国。

这篇小说让我相信了一句话“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或是行为,甚至能拯救一个人。”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刚毅,他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与开拓进取。我们都要学习鲁宾逊这种自立、创新与开拓精神,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要镇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想出最好的办法。

我平常的依赖性很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主动去思考解决的办法,都是父母一步步引导去做的,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才明白,只有自己动脑筋去解决事情,才是等到真正的成长。在逆境中求生存,在顺境中多积累,像鲁宾逊一样做一个机智、勇敢、敢于挑战与创新的人。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时候更要多学知识,为我们的未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成长后为伟大的祖国做出应尽的贡献,让中国永远强大、富饶!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姑娘,我家有许多令我喜爱的书:有《特别关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心是小鸟》、《成语大全》、《小百科》、《冒险小虎队》……但是,最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更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中的主人:机智、聪明但又顽皮的小天王:“马小跳”。

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认识这个小天王:“马小跳”吧!

马小跳的生日是1995年8月8日(属猪),血型是d型,狮子座,如果马小跳像正常的小宝宝在妈妈的肚子里待上十个月,本来可以和他爸爸马天笑同一天生日的,但是他偏偏待了11个月,于是成了马天笑先生的一个遗憾。

马小跳是一个直率、认真、聪明、机智、顽皮、勇敢、诚实的小男子汉,每次做错事儿,都不会隐瞒、撒谎。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小男子主义。

他还是一个聪明,为民的小男孩,曾在“市长”竞选中,打败了丁文涛、林子聪等众多“高材生”,还有一个阵容超大的“跳跳糖”,跳跳糖”的队长居然是学校的高等舞蹈学生夏林果。马小跳在竞选中,曾到民间做过多次“民意调查”,可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超级市长”啊!

我很佩服马小跳的勇敢,在去奶奶家过暑假时,敢和猪杀黑熊、活埋果子狸、活捉娃娃鱼的坏人们作斗争,不顾生命危险。

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但是最最让我“疾迷”的是直率,认真、勇敢、聪明、机智、顽皮的马小跳。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取马小跳的.“长”,补我自已的“短”。

《三国演义》是中国灿烂文化中的一块瑰宝,书中有名有姓的“英雄”就有1191人,既有羽扇纶巾的诸葛亮、谈笑间灰飞烟灭的周瑜、“马中赤兔,人中吕布”的吕奉先,更有像曹操、刘备、孙权等一大群左右中国命运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号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

曹操是年少就有为立志救国的将领。35岁经历了人生第一个重大事件“董卓之乱”。董卓带兵进京发动政变,诛杀宦官集团“十常侍”,囚禁了汉少帝,毒死汉献帝母亲。曹操心忧国家和百姓,拒绝了董卓高官厚禄的拉拢,辞职回到家乡陈留,散尽家财,组织义军率先讨伐国贼董卓,这就是曹操“陈留起兵”的故事,青年的曹操就这样走上了历史的大舞台。

曹操是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诸侯,曾三次发文征集人才,并提出使用人才“唯才是举”的原则,在曹操的努力下,共有102位全国著名的谋士汇集到曹操麾下,更多的武将和军人变成曹操的大军。为留下大将关羽,曹操“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甚至把缴获吕布的“赤兔马”送给关羽。才促成了今后华容道关羽放曹操一马的故事。

曹操是坚韧不拔克服困难的统帅。在赤壁之战中曹操十万军队在赤壁被孙刘联军大败,损失惨重,几乎匹马退回北方。但曹操没有学习楚霸王项羽拔剑自刎,而是效仿越王勾践,继续在北方发展自己的力量,终于成为三国中力量最强大的一方,并建立起了曹魏政权的雏形,为最终统一三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曹操是豪迈奔放胸怀天下的文学家。《观沧海》、《龟虽寿》都是国人耳熟能详的不朽名着,特别是《短歌行》中,曹操振聋发聩地说出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把满腔的人生抱负,为理想献身的英雄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我喜欢曹操,正是喜欢他的年少立志、奋斗不止、坚韧不拔和重视人才的气质,更是钦佩他胸怀国家、敢为天下先,救国救民于水火中的伟大抱负。正像歌中唱到: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曹操,就是我心目中最大的那个英雄。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篇十八

一天晚上,我抱着四大名著-《水浒传》,睡着了。

倏地,我站在一个四面是湖的地方,左边是森林,右边是山。这个地方易守难攻。哦!这是梁山泊!没等我反应过来,几个小喽喽就叫喊着,把我抓上了梁山泊。紧接着,小喽啰就把我押进聚义堂,会见宋江。

“小兄弟,你为何而来。"宋江面目和善,并与我交把椅子。我走在椅子上,望着眼前那位半真半假的书中人物,说出每个人物必说的台词:“宋江大侠,久仰大名,这次来厮并无恶意,只是想请教您几个问题。“哦,那请讲。"“宋大侠,您为什么要加入梁山泊好汉呢?"我问出了我的第一个问题。宋江目光炯炯有神,语气坚定“我加入梁山泊好汉不仅是为了有安身之处,还因为现在民间有许多奸臣,压迫老百姓。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我加了梁山泊,去为民除害同时招集的全国好汉。”我追问道:“那您要是遇到不测,被抓去拷打,那可是要断筋骨的,而且还会牵扯会你的家庭!"宋江喝了口茶,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但是你也知道,知果我一个人能换一群人解脱,我也死而无憾了,”宋江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兄弟,想要做一个伟大的人,就一定会有相对的牺牲,然而,这些牺牲都是得不偿失的,像我们,在讨伐中有人战死,有人受伤,但总会有更大的收获,往往这些收获比损失的还要多。”

忽然,我从睡中醒来,面对刚才那如梦似幻的一切,尤其是那几句话。是啊!伟大的人必有牺牲,但平凡的人却要听伟大的人指挥,所以说那些牺牲是得不偿失的果然没错!我摸了摸《水浒传》,这次的对活让我收获颇多,希望还是再进入这本书里面,与各种各样的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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