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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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一

为切实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包括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依法不宜公开的信息。

二、本制度所称主动公开,是指凡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本机关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三、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本机关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一)市行政服务在线门户网站。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三)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

(四)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法律、法规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机关信息员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在线门户网站、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九、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本机关一旦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本机关如有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对信息公开存在争议的,由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确认。

十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本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如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十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本机关应按政府要求,于每年的。

3

31。

十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二

为规范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公安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警务规范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下列情形外,都应当予以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警务秘密的;

(三)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四)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五)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

第三条。

第四条。

(一)本市有关公安工作的重大决策的情况;

(二)公安机关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三)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四)公安机关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六)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公安政府信息。

第五条。

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于信息生成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公开。

第六条。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根据需要,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互联网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第七条。

除应当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九条。

向公安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形式提出申请。

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及所需政府信息内容的描述等。

第十条。

收到申请后,受理部门应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一)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政府信息;

(三)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政府信息;

(四)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十一条。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

15。

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必要时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受理部门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

申请人在申请中选择以邮寄、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取政府信息复制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以该申请要求的形式提供。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的,可以选择以符合该政府信息特点的形式提供。

第十三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收集整理局属相关单位提供相关内容后,编制和公开本局政府信息目录。政府信息目录包括公开的事项、期限和形式等。

公开的事项、期限或者形式等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自发生变化起。

7

个工作日内对政府信息进行调整和更新,并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四条。

对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政府信息,由承办部门提出具体意见交本级机关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可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暂缓公开。

暂缓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性质或者密级确定后,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五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筹领导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警种和部门按其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头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由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分工和机构职能、干部人事、对外宣传、教育训练、思想政治工作等由政治部门负责,依法行政、法规文件、法制宣传由法制部门负责,财政信息等由装财部门负责。其他事宜由相关警种、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局属各部门对公开工作中制作、形成、获得或者掌握的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审核后,按照本规定予以公开。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拥有部门按本制度或者有关领导的指示、决定,提出信息公开要求;

(二)信息拥有部门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三)依照保密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四)根据信息内容分别提请本单位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市局分管领导批准。

(五)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六)对公开信息存档。

第十六条。

本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三

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申请事项:

______年4月28日,你单位对申请人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对申请人劳动教养一年。申请人当即被送往涪陵区拘留戒毒所执行。同年8月2日,你单位作出所外执行决定。8月18日又撤消执行所外执行。

在此之前,4月24日,涪陵公安分局曾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拘留10日。29日又自行撤销了行政拘留。

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向你单位申请公开:1、你单位对申请人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所外执行决定书、撤销所外执行决定书;2、你单位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审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分局提交的材料、行政拘留决定书、撤销行政拘留决定书。

上述信息,前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后者属于“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都应该由你单位负责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6条规定,以上信息,申请人要求将复印件寄给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四

被申请人:______国土资源局。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公开关于征用申请人土地合法性及其补偿安置费用的相关政府信息;

2、要求被申请人在某某村以张贴的形式公告并提供所有材料的复印件。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在______年8月2日将亩土地租赁给某某棉厂使用,租期40年。______年,棉厂倒闭,按照法律规定某某村可以收回用于耕种,其土地性质仍然属于集体所有制。______年11月份,某某村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却将该土地征用给某某木业,征地前前没有公告,征地批文下来后却隐瞒不让申请人知道,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财产权和知情权。该土地是某某村集体所有制,申请人作为某某村的村民有权利知道自己土地被征用的详细情况及补偿安置方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v^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获取该土地被征用的相关信息,恳请在法定期限内满足申请人的请求。

______国土资源局。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五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要求,xx市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xx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xx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各类公安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流程、时限;治安动态;财务信息等。2020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18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6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完善《xx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照“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局办公室提出保密审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要求,严格发布信息。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六

为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主要是指以本溪市公安局出台(包括转发上级机关)的各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是指对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做出审查结论或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公安局保密办负责市局及市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主要重点审查市公安局报送市查询中心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各分局保密办负责。

“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凡在各类各级网站公开的工作动态类信息,虽不属于政府信息范围,也纳入到政府信息进行管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规范。市局政务公开办、市局保密办负责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时,应重点审查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

(三)个人隐私;

(四)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五)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的其他信息。

市局各部门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根据以下原则明确该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经审查同意后,可以予以公开。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敏感信息),不得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按规定主动公开。

初审,是指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政府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公开意见。

复审,是指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查。

批准,是指对经过初审、复审政府信息做出是否公开的最终决定。批准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最终结果负领导责任。

公文类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文字记载应在制作时体现在公文处理单上。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发现国家秘密事项错定或者漏定的,要及时纠正。

市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报请市局保密办审查确定。

联合发文时,公安机关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商请相关部门协助审查,必要时报请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确定。

市局各部门在向市局保密办提出保密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能确定是否公开的原因,提供申请审查的政府信息和受理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市局保密办收到保密审查的申请后,应在

7

7

个工作日。

市局保密办应定期对本机关涉密政府信息进行复核和清理,该解密的予以解密,符合公开要求的予以公开。定期复核和清理的周期为每年至少一次。

市局保密办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责令改正:

(二)未经保密审查程序而公开政府信息的;

(三)未履行保密审查责任或保密审查程序不规范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七

##。

2013。

11。

25。

日至。

12。

20。

日对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政务公开作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提高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接到开展自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我局政务公开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会,就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查看了相关资料,完成了我局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的自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和本局实际,在日常警务工作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赢得了人民群众好评。

九江市网上公安自。

20xx。

12。

31。

203。

条,办结各类业务。

764。

项,回复网民在线咨询、办事问答。

1455。

条,来自。

14。

个国家和地区的访问量超过。

40。

万,网民涵盖亚非拉美地区,在全省创下了三个第一(即办件量第一、办结率第一、浏览量第一)。

2013。

8

17。

个县区公安(分)局、

170。

个派出所都能在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为民服务时,称赞这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2013。

7

2013。

12。

17。

日,网上公安局办事大厅访问量。

607352。

人次,网上受理事项。

1629。

件,网上受理在线咨询。

300。

件,在网上受理在线问答。

2473。

件。

2013。

11。

月,九江市公安局逐步完善“网上公安局”集群式管理模式,形成了市局门户网站上的。

1

各市局主站,

17。

个县市区分站,

171。

个网上派出所,

20。

个网上社区警务室的四级管理模式,在系统管理的后台上,搭建了事“市—县——派出所”的三级分管模式。

(二)公安政务微博传递公安正能量。

公安政务微博是公安工作由现实走向网络的延伸,在警务公开、管理创新、增加警民联系、和谐警民关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3。

500。

余条,受理投诉。

70。

余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81。

个。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共开通实名微博。

83。

个,民警们纷纷在微博上晒工作、晒心情、晒幽默,让广大网友看到了真实的民警生活,增进了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新闻发言人打造公安新闻媒介新格局。

2013。

年九江市公安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工作常态化机制,全年共组织举办了。

12。

期新闻发布会,展现了我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成果,树立新时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2013。

7.26。

”浔阳区杀人纵火案新闻发布会的及时召开,有效肃清了社会关于案件的流言,树立了公安民警的新形象。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清理本局行政权力清单。

按照全市清理行政权力工作的统一要求,将清理工作与促进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力的思想和组织建设。组织全局民警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为顺利开展清理行政权力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行政权力的要求和部署,成立了行政权力工作组织机构。

2013。

8

月始对我局行政权力项目进行了进一步认真清理,并于同年。

10。

月清理完毕。

(二)高效推动行政权力功能转换。

707。

项,其中行政审批。

37。

项(包括行政许可。

29。

项、非行政许可。

8

项),行政处罚类。

583。

项,行政征收。

37。

项,行政强制类。

49。

项,行政确认。

1

项。

(三)完善部门权力运行流程。

7

项审批事项入驻交通管理分中心现场办理。经过统计,目前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28。

项;其他非行政服务及便民服务事项的数量。

79。

2

项。

(四)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建设达标。

开展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达标,办证大厅及互联网均可提供查询功能。已向市局提出设立公安办证分中心的建议。对于消防、治安、禁毒类行政审批入驻政务中心人员;出入境接待室人员;户籍办证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认真受理各类群众民生诉求。

认真落实与“。

110。

”的联动制度,全年局长信箱和督察支队受理“。

110。

”转接投诉。

53。

起,并按照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回复,办结率达到了。

100%。

226。

件,全部办结,办理率。

100%。

三、

2014。

年工作打算。

(一)扩展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2014。

年,九江市网上公安局将在于信息化、网络化时代背景下,依托现代网络手段,将进一步扩展互联网电子政务平台,把现实公安警务最大限度移植到网络进行快捷处理。在下年工作中,市局将全面推动“网上公安局”集群式管理模式不断升级,“市—县—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多级网上公安服务不断完善,公安微博影响力逐步扩大,新闻发言人制度多角度、多方位、多阵地延伸,实现公安信息化建设由量变到质变、由内部到外部、由粗放到精细的发展新阶段,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行政服务,使之成一个为警民联系的新窗口、服务群众的新平台、倾听民意的新渠道、九江公安的新名片。

(二)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

动员全体民警对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更多知悉公安业务,掌握办事程序和依据,确保公开到位。立足于多渠道、多举措将警察形象通过网络展现给群众,让老百姓体验警营文化和警察风采,全方位在网上宣传九江公安,提升公安形象,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九江公安、理解九江公安、支持九江公安。

(三)提升窗口服务形象。

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动督察,重点检查执法执勤和窗口单位服务中存在的使用语言不规范、不文明问题,如业务素质差说“外行话”,法纪观念差说“难听话”,工作方法差说“伤人话”,服务意识差说“冷漠话”等,切实解决工作作风和执法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冷横硬推”问题,切实提高我局民警特别是窗口一线单位的执法和服务水平,密切警民关系。

(四)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

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辖区群众的联系,及时发现自身看不到的问题,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局的执法水平。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八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三条在本机关职责范围内,重点公开下列公安行政信息:

(二)行政决策。主要包括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工作规划;

(三)政策法规。涉及司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职权。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

(六)社会服务。指依法依职能办理的各种服务项目;

(八)。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查询;

(九)。

公安行政有关数据统计信息;

(十)。

公安行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置情况;

(十一)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人才招聘等人力资源管理情况;

(十二)投诉、举报、信访、依申请公开的途径;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公安行政信息,以及信息公开人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

发现影响或者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起公众误解,扰乱公安行政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可通过新闻(信息)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一致的信息予以澄清,以维护政府公信力。

第五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的要求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在公开政府信息以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第七条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对于涉密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第八条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九条根据及时、有效、节约和易获取、易阅知、易查询的原则,按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公告、通告、公示公开;

(二)主办、协办的相关网站(网页)公开;

(三)新闻(信息)发布会、听证会或其他相关会议公开;

(四)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

(五)公安行政机关大厅、档案室、政务公开栏等公开。

第十条。

档案室应按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档案馆、图书馆)移交公安局有关信息内容,以便公众查阅。

第十一条。

信息公开人应积极利用有关计算机网络应用软件完成对拟公开信息的报送、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改进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九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作者:成杰律师,2016年9月14日。声明:严禁抄袭,侵权必究。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关于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均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和律师文书写作的基本原理,成杰律师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请予批评指正。

(一)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公民个人则需要居民身份证上的完整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任职。联系方式一般指“有效送达地址”,包括:收件人姓名、收件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二)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范围是整个申请书的核心,法律原文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该项属于一般申请书的“申请事项”,类似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相关法律对此作了详细规定。(三)所需信息的用途。该项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直接目的,可以并入第(六)项的“申请理由(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成杰律师认为,对于所需信息的用途,只能概括性陈述或适当展开,申请书中不能十分详细或完整披露。当然其间接目的,可以为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道理不说自明。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之间的法律关系,非本文所旨。(四)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该项本质上可以归集于申请书的请求事项。法律原文是“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复印件、打印件、手抄件、扫描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复印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等等。根据对等原则,对于书面申请,作者建议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是复印或打印后加盖公章。

对等原则,对于正式的书面申请,作者建议收件方式为邮寄。(六)申请理由。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是申请书的正文部分,简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包括:(1)申请缘起。(2)申请内容与申请人之间利害关系。(3)申请内容对申请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的影响等。(4)第(三)项“所需信息的用途”也可以归集于此项。(5)知情权,以及申请的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七)致送的单位。根据法律规定,致送的单位指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具体包括:(1)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行政机关;(2)行政授权的组织,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关系民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即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成杰律师认为,具体的收件部门,除了明示的收件窗口或内设部门之外,一般是行政机关的办公室等综合部门。如果当面呈递申请书,必须让请收件单位的工作人员签收或签章,再留存签收单等回执,作为备查申请时间的证据。考虑到回执备查等问题,作者建议使用公信力较高的邮政快递,“公证邮寄送达”当然最具法律效力。

(八)申请人签名、签署日期。第(七)项和第(八)项,属于法律文书的尾部。

(九)附项。主要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资料、(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其他证据材料。主体资格主要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申请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需提交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等材料。如果是申请人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则需要提交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受托人的身份证等材料。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指户口薄、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附项也可以另外用材料清单列明。此外,如果为了简化格式,根据律师文书的结构原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可以划分为四部分:首部、正文、尾部、附项。具体如下:

(1)首部,包括申请人和申请事项。申请事项包含: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转递所需信息的方式。

(2)正文,指申请的理由。

(3)尾部,包括致送的单位、签名、日期。(4)附项。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十

2020年,双滦公安分局始终以执法公开为依托,依托双滦公安微信公众号、双滦公安微博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了各类信息及时得到公开,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全年无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信息、无行政复议情况、无行政诉讼情况、无因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双滦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执法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明确专人进行管理维护,确保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一是健全了政府网站管理机构。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指挥中心为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确保责任明晰。成立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焦书昌,政治处主任、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保证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

二是明确信息公开具体责任。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分局党委多次进行研究,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分局明确了指挥中心、政治处等具体部门的责任,由政治处具体负责网站的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由指挥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相关板块的具体负责人,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政工宣传部门对加强公开的信息的审核把关,保证了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信息一律不予公开,保证了公开信息的严肃性。同时按照区委要求,加强对网站信息更新工作的检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更新,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和鲜活。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忙于业务工作,不能及时提供需要变更和增加的内容,导致更新维护跟不上。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少,培训教育力度不够,导致个别警种和部门对信息能否公开、信息是否需要公开把握不准,导致该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三是缺乏相应的奖惩机制,受各种因素影响,奖惩机制落实不到位,影响了相关部门人员工作积极性,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普遍不强,积极性普遍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双滦公安分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质询监督。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警种和部门民警进行业务培训,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规定,提高全体民警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双滦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得到有效公开。三是加强交流互动。畅通群众沟通和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群众感兴趣的主动公开;对社会关注热点和舆情信息及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解读。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十一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治安动态栏目,更新较少,时效性不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xx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市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十二

申请公开事项:

2013年腊月二十七号至2016年期间我养殖场的猪因化工园区化工厂每天排放大量刺鼻的难闻的有毒气体批量死亡,死亡数量较大,我多次向成武县环保局、成武县畜牧局成武县信访办反映情况,成武县环保局说对我养殖场反映的的问题做出了处理意见答复意见书已全部上交成武县信访办,而我养殖场从始至终未收到任何处理结果。县信访办和县环保局均说已给我养殖场答复。

为了解本案的事实情况,特向成武县县委领导申请公开以下信息:

一、20150707。

二、你局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法律文书;

三、在办理本案过程中,你局内部的会议纪要以及有关领导和部门作出的批示等材料。譬如,20xx年10月23日,时任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强卫同志组织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纪录。

申请公开的理由:

由于本案不属于你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和取得的信息,因此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上述申请的信息,你局仍然应该依法公开。理由如下:

一、政府(广义)信息原则上都应该公开,这是由国民主权原则所决定的。

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授予,政府的工作应该向人民公开并接受监督。这是民主法治国家和地区的共识,也是底线。我国也是民主法治国家。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就要求任何国家机关原则上应该公开信息,向社会或者向特定当事人公开。

二、刑事侦查信息,不能成为拒绝公开上述信息的抗辩理由。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也就是说,政府机关不公开信息,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刑事侦查信息,只有在公开可能妨害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使犯罪得不到依法追究,或者危及其他重大公共利益时,才可以不予公开。这也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共识。本案由于已经结办,不存在这种情况。

三、根据现有警务公开的相关规定,上述信息也应该公开。

1、《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

2、公安部刑侦局《关于实行“办案公开制度”的通知》(公刑〔20xx〕1228号)规定:“对于未破的命案,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立案后每月1次,将主要工作进展向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回告。”“控告人、报案人、举报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凭《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接受案件的刑侦部门查询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有关刑侦部门应热情接待,耐心回答询问。”“在实行‘办案公开制度’中,如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共同犯罪、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情况需要保密时,可视情予以简要回告、告知、公开,或者不予回告、告知、公开。”

3、《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xx)第3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四、在司法实践中,案件侦查结束后,刑事侦查信息也是公开的。

刑事案件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都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安机关所取得的证据,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都会向被告人和被害人公开。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证据材料没有不公开的理由。

以上信息,请复印件寄给申请人。

此致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十三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本)作者:成杰律师,2016年9月14日。声明:严禁抄袭,侵权必究。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关于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均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和律师文书写作的基本原理,成杰律师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本)》,请予批评指正。

(一)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公民个人则需要居民身份证上的完整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任职。联系方式一般指“有效送达地址”,包括:收件人姓名、收件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二)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范围是整个申请书的核心,法律原文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该项属于一般申请书的“申请事项”,类似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相关法律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三)所需信息的用途。该项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直接目的,可以并入第(六)项的“申请理由(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成杰律师认为,对于所需信息的用途,只能概括性陈述或适当展开,申请书中不能十分详细或完整披露。当然其间接目的,可以为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道理不说自明。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之间的法律关系,非本文所旨。

(四)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该项本质上可以归集于申请书的请求事项。法律原文是“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复印件、打印件、手抄件、扫描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复印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等等。根据对等原则,对于书面申请,作者建议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是复印或打印后加盖公章。

对等原则,对于正式的书面申请,作者建议收件方式为邮寄。

(六)申请理由。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是申请书的正文部分,简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包括:(1)申请缘起。(2)申请内容与申请人之间利害关系。(3)申请内容对申请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的影响等。(4)第(三)项“所需信息的用途”也可以归集于此项。(5)知情权,以及申请的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七)致送的单位。根据法律规定,致送的单位指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具体包括:(1)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行政机关;(2)行政授权的组织,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关系民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即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成杰律师认为,具体的收件部门,除了明示的收件窗口或内设部门之外,一般是行政机关的办公室等综合部门。如果当面呈递申请书,必须让请收件单位的工作人员签收或签章,再留存签收单等回执,作为备查申请时间的证据。考虑到回执备查等问题,作者建议使用公信力较高的邮政快递,“公证邮寄送达”当然最具法律效力。

(八)申请人签名、签署日期。第(七)项和第(八)项,属于法律文书的尾部。

(九)附项。主要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资料、(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其他证据材料。主体资格主要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申请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需提交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等材料。如果是申请人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则需要提交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受托人的身份证等材料。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指户口薄、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附项也可以另外用材料清单列明。此外,如果为了简化格式,根据律师文书的结构原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可以划分为四部分:首部、正文、尾部、附项。具体如下:

(1)首部,包括申请人和申请事项。申请事项包含: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转递所需信息的方式。

(2)正文,指申请的理由。

(3)尾部,包括致送的单位、签名、日期。(4)附项。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十四

请求事项:请求被申请人公开《通政办发2013(55)》文件。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通州区二甲镇居民。现准备农村建房,因对通州农村建房的具体规定不清楚,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获取农村建房的相关信息,恳请在法定期限内满足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通州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十五

2015。

65。

号文件和永年县政府关于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由永年县公安局编制的。

201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年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

地址:永年县名关镇新名路南端。

2015。

110。

119。

122。

”报警电话进行有机整合,建成“三台合一”接报警系统,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交警电子警察卡口等,通过窗口、电话、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为群众提供多渠道的公安政务公开服务。总体工作概况是:

县局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侯向前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田纪刚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公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的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由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晓鹏兼任主任,主要负责日常公安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坚持执行政务公开制度。

2015。

年,县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基层所队、社区民警向群众报告工作活动,所队报告公安工作、队伍建设、辖区治安、便民利民措施落实等情况。

二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今年以来,县局对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定行政职权,注明类别、实施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等,逐一明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承办单位。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县局先后制定了《永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永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永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系统科学的规定。

二是严格监督制度。

县局督察部门把政务公开作为日常督察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明察暗访这一有效手段,勤抓常督,主动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基层所队政务公开中的问题。法制部门紧紧依靠案件审核和执法检查,事前卡、事后查,严格考核记分和执法责任追究,大力推动执法告知制度的落实。

三是加强外部监督。

县局每年开展一次群众评议基层所队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共走访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驾协基层组织、个体工商户、驾驶员和基层群众

3000。

余人,积极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和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

2015。

年,制作获取各类信息。

500。

余条,其中主动公开。

26。

8

件,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信访局等上级交办件。

461。

件。

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2015。

年度,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些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从党和国家、人民的高度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因此,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表现为不主动,不积极,避重就轻,简单应付,流于形式。

有的部门局里有要求便简单地抓一抓,听不到局里有。

“动静”便认为风头过了,工作便没了动力,甚至认为不用再抓了。

一些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致使公开的效果不好。

针对上述几个问题,我局下步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想法:

1

继续抓好本单位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

2

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重点解决部门承诺不践诺,不依法行政,越权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3

继续搞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要在媒体上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宣传推广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

4

继续加大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的查处工作。要完善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全面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十六

2012。

年,龙岩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和《龙岩市。

2012。

:

54。

条,全部主动公开,及时发布。二是在龙岩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开通“政策解读”专栏,及时解读公安政策法规,获得了网民的一致好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百姓了解、监督公安工作的重要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

54。

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

(二)公开信息类别。

2012。

年龙岩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

5

条,占总数的。

9.26%。

;人事信息类。

34。

条,占总数的。

62.96%。

业务动态类的信息。

15。

条,占总数的。

27.78%。

19。

2002。

7

月以来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327。

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龙岩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中国龙岩”政府网站、“龙岩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福建省公安公众服务平台公开。一是政府网站公开。在龙岩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54。

条,审核发布。

2012。

年度龙岩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

12。

次。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

6

1

位;市局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街、路面及公交车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求“飞鹰大队”加大了打击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2012。

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在国家级媒体上稿。

99。

篇,省级媒体上稿。

1096。

篇,市级媒体上稿。

2211。

篇。其中《人民公安报》。

97。

篇,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

2

篇,《福建日报》。

150。

篇,《法制今报》。

892。

篇,福建电视台新闻联播。

22。

条,福建警务周刊。

7

条(专题。

2

条),省级电视台其他栏目。

25。

条,龙岩新闻联播。

285。

条,闽西日报。

1137。

条,龙岩警务周刊。

722。

条,《。

110。

连线》。

43。

期,《龙岩公安报》出版。

24。

期,印发近。

144000。

份。四是全力做好龙岩公安公众服务平台建设。

2012。

7

手机版网站开发后,其内容可以直接从现有网站管理平台调用,与。

pc。

版网站栏目的内容同步更新,将大大提升公安网站的便捷性、实用性和用户体验。五是全市公安机关官方微博开通两周年成效明显。

2012。

12。

月,新浪微博联合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共同公布了。

2012。

年全国百大政务微博榜单和。

2012。

年全国百大政法微博榜单。其中,龙岩市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龙岩公安博警在线”以。

88.62。

的总分,位列全国百大政务微博排行榜第。

38。

位(较上半年上升。

5

位)、全国百大政法微博排行榜第。

27。

位,再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自。

2010。

12。

198。

万,发布博文超过。

9000。

条,被省公安厅评为“福建公安明星微博”称号,业已成为我局打造“网络民生警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2012。

年,“龙岩公安博警在线”微博共答复微博咨询。

612。

件,微博举报。

156。

件,督办微博信访。

56。

84。

个警务微博集群,每个月集群发布博文数达。

5000。

条以上,形成浓厚的网上舆论氛围;微博警民互动形式多样,

2012。

年共举办微博系列访谈。

22。

场,部署开展全市性大型微博直播活动。

16。

次,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和积极响应。六是信息公开移交情况和查阅渠道。

2012。

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4。

条,认真做好送交工作,将非公文类信息按规范编制目录,定期通过网上和纸质两种方式送交到档案馆、图书馆,为群众查阅提供便捷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

2012。

件,历年累计。

6

件,信息内容均涉及治安工作。

(二)。

2002。

年以来共累计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

6

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同意公开”,并通过网上和电话、短信予以告知,

6

件全部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龙岩市公安局历年来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有些单位对所制作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不准确,致使一些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没能公开。二是一些单位在报送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未能同时提供相关权威解读信息。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修订后的《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结合考评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局属各单位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引导局属单位进一步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积极与稳妥、主动与依申请等关系,准确界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从“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从“单维公开”向“立体公开”转变。三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加大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并在龙岩公安公众服务平台开通“政策解读”专栏解读相关政策。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十七

1

1

12。

31。

日。

年,固原市公安局在市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纳入执法考核评议范畴,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安局成立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市公安局办公室。

)

由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办发〔。

22。

)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完成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服务事项等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图的编制、优化工作,并在公安厅的互联网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市公安局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培训会,并对照年初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编制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各单位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职责,并在各单位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各单位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公安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市政府政务外网和市公安局互联网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使服务窗口面向更多的服务对象。三是通过在车管所服务大厅、事故、秩序处理窗口设立公开栏、公示栏、利用

led。

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通过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推行警务信息公开。五是通过“平安固原”微博和微信,及时公开全区公安工作有关信息,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六是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全区公安工作有关信息。

年,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执法公开、阳光警务和便民服务公开为重点,做好执法依据、流程、便民服务和重点案事件的及时公开。

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项目认真审查,分门别类整理,对一些不符合新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围绕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为方便群众办证办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年,在全市推行跨市县网上迁移户口、异地。

(

)

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异地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同城化”等。

4

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年,对本部门。

(

包括市、县部门。

)

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及规范,编制了《固原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于。

12。

15。

(

)

件信息、接受或邀请媒体采访,向媒体爆料。对国内外媒体记者申请采访的做出及时受理。对已经批准或规定可以采访的记者,热情接待,及时通报信息,并主动提供电话、传真、网络等服务。

一是进一步对固原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改建完善,专门设立了新闻发布和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等栏目,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布我局政务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我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代表公安局对外发布新闻,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以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名义发通稿等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公布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重大行动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行政管理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先进典型事迹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违法违纪案件,以及需要澄清辟谣、消除不良影响的事件等,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

次。

我局整理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目录、材料以及历年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分送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场所,以便群众查阅。

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同时按要求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部署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并及时上传、更新的政府信息。

年,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布市公安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和。

2014。

年局属部门决算情况,共公开公安要闻。

118。

条,工作动态。

2305。

条,通知公告。

24。

条,警方提示。

497。

条,警情通报。

572。

7

条政府信息。

7

件,由市局法制支队来牵头答复,这。

7

件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分别涉刑侦、交警、禁毒等部门,其中,完全同意公开信息。

6

件,同意部分公开信息。

1

件。

年我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市公安局下设车管所和出入境办事大厅两个服务窗口,作为市行政中心的分中心进行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单位及个人,及时优化、公开办事流程,合理压缩办理时限,始终把规范服务、便民利民、亲切服务融入接待办理的全过程。

年我局两个窗口单位规范办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

1973。

件,其中,办理交警事项。

2308。

件,出入境办。

9467。

接待群众咨询。

3000。

多人次,回复依公安机关信息公开。

7

人次。按时办结率达到。

100%。

业务办理和咨询接待的群众满意率达到。

100%。

无投诉现象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其他费用。

全年没有因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我局共办理人大议案。

1

件、政协提案。

10。

件,全部按时办结,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并在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进行对外进行了公布。

1

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欠缺。目前,市公安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只有兼职人员,业务不熟,水平有待提高。

2

公安机关是重要涉密部门,涉密信息比重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量,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1

加强对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其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管理能力素质。

2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面。

2016。

二是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更新工作。

三是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政府公开申请书公安汇总篇十八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项。

(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xx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xx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xx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xx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xx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近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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