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牵头实施项目申请书通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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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牵头实施项目申请书通用一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20xx年第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证原则。

充分体现“合理规划、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稳定、防止污染、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二、实施目标与证件用途

(一)实施目标。

通过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1. 进一步稳定水域滩涂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

2. 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

3. 依法管理和促进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域滩涂资源可持续利用;

4. 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 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

6. 促进水产养殖的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

(二)证件用途。

1. 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法律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扶持政策。

2. 养殖证是判断水域滩涂养殖功能的基础依据。当养殖水域滩涂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或发生纠纷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渔政部门以养殖证为基础受理调查处理渔业纠纷案件。

3. 养殖证是养殖者从事养殖活动的行为准则。养殖者从事养殖生产时,应当严格按照养殖证核发的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科学投饵,合理用药,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养殖者持证方可申请苗种生产审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资格等,并享受国家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发证机关与范围

(一)发证机关。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水域滩涂在一个县级行政辖区内的,由该县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涉及的县级人民政府协商后核发,也可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二)发证范围。

1. 国家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1)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2)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

(3)已领取土地承包权证书的农用土地改为养殖生产的,养殖证不改变原土地的权属性质及土地基本用途。

2. 对已养水域滩涂,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的应尽快申请审核补发。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 新规划用于养殖开发的水域滩涂,应优先考虑因渔业结构调整需转产从事养殖业的渔民、因水域滩涂规划调整需另行安排养殖场所的当地渔业生产者、毗邻国有水域滩涂的专业渔民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四、发证程序与内容

(一)发证程序。

1. 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 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并完成审核工作。涉及航道、港口的,应在受理前征求航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3. 批准。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符合规定的,应当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10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1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理由。

4. 公布。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水域滩涂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发证内容。

1. 养殖证应当使用农业部监制、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养殖证;应当载明持证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养殖水域滩涂地理概位及平面界至图、养殖面积及范围(方位坐标)、养殖内容及方式、养殖证有效期限、养殖证编号等内容。凡确认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一律发给绿证;凡确认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一律发给红证。

2. 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养殖方式、投资风险、收益等综合因素,养殖证有效期的最高年限分别为:池塘30年,湖泊、水库、河沟10年,临时养殖区2年。集体水域滩涂或全民所有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有效期应与承包合同期限一致。在江河、水库、湖泊水域的航道、港口及产卵场、重要苗种场、水产种子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水域、滩涂,不得核发养殖证。

3. 养殖证登记事项如有变动,持证人应在相关事项变动后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养殖证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在期满前60日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有关材料。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6月15日)。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水域滩涂使用、养殖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调查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农业区划和渔业区划,编制完善本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同时,将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报送市水务局。

(二)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和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核发养殖证的依据和原则、法律地位和发放主体、发证范围和办法,提高养殖生产者自觉申办养殖证的认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发放证书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在调查登记和规划的同时,按照有关发证范围、办法和程序的规定,全面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核发、换发工作,并将养殖证发放登记情况及时录入养殖证信息管理系统。

(四)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区市县渔政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登记和养殖证核发的情况,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开展全面检查,切实维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养殖证制度的完善。

(五)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各区市县认真自查总结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与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表一并在20xx年12月16日前报送市水务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mail protected])。在各区市县自查基础上,市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完善养殖证制度工作成效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完善养殖证制度工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务、农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财政、环保、督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的日常工作。各区市县也要成立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把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摆上议事日程,细化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联系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养殖证发放中的问题。水务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水域滩涂的调查登记,养殖证申请的审核。财政部门把发放养殖证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安排资金;农业、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部门把好农业土地承包建池养鱼、水上航道养殖和环境承载能力审查关;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完善养殖证制度的督查工作。

(三)强化督查。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进度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区市县在完善养殖证制度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市县定期填写统计登记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市政府派出督查小组,对区市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市县也要抽调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统筹兼顾。各地要把贯彻养殖业发展政策与实施养殖证制度结合起来,凡涉及养殖业发展的政府支持项目或投资计划,如渔民转产转业、原良种工程、病害防治中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重大科技推广、科技示范场、出口基地县建设等的报批,一律审查养殖证制度的实施情况。凡良种补贴、水产救灾资金等受益对象,一律是持养殖证的生产单位和个人。

最新牵头实施项目申请书通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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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一所好学校,必须培育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教职工队伍。如果把一所好学校比作一座漂亮的大厦,那么,优秀教师就是支撑起这座大厦的栋梁。名教师是优秀教师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重要宝贵的教育教学资源之一。单单一个名教师,也许起不到多大的作用,可是,对于一所好学校来说,名教师就是教职工队伍的引领者。所以,在新课程改革高潮渐起的今日,各个学校都重视对教师队伍的建设,尤其是对优秀教师的渴求。如何培育出更多的名教师和优秀教师,并最大程度的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发挥模范引领带动作用,是摆在每一位教育管理者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本课题研究的根本意义所在。

1、国内外研究同一研究领域的概况

关于名教师,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过专门的研究。尤其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对名教师的内涵、名教师教师的思想品德、现代教育观念、法律意识、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良好心态、外在形象、教学艺术、教育科研、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不少学者进行了专门的探索与研究,并出版了《优秀教师全书》、《新课程优秀教师管理实用手册》等专著。美国学者还专门研究了“美国成功教师的五个标准”、“成功教师的15条特征”、“成功教师八要素”等,对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走向成功发挥了重大作用。

关于学校优秀教师与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的关系研究,国内外也有所关注,但并不是很多。如有的学者从教师专业发展与人力资源的关系出发,强调从以往关注教师的自治和个人发展,转而强调名教师与教师队伍整体专业发展的同伴互助、引领示范和合作文化,即首先建立积极的伙伴关系,以使双向学习,在此基础上加强教师之间以及在课程实施等教学活动上的专业对话、沟通、协调和合作,共同分享经验,经过互动彼此支持,以减少教师由于孤立而导致的自发行为,从教师作为研究者走向同伴互动。

2、本课题研究的价值

(1)有利于建设研究型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完善教师评价体系,激励教师自强不息,超越自我,实现自我完美的教育人生。

(3)有利于加强学校教师伍建设,推动学校管理改革,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

(一)课题研究的资料

本学期,我校课题研究的资料是“名师与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以名师的成长环境、培养途径、作用与效益、与教师队伍成长之间联系等方面为主要研究对象,贴近名教师的工作实践和成长心路历程,探索名教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的主力军与引领者作用,并且结合这个课题,研究发挥名教师作用的`途径与策略。

(二)预期目标

认真制定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逐步探索出一条有利于名教师的成长、充分发挥名教师的模范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教职工队伍管理评价体系,为优秀教师的成长创造优越的环境条件。在逐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阶段构成研究成果,最终构成《名师与教职工队伍建设的研究》论文获报告。

课题总召集人:李国伟,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和行政指导统筹、全程跟踪课题研究。

课题组长:杨建涛。具体主持课题研究,总体构思、设计研究方案,确定研究步骤、研究方法,协调组织不一样阶段研究工作,汇集研究经验,并最终构成研究成果。

副组长:虎二伟。负责本课题与学校整体教科研发展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和评价工作。

副组长:刘二定。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处理研究材料,进行研究指导。

课题组成员:刘法宪、杨春霞、魏丽霞、杨炎秋、张喜风、李世红。负责子课题研究管理、实践研究、资料搜集等。

本课题研究时间为20xx年5月——20xx年5月。

1、20xx年5月——20xx年8月开题阶段:申报课题,由上报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学校教科室,由学校教科室牵头,课题负责人确定实验小组人员,明确人员职责分工。研讨课题实验方案,做好前期研究准备工作。

2、20xx年9月——20xx年12月为第二期研究阶段:在此实验研究阶段,主要研究名教师的培养途径成长环境与教师队伍建设之间的联系。

3、20xx年1月——20xx年5月为课题第三实验阶段:在此阶段,主要是研究和总结名教师在教师队伍成长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学校在名教师的管理使用方面的创新成果,汇集资料,优秀课例成果汇报。总结研究成果,汇编资料,完善研究报告。

本课题研究的方法有:

1、调查法。在研究前、中、后期采用问卷、谈话、观察等方法进行调查,为研究供给科学依据。

2、文献研究法。针对调查中了解到的名教师的学习、生活、工作现状,广泛收集和查阅有关资料,收集国内已有的影响名教师成长的各种因素的研究的成功经验,对其进行分析归类,为研究供给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3、个案研究法。选取不一样层次的优秀教师工作实践成长经历作个案研究。

4、经验总结法。广泛收集和总结各学科各年级优秀教师影响个人成长的各种因素并进行归纳整理。

5、行动研究法。边实践边研究,循序渐进,不断反思,不断修正,探索最佳名教师培养策略

1、建立课题网络,成立课题组,制定课题研究制度。

2、由课题组组长负责开展活动,组员之间结成研究伙伴,定期汇报、交流。每月月底举行课题组长例会,经常对课题进行阶段性分析,并指导下阶段工作。

3、对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工作实行不定期检查,并进行阶段性工作汇报和总结,校行政进行监督和管理。

4、筹集经费,保证本课题各项研究工作正常开展。

5、与上级教科室领导多联系,及时汇报课题研究进展,确保课题扎实地有成效地开展。

最新牵头实施项目申请书通用三

今年以来,县党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农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新旗帜和总体起点,实现五坚持,促进农村五振兴,加快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一)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协调五大振兴。根据《中共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进农村振兴五个专门班实施的通知》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专门班,每个班由2个班组成-3名县级领导同志为组长,2名-三个部门牵头推进单位。省、市、县农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年)各工作专班对比-20xx年)农村振兴五班重点任务清单部署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分类账,制定实施计划,加强工作调度,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目前,五个工作班都召开了调度会议,制定了工作规则,完善了工作机制,确保了农村五振兴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坚持农业基础,促进产业振兴。首先,继续扩大现代农业。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目前,全县培育一乡一产业专业镇7个,一村一产品专业村196个,初步形成五大特色种植板块;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2516家,家庭农场3639家,大型种植户406家;全县农副产品加工企业165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37家;95种农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注册农业相关商标108个,罗汉参、青山羊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羊肉汤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甜瓜、桃子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商标;围绕扩大和加强单养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制定并发布了《单养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意见》、《羊肉汤产业三年实施意见》、《羊肉汤产业实施意见》展三年实施方案》,同时与江苏省农科院签订合作协议,成立青山羊产业研究院,把肉羊产业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二是积极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观光型农业新业态,建设了方乘田园、君信农业、立源菌业、绿禾庄园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0余处;获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打造省旅游强乡镇3个、乡村旅游特色村11个;21个村被认证为中国;淘宝村;,46个村获评市级电子商务专业村,全县农村电商企业达到356家,今年实现电商交易额305亿元,同比增长9.6%。三是全面推进农村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六位一体;土地流转保障措施,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4.84万亩。其中,50亩以上成方连片土地流转面积达23.7万亩,20xx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为20.3万亩;今年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资格认定、股权量化、股权设置和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探索创新机制,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银农互动;助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

(三)坚持引育并重,推进人才振兴。一是突出人才支撑,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组织开展了;技能培训田间课堂;新型职业农民;等;短平快;式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致富本领。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26期、6200人/次,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农民奔康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加大农业农村人才选派力度,聘任江南大学焦爱权教授为第五批省派科技副县长;目前第四批269名县派第一书记、13名下派村支部书记已对接入驻包帮单位。今年招募的36名;三支一扶;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已全部派到18个乡镇,每个乡镇2人。二是突出政策引导,全面掀起返乡创业高潮。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政策》,充分利用在外能人多人口红利;大的优势,在去年成功举办;绿叶对根的深情;——我县游子对话家乡暨全县返乡创业签约活动的基础上,今年举办了;君心归处是吾乡;——第二届返乡创业大会,签约返乡创业项目239个,合同总投资额184亿元。截止目前,共设立在外返乡创业服务站24个,签约项目295个、总投资324亿元,返乡创业人员领办、创办经济实体1529家,带动就业8975人。

(四)坚持铸魂塑形,推进文化振兴。一是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四心;主题文明实践活动。创新开展;农村垃圾分类;乡村夜话;孝善敬老饺子宴;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四个品牌工作,被《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卫视等媒体相继进行典型报道和刊发评论文章,在社会上引起积极反响。目前,全县建有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22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89处,市级以上文明村镇达到18个,力争今年全县90%的村庄创建为县级以上文明村。二是丰富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基本实现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全县502个行政村乡村文体广场、文艺队伍实现全覆盖。建设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示范点(村史馆)22个,培育乡土民间文化能人、文化活动带头人1000多人,20xx年初全县62个村举办了乡村春晚。

(五)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振兴。一是突出连片打造,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全县22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每个片区含4-6个村庄)进行重点打造,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80余个,其中a级示范村达到50个,a级示范村覆盖率12.8%;紧紧抓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高标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目前全县已建成新型农村社区55个,合并村庄269个,涉及人口8.2万人,复垦土地约1.8万亩,节余挂钩指标1.4万亩。今年正在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43个,合并村庄196个,涉及人口8.4万人,可复垦土地2.3万亩,节余挂钩指标1.7万亩。同时对具有文化特色的村因地制宜打造,聘请了北京绿十字规划公司,进行高标准规划建设,以旧修旧,把农村建设的更像农村,以不同风格努力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全县22个乡镇(街道)配建保洁队伍,城乡全天候不间断保洁、生活垃圾随产随清,垃圾日产日清,卫生保洁实现城乡全覆盖。镇驻地已建成污水处理站9个,新型农村社区建成污水处理站18个。全部完成20xx年全县4500户改厕任务。三是突出统防统治,大力开展污染源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化肥使用量连续三年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88%,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90%。大力推进;绿色革命;,完成植树造林5.1万亩,新增省级森林乡镇1个、森林村居4个,全市创建森林城市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大力推进水源地综合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三级河长定期开展巡河行动,水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

(六)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组织振兴。一是突出激励保障,促进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大力实施;头雁工程;,对全县502个村党支部进行了评星定级,评定出五星级党支部92个,四星级党支部240个,三星级党支部141个,二星级党支部25个,一星级党支部4个,评选二星级;头雁;书记7名、一星级;头雁;书记37名,参照试用期公务员落实经济待遇,7名二星级;头雁;书记月增资915元,37名一星级;头雁;书记月增资300元,激发村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多举并措,持续壮大经营性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经营性村集体经济,鼓励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兴业,通过发展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利用招商引资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依托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对接市场需求、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实现集体经济增收。目前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3万元,60个村突破10万元。

最新牵头实施项目申请书通用四

根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市城管委《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落实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相关责任义务,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长效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实现长效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通过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完善“管理为核心、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储执法为保障”的临街门前管理模式,从而实现道路平整干净、门前畅通有序、立面整洁美观、垃圾收集规范的目标。

为加强对门前管理责任制的领导,成立门前管理责任制实施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街办(镇、场)均应设立门前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区直各责任单位负责配合实施。

本实施方案所称临街门前管理,是指道路、街巷两侧的各类责任单位(经营业主)的责任区域。

临街门前无暴露垃圾、无乱停放车辆、无出店营业、无占道摊点、无乱堆放物品、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无乱挂乱拉、无店招店牌不规范和污损、无乱晾晒;建筑装修工地门前无污染物;公共绿地无空秃、行道树无缺株、绿化设施无缺损;门前路面平整无坑塘、无沉陷、无臃包、无积水,窨井盖无缺失,墙面落水管完好。

1、不乱涂写、乱张贴;不乱晾晒、乱吊挂物品;店招店牌按规定设置,保持完整、清洁;不出店经营;不乱停车;门前门后不乱堆放物品、杂物;按市容环卫部门要求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袋;不向门外倾倒、排放废弃物;做到门前清洁,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对他人在自家门前责任范围扔垃圾、乱画乱贴、乱停车、乱吊晒、挤占盲道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清理。

3、对他人在自家门前责任范围破坏市政、市容、绿化及园林设施或占道经营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劝阻无效或已经造成市政、市容、园林绿化设施硬件损坏的,及时向街办(镇、场)或城市管理部门举报。

(一)单位(经营业主)自律:临街责任单位(经营业主)是该项工作的核心与细胞,应按照门前管理责任制标准做到“三个有”,即有保洁制度(每天要做清洁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活动);有保洁队伍或人员(明确自有保洁队伍或人员,或委托专门保洁队伍或人员);有垃圾投放容器和保洁工具,确保责任事项的落实。

(二)区门前管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和完善以区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各部门和各街办(镇、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门前管理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区联席会议牵头、协调、指挥、决策作用,对久拖不决或对涉及部门较多、较复杂的重大问题进行调处。

(三)街办(镇、场):作为门前责任制属地管理的主体,应积极履行宣传、巡查、督促的职责,做到“三个有”,即有一套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有一批宣传员、指导员和志愿者;有一支督察纠错队伍。要以街、以路、以片为单位建立若干自律小组,引导临街责任单位(经营业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由街办(镇、场)与各自律小组签订责任状,每季度开展“优、中、差”评比,使单位(经营业主)自觉落实门前管理责任。要划定范围,与临街单位(经营业主)签订并送达《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单位(经营业主)承诺书》,督促其履行责任义务。

街办(镇、场)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发现的市政设施等硬件方面的问题,根据道路划分,分别及时告知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不落实门前责任制,通知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或处罚不到位的报区联席会议。

(四)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门前责任制牵头、协调、督促。指导各街办(镇、场)做好门前责任制工作,及时沟通;建立门前管理责任制考评奖励机制,开展“百里挑一好店主(单位)”等主题评选活动,以街办(镇、场)为主进行日常考评,区城市管理局进行审核,对获奖商户授予奖牌;及时对环卫设施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各市容所和局清运公司清扫、冲洗道路和定时收集垃圾,规范作业,确保废物箱无污损、垃圾箱规范管理。

(五)区城建局:及时对市政、绿化设施问题进行整改,规范作业,确保设施完好,公共绿地无裸露土地,行道树无缺株(死株),绿化设施无缺损。

(六)区商务局:对集贸市场进行监管

(七)区环保局:对单位(经营业主)违反环保行为进行监管。

(八)区行政执法分局:作为落实门前责任制的有力保障,负责日常执法,加强监督、处罚的力度,对门店、街办(镇、场)告知的违章户,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处罚;落实集贸市场周边(门口)门前责任制。

(九)工商局、地税局、区卫生局、区文明办:把门前责任制考核结果和排名作为诚信单位、文明单位评选依据;对不履行门前责任、屡教不改的或处罚难以到位的,由区联席会议提出意见,有行政主管单位的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工商、税务、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对情节严重的,工商、卫生部门应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或吊销证照。

(十)公安分局:对暴力阻挠门前责任制落实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

(十一)交警部门:对乱停放车辆进行纠处。

(一)建立“门前三包”管理台账和教育处罚台账。管理台账记录以路段为单位的门店的各种信息和日常巡查情况;教育处罚台账记录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对拒不接受处罚的门店,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在教育处罚台账上并抄告区工商、卫生部门。

(二)建立“门前三包”联审制度。区工商、卫生部门办理执照时,应了解该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该项工作的前置审批;同时配合管理单位,在日常管理和办理执照年检时,督促拒不接受处罚的单位落实责任。

(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力度。街办(镇、场)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发现的市政设施等硬件方面的问题,根据道路划分,分别及时告知区相关职能部门或市城市管理部门。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不落实门前责任制,通知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或处罚不到位的,由街办(镇、场)拍照或录像取证,报区联席会议;区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和配合门前责任制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加大考核整治力度。由街办(镇、场)牵头,整合街道城管科、执法中队、市容所、工商所、卫生防疫站、派出所等部门力量,对责任单位实行每月一次考核和综合整治,形成“五力合一”推进管理。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区、街(镇)两级定期召开由管理单位、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管理与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四)门前管理责任制纳入各街办(镇、场)及区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城市管理部分)。区创建办、区文明办要将门前管理责任制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街办(镇、场)、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最新牵头实施项目申请书通用五

第一条 公务接待,主要指上级部门、上级领导、校外有关单位到学校(含学院、机关部处及业务实体等,下同)视察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合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

第二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条 根据宾客的职级、来校的目的等情况,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要求,按照严格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第四条 接待规格。根据公务接待对象及活动内容,本着对等节俭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一)省(部)级领导因公来校,由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校领导接待,两办负责安排。

(二)厅(局)级领导因公来校,一般由对口校领导负责接待,牵头部门负责安排。确需学校主要领导出面的,由两办负责协调。

(三)其他因公来校,校领导原则不参加接待,按来访要求由对口单位负责接待。如确需学校有关领导会见的,须事先报两办,由两办进行协调安排,但校领导原则上不陪同,不陪餐。

第五条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一) 学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二)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六条 按规定安排住宿。

(一)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在在学校内部接待场所,按标准结算;确需在校外安排住宿的,要在定点饭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住宿费由接待对象自理,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得在房间内摆放花篮和果篮。

第七条 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一)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校内宾馆、学术交流中心(招待所),餐厅;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接待,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由科研经费或其他专项经费支持的学术交流等活动,如确因工作交流需要,陪餐人数可本着从简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工作餐标准,其标准不得超过成都市规定的开支标准。

(二)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消费。

第八条 严格控制接待形式及活动范围。

(一) 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组织欢迎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组织师生欢迎、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有意造势或搞夸张性宣传。

(二) 接待单位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不得偏离工作主题。

(三)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原则上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校内出行活动尽量步行。

(四)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举办师生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若因公务接待确需委托旅行社安排车辆、食宿的,必须提供合同(明确说明事由)、参加人员名单,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旅游费”、“旅游团费”等名目均不能报销。

第九条 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须如实、完整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四川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在学校财务处网页“资料下载”下载。

第十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报销规定及审批程序。

(一)公务接待费报销应及时,票据必须规范,并限由接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各单位接待费需在发票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销,原则上逾期将不予报销。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凭证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报销。

(二)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 学校及校内各二级单位须将公务接待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涉外公务接待,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外交礼仪规定及外事纪律,负责组织接待工作,并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各单位涉外公务接待,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销。

第十二条 各单位公务接待情况应当按年度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接受教职工监督。

公务接待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国家和省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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