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查处申请书告知 确认违法申请书(4篇)

  • 上传日期:2023-01-16 13: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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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违法查处申请书告知一

(一)在聚焦“两个维护”方面。始终坚持对标看齐,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但深查细照,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敏锐性还需加强。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看不到潜在的风险。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还不深。二大局意识有待加强。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时,有时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站在全局发展角度考虑不足,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任务,抓落实的态度不积极、不坚决。三是报喜不报忧的问题依然存在。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汇报工作时,说成绩、说亮点多一些,讲问题、讲缺点则少一些,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还不够。

(二)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能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规范用权。通过xxx、xxx、xxx等违纪违法案件的学习,发现他们漠视法纪、肆意妄为,利用手中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讲效益不守规矩,认真对照查摆,班子在一些方面还需要加强。一是对照高标准、严要求,班子的纪律规矩意识仍显不足,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不自觉地产生了一些麻痹思想。二是民主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足,没有履行好民主参谋、协助决策的作用,在会议上,只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主动,不充分,多数时“没意见”。

(三)在廉洁自律方面。能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但在落细落小、抓常抓长上做的还不够到位。一是对家庭、家风、家教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亲属子女的教育、管理、监督还不够细和严。二是廉政教育引导不够。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止于一般的案件传达、文件通报等形式,缺乏典型带动,未能很好的触及党员干部的思想灵魂。三是公务接待中有时还存在模糊界限,要求把握得还不够严。

(四)在作风建设方面。通过查摆,距离“实”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还不够。结合分管工作和具体任务,投身一线“蹲点”不够。联系帮扶效果不明显,有的走马观花、浮于表面,对分管部门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没有及时有效解决。二是联系服务群众不务实、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和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遇到涉及多方面利益、协调处理难度大的问题时,被动解决的较多、主动化解的较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效果不佳。三是考核机制还不完善。注重材料多一些,一定程度上存在“过度留痕”的形式主义。

(五)在担当作为方面。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但认真对照查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攻坚克难的意识还不强。潜意识里对即期见效的事更加重视,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投入人力财力较大又难以短期见效的事,抓的积极性还不高,有绕着走、推着干心态。二是干事热情不够高。埋头苦干、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弱化,大公无私、为民奉献的意志有所退化,在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方面存在不足。围绕一些既定工作,在谋深谋实、落细落小方面做得还不到位,精准执行、精准调度、精准落实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很好建立起来。三是跟踪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在抓工作落实上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有些工作停留在开会部署上,在落实过程中一些工作跟得不紧、督得不严,钉钉子精神不足,一些部署雷声大、雨点小,落实效果不好。

(六)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能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的批评和纠正分管部门的违规违纪言行,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压力向下传导不到位。虽然以xxx、xxx案件为反面教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正风肃纪、铁腕反腐,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但是从掌握的情况看,少数党组织对党风廉政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系统性、行业性、领域性违法违纪易发多发,群众身边的腐败时有发生,充分反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一线延伸还有差距。二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化倾向,谈业务工作多,谈正风反腐少,到分管部门参加考核,有时候讲个话就走,帮助基层找问题、挖症结、出对策少,在落实“双重责任”上还需要加大力度、抓紧抓实。

通过认真剖析,虽然以上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放松了严格的理论武装。虽然通过集中学习、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抓好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但个人挤出时间学理论、学政策方面下得功夫不够,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xx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具体问题还有欠缺,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依然存在,在真学、真懂、真用、笃行上还需要下大力气。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坚定政治立场、鲜明时代特色、巨大实践价值、科学思想方法领会还不到位,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理论政策、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的不够好。

二是放松了严格的党性修养。认为自己是党的干部,党培养教育多年,信仰是坚定的,渐渐地对一些隐性问题、不良习气缺乏抵制和纠正,没有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要,在党性修养升华上做得不够,提升自我素养的标尺线不高,放松了对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视。对照党员标准,深学细照笃行的要求还不够严格。随着时间的推移,“为官不易”的思想过重,缺少改革创新的勇气,精神状态不够振奋,攻坚克难的举措不够多,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三是放松了严格的纪律规矩。对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纪律是坚决严格执行的,对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也是不折不扣落实的,但对纪律和决策的落实情况缺乏比较硬的督促检查;虽然认真组织学习了《准则》《条例》,但还存在理解不够深、掌握不够牢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立言与立行做得还有差距。纪律审查和抓早抓小的力度不够,尺度把的不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有时还存在“好人主义”,口头批评的多,严肃问责的少。

四是放松了严格的履职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高标准对照总书记对实干担当的要求,面对改革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思想解放不够,存在本领恐慌,有时会看有没有成规惯例可循、有没有现成经验可用,运用创新的思维寻找解决办法做得不够,敢闯敢试的步伐不快。

(一)坚定理想信念,在理论学习上求突破。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掌握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学深悟透、融合贯通,着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二)强化政治建设,在锤炼党性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让严实硬的要求落地生根。锲而不舍改进作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各项规定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持续深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整顿和政治生态环境整治。时刻警惕庸俗腐朽文化对党内政治文化的侵蚀,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个人不断的底蕴和滋养,真正把中国共产党人对信仰的执着、对事业的忠诚、对使命的担当等精气神体现在基层实践中。

(三)树牢宗旨意识,在为民服务上见真章。始终把职工群众利益摆在心头正中,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沉下身子,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虚心听取意见,真正交心谈心,了解职工群众需求。严格落实联系基层制度,坚持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职工群众的诉求,实际解决一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四)坚持率先垂范,在担当作为上出实招。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切实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推卸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抓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公司更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强廉洁自律,在作风建设上再严实。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加强党纪党规的经常性学习,时时处处事事自警自省自律,对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确保执纪知纪守纪。自觉发扬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作风,自觉摒弃“四风”顽疾。努力纠正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从严从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发挥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作用;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让制度成为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

2023年违法查处申请书告知二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中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稿篇2

同学们,这些你了解吗?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党的四中全会决定,从今年起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为大力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教,学校决定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办主题小报,听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就是依宪执政。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宪法规定:从你出生的那一天起,你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国家的兴旺就与你息息相关。宪法还规定:从你满18周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参加各个层面的政治选举,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诈同学的钱物,打架斗殴、上网吧等等。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2023年违法查处申请书告知三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灵魂,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础。一份高质量的提案必须要做到选题准、调研深、情景明、分析透、提议实,真正切中问题的实质、要害和关键。提案必须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减少资料空泛、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实的提案,减少单纯为本部门、本单位要资金要项目的提案。从实际出发,选取那些党政需要、群众期盼、自身所长的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加强与界别群众等方面的沟通协商,切实增强提案针对性和意见提议的可操作性。

精选课题是写好提案的首要环节。选题要选得好、选得准,必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富民强县、赶超进位、构建和谐的目标,贴近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精心提炼。提案主题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意见和提议,促进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礼貌建设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就某一个方面提出提案,一事一议,议深议透。三是紧贴社会,反映民意。

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要求,注意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提出提案。

团体提案是民主党派、团体、界别及政协专门委员会等单位,经过团体选题,深入调查、认真研究,相关专业人士论证取得的成果。各相关方面要拟定课题任务,组织调研视察,落实专人撰写,努力构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提案。

根据有关规定,属于下列情景者不能立案,将作为委员来信或社情民意方式处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问题的;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指名举报的;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资料空洞、没有具体提议的。

2023年违法查处申请书告知四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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