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充征地申请书 土地补充征地申请书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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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土地补充征地申请书(推荐)一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据甲乙双方于xx年5月22日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中 条款,现由于甲方要求予以明确,故补充条款如下:

一、 甲方要求明确乙方应收租赁费款直接汇入甲方所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丙方)所开的帐户上。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丙方共同授权,不向其它任何银行支付。

二、 乙方明确:放弃购买其所租赁的物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范本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精选土地补充征地申请书(推荐)二

甲方:小学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_  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南至:;西至:师;北至:其面积为: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__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_   元整(_  )。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民法典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年  月  日

精选土地补充征地申请书(推荐)三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__市区(县)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______年限 ,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 ,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房内证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 %(含 %)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______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______市住房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_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市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条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共_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代理人:_____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预售登记机关:_____(章)

精选土地补充征地申请书(推荐)四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附 件 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土地补充征地申请书(推荐)五

卖方: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的房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即小写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__________元。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公证手续,待房产公证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公证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 如电话费、水电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

九、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各________份,公证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精选土地补充征地申请书(推荐)六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内容的补充,以下简称本协议。甲方在签订协议前已按国家及政府有关规定向乙方明示并详细说明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效规定,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向其提供了该商品房预售(销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文件,并对合同条款作了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甲、乙双方的约定,仅限于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售楼书、模型及广告等不能作为合同内容。以下协议内容为甲、乙双方在此基础上达成的平等、自愿的约定:

一、对主合同第五条的补充约定:

对乙方提出的面积问题,甲、乙双方发生争执时,在房屋竣工后以蓬溪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最后测定的面积报告作为结算的依据,以最后测定的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二、对主合同第六条补充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该套商品房总价¥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总房款的95℅)¥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其余房款¥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在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

(二)、分期付款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付款时间和金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付清总房款的 %,即¥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二次付款时间和金额:于 / 年 / 月 / 日前(即工程进展到二楼封顶时)付清总房款的 %,即¥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次付款时间和金额:于 / 年 /月 / 日前(即主体封顶封顶时)付清总房款的 %,即¥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第四次付款时间和金额:于交房前付清总房款剩余的 / %,即¥ / 元(大写: / 拾 / 万 / 千 / 百 / 拾 / 元整);

(三)、按揭付款方式:

1、按揭付款(7日内付清全部首付款):该套商品房总价¥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乙方按下列约定支付按揭首付款并办妥

按揭相关手续。乙方必须于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购房首付款¥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剩余房款由乙方以该套房屋向银行设臵抵押,并以甲方作为乙方借款的保证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贷款金额:¥ 元(大写: 拾 万 千元整),乙方委托银行一次性将按揭款金额划入甲方售房存款账户内。

2、按揭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及保证责任

甲方同意为购买本协议约定商品房的乙方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保证人。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保证事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保证期间:自乙方与按揭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之日起至乙方与按揭贷款银行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抵押担保他项权利登记之日止;

(2)甲方的保证责任:在甲方保证期间的,如乙方违反其与按揭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的约定而导致银行追究其违约责任的,甲方应就其违约行为向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甲方担保期内,因乙方未能按按揭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每期贷款本息,导致银行从甲方账户中扣款(包括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3日内归还甲方为乙方代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从甲方代付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代还金额的 / ‰的滞纳金。

(4)甲方担保期内,若乙方出现违反按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按法律程序依法向乙方追偿。

3、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按揭:

乙方须于主合同签订后 / 日内(即 / 年 / 月 / 日前)主动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及相关费用(详见银行住房贷款操作办法)交给甲方,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乙方应无条件地配合甲方和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2)乙方承诺在签订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

(3)乙方逾期提交符合银行要求的申请贷款所需资料或交纳办理公证、保险等相关费用的,应按下列方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a、乙方逾期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者逾期提供申请资料、费用在60日内(含60日)的,应每日按主合同约定总房款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b、乙方逾期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者逾期提供申请资料、费用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乙方按主合同约定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等费用后,将乙方已交纳的剩余购房首付款无息归还乙方;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按揭资料的,经甲方同意可继续履行该主合同,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按揭贷款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的额度不一致,由此导致的首付款差额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于批准结果公布后 15 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按乙方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5)在乙方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如因乙方逾期偿付银行贷款,导致甲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向银行承担了相关担保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甲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五日内未向甲方承担其全部担保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担保损失每日千分之四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

4、乙方采用按揭贷款付款方式购房的,按以下约定履行: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与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并办妥全部按揭手续,若因乙方资信原因导致不能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又未在15日内签订一次性付款购房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即时终止,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对该套房屋另作他售,在办妥手续后15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款项(不计利息);若因乙方其他原因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办妥银行按揭手续的,应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出售,同时乙方按商品房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主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补充约定:

(一)、乙方必须按合同之约定履行义务,按约定的交房时间办理交接手续。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拒绝交房,且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自甲方通知交房之日起所有物管费等相关费用。若乙方超过约定的交房时间仍未来办理交房手续,则视为乙方已经接受该商品房,并承担自甲方通知交房之日起所有物管费等相关费用。

(二)、乙方对甲方交付的商品房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蓬溪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争议的依据。若提出的异议成立,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用自异议被处理完毕之日起计算;若提出的异议不成立,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用自甲方通知交房之日起计算。

(三)、乙方采用按揭贷款购房的,必须在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且相关按揭银行将乙方委托支付的到期款项划拨到甲方账户后方能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和权属证书手续。

四、主合同第十五条补充约定:

(一)、针对银行按揭付款的业主,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全权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乙方有责任进行协助。

1、在甲方与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办理产权证书的相关资料及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乙方应缴纳的维修基金等费用);办证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照国家的规定承担缴纳,甲方代为收取乙方应缴纳税费等费用。

2、甲方在发出交房通知后,乙方应于15日内到现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税费,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税费的,甲方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须向甲方每日支付该套房屋保证金金额的5‰违约金。

3、甲方代乙方办理他项权证,乙方应在甲方交房通知发出后10日内到现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因乙方原因使房屋他项权证登记手续不能办理,乙方向甲方每日支付该套房屋保证金金额的5‰违约金。

(二)、针对一次性付款的业主: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乙方有责任进行协助。在甲方与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办理产权证书的相关资料及缴纳相关税费

(三)、如因乙方原因使产权登记手续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迟办理的,乙方无权依据合同之十五条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四)、甲方按约定给乙方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15日内领取,逾期甲方按日收取乙方50元的代保管费。

五、如附件所列装饰、设备标准的材料供应有延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未能采用附件所列装修标准的材料,乙方同意甲方可用其他不低于附件所列装修标准的材料代替。

六、双方通知方式的约定:甲方以在新闻媒体《蓬溪电视台》上公布公告的形式为主,以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传真通知为辅。乙方保证所载明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联系方式有变,应在变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未按约定通知甲方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通知乙方采用电话、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通知方式采用挂号、特快专递的,在邮件寄出7日后视为送达;直接送达书面通知的,于另一方签收视为送达;以媒体方式通知的,以《蓬溪电视台》连续三天公告视为送达。

七、若该套房屋带有平台、露台等的,该套房屋的业主享有该平台、露台的使用权;且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在施工,使用该平台时,不得破坏其原有结构。防水层,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且应使外立面风格保持与整个小区一致。否则,应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乙方对平台的装饰装修,整改方案须经物管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购买该商品房户型平面图,如发生甲方提供的房屋户型平面图与实物修建不同的情况,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九、物业管理协议的约定及相关配套设施、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约定:

1、乙方在房屋交接前签订相关的物业管理协议,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故意不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如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及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甲方有权拒绝交房,且不承担逾期交房及逾期办理产权的责任。

2、本小区的地下汽车库、以及地下、地面等未计入公摊的面积,不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出售或出租。本小区范围内属于市政设施的不归业主所有。

3、小区商业用房为甲方投资修建且未计入公摊面积,其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出售、出租、自用或自营。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主合同,责任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房屋总价款的10%计算。

十一、协议双方未尽事宜及协议履行中的变更约定,双方再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及今后的补充协议均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十二、甲、乙双方对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已有全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应乙方要求已作出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此含义认识一致。

十三、其他约定:

1、相关办证税费按政府的相关规定代取。

2、维修基金在交房前按政府的相关规定收取。

注:乙方须于交房前付清上述款项。

十四、本协议一式 贰 份,出卖人 壹 份,买受人 壹 份,房管局 / 份,税务 / 份,国土局 /份,银行 /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精选土地补充征地申请书(推荐)七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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