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实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1 10: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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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练、清晰,避免冗长和啰嗦。以下是一些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一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

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二

合同编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为此,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在   市。

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转让剧本:

1.1 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      》剧本(又名《       》。1.2 作品长度:分  集/部、约   字。

1.3 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 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    于  年  月创作。

1.5 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

(1)。

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     的原著作《           》改编剧本。

1.7 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        学术交流活动/申报         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  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

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

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 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   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三、转让价款:

3.1 价款总额:

3.1.1 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 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 支付进度:

3.2.1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3.2.2 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  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

3.3 款项支付:

3.3.1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 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四、其他事项:

4.4.1 特别约定:

4.1.1 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 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 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1   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   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 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4.3 违约责任:

4.3.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 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迟延超过   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       元;超过  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 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 争议解决:

4.4.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       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 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

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2)。

(2)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4.6 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姓名)签字: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三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地址: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订立条款如下:

1.转让剧本:

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

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开户银行:户名: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4.其他事项: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甲方:(姓名)签字: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四

甲方:全部署名作者(下同)。

乙方:《________》编辑部。

第一条甲方的论文文题“________”(稿件编号:________)经专家审理和修改后,拟安排在《________》发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签署权。甲方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________》年月和卷期。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________》编辑部书面同意,编辑部支持这种汇编活动。

第四条本作品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作者应主动向《________》编辑部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作者承诺:本文是独立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抄袭问题,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两投;本文内容无泄密之处,署名及排序无误且无争议。本文一旦出现上述问题,责任由作者承担。若有作者的增减或变更,需通讯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许可信。

第六条作者同意本文在“_______”(栏目名称)栏目中发表。

第七条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稿酬、审稿费等劳务开支时,必须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请务必提供稿酬收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发放!若文章发表后的3月内,收不到稿费汇款,请与我们主动联系,逾期不补!

第八条甲方全部作者签名后复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编辑部,效力相同。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五

制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_________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__________。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签字):___________制片单位(盖章):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或联系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六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转让剧本:

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_______________》剧本(又名《_______________》)。

作品长度:_______________分集/部、约_______________字。

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创作。

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_______________》改编剧本。

本剧剧本的公开性: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三、转让价款:

1、价款总额:

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2、支付进度: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__%。

3、款项支付:

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四、其他事项:

1、特别约定:

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2、评奖:

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3、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生效与文本: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

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七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

4、乙方愿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应当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灵活掌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1.1转让方或者甲方:_________指。

1.2受让方或者乙方:_________指。

1.3目标公司:_________指。

1.4目标股权:_________指。

1.5转让基准日:指与目标股权有关的风险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之日。

1.6转让价款:_________指。

1.7过渡期间:是指自转让基准日、本协议成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超过全部转让价款的_________%之日三者中较晚之日起算,至甲方派出在目标公司的董事更换为乙方派出董事的该时间段。

1.8公司法:_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合同法:_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目标公司概述。

2.1目标公司的的经营范围。

2.2目标公司在转让基准日的财务状况。

第三条转让基准日与风险承担。

3.1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咨询尽其所知的就目标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及解释,双方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目标股权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目标股权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乙方自愿承担因目标股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造成的风险,并保证不会以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会以该等风险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3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甲方不对目标公司在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以及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四条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4.1转让价款的确定。

4.1.1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1.2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拍卖成交的价款数额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2甲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_________。

4.2.1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一次性缴纳第4.1款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2.2分期付款。

本协议成立后的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即_________万元人民币(适用于不涉及批准的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协议须经批准后生效的,乙方应当在协议经批准生效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即_________万元人民币(适用于涉及批准的情形);乙方应当在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即万元人民币及依照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分期缴纳第4.1款约定的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以上两种转让方式下的分期付款为选择性条款。)。

4.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4.2款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电汇、转帐支票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足额将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付款时间以到账日为准(日后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为准)。(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户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4.4若乙方已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全额支付全部或每一期转让价款,而拍卖机构未及时、全额的汇至甲方指定账户而导致甲方未能收到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依据《委托拍卖合同》之约定单方解除《委托拍卖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直接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予以无条件接受。(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5履约保证金。

4.5.1本协议成立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当于转让价款_________%(不低于20%)的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5.2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乙方已向拍卖机构支付了缔约定金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该缔约定金(不计利息),在本协议成立后自动转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约保证金。缔约定金若不足转让价款的_________%,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要注意与《委托拍卖协议》的衔接。)。

4.5.3在发生如下情形时,甲方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5.3.1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4.5.3.2因非乙方原因终止本次转让的;。

(我方是转让方,我方若是受让方应当注意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过渡期间安排。

5.1甲方在过渡期间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增资扩股。

5.2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甲方应当就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在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按照乙方的指示,行使其相关职权。过渡期间内,甲方董事依乙方书面指示行使董事职权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5.3第5.2条约定的有关董事、董事会部分甲方的过渡期义务是基于甲方在过渡期之前已向目标公司派出了董事,如甲方在过渡期之前没有向目标公司派出董事则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5.4第5.2条约定的有关股东、股东会部分的义务,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第六条目标股权权属转移。

6.1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6.2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个月内开始办理,并在开始办理后个月内办理完毕;如目标股权转让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审批或核准期间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间;各方未按对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履约期间应作相应顺延。

第七条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7.1甲方是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已取得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乙方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享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双方能够承担转让和受让股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7.2甲方、乙方均就转让及受让目标股权依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7.4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保证积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5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取得目标股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7乙方保证其作为目标股权受让人取得目标股权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证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支付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

7.11乙方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得干涉、影响目标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收承担。

8.1与目标股权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8.2除法律对费用承担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为完成本次目标股份转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及先期支付的评估、招标、拍卖费用等。

9.2违约情形。

9.2.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9.2.3任一方违反依据本协议或商业习惯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义务的;。

9.3违约处理。

9.3.2属本条第9.2.2款违约情形的,按应付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标准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选择按下列方式处理:

9.3.2.1要求乙方立刻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并按本款约定标准主张延期付款滞纳金(从本协议约定最晚付款日次日起计至全部转让价款实际支付之日)。

9.3.2.1解除本协议,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重新处置该目标股权,再处置回收款扣除再处置费用后低于本协议约定转让价款和滞纳金(计至再处置日)之和时,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本次转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支付给拍卖机构的佣金、律师费、评估费。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9.3.3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

10.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10.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包括其间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0.2.2非因甲、乙任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_________个月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3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10.4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1.1.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1.1.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11.2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中国台湾、澳门除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指令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情况。

12.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12.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12.4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三条通知和通讯。

13.1甲方的联络方法。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13.2乙方的联络方法。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

13.3任何一方就本协议相关事宜以挂号信、传真、特快专递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3.3.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3.3.2由传真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13.3.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非因不可抗力事由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3.3.4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发送方式及送达时间。

13.4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四条双方另行约定的条款。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5.2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5.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5.4本协议各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15.5本协议采用中文(及英文)订立,一式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签订中、英文本的,两种文本如有不一致,以中文本为准)。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各持_________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八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

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九

版权转让可以是版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版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在版权保护期中某一段时间内转让,也可以是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的转让。对于电影剧本版权转让。

合同。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承诺书。

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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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版权转让协议书篇十

版权转让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有偿出让等。那么剧本版权转让。

合同。

作者: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字):

住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签字):

住址(或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制片单位:

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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