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联动协议书下载 电梯维修协议简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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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电梯联动协议书下载(推荐)一

单位名称:

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卖方(乙方)

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高新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地 址: 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264001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银行账户:

税务登记号: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1 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电(扶)梯设备购买费、运费保险、安装费、试车、检测以及各种行政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金钱给付义务。

2.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向买方开具发票。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一期款),计人民币 11352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定金。

3.2 货到工地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5%(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31218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

3.3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三期款),计人民币1135200元,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技术监督部门合格证发放后乙方立即会同电梯相关资料移交甲方。3.4合同价格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电梯无产品质量遗留问题时7日内无息付清。 4 技术条款的确认

本合同签订后,对于乙方经充分考虑甲方具体要求、审阅甲方施工总图、勘察施工现场后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指导电梯设备制作安装的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在内的所有技术文件,甲方将进行书面确认,为乙方提供施工依据,但不代表电梯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此类问题属于本合同乙方的义务范围。5 交货

5.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输到现场。 交货时间顺延: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得顺延交货时间:(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2)因土建情况不具备安装条件的。 5.2 交货方式、运输

a、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b、囗货到现场。 c、运输方式:囗公路

收货单位: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到(站)港:烟台市高新区

接货地址:烟台市高新区东泊子工地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6 收货查验

开箱查验: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验收。漏发、错发的电梯部件,经双方现场证实后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 7 产品质量保证

7.1 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_”、扶梯根据“gb-16899-1997”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7.2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7.3乙方保证电梯设备的质量,保证电梯设备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其生产、销售、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在先享有的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产品包装 安装施工期

8.1 本合同工期 电梯设备进场后,视为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已具备安装条件。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施工周期为日历天。开工后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保证如期完工。

8.2 乙方指派施工现场的联系和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8.3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不可抗力等),乙方书面知会甲方后,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 9.1甲方责任和费用

a、甲方在收到电(扶)梯设备后现场验货,并提供存储库房。

b、在乙方进场前;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扶)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在乙方进场后,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c、提供符合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和乙方工作现场安全标准的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d、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扶)梯机房电源箱附件。

e、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f、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

g、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9.2 乙方责任和费用

a、负责提前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b、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c、负责保管在甲方提供的库房内存放的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如有毁损、遗失、灭失,与甲方无关。d、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乙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e、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f、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g、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h、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按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验并取得合格证按期交付给甲方,承担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费用。

i、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j、负责向当地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甲方予以必要配合。 10质量保证

10.1 保修期: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自领取准用合格证之日起算,期限为24个月。

10.2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除照明灯具和油脂外其余部件均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并承诺每6个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免费检修、维护和保养。

10.3保修期内,电梯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地解决问题,如情况紧急时必须马上派员赶往现场。如乙方未及时采取行动,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扶)梯维修、安装、调试,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补齐。乙方仍应继续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10.4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扶)设备交付使用后,双方于保修期满之日前15天由双方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有偿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11 价格调整如果因为甲方要求需要增设其他额外设施或服务则乙方有权提出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2争议解决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免责。14 违约条款

14.1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电(扶)梯安装,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

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

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应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3 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

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15 其他事项

15.1 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帐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帐户

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且有权向甲方追索。 乙方指定帐户为:单位全称: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账户:

15.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 15.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特种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

15.4本合同文本自双方签字与盖章(包括双方于首页盖章处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并由双方加盖骑缝章)时起生效。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电梯联动协议书下载(推荐)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北侧国都高尔夫花园裙楼301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华通大厦909

电话: 传真: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升降机机械设备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根据现场布臵图及乙方工地实际需要,甲方施工升降机按施工升降机说明书标准安装附墙。如因施工需要增加附墙或非标准附墙,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芷峪澜湾花园(一期、二期)

2、施工地点: 宝安观澜大道旁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施工升降机租赁期限为 8个月。若施工升降机实际租赁期限少于8个月,租金按 8个月计算。实际租赁期限超过 8个月,超过时间按照实际租期支付租金,第一个月与最后一个月如实际使用不足月,当月租金按照月租费÷30天×计租天数计算。

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续签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每台施工升降机租金及进退场费:租金 15300 元/月/台;每台施工升降机进退场费 30000 元(含运输、安装、拆卸),租金和进退场费均为不含税价。如须提供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2、履约保证金,租金及进退场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 天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 / 元。甲方未收到租赁保证金,有权不予供货并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不得以履约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存在违约责任,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2)甲方施工升降机进场当天,乙方同日支付进退场费 30000 元/台。

(3)租金采用月结方式, 第一期租金从起租日起算至当月月底,其他月份月底结算,在下个月 5 号前付清上月租金。

3、租金支付起止时间

甲方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之日,双方书面确认该日为起租日,自该起租日开始计算租金及租赁期限。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起租日,乙方同意甲方按施工升降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十日开始计算租金及租赁期限。

在施工升降机租赁期间,非因甲方原因(正常维修保养除外)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租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租金。

退租时,乙方必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在设备拆除完成前应结清并支付完租金。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甲方以裸机形式将施工升降机租赁给乙方,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乙方配备施工升降机2名司机,食宿及水电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3、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符合要求的性能良好的设备。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的基础图、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交给乙方留存。

2、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

3、甲方施工升降机进场之前,应提供施工升降机的基础脚预埋件及相关零配件给乙方制作施工升降机基础。

4、基础脚预埋件、附墙架及相关零配件在施工升降机拆卸时应完好返还甲方,如无法返还,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按照每套480元赔偿给甲方。

5、负责施工升降机的进场、安装、加节、拆卸、退场及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设备故障无法运转超过48小时,甲方扣除当日租金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补偿。

6、因甲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事故,甲方赔偿相应造成的人和物的直接损失。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为原则,协调好现场工作,乙方操作手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乙方所提供得施工现场应满足安全作业需要,否则甲方有权停机。

2、甲方货到工地,乙方应当天组织相关人员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甲方施工升降机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3天内,乙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共同完善验收资料。

4、施工升降机由乙方负责定位,严格按甲方提供该设备说明书基础图施工和编制基础施工方案。如升降机基础特别是设臵在地下室顶板上或天然基础上,要进行基础承载力验算,加固基础并提供基础验收表给甲方。乙方负责预埋施工升降机避雷设备,保证施工升降机基础不积水。

5、乙方应提供现场布臵图给甲方留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布臵图进行施工,如因实际施工情况与现场布臵图出现重大误差,影响到甲方机械设备的常规安装和拆卸,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甲方施工升降机基础2m范围内设臵两个专用开关箱和电源,各配备一个100a的漏电开关(三相五线)和隔离开关,电源供电线截面面积不少于25平方毫米,并负责联接至施工电梯电源接线端处,施工升降机所需电力由乙方负责,电费由乙方支付。乙方要保证专用电源稳定,满足使用条件,如因配臵的电源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甲方有权停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搭设地面吊笼出入口防护棚,卸料平台及各个停层站防护门,并承担费用,要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8、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验收手续及费用,乙方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乙方提供资料、盖章不及时,造成施工升降机不能如期申报检测,导致有关部门不准使用施工升降机,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升降机基础倾斜而重新安装,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地在进行打桩时,不得进行施工升降机安装,如乙方强行要求造成施工升降机倾斜而重新安装,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10、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高度超过其独立高度,由乙方负责制作施工升降机的附墙预埋件,由甲方提供附墙框架。楼面附墙预埋件安装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提供预埋尺寸。附墙杆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搭设拉杆处的上人脚手架。如附墙拉杆距离施工升降机轴心超过3.6米的部分,增加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包含提供加长部分的结构件和构件验算、验收费用,包含但不限以上内容),甲方负责安装。乙方负责搭设拆卸施工升降机的钢管脚手架。

11、乙方在每月应预留每台施工升降机累计48小时的时间给甲方进行施工升降机的维护保养。

1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升降机进退场道路通畅,提供足够的场地和空间给甲方进行装卸,乙方无偿提供塔机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安装、加节及拆卸等作业。若乙方不能提供足够的空间和道路及设备给甲方施工升降机拆卸和退场,则视为乙方继续租用施工升降机而继续计收租金,直到乙方具备拆机和退场的条件为止。乙方具备拆机条件下,甲方的每台施工升降机应在七天内拆完退场,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若因天气原因等时间顺延)。如无塔机配合拆卸,增加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租金。

第七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甲方设备进场之日起,乙方承担设备的安全和保管义务。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至无法修理或灭失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甲方机械原购臵价或参考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

3、如租赁机械购买了商业保险,在出险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手续。

第八条 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约定,丙方作为担保人应对乙方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设备进退场费或者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延迟进退场和停机。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以下措施可以叠加采用):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 0.3 %的逾期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

(3)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乙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递方式或当面签收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通讯地址: 。 乙方通讯地址: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涉及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

3、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4、 。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联动协议书下载(推荐)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_____》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______楼宇的电梯厢内安装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商业广告的范围为:位于______市______小区______楼宇内的共______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______块,共计______块。

二、镜框规格及材质要求

1、镜框规格:长不超过______,宽不超过______,厚度不超过______;

2、镜框材质要求:____________。

三、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确定使用费用为:每部电梯厢______元/月,共______部电梯,全部电梯厢每月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使用费人民币共计______元。该使用费用乙方应在每月______号前以现金形式支付。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并应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__元,用于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本合同期限期满时,乙方如无违反本合同之行为,则该保证金予以返还,但不计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乙方安装装饰镜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3、乙方对装饰镜框及画面材料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改正。

4、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实施改进方案。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与乙方有竞争性的第三方在小区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享有电梯厢镜框广告发布权。

2、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负责装饰镜框的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装饰镜框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厢有独家装饰镜框广告发布权,对装饰镜框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装饰镜框装饰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以及对装饰镜框进行维护与保养,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4、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3、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乙方在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广告如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保证装饰材料及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

5、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乙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6、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条规定之款项。

7、乙方应定期对装饰镜框进行检查,如发现遗失、掉落、毁损等,应及时负责维修或重新安装,因此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拖欠总金额的1‰每天向甲方缴纳滞纳金。拖欠超过15天,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须在合同解除或期满后十日内,完成装饰镜框及镜框中内容的清除等工作,若逾期未清除的则须补交占用期间的费用,占用期间每日费用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月需缴纳总使用费用的百分之十计收,若超过十五日乙方仍未清除完毕,甲方有权清除而不作任何赔偿,并没收合同保证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仍可向乙方追索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月需缴纳总费用的二倍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时,应按其实际损失额予以赔偿。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乙方营业执照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于_____市。

电梯联动协议书下载(推荐)四

买方:卖方:

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xx1301040

买方(甲方):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上价格包括电梯设备价、(含五方通话的电话分机、总机、预留视频电缆功能费)和运输费。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

本合同以下各项中,有口 的条款以  作为双方的确认。

二、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技术标准

2.1.1、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以及最新相关的行业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1.2、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最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因需要贯彻执行最新技术标准而引起的交货期,双方协商解决。 2.2、技术资料

2.2.1、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之各项,买方(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予以确认

2.2.2、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若有待定内容,买方(甲方)未能予以书面确认时,交货期另行协商。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3.1、付款方式:买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甲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乙方)的合同经办人。买方(甲方)在付款前要求开发票时,实际付款金额以付款凭据为准。 3.2、付款条件

3.2.1、买方(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价每台10,000元作为定金。分批发货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时,按比例分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含本批次前期定金10000元/台)。

3.2.2、(分批发货时,按以下比例分批支付)买方(甲方)在提该批次货物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乙方)排产。买方(甲方)在接到卖方(乙方)通知提货至之日起二十五天前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的 60% 作为提货款(即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款的80℅)。

3.2.3、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质保期在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起算),买方(甲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并由卖方(乙方)出具合同总价7%的质量保函作为质量保证,履行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质量保函退还给卖方(乙方)。 3.2.4、分批次履行合同时,按以上比例分批次付款。

3.2.5、买方(甲方)付清合同款项时,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甲方)。

四、交货期限

4.1、交货时间:如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满足合同条款第2.2项、第3.2项的条件后,卖方(乙方)应于收到买方提货款后不超过30天向买方(甲方)交付合同标的(货到甲方工地)。 4.2、卖方(乙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将顺延交货及完成安装时间:

4.2.1、买方(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3.2款履行付款义务。 4.2.2、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1、2.2.2款提交技术资料。 4.2.3、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3款对待定事项作出书面确认。 五、交货方式:

5.1、卖方(乙方)须按期交货,买方(甲方)应如期办理提货。买方(甲方)提货的方式为:

卖方(乙方)负责运输,送达地点:乌龙江大道66号康桥丹堤项目。 5.2、为确保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买方(甲方)以上指定地点。买方(甲方)应提前确认工地现场道路通畅、可承载重型车辆安全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3、若买方(甲方)需要更改送货地点,应提前书面通知卖方。更改送货地点引起的交货期变更和运输费用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4、货到工地直至安装进场前,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应妥善保管标的物,避免标的物因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质量问题,买方(甲方)应提供合适的场所(位置应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盖有屋顶)里,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每台电梯需10米×10米),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把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的通路的地方),货到工地7日满仍不具备进场条件时,由买方(甲方)负责保管直至现场具备进场条件。 六、检验

6.1、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甲方)指定地点后,买方(甲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视为无条件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6.2、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1、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乙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6.2.2、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在开箱前,由运输原因造成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再由保管方向承运人追偿。

6.3、卖方(乙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 不视为迟延履行。

6.4、货物到工地后,在交付使用前对货物的保管责任,由买方(甲方)提供场地,由卖方(乙方)负责保管。

七、土建及安装要求

7.1、买方(甲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满足卖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甲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应当由卖方(乙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7.3、买方(甲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乙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乙方)概不负责。 八、保修

8.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乙方)负责保修贰拾肆个月,保修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例行巡检。如因买方(甲方)原因不能于货到工地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保修期则从货到工地之日起叁十个月。

8.2、未经卖方(乙方)同意,买方(甲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乙方)不负责保修,并只承担与产品原设计、制造相关的直接质量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责任均由买方(甲方)承担。

8.3、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甲方)或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在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后,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九、合同变更和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9.2、卖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3、卖方(乙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4、 卖方(乙方)不能交货超过6个月,买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买方(甲方)逾期提货超过6个月,卖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口、技术规格(电梯)。 口、其他:

十三、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电梯联动协议书下载(推荐)五

买方(甲方)

单位名称:

__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卖方(乙方)__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__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地 址:__ 电 话: __传 真: __ 邮 编:__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1 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电(扶)梯设备购买费、运费保险、安装费、试车、检测以及各种行政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金钱给付义务。

2.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向买方开具发票。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一期款),计人民币 11352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定金。

3.2 货到工地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5%(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31218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

3.3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三期款),计人民币1135200元,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技术监督部门合格证发放后乙方立即会同电梯相关资料移交甲方。3.4合同价格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电梯无产品质量遗留问题时7日内无息付清。 4 技术条款的确认

本合同签订后,对于乙方经充分考虑甲方具体要求、审阅甲方施工总图、勘察施工现场后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指导电梯设备制作安装的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在内的所有技术文件,甲方将进行书面确认,为乙方提供施工依据,但不代表电梯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此类问题属于本合同乙方的义务范围。5 交货

5.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输到现场。 交货时间顺延: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得顺延交货时间:(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2)因土建情况不具备安装条件的。 5.2 交货方式、运输

a、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b、囗货到现场。 c、运输方式:囗公路

收货单位: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到(站)港:烟台市高新区

接货地址:烟台市高新区东泊子工地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6 收货查验

开箱查验: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验收。漏发、错发的电梯部件,经双方现场证实后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 7 产品质量保证

7.1 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_”、扶梯根据“gb-16899-1997”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7.2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7.3乙方保证电梯设备的质量,保证电梯设备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其生产、销售、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在先享有的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产品包装 安装施工期

8.1 本合同工期 电梯设备进场后,视为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已具备安装条件。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施工周期为日历天。开工后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保证如期完工。

8.2 乙方指派施工现场的联系和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8.3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不可抗力等),乙方书面知会甲方后,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 9.1甲方责任和费用

a、甲方在收到电(扶)梯设备后现场验货,并提供存储库房。

b、在乙方进场前;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扶)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在乙方进场后,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c、提供符合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和乙方工作现场安全标准的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d、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扶)梯机房电源箱附件。

e、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f、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

g、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9.2 乙方责任和费用

a、负责提前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b、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c、负责保管在甲方提供的库房内存放的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如有毁损、遗失、灭失,与甲方无关。d、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乙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e、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f、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g、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h、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按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验并取得合格证按期交付给甲方,承担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费用。

i、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j、负责向当地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甲方予以必要配合。 10质量保证

10.1 保修期: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自领取准用合格证之日起算,期限为24个月。

10.2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除照明灯具和油脂外其余部件均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并承诺每6个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免费检修、维护和保养。

10.3保修期内,电梯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地解决问题,如情况紧急时必须马上派员赶往现场。如乙方未及时采取行动,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扶)梯维修、安装、调试,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补齐。乙方仍应继续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10.4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扶)设备交付使用后,双方于保修期满之日前15天由双方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有偿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11 价格调整如果因为甲方要求需要增设其他额外设施或服务则乙方有权提出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2争议解决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免责。14 违约条款

14.1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电(扶)梯安装,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

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

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应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3 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

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15 其他事项

15.1 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帐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帐户

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且有权向甲方追索。 乙方指定帐户为:单位全称: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账户:

15.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 15.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特种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

15.4本合同文本自双方签字与盖章(包括双方于首页盖章处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并由双方加盖骑缝章)时起生效。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乙方:日期:

电梯联动协议书下载(推荐)六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发布媒体:框架电梯平面媒体

二、发布内容:(品牌/产品)

三、发布时间、地点、媒体发布费用

发布时间发布城市发布地点发布数量(块)发布单价(元/月/块)媒体发布费用

见附件元/月/块¥元

合计:¥元

四、制作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画面制作费用计¥[0]元。

五、合同总金额与支付方式:

1.以上发布费用与画面制作费用合计:(小写)¥元,(大写)元。

共分[3]次付款。

付款时间合同金额比例费用

第一次付款¥元

第二次付费¥元

第三次付费¥元

2.甲方应按照上款要求按时将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发票:

(1)对甲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乙方将开具正式的广告费发票;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设计费、广告画面制作费、印刷费及画面特殊更换的上画费等服务费用(如有),乙方将开具正式的服务费发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正式发票递出;如发票抬头与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称不同,甲方需特别注明收票人为.

六、广告的制作及刊发:

1.甲方负责发布内容的的画面设计,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10天,将所要发布的广告内容印刷为四色菲林片或制作成或相应的电子文件提交给乙方;乙方将在甲方审看画面打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

2.如甲方自行印制广告画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广告发布开始前3天,将印制好的广告画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还应按发布总量的10%为乙方留存余量,以弥补上画中的损耗。

3.广告首次刊发前,甲方如欲变更广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内容的,至少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日前的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时已发生了印制等费用的,甲方还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4.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开始发布广告,上画周期不超过3天,甲方广告发布时间超过1个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费更换画面服务一次。免费更换画面是指更换原广告画面或变更原定的广告发布位置,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印制费等,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在前款4约定的时间外要求刊发广告的,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上画费10元/张/次。

6.广告刊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光盘或纸质报告方式向甲方提供发布监测报告。

七、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发布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二“广告发布地点”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其他附件、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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