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实用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5:5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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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一
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殡葬管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殡葬管理。
(一)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长期系统地开展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转变传统观念,自觉地移风易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应尽快修改完善“殡葬管理办法”或“规定”,明确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等内容,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三)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殡葬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一是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二是对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适当补助丧葬费。
(四)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尽快充实殡仪服务中心人员,二是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支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各单位、部门在殡葬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服务水平。殡葬经营服务的好坏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基本保证。一是要核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二是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二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20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0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沿街店面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严禁经营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严禁“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店面房内不要住宿,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三
(一)思想认识不足。
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干部管理监督缺乏正确的认识,是影响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干部选拔工作较为重视,但对干部任职后的管理监督不够积极主动,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如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问题。对监督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心存顾虑,瞻前顾后,担心加强监督会带来种种不利后果。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存在认识方面的问题,认为监督是找岔子、捅娄子,有损于领导威信和单位形象,也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监督采取抵制的态度。
(二)制度效应缺位。
一是制度缺失问题仍然存在,虽然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现有政策制度聚焦干部工作圈多,关注社交圈、家庭圈、生活圈的情况少,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专门的制度。此外,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虽纳入监管范围,但缺少专门的配套制度进行规范。
二是制度的操作性有待提高,根据现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报而不全为漏报、有而不报为瞒报,漏报行为情节较重才给予诫勉以上处理。而定瞒报行为的,不论情节轻重处理起点就是诫”。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而不报”多数是因为年久遗忘的情况,并非是故意隐瞒,因此简单按照“有而不报即瞒报”的标准处理,容易“误伤”干部。
三是制度执行上刚性不足。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如果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或先实施后报告、请示一套实施一套问题,给制度落实留下了隐患。同时,发现少数单位明知有相关制度规范,但却以打“擦边球”“走偏锋”的形式违规操作。
(三)监督力度不够。
一是监督力量薄弱。市直单位均未设专职人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对重点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做到及时全面覆盖。
二是手段相对单一。组织部门开展调查时,大多采取谈话了解、记录取证等,与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的留置调查等具有威慑力、强制性的调查手段相比,相对单一且“力道”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管理效果。
三是监督深度不够。由于人员力量、监督手段等制约,监督工作往往只能发现工作中的“显性”的违规问题,而难以发现那些“表面走程序、背后有名堂”等深层次问题。同时,对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监督局限于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导致监督效果不够彰显。
四是查处力度不大。由于一些地方、部门的本位保护主义、好人主义的思想作祟,对违规行为大多采用提醒、警示、纠正的做法,且责任追究有时标准不一,松严不定,使监督约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约束力和公信力。同时,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存在先离任后审计、审改脱节等问题,导致一些问题责任追究、审计整改难以到位。
四是监督合力不强。
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工作上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虽然各地都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是承担干部监督职责的机关和部门都有各自的监督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途径,信息交流还只是停留在一般性的信息汇总,缺少详实的情况分析,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一些干部监督成员单位联动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监督信息没有及时报送,直接影响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四
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下旬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生态陵园、**街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和古木镇公益性公墓进行实地查看和了解,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自殡葬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文山市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文政发〔**〕78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惠民为目标,切实健全政策措施,依法依规、文明高效服务,改革各项工作得到有序稳步推进。
(一)建设成效。**生态陵园殡仪馆项目正在实施场地平整。公益性公墓已完成墓穴建设3000个,墓区绿化完成80%。1号路、5号路完成沥青层铺设。经营性公墓现已完成入口广场建设、入场道路建设、建成墓穴2500个及墓区绿化。古木和**街的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好部分墓穴,具备安葬条件。马塘、德厚、柳井3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年内可动工建设。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通过积极宣传“麻栗坡模式”,大部份群众反响热烈,已有22个自然村确定公墓选址。
(二)改革成效。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年7月1日起启动殡葬改革至目前,共有26个城市社区、26个村委会划定为火葬区,火葬区内严格执行遗体火化入公墓安葬,除国家公职人员外,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实行火葬区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补助。推行火葬区的一般群众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在上述补助基础上增加补助500元。至目前,共兑现惠民奖励补助343126元。另外,**年市人民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中明确自**年1月1日起,实行城乡居民火化入公益性公墓安葬免除骨灰盒、墓穴、墓碑等费用。努力提升火化率和入公墓安葬率。为提升火葬区内的火化率,防止偷埋偷葬现象,今年6月,从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选派12名工作人员到三个城区街道,协助街道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反复召开群众大会积极宣传殡葬政策,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偷埋偷葬线索举报。在防止偷埋偷葬的同时积极到丧属家中耐心细致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全天候24小时为丧属提供帮助,全过程贴心服务和跟踪处置,避免了丧属在处置过程中情绪反复,确保了遗体火化后顺利进入公墓安葬,树立了文山市在殡葬改革过程中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良好形象。通过努力,目前火葬区内火化率达到84%。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封建迷信思想和传统丧葬习俗根深蒂固。随着火葬区划定逐渐延伸到乡镇和农村,殡葬改革工作难度越发增大,部分群众受封建迷信思想和“薄养厚葬、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习俗影响,思想观念落后,短期内难以接受和支持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
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进力度不大。市殡仪馆、市公益性公墓及13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均存在资金缺口较大问题。
(三)执法面广,执法难度较大。殡葬改革政策性强,覆盖面广,涉及千家万户,但目前已划定的火葬区仍有偷葬现象,在依法执行逝者入公墓安葬的工作中,有的群众对殡葬工作仍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故意寻衅滋事。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追踪违法案例。倡导社区公祭、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使依法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让文明良俗蔚然成风。
(二)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办理殡仪馆建设的相关手续,协调加快推进殡仪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补助,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快乡(镇)和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形成全市一盘棋,力促文山市整个殡葬改革工作整体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组织殡葬执法人员认真加强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做好殡葬执法工作,加大对丧葬服务行业管理执法力度,注重对殡葬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整治丧葬品市场,严肃查处乱埋乱葬等违法行为,同时,督促物价部门科学合理制定遗体接送、暂存、火化、经营性公墓收费价格,并加强殡葬价格监管,从严查处违规收费和炒卖经营性墓穴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组织调查考察组,深入到相关部门和全区七个街道乡镇,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区殡葬改革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我区自**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殡葬改革工作,出台了《**县推行遗体火化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殡仪活动整治的通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殡葬改革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殡葬改革工作的运行和管理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撑。同时,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为保证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立足海岛区情地况,积极推进殡仪服务中心建设,科学规划公墓管理布局。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区殡葬服务条件,规范群众丧事行为。同时,加大公墓生态化改造和绿化提升工程,有效改变了部分公墓环境脏、乱、差现象。
(三)殡葬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规范殡葬行为,提高殡葬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殡仪活动“八不准”等规定,做好“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处罚”等全过程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为丧户提供手续办理“一条龙”等服务。积极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在全市范围率先推行火化区域内所有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政府买单等措施,切实解决了我区异地火化等难题,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仍然需要提高。一是个别街道乡镇和村居干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有的部门认为殡改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受传统丧葬陋习困扰,跟风厚葬现象依然存在。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尤其是灵昆街道、大门镇、鹿西乡、三盘社区等地大操大办的陋习仍然没有得到改变。
(二)公墓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滞后。虽然区政府加大了对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于我区地形限制,可作为公墓建设的土地资源匮乏,公墓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与现实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因政策处理和要素制约等影响,区殡仪服务中心和大门中心陵园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二是后寮生态陵园的建设经费、经营方向、经营范围、定价模式等问题尚未明确政策标准,个别街道乡镇墓穴存量匮乏,急需明确政策规划。三是部分建设较早的公墓由于历史原因管理不当存在脏、乱、差,部分新建公墓存在乱抬价现象,群众意见较大。四是大门大桥通车后“四边三化”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公墓生态化改造后导致部分群众找不到墓穴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私墓翻新和迁移难题依然存在。
(三)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殡葬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偏少,执法力量比较薄弱;
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
部分村居民政协管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有限。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执法信心不足,手段不多,有畏难情绪,导致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不够到位,整治力度不大。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殡葬改革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殡葬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各类殡葬违规行为,要组织公安、民政、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二)深入宣传,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一是利用大门实施火葬的契机,根据我区殡仪活动现状,修订殡仪活动“八不准”等规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常态,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宣传。二是要加强对宗教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违反殡葬规定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要督促党员干部、机关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做好表率,并强化督查考核。三是将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依法依规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四是引导鼓励群众实施生态葬法,大力提倡推广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奠倡议活动。
(三)加大投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设施的需求。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处理力度,加快区殡仪服务中心和大门中心陵园等设施建设进度,使其尽快发挥殡葬服务作用。二是科学制定和完善全区墓地建设规划和经营机制,尽快明确后寮生态陵园有关政策方向,解决个别街道乡镇即将无墓穴可用的燃眉之急。三是强化对墓穴设计销售、墓地选址建设和后续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把好公墓建设的入口关,力求使公墓建设朝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四是对管理、改造不当的公墓要加大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置力度,对私墓迁移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平稳有序推进墓地整治工作。
(四)培育队伍,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抓好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统一规范的执法措施,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二是适当增加殡葬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保障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全面履职,强化对村居民政协管员督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帮助解决殡葬管理力量薄弱等实际问题,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我局根据国家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满足需要”的原则,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就调研报告如下:
一、**县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北部偏西、**市西南120公里处,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全县辖13个乡、9个镇、1个国有农场,214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土地面积5088平方公里,总人口31万,其中县域区内现有常住人口10万余人,暂住人口8万人,加上流动人口,居住在县城的人口接近20万多人。
二、丧葬现状。
我县目前丧葬主要形式为土葬。由于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俗十分盛行,群众中广泛存在着“重殓厚葬”的旧思想,人死后“做道场”、“选风水”、烧纸火、扬幡送殡、宴请宾客等现象,坟墓也越建越豪华,规模越来越大,出现了死人与活人争地盘的现象。根据测算,县城常住人口18万人,正常年死亡率为4.2‰,也就是说10万人口年死亡数在756人,如每个墓葬占地0.15亩,那么756人墓葬占地达113亩。这样坟墓用地无疑是吞噬耕地的一个隐形杀手。随着我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如果这种占有耕地的现象得不到有效地遏制,“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将更加严重!
三、殡葬改革中存在主要的问题。
1、丧事大操大办问题突出。
二是费用上,购买老衣、棺材,请挖坟、吹唱队、厨师、理事和出殡车队等,费用少则1—2万元,多则7—8万元。三是花圈帐子数量越来越多。送的花圈有鲜花圈、纸花圈,少则20多个,多则几百个,摆放在墓地,对环境也是一种极大的污染。四是出殡送葬队伍越来越庞大。县城送葬队伍穿街走巷,吹奏音乐,燃放烟花爆竹,分发路纸钱,这种行为,既污染环境又影响市容市貌,扰乱了交通秩序和居民生活秩序。
2、城区搭棚奠吊危害严重。
由于我县暂时没有殡仪馆,城区居民去世后,吊唁堂搭建在居民区甚至街道上,影响市容市貌、城市环境。在操办的几天几夜中,哀乐声、鞭炮声、嘈杂声震耳欲聋,弄得周围居民寝食不安。出殡时,送葬队伍浩浩荡荡,招摇过市,沿街吹奏哀乐及抛撒纸钱冥币,所到之处硝烟弥漫,鞭炮满地,堵塞交通,一片狼藉。
3、坟墓硬化越来越严重。
有的丧户为了显示自己家庭势力,建豪华的坟墓,对坟墓装饰格外的讲究,有的用水泥浇注硬化,有的用石头垒砌,有的用石板铺,县城周边山场和过境公路沿线尤为突出,这与生态建设格格不入。
4、乱埋乱葬现象严重。
每逢清明节等大型节日时,缅怀先人,悼念逝者,开展祭祀活动的人十分多,人流、车流量增加,存在的隐患问题比较多。一是存在交通隐患。二是由于我县风俗习惯是上坟烧纸,将纸散沙在坟墓周围,环境污染严重,而且烧纸时,稍有不慎,还会带来火灾。
四、建议。
葬法改革和葬礼改革是殡葬改革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葬法改革就是推行火葬,改革土葬;
葬礼改革就是要革除丧葬中的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推行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和核心。为了保护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多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我们建议:
1、各级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殡葬改革的好处,更新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提高人们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倡导人们厚养薄葬,树立一种社会新风。
2、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殡葬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殡葬管理与改革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领导与协调,进一步明确民政、公安、城管、国土、林业、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土葬、乱埋乱葬等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力度,从源头抓起,取缔棺木制造点和销售点。规范丧葬用品服务单位,对丧葬用品商店要严格审查,对未领营业执照商店和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取缔,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同时,县政府要把殡葬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建立殡葬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从而强化各级政府推进殡葬改革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用于补助城乡困难群众火化等费用;
三是用于全免无财产且分散居住的孤寡老人死后接运、火化等费用;
四是用于补助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
五是用于激励殡葬改革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奖励。
4、强化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精神,要把殡葬改革有利于破除丧葬陋习(移风易俗)、节约土地资源、美化生态环境、倡导健康文明新风的目的意义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深讲透,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逐步转变人们的殡葬观念,引导广大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接受厚养薄葬的理念,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要把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列入当前正在推进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当中,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切实加快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步伐,破解制约农村殡葬改革发展的难题,为强力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6、要规范殡葬服务与收费行为。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殡葬服务单位的经营活动,引导其树立“丧户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为丧户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同时,要联合物价部门规范其殡葬收费行为,监督殡葬服务单位落实困难群众、“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火化等费用的减免政策,加大违规服务与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规范殡葬服务单位的服务与收费行为,促进殡葬改革持续健康有序开展。
7、加强殡葬人才的培养、管理。建立专业化的服务,低廉的消费是引导人们自觉火葬的前提。
8、建议成立**县殡葬执法大队,规范和管理殡葬市场。对一些乱埋乱葬、严重影响公共设施安全、破坏了环境的墓地,应该强制迁移,对扰乱殡葬市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大操大办丧事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花圈店、寿衣店、棺材店、碑刻搭灵相日等殡葬用品及殡葬服务行为,逐步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
近期,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民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下简称殡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问卷调查和填写统计报表等方法进行。9月27日至10月15日,调研组对***等4个县8个乡镇的殡改工作进行抽样调查,共召开座谈会12次,座谈群众200余人,填写调查问卷179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国殡改工作的历史沿革。
新中国的殡改工作从1956年开始,基本上经历三个时期:
(一)倡导时期。
1956年,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等一批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议“人死后不装棺土葬,实行火葬”,拉开了全国殡改的帷幕。国家根据推行火葬的需要,大力兴办火葬场,至1966年,全国共建立火葬场87个。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又改造吸收旧行业的一部分人为火葬场职工,建立殡葬服务职工队伍,对殡葬事宜实行统一管理。
(二)超常发展时期。
从1966年到1976年,“殡仪馆(火葬场)建设得到超常规发展,数量增加很快,但也带来了建设质量不高,改革超前的问题。
(三)依法管理时期。
1978年开始,殡葬管理工作开始进入法制管理轨道,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殡葬管理工作的政策。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法规。1986年以后,国家在推行火葬、土葬改革、消除丧葬中的迷信活动、殡葬用品生产管理、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规范性法规、文件,为推动殡葬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25号令)颁布实施,标志着殡葬管理工作走上了新的发展轨道。
(一)起步阶段。
我市殡改工作始于1986年,首先在新野县试点,历经14年的探索,2000年在全市全面启动。目前,除西峡县外,其它县市区全部实行火化。
新野县是全省第一个火化县,1986年省民政厅在新野县召开全省殡葬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新野县在全省率先推行火化、火化率达到百分之百的经验,在全省启动了火葬改革工作。
1999年《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市殡改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1999年11月,全省殡改工作会议后,市四大家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殡改工作,并成立了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为正副组长,民政、公安、土地、监察、工商等19个委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阳市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推进阶段。
邓州、唐河、新野、镇平、南召5县原建殡仪馆要如期完善配套任务;
方城、社旗、内乡、淅川、桐柏、西峡6个新建殡仪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满足火化量不断增加的需要。2000年—**年,市委、市政府连续9年将殡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市区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村委。县乡两级都成立了殡葬管理机构,村委会以红白理事会为依托设立了专职殡葬信息员。**年以后,市政府取消了目标管理。
目前,全市设有殡葬管理专职执法机构13个。其中,市级殡葬管理处1个,县级殡葬管理所11个,县级殡葬管理办公室1个(社旗县,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发展阶段。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不懈开展殡改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比较集中、社会影响面较大的特点,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专题宣传。3年来,全市共召开大小殡改宣传动员会议45次,初步形成浓厚的殡改舆论氛围,多数群众对推进殡改由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支持到积极参与,把殡葬改革工作推向高潮。绝大多数县市把殡仪服务设施建设作为殡葬管理的主要任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至目前,全市共建殡仪馆(包括火葬厂)12个,经营性公墓15家,村级公益性公墓1294个。
2000年—2003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推行火葬、提高火化率做为殡葬管理的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火化率不断提高。2004年—**年艰难维持,**年以后同全省、全国一样火化率不断下滑。**年全市共火化遗体43041具,火化率66.9%,比2000年火化率提高39.7百分点,同全省火化率持平(2000年至**年火化情况见附表)。
2005年6月,市委、市政府在邓州市召开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重点解决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和以罚款代替火化问题。
查处非法村级公益性公墓3处;
规范医院太平间2处。
**年以后,部分县市区检察院对乡镇殡葬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殡葬违规行为。**年至**年初,根据主管市长指示,市政府督查室对工作落后的宛城、卧龙、西峡、淅川4县区进行专题督查,但收效甚微。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还比较多。当前,殡葬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来自群众层面上的问题。
1、部分群众对火葬政策不能完全接受。调研中发现,部分干部群众对火化政策接受较难,意见多,怨言多,不满情绪较严重。
2、骨灰装棺土葬现象比较普遍。在179份调查问卷调查中,有69.3%的调查对象认为存在装棺土葬的现象,就连新野县的绝大部分尸体火化后也是装棺土葬,这既增加了群众负担,又没有达到节约耕地的目的,违背了殡葬改革的初衷,也引起群众的不满。据不完全统计,**年以来,我市装棺土葬数达31011人,占火葬总数的45.1%。
3、群众对强制起尸火化手段不理解。还有一些群众反映在强制起尸过程中,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侮辱了尸体,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对当前的强制火葬政策群众不理解,甚至持反对态度,造成一定程度的暴力冲突。
4、群众采取多种办法对抗火化政策。大部分群众在亲人亡故后,宁愿多掏钱给基层政府、村委会后,买个土葬权,也不想火化。个别群众掏不起钱,则选择偷埋。
(二)来自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层面上的问题。
1、殡葬工作推动不力。部分基层政府在推行殡葬工作上,缺乏积极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
2、一些基层政府借殡葬管理乱罚款、乱收押金。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和个人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抓住群众宁可交钱,也不愿火化的心理,借殡葬管理之名违规收取罚款、押金、保证金,以代替火化,把殡葬执法变成增加创收的手段,既影响了干部形象,又挫伤了广大群众的感情。从历年来农民负担检查和这次调研情况来看,镇平、唐河、社旗、邓州、方城、南召等县市比较严重。镇平县委、县政府**年下发文件(镇文[**]19号),违规出台殡改罚款规定。**年,唐河县古城乡、毕店镇、郭滩镇、龙潭镇等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县殡改办,以土葬自纠保证金、火化保证金、殡葬违法案件处理执行费等名义违法向群众罚款收费。
3、一些基层干部对殡葬改革有畏难情绪。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殡葬改革工作不是干好事的,如果手段强硬,容易得罪人,不好面对经常见面的群众和乡里乡亲。
(三)来自殡葬主管部门层面上的问题。
1、为了保障殡葬管理机构经费和专职干部工资待遇,个别存在有违规乱收费现象。社旗、方城、唐河、邓州4个县市的殡葬管理机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分乡镇的殡葬管理机构由乡镇聘用临时人员组成,工作经费,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另有一些县市区殡葬管理机构虽然属于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但其编制却被县级民政部门占用,使殡葬管理机构有名无实,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个别存在有违规乱收费现象。社旗县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殡葬执法机构一个,编制20人,实有人数38人,配备执法车辆7台,年收取罚款、火化执行费140余万元。**年,方城县民政局殡改执法队收取违规土葬案执行费4万余元。
2、殡葬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地方只强调火化率的提高,把工作重点放在强迫群众实行火化、查处偷埋案件上,而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明显不足。目前,绝大多数乡镇没有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在新农村建设中,根本就没有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殡葬改革的推进。
一些殡仪服务单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收费项目透明度不高,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这些都不利于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方城县殡仪馆存在强制销售骨灰盒等问题。
(四)从社会影响层面上看。
卧龙区火化农村人口105具,火化率仅为2%。
2、殡葬改革产生新的腐败源头和社会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不法商贩趁殡改管理没有步入正轨、收费没有统一标准之际,利用出售高价墓穴、租用医院太平间、贩卖骨灰盒、棺材及其它丧葬用品,逐步形成产业群或产业链,大赚暴利,抬高了老百姓的殡葬消费支出。镇平县一些地方出现专业埋尸队,收取一定费用后,利用半机械化工具帮助丧户半夜偷埋尸体,一些党员干部和黑恶势力也掺和其中,产生新的腐败源头和社会丑恶现象。
3、公共政策失灵,政府的威信受影响。在调研中,基层群众向我们反映: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规定得够详细,但是没有真正在管,真正去抓,殡改措施成一纸空文。群众说,政府部门对计生抓得紧,因为关系到各级干部的“官帽子”,而殡葬工作与“官帽子”还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很多时候政府说话不算数。
4、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破坏。据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测算,目前,我市每年土葬超过40000人,减去坟墓自然消失因素,年被土葬吞噬的山地至少1000亩,有的地方因建坟墓毁坏了林木、植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5、败坏社会风气。群众相互攀比办丧事风在一些农村地区比较严重。一些地方的群众为了表明对亲人的孝敬,不惜借款大办操办丧事,为此背上沉重的债务。另外,在调研中发现,现在出大殡的对象主要是有钱、有势、有权的人,这些人真正的目的并不在于祭奠死者,而在于显示自己的社会实力。由此,助长了攀比、奢靡等不正之风。
五、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目前的殡葬改革工作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阻力,这既有来自政策层面的因素,也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还有当地领导和民政部门的重视努力程度等原因。
有的人信奉“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有的人信仰“风水地气”、“命理学说”,选个合适位置埋葬后,能荫福后代。由于这些传统观念在群众中广泛存在,目前又无法作出科学合理的、都能接受的解释,因此,传统观念在短时间内不会很快被破除,人们在感情上对火葬还不愿接受。比如在现实中,偷埋乱葬一旦被发现或举报,丧主就会到处托熟人说情,有的还主动提出向殡葬管理部门交一定的罚款,以确保亡故长辈不被起尸火化,实现自己的孝心。
(二)有关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殡改工作已实行了几十年,至今我国尚无一部《殡葬法》,目前执行的仍是国务院1997年颁布《殡葬管理条例》。殡葬事务涉及多个行业、多个环节,现行法规缺乏明确的规范界定,对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如违法土葬如何执行?个体和民间从事遗体收殓、殡仪等服务项目如何规范?对非法从事遗体冷冻、冷藏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业者如何取缔等都无法可依。
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也很少涉及殡葬改革的内容;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缺乏破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的内容。
运动过,影无踪;
平时跟踪,空对空”。
全市有42台运尸车辆,总投资366.09万元,财政拨款仅占11%;
18台火化炉,总投资473.4万元,财政无任何投入,资金主要靠当地民政部门筹措。新野、邓州、南召、镇平等县市的殡仪馆建设年代久远,长期缺乏维缮,致使建筑用房老化陈旧,破损比较严重,基本处于维持使用状态。同时,由于缺乏资金投入,设备老化不能更新,排放物超标,严重污染了殡仪馆周边的人居环境。
三是这几年许多港台甚至国外华人回乡寻根、问祖、探亲和一年一度的炎黄祭祖大典、国家法定的清明节放假,无疑使祭祖上坟文化再度兴起,成为一种潮流,这些因素都影响了殡葬改革的进一步开展。
(七)推行殡葬改革的任务艰巨。按照现行的殡葬法规要求,硬性任务主要有强制尸体火化、禁止装棺土葬、迁移或平整违规坟墓、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和搭设灵棚等4项,其中每一项任务对政府来说都是一件大事,都是向千年旧习挑战的一场社会变革,是人们意识形态的一次重大转变,其难度可想而知。这么大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单靠民政部门在短期内管好难以实现。殡葬改革20多年来,就是只抓了其中一项——强制推行尸体火化政策,其余的都没有作为重点,基本没有触及。
(八)殡葬管理内部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社旗、方城、唐河、邓州等县市未能很好解决殡葬执法机构(殡葬管理所)和执法人员的编制和经费问题,这些地方殡葬执法机构是自收自支性质,客观要求他们自筹执法资金,因而“以罚代化”就成了自筹资金的主要手段,客观上助推了“以罚代化”现象的滋生。近几年,随着各级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整治的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民政执法负责人受到处理,如内乡殡葬执法队长被判刑,社旗执法队长被党内警告。但由于根本性问题得不到解决,殡葬执法受到了严重制约,工作陷入僵局。另外,乡镇工作经费明显不足,部分乡镇便将“以罚代化”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缴钱后埋的不上报,不缴钱偷埋的举报到民政部门起尸火化。
(九)工作无手段,殡葬执法难。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不火化的,民政部门的手段就是起尸火化,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生硬(如强行掘开坟墓,起出尸体直接浇油烧尸)、态度粗暴,容易与群众发生冲突。而执法人员经常受到辱骂、威胁、恐吓,甚至围攻和殴打,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与对策。
殡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在殡葬改革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充分认识殡葬改革面临的严竣形势,采取有效措施,把我市殡葬改革逐步推向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任何政策都不能与法律相冲突,任何行政行为都要法律的授权或许可。目前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是国务院1997年出台的,可操作性差,与《宪法》第四条有一定的冲突。新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修订后,会处理目前存在的缺陷,增强可操作性和保障性措施,更有利于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实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要搞一刀切,搞短期行为,应稳步推进。首先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重新划定火化区,政府应采取奖励、补贴、政策引导的手段推进殡葬改革,不能一味地采取强制手段。
尊重人的文化传统,也要为他们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人际环境,不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
四是坚持生态丧葬的原则。人来自于自然,必然要回归自然,目前的火化尸体和公墓建设,据有关专家研究,既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加重了人的负担,不能称之为生态丧葬。如何研究新的丧葬形式,能保护自然环境、节约耕地,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循环发展,是当前殡葬改革的关键。
(一)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多元化丧葬形式。
1、建立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有利于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管理,不仅保护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也能减轻“二次入棺”土葬现象。建议借鉴郑州市加强农村殡葬设施建设的做法,由市、县、乡三级财政拨出专款,扶持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市县政府制订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资金奖励政策,每建成一个公益性墓地奖励1-2万元,激励乡村早建公益性墓地,提高入葬率,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普及村级公益性公墓。
同时也使光秃秃的山坡变成片片绿林。让亲人的骨灰滋润树木长大,“化作春泥来护林”这种安葬形式很有超前意识,对绿树成长有好处,对社会也有益。
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4、壁葬。壁葬,就是以墙代墓,在一堵墙上设立层叠的小格子,将骨灰盒封存于墙格中,用花岗岩封面,上面刻上碑文,一堵墙能容纳上千个骨灰盒,非常节约土地资源。这种新型的丧葬方式适合在那些缺少耕地且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使用。
也契合了国家大力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精神。
(二)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推行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殡葬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对社会的发展进步产生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殡葬改革要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并把该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从民政、公安、规划、土地、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乡村为重、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要重视殡葬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各级殡葬执法队伍,解决好其全供事业编制和人员经费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殡葬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民生问题应包含人的生老病死问题。目前,各级政府对公民的生、老、病都给予经济补助,唯独对“死”没有补助。殡葬改革既然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应该在殡葬基础设施、队伍建设上资金上给予扶持,更重要的是对亡故公民施行火化补助。一是搞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所需资金应当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二是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三是设立殡葬改革专项资金,建立殡葬改革经费保障机制。殡仪馆改建(包括火化设备的购置、更换、维修)、基本殡葬费用(运尸、冷藏、火化)应由政府埋单,减少群众殡葬支出,走政府投入、民政管理、群众受益的路子。目前,我省的永城、新郑、栾川等13个县市已经对群众免收遗体火化、接运等殡葬基本费用,由当地政府埋单,很受群众欢迎。
(四)加大执法执纪力度,严查以罚款代替火化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开展全市殡改工作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违规设置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和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对镇平、邓州、社旗、唐河“以罚代化”比较严重的县市区,要集中时间进行综合治理。作为自律的一项内容,凡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在处理亲属丧葬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丧葬习俗改革,逐步形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尚。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和必要的管理措施,更重要的是创造一种群众能接受、蕴含传统“孝道”等积极文化、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有效解决殡葬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群众接受这种新的殡葬方式,并逐步向生态葬的方向发展。当前,要切实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红白事理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活动的指导,引导群众在殡葬改革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推动殡葬管理社会化,促进殡葬改革在基层的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常委会牵头,组成调研组,分5路到19个乡镇和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火葬场、道教协会等单位调研。调研中,调研组分别听取了19个乡镇和有关单位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安葬的情况,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走访了部分村、组干部和群众。调研范围较为广泛。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从2004年4月开始运行以来,先是在县城建设殡仪馆集中治丧,然后成立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火葬场、天圆山公墓三位一体),由民政局统一管理。为了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行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制度的通告》、《正安县殡葬管理办法》、《正安县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正安县火化区域规划方案》、《正安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关于禁止私自买卖坟地、建造“活人墓”的通告》、《关于对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优惠减免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殡葬管理工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对重点优抚、农村五保、孤儿、“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实行了殡葬服务收费部分减免政策。
1、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大大增强公民对殡葬工作的认识。一是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发放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指南读本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殡葬改革政策、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深入基层,采取各种形式面对面对群众宣传讲解殡葬政策,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工作的认识。
专用运尸车15辆,冰库泠柜3台,冰棺8台;
天圆山公墓占地面积196亩,其中,火化场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总投资1100万元,现有拣灰炉3台,骨灰寄存橱290格,已安葬墓穴623穴。
3、殡葬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我县自2006年推行遗体火化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殡葬管理服务部门艰苦工作,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县19个乡镇661个村民组近26.38万人划为火化区,遗体火化6651具,火化率100%。火化区范围内计划147个村建公益性公墓,已建公益性公墓102个(不含天圆山公墓),公益性公墓中基本改变了骨灰装棺入葬留大坟头的现象。
4、道教协会在全县的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道教协会从**年成立以来主动配合乡镇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及法规,积极做好丧家的工作,经过全县道士从业人员的努力和务实的工作,我县农村治丧混乱和抗尸不火化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近年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坚持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化、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经过全县上下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严禁土葬遗体、骨灰入棺土葬;
建有公墓的地方,骨灰应葬于公墓;
未建公墓的地方可将骨灰寄存于骨灰堂。树葬、抛撒、深埋不留标志等多种方式处理骨灰”。而我县在火化区内,火化遗体已被群众接受,但是火化后入公墓率低,乱埋乱葬、装棺入葬埋大坟头现象突出。部分乡镇由于政策法规宣不到位,工作中只注重火化区域死亡遗体的火化,火化后安葬把关不严,加之群众受传统的丧葬习俗影响,安葬时基层由于跟踪督促不到位,而导致乱埋乱葬,其结果造成既没有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土地资源,又加重了丧家经济负担。
2、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不足,规划不合理。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投入46万元,在全县92个村建设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平均每个公墓5000元。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公墓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全,部分村仅圈定了一个区域,走走过场,没有进行实质性修建。加之一些村公墓的选址不合理,又不方便老百姓,造成火化后公墓入葬率低。即使火化后进入了公墓,由于后续管理跟不上,丧家也不愿意将骨灰在公墓入葬。
格林镇的朝阳村,公路以上都纳入火化区,而公路以下离303省道较近的未纳入火化区;
和溪镇大坎村青河组,s207省道通车后仍未列入火化区域;
四是个别乡镇,一到冬季大雪封山的冰冻时节道路封堵,人行走都成困难,无法将遗体运往火化场火化。
4、群众反映遗体火化过程中负担过重。遗体接运费、火化费、租车费、往返途中的生活费等,近2000元,大部分农村家庭难以承受。村组干部要做好丧家思想工作,就要增加感情投入,都要吊唁送礼金。有的乡镇还要从民政上补贴部分现金和粮食,丧家才将遗体送去火化。民政的各种补贴等于不是政府埋单的埋单。
5、管理职能分散,综合执法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殡葬工作涉及民政、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众多部门和乡镇,政出多门,管理职能分散。各职能部门对殡葬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既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违反殡葬改革行为进行纠正、处罚,难以形成综合执法,这是遗体火化后装棺入葬、留大坟头的原因之一。
6、殡葬管理体制不顺,服务质量不高。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大队)是全额拔款参公事业单位,属于民政局下设的正股级单位(县编委核定财政拔款事业编制8人,在岗6人,1人占编在局工作)。公墓、火葬场、殡仪馆由民政局行文设置为“正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性质属于企业,人员组合是由主任聘用。管理体制上,殡仪馆、火化场公墓均应由县殡葬管理所实施“三位一体”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但实际情况是殡葬管理所与殡葬服务中心各管各的业务,各管各的人员,工作形不成合力,服务质量不高。
7、殡仪馆场所小,通往火化场道路狭窄。随着县城的扩容,人口的增加,一旦遇到多家办丧事,吊唁人员多,场地就十分拥挤,车辆乱停乱放,有时灵车送尸都难以通行。天圆山公墓道路堵车严重,每逢春节、清明节上香往来车辆一堵就是几个小时,社会反映较为强烈。
8、对道士从业行为管理不到位。个别乡镇的道士从业人员不自觉维护全县殡葬工作的大局,不接受乡镇社会事务办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有的道士诱导丧家做3~7天道场借机敛财,还将骨灰装棺,在棺内摆上几件衣服,把骨灰撒在棺内的衣物上,然后孝子破手指头滴血用朱砂白酒点在骨灰上,说什么血脉相通,再盖棺入葬等现象,严重违反了正安县殡葬管理办法。
9、七周岁以下儿童死亡是否火化,没有明确的规定,乡镇在执行遗体火化时十分为难。
殡葬改革的目的是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传统的丧葬陋俗,保护环境,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如果火化骨灰在装棺入葬、留大坟头,不但不节约土地,不节省财物,反而增加干部群众的负担,则必然会引起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不满,形成一定阻力。通过殡葬改革工作的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殡葬改革工作的浓厚氛围。县、乡镇、村(居)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二是对违反殡葬工作的各种事件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别是对个别修建“活人墓”、带棺入葬、留大坟头占耕地的,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未列入殡仪馆集中治丧的城郊结合部,随着县城改造扩容应纳入殡仪馆集中治丧。
4、采取多种方式安置骨灰,杜绝骨灰装棺土葬、留坟头。在规划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同时,加快乡镇所在地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步伐,村、组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暂时未纳入火化区域规划的,应将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也可根据群众居住地域、风俗等情况集中规划墓地,解决乱埋乱葬的问题。
5、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县民政部门应加强殡葬服务的管理,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解决殡葬管理所与殡葬服务中心两张皮的问题,统一领导、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五
规章和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殡改工作逐步深入
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把殡葬改革
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和深度。
了我市殡葬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了我市殡葬改革的工作力度,有力推进了我市殡葬改革工
作的进程。
(二)注意宣传,殡改氛围逐渐浓厚
步形成。
(三)强化措施,殡改效果日趋显现
色殡葬活动,59例骨灰进行树葬、草葬、花葬。安溪县也有1例实施花葬。
(四)强化监督,服务管理不断完善
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收费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清理整顿殡葬服务行业乱收费的工作方案》,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每年还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开展行风整顿和行业收费检查。各级民政部门共聘请98名服务行风监督员,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和组织民主评议,及时查处和纠正殡葬服务不合理收费行为。2015年4月市人大会通过开展《价格法》殡葬服务执法检查,纠正泉州市殡仪服务公司收取选项时费、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等三项收费行为。通过加强收费监督,目前市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包括遗体火化费、运尸费、收接遗体费、普通棺木租金、骨灰寄存费等)总额不超过800元,与丧主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收费都能按规定报经物价部门审批。德化县基本服务项目每具仅收670元,并向丧属提供收费清单,开具税务发票。各县(市、区)对"五保户"、"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户实行相应优惠政策。晋江市于2015年3月在全省首推"低保户"、"五保户"基本殡葬费用全免制度,累计免除828人的殡葬费用,金额146.16万元。
惠安县对"五保户"、优抚对象和比较贫困弱势群体的火化费用给予优惠50%。
罚款,并辞退3名当事人。
并限期整改。三年来整改问题15个,有效促进殡葬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二、存在问题
费510万元。承包者为了获取利润,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群众反映强烈。
位,一些购买公墓的丧主并不知道经营性公墓的使用年限仅有20年,造成了购买公墓骨灰
土葬的多,绿色、生态殡葬少的现象。
藏遗体欠费及已火化未结算费用累计1317.1万元,给殡仪馆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
队伍不够稳定。
加以清理并重新公布实施。
三、几点建议
馆。
常态化,不断提高殡葬宣传效果。
及时处理殡仪馆遗体冷藏及欠费问题,帮助殡仪馆解除压力。
服务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一性。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六
近年来,xx镇党委、政府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积极在全镇实行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良好风尚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丧事简办、厚养薄葬、革除封建陋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出了特色、抓出了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县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县政协于近期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到xx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镇辖27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人口5.3万。长期以来,该镇的人们也和全县其他乡镇一样,都有着为去世的亲人风光料理后事的习惯。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丧事办理场面越来越大,花销越来越多,人们互相攀比,甚至大搞铺张浪费,办理丧事渐渐成了一种负担,据调查,在xx镇,按以前的风俗,一般农村办一件丧事,要请鼓手、办宴席、扎纸草、穿孝服、大棺材、大坟头、大墓碑。平均费用如下:请鼓手一般需要元,办宴席大约需要3000-4000元,扎纸草大约2000元。孝服用白布大约2000元,一个大棺材至少需要2000元,这样算下来,办理一件丧事一般需要花费12000元左右。而当地一般家庭的年人均收入大约在4500-4800左右,仅丧葬一项,就给晚辈、亲戚、朋友等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通过调研得知,大部分群众都非常赞成节俭办丧事,对大操大办非常反感。更有许多人谈起办理丧事时说有两怕:一怕死,二怕活人陪不起。怕死是因为丧事的大操大办,花销实在太大,给当儿女的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怕陪不起是因为大操大办的众多繁枝末节,让人身体和精力上都经受不起。不少村民说了心里话,孝应该表现在平常对老人的抚养照顾上,多为老人做点活,让老人生活无忧。而大办丧事是“面子工程”,花的是冤枉钱,一点价值都没有。丧事办得隆重与否,与孝和不孝并没有直接联系,与其在亲人死后大操大办忏悔弥补,不如将这些钱用在亲人生前,让亲人在有生之年过得幸福快乐,家庭和谐,同时也更符合中国的传统孝道。广大群众普遍认为,改变愈演愈烈的丧事大操大办的风气,刹住丧事攀比风势在必行,合民心、顺民意。
一、主要做法。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培养典型、推广经验。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了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强化了措施,并纳入对村级组织的总体工作考核之中,建立了量化考核机制,在全镇把这项工作逐步推广开来。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子。
在实行殡葬改革前期,镇党委就组织了专门人员成立调研组,对全镇的殡葬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农户,调查走访,充分了解群众对当前农村丧葬习俗的态度,镇主要负责同志也经常利用下村驻点等时机,走访群众,摸清底子,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结合调研情况对推行殡葬改革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二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xx社区自实行火葬以来,居民始终坚持不使用大棺木。镇党委、政府抓住这一典型和有利时机,在xx社区多次召开全体党员会、村民议事会、老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取得大多数村民的支持,在该社区率先进行了殡葬改革。在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在xx社区召开了全镇殡葬改革现场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在全镇推广。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组装宣传车,深入各村进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宣传。向全镇村民发出倡议书,与全体村民签订《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协议书。各村也学习了xx居的做法,分别召开全体党员会、村民议事会、德高望重的老年人会议,征求与会人员的建议,确保殡葬改革得民心、顺民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健全机制,全面铺开。
针对农村丧事实际,xx镇从报丧、请鼓手、扎纸草、招待、大棺木五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出台了《xx镇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丧事《五不准、五提倡》:不准报大丧,提倡报丧顶门亲戚来;不准请鼓手,提倡用音响放哀乐代替鼓手;不准扎纸草,提倡用书写挽联寄托哀思;不准大吃大喝,提倡招待一律一汤一饭;不准立大坟头,提倡一律使用骨灰盒,安葬在公墓。同时禁止搭建灵棚、唱大戏、演歌舞、吹响戏;禁止使用迷信用品;禁止在丧葬活动中出现看风水、做道场、结阴亲等封建迷信活动。街道成立治丧委员会,统一购买了音响、哀乐、送葬车等殡葬用品,治丧委员会加强殡葬服务质量,办丧事不搞迷信,送葬不讲排场,平时上坟不准烧纸,杜绝了丧葬浪费和攀比行为。各工作区、村街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党委、政府年终立项考核之中。
五是加强监督,强力推进。
丧葬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些难度的,特别是有些生活比较富裕的人,存有一定的摆阔心理。同时,各村的工作力度也存在一定差距。对此,镇成立了由纪检、武装、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为主的'殡葬改革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镇殡葬改革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制止,对搭建灵棚的当场拆棚,对唱大戏、吹响戏、演歌舞的立即驱散,并在全镇进行曝光。
二、主要成效。
一是节约了费用,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
我们在xx居、于家山等村街社区进行调研时,于家山村支部书记反映,自全镇实行殡葬《五不准、五提倡》规定以来,该村已经有5位老人先后去世,这5位老人全部执行新的丧葬规定。据丧主家反映,各家基本上用3000元就能够将丧事办完,平均费用节省了四分之三还多。从一个简单的侧面和事例就可以看出费用的节省情况:该村卖豆腐的店主反映,以前,村内完成一件丧事,需要订购豆腐300斤左右用来招待,现在的5件丧事,少的用了豆腐48斤,多的用了64斤,和以前相比,招待节省了四分之三左右。按照这个比率计算,xx镇平均每年大约有300--400人去世,至少可以节约丧葬费300万元左右。
二是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实行殡葬改革以前,丧事一般大操大办三天,亲戚、邻居全靠上,招待、应筹、忙事等牵扯了主人大量时间和精力,往往丧事办理完了,人也累的精疲力竭,苦不堪言。改革后,办理丧事参加的人少了,招待的人少了,丧事的程序简化了,花的钱也少了,相比之下主人也轻松多了,其他人也可以把时间用来多做些对家庭、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把精力更多地用在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
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
在农村的丧事中,经常能见到因为丧葬费用分担问题,导致弟兄之间、姐妹之间、妯娌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有的甚至走上法庭,导致弟兄反目、姐妹成仇、妯娌不合,从此不相往来。xx镇的做法,减轻了农民负担,家中人口多的,办理一件丧事,弟兄、姐妹均摊几百元钱就能将丧事办完,对每一个家庭来说,都不成为负担,大家乐意接受,减少了闹矛盾的诱因,促进了社会和谐。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七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在x副主任的指导下,x月x日至x日,社会建设工委组成调研组,采取听取市场监督管理局x局长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履职报告,与局机关及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离退休老干部代表、企业负责人代表、民营企业家协会代表进行座谈,实地查看工业企业、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生餐厅等x个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对他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履职的基本情况
x同志任职以来,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强调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大力发展市场主体、着力推动市场创新、努力激发市场活力为主体责任,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特别是在统筹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等重点任务来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中,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倡导和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争当市场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卫者、消费权益的保护者、高效监管的实践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取得了促进市场繁荣、稳住民生基本盘的实际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履职大会上,对x同志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与投票的x人中,有x人对他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占x%,有1人表示基本满意、占x%。
(一)强化大局规矩意识,严格掌握政策尺度,以公道正派的作风处事待人,确保机构改革这件棘手、复杂、烦难的大事能够平稳、有序、稳健地开展,使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正在由“整合、磨合”向“深度融合”转变。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制度融合、思想融合、队伍融合、职能融合、业务融合五个重点,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合理调配工作岗位,率先在全省市级监管系统内实行机关集中办公,实现了改革进程“快”、干部调配“稳”、机构设置“优”、职责事权“清”的良好局面,取得了“1+1>2”的整体改革成效。调研中,x新阳光市场、x新市街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反映到,改革前,市场内的食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子秤计量等监管职能分属于食药监、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监管,存在着重复监管、过度执法,增加商户和企业负担等问题,留下了一些都管都不管的“监管死角”。改革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现了生产、销售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原分属各部门职能的“一体化”监管,真正做到了为商家和企业“减负”。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抓好全局性、系统性风险的评估防范,牢牢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安全底线。他指导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以及执法监督、执法协调、行政处罚流程和文书,率先在全省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盐务、知识产权六条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整合为新的市场监管“12315”热线平台,实现一个平台对外服务。2021年,x市知识产权“连锁生态护坡砖”外观设计侵权纠纷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21年度全国十大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利用大数据分析系统,提高监管靶向性”工作案例入选“2020年度餐饮安全治理十大创新举措”。x区首创引入电梯“双预防”机制,完成15家单位x部电梯入网运行,x市全面推行“电梯安全投保”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
(三)保障民生需求,积极主动作为,抓实抓细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倾力保证市场秩序稳定和疫情期间米面菜的有效市场供应,使市场监管工作经受住了疫情防控这场“大考”。在疫情防控期间,他组织指导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带队对全市x家较大型农(集)贸市场、x家餐饮单位和x家大型超市、x家(个)网站、网店进行督查检查,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负责人,迅速对平台内野生动物及制品等相关商品进行全面核查,多次到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市场防疫用品及价格涨幅情况、民生物资价格涨幅情况。同时,他还组织多名技术骨干“入驻”企业,帮助陕西正泰电缆有限公司一个星期内办理了一条生产线的生产许可证,帮助陕西泽上堂药业有限公司一条口罩生产线顺利开工,协调x雅尔艾服装有限公司办理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地缓解了当时全市疫情防护消杀用品紧缺问题。
(四)苦学深思,勤政务实,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凸现责任担当。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将理论学习成果更好地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尤其是在各项繁杂的工作事务和超高的工作强度面前,他每天上班来的早、走的晚,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加班加点工作,面对一些棘手问题,能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拿出管用可行的解决办法。在履职当中,能够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履职中的不足之处和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大家认为,尽管x同志履职颇有建树,成效众目共睹。但是,我市市场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到之处。主要是面对新形势下职能繁多,监管量大面广线长,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增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要、新期待不断提高以及市场运作的新领域、新模式不断涌现,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深度融合过程中进一步释放、激发市场活力措施落实不够与过去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顽症固疾、老问题没有得到根除叠加并存的现状。具体表现在:一是在捋顺市场监管体制方面做的还不够,存在着清理、规整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力度不大,综合执法没有整合到位、执法办案力量分散、执法人员年龄偏大、不能形成整体合力,基层所管理力量薄弱,工作创新能力、服务意识不强、监管理念和标准不一,工作中配合协作不够、凝聚力还不强等问题;
二是对中小民营企业经营困难和落实司法保护方面存在问题主动调研不多,建言献策不够;
三是围绕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的专项整治行动还需加强;
四是在市场监管工作中,还存在有检验食品好坏凭肉眼看,计量器具可调节导致“短斤少两表不准”,“直销传销”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问题。
三、对今后履职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把持续推进机构改革深度融合作为工作重点,全力扭住“保市场主体”这个捂住民生基本盘的重要载体,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充分释放大监管、优服务的整体合力与效能。要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转化成为推动全市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来形成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保市场主体”为途径和抓手,站在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深化和完善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消费对拉动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现实要求,更是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提升依法治理市场水平,实现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的高度,充分理解和把握经济发展的高质量离不开高质量地对市场行为进行依法监管与优质高效的服务。从而,以敢于担当负责的魄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地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统一到市场监管局这个对市场实施全过程、多方位、无死角的大监管之下,深化思想融合、语言融合、行动融合、工作融合,充分发挥机构改革整体效应,增强市场监管“一家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主动从市场主体监管和服务保护部门的角度,切实解决对民营企业的生存现状,尤其是“两高”和“四部委”出台的保护民营企业的措施在司法实践中落不实,以及实际办案过程中屡屡侵犯、伤害民营企业财产、人身权利,甚至“打劫”民营企业的违法行为调查掌握得不够翔实,向有关方面,特别是向市委、人大、政府反映得不够及时的问题。进而,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到“保市场主体”是落实“六保”任务的基础或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只有保住了市场主体,才能让经济社会恢复自我发展功能,为城乡居民带去稳定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持续改善民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可靠保障。要坚持把“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全面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方面的改革,继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名称登记、“最多跑一次”等企业准入便利化改革。要坚持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普遍方式,加强对抽查抽检、群众举报、部门转办、媒体曝光所发现突出问题的跟踪监管,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与实效性。
(二)要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以治理能力的大提升来统摄法定的各项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要提振监管队伍士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市场监管执法干部队伍中,加快构建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的安全监管机制,创新考评考核办法,职责量化到人,压实工作担子,厘清执法权限,编制权力清单,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制服、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等,彻底解决基层执法中面临的难题,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在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下有序开展。要把食药安全、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培训作为思想融合的重要抓手,吃透和掌握市场监管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岗位技能和新出台规范性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实质、立法原则以及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人身权利、财产安全、交易便利、对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要充分利用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效,完善工商、质监、食药监人才的科学配比,特别是针对新《食品安全法》、新《行政诉讼法》、新《药品管理法》等法律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职业打假人等问题,敢于“发声出招”、勇于“亮剑树威”,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要积极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完善法人信息大平台,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数据中心和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一个系统归集市场监管所有数据和办理所有业务,为加强政府监管、服务政府决策、满足公众需求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三)要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以维护消费者权益、替企业排忧解难为重点,营造健康有序的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环境。要切实保障防疫用品质量安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坚决打击制假售假、欺诈诱导消费的行为,提升消费安全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重点是加强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违规收费查处整治力度,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稳住经营、渡过难关,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商复市,促进市场需求加快释放。要从市区人口集中区域方便市民生活、提供就业渠道的农贸市场偏少的实际出发,积极与自然资源、商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一道,共同规划、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切实做到惠民便民,利于民生。同时,要严格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四允许”(允许城区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允许大型商场适度占道促销,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占道经营)要求,把发展“地摊经济”、“夜市经济”、“马路经济”作为落实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措施,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等工作前提下,与有关部门一道明确规划布点,落实管理措施,在给广大市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以“烟火气”、“接地气”、“商气人气”的市场繁荣景象来进一步增强城市经济活力。
(四)要把食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长期没有根除净尽的一些老问题作为监管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障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要以“地沟油”、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等假冒伪劣产品为检查重点,扎实开展乳制品、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网络餐饮、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以零售店、连锁店、单体药店和农村、城乡结合部诊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要采取聘请第三方技术专家团队对全市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服务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城市燃气行业、房地产行业、公众聚焦场所等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要严格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管理,对关系千家万户与每个消费者利益的水表、电表、燃气表、电子秤、出租车计价器以及虚假认证、出具虚假报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通过定期走村、进小区、入户、驻市场的方式进行检测来发现对计量器具作弊乱调节的欺诈问题进行严厉打击;
要精心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要着重打击以帮助快速致富为名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犯罪,以及以网络投资收益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犯罪。从而,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x创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基本情况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xx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xx地区进行试点,xx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xx市在矫人员xx人,累计接收xx人,解矫xx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监管情况
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xx市现有16个基层司法所。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
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职能。且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经法院判决被宣告的缓刑罪犯越来越多,经裁定假释的罪犯日趋增多,且考验期一般较长,安陆市15个乡镇,一个开发区,仅有25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全市260名社区对象仅靠司法所的25名工作人员,已无法承受如此重的工作压力。司法所辖区面积大,矫正人员逐年增加,现在矫正对象xx余人,但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仅有是xx人,工作人员每天疲于完成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扶安置任务,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众多工作,管理事务多,很难持续跟踪和全面落实对特定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工作难以做细、做深。
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要求整个社会对它的概念、工作内容、意义、重要性等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认识,但从司法实践来看,特别在农村,人们对社区矫正的概念、性质、目的、意义还缺乏必要的了解,主观上认为犯罪坐牢,就应该在监狱里,与社会隔离起来,才不会继续危害社会、危害他人,因此不愿意与他们接触甚至是提供帮助;2020年以来,地区推行社会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划分为533个网格,每个网格都聘用一名网格管理员,负责网格内的信息采集,提供便民服务。但网格化管理还处在初期阶段,目前主要是录入基础信息,其他重点对象未录入,也没有进行常态的管理与服务,故而城区网格管理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也仅限于协助司法所核实对象是否在管辖区域内,缺乏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农村网格管理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矫正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乡里乡亲的,不好意思对别人实施监管,并没有充分发挥他们基层信息员、服务员的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因而,社区矫正工作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司法所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民政、人事劳动、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单位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下开展的。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制度约束,缺乏必要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导致各参与主体职责不明,配合不力,出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从而制约了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矫正工作的质量。
根据有关权威部门测算,每名矫正对象每年的矫正成本至少为xx元,目前,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没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必需的装备、场所、基地等,像每月走访教育、心理矫治等工作手段就会流于形式,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在凭原则做事,凭责任做事。
即便是给予其警告,威慑力也不足,影响了监管效果。同时,基层司法所通常都是一人所,很多工作的开展,需要两个人的配合,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也给工作人员本身留下隐患。
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对策思考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推进法治建设,切实解决制约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一是综治部门要主动协调、监督成员单位的工作。对一些单凭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协调的问题,比如公检法司等部门在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过程中部门职责不清、配合不力,各成员单位落实工商、信贷、税收、低保、社保等各项安置帮扶政策等,综治部门要主动介入。综治部门要对责任书的内容,定期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责任,构成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社区矫正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健全联动协调机制,落实实施社区矫正的职责,主动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社区矫正决定、执行、解除等各环节的相关制度,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三是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特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相应履行职责的细化方案和计划,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确保衔接工作不留空档,各部门间有序衔接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基础工作平台建设力度。一电子监控管理平台建设。电子监控管理平台集办公、监管、统计、考核、指挥调度为一体,是被实践证明了能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有效监控、提高监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早日完成电子监控平台的建设。二是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建设。心理矫治是从心理上对罪犯进行疏导,从而改变其犯罪心理的教育矫治方法,是防偏纠错、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关键工作,每个县市区要合理规划结构和布局,建设起较为规范的心理咨询室。三是各类基地建设。县市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基地建设,特别是集培训、教育、食宿、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建设,应按规划逐步推进,建立一到几处过渡性安置基地。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清理修订市县两级制定下发的相关文件。二是制定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九
顺应民情民意,让群众心里感到温暖,是顺利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前提。针对在殡葬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两地在充分调研、征询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坚持“两个尊重”的原则。以下是职场本站分享少数民族殡葬措施调研报告参考的资料,温馨提示,仅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报告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自治州呼图壁县、xx地区xx县是2017年11月民政部确定的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9年8月26日至29日,利用参加在新疆举办的全国婚姻管理工作培训班的时间,我们对昌吉州呼图壁县、xx地区xx县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昌吉州是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之一,生活着42个民族的群众,其中呼图壁县有25个民族;xx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81.6%,其中xx县少数民族人口占94%,是国家重点扶贫县之一。两地以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结合实际,创新发展,取得了有益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只要做到“两尊重”,依法稳妥有序推进,就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甚至成为新时代党和政府密切群众关系的重要纽带,成为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
尊重群众意愿和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让群众暖心。
顺应民情民意,让群众心里感到温暖,是顺利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前提。针对在殡葬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两地在充分调研、征询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坚持“两个尊重”的原则,即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习俗。要求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本地群众对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呼声和愿望,充分尊重本地少数民族文化和丧葬风俗习惯,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宗教界人士以及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按照本地少数民族丧葬习俗沿袭土葬方式,在少数民族群众建造家庭排墓的启示下,创新采用了占地少、安葬人数多、造价低的“复式”墓穴。同时,依托“爱国宗教人士之家”平台,对宗教极端分子利用少数民族群众丧葬事务散布的极端思想进行批驳,用事实说话,增强了“去极端化”实际效果,并在尊重少数民族群众习俗的前提下,摒弃了不适应时代发展的丧葬陋习,推广了科学文明、绿色生态的殡葬方式。
二、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带头示范,让群众安心。
两地在改革和管理中,一是坚持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有机统一,明确了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基础上,既满足群众需求、减轻群众负担又生态文明的工作目标。二是采取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和先建造后搬迁、先同意后搬迁等方法,让群众安心。xx县在公益性生态公墓整治改建中,以点扩面稳步实施,经县委、县政府慎重考虑,将群众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xx镇阔尔托克公墓作为首个试点,改建了498个双层墓穴,并组织全县各界人士进行现场观摩,得到了一致认可和拥护。迁坟腾地时,先发出迁坟通知讲明有关事项,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动员群众主动自愿迁坟,有效避免了矛盾和风险,工作推进中没有出现一起群众上访。三是在组织实施中,通过各级党员干部、宗教人士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带动亲属和周边群众支持公墓整治改建工作。全县14名县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主动带头示范,家在本地或有亲人坟墓涉及搬迁的第一个作出表率,带动亲属积极参与。爱国宗教人士自始至终都能够积极主动参与乡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涉及自家迁坟事宜率先垂范,成效突出。
三、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省心。
两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到,以打消群众对改革的顾虑。xx县根据群众实际需求,新建改造殡葬服务中心47个,购置配备殡葬服务专用车10辆、尸体冷藏冰柜15个,把以往在自家庭院或街边临时搭建的灵棚全部改在殡葬服务中心办理殡葬事宜,方便了群众,彻底解决了群众在家过“乃孜尔”(追悼宴会)时场地不足、环境不好、设施不齐全等难题。同时制定了《殡葬管理办法》《乡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管理意见》等文件,以及亡故报告、申请墓穴、收费标准等制度,优化了公墓管理服务,解决了群众殡葬事务上的后顾之忧。呼图壁县坚持殡葬事业公益属性,明确县殡仪服务中心基本殡葬服务的功能定位,民政局成立殡葬管理所负责监管执法,实现了管办分离,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为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呼图壁县财政全额投资4500万元,建设了功能完善的新殡仪馆,并针对当地治丧习俗,借鉴酒店式服务管理理念,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提供星级“宾馆”式随叫随到服务,实行挂牌定向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让群众省了心,满足了群众基本治丧服务需求。
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使群众受益,让群众舒心。
两地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殡葬事务,把殡葬事务作为大事来抓、要事来办,坚持殡葬事业公益属性,把民生实事做实做好,做到群众心坎上。xx县在公墓改建过程中,除修建墓穴外,平整墓地、修路、绿化等基础建设,全部由村集体发动群众互助劳动完成。乡镇民政部门加强墓穴建设的监管,所有墓穴按建造价只收取成本费,群众按需自费预订,统一招标施工,工程经费开支情况张榜公示,让群众监督施工全过程,做到不多收、乱收费用。“复式”墓穴安葬只需1700元左右,所有去世的人全部按一个标准安葬,没有好差等级之分,避免了相互攀比大修大建坟墓的不良现象,减轻了农牧民群众负担,逐渐形成了厚养薄葬、丧事从简的殡葬新风尚。呼图壁县针对群众普遍反映对县殡葬服务中心自助餐厅服务不满意的问题,收回了自助餐厅的承包权,由殡仪服务中心自主经营,现自助餐厅仅收取1000元租金(包括水、电、卫生等基本运营费用),价格低廉,减轻群众负担,让群众受益,受到广泛好评。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运用群众路线思维和基本方法,充分听取群众意愿,让群众自筹自建、自管自用、参与监督全过程,所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现了共建共享,让群众舒心,是顺利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重要路径。
五、党委政府统筹、部门履职、干部负责,让群众放心。
两地党委、政府把殡葬事务作为一项重要民生事项,敢于迎难而上,坚持统筹规划,各职能部门强化履职、各级党员干部齐心协力,积极组织发动,形成全面开花、同步实施的工作局面,这是做好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顺利推进工作的根本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等驻村干部与村民一起扶灵抬棺,为去世群众送行,使殡葬服务场所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多数村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谁家有丧事主动上门,乡村干部和理事会成员前往吊唁,送别死者,安慰生者,以实际行动为群众解难题、干实事、办好事,用真心换真情,得到了群众拥护,加深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感情,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殡葬事务成为新时代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成为党员干部推动工作的可靠抓手。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殡葬改革和管理,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必须慎而又慎,稳妥有序地推进。鉴于大部分少数民族的传统丧葬习俗是生态殡葬方式,从国家政策角度,应尊重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殡葬方式,重点是维护好传承好其文明生态殡葬习俗,防止受殡葬陋习影响而改变原有习俗。同时,应根据我国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尽快明确少数民族地区殡葬改革和管理法规政策,不应因宗教信仰不同而有所区别。
报告二。
我国各民族有不同的丧葬习俗,有火葬、水葬、土葬、天葬等。各民族的丧葬习俗,都应得到尊重。1979年2月,民政部、国家民委发布《关于不要强迫回族实行火葬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少数民族实行土葬或火葬,是一个风俗习惯问题。对这种风俗习惯的保持或改革,应当尊重本民族人民群众的意愿,绝不能强迫。
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民委党组《关于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报告》,对回族丧葬习俗做了明确规定,并强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划出一定地段作为这些民族的公墓。回族等民族较多的城市,要设立为这些民族服务的殡葬服务处。
198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在指定地点埋葬。对自愿实行丧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
1993年《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具有特殊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妥善安排墓地,并采取措施加强少数民族的殡葬服务。
1997年,国务院颁布《殡葬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1999年6月10日,民政部、国家民委、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规定的解释》,对如何理解与执行有关“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规定的问题,做出进一步解释,要求:
(1)在殡葬管理中要尊重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丧葬习俗的自由;。
(3)对患有鼠疫、霍乱、炭疽死亡的病人遗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必须立即消毒,就近火化。对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上述10个少数民族的病人遗体,凡是在其户口所在地死亡的允许土葬,但要按规定对遗体进行严格消毒后深埋;不在户口所在地死亡的病人遗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后,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深埋,不得将遗体运往外地。自愿要求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此外,在实行天葬的藏族地区,对进行天葬的天葬场,国家也按照藏族公民的要求,给予妥善保护。
:我的语句就没有这么优美。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十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6月14日-23日,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民政科负责同志,先后到幺铺镇、宋旗镇、西航办事处,对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两镇一办关于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各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地小屯南山进行实地考察。所到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高度重视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0xx]17号)等文件,完善规范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为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幺铺段)坟墓治理工作,再次明确牵头部门和各部门职责。
(二)做好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再认识。
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宣传殡葬改革的各项法律法规,解除群众思想上的顾虑,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全区殡葬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随着我区发展步伐的加快,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镇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1000座,涉及300余户农户,给我区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区自20xx年以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在沪昆沿线和火化区域内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和治理公告,并下发治理通知。20xx年第一季度以来,利用3.15宣传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使殡葬改革及沪昆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三)匹配殡葬改革工作经费17万元,其中20xx年15万元;20xx年2万元,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20xx年也将殡葬改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待批转后实施。
(四)殡葬改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意识不断增强。
1、积极推行火葬,不断提高火化率。根据[20xx]4号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活动的改革宣传,向群众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20xx年以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按照火化区域实行100%火化,边远山区逐步推进的原则,截止今年3月31日,共火化尸体508具,与同期相比火化率均提高10%以上;城区内100%实现规范治丧;完善殡葬救助政策,按照火化方案全面推进火化,实行非财政供养人员火化每具补助20xx元,截止3月31日共计补助100具,补助资金20万元。在此期间,我区在市民政事务稽查支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曾多次会同市稽查支队、市殡仪馆,各镇办深入到死者家中宣传、做好火化动员工作,成功杜绝了多起土葬事件的发生。
2、整顿丧葬用品市场,杜绝乱埋乱葬行为。针对城区内丧葬用品经营混乱,交通主干道无证照经营坟石、墓碑的业主,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市殡葬改革领导相关文件的要求,扎实进行了清理整顿,对辖区内经营的丧葬用品,以及坟石、墓碑等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共清理登记经营户8户,停工取缔2户,规范完善了经营户4户,使辖区内丧葬用品经营规范。在沿线周边村寨下发通知、公告进行宣传,有效治理乱埋乱葬行为,辖区内无墓碑、坟石、棺木等土葬用品加工销售点;完成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及2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效治理乱埋乱葬;严格查处违法公墓13个,清理登记辖区内墓碑坟石、土葬用品加工点5处,但尚未规范和取缔。通过殡葬稽查,严禁在公路两旁,库区周围,厂(场)及集镇周边葬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
3、整治治丧场所,实行规范治丧。在城区范围内及幺铺镇、宋旗镇的镇区范围内,通过城管大队加强占道治丧、利用公共场所治丧的管理,宣传指导群众到指定的殡仪服务中心和指定的场所进行治丧活动。例如:城区内政府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街道、小巷(街)、居民区内不准治丧,进一步规范了文明治丧行为。
4、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规范公墓经营行为。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顺市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安市民发[20xx]33号)的通知,开发区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对碧天园公墓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协调周边用地纠纷问题,对张坪村的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用地情况调查,收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的要求进行了调整规范。
5、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有效执行殡葬法规。开发区在人员少,机构不建全的情况下,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新组建了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承担了殡葬执法的工作职能,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6、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倡导文明“祭扫”。去年以来,每逢清明前夕,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到镇、村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此项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清明“祭扫”工作的安全和有序。
(五)堵疏结合,积极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建设。
目前,开发区多数范围内均属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范围,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问题上,存在着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只能在边远地区选址建设。目前,南山村和附近的`小屯村合建农村村级公益性公墓现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社会局支持村级公益性公墓的3万元资金已到位。通过努力,今年将需完成的6处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配合景观整治,积极开展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
(七)出台相应优惠政策措施,帮助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群众解决殡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非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火化的,每具补助20xx元的丧葬费用,截止3月31日共计补助100具,补助资金20万元。少数民族、困难户、低保户人员死亡的,只要落实殡葬措施的,视其情况再次给予一定的补助费用;帮助他们解决相应的困难和问题,自实行此政策以来共补助贫困群众9人次共6.43万元。
(一)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开发区殡葬改革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开发区自成立以来没有单设殡葬管理改革办公室,没有执法权,分属于开发区执法大队,但到目前为止,未履行执法义务。
(二)镇(办)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区殡葬改革没有真正推开。由于村级性公益性公墓的各种服务设施建设未尚完善,不少地方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有的在荒山林地、有的占用耕地、自留地擅自建坟筑墓,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
(三)治丧场所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实际需要,也不能就地方便群众进行治丧活动。由于开发区辖区内无治丧场所,边远厂区(011厂矿)及部分农村离现有的治丧场所较远,不能方便群众就地治丧。
(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由于在公墓选址的问题上,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加之村级缺乏前期经费投入,政府投入的经费又跟不上,没有适应当地群众收入水平的公益性墓地,且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很高,低收入群众难以承受;因此,照样不同程度地存在乱埋乱葬行为。再加之我区建设步伐的加大,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区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1000座,涉及300余户农户,给我镇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五)村级公益性公墓没有指导性的收费意见,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指导方案。
(六)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工作需加大力度。由于需要经费投入较大,民政部门只能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以及控制杜绝新坟的出现,绿化遮掩景观整治的问题必须由政府牵头才能完成。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一
我们眼下的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农业、卫生、商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就xxx市活禽交易市场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走访调研,形成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活禽市场供应。
根据各县(市、特区、区)市场监管局对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销售统计,近年来全市各类活禽进入流通环节销售总量约为x.x万―x.x万羽/月(未含农户自产自销、农村乡场销售、协议供货等渠道)。其中,市中心城区(含xx县)约为x万―x.x万羽/月,xx特区约为x.x万―x.x万羽/月,xx市约为x.x万―x.x万羽/月。受季节、节假日等因素影响,活禽市场春冬两季以及节假日为销售旺季,夏秋两季为销售淡季。
xxx市场活禽主要来源为:市中心城区及xx县,活禽经营户主要从xx区场坝活禽批发市场进货,通过其他渠道直接进入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的基本没有,由于其货源供应相对集中,各职能部门相对较易实施活禽市场的源头管理。xx特区和xx市活禽经营户以收购本地农村乡镇活禽为主,货源不足时再从批发商处零星进货为补充(xx特区从xx等地进货,xx市从xx、xx等地进货)。由于xx特区、xx市两地批发需求量相对较少,目前未形成专门的活禽批发市场,只有个别经营户从事零星批发。
(二)活禽市场消费。
综合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xxx市城镇活禽消费市场大致划分为三个区域:以xx区为主(含xx县)的市中心城区消费市场;以毗邻xx市形成xx特区消费市场,以邻近云南省形成xx市消费市场。
我市活禽消费交易以鸡类为主,鸭、鹅等为补充,鸡类消费约占市场份额的xx%左右,鸭、鹅等消费约占市场份额的xx%左右。其中,鸡类又大致分为三个类别,分别为杂交鸡(俗称饲料鸡)、苞谷鸡和土鸡。城镇居民活禽消费以饲养的苞谷鸡和土鸡为主,杂交鸡主要供应给饭店、餐馆。
(三)活禽市场价格。
市中心城区活禽(杂交鸡、苞谷鸡、土鸡、鸭、鹅、菜鸽)批发环节毛利率约为xx―xx%左右,在零售环节,活禽经营户普遍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加价x―x元/斤销售给消费者,毛利率约为xx―xx%左右。xx特区和xx市由于受到交通运输成本和自主收购等因素影响,活禽批发及零售价大约高于市中心城区x―x元。
二、管理情况。
近年来,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自主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农贸市场为主,周边乡场为辅的活禽农产品市场格局。目前,全市有x个活禽批发市场(位于xx区xxxx社区xx路),xx个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xx区xx个、xx特区x个、xx市xx个、xx县x个)。
(一)突出重点,加大对场坝活禽批发市场的监管。
xx区场坝活禽批发市场位于官林路,由长期从事活禽批发销售的商户自发形成,长期存在人禽混居、环境卫生脏乱差、噪音扰民、配套设施缺失等问题。目前,该市场共有批发经营户xx户,从业人员约xx余人,月销售活禽约x万余羽,是中心城区及周边市场活禽供应的主要集散地,并辐射到xx以及毗邻的毕节市赫章、威宁等地。该市场主要从xx、xx、xx等地的xx、x、xx等大型活禽经营公司采购外地活禽,再加价批发给市中心城区的活禽经营零散户。
近年来,针对该市场活禽交易量较大的特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禽流感防控、检验检疫、四创等工作的新要求,xx区党委、政府及市场监管、卫生(疾控)、农业等部门根据职能加大了监管工作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资格、亮照经营、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账等方面实现了常态化监管。农业部门加大活禽巡查、检疫监管及抽检力度,实行一周一巡查,针对冬春两季及节假日提高巡查频次。卫生部门加强医疗机构接诊发热病人活禽接触史的监控,并按相关诊疗方案开展诊疗服务;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活禽市场外环境监测,为开展禽流感防控工作提供依据。基本形成了监管合力,保障了活禽批发市场交易正常秩序。
(二)加强对全市经营活禽的农贸市场的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一是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对活禽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管理,要求其在经营中做好活禽检验检疫证明留存、建立进销货台账等。目前,为全市城区xxx户活禽经营的市场主体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督促其亮照经营。二是做好活禽经营户的划行归市,督促经营户落实“111”(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工作措施,执行活禽经营、存栏、宰杀“三分离”。通过近几年的整治,各农贸市场基本实现了活禽销售相对集中,在活禽批发市场及中心城区、xx、xx城区的农贸市场基本达到“111”和“三分离”的要求,活禽摊点占道经营、卫生状况差的乱象得到有效改善,避免了禽类宰杀的交叉感染。三是建立农贸市场协管队伍,对活禽市场实施日常管理。从2016年开始,由各县(市、特区、区)财政每年安排xxx余万元资金,组建了市场协管员队伍。目前,xx区在中心城区已组建了xx人的市场协管员队伍,达到了中心城区每个市场配备x―x名市场协管员的基本要求,重点对经营户的环境卫生保洁,落实“111”工作措施,执行“三分离”等日常管理。
农业部门:重点开展活禽调运及检疫监管。一是将跨省调运活禽等农产品纳入了监管,严格实行引种申报、引种审批、备案管理、落地报告、隔离观察制度。二是严厉打击调运动物未经检疫、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按规定佩带畜禽标识,调运动物产品未加施检疫合格标志、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经审批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等违法行为。三是利用春防契机对跨省调运工作开展宣传引导。
卫生(疾控)部门:一是依托市、县、乡医疗机构开展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监测。二是将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三是对活禽市场外环境开展监测。四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制定了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和防控方案。
(三)有序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加大投入。制定《2014年至2015年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由市级财政投入资金xxxx万元用于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二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市场开办者以独资、参股等方式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将活禽经营摊点列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重要内容进行规划和完善,严格按照活禽经营“三分离”的要求进行设置。目前,全市xx个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共设置活禽经营摊点xxx个,解决就业xxx人。
(四)强化属地管理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xx特区、xx市政府统筹推进活禽市场监管,对涉及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市场供求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积极履行活禽交易监管职责。
三、存在问题。
(一)本地活禽饲养成本较高。
xxx不是粮食主产区,昼。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夜温差大,禽类生长缓慢,活禽饲养成本较高,较外地约高出x元/羽。全市共有活禽养殖户xxxxxx户,养殖规模xxx万羽/年,户均xx羽/年,多为小型养殖户或个体的农户散养。由于缺少大规模养殖经营户,与外地大规模活禽养殖比较没有成本优势,本地活禽尚难以规模化进入市场。
(二)活禽市场设施落后。
xx区场坝活禽批发市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消费新需求。该市场属自发形成,活禽存栏、交易、宰杀产生的污水、排泄物处理以及消毒、疾控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环境卫生脏乱差,污水乱排乱放,气味恶臭,每天产生的各类垃圾约x吨,只能在下午16:00至18:00集中统一清运,无法达到立产立清的要求。二是经营场所散、乱、小,目前,共有经营门面xx间,经营面积约xxx余平方米,大部分为沿街门面改造而成,功能区域划分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难以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和动物疫情的防控。三是市场内由于经营所产生的煤烟、油烟、噪音等严重扰民,影响该片区约xxxx人的居住环境。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进速度放缓。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至2015年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府办函〔201x〕x号),2015年市中心城区应升级改造x个农贸市场(xx、xx、xx、xx、xx、xx、xxxx农贸市场),新建x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对xx区的xxx农产品批发市场、xx农产品批发市场、xxx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调整及改造,但截至目前均未组织实施。此外,市中心城区xx、x、xx等农贸市场的经营摊位均出售给个人,近年来缺少市场后续投入和维护费用,部分基础设施老化破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从事活禽经营的从业人员大多为本地或周边县区乡镇农户,多以家庭成员为主,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识、规范经营意识、环境卫生意识、疾病防控意识缺失等问题,对落实索证索票、“111”工作措施、“三分离”等经营和管理制度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城镇居民与经营户在农贸市场活禽交易仍以传统的活鸡点杀方式为主,活禽存栏、销售、宰杀环节均在现场操作,人与活禽接触机会频繁。
(四)部分市场活禽宰杀“三分离”不到位。
由于经营场所限制、群众消费观念等因素,在落实“三分离”措施上存在一定差距。如:市中心城区的田湾、松坪、xx农贸市场受到经营场所限制,xx、xx城乡结合部的部分农贸市场由于经营者素质和观念影响,对“三分离”只做到了场所的简单分离,在执行“三分离”相关制度和要求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工作建议。
一是按照“相对集中、统筹兼顾、便民利民、属地管理”的原则,对xx区场坝活禽批发市场实施整体搬迁,通过引进资金雄厚的市场开办者按照标准建设活禽批发市场,完善批发市场的配套功能,推进市场开办者对各经营户实施统一的经营管理,提升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二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至2015年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府办函〔20xx〕x号),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落实市、县、区政府资金投入,加大各级政府对公益性农贸市场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或新建,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卫生安全的新需要。
(二)加强农贸市场管理。
强化各县(市、特区、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农贸市场的投入、运行、维护等环节的相关管理,督促各农贸市场开办者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高标准、高要求配齐、配全“三分离”硬件设施,强化农贸市场统筹规划与合理布局,设置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建议配备清洗、消毒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及排污系统,严格落实“三分离”措施;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加大落实“三分离”措施的监管督促,切实发挥市场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作用;加大对活禽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强化经营场所外环境监测和人感染禽流感的监测,增强经营者的安全、规范、环境卫生、疾病防控意识。
(三)增强本地活禽竞争力。
一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大力发展适合本地生长、具有一定市场价格优势的土鸡、土鸭、土鹅养殖产业,推动本地活禽养殖大户做大做强,促进脱贫攻坚与群众增收。二是加大本地特色活禽的品牌扶持力度。依托各乡镇村现有的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从事活禽经营的农村经纪人队伍,发挥其牵线搭桥的作用,推动活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三
殡葬,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存条件、生存环境的改善,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一个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体现。凤冈县自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殡葬改革,截止目前,全县全面实现遗体火化,火化率达100%,遗体火化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全县共建有1462余处公墓,“三沿五区”治理率稳中有升。应该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凤冈县的殡葬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县的殡葬改革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危及我县多年的殡葬改革成果。
凤冈县辖9镇5乡,86个村(社区),总人口43万。全县民政干部职工62人,县民政局干部职工有31人,设专职殡葬机构一个,殡葬管理人员6人,招聘殡葬服务人员28人。我县殡葬改革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是县城集中治丧和遗体集中安葬阶段。从20xx年6月起到20xx年8月底,对县城范围内的公民死亡后实行集中治丧和遗体集中安葬。
二是遗体火化阶段。从20xx年9月1日起,分四步推行遗体火化,到20xx年9月1日起,遗体火化工作全县顺利推行。
二、我县殡葬改革和理工作现状。
1、县殡管所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20xx年,县委、县政府决定,由财政在项目建设期分期拨款377万元。县民政局当时用财产抵押向信用联社分两次贷款500万元,争取省市补助23万元,共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新建南天河殡仪馆。以政府为主导修建的具有遗体接运、治丧、火化为一体的南天河殡仪馆,占地面积24400平方米,建筑3609平方米,设有大小悼念厅5个,悼念厅为840平方米,拥有火化机3台(其中,拣灰炉1台、平板炉2台),殡仪运输车16辆(各乡镇均有一辆)。从2011年5月1日起,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除国家工作人员、退离休干部外,所有死亡人员遗体接运、火化、进馆停放及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仪服务费全部免除,由政府买单解决。
我县原龙泉镇文峰天河公墓20xx年经省民政厅批准设置,在集中安葬遗体中问题突出,加之在326国道沿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为彻底整改这一问题,经省民政厅批准变更搬迁现在的南天河经营性公墓安葬骨灰,在修建中我们采取了社会融资的形式,按照bot(建设——经营——转让)经营模式,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由经营商投资500万元修建了南天河经营性公墓。
2、乡镇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殡葬管理在乡镇基本处于起步阶段。乡镇所在地没有殡仪馆、没有开展集中治丧工作。从20xx年全县14个乡镇上报共有146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如今,146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中,有规划、管理的约占;无管理,无规划,成为集中乱埋乱葬坟地的占。由于墓地分散,祭祀活动难以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隐患增多,导致森林火灾频发。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超标准建墓穴,建豪华墓等不良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混乱,多数商家无证生产、经营丧葬用品;殡葬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尤其在农村,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群众居住分散,办丧事想找收殓、抬柩的人都很难,这一最基本的殡葬需求已成为群众的现实问题。
1、是实现了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全覆盖。我县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招聘人员、离退休人员、全县五保对象死亡的遗体实行火化,到20xx年9月1日起,实现对全县范围内公民死亡遗体实行火化。涉及9镇5乡,69个村,17个社区,万人口。火化率达到100%。
2、是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对各乡镇新建的公益性墓地,按照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规划进行批建,全县共批1462处村级公益性墓地;1处经营性墓地(南天河公墓),使公墓向规范化、小型化、生态化目标发展。到目前为止,对“五保”、“三无”人员予以全免,特困人员予以减免。县城经营性墓地按照生态化建设,实行园林化管理,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3、是大力规范殡葬秩序,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县城实现了在殡仪馆集中治丧,遗体火化被的群众所接受,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呼声越来越高。
1、统筹管理不到位。由于南天河殡仪馆比文峰村殡仪馆远,没有开通从县城到南天河殡仪馆的公交车,人们坐车难和贵的问题,使县城南天河殡仪馆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资源闲置。
2、殡葬观念没有彻底转变。一是部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殡改工作存在着忌讳心理,觉得与这项工作牵连是不吉利、晦气的事情,不愿顾问殡葬管理,对殡葬工作是听之任之,很少深入研究,更谈不上想方设法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群众受千年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在不超平方安葬上,一部分群众总是在想方设法建大墓。全县村级公墓只是划定一个地方,没有统一建设,丧户自行建造坟墓,建的坟墓与传统土葬墓没有两样,达不到殡葬改革节约土地的效果。
2、乱葬乱埋现象日渐抬头。由于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未将责任落实到人,因此,在管理上难免会出现漏洞,乡镇、村公益性墓地无人管理,存在相对集中的乱葬乱埋现象,并逐步加重。在调查过程中,全县村级公墓均存在乱葬乱埋现象,并日渐恶化,有胆大的丧户直接在墓地建大坟立大碑,造成青山再次白化,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泛滥成灾,殡葬改革成果将毁于一旦。
3、公墓建设亟待规范。全县大部分农村公益性公墓不规范,存在规划面积过大,公墓点过多,随意调整的问题。经调查,全县有1462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不足,公墓无整形、无墓穴、无路道、无绿化,群众的满意率极低,群众意见大,若引资修建势必抬高收费价格,增加群众负担。所以形成全县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在规划、选址初期未充分考虑到祭扫交通问题或因选址地域限制,道路不通,即使形式上存在的农村公墓地,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甚至有些村,当初为了应付差使,找到一片荒地,立个牌子,交差了事,所谓的“公墓”就成了聋子的耳朵,完全是个摆设。在公墓选址上,有的建在公路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墓型上有豪华型、有大碑型的,有砖石砌成圆型的,有土堆型的。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上,小的不足1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以上。安葬上存在只要是火化了,进公墓安葬,想怎么葬就可以怎么葬,形成了“合法”的乱埋乱葬。
4、管理队伍有待加强。在人员配备上存在一定问题,县殡葬管理所编制6人,实际在位2人;乡、镇的殡葬管理人员都由民政助理员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员承担着民政、新农保、慈善总会等较多事务,导致多头兼管力不从心。乡、镇政府重视不够,导致政策不能很好落实到位。
5、县城区公墓违建情况严重。县城所在村在建公墓,违规现象亟待查处。有些村把所谓的公益性公墓作为经营实体,或与个体老板合资,交由个体经营者为主经营管理,村里收取一定的费用,致使管理失控,甚至听之任之,任凭个体经营者所为。在管理理念上,不是作为公益性事业在办,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主观指导思想上就是想方设法多挣钱,多创收,肆意违反相关规定,暗地违规经营,面向社会出售墓穴。甚至迎合部分有钱人的心里,肆意超标准建大墓,修豪华墓。比如我们调查的龙泉镇天河公墓就存在此问题。同时,还有一些村组划定的墓地,也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有超标准建豪华墓穴的问题。
6、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混乱,多数商家无证生产、经营丧葬用品。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有:
1、领导重视不够。殡葬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在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体现,一些乡镇未能将殡葬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殡葬改革落实上存在着应付、走过场现象,未能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殡葬工作很好贯彻落实;未能将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使群众对丧葬理念一知半解,误以为遗体火化就是执行殡改政策,在葬法上要求不是很严,建大坟、造大墓也无人顾问,更谈不上谁来制止。殡葬整治查处力度不够,各乡镇普遍存在着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声势,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真正得到治理的墓穴屈指可数。
2、资金投入不足。公墓建设不规范,造成墓体超标走样或乱葬乱埋,出现新的青山白化。整治青山白化,推行生态墓区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由于县财政和乡、镇财政投入不足,造成村级墓地无人建设,即使建后也无人监管。乡镇没有专项的资金用于生态墓区建设,有一定集体经济的行政村,在公墓建设上愿意投资一些,道路畅通,公墓规范整洁,丧户也乐意将亲属骨灰入葬村公墓。而村集体经济空白的行政村,那么就指山为墓,出现相对集中的乱葬乱埋现象。经调查,我县多数村(社区)划山为墓。
3、乡镇、部门工作缺少配合协作。殡葬管理涉及各乡镇及建设规划、国土、林业、工商、公安等主要责任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就民政一家在管理,因此,执法力度远远不够,部门之间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殡葬改革初期,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乡镇和部门也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近年来,乡镇未将殡葬改革中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因此,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4、殡葬管理、执法人手不足,精力难以到位。
一是乡镇一级无专职殡管员,均由民政助理员兼职,而殡葬管理工作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那么等事后再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工作相当被动。而殡葬管理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乡镇民政助理员、驻村干部、村干部极不愿参与其中,明知擅自建大墓是违反殡葬法规的,但也熟视无睹,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殡葬工作在基层上难以得到落实,出现殡葬执法无人到场,工作浮于表面,导致管理上存在漏洞。
二是县殡葬执法大队虽已建立,但人员都是各单位抽人组成的,现已回单位上班,目前只有殡葬管理所的人,实际在位只有人员2人,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若在执法过程中需1人回避,则执法人员无法执法。严重影响殡葬改革的顺利开展。
殡葬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社会生态。但存在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出现了不适应、不到位的现象。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情况,×市通过召开走访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有效掌握第一手资料,经过梳理归纳、分析思考,形成了本报告。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干部管理监督缺乏正确的认识,是影响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干部选拔工作较为重视,但对干部任职后的管理监督不够积极主动,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如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问题。对监督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心存顾虑,瞻前顾后,担心加强监督会带来种种不利后果。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存在认识方面的问题,认为监督是找岔子、捅娄子,有损于领导威信和单位形象,也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监督采取抵制的态度。
二是制度效应缺位。一是制度缺失问题仍然存在,虽然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现有政策制度聚焦干部工作圈多,关注社交圈、家庭圈、生活圈的情况少,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专门的制度。此外,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虽纳入监管范围,但缺少专门的配套制度进行规范。二是制度的操作性有待提高,根据现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报而不全为漏报、有而不报为瞒报,漏报行为情节较重才给予诫勉以上处理。而定瞒报行为的,不论情节轻重处理起点就是诫”。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而不报”多数是因为年久遗忘的情况,并非是故意隐瞒,因此简单按照“有而不报即瞒报”的标准处理,容易“误伤”干部。三是制度执行上刚性不足。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如果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或先实施后报告、请示一套实施一套问题,给制度落实留下了隐患。同时,发现少数单位明知有相关制度规范,但却以打“擦边球”“走偏锋”的形式违规操作。
三是监督力度不够。一是监督力量薄弱。市直单位均未设专职人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对重点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做到及时全面覆盖。二是手段相对单一。组织部门开展调查时,大多采取谈话了解、记录取证等,与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的留置调查等具有威慑力、强制性的调查手段相比,相对单一且“力道”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管理效果。三是监督深度不够。由于人员力量、监督手段等制约,监督工作往往只能发现工作中的“显性”的违规问题,而难以发现那些“表面走程序、背后有名堂”等深层次问题。同时,对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监督局限于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导致监督效果不够彰显。四是查处力度不大。由于一些地方、部门的本位保护主义、好人主义的思想作祟,对违规行为大多采用提醒、警示、纠正的做法,且责任追究有时标准不一,松严不定,使监督约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约束力和公信力。同时,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存在先离任后审计、审改脱节等问题,导致一些问题责任追究、审计整改难以到位。
四是监督合力不强。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工作上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虽然各地都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是承担干部监督职责的机关和部门都有各自的监督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途径,信息交流还只是停留在一般性的信息汇总,缺少详实的情况分析,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一些干部监督成员单位联动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监督信息没有及时报送,直接影响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
加强干部监督,是解决干部队伍和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思想引导,进一步优化监督制度,聚焦监督重点,凝聚监督合力,不断提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和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一要强化思想引领。一方面,要运用好党校(行政院校)、理论中心组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看待干部监督工作,强化“严是爱、宽是害”的意识,自觉树立接受上级、同级和群众监督的意识。同时,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更好地自律自警。另一方面,要切实激发监督主体主动监督的意识,尤其对党委(党组)“一把手”以及干部监督等负有监督职能的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监督就是本份、监督就是爱护”的观念,明确担负的职责和使命,强化依法履行监督义务和行使监督权利的意识,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要依据《干部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对有规不遵、有制不循的人和事,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以问责工作倒逼制度落实。
三是聚焦监督重点。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特别是加强对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一把手”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督成效。一是突出用权行为监督。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领导和党政机关“一把手”权力运行,厘清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遏制“权力变现”冲动。积极推行“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分权制衡的机制,清除“一把手”进行权力寻租的土壤。探索实行权力运作过程纪实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日常管理监督,让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干部深切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从而自律自省,谨言慎行。二是加强的日常监督。坚持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定期了解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探索将县级以上所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均列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对象,每年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特别是对是否存在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是否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及经商办企业活动进行利益输送等异常迹象进行核查,切实发挥这项制度在严防干部“带病上岗”中的“×光机”作用。三是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开展对重要敏感岗位风险等级评估,根据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科学合理设置任职期限,加大定期轮岗力度,防控职务风险。坚持定期开展干部配偶移居国境情况摸底工作,巩固“裸官”治理成果,防止将“裸官”提任到重要敏感岗位上。坚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届中经济责任定期审计相结合,实现“凡离必审”、五年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抄送、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审计结果运用。
四是强化调查处理。查处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督,对出现问题的干部敢较真、敢处理就会产生较大的震慑力,就能教育和挽救大多数。一是加大问题发现力度。整理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提交给巡察部门,借助巡察力量发现问题,重点对违规配备干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进行清理。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群众来信来访渠道,特别是要通过网络、纸媒、手机短信等渠道主动广泛了解群众对干部的评价,结合研究蹲点调研、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更加及时、全面地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此外,通过建立购买社会服务制度等,加强审计工作力量并强化后期审计整改跟踪督查,进一步提高审计实效。二是坚持及时提醒教育。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风气,使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干部咬耳扯袖正常化、经常化。坚持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观察干部,深入研究干部日常管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加强跟踪问效,不仅看提醒函询诫勉做了没有、涉及多少人,还要看被提醒函询诫勉对象思想上是否真正受到触动、受到警醒,是否做到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早发现、早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教育、警示和挽救干部。三是推动精准问责。要完善监督检查成果移送、运用失责失误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线索“凡现必转、凡转必用、凡用必回”,走好监督成果运用的“最后一公里”。要通过完善问责档案、定期横向比较等方式,推动问责的精准化,避免问责时紧时松、时严时宽的问题发生,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应、纪法效应和社会效应。
五是凝聚监督合力。要从制度机制入手,切实解决各相关部门配合力度不够的问题。一要健全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通报与交流、线索与案件移送、重要问题联合会诊协同监督等有效做法,在严格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二要强化日常沟通交流。要坚持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讨论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综合研判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特点和变化规律,共同研究提出问题查处和源头治理的办法措施,进一步提升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工作质量。三要发挥技术助力作用。可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部门配合,共同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工作平台,将干部收入信息、车辆、不动产、出入境数据以及巡视巡察、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查核、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等诸多数据统一进行入库管理,实现有效联网,打通“信息孤岛”,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进行预警,力求产生多层叠加网络效应,打造“大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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