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文化宣传栏宣传范文 村级宣传栏内容(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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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级文化宣传栏宣传范文(精)一

一、高度重视

我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纪委牵头农经站、财政所,抽调8名精干人员成立了村级财务清查专项小组,由乡纪委书记李华萍同志担任组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清查工作方案。清查工作总共分为动员部署阶段、集中检查阶段及整改阶段。

二、全面清查

(一)清查对象:此次村级财务清查对象为全乡9个村委会;

(二)清查范围:20xx年以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追溯和延伸;

(三)清查内容:

1、20xx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村级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的情况。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审查: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结算及资金财务管理情况;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

3、现金管理情况。主要审查:备用现金根据规定支出结算,余额结存入专户情况;资金坐收坐支使用情况;按时报账结算情况。

4、票据凭证规范情况。主要审查:收款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专用收据》及《专用收据》领销情况;原始发票要求内容完整、清晰、手续齐备情况;经费支出入账和使用白条抵库情况。

5、集体资产、资源的增减变动情况。主要审查:集体资产、资源变动处臵是否经合法程序;集体资产对外承包租赁、资产帐物相符情况;在建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实际支出,以及资金往来情况;落实各类财产保管责任和备案情况。

6、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对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财务审批和惠农政策执行情况。

三、严格审计

工作小组成员对清查出的数据认真检查审计,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责令整改

1、财务制度不完善。有的村财务管理制度与现行实际情况不适应、不配套,出现脱节,缺乏资金收入、使用及效益措施,导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健全、规范,接受群众监督乏力。

2、账薄设臵不规范。一些村会计各自为阵,会计科目随意设臵,记帐方法不统一,有些村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和专项支出等项目记录不全,导致不能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和全面反映本村的财务活动状况,也不利于财务公开和财务监督。

3、会计手续不齐全。有的村财务原始凭证不规范,无经手人,无证明人,无事由,无审批人签字。一些出纳收付款后不及时记账,仅凭脑子记忆,甚至凭印象自制凭证,盘点库存时,现金不是多就是少。

4、凭证审核不严格。财务开支本应由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而有的村支书签、主任也签,签批不问清红皂白,来者不拒,明知超标准或开支范围不合规,因怕得罪人,故意大开“绿灯”。

5、财务收支无预算。有相当部分村年初资金收支无计划,往往是有钱乱花,无钱借花,拆东墙补西墙,寅吃卯粮,结果是年终决算一片“红”。

6、会计档案不健全。许多村根本没有村级档案室,会计档案资料无法集中管理,会计资料只好长期放于会计或出纳家中。一些会计人员不按规定装订发票,年终将帐本和单据用报纸一包,随便乱丢。换届后干部变动时不办理移交手续,各管各的“包包账”,造成账簿和凭证丢失、鼠咬、虫蚀和霉烂。

7、资金使用不合法。有的请客送礼,有的公款旅游,有的滥发实物、补贴、资金,甚至还存在着干部挪用、侵占公款的现象。特别是一些经济状况较差或较好的村,问题尤为突出,支出结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8、会计队伍不稳定。有的财会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选为村干部,有的不愿挂个会计把自己捆在家里,而外出打工不愿从事会计工作。加之村会计一般随主要干部变动而变动,一任书记,一任会计,变更频繁。且相当一部分村财务会员文化水平低,知识面窄,业务素质差,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知识和综合分析核算能力,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漏洞百出,难以起到监督管理财务的作用。

五、清查主要数据

最新村级文化宣传栏宣传范文(精)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维护好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对涉及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的组织及人员的行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细则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的原则性规范,凡村集体发生的一切收支、结算、分配等财务事项均遵循本细则。

第四条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依法对村集体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此细则的行为,将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村集体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镇街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度),对有关原则性条款量化、细化,但不能与此细则相低触。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六条村集体财务活动必须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村集体年初应当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运转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预算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建、兴办企业投资、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计划等。预算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街备案后,向村民公开。预算外开支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追加预算,并报镇街备案。预算执行情况要半年一次听取群众意见,财务决算情况年终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七条严格村集体收入管理。村集体收入是指村集体的发包收入、租赁收入、土地征占用补偿收入、奖励补助收入、资产变卖处置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捐赠收入以及其他集体性质的资金。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会计委托代理专用收款票据,严禁使用其他收据入账。收款票据由村会计领用,每本票据用完后,要将存根及时交镇街委托代理中心统一保管。

第八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集体在收到现金

后必须在2日内交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开户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建立村级备用金制度。村级备用金数额标准由镇街按村规模和经济条件确定限额比例,杜绝挪借公款、白条抵库。

第十条严格代管资金支取管理。村级支取代管资金要严格审批手续,支取代管资金时,村首先要向镇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资金的申请报告,申请资金限额标准和审批程序由镇街具体规定。对同一项目的资金要一次性申请,严禁拆项分次申请,村级对支取资金报账时,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对支出票据与书面申请要逐项核实,发现与申请项目不符合的不准入账。

第三章非生产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对村干部补贴、差旅费、电话费、租车费等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超过标准部分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一)严格控制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资的人数及工资标准,除村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职主任实行固定工资外,其他人员提倡误工补贴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资具体标准由镇街根据村规模进行确定。

(二)对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补

助标准为:镇街范围内的会议、活动不予补助,不得公费租车或报销租车费;市内、市外每天的误工补贴标准由镇街自行规定;外出学习培训凭通知及举办单位出据的发票,由镇街分管领导审批报销。严禁公款旅游。

(三)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一旦发现对当事人处以开支金额双倍的罚款。

(四)严禁用公款安装私人电话,购买手机。经济条件好(年集体收益在3万元以上)的村可补助村干部一定数额的电话费,电话费发票金额超过补贴标准的由个人承担。当年无收益或低于3万元收入的村不予补助。

(五)村干部离职补助要按照镇街规定标准执行,不得突破规定标准。

(六)严格控制村级招待费,确因村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要列支招待费用,镇街应依据各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状况,规定比例标准,确定村级招待费用限额。发现超过限额的招待费,按招待费总金额20%-30%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章开支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村级开支必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实行村书记、村主任“双签字”限额审批制度,预算内的经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主理财小组、村书记、村主任审批。大额度开支,除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还要报镇街分管领导审批,报账时附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对手续不完备或不合理开支,审批人拒绝审批。

第十三条财务支出凭证必须使用经税务、财政等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正规原始发票的,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支出凭证,并注明支出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报账。严禁使用“白条”记账。

第十四条严禁跨期报账,当月发生的收支业务经审批后,即应向会计报账,最迟不得超过本月。凡因特殊情况当月不按时报账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村会计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及时报告村领导或镇街经管站,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第十六条村级一般设立由5-7名成员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不履行职责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培训。

最新村级文化宣传栏宣传范文(精)三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村账乡代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我镇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所取得村级收入必须在收款七日内由村报账员存入村账专户。收入包括:(1)上级转移支付用于补助村级开支不足的资金;(2)村级统一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企业上交收入;(3)资产设施租赁收入;(4)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收入;(5)土地补偿;(6)变卖集体资产收入;(7)上级部门及单位的补助收入、专项拨款及投入的资金;(8)救灾、救济、扶贫款;(9)各种代收、借入资金及外来投资和捐款;(10)其它收入。

5、村级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支出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发票或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报账单、证明单、领条等,不得以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据付款。

6、村级各项财务支出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村报账员(会计)到镇村账会计处报账。(1)开支200元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报账时有经办人、证明人和村主要负责人签字);(2)开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讨论经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后审批(报账时有经办人、证明人、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和村支书、主任会签);(3)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由村理财小组审核并在原始票据加盖理财小组章后,经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书会签报账(报账发票有村理财小组章,有经办人、证明人、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和村支书、主任会签)。

7、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支两委集体评议,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8、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9、市、镇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10、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结算,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200元内(含2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经驻村干部和片长审核后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后,经驻村干部和片长及村理财小组审核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等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支两委申报,片长及驻村干部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即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须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按期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村级财务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村级公开公示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村级财务公开由报帐员照相报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存电子文档备查。

4、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最新村级文化宣传栏宣传范文(精)四

村会计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各类经济业务的处理、编制、报表及统计等工作。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能够胜任财会工作。

1、村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村书记、主任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出纳不得兼职。

2、村会计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各类经济业务的处理、编制、报表及统计等工作。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能够胜任财会工作。村会计任免或调换必须征求乡财政、农经意见,乡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村会计必须接受镇财政所、农经站管理、培训、考核,具备会计资格后颁发会计上岗证,持证上岗。

1、村级财务应当实行帐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现金,非会计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2、村内各项收款必须由财会人员经管,并统一使用县农业委员会印制的统一收据,不得使用白条收款,严禁无据收款。

3、村集体各项支出要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批人签字齐全,以带税章的票据为准,财会人员要按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并退回,严禁白条顶库,严禁村干部用打白条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体资金应详细记载并纳入帐内核算,由出纳员保管或委托金融机构代管,其它人员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体所有资金为个人或外单位担保、抵押。

5、非财会人员需要取现金和票据外出办公,必须向会计办理预支或领票手续,业务完毕后,5天以内向会计报帐并办理注销手续,如领用期超过1个月的,会计审查,确实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记录其往来帐户,待款收回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6、库存现金实行限额制,不得超过1000元,超出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信用社,库存现金发生事故由出纳员负责。

1、各村根据生产基本建设的安排,制定本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经村两委会议通过和民主理财小组审定后,报镇农经站一份存档,预算外开支首先经两委会通过,然后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2、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资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并报镇、县减负办批准后,向村民发放“一事一议”监督卡,严禁强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钱物。

3、财务计划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1、村集体所有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资属固定资产,由村会计登记,做到帐、物相符,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涉及产权变更及时办理手续。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登记、保管、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凡不符合出入库手续的,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

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农用固定资产一般采用综合折旧的办法,所提折旧费应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

4、村集体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定期盘点清查制度,确保帐实相符。经查出属于正常报废的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鉴定后,报镇农经站审查,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进行帐务处理。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集体资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价款。

5、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变卖、转让、抵押以及投资入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由村集体提出意见,经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1、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其方案(承包经营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采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经营者。禁止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

2、村集体资产实行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联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价值超过1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必须委托县级以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并报镇备案。

3、村集体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对集体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价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额及缴纳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定时(每季)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1、村集体设总分类帐,现金日记帐、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帐、明细分类帐、产品物质帐,出纳日记帐。

2、村建帐完毕后,交镇农经站审核,经审核后财务运作规范的村,才可归还村保管,不规范的村,及时进行改正。

1、健全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产生3—7人组成,设组长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村主要负责人(书记、主任)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村民理财小组有权对村内所有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定期(每月报帐前)逐笔逐项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并否决不合理开支,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的收支单据一律不得入帐。

3、村集体财务公开是村务民主监督的关键,主要包括十八个方面,其中财务收支要逐笔逐项公开,并注明日期和经手人。公开内容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盖章后方可公开,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1、村集体要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全面实施“三审一把关”财务制度,村财务开支要由村书记审查、包村干部把关、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主任审批,同时财务票据上要有经手人签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都视为手续不完备,严禁入帐。

2、村集体要定期召开理财工作会(每月一次),由村两委、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一是对前期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二是对下期财务收支进行讨论。对计划外大型开支(生产性开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一次在20xx元以上的),村干部和理财小组研究通过后,还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实行,未按程序批准的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3、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文书保管(书记、主任不得管理村公章)。公章的使用必须慎重,一旦出现不良后果由文书本人自负。

最新村级文化宣传栏宣传范文(精)五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村集体是指本镇所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第二条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三条镇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条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必须在银行或者信用社(下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账和款、物、支票和印鉴应当分别管理。村报账员或出纳(下称报账员)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和现金,认真登记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负责每月与银行核对账目,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完整准确,确保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一致。

第五条村集体一律不得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经济担保,禁止出租或者转借银行账户。财政或者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各种款项,必须拨到村集体的银行账户。擅自对外担保或者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或者借用其他单位账户的,要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村集体要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各项现金收入,必须由报账员统一收取,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因特殊情况非报账员暂代收取的必须在3天之内交给报账员,否则以挪用论处。不准用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或挪用现金,不准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库存现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过限额的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村集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套取现金,不设账外账(即“小金库”),单位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处理。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现金:村干部的工资、福利、补贴以及个人的劳务报酬、零星支出、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经批准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村集体开支项目必须严格按下列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单项或单张票据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含100元)由村主任批准;100-200元之间的(含200元)由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共同批准;200-500元之间的(含500元)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并经镇工作队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核销;500元以上还须经镇包片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核销。

第九条村级开支发票必须手续齐备:有具体收款人签字或收款单位盖章;有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并载明开支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报账员方可付款。用途不清、不合理的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举债的利率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并视村集体偿还能力,不得超限高息揽债或举债,报账员不准擅自付款,否则,追究报账员及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村集体因发展生产需要借贷资金的,应当先提出方案,经村两委研究同意,报驻村工作队及包片挂点领导审批后,方可举债。若是向个人借款的,所借款项必须在5日内入账,并且要载明借款日期、经办人、利率和用途,同时借款报告送镇经管站备案,否则一律不予入账。

第十一条村集体应当及时催收、清理各项应收款项。对村民因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造成无力偿还的款项,可由村两委和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决定予以缓交或者经批准制订还款计划后分期分批偿还(缴纳)或减免,并张榜公布。

第三章固定资产、物资与投资管理

第十二条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准确登记,并建立健全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入股、出租,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无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可由村两委、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公开招标,签订承包合同或协议,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合同履行后要及时收回承包款、租金或价款入账。使用村集体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或经营,须对项目进行考察论证,确认可行性后,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经管站备案,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村集体建设项目的施工,由村两委提出方案,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公开进行招投标,在规定的程序完成后,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付的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不得多付或超付。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要召集北景港镇村级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与验收结算并签章。通过结算后,财会人员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工程款。

第十五条村集体应当依法管理好土地、林木以及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六条村集体必须切实加强票据管理工作,由村报账员认真做好发票的领发、保管、使用、结报、核销等项工作。村集体必须统一使用二种票据:1、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2、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十七条发票使用必须一费一票,使用时按编号顺序填写,不得跳号或空缺,不得套联复写(各联金额不同),不准刮擦、增补、要逐格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涂改处加盖章,作废票据不得撕毁,所有票据的印章要齐全;不准使用其他票据或白条代替;不准多收费少开票或收费不开票和开票不收费;不准使用私制、伪造或外购的发票。

第五章村财开支管理

第十八条根据《北景港镇村级干部报酬待遇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村干部工资由管委会统一核发。

第十九条各村按每期计生工作情况,可适当给予干部奖惩(奖惩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会议费及招待费管理

1、村集体召开的干部工作会议,一律不得报销会议费。各村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实行误工补贴,每人每天30元。造册列支时,必须注明会议时间、内容、与会人员名单,不得多列参会人员或多列会期,不得擅自提高误工补贴标准。

2、招待费:严格实行零接待制度,取消村集体招待费开支,下乡干部到村工作不得在村里就餐(因条件限制,需在村里就餐的,由个人承担费用),村组干部在本地议事和工作等,不得从村集体列支招待费。

第二十一条出差费报销标准

1、市内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2、往市外出差,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的旅差费报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关于购买交通、通讯工具的规定

1、不准用公款购买摩托车、移动电话、电脑等交通、通讯工具。

2、除村级组织信息化建设或党员远程教育需要外,非经审批,村级不得购置电脑,不得以上述名义购置之后挪为私用。

3、村干部不得与村电话并机。

4、村部电话不得使用长途功能(用于通知计生对象的除外)。

5、村支书、主任通讯话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其它干部每人每月50元。

6、个人交通、通讯工具所用的维修费、油费等所有费用一律自负,不得用公款支付。

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成退款外,视其情节,按有关法规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财会人员管理和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村集体应当配备报账员,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和其近亲属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担任村集体的财务人员。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报账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更换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报镇经管站备案。报账员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核实后需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监交人包括村集体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镇审计站应当对村集体财会人员离职交接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原报账员不得离职。

第二十五条村集体组织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会人员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2、参加财会计划的编制和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3、承担资金筹措和使用的财务监督以及资产保管工作;4、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村集体财务活动应当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原则上由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构成。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保持一致。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职责: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2、检查监督村集体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情况;3、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4、协助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民主理财小组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违反财务制度行为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有关人员应当及时纠正。

第二十七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每月或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和会计年度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财会人员必须将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和镇经管站审查的账目,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公布的内容必须逐项逐目明细公布,现金及银行存款必须公布日记账,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八条健全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村集体要主动接受镇经管站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监督。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村财务年度审计或者必要的专项审计。特别是村两委任期届满时,要坚持先审计后选举。村两委因故离职或被撤职或辞职时,也要进行专门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给纪检等有关部门。纪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区别情况,认真处理。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第七章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

第二十九条村级财务报表分为月份、季度和年报,应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定期提供给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三十条财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和承包合同(协议),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财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

第三十一条村集体要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建立财务(会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符或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北景港镇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最新村级文化宣传栏宣传范文(精)六

十年前,四都乡作为松阳县整乡搬迁的下山脱贫乡镇,不少农户下山搬迁到县城周边生活,村里的房子、田地、山林被大量闲置,乡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十年后,四都乡大力发展精品民宿,一些贤才能人返乡创业,乡村重新焕发新活力。调研组针对四都乡基层党组织如何利用民宿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课题,展开深入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四都乡是松阳典型的山区乡镇。20xx年以来,该乡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其独特的地理气候、生态资源和乡村优势,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精品民宿建设。截止目前,全乡共有中高端民宿、农家乐27家,床位283张,餐位1500余个,共接待游客50余万人,四都山居民宿的集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益凸显,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增强。

(一)品质引领,x主动作为。

一是高起点,开展规划设计。引进国内外知名团队参与规划建设,先后与清华大学、哈佛大学等团队开展紧密合作。如x田村26幢民居由多个知名学院的团队联合设计施工。在政策处理之初,村两委干部主动参与难题破解,村民思想不通,实行党员联系户包干制度落实;村庄建设进度延缓,村两委干部齐上阵,确保按时完工。

又如,20xx年8月第一家精品民宿“过云山居”试营业,三年多入住率稳定在90%以上。业主与村集体良好互动,多次参与“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为村民送上寒冬里的暖阳;20xx年以来,南京先锋书店、云夕酒店、榔树民宿综合体等先x驻四都,期间,村主要干部全程参与,营商环境和谐。

先锋书店

二是强整合,建设基础设施。四都乡统筹整合,全域谋划,结合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整合资金,在道路建设、村庄环境整治、自来水提升、污水治理等方面优先考虑民宿发展村的配套建设,加大x投资力度。20xx年以来,共投入x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村庄和民宿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三是优保障,提供高效服务。如何利用民宿发展助推村集体增收,四都乡陈家铺村、西坑村、庄河村走出了一条盘活存量资源的道路,将村闲置房产、土地、山林等统一租赁到村集体,为客商提供优质资源。做好政策处理和要素保障工作,主动对接民宿项目建设各阶段存在的难题破解,形成乡、村、民宿三方联动模式,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二)内涵发展,民宿共建共享。

一是立足当地,深挖特色。坚持高品质的规划设计,现已营业的过云山居、云端觅境等除了凭借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也充分展示了在地文化,挖掘和突出当地文化元素,乡村特色,在保留中创新,在创新中显品质。

二是发挥优势,融入乡村。一方面通过举办萝卜节、乡村音乐节、乡村论坛、艺术沙龙等风格各异的活动以及与村民共过传统节庆等形式,进一步融入农村、农民。另一方面村两委邀请设计师、专家等参与村庄建设,为村庄发展把脉,聘请了王维仁、张雷、叶胜海等7人为乡村振兴顾问。

三是注重长效,打造品牌。重视民宿自身文化品牌的建设,积极研发符合民宿特色的logo、伴手礼等,开展员工服务、礼仪等培训,组织参加管家、厨师比赛等。

(三)强村富民,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民宿带动“双增”。四都民宿已初步形成了以江苏、温州、上海、杭州等城市为主的客源市场,民宿经济进一步壮大,带动了当地农民就业500余人,间接带动相关行业就业1000余人,村集体年增收40余万元。

二是民宿促进产业。通过民宿的健康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新成立香榧、番薯、果蔬等村级合作社4家,全乡生态循环农业、文化产业、全域旅游等发展势头良好。

云端秘境

三是民宿改善乡风。随着优秀人才的乡村回归和深入参与,“乡村振兴”讲习所孕育而生,社会治理格局发生新变化,文化修复、人心修复于无声处改变着乡风民风。

调研组也发现四都民宿发展存在一些短板,如民宿的融合度不高,“民宿+文化”、“民宿+农业”等深度挖掘不够,功能比较单一,缺乏与生活习俗、生态资源、农业生产的深度融合;民宿的同质化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自然景观类似,文化特色相同,不能充分体现民宿主人独特气质、内涵,“故事分享”不多。

根据四都乡民宿旅游开发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调研组提出如下发展策略。

一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乡村民宿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应始终放在“乡村振兴”和“三农”战略的大背景下谋划,否则就丧失了生命力。下一步,要树立与村集体、村民共融共生的发展意识,最终于村集体之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二是深化一二三产融合。要鼓励民宿业主树立对农业、农村、农民的行业特色、空间要素、民俗文化的深度融合意识;要加强对当地原汁原味的人文环境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传承意识,做好“民宿+文化”、“民宿+农业”等文章。

通过五年的探索和发展,四都乡在民宿经济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坚持以党建引领村庄发展,在城乡融合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文化复兴、生态环境保护、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治理有效等方面走出了乡村振兴的“四都模式”,为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迈出了新步伐。

最新村级文化宣传栏宣传范文(精)七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到20xx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xx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xx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xx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xx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xx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xx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xx)》,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xx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xx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xx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xx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xx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xx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最新村级文化宣传栏宣传范文(精)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1368”工作计划和“2568”重点工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布局,使产业更加兴旺;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使环境更加宜居;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使乡风更加文明;基层党建进一步加强,使乡村治理更加有效;落实农村医疗、卫生、扶贫、社保等各项民生事业,使农民生活更加幸福。

(一)加快转型升级,让产业更加兴旺

1.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推广公司“互联网+共享农业”和土地托管两种新型经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快等乡镇的3万亩中低产农田改造。实施好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加强对镇、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地下水超采区补贴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实施好3.25万亩粮食绿色高效示范项目,加快乡国家产业强镇建设。建设完善9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0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50万吨以上。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市级合作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2.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大蒜”品牌,提升蔬菜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培育耐思、科瀚、喆兴、际洲等一批示范园区,带动蔬菜产业向高端迈进。支持秋景育苗、航天育苗等育苗场做大做强,年产集约化育苗2.1亿株。支持外向型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扶持食品、维新蔬菜、广兴公司等企业扩大蔬菜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全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92万吨,产值21亿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在东部,以豆下乡等村为中心,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叫响葡萄品牌。在中部,以、、、等乡镇为重点,打造千亩优质林果带,带动全区林果产业发展。在西部,以永合会镇、界河店乡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核桃、苹果、草莓等,实现园林化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加快紧固件产业上档升级。抓好产业发展提升、技术研发创新、高端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培育、市场物流发展、知名品牌打造、搭建服务平台等重点工作,推动紧固件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实施一批行业支撑项目,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实施“入园进区”战略,推进主城区标准件企业、“十里长廊”沿线企业,向工业园区和标准件园区集中,实现规模生产、清洁生产、高效生产。(牵头单位:标发委;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

(二)推进环境整治,让乡村更加宜居

1.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对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以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等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农村厕所3万座,提高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在改厕过程中严把施工、货物质量、验收三关,确保改厕成效。对已经改造的厕所开展“回头看”,完善改厕台账,绘制改厕分布图,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改一座用一座。加强改厕后续使用维护服务,解决厕所维修难的问题。配建厕所粪污处理设施,支持专业化企业和个人开展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二是健全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成总投资6.1亿元的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解决“垃圾堆、垃圾沟、垃圾坡”等问题。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管理,确保保洁公司规范高效运行。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推动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06个村的生活污水管控,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彻底解决农村污水乱流问题。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对规划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实行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其他村庄,推行“管网或排水沟+三格渗滤+人工湿地”模式,强化对生活污水的管控。建立生活污水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运行管护职责和标准。四是提升街巷硬化水平。在全面完成村庄主街道硬化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巷道硬化,各乡镇完成85%以上村的街巷硬化。街道硬化为水泥路或柏油路,巷道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用石板、旧砖、砂石、灰土等多种形式进行硬化,基本解决村庄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五是提高村庄绿化率。以增绿为重点,在环村周边、进村道路、街道两侧、庭院内外选择本地适宜树种,广泛种植,能绿尽绿。完成村庄绿化面积3300亩,村庄绿化率达到35%。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空闲宅基地整治提升行动。对村内空闲宅基地、残垣断壁进行清理,对闲置的老旧房屋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对清理出的空间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等,美化人居环境。同步推进村庄规划、村庄亮化、美丽庭院等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牵头单位:农办;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妇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2.抓好示范村创建。以、、三个乡镇为重点,每个乡镇确定4个村作为区级示范村,按照省级美丽乡村标准进行高标准打造。其他13个乡镇,分别确定4个以上成方连片的村作为乡镇示范村,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个专项行动进行打造,带动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上档升级。(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东部叶菜基地产业优势,打造周边万亩中小拱棚示范区,积极发展都市休闲农业。依托古城景区优势,深度挖掘洼人文历史,打造“东街-裴屯-东桥-永北村”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周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环洼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依托太极文化优势,充实完善各类传统民俗活动,打造特色文化体验区。(牵头单位:园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镇)

(三)开展移风易俗,让乡风更加文明

1.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不良风气,培树“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新风。弘扬文明新风,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两会一约”作用,规范婚丧庆典活动,推广“零彩礼”“集体婚礼”等文明新风,探索建立移风易俗长效常态机制。(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2.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宣传阵地。强化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合理规划配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文化馆等文艺机构作用,组织好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3.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等为建设重点,以农村精神文明“十个一”(即:一个村民中心、一个文化广场、一条乡风文明示范街、一批善行功德榜、一套村规民约、一个红白事理事会、一个道德讲堂或文化礼堂、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支新乡贤骨干队伍、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选)为抓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实施特色文化提升工程。实施“文化+”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手工业、演艺业、乡村旅游业等,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和品牌。加强农业景观、农业庆典、农业主题公园等创意设计,培育一批农事体验型、教育实验型、科技展示型等田园文化综合体,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加快发展乡村旅游,配套丰富旅游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牵头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完善体系建设,让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做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因村制宜,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2.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发挥社会各类人才、乡贤等群体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农村“六有”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形成政府、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自治水平。

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一委三中心”规范化建设,由村(街)党支部书记兼任主任,“两委”干部、治安员、网格员为成员,负责做好矛盾纠纷、信访隐患、社会治安排查化解工作,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引导农村文明新风。利用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让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做到“私事不出家、小事不出村”。

5.建设平安和谐乡村。广泛开展“三无三百”平安村创建活动,在60个村建立“一村一辅警”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一案三查”,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紧紧围绕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五)坚持民生为本,让百姓生活更加幸福

1.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抓好永合会、、讲武等3个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依托“六二一”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校园“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统筹配置城乡教学资源,积极向乡村倾斜师资力量,配齐配强乡村教师队伍。(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2.提高农村医疗健康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实施六项医改突破,高标准建成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专区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扩充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现重点人群签约全覆盖。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搞好人才招聘和培养,满足农村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3.做好扶贫社保工作。认真贯彻“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完善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发放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等各项救助资金。切实发挥好社会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老龄政策,确保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专题技能培训,培育壮大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队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职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10日)。区委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围绕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限,细化举措,建立台账,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1月11日-11月30日)。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统筹安排各个项目建设顺序,做到集中精力、全面推进、合力攻坚,保证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由农办牵头组织,对照上级考核办法,对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减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放慢,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三农”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建立一支优秀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搞好部门联动。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农办要发挥牵总协调工作。住建、农业农村、交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其他部门都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制度,通过列支专项资金,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行奖补。继续对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等。区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引导项目、资金、政策向农村倾斜。各乡镇村街要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现代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通过财政引导、部门倾斜、社会捐助、村街自筹、群众参与,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对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区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进度快、效果好的乡镇和部门,全区通报表扬;对进度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部门,全区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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