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空调清洗申请书 空调清洗告知书(8篇)

  • 上传日期:2023-01-16 13: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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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物业空调清洗申请书一

一、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空调使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夏季室温在30摄氏度,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温在5摄氏度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三、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除办公室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不得私自拆装空调面板,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由此造成的问题自行承担。

四、公司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将对当事人处理,损坏还要增加赔偿费用。

五、使用条件

5月10日以后连续3天天气预报温度超过32°方可开启制冷,空调温度设定28°,不得低于此温度。原则上冬季不开空调。

六、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8℃。

2、空调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和使用。需要使用必须申请,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关和调试空调。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办公室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就餐时间(夏季12:00-13:30,冬季12:00-13:00)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七、违规情况处理

行政部对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有违反第六条(使用要求)中的任何一条,发现一次,停止使用空调3天,并对违反规定者处人民币100元的罚款。

八、管理维护及赔偿

1、空调设备使用期间,使用的部门办公室负有保管保护的责任。

2、如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维修单报送物业工程部维修。

3、如涉及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使用的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行政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工程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于罚款处理。

五、本规定自20xx年5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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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物业空调清洗申请书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4.甲方所提供机组

(1)品牌:__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施工周期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第三条 施工管理

l、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修工程结束后,应当在____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 年,管道风口保修期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 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 标准规范进行。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l 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____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 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设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条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但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不可抗力指:政府法律或法令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物业空调清洗申请书三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现订立本合同,由甲方购进乙方售出的以下多联机空调机组(下简称货物或设备)和部分服务,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优先顺序依次如下:

⑴ 本采购合同及其附件、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补充协议和文件 ⑵ 招标书及招标补充文件

⑶ 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经济文件

⑷ 投标书及其附件

1.2 如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及双方理解上有歧义,乙方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与甲方协商解决。

2设备名称、品牌、产地、数量及规格

2.1 主机设备

以上设备详细型号、技术规格、标准及有关说明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本设备将安装于天津津南区双桥河镇小韩庄村华盛寺工地(以下简称“华盛寺工地” )。

2.3 本设备交货地点: (乙方应在设备抵达前3天通知甲方)。

2.4 联系及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事项的联系、通知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双方确认具体如下:

甲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邮寄地址: ;

乙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地

址: ;

3. 价格

本合同总价(以下简称合同总价)共计: 元(大写: 元整),以上货物(按照本合同2.1款所列明的规格型号及全批数量)运往并运到项目施工工地,包括一切设备价、营业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脚手架费、调试费、现场操作人员培训费等。

4. 付款方法

⑴ 合同签定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为工程预付款;

⑵ 设备全部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为工程进度款;

⑶ 设备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⑷ 剩余工程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期自开具分项工程验收完工之日开始计算。

5.设备基本要求(详见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部分)

5.1每台机组出厂前都应进行整机全性能测试和运行试验,提供报告和部分性能曲线,其中合同附件中提供的相应技术性能参数不得低于5%。

5.2 额定工况下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按投标报价的图纸要求,图纸设计完成后需要经过甲方认可。

5.3机组颜色按厂家标准样本提供。

6. 权利、质量、服务保证及附随服务

6.1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货物是制造厂家采用最新技术,工艺,质的、全新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型号、质量的产品;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无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保证对合同项下设备拥有无任何权利负担的完整物权;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本设备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侵权起诉。

6.2如果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设备缺陷通知后5天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设备以及相关设备安装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还须提供本设备所有的相关技术资料和使用操作说明,其费用已包含在设备采购总价中。

6.4在全部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具备调试条件时,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并配合安装单位对系统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联合运转,调试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正式将设备转交给甲方。

6.5设备质量保证(保养)期: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对全部空调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免费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保养)期。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维护义务不因设备安装的物业权利人的变更而免除或者减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响应设备安装的物业的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人提出的维护要求。

6.6保证(保养)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如需更换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毕;如要更换笨重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天内更换维修完毕,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将按每次20_元进行处罚。

6.7在质量保证(保养)期内,乙方免费并及时向甲方供应一切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磨损的设备零件。但属人为造成的事故和不正当使用引起的零、部件损坏而需更换零、部件,甲方应支付材料费。

7.货物的验收

7.1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

常规包装,在每件货物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颜料标明箱/件号、毛重、尺码、净重、货物名称、到货地址。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定。由于不

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7.2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或货物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在货物到达华盛寺工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货物产地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在交货前,乙方应核对货物的质量、规格、铭牌、性能、数量等。

7.3.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完毕(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8.不可抗力

如在制作或装运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致使货物不能按时交付,乙方应将已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此后的三天内将事故发生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公证机构开具的证明书航寄或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认可;经书面认可后可免被视为违约。此时,乙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加速货物成交。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设备交付延迟达二个月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即时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银行利息。

a、自然灾害(风暴、水灾、火灾、地震等事故)

b、罢工、战争

c、其它人力不可控制范围之事件

9.索赔

9.1如果乙方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负有责任,甲方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

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已支付的货款退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3)在七天内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地、铭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和)设备来更换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同意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9.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则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10.误期赔偿费

除本合同第8条所列情形及甲方同意延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甲方通知的时间交货和/或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为人民币伍千元,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延误赔偿费的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合同的修改、转让、终止和解除

11.1甲乙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商定变更合同某项内容,并签定书面修改书。甲方在交货期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合同(增加数量、增大容量等除外),不应承担额外费用,但可根据买卖双方协商更改交货期。

11.2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1.3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提出解除或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 合同签约后任何时候发现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格、资质或者是投标文件中有严重虚构信息。

11.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1.5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面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十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照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剩下的货物,甲方可选择:

a.任一部分按照原来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乙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12.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还不能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签约地点:

14.合同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如下:

(1)设备技术规格、型号及分项报价表;

(2)机组技术参数及规格;

(3)机组选型资料及性能曲线;

(4)多联机主要零配件清单;

(5)多联机制造主要采用的规范标准;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精选物业空调清洗申请书四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现订立本合同,由甲方购进乙方售出的以下多联机空调机组(下简称货物或设备)和部分服务,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优先顺序依次如下:

⑴ 本采购合同及其附件、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补充协议和文件 ⑵ 招标书及招标补充文件

⑶ 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经济文件

⑷ 投标书及其附件

1.2 如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及双方理解上有歧义,乙方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与甲方协商解决。

2设备名称、品牌、产地、数量及规格

2.1 主机设备

以上设备详细型号、技术规格、标准及有关说明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本设备将安装于天津津南区双桥河镇小韩庄村华盛寺工地(以下简称“华盛寺工地” )。

2.3 本设备交货地点: (乙方应在设备抵达前3天通知甲方)。

2.4 联系及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事项的联系、通知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双方确认具体如下:

甲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邮寄地址: ;

乙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地

址: ;

3. 价格

本合同总价(以下简称合同总价)共计: 元(大写: 元整),以上货物(按照本合同2.1款所列明的规格型号及全批数量)运往并运到项目施工工地,包括一切设备价、营业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脚手架费、调试费、现场操作人员培训费等。

4. 付款方法

⑴ 合同签定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为工程预付款;

⑵ 设备全部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为工程进度款;

⑶ 设备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⑷ 剩余工程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期自开具分项工程验收完工之日开始计算。

5.设备基本要求(详见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部分)

5.1每台机组出厂前都应进行整机全性能测试和运行试验,提供报告和部分性能曲线,其中合同附件中提供的相应技术性能参数不得低于5%。

5.2 额定工况下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按投标报价的图纸要求,图纸设计完成后需要经过甲方认可。

5.3机组颜色按厂家标准样本提供。

6. 权利、质量、服务保证及附随服务

6.1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货物是制造厂家采用最新技术,工艺,质的、全新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型号、质量的产品;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无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保证对合同项下设备拥有无任何权利负担的完整物权;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本设备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侵权起诉。

6.2如果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设备缺陷通知后5天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设备以及相关设备安装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还须提供本设备所有的相关技术资料和使用操作说明,其费用已包含在设备采购总价中。

6.4在全部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具备调试条件时,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并配合安装单位对系统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联合运转,调试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正式将设备转交给甲方。

6.5设备质量保证(保养)期: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对全部空调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免费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保养)期。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维护义务不因设备安装的物业权利人的变更而免除或者减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响应设备安装的物业的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人提出的维护要求。

6.6保证(保养)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如需更换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毕;如要更换笨重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天内更换维修完毕,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将按每次20_元进行处罚。

6.7在质量保证(保养)期内,乙方免费并及时向甲方供应一切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磨损的设备零件。但属人为造成的事故和不正当使用引起的零、部件损坏而需更换零、部件,甲方应支付材料费。

7.货物的验收

7.1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

常规包装,在每件货物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颜料标明箱/件号、毛重、尺码、净重、货物名称、到货地址。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定。由于不

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7.2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或货物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在货物到达华盛寺工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货物产地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在交货前,乙方应核对货物的质量、规格、铭牌、性能、数量等。

7.3.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完毕(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8.不可抗力

如在制作或装运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致使货物不能按时交付,乙方应将已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此后的三天内将事故发生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公证机构开具的证明书航寄或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认可;经书面认可后可免被视为违约。此时,乙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加速货物成交。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设备交付延迟达二个月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即时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银行利息。

a、自然灾害(风暴、水灾、火灾、地震等事故)

b、罢工、战争

c、其它人力不可控制范围之事件

9.索赔

9.1如果乙方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负有责任,甲方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

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已支付的货款退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3)在七天内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地、铭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和)设备来更换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同意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9.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则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10.误期赔偿费

除本合同第8条所列情形及甲方同意延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甲方通知的时间交货和/或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为人民币伍千元,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延误赔偿费的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合同的修改、转让、终止和解除

11.1甲乙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商定变更合同某项内容,并签定书面修改书。甲方在交货期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合同(增加数量、增大容量等除外),不应承担额外费用,但可根据买卖双方协商更改交货期。

11.2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1.3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提出解除或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 合同签约后任何时候发现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格、资质或者是投标文件中有严重虚构信息。

11.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1.5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面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十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照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剩下的货物,甲方可选择:

a.任一部分按照原来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乙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12.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还不能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签约地点:

14.合同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如下:

(1)设备技术规格、型号及分项报价表;

(2)机组技术参数及规格;

(3)机组选型资料及性能曲线;

(4)多联机主要零配件清单;

(5)多联机制造主要采用的规范标准;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精选物业空调清洗申请书五

物业公司关于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提倡开源节源的意识下,加强对空调地有效管理,确保空调的安全运行。

2.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空调使用责任人,对空调的使用进行监督。责任人负责对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处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空调遥控器应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2.2为了做到节能降耗,特作此下规定:

2.2.1空调开启的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其余时间(夜晚、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

2.2.2夏季当室温达到34摄氏度以上方可开启空调,但空调设置温度不能低于26摄氏度。

2.2.3冬季室温低于10摄氏度时方能使用热电器或分体空调;室内温度低于5摄氏度以下方可使用柜式空调,但空调的设置温度不得高于16摄氏度,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一律按公司规定处理。

2.3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禁止在办公室同时使用电热器、空调取暖。

2.4为确保监控室设备能良好的散热,冬季监控室禁止使用空调取暖,只能采用电热器取暖

2.5为确保空调受非正常损坏,除空调过滤网定期清洗外,其他时候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不得让员工朋友和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

2.6、当负责人调离本岗位时,遥控器应进行交接。如有遗失由负责人赔偿。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精选物业空调清洗申请书六

为贯彻勤俭节约、节能减排、安全使用原则,更好地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切实加强办公室用电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现制定集团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科学使用 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2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5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按照办公室内悬挂的温度计所显示的温度值为准)。空调等办公电器设备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各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节假日、双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开启。

二、合理调控 为做到节能降耗,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20℃);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造成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根据温差科学定时。

三、空调运行 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门窗使用空调现象。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实行机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严禁开启无人空调。

四、夏季雷雨天气 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遇上节假日,公司将统一切断电源。

五、实行专人负责制 集团行政管理部物业班负责办公室空调管理,空调开启过程中若出现跳闸及异味等情况时,应立即关上空调并通知集团行政部解决,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会议室空调 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开关与管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使用。

七、未经批准配发 不得私自将电器带入办公室使用(如电风扇、取暖器、电吹风等),如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八、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严禁在空调开启的办公室内吸烟。

九、违规责任

1.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凡发现办公室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和部门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将分别交纳100和50元的违规使用费。

3. 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单位/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

本规定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集团行政人力中行政管理部

20xx年5月23日星期五

精选物业空调清洗申请书七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甲方):

上海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甲方如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安装施工前的设计,则乙方的设计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四、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年限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

五、本合同所订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

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

电话:

4.甲方所提供机组

室外机:

二、工程施工周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施工管理

1.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元。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元。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元。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演工程结束后,应当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风口保修期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1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规范进行。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市或所在区、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选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设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精选物业空调清洗申请书八

为贯彻勤俭节约、节能减排、安全使用原则,更好地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切实加强办公室用电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现制定集团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科学使用 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2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5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按照办公室内悬挂的温度计所显示的温度值为准)。空调等办公电器设备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各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节假日、双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开启。

二、合理调控 为做到节能降耗,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20℃);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造成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根据温差科学定时。

三、空调运行 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门窗使用空调现象。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实行机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严禁开启无人空调。

四、夏季雷雨天气 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遇上节假日,公司将统一切断电源。

五、实行专人负责制 集团行政管理部物业班负责办公室空调管理,空调开启过程中若出现跳闸及异味等情况时,应立即关上空调并通知集团行政部解决,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会议室空调 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开关与管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使用。

七、未经批准配发 不得私自将电器带入办公室使用(如电风扇、取暖器、电吹风等),如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八、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严禁在空调开启的办公室内吸烟。

九、违规责任

1.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凡发现办公室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和部门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将分别交纳100和50元的违规使用费。

3. 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单位/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

本规定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集团行政人力中行政管理部

20xx年5月2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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