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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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篇一
关于**********************工程。
********:
受贵单位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于20**年*月*日—*日在***对************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评审。
********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专家分组工作,仔细审阅了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与设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并结合与会单位领导、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形成了各小组意见。会后,我公司对各小组意见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形成专家组意见,并正式提交给*******(建设单位),请其组织设计单位对专家意见进行研究和讨论,并逐条作出答复。
20**年*月**月,我公司收到了答复意见,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设计单位的答复和深化设计方案进行了复核。评审认为,补充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建设项目内容和规模是否符合可研批复,采用的国家和民航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是否适当,能否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但仍有部分问题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改进。现将具体评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机场大致情况,说明机场区域位置、机场类型、现有设施,以及机场立项、可研、总体规划批复、专项研究和方案征集等情况。
2、详细说明可研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总投资。
3、说明本次提交初步设计评审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等。
4、说明本次提交的初步设计较可研批复新增、取消的项目有:**********。
5、评审后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有:**********。
6、本次提交评审的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为****万元。评审后调整总概算为****万元,与可研批复投资******万元(***工程)相比,调整******万元,调整幅度****%。
二、本次评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总概算表所列子项进行阐述)。
(一)总图工程。
1、描述建设项目与批复的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存在哪些问题。
2、全场地基处理与土石方工程。
说明场区的总平整、碾压面积,总挖方量、总填方量、弃土量,绿化面积等。各功能区土石方处理量。
3、地基处理。
说明场区地基处理方法、处理量。
4、景观绿化。
描述景观设置情况,绿化面积。
(二)飞行区工程。
1、道面工程。
简述飞行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按跑道、滑行道、站坪、服务车道、围场路等不同性质和类别,说明道面结构、工程量。
2、排水工程。
说明排水设施类型、工程量,排水系统平面布局、出水口位置等。
3、桥梁工程。
说明桥梁结构、桥面布置、主要材料、工程量。
4、附属设施。
说明飞行区内各种道路的种类、平面布置、宽度、结构设计、工程量等。
说明围界种类、平面布置、长度等。说明其他附属设施的布置、规模、结构等。
5、需说明的问题。
(1)说明与可研批复相比,新增或评审取消的项目,并说明原因。(2)说明与可研批复不符合的子项工程,说明超规模(或减少规模)的原因以及评审意见。
(3)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原因,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问题。(4)其他问题。
(三)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
说明助航灯光系统类别、规模,电缆敷设情况,灯光监控系统。说明灯光变电站位置、规模、建筑、结构,配套设施设备情况。说明站坪照明灯位置、高度、数量,机位标记牌位置、数量,泊位引导系统情况。
需说明的问题。
(1)说明与可研批复相比,新增或评审取消的项目,并说明原因。(2)说明与可研批复不符合的子项工程,说明超规模(或减少规模)的原因以及评审意见。
(3)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原因,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问题。(4)其他问题。
(四)航站区工程。
旅客航站区工程主要包括:******等。
1、航站楼(1)建筑。
说明航站楼所处区域、建筑构型、面积、层数、使用功能、功能布局、消防分区等,建筑类别、消防等级。
(2)结构。
说明航站楼抗震设防等级,结构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形式,基础形式。
(3)给排水。
1)变、配电系统:说明航站楼供电等级、负荷,电源(含油机)、供电方案(变电所数量,以及主要变电所位置,变压器容量,电源引自方向等);配电方式(含ups)。
2)照明系统:方式、照度。3)防雷及接地系统。(5)消防。
说明消防等级、系统组成、用水量、水源,消防设施等。(6)供冷、供热、通风。
说明航站楼总冷负荷和总热负荷、供冷供热方式及系统组成,冷、热源,通风形式等。
(7)供气。
(8)弱电说明弱电系统。(9)工艺、设备。
说明航站楼值机、行李系统、安检、登机桥、自动扶梯、自动步道、电梯、旅客引导标志系统等。
(10)其他。
2、高架桥及楼前交通描述高架桥尺寸、结构形式。描述楼前交通组织,规模。
3、停车场(楼)。
描述停车场(楼)位置、设计等级、结构、面积、停放布置等。
4、需说明的问题。
(1)说明与可研批复相比,新增或评审取消的项目,并说明原因。(2)说明与可研批复不符合的子项工程,说明超规模(或减少规模)的原因以及评审意见。
(3)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原因,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问题。(4)其他问题。
(五)货运区。
描述货运库位置、组成、面积,相关设施设备配置情况。需说明的问题。
(六)消防救援工程。
1、消防。
描述消防等级,设施位置、规模、设备配置情况。
2、救援。
描述救援等级,设施位置、规模、设备配置情况。
3、需说明的问题。
(七)航管、导航、通信、气象。
1、描述航管楼位置、规模,塔台高度、面积。塔台席位设置,航管设施情况。
2、描述跑道主、次降方向进近方式,导航台站位置、面积、设备配置情况。
3、描述有线、无线通信设备配置情况。
5、需说明的问题。
(八)辅助生产、办公、生活服务设施。
1、特种车库。
说明特种车库建筑面积、位置、结构形式,以及能停放的车辆等信息。
2、飞机客舱服务设施。
说明飞机客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位置、结构形式。
3、机场旅客过夜用房、机场行政办公和生活设施、机场后勤保障设施、机场驻场单位。
说明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抗震等级等。
4、需说明的问题。
(九)供电。
描述总用电负荷,变电站的位置、规模,电源引接、敷设方式,相关设备配置情况。
需说明的问题。
(十)给排水工程。
描述给水、排水设计指标,各类给排水管网走向、长度、管径;供水。
站位置、规模,相关设备配置情况。
需说明的问题。
(十一)污水、污物处理工程。
说明污水、污物处理设施位置、设计标准、规模,相关设备配置情况。需说明的问题。
(十二)供冷、供热、燃气工程。
说明供冷、供热、燃气设施位置、设计参数、规模,相关设备配置情况。
需说明的问题。
(十三)其他工程。
三、评审意见。
专家对***(规范标准、符合性、技术方案)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设计单位对专家意见进行了逐条答复,并相应调整了初步设计及概算。但仍有部分问题需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具体如下:
(一)总图工程(和建设内容和规模相对应)。
(二)飞行区工程。
(三)航站区工程。
(四)******。
四、工程概算。
本次提交评审的机场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为******万元。评审后总概算调整为******万元,与可研批复投资******万元相比,调整******万元,调整幅度******%。
评审认为调整后的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其它工程列项及深度是否符合基本相关规定要求,定额、取费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同意调整后的工程概算。
(一)与可研批复相比概算主要调整内容。
1、工程直接费:共计调增***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共计调整******万元。(1)说明各子项调增(减)费用,主要调整原因。
3、因取费基数、费率调整,基本预备费调整****万元。
4、动态费用调整****万元,原因****。
五、不停航施工方案。
总结不停航施工方案内容,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按规定报批。
六、节能与环保。
(一)环保。
根据环评、水保表(报告)及批复,说明施工期和运营期机场环保措施、治理方案,设计方案、各工程设备设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说明评审主要意见和结论。
(二)节能。
从总体规划、飞行程序、建筑、给排水、供电、空调通风等方面阐述节能措施,说明最终评审结论性意见。
七、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对初步设计的总体评价。简述本期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调整后总概算。
(二)建议。
附表:
1、******工程总概算表(调整)。
2、******工程可研批复投资与初设概算对比表(调整)。
3、******工程评审前后总概算对比表附件:
1、专家名单、参会人员名单。
2、相关费用的说明、承诺函(可选项)。
二〇**年**月**日。
主题词:****机场。
机场工程。
初步设计。
评审报告抄。
送:********。
联系人:****。
电话:******。
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篇二
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为目标,进一步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使重大产业项目审批在我省乃至全国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按照(洪府发〔2008〕16号)《全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制度》,凡由市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重大产业项目(即世界500强企业、国内200强企业、台湾100大企业、外资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内资注册资金1亿人民币以上企业投资项目)全部进入绿色通道。国家、省核准、审批和备案的重大建设项目,办理市建设条件审批时,参照施行。
三、工作制度。
凡属“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内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策划、项目审批、项目运营等环节,实行统一受理制、项目代办制、限时办结制、并联审批制和首席代表制“五项制度”。
2、项目代办制。各审批部门应为投资企业提供无偿咨询、无偿专业等便民服务。包括在招商引资阶段,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区域投资环境政策的咨询服务,帮助寻找合作伙伴、投资场地,协助开展前期市场调研活动,定期招商信息等;在审批办证阶段,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无偿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审批办证手续;在企业运营阶段,投资企业的各种变更手续,协助客商和投资企业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限时办结制。责任审批窗口及相关窗口在项目申报单位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完成相应行政许可或审批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项目申报单位。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超时、缺席默认制,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4、并联审批制。“并联审批”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指定责任部门牵头,相关法定部门参加。在审批过程中,采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举行联合会审会议、现场联合踏勘、集中批文会签等形式。其基本程序为: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5.首席代表制。首席代表由派出部门授权,以部门的名义,全权履行相关行政职权(派出部门必须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完成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杜绝“两头受理”),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审签,有关行政责任由委托机关承担。
四、运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1、项目审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将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研报告合并为一道程序。市投资主管部门在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受理的项目有关申报材料后,即向规划、国土、环保、卫生、安监、国安、水利、气象、公安交管等需前置审批部门分送申报材料并及时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单位办理审批所需前置条件要求的有关手续。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外部条件初步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项目前置审批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申报材料齐备、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部门即提出书面意见并盖章确认;对虽申报材料不齐备,但总体符合政策要求,且与相关法律、法规不抵触的,相关部门可先提出书面意见并盖章确认,同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各前置审批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实施的书面意见,即视作前置条件具备,市投资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报告批复。各前置审批部门应简化程序、放宽条件和缩短时限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并将办理情况反馈市投资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贸委)。
2、项目核准。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市投资主管部门在接受“窗口”受理的项目有关申报材料后,即向规划、国土、环保、卫生、国安、水利、安监、气象、公安交管等需前置审批部门分送申报材料并及时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单位办理核准所需前置条件要求的有关手续。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外部条件初步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项目前置审批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申报材料齐备、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部门即提出书面意见并盖章确认;对虽申报材料不齐备,但总体符合政策要求,且与相关法律、法规不抵触的,相关部门可先提出书面意见并盖章确认,同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各前置审批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实施的书面意见,即视作前置条件具备,市投资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核准文件。各前置审批部门应简化程序、放宽条件和缩短时限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并将办理情况反馈市投资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贸委)。
3、项目备案。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市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窗口”受理的项目备案申请及后置审批申报材料后,进行项目备案条件审查,对申报材料齐备并符合备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文件,由“窗口”发放备案通知书,同时将申报材料分送建委、规划、国土、环保、卫生、人防、消防、国安、水利、安监、气象、公安交管等项目备案后置管理部门并及时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贸委)。
上述三类项目涉及的审批时限,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组织评估、审查、评议及建设单位规划设计、修改方案、图纸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行政机关在委托评估、论证时,应选择质量好、效率高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并提出明确的时限要求,以进一步缩短工作时间,大大提高审批效率。
(二)相关建设条件审批。
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依据程序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正式的规划许可手续由规划部门牵头办理;正式的用地手续由国土部门牵头办理;正式的施工许可手续由建委牵头办理;以上手续的办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并联审批。具体办理时限应在现有办理时限的基础上予以缩减。相关建设条件审批完成后,各相关部门将审批信息反馈给市投资主管部门。
(三)初步设计审批。
审批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初步设计联审会,并自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设计批复。(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贸委)。
(四)竣工验收。
在按有关规定完成专项验收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验收,时限为2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经贸委、建委、规划局)。
五、工作要求。
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篇三
1.5设计概算及资金来源1.6主要数据指标1.7需要说明的问题。
2、工艺。
2.1工艺设计总说明2.2车间工艺设计。
3.6保卫设施、消防、人防3.7需要说明的问题。
3.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
3.9设计图纸。
4、建筑。
4.1设计依据4.2建筑设计。
4.6设计图纸。
5、结构。
5.1设计依据。
5.2建设地区的气象、地质条件。
5.3施工条件5.4结构设计5.5需要说明的问题5.6内部作业及结构附图。
6、给水排水6.1设计依据6.2设计范围。
6.3室内、外给水排水6.4节水节能、消防6.5技术进步6.6附表。
6.7设计图纸6.8计算书。
7、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7.1设计依据与设计范围7.2采暖、供热。
7.3通风除尘及空调洁净与制冷。
7.4主要设计技术指标7.5设计图纸7.6计算书。
8、动力。
8.1锅炉房。
8.2压缩空气机站、气体站、气体供应。
8.3室外动力管道。
9、电气。
9.7主要设备材料表9.8计算书。
10、弱电。
11、环境保护。
11.1设计依据及采用的标准11.2工程概述。
11.3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11.4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11.5生态变化及防范措施11.6环保投资概算。
12、职业安全卫生12.1设计依据12.2工程概算。
12.3地区安全卫生情况12.4总图布置。
12.5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及防护措施。
12.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设施投资。
13、消防。
13.1设计依据13.2概况。
13.3消防设置及措施。
14、节能。
14.1设计依据14.2节能措施。
14.3主要能源消耗。
15、设计概算15.1编制说明15.2设计概算15.3附表。
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篇四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信息齐全、完整;(二)消防设计文件内容齐全、完整(具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内容齐全、完整);(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已提交批准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二)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单位资质,设计人员的姓名及其专业技术能力信息。(三)设计文件目录。(四)设计说明书,包括: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县级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复性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明确火灾危险性。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情况,本设计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等。3.总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设工程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4.标准执行情况,包括:(1)消防设计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2)消防设计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3)消防设计中涉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内容的情况。5.总平面,应当包括有关主管部门对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场地内原有建构筑物保留、拆除的情况,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等。6.建筑和结构,应当包括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建构筑物面积,建构筑物层数和建构筑物高度,主要结构类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门窗防火性能,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幕墙工程及特殊屋面工程的防火技术要求,建筑和结构设计防火设计说明等。7.建筑电气,应当包括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电气防火措施等。8.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应当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房、室外消防给水和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和其他灭火设施等。9.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应当包括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防排烟系统风量确定,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控制方式简述,以及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等。10.热能动力,应当包括有关锅炉房、涉及可燃气体的站房及可燃气、液体的防火、防爆措施等。(五)设计图纸,包括:1.总平面图,应当包括:场地道路红线、建构筑物控制线、用地红线等位置;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或通道及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等。2.建筑和结构,应当包括:平面图,包括平面布置,房间或空间名称或编号,每层建构筑物面积、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以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等;立面图,包括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建构筑物的总高度、层高和标高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等;剖面图,应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者错层部位),并包括建筑室内地面和室外地面标高,屋面檐口、女儿墙顶等的标高,层间高度尺寸及其他必需的高度尺寸等。3.建筑电气,应当包括: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以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应当包括:消防给水总平面图,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以及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等。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应当包括: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图等。6.热能动力,应当包括:所包含的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以及各专业管道防火封堵措施等。
具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包括:1.设计说明。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说明设计中涉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内容和理由,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的内容和理由,特殊消防设计方案说明以及对特殊消防设计方案的评估分析报告、试验验证报告或数值模拟分析验证报告等。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应当说明设计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内容和理由,必须采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内容和理由,特殊消防设计方案说明以及对特殊消防设计方案的评估分析报告、试验验证报告或数值模拟分析验证报告等。2.设计图纸。涉及采用国际标准、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消防设计图纸。(二)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应提交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三)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应提交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采用新材料的,应提交产品说明,包括新材料的产品标准文本(包括性能参数等)。(四)应用实例。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应提交两个以上、近年内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国内或国外类似工程应用情况的报告;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应提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国内或国外类似工程应用情况的报告或中试(生产)试验研究情况报告等。(五)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建筑高度大于250米的建筑,除上述四项以外,还应当说明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所采取的切实增强建筑火灾时自防自救能力的加强性消防设计措施。包括: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避难、防火构造、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自动消防设施及灭火救援设施的配置及其可靠性、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建筑电气防火等内容。
对开展特殊消防设计的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前,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的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应作为技术审查的依据。专家评审应当针对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进行讨论,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出具评审意见。讨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设计超出或者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理由是否充分;(二)设计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理由是否充分,运用是否准确,是否具备应用可行性等;(三)特殊消防设计是否不低于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等消防安全水平,方案是否可行;(四)属于《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建筑高度大于250米的建筑,讨论内容除上述三项以外,还应当讨论采取的加强性消防设计措施是否可行、可靠和合理。
专家评审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会议概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组织机构,专家组的成员构成,参加会议的建设、设计、咨询、评估等单位;(二)项目建设与设计概况;(三)特殊消防设计评审内容;(四)评审专家独立出具的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有专家签字,明确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五)专家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应明确为同意或不同意,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经3/4以上评审专家同意即为评审通过,评审结论为同意;(六)评审结论专家签字;(七)会议记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专家评审意见装订成册,及时报_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送其电子文本。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并形成意见或者报告,作为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依据。提供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将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及时反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意见或者报告的结论应清晰、明确。
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篇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协调指导下,以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形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着力点,进一步压缩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服务时间,为“扩内需、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
二、服务范围。
区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范围是指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同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项目;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设立登记项目;总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列入国家、省、市、区重大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项目;开发区用地投资项目一律按照区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规定的程序实施审批服务。
三、服务原则。
(一)一次告知原则。对符合服务范围的项目原则上进入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区各行政职能部门驻“中心”窗口应将审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从简从快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实行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项目应即时办理。
(三)限时办理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能即办的实施即办,能联办的实施联办。对因申请人原因或其它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同时向申请人和“绿色通道”督办员说明,并报“中心”备案。
(四)全程跟踪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中心”派专人负责全过程跟踪,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协调、督办。
(五)超时问责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对其实行超时问责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服务形式。
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原则上实行联审会办制度,能合并审批的一律合并审批。对需要召开联审会办会议的项目,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具体牵头部门召开联办协调会议,实行“集中会审,资料共享;同步审批,全程跟踪;限时办理,一次办结”,必要时,应请项目业主参加。如不需要召开联审会办会议的,牵头部门在受理后即时向各会办部门同时转送相关申报材料,各会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审批意见。
(一)一窗受理、联合办理。重大项目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专窗统一受理,在完成项目预评估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咨询联系单,发各相关部门开展实质性并联预审,规划选址、国土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职能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办理相关前置手续。
(二)简化程序,联合审批。分不同审批阶段,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联审批。
建设施工许可证阶段,由建设局牵头,对工程交易手续和质监、安监手续实施并联审批。
(三)减少环节,告知承诺。实行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承诺制,由各相关部门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批所需要提供材料清单。土地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审批与建设项目的规划文本、地块图、环评审批及规定其他的条件要同时进行,对涉及到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书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审意见。
(四)缩短周期,限期完成。建设项目的审批周期为35个工作日,即从立项受理到开工建设的3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批手续。需报国家、省、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核准的项目,在申报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相关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五、服务时限(我区范围)。
根据进入“绿色通道”项目的规模、性质和特点,发改局窗口受理项目申请后,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召开集中咨询论证会或组织现场踏勘,排出报批流程,列出需报批事项的申报材料明细和报批时限,同时告知报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服务指南的形式书面告知企业。
(一)项目受理阶段。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受理的同时发放工作联系单,通知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等部门提前进入实行并联审批的准备。
(二)项目立项批复阶段。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局抗震设计审查,规划分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消防支队消防设计方案审核,交巡警支队交通安全设计审核,地震局抗震设防和安全性评价审核,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人防办人防工程文件等审核并联审批。
(三)可行性初步设计联合会审,国土分局用地批准证书并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原则上根据项目性质,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合并报批。
(四)规划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与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施工设计图审查并联审批。
(五)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招投标手续与质监、安监手续并联办理、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组织领导。
(一)建立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服务“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区长或分管区长召集主持,以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行政服务“绿色通道”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行政服务“绿色通道”的必要保障。区政府授予区行政服务中心必要的组织、协调、督办权力,并安排专项协调资金给予重点支持,以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形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七、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
相关职能审批部门要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八、牵头部门职责、参与并联审批部门职责。
(一)牵头部门在并联审批工作中,承担下列职责:
1.公示和告知申请人并联审批的相关内容;
2.统一接收和转送申请材料;
3.组织联合核查、联合会审;
4.督促并联审批部门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送达许可证件;
5.对并联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
6.定期向区政府通报并联审批实施情况;
7.市政府或者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并联审批部门在并联审批工作中,承担下列职责:
1.向牵头部门提供本部门行政审批的相关内容;
2.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送达许可证件;
3.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核查、联合会审;
4.市政府或者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加大行政效能督查。
区监察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对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对相关部门窗口服务质量、态度、效率、时间节点等情况的考核力度。通过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开展服务质量监督,并纳入日常考评及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篇六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信息齐全、完整;(二)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且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内容完整、符合要求;(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建设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前,应开展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并形成意见或者报告,作为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的依据。提供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将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及时反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结论应清晰、明确。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等开展,内容、依据、流程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
现场抽样查看、测量、设施及系统功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每一项目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二)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
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快本市创意产业发展,提升本市创意产业园区的能级和水平,规范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申报、认定及相关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创意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创意产业集聚区是指依托本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基础和城市功能定位,利用工业等历史建筑为主要改造和开发载体,以原创设计为核心,相关产业链为聚合,所形成的以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时尚消费创意等为发展重点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创意产业园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申报、认定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负责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本市区(县)经委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创意园区申报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工作并进行初审,配合市经委对本区域内经认定的创意产业集聚区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条件为:
(一)有完整的集聚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且该规划符合《创意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二)园区完成建设改造,出租率达到70%以上。
(三)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产业门类符合《创意产业发展重点指南》,并且已经有若干个主导产业门类。主导产业门类的企业应占园区全部企业总数的70%以上。
(四)园区建筑面积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
(五)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集聚区的建设、管理和招商。
(六)能提供适合创意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
(七)园区房屋租赁应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房屋租赁应符合园区产业功能要求。未经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许可,不得进行转租。
(八)房屋建筑结构应符合本市相关建筑标准,建筑外型应与城市建筑形态、周边环境相和谐。
(九)园区内的配套服务设施面积不超过园区总建筑面积的20%。
(十)能按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十一)园区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条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程序:
(一)申请。
申报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创意园区,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认定条件,将申报材料送区(县)经委。区(县)经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0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并连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委。
(二)审核。
市经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0日内,组织专家依照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进行评估及组织必要的实地考察,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评估意见报市经委审核。
(三)认定。
市经委在收到专家组的书面评估意见后3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予以认定并授牌,并予以公告。
第七条经认定的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及园区入驻企业可优先享受本市扶持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八条创意产业集聚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物业管理、安全责任、配套服务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创意产业集聚区应积极引导入驻企业属地注册、建立入驻企业档案,配合所在区域相关职能部门对入驻企业开展管理与服务。
第十条创意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入驻企业举办的各种活动;与区(县)经委会签订管理责任书,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与入驻企业签订相应管理责任书,定期检查和督促入驻企业遵守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创意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入驻企业的二次装修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创意产业集聚区及入驻企业的一切活动均应符合市环保相关规定,不得干扰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第十三条市经委对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每年组织一次复审。对未达标的市创意产业集聚区,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取消其认定,并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市经委将根据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管理需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第十五条市经委每年对贡献突出的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市经委应每年公开经认定的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名单、被取消认定授牌的创意产业集聚区名单以及市经委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十七条市经委可以根据国家对创意产业发展的要求和变化情况,对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并由市经委负责解释。
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篇八
昆明双龙商场xx年的消防工作,在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没有安全就没有商场”的指导思想,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使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抓,群策群力,把消防安全基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年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为总结经验,取长补短,现将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年初商场成立了新一届防火委员会,防委会成员能做到及时更新并严格划分任务和职责。公司内部定期组织各项消防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商场火灾报警、初期扑救、人员疏散预案,相关制度和防火知识纳入日常学习内容,并严格考核。对外选送消防骨干到消防培训学校学习培训,多次参加消防队的专业消防技能培训等,通过理论学习和消防技能的培训,强化消防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防委会和义务消防队成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力军,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了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预则立,不预则废”!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商场、商户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安全保卫的工作重点。一年来,我们按照区消防大队的统一部署和公司防委会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消防工作计划,把日常防火工作普及到公司各部门,通过日常检查教育和宣传讲解,使商户和顾客能重视消防。我部将日检、周检、月检、季检以及公司防委会的巡检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消防工作重在预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档案显得尤为重要。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消防安全户籍化”台账。我部将日检、周检、月检、季检情况以及每月的消防月报、消防简报、消防宣传和每季的消防季度报等消防资料进行统筹并归档,完善了消防文书,提高了消防工作的管理效率,使商场消防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得以细化落实,为防火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保障。
保安部在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实行了错时工作制,让当值领班带领消防巡检员不定时对商场里各位置的消防设施进行不间断检查,对商户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及时监督和纠正,在动态管理中加强检查力度,收到很好的效果。
5月份,商场防火委员会通过认真研究和仔细的讨论后,决定聘请“信泽消防维护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商场消防维护保养合作单位,并协同保安部消防监控中心和工程部对防火卷帘门、灭火器、各类烟感、温感、应急灯、安全出口导示牌等相关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商场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在商场商铺二次装修和3楼升级改造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彻底清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作业中无隐患,有效推进施工作业的时间进度。
地下停车场、双龙汇、双龙逸品自商场接收管理后,增加了停车场的监控设备,更新和更换了双龙汇、双龙逸品的部分监控设备,确保了停车场、双龙汇、双龙逸品的正常管理经营,对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调查取证作用。
存在的不足有五个方面。
1、监管流动吸烟方面力度还不够,巡逻的密度和频率还需进一步加强。
2、商户和员工消防基础知识薄弱,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3、双龙汇、双龙逸品消防设备老化和损坏,更换不及时。
4、一楼商户违规布货遮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不严格,部分消防器材受损后未及时送修,在上级检查中受到批评。
5、消防值班员专业技能和维护力量薄弱,消防设备的维护力度不足。
以上是xx年度保安部消防工作方面的总结。在明年的工作中,我部将一如既往,更加务实地开展消防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制度,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商场零消防事故而再接再厉。总结中不妥之处恳请领导批评指正。
压力容器设计审查报告范文简短篇九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审查机构:。
送审时间:。
审查完成时间:。
河北省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
一、建设项目概况,内容由设计单位提供。
二、程序性审查,由审查机构收件的审查人员填写。三、各专业审查内容,由取得审查资格的.各专业审查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填写审查意见表。
四、综合结论意见,由项目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根据各专业审查结果填写。(本栏应是终审结论意见,如合格、不合格等)。
五、审查意见用语应准确、肯定,不得使用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或使用中性词语,不得用基本合格、可以通过审查或基本通过审查等不确定的语言。合格意见,应注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经审查合格;不合格的,应注明依据的有关政策、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具体条款。
六、凡实行注册的专业,审查人员除本人签字外,还必须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建设项目概况(房屋建筑)。
建设项目概况(市政工程)。
程序性审查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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