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员撤销申请书 重点人员撤销理由怎么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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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人员撤销申请书(推荐)一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局和县(市、区)民政局分别梳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范围。通过排查化解,切实提升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努力减少信访存量。具体目标任务是:纳入工作台账的积案办结率达到100%,息诉息访率达到70%以上;积案重访率下降至30%以下。

从8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汇总(时间贯穿始终)

l.积案范围。包括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利益诉求群体,养老、孤儿收养、监护,行政区域界线,协助调解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的土地、山林、草场等纠纷。主要是对2017年6月30日之前,国家、省、市、县四级立案交办,应办结但未办结的民政信访事项;2017年6月30日之前重复2次以上(含2次)赴省上访,应办结但未办结的民政信访事项;2016年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行动中未办结和已结未息诉的民政信访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群体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

2.建立台账。8月25日前,各县(市、区)民政局自行梳理排查,建立本级信访积案化解台账(格式内容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市民政局备案(发送传真件),以后每月5日前上报台账变化情况;同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行梳理信访积案台账,报局办公室汇总,建立市级信访积案化解台账。台账梳理要实事求是,对把原有办理结果的信访案件直接上报、将已息诉罢访案件列入台账提高办结率等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集中化解(即日起至11月30日)

1.明确工作标准。一是切实做到“五个清”。即情况清、程序清、责任清、措施清、结果清,通过此次排查化解进一步摸清全市民政系统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情况。二是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推进工作。对合理诉求的要合力攻坚,切实维护信访人权益;对需要教育疏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对需要依法打击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是民政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将全程依托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即将连通至市县两级)进行办理,按照基础业务标准规范,及时录入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以备核查。

2.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三重新”,“两亲自”。“三重新”即:对原处理意见存在问题或瑕疵的积案,要重新听取上访人申诉、重新调查取证、重新研究处理。“两亲自”即:包案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面对面倾听其诉求,掌握第一手情况;亲自回访信访人,讲清问题的处理意见和依据,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

3.依法依规化解。要树立法治思维,善于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积案;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应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依法依规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减少“后遗症”;要严守法律和政策底线,不能为化解一时一地问题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造成以访牟利、以闹求决。

(三)总结评议(12月1日至20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将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情况连同20xx年度信访工作总结(小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发送电子版)。市民政局将依据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定期汇总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重信重访率等信访工作情况并通报各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把信访积案化解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要落实领导包案处理,综合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分管领导要真督实查,狠抓落实,努力减少信访存量。

(二)准确研判形势,摸清底数情况。要及时对辖区内信访矛盾易发点、重难点,准确分析研判,加强信息预警通报,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要做好大规模进京到省集体访的应急应对工作,完善工作预案,强化多部门间协调配合,一旦发生大规模集体访或个人极端事件,要确保应急响应和处置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预防。要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切实下功夫一次性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能的原则,努力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防止“初访”转“重访”,防止新的信访积案产生。要加强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四)抓好系统应用,规范网上办理。下一步,市局和县(市、区)民政局将直接登陆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直接处理民政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信访规程,规范网上受理办理工作,确保每一例案件、每一个环节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政策的检验。要充分利用系统,主动自查本级民政系统信访基础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关于重点人员撤销申请书(推荐)二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党的重要敏感时期或国家重大会议、庆典期间维护我街的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重点人员引发的上访事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2013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进京及大规模赴省到市上访;不发生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活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法事件,不发生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三、工作措施

1、组织机构成立下浦街道重点人员稳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蓉第一副组长:林小明常务副组长:陈卫副组长:易自文练继圣易辉明苏彬根邹学平胡国文钟兰英唐思义刘卫平余忠郭敏赵志平朱红生成员:苏永福彭磊易汉军傅驰钟会芳易学勇钟国平彭军联朱丽生陈智勇韩海林各责任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主任由傅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2、加强联系与沟通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各挂点领导干部与责任单位注重与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的联系与沟通,便于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上的需求,便于针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同时也便于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和采取有效解决措施。3、加强帮扶与宣传在日常沟通交流中增进感情。切实帮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厚爱;体现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与其鱼水关系;同时加强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4、定期走访慰问对于重点人员要多走访、沟通,特别是参战人员、伤残人员、涉核人员,要多走访多联系。在“八一”与春节要安排走访慰问,街道、社区组织挂点领导、干部走访慰问。5、明确稳控责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三包一”的联系稳控责任,一名重点稳控对象落实一名科级干部,一名街道干部和一名社区干部,负责加强沟通,切实稳控。

四、奖惩措施

      1、对年度内容实现目标按照2013年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兑现,同时对于因稳控措施不到位而造成进京、赴省、到市等各级上访的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一票否决处罚措施。

为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教育稳控工作,推进“四无村”平安村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司前”,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稳控工作取得实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坚决防止发生重点管控对象极端行为,特成立重点管控对象教育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3个组,即重点管控对象管控组、法制宣传教育组、特殊时期监控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位于司前乡综治办,由罗秋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何后茂、王和金、钟玲妹,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情况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上级指示的上传下达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重点管控对象管控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对重点管控对象开展情报信息摸排、思想教育工作、落实稳控措施。在日常注意重点管控对象情报信息摸排,坚持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村组信息员的作用,获取重点管控对象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信息。采取“教育疏导在先,管控处置在后”的策略,民警坚持不定期对重点管控对象主动靠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其进行见面谈话,以情以理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确保实现“真心换真心”良好效果,及时稳定情绪。同时,稳控措施落实到位,在对重点管控对象开展思想疏导的基础上,积极布控专项信息员,及时搜集掌握重点管控对象动态苗头,有效搜集预警性、动态性情报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全力落实稳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

(二)法制宣传教育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做好重点管控对象的安置帮扶、法制宣传教育、思想教育、说服解释工作,上门入户做好重点管控对象本人及亲属帮教工作,帮助其走出思想误区。动员重点管控对象的亲戚、邻居、朋友等做其思想疏导工作,形成教育化解合力。

(三)特殊时期监控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监控重点管控对象在重点敏感等特殊时期的行动去向,收集情报信息,及时报告给领导小组。要求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特情耳目,通过明察暗访,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式把握其具体动向,安排相关人员做到一日一报告,保证人员不失控,及时掌握其情况动态,人员一旦失控,必须在1小时内将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和情况上报。

三、具体稳控措施

1.每个月由重点监管组及法制宣传教育组与本人见面谈心,掌握他的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通与辅导。

2.由村两委干部每天掌握其生活状况。

3.特殊敏感时期由村委会安排一至三名村民,与其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其活动规律,如果发现重点管控对象有与其他不明人员或敏感人员接触,或有宣扬极端思想、极端言论,出现极端行为苗头等情况,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4.乡司法所与村委干部要帮助重点管控对象的生活安置与就业提供帮助,与相关部门协调在辖区内就业岗位推荐就业,与民政部门争取为其办理低保。

5.乡综治办、乡司法所、黄坊村委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对重点管控对象提出的家庭困难在力所能及、合理合法范围内给予帮助解决。

四、具体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重点管控对象稳控工作的重大影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讨论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齐心协力加强综合处置。各组人员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即要分工负责,又要互通信息,团结协作,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统一行动,认真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3.落实好各项稳控措施。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依法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方法,把人员控制在当地。

4.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安排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视频监控动态,及时报告重点管控对象动向情况,认真做好稳控期间的各项工作。

5.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上麻痹大意,主观认识上不重视、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人员失控脱管,出现极端个人、群体事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尧化街道党工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会联席会议精神和主要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的有关要求,从源头上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坚决降低和减少越级上访切实做好上访户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上访户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并把集中开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四带”活动,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重信重访责任工作及上访户、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一是信访积案跟踪协调;二是密切关注涉军人员、法轮功等不稳定因素对象的思想状况,掌握动态,并做好其思想教育工作。三是协调解决所排查出的信访案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切实做好上访户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力争在破解信访难题上有较大突破,实现领导包案的案件案结事了,信访人息诉罢访。

四、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做好稳控工作,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制,成立重信重访人员及重点户的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综治办,由综治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措施

1、社区书记为稳控责任领导为社区不稳定因素对象的稳控第一责任人,必须掌握本村不稳定因素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联系方式等)及思想动态,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

2、落实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必须在每周五上午11点之前报告社区重点

对象的情况,一旦人员失控,必须在1小时内将情况报街道主职领导或相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并能及时将情况上报县级有关部门。

3、一旦发生越级上访立即启动信访应急预案,进行拦截劝返,并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协助下负责对赴市以上非正常、越级访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稳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疑难案件,各村(居)负责人要亲自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的彻底解决,直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各村(居)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起信访案件确定包案领导、办案人员、工作措施,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三)扎实工作,确保质量。全社区干部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信访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上访人员,要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和稳控工作。

 

关于重点人员撤销申请书(推荐)三

为了在新的一年能够更好的开展资料,特制定20__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公司核算要求和各部门的实际状况,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财务软件的初始化工作。

2、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七年度的年终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会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3、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总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配合公司领导完成各职责中心经济职责指标的预算及制订工作,并做好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拟稿工作,加强财务制度建设。

5、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制度,分清资金渠道,认真审核每笔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进行记账。做到“三及时”:即及时编制有关会计报表,及时报送税务等部门;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出纳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准确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6、配合销售部了解货款回收状况,做好货款回收工作。

7、用心筹措资金,从多方面保证公司资金运营的流畅。

8、努力加大新业务开拓力度,实现跨越式发展。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将重点集中在新业务领域,务必在认识、机制、措施和组织推动等方面下真功夫,花大力气,力争使在较短时间内投资、发展新业务,走在同业前面,占领市场。

9、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基础防范、做好安全工作

1、货币资金安全。定期检查现金提取、送存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检查现金是否超库存存放;对有关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若有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上反映;及时加以整改。

2、票证管理安全。做好现金、收据、发票、各种有价票证的管理工作以及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漏不遗不缺。

3、负责防火安全。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并保证每日下班时切断主电源;对办公室吸烟进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上无乱扔烟头。

4、负责防盗安全。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汇报。

三、加强考核考评、提高工作质量

1、严格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提来源理意见。

2、严格进行考勤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保证每日工作的正常进行。

3、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根据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工作的要求,实行岗位职责制,规定每个员工务必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在什么状况下应怎样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错了怎样办等细则。这样,每个岗位的每个职责者对各自承担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透过实施这些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整体水平。

4、建立和健全自我约束的企业机制,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严格审核费用开支,控制预算,加强资金日常调度与控制,落实内部各层次、各部门的资金管理职责制。尽量避免无计划、无定额使用资金。

四、加强素质养成、推进队伍建设

随着后勤集团的不断壮大,应对日趋复杂的市场和日益加大的竞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日显重要。

1、认真学习会计法、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的财务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树立牢固地依法理财的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扩大知识面。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以适应现阶段财务管理的要求。与此同时,认真学些税务、金融、等相关性知识,以拓展知识面,提高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

3、加强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方面。透过撰写论文,可促进理论知识,有利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提高业务水平,还能提高写作潜力和口述潜力。透过对会计人员素质的培养,全面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会计信息的快速的、准确的、真实的要求,确保公司和各部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关于重点人员撤销申请书(推荐)四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政系统信访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持续巩固2016年民政系统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活动成果,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取得更大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冀民函71号)和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联席办联合印发的《沧州市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此实施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局和县(市、区)民政局分别梳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范围。通过排查化解,切实提升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努力减少信访存量。具体目标任务是:纳入工作台账的积案办结率达到100%,息诉息访率达到70%以上;积案重访率下降至30%以下。

从8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汇总(时间贯穿始终)

l.积案范围。包括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利益诉求群体,养老、孤儿收养、监护,行政区域界线,协助调解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的土地、山林、草场等纠纷。主要是对2017年6月30日之前,国家、省、市、县四级立案交办,应办结但未办结的民政信访事项;2017年6月30日之前重复2次以上(含2次)赴省上访,应办结但未办结的民政信访事项;2016年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行动中未办结和已结未息诉的民政信访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群体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

2.建立台账。8月25日前,各县(市、区)民政局自行梳理排查,建立本级信访积案化解台账(格式内容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市民政局备案(发送传真件),以后每月5日前上报台账变化情况;同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行梳理信访积案台账,报局办公室汇总,建立市级信访积案化解台账。台账梳理要实事求是,对把原有办理结果的信访案件直接上报、将已息诉罢访案件列入台账提高办结率等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集中化解(即日起至11月30日)

1.明确工作标准。一是切实做到“五个清”。即情况清、程序清、责任清、措施清、结果清,通过此次排查化解进一步摸清全市民政系统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情况。二是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推进工作。对合理诉求的要合力攻坚,切实维护信访人权益;对需要教育疏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对需要依法打击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是民政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将全程依托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即将连通至市县两级)进行办理,按照基础业务标准规范,及时录入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以备核查。

2.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三重新”,“两亲自”。“三重新”即:对原处理意见存在问题或瑕疵的积案,要重新听取上访人申诉、重新调查取证、重新研究处理。“两亲自”即:包案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面对面倾听其诉求,掌握第一手情况;亲自回访信访人,讲清问题的处理意见和依据,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

3.依法依规化解。要树立法治思维,善于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积案;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应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依法依规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减少“后遗症”;要严守法律和政策底线,不能为化解一时一地问题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造成以访牟利、以闹求决。

(三)总结评议(12月1日至20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将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情况连同2017年度信访工作总结(小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发送电子版)。市民政局将依据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定期汇总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重信重访率等信访工作情况并通报各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把信访积案化解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要落实领导包案处理,综合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分管领导要真督实查,狠抓落实,努力减少信访存量。

(二)准确研判形势,摸清底数情况。要及时对辖区内信访矛盾易发点、重难点,准确分析研判,加强信息预警通报,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要做好大规模进京到省集体访的应急应对工作,完善工作预案,强化多部门间协调配合,一旦发生大规模集体访或个人极端事件,要确保应急响应和处置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预防。要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切实下功夫一次性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能的原则,努力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防止“初访”转“重访”,防止新的信访积案产生。要加强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四)抓好系统应用,规范网上办理。下一步,市局和县(市、区)民政局将直接登陆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直接处理民政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信访规程,规范网上受理办理工作,确保每一例案件、每一个环节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政策的检验。要充分利用系统,主动自查本级民政系统信访基础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关于重点人员撤销申请书(推荐)五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汲取吉州区“2.21”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各种隐患排查,健全和落实排查预警、防范化解、重点人员管控机制,严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开展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管控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准确排查掌握各类重点人员情况,深入细致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努力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集体进京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一)做实做细隐患排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心态失衡、生活失意、扬言报复社会的极端人员和信访重点人员以及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点群体摸排工作,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卫生院医生上门入户,开展重点人员地毯式摸排,随时掌握动态,跟进服务管理。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要建立工作台账,登记造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严密监控,确保不危害社会。

(二)坚持评估预警,强化管控措施。紧盯重点人员、重点事、重点场所,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群进行分析研判,对收集上报的各类影响社会治安重点人员信息,按照《关于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吉卫医字〔2017〕47号)要求,重新启动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等级评估工作。落实人员疏导稳控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言行极端人员和信访重点人员等社会治安重点人群做好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建立健全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医生和监护人“四位一体”的管控机制,进一步压实包保责任,确保人员不失管漏管。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推动监护人责任险落实。严格落实刑满释放、社区服刑等特殊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重树生活信心、重新融入正常社会。对重点信访人员要采取超常措施,逐一落实“五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协调化解、包预防稳控、包息访息诉)管控措施,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动态信息,适时依法训诫敲打。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摸排掌握的涉及重点人员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逐一落实化解稳控措施,逐一实行对账销号。

(三)坚持风险评估,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和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确保情报信息畅通,进一步健全情报信息动态收集、反馈、报告制度,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对可能发生不稳定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专项行动从2019年4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摸排阶段(4月18日至2019年4月26日)。对社会治安重点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排查,对列入排查范围的人员,逐一“过筛”,把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存在风险的人员排查出来,纳入工作视线。核查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信访重点人员,核减死亡或迁出的人员,增加新排查出来的人员;对重点青少年、言行极端有暴力倾向人员等社会治安重点人员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相关表格请在4月28日前报镇党政办,

(二)摸排管控阶段(4月27日至2019年6月10日)。对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涉及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解决方案、措施和期限,最大限度化解到位。对突出重点人员涉稳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方式,压实责任,统筹研究化解措施。对于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案事件的人员,要采取扎实有效的稳控措施,确保重点人员发现得了、问题化解得掉、人员稳控得住、事件处置得好。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对本次专项行动期间排查管控社会治安重点人员情况进行全面理总结,认真查摆问题、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推广经验、改进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水平,促进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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