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实用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23:43:34 |
  • ZTFB |
  • 13页

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可持续性和可落地性。制定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供大家参考。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一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及《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普查建档,分类整治;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监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规范管理与帮扶发展相结合,把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强督促检查,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1、主要任务:

(1)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检查;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查处蔬菜生产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等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学物质的行为。

(2)强化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我镇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及时对当地生产、销售的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整治,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水)产品及其经营者。

(3)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监督管理。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蔬菜生产环节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产地所在村、土地发包方及蔬菜种植户在蔬菜生产质量安全上的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控系统,实现检测数据管理信息化。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蔬菜、生猪及其肉品、鸡肉和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

重点单位: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点)、科技示范园区,以及农产品种养企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兽药、农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场所(厂、门店),特别是近年来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产区、农产品消费和集散地。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全镇大型农产品(含水产)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点)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的农药、兽药、渔药残留阳性率进一步下降,其中: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全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注册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个体小型养殖场的禁用渔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禁售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经贸办牵头)。

1.主要任务:

(1)依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整治,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2)大力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完成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严格市场准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对质量问题突出的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实现行业规范化管理。

(4)加强日常监督力度,贯彻落实“六项制度”监管措施,深入开展普查、巡查、抽查、许可和回访工作;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物质备案制度,建立、实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召回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

重点单位:生产必备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差、隐患多、质量问题突出和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行业比较集中,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区域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被媒体曝光较多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我镇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牵头)。

1.主要任务:

(l)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依法登记,先证后照,证照齐全,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退市等自律制度;检查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加大监测的后续处理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应节食品整治;结合“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饮用水、奶制品、月饼、糖果、饼干、方便面等。

重点单位: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大型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镇、村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镇卫生防疫组牵头)。

1.主要任务:

(l)全面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程序和资料归档保存,并对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的力度。

(2)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饭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3)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

重点单位:小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厂饭堂。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国药、卫生防疫组牵头牵头)。

1.主要任务:

(l)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及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资料核查,打击虚假申报行为。

(2)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向注射剂(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飞行检查,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复查工作,以国家及省重点监管、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专项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修订)》,严格市场准入;重点规范经营主体行为,进一步完善特药监管;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的监管力度,开展对植入医疗器械在流通环节的专项检查。

(4)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植入医疗器械、避孕套等高风险品种。

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区域: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高发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对境内在审、已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镇经贸办牵头)。

1.主要任务:

(1)制定《**镇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猪肉质量安全、生猪屠宰进行全面专项整治,我镇与屠宰企业签订《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责任书》。

(2)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保证举报查处率100%;加强镇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线。

(3)完善镇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和硬件设施建设并认真检查督促落实,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场检查检验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落实病害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4)认真贯彻屠宰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针对某些薄弱环节,加强政策研究,探索新的整治和管理方法。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出场生猪产品。

重点单位:镇内定点屠宰场。

重点区域:镇内偏僻结合部、旧村落出租屋等私宰行为高发地方。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查处率达100%;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质监站牵头)。

1.主要任务:

(l)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质量档案并进行现场核查,逐步实现动态监管。

(2)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检验的能力和水平。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以及国家质检总局《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细则》里列入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电热毯、防爆电器、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特别是纳入生产许可或3c认证管理的上述产品的终端产品。

重点单位: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或获证后降低取证时生产条件的企业或黑窝点;近两年各级监督抽查问题较突出的获证企业;曾经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和媒体曝光比较集中、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

重点区域:无证生产企业集中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地区;已形成产业集群区域的中小企业、质量不稳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视普查建档的情况确定重点区域整治范围)。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家用电器等终端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基本解决纳入生产许可、3c认证管理的企业无证生产问题;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证后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产品100%召回;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

1.主要任务:

(l)对出品玩具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品,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出口质量许可证。

(2)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注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3)加强实施出口运输包装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验合格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依法严惩出口食品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施标志的违法行为。

(4)加强对出品灯具、小家电、摩托车、儿童服装、与食品接触器皿、家具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重点监管,提高抽查率和检出率,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出国门。

(5)通过拉网式清查加强对备案或注册养殖场、蔬菜种植场及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备案和注册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6)对进口废物原料的码头进行全面清查,对涉嫌非法入境的废物原料,坚决予以100%退货或销毁;对进口废物原料卫生检疫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检查,规范卫生处理的流程及检验秩序,确保工作质量。

(7)全面推广和应用加工贸易地区检验检疫执法监管辅助系统,建立和完善电子通关联网核查制度,全面加大对进出境货物的抽查和稽查力度,逐步实现对进出口商品质量风险预警,落实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处进出境商品的全面质量监管。

(8)全面清查异地转单进口货物、异地货源及市场采购出口货物的检验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产地检验监管制度,提高检出率,确保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9)加大对逃避检验检疫行为的稽查和处罚力度,利用全申报系统核销数据,对集装箱等法检物报检进行一次专项稽查与清查,对查出问题立案调查,确保违法违纪行为得到严肃查处。

(10)结合年审,对代理报检公司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清理,通过签订《承诺书》及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报检员扣分制度及诚信分级管理等措施,严防“飞单”现象的发生,规范代理报检行为。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进出口食品及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进出口产品。

重点单位:凡有过进出口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国外政府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有过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进出口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黑名单”企业;在检验检疫监管中发现生产不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的进出口企业和代理报检机构。

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中要重点把好口岸查验关,批次管理关,源头管理关和标准适用关。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非法进口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玩具获许可证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进出口高风险敏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逃避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提出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第二阶段为普查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0日):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建立档案,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切实解决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总结经验,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逐级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村、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形象出发,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迅速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村、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要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将专项整治的任务逐级落实到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分片负责,落实责任。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305号),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进一步强化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惩处震慑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做到步调一致,切实提高整治效能,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舆情动态,及时研究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普查建档,分类整治。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发[]23号、国办发[2007]57号文、《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产品和服务,制作相应的检查表,在证照办理、生产经营条件、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及其依据。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联合检查,按照每一家经营单位一张表格的方式,填列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并按要求逐项对照,分类提出整治意见。

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要坚决取缔,并依法严肃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证照不齐或虽具有证照但达不到发证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完善,未采用相关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经营,质量不稳定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责令召回产品,并严肃依法查处。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企业登记数据,全面普查建档,实现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整改的,要明确时限,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三)指导帮扶,建立机制。

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帮扶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小作坊全面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改进工艺技术,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

要充分利用此次普查成果,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特别加强对上述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地区的监管。要加强对依法取缔、停产停业单位的监管,严防违法生产红营现象产生。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记录,对有良好安全质量记录的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出口通关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具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巡查抽检的力度和频度,并向全社会公布。要抓紧研究和建立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抓紧修订我市特色产业,行业急需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性标准,创建一批食品安全放心社区,放心街道。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制售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及时报道典型案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大力宣传整治行动成效。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有关部门每个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信息,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要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第503号令,加强对中小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等的教育,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凡不按本方案要求制订措施、普查建档、落实整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产品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村,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行动中搞地方保护主义、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推诿扯皮的政府工作人员、部门邻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二

为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公路绿化栽植管理工作,提高管护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结合县政府下达我乡绿化工作任务和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止公路水土流失,稳固路基、保护路面、保障安全为宗旨,进一步塑造“畅、洁、绿”的交通环境和“绿色、和谐”的生态环境,促进我乡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人大主席任组长,×××任副组长,××××为组成成员。

三、绿化路段

××公路17公碑至27公碑处

四、实施步骤

(一)2月8日至15日召开公路绿化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工作;

(二)2月16日至3月15日栽种树苗;

(三)3月16日至3月20日验收、管养、维护。

五、技术要求

(一)公路绿化设计要符合农村公路绿化规范要求,按照线路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行距和株距,在地理条件和不影响行车视距的前提下,公路两侧必须同时栽植和不间断栽植,株距为4-5米。

(二)要以樟树、杜英树、罗汉松为主,选择优良树种,实行带土栽植,苗木栽植坑穴标准:80cm80cm80cm(长宽高)。

(三)林业站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

1、工作过程中各种矛盾由所在村处理;

2、林业站负责苗木的日常管护,包括浇水、防虫、修剪、清草、刷白等管理工作;

3、各村负责苗木栽植后的爱护,包括偷盗、损毁、补栽等工作;

(二)落实奖惩措施

1、对人为故意损害的发现损坏一棵罚款500元;

2、对无意破坏损害的自觉补栽后,罚款每棵100元;

3、对情节严重的交由林业公安严肃处理;

4、对爱护到位、存活率达98%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三)加大督查力度

乡党委将绿化工作纳入对管区、对村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绿化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结果通报全乡。

××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二月七日

为切实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绿化工作,促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惠阳区政府《惠州市惠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草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村公路实际情况,确保实现农村公路“畅、洁、绿、美、宁”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规划、创新理念,以城市、森林、民生为主题,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适树、优化配置原则,打造绿色公路,打造绿色走廊,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促进我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 目标任务

通过2年努力,农村公路绿化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评选指标。县道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

三、基本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公路绿化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路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专门成立农村公路绿化工作小组,为我区农村公路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建立保障。

2、统筹安排,高效实施。根据“因地制宜, 适地适树,绿美结合,注重效益”原则,以满足交通功能要求为主,兼顾景观舒适性、生态适应性以及经济实用性。争取在2年内实现县道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

四、实施办法

形式的绿化。实施农村公路绿化,资金投入是保证。区地方公路管理局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资金补助,完成好县道绿化工作。各乡镇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绿化工作。

五、县道绿化实施要求

1、在公路两侧各栽植1行路树,株距5米。有边沟的.栽植在公路两侧的排水沟中间,没有边沟的栽植在距离路面边缘3米的公路用地上。

2、洞穴规格50×50×50cm;

3、苗木要求带有30cm以上土球,带有2级以上分枝。树种以香樟为主。香樟树苗胸径要求达到5厘米以上。

六、加强管护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三

为了贯彻落实《潜江市教育系统开展“绿满潜江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我校校园环境建设,净化育人环境,为确保此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了。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现绿色全覆盖工作目标,按照“建设美丽中国”、“绿满潜江行动”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绿色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使校园环境干净、整洁、优美。

二、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绿满潜江行动”,进一步改善我校环境建设,全力维护学生的安全与稳定,强化校园环境管理,提升学校办学品位,让学校成为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美丽校园。

三、组织机构

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定鸿

副组长:李锦贤

成 员: 徐祖江 全红艳 胡晓 邓思龙 何普清

四、目标任务

1、认真落实《潜江市教育系统开展“绿满潜江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实质,根据我校实际,组织召开“绿化美化工作”会议,按照“加强领导、全校动员、人人参与、各负其责、完善机制、确保长效”的工作原则,把此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切实抓好。

2、采取有效措施,发挥领导高度重视,分工负责的作用,从治理校园环境卫生入手,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中来,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中来,养成爱护校园环境和良好卫生习惯为重点,提高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

3、通过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做到绿化、美化、净化,使校园形象更美、校园环境更优、校园品位更高。

五、工作原则

全力将可绿化面积进行绿化,注重品种搭配,合理栽种,增加垂直绿化面积,建立完整的绿化体系。将学校可利用的一切都利用起来,逐步发展实施,完成规划任务与内容。具体原则如下:

1、从我校的实际出发,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进行工作。

2、发挥校园面积的特点,分块布局绿化,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体现分布均衡,突出重点,尽可能的增加绿地面积,加大覆盖率,没有死角。

3、必须做到除必要的道路和活动场所外,所有地面均被绿化带覆盖。

4、必须体现绿化效果的立体性,除草地外,应考虑栽种适合生长且便于护理的灌木、乔木,体现层次感。

六、完成绿化美化的措施:

1、2017年3月5日至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要及早做好准备,选好树种。在校园周围补种部分杨树。

2、3月11-15日,种植苗木,苗木种植后,要进行科学的养护管理,确保成活和绿化景观效果,并制定养护管理措施,建立教师绿化管理区域、班级绿化管理区域,把养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把学校德育工作与校园美化绿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植树与育人相结合的目的。

七、管理养护

适时种植是保证植物成活的关键,后期管理是保证植物生长的关键,两个环节都不可忽视。

特别是中期管理更是保证绿化效果的过程,修剪、浇水、防治病虫害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要落实到人,及时检查,科学养护,这样才能保证植物长得好。

在工作过程中,要动员全体教师、学生积极参与,增强师生爱护花草树木的责任心。 总之,我们将通过校园绿化美化,让大自然的美景走进我们的校园的没一个角落,让每一位老师和同学们都能在灿烂的阳光下,尽情地享受大自然春天般的温馨;大家都能健康、快乐的学习和工作。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四

发言。

(全文完整)

,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

学习。

xx,打造生态宜居乡镇,加快推进高质量转型全方位。

振兴。

要从以下这三个方面来理解实施国土绿化行动的重要意义。

“五大安全”理念,其中“生态安全”是重要内容之一。植树造林是“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抓植树造林、抓生态建设就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一年两场风,一场刮半年。”“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二三十年以前,有些地区刮风后甚至门都打不开,只能通过窗户进出。这些都是对阜新风沙的真实写照。风沙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影响到了我们的民生福祉。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加渴望绿色、拥抱森林、享受自然。国土绿化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国土绿化行动,培植更多的林地、湿地,为大地披绿、为城市添彩,建设人在绿中、城在林中的美丽宜居家园,让百姓同绿化健康富裕,让我镇同绿化美丽和谐。

一方面,国土绿化通过优化投资环境,能够提升区域竟争优势,影响着其他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植树造林本身就是一种经济产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无论是发展用材林,还是花卉林果,都能给农民带来经济实惠。

xx镇土地总面积117.18平方公里,有林面积37.6平方公里(56400亩),全镇森林覆盖率达32%,到2025年底,全镇预计完成新增造林1.54平方公里(2305亩),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3%(市级任务要求30.6%),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在发挥。

“林业在维护国土安全和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中占有基础地位”的同时,将全镇山水林田草体系进行通盘考虑,先易后难,先重点、后全面,进行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稳步有序推进,实现“山青、水秀、林茂、田整、湖净、草丰”,突出整体治理效果。

注重造林绿化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

因地制宜实施绿植栽种,既要增添色彩,又要提升档次;

全力推动林业产业向生态化、规模化、效益化发展,全面提高我镇造林绿化质量和水平。

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全镇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行动;

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确定任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实施国土绿化行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xx市防沙治沙条例》、《xx市草原保护条例》,依法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形成人人爱绿植绿护绿,共建共护共享绿水青山。

因线成面、生态宜居、低碳发展的xx国土绿化新格局。

培育林草发展新动能,加快实现生态脱贫、生态富民。

现我镇有小开荒专项整治工程。

计划。

实施。

420亩、荒山造林绿化工程计划实施1035亩、退化林修复工程计划实施500亩等各项任务目标,要牢固树立目标意识,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任务。

镇党政一把手对全镇国土绿化行动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包村领导、村(社区)干部要实行层层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要切实担负责起工作职责,要亲自到田间地头指挥抓落实、抓推进,要把造林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加压推进,真正将责任落实到位。

镇相关农口部门,尤其是农服中心要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协助各村。

(社区)做好村庄绿化的规划。

设计。

栽培技术指导等各项服务,加强矛盾协调处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要建立健全。

xx国土绿化行动成效监测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要将国土绿化任务细化分解到山头地块,全面加强考核督导,确保按期完成绿化任务。对。

工作。

推进不力、未完成任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问责。

要加强对林草生态建设的宣传,利用。

xx宣传公众号、悬挂条幅、大喇叭广播等各种途径,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加快林草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集中报道长营子林草建设的先进典型,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营造全镇关心支持国土绿化行动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改善全镇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广大干部群众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抓紧行动起来,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新高潮,以造林绿化和林草产业发展的优异成绩,为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五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镇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成立石佛镇。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陈栋任组长,镇长焦礼刚、纪委书记白永利任副组长,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白永利任主任。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二)对。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

(三)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四)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进行清理。

(五)对脱贫攻坚政策及其他惠民项目资金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六)对设立。

“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七)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

2017。

5

2017。

11。

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召开全镇动员会,对专项行动做出安排部署。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针对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进一步优化省委提出的“三个环境”和市委提出的“十个环境”、深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我镇把此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清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这次专项行动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

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

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

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违反制度严惩不贷。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六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城镇景观和生态环境,确保“绿荫行动”的顺利实施,奠定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镇坚实基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各单位庭院进行绿化提升。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树立“生态园林、民生园林、文化园林”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庭院绿化提升为抓手,增加城镇绿量,提高绿化品质,完善景观效果,建设生态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镇。

35%。

以上、绿化覆盖率达。

40%。

以上,努力争创省、市花园式单位。

按照省级花园式单位绿化标准和《。

xx。

区园林绿化规范》,结合我镇气候特点、土壤性质、生态环境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择适应单位环境条件、观赏价值高的植物种类。乔灌花草搭配合理,植物品种丰富,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10。

厘米以上的冠形完整优美的树种,如国槐、法桐、白腊、五角枫、黄山栾等。种植时注意株行距均匀、整齐,整体效果美观,还需考虑抗二氧化硫、抗氯气、抗氯化氢、吸粉尘能力强的树种,例如银杏、刺槐、华北卫矛、大叶女贞、楸树、合欢、桧柏、丝绵木、白皮松等。花冠木应选择色彩对比明显、富有季相变化的,如紫叶李、美人梅、百日红、木槿、樱花、海棠、石榴、蔷薇、紫荆、金银木等。模纹、地被类种植时应做到密植成形,达到错落有致、疏密相间的景观效果。

70%。

以上。

全镇范围内有独立庭院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都应进行庭院绿化提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政府负责本单位及下属部门庭院绿化,并负责督导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庭院绿化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庭院绿化,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负责督导本系统有关单位进行绿化提升。

20xx。

2

10。

日至。

2

19。

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

xx。

2

16。

日前报镇农委。

20xx。

2

20。

日至。

5

31。

日)。按照《。

xx。

70%。

以上。

20xx。

6

1

日至。

6

30。

日)。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庭院绿化提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庭院绿化提升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建设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镇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成立机构,为庭院绿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庭院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步骤,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庭院绿化任务。

要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广播喇叭,大力宣传庭院绿化提升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群众建设家园、爱护家园,努力营造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良好氛围。

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庭院绿化提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庭院绿化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xx在全市国土绿化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动员全镇上下迅速行动起来,立即启动国土空间绿化行动,建设美丽xx,打造生态宜居乡镇,加快推进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

要从以下这三个方面来理解实施国土绿化行动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植树造林、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做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五大安全”理念,其中“。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生态安全”是重要内容之一。植树造林是“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抓植树造林、抓生态建设就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一年两场风,一场刮半年。”“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二三十年以前,有些地区刮风后甚至门都打不开,只能通过窗户进出。这些都是对阜新风沙的真实写照。风沙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影响到了我们的民生福祉。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加渴望绿色、拥抱森林、享受自然。国土绿化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国土绿化行动,培植更多的林地、湿地,为大地披绿、为城市添彩,建设人在绿中、城在林中的美丽宜居家园,让百姓同绿化健康富裕,让我镇同绿化美丽和谐。

一方面,国土绿化通过优化投资环境,能够提升区域竟争优势,影响着其他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植树造林本身就是一种经济产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无论是发展用材林,还是花卉林果,都能给农民带来经济实惠。

xx镇土地总面积117.18平方公里,有林面积37.6平方公里(56400亩),全镇森林覆盖率达32%,到2025年底,全镇预计完成新增造林1.54平方公里(2305亩),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3%(市级任务要求30.6%),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在发挥“林业在维护国土安全和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中占有基础地位”的同时,将全镇山水林田草体系进行通盘考虑,先易后难,先重点、后全面,进行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稳步有序推进,实现“山青、水秀、林茂、田整、湖净、草丰”,突出整体治理效果。

注重造林绿化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因地制宜实施绿植栽种,既要增添色彩,又要提升档次;全力推动林业产业向生态化、规模化、效益化发展,全面提高我镇造林绿化质量和水平。

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全镇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行动;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确定任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实施国土绿化行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xx市防沙治沙条例》、《xx市草原保护条例》,依法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形成人人爱绿植绿护绿,共建共护共享绿水青山。

遵循自然规律,以水定林草,合理配置,结构优化,推动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分散布局向集聚发展转变,形成由点及线、因线成面、生态宜居、低碳发展的xx国土绿化新格局。

加快产品创新和科技创新,苗木就地培育、就地造林;建立林业生态产业化、林业产业生态化的林草生态产业体系,筑牢发展新根基,培育林草发展新动能,加快实现生态脱贫、生态富民。

现我镇有小开荒专项整治工程计划实施420亩、荒山造林绿化工程计划实施1035亩、退化林修复工程计划实施500亩等各项任务目标,要牢固树立目标意识,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任务。

镇党政一把手对全镇国土绿化行动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包村领导、村(社区)干部要实行层层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要切实担负责起工作职责,要亲自到田间地头指挥抓落实、抓推进,要把造林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加压推进,真正将责任落实到位。

镇相关农口部门,尤其是农服中心要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协助各村(社区)做好村庄绿化的规划设计、栽培技术指导等各项服务,加强矛盾协调处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要建立健全xx国土绿化行动成效监测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要将国土绿化任务细化分解到山头地块,全面加强考核督导,确保按期完成绿化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任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问责。

要加强对林草生态建设的宣传,利用xx宣传公众号、悬挂条幅、大喇叭广播等各种途径,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加快林草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集中报道长营子林草建设的先进典型,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营造全镇关心支持国土绿化行动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改善全镇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广大干部群众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抓紧行动起来,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新高潮,以造林绿化和林草产业发展的优异成绩,为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八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镇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自评抽查和镇域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为手段,以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减少事故总量为目标,盯紧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消除盲点盲区,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1

100%。

”。

2

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覆盖率和整治到位率“两个。

100%。

”。

3

100%。

”。

4

深化安全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目标任务完成率和达标率“两个。

100%。

”。

5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

31。

日前报镇安委办。

一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

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要按照各级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对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评对照表》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内容、时间、责任人。

二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

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形式创新,由镇安委办牵头,调动全镇所有安全生产执法力量,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力量、统一调度,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执法检查活动。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作为执法重点内容,突出对重点时段、地区、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高风险行业中问题企业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切实做到

“六个不放过”:排查整治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风险及隐患防、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到位不放过,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一是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步伐;督促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动员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和治理

100%。

按期整改到位。

二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广泛开展暗查暗访活动,加大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处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危货运输、校车、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深化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有关单位排查整治各类隐患,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既定目标,按期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要在。

25。

日前,对攻坚行动进行回顾总结,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

28。

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孙永生镇长任组长的全镇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将定期调度、通报攻坚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全镇攻坚行动扎实开展,镇安委办督导组将开展两次覆盖到所有企业的综合督导检查,主要看攻坚行动安排部署情况,暑期、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落实情况。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督导情况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账单式”、“清单式”管理。建立完善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长效机制,实现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攻坚行动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都要建立起相应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相应机制,加强“双控”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双控”工作制度。

17。

时前按照附表格式报送统计信息。同时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总体情况、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主要成效等,一并报镇安委办,联系人:张文民,联系电话:

6316313。

邮箱。

xsgajzh@。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盛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盛市、县和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

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

三、整治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

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

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xx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

生产合格产品的,必须暂扣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符合吊销证照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3)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列入无证查处阶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取证;对已列入查处阶段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4)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

小作坊,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并分别通报工商、卫生等监管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3、开展对危化品工业甲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违法销售、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分别通报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使用工业甲醇作原料勾兑白酒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加大食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力度。严格按照《xx年xx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和《xx年xx市重点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到年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他食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95%。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有毒有害杀虫剂,掺加吊白块、苏丹红等违禁物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整治,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和乡(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使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6、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制度。一是完善“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二是建立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制度。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基本质量安全卫生要求,才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三是限制销售范围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以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主,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级行政区域;四是公开承诺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义务,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等。

7、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对全县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多地一品等重点区域,作为开展整治的重点,在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

(二)开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

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一是抓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及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工作。摸清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底数,强化证后监管,全面建立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力度,使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案件基本得到遏制。

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重点开展对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的无证查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吊销证照、断水断电等手段,加大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今年底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云南名牌产品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出现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报请上级批准机关取消其名牌荣誉称号。

(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整治。

抓住秋播秋收农忙时,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国家明令淘汰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农资整治与秋季“农资打假下乡”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销售使用的旺季,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与打假活动。尤其要深入乡村、农户,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保证秋季农业生产。到今年年底,制售假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大幅减少;对辖区内化肥、农膜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100。

(四)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整治。

按照省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电站锅炉、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对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建筑行业、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治理攻坚,对非法生产起重机械等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到今年年底,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基本达到100;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100;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电煤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煤质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的,一律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今年年底,确保电煤质量有较大好转。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xx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25日—9月5日)。

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和盛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

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全国和盛市、县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明确上级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四是明确自身在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盛市、县委、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上,动员干部职工自觉、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之中。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6日至9月30日)。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质量安全整治的内容,组织力量,对整治区域、重点单位、产品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调查、清理、核实、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区域内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12月6日)。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开展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进入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监管职权,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等方法,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对起重机械、车用气瓶和危化气瓶,以及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企业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对生产、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产品,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制。

二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做到“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7日—12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产品尤其是食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及时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做到任务明了,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统一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富民惠民措施相结合,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局面,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传统方式方法,勇于探索工作方式,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和能力。

3、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执法界限,严明执法纪律,明确执法规范,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惩处力度,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在监督检查中,实施精准打击,各个击破,做好源头管理工作。二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

5、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在整治工作中,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要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措施不力、整治不到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域,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即:一是没有按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和小作坊普查建档的;二是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许可的;三是未按法定职责实施检查的;四是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的;五是擅自降低处罚幅度和种类,以罚款代替其他处罚的;六是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七是重点地区没有开展区域整治或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八是接到举报不及时受理和调查的;九是瞒报、迟报、谎报监管信息的。

6、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对本单位和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要做好收集、整理,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整治办以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每天上午9:00以前,向市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一天所在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每周五报一次动态信息。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市整治办。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十

确保全乡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重点围绕农村水利及相关设施、农村公路、农村房屋、饮水安全、农村用电、农户取暖。

(

供气。

)6。

个方面。

紧紧抓住“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健全机制”

3

个环节。

切实防止农村设施安全事故发生。

围绕事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

逐项开展拉网式排查。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落实管护力量、完善管护措施、健全管护制度。

形成农村设施安全防控长效机制。

利用农闲时节全面、拉网式排查农村安全隐患。

重点查现场隐患、查管理漏洞、查制度缺陷。

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

要及时上报。

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农村安全整治工作达到全覆盖。

初步建立农村设施安全管护机制。

设施管护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乡村设施安全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

取水井。

(

枯井。

)

排查整治。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取水井整治与管理的紧急通知》《河北省取水井安全管理及报疲处置办法》要求

对正在使用的取水井。

重点排查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凡是存在缺失或破损的。

要及时设置井台、井盖、护栏、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

对报废取水井。

分类采取封闭、填埋等措施处置。各村要建立取水井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明确取水井管理责任人。

制定巡视办法及隐患处理标准。

2

村庄坑塘水设施排查整治。

由各村组织对辖区内坑塘、水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

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将排查结果登记造册。

建立台账。对坑塘要加固或增加护栏。

设置警示标志。

防止溺亡事件发生。

3

河渠排查整治。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

由各村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输配水渠道、水渠沿线河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及时修缮破损的防护设施。

在重要节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河渠管护制度。

输水前。

提前告知沿线群众避免渠道内人员滞留。

输水中。

定时看护、巡视。

确保设施完好。

严防下河渠游泳、滑冰、嬉戏。

加强渠道运行安全警示教育。

增强沿线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防范意识。

1

依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

试行)》,在。

2015。

年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

对现有村级公路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屋、通村路段等进行排查。

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重点整治。

尽快消除隐患。同时。

做好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

发现问题尽快处理。

2

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重点排查无牌无证车辆、逾期未审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准驾车型不符等仍驾车上路。

客运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员载客、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委员会作用。

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1

统筹各方力量

建立农村危房安全管理档案。

落实安全责任。

实行动态监管。对确定的需要修缮的农村危房。

由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修缮加固。对确定的安全系数低的农村危房。

应及时拆除或采取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识。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全面落实好农房规划许可、设计、检查、验收等管理制度。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和治理。

2

农村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设施排查整治。

依据国家相关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危房。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水、电、气、暖和电梯、锅炉等设施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紧急疏散标识是否健全、通道是否畅通等。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使用单位要立即整改。

对排查出的危房以及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

并按照隶属关系报送主管部门。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

依据《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开采、取土、打桩作业。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废弃物和污染物。

从事畜禽养殖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要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识。

2

农村供水设施排查整治。

依据《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井口、检查孔是否加盖上锁。

对发现的消毒设施故障是否及时维修或更换。普遍建立集中供水定期巡查制度。

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3

饮用水水质监测排查整治。

全面建立饮用水监测制度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重点排查是否设置监测点。

监测点的数量、设置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定期监测。

监测的频率、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检测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整改。

1

农户用电设施排查整治。

依据农村电力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

组织农户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指导农户安全用电。

及时处置隐患。

2

电力企业产权设施排查整治。

依据农村电力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

对线路保护区内树障及建筑物按照《河北省电力条例》要求进行处理。

对配电台区周边杂草、杂物进行清理。

对地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台区。

悬桂警示标识。

安装防护栏。

及时补齐丢失的安全警示标识。

对临近房屋不满足规定要求的导线按照责任划分进行整改。

对电能表、计量柜。

(

屏、箱。

)

门等缺封少锁的配齐封印和锁具。

1

农户取暖炉具安全排查整治。

依据取暖炉具相关技术规范

在每年的取暖前、取暖期、重大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排查

形成长效机制。

2

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排查整治。

依据户用沼气和沼气工程技术规范规程

对户用沼气重点排查灶具是否为沼气专用、是否远离易燃物品。

管道和用具的气密性、畅通性是否良好。

沼气池进出料口和水压间是否加盖。

沼气场所是否保持通风。

废弃的沼气池是否及时填埋。

对大中型沼气工程。

重点排查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防火、防雷、防爆、防中毒设施是否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等。

3

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章建设占压燃气管线、深根植物影响管道安全等行为。

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爆破、取土、动用明火等行为。

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悬挂捆绑重物、晾晒衣服、缠绕电线等行为。

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的偷盗气行为。

供气站、气化站。

调压站、调压箱。

(

)

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确保使用安全。

2

22。

日前上报乡农业办(纸质版加盖公章),从。

3

月份开始每月。

10。

日、

25。

日各村上报整改数据。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任务。

5

月底前必须全部整治完成。

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是乡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乡党委书记是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对所辖区域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村支书为直接责任人兼直接联络员,各包村委办负责督促所分包村落实。

各村都要按照工作方案中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

做好人员安排。

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

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

定期对各村开展安全隐患巡查。

对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全乡及各村要建立农村设施管理台账。

根据安全系数高低。

对农村设施进行分类管理。

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专人负责,

7

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充分利用村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十一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原则。

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降总量”目标,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标本兼治、严抓治标、重在治本,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施治、常态管控等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有效压减较大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坚持责任引领、齐抓共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和“四个能力”明显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区域性隐患等突出风险,推动解决电气、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和基层“小火亡人”等问题。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坚持信息支撑、提质升效。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安排部署全乡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坚持全民消防、增强意识。大力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培训重点人群,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坚持统筹兼顾、夯实基础。坚持隐患整治与基层基础一体推进,针对消防安全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定出台具体制度规定,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逐一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实施智能化管理,利用摄像头、违章电子提示屏等技防设备实行全时段监控。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实行“一村一策、一组一策”治理。结合我乡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组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人看管、合理规划建设停车位,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2021年,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五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区分不同岗位及职责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针对性消防培训,分楼层分区域建立应急执勤点和快速响应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率实现100%。

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四是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开展电气线路集中改造。

三是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日常检查,及时纠治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隐患问题。

二是组织对辖区物流网点、小仓储等场所开展排查,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7.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2018〕1028号),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对隐患单位实施综合治理,跟踪整改情况。三是建立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会商研究等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四是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区域性隐患、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结合“十四五”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加强消防管理。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

文化站、民政、中心校、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分别对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搭建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治理,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3.抓好新材料突出风险治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指导科学、安全、规范设置充电设施。

4.抓好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组织分析评估辖区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现象。

1.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中央关于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明确消防管理职责,确定消防管理人员,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和奖惩措施,做深做细做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巡消、保消一体化”工作,加强巡防、保安队伍消防业务培训,推动落实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初期火灾扑救职责。

2.加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火灾防范。针对居民住宅,充分发动乡镇、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力量,加大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力度,及时纠治违规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电动车楼内停放或充电等问题。针对出租屋,组织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和基层力量,排查摸清底数,开展执法检查,整治突出问题,并分类建立出租人、承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信息库,定点定时推送消防提示警示信息。针对沿街门店,按照消防安全示范街建设“五有、五无、五到位”的标准,推进社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督促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求,特别是住宿与经营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拆除影响逃生的固定设施,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时积极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3.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工业园、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2020年,中心校、民政、文化、住建、工商、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施工工地、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不合格消防产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禁止使用不合格或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2021年,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固化长效工作机制,规范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和基层网格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集中攻坚(2021年)。认真对照前期排查的“三个清单”,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实施差异化分步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明确相关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实际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总结。

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主抓督办,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研判、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开展针对性治理排查,健全完善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党委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进。党委政府将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层层传递压力,逐级推进任务落地。三年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落实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一案三查”,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乡人民政府。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电动自行车等新型突出风险的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整治时间。

2020年6月至2022年底。

三、主要工作任务。

各村负责对本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是否在商铺内设置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合用场所。二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标识化管理、是否完整好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是消防管理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用火用电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镇安委办组织综合执法大队、琴江派出所民警、各村综治网格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整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综治网格员、琴江派出所民警要对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开展常态化检查和宣传教育,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6.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各村要加强对特色驿站、扶贫车间、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7.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8.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技能,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镇村及派出所、市监分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0年,各村重点抓好“九小”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减少“九小”场所火灾发生和小火酿大灾机率。

四、整治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25日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镇直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台账,明确排查时间、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镇直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台账,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镇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要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安监员(网格员)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整治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镇安委会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确保治理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整改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为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针对全镇消防安全调研评估报告研判的消防安全风险领域,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治理、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整治、打牢镇村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分管负责人和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将根据方案要求,收集全镇推进情况,定期调度各地工作,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单、约谈村和单位主要领导。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镇政府决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继续按照《萧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萧防〔2020〕3号)文件要求,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1.清除各类障碍,按标准划线治理。镇住建所、派出所督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对违法设置在全镇乡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中发现或接群众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对阻碍消防车通行、阻碍公务的,依法处罚。各村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12月28日前完成。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2020年底前,镇政府和规划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同步建设,将停车场建设列入镇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镇区推动新建公共停车设施。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6月25日前,镇派出所牵头,有关部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检查时间和规模统一由联合检查组协调后自行确定。

(二)结合萧县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集中开展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完善消防工作档案。2020年12月25日前,排查登记的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

2.各村、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7月25日前,针对老旧住户、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末端消防安全管理措施。2020年起,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每年对照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督促指导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镇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住建所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2020年底前,对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做好“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各乡镇政府、园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本地情况,科学把握消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本地消防的阶段性特征,超前谋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消防发展思路和管用的措施,把消防改革发展目标以规划形式融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和全局中。要同步进行本地区的总体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缺建消防站补建为重点,紧扣制约当地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

2.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镇工业园、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员末端管理作用,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2年底前,镇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3.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底前,要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镇民政、文化、卫生健康、宗教、邮政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商场市场、企业、物流仓储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监管。2020年5月25日前,以上行业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集中开展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10月25日前,报送第一阶段工作总结,2022年12月初基本整改完毕。

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推动在基层综治、民政、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镇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

镇中心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

教学。

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25日前,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10日前)。镇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各村、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要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相关行业部门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5月9日前,各地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今年开始,每年12月24日前,各地要将年度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24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其他需报送的材料,请按规定时间节点报送。

2.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4.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5.各类场所底数清单统计表。

附件1:

任务名称。

子任务。

任务清单。

需报送的材料。

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和工作总结。

1.动员部署。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5月10日前。

2.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报告。

本地年度工作报告。

每年12月25日前。

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2022年11月25日前。

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摸排建立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清单。

全镇(区、园区)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底数清单。

2020年5月25日前。

分批、分区域组织所有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立牌等工作。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25日前。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摸排老旧小区底数,建立底数清单和整改清单,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老旧小区底数清单和整改清单,市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2020年6月25日前。

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推动不少于20%的老旧小区完成治理工作。

已完成治理工作的小区清单。

2020年底前。

推动不少于40%的老旧小区完成治理工作。

已完成治理工作的小区清单。

2021年底前。

所有老旧小区全部完成治理工作。

已完成治理工作的小区清单。

2022年底前。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推动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本级“十四五”相关规划和三年工作计划。

2020年底前。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相关部门建立的联合执法机制文件。

2020年6月25日前。

三、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对所有高层建筑摸排一遍,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一楼一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

全镇(区、园区)高层建筑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2020年8月25日前。

2020年9月25日前。

全镇(区、园区)高层建筑整改清单。

2021年12月25日前。

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

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全部排查一遍,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完善消防工作档案。

全镇(区、园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底数及隐患清单、整改清单。

2020年8月25日前。

排查登记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

全镇(区、园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隐患清单、整改清单。

2020年12月25日前。

3.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指导辖区化工企业制定三年工作方案。

各镇(区、园区)收集汇总辖区化工企业三年工作方案。

2020年7月25日前。

化工企业开展一次风险评估、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各地收集汇总辖区化工企业风险评估报告。

每年年底前。

四、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

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

2020年7月25日前。

每年推动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督办整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整改的文件、方案等。

每年。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

列出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工作计划。

全镇(区、园区)居民住宅区清单和工作计划。

2020年7月25日前。

分批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

相关工作总结。

每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

对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底前。

五、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底前。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

六、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对幼儿园、学校和小饭桌、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在建工地、商场市场、生产企业、物流仓储等行业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

各行业部门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

2020年5月25日前。

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

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

2020年8月25日前。

对照隐患台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10月25日前。

按各自方案计划逐步消除隐患。

相关工作总结。

每年12月25日前。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每个行业至少打造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

报送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标杆示范单位名单。

2020年底前。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相关工作总结。

2021年。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

七、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

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11月25日前。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在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11月底前。

八、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

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

推动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

报送培训计划。

2020年8月25日前。

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附件4: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已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和单位自查对照表(见背面),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20年月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公章)。

承诺人: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单位留存,1份报当地消防部门,1份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单位自查对照表。

类别。

内容。

建筑。

情况。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是否存在违章搭建;

3.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

设施。

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4.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

消防。

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推进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其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它需要单位自查的内容。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十二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推动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65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27号)《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16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开发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墓穴,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私自买卖土地建墓,制造和销售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非法买卖土地私自建墓、丧葬服务暴利和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十三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殡葬服务是社会服务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每个人走向生命终点的“最后一公里”,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兜底保障的终极关怀。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荫及子孙后代的具体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具体行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生老病逝皆民生”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实施、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等相关工作落到实处。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统一部署、合力推动、责任共担。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效果。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等实际,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效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加大风险隐患源头防控。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整治。镇民政办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派出所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所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所、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市场监管所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结合《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见附件)中确定的检查内容,负责牵头整治内容的督查、汇总,报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村(居)委会要承担专项整治行动的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针对各项整治任务,在自查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时间清单,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围绕殡葬领域易发、多发、矛盾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的殡葬新风。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十四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上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此通知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各村(居)委会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专项整治方案、设立举报渠道等。

(二)全面自查,整改落实(2020年7月中旬—8月20日)。

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督查检查,确保实效(2020年8月20日—30日)。专项整治期间,镇人民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对村(居)委会和各部门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向上级部门反馈,力争及时解决。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20年9月10日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9月1日前,各(村)居委会将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清查统计数据、台账资料等上报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负责收集汇总后报县民政局。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十五

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

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

三、整治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

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

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xx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

生产合格产品的,必须暂扣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符合吊销证照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3)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列入无证查处阶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取证;对已列入查处阶段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4)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

小作坊,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并分别通报工商、卫生等监管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3、开展对危化品工业甲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违法销售、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分别通报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使用工业甲醇作原料勾兑白酒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加大食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力度。严格按照《xx年xx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和《xx年xx市重点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到年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他食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95%。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有毒有害杀虫剂,掺加吊白块、苏丹红等违禁物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整治,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和乡(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使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6、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制度。一是完善“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二是建立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制度。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基本质量安全卫生要求,才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三是限制销售范围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以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主,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级行政区域;四是公开承诺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义务,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等。

7、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对全县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多地一品等重点区域,作为开展整治的重点,在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

(二)开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

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一是抓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及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工作。摸清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底数,强化证后监管,全面建立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力度,使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案件基本得到遏制。

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重点开展对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的无证查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吊销证照、断水断电等手段,加大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今年底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云南名牌产品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出现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报请上级批准机关取消其名牌荣誉称号。

(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整治。

抓住秋播秋收农忙时,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国家明令淘汰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农资整治与秋季“农资打假下乡”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销售使用的旺季,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与打假活动。尤其要深入乡村、农户,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保证秋季农业生产。到今年年底,制售假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大幅减少;对辖区内化肥、农膜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100。

(四)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整治。

按照省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电站锅炉、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对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建筑行业、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治理攻坚,对非法生产起重机械等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到今年年底,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基本达到100;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100;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电煤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煤质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的,一律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今年年底,确保电煤质量有较大好转。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xx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25日—9月5日)。

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和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

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全国和省、市、县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明确上级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四是明确自身在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县委、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上,动员干部职工自觉、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之中。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6日至9月30日)。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质量安全整治的内容,组织力量,对整治区域、重点单位、产品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调查、清理、核实、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区域内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12月6日)。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开展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进入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监管职权,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等方法,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对起重机械、车用气瓶和危化气瓶,以及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企业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对生产、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产品,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制。

二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做到“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7日—12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产品尤其是食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及时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做到任务明了,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统一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富民惠民措施相结合,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局面,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传统方式方法,勇于探索工作方式,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和能力。

3、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执法界限,严明执法纪律,明确执法规范,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惩处力度,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在监督检查中,实施精准打击,各个击破,做好源头管理工作。二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十六

6

20。

日至。

9

27。

按照。

“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在前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基础上,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一批、整顿规范一批,从而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

重点品种:

粮、食用油、乳制品、酒、散装食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水果、婴幼儿食品等。

2

重点单位: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药店等。

3

重点环节:

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环节。

4

重点区域:

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1

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整治。

继续开展农

(

兽、鱼。

)

药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

(

林、水。

)

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鱼药、饲料添加剂、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2

食品生产环节整治。

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生产许可等各项监管措施

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

3

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强化食品流通领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食品流通许可等方面的监管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4

餐饮服务环节整治。

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四自”食品

(

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自制糕点。

)

整治,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使用劣质油、采购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等违法行为。落实餐饮业证件审查工作,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5

畜禽屠宰环节整治。

做好全镇猪、羊定点屠宰和冷藏加工等监管工作,提高屠宰加工质量,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加大“两证两章”推行力度。

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私屠滥宰、加工和销售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老官寨镇成立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工作。由镇长任志峰任组长,主管食品安全的副镇长钟雪任副组长,镇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潘玉奎担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食品安全工作,李长龙、杨小云具体负责收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食品安全工作。

成立老官寨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牵头全镇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大整治工作,同时根据确定的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出百日行动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抓好整治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加强横向联系和上下联动,认真研究解决百日行动和隐患整治工作中出现的行业性和系统性问题,加强协作配合。突出各行政村两委和企业主的管理作用,利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台,将问题解决在一线。镇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从中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同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推动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镇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各村、企业和镇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和强化隐患整治行动,探索建立老官寨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各村、各单位要全面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规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要求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相关部门利用广播、报纸等宣传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举措。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奖励力度,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员队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成立老官寨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百日行动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在百日行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反之,没有完成整治工作的将进行一定的惩处。

乡镇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汇总篇十七

6

个方面,紧紧抓住“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健全机制”

3

1.

政府牵头、各村配合。

2.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聚焦事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逐项开展拉网式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设施安全标准和建设水平。

3.

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在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落实管护力量、完善管护措施、健全管护制度,加快形成农村设施安全防控长效机制。

1.

全面排查。

2017。

2

月底前,利用农闲时节对农村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危险程度高、急需治理的设施,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集中整治。

2017。

3

5

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对个别隐患程度低、投资额高、整治时间长、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确定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

3.

健全机制。

2017。

6

7

月,初步建立健全农村设施安全管护机制。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设施管护水平明显提升。

1.

取水井。

(

枯井。

)

排查整治。

对全乡范围内正在使用的取水井,重点排查防护措施是否健全,凡是存在缺失或破损的,要及时设置井台、井盖、护栏、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对报废取水井,分类采取封闭、填埋等措施处置。建立取水井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各村取水井管理责任人,制定巡视办法及隐患处理标准。

(

责任领导:刘彦凌,责任部门:乡农业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河道、坑塘排查整治。

对洋河沿线水利设施及村庄池塘、浅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修缮破损的防护设施,在重要节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洋河输水前群众告知工作,避免河道内人员滞留;输水中,定时看护、巡视,确保设施完好,严防下河入塘游泳、滑冰、嬉戏;加强渠道运行安全警示教育,增强沿线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防范意识。依据河道采砂规划,对乡域河道范围内的采砂坑进行全面排查,设置警示标志,限制人员进入。按照谁开采、谁平填的原则,对河道采砂坑及时回填整治并验收。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依法规范采砂许可,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

责任领导:陈廷昌、刘彦凌,责任部门:乡农业办、企业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1.

对现有村级公路中的急弯陡坡、通村路段等进行排查,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尽快消除隐患。同时,做好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尽快处理。

(

责任领导:陈廷昌,责任部门: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配合交警、运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重点排查无牌无证车辆、逾期未审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准驾车型不符等仍驾车上路,客运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员载客、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置,全力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

责任领导:陈廷昌,责任部门:乡安监站)。

1.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重点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的农村房屋和处于山边、水边等区域的房屋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结合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农村危房安全管理档案,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动态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和治理。

(

责任领导:张强,责任部门:乡城乡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农村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设施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危房,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能正常使用,水、电、气、暖和锅炉等设施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紧急疏散标识是否健全、通道是否畅通等。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使用单位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出的危房以及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备主管单位。

(

责任领导:张强、陈廷昌,责任部门:乡安监站、乡城乡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

对在本乡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开采、取土、打桩作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和污染物,从事畜禽养殖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同时,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识。

(

责任领导:刘彦凌,责任部门:乡农业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农村供水设施排查整治。

对各村集中供水设施、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排查。摸清集中供水水源井井口和消毒设施是否定期检查,井口、检查孔是否加盖上锁,对发现的消毒故障是否及时维修或更换。普遍建立集中供水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

责任领导:刘彦凌,责任部门:乡农业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1.

农户用电设施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农村电表以下输电设备、绝缘破损线路以及私自拉线、接线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组织农户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定期巡查机制,指导农户安全用电,及时处置隐患。

(

责任领导:陈廷昌,责任部门: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电力企业产权设施排查整治。

做好与区电力部门沟通配合,重点对乡域内树木和房屋周边的配电台区、电力线路、计量箱、电能表、警示标识以及拉线保护套丢失、破损等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对线路保护区内树障及建筑物按照《河北省电力条例》要求进行处理;对配电台区周边杂草、杂物进行清理,对地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台区,悬挂警示标识,安装防护栏,及时补齐丢失的安全警示标识;对临近房屋不满足规定要求的导线按照责任划分进行整改;对电能表、计量柜

(

屏、箱。

)

)

1.

农户取暖炉具安全排查整治。

)

2.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乡机关各部门、各村委会要在做好以上。

6

成立安家堡乡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制度,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从人员制度上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要结合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及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办法,建立农村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和农村设施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乡、村两级要建立农村设施管理台账,对农村设施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要有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

将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全乡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坚持半月一汇总、一月一调度、两月一督导,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