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案款申请书通用 返还案款申请书通用范文(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18: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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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返还案款申请书通用一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 承诺:

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 有权的购房款项。

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 房产给乙方。(后附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合法付款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首先支付甲方定金 写 支付完毕。

乙方支付价款后, 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同时甲方将其原始收款收据及 购房合同到原购房单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原始收据及原始购房合同转交乙方。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项当日,将房屋清理完毕并交付乙方。甲乙双方确 认,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当日,甲方所售房屋的所有权即归属乙方所有。

第五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 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 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月 日

有关返还案款申请书通用二

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

甲方:

乙方:

1、 分期付款或消费贷款(以下简称"分期付款业务"),应贷款人的要求,甲方特申请乙方为其办理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并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2、 乙方接受甲方的申请,同意为其《贷款合同》(具体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垫资代购(本服务仅针对汽车分期业务)

1、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分期付款垫资代购。代购方由乙方指定,并由甲方与代购方另行签订《委 托代购协议书》,代购服务费由乙方代为收取。

2、 甲方申请的贷款无论何种原因不被批准发放的,甲方应自代购方垫付之日起30天内或自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归还代购方的垫付款。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垫付款的,甲方同意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处置后所得款项优先偿还甲方所欠乙方债务。

3、 因乙方对代购垫资款项提供商业履约保证担保。甲方违反《委托代购协议书》约定导致乙方履行担保义务的,甲方同意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处置后所得款项优先偿还甲方所欠乙方债务。

第二条分期付款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分期付款服务,具体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1、 乙方为甲方分期付款推荐合适的贷款人并协助甲方向贷款人报送相关贷款资料。

2、 甲方同意乙方对其进行资信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银行征信查询和提交的贷款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条抵押登记

l、甲方将车辆抵押给贷款人外应当向乙方再抵押。贷款人为第一抵押权人,乙方为第二抵押权人。

2、甲方在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前,应将抵押车辆的购车发票原件、车辆保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 下同)原件交乙方代为保存,并向乙方支付抵押保证金(贷款额的10%)。甲方办妥车辆抵押登记后, 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购车发票原件、保单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由乙方转交贷款人留存。 甲方办理易贷业务的,应在提供贷款资料的同时将登记证书原件交由乙方,抵押登记办妥后由乙 方转交贷款人留存。

3、甲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国产车自放款之日起15天内,进口车30天内)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4、甲方还清贷款及乙方垫付款后,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委托乙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向贷款人领取。

第四条车辆保险

1、 为维护抵押车辆的财产安全,保障抵押物价值,在汽车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甲方应按照贷款 人要求的险种办理车辆保险手续,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贷款人。

2、 在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甲方同意车辆保险(含交强险和商业险,下同)的续保在乙方选择的 保险公司办理,并在保险办妥后及时将保单正本交送乙方,由乙方转交给贷款人留存。

3、 在保险到期之日前未收到乙方续保通知的,甲方应直接到乙方业务网点办理车辆保险手续或通过 电话向乙方咨询办理事宜,因甲方未及时办理车辆续保而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的车辆保险委托其他第三方代理的,由甲方自行与代理方联系保险事宜, 但应在保险到期日前15天内办好续保手续,并将保单正本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转交给贷款人留存。

5、 在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如下一个保险期开始前15天甲方仍未办理车辆保险续保手续或按约 定未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保费的,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支付保费,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甲方承诺 自乙方代付保费之日起5天内归还代付款项。乙方视甲方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代付。甲方未按约定 及时归还垫付款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6、 乙方为甲方垫付保费款项的,甲方按实际垫付金额的0. 06%/天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垫付

甲方未按时归还贷款,乙方履行担保责任代甲方垫付的,甲方承诺自乙方垫付之日起5天内归还垫付款。甲方按实际垫付金额的0. 06%/天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垫付款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第六条债权转让

1、 如贷款人将贷款债权和相关权利(包括抵押权转移、本息、罚息等)转让给乙方的,甲方同意转让行为的效力,乙方受让债权后甲方按债权金额的0. 06%/天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2、 甲方承诺贷款人自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之日起的5天内,向乙方履行还款义务或将车辆交 由乙方质押处置。甲方通讯地址或电话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造成乙方通知不到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代购服务费 乙方向甲方收取代购服务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仅针对汽车分期业务)

2、 代理手续费 乙方向甲方收取代理手续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费用仅限于本协议第二条至第三条约定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汽车按揭代理服务过程中收取的费用。

3、 gps服务费用 乙方向甲方收取gps服务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 履约保证金为保证甲方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2、 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否则由此引起的拒贷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 如乙方要求在车辆内安装gps定位装置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办理易贷分期业务的,车辆必须安装gps装置。gps是抵押车辆的主要组成部分,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擅白拆除,如 gps遭损坏,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将抵押车辆行驶至乙方指定地址由甲方负责维修,如甲方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现甲方存在故意破坏gps行为的,甲方应配合乙方调查。经证实,乙方有权扣押车辆并按违约处理。

4、 按本合同约定归还乙方垫付的款项或按本合同约定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5、 在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甲方连续2次逾期还款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合同存续期内,不定期调查甲方资信状况并视甲方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在甲方车辆内安装gps 定位装置。gps设备是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在贷款结清后应将gps设备予以返还给乙方。

2、 如甲方的资信情况恶化,影响履约能力或抵押物贬值时,有权要求甲方增加相应的担保措施。

3、 对甲方的违约行为,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催收和追偿。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退还的例外条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在甲方出现下列任一违约情形的,不予退还:

在贷款存续期内,出现连续2次或累计3次逾期还款或乙方为甲方产生资金垫付的;

有关返还案款申请书通用三

全文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全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杀;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交费期间内,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交费期满后,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 

指础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分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核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 )项办法处理:(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司。

【基本保险金额】: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个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有关返还案款申请书通用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有权的购房款项。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产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第三条: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

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夫妻双方)、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返还案款申请书通用五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工程款支付及房屋抵押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中的甲方系____________市集宁区“____________”b—33#楼项目的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b—33#楼的重包方,和内蒙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挂靠关系。乙方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系集宁区“____________”b—33#楼的劳务大清包,丙方系集宁区“____________”b—33#楼的木工劳务承包方。乙方从甲方处承包了“____________”b—33#楼的劳务(大清包),丙方又从乙方处承包了木工劳务。

二、根据乙丙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的约定,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百分之六十的工程款,为保证工程款的顺利拨付,甲方自愿以其自有的“____________”b—33#楼2单元二、三、四、五层(均户100平米)四套房屋为乙方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向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承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给丙方拨付工程款伍万元,如到期后乙方从甲方处领不到工程款导致不能给丙方付款,丙方有权将甲方提供的担保物依法出售,将变卖房屋所得价款优先支付丙方的工程款。

四、如果乙方在“____________”b—33#楼主体十一层浇筑之前从甲方处领到工程款并向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万元,甲方可以收回抵押给丙方的房屋中的任意三套,留下的一套房屋在主体浇筑完工后的十日内甲方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返还,甲丙之间的抵押担保关系解除。

五、如果甲方在主体浇筑完工十日内未能结算全部工程款,丙方有权处置这套房屋,甲方无权收回该套房屋。

六、如果在“____________”b—33#楼主体十一层浇筑完工十日前,丙方不得将甲方抵押的四套房屋(“____________”b—33#楼2单元二、三、四、五层)私自出售。如果浇筑完工十日后,乙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

六:本协议的抵押物四套房屋(“____________”b—33#楼2单元二、三、四、五层)仅仅是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担保,与乙丙之间的《劳务合同》没有关系,互不牵涉。

七、如因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给丙方造成的各项损失,丙方有权从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中扣除。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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