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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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一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指导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和_______________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第一条实习人员自有管辖权的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在__________________实习,实习期限为________年,实习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一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

第二条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应该听从实习指导律师的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完成指定任务。

第一条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集体荣誉,接受________各项制度的管理,保守________商业秘密。

第二条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的,实习指导律师可以教育纠正,如情节严重,________有权终止实习。

四、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

1、协助律师办理律师业务,学习律师执业基础技能,进行实务训练;。

2、了解掌握办理律师各项业务的执业规则;。

3、了解律师执业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第二条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义务:

1、实习人员应当接受__________指派的工作任务,服从指导律师指导;。

4、维护所在____________的声誉和利益,保守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秘密。

五、____________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____________的权利:

1、____________有权对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____________的义务:

1、____________应当为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六、违约责任。

第一条实习人员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

2、____________向律协报告,律协收缴《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第二条____________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实习人员可以在____日内申请转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已进行实习有效。

第三条协议双方共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

第一条协议双方就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________元月。

第一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三条实习协议的解除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3、协议双方或一方出现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的行为,本协议可以单方解除;。

九、其他约定。

第一条协议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除国家规定允许兼职的以外,实习人员应保证在实习期间专职实习;。

2、实习人员为律所聘用人员的,可以获得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无劳动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实习人员1份,____________1份,审核登记机关1份。

实习人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习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二

委托方: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双方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北京奥尔环境艺术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规定如下:

1、法律顾问负责以下工作内容:通过电话、邮件和面对面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

2、法律顾问聘用时间为20______年1月1日至20______年12月31日。甲方为乙方代扣代缴20______年7月至20______年2月的`社保及个税作为乙方的劳务费(该部分费用包含公司及个人双方应承担的社保和个税,缴纳的工资标准为以6500元为基数)。乙方每月可网络查询社保及个税扣缴情况。同时,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在京工作居住证明。若办理工作居住证明需甲方出具其他证明材料,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二、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的规定:

1、甲方委托乙方收取关于园博会永定塔、永定阁、文源亭夜景照明工程火灾事故损失约278万元的债务问题。

2、第一次接触与此事宜相关的人员,甲乙双方共同与业主沟通,第一次接触以后所有相关事宜的谈判沟通工作以乙方为主,甲方为辅。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

4、乙方在收款过程中取得实质性进展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5、乙方对甲方委托的收款事宜及在调查过程中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6、乙方负责自接手后跟进园博会永定塔、永定阁、文源亭夜景照明工程火灾事故损失事宜的诉讼时效维护及延长。

7、如需上诉项目开庭,另行协商费用。

8、本协议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______年2月7号,到期后双方根据情况需要再决定是否续签。

9、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如有其它代收事宜,双方另行洽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等_________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3、协助签订认购书: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rmb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_________市区仅指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_________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五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承办律师(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四

1、陪购一类: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提供签约后的免费法律咨询。

2、陪购二类:律师陪购全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配合乙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发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4)协助审查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手续;

5)协助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所需的法定文件;

7)接受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的法律咨询。

8)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

9)协助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

3、陪购三类: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

二、该项服务是针对房屋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以及“投资型”委托当事人对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而设置。律师在提供“陪购一类,律师陪购基本服务”“陪购二类,律师陪购全过程服务”的基层上,对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律师“风险承诺”服务。一旦发生争议,由律师免费提供包括诉讼、仲裁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

三、因房屋买卖过程中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是购房过程相关法律服务,出售方(或买受方)是否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达成等情况,均不影响服务内容的提供完成。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已为甲方完成陪购法律服务:

1、甲方与房屋出售方(或买受方)签订涉及房屋买卖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定金协议、房屋买卖合同)。

2、乙方参与陪同购房谈判次数达3次或乙方提供陪同购房服务时间累计满10个小时。

3、乙方提供购房法律服务后,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出售房(或买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按揭、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签订涉及房屋买卖协议的,亦视为甲方已完成陪购法律服务。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陪购服务费元,标的费元,该律师法律服务费用于签约时即全部支付。

六、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完成委托事项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五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等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

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xx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xx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xx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承办律师: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约时间:年月日。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六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   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

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 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七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律师陪购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等____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____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

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__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__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__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

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八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房产陪购法律顾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陪购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相关房产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提供三种律师卡服务:钻石卡、金卡、银卡。

具体服务是:银卡,享受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4)提供签约后的免费法律咨询。

钻石卡,享受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该项服务是针对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以及“投资型”当事人对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而设置。律师在提供银卡,基本服务、金卡,全程服务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律师风险承诺服务。一旦发生争议,由律师免费提供包括诉讼、仲裁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2)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

第四条 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配合。因甲方的不当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职责的,其后果由甲方自负。

律师陪购卡的收费标准

钻石卡,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_________元/宗;

金卡,律师陪购全程服务:_________元/宗;

银卡,律师陪购基本服务:_________元/宗。

自合同签署后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当为陪购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因承办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在_________市外的差旅费、通讯费,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 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不退还。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九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房产陪购法律顾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陪购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相关房产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提供三种律师卡服务:钻石卡、金卡、银卡。

具体服务是:银卡,享受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4)提供签约后的免费法律咨询。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4)协助(或代理)委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5)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

(7)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8)协助(或代理)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9)协助(或代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或赠与公证;

(10)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

钻石卡,享受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该项服务是针对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以及“投资型”当事人对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而设置。律师在提供银卡,基本服务、金卡,全程服务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律师风险承诺服务。一旦发生争议,由律师免费提供包括诉讼、仲裁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2)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十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房产陪购法律顾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陪购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相关房产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提供三种律师卡服务:钻石卡、金卡、银卡。

具体服务是:银卡,享受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4)协助(或代理)委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5)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

(7)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8)协助(或代理)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9)协助(或代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或赠与公证;

(10)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2)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

钻石卡,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_________元/宗;

金卡,律师陪购全程服务:_________元/宗;

银卡,律师陪购基本服务:_________元/宗。

自合同签署后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当为陪购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因承办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在_________市外的差旅费、通讯费,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甲方无故终止合同,_____不退还。

第七条?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十一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等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

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十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等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

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承办律师: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约时间:二oo年月日。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十三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等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

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年月日。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租赁号房,为便于履行各自的职责,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外,另按有电表、水表,乙方按实际用电、用水数量统一收费。

2.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他人,不得搞破坏型装修,房内装修后,租赁合同到期不租时,不得将装修物拆除及破坏。

3.本房屋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4.本房屋租赁费元,自合同签订之日内缴纳第一年租赁费。今后每年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租赁费,合同期满后乙方继续租用,甲方优先考虑。

5.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所交房租不予退还。

6.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如违法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纠纷,双方协商处理或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十五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等_________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

买卖合同。

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rmb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_________市区仅指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_________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_________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承办律师(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十六

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一条合同依据。

(说明:根据《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本律师事务《______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工作。

(说明:内容限定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

第三条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聘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及律师助理工作证、实习律师证。

(说明:如因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致使受聘方所欲从事的工作无法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请行政辅助人员工作,且受聘方自愿在无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辅助人员工作证的情况下继续为聘用方工作,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聘用方无法为受聘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偿因此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

(说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受聘方的工作内容。

(说明:具体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六条受聘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支付与计算方式为:

(说明:须具体写出支付与计算方式。如按月、年领取固定工资;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计算方式领取报酬;固定工资加提成;固定工资加奖金;等等)。

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固定工资的数额为:月薪;年薪。

其它可报销的费用:

(说明:如年餐、电话费等。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为受聘人员设立下列保险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说明: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必设外,其它保险种由律师事务所自定。其中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可以不设立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的生效期:

(说明:考虑到申请办理各类证件的期间,律师事务所可以特别规定保险条款的生效期。)。

第八条受聘人员调离律师事务所时保险的处理办法。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九条受聘人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条受聘人在合同规定的报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款。

(说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可增设其它内容。)。

第十二条由于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但应符合《律师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生效。

聘用方:______律师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详细阅读本合同,并承诺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约情况,自愿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处理。

______(签字)。

日期年月日

律师陪购协议书简短篇十七

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_____________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二、格式:

遗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_________________。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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