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实用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4:3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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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是人类认知世界的工具和方法。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以求更好地提升总结的质量。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典型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一

2014年10月,我院儿童康复中心被贵残联确定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之后,标志着贺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在我院儿童康复中心正式实施,至2015年3月开始,儿童康复中心先后承担了2014年度42名儿童、2015年度45名儿童以及2016年度60名儿童的康复训练任务。在贵残联的帮助及支持下,我院儿童康复中心都能按时按量完成训练任务,且整体的康复训练效果良好,其中每年家长培训率达到90%以上,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能达到80%以上,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能达到100%,残疾孩子家长满意率也能达到90%以上。现将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训练环境。

贺州广济康复医院是贺州市民政局和贺州市卫生局批准的二级非营利性医院,是贺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及贺州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定点机构。医院地处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南路48号,毗邻平桂管理区委、区政府,位于平桂管理区中心广场旁,交通便利,环境舒适,安静宜人。儿童康复中心是我院重点学科,一共有三层楼,其中一楼和三楼为训练场所,二楼为病房。为了使孩子们有一个良好的训练环境,医院先后投入100余万元,对儿童康复中心进行了改造,目前儿童康复中心专门为智障儿童开设有集体课教室4间,感统训练室1间,小组课教室2间,个训室5间,生活辅导室1间,儿童评估室1间,教具室1间家长休息室1间,及室外活动场地。配备适合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要求的各类康复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具。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安全、通风透气、采光好、色彩设计及装饰适合儿童的心理特点。十三〃五计划项目实施在即,医院将继续加大对儿童康复中心的投入,增加工作人员和扩建场地,并计划继续添臵一批康复训练器材和教学设备。

二、人员配臵。

自2014年被残联定为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之后,工作重心开始转向三类特殊孩子康复训练。儿童康复中心现有管理人员2人,医护教人员共18人,其中医生3人、特教老师5人,技士4人,护士6人。为了能提高整体的康复训练效果,我院儿童康复中先后派选多名医教人员前往广西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进修学习三月以上,主修集体教学和个训教学,进一步完善了骨干知识专业配臵,把学到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其他医教人员,起到了传帮接带的作用。对推动我院残疾儿童教育康复工作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其康复质量得以提高。此外,在科室内,每周也将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包括公开课点评,全方位培训了康复专业人员,普遍提高了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使我院儿童康复中心的康复的技术队伍已经具有一定的技术支撑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好地担起了智障儿童的康复项目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个人,我院成立了以罗扬涌院长为组长,李永钧儿康主任为副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及人员的安排,召开每周的工作会议及每月的总结会。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

1、教师培训小组。

主要负责医教人员的岗前培训,提升医教人员的综合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2、集体课小组。

主要负责集体课教学的工作开展,制定班级一日流程、周主题及教学月主题,负责社会融合的开展、教学环境的布臵以及教学教具的采购及制作等。

3、单训课小组。

主要负责单训教学的工作开展,进行智力残疾儿童的评估工作、iep的制定及教学目标的实施,负责家长培训及单训教学教具的采购及制作等。

4、档案管理小组。

主要负责残疾儿童档案收集及管理工作,负责智力残疾儿童数据库的录入、绿卡的签收及档案管理等。

四、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残联与我们首先是加大宣传力度,为迅速提高社会对该项目的知晓率,动员社会积极参与,首先通过贺州电视台对我院儿童康复中心实施彩金救助项目进行了特别报道,呼吁这些家庭中有0-7岁的类似智障患儿的应及时筛查、及时进行康复。其次市残联在贺州市三县两区的各个乡镇人群相对密集的地方粘贴彩金救助项目介绍及实施办法,同时联合我院儿童康复中心定期前往各个县区残联进行筛查、登记工作,为下一年的项目实施做准备。为了使每一个孩子取得良好的效果,我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科学施训。一是进行残疾儿童能力评估,二是根据评估的情况合理设臵班级,三是科学设臵课程,把个训、组训、集训、社会融合、家长训练有机结合,四是组织集体娱乐和社会适应性活动,让孩子们在快乐中训练,在训练中成长,达到训练效果最大化。

五、存在问题。

彩金救助项目是中残联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助残项目,我院开展康复训练工作1年多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目前在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87名患儿百分之九十来自周边县城,而且大部分的孩子又来自农村,家庭收入主要靠几亩田地支撑,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而孩子的病情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由于训练成本的高昂或者由于家长没时间陪同,使得90%以上的患儿无法得到长期的帮助。绝大部分残疾儿童家长的康复意识不强,有些家长不懂得康复的重要性,到机构康复的只占筛查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2、开设机构所需康复费用高,投入成本大。对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的复杂性要求康复教育机构要有充足的训练场地,配备特殊的训练器材、设备以及教、玩具等,所有这些需要投入很大的成本。教学形式多为个别训练,所需配备教师跟孩子的比例为1:1或2,教师的工资加上一个机构的正常运转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经费的制约,也影响着儿童康复中心的发展。

3、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在我市,对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起步较晚,研究和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严重匮乏。首先前期筛查不到位或家长对疾病的认识不强,造成这些儿童得不到早期的诊断,导致多数智力残疾儿童得不到早期干预,影响后期康复效果。其次是特殊教育康复人员严重匮乏。特殊教育人才缺乏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需要综合的多方位的康复训练,因此康复人员必须掌握科学、规范、有效的特殊的训练方法。没有相对专业的从教人员,机构很难开展工作,人员大多都需要自己培养。而特教的工作极其辛苦,很多老师不堪忍受其苦,纷纷跳槽转行,即便高薪也很少有老师愿意从事这项艰苦的工作。从而造成康复机构康复工作人员明显不足,同时专业技术人员中又缺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从而达不到理想的康复效果。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二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不能到校就读的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国家、省《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2017--2020年)》《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24号)《金寨县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送教对象。

送教上门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经县教育局残疾儿童专家评估委员会认定,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二、送教原则。

1、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属国家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由学校免费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普特结合原则。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相互配合共同负责区域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3、一人一案原则。送教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的有针对性教育服务。

三、送教内容。

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三类课程标准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

1、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疾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学计划。

2、明确具体送教内容。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

3、强化家长教育意识。要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法律意识,引导家长密切配合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教师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基本康复训练技能,并根据教学情况布置好家庭训练。

4、送教学校要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学计划和具体情况,确定每学期送教上门时间和课时,保障按计划完成送教任务。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送教原则上达到每月2-4次。

五、工作步骤。

1、确定送教上门对象:每年5月上旬,由县残联将当年8月31日达到入学适龄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资料整理汇总后,造册交县教育局,要确保登记资料的真实有效。

2、落实送教教育机构: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由县教育局成立专门评估组织、统筹安排,参考家长意愿、家庭状况、儿童情况、残疾类型等因素确定每一名儿童的送教责任学校。各责任学校要及时与送教对象家庭签订送教协议,确定送教内容和方式,并形成具体方案,做好过程记录,建立工作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在大型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3、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每年9月启动送教上门工作,建立学籍。9月20日前各校将送教上门教师、学生及《方案》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存档。为方便管理,可单独设立送教班。责任学校要成立专门送教上门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校送教上门工作。要根据送教对象康复情况确定送教周期,每次送教安排3-4名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残疾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及辅助人员。实现一生一档,认真填写《------学校送教上门手册》,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过程、方案调整、训练记录等图片音像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4、做好工作成效拓展。定期进行个案对比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方案,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村镇)生活体验,促进伙伴交流和融合教育。

六、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

为开展好区域内的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和精准服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统筹“送教上门”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部门配合。

相关部门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送教上门服务区域所在地政府(乡镇、村),当地政府要积极支持配合送教上门工作;各责任学校对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津贴发放等工作给予支持。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其生均公用经费用于送教上门工作。

3、经费保障。

送教上门经费由主管部门根据送教学生数核拨,专款专用。学生家庭及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送教上门经费主要用于:(1)购置相关教学设备、教材、慰问品;(2)补助送教人员课时费(3)送教上门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费。

4、教学保障。

承担送教上门的责任学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每学期初、学期末各召开1次业务指导组及送教上门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期中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教研工作会议。

(2)教研部门和特教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送教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加强对送教上门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要特别突出对送教教师的康复知识培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能力。

(3)把握“送教育、送知识”和“送关爱、送政策”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与送教服务家庭沟通,让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明确送教上门的意义和自己孩子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政策。

(4)建立“送教上门”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评估资料、教学过程等相关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5)保证“送教上门”时间。送教对象的教学时间由送教教师与家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达到每月2-4次,每次教学时间不少于60分钟(包括学生教育教学时间、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指导等)。

5、加强指导和督导。

由县教育局定期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学校的“送教上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将送教上门工作列入对各责任学校检查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三

近三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老师的辛勤努力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认可,但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1、我校处于西部偏远地区,缺少经验的积累,康复的总体成果还有待提高。

3、我校教师队伍老龄化,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匮乏。

4、学校目前没有评估量表及相应的评估工具、设备,教师只是运用观察、描述的方式对孩子进行评估,为康复工作带来不便的同时,也影响了康复效果。

5、大部分学生来自农牧区,部分家长也是残疾人,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工作困难。

6、学生社区及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二是不断加大专业人员培训。教师的专业水平直接关系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的质量。我们将在做好校本培训的基础上,积极选送教师赴区内外的学习培训,开展同兄弟学校的交流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质量。

三是每月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主题活动,为智力残疾儿童今后更好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是一项任务重、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我们相信,有了上级部门、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参与,有了我们全体教师的不懈努力,我校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一定会有质的提升和飞跃。

这是篇好范文参考内容,主要描述康复、儿童、残疾,智力、家长,工作、学校,教师,觉得好就按(ctrl+d)收藏下。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四

住所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2.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3.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4.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5.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丙方义务。

1.丙方应保证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4.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5.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三方安全义务。

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5.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___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8.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9.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12.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3.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___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___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_________元;。

(4)缴纳押金_________元。

(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6)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_________元。

(7)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_________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4.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6.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7.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单方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缴的费用;。

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二、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条款。

1.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五

送教上门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经县教育局残疾儿童专家评估委员会认定,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1、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属国家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由学校免费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普特结合原则。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相互配合共同负责区域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3、一人一案原则。送教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的有针对性教育服务。

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三类课程标准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

1、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疾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学计划。

2、明确具体送教内容。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

3、强化家长教育意识。要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法律意识,引导家长密切配合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教师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基本康复训练技能,并根据教学情况布置好家庭训练。

4、送教学校要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学计划和具体情况,确定每学期送教上门时间和课时,保障按计划完成送教任务。

每个服务对象送教原则上达到每月2-4次。

1、确定送教上门对象:每年5月上旬,由县残联将当年8月31日达到入学适龄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资料整理汇总后,造册交县教育局,要确保登记资料的真实有效。

2、落实送教教育机构: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由县教育局成立专门评估组织、统筹安排,参考家长意愿、家庭状况、儿童情况、残疾类型等因素确定每一名儿童的送教责任学校。各责任学校要及时与送教对象家庭签订送教协议,确定送教内容和方式,并形成具体方案,做好过程记录,建立工作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在大型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3、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每年9月启动送教上门工作,建立学籍。9月20日前各校将送教上门教师、学生及《方案》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存档。为方便管理,可单独设立送教班。责任学校要成立专门送教上门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校送教上门工作。要根据送教对象康复情况确定送教周期,每次送教安排3-4名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残疾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及辅助人员。实现一生一档,认真填写《------学校送教上门手册》,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过程、方案调整、训练记录等图片音像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4、做好工作成效拓展。定期进行个案对比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方案,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村镇)生活体验,促进伙伴交流和融合教育。

1、成立组织。

为开展好区域内的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和精准服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统筹“送教上门”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部门配合。

相关部门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送教上门服务区域所在地政府(乡镇、村),当地政府要积极支持配合送教上门工作;各责任学校对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津贴发放等工作给予支持。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其生均公用经费用于送教上门工作。

3、经费保障。

送教上门经费由主管部门根据送教学生数核拨,专款专用。学生家庭及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送教上门经费主要用于:(1)购置相关教学设备、教材、慰问品;(2)补助送教人员课时费(3)送教上门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费。

4、教学保障。

承担送教上门的责任学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每学期初、学期末各召开1次业务指导组及送教上门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期中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教研工作会议。

(2)教研部门和特教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送教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加强对送教上门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要特别突出对送教教师的康复知识培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能力。

(3)把握“送教育、送知识”和“送关爱、送政策”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与送教服务家庭沟通,让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明确送教上门的意义和自己孩子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政策。

(4)建立“送教上门”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评估资料、教学过程等相关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5)保证“送教上门”时间。送教对象的教学时间由送教教师与家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达到每月2-4次,每次教学时间不少于60分钟(包括学生教育教学时间、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指导等)。

5、加强指导和督导。

由县教育局定期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学校的“送教上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将送教上门工作列入对各责任学校检查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章第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章第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章第___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博。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95%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二、结算依据。

(一)《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惩处。

第二十六条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三十一条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七

她们没有的太多了,为了给智障小朋友一些温暖和快乐,我们党支部的全体成员决定和武汉禧乐康复中心的儿童共同度过晚来的“六一”节日,策划部的熊紫莹本来定的时间是在六月一日但是由于党支部的同志有考试,为了大家一起看望孩子们,我们就决定六月二日去看,之前自己没有接触过智障的孩子,自己还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和这些孩子沟通交流。在昨天晚上我特意看了一些和这样的孩子交流的视屏,查了他们的喜好。许多的视屏上都说这些孩子喜欢五彩的画,自己还喜欢画画。自己在学习的时候心里觉得很难受,他们是那么的不幸啊连正常的生活都不能得到,之前老觉得自己不够幸运,还老是懊怨:一些朋友不和我联系、父母不理解、烦心事太多等等,了解了那些智障孩子之后,才知道自己拥有健康就是最幸福的人。出身、名利、家庭、工作远远比不上健康。拥有健康就拥有了最大的财富。总以为自己得到的关爱太少。其实需要关爱的人太多,他们更比我们需要关爱。

还有一个年龄稍微大一点的残疾儿童,大脑没有什么问题,我看他和王聪交流的很愉快,就过去听下他们在聊什么,听了让我很震撼,他们在聊当今世界上的美国,日本等一些国家并且自己很有见解,真心希望那个孩子早日康复,永远保持这份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

在和这里的小朋友玩时,总会见到一个小朋友自己说,我姑爹回来接我的,他常常这样说,一会拉住我说,我就安慰他说姑爹一会才来,我们玩好吧。他就很沮丧。自己心里也不是滋味。

幸福的孩子都一样,不幸的儿童各有各的不幸。最后还没等我们回去,一些孩子就问我们,姐姐你们什么时候走啊?当时就很心酸,我们也会像其他的志愿者一样只能给他们带来短暂的快乐,除此之外我们能做的只有默默的为孩子们祈福。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爱心,每一个人多一份爱,生活将更加美好,希望大家少一些抱怨,多一些关心,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多给弱势儿童一点爱,让他们也感受到世界的温暖。而我们应该用心去做任何事,用心对待任何人,用心去工作,用心去生活。美好的生活靠自己经营,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有健康才有未来。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八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指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上门教育的教学方式。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的对象为符合入学条件,且持有残联部门发残疾人证(登记)因身体等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但基本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且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6-16周岁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中重残少儿”)。

二、服务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送教学校教师为主,乡镇、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施教队伍,为中、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身体康复等教育及训练课程,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认知、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训练,让中、重残少儿享有享受教育权利,逐步融入社会。

三、服务原则及时间。

(一)服务原则。

1.就近原则:按学校服务地段就近送教。

2.自愿原则:尊重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监护人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学校与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平等协商,签订送教上门协议书。

3.免费送教原则:送教上门属义务教育范畴,对接受送教的家庭及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实行免费教育。

4.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

5.医教结合原则:坚持科学康复训练与实施义务教育相结合,兼顾学习与康复。

6.因人施教原则:根据中、重残少儿学生接受教育的能力制定个别计划,循序渐进施教。

以送教上门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

(二)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按每月2次,每次3课时(包括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等)开展送教工作,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要制定送教服务工作日程表,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定期提供送教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送教时间的,要及时与送教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沟通,并另行确定送教时间。

四、送教内容。

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中、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积极开展中、重残少儿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

(一)教学内容。

学科类知识:送教教师根据中、重残少儿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

针对残疾类别、程度及其他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康复计划,设置相应的教育康复课程。教育康复课程以提高认知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为目标,突出进行功能补偿和潜能开发,主要以认知课程、康复训练课程和生活适应课程为主。认知课程包括生活语文、生活数学、唱游律动、绘画手工、运动保健、信息技术等;康复训练课程主要是动作、感知觉、沟通交往、情绪行为等;生活适应就是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家务、自我保护、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保健指导。

送教老师或送教志愿者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采取医教双向、家校合育的办法。各送教学校要积极与妇幼保健院康复中心等医疗部门联系,开展医教双向服务工作,即医疗康复机构定期到家送医疗康复,学校定期到家送教育。

五、送教形式。

多形式开展服务。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送教的基本形式,灵活设点,个性教学,远程互动,精准送教。

(一)集中送教。可以选取居住地集中的某个家庭、社区场所或资源教室作为集中送教点,由家长带孩子到送教点,采取一对多形式集中送教。

(二)分散送教。对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不能参与集中送教的残疾儿童少年,组织送教教师入户,开展一对一送教上门服务。

(三)远程送教。对因在康复机构、长期居住外地等原因不方便教师进入家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互动等方式,开展远程课程资源同步辅导,实时指导教育康复训练。

六、保障措施。

(一)将“送教上门”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同等享有每人每年陆仟圆(6000元)的财政公用经费的拨款,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送教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费、交通费、误餐费等。

(二)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每次到家庭(分教点)开展送教服务应有2名及以上送教人员,白天时间进行。各送教学校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村委等部门共同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

(三)学校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3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七、实施方法。

(一)加强领导。

成立上林县教育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由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特教学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覃志金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局各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县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同时,各义务教育学校、特教学校也要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共同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

各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中,形成常态化管理。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适龄少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精准施教。

1.各学校要全面排查本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对失学辍学学生因人施教,对生活能够自理的轻、中度残疾适龄少儿及时通知他们到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读书。

2.对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暂不适宜到学校进行教育的残疾适龄少儿采取送教上门的办法。

3.对不适宜送教上门的多重残疾适龄少儿,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缓(休)入学申请,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送教学校、村委(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审核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4.对县残联无法提供名单的无证的适龄残疾少儿,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委排查出来后,我局再将任务分配到各相关学校,全部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机制体系,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负责人与具体责任人。在工作中,要积极从各方面为送教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送教上门”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要按照送教上门服务学生的分配情况及有关表格,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制定学校的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包含送教服务负责人、学生名单、具体实施教师、送教时问安排、个别化教育康复计划等内容。各学校送教方案于2021年9月24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同时,每个月的28日前,各送教学校要上报本月开展送教有关图片、送教内容等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基教股邮箱:sjj2066@。

(三)建立档案。送教学校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送教上门”工作图片等。

(四)加强考核。送教上门服务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内容,县教育局将加强考核监督,不定期组织巡回指导和检查督导。各学校要把送教服务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并在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

(五)确保安全。要高度重视送教服务教师人身安全,加强对送教服务教师人身、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原则上开展送教服务入户时,至少要两人同行。教师在送教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村委(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联动解决。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九

具有县户籍(居住证),并持有《_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一)机构康复训练。由定点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二)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补助。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等,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一)机构康复训练。

1、听力、言语、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

(二)辅助器具适配。

1、听力残疾儿童:为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助听器。助听器救助标准每人不超过7000元。每人仅限1次。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根据适配机构评估,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适配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救助。

1、人工耳蜗手术补助。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予以一次性补助1万元(1万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仅限1次。

2、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补助。对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实施手术的,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补助10000元(10000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每年仅限1次,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3次。

补助资金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其他康复资金中列支。所有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验收核发”的管理原则。对项目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不得报支;违反项目规定的不合理支出不得报支;支出票据不规范的不得报支。对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截留、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有权拒拨资金,_门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重点查处,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有效、安全、规范运行。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十

经医疗市场摸底及现行行政区划的调整,在我院周边农村地区存在的脑瘫患儿人数较多,因目前我市中西部地区无脑瘫儿童定点医疗机构,造成患儿被迫去往合肥、南京甚至更远的地方进行康复治疗,无形之中增加了患儿家庭的生活负担,为了打开我市中西部地区的该项医疗市场,为我省民生工程的建设出一份力,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社会形象,增加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在院领导的指导下,拟在我院康复科的基础上,申报“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以下罗列出结合评分标准需进一步完成的:

1、场所设置与设施。

2、人员配置及培训。

2、需要购买的训练仪器及基本设备;

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通风透气、采光好(预留现正在使用中的蜡疗室一间)色彩设计、装饰适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无障碍要求(儿童墙面、彩色、柔色软地板)。

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现有卫生间增加位置较矮立式便池和儿童坐式便池、及无障碍便池)。

基本训练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50㎡(预留现正在使用中的蜡疗室一间;墙体四周需软包装,周围需阶梯式扶手护栏、柔软地垫全屋铺满)运动治疗室(另需单独一间,门外挂牌)作业治疗室(另需单独2间,门外挂牌)。

多功能训练室、培训教室(两个训练室可共用一间)。

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利用六楼现有两侧阳台,改造增设遮雨棚)。

人员配置及培训:

1、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标准配置要求需专业脑瘫患儿治疗师2人;

3、按标准康复医师配备少一人,康复治疗师缺口2人;

4、需引进人才计划:康复医师:1人;康复治疗师:2人(男女各1);

需要购买的训练仪器及基本设备:(见后附页)。

康复医学科2016年2月。

定点康复机构协议书范本篇十一

送教上门指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上门教育的教学方式。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的对象为符合入学条件,且持有残联部门发残疾人证(登记)因身体等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但基本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且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6-16周岁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中重残少儿”)。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送教学校教师为主,乡镇、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施教队伍,为中、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身体康复等教育及训练课程,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认知、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训练,让中、重残少儿享有享受教育权利,逐步融入社会。

(一)服务原则。

1.就近原则:按学校服务地段就近送教。

2.自愿原则:尊重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监护人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学校与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平等协商,签订送教上门协议书。

3.免费送教原则:送教上门属义务教育范畴,对接受送教的家庭及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实行免费教育。

4.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

5.医教结合原则:坚持科学康复训练与实施义务教育相结合,兼顾学习与康复。

6.因人施教原则:根据中、重残少儿学生接受教育的能力制定个别计划,循序渐进施教。

以送教上门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

(二)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按每月2次,每次3课时(包括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等)开展送教工作,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要制定送教服务工作日程表,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定期提供送教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送教时间的,要及时与送教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沟通,并另行确定送教时间。

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中、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积极开展中、重残少儿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

(一)教学内容。

学科类知识:送教教师根据中、重残少儿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

针对残疾类别、程度及其他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康复计划,设置相应的教育康复课程。教育康复课程以提高认知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为目标,突出进行功能补偿和潜能开发,主要以认知课程、康复训练课程和生活适应课程为主。认知课程包括生活语文、生活数学、唱游律动、绘画手工、运动保健、信息技术等;康复训练课程主要是动作、感知觉、沟通交往、情绪行为等;生活适应就是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家务、自我保护、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保健指导。

送教老师或送教志愿者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采取医教双向、家校合育的办法。各送教学校要积极与妇幼保健院康复中心等医疗部门联系,开展医教双向服务工作,即医疗康复机构定期到家送医疗康复,学校定期到家送教育。

多形式开展服务。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送教的基本形式,灵活设点,个性教学,远程互动,精准送教。

(一)集中送教。可以选取居住地集中的某个家庭、社区场所或资源教室作为集中送教点,由家长带孩子到送教点,采取一对多形式集中送教。

(二)分散送教。对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不能参与集中送教的残疾儿童少年,组织送教教师入户,开展一对一送教上门服务。

(三)远程送教。对因在康复机构、长期居住外地等原因不方便教师进入家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互动等方式,开展远程课程资源同步辅导,实时指导教育康复训练。

(一)将“送教上门”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同等享有每人每年陆仟圆(6000元)的财政公用经费的拨款,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送教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费、交通费、误餐费等。

(二)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每次到家庭(分教点)开展送教服务应有2名及以上送教人员,白天时间进行。各送教学校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村委等部门共同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

(三)学校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3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一)加强领导。

成立上林县教育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由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特教学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覃志金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局各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县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同时,各义务教育学校、特教学校也要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共同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

各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中,形成常态化管理。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适龄少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精准施教。

1.各学校要全面排查本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对失学辍学学生因人施教,对生活能够自理的轻、中度残疾适龄少儿及时通知他们到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读书。

2.对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暂不适宜到学校进行教育的残疾适龄少儿采取送教上门的办法。

3.对不适宜送教上门的多重残疾适龄少儿,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缓(休)入学申请,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送教学校、村委(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审核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4.对县残联无法提供名单的无证的适龄残疾少儿,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委排查出来后,我局再将任务分配到各相关学校,全部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一)提高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机制体系,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负责人与具体责任人。在工作中,要积极从各方面为送教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送教上门”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要按照送教上门服务学生的分配情况及有关表格,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制定学校的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包含送教服务负责人、学生名单、具体实施教师、送教时问安排、个别化教育康复计划等内容。各学校送教方案于20xx年9月24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同时,每个月的28日前,各送教学校要上报本月开展送教有关图片、送教内容等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基教股邮箱:

(三)建立档案。送教学校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送教上门”工作图片等。

(四)加强考核。送教上门服务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内容,县教育局将加强考核监督,不定期组织巡回指导和检查督导。各学校要把送教服务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并在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

(五)确保安全。要高度重视送教服务教师人身安全,加强对送教服务教师人身、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原则上开展送教服务入户时,至少要两人同行。教师在送教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村委(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联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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