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经纪人应聘方案范文如何写 艺人经纪人工作计划(7篇)

  • 上传日期:2023-01-16 08:56:22 |
  • ZTFB |
  • 12页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艺人经纪人应聘方案范文如何写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邀请知名艺人 参加甲方举办的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事宜:甲方通过乙方邀请 参加甲方定于 20xx年5 月 日在 (地方)举办的 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劳务费用(税后)共计人民币:整(0000.00元)。

二、支付方式:甲方于合同签订时,即支付给乙方演出总费用的50%)作为演出订金,并于演出前向乙方付清剩余50%(人民币柒万元(¥7,0000.00元 )的演出费用,所有费用均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乙方提供账户。否则,乙方艺人有权拒绝参加演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帐户为: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帐号:6222 88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演出所需全部合法手续,并承担演出所需全部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办理合法演出手续而致的演出停止或演出推迟,甲方应全额支付给乙方酬金。

2、甲方负责为乙方艺人及随行人员提供北京 至 深圳 的往返公务舱机票至的往返头等舱/公务舱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艺人在演出地期间的餐饮、交通及安全,包括彩排及演出的专车接送。

4、甲方应做好演出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演出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如因此导致乙方艺人或随行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甲方应先行垫付全部医疗、交通、误工等费用,待明确责任后,再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

5、甲方如有正式演出外的活动安排,应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参加。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乙方艺人应于活动正式开始前 日抵达活动所在城市,并按于活动正式开始前 30分钟 到达演出地点;

2、乙方负责提供相关宣传资料供甲方用于此次演出的前期宣传;

3、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4、如因乙方演员毁约,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演出,乙方双倍返还酬金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演出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免责条款: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演员不能参加演出或甲方停演(如:地震、火灾、洪水、战争、罢工、交通中断、停电、演员突发疾病、车祸以及因为天气或者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无法准时抵达演出现场等),双方可互不负违约责任,或推迟本合同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订金,乙方不予退还。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于订金到达乙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艺人经纪人应聘方案范文如何写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诽谤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 ,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________________(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1)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2)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1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3)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至2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5)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则甲方将净利润的3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2、本条第1款所述净利润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每年的业务总额减去应付艺人酬金及甲方应负担的税费后的余额。

3、甲方将在每年最后一日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有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外联络的演艺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与该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3、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 ,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涉金额五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争议的处理

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盖章(合同专用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盖章(合同专用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有关艺人经纪人应聘方案范文如何写三

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诽谤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 ,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________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1)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________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2)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________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1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3)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________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至2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________年业务总额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5)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________年业务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则甲方将净利润的3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2、本条第1款所述净利润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每年的业务总额减去应付艺人酬金及甲方应负担的税费后的余额。

3、甲方将在每年最后____日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有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每逾期____日,应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外联络的演艺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与该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3、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 ,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涉金额五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十、 争议的处理 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合同专用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合同专用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艺人经纪人应聘方案范文如何写四

本合约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艺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合约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及诠释:_______________

1.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娱乐"指所有形式的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的活动:

(1)电视、电影、广播、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

(2)歌唱、演唱会;

(3)创作、编排及制作音乐;

(4)填写歌词;

(5)电影配乐;

(6)创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拍照或出任模特;

(8)录音或音像制作;

(9)各类电视或舞台表演;

(1)各类广告、剪彩、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

(11)各式各样互联网的娱乐活动。

(12)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

(1)艺人的聘用;

(2)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

(5)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_______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地域"指整个世界。

二、委托

2.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作出的承诺,艺人不可撤销地委托公司在合约期限内或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

2.1.1作为艺人唯一及独家代理,代表艺人商议、订立及签订聘用合约;

2.1.2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艺人承诺向公司即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三、选择

3.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四、公司担保及职责

受限于艺人履行及遵守所有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及承诺,公司应履行以下事项: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理及顾问。

4.3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4.4全力协助艺人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艺人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4.5负责艺人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4.6向艺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请确定是否给艺人上保险)

4.7向艺人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双方具体商定。

4.8负责艺人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基本人身安全。

4.9维护艺人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4.1负责办理艺人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五、艺人担保

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艺人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艺人需以第一时间知会公司,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艺人接洽任何有关艺人演艺事项的事宜。未经公司同意,艺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为艺人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8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艺人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1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

5.14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艺人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公司协助并负责办理艺人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5.23艺人遵照公司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5.24艺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就促使本合约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让人完全享有本合约及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项给予所有的允许及签订所有契约及文件。而有关费用将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负责。

六、艺人职责

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艺人为得到共识事先书面同意,艺人不得作出以下行为:

6.1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包括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艺人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6.2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包括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约有抵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6.3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6.4做出任何影响公司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艺人为得到共识事先书面同意,艺人应当作出以下行为:

6.5确认公司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公司拥有安排、洽谈艺人演艺事项的决策权。艺人向公司提供演艺服务,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全心全意贯彻执行公司委派的工作。

6.6在合约有效期内,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6.7艺人同意为证明公司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6.8全力配合公司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艺人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公司参考,公司应考虑艺人的合理要求,但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6.9了解及遵守公司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公司安排参加任何与艺人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6.1按照公司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公司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6.11向公司提供艺人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公司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艺人联络并发出通告。

6.12遵守公司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13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艺人应继续为公司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公司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艺人争取合理补偿。

6.14接受公司认为有利于艺人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支付,但由艺人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艺人自理。

6.15负责办理公司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七、利益分配及佣金

7.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7.1.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

7.1.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7.1.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7.1.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约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7.2公司对艺人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伍仟元,第三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两万元,从第五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公司同意并保证艺人收取的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

7.3在合约期内,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7.3.1上述收入的3%作为公司辅助艺人并致力推介艺人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艺人安排工作事项的公司佣金。

7.3.2上述收入的7%份额由艺人获取。

7.4艺人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艺人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艺人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公司。

7.5艺人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公司代艺人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艺人。

八、账目

8.1公司须在每年的6月3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连同该账目所列出公司所亏欠艺人数目的付款。

8.2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8.3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8.4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九、转让

9.1经双方协商,公司在征得艺人同意后,可全部或部分转让、授权公司在合约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9.2艺人无权转让艺人在本合约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十、无责任

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十一、无债务

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十二、违反

12.1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12.2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双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赔偿外,公司有权要求艺人归还所有根据本合约已支付的款项、没收根据本合约或艺人与公司或与其附属或联系的公式之间的协定中须缴付艺人的款项,并有权向艺人追讨因为艺人违反合约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及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a)公司赔偿给第三者的赔偿,而该等赔偿是直接或是间接由艺人的违反所引起的;

(b)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利息;

(d)律师费。

十三、暂缓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4不论因任种原因,艺人的面貌、性格或声音显著恶化而妨碍艺人提供本合约服务,而该恶化于公司要求提供服务当日其后的二十天仍然持续;

13.5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十四、暂缓的后果

14.1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十五、终止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十六、终止的后果

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

16.1艺人将持续遵守本合约中约定的艺人所有不应受终止影响之责任。

16.2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十七、不可抗力

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约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约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约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合约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约。

十八、送达方式和时间

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十九、保险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二十、分割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二十一、独立法律意见

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二十二、管辖法律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三、其他

23.1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本合约为唯一全部关于双方于本合约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约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23.5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约有效期为八周年。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并另行签订协议。

(以下无正文)

公司:_____________艺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艺人经纪人应聘方案范文如何写五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产品/品牌经营者,乙方为艺人全约经纪方,甲方希望利用乙方艺人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品牌向用户提供信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推广服务: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信息推广内容:信息推广内容:相关植入直播。甲方提供相关素材。

2、推广产品:产品名称。

3、产品销售形式:。

4、直播平台:。

5、发布形式/发布位置:。

6、发布时间:年月日。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含税服务费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日内(最晚不迟于直播前)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归于甲方,%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乙方、乙方艺人、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因此给乙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和/或第三方表明乙方艺人为甲方产品/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线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权随时终止。

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

修改、调整。

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20%、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保密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费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5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甲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电子邮箱:

有关艺人经纪人应聘方案范文如何写六

甲 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 产品/ 品牌经营者, 乙方为 艺人全约经纪方, 甲方希 望利用乙方艺人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 品牌向用户提供信 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 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以兹共同 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推广服务: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 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1)信息推广内容:信息推广内容:“【 】”相关植入直播。甲方提供相关素材。

2)推广产品:产品名称【 】。

3)产品销售形式: 。

2、直播平台: 。

1)发布形式 / 发布位置: 。

2)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3)介绍产品时长:不得低于 分钟。

3、关于视频直播物料, 甲方有权自信息推广内容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进行 使用,超过上述日期,甲方如仍有需求,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使用时间及费用。

第三条 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 含税服务费共计【¥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 日内(最晚不迟于 直播前)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 % 归于甲方, % 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4、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

1 )不包含中国法律法规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侮蔑等违法内容或 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悖的内容;

2 )不包含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 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的内容;

3 )不得包含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4)符合法律法规、其他相关部门及推广平台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 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 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 乙方、乙方艺人、 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 由甲方自行负责, 如因此给乙方和 / 或第三方造成损失 (包 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 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 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和 / 或第三方表明乙方艺人为甲方产 品/ 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 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线 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 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 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还应予以 赔偿。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 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 权随时终止。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甲方拒不 纠正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前述审查仅为形式审查,并不 视为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素材、产品质量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甲方应自行承担 因甲方产品、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

修改、调整。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 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 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 20%、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 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 / 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 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 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 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 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内容, 以及通过签订、 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应法院或其他法 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 (通过口头提问、 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 传唤、 调查或其他程序)时,在可能且合法的情况下, 披露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 并做出必要说明。 除上述情况, 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尽的措施挽回损失, 并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本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而失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 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 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 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 费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 件,该事件妨碍、 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

1 )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 )软件、系统等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情况;

3)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网络通讯)中止;

4)服务器或乙方渠道因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推广平台政策变更或推广平台管制等;

6)发布账号被封禁。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 5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 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 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2、甲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子邮箱:

3、乙方地址 :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子邮箱: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附件 1:甲方资质文件

附件 2:甲方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有关艺人经纪人应聘方案范文如何写七

甲 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 产品/ 品牌经营者, 乙方为 艺人全约经纪方, 甲方希 望利用乙方艺人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 品牌向用户提供信 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 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以兹共同 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推广服务: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 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1)信息推广内容:信息推广内容:“【 】”相关植入直播。甲方提供相关素材。

2)推广产品:产品名称【 】。

3)产品销售形式: 。

2、直播平台: 。

1)发布形式 / 发布位置: 。

2)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3)介绍产品时长:不得低于 分钟。

3、关于视频直播物料, 甲方有权自信息推广内容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进行 使用,超过上述日期,甲方如仍有需求,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使用时间及费用。

第三条 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 含税服务费共计【¥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 日内(最晚不迟于 直播前)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 % 归于甲方, % 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4、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

1 )不包含中国法律法规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侮蔑等违法内容或 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悖的内容;

2 )不包含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 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的内容;

3 )不得包含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4)符合法律法规、其他相关部门及推广平台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 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 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 乙方、乙方艺人、 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 由甲方自行负责, 如因此给乙方和 / 或第三方造成损失 (包 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 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 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和 / 或第三方表明乙方艺人为甲方产 品/ 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 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线 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 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 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还应予以 赔偿。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 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 权随时终止。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甲方拒不 纠正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前述审查仅为形式审查,并不 视为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素材、产品质量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甲方应自行承担 因甲方产品、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

修改、调整。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 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 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 20%、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 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 / 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 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 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 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 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内容, 以及通过签订、 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应法院或其他法 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 (通过口头提问、 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 传唤、 调查或其他程序)时,在可能且合法的情况下, 披露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 并做出必要说明。 除上述情况, 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尽的措施挽回损失, 并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本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而失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 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 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 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 费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 件,该事件妨碍、 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

1 )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 )软件、系统等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情况;

3)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网络通讯)中止;

4)服务器或乙方渠道因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推广平台政策变更或推广平台管制等;

6)发布账号被封禁。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 5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 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 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2、甲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子邮箱:

3、乙方地址 :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子邮箱: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附件 1:甲方资质文件

附件 2:甲方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