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建房协议书如何写 合作社建房协议书如何写的(6篇)

  • 上传日期:2023-01-16 14: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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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合作社建房协议书如何写一

关于旅行社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很荣幸得到贵社的信任和支持,欢迎加入到客户的行列,现就乙方介绍宾客至甲方消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惠价格(人民币):

房 型

门市价格

平日优惠价

假日特惠价

( 间或以上)

团房

( 间或以上)

散房

团房

( 间或以上)

散房

备注:

1、节假日包括国家规定的节日(指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假期等节假日)

二、订房细则:

1、乙方每一个团队入住数在 间以上方可给予团队特别优惠价;

2、乙方每团入住数满 间可半间,满 间则免1间;

3、订房需将详细资料通过双方盖章或业务负责人签字传真确认方可生效;双方公章及业务负责人签字式样附后。

4、乙方应提前订房,收到乙方订房通知,甲方在30分钟内务必回复传真确认。

5、甲方确认好的订房,不得因为任何原因临时取消,取消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但所带来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将订好的房间必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要收取房费的30%作为赔偿。

7、甲方不得降低乙方所要求订房的标准,否则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甲方给乙方的酒店价格必须保证在同等条件下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或者追索超额房费。

9、如因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使团队不能入住,甲方免收乙方客房损失费。甲方对乙方入住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10、甲方必须将酒店的真实情况告之乙方(如维修,周边环境改变等),否则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

1、付款方式: (注:入住时还需适当交纳一定的杂项及房费押金)。

1

2、甲方开户行 :

甲 方 全 称:

帐 号:

三、提示条款:

1、本协议中的合同价乙方不得对外泄露,若因违反本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特种优惠待遇。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约,乙方不得给

第三方使用,若违约,甲方有权利提出终止合约。

3、在高交会期间不执行此优惠价格,具体房价另议。提前15天书面告之乙方,否则视同以上优惠价格。

4、合约自签订之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同意可续约。

5、甲方提供的价格基本上不予变动,但甲方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本着与乙方协商的原则,在合约期满后,可能对以上的房价作出一些合理变动。

6、由于人力不可抗的原因,致一方或双方不能履约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合约未涉及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约经双方负责人签署盖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

代表签署: 公章 代表签署: 公章

职 位: 职 位: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旅行社合作协议合同范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国际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质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条件

1、 乙方是经过旅游监管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 乙方是自愿成为甲方在该旅游目的地战略合作伙伴,同意本协议中的合作预定,并有能力按照《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和《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特定团队要求,为甲方游客提供优质的接待服务,认真完成团队约定的接待任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如泥石流,罢工,战争,气候因素,交通延误,机械故障等。

第二条 合作模式及产品价格

1、乙方作为甲方在____区域的接待单位,接待甲方的旅游业务(服务标准以双方约定为准,安排甲方团队或者散客的用餐,住宿,用车,导游服务)。

2、乙方应在其新产品推出的

第一时间内,将该产品的成本构成及优惠政策告知甲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的策划和包装,以保证甲方代理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进而保证甲、乙双方的长久利益。

第三条 合作内容及要求

1、 导游服务

(1)乙方导游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并佩戴导游证上岗。

(2)乙方导游员应与甲方全陪(领队)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3)乙方导游员应举社旗接送站,严格按照《导游服务质量》提供服务。不得中途停止接待服务(甲方及甲方游客单方面违反合同除外),不准私自让他人参加团队活动。

2、 用餐标准

(1)乙方安排甲方客人在环境好,餐饮质量好,具有接待旅游团队及散客用餐条件的餐厅用餐,并严格按照确认餐标执行。

(2)每次用餐期间,地陪及全陪要巡餐。

3、 住房标准

(1)乙方接待团队及散客安排的酒店,要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选择同档次酒店中有一定规模,房间设施较新的酒店。

(2)每次团队及散客确认住房时,乙方应就所安排的酒店,位置环境,星级标准的情况及早餐标准等与甲方如实沟通和确认。

(3)乙方接待团队及散客所安排的酒店,同一团队及散客在同一酒店内要求客房基本一样。

4、 车辆标准

(1)全程旅游用车为空调旅游车(特殊情况按确认计划执行),车况应符合有关规定及机动车使用安全标准,车内应保持干净卫生,手续应齐全,保证安全运达旅游目的地。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人数安排相应的车辆,如车辆出现机械故障2小时之内无法修得,乙方应及时更换车辆,保证团队正常运行。

(3)司机应具有相应资质驾证,经验丰富、技术精湛。接待客人时应主动热情、服务周到,不得在客人面前做有不利于团队游览或有损甲、乙双方形象及利益的言行。

5、 大交通服务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合同确认的车票、机票、船票(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因故改变时必须保证同等标准的票价席位,并征得甲方及客人同意。

6、 组团社必须为游客购旅游意外伤害险,并把投保确认名单传真地方接待旅行社。如出现意外由保险公司赔付。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游客理赔所需要的相关手续,产生所需相关费用由游客承担。

7、 购物安排及增加游览项目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接待计划书》安排甲方游客游览和购物,不强制或过度诱导甲方游客购物,不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及增加游览景点。

(2)在行程中如甲方游客自费增加景点、购物,乙方应给甲方一定的比例提成,具体提成金额按乙方规定。

(3)合作过程中如甲方全陪应得购物、加点等提成,在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后,经甲方全陪确认,由乙方导游直接支付给全陪(除甲方有特殊要求返给甲方旅行社外)。

第四条 结算方式

出团前预付团款50%,余款按照双方传真确认件约定付款日期内支付团款。

第五条 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战略性合作中的一切信息、价格、合作模式不得向

第三者泄漏。

2、乙方将《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单》、财务帐号等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存档,如发生变更之日起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3、每次接待旅游团队或散客,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接待计划书》或盖章后的传真确认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企业法人资格及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终止,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经双方协商提出改正后,既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拒不改正错误时,守约方可以提出终止本协议,并向违约方提出违约所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违约方拒不赔偿时,守约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索赔损失部分及应承担的违约金。

5、双方合作过程中需要通知对方事项时,原则上以传真方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操作失误,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接待甲方团队及散客,根据履约项目,如未按合同标准约定接待(机、车、船票,景点门票除外,应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赔付,赔付该项目标准的一倍赔款。

(3)导游为软性服务,没有国家具体标准,如出现服务不能满足游客要求(导游无故擅自终止导游服务除外,甲方最多只能扣除导游服务费,乙方不再承担赔款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继续合作,应另订合同。

第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作出详细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旅行社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旅行社

地址:

乙方: 酒店

地址: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有关甲方组织旅行团和散客在乙方订房及用餐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签订后,表明甲方成为乙方的会员单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酒店客房预定与取消

1、甲方视公司游客情况预定乙方的客房,预定的方式是:甲方通过邮件或电话向乙方发送定单,明确用房的类型、标准、日期、数量、天数等。乙方在收到订单后______分钟内将订单转到酒店前台,保证客人顺利入住酒店,得到满意的服务。

2、甲方旅游团队抵达乙方酒店______天前须将团队名单分房单寄送或邮件发送酒店,否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订房。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预订单,如甲方因特殊情况取消预订须收到乙方的确认书方可生效;取消预订时须在团队抵达乙方酒店前至少两天传真通知乙方酒店。甲方团队抵达乙方酒店前一天取消预订,收取________%的损失费;当天取消预订,收取________%的损失费。

三、客房价目表

1、豪华单间:门市价________b间晚。

2、豪华单间:旅行卡价______b间晚。

3、豪华单间:团体房价______b间晚。

4、豪华单间:散客房价______b间晚。

四、细则

1、团体定义:一次使用________间房须同时入住同时退房,并有领队导游陪同的旅游或观光者,方可享受此团体优惠价格。________间房以下按散客房价计。

2、以上房价只是在甲方订房的情况下方可生效。如客人自付,房价将按照酒店门市价收取。

3、十岁以下小孩不占床位免收费。

五、房款的支付

前台现付:甲方的一般客人可前台现付。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六、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宣传,包括电视、互联网、报刊杂志、各地传单等。

2、甲方将本着对旅客负责的态度如实的将乙方推荐给旅客。

七、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义务为甲方提供乙方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2、合同签订后,表明甲方已与乙方酒店合作。

3、甲乙双方合作是互惠互利的,乙方须尽力推销旅行卡和商务卡,并保证甲方旅客得到乙方优质的服务。

4、乙方须尽力销售由甲方提供的旅行服务卡。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八、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违约方均应承担守约方因违约行为受到的所有实际损失。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协议的有效期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

2、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伸________年

3、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签约代表: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电话:

签约代表: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合作社建房协议书如何写二

甲方(代理方):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电话:

住址:

为了平抑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甲、乙双方的深入研究及友好协商,就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特此郑重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购房能力并愿意在淮安市居住的多个自然人(乙方)以签订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等)的形式共同出资,通过委托咨询机构全权代理运作、银行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机构进行开发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

第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合作、公开、公平、公共利益优先等原则。

第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已完全了解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同时,对存在的风险也有足够的认识。

第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属于自愿行为。

第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以出资人(乙方)自己居住为初始目的。

第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拟为中型社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地点为淮安市市区范围以内。预计可供居住的户数为800户左右,户型面积约为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准确的户数和户型面积将根据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在综合考虑地价、房价的同时兼顾交通和环境因素,尽量做到紧凑、经济、舒适、宜居。

第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由多方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它包括出资人(乙方)、咨询机构(甲方)、出资人委员会、资金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机构五方。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出资人(乙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是由多个自然人组成,其准确人数将由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的户数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所有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2.咨询机构(甲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咨询机构(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及相关事务进行全权代理运作。其运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筹划、组织、协调、执行、监督及签订相关法律文本。(以下可将甲方称为"代理方")

3.出资人委员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通过共同选举的方式产生出资人委员会。该出资人委员会由五名出资人(乙方)义务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及监督代理方(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

4.资金监管银行: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淮安市境内的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其资金监管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确定。

5.房地产开发机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机构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其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房地产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开发方")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确定。

第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在代理方(甲方)全权代理运作的过程中,仍享有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监督及核查的权利。

第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均有权以支付建房成本的方式获取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一套。

第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将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开发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等支出为依据进行计算。

第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由专业机构或国家相关单位决算、审计后最终确定。

第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房屋面积均以建筑面积为准。

第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物业管理由出资人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

第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将分预先出资、追加出资、出资清算三步完成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具体内容如下:

1.预先出资: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同意预先出资人民币元(大写)用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此资金在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后,由乙方存入监管银行并接受监管。

2.追加出资: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如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阶段出现资金不足或缺口,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追加出资。追加出资的额度为乙方应支付的建房成本减去乙方预先出资后的剩余部分资金。(本条所称"资金不足或缺口"指乙方预先出资的资金已使用完,同时,又没有银行贷款等其他资金作为补充)

3.出资清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完成,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有权以实际获取住房应支付的建房成本为依据与代理方(甲方)、监管银行、开发方进行出资清算并解除合作关系。

第三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监管银行必须是淮安市境内的银行机构。

第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以现金形式进行支取及使用,更不得用于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无关的事项。

第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由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用途。

第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在正当使用过程中,乙方作为出资人必须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不支持、不配合的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乙方预先出资资金的20%。

第二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的相关约定及详细内容以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购地

第二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土地将通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方式取得。

第二十三条:甲方负责搜集土地的拍卖信息及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向全部出资人(乙方)征询竞拍意见,若51%以上的出资人(乙方)同意竞拍,甲方将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代表全部出资人(乙方)参加竞拍并努力取得该宗土地,反之,甲方将不参加竞拍。

第二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第二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通过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即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或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当以上两种情况发生时,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处理决定:

1.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乙方只需负责承担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及相应的公摊面积的费用。剩余的土地面积由甲方负责召集数量与可容纳户数相等并符合要求的自然人参与并成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以下称为"购地后出资人")。

2.购地后出资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必须无条件给予协助和支持,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该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3.购地后出资人不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因此,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必须承担因土地使用权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甲方将通过预算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的分配原则进行所建住房的分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分配结果。未分配到住房的乙方可以选择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或等待下一次购得土地后享受优先分配权。

第五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建设

第二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第二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及经相关单位核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开发方必须保证所开发、建设的工程质量合格,同时,还应保证路、水、电、气、绿化、公共活动场地及社区服务设施等配套齐全。

第二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工作由开发方具体办理及实施。

第二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凡是涉及会影响建房成本核算的项目,均应由开发方汇集代理方(甲方)、出资人委员会和出资人代表(限定为五名出资人)四方,共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决定。招标结果由四方共同协商确定,如遇分歧或争议,最终决定权归出资人委员会享有。

第三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对开发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方面的相关约定及详细内容以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为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周期

第三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周期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筹划阶段:指从甲、乙双方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至甲方、乙方、监管银行三方共同完成资金监管的全部手续及相关事项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三个月。

2.购地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筹划阶段后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六至八个月。

3.开发建设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竣工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规定的开、竣工时限要求,则以该时限为准。

第七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工作流程》(见附件)

第八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步骤

第三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步骤是指甲方在接受乙方全权委托代理运作后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相关事项进行办理及实施的基本顺序。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通过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与甲方达成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初步意向,当报名人数达到300至500人时,甲方将通知乙方签订正式合作的法律文本。

2.甲、乙双方通过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本合同)正式确定委托全权代理运作的合作关系。

3.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正式确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关系。

4.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的同时在监管银行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由乙方将预先出资的资金以现金的形式存入该账户内接受监管。

5.甲方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需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将个人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划转到由甲方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内,并在出资人委员会和监管银行的监管下进行支付、使用。

6.甲方在得到乙方同意后积极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

7.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乙双方与开发方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正式确定委托房地产开发的合作关系。

8.甲、乙双方共同协助、监督开发方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具体工作的开展及实施。

9.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竣工验收后,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进行住房分配和终结清算,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

第九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

第三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原则如下:

1.甲、乙双方在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由甲方凭乙方所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进行排序。

2.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启动时,甲方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依次分批通知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及办理存入预先出资和资金监管等相关事宜。

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既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排序号。同时,也是乙方选房的依据。

4.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到开发建设阶段时,甲方将依据相关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乙方进行住房预选,初步确定乙方的意向住房。(意向住房指乙方初步选中并愿意支付建房成本的住房)

5.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甲方将按照《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顺序,依次分批的通知乙方进行住房正式分配及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同时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此两份合同(或协议)的编号相同。

第三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以乙方自主选择为原则。即乙方可根据所持合同编号的先后顺序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

第三十九条: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提前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签订合同或分配住房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持的序号依次顺延。如乙方在结束时仍未到达,甲方将视乙方为自愿放弃或退出,并有权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

第四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资金监管费用、委托开发费用三种。此三种费用中不包含乙方在取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时所应支付的建房成本。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代理费用:指乙方在委托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全权代理运作所产生的费用。此费用由甲方作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报酬向乙方定额收取。

2.委托资金监管费用:指乙方委托监管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监管银行的报酬及管理支出。此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与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协商确定。

3.委托开发费用:指乙方在委托开发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开发、建设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开发方在办公、会议、出差、报酬、应酬、聘请顾问和工作人员等方面的支出。此费用由开发方按照乙方所应支付的建房成本的5%向乙方收取。乙方同意开发方对该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或支配,无须披露用途及明细。

第四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支付方式:

1.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发起费用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时,由甲方向乙方定额收取现金元。

2.委托资金监管费用的支付方式:依据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3.委托开发费用的支付方式:委托开发费用将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进度由开发方向乙方逐步收取。即: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时,收取全部委托开发费用的30%;开发建设阶段收取至全部委托开发费用的70%;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乙方将全部委托开发费用付清。

第十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

第四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分为中止清算和终结清算两种。具体内容如下:

1.中止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超过购地阶段的时限后仍未能成功实施,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放弃时进行的清算。在进行中止清算时,甲方已经收取乙方所支付的委托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其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终结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经完成,甲方、乙方、监管银行、开发方四方决定终结合作关系时进行的清算。在进行终结清算时,乙方必须付清所有应付的费用后,方能获得所分配的住房,否则,甲方有权将该住房另行分配。

第十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

第四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机制以自由、自愿为基础,以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为正式退出。

2.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时,甲方应予以同意,但是,若该申请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正常运作或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公共利益,甲方有权根据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将该申请推延至终结清算时进行办理。

3.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时若有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补缺,甲方应同意乙方的退出申请并尽快为乙方办理好相关手续。

4.乙方因违约或不利于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而被甲方要求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按照第四十三条2小条之规定进行办理。

5.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甲、乙双方的合作即宣告终止。

6.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以"中止清算"的规定为退出的清算依据。

第十三章其它约定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中的"公共利益优先"指在全部出资人(乙方)的基础上,以比例超过51%的多数出资人(乙方)的利益为优先。由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多个自然人参与的项目,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合作中严格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如遇分歧,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征询全部出资人(乙方)的意见,并在统计出结果后,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予以执行。

第四十五条:甲方在要求乙方追加出资时,首先应尽力协助乙方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作为追加出资。如未能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乙方必须自筹资金进行追加。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四十六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全面、公开的接受乙方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及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运作进展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由甲方提出修改或补充的文本,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遇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本地法院裁决。

第五十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对签字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方分别交监管银行和开发方执有、备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

关于合作社建房协议书如何写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_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方式与期限

1、甲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广西中联华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分公司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

3、分公司设立的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分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资金、费用及分公司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均有乙方承担;

5、分公司经营范围与经营期限与总公司相同。

2、管理费收取方式为;(1、按公司经营收入的百分比收取,2、固定一年的费用。)

3、管理费的结算日期为;(一次性或分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对分公司的合法经营,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分公司具体情况审核、查阅分公司与经营有关的所有材料和公司账目;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东兴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3、甲方应当根据分公司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鉴、证照、账户等;

4、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5、甲方作为总公司,甲方负责刻制分公司所需公章。并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进行审批。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6、如乙方行为违法,直接侵害甲方利益,甲方依据法律文书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员;自主制定分公司运营所需的有关管理制度,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与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冲突时,应遵照总公司的制度执行。

2、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独立经营的状况应当定期向总公司上报登记、备案存档;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关于合作社建房协议书如何写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方式取得位于___、宗地编号为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_、容积率为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____;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联营合作建房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联营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 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 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税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土地价款。

第四条 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乙方应将办理所有报批手续的实施计划或方案报甲方事前审查确保甲方知情权,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 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6条 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开工,并在第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 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 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 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合作社建房协议书如何写五

截止到去年底,我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646家,其中妇女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56家,占总数的9.5%。主要有四种运行模式: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发展。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合作社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统一收购,由龙头企业深加工成产品,然后销往国内外,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xx市暖泉绢纺厂董事长陈凤于xx8年领办了云锦养蚕专业合作社。该社以绢纺厂为依托,组织会员积极发展桑蚕业生产,直接带动农村养殖户10万多户,直接带动增加农民从业近20万人,起到了发挥规模效益和辐射带动作用,现在企业产品全部出口国外,是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柞蚕丝深加工企业。

二是围绕优势产业兴办合作社。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成立专业合作社。xx市xx镇妇女韩迎春围绕当地是苹果之乡的产业优势,xx9年领办了xx市莹春果品专业合作社,该社以基地+农户、产销一体的集约化经营模式,建立了集种植、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销售于一体的大型果品合作社。现有社员xx多名,其中妇女果农160名。有果品示范基地1xx亩,年收入2.2亿元,年收购各类苹果2万吨,出口创汇3000万美元,带动千余名妇女增收致富。

三是女能人领办合作社。鼓励妇女项目大户、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协会负责人,把同行业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展规模经营,带动妇女共同发展。省巾帼科技培训示范基地-大石桥市沃野绿色有机稻生产合作社,是由全国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大石桥市水源镇妇女朱红威领办的一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联合实体。由xx9年成立时的7个人,发展到现在拥有成员152人,集中土地1000余亩进行有机稻种植,直接带动邻近乡镇10万亩的栽培面积,成为当地农民种田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一个主体,有相当的示范和良好的带动作用。

四是无公害和名牌产品引导合作社健康发展。在合作社创建、发展中,我们注重引导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在妇女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50多个农产品品牌注册了无公害,戴晶领办的xx市鑫源果品专业合作社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该合作社的黄金杏、凯特杏现已被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中心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不仅热销国内许多大中城市,而且还远销到俄罗斯。水果每年的产量达130万公斤,年销售额400多万元,带动农户户均增收xx0余元。

从xx7年以来,市妇联把组织好、建设好、发展好农村妇女领办的专业合作社作为双学双比工作新的着力点,采取宣传、引导、扶持、示范带动等措施大力培育,扎实推进妇女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一是抓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夕,市妇联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它能把生产相同农产品的农民组织起来,实现农产品规模化产出、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个方向,是一件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的大事、关系现代农业建设的实事、关系妇女早受益的好事。组织农村妇女走合作化道路,是双学双比活动进一步深入的重要任务。在xx7年初的双学双比工作会议上,对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市妇联召开各级妇联主席会议,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动员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xx7年4月初,市妇联与市供销社联合,分别深入到4个农业市(县)区,层层举办培训班12期,送宣传小册子1000余份,集中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成立合作社的具体事宜。来自各市(县)区的500余名妇女参加了培训,对妇女项目大户、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协会负责人,各级妇联组织又进行了入户重点宣传。市妇联充分利用在广播电台开办的《女性家园》和电视台的《新农村》栏目,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协调市电视台做了一期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专题节目,市妇联主席张金枝亲自走进节目,大力宣扬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和作用,号召更多妇女抢抓机遇,积极行动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广泛的宣传发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实施,为广大妇女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抓调查研究,服务到位。广大妇女在知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同时,市妇联要求基层妇联抓住机遇,深入到妇女大户中,倾听她们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自愿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但又不知如何办理的妇女,妇联和供销社一起入户给予面对面的指导,帮助她们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建立合作社,同时,各级妇联组织努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提供信息。我们通过搭建xx市益农信息网站这个平台,为广大妇女和合作社提供致富信息4000余条。把妇女领办合作社的详细情况、销售的产品制成了网页,在益农网上发布,扩大合作社知名度和影响力;协调资金。选择产业有特色、发展有潜力、组织有活力的典型合作社,在资金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妇联积极协调为xx市鑫源果品专业合作社争取省财政10万元示范社的资金扶持,为大石桥市沃野绿色有机稻生产合作社争取市财政5万元的示范社资金扶持。省妇联又支持这两个合作社建立省级科技培训示范基地,每个基地10万元,推动了合作社的发展;指导管理。各级妇联组织经常深入到妇女领办的专业合作社中,现场调研指导。省、市妇联领导先后多次到我市的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研,对合作社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发展的方向提出了建议。在此基础上,妇联对已经成立的专业合作社,要求他们按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内部的财务、分配等项的管理,保障合作社真正成为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自己的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表彰推进。在三八节表彰大会上,表彰树立了一批新经济组织的典型,xx市鑫源果品专业合作社和大石桥市沃野绿色有机稻生产合作社在大会做了经验介绍,以此激励更多的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1、提高了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村妇女组织起来,带领她们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减少了市场经济带来的风险。xx市清源蔬菜制种专业合作社是王玉梅于xx8年领办成立的。合作社与省蔬菜种子公司合作,搞蔬菜制种订单生产,与农民签订产品回收合同。合作社实行统一联系制种项目、统一提供科技培训和咨询服务、统一推广新品种、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质量检测、统一销售制种产品。主要品种有葫芦、西红柿、南瓜等21个组合的蔬菜制种,带动周边四个乡镇150多户农民搞蔬菜制种,产值120多万元。由于降低了种植风险,增加了收入,受到农民欢迎。

2、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由各类技术女能人领办起来的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技术培训、示范带动,及时把自身的技术和经验传给广大妇女,引导她们进行标准化生产。老边区路南镇妇女吕桐萱大学毕业后创办了示范种禽孵化专业合作社,她不断钻研技术,在肉种鸡的饲养及孵化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毫无保留把技术传给众姐妹,为她们提供先进的技术服务,优质的鸡苗,提高经济效益。

3、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妇女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后,形成了产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体系,为农村妇女增收打下了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市摸底调查的50多个合作社帮助农民统一向外销售各类农产品总量达到4千多吨,实现销售总收入9千多万元,培养和树立各类致富典型50多名,打造具有特色产业项目的专业示范村40多个,形成了信息共用、技术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均占的共同体,促进了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妇女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加快向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的步伐。

1、规模偏小。目前我市妇女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尚属初级阶段,规模小,超过百户的较少,跨乡镇的合作较少;大部分仅进行一些技术、信息的服务和较为单一的生产销售合作,进一步从事加工、流通的合作组织不多。

2、发展不平衡。从全市总体情况看,xx和大石桥两市(县)发展的比较好,老边区和开发区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涉农产业减少,影响了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3、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注册的专业合作社中,真正发挥专业合作社作用,带领妇女增收致富的还不到一半,没有真正发挥专业社的作用。

4、管理不规范,内部自律机制有待健全。从调查情况看,有的专业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机制,有的妇女合作社只为社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营利型经营活动很少,大部分在民主管理和联合销售方面做得不到位,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

建议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妇联要大力培树先进典型,表彰树立一批运作规范、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对妇女生产经营大户、妇字号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带头人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的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带动农村妇女共同创业致富。

2、加大政策扶持。从调查的情况看,所有的合作社都希望得到政府的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各涉农部门和财政、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要制定完善配套的支持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涉农项目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政策扶持。各级妇联要积极争取政策,对妇女合作经济组织要给予优先支持,扶持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带动广大农村妇女参与发展现代农业。

3、提升组织规模。建议工商部门对一些在调查中发挥作用不大的合作社进行整顿或取缔。各级妇联组织要鼓励妇女合作组织带头人大胆协调,引导妇女通过土地流转、多种方式入股,带头创建家庭农场和精品农业园区,引导妇女实行规模化种植、养殖。要鼓励妇字号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引导农村妇女进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4、加强规范管理。各级妇联要加强与农业等部门的配合,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指导农村妇女合作社制定、规范章程,健全合作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财务管理,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机制。

关于合作社建房协议书如何写六

农村合作社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同志不再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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