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范文(汇总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1:5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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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功的项目必须建立在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基础上。要编写一篇完美的方案,我们首先要明确问题的核心,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一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合工大党发【20xx】173号)、《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17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9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4号)、《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5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和《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宣城校区管理,健全和完善宣城校区人事考核制度,认真总结各单位的工作,科学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调动各单位及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做好校区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学校出台的相关考核文件要求,结合宣城校区实际,考核工作在宣城校区党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宣城校区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宣城校区管委会领导和校区党委委员组成,组长:陈鸿海,常务副组长:秦广龙,副组长:叶敏、肖苏,组员:曹成付、霍效忠、陈发祥、卢素改、史成武、张胜贵和郭淸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校区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初步审定,负责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申诉等问题进行处理。

校区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考核在宣城校区工作情况。

(二)考核类别: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三)考核对象:单位考核的对象是校区管理的二级单位;个人考核的对象是行政隶属为校区的在编人员和所有人事派遣人员,行政隶属为学校相关学院和职能处室的在编人员,均由学校对应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依据。

(二)分类考核。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校区将单位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具体为:

2、教学实体和直属机构:基础部、工程实践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校区医院、图书馆、宣城研究院。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各单位要总结本年度单位党建和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提高措施等。

2、考核测评:

(1)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在校区述职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述职内容分为单位工作和个人工作两部分,由党政负责人中一人作述职,述职后由参会人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测评。

(2)参会人员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校区教代会成员。

(3)校区审定:校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考核意见和各单位完成年度党政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学校、校区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审定各二级单位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校区综合两类单位的工作性质共评选出4个优秀单位。

(一)考核内容。

个人考核的内容是全体工作人员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人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师德建设、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校区建设和管理方面所作的贡献。其中教师系列岗位人员需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益工作的履职情况,其中优秀等次评定需要着重考核其师德表现、公益工作。

(二)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中个人考核部分的要求标准执行。其中,处级干部考核还要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教师系列考核主要参考《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

本年度新进人员工作不满一年者,可酌情减免工作量。

(三)分类要求。

1、处级干部考核:校考的处级干部由学校进行考核,不占单位考核基数;非校考处级领导干部由校区单独组织考核,其中对二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校区单位考核述职时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优秀比例为15%。

2、教师考核:教师系列(含科研人员)人员,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及实验室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65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等文件要求按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科学研究类教师分类确认自己本年度所从事的岗位类别,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中所对应的教学、科研、公益工作基本工作量要求逐一进行考核,非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尽量按教学科研岗位申报,确定下来的岗位类别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宜变动(教师分类已于20xx年初确定)。考虑到宣城校区目前实际,研究要求适当放宽,教学要求从严;教学要求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教师,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为称职,特殊情况则需要个人提交说明材料。辅导员和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老师原则上按管理人员标准进行考核。

3、管理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按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实验课时不少于500学时。

5、其他教辅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6、人事派遣人员考核:按聘用合同中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四)双肩挑人员按照主岗考核。

(五)个人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与评价由其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及校区党委考核。

(一)各单位根据校区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个人进行总结,在编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1);在编非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2);人事派遣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

(三)单位审核工作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对个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和《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4)进行审核,教学秘书和主任需要签字,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审定。减免工作量政策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分管或联系领导参加。

(五)各二级单位初步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按照在编人员和人事派遣人员进行分类排序,分别填写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报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xxx@)。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组织教师填写《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审定。

教师分类和工作量减免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负责人:曹成付);

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研业绩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负责人:卢素改)。

科研业绩由研究院负责(负责人:王纯贤)。

(六)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级。

(七)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并将学校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

(一)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二)20xx年新进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优秀比例:在编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5%,人事派遣人员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8%。

个人优秀比例基数为各类的相应人数。校区考核的处级干部单独作为一个考核群体,其优秀比例也为15%。

(五)在校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各类新进人员方有资格被评为优秀。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按不超过相应职务的70%发放。

(三)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发放年度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

(四)对于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将按学校相关文件实施转岗分流。

(五)人事派遣人员纳入单位参加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教师岗位绩效和超工作量酬金发放计算办法,参考《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酬金按照学校和校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绩效津贴核算办法。

校区医院人事派遣医护人员夜班费、图书馆人事派遣人员夜班补贴、驾驶员“安全奖”均按照校区相关文件执行,纳入个人年终绩效津贴核算发放。

(三)优秀单位奖和优秀个人奖。

1、优秀单位奖。

被评为“优秀单位”的,校区均给予单位集体奖励20000元。所在单位确定奖励分配方案,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2、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优秀个人”的,每人奖励1000元,奖励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3、以上奖励经费从宣城校区主任基金列支。

经查实,个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处理。

(1)受到刑事处罚者;或受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私自找人替岗代岗者。

(3)廉洁自律出现重大问题;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5)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7)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天或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五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

(8)在考核、职务晋升或其他工作中向单位或学校提供虚假材料或剽窃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

(9)未经学校批准,从事校外兼职或校外活动,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校内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者。

(10)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为不合格者。

(11)违反学校综合治理和学校相关规定,经教育不改者。

(12)严重违反《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91号)有关规定者。

(一)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不纳入年度考核。

(二)20xx年12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参加考核,不纳入单位考核基数;20xx年12月在册,20xx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者,须参加年度考核,纳入单位考核基数。

(三)本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者,其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校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满6个月的人员,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本人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等次,对于完成所派工作任务,表现突出者,给予其校内年度考核优秀,纳入考核基数,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指标。

(五)本考核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征求原单位意见,年底内刚办完校区调动的也可在原单位进行考核;20xx年下半年新晋升职级的人员,主要考核原职级工作情况。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和校区考核的处级领导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材料交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工作总结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工作总结,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个人述职述廉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xczp@,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

(二)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校区考核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总结在校区网上公示。

(三)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组织考核,完成个人考核工作。

(四)20xx年1月5日前,校区召开二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述职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五)20xx年1月9日前,校区完成对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公示、上报。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严肃、不规范的行为;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二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三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能力,比贡献。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

组员: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四

2、对于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获奖的学生辅导教师,按下列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4、3分;省级分别奖励4、3、2分;市级的分别奖励3、2、1分;区级分别奖励2、1、0.5分。

3、参加上公开课、基本功竞赛等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区级的分别奖励3、2、1分,校级分别奖励2、1、0.5分。

4、在参加区级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案、教具、课件等评比活动中获奖或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刊物或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教师,按以下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5、4分。省级分别奖励5、4、3分;市级分别奖励4、3、2分;县级分别奖励3、2、1分。(获奖论文打0.5折)通讯报道市、区分别加4、2分,(网台打0.5折)每人限一篇。

5、班主任奖。

(六)、教师专业发展(5分)。

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参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情况。

(1)有效研修考核为优、良、合格,分别加1、0.8、0.5分。

(2)按时参加全区或学校开展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活动,取得及格成绩者记1分。

(4)有个人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有记载、有效果记1分。

(5)完成本周期内的继续教育任务、成绩合格记1分。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1、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将每月考核与期末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其中月考核内容为考勤、教育教学过程,期末算出月平均分参加最终考核。师德、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四个项目每期考核一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资料收集和整理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办公室负责考勤及教师个人成果;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工作量;教科室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工会负责师德。学期结束前,所有资料要归类完整交给考核工作专班,由专班根据细则,分块量化考核、汇总、公示。

2、期末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述职。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写成个人学期工作总结,在学校述职。

2、初评。教师由所在年级组或学科组进行初评,其他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处室进行初评。

3、定等。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5、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每个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并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各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东宝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绩效工资考核相关公式计算,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借用、挂职锻炼及支教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挂职锻炼或支教人员,由工作岗位所在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反馈至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由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发放水平参照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水平。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按学期(上学期、下学期)分两次审批和发放。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批。

1、初步核定。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制定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组织考核,得出每个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额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将教师个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造册。

2、公示。学校将本校教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后的各学校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备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区财政局按照备案审批的标准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一次性发放到学校账户(原则上每学期放假前半个月到位),由学校按照审批标准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实施绩效工资后,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在职工作人员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女职工卫生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十、其他。

1、此方案经全校教工代表通过,报上级备案后实施,其解释权在绩效领导小组。

2、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小组决定。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五

为了客观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20xx年新进或产假人员,及返聘教师参加考核,但不评等次)。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

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良之风;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

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工作中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

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教科研能力、家校沟通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有改革创新成果。

绩(30分)。

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比例10-15%。

(二)良好: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比例45-50%。

(三)合格(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满足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教育教学质量一般。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比例30-35%。

(四)不合格: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影响,年度考核分60分以下,比例0-5%。

(五)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评定原则上掌握在本部门人员总数的10%。

(六)入职三年以内教师,应严格考核;担任班主任的教师优先评优。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并交各学科组长,由学科组长交给学部分管负责人。

2、学科组考核负责人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交学部分管负责人汇总后交学校办公室,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知会本人。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六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方法公平,结果公正,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易于操作,便于考核。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力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三、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将我校工作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

四、考核内容。

1.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因岗位工作致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分。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对身兼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人员的考核,按不同岗位先进行考核,再按所兼各个岗位的平均分计算考核结果。

4.等级介定:优秀:95分以上;称职:70分至94.9分;基本称职:60分至69.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均衡办法。

1.按照黔教机编(1993)119号文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以每个教师周课时数为10节,将各个岗位折合为基本课时,按照基本课时评出各个教职员工的绩效总分。

2.班主任每周节折合工作量4节。

3.各组织负责人工作量的折合:

(1)工会主席按中层正职待遇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2)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按中层正职折合工作量。

(3)各学部主任按中层副职折合工作量,副主任按主任减0.2折合工作量。

(4)各组织的其他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减半折合工件量。

4.其他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衡定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为达到基本工作量。

5.衡定全校教师基本工作量后,所超课时按全学期满课时总量平均分值折算。

六、考核办法。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5至9人的考核领导小组,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采用按周记载、按学期考核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加权重进行量化。每位教职工以100分为基准分。以每学期考核结果增减,最后得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3.平时考核:由学校拟定符合工作特点的常规工作细则考核,主要考核考勤、工作过程等,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1)教职工个人总结、自评、述职(领导岗位)。

(2)考核组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教学岗位考核评分表》、《管理岗位考核评分表》、《工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评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由校长签字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6)每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后报校长审核,公示之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七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校级领导及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校级领导和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校长(园长)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社委[20xx]1号)、《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xx]73号)文件精神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20xx-20xx学年度校级领导和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采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新北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各单位现任校级领导。

1.由学校组织中层干部书面述职、全体教师会议开展民主测评。

2.年度考核表(必须手写),述职报告上交学校存档。

组长:张红梅。

副组长:姚建法、张丽、高春媛、章丽红。

组员:全体行政、各学科教研组长及年级组长。

全体在编在岗编内教职工、区聘用制教师。

1.在编在岗编内教师各组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8个进行分配,20xx年新入编教师参评但不确定等次。)。

2.各组聘用制教师优秀推荐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5个进行分配。)。

1.公布方案。6月27日公布《新桥小学20xx-20xx学年校级领导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根据局文件规定: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2.个人撰写。6月26-28日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认真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手写,签名处日期为“20xx年8月25日”)。

3.述职测评。6月29日上午10:10,分组述职。

(1)学科第一责任人带领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完成教师考核表上填写内容的审核工作,并由学科第一责任人负责在审核人栏第二格内签字。

(2)分组述职,由各学科第一责任人主持,考核组成员规定时间组织考核对象述职(每人3~5分钟),开展民主测评,根据各组名额最终确定优秀候选人。

(3)教职工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第4页页尾签名处签名确认,6月30日前上交学科第一责任人。

5.综合评价。7月8日前由考核组长带领成员写出处室主管领导考核意见并签名,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建议名单。

6.评定等次。7月8日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

7.结果公示。7月8日~14日,将考核优秀名单及其本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公示一周。

8.材料送审。9月9日所有考核材料送教育局308会议室审批。

1.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内教职工,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因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2.事假、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在新桥实验小学工作未满2年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候选人。

3.近三年来已取得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嘉奖者原则上不再推荐为候选人。各学科组分配的优秀名额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和三年周期整体状况,经由学校行政会议商量决定在各学科组中作加减调整。

4.现任校(园)级领导(现任正、副校(园)长,专职书记)的优秀和合格嘉奖名额直接由教育局按比例确定(不占本校教职工分配名额),其考核等次由教育局考核确定。

5.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xx]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6.20xx年局招考录用的初次就业的在编在岗新聘教师(即参加见习期满考核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考核结果填写“不定等次”。

7.为方便学校和教师,近几年需参加职称评审或“五级梯队”优秀教师评选的教师,学年度考核表收齐审核签名后,可由学校统一复印这部分教师的学年度考核表,复印后统一保管在学校档案室。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八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人社[20xx]108号)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组长:x。

成员:xx。

20xx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当年退休人员,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单位一把手校长及借调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考核)。

今年我校参加考核人数为206人,15%优秀比例为30人。其中初一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初二年级参加考核56人,优秀为9人;初三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教辅后勤2个优秀,行政3个优秀。

各年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优秀名额,一旦上报到考核小组就不得再进行更换,所缺名额将有考核小组推荐。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4、乱收费,搞有偿家教,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6、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5个教学日;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续聘、解聘、奖惩和个人晋级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人员,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向一线人员倾斜。

1月14日前个人使用黑水笔手工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到校园网“通知栏”下载也可到校长办领取)。

1月12日上午课间操期间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

1月14日下午3点考核小组(行政组)进行民主评议。

1月15日下午3点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初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点本校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公示。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九

根据《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xx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南塘桥小学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组长:xx。

组员:xx。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全体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员额制教师。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主持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社会事业局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以上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人员,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一)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考核比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以内。

(一)考核程序。

1、制订考核方案。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和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细化,同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3、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学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分年级组进行述职交流。

4、处室意见。年级组、科室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负责填写同事互评打分,并填写意见。

5、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要求体现激励性、公开、公平、公正。

6、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负责评价打分,并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7、评定等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8、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登记表由发展中心及时存入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考核相关精神及学校程序布置(6月26日前)。

撰写个人总结,提交自荐优秀申请表(6月27日前)。

(2)年级组内个人述职(6月28日上午)。

(3)自荐优秀述职汇报,民主测评(6月28日下午)。

(4)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6月29日-7月30日)。

(5)校内公示(7月30前)。

(6)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

(7)9月30日前报送学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至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20xx―20xx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xx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社会事业局将按照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单位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至聘任(用)、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对于年度考核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我省制定的奖金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按50%发放,当年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取消;因个人原因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

1、各单位正职校级领导考核等次直接由社会事业局考核确定,正职校级领导均是本单位年度考核对象(优秀不占学校名额)。

2、关于员额制教师,按照不高于在编教职工优秀比例上报人员。

3、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4、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xxxx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5、20xx年招考录用的事业编制教师为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0xx年招考录用的员额制教师,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在社会事业局借用超过6个月的人员,由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单位,如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7、在其他单位交流的教师,由派出单位参考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比例由考核单位掌握,所产生的名额在本单位核定的教职工优秀名额总数内,不另行核拨。

年度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聘用、聘任、奖励、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加强教师自我表现管理和自我发展,实践人文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组长:袁付雄。

副组长:王本万、李万国、黄光远。

组员:学校班子成员及教师临时代表二人。

1、根据xx年秋季、xx年春季期末全乡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表上的成绩。

2、根据日常工作的检查记载和工作业绩。

3、根据群众的评议和平时调查了解以及教职工反映的情况资料。

1、自评:教职工本人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自行测评,打出分数。

2、组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该同志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出分数。

3、综合评议:根据该同志的自评和考核小组的评议,得出综合分。

4、公示:考核分出来后,进行公示,7天内如有异议,可及时告之考核领导小组,要求复议或解释。

5、根据上级下发的评优记功指标,合理分配名额,填写有关表册。

从高分到低分指标人数为优秀;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记功、嘉奖人员按上级下发的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定。

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一、德(20分),二、能(20分),三、勤(20分),四、绩(30分),五、实效(10分)、六、奖。总分为:100分。详见《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

1、违法乱纪受到立案查处,党内受到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负有直接责任的;

4、无故旷工10天以上的。

5、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考试成绩位于全乡倒数第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2、没有统考科目的教师,教学成绩按计算。

3、评优指标=中心校在编人数:片村小在编人数,四舍五入法取值。

4、所有奖励加分不封顶;扣分则不保底。

5、考核一期一评,年终计算综合得分。评分第“实效”项由校长提供;第“德”项由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和党支书收集提供;第“能”、“绩”项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处、教科室收集提供;第“勤”项由办公室和政工处收集提供;第“奖”项的论文等获奖证件由教师本人于年终考核前3天送交给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然后到县有关部门鉴定才能确定加分。

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方案篇十一

4、课间活动追逐打闹引起的安全事故一人次扣1分;。

5、上、下楼梯未靠右行走引起的安全事故一人次扣1分;。

6、凡班级学生带刀具、铁棒、仿真枪、水枪等危险物具到校一人次扣1分;。

7、凡在校燃放烟花炮竹(搭炮、擦炮、火柴、打火机等)一人次扣1分;。

8、凡节日期间买面粉、喷雾到校一人次扣1分;

9、学生在校抽烟或喝酒一人次扣1分;。

10、未经老师允许随便攀爬体育器材一人次扣1分;。

11、晨检工作,经学校安排后,未上报病情一次扣1分;。

12、发现大学生诈取小学生的钱物一人次扣1分;。

13、校园内不准学生骑自行车、溜滑板、旱冰鞋,发现一人次扣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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