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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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这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总结。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先明确总结的目的和意义。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写作的要求和技巧,进而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一

许可医疗机构向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含变更、换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发布)第三十六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第三条。

五、申请材料。

3、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变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的,除前述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采购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六、申请表格。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

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或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九、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十、行政许可时限。

新办、换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变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八条。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二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gsp认证证书》延续期间,我公司(药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新修订gsp有关经营行为规范要求,切实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诚实守信的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2.严格按照公司(药店)制定的新修订gsp实施计划,认真分步实施推进,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改造。

3.于2014年6月30日前申请gsp检查;在延续期满后,我公司(药店)未能通过新修订gsp检查的,将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4.在证书延续期间,公司(药店)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规,发生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我公司(药店)无条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或处理。

5.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承诺单位:宜阳县阳光大药房。

法定代表人(签名):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有限公司化验员,我叫,今天向您正式提出转正申请。自从来到有限公司后,我到品控研发部担任化验员工作,至今已满三个月的试用期。这期间在上级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自觉进步很快,已经基本熟悉了本职工作和业务内容,各项指标均已通过公司的业务考量,完全有条件,也有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我觉得这“合格”不仅体现在业务能力上,更体现在责任感上。

作为一名化验人员,我深知药品化验员工作的重要性。分析化验工作是生产的眼睛,我们做出的每一份数据对指导生产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稍有疏忽便会“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甚至会给生产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真可谓“一字千钧”,没有高度的责任感是做不来的。现将我的试用工作情况、所负责的工作现阶段存在的不足以及本人的工作计划作如下汇总。

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及业绩。

在化验室工作期间,化验工作精细琐碎,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锻炼成了一个熟练的化验员,能够圆满地完成化验工作,受到了领导职工的好评和欢迎。

在这三个月中,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

(1)虚心学习,勤于实际操作,深刻学习国标,理论结合实践,能熟练操作所有化验项目并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2)协助孟厂长做好各类文件资料,并把原来没有具体整理的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贴好标签的文件夹内,为大家查阅文件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协助厂长做好关于厂区qs认证的相关工作。

(4)熟练掌握了化验方法,在化验过程中发现问题,能够正确的分析判断,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实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对每批试生产的饮用水进行化验分析,提供所需的技术数据,对瓶装饮用水生产工艺品控点进行检验分析,验证瓶装饮用水生产工艺参数。

(5)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药品化验工作。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四

尊敬的院领导:

机电工程系现有学生20xx人,班级41个,为了保证所有学生和各老师的身体健康,减少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能够及时的采取急救措施,我系特申请应急药箱一个,此外我系因无内部经费,所以需申请经费购买以下药品:1.感冒药(30元)2.消炎药(30元)3.纱布(10元)4.创可贴(10元)5.紫药水(5元)6.止痛药(25元)7.棉签(10元)8.酒精(15元)。

请领导批准。

机电工程系。

20xx年9月30日。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五

尊敬的领导:

在三年多月的试用期中,我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学习到了很多销售方面的知识,并且对公司的销售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自己的销售岗位的工作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是我这几个月的一点工作心得,不足之处希望领导指正,以便得以更好的学习和进步。

因为手头上有点客户资料,刚开始做销售的半个月时我是在办公室里打电话,因为在电话里客户不会和你说得很详细,但随之我却发现这样做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在电话里客户有时会很不耐烦,所以我的策略变了,主动上门,这也是做销售员必须要面对的。没有人指点我应该怎么做,出去跑的前期连客户的门都进不去,一次又一次的吃"门钉"之后,总结出了进各个客户门的方法,不要怕路远,不要怕门不好找,要有耐心,大门总有没有门卫的时间,老虎总有睡觉的时间,总有"热心人"会告诉你门在哪儿去找谁客户那里去了一次,人家未必就会记得住你,所以要经常和客户照个面让他记做你。因为客户每天会见到很多的销售人员,所以一定要让客户记得住你。对此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我一去客户就知道我是谁。

首先要了解工作流程,对于不同品种的销售。初次面对这项工作时我觉得摸不到头脑,不知从哪入手,但是在领导的指导下这几个月里我对销售流程有了深入的认识,包括产品销售、退货缺货处理及对账回笼。领导和同事还经常传授些经验给我,并且会带我一起去拜访一些客户及领导,回公司后仔细地分析讲解,这些都对我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其次,就是专业知识的学习。作为一名销售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是不可欠缺的,如果对自己销售的产品的性能、特点及应用情况都不了解,就无法好好的向客户介绍自己的产品,甚至在客户咨询时无法使客户更深入地了解产品而错失机会,所以在空闲时我就会学习公司产品的`一些资料,以便做好销售工作。

经过这几个月的锻炼,我将目前的销售工作归纳为首先一定要勤奋踏实,对于已有我们公司产品的地方应当多去了解一下产品的销售情况,在了解情况的同时也就能顺便摸清一些项目信息,看看是否需要我们公司其他产品。对于周边没有和我们公司合作的门店就应当带足资料多去介绍我们的产品,使他们了解我们公司以达到以后合作的目的。

要做好销售光是勤奋还是远远不够的,另外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技巧。作为一名销售人员除了签合同销售东西外,还要对账回笼,而这回笼一项就特别需要良好的沟通能力。眼下我最主要的努力方向就是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深入学习公司产品知识,充分利用厂家资源将被动销售模式逐渐转化为主动地销售来提高销售水平。

过去的几个月里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对销售这个岗位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体会和认识,我要以更饱满的精神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去,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销售人员。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六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103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二)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三)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十四)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十五)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笨及处方登记本。

(十六)药剂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十七)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解决处理。

(十八)麻醉药品的报销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每年报销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医疗科室和药剂科各班组剩余的。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七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给我到我们公司从事药品化验员工作的机会,对此,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和激动。

我于xx年x月x日成为我们公司的试用员工。3个月试用期已满,现申请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现在到我们公司实习已有三个多月,在此期间,我学到很多实践的东西。在学校我只知道理论,在这里我真正把学到的理论用到了药品化验员工作中,也让我在原来的知识水平上有很大的提高。这段时间里我深深的意识到知识是要我们不断去摸索,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也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才能在工作中做的更好。在药品化验员工作中,由于我的工作经验不足,在药品化验员工作方面还有欠缺。但我会继续努力,力争把工作做的更好。进入我们公司以来,我得到了领导的关心,同时还有在同事的热心帮助下,我才有今天的进步。他们不管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都很照顾我,对我这从学校刚出来的学生来说,这些点点滴滴都是一个个心灵安慰。我和同事在工作方面合作的也很默契,遇到困难他们也都帮忙解决。在这里上班我也觉得很开心,但有时觉得压力也很大,害怕自己做的不够好,所以每做一件事,我都很细心,直到自己觉得可以了,才敢放心地拿出去。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好的促进,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进步,在这里是我一个好的开始。

我们公司里有丰富的人力资源,还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这些都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是以抱着做大做强的精神,在公司里为提高员工的计术水平,我们公司还要求不断的学习,这些都是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因此我也希望自己真正成为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特此申请转证,望公司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月x日。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八

一、目的: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安全操作流程,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丢失、被盗,确保其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及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

四、责任:

1、储运部麻精药品保管员负责储存管理;

2、行政人事部负责麻精药品储存仓库的设备设施管理和人员培训考核;

3、信息中心负责麻精药品储存库的信息联网、远红外报警系统和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

6、储运部主任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五、内容:

库。专库安装专用防盗门、远红外自动监控系统和同110联网的自动报警系统。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做到专人保管,专帐收付,帐物相符。

3、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保管、验收、复核、销售等经营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和直接业务人员应定期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业务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更换人员时应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严格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储运部指定专人对库区报警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管理。

5、仓库基础设施牢固,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时刻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防卫工作。

6、对报警设施、消防设备实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每月月初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作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在两个工作日内检修完毕。

7、110报警系统管理。

7.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库的报警系统和公安110报警系统联网,人员进入麻精药品库自动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指示,显示报警,值班人员要先处理报警现场,然后消除报警声,并积极协助出警人员做好排除故障或相关工作。

7.2要注意保护防盗报警设备完好,防止碰撞等人为损坏事故发生。

7.3在探头作用范围内堆放物品时,要注意限制高度、体积,避免造成探测死角,影响有效报警。

7.4要注意保密,对防盗报警设备安及使用等有关情况,不要让无关人员知道。

7.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仓库管理人员应每天上班入库前关闭110报警系统,每天下班出库后,开启110报警系统,并填写《特殊药品库110报警系统开关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开启时间、关闭时间、系统运行情况、操作人等。

7.6自动报警系统开机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仓库工作人员进入麻精药品前,必须要先关闭库区110报警系统再进去;离开麻精药品库时,要开启110报警系统,恢复报警系统监控功能。无论任何人员,进出麻精药品库都要详细填写《人员进出麻精药品库登记表》,内容包括:日期、进库事由、进库人员、报警系统关闭时间、开启时间、系统操作作人员、系统运行情况等。

7.6麻精药品管理人员进出麻精药品库区,要严格按照规定开机、关机,不得擅自移动、拆装报警设备,不得随意操作报警设备和人为谎报警情。

7.7如发现报警设备和设施存在故障,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及时向110报警中心报修。

7.8自动监控系统应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监控拍摄,库内及进出库区门口不留盲区,监控录像每周备份一次,保存6个月。

8.1麻、精药品仓库属于库中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一把锁的钥匙在麻精药品库专职保管员手里,一把锁的钥匙在储运部主任手里,要进入麻精药品库,必须两人同时各自开启麻精药品库防盗门的锁,打开仓库门方能进入。

8.2麻精药品库防盗门锁的钥匙不得擅自交给他人保管,如需保管钥匙的人员有事,临时将钥匙交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指定人员保管,并做好钥匙交接记录。禁止将二把锁的钥匙同时交给一个人保管。

8.3麻、精药品仓库门在无人进出时应保持紧锁状态。

8.4保管人员每日应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检查工作,并填写《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或有隐患时应及时逐级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在库药品的安全。

9.1为保证安全,应尽量缩短麻精药品收货时间。麻、精药品来货后,保管员审核随货通行单、采购记录并与实物进行核对,无误后应立即将药品安排转移到麻、精药品专库内待验。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向质量管理部、采购部报告。

9.2麻、精药品除按一般药品验收要求外,验收时必须两人共同进行,并开箱验到最小包装。发现原包装短少、破损则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0.1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10.2保管人员要每日进行动销核对、每月全部盘点清查,保证账物相符率达。

100%,发现问题应立即逐级上报进行及时处理。

10.3麻、精药品必须专库存放,出入库时必须两人在场。严禁非本库工作人员进入。

10.4对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出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库,必须领导签字同意,保管员和储运部主任在场,质量副总或质管部的陪同下进入,并进行出入登记。

11.1麻、精药品发货,必须双人同时操作,双人发货,双人复核。

11.2发货、复核要及时填写出库复核记录并将数据录入计算机系统,各种记录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12.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厢式货车送货,实行双人押运,双人收发。

12.3原车带回的麻、精药品应立即办理交接手续,存放入专库,不得以车辆作为储存场所。

12.4麻、精药品及有关单据的交接应当场交接清楚后双方确认,在凭证上签字加盖采购单位收货专用章,以便追溯检查。

13.1为了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经营情况,对公司各环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评审,全面提高公司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质量管理的水平,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经营。

13.2麻精药品安全经营的评价由公司总经理或质量副总经理负责主持,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评价工作。

13.3评价的资料收集与准备。

13.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提供人员培训资料。

13.3.2质量管理部负责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质量验收、质量档案、用户反馈等情况资料。

13.3.3采购部负责提供采购相关资料。

13.3.4销售业务部负责提供采购商及销售相关资料。

13.3.5储运部门提供收货、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相关资料。

13.4评价内容。

13.4.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有关管理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是否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13.4.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销、存过程管理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是否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13.4.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规范要求,是否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

13.4.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过程中顾客的评价是否有改进的地方。服务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13.5评价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以下情况进行专题评价:

13.5.1组织的机构设置或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13.5.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顾客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

13.5.3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环境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要求变更时。

13.6评价时由质管部组织编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经营评价表,详细列出评价项目,评价完毕,形成报告。

13.7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和完善地措施或改进意见,由质管部下达纠正措施通知书,并对各部门实施的纠正措施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和验证,并做出跟踪和验证的记录。

14.1麻精药品库的报警系统、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由专人维护和管理。

14.2安全报警设施设备要有状态标识,实行色标管理。“运行中”、“完好”用绿色表示,“维修”用黄色表示,“停用”用红色表示。

14.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运转安全。

14.4对设施设备要建档,包括出厂仪器所附各类资料及仪器检定维修情况。

14.5仪器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做好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14.6仪器设备摆位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搬动。做好防潮、防尘、防震等工作,保持性能完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14.7定期检查防火、防盗和报警装置。

15、麻精药品库安全巡检制度。

15.1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保障管理,防止火灾、偷盗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行安全巡检制度。

15.2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保管人员出入库内要检查门、锁及报警、监控设施,出库后要锁好仓库防盗门,开启自动报警系统。

15.3公司保安应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经常巡视库区周边安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值班期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

15.4保卫人员在当班期间,不能喝酒,不得脱岗,有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5.5坚持做好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15.6仓库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并做好记录。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九

巩义市医药公司:

我单位基础医学部本学期的实验课,需要对实验动物进行全麻后解剖进行。

教学。

活动,实验课需要巴比妥纳注射液35支,我们将严格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入库登记保管,出库发放,领用申报等一系列安全措施,确保使用安全。对此申请书的申请用途,我单位确保真实性。

2014/4/24。

申购课题组需准备材料:书面申请报告;科研、教学购用特殊药品(含对照品)申请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学校的资质)。

单位介绍信开我的名字。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x有限公司化验员,我叫xxx,今天向您正式提出转正申请。自从来到xxx有限公司后,我到品控研发部担任化验员工作,至今已满三个月的试用期。这期间在上级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自觉进步很快,已经基本熟悉了本职工作和业务内容,各项指标均已通过公司的业务考量,完全有条件,也有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我觉得这“合格”不仅体现在业务能力上,更体现在责任感上。

作为一名化验人员,我深知药品化验员工作的重要性。分析化验工作是生产的眼睛,我们做出的每一份数据对指导生产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稍有疏忽便会“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甚至会给生产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真可谓“一字千钧”,没有高度的责任感是做不来的。现将我的试用工作情况、所负责的工作现阶段存在的不足以及本人的工作计划作如下汇总。

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及业绩

在化验室工作期间,化验工作精细琐碎,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锻炼成了一个熟练的化验员,能够圆满地完成化验工作,受到了领导职工的好评和欢迎。

在这三个月中,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

(1)虚心学习,勤于实际操作,深刻学习国标,理论结合实践,能熟练操作所有化验项目并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2)协助孟厂长做好各类文件资料,并把原来没有具体整理的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贴好标签的文件夹内,为大家查阅文件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协助厂长做好关于厂区qs认证的相关工作。

(4)熟练掌握了化验方法,在化验过程中发现问题,能够正确的分析判断,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实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对每批试生产的饮用水进行化验分析,提供所需的技术数据,对瓶装饮用水生产工艺品控点进行检验分析,验证瓶装饮用水生产工艺参数。

(5)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药品化验工作。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月x日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一

1、印鉴卡用途。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申请印鉴卡的必备条件。

3、有效期。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4、印鉴卡的申请程序、审批主体、变更手续。

(1)审批主体。

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2)申请程序。

医疗机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申请。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的申请后,应当于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经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发给印鉴卡,并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通报。

(3)变更手续。

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印鉴卡变更手续,并将变更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给我到我们公司从事药品化验员工作的机会,对此,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和激动。

我于xx年x月x日成为我们公司的试用员工。3个月试用期已满,现申请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现在到我们公司实习已有三个多月,在此期间,我学到很多实践的东西。在学校我只知道理论,在这里我真正把学到的理论用到了药品化验员工作中,也让我在原来的知识水平上有很大的提高。这段时间里我深深的意识到知识是要我们不断去摸索,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也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才能在工作中做的更好。在药品化验员工作中,由于我的工作经验不足,在药品化验员工作方面还有欠缺。但我会继续努力,力争把工作做的更好。进入我们公司以来,我得到了领导的关心,同时还有在同事的热心帮助下,我才有今天的进步。他们不管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都很照顾我,对我这从学校刚出来的学生来说,这些点点滴滴都是一个个心灵安慰。我和同事在工作方面合作的也很默契,遇到困难他们也都帮忙解决。在这里上班我也觉得很开心,但有时觉得压力也很大,害怕自己做的不够好,所以每做一件事,我都很细心,直到自己觉得可以了,才敢放心地拿出去。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好的促进,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进步,在这里是我一个好的开始。

我们公司里有丰富的人力资源,还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这些都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是以抱着做大做强的精神,在公司里为提高员工的计术水平,我们公司还要求不断的学习,这些都是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因此我也希望自己真正成为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特此申请转证,望公司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xx年x月x日。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三

尊敬的领导:

在三年多月的试用期中,我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学习到了很多销售方面的知识,并且对公司的销售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自己的销售岗位的工作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是我这几个月的一点工作心得,不足之处希望领导指正,以便得以更好的学习和进步。

因为手头上有点客户资料,刚开始做销售的半个月时我是在办公室里打电话,因为在电话里客户不会和你说得很详细,但随之我却发现这样做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在电话里客户有时会很不耐烦,所以我的策略变了,主动上门,这也是做销售员必须要面对的。没有人指点我应该怎么做,出去跑的'前期连客户的门都进不去,一次又一次的吃"门钉"之后,总结出了进各个客户门的方法,不要怕路远,不要怕门不好找,要有耐心,大门总有没有门卫的时间,老虎总有睡觉的时间,总有"热心人"会告诉你门在哪儿去找谁。客户那里去了一次,人家未必就会记得住你,所以要经常和客户照个面让他记做你。因为客户每天会见到很多的销售人员,所以一定要让客户记得住你。对此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我一去客户就知道我是谁。

首先要了解工作流程,对于不同品种的销售。初次面对这项工作时我觉得摸不到头脑,不知从哪入手,但是在领导的指导下这几个月里我对销售流程有了深入的认识,包括产品销售、退货缺货处理及对账回笼。领导和同事还经常传授些经验给我,并且会带我一起去拜访一些客户及领导,回公司后仔细地分析讲解,这些都对我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其次,就是专业知识的学习。作为一名销售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是不可欠缺的,如果对自己销售的产品的性能、特点及应用情况都不了解,就无法好好的向客户介绍自己的产品,甚至在客户咨询时无法使客户更深入地了解产品而错失机会,所以在空闲时我就会学习公司产品的一些资料,以便做好销售工作。

经过这几个月的锻炼,我将目前的销售工作归纳为首先一定要勤奋踏实,对于已有我们公司产品的地方应当多去了解一下产品的销售情况,在了解情况的同时也就能顺便摸清一些项目信息,看看是否需要我们公司其他产品。对于周边没有和我们公司合作的门店就应当带足资料多去介绍我们的产品,使他们了解我们公司以达到以后合作的目的。

要做好销售光是勤奋还是远远不够的,另外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技巧。作为一名销售人员除了签合同销售东西外,还要对账回笼,而这回笼一项就特别需要良好的沟通能力。眼下我最主要的努力方向就是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深入学习公司产品知识,充分利用厂家资源将被动销售模式逐渐转化为主动地销售来提高销售水平。

过去的几个月里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对销售这个岗位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体会和认识,我要以更饱满的精神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去,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销售人员。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四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7月26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安徽省最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上市销售但尚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发生滥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该药品和该物质列入目录或者将该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四条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本条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国务院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可以依法参加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第二章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

第七条国家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疗、国家储备和企业生产所需原料的需要确定需求总量,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实行总量控制。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麻醉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制定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

第八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应当根据年度种植计划,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定期报告种植情况。

第九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第十条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以医疗、科学研究或者教学为目的;。

(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单位申请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办理;需要转让研究成果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药品研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过程中,产生本条例规定的管制品种的,应当立即停止实验研究活动,并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其继续实验研究的决定。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并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数量和布局进行调整、公布。

(一)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四)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信息的能力;。

(六)有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规模;。

(八)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九)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数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十六条从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医学、药学、社会学、伦理学和禁毒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对申请首次上市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社会危害性和被滥用的可能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定点生产企业无法正常生产或者不能保证供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重大突发事件结束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前款规定的企业停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

第十九条定点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依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

第二十条定点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售给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其他单位。

第三章经营。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并应当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布局进行调整、公布。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但是,供医疗、科学研究、教学使用的小包装的上述药品可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

第二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第二十五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可以向区域性批发企业,或者经批准可以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以及依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其他单位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全国性批发企业时,应当明确其所承担供药责任的区域。

第二十六条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于特殊地理位置的原因,需要就近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区域性批发企业时,应当明确其所承担供药责任的区域。

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因医疗急需、运输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在调剂后2日内将调剂情况分别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全国性批发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十八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

第二十九条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可以向医疗机构、定点批发企业和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依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其他单位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第三十二条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三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在制定出厂和批发价格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章使用。

第三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需求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总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向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第二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应当将年度需求计划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第三十五条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购买。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发给医疗机构印鉴卡时,应当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通报。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十九条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四十条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第四十四条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应当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放行。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戒毒机构以开展戒毒治疗为目的,可以使用美沙酮或者国家确定的其他用于戒毒治疗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章储存。

第四十六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以及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库。该专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专用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

(三)具有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当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全国性批发企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药品储存点应当符合前款的规定。

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将麻醉药品原料药和制剂分别存放。

第四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四十八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单位以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四十九条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六章运输。

第五十条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第五十一条通过铁路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使用集装箱或者铁路行李车运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

没有铁路需要通过公路或者水路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由专人负责押运。

第五十二条托运或者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运输证明。运输证明有效期为1年。

运输证明应当由专人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转借。

第五十三条托运人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手续,应当将运输证明副本交付承运人。承运人应当查验、收存运输证明副本,并检查货物包装。没有运输证明或者货物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携带运输证明副本,以备查验。

第五十四条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邮政营业机构应当查验、收存准予邮寄证明;没有准予邮寄证明的,邮政营业机构不得收寄。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主管部门指定符合安全保障条件的邮政营业机构负责收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政营业机构收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依法对收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予以查验。

第五十五条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运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货人在发货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本次运输的相关信息。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收到信息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收货人所在地的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属于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收到信息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收货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第七章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申请人提出本条例规定的审批事项申请,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相关资料。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发给许可证明文件或者在相关许可证明文件上加注许可事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确定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批发企业,审批部门应当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根据布局的要求,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初步确定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批发企业,并予公布。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审批部门提出异议。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调整的决定。

第五十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监控信息网络,对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实行实时监控,并与同级公安机关做到信息共享。

第五十九条尚未连接监控信息网络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每月通过电子信息、传真、书面等方式,将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医疗机构还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3个月向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地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相关情况。

第六十条对已经发生滥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在一定期限内中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限定其使用范围和用途等措施。对不再作为药品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标准,并予以公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在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接到通报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定点批发企业中止向该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六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到场监督销毁。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对依法收缴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用于科学研究外,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互相通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名单以及其他管理信息。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在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管理中的审批、撤销等事项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报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事项,应当同时报送同级公安机关。

第六十四条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发生上述情形的,还应当报告其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举报,或者有证据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时,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可以对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六十六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种植资格:

(一)未依照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进行种植的;。

(二)未依照规定报告种植情况的;。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的。

第六十七条定点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

(二)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的;。

第六十八条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第六十九条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三)未对医疗机构履行送货义务的;。

(七)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或者因特殊情况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依照规定备案的。

第七十条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购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或者停止相关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十三条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收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邮政营业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邮寄手续的,由邮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件丢失的,依照邮政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其已取得的资格,5年内不得提出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申请;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明文件。

第七十六条药品研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和研制过程中,产生本条例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药品;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实验研究和研制活动。

第七十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试对象造成损害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法承担治疗和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定点批发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九条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条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

第八十一条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审批部门吊销相应许可证明文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许可证明文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通报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案件以及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第八十三条本章规定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决定。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实验研究是指以医疗、科学研究或者教学为目的的临床前药物研究。

经批准可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条例有关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麻醉药品目录中的罂粟壳只能用于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生产以及医疗配方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十六条生产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制剂,需要购进、储存、使用麻醉药品原料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军队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使用,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八十八条对动物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八十九条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五

尊敬的领导:

时光荏苒,在杭州健康药房有限公司3个月的试用期即将结束,所以,我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

我是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虽然在校时学的是药学专业,曾经做过保险业务,曾经对安利纽崔莱的产品也做过深入的了解,但是学习的大多是理论知识,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如何做好工作。经过三个月的学习,了解到学校里的和实践中的还是相差的蛮大的。我从不适应到慢慢适应,从不熟悉到比较熟练,是本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以及门店部经理和师傅崔药师的带领,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在担任健康顾问兼收银员期间,虽然这业务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但是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以及公司的及时的培训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门店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门店的基本操作流程。

在门店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在新员工培训上讲到门店经营无大事,所以要做好每一件小事是最重要的事情。比如陈列,就是将药品按一定的规则摆放在适当的商场位置上。首先要展示好商品,基本上要做到整洁美观,尽可能的做到吸引顾客,最终达到促进销售的目标。在不懂的问题上,就虚心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尽早能成为一名店经理,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三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比较独立参加门店的基本工作,做一些门店的帐务。另外,营养素销售技巧,也提高了不少,从第一个月的'200元左右,到第二个月的1200元左右,按照公司的话,就是"多说一句话,肯定会有收获"。每次参加完公司的培训,都学习了不少有用知识,并将之运用到时间中来。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我近期的目标是首先成为一名优秀的销售员,再成为一名合格的店长。扎扎实实的学习药学专业知识,尽早考出初级药师证,执业药师证,成为一名合格的药师。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六

尊敬的校领导老师:您们好!

我叫,系xx学院xx级专业x班的学生。自从进入大学的第一天起,我就怀着“学不成名誓不还”的坚定信念刻苦读书,努力钻研,生活素来节俭,因此还可以勉强维持。但是自从今年年初,由于物价飞涨,我就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即使再节俭也是难以维持的,所以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希望在我大学里能够顺利的学习,圆满的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以求将来能够更好的回报社会!希望领导批准!

下面我就简要的介绍一下个人的基本情况:

我是于x年从xx省xx县x中学考入我校软件测试专业就读的。我来自于一个不慎发达的城镇,家里有四口人,我和姐姐同时上大学,靠父母做些小买卖,家里收入微薄。家庭的重担压的父母腰都弯了,脸上布满了皱纹,父母为供我和姐姐上学,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节衣缩食,含辛茹苦,呕心沥血,生活的压力使得父母双鬓班白。知道自己大学学习机会的来之不易,所以在学校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生活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和学院领导及老师的帮助。我深知学生在学习上始终应以学业为主,所以我在入学第一天我就从未放松对本专业知识的学习。在课堂上始终保持端正、谦虚的学习态度,积极配合老师教学,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课下虚心向同学请教,认真预习及完成老师所留的作业。

通过不懈的努力我的成绩逐步的得到提高。与此同时自觉扩展自己各方面的知识,课外长期坚持自学,在空余时间里经常在图书馆或通过上网的方式查阅资料来充实自己,及时补充课堂知识的不足,通过这些拓宽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在生活上,我朴素节俭,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尊敬师长,并在平时积极和同学交流沟通、融洽和睦地相处。大学的学习生活,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这期间,我不与同学比吃穿,只比在大学学到了什么、学到了多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通过工作时与别人的互动、交流也使我的性格变得开朗多了,提高了我与人交往、为人处世的能力。

我曾经无比渴望能够考到大城市,看看外面世界的精彩,现在我做到了,可是在郑州这样的城市,就必须得承受很高的物价。每每自己乱花了一块钱,我总会十分自责,想到在家时,父母常常会为几毛钱和商贩或商贩争论半天,我曾经觉得很没面子,其实那是我不懂父母的钱赚的多么不容易。

可是自从今年年初,物价飞涨,我突然发现曾经饿肚子的时候那种无助甚至是绝望的感觉又死灰复燃了。虽然上个学期我以俭朴的作风能勉强应付,但是在飞涨的物价面前对保持我的生活水平来说已经是无济于事。

虽然我的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很好,但是我一直没有放弃过努力,始终相信有努力就会有收获。为了能够圆满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也为了将来能够更好地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我郑重地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请院领导给予审核!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来激励自己、鞭策自己,以求有更优异的表现!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七

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管理规定》特向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申请,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我院现总共在职人数11人(其中精、麻药品管理人员1人、精、麻采购人员1人、药房精、麻管理人员1人、具有精、麻处方权的医师2人)。编制床位数15张,实有床位数26张,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及门急诊等诊疗服务均需用到精、麻药品。医院将合法、合理的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药监部门的监督。

特此请示,请审批!

达川区草兴乡卫生院2018年9月28日。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八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12月份节前给客户备货,导致四季度发货回款率下降;现申请12月25号给客户白城市尔康药业有限公司发的2件50粒阿莫西林胶囊,发票号:3700xxxx7000007673给客户梨树县康平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发的10件注射用头孢他啶,发票号:3700xxxx7000006131给客户公主岭市北方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发的10件0.25g/20粒阿莫西林胶囊,发票号:3700xxxx7000006132共计32204元纳入一季度考核。可否?请领导批示。

吉林办事处:谢玉豹。

20xx年01月06日。

精神类药品申请书怎么写篇十九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x,于2011年4月6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销售内勤一职,负责销售部的招投标和各省价格备案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与同事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我自2007年8月工作以来,一直从事销售内勤的工作,虽然说现在的工作跟我之前所做的工作存在很大的差异,但对于公司这个岗位的工作我也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解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马上进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简要。

总结。

如下:

1.每天浏览各省的招标网站,与各地区相关负责人保持联系,和各大区经理一起做好各地的招投标工作。

[转自铁血社区http:///]平共处五项原则2.关注各省价格备案情况,有需要备案的请及时准备资料进行备案。3.认真接听每个来电,作好电话记录并传达到相关同事那里,跟进事情处理结果。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部门领导也及时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

如果说刚来的那几天仅仅是从同事口中了解公司,对公司的认识仅仅是皮毛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公司也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以及同事的积极帮助下,让我很快进入到了工作角色中来。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总之,在这短短三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成都鹤鸣山制药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能享受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公司的相关福利待遇,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转自铁血社区http:///]。

申请人:xxx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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