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技能尖子申请书范本 评选技能能手申请书(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1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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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评选技能尖子申请书范本一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学生总数的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0.5%。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分别填写登记表,经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批。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评选技能尖子申请书范本二

为 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表彰各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 育工作者崇德向善、爱岗敬业,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通过表彰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展现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热心助教典型事迹,进一步呼吁社会关 注教育和支持教育,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第3x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对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 任、优秀校(园)长和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进行评选表彰。具体方案如下:

优秀教师100名(其中最美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校(园)长10名,共计140名;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若干名。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从事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任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最美教师”评选范围:以上几类评选对象,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标准参照长文明办〔20xx〕10文件相关规定)。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范围: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凡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一并纳入推荐参评范围。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坚持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专任教师。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近三年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均达合格等次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近几年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4.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讲究工作方法,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至少承担一门主科教学的。

2.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中等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3.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学校单项工作排名均在中等以上。

4.近两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有较大起色。

5.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守纪律,讲规矩,以上率下。

6.本学年以来管理的学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氛围良好。

(四)“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最美教师”评选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和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创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

(2)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3)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关爱学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事迹感人。

(4)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做出令人敬仰的业绩,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5)以工作为重,长期坚持带病上岗,事迹感人。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近三年来为我县在投资办学、捐资兴教、扶贫助学方面踊跃捐款捐物,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2.长期(至少3年)参与、支持教育发展,长期坚持在基层开展助教活动(含义工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统筹兼顾,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今年推荐上报参加州级以上表彰评选的候选人,此次不再推荐,未当选为州级以上表彰的人员直接作为此次表彰候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的;

3.违反师德师风考评细则23条之一的。

(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申报方式进行,各中学、中心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推荐。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中学、中心校在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人选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二)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程序

1.由学校根据掌握的情况,报推荐材料到乡镇(街道)督导办,经乡镇(街道)督导办核实、汇总后报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备选。

2.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一)申报表。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真实、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于20xx年8月2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

评选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乡镇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一) 评选表彰长顺县20xx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是激励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鼓励和呼吁 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 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推荐名额要兼顾村完小、办学点和具备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搜集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事迹,真正把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推荐出来。

(四)各乡镇(街道)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被推荐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有违反党纪政纪、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记录的,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表彰。

(五)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表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评选技能尖子申请书范本三

一、 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学校决定开展“进步奖”评选活动。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评选范围

范围:全体学生

四、评选项目

1、进步之星;

2、学科之星。

五、评选条件

凡申报参选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某学科方面特长或取得较大进步者,才能参加评选。

1、进步之星

(1)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完成预、复习工作。

(2)有较强的上进心,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成绩进步显著或单科成绩进步显著。

(3)文明习惯、思想行为等综合表现进步显著,受老师表扬。

(4)能够及时总结进步原因,并与同学共享。

2、学科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刻苦钻研,乐于探究。善于与同学交流合作,勇于

创新。

(2)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作业质量高。

(3)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灵活的学习方法和优秀的思维品质,学习效率高。

(4)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成绩名列前茅。能以自己的学习行为带动他人,积极配合班主任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六、评选办法及表彰

1、“进步之星”与“学科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核实执行,如条件不够,宁缺勿滥。

2、各年级在年级组长的统筹安排下,认真对照评选方案初步选出“进步之星”与“学科之星”名单,再经教导处进行评审,最后上报学校校长。

3、最终确定的“进步之星”与“学科之星”,将在开学典礼或散学典礼时统一由学校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校园广播加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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