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范文(精选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18: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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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分享经验和心得。怎样撰写一份有深度的环保总结?有没有一些方法可以提高总结的可操作性?我们特意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在写作时参考和借鉴。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内容,无论是民间文学中的善恶美丑,传统音乐中的人文情致,还是传统体育中的竞技风采,都具有极大德育教育价值。这里仅以广东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以窥全貌。作为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非遗”首先是一种经验知识的存在,表现为人们对生活规律的认知。不同地方、不同民族的人们对生活的感受不同,但都喜好用音乐的方式来表达。在广东沙田地区,人们用咸水歌来传播生活知识,如代表曲目《对花》:“(问)乜野花开蝴蝶样,开花结子尺二长。(答)豆角花开蝴蝶样,开花结子尺二长……”如此实在的生活经验通过歌唱的方式演绎,充满了生活的情智。又如汕尾陆丰的渔歌,不仅有捕鱼歌、恋情歌、婚嫁歌,还有生活情趣歌、后勤服务歌,内容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全方位展示渔民生活规律的同时,也将长辈对后辈的认知教育落到了实处。长期以来,高校德育教育陷于一种尴尬处境,即理想教育与现实生活的剥离,而来自生活的知识经验正好补偿。在认知教育的过程中,也可以同时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多元审美情趣。音乐是人对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反映方式。“非遗”音乐的美,不仅体现为“美是生活”,能反映生活的真实与本质,还在于它是世代流传的,“和谐、光明、富于生命力”的审美存在。无论是高扬细腻的客家山歌,还是随字求腔的咸水歌,它们曲调风格的流转都依附于当地的自然环境。分布在五桂山区与沙田水乡交界的白口莲山歌,由于地理位置独特,受到客家文化与疍家文化的双重影响,其音乐风格兼具山歌与咸水歌的特点:用客家白话唱咸水歌调,歌词用“啊”“啊咧”“嗳”“啰”等衬字,融合了山歌的高亢和咸水歌的柔美。学生在感受音乐的同时,体验人文、地理交互作用的影响,领悟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传统音乐的这种地域性差异与融合,也满足了青年群体对多元文化的审美需求。音乐艺术中的德育教育对“真”与“美”的追求并行不悖,但人们认为“艺术是通过吸引人接近美的方法来对其进行道德教育的武器”“,非遗”的德育价值恰恰体现为对青年品格的熏陶与培养,这种品格是对不同音乐文化的尊重,也是对理想人格的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巨大的价值蕴含在精神之中,大学生接受“非遗”的熏陶,重点在对文化精神的认同与道德理想的追求。岭南派古琴历史悠久,琴音纯净清越,琴派古朴刚健,托意寄情的演奏承载了道家的自然精神与儒家的理想人格。在清、微、淡、远的意境下,学生对艺术的感受被潜移默化地转化为对温柔敦厚、恬静淡雅人格的追求。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审美情趣与道德理想,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真、善、美”内涵的追求中,“非遗”成为高校德育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非遗”融入高校德育教育的方式。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文化遗产。作为高校德育的优势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大学教育必须充分考虑地方文化特色,采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德育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课堂内”与“课堂外”相结合。在学校教育中,课堂教学始终是主要方式。在保留主流课程结构之外,音乐类“非遗”可以作为选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在课堂上,教师结合当地实际,给学生重点讲授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音乐史实,如沙田地区以讲授咸水歌为主,梅州等客家地区主讲客家山歌,而潮汕地区则以民间器乐演奏为主要内容,讲解的过程既要有代表性曲目的形态分析,也需要讲授音乐背后的历史渊源、演变过程和文化价值。在理论课程教学之外,高校需要借助课外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课堂内,教师是教学的主体;课堂外,学生是活动的主体。校园德育环境的营造,可以依托学生社团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艺竞赛,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讲座,通过多姿多彩的校园活动,间接影响青年学生的欣赏习惯,传播传统音乐文化。

(二)“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师资力量是教学教育的根本保证,在“非遗”教育中,高校应当鼓励教师对地方音乐文化有基本的认识了解,并可通过深造、访学、调研等多种方式展开研究,同时也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请进校园,担任兼职教师,除普及性的展示讲座外,传承人可针对有一定兴趣基础的师生进行重点指导,甚至技艺传承。作为道德科学,教育应分为不同的层次。在接受教育的层面上,高校在将教育者“请进来”的同时,还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拥有“走出去”实践的机会。“走出去”的方式是多样的:个体或群体既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参加田野调查研究,也可以参加各地的文化纪念活动,甚至是在城市公园里定期举办“客家山歌墟”,目的是通过亲身参与真实场景,让学生感受到民间文化的生命力。

(三)传统方式与现代元素相结合。在信息时代,信息德育已成为德育教育发展的主方向。在“非遗”的传统教育中,我们已经习惯使用多媒体展示图片,播放音视频,力求最大限度地还原原生“非遗”。但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普及,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的能动性,将传统的课堂展示讲授与学生的实践创作相结合,将现代元素尝试性地引入传统民间音乐形态。如传统山歌的演唱与电子乐器的演奏结合,地方音乐与舞蹈结合编排剧目等,这种用现代元素装点传统艺术的方法也是对“非遗”的创新发展。同时,网络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库,应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连接在一起。网络信息生活中的大学生需被积极引导主动参与知识构建,在“非遗”标准的界限下,对散落民间的文化遗产进行有意识地甄别、组织、整理,并借助网络平台将意见建议发表、讨论、交流,将被动式接受教育转为体验式研究学习。当然,研究学习的开展实质是对“非遗”的再认识,青年由此可深刻把握其形态与精神。总之,挖掘和传承中国本土文化资源是时展的要求,有效保护与利用“非遗”是一项重要任务。将“非遗”资源纳入高校德育教育,不仅有利于提升当代大学生对生活的认知、对审美的感受、对人格的追求,更能在此过程中培养当代青年的文化自觉与自信,使其成为“非遗”传承的中坚力量。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二

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程的开展,全社会提高了文化传承与文化发展的意识,我省的非遗传承保护工作也取得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不足,为此建议:

目前,我省虽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民间手工艺的发展制定了相关政策,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如金融、财政、税收、银行信贷等具体扶持办法。在资金投入方面,应投入专项扶持资金;在贷款支持方面,应采取积极的鼓励措施、引导银行业对民间手工艺产业优惠贷款,或给予一定贴息,或调低利率;在财税扶持方面,应对与民间手工艺相关的企业在税收上采取适当的调整甚至减免,对从事产业的个人少收或免收个人所得税等。通过政策倾斜,提高非遗传承人及民间手工艺从业者的积极性。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和企业建立非遗保护生产技术的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重视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加强非遗保护与生产技术的研发与改进。既要秉承传统、不失其本,又要改良制作、提高品质。加大引导力度,加强不同项目、行业、学科和实践者与研究者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支持产业、科研单位建立相关研究工作室和机构,总结、完善引导实践的。理论体系,特别是应大力引导和支持对非遗项目中审美、文化、民族精神内涵的提炼、升华研究。

强化民间艺术行业协会的指导凝聚作用,在民间艺术行业内建立技能培训、资金信贷、信息资源等中介组织,开展各种专业化服务。鼓励传承人在创新方面与艺术机构合作,吸纳当代审美因素,使用新媒体和当代流行方式;研究制定收益分享政策,构建相应机制,以利既有的艺术佳作推广,形成产业化发展。

我省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科研力量雄厚,要率先进行非遗传承人才培养的规划和整合,既要注重非物质文化传承与保护理论方面的研究,又要大力培养把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相结合并创新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借鉴部分地区经验,破解非遗科目缺乏专业教师的困境,如让代表性传承人走上讲台;鼓励高校教师与非遗传人通过课堂教学、教材编写开展协作,探索和建立非遗教育特色发展之路。建立终身教育的人才培训制度,设立非遗再教育基地,对非遗传承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举办各种形式、各个层次、各类专业的进修班和高级研讨班,使行业内广大从业者通过继续教育,提高素质,跟进潮流,促进创新,推动进步。充分调动本地区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各类学校的力量,利用其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较好适应力和较强文化认同的优势,为非遗传承培养懂艺术、会技术、善动脑、能动手的专门人才。注重开展多层次非遗文化的大众教育,从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等方面推进非遗进中小学。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三

摘要: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然任道重远。

本人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四

伴着清晨明媚的阳光,迈着轻盈的步伐,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参观玻璃博物馆,一踏进玻璃博物馆的大门,就感受到馆内到处弥漫着一种非遗文化的气息。

随后我们走进了展览大厅,展厅内陈列了五颜六色的玻璃容器和玻璃艺术品,造型各异,琳琅满目,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展览厅旁边的那家卖工艺品的商店,有不少独具创意的玻璃器皿,有可爱的玻璃小动物,有小巧的玻璃挂件和玻璃饰品,样样都令人叫绝,处处都让人爱不释手,我无时无刻不被这些艺术品吸引,深刻感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近三个小时的参观是一次非遗物质文化的熏陶,精彩纷呈,开阔了眼界,令人恋恋不舍、流连忘返。

首先,我们参观了热玻璃的制作过程,只见师傅专心地从火红的熔炉里取出一团闪闪发光的液态玻璃原料。再通过吹杆把气吹入玻璃中,吹出一个泡泡形状。紧接着他把玻璃放入一个花瓶容器中进行塑形。最后放入冷水中,只听见几声“嗤嗤”的响声后,此时玻璃球表面上就已经“着装”上了脸普的花纹,成了栩栩如生的玻璃艺术品。整个制作是从玻璃的原材料放进熔炉,经过软化、吹制、打磨、压制,到最后成为婀娜多姿而熠熠生辉的玻璃艺术品的全过程,让观众近距离地观赏到制作玻璃艺术品的神奇变幻,形象直观,非常精彩,博得了一阵掌声,让人赞不绝口。

今天在博物馆看到的仅仅是非遗物质中的冰山一角,但我已经感受到了非遗物质文化艺术的魅力,并且深深喜欢上它们,期待这样的文化艺术可以走进我们的校园,真正走进每个人的心窝。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五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对传承人的保护,合理有效的认定制度是传承人保护的前提和首要步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来说,明确其应享的特定权利与应担的义务责任,既是对传承人进行保护的理论前提,也是对传承人进行监管的合理依据,建立一个以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和科学长效的保护机制是保护传承人的有效举措。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历史中形成世代相承的、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或文化模式。作为一种无形的、以人为载体的“活态”文化样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永远处在“活体”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传承人的存在根本上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传承人的价值集中地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从功能论的角度看,传承人的延续有效地保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1]。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对传承人的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展开研究就是迫切而重要的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与技能或利用、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鉴于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传承人的认定与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是传承人保护的基础与前提。只有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认定制度,才能遴选出能够真正代表民族文化的传承人[2,3]。要合理认定传承人,前提是了解传承人的内在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单一性与综合性两种形态,相应地传承人被分为单个传承人与群体传承人。单一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传承人具有无需群体合作单凭个人技艺就能独立传承的特点。对于这类传承人的认定,我们在制订可操作性的技术指标时,就需要从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分别加以考量:从纵向的传承历史看,应该把所传习的技艺是否具有久远的传承谱系、深厚的历史底蕴与丰富的精神内涵作为认定传承人的标准;从横向的传承分布看,应该把是否为该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代表作为认定传承人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选出政府、专家、公众都认可的代表性传承人。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是群体性活动,与特定群体、场所与社区关联。对于这类传承人的认定就需要考虑非某一人就能掌控全局这一事实,挑选出其中具有传承技艺并能主动组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一些关键人物作为传承人。只要将这些人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获得活态传承的保障[4]。对于传承人的认定还得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空间特性,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性、地域性等特征决定了传承人只有在特定的时空中才能更好地传承,一旦脱离其生存空间和文化土壤,传承必然走样甚至异化。因此对于这类传承人的认定,要以传承人是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存在的时空中坚持传承来考量。否则,传承人离开了文化传承的空间,就会切断传承人与传承土壤的联系,传承必然会走向无源之水的窘境[5]。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来说,明确其特定权利与义务责任,既是对传承人进行保护的理论前提,也是对传承人进行监管的合理依据。权责分明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传承人的传承热情,促进传承人的保护工作。对于单一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传承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掌握者、使用者,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者。而对于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传承人就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掌握者、使用者,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者。尽管如此,传承人依然享有其自身的权利。确定权利是保障、落实、行使传承人权利的基础与前提,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顺利传承的重要条件。

(一)传承人享有的权利。

具体来看,传承人享有如下权利:(1)传承权。传承人有权依据传承技艺的特征、传承对象的特点以及传承空间的特质等综合因素来选择自认为最有效的方式进行传承。(2)署名权。传承人有权在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上获得肯定和认可其价值的署名,但这种署名只是一种精神上的权利或身份权,不能买卖出让。(3)改编权。传承人有权在不损害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特质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有益的改编,无需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者的同意。(4)表演权。传承人有权对属于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进行表演,以便弘扬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则无需许可与付费。(5)获助权。传承人有权获得国家的经济资助与政策支持,政府也应尽力为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提供便利条件[6]。

(二)传承人享有的义务。

当然,作为传承人同样拥有相关的文化传承义务。具体来看,应承担以下一些义务:(1)自觉传承。传承人有义务对其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进行展演、传播和传承,同时也有责任对其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等进行保护。(2)培养传人。传承人有义务依照一定的程序严格选择、培养新传承人,有条件的还应讲述自己的口述史或留下书面著作,以便后人更好地学习传承,以免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与中断。(3)积极创新。传承人有义务在尊重传统、沿袭传统的基础上,在不改变传统文化根本价值与意义的前提下,依据时代变化与时俱进地创新,以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地得到活态传承。(4)服务社会。传承人有义务用自己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服务社会、回报社会,更好地发挥其内在的社会与经济价值[4]。

既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着力点在于保护“传承人”,那么建立一个以保护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的科学长效机制就是当务之急。

(一)加快完善传承人的经济保障。

政府应完善传承人生活保障政策,按照传习年限给予传承人相应补偿,使其在无生活之忧的情况下能尽心传承。同时,政府还应针对农民和老弱病残等弱势传承人群体,就最低生活保障、养老医疗保险等出台特殊政策,以保证他们有充裕的时间与精力开展传承工作。此外,政府还可设立专项资金,对学习非遗技艺的学生予以学费资助或减免,以便加快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二)加快完善传承人的培养机制。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示范基地,免费为传承人提供政府兴建的传习场所,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农村祠堂、城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进行传承;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把非遗技艺、绝活、民间文学、民间故事等编入教材,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活态教育培训。鼓励传承人通过公益讲座、现场技艺传授,让更多的人了解非遗技艺,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版社创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子期刊,加强宣传与研究,提高传播力与影响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研究者的培养。

(三)加快完善传承人的平台保障。

新型城镇化导致传承人背井离乡,其传承的文化土壤不断缺失。应创建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民间资本结合文化旅游、民俗节庆活动等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展示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鼓励传承人参加本地原生态的民俗活动、节庆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大赛。鼓励文化部门或传承人个人开办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宣传。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技艺档案库,对非遗传承人技艺进行完整录相归档,并以传承人个人姓名命名制作光盘进行传播或传习。

(四)加快完善传承人的法律保护。

对传承人的保护最终要落实到法律制度上来,从国家层面来看,要通过立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法律制度。从地方层面看,地方政府应加快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传承人保护做出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的具体规定,在传承人培养、传承人认定、创新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出更加明确的具体规定。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传承者、创造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就是保护传承人。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经济发展不够均衡,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传承人保护面临着诸多难题,要加强对于传承人的保护,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扬光大。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六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学者称作是一个民族的dna。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方面却出现了诸多乱象,而我国现有的对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仍然不够完善。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讨论了如何才能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高效的全面保护。

我国拥有上下五千多年的璀璨文明,在五千多年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祖先们不仅留下了有形的古物,还给予了我们同样珍贵的无形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是我国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先进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这无疑是令人痛心的。近年来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案例频频发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不但有外患,还有内忧。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并视为民族文化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及场所。其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一是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是传统音乐、戏剧、美术、舞蹈、书法、曲艺和杂技;三是传统技艺、历法和医药;四是传统节庆、礼仪等民俗;五是传统游艺和体育;六是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首先,没有一部统一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到了1990年,在《著作权法》中才姗姗来迟地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相关办法,可是直到20xx年制定该法,其中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相关规定还是不够具体。经过10年发展,在立法范畴中却没有体现出明显的进步,从侧面也反映了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方面的严重滞后。20xx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但是仅有44条,且多为原则性规定的内容。其次,行政保护机制不够完善。许多行政部门都有权管辖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文化部门、建设部门、工商部门、文物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宗教部门、专利部门、旅游部门等,但在实际上根本不知道哪个部门才是真正的主管部门。这样的机构设置不仅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还会因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不清,而导致在有利益的情况下互相“争着管”,没利益的'情况下互相“踢皮球”,这种多头管理的状况不利于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然后,传承主体有限,且权利义务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第31条规定了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义务,即“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益性宣传”。这部法律一再要求传承人将所持有的技术、技艺贡献给社会,针对性极强,却没有关于其所享有权利的只言片语,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当使用者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其使用行为会与传承人产生两种关系:一种是民事合同关系,另一种则是侵权关系。因为传承人在实际上不享有利益分享权,更不用谈专有权,那在合同关系中,传承人如何去约束使用人,如何向使用人行使权利,都没有法律上的规定;还有当出现侵权情况时,哪种情况构成侵权,侵权人如何去补偿传承人损失,也没有一致的标准。最后,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缺陷。首先,著作权以及其邻接权对权利人的要求是作品具有独创性,并只给予个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而且保护期限通常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上去世后50年。但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通常是一定区域内,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最终形成的,有些作品甚至根本找不到具体的作者,也无从探明作品的确切完成时间。其次,专利权对保护对象有新颖性、工业实用性和创造性三种具体要求,而不少的民族传统科技在长期的广泛使用中失去了新颖性,再加上其自身的限制,通常无法达到专利申请的要求。在消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上,一些民族传统科技知识还可以适用;但是在积极的知识产权利益取得措施上,民族传统科技知识的传承人很难用知识产权对其来进行保护,因为它既无法申请专利权,也无法申请外观设计。诸多限制造成了没有法律对民族传统手工技艺进行保护的情况出现。

第一,从著作权法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千百年间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传承积累的结晶,有非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确定具体的产生年代,其权利归属无从知晓,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也很难用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相关规定来明确。甚至还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著作权的差距更为遥远,比如民间风俗、民族节日、民族仪式等。因此,我们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保护方式。我国已经公布了两批共计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单,其中一些项目的著作权保护应当从对传承人的保护着手。年代久远的民间故事与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无疑是存在脱节的,但是用著作权法保护一代代传承人不断创作的成果却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对我国民间创作者创作或整理的作品,用著作权法来进行保护,是符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的。第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长期保护制度。一般客体的知识产权都有具体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到期后知识产权就自动进入市场的公共领域。但是基本上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经过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和完善才得以形成最终的形态的,现有的保护期限不适用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笔者认为,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法就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一个不同于普通知识产权保护期限规定,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特有的保护期限应该是长期的。还应当仿照我国现行商标法中注册商标续展的相关规定,允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对其知识产权进行续展,而且与注册商标不同的是,在符合严格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权利人续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第三,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权利和限制。传承人在取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资格之后,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使用和享用收益的权利。并且,如果其他人想要对权利人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营利性使用,必须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并且支付合理的费用。而且由于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群体性的特点,它的权利主体是一个聚落,而不是个人。在这个聚落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对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享有主体权利,所以他人支付的使用费用也应当由全体权利人共同享有。知识产权保护也只是其保护体系的一方面,加强和规范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是刻不容缓。相比起专门的法律法规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是一种辅助性的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制度体系,需要完整的法律体系及法律部门相互衔接。(作者单位:大理大学政法与经管学院)。

参考文献:。

[2]严永和.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出版社.20xx。

[3]齐爱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电子知识产权.20xx(6)。

[5]李东方.西部人文资源的法律保护: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为典型.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xx(4)。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七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吗?下面,请大家看看我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了解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或场所。其中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传统美术、音乐、书法、舞蹈、戏剧、曲艺、杂技和手工制作品。这是我在周五下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上,从老师那里学到的新知识。

通过老师的讲解,我知道了香包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我国传统节日五月初五端午节时人们佩带的,香包以纳祥祈福、消灾避邪。香包中的香料用雄黄、艾叶、冰片、麝香、苍术等中药材,碾碎,装入香包,方可做成,香包才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让我认知更深刻的是,我以天中晚报小记者的身份在学校学制作香包。制作香包时我学着老师的样子,先从最简单的开始,剪一块正方形的布,沿两角对折,从左边拿针缝起来,到右边留三公分,可以装棉花和香料;再从没缝的洞里把布反过来,再装入棉花和香料就可以了。

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我有幸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我感受到一股古朴的风格,我细细品味着这一拥有着浓厚的民间色彩的物品。让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更深的了解,我觉得非物质文化是中国五千多年来的民间艺术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值得夸耀的历史,是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学不到的知识,也是历史上的最高见证!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八

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2007年6月以来,文化部先后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多数传承人都是属于民间音乐类的。笔者认为被作为传承人的民间音乐家身份发生变化,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提出了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现状造就了不同传承人类型的观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详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控制者,对其身份的认定将能完成民族记忆、民族优秀文化的持续与传播。不同历史时期带来的开展环境亦不相同,在停止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发作着变化。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工作进程的加快,因维护理念的失误常常形成严重的维护性毁坏,另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护环节较为单薄。各级政府或者其他维护团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过程中,常取代真正的传承人停止传承内容上的变换,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遭遭到严重的外部损坏。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极端必要,同时也需促使各级政府和维护团体认识到传承人的意义,从而真正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目的。

我国近年来快速开展经济,在文化建立方面较为迟缓,并且只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维护归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立制度的一局部。因国度及民众淡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认识、相关维护制度的不健全,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遭遇艰难的生活处境。就目前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呈现断层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力气单薄,不能很好的持续具有代表性的民间文化。例如民间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不具备较大的经济效益,在收取学徒时不能有较强的吸收力;传统的中医类技艺因科学技术的快速开展和西医的盛行,简直淡出人们的视野。而新的一代人遭到各方面要素的影响,只关注外面的世界,对原有的生活方式虽有保管并持续的设想,但因各种障碍将放弃完成的时机,转而寻求外面的生活;或者对原有生活方式产生疑心、厌恶的心情,放弃追求传统技艺的持续与进步,这在一定水平上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带来宏大压力。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具有重要作用,国度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真正认定之后将会给其一定的补助以及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的开展。

国度政策法规并未明白认定规范,因此各级中央法规应针对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分离实践状况制定相关的传承人调查、认定项目与规范,在实践操作中可有效应用。例如云南省中央法规肯定调查对象后,首先调查其个人根本材料,例如姓名、艺名、性别、地址、职业、信仰、受教育状况等;再调查其所传承的项目、技艺以及当地中央文化的关系,该项目在文化社区、行业中的位置;或其所保管的实物详细状况,搜集传承人的相关作品,以及所传承的项目的创新与开展情况,并将调查结果细致记载,借助调查结果对传承人有整体的认识。

而在传承人方面则需配合相关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照实提供个人材料。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种多样,在对其停止身份认定时无法构成统一规范,在一定水平上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损失。因此各中央政府或主管部门停止传承人身份认定时需分离实践状况提出详细的认定规范,补偿规章制度的缺陷进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认定制度。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人亦需盲目上政府及主管部门停止申报或者引荐,有效应用国度政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维护政策。在对传承人身份认定之后还需将之发布于众,以便社会公众对其监视并检验传承人身份。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显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国度及社会各层的认可与承受,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将会刺激相关感兴味的人士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其具有划时期意义。近年来,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采取一系列的维护政策,这在国度文化战略范畴是一种创举。传承二字在之前社会存在中处于互相别离的状态,在各大词语工具书中亦未找到,而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只给出传授与继承的解释,表现出传承、传承人等词语属于新兴词,但并不代表传承人也为新兴事物。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传承开展的主体和主要力气,极大的推进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开展进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将能加强传承人以及社会各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的盲目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好以及传承人的开展,为我国文化建立事业提供坚实的根底。

综上所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进程中的关键在于人,对其施行的维护政策离不开注重传承人的维护与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将在一定水平上改动传承人的生活情况,为其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以及传承环境,以便其能真实反映民间艺术的活态特性,完成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目的。(作者单位:潍坊学院幼教特教学院)。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九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软实力已经成为一国强大与否的巨大彰显标志。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工艺,更是一种民间文化与经济能良好结合的经济形态,当代市场下传统民间工艺的发展,从侧面丰富和充实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环境;民间工艺;保护性开发;

民间工艺作为非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不可替代的文化与经济的使命,又作为文化与经济的双重载体,作为民间文化很实用的艺术,天然植根于民间社会,是不同民族在历史时期知识智慧的集中体现,而民间传统工艺与手工劳动又是密不可分的,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离不开民间传统工艺。但随着历史车轮的不断前行,社会制度的变更与变革,民间工艺也随着岁月沉浮于世。现代市场经济是全球化的经济,是不断创新发展供给侧改革的经济,当前市场环境下,民间工艺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手工艺有着不同的水平的发展进程,也体现着人类的手工业文明有着不同的进步,人类的智慧在不断提高。但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手工艺产品日渐萧条,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市场化对文化行业的冲击给民间工艺造成重大的损失,更何况民间工艺较为小众。但随着中国乃至全球对非物质文化的重视和抢救,国家越来越重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民间工艺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受到了人们的重视,民间工艺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视和保存。在对民间工艺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上,我们应打造精品民间工艺产品,融入市场经济中,为我国民间工艺发展开辟更广阔的路径,不断发展和壮大中国的民间工艺市场,从而带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批量化、标准化和机器化生产并不能彻底替代民间工艺的精细与美,传统手工艺相对于机器化生产的优势在于以手工劳动为主要生产方式,将工艺品打造得更加精美与完善,充分体现出了人类的创造性。不同层次的人群有着不同的美的感受。城里人喜爱大山美景,村里人喜欢城里的繁荣与开放,在文化欣赏上,忙碌迷茫的现代人,更是对民族的文化与艺术有着谜一般的执着,也许,每个人心底都有一个自我的民族认同。

对于不同的工艺美术类型,应根据具体情况规划发展途径,大体上可归为两种模式:。

有些传统工艺形式在历史上存在,但放在今天的现代生活中并不具备现实意义。市场需求量小,开发空间有限,从业者难以从中获得稳定的生活保障。这种民间艺术,尤其是民间技艺,有着比较小的生存空间,对于此类现状我们应优先扶持和帮助。加强政府对民间工艺的领导和管理,政府部门为民间工艺提供运作资金,培养传承人,建立相关产业基地,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从电子、数字、文化出版等领域加紧保护和宣传,并通过与传承人合作,建立相关的活态文化展览机制,比如在博物馆、文化产业园、群艺馆等场所专门开辟展示空间,设置固定的传统技艺演示岗位,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责任,实现保护与展现原貌的基本目标,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另一种民间工艺是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在历史的长河中,一直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这种触手可及的民间工艺技术,比如,捏糖人。这种民间工艺,政府只要加大宣传和教育,不断培育相应的市场需求岗位,通过适当的改良和创新,便能带来新的发展契机,从业者可以从生产加工过程中获得可观收入,获得稳定的生活保障。自然而然就会吸引更多的人学习这项技能并进入这一行业,行业的繁荣又会促进相关组织和协会的建立,进而各种交流、比赛、营销等活动就会增多,通过这种方式民间工艺得以良好的发展与传承。

历史的车轮是永不停歇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不断前行的。传统工艺的发展也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发展更新的。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传统工艺应与现代产业进行融合是发展的趋势,然而如何把传统工艺的发展和创新融入现代化社会,将是我们面临的巨大挑战。

3.1做好民间工艺建档和保存。

在我国,民间工艺一直以来都是通过言传身教进行传承的,传承人一旦缺失,就意味着该民间工艺得以失传,这些民间工艺资源一旦流失,带给人们和社会的损失是非同小觑的,所以对于民间工艺资源应当高度重视,做好民间工艺建档和保存。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民间工艺技术,而不同的民间工艺技术又承载着不同民族文化的精髓。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应做好民间工艺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建档和保存工作,运用数字化技术对珍贵、濒危且具有历史价值的民间工艺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并分类进行保存,让具有历史价值的民间工艺不至于湮没在历史的长河当中,让民间工艺资源不至于被流失。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当地政府和ngo组织应积极响应供给侧改革,不断发掘当地民间工艺技术的新特点,新知识,做好响应的遗产保护工作。

3.2自主创新,打造自主“造血”

传统民间工艺的保护不能只是依赖于政府和社会或者ngo组织的抢救与保护,我们更多的应是帮助当地传承人更好的培育自我接班人,而不同的民间工艺传承人对民间工艺有着不同的自我风格,传承人的自我修养、品质、自我经验以及创新能力在传承民间工艺时都能展现出工艺品独特的个性,更利用民间工艺的发展与创新。更好的培养自我接班人让民间工艺不至于成为博物馆的展览活化石,更应是打造自我生态可持续发展。建立一系列相应的传承制度,做好民间工艺精品的创新,做好民间工艺往高端市场发展的准备,做好宣传工作与教育工作,革新自我发展理念,打造“输血”发展方式的变革,强调自我“造血”。

3.3做好数字化转化,加大宣传。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网络技术已经融入到社会上的各行各业,数字化技术也逐渐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社会已经成为数字化的社会,不同的行业领域都有着自我的数字化革命。民间工艺品的发展也不能逃脱这个桎梏。不同的民间工艺有着不同的文化底蕴,是不同民族自我知识文化的结晶,做好民间工艺数字化的转化有着独特的魅力。数字化的采集与存储技术能为民间工艺技术的完整保护提供有效的保障;数字化的复原与再现技术能为民间工艺的有效传承提供有效的支撑;数字化的展示与传播技术能为民间工艺渗入人们日常生活提供平;数字化的虚拟现实技术能为民间工艺的开发利用提供可用的空间。因此我们应该把相应的能成规模的民间工艺,做好数字化的转换,利用数字化技术把概念化的东西实体化,虚拟化,做好模拟数字的转化,以网络的形式让人们参观欣赏,不仅能更好的对民间工艺进行宣传,也能将民间工艺渗透到人们生活当中去。

3.4抓重点,做精品。

不同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不弄鼻子眉毛一把抓,不能囫囵吞枣,搞一刀切和一手抓。我们应根据自我特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对自我产品进行良好的定位和开发创新,打造精品,走精品路线。现代市场的文化消费,不再是单纯的功能化消费,更多的历史底蕴和艺术价值的消费,我们应不断创新自己产品模式,做好相应的精品产品的研发,投入市场。另一种是面向高端市场。传统工艺的另一种开发形式使面向高端消费群体打造定制产品,通过纯手工的制作结合潮流设计,充分体现传统手工艺的魅力与价值,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近年国内设计师采用刺绣、云锦、金镶玉、陶瓷等传统元素为明星打造的礼服与配饰,在国内外取得了非常好的响应,也将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海外得以传播。

传统民间工艺应该迎合社会的发展,在使得民间工艺得以良好传承的情况下自主创新,将传统民间工艺与现代产业相融合、创新后的产物推向市场,被人们所接受并认可。将传统是民间工艺进行数字化转换,将数字化技术应用于民间工艺的发展与传承中,将民间工艺以网络的形式让人们参观欣赏,通过该形式将得以弘扬中国的传统文化。在民间工艺的发展过程中要注重抓重点,做精品,将民间工艺面向高端市场,与此同时打造属于自己的民间工艺特色品牌,将民间工艺渗透到人们生活当中去,从而促进民间工艺的发展。

甘肃文化物质遗产论文篇十

今年第xx届世界遗产大会,于6月28日至7月14日在苏州举行。这是我们年轻人应该义不容辞参加的活动,这对我们年轻人来说,能够更加了解这世界遗产,同时也能学会怎样保护这些世界遗产,为保护世界遗产作出更大的贡献。在中国众多的世界遗产中,我觉得兵马俑是最灿烂的一个,如果让我参加这次活动,我会首先为客人简单地介绍一下秦始皇的兵马俑。

秦始皇的兵马俑为三个坑,一号坑为东西向的长方形坑,长有230米,宽有62米,四周各有五个门道。坑东西两端有长廊,南北两侧各有一边廊。军阵主体面向东,在南、北、西边廊中各有一排武士面向外,担任护翼和后位。哦,对了,你现在看到的哪一个俑,说不定就是古代时的一名工兵,或将军,这真是奇迹。这就是第八大奇迹。二号兵马俑坑遗址大厅,位于一号兵马俑坑遗址主厅东端北侧。三号兵马俑坑中部,出土木质战车一乘,车已朽,仅存残迹。车后有陶俑4件。前排的一件为军史俑,后排中间一件为御手俑,御手俑两侧的俑为车士。此组陶马位于三号俑坑中部是车马。

介绍完了秦始皇的兵马俑,客人们会为这第八大奇迹而感到骄傲,也会为这个世界而感骄傲。同时我会呼吁大家为保护世界遗产而共同努力!因为这世界遗产是属于全世界的,也是属于全人类。大家肯定还记得泰山吧,有些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他们不惜代价,随意建造高级住宅楼和高档大酒楼,被世界文化遗产组织发出警告!

让我们年轻人共同参加这一次世界遗产大会,更加了解这些世界遗产,以便为保护这些世界遗产尽自己最大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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