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改造车位申请书 老小区改造车位申请(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23: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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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小区改造车位申请书(推荐)一

为了有序办理移交手续,请贵公司在8月15日前向业委会提交以下几方面的资料:

一、关于物业服务合同附件四(改造资金项目)中,请向业委会提供合同三年内整改资金的投入明细表、以及剩余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六年(20xx年-20xx年)广告费收益的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报告。

三、关于本体维修金帐户,合同规定每月15日前须准时将上月所收本体维修金打入共管帐户。从7月份开始,每月向业委会提供相应对帐单。

四、提供20xx年所有电梯检测报告。

五、提供20xx年小区消防检查合格报告。

六、将小区所有的图纸档案,编号后明细造册,上交业委会

复印件。

七、提供xx小区客服中心20xx年1-7月的财务报表。

八、其他未详尽文件,请贵公司补充。

注:所有提供材料请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xx花园业委会

20xx年7月18日

推荐小区改造车位申请书(推荐)二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内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小区情况

1。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 总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平方米);

4。 楼宇_______栋__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__栋_______套,多层楼宇 _______栋_______套;

5。 业主数量:__________个;

6。 管委会财产:

(1)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_元;

(2) 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平方米;

(3) 商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

(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 道路:车行道__________方米;人行道__________平方米;

(2) 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 教育设施:幼儿园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幼教启蒙机构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4) 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5)路灯_______盏;庭园灯_______盏;其他为灯:__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____个,排污管_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_个,雨水管_______米;化粪池_______座;明沟_______米;暗沟_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_个;

(9)综合楼____座,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预计________年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8。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一、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_____%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1)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2)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3)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4)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5)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6)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7)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__________至少召开一次。

3。经持有_____%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_____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4。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_____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5。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6。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6。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7。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8。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9。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第三条 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 业主的权利

1。 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 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 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 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 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 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 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 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 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 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 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 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 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 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 业主的义务

1。 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 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 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 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 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 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 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 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践踏、占用绿化地;

(2) 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 乱抛垃圾、杂物;

(4) 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 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 聚众喧闹;

(7) 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 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 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 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 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 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 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 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 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 _________市公共卫生条例;

(3) _________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 _________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 ____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 _________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 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 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本市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 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 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 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第四条 业主应付的费用

1。 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 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_____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 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 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 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 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 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_____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_____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 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 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_____%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 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 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 本业主公约一式______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___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荐小区改造车位申请书(推荐)三

20xx年7月15日,xx业委会收到贵公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告知函,鉴于贵物业公司的发展已决定不续签合同,在此xx业委会深表遗憾,同时也感谢贵物业一直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希望贵公司能站好最后一班岗,一如既往地认真对待小区的管理工作,xx业委会也将尽快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进行管理。

为了有序办理移交手续,请贵公司在8月15日前向业委会提交以下几方面的资料:

一、关于物业服务合同附件四(改造资金项目)中,请向业委会提供合同三年内整改资金的投入明细表、以及剩余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六年(20xx年-20xx年)广告费收益的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报告。

三、关于本体维修金帐户,合同规定每月15日前须准时将上月所收本体维修金打入共管帐户。从7月份开始,每月向业委会提供相应对帐单。

四、提供20xx年所有电梯检测报告。

五、提供20xx年小区消防检查合格报告。

六、将小区所有的图纸档案,编号后明细造册,上交业委会

复印件。

七、提供xx小区客服中心20xx年1-7月的财务报表。

八、其他未详尽文件,请贵公司补充。

注:所有提供材料请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xx花园业委会

20xx年7月18日

推荐小区改造车位申请书(推荐)四

1.目击报警

1.1 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该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该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该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物料部经理。

2.4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该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 起火地点;

b. 起火部位;

c. 燃烧物品;

d. 燃烧范围;

e. 报警人姓名;

f. 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

a. 小区名称;

b.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 火灾发生部位;

d. 燃烧物品;

e. 火势状况;

f.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 报警人姓名;

h. 报警人电话。

4.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物业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该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物料部经理、行政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 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该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该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该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 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物料部应该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 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 管理运作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7.4 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 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 由物业总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8 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推荐小区改造车位申请书(推荐)五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的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____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____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______元、地下每车半小时______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_________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_%以上;小修:_________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______%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_________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_________%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_________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_________%.平均满意率不足_________%,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或平均满意率超过_________%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_________%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_________%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_________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2、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小区改造车位申请书(推荐)六

为更好履行本公司物业服务责任,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规定:

1、本小区车辆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方式,由本小区业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保险证等相关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辆出入登记手续,并办理车辆出入小区通行卡,为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只对本小区业主办理。

2、原则上禁止大货车、大客车进入小区停放。对强烈要求进入小区停放车辆,经物业服务中心许可后,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停放在小区相对偏僻位置停放。

3、对运送装修材料及搬运家具(家电)的货车经许可方能进入。外来车辆(访客)进入小区必须领取小区临时通行卡,领卡时付10元押金,出小区时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对车主实行多退少补;执行任务或其他特种车辆除外;

4、车辆进入小区后,请按物业服务中心规定有序停放。减速慢行,禁鸣喇叭;禁止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性物品车辆进入小区;出租车进入小区经门岗许可后才能进入,但必须领取小区临时通行卡并付卡片押金;

5、本小区地面车位车辆停放不设专用固定车位。禁止车辆停放在消防登高平台,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6、安全驾驶,文明停车。禁止车辆在小区乱停乱放、越线停车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响别人通行,一经发现后,将采取劝告、拖走、报警等相关措施,由此带来的费用全部由肇事车主承担;

7、车辆停放时,请按规定有序停放,关好门窗,拿走车内贵重物品;禁止将小区车辆通行卡转让他人;

8、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对业主申请进入停放的,先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停车服务费用 (按县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停车服务费服务内容包含:维护、维修和更新停车位必要的设施,维持停车位的公共秩序、卫生和公共照明,相应管理人员的工资、税费等。不包含:车辆被盗抢、玻璃破碎、车身划痕、其他部位损坏等财产损失费用。如业主需本公司承担此项费用的,请事先声明,签订书面协议,费用另计,并办理相关险种。

9、车辆在小区出现意外后,请业主在第一时间内报警或请物业服务中心代为报警,通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解决。物业配合公安机关调阅监控,提供线索。

10、小区车辆进出不受时间限制,进入小区车辆车主要爱护停车位(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设施,不慎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1、进入小区停车位(场)停放车辆业主,停车时请注意场地卫生,禁止将车内垃圾、饮料瓶(罐)随手扔在停车位(场)边上;禁止将故障车(僵尸车)长时间停放在停车位(场)上。经物业服务中心查实后,将联系交警部门对该车强制拖走,物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购买架空层车位及地下停车场专用车位的业主,请遵守购车位时与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签订的购买协议或合同,禁止业主私自在架空层(地下停车场)中间隔墙、加设围栏、改变用途;如业主不遵守约定需改变车位(车库)用途的,房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有权利采取制止、劝告、拆除措施,并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13、如有因不交纳相关费用或其他纠纷故意损坏道闸、欧打管理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恶劣行为者,本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推荐小区改造车位申请书(推荐)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物业状况

第三章公约中各主体情况

第四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八章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

第九章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

第十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约目的

本公约的立约目的如下所列:

1.阐明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2.规定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各单元及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养、保险、维修,达到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统一管理,使各业主有效享有其购置的单元,使得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环境整齐、卫生、清洁、美观,使得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延长。

3.规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以保障民主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公约在各方签署列为本公约附件的承诺书后生效。因此,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所有业主(包括其受让人)、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均受本公约的约束。

第二章物业状况

第三条物业名称:________

第四条物业坐落:________

第五条物业四至:________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面积及使用期限:________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文号:________

第八条总建筑面积及划分单元:________

第九条共用部位:________

第十条共用设施设备:________

第三章公约中各主体情况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

名称: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第十二条业主投票权分配原则:

1.业主指在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中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主(包括业主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房屋套数行使表决权,每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2.如业主房屋超过______平方米的,(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1倍的业主多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拥有表决权的票数依此类推。同一业主(包括同一房屋的多个房屋共有人作为业主的)拥有多票投票表决权的,不得分开行使。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

1.开发企业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名称为:________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号:________

3.注册地址:________

4.邮编: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

6.注册资本:________

7.联系电话:________

8.联系人:________

9.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除下列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a.该企业被取消物业管理资质;

b.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c.该企业宣布解散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d.该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分立。

10.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重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签署本公约附件的承诺书(届时可以调整),本公约在其签署承诺书后对其产生约束力。

第四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业主的权利:

1.对其购置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有权按规定和设置目的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3.有权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有权要求召开、参加业主大会,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享有表决权;

6.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并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7.有权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房屋自用部位的装饰装修;

9.有权自行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10.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企业及时修缮;

11.有权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2.有权监督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的期限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接受审核;

13.有权要求异产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拒不维修并造成他人损失的,可向业主委员会投诉直至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或诉讼;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业主的义务:

1.签署本公约所附《承诺书》(见附件),承诺遵守本公约的所有条款;

2.转让或出租所拥有的独立单元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受让人或承租人签署《承诺书》(见附件),承诺遵守本公约的所有条款;(其他物业使用人亦应遵守)

3.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公约规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企业依有关规定和公约订立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章制度;

4.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及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5.按规定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及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

6.爱护并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在获得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前,不得在房屋的外墙上安装任何户外遮光帘、遮篷、花架、旗杆、招牌或其他任何伸出物或结构,亦不得堵塞任何窗户、外墙采光通风口;不得在窗户或外墙上安装任何空调或其他固定设施;

8.不得做出与本公约相违背,或引致小区的保险无效或使该保险金提高的行为。如有前述事情发生,则违约的业主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诉讼、索赔及要求,或因此引起的额外或增加的保险金对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他业主负责。如因该业主违约行为引致小区被损毁或侵害,则违约业主须立即将全部重建或修复损毁部份的重建或修复的一切费用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

9.不得在小区内任何部分存放武器、弹药、烟花、危险及易燃物品、存放触犯或可能触犯任何法规或对其他业主及使用者构成损害、滋扰或危险的物品;

10.不得妨碍、阻塞或堵塞任何共用部位、放置或弃置任何垃圾、弃置物或物件于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

11.在获得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前,不得在其房屋内饲养任何宠物;

12.无权直接惩罚或处分物业管理企业所属员工;如对员工作出投诉,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由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其认为合适的行动;

13.如果业主所有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或使用,业主应在物业管理企业登记,说明管理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留下有效通讯地址,以便物业管理企业送达有关通知、函件等;同时应关好门、窗,水、电、天然气总阀门等,以确保安全;

14.产权人应约定与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求使用人遵守本公约的约定,并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开发企业的权利:

1.开发企业对其拥有的或尚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与其他业主同等的权利;

2.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企业有权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本物业进行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依法制定本公约。

第十七条开发企业义务:

1.开发企业对其拥有的或尚未售出的物业,承担与其他产权人同等的义务。对已竣工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应由开发企业缴纳物业管理费;

2.在保修期间,开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范围内的维修责任,及时处理有关保修事宜;或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费用由开发企业负责;

3.开发企业应保证在其转让、抵押、出租、批准占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该物业的任何部分时(已售出部分除外),其受让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等均应履行开发企业对外已经做出的承诺;

4.物业交付使用时,开发企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材料:

(1)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3)附属公共建筑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5)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

(7)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

(8)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

(9)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5.开发企业应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六章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制定、实施物业管理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守则》、《住户手册》、《房屋使用手册》、《车位管理规定》等;

2.对物业实施管理;

3.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维护物业公共安全环境和秩序,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5.协助有关部门对物业的治安、交通、消防等事项进行管理;

6.委托他人协助专项管理。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1.听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2.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3.重大维护管理事项和年度维护计划应与委托人协商;

4.定期公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5.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

1.小区内房屋建筑及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巡视检查;

2.共用部位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

3.共用部位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

4.公共秩序的维护;

5.参与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的验收交接;

6.入住管理;

7.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

8.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及其场地的维修养护;

9.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10.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代收相关费用;

11.接受产权人委托,提供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外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一条在下列非物业管理企业原因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管理责任:

1.无法避免的水、电、天然气等燃料或材料短缺,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

2.涉及产权人和其他房屋使用人双方的纠纷,而造成的损失;

3.涉及刑事责任、无意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

4.涉及业主财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失窃、损坏的;

5.在小区内使用共用设施设备时,因自身原因造成身体伤亡或财产损坏的;

6.物业管理企业无法控制的其他一切原因。

第八章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

1.管理费标准为:______元/平方米/月(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

2.管理费包括:________

物业管理企业酬金;

物业管理企业成本和费用(员工薪金、行政费、税费、固定资产折旧等);

共用区域的保安费、保洁费、绿化费、保险费、公用事业费(水、电费等);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等;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3.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月第一日从管理费账户内提取当月的物业管理企业酬金,数额不超过物业管理实际支出的____%.

4.业主应在每季度(1月、4月、7月、10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向物业管理企业预付当季度管理费。

5.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无论物业是否占用、出租或空置,业主均须缴付100%的管理费和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三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4.业主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房屋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九章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有利于小区外貌保持、使用安全等原则,妥善处理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二十五条小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

3.在庭院、平台、绿地、道路或其他共用部位、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和文娱、体育及休闲设施;

5.随意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6.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7.私设摊点;

8.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有违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

9.法律、法规及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业主或其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经物业管理企业认可,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因装饰装修导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其他业主利益受损,业主或使用人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房屋应当按设计用途使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因房屋维修或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作相应赔偿。

第二十九条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十条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应征得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补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十一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房屋时,应当将本公约作为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的必要附件。当事人应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二条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应当定期维修养护,出现危害物业安全、影响外观或妨碍公共利益的情况时,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应督促责任人维修养护。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有关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及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进入业主或使用人的单元进行维修工作,应事先通知业主或使用人并取得其同意。紧急情况下无法通知业主或使用人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下,进入单元内部,但事后应及时通知业主或使用人。

第三十五条如房屋因火灾、台风、地震、地陷或其他原因而破坏,以致大部分不能使用,则业主委员会应该召开特别业主大会,决定房屋是否修复或重建以及修复或重建费用的筹集办法;如业主大会决定放弃修复和重建,则业主委员会应拍卖剩余房产,并将拍卖所得与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及业主其他共有财产按建筑面积比例返还给各业主。

第十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业主大会的召开与业主委员会:

1.在业主入住率达到____%及以上时,业主代表、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所在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监督下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逾期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________区小区办可以指定业主代表自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业主大会的职责: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3.制定、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

4.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5.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6.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

7.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8.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或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3.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5.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6.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7.公约、会议记录、签到簿、出席委托书及有关文件由业主委员会保管,业主或利害关系人如有书面请求阅览,业主委员会不得拒绝。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本公约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可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也可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和物业使用管理维修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本公约的,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及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可依照本公约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四十一条业主、使用人未按照本公约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每日加收应缴纳费用的____‰的滞纳金或按约定加收滞纳金。对于超过18个月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禁止该业主所欠费物业的转让、出租和抵押,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追缴。

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违反本公约或公共利益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或本公约的,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可依照合同或本公约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公约的效力及于开发企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以及市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公约不得与前述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如有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四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拥有对公约的解释权,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企业解释。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企业不得对已核准的公约进行修改。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对公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约,应重新申请核准。

第四十八条本公约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公约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报审一式六份,经核准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两份,________区小区办备案一份,开发企业留存一份,物业管理企业一份,业主委员会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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