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技能提升实施方案范文(大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5: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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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一种制定和执行任务的方法或步骤,它可以指导我们解决问题和达到目标。我们在面对各种复杂的问题时,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引导我们的行动。为了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法,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有条不紊的方案。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对问题和需求深入了解,并充分调研和分析。方案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优化。

劳动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篇一

(二)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是依照集团公司安排的专项培训,按时组织全矿专业人员培训。二是根据矿井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有针对性地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以新理论、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灵活采用专题研讨、讲座等方式,使专业人员参加培训人数达到100%。三是按照岗位技术需要,制定倾斜政策,对有潜质的青年人才,可以选送到高等院校深造、进修。四是按照专技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学分考核和证书登记制度,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与其职称评聘挂勾,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井下生产一线及井辅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创新安全培训模式,持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大科队及班组长等三级管理人员培训,其内容主要是安全质量体系的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的培训。重点是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队伍管理、事故案例分析和管理技巧等内容。班组长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安全规程、班组建设、班组文化、班组核算、应急处置、紧急避险、管理技巧和班组管理制度、班组现场管理实务(班组及岗位隐患排查防控、危险源辨识防控、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等)。一线职工的培训内容:重点抓好岗位标准流程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学习和应知应会知识。

(四)全面加强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专业(工种)培训重点是生产、安全相关的、技术含量较高的生产岗位和辅助工、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工种的鉴定。参加集团公司以培养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为主的职业技能鉴定提升计划、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根据集团公司下达培训计划,分解落实技术工人培训指标,选派优秀技术工人脱产到技术学院进行强化新知识、新理论和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严格鉴定程序和职业标准,抓好鉴定质量,提高鉴定合格率。结合生产需要,进一步扩大培训工种、范围、人数,立足岗位全员培训的同时,要注重实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自主培训,全年计划完成岗位技能自主培训120人次,争取主要生产单位职工普遍提升一个技能水平档次,达到生产、安全、质量对员工专业技术素质的要求。

(五)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比武活动。积极参加本矿和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技术比武活动,按照矿工会制定的实施计划,组织开展专业工种的大赛活动。组织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开展计算机、写作、演讲、书法等岗位技能比赛;组织生产岗位人员学业务学技能,达到应知应会、熟练操作的要求,员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使员工达到精一岗、会两岗、懂三岗,成为安全生产和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

(六)深化“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等活动。一是开展技术创新课题评选活动。针对本单位的技术难题、节能减排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组织发动广大员工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影响生产效益的系列难题,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二是依托工会组织开展的“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推荐一名集团公司级的“工人先锋号”典型,形成先锋带头作用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节能减排的“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开展人人献计献策活动,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管理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评审出优秀的技术管理创新成果上报集团公司参加评奖,从而激发员工钻研岗位技术的积极性。四是通过“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着力推动员工队伍由操作型向知识型、技能型、学习型转变,五是矿团委要以“青工岗位技校”建设为载体,利用多种手段,培养一批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基本功扎实,复合技能型的青年人才。

(七)开展好“传、帮、带”活动。新老专技人员和新老工人之间签订导师徒合同,建立师带徒激励机制。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明确指导1~2名技术员成才;技师、高级工每年带徒不少于2人,培养的徒弟应分别达到中、高级工基本技能水平。对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高级技师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考核。通过签订师徒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培养出人才的中高级工、技师,按培养人数给予奖励,并作为年度续聘或高聘的依据之一。

(八)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依照《集团公司明星员工和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优秀技术工人和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明星员工”和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每年力争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评选1~2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人中评选2名“金蓝领”。对评选的技术技能人才称号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兑现人才待遇。一是有计划地定期安排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脱产学习、参观考察、举办讲座和技术交流。二是优先推荐参加高一个等级的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考评;三是兑现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津贴。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队技术工人、明星员工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以鼓励他们继续发挥革新创造作用。

(九)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集团职工培训中心为依托,以本矿职工培训校舍为基础,广泛开展各层级、各类别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健康体魄素质等的培训。不断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大学和信息化技术的资源优势,与集团培训中心协调,搞好网站建设,开发培训项目,增强服务功能,把信息化教育的辐射面逐步延伸到区队、班组和家庭,形成方便快捷、内容丰富、文明上网、适应自学的先进教育培训手段。完善培训组织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安排各层级、各类别人员的培训费用比例,确保80%以上的职教经费用于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活动。

劳动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篇二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劳动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篇三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劳动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篇四

以企业培训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指导企业制定培训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培尽培。20xx年全县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达4000人次以上。其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达到2000人次以上。

劳动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篇五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劳动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巩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成果,服务全县各类企业需求,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复工复产活力,促进企业职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一区三城”建设中发挥技能人才保障作用。

劳动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篇七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围绕县“一区三城”建设和五大产业发展,广泛开展新型学徒制、技能提升、技术竟赛等培训项目,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素质,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把职工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按照当地企业职工比重系数进行培训任务分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全力做好保障。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培训申报程序“严监管、简手续、强管理”,严把培训对象身份、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个关口,保证培训质量。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共享机制,对职工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在内部可查验的信息,简化申报程序和材料,为企业和培训机构减负。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深入企业、培训机构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题宣讲。借助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12333等平台,采取挂条幅、发传单、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形式,向企业与职工及时发布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信息,宣传、解读技能培训政策,帮助有需求的企业、培训机构和职工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不断提高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数量和质量。

劳动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为确保农民工培训计划与“百万工程”有机结合,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

加强政策配套,抓紧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工作规程》、《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培训质量监控和考核办法》、《农民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办法。加快开发使用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各地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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