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 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范本(8篇)

  • 上传日期:2023-01-16 22:4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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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推荐)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买受人: [买受人1]

本人 姓名: [买受人1] 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 : [身份号码1]

地址: [地址1]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

× : × 国籍: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出让证号 为: 号 南宁国用( 20__ )第 647286 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15981.05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20__ 年 12 月 18 日至 2083 年 12 月 17 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暂定名 : 宝能城市广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号为 。

× 。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南房预字(20__)第 198 号 。

×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邕宁区龙岗大道9号宝能城市广场香樟组团 [房号] 号 【项目名称:宝能城市广场 ,房屋代码: [房屋代码] ,所在层: [楼层] 层至 [楼层] 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用途] ,属 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为 大于2.2 米,建筑层数地上 [地上层数] 层,地下 1 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 0 个,非封闭式阳台 [非封闭式阳台数] 个。

该商品房 合同约定 建筑面积共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 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广西天图数字测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宁市建政路21号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丙测资字45013010

资质等级: 三级

法定代表人: 何信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南宁市建政路31号

邮编: 530023 。

第四条 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20__年9月10号 。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 ×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 。

(3) × 。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 ( 5 )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 × 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5) 办理分户产权登记前注销抵押登记 。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迟延办理,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 3 )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 的 ×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 ×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四款 。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 1 方式计算:

1、该商品房属 预售 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 人民币 )每平方米 [套内单价] 元,总金额( 人民币 ) [总价(小写)] 元(大写: × 亿 × 仟 [佰万] 佰 [拾万] 拾 [万] 万 [仟] 仟 [佰] 佰 [拾] 拾 [元] 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

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属精装修房,买受人应另支付精装修价款。精装修价款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精装修标准为( 人民币 )每平方米 0 元,总金额( 人民币 ) 0 元(大写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自行约定如下:

1、(1)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0.6%)的,双方互不补差价;

(2)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上至3%以下(含3%)的,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至3%之间(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

(3)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3%以上的,买受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

2、买受人接到出卖人产权测绘面积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补交面积差价款;买受人逾期不补交的,买受人须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交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产权测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则在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手续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申请领回面积差价款。

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00%

合同约定面积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4、按附件六补充协议第10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付款方式种类]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后,于 [一次性年月日]前付清总房款的100%,即人民币 [一次性总价大写]元整(¥[一次性总价小写]元)。

2.分期付款

(1)买受人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后,在 × 日内分 × 期向出卖人支付所有房款,第一期房款由买受人于 × 年 × 月 ×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首期房款占总房款的 × %,计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已含定金)。

(2)第二期房款计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由买受人于 × 年 × 月 ×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3)第三期房款计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元整由买受人于 × 年 × 月 ×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3、其他方式(按揭方式)

买受人于 [按揭年月日] 之前付清总房款 [首付百分比] %的首期款计人民币 [首期款(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首期款(大写)] 圆整),余额计人民币 [按揭款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按揭款大写] 圆整)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买受人办理完毕住房银行按揭手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其他约定详见附件六第3条。

双方同意买受人支付的预售款应“专款专用”于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为保证预售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买受人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开户名称: 南宁宝能置业有限公司

专用账户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部

专用账户账户: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三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按附件六补充协议第5条约定执行。

第九条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_ 月_ _日前,将具备以下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五方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并完成规划条件核实及房产局的配套验收。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非出卖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而影响工程进度,或是出卖人无法事先预见和控制的客观原因(如市政停水、停电、政府指令暂停施工、规划发生变化、施工时间限制、交通管制等)造成工期延误的;以及因政府机构的行为或为遵守政府新出台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而引起工期延误的。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90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壹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90 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已付总房款的 5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壹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或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由于买受人原因,出卖人未能送达《交付通知书》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在通知的期限内前来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按期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自通知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即由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亦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且买受人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1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的,出卖人有权拒绝买受人提出的任何整改维修要求。;

3.其它按本合同附件六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方式处理:

买受人及时书面通知出卖人,经双方确认属实后,由双方协商整改或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的承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节能指标(均按照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国家节能设计规范标准安装)。

第十六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电设施为 年 月;

2、园林绿化及景观为 年 月;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因出卖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解决;

2、非出卖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交付时间顺延。

第十七条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不动产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73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 ×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__×__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按本合同附件六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保修期内,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或其受托人;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接到买受人的报修通知后应在72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承担责任:

(1)按每迟延一日 ×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双方据实另行约定。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按下列第 (2)方式赔偿买受人:

(1)买受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 双方据实商定,但赔偿范围不得高于买受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用途]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变楼房外观(包括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和政府规划部门同意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等),买受人进行室内装饰必须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应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

地下停车库(位)、地面规划停车位、架空层及会所等由出卖人投资建成的物业,其产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在小区入伙后确定将上述物业出售或出租,并与需求方签订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

第二十条前期物业服务。

1、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 南宁宝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为: 南房物审【20__】xz022号 ,资质等级: 三级 。

2、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住宅1.65元/月/平方米,写字楼 5.8 元/月/平方米,商铺 3.5 元/月/平方米,车位 0.83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最后以物价局核定价格为准。交房时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全年收取,业主入住后物业服务费可按月收取。公共水电分摊(以实际使用量按建筑面积分摊),电梯电费分摊(以实际使用量按户分摊)。

3、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买受人已详细阅读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

按南宁市政府的规定,新建商品房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均由出卖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垫资缴至南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专户银行开设的维修资金专户;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因此双方约定,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给出卖人,如买受人逾期交纳该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交房时如买受人仍未付清该专项维修资金及逾期违约金,出卖人有权按政府文件规定暂不交房给买受人。

政府规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缴费标准为:未配置电梯的,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元; 配置电梯的,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7元。若政府规定发生变更,以最新的缴费标准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六)。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49 页,一式[合同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贰__份,买受人__壹_份,南宁市房产管理局 贰 份,按揭银行 [按揭银行份数]_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南宁市 签于南宁市

精选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推荐)二

合同号: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甲方就委托乙方在南宁市地铁内发布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内容、位置、规格:

本合同约定的投放媒体形式、投放站点及数量、画面内容等参数详见下表

媒体类型 等级 发布数量 发布时间 制作费 发布费 小计 画面内容

十二封灯箱

品牌入口

屏蔽门贴

包车

合计

备注:

1、双方本次合作的发布位置,如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包含该广告位置的,第三方具有该广告位投放续约优先权,第三方续约继续使用该广告位置,甲方予以认可,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调整至同等级站点投放广告,不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所涉及广告位为乙方品牌区域的范围,如果出现品牌区域投放客户,甲方应无条件让出冲突点位,双方共同协商调整至同等级站点投放广告,不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投放广告中有品牌墙广告,品牌墙广告位置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冲突,导致乙方无法安排品牌墙广告位置,双方另行协商广告牌位置,不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广告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广告期限是指甲方使用乙方代理的南宁地铁一号线广告位,发布广告的起始及截止日期,本合同项下广告期限共为 天,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以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2、本合同项下含增值税税额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款 元,税率 ,增值税税额 元。

3、付款方式:

(1)应于刊前即 年 月 日前支付制作费 元,(大写) 元;剩余合作费用 元,(大写) 元,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联行号:__________

(3)甲方应按上述期限及时付款,所付款项以乙方账户收到为准。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15日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直接通知解除合同,甲方除按实际发布日期支付广告费用之外,还需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继续赔偿。

三、广告发布、变更相关事宜:

1、广告内容发布:由甲方提供广告内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的广告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审查工作(不含房地产、医疗等需要事前审批的事项,该等事项由甲方自行办理),广告将于审查通过后5日内安排发布(但因轨道交通方面审查批准造成的迟延,不计算在上述日期内)。乙方提交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时,对其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损地铁(铁路)广告发布的统一布局和美观、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等的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修改。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广告且广告发布期不予顺延,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广告内容变更: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拟变更广告内容的,甲方应当将有甲方相关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甲方专用章的《广告内容变更确认单》(附件1)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同时提交新的广告样稿及相关证明文件,待乙方完成各项审查工作后(包括轨道交通方面的审查与批准),变更的广告内容将于乙方及轨道交通方面的审查通过的次日发布(因轨道批准作业时间不足的,予以顺延)。甲方变更广告内容的,按照 元/幅/次的价格收取广告变更制作材料费,因此造成发布时间迟延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对此不构成违约。

3、如甲方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发布、变更广告内容的,需要在法定节假日之前 5 个工作日以传真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等书面方式提前告知乙方,保证乙方有充足的时间与点位审批单位接洽,完成各项点位审批工作。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时所需要的文件,涉及房地产、医疗等需要事先批准的广告内同的,甲方应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有权对所发布广告进行修改,但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轨道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本合同之约定,并支付相应费用。

(3)甲方享有对乙方进行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监督权。

(4)甲方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广告画面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轨道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本合同之约定。因甲方广告画面、文字等内容给乙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乙方因此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5)甲方有责任依本合同之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

(6)甲方在接到乙方广告发布通知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验收确认签字,如逾期,且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确认乙方已按合同要求发布广告。

(7)广告发布开始后,甲方就广告发布的内容、数量等事由向乙方提出异议的,应于异常事由出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在广告发布期内,未收到甲方有关广告发布异议的书面通知,则视为甲方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广告发布相关事项。

(8)广告发布期满或者发布期内撤换的广告画面,甲方如需取回,应于广告画面撤换前七日通知乙方,并于画面撤换之日起三日内取回。如逾期通知,则视为甲方遗弃物,乙方有权自行处置,甲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

(9)合同期满,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需续约,甲方应在合同期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如甲方已投放相应点位尚未有其他排期的,则甲方可在新合同期限内优先排期(部分已排期的,不包括该部分已排期的期限),如已排期的,则甲方在已排期限届满后优先排期 。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广告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如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甲方不按要求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及广告内容的核查,不视为乙方对广告内容的认可、担保、保证,不能豁免甲方对广告内容合法性、合规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保证义务。

(2)由甲方提供的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或要求甲方赔偿。

(3)乙方对其在合同所指广告位置的广告发布权真实有效性负责,若因甲方对任何第三方做出非法、无效或越权的广告发布承诺导致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所列之义务,则本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4)在广告合同期限内,若出现广告画面内容错误或内容遗漏等情况,由甲方负责,广告时间不顺延;若出现广告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顺延广告发布时间。

(5)因地铁建设、维护、运营、改造、施工、地铁广告整体布局调整及配合重大节假日、活动、会议、庆典等特殊情况需变更甲方发布广告的位置的,乙方有权将广告移往其他同等价格的位置,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地铁建设、维护、运营及、改造、施工、地铁广告整体布局调整及配合重大节假日、活动、会议、庆典等特殊情况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发布广告的,乙方保证自恢复广告发布之日起顺延被延误的发布时间,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后续点位档期等原因无法顺延的,双方按照实际发布广告天数进行结算。

(7)因乙方业务重大变更,全面停止或部分该路线地铁发布广告业务,乙方提前15日书面告知甲方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照实际发布广告天数进行结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乙方除了应按照甲方广告实际发布的时间与本合同约定的总发布时间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与甲方结算广告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甲方在扣除全部制作费后,除了应按照甲方广告实际发布的时间与本合同约定的总发布时间,发布费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与乙方结算广告费用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合同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上合同条款中关于广告发布、变更,付款期限,保密协议、知识产权等任一条款约定的,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继续赔偿。

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不能正常播放或发布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将广告发布期限相应顺延,如因后续点位档期等原因无法顺延的,双方按照实际发布广告天数进行结算。

5、如合同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上合同条款中关于广告发布、变更,付款期限,保密协议、知识产权等条款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

6、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由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解决纠纷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六、 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1、甲方应保证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和发布内容的合法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权人,并确保其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须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

2、本合同属于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其中的商业及技术数据或信息的保密性(包括价格、折扣等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经对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3、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和发布内容,除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外,乙方不得使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方面,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地震、台风或其它自然灾害及罢工、员工骚乱、爆炸、战争、民众骚乱、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规划变更、法律变化、政府审批和政府强制性规定和要求。

2若因媒体管辖部门、行政机关,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部门进行媒体的重新规划与调整,导致我公司不再拥有媒体广告位的经营权,属于情势变更情形,我公司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不可抗力情形进行解决。

3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责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5 不可抗力导致广告无法继续发布的,广告费按实际发布天数折算,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向甲方返还未发布天数相应的广告费,未支付广告费的按照实际发布天数继续结算。

6 不可抗力致使广告中止发布时,如果乙方能够对广告发布期限顺延,则发布期限顺延,不能顺延的,中止期间相应广告费从总广告费中扣除或由乙方予以返还,未支付广告费的按照实际发布天数继续结算。

九、通知与送达

1、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以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专人配送等方式送达,并应电话通知对方加以确认。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如使用特快专递邮件,以寄出日后的第四日视为收件日期(寄出日期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电子邮件,以发出后的邮箱系统成功发送日期为收件日。

2、除非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一切通知地址均应发往本合同首页列明的地址和号码。上述地址和号码在发生诉讼时可作为送达地址使用,相关诉讼文件送至上述地址后即产生送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备注

1、甲方指定付款账号: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2、甲方指定开票信息:

名 称: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地址、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

3、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4、如委托代理人经办事务并签署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附件1:《广告内容变更确认单》

客户名称__________

媒体类型&数量

订单编号: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制作文件:__________

是否发至企业邮箱 是□ 否□

是否通过轨道审批 是□ 否□ 计划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变 更 前

画 面 / 点 位

变 更 后

画 面 / 点 位

费用: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

以下签署,需在发布开始之前

业 务 员 财 务 部

(审核建议)

客户签字

总经理

说明:由业务员填写本表,完成以上签字流程后将本表交至财务部存档登记,同时将本表复印件交至运营执行变更。

运 营 部 确认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内容变更确认单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广西乐达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 为我司代理人,前来处理我司与贵司签署南宁地铁广告发布合同及相关事宜。该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 (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说明:

1、如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合同的,则无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2、如委托代理人经办事务并签署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精选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推荐)三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推荐)四

1.寒假:2022年1月24日至2月20日共28天,其中2月1日为农历大年初一。

2.下学期2022年2月21日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

南宁旅游攻略必玩的景点介绍

广西科技馆: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地处广西首府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毗邻民族广场、广西人民会堂和广西博物馆等重要公共设施。

石门森林公园:设5个风景区:田园风光区,石门风景区,石灶风景区,天堂顶风景区,峡谷探险区。景点景观有:巍峨石门、相思古榕、石门香雪、三仙会天堂、石灶天池、石灶浮烟、彩霞缤纷、鲤鱼板石、仙人推磨、神谷梵音、虎神古庙、古炮楼、伟人卧像等50多个。是一个休闲度假、探险、避暑、回归大自然的最佳去处。

南宁海底世界: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人民公园内,是广西规模较大的游乐公园及水族馆之一,也是南宁地区甚至广西的海洋教育中心及海洋动物保护区,被评为2005年南宁市优秀旅游景区。

南宁动物园:南宁动物园位于南宁市大学西路,始建于1973年,1975年建成正式对外开放,总面积39.1公顷,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0多万人(次),是广西唯一一家以观赏野生动物为主,并对野生动物进行异地保护、饲养管理、科学研究、繁育的专业性动物园。

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药用植物园是一座溶游览、科研、教学和生产于一体的综合性园地,坐落在距南宁市区8公里的东郊山峦,是我国及东南亚地区最大的药用植物园之一。

昆仑关:唐元和十四(公元819年)始建,石龟塘垒石为关。宋景祜二年(1035年)筑关城于昆仑山。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宣化县知县柳际清重建关楼。

麒麟山风景区:位于江西镇同良村,山形外貌似神话中的麒麟,有头有尾,有鼻有眼,有麟有角,故名麒麟山。山上有牛岩、老虎岩、通天岩、仙水洞、蝙蝠岩、藏宝岩等10多个奇特的岩洞,洞中有钟乳石、石笋、石柱,周围有稔子坪、独秀峰等风景。离市区36公里。

石埠农村旅游区:石埠位于南宁市西部,距市中心15公里,东临相思湖,南接南昆铁路金鸡段,西邻江西镇,北至金沙湖风景旅游区,环绕一江(邕江)、一湖(金沙湖)、一岛(太阳岛),原生橄榄树林遍布和安、永安、忠良等村。

杨美古镇:明代成镇,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保留下来的文化遗产遍布全镇,特色鲜明的明清民居有的还保留完好无损。

太阳岛:位于沙井街道金鸡村邕江河段中,距市区约13公里,面积约15公顷。岛四周有浅滩,并有竹林环抱,中间是绿色的草坪。

洞墙洞遗址:位于江西镇同宁村棺材山西北侧,是一座石灰岩孤山,此洞共分为3个洞口,方向朝西,高约5米,宽约4米。在洞口地表上采集到夹砂陶片、兽骨等,未见石器。陶片有灰、黑色,纹饰有绳、蓝、素面纹,因洞内已被群众挖土破坏严重,故只存部分堆积。其年代为新石器时代。

大王滩国家水利风景区: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南郊28公里处,依托大王滩水库而建,以秀丽的江南湖光山色和恢宏的现代水利工程而著称,人称首府南宁的“后花园”,属绿都南宁十大景区之一,广西优秀旅游风景区。

五圣宫:位于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团结街55号。现为邕宁区文物管理所管理使用,隶属邕宁区文体局。五圣宫位于邕宁区蒲庙镇银峰东面脚下,门前为蒲庙镇街道。

清水泉:清水泉又名鸳鸯泉,分清泉和浊泉两处,两泉相距约100米,一上一下相偎依,清浊分明,实为奇观,故当地群众称为鸳鸯泉。

寒假每日学习时间表

7:21起床

7:40洗漱完毕

7:40--8:00听一篇英语听力

8:00吃早饭

8:20---9:05做作业【第一节课】

9:15—10:00做作业【第二节课】(可以利用第一、二节课时间上家教课)

10:10---10:55复习【第一科】

11:05---11:50阅读【包括语文课外必读篇目,优美散文,作文范文等】

12:00吃午饭

12:30---13:30午休【午睡,实在睡不着的话休息会】

13:40—14:25做作业【第三节课】

14:35---15:20复习【第二科】

---------半小时自由时间【阅读,体育活动,或娱乐】---------------------------

15:50---16:35做题【做数学题,物理,化学题】(单周)【英语训练→完形填空,阅读理解等】(双周)

16:45---吃晚饭自由时间【看报纸,电视→新闻、科普类等】(此段时间不固定)

吃完饭后---21.:30进行一天的总结,检查背诵、默写等签字类作业,并听录音,背单词或古诗古文等

10:00睡觉

精选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推荐)五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南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推荐)六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__________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

成交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中标内容

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及澄清函(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如有工程量清单则填写):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详见最终报价)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竞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

5.3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

5.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5.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9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按竞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如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算须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最终审定。

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0. 调试和验收

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竞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诉讼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竞标函

(5)竞标报价表

(6)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谈判文件

(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最终报价

(11)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12)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存副本一份,并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 中标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精选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推荐)七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车型型号车架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

总价款(大写):

二、本合同在买方交付定金后生效,至双方均履行完约定的义务后终止。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所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适用于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执行,卖方供给买方产品质量按三包条例执行,三包标准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车辆服务手册执行。

四、运输方式、交(提)货地点:交货地点: 南宁西乡塘区市安吉大道9号 ,提货方式:买方自提 。

五、交(提)货日期:交(提)货日期为合同生效、定金到卖方帐上后 30 个工作日内交(提)货,逾期交(提)货后产生的货物风险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注:具体时间以车到为准。

六、交货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卖方随货提供随车工具及车辆服务手册。

七、结算、付款方式和期限:定车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0000.00)元/台,余款买方于提车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或现金支付车款 。

八、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卖方营业执照记载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壹份。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南宁中转住宿申请书(推荐)八

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简称“邕”,别称“邕城”,历史上的南宁属百越领地,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20xx年),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郡治设在晋兴县城即今南宁,这是南宁建制的开始,距今已有1680多年的历史。

地理条件: 南宁位于中国广西南部,地处低纬度(22.49°n,108.21°e),地形平坦,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四面山丘环绕,面向东南亚,毗邻粤、港、澳,南临北部湾,背靠大西南,西接印支半岛。邕江穿城而过,是珠江水系的主要支流。

面 积 全市总面积2211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52平方公里。

气 候 南宁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长高温多雨,冬短温暖干燥,无霜期长。年太阳总辐射量为每平方厘米111.9千卡,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27小时,日照百分率39%。年平均气温21.6℃,极端最高气温40.4℃,极端最低气温-2.1℃。霜期短,年平均有霜日数仅4.3天。年降水量为1304.2毫米。风向随季节发生变化。但由于地形的影响,全年盛行东风和东南风。年平均风速为1.8米/秒,极大风速34.4米/秒。风速的季节变化不明显,以春季最大,夏季次之,秋季最小。

行政区划 南宁现辖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6个城区和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6县。

人口民族 全市总人口为648.85万人,其中城区人口为150.06万人。聚居着壮、汉、苗、瑶等36个民族,各民族和睦相处,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情和传统习俗。

土地和矿产 南宁地处岭南有色金属地带,现已勘查发现有锰、锌、铝、金、银、煤、石英砂、水晶、重晶石、白云石、花岗岩等41种,为全国已知矿种的三分之一。

首府南宁市是一座历史悠久、风光旖旎、充满诗情画意的南国名城,可谓是“半城绿树半城楼”,有花园城市的盛誉。她处处绿叶婆娑,满目青翠,槟榔、棕榈等亚热带风景树,遍植街头、公园、城里和城外。这些乔木的果实与菠萝、香蕉、荔枝、龙眼等南国佳果,给南宁带来了芳馨的四季。山、河、湖、溪、绿树鲜花与林立的高楼、繁华的街景交相辉映,构成了富有南亚热带风光的园林风貌特色,被中外游人盛誉为中国的“绿都”。

山、水、人、情构织成了南宁多层次的旅游景观,展现出撩人的亚热带风光和浓郁的少数民族风情,强烈地吸引着众多的中外游客,踏上南宁之旅。

辖6个市辖区、6个县。市人民政府驻青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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