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硕士免试申请书(通用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09 20:31:55 |
  • ZTFB |
  • 14页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找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在写总结时要突出重点,对于重要的事项和成绩要进行重点阐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学习技巧和方法,供大家参考。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一

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了将推免生接收工作更为有效的进行,从6月29日起,我校将为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开通推免生预申请系统及邮箱报名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预申请系统使用说明。

1.凡预获得推免资格的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预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6月29日起,可登录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进行注册以及预申请,登记个人信息和专业意愿,我校将根据申请我校的推免生人数分阶段多批次的进行复试。

3.推免生申请系统使用说明:网址:(/xscx/)点击“硕士推免报名系统”,首次登录请点击“推免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如需修改信息,请点击“编辑”,不需再修改信息请点击“提交”。

4.系统维护网站无法登陆期间可以通过邮箱方式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及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学术成果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目标院系老师邮箱(见下表),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本科院校、专业+申请专业,例如:“张三+北京物资学院金融学专业+申请金融专硕推免”。

院系所联系人电话邮箱研招办蔡老师010-83951759yanzhaoban@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薛老师010-83952250xwk0318@吕老师(mpa)010-83951563lvzq@工商管理学院贾老师010-83952336jcg@杨老师(mba中心)010-65976020mba@经济学院沈老师010-83951024shenshaobo@会计学院石老师010-83952696kjxysj@劳动经济学院何老师010-83951883heb@文化与传播学院郭老师010-83952210guojinpeng@信息学院张老师010-83952673wenjunzh@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任老师010-83951327renhuiying@财政税务学院宋老师010-83952254songaoxue@法学院刘老师010-83952240liuying8147@金融学院王老师010-83952273wangyajie@统计学院王老师010-83951031wm@外国语学院申老师010-83952332shw0324@马克思主义学院刘老师010-83952144liuj@国际经管学院雷老师010-83951469isem@。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定向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定向非全日制)外,其它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复试流程介绍。

1.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2.复试通过者,由我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招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点击确认待录取。

3.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考生不需参加统考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但需在中国研招网在推免生开通系统后进入“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以及后期通过复试后进入系统点待录取状态)。

4.按照京发改[]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四、其他说明。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网上注册信息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4.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并及时更新。

五、注意事项:

1.在校内研招系统注册时,必填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否则无法提交。

2.上传申请资料为必选科目,请上传本科成绩单或其他获奖证书。

3.请务必点击“提交”,未提交的考生视为未申请。

六、通讯地址: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二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北京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类别只限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专业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的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

接收人数为20名,会计和审计专业各10人。

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是教育部当年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四)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者或能证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绩、gre成绩、雅思成绩等。

(五)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八)身心健康,体检要求合格。

(九)、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三、申请办法。

(211.71.36.110/zsgl/tmsgl)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并请于209月17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年9月20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下旬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20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相关内容见复试通知。

4.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现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

5.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需选择“推荐免试”。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6.如考生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仍未取得正式推免资格证明,可先由毕业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待复试结束后再补交推免资格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接收资格。

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料。

2.本人自述;。

6.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7.英语考试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8.公开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

上述各项材料应在2012年9月17日以前提交,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者其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证明信最迟可在复试时提交。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结合申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中如有考核科目60分以下,则该考生不能被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部公示,如无争议,即确定录取。我校对拟录取的同学发出接收函。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的要求,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等。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校验码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录取无效。

(三)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统一于调档政审后寄发给本人,寄发时间为研究生招生当年六月。

六、其他说明。

(一)我校确定接收的外校推免生,未经同意,不得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私自办理出国留学、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以及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4.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5.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jszs@。

研究生推免系统:211.71.36.110/zsgl/tmsgl/。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大学网考研频道。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三

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天津大学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为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大学20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若采用面试方式,要求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90分钟,考试科目必须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以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

三、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由学校按学科门类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应为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120%。

各学院应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和规定的复试比例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硕士入学时交验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对报名资格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评分。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4门初试成绩之和/2.5)×60%+复试成绩×40%。

5、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7、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8、我校对所有推免生都要进行资格复查。推免生应在2009年5月25日前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取如下相关的材料,寄达将被录取的学院,由学院负责审查: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学分要求的证明材料。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所修课程没有出现不及格,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

1、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包括专业学位的招生人数),并组织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招生领域填报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调剂志愿,第一次填报调剂志愿仅限在学院内部进行,调剂志愿填报遵循自愿原则。调剂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3)工程硕士原则上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5)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各专业学位。

2、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各部分复试的分数构成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各部分复试所采用方式与学术型研究生考生要求相同。

考生自愿选择专业学位后,原则上要求单独组织专业学位考生进行复试,各学院在确定针对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的具体要求时,应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应注重对考生志趣、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专业学位考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仍然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规定的'科目进行考试。

3、被我校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我校奖学金体系,根据其总成绩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享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需要缴纳学费与所获奖学金等级直接挂钩,具体标准可参照我校奖学金管理办法。

4、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将专业学位考生纳入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有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专业学位考生的奖学金等级和录取与否。其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4门初试成绩之和/2.5)×60%+复试成绩×40%。

5、调剂到专业学位的考生也必须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其要求与学术型研究生考生相同。

6、如果经过第一次录取没有完成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各学院可以组织初试合格考生进行第二次调剂志愿填报,并组织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并根据其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委、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学院应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各学院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学院除成立复试小组外,对于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还应以学院为单位,单独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此外还应注意安排好外语小语种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

4、由学校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时间为2009年3月28日至3月30日,各部分复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

七、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录取时还必须遵循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规定,结合中国人民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5.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6.满足所申请学院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完成“双系统报名”

拟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含已参加我校各院系自行组织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须完成“双系统报名”,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7月20日至9月2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详细报名信息,网址:.

(2)209月25日至9月28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安排需根据教育部文件确定后另行公告),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网址:/.

2.申请人在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于年10月1日前寄送至相应学院。

4.进入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2016年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持此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0月11日,请以届时学院通知为准)。

5.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我校于2015年10月中旬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特别说明。

1.我校在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之前,会对推免生信息进行复核,若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推免生接收办法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

2015年7月。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五

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14年我校招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类型。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为学术学位类型的,可申请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推荐免试资格为专业学位类型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申请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本科学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接收材料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之前。请推免生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尽早将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或直接交至申请院(系)。

2、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发出面试通知,收到面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4、复试通过者,在收到由研招办签发的接收函后,需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报,并于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推免生最终在教育部网报系统中所填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通过的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6、被接收的推免生,于11月25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至研招办。

7、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院系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8、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五、其他规定。

1、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资助;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4、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

注:1、本校生推免生补充规定见研究生班网址yjs./。

六、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子邮箱:yjsb@。

校内地址:博纳楼341室。

附件:

经济学院赵老师、沈老师89352368/1024shenshaobo@。

劳经学院武老师83951852wumf@。

安工学院任老师83951327renhuiying@。

财税学院郭老师83952254guoxiaodan@。

城市学院薛老师83952250xwk0318@。

法学院刘老师83952240liuying8147@。

工商学院贾老师83952336jcg@。

统计学院王老师83951031wm@。

会计学院杨老师83952395yangjing@。

金融学院蔡老师83952273caimeng@。

信息学院闵老师83952673minyuling@。

外语系张老师83952085zhanghongfeng@。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六

一、推免生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能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标准(患有传染性疾病及不适宜做实验的色盲、色弱者限报),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受理时间。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21日,暂定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复试并确定拟接收名单。

招生专业可参考《年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三、报名方式。

应及时向研究生部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下载《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进行填写;填写专业综合排名的同学须提交院系盖章确认。将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部信箱chenzhu@,文件名为“2016m-姓名-申请表”。

2、大学本科期间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3、各种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

5、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6、身份证(为二代证的请提供正反页在同一纸张上)、学生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除第一项外,均须制作电子版在一个pdf文档中,文件名为“2016m-姓名-附件材料”,发至研究生部信箱chenzhu@。

四、确定面试名单。

研究所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并确定面试名单。同时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申请者前来参加统一面试与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加面试准备。

参加面试时请提交或携带以下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加盖党组织公章并密封);

3、大学本科期间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4、5分钟左右的科研工作报告电子版(制作不超过10张ppt提前5天发至chenzhu@)。

六、面试。

重点考察申请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是否具备硕博连读生培养的潜能。

研究所将组织五名以上指导教师组成复试组,对拟接收推免生进行专业面试(业务综合素质和英语),同时安排体检。

七、录取。

1、我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对面试、体检及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或直博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我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2、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月25日数据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4、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5、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规定,对已“拟录取通知书”的推荐免试生,当中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九、关于毕业实习。

欢迎确定为拟录取的学生前来联系毕业实习(因涉及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具体实施方案需示接收导师科研进展情况而定)。

十、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chenzhu@。

邮政编码:100101。

注:我所地理位置及交通介绍见所网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yjsjy/zs/)。

预祝成功!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七

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型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1万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简章(2014年简章暂未公布,可参考简章)。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预计下学期初正式公布方案)。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既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又奖励学业成绩优秀者,且奖助额度和获奖比例将有很大的提高。其中学术型硕士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主要是推荐免试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二、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请分别查询2014年学术型硕士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博士生专业目录(均暂未公布,预计在8月底公布)。除有特别说明的外,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以及珠海分院外,其他硕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凡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已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2.有志于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经考查合格,可以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的,第一、第二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和管理,第二学年末经考核合格的,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于第三学年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完成博士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3.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导师)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年。本科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所有硕士生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进行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完成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经考核认定为不适宜作为博士生培养的予以退学处理。

二、申请条件。

1.品行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4.申请人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学术型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外推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内推名额,且不能申请补偿名额。补偿名额为竞争性名额,只能用于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学术型研究生,详细说明见附件一。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最晚于9月20日前登陆网上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网上申请系统目前暂未开通,将在2014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后开通,时间预计为8月底。

2.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各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

我校部分学部(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和材料寄送截止日期有可能会提前,如果提前,我校将在9月上旬在网上申请系统及时公告,请注意查阅。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并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如果教务部门暂时不能盖章,请先将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寄来,复试时再补交教务部门盖章的申请表)。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pdf或jpg格式版。

(3)个人自述1份(见附件,可正反面填写)。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并被预录取的营员只需提供第(1)和(2)项材料。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免耽搁!

3.复试与接收。

学部(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复试费100元。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发放《拟接收函》。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经考核拟接收的申请人,不再进行复试。

四、其他。

1.接收为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部(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于2013年11月18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般到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领取)寄送到接收学部(院、系),逾期不能提供的,将被取消被接收资格。

获得本科直博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不必进行硕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需按照上述要求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需参加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未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2.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3.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被接收资格。

4.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6.联系方式。北师大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点击此处查询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八

申请者请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11年9月30日之前(函寄的以当地邮戳为准)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装入自备的信封内,直接寄(送)至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申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部分: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己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我校研招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我们将及时通知初评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面试。面试合格的,我校将发出接收函。

接收函最迟寄出日期10月25日前。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中国大学网考研频道。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九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2016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范围。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

2.我校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须带上审验。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四、接收流程。

3.10月14日―15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资格复审。

我校于2016年4月前,将对取得初录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21004。

邮箱:yzb@;网址:/。

点击查看: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十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0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约900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约200人。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入学的医学院校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为推荐免试生)。

4、申请人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6、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7、取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只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7月22日-9月1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

3、进入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并完成个人电子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11月份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所属报名点公告)。

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地点为:

(1)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报名点办理;

(2)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推免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教育部分发的推免生校验码,校验码由推免生本科毕业学校负责分发。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并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报结束前一周将加盖北京市研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和在校历年成绩表(加盖校教务处公章)(如复试报到时已提交成绩表,则可不用提交)寄至接收学院。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于入学当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具体事宜请于2014年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相关通知。

6、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7、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十一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以优先录取。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专业所对应的硕士学科、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学院)。

1.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另附页,重点介绍你的学术背景、获奖和发表文章、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根据各学院要求参考填写:表格位于“下载专区-招生资料下载”。

2.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5.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

三、申请程序。

2.报名:9月28日――10月7日,申请人填报我校相关学院专业。

3.复试:10月8日起,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到校参加复试。

4.待录取:10月25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受待录取。

5.上报:10月26日后,学校上报待录取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四、其它。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生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院)代码招生学院(研究院)名称联系电话001地球科学学院89733074002石油工程学院89733098003化学工程学院89733089004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89733495005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89733597006理学院89732280007工商管理学院8973379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80116374009外语学院8973328提高采收率研究院89733439022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89739051023新能源研究院89739070024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89731752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十二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要求,我校20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质量,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专业志愿。预计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培养单位具体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1)外语笔试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部分专业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体格检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不能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各复试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2.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向同意接收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位标准依据各专业具体要求。

2.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3)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七、其他。

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政策调整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2016年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十三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于209月10日至10月19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详细专业目录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材料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电子材料系)、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邮编:44。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学院(金属材料系)、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邮编:72。

(3)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邮编:00。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13年8月26日。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十四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既保障考生权益,又维护学校声誉,特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鼓励各院(系)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复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经济、科学、有效。

二、复试组织。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强化复试考核,注重考生科研创新和一贯表现。各院(系)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院(系)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各院(系)的复试工作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各院(系)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的`复试同一时间进度开展,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每人仅有一次复试机会,不能将未通过学术型复试的考生再次纳入专业学位复试。

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面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笔试、阅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组织要求执行,做好安全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应负责认真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向考生解释、回复。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复试人数及拟录取人数的计算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调剂生),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图书情报硕士、新闻传播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以及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科目改革试点的医学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可以酌情扩大复试比例。各院(系)应在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及《南京大学20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两种,各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公布相应的细则。

复试的具体内容、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院(系)的复试说明(参见:研究生招生)。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十五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接收院系及专业。

共计涉及7个院系、12个研究方向。详见附件。

三、申请材料。

2.在读证明及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1份;

4.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1份;

6.相关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于9月10日至30日期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请材料统一装入自备的信封,寄(送)至相关院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xxx(院系名称)xxx老师(收),邮编:100088。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复试。

我校接到申请材料后,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接到进入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携带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申请材料,按照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五、拟录取公示。

我校将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通知该考生。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正式录取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下列复审内容由申请者所在院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提供办理: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它。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将不予录取。

2.申请者须关注教育部和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消息,考生可随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咨询邮箱:liyun@。

硕士免试申请书篇十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规定,结合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5.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6.满足所申请学院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完成“双系统报名”

拟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含已参加我校各院系自行组织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须完成“双系统报名”,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2015年7月20日至9月2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详细报名信息,网址:.

(2)201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安排需根据教育部文件确定后另行公告),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网址:/.

2.申请人在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于2015年10月1日前寄送至相应学院。

3.我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2015年10月8日前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同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进入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2016年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持此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0月11日,请以届时学院通知为准)。

5.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我校于2015年10月中旬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特别说明。

1.我校在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之前,会对推免生信息进行复核,若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推免生接收办法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