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范文(汇总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11: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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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利益关系和风险因素。每个方案都应该有明确的执行计划和时间表,以保证任务的有序进行。综上所述,方案是一种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详细计划,它可以提供指导和参考。我想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方案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方案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方案范本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晋政发〔2015〕49号)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新要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促进经济增长“新引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搭建创新创业转化孵化平台,构架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形成想创、会创、能创、齐创的生动局面,实现新增长、扩大新就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节奏、高速度、超常规发展。

力争到2020年,全市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创新创业主体从小众向大众转变,创新创业载体从重点布局向全面建设转变,初步实现以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全市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达到10家,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盖各县市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专利申请量达到680件。

1.培育各类众创空间。综合运用购买服务、资金补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大力扶持发展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灵活多样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贯彻落实长政办发[2015]91号文《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发展一批适应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和特点,具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特点的创客孵化型、专业服务型、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等新型众创空间载体。加快以降低成本为重要内容的创业场所建设,不断增加小微企业载体空间和补贴面积,积极盘活闲置商业用地、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等低成本载体资源,加快权属登记,为企业个人房屋租赁提供便利,为闲置房屋融资提供条件。对于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进行创业的,在办理房屋租赁、交易、抵押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鼓励企业建立专业化孵化器和平台,推动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发展,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引导和支持大型企业利用现有国家及省级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投资并购小微企业,创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依托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重点加强各级创业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增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平台网络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建立免费宽带、低价工位、免费开发工具和公共软件使用的新模式,探索众创空间运行的新机制。积极落实省创业企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方案,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加强监测和分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中小企业局)。

2.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按照科研开发、军工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分类建立动态调整的军民融合产业重点项目库,实施一批重大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军民产品标准相互转化,将我市军工标准纳入长治市质量奖励范围,加大对转化为民用标准的支持力度,完善军民两用技术项目实施、信息交互和标准化协调机制,实现军民企业在产品上的融合。以我市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加强与军工科研机构合作,实现军民企业在人才、技术上的融合。加强军民企业技术交流合作和互联互通,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军民企业在信息服务上的融合。(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

3.加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2016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1个集创业孵化、创业园区、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型城市要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任务),并积极申报省级认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争取省级创业资金补助。在此基础上从市级创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及基地和园区管理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

4.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好国家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以整合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征信记录为基础,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建设,为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查询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的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各类市场主体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资质许可等即时信息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目标,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竞争、妨碍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种限制竞争行为、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串通招投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协助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查处损害竞争、妨碍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行为。积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执法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护航”专项行动等契机,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侵权假冒、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建立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多部门共同协调机制,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提供良好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科技局)。

5.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进一步深化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探索试行更多证照合一的登记模式。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工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改革,逐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和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努力创新优化登记方式,减少市场主体准入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自主决定经营事项,推进创业企业注册自主商标,大力实施品牌兴市战略,加快“品牌兴市、品牌兴企”、“品牌富民”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6.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继续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严格落实“一备案、两报送”制度,切实提高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含金量”,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松绑。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有关要求,全面清理妨碍创业发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督促行政部门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两单两图”,严惩滥用权力。(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直相关部门)。

7.提高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在扣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后,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给予奖励,其余部分可用于科研、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团队引进建设、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财政资助的科研创新发展类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经单位批准后,可带科研项目、成果离岗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3年内保留基本待遇、人事关系及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可兼职从事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合法股权或薪资。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至少60%以上归成果完成人及团队所有。以专利权或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最高可达7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

8.引导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积极组织和鼓励各高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等形式,提高大学毕业生创业技能。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专项活动,举办各类大学生竞赛,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和创业能力。实施“长治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对18-35岁创业青年经评审后提供免利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配备专家导师;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各县(市、区)及长治高新区依托重点产业园区至少建立1个大学生创业园;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为创客提供免费创业辅导,并对创业基地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于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晋政办发〔2014〕40号文件精神予以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七补一贷”创业扶持政策。在高校或地方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器)孵化的创业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一批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

9.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创业创新。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海外人才、留学人员和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山西省“百人计划”的人才带项目来我市创业工作,在国内首次落地的,经评审后分别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对来我市工作的符合我省规定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长治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创业资金资助,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筹解决好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为其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人才或团队家属有就业愿望的,在政策允许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本人就业意愿。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学校就读。有落户要求的,即报即批。认真落实扩大申请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吸引海外人才来长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外侨文旅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

10.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创新。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扎实推进“青年农场主计划”,以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重点,分产业、分类型培育一批青年农场主和新型职业农民,激活农村青年自身创造力,提高创业兴业能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使之成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给予重点帮扶,并享受创业者的各项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在农业领域的返乡创业热情,带动返乡创业。引导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创业空间。支持和引导各地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和涉农电商产业园,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以长治县、武乡县创业孵化基地为蓝本,精心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创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

11.支持电子商务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构建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为电商创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物流快递、代理运营等服务,创优我市电商发展环境;电商创业人员可向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电商创业人员参与物流、仓储、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投身电子商务创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在市区的行政村、县(市、区)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或在市区从事网络销售创业,达到一定网络销售额的享受相应的创业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积极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入驻园区时享受扶持政策,对于新入住企业免费提供场地,分年限分批次对在园区内有重要突破或重要贡献的企业给予补贴;鼓励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小型电子商务创业集聚区,对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等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或补贴;对创业园区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可按照实际孵化成功企业数享受补贴。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电商人员创业联盟,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电商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12.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整合现有支持中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乘数效应,通过奖励、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创业创新众创空间、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提高财政资金的受益面和覆盖率。统筹利用市级现有资金,研究制定加大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厂、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众创空间孵化机构的优惠政策。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和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有效发挥担保联盟作用。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将名、优、特产品列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名单,并适度提高协议供货限额标准,鼓励采购单位在采购同类产品时,同等条件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市财政注入引导资金,以私募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成立基金投资公司,设立创业基金子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投资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继续落实科技创新投入作为模拟利润考核的政策。引导和鼓励市属企业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等,研究制定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措施,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各地政府要根据就业创业状况和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和创业资金。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市、县政府间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功能定位,严格支出责任划分。全面启用就业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审批电子档案和网络监控平台,规范资金审批流程,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全面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13.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引导银行结合自身产品研发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开展服务于创业创新的普惠金融,向创业创新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系统化的金融服务,加大创业创新企业信贷投放。推动银行优化机构网点布局,支持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中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社区支行,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及以下设立网点,提高网点向下延伸水平,布设自助机具,提升服务覆盖面。鼓励银行设立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创业创新企业融资效率。推动银行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企业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推进创业担保信贷融资。在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上优化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在全市辖区内的各类自主创业项目。抓住省扶持支持我市进行外向型经济“助保贷”平台建设的契机,早日建成我市外向型经济“助保贷”平台,优先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企业。

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鼓励前景好、有实力的创新创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创业企业参与场外交易市场,积极推动扩大企业债券发行,逐步开展股权交易。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基金,建立创业创新众筹平台,探索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扩大微型金融服务供给,拓展创业创新融资渠道和降低经营成本。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金融服务和创新。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挂牌)。凡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包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根据长银发〔2013〕94号文件申请享受我市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贴息扶持政策。对自带创业项目,安置就业人数占职工人数30%以上,且项目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良好的,可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

发挥保险的融资增信功能,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各种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帮助解决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对创业创新出口企业进行应保尽保,发挥信保公司的融资增信功能,全力帮助创业创新企业进行融资贷款。鼓励发展相互保险等业务,支持设立多种形式的相互保险组织。吸引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丰富创业创新融资模式。(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长治银监分局、人行长治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

14.强化用地支持。积极保障创新创业发展用地。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优先安排用地,对新产业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可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化创新创业用地行政审批流程。对创新创业相关机构所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征收的,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利用工业、仓储等用房、用地兴办符合规划的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对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行业目录的新产业工业用地,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限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尤其是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中,将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1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使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最高上浮限额减免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在全市16个办税服务厅开通服务就业创业网上办税、预约咨询的便捷渠道,针对性解决自主创业复转军人和大学毕业生等人群的涉税事宜,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并提供跟踪服务,全程辅导。(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6.资助优秀创业项目。广泛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者沙龙等活动,所需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的方式从同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定期举办创业大赛和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积极组织我市创业创新企业、创客参加省里举办的创业大赛和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

17.加快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与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模式,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支持建设一批以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创业沙龙为代表的创业苗圃,支持建设一批以“孵化+创投”“互联网+”等为主要特色的新型孵化器,鼓励依托高新区、经济区、工业园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建设具有特色定位的创业孵化载体。鼓励孵化基地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孵化器,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孵化器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打造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驻市高校要积极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创业沙龙为代表的创业苗圃,为在校大学生、毕业的大学生提供信息咨询、项目推介、供需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18.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o2o服务模式,建立科技创业服务平台,把互联网基因注入科技服务业,实现创业大赛服务、科技创业咨询服务、中小企业信息服务、项目申报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和创业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作用,依托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资源,组织开展项目推介、技术对接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通过长治市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面向农村创业者提供专家咨询、农业新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等服务。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壮大技术交易市场。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开展商贸物流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推广统一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

19.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健全长治市技术交易市场功能,通过线上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科技成果与专利技术在线展示、项目路演、技术竞价交易和技术合同登记等服务,线下开展项目推介、技术对接和创业创新咨询服务,打造形成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一站式技术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创客及创业企业开放设备、研发工具等科技资源,为创客群体提供工业设计、3d打印、产品检测等服务。支持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及有条件的企业共同制定设备、研发工具、科学数据、科技文献(论文)、科技报告等科技资源共享制度,挖掘高校潜能,做好校内服务和校外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

20.推进创业创新教育。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学生考核评价体系。高等院校要制定一套鼓励创新的管理制度。改革课程模式,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出台学生休学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学分与毕业要求学分转换等系列配套制度,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建设一支创新创业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利用知识、专利参与创新创业,为学生树立标杆;建立院级就业创业教育讲师团,专门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聘请社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1.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探索开发创业培训“互联网+”,增强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逐步建立起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能够有效覆盖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进一步扩大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规模,在长治学院、长治技师学院、特殊教育学院成立在校学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创新师资交流机制,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就业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实训平台等载体,尝试开展微课、慕课等“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技能就业行动,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活动和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并将其纳入创业培训政策支持范围。以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为基础,吸纳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推进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工作。建设创业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培训档案管理、培训流程监督、培训效果评估、师资库管理、培训资金管理等工作,实现数据、信息、资源联通共享。(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

建立由市发改委牵头的长治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务求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强化政策解读,提供咨询服务,汇编扶持指南、创业指引等小册子,确保广大创业企业、创新群体都知晓、能理解、会运用。要开展多层次的创业创新交流活动,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平台的创客创新实践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创新教育活动,支持众创空间组织各类创客大赛,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众创空间的实体展示体验中心。要弘扬创新精神,树立创业典型,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充分发挥市发改委牵头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协同联动,互相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上下衔接、整体推进。各县、市、区要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联席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情况。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二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提供了平台。你想知道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吧!

“长春市(20xx年)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由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电视台联合举办。大赛旨在进一步倡导创新创业文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重点培育具有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的创新创业企业,助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创业型城市建设。

一、大赛时间。

20xx年3月12日—20xx年11月20日。

二、大赛主题。

青春飞扬激情创业。

(一)倡导创新创业文化,培养青年创新创业意识,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鼓励创业、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拓宽青年自主创新创业的渠道。

(二)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青年就业创业的有关部署,提升青年创业能力,有效引导和促进广大青年走自主创业之路。

(三)建立功能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及健全的组织网络平台,积极提供政策解读、资金帮扶、创业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切实提高青年就业创业能力和青年就业创业成功率。

主办单位:共青团长春市委。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长春电视台。

承办单位:长春青年创业园。

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负责大赛领导工作。

孙亚明长春市副市长。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心锐共青团长春市委书记。

王志强长春电视台台长。

石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晓东共青团长春市委副书记。

路良魁长春电视台副台长。

大赛秘书处:由大赛主、承办方有关人员组成,为大赛组委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培训辅导、大赛评审、会务与活动等工作。

董鲲鹏共青团长春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刘长乐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伊长春电视台专题节目中心主任。

刘叔杨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大赛联络处:

徐宇红联系方式:88787889。

宋庆宁联系方式:88776425。

五、参赛范围。

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毕业不超过两年的创业青年或创业团队。

六、赛程安排。

大赛整体分为宣传报名、初选、初赛、复赛、决赛、项目推介和倡树典型六个阶段。初选采用书面评审方式,以参赛者(团队)提交的创业计划书为准。初赛和复赛采用答辩方式进行评选。决赛以电视大赛的形式进行,现场确定比赛结果。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03月12日至06月30日)。

利用媒体和团组织的力量,对大赛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大赛知晓率,为大赛进行全面预热。组织参赛选手报名,收集整理、审核项目计划书及参赛者基础信息。

第二阶段:项目初选(07月01日至08月10日)。

深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项目调研,根据项目实际反馈情况,由项目初选专家组对所有资料完备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初赛项目。

第三阶段:初赛阶段(08月11日至08月31日)。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创业计划书编写培训,参赛选手修改完善、递交创业计划书;大赛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复赛项目。

第四阶段:复赛阶段(09月01日至10月10日)。

大赛组委会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参赛选手(团队)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大赛专家组对复赛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进入决赛项目;进入决赛的团队需在长春青年创业园完成工商注册工作。

第五阶段:决赛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

大赛组委会在长春青年创业园设立联络处,组织对进入决赛的项目提供一对一的创业辅导,创业者(团队)进一步完善创业计划;参赛选手参加创业大赛节目录制,组委会确定比赛最终结果并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阶段:项目推介和倡树典型阶段(12月至20xx年3月)建立创业青年与导师和风投机构的对接机制,帮助青年做好项目开发、设计、完善和实施;倡树宣传创业典型。

七、参赛要求及报名方法。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具备创业性、实用性和实效性的创业项目。具体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项目;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2、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创业项目体现可操作性、相对超前性、新颖性。

4、参赛团队需对参赛项目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授权委托,科技成果来源不限,可为自行研制或购买,无知识产权纠纷,科技成果可转化性强。

5、创业项目投资预算合理。

(二)报名。

时间:3月12日—6月30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咨询电话。

报名网站:

电子邮箱:

(三)材料报送。

网上报名后需提交创业大赛报名表,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创业计划书2份。在校学生需提交学生证及其复印件,以及校团委开具的在校证明。已毕业者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厦1021室(硅谷大街1198号)。

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914室。

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材料需报送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报送至大赛秘书处。

八、大赛奖励设置。

大赛设立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五项,三等奖十项,优秀奖20项,大赛组委会将为每项获奖项目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并在社会上进行宣传推介。

对落户长春青年创业园并签订入驻孵化协议且完成工商注册的获奖团队(团队中大学生持有股份不少于30%),将给予以下的创业扶持政策:

(一)创业资金扶持。

一等奖,无偿资助创业扶持资金人民币20万元/项。

二等奖,无偿资助创业扶持资金人民币10万元/项。

三等奖,无偿资助创业扶持资金人民币5万元/项。

(二)配套优惠政策及措施。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在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简称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支持申报创新基金,并优先给予资金配套。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300万元专项孵化资金,对符合其政策扶持的获奖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对列入“长春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3、孵化服务计划。

长春青年创业园将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导师、运营指导、项目申报、企业诊断等全方位的孵化服务,同时为获奖项目提供一定面积的优惠孵化场地(第一年免费,第二年减半)。

4、科技资源平台。

获奖项目可获得长春青年创业园免费提供其公共技术平台开放服务、优先获得其提供的市场拓展、供应链整合等机会。

5、项目推介。

大赛组委会将择期举办项目推介会,重点向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推介大赛入围项目,并组织力量做好其他参赛项目的跟踪工作,努力促成创业投资的成功介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观念,进一步引导大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鼓励学生成长为具有创意创新意识、善于捕捉市场机遇、勇于开拓的创业者,经研究决定,学院每年将举办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创业计划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一)活动名称。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计划大赛。

(二)活动时间。

每年11月底,12月初。

(三)活动宗旨。

活动旨在通过大赛形式,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和动力,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信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化“被动就业”为“主动就业”。

(四)活动主题。

(五)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大学生。

(六)主办部门。

院团委、院就业指导中心、院思政部。

二、活动要求。

(一)参赛要求。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者必须是我院在籍的学生,如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作品要求。

2.参赛项目需立足全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知识含量;。

4.参赛作品字数在3000-7500之间,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要求;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美观大方,创意新颖;文笔流畅,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与现实联系紧密;能充分展现参赛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创业新人形象。

(三)项目计划书评分细则。

1.清晰性:考虑目标是否清晰明确,实现目标的步骤是否合理。(10分)。

2.完整性:是否包含项目计划书所需的各个要素。(10分)。

3.实际性:现实项目设计目标的途径是否考虑到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的特质、社会环境以及相关的因素。(10分)。

4.变动性:目标是否具有弹性或缓冲性,能否依循环境的变化而做出调整。(10分)。

5.具体性:项目设计各阶段的路线划分与安排是否具体可行。(10分)。

6.前景发展性:是否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景可行性,设计是否具有事实依据。(10分)。

7.持续性:对于市场每个发展阶段是否持续连贯。(10分)。

8.可评估性:设计是否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或目标,能否随时掌握市场的执行状况,能否为设计的调整提供参考依据。(10分)。

9.全程性:拟定计划时是否考虑到项目发展的整个历程,并作出全程考虑。(10分)。

三、活动流程。

(二)决赛。学院将在每年11月底,12月初对各院(系)选报的参赛方案举办院创新、创意、创业计划大赛,参赛选手现场陈述作品,评委对选手提问,最后由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及作品进行评选、打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决赛得分最高的方案。奖励:获奖证书+奖品。

二等奖2名:获得相应排名的选手。奖励:获奖证书+奖品。

三等奖3名:获得相应排名的选手。奖励:获奖证书+奖品。

鼓励奖若干名:所有通过初评的参赛者都获得鼓励奖。奖励:获奖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学院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四)学院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院团委、院就业指导中心、院思政部。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xx‟102号)精神及大赛方案要求,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导下,安徽省科技厅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并制定安徽赛区实施方案。

一、赛事名称。

二、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三、大赛目的。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四、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主办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指导单位。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3、支持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社厅。

4、承办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简称孵化器协会)。

5、协办单位。

各市科技局。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芳晟创业投资基金(北京)。

仙瞳芳晟基金(北京)。

(二)安徽赛区组委会。

主任。

安徽省科技厅厅长兰玉杰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负责大赛的整体方案策划、指导、协调并确定重大事项。办公室下设四个组。

秘书组承担大赛的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项目组负责参赛项目报名、资格审查及初审等工作。

会务组负责大赛会务、赛场安排、协调,专家接待等工作。宣传组负责与省重点媒体单位联络沟通,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赛区创新创业氛围。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专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以及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等工作(人员待定)。

五、参赛条件。

安徽赛区赛事分设团队赛和企业赛。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前三届大赛安徽赛区总决赛获得名次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创业团队组参赛条件。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20xx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六、安徽赛区赛事流程。

(一)报名。

安徽省参赛创业团队、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6月15日。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由安徽赛区组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参赛条件,对报名注册的参赛企业、团队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三)安徽赛区赛事安排。

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安徽赛区赛事,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并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推荐进入全国比赛的企业、团队名单。晋级企业需接受安徽赛区组委会组织的尽职调查工作,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1.初赛:时间:20xx年7月1日-7月20日。

组织天使投资人和机构评委对报名企业参赛商业计划书进行初评,符合条件企业和团队参加赛区复赛。

2.复赛:时间:20xx年7月20日-7月30日。

对进入复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企业按照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7个领域进行复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从复赛的企业组选取前35名、创业团队组取前10名进入决赛。

3.决赛: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15日。

对进入决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决赛的35家企业和10家团队进行决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赛出安徽赛区企业组、团队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七、评选规则及评选标准细则。

(一)复赛规则:

3.参赛企业按照抽签次序,依次进入所在分组会议室参赛;。

4.小组赛事完成后,评委对结果进行合议。根据合议情况最终确定进入决赛企业和团队。

(二)决赛规则:

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3.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分别从企业组、团队组按获奖排名推荐优胜企业、团队进入全国赛。

评分标。

八、比赛奖项及支持政策。

(一)安徽赛区将评出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企业组。

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3、6名),优秀企业奖20名,优秀团队奖5名。

(二)安徽赛区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

2.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3.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予以创新创业贷款支持;。

4.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金融机构;。

5.企业所在地方科技部门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

(三)入围全国赛的优秀团队。

1.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

3.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等方面的指导培训;。

4.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九、安徽赛区评选机构。

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火花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纪元时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南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宜兴江南天源创业合伙企业、合肥市中兴合创半导体创业投资基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闽商股权投资集团、合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和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三

创新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灵魂,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改善国计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你想知道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吧!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三创精神,着力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的创业教育第二课堂平台,全面推进我院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瞄准高等教育改革前沿,始终把创业教育作为我院学生工作的一项重点,继续加大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将扶持创业先进典型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真正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导和硬件保障,不能强加意志。

(二)坚持以创新、创造为核心的导向原则。创新和创造是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创业教育建设过程要始终坚持贯穿这一理念,提倡创新精神,以创造为融合点。

(三)坚持把创业作为最终目标的建设原则。创业教育要重在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以就业为起点,再就业中创业。

(一)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

(二)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向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转变,从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向以能力为本的教育转变,最终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

(三)通过实施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课程平台和实践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教学与实践条件及环境。

速成长。

(五)通过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精神与创业技能,使大学生不仅成为求职者,而且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和职业的创造者,促进学校就业工作的开展,为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四、主要举措。

(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全面贯彻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要求,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观念的教育。吧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通过开设创新创业课程、设立创新创业项目等方式,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计划和学分要求,实例学生创新创业思维,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与领导。

1、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

业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各系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行政、党总支、团总支和专业系主任及部分老师组成,同时可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建设一支高素质、多元化、专兼职教师队伍。创业教育要与就业指导教育有机结合、与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建立专业师资队伍,成立创业教育教研室,开设创业教育类公共课程。创业教育教师队伍融入学校就业指导教育师资队伍中,统一由教务处处管理。各个系要求要有至少一名教师或者辅导员从事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原就业指导教育教学老师经培训后可兼职创业教育教学。聘请多名校内外创业教育导师,由学校发放。

聘书。

逐步形成创业教育专家库。

2、在已有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师资力量的基础上,开展创业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通过设立研究基金,申报相关研究课题,鼓励创业教育的创新试点工作,确保创业教育与传统课堂教学有机结合,相互渗透。

相关教师外出参加创业培训进修,不断提升创业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

(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台。

1、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类必修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途径。通过创新创业类课程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途径和一般规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

创新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拓展与延伸,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先在全校开设创新创业类公共选修课程,待课程体系基本完善,且教学条件具备后,再将成熟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列入各专业必修课程。

2、在专业教育中融会创新创业教育。

根据不同专业,开展在专业相关领域、行业进行创新创业的针对性教育。各专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充分发掘本专业创新创业的教学内容,通过讲座或课程形式,启发学生将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使各专业学生能够深刻理解专业内涵,并在学科专业基础上开展高层次的创新创业实践。

3、在部分专业实施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的理念和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创办企业,并为学生创办企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

1、创建学生参与科研创新训练的机制。

推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强化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在有条件的专业,把学生科研训练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设立相应学分,提供实验室开放环境,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科研训练,吸引大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构建富有特色的国家、省厅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体系。通过科研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可以通过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达到创业实践的目的。

建立各系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各系主要依靠各中心实验室、实训室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实践基地来构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通过开放实训室,为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各类技能开发、完成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3、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发挥地域优势,依托学院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创建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孵化基地,为学生进一步研发提供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为企业创办和运行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提供法律、税务、财务及其它的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规避创业风险;通过真实的创业活动,使创业学生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4、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将由学生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节活动、创业计划大赛、学生社团活动等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第二课堂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现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自由交流,在全校形成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六)建立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激励政策与制度。

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最基本的创新创业教育,对参与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践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适当学分。为解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时间上的制约,学校将在学分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并为学生延长修业年限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鼓励教师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七)发掘社会资源,建立专家指导机制。

准确把握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导向,瞄准社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政府推动、学校主动、社会互动的创新创业教育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和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资深教师、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优秀校友等构成。

(八)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

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持续开展提供物质上的保障。同时,通过学校投入、社会捐助、个人支持等渠道,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用于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持重点项目。

(九)加强创新创业社团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教育的文化氛围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社团,支持学生自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团体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通过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举办创新创业论坛、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邀请企业家及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到校讲座、对话,组织到企业参观学习等课外创新创业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业动机与需求。

为深入推进我校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切实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校专业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规划纲要。以育人为根本、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改革创新创业为动力,主动适应企业及海南城市带经济发展需要;以社会评价、企业满意率和就业稳定率作为衡量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质量的标准;打破传统的学科课程体系,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按照“创新创业特色专业”的专业改革思路,优化课程体系、重构教学内容、重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突出实践教学,运用项目教学法实行模块化教学。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激发学生的学习活力,努力培养职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等技能型人才,为海南省的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课件。

等教学资源,逐步完善专业内涵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人才培养目标。

通过专业改革,以行业为主导,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开发构建以职业能力为基础,适合行业需求的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的课程体系,制定相应的专业教学标准,建设及完善学校模拟生产线,将企业文化融入实训教学中,培养掌握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调试与维修技术的技能型人才;主要面向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企业、销售和维护服务部门,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调试和售后服务工作。

具体指标为:

具备技能型人才的基本素质,符合企业技能型岗位的需要;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8%以上;毕业生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和就业待遇优势明显。

(二)课程建设目标。

根据目前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岗位需求构建教学内容,以项目型、任务型构建教学单元包,通过电子小产品制作,采用边做边学的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实施教、学、做一体化、学工交替化的立体教学模式,实现学生就业能力与企业岗位需求无缝对接。融合本专业的几门主干课程,结合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做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力争在两年时间内将其建成省级精品课程;组织专业教师开发主干课程的校本教材1~2本、并编制与之配套的实习实训指导书、教师教学指导书和学生学习指导书等,完成教学实习实训大纲、考试大纲、课程设计评价标准等体系架构。

(三)专业发展目标。

以校企合作为依托,结合专业特点,聘请职业教育专家、企业的科研人员、高级技师,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对专业设置、专业改造、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研究与探索;以专业发展为纽带,以职业实用人才培养为核心,为学生实训、实习及专业课教师培训提供平台;提高办学水平,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实训条件建设目标。

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完善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建设,突出体现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实训环节,达到示范与辐射作用,建成省级一流、开放式的实训基地,保证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需求。具体如下:。

1.添置专业实训新设备,满足不断发展的教学和科研需求。

2.引企入校,在校内建立电子产品生产线,组织学生参加实际的生产劳动,了解、体验企业的生产管理。

3.各实训室的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实践实训开出率达到100%。

三、试点范围。

20xx年秋季开始,在学校电子技术应用专业进行试点,重点选择电工电子技术、电子工艺、电子小产品制作与维修三大主干课程进行改革试点;20xx年,选择1门主干课程进行精品课程建设。

(一)统一认识。

发动全院教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修改和落实专业建设规划、队伍建设以及相关措施,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机构。

成立以企业代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产学研合作指导委员会,对于专业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调研与论证,使培养方案更具规范性、科学性,稳定性和前瞻性。

(三)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干,着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力争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四)建设精品课程。

改革原有的课程体系,对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所涉及的内容按照行业企业对技能型人才要求进行增减,使专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建设紧密地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努力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通过模块化教学减低学习的难度,使学生学得懂,愿意学。把主干课程打造成即能满足社会需求又适合学生学习的精品课程。

(五)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方法。

打破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之间的界限,在专业理论课学习时将实训和小电子产品制作与专业理论课融合在一起,对学生在实训和产品制作中操作情况纳入学生的课程考核;在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重点训练学生掌握一门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在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学习工作时,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这样,一点一滴,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六)加强校企合作。

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和高级技师到学校指导教学改革;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多种途径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七)拓展校内外实训基地。

在校内,引企入校,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安排电子教研组教师分批到校电子产品生产线参加产品的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工作,积累现场工作经验,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在校外,利用近几年电子行业发展迅速的大好形势,开拓新的实训基地。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9月-20xx年12月,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1.细化具体目标、明确责任义务。

2拟定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

3.选定校内电子产品生产线的合作企业。

(二)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项目组织实施阶段。

1.完成《电工电子技术》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争取获得省级立项。

2.按企业订单要求组织电子产品的生产。

3.制定新的三年制高职电子技术应用专业课程体系,各阶段的培养目标和考核评价方法。(三)20xx年元月-20xx6年12月,项目总结推广阶段。

1.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专业课程体系。

2.按企业生产的规范要求完善校内的电子产品生产线建设,使学生在校就能体验到的企业的生产氛围。

3.在学校其他专业推广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建设的成功做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开展。

(四)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项目反馈和提高阶段。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建立项目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全面领导项目工作;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由教务科长担任组长,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督导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成立专门委员会对项目实施给予指导。

(二)制度建设。

实行项目责任制及任务责任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保证项目计划稳步实施。

(三)经费保障。

每年保障经费3万元用于项目的调研、课题研究。切实履行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四)完善项目。

主动加强与企业、行业的联系,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听取企业、主管部门、兄弟学校、行业协会的不同意见,与行业、企业共同建设、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不断完善项目,达到扩大专业改革试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和黑龙江省《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xx〕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贡献。

(二)基本要求。

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动我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作为“十三五”期间工作的重要内容,解决目前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体制机制。

(三)总体目标。

现大批优秀的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毕业生就业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提升师资水平。

1.增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哈工大“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作用,采取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增强广大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明确教师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方面的责任,加大对教师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教师在自己科研和创新创业的同时,基于科研项目带动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有关的理论、环境、需求和政策等的研究,编写教材和发表论文等,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成果。

2.鼓励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指导创新创业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鼓励广大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融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的培养。鼓励一批教师积极开设创新训练类课程,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意识和能力。保证有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教师开设并讲授创业课程和实施专门化的创业培训。保证各院系有一批经验丰富、积极热心的优秀教师能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参赛项目提供指导。保证有一批专兼职工作者为学生创业活动和实践提供常态化的指导和服务。培养一批优秀的辅导员队伍强化对学生日常创新创业活动的引导和指导。

3.鼓励教师创新教学及考核方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将国际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创新实践经验等融入课堂教学,并通过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学习催生学生创意。深入实施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改革考试办法,突出考核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的效果,促进学生实践式、体验式学习。

4.吸引校外师资参与创新创业教育。选聘一支由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金融投资专家等组成的校外师资来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培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一支创业导师队伍,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为创业团队配备优秀导师并进行创业指导、创投指导和咨询服务。探索建立校企、校地、校所及国际合作的系统育人、协同育人的新机制,使学生深入了解市场与资本,引导学生将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优化课程体系。

1.优化培养方案。做好20xx年新一版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明确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求。调整课内外学时分配,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探索求新。增大选修课比重,完善师生双向选择机制,强化个性化培养。建立一批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和一批优质的国际课程,拓宽学生的视野。

2.丰富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提高现有的创新研修课、创新实验课、创业课等的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增设新的创新研究、创业动力、创业实践、创业管理、创业法律等类课程。自行组织开发或引入校外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类mooc加以共享利用。选聘优秀校外师资开设一批优质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举办系列创新创业类讲座。完善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类课程建设。

3.实施创新创业能力认证。在创新创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创新、创业所需的知识结构、要掌握的技能和能力对学生进行专门培训,为参加规定内容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哈工大创新创业精英培训证书。

养学生的协作攻关和创新能力;依托导师的科研课题来开展毕业设计;通过教师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带动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依托哈工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领军人培养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英才培养计划”等,发挥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优势,培养工程应用型和学术型拔尖创新人才,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作为这些计划的根本任务。

(三)完善实训实践体系。

1.通过创新实验培养创新意识。全面开放学校的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所、设备和环境支持。提高实验教学中综合性、设计性,特别是探究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比例,发挥实验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2.通过项目学习培养创新能力。实施“基于项目的。

学习计划。

”,推动课堂学习与项目学习有机结合,鼓励学生组成团队,通过选题、制定计划、收集处理信息、活动探索、制作作品、交流成果等系列活动,培养自主学习、主动思考、实践创新、团队协作、领导决策、解决问题等系列能力和素质。在成功实施一年级创新项目的基础上,完善大二创新实验项目、大三创新课程设计项目、大四创新毕业设计项目等内容,使项目学习的模式贯穿整个大学学习,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通过创新创业竞赛催生创新创业成果。鼓励并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鼓励学生跨校、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队伍,发挥群体智慧,并安排导师做好指导。整合校内竞赛资源组织各类大赛,建立学院、学校、校外等多维度竞赛服务体系。通过竞赛让学生与校内外、企业等优秀人员交流切磋,不断完善项目和团队,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催生优秀项目和成果。

4.建立项目评选奖励机制。加强学生创新和创业方向引导。积极挖掘并依托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科技、人力资源等部门发布的创业项目指南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从需求反向推进学习和思考,引导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定期组织哈工大“丁香会杯”创业大赛,评选出一批优秀的、最具潜力的项目,予以表彰并资金奖励,支持改进优化和后期研发。

5.完善优秀项目推介和孵化机制。定期组织创业项目进入创业园的入园答辩会,及时将优秀创业项目引入创业园孵化,将项目变成创业成果。积极向企业推介优秀项目,支持企业对项目和团队进行考察和指导,进而选择合适的项目开展全方位合作,努力将学生创意、创新、创业的梦想变成现实。通过学校层面积极争取省市等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支持,促进项目对接、落地转化、知识产权交易、项目融资,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提高孵化成功率,努力实现产业化。

(四)健全平台体系。

1.建设优质实验室并实施开放。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保证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均能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实施开放管理,为创新创业研究和实践服务。

2.建设创业基地和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并利用好15个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8个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基地建设。积极整合内部资源,争取外部资源,完善基地条件,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健全运行机制,保证“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四到位,发挥基地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为学生创新创业打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完备的软性服务。

业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拓展学生创业思维,培养创业能力。建设哈工大创新广场,实施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和指导,开辟创业活动空间,提供创业初期各种软件硬件服务、实训和社会创业资源对接等。

4.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根据创客团队和创业企业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要,构建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创业咖啡、展示大厅和机械电子加工平台等创新创业活动场所,打造功能齐全、配套支持到位、服务贴心便捷、创新创业联动、技术资本融合、资源连贯畅通、学业创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五)营造环境氛围。

1.建立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大力支持现有的科技创新类社团的发展建设;结合学生发展需求,组建一批新的学生社团组织。举办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创业政策宣讲、成功案例分析、创业榜样座谈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2.搭建创新创业学生交流平台。依托“创客周”、“学术报告大赛”、“学术论坛”等活动开展创新交流;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定期开展创业家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真人图书馆、创业训练营、创业能力测评、创业计划竞赛等创业活动,打造创新创业文化生态。

3.组织丰富的创新创业讲座。选聘知名公司、企业、研究所等单位的创业企业家、技术专家、投资经理以及国内外优质的创新创业师资来校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和报告,与学生交流体会,启迪学生思想,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4.建立创新创业专题网站。建设哈工大创新创业网站,构建国家政策宣传、创新项目匹配、创业企业展示、课程预约学习、创业导师对接和创业一站式服务等不同模块为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等提供信息服务,为学生打造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和创业孵化服务的网络平台。

5.强化常态化的引导和指导。加强院系辅导员队伍建设,在鼓励辅导员自我创新的基础上,系统培训、强化辅导员队伍对学生创新性学习、创新创业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能力,让辅导员成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领路人。

(六)强化管理和保障。

1.强化制度保障。根据社会和产业人才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创新创业学分并纳入学业考核要求,优化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对于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在评奖评优、研究生推免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支持学生休学创业,实施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的监督、评价、反馈、改进等质量保障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训实践的系列。

规章制度。

2.强化经费保障。设立专项基金,为师资聘请、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创业孵化等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支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优秀项目奖励基金,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积极争取政府拨款、企业和个人捐赠,为学生创业项目推介、孵化、产业化等提供启动资金和引导基金。

3.强化场地和环境保障。加强创新基地、创业教育基地、创业实验室、创新广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的建设。协同校内、省内和国内优质的生产加工平台资源,争取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各部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地。优化免费一站式注册、法律咨询、财务代理等经营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程指导服务,努力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1.构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决策,优化顶层设计,合理资源配置,加强部门协同。

2.完善教育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院系、专业在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和引导作用,完善教学部门牵头、多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创新创业教育组织体系。

3.健全指导服务机构。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健全专兼职结合的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日常运行机制。

(二)注重贯彻实施。

1.各基层院系和专业、有关职能部门等要了解本单位应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承担的职责,制定具体。

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

2.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宣传引导,出台有效的措施和政策,激发广大师生从事创新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全员育人的文化氛围,使哈工大的创新创业教育迈上一个新台阶。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四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号)精神,加快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大战略,倾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积极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依靠创新驱动、实现跨越发展的新模式,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题,以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和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充分考虑我省资本、人才等区域特点,因地制宜,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优化体制机制,培养创新人才,厚植创新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形成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全省孵化器数量达到50家以上,探索利用互联网建立虚拟孵化器。

孵化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并从中成长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

培育一批创业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

健全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产生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甘肃特色的众创空间。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利用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科技大市场、文化创意园、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和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利条件,构建一批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鼓励企业建立专业化孵化器和平台,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

各地要紧密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特色支柱产业和园区功能布局,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传媒等领域,建立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产业链孵化链条。

鼓励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形成多元化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模式,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并举,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政府国资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营造更宽松的创新创业政策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制定和规范更为宽松的行业准入政策,改革产业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

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整合汇集各部门制定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由科技部门牵头的劳动协调机制,为企业提供系统的政策服务和辅导。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政府)

(三)鼓励全社会参与创新创业。

鼓励社会机构和个人积极投身创新创业,重点调动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积极性。

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

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设上线。

财政资助的科研创新发展类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

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开设创新创业类教育课程,逐步普及创业实训,建立大学生创业全程跟踪指导制度,制定创业服务公共财政购买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共财政购买创业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鼓励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家庭农场,创办涉农龙头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鼓励科技特派员围绕我省产业发展进行创业服务,研究制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财政购买办法。

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开展全省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行动力度,实施全省职工技能素质建设工程,积极创办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开展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为包括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提供转岗就业培训、自主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工信委、 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各市州政府)

(四)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和税收优惠。

各级财税部门要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资金扶持方式,更多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用好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

建立和增加财政支持科技担保的奖励和补偿资金,支持科技担保业的发展。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

发挥好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作用,吸引省内外投资机构共同发起成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工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新。

全面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孵化器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五)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

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局面。

推动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实施投贷联动,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建立创业投融资平台,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促进科技初创企业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专业部门或分支机构。

结合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高技术含量的特点,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和融资担保服务。

加快科技保险业的发展,推进专利保险试点。

发挥政府投资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引导,并通过市场机制,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创业投资。

继续加强甘肃省股权交易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在股权融资、股份转让和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功能。

(责任单位: 政府金融办、银监会甘肃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保监会甘肃监管局)

(六)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给予同等就业创业扶持。

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

加强网络、快递物流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项目展示平台。

推动电子商务与贸易流通、工业生产、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联动发展,创新和拓展面向“三农”的服务,推进网络购物、网络化制造和经营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成长,建设促进居民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实体店与电商、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

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舞台,提升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品质,完善网上交易投诉和维权机制,打击网络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和网络交易安全。

引导全省连锁超市等传统企业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升级发展模式,鼓励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应用,支持全省专业市场借助电子商务扩展交易渠道、升级交易模式,支持小微网商和个人创业者借助专业市场完整的产业链优势,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分销与零售业务。

加强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在电子商务发展成熟的地区率先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院校,成立我省电子商务学院。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教育厅)

(七)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

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公益性服务机构的作用,聚集服务资源优势,组建科技服务业联盟,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壮大技术交易市场。

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创业导师、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

着力发挥传统孵化器在基础设施方面和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在专业服务方面的互补优势,促进传统孵化器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的深层合作,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

鼓励孵化器建设公共实验室和研发平台,为入孵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或工艺设计服务,共享数据、软件、装备、设施等资源。

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提供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服务。

联合本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中试车间和厂房,提供技术集成、中试开发、小规模产品试制等方面服务。

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各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方面服务。

积极探索o2o服务模式,建立科技创业服务平台,把互联网基因注入科技服务业,实现创业大赛服务、科技创业咨询服务、中小企业信息服务、项目申报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和创业培训服务。

加快发展会计、审计、保险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

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

优化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 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

(八)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

鼓励孵化器精心营造以“服务创业、服务创意、服务创新”为主题的孵化生态文化环境,积极搭建各类对话交流平台,开展创意设计大赛、创业咖啡训练营、技术项目对接会、创业辅导培训、专题论坛讲座等各类活动。

广泛宣传创新创业的先进人物和优秀团队,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热情,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参与创新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

丰富创新创业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提升大学生参与创业的积极性,继续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活动,积极支持参与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团省委、各市州政府)

(九)加快建立创业孵化人才队伍。

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各类人才激励扶持政策,大力引进相关技术领域的留学人才、领军人才和其他专业性技术人才在孵化器集聚发展。

鼓励和支持孵化器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方位、多领域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和成果转化交流,为入孵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研发平台支持。

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培养一批创业培训师资,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

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辅导紧密结合,加强孵化器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孵化器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成功率。

围绕全省经济建设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到甘肃从事创新研究和创业。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教育厅、团省委)

(十)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重点区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营造创新环境和政策空间,不断引聚各类创新要素,激发各个创新主体和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起有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

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科技人员在实验区内创新创业,科研院所可自主处置科技成果的合作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事项,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不少于90%的比例用于对成果完成人员和成果转化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

紧紧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机遇,加强同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人才引进和交流,吸引国内外、省内外企业积极参与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和建设。

加强同国内相关机构的合作交流,建立张江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转移中心、北京大学等技术转移基地等,在项目实施、资源共享、人才交流等方面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合作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强化引资引智,承接产业转移。

制定“创业在家乡”计划,着力培养本地创业人才支持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鼓励职工“创新在岗位”,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责任单位:兰州市政府、白银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 政府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政府金融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加强协调推进,积极研究完善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加强示范引导。

最大限度地盘活利用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试点城市、文化创意园、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兰州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创新创业资源,激励高校、院所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和科技服务,发挥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效应和创新创业活动的规模优势。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平台,让所有创业者都能“用其智、得其利、创其富”。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大众创新创业的宏观引导、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

凡是市场机制有效的领域,政府要顺势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创业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让市场选择大众创新创业的方向和路径,让价格机制和供需关系来调节大众创新创业的规模和形式,避免直接干预创新创业活动。

要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保障创新创业者合法权益和竞争秩序,不断夯实创新创业基础设施,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对初创企业的扶持方式要从选拔式、分配式支持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用政府对创新创业的“小投入”吸引来社会资本的“大投入”,形成市场化的创新资源配置格局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秩序。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学校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委、 政府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大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医专党〔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国”战略,以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为核心,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创新创业教育、素质教育、专业教育”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开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一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育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主要形式

(一)每周举行一次创新创业沙龙活动。

在学校创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每周举办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沙龙活动,印制创业知识宣传简报,邀请有创业经历的毕业学生回校传授创业经验,学校网站开设创业专栏,将各类创业信息和政策及时公布。

通过各类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服务同学,奉献社会的精神。

(二)搭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孵化和指导服务平台。

为发展学生特长,培养创新能力,在“创新择优、兴趣驱动、注重过程”的原则下,鼓励成绩优良有创业潜质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在老师的辅导帮助下开展创业项目的策划,经学生自主申报,大学生创业中心论证、学校考核,选择那些目标明确,具有自主性和创新性的优秀项目,给予资金和场地方面的支持。

学校内开辟了创新创业基地,设办公区、商铺区、会议室、洽谈区、文印通讯区等办公场所,为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良好的发挥空间。

(三)抓好大学生创业体验项目的试运行。

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学校目前开展了四项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分别为:荆半夏读书吧、“博学”教育培训中心 、“酷奇”车行、百草药种植园。

学校将以上述试运行项目为契机,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通过在学校全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为在校大学生每年提供20万元的无息贷款,扶持、培育3--5个创新创业项目正常运转。

(四)探索开设《创业基础》等课程。

针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现状,探索创造出新的创新创业素质模型课程体系,使课程体系规范化。

多途径的搭建开放式实践课程,大力推进多元支持的延伸课程建设,从而激发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他们的个性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五)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创业教育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引导大学生养成自主、自信、勤奋、坚毅、果敢、诚信等品格,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学科之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创业中心”,设立大学生创业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

选择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老师作为教学工作“导师”,引导其他教师改变思想观念,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明确创业教师培训要求,使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教师培养的过程中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活动步骤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从20xx年1月开始实施,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审核宣传、推进实施、半年度总结提升、再推进实施、年度总结提升五个步骤。

(一)审核宣传(1月至3月中旬)。

审核学生创业策划案,确定学生创业项目,上报创业明细。

印制第一期创业知识简报,组织举办学生创业体验项目论证会,研究部署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实施方案。

(二)推进实施(3月中旬至6月底)。

根据学校上半年沙龙活动具体安排(详情见附件),认真落实每周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三)半年度总结提升(7月至8月)。

认真总结上半年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再制定下半年的具体安排。

(四)再推进实施(9月至11月底)。

根据学校下半年沙龙活动具体安排(待制定),认真落实每周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五)年度总结提升(12月)。

认真总结全年度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与分工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已有的“创业协会”基础上,成立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

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是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分俱乐部。

为保证活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经费保障。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熊xx

副组长:杨xx

成 员:刘xx

大学生创业中心负责对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教育和业务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负责各项目的日常管理。

(二)组织分工

学校创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活动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审定各类创业项目,招就办根据创业项目确定具体资助和金额的划拨,协调日常管理工作。

所有创新创业项目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全程跟踪指导,将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给学校招就办,再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20xx年4月27日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综治工作水平,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实现“创品牌、出特色”的综治工作目标,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创新社会治理、创建综治特色”活动的通知》(天综治〔2016〕4号),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为目标,围绕“六点六化”(围绕“抓”点,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化;针对弱点,保持严打整治常态化;破解难点,推动矛盾化解法治化;做实支点,构建治安防控立体化;打造亮点,实施平安创建精细化;凸显高点,促进网格服务社会化)工作主线,创新综治工作方式方法,积极适应社会形势新常态,创建特色亮点,打造新品牌。

二、主要内容。

1.建立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落实群防群治队伍,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搞好人防物防技防,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2.全面实施平安细胞工程。加强平安创建力度,深化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一系列平安细胞工程建设,积极发挥“五老”、网格员、中心户、楼栋长、志愿者骨干作用,营造平安创建大氛围,不断提升“一感两度两率”。

3.加强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着力提高信息化运用能力,加快视屏监控探头建设,实现街道和重点部位全覆盖。

4.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推动建立完善信息化、精心化、法治化、动态跟踪、多元化解、整体联动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5.大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管理,加强学校、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危爆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整治,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强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6.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网格化平台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综治队伍建设,加强综治干部业务培训和法律专业教育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综治“双创”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镇“双创”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汤敏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谢国清和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珍任副组长,成员由综治办、宣传办、派出所、司法所、学校、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双创”活动办公室挂靠综治办,由苏在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创”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把“双创”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推进。

(二)突出重点。各村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平安、法治、精准扶贫纳入网格化服务平台等工作。

(三)确保实效。镇综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综治“双创”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其结果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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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六

为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紧迫任务来抓。

建设新江苏”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集聚要素与资源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协同育人,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左右,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型转变,逐步确立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四)突出创新创业教育要求。根据相关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修订高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增加实习实训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50%;改进教师教育,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五)密切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其他高校院所的协同。有效整聚政府和社会资源,强化高校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对接。建立江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支持高校与国内外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合作,加快苏南高校将优质资源向苏中、苏北转移辐射步伐。鼓励各地、各类行业协会和企业定期发布创新创业项目指南,推动形成高校、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教育协同机制。

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构建教务、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和院系协同的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健全学工部门、就业创业中心等单位协同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学工部门、科研部门、就业创业中心、大学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单位协同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四、健全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七)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理论、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建设理念先进、体系完整、动态优化的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群。开发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精神指向,建设选修必修、理论实践、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相结合,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教育课程建设团队,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优秀课程和教材建设,编写出版100本不同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五、构建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相适应的教育模式。

(九)改革教学方法。推进研究性教学,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真正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把创新创业观念、原则和方法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发挥创新创业导师“传、帮、带”的作用,以“师傅授徒”方式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采取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

(十)改进学生学业评价办法。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创新创业能力,探索灵活多样的开放考核方式,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专业创新课程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拓展学分积累转换制度。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显著、经认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加强专业实验室、

虚拟仿真实验室、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支持高校在开发区、城市配套商业设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切实加强新一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和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组织遴选一批校内校外联动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推动创新创业理论教学、学科竞赛、项目实践、基地建设一体化。力争到年,全省每所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他本专科院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

(十三)办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建立国家、省、校三级竞赛管理体系,形成政府指导、高校为主体的各类竞赛项目动态评价和认定机制。办好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及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鼓励高校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自主创办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各高校要依据专业培养要求,完善竞赛项目与课程互认、学分互换办法,将创新创业竞赛纳入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十四)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按照专任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鼓励高校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的授课或指导老师,吸引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技术人才到高校兼职。健全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制度,搭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平台,造就一支能够将创新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专业教育紧密融合的师资队伍。建好20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重点建设5个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江苏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体系,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健全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企业和乡镇挂职锻炼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创新创业实践,引导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

八、注重对师生创新创业及其教育教学的激励支持(十六)鼓励全体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定期遴选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学名师、优秀青年导师,同时把创新创业教学成果作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到2020年,评选100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学团队、100名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100名创新创业优秀青年导师。

(十七)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有条件的高校要资助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先评优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自开始,省每年评选150名创新创业标兵,省级创新创业标兵可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或专升本;评选10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俱乐部(协会)。

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战略任务,纳入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教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备案,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保障体系,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获得相应政策扶持;成立由各行业专家、企业家、金融界人士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咨询委员会,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十九)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高校每年要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支持课程教材建设、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创业项目孵化等工作,并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落实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大力发展“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进一步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和成本。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评估指标体系、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作为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在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高校年度数据报表中增设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实施以创新创业教育为观测点的个性化、多元化评价,分层次对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情况进行系统评价。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弘扬当代大学生积极投身实践、勇于创新创业的正能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七

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素质教育的深化和具体化。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教育的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1.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

2.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向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转变,从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向以能力为本的教育转变,最终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

3.通过实施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课程平台和实践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教学与实践条件及环境。

4.通过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型创新创业教育,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与潜质的群体进行专门培养。通过分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成果的涌现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快速成长。

个良好的开端。

1.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

为切实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产业处、财务处、二级学院共同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行政、党总支、团总支和专业系主任及部分老师组成,同时可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发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引领作用。

拓展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的功能和定位,将其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其作用是为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和能力培养提供实践环境与必要条件。尤其对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且具备创新创业潜质和创新创业热情的大学生,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可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支持。

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关键的创新创业教育新理念。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设计,注重面向全体学生,注重项目带动,注重通过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面向学生全体、有明确的培养目标,需要系统的课程学习,以及实践训练和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必须从教育全过程出发,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以确保学生创新创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期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途径。通过创新创业类课程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途径和一般规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

创新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拓展与延伸,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先在全校开设创新创业类公共选修课程,待课程体系基本完善,且教学条件具备后,再将成熟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列入各专业必修课程。

的教学内容,通过讲座或课程形式,启发学生将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使各专业学生能够深刻理解专业内涵,并在学科专业基础上开展高层次的创新创业实践。

将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包括实践环节)纳入专业课程。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可以侧重于创新教育,也可以侧重于创业教育。如在工科类专业可以强化创新教育,培育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以专业创新成果为基础的创业实践;在经管类专业中鼓励学生以创新的理念和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创办企业,并为学生创办企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

(1)创建学生参与科研创新训练的机制。

推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强化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在有条件的专业,把学生科研训练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设立相应学分,提供实验室开放环境,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科研训练,吸引大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构建富有特色的国家、省厅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体系。通过科研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可以通过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达到创业实践的目的。

建立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二级学院主要依靠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中心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实践基地来构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通过开放实验室,为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各类科研开发、完成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建立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为主体的校级创新创业实。

训基地,为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的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创业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适当资助。

(3)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发挥地域优势,依托学校科技产业园、常州市创意产业园、常州软件园、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孵化基地,为学生进一步研发提供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为企业创办和运行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提供法律、税务、财务及其它的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规避创业风险;通过真实的创业活动,使创业学生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4)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将由学生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节活动、创业计划大赛、学生社团活动等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第二课堂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现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自由交流,在全校形成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最基本的创新创业教育,对参与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践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适当学分。为解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时间上的制约,学校将在学分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并为学生延长修业年限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鼓励教师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6.发掘社会资源,建立专家指导机制。

及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人才优势,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审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参与建设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评估创新创业项目;协助建立与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资深教师、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优秀校友等构成。

7.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

为推动开展创新创业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并配备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的开发、讲授与实践指导。

充分发挥现有教师队伍的作用,通过培养、引进,逐步建立一支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尤其注重选配或选聘富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管理人员、成功企业家、成功人士和政府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教师。

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持续开展提供物质上的保障。同时,通过学校投入、社会捐助、个人支持等渠道,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用于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持重点项目。

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举办创新创业论坛、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邀请企业家及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到校讲座、对话,组织到企业参观学习等课外创新创业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业动机与需求。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必然需求,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必然需求。全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刻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了解国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动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切实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措施,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增进人才竞争力而共同努力。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xx〕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3号)和《山西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xx〕49号)精神,加快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进程,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激发全市上下创业创新动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爷爷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和山西省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实施“三个突破”,推动“六大发展”。

坚持改革导向、市场导向、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培育创业创新主体,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激活创新活力、实现创业便利,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优化体制机制,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热情,力争到2020年,全市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创新创业主体从小众向大众转变,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打造新引擎、汇聚新动能,实现新发展。

(一)培育各类众创空间。

各县区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综合运用购买服务、资金补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为特点,以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业工场为典型代表的众创空间型创业园区。

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行业领军企业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

要积极培育建立国家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向上积极争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公共服务设施。

市县区要结合实际,对众创空间的场所建设、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支持。

科技、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众创空间建设的分类指导,引导众创空间快速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商务粮食局、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小企业局,各县区政府)

(二)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

依托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这一国家重点保军企业的平台及资源,加快建设军民融合产业重点项目库,利用其已有军工产品技术优势,并借助其市场能力,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

加强与国家科工局、相关军工集团、各专业高校的合作,利用我市优越的地理、交通、环境、政策等条件,吸引军工技术研发中心、教授实验室、中试平台及军工生产企业落户阳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设军民融合产业研发基地和产业园区。

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军工技术专家及学者、教授来我市进行技术交流。

努力挖掘我市技术和产品潜力,加强政策引导,重点扶持泵阀、机电装备等“民参军”项目。

对落户本市的军工产品、技术研发能力等,采用财政补助、一次性奖励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

以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孵化器为基础,建设一所由政府主导、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创业者搭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众创空间。

各县(区)要在20xx年12月底前,至少建成一个创业孵化建设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

到20xx年,建成省级众创空间5家、市级众创空间15家及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由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奖补。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区)

(四)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落实好国家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创新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更好地支持创业创新。

认真落实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政策措施,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侵权假冒、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

探索建立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多部门共同协调机制,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提供良好平台。

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抓好《阳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阳泉市企业信用行为联合奖惩实施细则》、《阳泉市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细则》、《阳泉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落实。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五)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

深入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限制。

全面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支持企业自主决定经营事项,推进创业企业注册商标,切实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减少市场主体准入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六)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落实好阳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阳政发〔2015〕21号)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不在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落实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以及依法开展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性收费,对初创企业可按不高于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等市直相关部门)

(七)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创业。

提高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支持国有企业职工二次创业。

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完善职务发明制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转让和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所得净收益,可按至少5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与转化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创办企业并以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八)引导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鼓励大学生等各类青年创业者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创业孵化,每年遴选和扶持一批市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实现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和创业实战的有机结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

推动建立阳泉籍海归和外籍高端人才来我市创业管理数据库。

认真落实扩大申请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吸引海外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

对来我市工作的阳泉籍海归和符合我市规定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数额的创业资金资助,统筹解决好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为其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十)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创新。

加强农村创业辅导、孵化,鼓励和支持返乡人员、农村青年、乡土能人等围绕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民俗工艺制品、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创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使之成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支持电子商务创业带动就业。

从事网络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或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享受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其他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培育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工商局)

(十二)强化财政资金引导。

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重点用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培训基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政府性投入。

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集聚区)的科技型企业和入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等载体的个人及团体,所在地政府要给予扶持。

对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优先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资委)

(十三)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和支持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引导银行结合自身产品研发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向创业创新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系统化的金融服务,加大创业创新企业信贷投放。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抵质押担保方式,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设小微企业绿色通道,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满足小微企业用款短、频、急的需求,帮助企业申请享受我省企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积极推动搭建担保贷款平台。

推动银行优化机构网点布局,支持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中小微企业的专营支行、社区支行,提高网点向下延伸水平。

推动银行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企业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

发挥保险的融资增信功能,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各种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帮助解决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

探索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利用保险机制,加大专利创新成果保护力度。

鼓励发展相互保险等业务,支持设立多种形式的相互保险组织。

落实好吸引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丰富创业创新融资模式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银监局、人行阳泉支行、市科技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保险协会、市财政局)

(十四)强化用地支持。

合理分配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有效保障创新创业用地。

对新产业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可适度倾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支持利用工业、仓储等用房、用地兴办符合规划的服务业。

对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用地,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限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国土资源部门在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中,将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十五)加强税收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强对政策的社会宣传和解读咨询等。

落实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强化对政策执行的督导检查,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

落实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各项政策措施,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更广阔空间。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六)资助优秀创业项目。

支持创业者积极参加全省的创业大赛和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者沙龙等活动,所需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的方式,从同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对评选出的省级、市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获得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优秀名次(包括其他省市级比赛)且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从市级创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项目补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十七)加快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科技、教育、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间合作,鼓励各县区建立各类专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中小企业创新孵化园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平台建设,引进先进孵化技术与优秀孵化机构,提升孵化功能和效果。

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与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模式,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并根据创业基地的孵化企业毕业率、在孵企业户数和创业带动就业岗位数量等因素,从创业资金中给予孵化载体建设资助和孵化服务补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八)创新服务模式。

积极探索o2o等新型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立科技创业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公益性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组建创意合作、研发合作、产业链合作、技术标准等各类产业技术联盟。

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壮大技术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十九)推进科技资源共享。

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条件平台共享共建,实现资源共享。

鼓励高校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创客及创业企业开放设备、研发工具、科学数据、科技文献(论文)、科技报告等科技资源,为创客群体提供服务。

支持我市公益性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二十)推进创业创新教育。

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学生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兼职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导师队伍绩效考核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作为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十一)加大创业培训力度。

鼓励各类创业服务平台聘请企业家、经理人、投资人等担任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创新系列宣讲、咨询服务活动,对大众创业提供针对性辅导。

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有创业意愿人员开展创业实训。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阳泉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

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务求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推动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

要强化政策解读,及时提供相应的政策培训和咨询,向创新创业者提供汇编扶持指南、创业创新指引、申报指南等手册,确保向广大创业企业、创新群体宣传普及到位。

要弘扬创新精神,树立创业典型,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三)加强协调推进

要充分发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推进合力,确保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上下衔接、整体推进。

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举措取得实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政府各部门:

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xx〕3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搭建新型载体,着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激发主体活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在全省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以创新引领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汇聚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环境。

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增强创新创业制度供给,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优化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让千千万万创新创业者活跃起来,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优化服务。

尊重创新创业规律,着力破解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遇到的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坚持政策协同、上下联动。

统筹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强化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放大政策效应,确保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见实效。

--坚持开放共享、强化支撑。

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强化新型载体服务支撑能力建设,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建立协作创新创业模式,形成线上线下、省内省外、政府市场开放合作机制。

--坚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民生发展重点领域,明确区域创新创业重点方向,增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新型载体和重点平台,吸引各类企业、创新创业者集聚,形成创新创业集合效应。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培育人才、强化服务,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创新创业活跃程度明显提升,就业、创业、创新主要指标位次前移,努力使我省成为创新创业先进省份。

到2018年,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成一批服务完善、发展成效明显的众创空间,汇聚一批以企业家、高端人才、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工为主体的创新创业实践者,培育一批以新兴业态、商业模式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集聚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示范城市,基本形成政策清晰、载体多元、机制创新、服务高效、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发展格局。

到2020年,覆盖全省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创新创业载体基本建成,创新创业主体活力得到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创新创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成为全国重要的创新创业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

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突出抓好载体、主体、平台、服务、机制五个关键环节,实施创新创业五项重大工程,构建创新创业体系。

(一)建设创新创业载体体系。

加快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努力将示范区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创新创业中心。

加快建设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互联网+”创新创业新载体。

推动郑州、洛阳、南阳等创新型城市建设,鼓励各地争取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城市示范。

强化制造业、服务业创新创业,建设一批区域产业创新中心,推动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专业、开放、集成的创新创业平台,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培育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制造业、服务业创新策源地。

建设一批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新型孵化器,创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集聚、服务专业、资源开放共享。

(二)壮大创新创业群体队伍。

推动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不断创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

引导大中型企业建设“大工匠”工作室等创新创业平台,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家、首席技术专家、“大工匠”和工人创客团队,鼓励企业二次创业。

制定各类激励政策,培育一批创客和极客。

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完善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二元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科技人才更大创新创业空间。

深化开放合作,积极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拥有国际领先成果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来豫孵化和创办企业。

大力支持豫籍企业家返乡创业。

(三)构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抢抓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

加快推动各类众创空间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鼓励大型网络平台开放创新创业资源,全面推进众创。

鼓励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将部分研发、设计等外包,大力发展交通出行、旅游、医疗等领域的众包新模式,积极推广众包。

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科研和信息资源,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生产协作、开放标准,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发展,立体实施众扶。

支持智能家居、数字创意等创新产品开展实物众筹,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展股权众筹,稳健发展众筹。

(四)发展创新创业服务。

大力发展科技信贷、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科技保险等,加快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体系。

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创业第三方服务企业,引导各类孵化器与服务企业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开办场所、政策咨询、财务税务、法律顾问、金融支持、知识产权等全方位专业服务。

支持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集聚区域的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五)促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完善评价导向机制,加快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激励更多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

积极探索交通出行、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准入制度创新,为众包、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营造政策环境。

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

促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强化创新创业要素支撑。

(六)实施创新创业重大工程。

实施“互联网+”创新创业工程,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推进开放式创新。

实施载体升级工程,强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实施资源开放共享工程,整合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信息资源,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促进科技数据、科技服务、科技管理等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实施环境提质优化工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实施服务提升工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开展专家咨询指导服务,常态化举办各种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活动。

三、政策措施

(一)推进创新创业便利化。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

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允许创业者依法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

(省工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

制定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不在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以及依法开展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性收费,对初创企业可按不高于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取消企业年检费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费,降低市场主体设立成本。

(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3.建立科学的职业资格体系。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行业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对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非在岗人员,均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4.鼓励新模式创新创业。

加快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制认证、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教育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配合)

(二)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

1.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在创业孵化期3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研人员转化成果创业,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50%,最高可至100%。

对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创办企业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分别负责)

2.支持大中专学生创业。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开业补贴和孵化补贴政策。

推动我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面向全省大中专学生开展实践培训、项目孵化、市场信息等创业服务。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引入社会创业培训项目,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鼓励高校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和资金支持。

对大学生初创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大学生到各类孵化载体休学创办小微企业,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并可根据创业绩效给予一定学分奖励。

探索将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列为高校生均拨款核定因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3.支持高层次人才来豫创业。

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符合相关规定的,省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其100万元科研资助。

对省外高层次创新团队带技术、成果、项目在我省落地实施的给予支持。

实施“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资助计划”“海智计划”,积极引进海外科技人才。

对外籍高端人才来豫创业,开辟签证办理、永久居留等绿色通道。

简化外籍高端人才来豫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探索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

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创业活动,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商务厅、科协等有关部门配合)

4.支持其他各类人员创业。

支持企业家群体再创业。

支持企业家围绕扩大生产、拉长链条、转型升级,开展二次创业,对新创办的实体可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支持农民工及其他各类人员返乡创业。

落实税收减免和普遍免费政策,支持返乡创办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对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

扩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农民工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大力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构建特色农产品交易平台,推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特色农产品对接电商平台,支持农民网上创业。

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

支持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失业人员等创办实体。

对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

开发家庭服务、手工制品、来料加工等适合妇女创业就业特点的项目,激发妇女创新创业积极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政府金融办、省科协配合)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鼓励各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券等支持创新创业。

发挥省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作用,对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的,对其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部分按不高于0.5%的比例给予补偿奖励;对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省辖市、县(市、区),按到位资金规模总量不高于30%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发行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发行费补贴。

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小微企业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创新性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鼓励采用首购、订购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配合)

2.落实普惠性税收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创新创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将享受范围扩大到核定征收企业。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最高上浮限额减免等政策。

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依照规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省国税局、地税局牵头)

3.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投资引导机制。

围绕创新创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投资引导机制。

充分发挥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和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以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申报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有行业背景和专业特长的天使投资人、法人机构及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

(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4.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个体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限额200万元。

对创业项目前景好,但自筹资金不足且不能提供反担保的,通过诚信度评估后,可采用联保或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完善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操作办法,不断扩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

在坚持财政筹集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主渠道、保证失业保险待遇正常支付的前提下,统筹地方每年可按需借用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

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网商、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使用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贴息补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配合)

(四)强化金融服务。

1.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加大对中小企业改制和上市辅导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发行上市。

推动更多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到新三板市场挂牌上市。

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资金来源。

推动与工商登记部门建立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引导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银监局配合)

2.创新银行支持方式。

通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加大对创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支持创业企业和农户融资。

搭建银科对接平台,推进银行业机构科技支行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广“专利贷”金融产品,开展科技小额贷款试点。

推进银会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提供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等产品。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牵头,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科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配合)

3.积极发展融资新模式。

积极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股权众筹试点范围,合理引导大众投资者进行股权投资。

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借贷型众筹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培育并规范发展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市场,探索发展大型设备首台套保险,促进创新创业和金融资源深度融合。

积极发挥保险融资增信作用,发展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

积极引进保险资金在我省参与或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别负责)

(五)大力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

1.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

支持各省辖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各类创新创业资源,打造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

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建设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院所、农业企业等为载体,开展“星创天地”建设行动,鼓励市、县级政府对“星创天地”建设给予奖励,打造适应农村创新创业需要的众创空间。

对各类主体利用闲置楼宇构建众创空间,按其改造费用50%比例(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众创空间”提供的宽带网络、公共软件服务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省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

鼓励孵化器设立孵化资金,支持利用孵化资金对在孵企业进行投资和资助。

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的种子基金按不高于20%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落实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

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科协配合)

2.整合众创资源。

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发起开源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政府资金支持形成的成果向社会开源。

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网络服务平台,并向创业者开放。

出台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激励机制。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向全社会开放科技资源,为全社会提供科技服务。

建立国家级实验室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机制,采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合理补偿国家级实验室向社会开放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科协等有关部门配合)

3.搭建开放式创新平台。

以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河南技术产权交易所等科技服务机构为依托,加快建立覆盖全省、服务企业的技术转移网络,积极创建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

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搭建集聚海外人才的创新创业平台。

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构建开放式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基地。

积极吸引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强研发中心等设立分支机构,建设科技园、实验室、孵化器。

鼓励企业通过技术特许、委托研究、技术合伙、战略联盟等商业模式,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基地,支持大型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海外研发中心,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省科技厅牵头,省科协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支撑。

1.发展创业服务业。

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创业服务机构作用,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创业服务项目清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购买创业服务。

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辅导服务、融资服务的,可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效果给予一定辅导服务和融资服务补贴。

加快发展“互联网+”创新创业网络服务,支持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等各类互助平台发展,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

(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协等有关部门配合)

2.强化创业教育培训。

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升公民创新创业能力。

在产业集聚区、创客空间、孵化基地等推进创新创业培训;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学分制管理范围;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

对具有创业要求和培养愿望的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每人200元、创业实训补贴每人300元、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每人1000元。

组建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创业导师(专家)库,培训一批农民创新创业辅导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科协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1.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

禁止通过政府立法形式设定行政许可,杜绝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7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8号)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83号)的有关规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进行限制。

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

依托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构建对企业进行信息公示、分类警示、联动监管、联合激励与惩戒的信息平台。

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省工商局、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在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省管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其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对经技术转移机构促成在我省转化的项目,财政科技资金按实际成交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技术转移机构奖励。

(省科技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强化创新创业支撑保障。

完善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间合理流动。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加强创业人员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区域创业转移接续制度。

完善高层次人才社会服务机制,落实引进人才社会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4.加大宣传力度。

支持举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论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展示创新创业成果,繁荣创新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创新创业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

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社交平台等的作用,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勤劳品质、坚韧毅力。

开展“双创”人物评选宣传活动,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大力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科协分别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商务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政府国资委、省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政府法制办、金融办、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省科协等单位参加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研究和协调解决本意见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

(二)狠抓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尽快细化落实本意见,省辖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研究提出具体政策,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和保障措施,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对创新创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政府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九

万众创新活动。

实施方案。

2015。

9

2015。

27。

号)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就业为重点,不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创业创新环境,通过典型示范、政策扶持,激发广大群众创新创业积极性,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浓厚氛围,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渠县”提供强劲动力。

二、主要目标。

2017。

年,全县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2

个,面积达。

5

万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盖全县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新增中小微企业。

1000。

户;新增专利申请。

500。

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

150。

件)。

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

2100。

件以上;促进成功创业。

3000。

人,带动就业。

10000。

人,开展“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

sye。

)创业培训。

4000。

人。

三、支持政策。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企业住所登记限制,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所登记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行“一照一码”。推行市场主体年报制度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的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用于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依法免征进口税收。对企业申请、维持专利和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准予依法摊销。

(三)强化财政资金引导。

设立创新创业引导资金。

2000。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开展创新券补助试点等。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整合各种资源,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要统筹现有各项支持创新创业的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融资贴息)、后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研发设计、创新发明、创业孵化、文化科技融合、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业项目和平台建设给予支持。鼓励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拓宽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

》(。

达市府办。

2015。

42。

)规定给予奖励,并积极帮助争取省级、市级奖励资金。搭建银科对接平台,探索商业银行机构挂科技银行牌子,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科技小额贷款试点。

20%。

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贴息。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

10。

2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

50%。

给予贴息。

(五)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对符合条件的县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县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渠县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在渠县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

(六)大力引进省内外创新创业人才。

“硕博进渠县”行动,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鼓励各类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县领办或合办科技型企业。大力开展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扶持草根能人创新创业。

(七)鼓励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补贴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2014。

20。

号)规定,给予。

1

1

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不超过。

10。

万元。落实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政策,对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新增吸纳。

2

名以上劳动者就业(须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每吸纳。

1

名劳动者就业,给予。

1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最高奖励。

5

2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创业者成功经营。

6

个月后,按照每成功帮扶一个企业或经济组织。

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工在。

2

人以上的按照每帮扶一个企业或经济组织。

3000。

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

sye。

),组织我县。

岁的创业青年向团省委争取。

sye。

项目扶持,通过项目评审的创业青年,将获得团省委。

sye。

办公室发放的。

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并一对一匹配志愿者导师开展创业帮扶。

(八)支持各类能人创新创业。

+

”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幸福美丽新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扶持网上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九)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2

年内创业的人员免费开展。

syb。

创业培训,由就业资金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增强创业能力。

(十)激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50。

万元、

30。

万元、

10。

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

30。

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

5

10。

万元、

5

万元奖励。

(十一)促进专利实施转化。

2000。

万元的当年,分别一次性补助企业。

20。

万元、

10。

万元。

(十二)扶持各类创新创业项目。

500。

万元的当年,以“后补助”的方式补助企业入孵费用的。

50%。

补助金额每次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四、竭诚服务。

(十三)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新模式,加快创新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整合创新创业信息资源,实现创新创业信息、科技供求信息、招聘求职信息统一发布,公开共享。

(十四)探索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利用创新券,向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购买所需科研服务,相关科研服务机构持创新券到县财政兑现补贴。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十五)促进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

对小微企业在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新产品研发检验测试的费用给予。

30%。

的补助。对新引进入驻渠县的科研院所(机构)给予。

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十六)推进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

2015。

年,以渠县中小企业孵化园为载体,初步建成。

1

个产业特色突出、承载力强的渠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到。

2016。

年,创建“农民创业园”,在县城建设。

1

条科创街,在科创街建设。

1

个孵化园。到。

2017。

年,在县内再打造。

1

个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茶馆)。各乡镇的每个社区要建设。

1

万元的创建资金补助;对新建成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50。

万元、

30。

万元的创建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十七)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基地)、俱乐部建设。

50。

万元、

30。

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

基地、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

20。

万元、

10。

万元的奖励。

经认定为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给予不超过。

1

万元的补助,对通过年度效能考评的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园,按在园创业(孵化)项目数给予奖补。

(十八)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创业空间建设。

积极规划一批新的商贸流通创业创新空间。主要包括:长德商贸城、万兴广场、东城新区、南城新区、北城新区、老城区等。以电商示范为契机,加快渠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创新应用;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优化电商创新创业服务环境。

(十九)建立面向创新创业者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

对企业和自然人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涉外专利(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

2

个国家和地区,下同)的,分别资助。

2000。

元、

800。

元、

500。

元、

4000。

元;对企业和自然人新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涉外专利,分别资助。

5000。

元、

4000。

元、

3000。

元、

10000。

元。

(二十)加快技术市场建设。

1

‰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领导,

强化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

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设立渠县推进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事业发展。

年细化到各年度)。

(二)严格考核。

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和重点督办事项,细化目标任务、严格奖惩。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在年度内出现环保、安全方面重大问题的企业,取消其当年申请奖励、补助等资格。

(三)广泛宣传。

附件: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企业住所登记限制,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所登记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行“一照一码”。推行市场主体年报制度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县工商质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

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的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用于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依法免征进口税收。对企业申请、维持专利和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准予依法摊销。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3

设立创新创业引导资金。

2000。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开展创新券补助试点等。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整合各种资源,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要统筹现有各项支持创新创业的专项资金,通过后补助、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融资贴息)、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研发设计、创新发明、创业孵化、文化科技融合、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业项目和平台建设给予支持。鼓励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

4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

》(。

达市府办。

2015。

42。

)规定给予奖励,并积极帮助争取省级、市级奖励资金。搭建银科对接平台,探索我县商业银行机构挂科技银行牌子,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科技小额贷款试点。

县金融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人行渠县支行。

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5

20%。

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贴息。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县金融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人行渠县支行。

6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

10。

2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

50%。

给予贴息。

县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就业局,县担保公司,人行渠县支行、县邮政银行、县信用联社。

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7

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对符合条件的县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县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渠县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在渠县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

县教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才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林局,县畜牧食品局。

8

围绕我县重点领域、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的实际需要,面向省内外重点引进现代机械制造、电子电器、汽摩配、新材料等高级研发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创业人才引进。

县人才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科局,县投促局。

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9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补贴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2014。

20。

号)规定,给予。

1

1

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不超过。

10。

万元。落实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政策,对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新增吸纳。

2

名以上劳动者就业(须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每吸纳。

1

名劳动者就业,给予。

1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最高奖励。

5

2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创业者成功经营。

6

个月后,按照每成功帮扶一个企业或经济组织。

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工在。

2

人以上的按照每帮扶一个企业或经济组织。

3000。

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

sye。

),组织我县。

岁的创业青年向团省委争取。

sye。

项目扶持,通过项目评审的创业青年,将获得团省委。

sye。

办公室发放的。

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并一对一匹配志愿者导师开展创业帮扶。

县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就业局。

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10。

+

”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幸福美丽新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扶持网上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县农林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就业局、县商务局。

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11。

2

年内创业的人员免费开展。

syb。

创业培训,由就业资金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增强创业能力。

县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就业局,县职业中专学校。

12。

20。

万元、

10。

万元、

5

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

5

万元、

3

10。

万元、

5

万元奖励。科技和知识产权部分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县教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协。

13。

2000。

万元的当年,分别一次性补助企业。

20。

万元、

10。

万元。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县教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工商局。

14。

500。

万元的当年,以后补助的方式补助企业入孵费用的。

50%。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就业局。

15。

+

”新模式,加快创新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整合创新创业信息资源,实现创新创业信息、科技供求信息、招聘求职信息统一发布,公开共享。

县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就业局。

16。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利用创新券,向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购买所需科研服务,相关科研服务机构持创新券到县财政兑现补贴。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县教科局。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17。

对小微企业在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新产品研发检验测试的费用给予。

30%。

的补助。对新引进入驻渠县的科研院所(机构)给予。

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县教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18。

2015。

年,以渠县中小企业孵化园为载体,初步建成。

1

个产业特色突出、承载力强的渠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到。

2016。

年,在县农业园区创建成“农民创业园”,在县城建设。

1

条科创街,在科创街建设。

1

个孵化园。到。

2017。

年,在县内再打造。

1

个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茶馆)。各乡镇的每个社区要建设。

1

万元的创建资金补助;对新建成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50。

万元、

30。

万元的创建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就业局。

19。

5

万元、

3

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

20。

万元、

10。

万元的奖励。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县经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20。

经认定为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给予不超过。

1

万元的补助,对通过年度效能考评的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园,按在园创业(孵化)项目数给予奖补。

县教科局。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就业局。

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21。

积极规划一批新的商贸流通创业创新空间,主要包括:长德商贸城、万兴广场、东城新区、南城新区、北城新区、老城区等。以电商示范为契机,加快渠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创新应用;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优化电商创新创业服务环境。

县商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就业局。

22。

2

个国家和地区,下同)的,分别资助。

2000。

元、

800。

元、

500。

元、

4000。

元;对企业新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涉外专利,分别资助。

5000。

元、

4000。

元、

3000。

元、

10000。

元。

县教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23。

1

‰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所需资金从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县教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24。

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和重点督办事项,细化目标任务、严格奖惩。在年度内出现环保、安全方面重大问题的企业,取消其当年申请奖励、补助等资格。

县政府督查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监察局,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就业局。

25。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县委宣传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就业局,县广播电视台。

syb。

”和“。

sye。

”的解释。

syb。

:全称是“。

startyourbusiness。

”,意为“。

创办你的企业。

”,是国际劳工组织针对培养微小型企业经营者而开发的培训项目,经国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引入我国。

syb。

创业培训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微小企业抗风险能力,使学员在短时间内成为微型企业的老板。为微小企业设计的一门课程。主要教如何创业,如何创办自己的企业,如何计划资金预算,市场营销,销售和成本计划等。

sye。

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

简称:

sye。

)是团省委为贯。

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

2013。

25。

号)、《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

2014。

26。

号),多渠道引导、激励、帮助、支持广大青年创业就业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团中央工作部署,经省政府与群团部门联系会议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青年创业扶持项目。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xx〕28号)和《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xx〕72号)要求,全面推进商贸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商贸领域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以创业带动创新,创新促进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商贸领域进入门槛低、就业空间广、投资少、成长空间大的优势,大力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农民等创业创新群体进入商贸领域,激发商贸领域创业创新热潮,推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争取到2020年,商贸流通规模和企业数量明显增长,就业人数显著增多,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商贸流通的体制机制、流通模式和流通方式实现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创业群体进入商贸领域。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网络平台创业及创办电子商务服务业、物流快递业等机构,开展生活、生产服务领域的网络销售,创造新需求、改变供给、提升匹配效率。

支持大学生进入服务外包行业,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研发工业设计、生物医药、呼叫业务、金融保险、交通物流、健康护理、休闲娱乐等领域服务外包。

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各类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网上销售,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营销渠道,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鼓励农民以合作、入股、特许加盟等方式投资创业,依托批发、零售、物流、餐饮等服务产业开展创业投资,或兴办、参与农村社区生产、生活、购物、连锁配送等服务业。

提升冷链物流、快递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二)支持商贸领域创新发展。

鼓励创业创新主体打破传统流通方式,参与“互联网+对俄贸易”、“互联网+绿色食品”、“互联网+商贸服务业”行动,推动流通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建设。

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互动,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优化消费路径、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批发业、零售业、生活服务和生产服务业等实体商业的创新发展。

鼓励流通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引导创业者创新商贸领域发展模式,参与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运输、绿色消费,推动绿色流通产业链建设。

支持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产学研合作模式,发展各类商贸服务交易平台。

(三)建立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品牌建设等服务。

推动哈尔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区,发展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为创业者提供集聚发展的有利空间。

引导外资参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

(四)引导创业主体拓展国际业务。

鼓励创业者利用全球创新资源,面向国际市场,加强国际合作,承接国际业务,承揽境外工程项目以及分包央企境外项目,扩大对外投资。

以“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支持创业主体投资境外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境外中国商品批发市场和分销中心以及在境外开办中国商品专卖店、展示店、零售店。

支持创业者打造龙江对俄跨境电商品牌,推动外贸企业运用“互联网+”拓展销售渠道,促进对俄跨境电子商务深入应用,实现对俄贸易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五)帮助创业主体开拓市场。

组织创业主体参加省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并给予参展展位费补助;不定期组织召开商贸领域项目对接活动,帮助创业者打开市场。

实行商贸领域品牌战略,鼓励创业者积极开发自有品牌,推动批发企业与品牌创新企业合作发展,帮助品牌产品完善境内外营销网络。

发展商业特许经营,引导创业者采用投资加盟方式创业,运用商业特许经营模式创业发展。

三、组织实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流通业发展处、财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对俄贸易处、科技与服务贸易处、外资审批处、国外经济合作处、对俄合作处、电子商务处为成员的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流通业发展处牵头负责,其他有关处室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全省商贸领域创业创新工作。

(七)加大资金支持。

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资金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资金支持。

(八)开展融资服务。

发挥典当短期应急融资服务功能,鼓励典当行对创业主体开展抵押、质押或担保服务。

发展融资租赁,加大宣传,引导创业主体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创新发展。

开展银企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商贸领域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和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九)开展创业培训。

引导开展商贸服务业技能培训和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组织我省高校俄语大学生和对俄合作企业对接和现场实践活动。

帮助高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组织俄语大学生参加中俄博览会等对俄经贸活动见习实训,组织大学生与对俄经贸企业就业对接活动,建立省商务厅与高校俄语人才信息交流机制。

(十)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贸领域创业创新,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激发商贸领域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热情,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参与创新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集团公司员工创业创新工作的开展,根据山西焦煤发〔20xx〕49号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山西焦煤发〔20xx〕49号)文件工作部署,围绕集团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和目标,依法依规,构建支持和鼓励广大员工创业创新平台、拓展创业创新空间、健全创业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实现创业创新便利、有效整合资源、集成政策落实、完善服务模式、优化制度措施,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体员工创业创新热情,为企业度危闯关、转型升级、蓄势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联动、整体推进。

坚持在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各项扶持政策原则的前提下细化单元,以各基层单位为攻坚主力,最大限度给予各项配套措施的支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

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全方位推进集团公司“双创”工作。

(二)企业扶持、职工参与。

坚持以利于职工和企业为前提,按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能够承受、符合扶持政策的原则,出台各项托底政策和优惠措施,充分调动员工创业创新自主性,发挥职工的能动性,实现职工和企业的创业创新。

(三)因地制宜、创业创新。

充分考虑集团公司所在驻地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创业创新,完善各项保障措施,降低职工“双创”成本,化解团队“双创”风险。

瞄准市场需求,完善配套机制,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扶持,引导激励团队和个人进入市场相关领域或熟悉的行当开展创业创新。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集团公司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整体推进,工作任务按期完成,集团公司成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组。

主要负责顶层设计、政策解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监督考核。

组 长:王永革 戎生权

常务副组长:赵耀东

副 组 长:集团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各有关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团委,主任由团委负责人兼任。

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相关部室相关文件资料收集,以及上级相关文件下达,并督导落实。

领导组设立六个工作组。

1.政策研究工作组。

负责研究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及管理制度;并结合企业特点制定与之配套的相关落实措施及政策。

(责任部门:政研室)

2.创新项目实施工作组。

负责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论证、储备、转化工作。

要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系统重点技术攻关,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落实保障措施,汇总创新工作成果。

(责任部门:技术中心)

3.创业项目实施工作组。

负责“双创”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创业创新工作会议协调机制,并组织落实;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解决创业创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挖掘和培育符合集团公司实际的创业项目。

(责任部门:团委)

4.信息收集、宣传组。

负责征集、发布创业创新项目,开展项目展示推介,选树宣传推广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和经验介绍。

(责任部门:宣传部)

5.综合事务组。

负责对创业单位及个人创业者在公司注册及章程、证件办理、工商管理、贷款、法律咨询等方面予以帮助、指导。

(责任部门:法事部)

6.监督考核工作组。

负责“双创”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责任部门:企管部)

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

各单位加强引导、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可行的操作实施细则,积极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政策支持

1.鼓励支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离职创业和带队创业。

对各单位自愿离职和带队创业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并建立相关台账。

认真做好内外协调服务工作,对有专业职务的“双创”人员保留专业职务,在专业职务评定过程中,与集团公司在岗人员同样对待。

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纳方面给予优惠的托底政策。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社保公司)

2.完善托底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内部退养暂行规定》、《集团公司关于允许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明确自谋职业员工劳动用工关系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加大“双创”人员的政策宣传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内部退养和停薪留职人员按规定程序开通便利的手续办理通道,为“双创”人员提供政策性的解疑释惑,消除自谋职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牵头部门:劳动工资部、组织人事部、社保公司)

3.研究拓展创业创新道路。

收集、整理和研究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关于“双创”的相关文件政策,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帮助职工寻找适合自己的“双创”道路。

结合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现代农业等项目发展远景进行考察调研,论证职工在农业等项目上创业创新的可行性,为集团公司多元合作发展,富余人员安置开辟创业创新道路。

(牵头部门:政研室、企管部)

4.打通信息通道,利用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采用微信、微博等方式,建立就业创业综合信息服务通道,宣传发布“双创”政策、社会招聘信息,集团公司有关职工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引导解读“双创”政策以及集团公司为“双创”工作提供的闲置厂房、老旧车间、废弃库房等信息。

挖掘、整理、编辑、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分享“双创”事迹,为集团公司做好创业创新宣传工作。

(牵头部门:宣传部、新闻中心)

5.为职工创业创新提供便利,财务、劳资、企管、计划、法律事务等职能部室发布专业范围内国家、省及企业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帮助、指导创业单位或个人的财务管理、贷款、人力资源、工商管理、证件办理、计划管理、法律等企业主要业务管理,起到少走弯路、合法合规办企的作用。

(牵头部门:企管部、财务部、法事部)

6.提供法律支撑。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与法事部就“双创”工作取得对接,确保所开展的工作有法可循、依法执行,保障企业和创新创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法事部)

7.将获得的省部级、焦煤、霍州煤电的科技奖、五小成果简介在霍州煤电网上发布,并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奖给予表彰奖励;将霍州煤电的专利在霍州煤电网上发布,为员工创业创新提供帮助和支持。

积极帮助员工申请专利并开展专利交易业务,集团公司职工“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权后,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次性奖励;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务发明”专利,在专利期内,经对外转让取得经济效益,按对外转让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金。

(牵头部门:技术中心)

(二)转岗分流

8.依托集团公司驻外四个办事处(太原办事处、北京联络处、无锡办事处、日照办事处)等资源,开展跨地区就业信息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就业,详细了解各类用工信息,积极洽谈,做好集团公司转岗分流、外出务工员工的前期准备工作。

针对集团公司有意向外出务工人员群体和企业富余人员不同特点,举办就业招聘会,招聘符合外部企业条件的员工,“走出去”就业,为个人职业发展,收入提高创造新途径。

同时,保障“走出去”的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牵头部门:四个驻外办事处、劳动工资部、工会)

9.构建内部创业服务平台,围绕集团公司生产和服务单位现状,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富余人员进行摸底、分类统计,利用富余人员的`技能特点,鼓励支持组建矿井工程施工、建筑安装施工设备运行维护、修理服务、生活帮助服务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发展内部创业创新。

瞄准市场需求,拓展社会市场服务、集团公司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参与商业贸易、旅游度假、物业管理、酒店服务、后勤服务、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及小区保安等公共服务活动,为转岗分流开辟渠道。

(牵头部门:劳动工资部)

10.拓展外部创业渠道。

鼓励支持各单位参与社会团体(公司)采用整体外包、租赁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盘活后勤服务场所,合理吸纳富余职工,实现职工的转岗分流和后勤场所的市场化运行。

尝试在大中城市开办酒店、饭店营业,从云厦建筑工程公司、物业公司、新产业公司分流人员,成立装修或其他专业队伍,对外承揽业务;在家政、旅游等领域开展业务,发挥自身技术优势,针对各类维修提供专业服务,向外部市场延伸。

(牵头部门:劳动工资部、后勤管理中心)

(三)岗位创新

11.鼓励支持职工岗位创新。

通过qc小组、技能比武、金点子征集等活动,发挥职工聪明才智,提升内部挖潜增效能力,在安全、管理、技术等方面取得创新,利用技能大师(劳模)工作室技术核心优势,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等工作,发挥工作室带头人、技术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培养技术人才。

(牵头部门:技术中心、工会)

12.要通过安全生产进行创业创新。

从生产组织、劳动管理、技术创新、装备配套、工作面布置、环境洁净等方面综合入手,坚持能内部制造的不外采、能内部配套的不委外配套、能内部组织的服务不委外的原则,组织实施开发新产品、产品的技术升级、进行专业化制造和矿井的专业化服务,作为创业创新、拓宽新业务的切入点,每个二级单位必须开拓两项以上新业务,通过创新为创业搭建平台。

(牵头部门:技术中心、生产技术部)

13.开展“双创”竞赛。

根据山西焦煤《关于开展2016年职工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各业务部室沟通,确定2016年竞赛工种,制定竞赛方案,组织实施技能竞赛,并督导各单位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

制定下发“五小”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职工参与人数,举办霍州煤电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提高在职职工创业创新热情。

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创业创新项目,争取山西省商务厅、科技厅、团省委对创业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争取两级集团公司对创业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为创客获得政策资金的扶持提供帮助,提升职工创业创新热情。

(牵头部门:工会、团委)

14.搭建技术平台。

联络整合曾在集团公司挂职锻炼的100多位高技术青年教师,纳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交流平台,通过建立微信群和qq群等方式,向有创新意愿的团队和个人传播新思想、新理念并提供技术服务。

通过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到技术研究院挂职锻炼为纽带,加强与相关院校和研究院所沟通交流,为广大技术创新人员解疑释惑,并开展收集、整理、开放相关技术资料,展示近年来优秀科技成果、文献资料、知识产权等,为创新人才开阔视野,提供技术支撑。

建设一流水平的水害综合治理研究院,重点研究防治水技术难题,并培养一批高技术人才,免费为创业创新团队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等资源,待条件成熟后,建立拓展矿井防治水技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山西焦煤水害综合防治研究院。

(牵头部门:技术中心)

(四)创业孵化

15.培育创业创新空间、打造霍煤“双创”基地。

摸清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区域内闲置厂房、老旧车间、废弃库房、空余公寓的数量,以及场所内的附属设施及水、电、暖设施,明确其所在地点、周边郊区情况,可实用面积和可利用方向,并按照类别和市场需求进行分类。

借鉴兄弟单位及其他企业已成功的先进经验,结合集团公司内部创新创业实际,制定集团公司众创空间孵化器运作方案,与山西焦煤建设云计算中心和创业园区,培育霍州煤电大数据产业链条和产业保障系统对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建成1个集创业孵化、创业园区、创客空间、创业服务、创业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通过网络向创客提供自助化的资源服务模式,为集团公司广大“双创”员工和团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团委、技术中心、计划发展部、后勤管理中心)

16.引导支持青年职工和未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创新。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经验交流专刊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宣传相关信息和国家以及集团公司对外出自谋职业人员的优惠政策。

收集整合公布各类社会资源、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市场信息、岗位信息等,帮助青年员工和未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创新。

搭建创客联盟平台,在“已走出去”和“想走出去”的青年创客之间搭建沟通桥梁,实现想出去有地可去,已出去的有人可用的双赢。

搭建线上和线下青年创业创新平台,宣传政策、引导思想、统计掌握有创业创新意向的青年职工人数,提供相关资源信息和创业援助。

(牵头单位:团委)

17.鼓励支持广大职工开展电子商务带动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为具有从事电子商务意愿的职工进行对口帮助和创业服务,在场地宽带、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服务。

要运用微信平台,开设霍煤青年创业创新专栏,设立霍煤青年科技创新微信群,定期推送创业政策、创业信息、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

用微信群引导青年沟通交流,进行思想碰撞,产生创业创新火花。

(牵头单位:团委)

18.加强培训教育。

组织各单位对有“双创”意愿的员工进行摸底统计,按照员工技能特长,结合员工意愿的“双创”需求和特点,分类制定培训教育计划。

集聚集团公司现有的教师队伍资源,利用集团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培训基地,举办各类针对性培训班,并通过聘请集团内外相关技术专家,针对员工创业创新项目,通过面对面专题培训和远程网络教育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双创”热情。

在培训过程中加强培训监督考核,注重培训的实效性,提高员工创业创新综合能力。

(牵头部门:劳动工资部)

19.鼓励创新销售模式,通过专业销售、全员销售、代理销售等销售模式拓展市场业务。

根据销售任务及货款回收情况,采用“阶梯式考核”方式提取、使用销售费用,鼓励职工通过销售公司产品实现创业目标。

(牵头部门:运销部)

五、其他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组,高度重视“双创”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要分解目标、责任到人,强化落实,制定具体可行的操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完成。

(二)筹建服务平台。

遵循“企业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企业”的思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筹集“双创”服务平台。

对内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

对外积极争取政府人社、商务、科技、财政等方面对创业创新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主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创业创新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业创新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人物,激发广大员工支持创业创新的热情,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公司蔚然成风,营造人人支持企业、人人参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四)严格评价考核。

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季度、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由集团公司企管部制定“双创”考核办法,下达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双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自主创业人员,不得带走公司的各种技术资料和成果、技术专利、各类数据和信息,不得带走公司办公器材、办公用具用品等。

个人创业或合伙创业原则上不得使用山焦霍州品牌,股份制创业和公司创业需要使用山焦霍州品牌时,须向公司申请,经公司及山西焦煤批准后方可使用,且按相关法规向公司按期交纳一定费用。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102号)精神及大赛方案要求,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导下,安徽省科技厅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并制定安徽赛区实施方案。

一、赛事名称。

二、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三、大赛目的。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四、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主办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指导单位。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3、支持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社厅。

4、承办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简称孵化器协会)。

5、协办单位。

各市科技局。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芳晟创业投资基金(北京)。

仙瞳芳晟基金(北京)。

(二)安徽赛区组委会。

主任。

安徽省科技厅厅长兰玉杰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负责大赛的整体方案策划、指导、协调并确定重大事项。办公室下设四个组。

秘书组承担大赛的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项目组负责参赛项目报名、资格审查及初审等工作。

会务组负责大赛会务、赛场安排、协调,专家接待等工作。宣传组负责与省重点媒体单位联络沟通,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赛区创新创业氛围。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专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以及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等工作(人员待定)。

五、参赛条件。

安徽赛区赛事分设团队赛和企业赛。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前三届大赛安徽赛区总决赛获得名次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创业团队组参赛条件。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六、安徽赛区赛事流程。

(一)报名。

安徽省参赛创业团队、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5月1日-6月15日。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由安徽赛区组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参赛条件,对报名注册的参赛企业、团队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0日。

(三)安徽赛区赛事安排。

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安徽赛区赛事,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并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推荐进入全国比赛的企业、团队名单。晋级企业需接受安徽赛区组委会组织的尽职调查工作,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1.初赛: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20日。

组织天使投资人和机构评委对报名企业参赛商业计划书进行初评,符合条件企业和团队参加赛区复赛。

2.复赛:时间:2015年7月20日-7月30日。

对进入复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企业按照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7个领域进行复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从复赛的企业组选取前35名、创业团队组取前10名进入决赛。

3.决赛:时间:2015年8月1日-8月15日。

对进入决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决赛的35家企业和10家团队进行决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赛出安徽赛区企业组、团队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七、评选规则及评选标准细则。

(一)复赛规则:

3.参赛企业按照抽签次序,依次进入所在分组会议室参赛;。

4.小组赛事完成后,评委对结果进行合议。根据合议情况最终确定进入决赛企业和团队。

(二)决赛规则:

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3.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分别从企业组、团队组按获奖排名推荐优胜企业、团队进入全国赛。

评分标。

八、比赛奖项及支持政策。

(一)安徽赛区将评出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企业组。

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3、6名),优秀企业奖20名,优秀团队奖5名。

(二)安徽赛区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

2.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3.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予以创新创业贷款支持;。

4.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金融机构;。

5.企业所在地方科技部门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

(三)入围全国赛的优秀团队。

1.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

3.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等方面的指导培训;。

4.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九、安徽赛区评选机构。

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火花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纪元时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南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宜兴江南天源创业合伙企业、合肥市中兴合创半导体创业投资基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闽商股权投资集团、合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和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十二

近些年来,创新创业教育体制的构建成为了我国高校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你想知道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吧!

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素质教育的深化和具体化。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教育的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1.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

2.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向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转变,从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向以能力为本的教育转变,最终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

3.通过实施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课程平台和实践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教学与实践条件及环境。

4.通过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型创新创业教育,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与潜质的群体进行专门培养。通过分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成果的涌现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快速成长。

个良好的开端。

1.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

为切实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产业处、财务处、二级学院共同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行政、党总支、团总支和专业系主任及部分老师组成,同时可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发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引领作用。

拓展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的功能和定位,将其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其作用是为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和能力培养提供实践环境与必要条件。尤其对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且具备创新创业潜质和创新创业热情的大学生,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可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支持。

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关键的创新创业教育新理念。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设计,注重面向全体学生,注重项目带动,注重通过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面向学生全体、有明确的培养目标,需要系统的课程学习,以及实践训练和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必须从教育全过程出发,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以确保学生创新创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期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途径。通过创新创业类课程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途径和一般规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

创新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拓展与延伸,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先在全校开设创新创业类公共选修课程,待课程体系基本完善,且教学条件具备后,再将成熟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列入各专业必修课程。

的教学内容,通过讲座或课程形式,启发学生将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使各专业学生能够深刻理解专业内涵,并在学科专业基础上开展高层次的创新创业实践。

将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包括实践环节)纳入专业课程。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可以侧重于创新教育,也可以侧重于创业教育。如在工科类专业可以强化创新教育,培育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以专业创新成果为基础的创业实践;在经管类专业中鼓励学生以创新的理念和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创办企业,并为学生创办企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

(1)创建学生参与科研创新训练的机制。

推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强化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在有条件的专业,把学生科研训练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设立相应学分,提供实验室开放环境,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科研训练,吸引大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构建富有特色的国家、省厅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体系。通过科研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可以通过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达到创业实践的目的。

建立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二级学院主要依靠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中心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实践基地来构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通过开放实验室,为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各类科研开发、完成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建立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为主体的校级创新创业实。

训基地,为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的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创业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适当资助。

(3)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发挥地域优势,依托学校科技产业园、常州市创意产业园、常州软件园、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孵化基地,为学生进一步研发提供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为企业创办和运行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提供法律、税务、财务及其它的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规避创业风险;通过真实的创业活动,使创业学生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4)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将由学生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节活动、创业计划大赛、学生社团活动等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第二课堂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现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自由交流,在全校形成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最基本的创新创业教育,对参与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践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适当学分。为解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时间上的制约,学校将在学分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并为学生延长修业年限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鼓励教师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6.发掘社会资源,建立专家指导机制。

及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人才优势,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审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参与建设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评估创新创业项目;协助建立与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资深教师、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优秀校友等构成。

7.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

为推动开展创新创业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并配备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的开发、讲授与实践指导。

充分发挥现有教师队伍的作用,通过培养、引进,逐步建立一支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尤其注重选配或选聘富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管理人员、成功企业家、成功人士和政府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教师。

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持续开展提供物质上的保障。同时,通过学校投入、社会捐助、个人支持等渠道,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用于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持重点项目。

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举办创新创业论坛、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邀请企业家及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到校讲座、对话,组织到企业参观学习等课外创新创业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业动机与需求。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必然需求,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必然需求。全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刻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了解国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动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切实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措施,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增进人才竞争力而共同努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草稿)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河南省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有关精神,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推进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院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丰富创新创业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着力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教育、实践教育、实训孵化等三大方面开展系统深入的教育工作,加强创新创业体制机制建设、师资建设、课程建设、实践建设、平台建设和文化建设,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培养创新能力,塑造创新人才。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设备处、各系部共同参与,创委会下设办公室,挂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系部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总支、行政、团总支负责人及部分教师组成,同时可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鼓励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兴趣小组。对学有专长,有科技发明兴趣的大学生创造有利条件,从指导教师、场所、经费、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和帮助。

(二)师资队伍建设。

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引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2.积极选聘一支由成功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校外兼职教师队伍。

通过定期组织专兼职教师培训和交流,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总结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不断提高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水平。

(三)课程体系建设。

1.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中,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

2.加强创新创业教研室的建设。全面深入系统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研究工作,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做到从一年级到三年级创新创业教育全程化,探索技能型人才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对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逐步提高创业指导和创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提高创业培训实效。

3.创业课程纳入必修课。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开设《创业教育》(或《创业基础》)必修课程。针对有创新创业意愿学生开展实训教育,针对创业学生提供孵化环境和扶持保障。

4.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设计,纳入学分制。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是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面向学生全体、有明确的培养目标,需要系统的课程学习,修够一定的学分,以及实践训练和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必须从教育全过程出发,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以确保学生创新创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期要求。

(四)实践活动建设。

1.充分发挥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国家级、省级相关竞赛的育人作用,提高赛事组织工作水平,扩大学生参与面。

2.举办学院层面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创新创业大赛实践活动,支持学生创办创新创业类的学生社团,支持学生自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组织这些社团定期到企业参观学习,促进学生创新创业类社团的沟通、交流和发展。

3.举办创新创业论坛。邀请知名企业家、教育家和我院成功创业学生、成功校友参与论坛,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促进大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作,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构建富有特色的国家、省级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体系。通过科研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可以通过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达到创业实践的目的。

(五)基地建设。

1.创造条件为学生前期研发提供帮助,建立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主体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为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的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创业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适当资助。

2.广开渠道,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充分利用好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使创业学生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3.校内实验实训场所、校中厂要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和条件,创造条件免费向学生开放,为学生创业项目后期生产提供帮助。

(六)文化建设。

1.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宣传,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网站、校园广播、上景(注:院团委的)等自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

2.教室、图书馆、实训室等学习实训场所要通过宣传展板、广告栏、橱窗等阵地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让这些场所既是学习实训的场所,又变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场所,耳濡目染,入脑入心。

(七)保障机制。

加大经费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院和各系部要逐年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的投入,从指导教师、场所、经费、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和帮助。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有创业愿望的学生申请商业贷款或风险投资提供支持。

(八)考核评价。

1.加快完善教师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将基于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2.建立对各部门、各系部、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评价考核机制。确定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定期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3.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检测跟踪机制。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学院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需求,是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必然途径。全院上下要深入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刻内涵,了解国内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动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切实落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措施,为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增进人才竞争力而共同努力。

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素质教育的深化和具体化。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教育的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1.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

2.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向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转变,从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向以能力为本的教育转变,最终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

3.通过实施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课程平台和实践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教学与实践条件及环境。

4.通过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型创新创业教育,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与潜质的群体进行专门培养。通过分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成果的涌现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快速成长。

个良好的开端。

1.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

为切实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产业处、财务处、二级学院共同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行政、党总支、团总支和专业系主任及部分老师组成,同时可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发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引领作用。

拓展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的功能和定位,将其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其作用是为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和能力培养提供实践环境与必要条件。尤其对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且具备创新创业潜质和创新创业热情的大学生,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可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支持。

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关键的创新创业教育新理念。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设计,注重面向全体学生,注重项目带动,注重通过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面向学生全体、有明确的培养目标,需要系统的课程学习,以及实践训练和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必须从教育全过程出发,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以确保学生创新创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期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途径。通过创新创业类课程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途径和一般规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

且教学条件具备后,再将成熟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列入各专业必修课程。

的教学内容,通过讲座或课程形式,启发学生将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使各专业学生能够深刻理解专业内涵,并在学科专业基础上开展高层次的创新创业实践。

将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包括实践环节)纳入专业课程。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可以侧重于创新教育,也可以侧重于创业教育。如在工科类专业可以强化创新教育,培育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以专业创新成果为基础的创业实践;在经管类专业中鼓励学生以创新的理念和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创办企业,并为学生创办企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

(1)创建学生参与科研创新训练的机制。

推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强化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在有条件的专业,把学生科研训练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设立相应学分,提供实验室开放环境,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科研训练,吸引大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构建富有特色的国家、省厅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体系。通过科研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可以通过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达到创业实践的目的。

建立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二级学院主要依靠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中心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实践基地来构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通过开放实验室,为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各类科研开发、完成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建立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为主体的校级创新创业实。

训基地,为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的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创业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适当资助。

(3)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发挥地域优势,依托学校科技产业园、常州市创意产业园、常州软件园、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孵化基地,为学生进一步研发提供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为企业创办和运行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提供法律、税务、财务及其它的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规避创业风险;通过真实的创业活动,使创业学生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4)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将由学生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节活动、创业计划大赛、学生社团活动等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第二课堂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现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自由交流,在全校形成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最基本的创新创业教育,对参与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践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适当学分。为解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时间上的制约,学校将在学分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并为学生延长修业年限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鼓励教师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9.加强创新创及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人才优势,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审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参与建设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评估创新创业项目;协助建立与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资深教师、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优秀校友等构成。

7.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

为推动开展创新创业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并配备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的开发、讲授与实践指导。

充分发挥现有教师队伍的作用,通过培养、引进,逐步建立一支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尤其注重选配或选聘富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管理人员、成功企业家、成功人士和政府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教师。

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持续开展提供物质上的保障。同时,通过学校投入、社会捐助、个人支持等渠道,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用于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持重点项目。

9.加强创新创业社团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教育的文化氛围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社团,支持学生自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团体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通过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举办创新创业论坛、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邀请企业家及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到校讲座、对话,组织到企业参观学习等课外创新创业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业动机与需求。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必然需求,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必然需求。全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刻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了解国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动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切实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措施,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增进人才竞争力而共同努力。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xx102号)精神及大赛方案要求,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导下,安徽省科技厅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并制定安徽赛区实施方案。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1、主办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指导单位。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3、支持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社厅。

4、承办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简称孵化器协会)。

5、协办单位。

各市科技局。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芳晟创业投资基金(北京)。

仙瞳芳晟基金(北京)。

主任。

安徽省科技厅厅长兰玉杰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负责大赛的整体方案策划、指导、协调并确定重大事项。办公室下设四个组。

秘书组承担大赛的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项目组负责参赛项目报名、资格审查及初审等工作。

会务组负责大赛会务、赛场安排、协调,专家接待等工作。宣传组负责与省重点媒体单位联络沟通,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赛区创新创业氛围。

由组委会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专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以及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等工作(人员待定)。

安徽赛区赛事分设团队赛和企业赛。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前三届大赛安徽赛区总决赛获得名次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20xx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安徽省参赛创业团队、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6月15日。

报名截止后,由安徽赛区组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参赛条件,对报名注册的参赛企业、团队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安徽赛区赛事,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并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推荐进入全国比赛的企业、团队名单。晋级企业需接受安徽赛区组委会组织的尽职调查工作,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1.初赛:时间:20xx年7月1日-7月20日。

组织天使投资人和机构评委对报名企业参赛商业计划书进行初评,符合条件企业和团队参加赛区复赛。

2.复赛:时间:20xx年7月20日-7月30日。

对进入复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企业按照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7个领域进行复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从复赛的`企业组选取前35名、创业团队组取前10名进入决赛。

3.决赛: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15日。

对进入决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决赛的35家企业和10家团队进行决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赛出安徽赛区企业组、团队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3.参赛企业按照抽签次序,依次进入所在分组会议室参赛;。

4.小组赛事完成后,评委对结果进行合议。根据合议情况最终确定进入决赛企业和团队。

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3.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分别从企业组、团队组按获奖排名推荐优胜企业、团队进入全国赛。

评分标。

(一)安徽赛区将评出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企业组。

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3、6名),优秀企业奖20名,优秀团队奖5名。

(二)安徽赛区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

2.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3.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予以创新创业贷款支持;。

4.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金融机构;。

5.企业所在地方科技部门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

(三)入围全国赛的优秀团队。

1.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

3.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等方面的指导培训;。

4.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火花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纪元时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南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宜兴江南天源创业合伙企业、合肥市中兴合创半导体创业投资基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闽商股权投资集团、合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和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方案篇十四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创新创业能力成为高职院校学生培养的重要目标和使命。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供大家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更新教育理念,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激励学生走“自立、自主、自强”的创业之路,特制定20xx-20xx年衡阳技师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创业基础教学+创业专业实践教学+创业校内模拟实训+创业校外实战实践”四部曲的创业教育模式。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立足校情,准确定位。

2、以点带面,分步实施。

3、结合专业,强化实践。

4、面向全体,人人参与。

(三)总体目标。

修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培养学生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改革考试方式和内容,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考核,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健全激励机制,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各类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1、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召开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简称“双创”教改,下同)的动员大会、编制并讨论通过“双创”教改院级实施方案、组建“双创”教改领导小组、细化“双创”教改实施方案,落实部门改革任务,明确改革预期目标以及考核要点。

2、20xx年1月-20xx年12月,在7个重点专业领域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双创”教改,制定并实施系列“双创”教育改革制度,修订7个专业教学标准和7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7个“双创”实验班、编写14本“双创”教材(2门/系部)、开发14门“双创”校级精品网络课程(2门/系部)和14门(2门/系部)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开发7个校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项目,争取申报开发2门省级双创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和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省级创业孵化项目,建成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内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系部)、新开发21门“双创”校级精品网络课程(3门/系部)和21门(3门/系部)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新开发14个校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项目,争取申报开发3门省级双创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和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省级创业孵化项目,新建成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内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1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三是在有条件的系部启动其他非重点专业领域“双创”教改,总结推广“双创”教改经验。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双创”教改领导小组。

组长:何东球。

副组长:王静陈干甲。

组员:钟震坤、尹南宁、向清然、邹龙军、陈社生、

周少良、阳晓礼、陈石义、何远仁、成朝阳、

廖与飞、周孝汉、肖芳、张诚、张良、

雷国阳、彭玉彬、欧阳智勇主要职责:

1)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建章立制。制定并讨论通过学院“双创”教改实施方案和系列配套体制机制。

2)宣传指导。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双创”教改成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师生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交流、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双创”教改的氛围环境。成立由社会“双创”模范、行业企业专家、“双创”优秀毕业学生等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咨询、指导和服务。

3)经费保障。确保“双创”教改专项经费筹集和投入及时到位。

4)监督考评。建立并实施系部、相关职能部门“双创”教学评估与督导指标体系,将“双创”教改纳入学院绩效考核,并开展“双创”优秀指导教师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表彰活动。

2、成立“双创”教改专题办公室。

主任:钟震坤。

副主任:周孝汉、肖芳。

成员: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各指定一名干事主要职责:

1)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部之间的关系。

2)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3)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上传下达,提议召集领导小组会议。

4)制定并实施“双创”教改日常运转机制。

5)建立“双创”教改档案。

(二)健全体制机制。

1、完善学校创新创业组织架构。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相关系部和职能部门分别成立相应机构或指定专职负责人员,工作推进实行月报制和月调度制,切实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工作。

《“双创”教育管理办法》、《“双创”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弹性学制试点管理办法》《学生“双创”基金管理办法》、《“双创”教育研究与指导教研室工作条例》、《跨系、跨专业交叉培养“双创”人才管理办法》、《“双创”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双创”教改督导考核办法》、《“双创”优秀指导教师与毕业生表彰办法》等管理制度,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三、主要任务、措施和分工。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1、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定并实施包含“双创”教育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2、结合我院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并实施包含“双创”教改的人才培养方案。

责任部门:电气系、数控系、模具系、汽车系、物流系、信息系、经贸系等七个系。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1、制定并实施学院毕业生就业供应与合作企业需求年度报告制度。责任部门:就业处。

3、分两批开设14个“双创”教育实验班。责任部门:七个系。

4、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责任部门:就业处。

5、建立跨系、跨专业交叉培养“双创”人才的新机制。

责任部门:教务处。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2、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开发“双创”教育专门课程群。责任部门:七个系。

4、制定并实施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责任部门:教务处。

5、开发35本(每个系部5本)“双创”教育校本重点教材。责任部门:七个系。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1、改革教学方法,强化“双创”能力培养,扩大小班教学覆盖面。责任部门:七个系。

2、开发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资源库。责任部门:七个系、基础课部。

1、建设7个校内专业“双创”实验、实训室,争取申。

报建设2个受省级财政支助的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责任部门:七个系、实训中心。

2、制定并实施专业实验实训室开放共享制度。责任部门:实训中心。

5、制定并完善实训教学体系,实施“双创”训练计划。责任部门:七个系。

6、制定并实施校级“双创”专题竞赛和选拔制度。责任部门:教务处。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1、制定并实施学分制以及“双创”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责任部门:教务处。

2、制定“双创”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双创”档案和成绩单。责任部门:七个系、学生处。

3、制定并实施弹性学制,支持休学创业。责任部门:学生处。

4、制定并实施“双创”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与奖励制度。责任部门:学生处。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1、制定并完善包含“双创”教育水平考核的职务评聘与绩效考核标准。

2、配齐配备“双创”教育专职教师队伍。

3、制定并实施“双创”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定期考核、淘汰和定期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以及“双创”激励表彰制度。

4、制定并实施聘请“双创”教育校外兼职教师管理规范。责任部门:人事处。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1、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责任部门:就业处。

3、编制“双创”能力专项培训计划,开发创业培训项目。责任部门:七个系。

(九)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1、学校自筹安排“双创”专项经费投入。

2、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

3、吸纳社会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财务处。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关乎学院的生存与发展,学院党委和全体师生都要充分认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凝聚共识,整合资源,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二)认真实施。准确把握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精髓,立足校情,全体参与,切实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设置,有计划、有步骤的稳步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一刀切。

(四)及时反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月月有总结有经验交流。

为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紧迫任务来抓。

建设新江苏”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集聚要素与资源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协同育人,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20xx年左右,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型转变,逐步确立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四)突出创新创业教育要求。根据相关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修订高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增加实习实训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50%;改进教师教育,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五)密切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其他高校院所的协同。有效整合集聚政府和社会资源,强化高校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对接。建立江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支持高校与国内外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合作,加快苏南高校将优质资源向苏中、苏北转移辐射步伐。鼓励各地、各类行业协会和企业定期发布创新创业项目指南,推动形成高校、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教育协同机制。

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构建教务、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和院系协同的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健全学工部门、就业创业中心等单位协同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学工部门、科研部门、就业创业中心、大学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单位协同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四、健全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七)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理论、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建设理念先进、体系完整、动态优化的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群。开发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精神指向,建设选修必修、理论实践、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相结合,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教育课程建设团队,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优秀课程和教材建设,编写出版100本不同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五、构建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相适应的教育模式。

(九)改革教学方法。推进研究性教学,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真正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把创新创业观念、原则和方法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发挥创新创业导师“传、帮、带”的作用,以“师傅授徒”方式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采取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

(十)改进学生学业评价办法。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创新创业能力,探索灵活多样的开放考核方式,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专业创新课程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拓展学分积累转换制度。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显著、经认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相应学位。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实践。

(十一)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加强专业实验室、

虚拟仿真实验室、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支持高校在开发区、城市配套商业设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切实加强新一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和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组织遴选一批校内校外联动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推动创新创业理论教学、学科竞赛、项目实践、基地建设一体化。力争到20xx年,全省每所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他本专科院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20xx平方米。

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

(十三)办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建立国家、省、校三级竞赛管理体系,形成政府指导、高校为主体的各类竞赛项目动态评价和认定机制。办好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及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鼓励高校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自主创办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各高校要依据专业培养要求,完善竞赛项目与课程互认、学分互换办法,将创新创业竞赛纳入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七、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十四)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按照专任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鼓励高校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的授课或指导老师,吸引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技术人才到高校兼职。健全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制度,搭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平台,造就一支能够将创新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专业教育紧密融合的师资队伍。建好20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重点建设5个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江苏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体系,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健全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企业和乡镇挂职锻炼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创新创业实践,引导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

八、注重对师生创新创业及其教育教学的激励支持(十六)鼓励全体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定期遴选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学名师、优秀青年导师,同时把创新创业教学成果作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评选100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学团队、100名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100名创新创业优秀青年导师。

(十七)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有条件的高校要资助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先评优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自20xx年开始,省每年评选150名创新创业标兵,省级创新创业标兵可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或专升本;评选10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俱乐部(协会)。

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战略任务,纳入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教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备案,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保障体系,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获得相应政策扶持;成立由各行业专家、企业家、金融界人士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咨询委员会,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十九)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高校每年要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支持课程教材建设、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创业项目孵化等工作,并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落实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大力发展“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进一步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和成本。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评估指标体系、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作为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在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高校年度数据报表中增设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实施以创新创业教育为观测点的个性化、多元化评价,分层次对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情况进行系统评价。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弘扬当代大学生积极投身实践、勇于创新创业的正能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64号)、《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xx〕4号)、《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内师院发〔20xx〕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转型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学校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大力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总体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课堂教学、俱乐部、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竞赛、创业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努力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向有机融合的转变,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转变,由单纯面向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向全体学生的转变。立足地方,辐射全省,力争把我校建设成为区域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立“内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教务处、人事处、学工部、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等主要部门以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教务处主要负责涉及的课程体系改革、学籍管理、实践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等相关工作;人事处主要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团委、学工部主要负责宣传和社团、创新创业竞赛工作;招就处主要负责创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运营和俱乐部建设;科技处主要负责教师科研项目的申请及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相关日常事务。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实施路径。

第五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以学校转型发展为契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第六条加大资金支持。

学校设立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专项资金和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等,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经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更多的大学生提供创新训练、创业实践、科研训练机会。

第七条加强基地建设。

1.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

2.建立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第四章主要措施。

1.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全员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在全校师生中牢固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和“面向全体、人人参与”的改革意识,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

2.加强国家、省各项创新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扩大政策知晓面,引导大学生熟悉并用好政策,营造创业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建立学校创新创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深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精简课堂教学总课时数,适当减少课程门数,增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鼓励开设独立实验实践课程,注重加大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的教学改革力度。

2.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创新《大学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将就业观、创新创业理念贯穿整个学习阶段,采用课堂教学和配合相应的实践训练等形式开设。

3.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讲座、报告、交流、参观等各种有针对性的培训,为学生扩大视野、提升创新创业动力和能力做好推动引导准备工作。

4.按第二课堂相关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竞赛、科技创新、创业实践。

第十条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1.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知识和业务水平、校内外结合的专兼职教师队伍。选任一批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或拥有一定创业经验的教师担任创新创业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至少要有一到两名教师或者辅导员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同时,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充实创新创业教师队伍。

2.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通过选送外出或邀请创新创业教育专家进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1.通过专家讲座、座谈、联系导师等多种形式给予学生帮助和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和创新创业培训等短期培训班,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

2.充分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内创业园的引领示范作用,凝练出好项目,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尝试进行由学生直接参与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给学生搭建实战的平台和制作的空间,实现从创新走向创业,从创新教育到创业教育的延伸。

3.充分利用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践基地的资源,拓展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平台。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科研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充分引导、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同时,利用我校教师科研成果,与相关企业对接、合作,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的指导下转化为可供实施的创业项目。

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确保俱乐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制度、有活动。

第十二条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1.建立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

2.完善创新创业学分的积累转换认定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可转换为“创新实践学分”、”综合素质选修课程学分”、“创新学分”“或“第二课堂学分”。

3.探索个性化培养教学管理制度,推行休学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第十三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

1.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创造条件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鼓励教师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

2.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考核结果与学生能力相匹配。

1.完善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激励措施。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内容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予以倾斜。对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工作,列为教学计划的课程组成部分,计入教学工作量。鼓励教师兼职担任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并给予相应待遇。

2.完善创新创业奖励制度。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绩效纳入各教学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估。对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按学校相关文件予以奖励。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的优秀学生、指导教师及先进单位,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3.争取各级政府有关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充分认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局面,利用现有资源,积极申报其他科研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支撑项目,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与地方有关单位开展紧密合作,积极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果转化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机结合,对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与外部支持,并逐步形成学校与地方互动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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